安全维稳风险评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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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guakaob.com--报告】

单位综治维稳风险评估方案
安全维稳风险评估方案 第一篇

单位

重大事项综治维稳风险评估办法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提高院属各部门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院稳定的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稳定的事业发展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交通建设领域中涉及人民群众和本院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决策以及重要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和改革措施。

第三条 开展重大事项综治维稳风险评估,坚持“事前评估、防患未然”、“谁主管、谁负责”、“兼顾人民群众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 范围

1.涉及本院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资调整、奖金分配、福利待遇的事项;

2.涉及院重大体制、机制改革的事项;

3.涉及需要用地的征迁事宜、道路交通规划等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事项;

4.国有资产处置等方面事项。

第五条 内容

1.所决定的事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所决定的事项是否符合多数群众的需求,是否对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

3.对涉及职工群众的工资调整、奖金分配、福利待遇等措施是否有较大差别;

4.是否会引起职工群众的强烈不满而引发大规模集体上防或其他重大群体性事件,化解的办法、措施是否可行。

第六条 综治维稳风险评估实行分级负责制。

第七条 风险评估按下列程序进行

1.制定评估方案;

2.组织进行评估;

3.编制评估报告;

4.评估报告的运用。

第八条 综治维稳风险评估责任主体对经评估付诸实施的重大事项,坚持全程跟综并做好后续工作,及时发现并协调相关部门化解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完善相应措施,确保决策、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以及项目建设和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进。

第九条 对应进行综治维稳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导致引发集体上防或发生群众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应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造成重大损失且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十条 责任追究按照院实行问责制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院综治办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O一三年三月七日

维稳风险评估
安全维稳风险评估方案 第二篇

第一章 前言 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的【安全维稳风险评估方案】

为贯彻镇原县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镇办发[2010]82号)和中共镇原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原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建设工程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确保该项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我校按程序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

二、评估过程和方法

按照《镇原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镇原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要求,2013年4月我校请求有关部门、有关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

评估小组首先阅读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安全组织方案、工程建设方案等工程资料;并向工程技术人员、项目前期筹备人员咨询了项目的准备情况和进展,对项目进行了初步了解。多次深入一线进行了实地走访和调研。评估小组还咨询了有关部门,对我县近年来总体信访工作、其他在建项目社会稳定情况进行了了解。

在上述基础上,根据《办法》和《意见》的要求,评估小组编制完成了《镇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评估内客

根据《办法》和《意见》的要求,本项目信访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论证、拆迁、项目施工等可能出现的信访和其他突出问题和应对措施。

1、项目建设中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包括环境影响、交通影响、安全文明施工、周边居民影响、劳资纠纷等。

2、项目其他涉及群众利益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安全维稳风险评估方案】

3、新建项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教育布局调整的有关规定;项目是否具有可行性;项目的报批、设计是否符合规划、环保等部门的规定,手续是否齐全、详实。

4、项目是否符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及政府在资金等方面的承载力;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对我县职业教育的发展是否具有长远意义。

5、项目在各实施阶段是否按规定进行。

6、是否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

7、涉及国有资产及私有住户部分建筑的拆除是否按规定执行,群众的意见如何,是否能够接受,如何破解拆除过程中的难题,群众的利益是否能够得到保证。

8、项目实施中的招、投标是否透明,工程的资金使用、 工程质量的监管是否具体到位。

9.项目投入使用后的雨水和污水排流是否通畅。

四、评估依据

A、《国务院信访条例》

B、《镇原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的意见》

C、《镇原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

第二章 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镇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是一处新建的社会公益事业工程,建设年限为3-5年,概算投资2.5亿元,资金来源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招商引资及外国政府贷款相结合。计划2012年完成征地及综合教学楼招投标工作,争取完成地基基础部分。

二、工程方案

工程计划于2013年4月5日开工,于2015年11月15日竣工。

第三章 项目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本报告确定交通影响、施工影响、噪声影响等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社会稳定的不利影响因素。

(一)施工阶段影响

项目施工过程中,红线外居住人群、毗邻单位可能由于工程建设的一些影响进行利益诉求,如施工噪音影响、环境影响、出行不便等情况,要针对此类情况提出针对性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噪音影响

