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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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棚户区,总结
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

阜新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

棚户区改造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为解决弱势群体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自2005年棚户区改造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抓住民生之本,实施民生工程,确保改革开放和经济转型成果惠及广大棚户区居民。我市仅用两年时间就完成了全省规模最大、任务最重的5万平方米以上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使81820户棚户区居民彻底告别了久居多年、狭窄破旧的棚户区而喜迁新居,凝聚人心,鼓舞斗志,增强了全市人民转型振兴的信心和艰苦创业的决心。

一、阜新市棚户区基本情况

阜新市位于辽宁省西北部,总人口193万,全市总面积10355平方公里,下辖两县和五区。阜新取自“物阜民丰、焕然一新”之意。“一五”期间,全国156个重点项目有四项落户阜新,是一座因煤而立的资源型城市,至今已有100多年的煤炭开采历史,是闻名全国的煤电之城。建国50多年来,共为国家贡献了6亿吨煤炭,用60吨的火车皮装载可绕地球赤道四周半;共输送出1700亿千瓦时的电力,平均每个国民可分享130度。

在计划经济时期,受“先生产、后生活”观念的影响,职工住房非常困难,在矿山周围建设了大量的简易平房,矿区职工为解决子女的居住,在平房的周围搭建了无数的小房和偏厦。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伴随着煤炭资源的日渐枯竭和经济体制的逐步转轨,这些临时搭建的小房和偏厦年久失修失养,日积月累形成了今天的棚户区。阜新人引以骄傲的百里矿山,如今留下了满目疮痍的百里棚户区。

我市棚户区具有建筑年限长、分布范围广、房屋面积多、改造任务重、面临困难大等特点,而且很多矛盾和问题在全省也是最突出的。

一是棚户区房屋建筑年限长。棚户区最早建于日伪时期,多数房屋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筑年限多在50年以上。由于计划经济时期重生产、轻生活,房屋建筑简易,不仅面积狭小,而且设施不全、年久失修,致使地基下沉,墙体裂缝,屋面破损不堪,夏天灌水,冬天进风,很多早已成为危房、险房。棚户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匮乏,居民行路难、吃水难、入厕难、用电难的问题十分突出,也存在很多消防隐患。

二是棚户区分布范围广。阜新号称百里矿区,百里矿区百里城,如今百里城遍布百里棚户区。棚户区中的新邱、城南、高德、太平、五龙、平安及清河门平房密布,国铁以南基本都是棚户区,被喻为阜新的“第三世界”;老百姓形象地比喻为:“过了铁道南,回到解放前”,“铁南铁北两重天”。

三是棚户区面积大,改造任务重。全市有棚户区房屋建筑面积385万平方米,其中,被列入省5万平方米以上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有221万平方米,占全省计划总数的27%。棚户区实有面积和列入省棚户区改造计划面积均居全省首位。

四是棚户区内弱势群体人口多。棚户区85%是矿工住宅区,而且大部分为退休和下岗职工。列入全省5万平方米以上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棚户区共有居民81820户、22.66万人,其中,低保户30842户,占38%;低保及低保边缘户高达75%。

五是棚户区商业开发价值小。我市的棚户区多数靠近矿山边、铁路边、高线走廊边而建,分布在城南矿区的周边,交通不

便,几乎没有基础设施,土地价值都在零以下,基本不具备商业开发价值。

六是棚户区改造筹资难度大。阜新是全省唯一的市、县两级财政靠补贴过日子的城市,2006年全市财政收入8.96亿元,仅占全省财政收入816.9亿元的1.1%,但却承担全省27%的棚改任务,筹措资金困难很大。

二、棚户区改造取得的成果

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不但改善了棚户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而且带来了社会更加深层的变化,促进了“三个和谐”,推动了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

第一,促进了城市的和谐发展。

【棚户区,总结】

两年来,我市共拆除棚户区房屋221万平方米,新建住宅楼711栋,272万平方米,城市规模增加近一倍,城市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城市空间布局进一步合理。一是大片超大型棚改新区拔地而起。新邱棚户区是全省单体最大的棚户区,仅列入省改造计划的棚户区面积就有78.57万平方米,有居民17722户,47849人,通过棚户区改造建设了208栋、90万平方米的棚改新区,使整个新邱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座现代化的新城区取代了原来破旧不堪的旧城区;建设规模达到30万平方米到40万平方米的大型棚改新区有城南、平西、煤城海新三处;建设规模达到20万平方米到30万平方米的棚改新区有1片,5万平方米到20万平方米的棚改新区有9片。目前,这些建成的棚改新区已经成为阜新城区靓丽的风景线。二是改变了城市的不平衡发展状态。“细河南北两重天”已经变成历史,从新邱区到清河门区的百里矿山百里棚户区,已真正变成了百里矿山百里城,城市【棚户区,总结】

