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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煤气化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10年度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提取使用情况
专项检查工作的自查报告
省财政厅:
根据晋财煤[2011]31号《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提取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公司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转产发展资金”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提取、储存、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截止2009年底结余3260.74万元,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按原煤产量5元/吨提取,累计提取1647.47万元,2010年共使用474.84万元,截止2010年底结余4433.34万元。
炉峪口煤矿2009年底结余840.27万元,2010年提取382.61万元,截止2010年底结余1222.88万元。
嘉乐泉煤矿2009年底结余1071.01万元,2010年提取382.01万元,截止2010年底结余1453.02万元。
山西神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底结余773.32万元,2010年提取429.35万元,截止2010年底结余1202.67万元。
东河煤矿2009年底结余248.80万元,2010年提取330.08万元,
上缴蒲县财政局388.24万元,截止2010年底结余1222.88万元。
山西华南煤化有限公司2009年底结余327.17万元,2010年提取6.74万元,截止2010年底结余333.91万元,该公司已于2010年1月关停。
山西灵石华苑煤业有限公司2009年底结余0.17万元,2010年提取0.22万元,截止2010年底结余0.39万元。
山西蒲县华胜煤业筹建处2010年提取116.46万元,上缴蒲县财政局86.63万元,截止2010年底结余29.83万元。
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截止2009年底结余6469.62万元,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按原煤产量10元/吨提取,累计提取3294.77万元,实际使用2049.73万元,截止2010年底结余7714.66万元。
炉峪口煤矿2009年底结余1680.72万元,2010年提取765.03万元,截止2010年底结余1645.75万元。2010年使用800万元,全部用于矿区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源的治理,主要项目有:矿井水处理系统改造、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系统更新改造、热风炉烟气治理、锅炉脱硫除尘器自动加碱装置改造、排矸场治理。其中热风炉烟气治理和锅炉脱硫除尘器自动加碱装置改造项目已完工并获环保局验收;矿井水处理系统改造和生活污水处理厂更新改造项目已完工待验收;排矸场治理项目已开工。
嘉乐泉煤矿2009年底结余2089.97万元,2010年提取764.03
万元,截止2010年底结余2554万元。2010年使用300万元,全部用于矿区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源的治理,主要项目有:热风炉烟气治理、锅炉脱硫除尘器自动加碱装置改造、矿井水处理系统改造、旧排矸场治理项目、单身楼、福利楼矿井水回用。其中热风炉烟气治理和锅炉脱硫除尘器自动加碱装置改造项目已完工并获环保局验收;矿井水处理系统改造和生活污水处理厂更新改造项目已完工待验收;旧排矸场治理已开工,2010年共发生工程前期费用123.09万元,预计2011年完成;单身楼、福利楼矿井水回用项目已开工,预计2011年完成。
山西神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底结余1546.64万元,2010年提取858.70万元,截止2010年底结余2405.34万元。由于山西省环保厅自2010年以来对全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暂停审批,故神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一直处于停顿状态。2011年4月山西省环保厅对该公司矿山环境生态恢复治理方案进行审批后我们正积极对有关项目进行可研论证,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
东河煤矿2009年底结余497.59万元,2010年提取660.17万元,截止2010年底结余381.28万元,2010年使用776.48万元,全部上缴蒲县财政局。
山西华南煤化有限公司2009年底结余654.35万元,2010年提取13.49万元,截止2010年底结余667.84万元,该公司已于2010年1月关停。
山西灵石华苑煤业有限公司2009年底结余0.35万元,2010年
提取0.44万元,截止2010年底结余0.79万元。
华胜煤业筹建处2010年提取232.91万元,截止2010年底结余59.66万元,2010年使用173.25万元,全部上缴蒲县财政局。
附表1:太原煤气化有限公司转产发展资金提取使用情况统计表。 附表2:太原煤气化有限公司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提取使用情况统计表。
附表3:太原煤气化有限公司转产发展资金支出明细表。
附表4:太原煤气化有限公司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支出明细表。
附表5:太原煤气化有限公司“两金”补提补存情况统计表。
太原煤气化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备用金自查报告【两金排查报告】
根据公司下发备用金专项清理通知要求,我项目部近期展开了备用金清查盘点工作,重点清理长期备用金及内部职工欠款。备用金及其他应收款清查盘点采取以表对账、以账对表,逐一查对盘点的方式进行。主要核对借款金额以及是否坏账等情况,切实做到“三清”即:金额清、使用事由清、责任人清。通过这一次排查进一步摸清备用金余额,使用情况,使用事由等基本信息,制定清收措施及计划清收时间。
一、本次专项清理工作分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
1、项目部建立备用金管理办法,并于2013年1月1日重新修订,能够良好的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2、认真自查,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清收计划,保证责任到人。
第二阶段:清收阶段
1、根据清收计划合理组织安排人员进行清收工作,保证清理进度。
2、当年形成的备用金借款无特殊原因全部清理;
3、对于长期挂账的,究其是否为特殊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向项目负责人报批,视其实际情况进行清收。
二、本次专项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存在长期挂账未能及时清收的现象,特别是工伤费用未及时同相关部门进行核销。
三、未清理原因:
1、项目部公车周转金,因循环使用,所以未及时清收;【两金排查报告】
2、工伤借款,因工伤费用未返还,所以未能及时清收;
四、清理计划:
为了规范备用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安全,计划7月份清收欠款:40.2332万元。具体清查计划如下:
1、备用金在使用人工作完成,交回票据时进行核销;
2、针对工伤借款,在工伤费用返还时,及时进行核销;
3、每年年底前个人借款必须全部还清,备用金账户不得有余额;
4、会计和出纳有协助审批人负责催要和清理的义务;
5、保证责任到人,通知责任人,进行清收;
6、结合实际情况设置清收时间,在计划时间内完成清收工作。
在今后在工作中我项目部将对备用金及其他应收款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严格按照备用金管理方案执行,对于个人借款严格做到“前款不清,后款不借”,此次清查,使我项目部进一步规范相关财务制度。
附:《备用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