夜间施工有严格的规定,因此夜间噪声的影响相对较小,白天噪声较大,受影响的主要是居住区内停留的老人和小孩,而老人和小孩恰恰是对噪声最敏感的人群,他们的反应决定了居民的意见。

经过调查和走访,周边人群对施工期间和运营后的噪声影响的主要诉求如下:

务必杜绝夜间施工作业,并尽量避开过早、午休等敏感时间,保障沿线居民有一个比较舒适安静的休息环境。

在施工期间以及项目运营后,做好充分的隔音和降噪措施。能符合国家

相关隔音和降噪的标准和规范。

第四章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一、社会稳定风险的表现形式及影响【安全维稳风险评估方案】

社会稳定风险的形式包括社会治安、群众信访、安全生产施工等形式,全面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深入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着力夯实维稳基础,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群体性敏感事件,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般情况下,本项目社会稳定问题产生之初,其表现多是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中的一种或几种方式,数量零星,也比较缓和。但随着事态发展,也有可能朝着反复上访、越级信访、集体上访等严重恶性社会稳定问题的发展。特殊情况下甚至发展为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蓄意破坏、群体性罢工、械斗、暴乱等群体性事件。

正常情况下,社会稳定问题出现的症结是发起者为了维护合法利益,表达诉求的一种方式,本身不会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但如果演变成恶性的群体性事件,其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将是无法估量的。对工程项目建设来讲可能会分散建设精力、增加投入、延迟工期、工程停工、甚至造成破坏;对社会来讲可能会扰乱居民正常生活、妨碍社会正常运转、扰乱社会治安、毁坏公私财产、影响社会稳定等。

二、社会稳定风险可能性分析

在当事方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情况下,反映诉求及救助渠道是一种方式,也是社会救助的一种途径,尤其当各种诉求及救助渠道不通畅的情况下,影响社会稳定的可能性就会进一步增大。

【安全维稳风险评估方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安全维稳风险评估方案 第三篇

灵口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维护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当前,我镇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多发时期。制定出台一些重大决策和政策调整、引进实施一些重大项目和工程时,一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利益关系会发生变化,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实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需要,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的必然要求,是改造“第一要务”、落实“第一责任”的具体举措。对于有效预防和化解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改革和发展,理解、配合、支持改革发展事业,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确保改革发展顺利推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全镇各部门在重大事项实施之前,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稳定的问题都要进行先期预测、先期介入,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真正做到改革发展为了人民、改革发展依靠人民、改革发展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

实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总体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和稳定观,推动依法行政,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切实做到维护稳定与改革发展并重,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全镇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责任主体

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第一责任”意识,坚持科学发展、民生为先、稳定为重,切实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实施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的必备程序,切实做到科学评估在前、有效预防在先。要严格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先作出预测评估,充分尊重和积极运用预测评估成果,有效控制、预防和化解稳定风险。

三、主要内容和重点方面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实施的合法性。一是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实施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二是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三是重大事项实施出台是否符合有关的议事决策程序。

(二)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理性。一是是否体现“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执政理念,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二

是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广大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反应如何。三是相关政策落实是否到位,群众满意度如何;是否超越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做到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度的有机统一。四是涉及利益调整群众的就业、生活和安臵等民生问题是否得到充分保障。

(三)重大事项实施的重要依据是否具备。一是是否经过合法的审批程序,实施方案是否完善。二是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条件是否具备,实施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责任是否明确。

(四)重大事项对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影响。一是项目是否会产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否通过环保部门的环保鉴定。二是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是否经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审批。三是是否做到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设施同设计、同施工、同运行。

(五)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是否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一是是否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群众的理解、配合、支持程序度如何。二是实施方案是否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突出位臵,对群众可能反映的热点问题有无有效的解决办法。三是是否会引发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问题,相应的应急处臵预案是否完善。四是有无可能引发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点方面:一是农村土地征

用拆迁,二是农村改造拆迁,三是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四是特殊群体利益调整和政策落实,五是企业破产改制,六是出台涉及群众的重大决策和政策等方面。

四、实施办法

(一)全面掌握情况。对拟实施出台的重大事项,各村、各部门要在充分论证、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掌握所评估的重大事项的有关基本情况,为预测评估提供全面、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二)准确评估风险。各相关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对重大事项实施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预测,科学、客观地作出评估,对可能出现的各类不稳定问题制定详细的工作预案,形成评估报告。必要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召开稳定风险评估会、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三)编制评估报告。重大事项各责任主体单位要根据评估情况,编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简要说明;2、对重大事项的稳定风险预测评估情况;3、预防和化解影响问题的工作预案;