各区域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三是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随着棚户区的改造,城市污染进一步减少,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提高,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776吨,减少烟尘排放5418吨,每年可减少垃圾排放200吨,新增绿地54万平方米,昔日晴天一身土,雨天两脚泥状况已不复存在。实践证明,棚改工程是一项“振兴工程”,它使落后偏远的矿区环境得到很大改善,促进了城市整体的和谐发展。

第二,促进了社会的和谐进步。

在棚户区居住的居民大多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生活条件十分艰苦。通过棚户区改造,广大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彻底改变,全市有8万多户、22万人告别了低矮破旧的棚户区,搬进了宽敞明亮的新楼房,占城区人口四分之一的居民通过棚户区改造受益。户均居住面积由原来30平方米增加到52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由9.1平方米增加到16.7平方米,接近全市人均建筑面积17.34平方米的水平。棚户区居民个人资产也得到了增值,从原来几千元的破旧平房增值到5至6万元楼房。棚改新区的社区建设、医疗卫生、新型学校等配套设施建设均同步跟进,棚户区居民开始了美好的新生活。实践证明,棚改工程是一项“惠民工程”,它使广大棚户区居民享受到了转型发展的成果,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消除了多年的不平衡心理,同时也增强了自力更生、自主创业的决心,对我市转型振兴充满了信心,促进了社会的和谐进步。

第三,促进了党群、干群的和谐关系。

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

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千方百计地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使广大棚户区居民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了社会的关爱,发自内心地感谢党和政府为他们办了一件大好事,从而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在棚改实践中,广大党员干部深入棚户区居民家中,看到了棚户区居民的实际生活状况,受到很大震动,转变了工作作风,增强了执政为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采取登门服务、现场办公等工作方式,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促进了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广大党员干部自发开展扶贫帮困活动,主动献爱心,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帮助棚户区困难居民解决生活实际困难。全市还组织了对棚户区居民的“大走访、大服务”活动,形成了轰轰烈烈的党员干部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热潮,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实践证明,棚改工程是一项“鱼水工程”,它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使广大群众更加热爱和感谢党和政府。

第四,推动了经济发展和就业

棚户区改造工程是我市历史上最大的一个城建项目,涉及面很广。这一项目建设,带动了我市的建筑、建材、冶金、化工、家装、运输及社区服务业、家庭手工业等相关的二三产业迅猛发展。棚户区改造的腾空土地也为我市新增工业项目创造了条件,棚户区改造后,全市共腾空土地347万平方米,而且这一区域的主要道路、上水、下水、电力、供水、供热等基础设施基本完成,具备了招商引资的条件。其中平安西部、新邱中部、清河门等三片可以作为工业用地,海州区利用腾空的土地建成了13.2万平方米的工业园区,目前园区内已完成“七通一平”,部分项目已经进入园区,即将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工

篇二:棚户区,总结
XXX棚户区改造项目2014年工作总结

XXX棚户区改造项目2014年

工 作 总 结

一、XXX棚户区基本情况

XXX棚户区改造范围为XXX居委会及xxx居委会小王庄村,拆迁人口XXX人,XXX户,宅基地面积约XXX平方米,拆迁建筑面积约XXX平方米,规划用地XXX公顷(约XXX亩),其中用于安置区340.9亩占18.6%,销售区460.1亩占25.1%,公建面积1031亩占56.3 %(城市道路、城市公园绿地及广场和水系共约853亩,学校占地约178亩)。

二、完成的主要工作

1、完成指挥部办公室机构组建

抽调XXX办事处、新城办、住建、土地、交通等部门人员组成XXX棚户区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规划建设、拆迁安置、资金保障、信访稳定、环境整治六个工作组,明确职责,开展工作。

2、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棚户区,总结】

采用致XXX社区居民一封信,印发宣传手册,颁布居民公约,外出参观学习,召开村两委会、党员大会、居民代表大会,成立工作组入户宣传等形式,层层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改造氛围,目前居民对棚改工作认可率达到95%以上。【棚户区,总结】

3、完成征迁安置补偿方案制订工作。

按照“以人为本、安置优先、考虑周边、方案优化、结合实际、公平正义”的原则,制订出了符合XXX棚户区实际的征迁安置补偿方案,并已经过“四议两公开”研究通过。目前被征迁居民对方案的赞同率达到85%以上。

