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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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一篇

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我县的计划生育法制工作在计生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委法制科的指导下,法制股工作人员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这一宗旨,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认真做好网上办案工作,认真做好利益导向工作。

一、规范办案程序

为了把好行政执法,确保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顺利进行,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工作的进程,县计生委法制股着力加强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

1、规范了案卷程序程序,严格标准。县计生委法制股按照办案程序及要求,统一规范了全县对计划生育案件的办理程序,统一了文书编号,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方案,考核实行百分制,分解确定各项分值,实行倒扣分的办法;并要求各乡镇计生办严格按照考核内容整理计划生育征收。

2、加强学习,严格操作。县计生委法制股对所有乡镇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和社会抚养征收案卷进行检查。在检查乡镇案卷中发现有个别乡镇有些案卷程序乱,案卷逻辑关系不正确,送达回证和征收决定书时间不一致的情况等。对于发现这些问题后,计生委法制股,及时给各乡镇计生办主

任和法制股张又关于社费抚养费征收案卷问题作了细致的讲解和培训。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评估办法进行考核,根据得分高低进行排队,作为半年和年终综合考核依据。

二、网上办案网上审批工作

充分运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管理系统》软件,在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开展了计划生育社费抚养费征收及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办理和网上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已完成网上办案网上审批110例。

三、利益导向工作

1、利益导向信息录入情况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管理信息系统开通以来,我县于对乡镇计生办微机管理员和法制股长进行培训,全县共录入优惠对象户信息1920条、人口基本信息1550条。

2、独生女父母保健费发放

为了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县计生委法制股作为责任科室。通过个人申请、乡村把关、县计生委审核,全县共确认有独生子女户3200户,共6400人。

3、奖励扶助工作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奖励扶助工作,经过个人申报、乡、村把关、公示,县里审核调查确认2011年度新增

奖励扶助对象304人,退出28人,累计1865人;特别奖励扶助新增7人,累计55人,录入工作已经全部结束。

存在问题

一、社费抚养费征收力度不大,个别乡镇还存在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二、个别乡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管理不够规范。 下步打算:

一、加大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的力度,掀起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专项活动,加强治理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二、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集中培训网上办案的程序。

三、落实好独生子女费的发放,落实好奖励扶助和特别奖励扶助费的发放及管理。

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二篇

篇一: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我县的计划生育法制工作在计生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委法制科的指导下,法制股工作人员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这一宗旨,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认真做好网上办案工作,认真做好利益导向工作。

一、规范办案程序

为了把好行政执法,确保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顺利进行,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工作的进程,县计生委法制股着力加强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

1、规范了案卷程序程序,严格标准。县计生委法制股按照办案程序及要求,统一规范了全县对计划生育案件的办理程序,统一了文书编号,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方案,考核实行百分制,分解确定各项分值,实行倒扣分的办法;并要求各乡镇计生办严格按照考核内容整理计划生育征收。

2、加强学习,严格操作。县计生委法制股对所有乡镇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和社会抚养征收案卷进行检查。在检查乡镇案卷中发现有个别乡镇有些案卷程序乱,案卷逻辑关系不正确,送达回证和征收决定书时间不一致的情况等。对于发现这些问题后,计生委法制股,及时给各乡镇计生办主任和法制股张又关于社费抚养费征收案卷问题作了细致的讲解和培训。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评估办法进行考核,根据得分高低进行排队,作为半年和年终综合考核依据。

二、网上办案网上审批工作

充分运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管理系统》软件,在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开展了计划生育社费抚养费征收及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办理和网上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已完成网上办案网上审批110例。

三、利益导向工作

1、利益导向信息录入情况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管理信息系统开通以来,我县于对乡镇计生办微机管理员和法制股长进行培训,全县共录入优惠对象户信息1920条、人口基本信息1550条。

2、独生女父母保健费发放

为了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县计生委法制股作为责任科室。通过个人申请、乡村把关、县计生委审核,全县共确认有独生子女户3200户,共6400人。

3、奖励扶助工作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奖励扶助工作,经过个人申报、乡、村把关、公示,县里审核调查确认2011年度新增奖励扶助对象304人,退出28人,累计1865人;特别奖励扶助新增7人,累计55人,录入工作已经全部结束。

存在问题

一、社费抚养费征收力度不大,个别乡镇还存在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二、个别乡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管理不够规范。 下步打算:

一、加大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的力度,掀起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专项活动,加强治理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二、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集中培训网上办案的程序。

三、落实好独生子女费的发放,落实好奖励扶助和特别奖励扶助费的发放及管理。篇二: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xx县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工作情况汇报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法

制办具体指导和市人口计生委的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各项任务,全面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体系,依法规范执法行为,有力促进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将我县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2、进一步完善、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一是规范执法文书。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审批表》、《征收决定书》、《告知书》等行政执法文书进行规范、统一,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提供了监督保障;二是在查处每件案件时,工作人员做到亮证执法,在送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前七天,亲自找到当事人告之他们的权利、义务,切实做到管理有程序,处罚有依据,工作有标准;避免了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实行政务公开。规范公开时间内容,确保公开及时,针对政务公开的不同内容,确定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逐步公开、随时公开等方式,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计生部门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收费依据标准、投诉咨询联系电话等长期公开。