4、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综合评价或建议意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先报送镇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再进行组织实施。

(四)制定工作预案。针对预测评估出来的涉及稳定的较大隐患,研究制定预防和处臵工作预案。预案应充分体现周密、

具体、可行的原则。主要内容包括:1、基本情况判断和主要任务;2、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及其联络方式;3、预防和处臵工作的原则、具体措施和方法;4、对可能发生问题的应对措施及责任查究办法。

(五)严格监督落实。镇维稳办负责监督全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评估报告的收集及工作落实,并将重大事项稳定工作纳入责任主体年度维稳工作目标考核,实施量化考核。对不认真进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及时化解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所发现的重大不稳定因素,引发影响稳定重大问题发生的,在年度维稳工作考核中酌情扣分。各村和相关单位要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运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不断完善,促进规范运行。

五、工作要求

【安全维稳风险评估方案】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纳入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系统工程,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确保重大事项顺利进行。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安全维稳风险评估方案】

二要加强协作配合。各村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维护稳定与改革发展并重的理念,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把重大事项对社会稳定的风险降至最低。要正确处理好维稳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既坚持依靠业务部门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又坚持依

项目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安全维稳风险评估方案 第四篇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维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根据县维稳办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维护稳定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逐步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隐患的有效机制,确保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的社会稳定,为苍溪经济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及维护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全县范围内被国家、省、市、县确定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在建、拟建工程。

(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维护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内容

对每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所在乡镇和负责该工程管理的县级部门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实效的原则,从以下九个方面所涉及内容逐一进行分析预测,对是否可能出现不稳定问题作出评估:

1、资金(含专项资金)的组织和使用。主要测评:(1)资金筹措渠道是否合法可靠;(2)所需资金总额是否能按计划、按时足额到位;(3)资金能否做到专储、专账、专管、专用;

2、农村征地补偿及房屋拆迁安置。主要测评:(1)征地是否报批;(2)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3)征地应安置人员的安置办法是否可行;(4)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5)征地补偿安置、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用是否准备充足;(6)征地拆迁安置实施单位及人员是否明确;(7)征地拆迁安置争议调处单位、调处人员和责任领导是否明确;

3、失地农民就业及生活保障。主要测评:(1)中央、省、县有关失地农民就业及生活保障的政策能否切实的贯彻落实;(2)失地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险能否落实到位;(3)符合“低保”条件的失地农民能否应保尽保;(4)失地农民劳动技能培训方案和帮助、指导其实现再就业的措施能否落到实处;

4、移(农)民搬迁安置及其生产、生活。主要测评:(1)安置资金是否落实到位;(2)过渡期生活费能否按期如数兑现;(3)后期扶持措施能否跟上;(4)安置规划是否已制定、报批;(5)安置点能否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6)被安置群众对安置点的意见等。

5、城县建设房屋拆迁安置。主要测评:(1)拆迁计划是否符合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是否按规定审批;(2)拆迁安置方案是否与城县规划方案相衔接和协调;(3)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4)是否切实维护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群众对拆迁安置方案是否满意;(5)拆迁准备金是否充足并作专项存储,过度方案能否落实;(6)拆迁安置争议调处单位、调处人员和责任领导是否明确;(7)在处理拆迁日常事务中能否严格按程序办理,做到程序不违法;

6、周边社会治安秩序。主要测评:(1)建设期和建成后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

会治安问题;(2)周边社会治安情况分析。

7、生态环境。主要测评:(1)生态环境评估报告是否按规定通过上级审批;(2)对地形、地貌有无较大破坏;(3)“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能否得到妥善的处理;(4)周边群众对该项目环境评估报告的意见等。

8、工程管理。主要测评:在坚持“四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原则、落实“六项管理”(审批或批准管理、设计管理、概预算管理、施工管理、合同管理、劳务管理)中,尤其是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和劳务管理方面,可能出现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9、其他。主要测评:除前8个方面以外,还可能出现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步骤