4、完成XXX棚户区改造控规和修建性详规设计、评审工作 充分考虑征迁安置、规划定位、开发商利益等因素,由重庆规划设计院完成XXX棚户改造区122.1公顷(约1832亩)控规及安置区第一期9.93公顷(149亩)的修建性详规设计工作,目前已进入上会评审阶段。

5、开展安置开发资金测算和招商引资工作

委托XXX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策划XXX棚户区棚改实施方案,编制棚改项目资金计划,经过初步测算,XXX棚户现有土地基本能满足以土地开发解决安置拆迁需要;通过招商引资,吸引XXX建设集团公司投资建设XXX棚户区改造项目,并由XXX集团在XXX注册成立XXX公司。目前正在与XX公司商谈委托代建事宜,探讨采用市场化运作进行土地开发和安置建设工作的具体方法。

6、开展“两违”建筑集中整治活动

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对棚改区内“两违”建设坚决停死,为棚改推进创造好的环境。办事处成立有工作组和督查组,村里成立有看护队,轮流看守,截止目前已拆除违章建筑4183平方米,近期正组织新一轮的集中整治活动。

7、筹备XXX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XXX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既是XXX棚改工作进入实质阶段的标志,同时又是对前一阶段工作效果的检验。指挥部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办事处和居委会的工作汇报,协调住建、土地、规划、财政、文化等部门,研究筹备开工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目前,已完成规划论证、职能部门协调、地勘物探进入等工作,待土地清理工作基本完成,就可全面开工。

三、存在问题

1、投资商的合法进入问题。

使用国开行贷款项目政策性强,需要投资商合法进入。目前急需确定投资商采用招商进入或招投标进入的具体方式。

2、公建面积大,安置开发资金平衡难度较大。

XXX棚户区规划用地122.1公顷(约1832亩),其中用于安置区340.9亩占18.6%,销售区460.1亩占25.1%,公建面积1031亩占56.3 %(城市道路、城市公园绿地及广场和水系共约853亩,学校占地约178亩)。用于承担安置、拆迁和建设开支的土地开发面积仅801亩,仅占棚户区总面积的33.7%,使土地开发服务拆迁安置的难度较大。

3、XXX棚户区建筑密度大,征迁难度较大。

涉及安置人口约7756人,1454户,宅基地面积约256963平方米,拆迁建筑面积约388560平方米,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工作。

4、职能部门因工作程序问题,运转效率不高,不能及时跟进。

因办理土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手续程序性和技术性强,有一定的时间要求,在职能部门协作方面存在效率低、跟进慢的情况。

篇三:棚户区,总结
2015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

篇四:棚户区,总结
2016棚户区改造调研报告2篇

第1篇

根据市委、市政府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的要求,市农业局3月15日开始组织机关干部到联系点—区群众街社区开展走访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入户走访,了解到社区居民较集中反映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棚户区改造进度太慢,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针对上述问题,市农业局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研究,并形成调查报告:

一、群众街社区基本情况

群众街社区是在二00二年六月城市社区改革时,由三个居委会合并组建产生的。该社区是区老城区,历史上曾是云集之地,是区乃至市的繁华地带,现棚户居民已超过1000户,成区比较集中的棚户社区。

二、棚户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安全隐患大。棚户区居民住房产权基本归属于区房产公司,大多是上世纪60-70年代的建筑及明清时期的遗存,建筑年代久,建设标准低。又因近两年计划拆迁改造,一直没有维修,现基本上都已成为危房,风雨飘摇,一部分住房时刻有垮塌的危险。棚户区建筑密度大,上层基本为木质结构,并且巷道狭窄,基础设施落后,而现有的消防设施又不全,一旦发生火灾和其他灾害,后果不勘设想,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2、环境较为恶劣。棚户区房屋户均面积狭小,不成套,大都没有排水设施,没有卫生间,有的居不如厕,生活条件相当简陋。卫生死角多,阴暗潮湿,加上私建乱搭,夏天蚊虫肆虐,环境较为恶劣。

3、管理难度大。棚户区居住人员成份复杂,大部分是本地居民租住,但也有一部分是拆迁安置住户,一部分是外来租住户,吸毒人员多,据社区介绍,仅群众街社区吸毒人员就多达80多人,治安隐患多,管理难度大。

三、关于棚户区改造的现状

近年来,市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居民保障性住房建设,2016年市政府就成立了建设指挥部,为还原古城原貌,续写历史渊源,与益“明清大港”保护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启动了保护与开发的建设工作。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石码头历史街区建设项目部于同年基本完成了设计、初步进行了遗产资源评估,并开展了前期拆迁摸底工作。后来拆迁安置基本停滞,据调查了解主要原因是:安置房建设还没有完成;二是整体开发规划还没有出来;三是补偿安置资金没有到位。2016年3月12日,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改造范围和工作目标,工作原则,组织领导,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资金来源,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政策扶持及保障措施。2016年3月8日,在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上就保障性安居居工程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于3月19日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市中心城区棚户区年度改造计划规划,2016年由区作为实施主体,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配合单位将在区改造户数3606户,改造总用地面积118213平方米,改造总建筑面积129555平方米,其中大码头街道2605户,群众街社区1100余户。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介绍:区棚户区改造将分五期进行,具体步骤分三步,一是调查摸底,二是拆迁安置,三是规划建设。区现在1000多套安置房建设已基本完成,群众街社区棚户区改造结合明清古巷保护将作为今年下半年第一期工程启动。

四、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日新月异,高楼如雨后春笋,绝大多数市民的生活水平得到快速提高。但形成极大反差的是一边高楼林立,一边是棚户区成片,棚户区的存在与城市形象,文明档次极不相衬,棚户区的大量存在已严重阻碍城市的健康发展。棚户区的居民多年来一直生活在恶劣的环境下,棚户区居民对棚户区改造的呼声十分强烈,要求相当迫切。棚户区改造是关系到城市居民切身利益和实现住有所居的民心工程,解决棚户区居民住房问题是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感情的重要举措。妥善解决好群众的实际困难,确保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社会稳定是当前市各级政府、各部门重中之重的工作。如何加快推进区群众街社区棚户区的改造提出以下建议:

1、依法拆迁安置。棚户区的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低收入困难群体,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非常多,他们面临着就业、住房等多重困难,棚户区在改造过程中出现拆迁补偿问题较多,容易发生群体性事件。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棚户区的改造要严格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片面追求改造进度而强拆强迁、野蛮施工,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安定。在补偿、拆迁安置过程中,总结以往因不同责任单位补偿标准不统一,激发群众矛盾,造成群众上访,影响拆迁与工程建设进度的经验,补偿安置方案要经社区居民代表讨论并公示。规范程序,阳光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一是组织好本区棚户区的调查摸底。二是根据本区棚户区的实际情况编制出改造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棚户区的改造工作。三是因地制宜,先易后难、逐步推进,针对性地多种方式推进棚户区改造。对目前不具备拆建条件的棚户区要搞好房屋维修加固工作,确保居民居住安全。

3、政府组织,市场运作。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工作机制,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棚户区改造的各项工作。棚户区改造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发挥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在政策资金上给予倾斜,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坚持政府推进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对有商业价值的棚户区可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综合开发。

第2篇

棚户区改造是新形势下国家提出的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关注民生、惠及百姓的重要民心工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这一民生工作,将棚户区改造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稳步推进。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根据衡住保组字[2016]1号文件和5月13日市房产局会议精神,区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第一批计划项目为2个,一个被列入省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即棚户区,计划改造272户;另一个被列入我市本级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储备项目,即东方里棚户区,计划改造93户。

1、省级考核项目棚户区由东风街道农田里、如意里和苗圃街道三个零星棚户区构成。其中农田里规划用地18.4亩,拆迁房屋10223.6平方,改造户数95户;如意里规划用地6.9亩,拆迁房屋8976.05平方,改造户数47户;规划用地21.5亩,拆迁房屋16972.3平方,改造户数130户。农田里和如意里项目紧临大道东风南路匝道两侧,项目紧临大道苗圃一侧,均对城市形象造成直接影响。

2、市级储备项目东方里棚户区规划用地29.2亩,拆迁房屋4590平方,改造户数93户。该棚户区住户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五分公司职工,所住房屋大部分为上世纪六十年代建的砖瓦平房,房屋破旧不堪,职工强烈要求改造。

3、目前,项目已由街道上户征求住户意见,绝大多数住户愿意实施棚户区改造,同时,区城建投积极与市国土、规划部门衔接,正在做规划设计,出具规划条件。东方里棚户区已经在与住户签订房屋拆迁协议,部分房屋已经拆除。

(二)根据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的意见,原由集团住房建设指挥部负责的团结里棚户区项目改由区政府为主体负责实施。该棚户区项目拟占地15.7亩,拆迁房屋6285.7平方,需要改造住户113户。该项目主要是铁路土地,拆迁的多为铁路职工住房,目前,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制定,动员大会已经召开,现正在积极与住户签订合同,已签订拆迁协议26户。【棚户区,总结】