第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实情

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每个工程的基本情况。方法上可采取风险评估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业主收集相关文件资料;请专家、业主、相关党政领导和部分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收集意见;走访、调查、进行民意测评等方式,为风险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第二步:缜密分析,认真开展维护稳定风险评估

主要从前述风险评估九个方面,对每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逐项分析预测,对是否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作出评估。

第三步:制定维稳工作预案,落实维稳工作措施

针对每个工程经风险评估后存在较大涉稳隐患的,要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预案应充分体现周密、具体、清晰、可行、高效的原则。主要内容包括:

1、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及其联络方式;

2、预防和处置工作的具体措施;

3、奖惩措施;

第四步:编制和报送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前一、二、三步的工作结果,编制每个重大工程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内容包括:

1、该工程的基本情况;

2、风险预测评估情况;

3、化解较大涉稳问题的工作方案;

4、预防和处置较大涉稳问题的工作预案;

第五步:建立工作档案,实行目标管理

县维稳办对风险评估报告审查后建立工作档案,列入工作目标,明确考评奖惩。同时,各乡镇和工程主管单位在每个工程建设项目设立涉稳信息直报点和维稳信息直报员,确保信息渠道灵敏、快捷、通畅,一旦出现重要情况能迅速得到有效防范和处置。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认真贯彻县委、政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项目工作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全面提高做好项目工作的水平和实效,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现就全面推进项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项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项目工作是经济工作的主抓手,是区域发展基础性、根本性的工作。全面推进项目工作,是我县加快实现“两大目标”和深入实施“三大”战略的重要举措,是现阶段加快发展的主动力、扩大投入的主渠道、优化经济结构的主抓手,是做大经济总量、提高经济效益、加快培育主导产业的重要途径。必须充分认识项目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项目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把项目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领导干部在新形势下抓经济促发展能力水平的重要体现,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以项目工作的新突破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的新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二)指导思想。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项目工作,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举全县之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化解要素制约,争取上级支持,推动项目前期,加快实施进度,扎实有效地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保持投资平稳较快增长,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三)基本要求。坚持“五个优先”:一是围绕加快特色产业发展,优先推进特色制造业、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项目;二是围绕优化发展环境,优先推进交通、能源、水利等一些重要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项目,加快实施基础设施配套网络化;三是围绕统筹城乡、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优先推进新农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项目、生态建设项目和循环经济项目;四是围绕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优先推进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社会事业项目;五是围绕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优先推进招商引资重大项目。

三、加强项目前期工作

(四)加强规划引导。首先要确立“大前期”理念,形成“以思路带规划,以规划带项目,以项目带资金”的前期工作链。切实加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深化细化 “十二五”规划纲要,完善专项规划,将规划成果转化为项目,排出一批近期可以实施的项目,制定项目推进年度计划促进规划实施。要强化规划与项目的有机结合,今后凡没有配套项目且项目没有征询的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政府原则上不予发布。

(五)狠抓项目谋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谋划工作,建立谋划项目工作责任体系,有效组织实施。搭建面向县内外投资商、专家学者和广大市民的项目征选平台,广泛征选项目。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谋划一批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少、单位能耗低、投资效益好的新项目,并包装一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性项目,争取列入国家和省的建设规划。对已谋划出的项目,要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力争今后每年有一批项目开工建设。对在谋划项目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六)切实抓好项目储备库建设。投资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划储备项目、计划预备项目、年度计划项目”的要求,建立县、乡两级重点建设等多门类、分层次的项目储备库。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规划一批、论证一批、实施一批。在项目库建设基础上,抓紧编制“十二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并由县政府

发文实施。

(七)加快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度。各部门要扎实做好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做到有专人跟踪负责项目的申报、催批、报批工作,加快项目审批速度。对投资超过亿元以上的项目,要采取全程代理服务制的方式,由相关部门代办项目前期工作的各类审批手续。对已列入省重点和安排土地指标的项目,要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加快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报批等前期工作,促其早审批、早落地、早开工。各项目建设业主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程序,确保前期工作质量。

(八)扎实推进重大战略性项目的前期工作。各部门要按照“四个一批”(谋划储备一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一批、前期报批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的要求,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同时加强对县域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综合协调,排出工作计划,上下左右联动,共同推进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

(九)建立健全项目前期工作体系。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工作“四落实”。对有重点项目的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项目工作班子,要安排1名副职领导和专职人员负责项目的协调和推进工作。

(十)安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于项目库建设和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评估论证、报批以及重大项目建设的奖励,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十一)促进已批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前期审批工作完成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抓紧与相关部门衔接,做好开工前的资金筹集、征地拆迁和招投标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尽早落地开工建设,提高投资项目的供地率和开工率。

(十二)加快在建项目实施进度。各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对策措施,倒排计划,抢抓时间,抓紧抓实在建项目建设,全面加快实施进度。各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各参建单位,要明确责任,加强衔接,相互配合,形成项目建设的合力。项目主管部门要重点协调解决好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施工环境、电力配套、资金到位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在建项目加快进度、尽快投产、发挥效益。

(十三)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尽早开展前期项目的项目筹划、业主筹组、资金筹措等“三筹”工作。各重点项目业主单位要切实做好实施项目的计划、资金、用地“三落实”工作,全面落实法人责任、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和项目资本金等五项制度,确保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务必把重点项目建设成优质工程、廉洁工程、德政工程。

五、优先安排重点项目建设生产要素的供给

(十四)优先安排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各级政府在安排建设用地时,对省、县重点项目给予倾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土地指标与重点项目挂钩,对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要优先列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办理供地手续。 (十五)优先安排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与资金的对接,探索建立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与贷款审核的联动机制,建立完善项目与资金互动的信息平台。在争取国债、国开行贷款及中央、省预算内建设资金及安排本级财政性资金及银行贷款贴息时,要优先安排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县发改局、经委要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探索建立重点项目的融资推介、联席会议制度。为重点项目提供建设资金的银行、信用社及其他金融机构在安排建设资金使用和贷款计划时,优先安排重点项目及其配套工程所需的建设资金。

(十六)优先安排重点项目建设的其他生产要素供给。交通、电力、电信、供油、

供水、供热、供气等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要开辟“绿色服务”通道。根据要素配置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合理制定配置指标,在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同时,优先满足重点项目建设的需要,确保重点项目建设施工和生产的正常运行。

六、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建设制度

(十七)实行县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责任制。县委、县政府每年排出一批重大项目,作为县级领导联系的重点项目。根据领导工作分工和联系部门,分解落实到县四套班子领导,实行一名县级领导联系,带一个县直相关部门或单位,联系一个重点项目的责任制,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抓到底。

(十八)认真执行重大项目联合办公制度。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相应建立重大项目协调制度。对重大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选址、用地预审、报批、落地、建设”等有关问题,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发改、经委、财政、国土、规划、环保、水利、人行等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组成联合办公会议集中解决。联合办公会议原则上每两月召开一次,若遇特殊情况则临时召开。

(十九)建立重点项目计划管理、督查通报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计划管理制度,每年由县发改局牵头组织编制重点工程、工业项目计划草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政府下达年度实施计划。同时,要建立重点项目督查通报制度,采取汇报督办、现场督办、新闻督办、调研督办、人大政协督办等多种方式对重点项目建设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每季进行一次督查通报。

(二十)严格执行重点项目信息报送制度。同时发改局、重点项目责任部门和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必须按月向县发改局报送重点前期项目的执行情况、实施项目建设的工程形象进度、投资完成和资金到位等情况,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专题报告。由县发改局牵头建立重点项目联络员制度,联络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特殊工作可临时召开。

(二十一)建立重点项目稽察制度。由重点项目稽察办对重点项目要制定年度稽察监管方案,定期开展项目稽察监管工作,及时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等问题,对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重大项目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开展项目稽察监管工作,制订整改措施,确保政府资金合理使用及项目如期建成。

(二十二)建立重点项目建设风险评估和控制化解制度。为预防和减少重点建设项目在实施推进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风险,县本级及各单位要研究出台《重点项目风险评估和控制化解办法》,着力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选址、征地拆迁、环境影响、信访、失地农民保障等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问题,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七、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扶持力度

(二十三)给予重点项目建设业主发放创业“绿卡”。全县范围内,凡投资额上亿元以上并符合“五个优先”的重点项目建设业主,均可向县委、县政府申领创业绿卡。持有“绿卡”的业主在办理城镇落户、子女就学、就医、部门窗口办事等方面享受优先优惠待遇。