(三)苗圃地区铁路住房密集,房屋简陋,配套设施缺乏。出于统一规划、整体建设需要,我区拟考虑将与团结里棚户区相连、紧临大道一侧的路向里棚户区纳入团结里棚户区一并改造。路向里棚户区占地38.9亩,需拆迁房屋6663.2平方,改造住户94户。该项目已与集团签订了土地协议,解决了用地矛盾,方便由区政府为主导整体推进实施。

二、主要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棚户区改造是解决群众居住环境、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手段,是提升城市形象、落实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全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街道负责房屋拆迁工作,区城建投资公司负责安置房建设工作,区棚改办负责监督指导、计划上报,形成层层有责任,层层抓落实。

2、三个结合,改善环境。坚持“三个结合”,把棚户区改造与解决大道遗留问题、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城市形象结合起来,切实改善百姓住房环境和条件。大道尽管已经通车,但大道如意里一侧住户意见很大,房屋距离大道太近,已影响到住户的正常生活,同时,大道匝道两侧房屋低矮破旧,与城市形象极不相称,急需改造。区委、区政府在研究棚户区改造时,充分考虑城市建设中的诸多因素,统筹安排,合理配置,既解决当前的一些突出矛盾,又完善了城市功能、提升了城市形象。

3、加大力度,做细工作。棚户区改造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工作必须要做细,做到位,要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在为老百姓谋福利、得实惠。按照市住保办的安排部署,我区一方面由街道组织对棚户区进行调查摸底,征求住户意见,登记住户情况,统计住房面积,为编制项目改造实施方案和资金测算方案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与规划部门衔接,确定用地红线和规划建设范围,落实规划设计条件。

三、问题及建议

1、融资困难问题。棚户区改造是政府考核指标,时间性要求严,当年项目要保证当年启动并建设。而要启动建设棚户区,资金必须先行,有了资金保障,才能顺利推动棚户区的改造。但是,市政府又明确提出棚户区改造不能有开发商参与,完全以政府为主体实施,这给城区城府融资增加了困难,直接影响棚户区改造的推进速度。

2、用地规划问题。前期,区政府对棚户区项目进行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并征求过区国土和规划部门的意见,经过慎重考虑后才上报。但是,市规划局在划定棚户区项目范围时,没有征询区政府和市住保办意见,就单方面确定了项目的规划用地。如果是符合棚户区条件的还好实施,但如果与棚户区改造相距甚远,就不便于区政府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如东方里棚户区,我区政府上报的用地面积只有18亩,但经规划部门调整后,扩大至29.2亩,增加部分是集体土地,且房屋多为3至4层,住房面积严重超标,不符合棚户区政策。建议最好还是维持原棚户区上报面积为宜。

篇五:棚户区,总结
2015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方案一: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为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根据财综〔2015〕46号《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全省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青政办〔2015〕194号)文件精神,依据棚户区改造相关规定,结合我区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及旧城区改造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着力改善城市低收人家庭的居住条件,同时把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推动城市发展、土地资源整合、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使乐都城市建设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推动经济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纳入房地产重点工程,统筹组织安排,强化检查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实行市场化运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综合开发、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

(二)多方结合,综合开发。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用地挖潜结合起来,注重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综合开发。

(三)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规范与标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将城市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城市新型住宅小区。要严格执行拆迁法规,依法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违法拆迁、野蛮拆迁,对被拆迁人进行妥善补偿与安置。

三、工作目标及建设标准

(一)工作目标及改造范围。

工作目标:根据上级下达任务,我区2015年需完成585户城市棚户区改造,今年全部开工建设。

改造范围:西门口旧城区改造100户、后花园旧城区改造xx0户、东关旧城区改造130户、农中路旧城区改造130户、乐都工业园区85户。如上述区域未按要求及时开工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棚户区,总结】

(二)建设标准。

棚户区改造按照国家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建设节能型住宅。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购买能力和意愿,原则上棚户区改造户型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三)建设实施单位。

西门口旧城区改造由乐都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后花园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国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东关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区凯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农中路旧城区改造由青海世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乐都工业园区85户由乐都装备制造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四、政策措施

列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只限定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的面积部分。

(一)资金筹措政策。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开辟政府、开发企业和个人多元化筹资渠道,解决改造资金不足问题。

(二)土地政策。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优先列入土地供应计划和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

(三)优惠政策。依据青政办〔2015〕48号文精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建设项目,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除供电、供排水、供气、供暖等工程增容费和开口费;依据财税〔2015〕42号文精神并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拆迁安置政策。坚持货币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实行就地、就近自愿选择,多元安置,充分考虑并妥善解决城市棚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被拆迁家庭的住房问题,在拆迁政策上给予积极合理的倾斜和照顾。城市棚户区改造上级补助资金用于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乐都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全面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区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审计、房产等有关部门和有关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规划,棚户区改造统一进行规划,严格规划设计,分步实施,设计既有地方特色又有现代气息。

(三)规范资金管理。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在房产局设立专户,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财政监督,实行封闭运行。住户自筹资金在监管账户中监管使用。

(四)完善档案管理。改造工程建设档案和住户档案按规范要求建档。住户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建设档案从项目计划编制到竣工验收备案要全面完整,做到专人负责、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确保信息全部归档,数据准确无误。

(五)强化监督,提高效能。区监察、审计部门要对拆迁安置、土地出让、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跟踪监督,确保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城市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拆迁、建设、货币补偿等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情况,督促项目高效、有序推进。

方案二: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天义城区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提高城市整体环境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基础设施落后,影响城市发展的城中村和城市棚户区整体改造。把改造工作与推动城市发展和转型相结合,与土地资源整合利用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相结合,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相结合,将天义城区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新型城市,拉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集中力量,整体推进。动员全县各级力量,形成强大合力,推进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县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制定统一方案,按照统一标准,负责整体推进。全县党政机关和各部门整体参与,抽调一批领导和干部专门推进此项工作。由县级领导负总责,牵头单位、参加单位、所在地单位、业务部门、各乡镇(度假区)抽调负责领导和精干工作人员,组织部选派后备干部,分项目区组成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队,专项推进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统一规划,综合配套。坚持城市总体规划指导,科学制定改造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力争到2015年对影响城市健康发展的主要地段改造基本完成,实现城市承载能力达到20万人的规划目标。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要编制具体规划,细化实施步骤,突出改造重点,明确改造目标。改造的重点是涉及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严重影响城市发展的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道路、给排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要同步建设。改造必须连片开发,做到改造一片、成型一片,将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成规划超前、功能完备、设施配套、建筑优良的城市社区。

(三)以人为本,妥善安置。坚持房屋征收与被征收户安置同步进行,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谐推进房屋征收工作。认真执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赤峰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依法开展房屋征收,做到征收方案公布,补偿标准公开,安置结果公示。同时制定多种安置补偿方案,群众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步骤

(一)征收工作任务。对天义城区13块地段进行房屋征收和改造,具体范围包括:五间房社区整村改造一期933户,金三角278户(含市场内出租户196户),华鑫小区二期450户,滨河带状游园82户,大明街77户,大明街南侧75户,尤家洼71户,八大公司家属院70户,县医院东66户,职教中心南62户,天义实验小学操场35户,热水街西段16户,友谊路南段15户,合计2230户。

(二)征收工作完成时限。1、大明街、热水街西段、友谊路南段等3片到2015年5月末前完成; 2、滨河带状游园、金三角、大明街南侧、尤家洼、八大公司家属院、县医院东、职教中心南、天义实验小学操场等8片到2015年10月末前完成;3、五间房社区整村改造一期到2015年末完成,华鑫小区二期到2015年6月末完成。

(三)征收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月10日至3月10日)

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召开全县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抽调人员组成片区工作队,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深入片区进行宣传发动。

2、学习培训阶段(3月11日至3月18日)

聘请上级业务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对各片区工作队人员进行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集中培训,掌握房屋征收工作的流程和工作方法。

3、房屋征收阶段(3月19日至各片区规定征收完成时限)

各片区工作队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进入所包项目区开展征收工作,并根据各项目区的时限要求,按时完成征收工作任务。

方案三: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努力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成为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区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切实改善城市居民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把城市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编制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按照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

2.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组织引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多渠道、多形式筹措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

3.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

二、改造范围及工作进度安排

(一)改造范围

根据《南川区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20xx年重点实施城西片区、硫磺大院片区等12个项目,涉及征收面积20万平方米。其中:城区项目7个,征收面积17.5万平方米;乡镇项目5个,征收面积2.5万平方米。

(二)工作进度安排

1.20xx年1月—3月:启动调查摸底、征收协议签订等前期工作。其中,贤婆院片区、老武装部片区、南平镇兴南大道片区、鸣玉镇供销社片区、大有镇供销社片区、大观镇车站片区等6个项目,启动调查摸底工作;城西片区、河滨片区、九鼎山片区、气象局片区等4个项目启动征收协议签订工作,硫磺大院片区、南平镇下场口片区等2个项目按计划推进征收工作。