(二十四)加快办理重点项目立项审批等各项手续。各级有关职能部门对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报请审批的事项,手续完备、资料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不完备、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明确提出补办手续、补充资料的要求,等手续完备后从速办理。

重大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安全维稳风险评估方案 第五篇

**市重大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重大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增强重大活动稳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增强稳评机制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预防和减少重大活动组织过程中涉稳事件的发生,确保重大活动安全顺利地组织实施,根据《**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评估范围

第二条 重大活动是指参与人数众多的文化、体育演出比赛活动,各种节会演出、开放型宗教活动,以及展览、展销、招聘、现场开奖等活动。

第三章 评估主体

第三条 重大活动的组织部门负责该项活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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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活动,由党委、政府指定的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多部门联合组织实施的重大活动,由牵头部门或指定的部门商其他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组织组织的重大活动,由相关主管审批部门负责该项活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四条 重大活动的组织部门在向主管部门提交《重大活动工作方案》时,一并提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未提交稳评报告的,主管部门一律不予审核、批准。

重大活动需公安机关提供安保工作的,要向公安机关提交稳评报告,未提交稳评报告的,公安机关一般不组织安保工作。

第四章 评估内容

第五条 重大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就该项活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及化解、管控风险的措施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做出低风险准予实施、中风险暂缓实施、高风险不予实施的结论。

第六条 重大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点从重大活动组织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估。

(一)合法性评估

1.该活动的内容、形式及组织实施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 - 2 -

法规。

2.主管部门对活动的组织是否具有批准权。

(二)合理性评估

1.该活动的组织实施是否会给群众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或者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过多不便。

2.该活动的组织实施是否对社会有负面效应。

3.该活动的组织实施拟采取的安保措施和手段是否必要、适当。

(三)可行性评估

1.该活动的组织实施是否具备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

2.该活动的组织实施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

3.该活动的组织实施是否会引发人员拥挤踩踏、火灾、治安案件等事件。

4.该项活动组织实施是否存在爆炸等恐怖袭击风险。

5.活动场地使用的水、电、气、热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风险。

6.活动场地临时搭建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天气等其它因素是否对活动安全造成影响。

8.活动场地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9.活动是否对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10.参与活动人员的医疗卫生保障措施是否到位。

11.参与活动人员的交通疏散措施是否到位。

(四)可控性评估

1.对活动组织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各类社会矛盾 - 3 -

是否可控,能否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2.是否制定了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预案或措施,是否成立了专门的安全隐患排除或矛盾纠纷化解组织。

3.是否成立专门的维稳工作机构,跟进动态排查化解相关矛盾纠纷或隐患。

4.是否确定了风险防控措施责任人,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5.活动其它维稳管控措施是否到位。

对国家、省上在我市组织的相关重大活动,必要时只评估可行性、可控性,不评估合法性、合理性。对市、县区、乡镇(街道)组织的重大活动,评估全部内容。

第五章 评估程序

第七条 重大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分为普通评估程序和简易评估程序。

第八条 普通评估程序:

(一)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评估任务,制定评估方案。

制定《XXX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评估方案》应明确评估对象、评估原则、评估方法步骤、评估重点、评估内容、评估单位的责任等。

(三)广泛征求意见,充分了解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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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广泛征求组织活动所涉及利益群体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掌握群众对拟组织活动的反映和评价。

征求意见建议的对象:

1.征求重大活动组织实施可能受影响群众的意见建议。

2.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组织该活动的意见建议。

3.征求社会各界对活动组织的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建议的方式:

1.公示。对活动举办的时间、地点、活动内容、组织方式及通过公示收集反馈信息的渠道进行公示。

2.调查走访。重点走访因活动受影响的利益群体或社会各界群众,了解群众对活动组织的真实思想以及意见建议,使决策机关准确掌握群众对活动的反映。走访结束后,要对资料进行梳理、归类和汇总,并填写相关表格。

3.召开座谈会。组织利益群体或利益群体代表、社会各界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人员座谈会,听取对活动组织的意见。

4.其他渠道。主要包括问卷调查、专门咨询、上级部门或信访部门反馈等。

(四)缜密分析预测,客观评估风险。

论证方式:

1.对参加人数多且不确定、持续时间长、分项活动多、活动场地情况复杂的重大复杂活动,由评估单位从评估专家库中抽取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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