2.20xx年4月—6月:启动征收协议签订、按计划推进征收工作。其中,老武装部片区、南平镇兴南大道片区、鸣玉镇供销社片区、大有镇供销社片区、大观镇车站片区等5个项目启动征收协议签订工作,城西片区、河滨片区、硫磺大院片区、气象局片区、南平镇下场口片区等5个项目按计划推进征收工作。

3.20xx年7月—9月:加快推进征收工作,部分项目全面完成征收任务。其中,河滨片区、硫磺大院片区、气象局片区、南平镇下场口片区和兴南大道片区等5个项目全面完成征收工作,城西片区完成20xx年征收任务,九鼎山片区、老武装部片区、鸣玉镇供销社片区、大有镇供销社片区、大观镇车站片区等5个项目按计划推进征收工作。

4.20xx年10月—12月:全面完成20xx年征收任务,部分项目安置还房开工建设。其中,九鼎山片区安置还房主体工程完成,城西片区、硫磺大院片区、气象局片区等3个项目安置还房开工建设,河滨片区、南平镇下场口片区和兴南大道片区等3个项目挂牌出让,老武装部片区全面完成征收工作,贤婆院片区、鸣玉镇供销社片区、大有镇供销社片区、大观镇车站片区等4个项目完成20xx年征收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潘晓成总牵头,区城乡建委具体牵头,负责目标制定、责任考核等日常工作,各责任单位具体实施,区发改委、区国土房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该项工作。

(二)明确单位职责。区城乡建委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制定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年度计划;负责根据年度计划,拟定具体实施方案、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并严格按计划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区发改委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立项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财政补贴资金,争取国家、市级资金支持。区国土房管局负责根据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预留城市棚户区改造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提供异地安置住宅建设地块,确保土地供给;负责做好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负责办理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手续。区规划局负责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拟改造片区和异地安置住宅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相应的回迁安置和商业开发用地,审批城市棚户区改造中新建小区规划方案,对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负责统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负责做好征收土地报件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征地拆迁及司法强拆工作;负责统筹城市棚户区安置还房建设和管理工作。区审计局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政府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涉及乡镇(街道)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负责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单位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按计划进度推进。

(三)加强建设监管。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安全质量责任制和项目投标制。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加大审计和稽查工作力度,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筹集和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棚户区改造月进度报送和通报制度,各项目责任单位于每月25日将当月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形象进度、存在问题等报区城乡建委,区城乡建委收集汇总后于30日前对当月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开展效能监察,由区监察局牵头,区政府督查室、区城乡建委参加,组成效能监察组,每季度对棚户区改造情况进行专项效能监察,并通报情况,督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有力推进棚户区改造。

方案四: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我区现有棚户区占地面积70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共10片、5700户、1.7万人。为在四年内完成25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改善和提高困难家庭的居住水平和生活环境,根据市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提高居民居住水平、改善城市面貌、增加城市空间、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紧紧抓住国家和省市扶持棚户区改造的良好机遇,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精心组织,配套建设,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高标准地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加快我区“山水旅游名城”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组织为主,市场化运作为辅的原则。通过政府直接组织实施,将棚户区改造与安居工程、廉租房建设相结合,降低改造成本,统筹使用土地,发挥土地效能,保护棚户区居民利益,减轻拆迁阻力,保证回迁居民住上放心房、满意房。同时,充分利用土地、规划、财税等政策,调动具备资质的开发建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

(二)坚持统一领导,区企联动的原则。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确定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改造规划,统一制定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政策、设计标准,统一组织工程建设招投标,统一调度棚户区改造资金,统一协调安排配套工程建设。同时,鼓励并支持华安两大公司及北疆集团公司共同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

(三)坚持急需改造、区域优先的原则。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先易后难的原则,从碾北公路、繁荣路、中兴街、华兴街沿路进行梯次开发,逐步拓展至铁道南区域。

(四)坚持以人为本,利民惠民的原则。房屋拆迁实行拆一还一,采取实物安置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对被拆迁户合理补偿安置。

(五)坚持依法运作,确保稳定的原则。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既要按时限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又要考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和化解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六)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发挥自力更生精神,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开辟政府、开发企业和个人多元化筹资渠道,解决改造资金不足问题。

三、城市棚户区界定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1万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平房密度相对较大、建设使用年限久、结构简易、人均居住水平低、居住条件恶劣、基础设施不齐全、道路狭窄、治安和消防隐患大,以及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四、工作目标

计划四年内完成25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任务。

五、建设标准

通过棚户区改造,建设一批生态、节能、集约用地型回迁安置住宅小区。建设标准为:交通便利、公共基础设施完善、软硬覆盖率达到100%;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优良品率不低于40%;建筑节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设计户型的建筑面积分别为40、50、60、70平方米。

六、优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住宅和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其中的商服用地实行有偿出让。

(二)税费政策

安置房、廉租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免,即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工程结建费、墙改专项基金、消防设施建设费、城市占道费、供热配套费、二次供水整合费、高可靠性供电费、固体污染排放费、房屋登记费、抗震设防费等。

管理性事业收费减半收取,即环境评价费、工程安全监察费、工程质量监督费、拆迁管理费、工程造价管理费、产权交易费等。

由政府建设的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含上套户型增加面积而缴纳的补差款)和廉租住房建设(不含商服)免收营业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选择货币补偿重新购买的普通商品房价款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免征契税;购买二手房的免征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暂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经地税部门审核后执行。鼓励国有大型企业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政府给予政策支持。

被拆迁人依据国家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管理规定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棚户区改造拆迁后的腾空用地通过出让所获出让效益及棚户区改造安置住宅和廉租房用地中的商服用地出让所获收益,用于支付棚户区改造贷款和作为棚户区安置房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建设。

(三)拆迁政策

房屋安置。拆迁私产房屋对房屋所有人实行拆一还一。新安置房屋标准户型的建筑面积超过原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部分,被拆迁人应按新安置房屋的本体价格交纳增加面积款。

对符合居住条件的无证房屋,具有房屋所在地的独立居民城市户口,且实际在此居住,又无其它住处的,按照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相关规定,给予妥善安置。

(四)基础设施建设政策

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要求的,供电、热力、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到该项目小区红线,在施工中涉及破路、园林、绿化等管理性收费免交。对棚户区改造涉及的道路、给水、排水、供电、供热、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当年建设计划,优先组织实施。

(五)公共用房配套政策

回迁安置小区要按规划建设物业和居委会用房,在区房产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确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方式,也可以采取社区自助式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

(六)审批政策

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联合办公,实行“一站式”、“一条龙”集约化审批服务。相关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

(七)其它政策

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和出让用地)在不突破国家刚性标准的前提下,可适度提高规划容积率。

安置房建设可以项目作抵押,申请银行项目贷款。个人可以申请公积金和银行按揭贷款,不具备公积金和银行按揭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小额贷款。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可自愿给予担保。

从今年起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按项目规划面积2%建设廉租房制度,对符合廉租房补贴的家庭,通过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等形式,实现应保尽保。

棚户区改造工程安置房建设暂不执行墙改禁实政策。

七、工作措施

(一)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积极向市里争取改造资金,同时可以向我区的大企业借款。二是与金融部门沟通,争取一部分贷款。三是出售一部分现有土地,缓解资金不足问题。四是争取开发商前期垫资。五是向有意回迁的居民收取增加部分的资金。六是吸引外来企业来我区建设安居房,招商企业垫付一部分资金。七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八是争取华安公司和北疆集团公司的支持,筹借一部分资金。九是积极组织社会募捐,解决一部分资金。

(二)安排专项资金保证及时偿付借款本息。一是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及棚户区改造安置住宅和廉租房用地中的商服用地出让所获收益;二是土地出让地段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三是财政其它收入。

(三)通盘考虑,高标准规划。按照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坚持“连片开发、分期建设”的原则,结合区情实际,高标准地编制好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做到棚户区改造和回迁安置住宅小区建设与城市景观相配套。

(四)依法运作,阳光操作。严格执行有关土地使用、资金使用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对棚户区改造区域进行封闭冻结,停止新建、翻建、扩建及土地使用权变更、房屋交易、户口迁移、转户和分户等行为。

(五)强化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围绕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实行全过程监督,对于权钱交易、假冒伪劣工程等问题,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纪规定予以查处。

(六)明确工作责任。区政府是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经济计划局、财政局、审计局负责争取国家及省市相关的政策和资金筹措、监管等工作。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处负责土地供应、征用转用手续办理、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规划审批等工作。建设环保行政执法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等工作。房产管理处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拆迁工作。民政局及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政策规定,严格城市低保管理。其它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

(七)认真做好拆迁工作。对拆迁居民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其充分认识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意义,积极配合改造工作,在全区形成棚户区改造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加强信访接待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碾子山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查棚户区改造工作。

篇六:棚户区,总结
2016房屋拆迁安置承诺书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shiyongwendang/6304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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