3、完善规范的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二孩生育证〉、〈服务手册〉管理办法》,生育一孩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生育第个二孩子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班子集体讨论审批的要求,我县严格执行自治区《条例》规定,并实行审批前审查制,在生育指标审批、病残儿鉴定、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严把审查关,对再生育申请的审批上做到“领导不齐不审批、材料不齐不审批、审查有疑点不审批”,对审查批准后的对象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二孩生育证》;对已经获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县站和乡级计生技术服务所,在基本服务能力、工作场所和工作用房、基本设备、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等方面均按照审批范围开展计生技术服务,不存在超范围服务现象。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计划生育办理业务的窗口,主要办理《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按照行政许可制度、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度和说明理由制度、听证制度规定,对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申请办理的决不予审批办理,有效地杜绝了错批生育指标现象的发生。应发2012年度《二孩生育证》642本,已发放633本,98.5%;应发2013年度生育证740本,已发173本,占24%。应征收社会抚养费分别为:532.45万元(其中:当年167.32万元、历年365.13万元),已征收172.91万元(其中当年53.94万元、历年118.97万元 ),征收率为32.47%;(其中:当年32.23%、 历年32.58%)。

4、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召开全了县人口计生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会议,采取自评、互评方式,对各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档案、“两非”案卷和《二孩生育证》审批档案进行了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5、对于违法生育案件的处理,我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清一件处理一件,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坚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准确,执法文书规范整洁,没有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的现象。6、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我局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和办事程序等。如县级向群众公布病残儿鉴定结果和生育二胎对象审查结果告示;乡(镇)计生办则及时向群众公开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的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公示免费服务项目。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考核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开投诉方式和受理办法,方便群众监督,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给予公开暴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

监督作用。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享受适宜、安全、可靠、优质的避孕药具的技术服务,促进奖励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加大查办案工作力度。

二、我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均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社会抚

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相关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及有关要求

【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全年社会抚养费征缴应立案89例,已立案89例,我县的社会

抚养费征收坚持征收标准,适度把握政策,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均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及有关要求。采取“专票专用、票款两清”的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对所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及时足额上缴。通过自查,我县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上没有出现截留、挪用、贪污和私分等情况。2012年7月23日举办全县人口计生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系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工作要求,为做好业务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坚决查办弄虚作假,乱收费乱罚款,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案件,对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非法关押群众、打骂群众、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或暴力手段强制群众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三、推进信访长效机制建设,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我县人口计生信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大局和人口计生中心工作,突出矛盾纠纷化解,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开办“12356”阳光计生热线,拓宽信访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促进计生工作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2012年,全县信访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老缠访户问题处理妥善,敏感时期信访稳控有力,长效机制建设成效显著,工作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确定信访工作人员。县局由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兼管,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乡镇由计生办主任或副主任兼管,村级由村计生专干担任信访员,并逐级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信访工作网络。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信访人员办信接访能力。我县采取集中培训、下乡巡视和案例分析等方式,统一各级信访人员的思想,充分发挥基层队伍的作用,协调关系,联系群众,化解矛盾,稳定基层。哪里出现问题就到哪里解决,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中。今年共收信接访37件(次),比去年同期减少2件(次),其中接待来访群众19人(次)、电话访16件(次);已受理37件(次),其中局领导亲自查办34件(次),转乡镇查办3件(次)。县人口计生局指定纪检组长专门负责上访案件篇三:计划生育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胶河疏港物流园区计划生育

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园区根据潍坊市计生委、高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求,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自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杜绝计划生育恶性事件发生,为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营造了良好地政治氛围。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宣传教育。认真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一是沿街喷涂计划生育标语,二是利用

5.29协会活动日和7.11世界人口日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活动,三是组装宣传车和利用村内广播播放录音,讲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二、信访工作。今年园区出现了两例计划生育上访案件,园区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安排有关工作人员对发生的问题进行处理。由计生办、信访办、管区入村对两起案件进行了调查取证,将调查后的情况反馈给对上访户,并对上访户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也根据调查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我们在接到《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维稳工

作的紧急通知》后,立即召开了计生办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并学习该文件,针对依法行政、问题排查、矛盾化解等工作进行研究,由计生办包村人员联系各村计生专干,对村内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摸底,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向园区计生办汇报,汇总后报给园区党工委,由领导开会研究具体的解决办法。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一是根据市局要求,园区以争取依法行政先进单位为工作目标,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纳入重点,严格执法程序,加大宣传力度,组装宣传车,印发明白纸,努力使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园区于4月份成立了二十个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中层工作人员任组长,党委政府领导统一调度,将未缴纳和未缴齐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户分解到组,与村干部一起进村入户作思想工作,宣传计生政策,讲解计生法规,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按照省《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抓好计生政策法规的落实,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加大取证力度,提高处理率,对于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后3个月内仍然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户,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园区共向法院提交了5例违法生育,其中已有两户交齐社会抚养费。

四、治理乱收费工作。2012年6月份市局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深入进行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的通知》后,我园区计生办立即召开计生办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并学习该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作为改进行业作风、依法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园区稳定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根据实际情况,我计生办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对照国家“一法三规”和省、市有关法规、规章,主要针对社会抚养费征收、一胎服务手册及二胎生育证收费逐一清理,不留死角,找准找全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市局要求取消审批一胎服务手册及二胎生育证孕前优生检测费。

总之,我们在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调查取证难、社抚费征收难。在将来的执法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深入研究,实事求是,采取对策,努力探索和寻找新时期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真正做到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努力将园区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胶河疏港物流园区计生办

2012年8月29日

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三篇

XX县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工作情况汇报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法

制办具体指导和市人口计生委的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各项任务,全面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体系,依法规范执法行为,有力促进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将我县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1、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县人口计生局设有政策法规股,执法人员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制度。对计划生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社会抚养费征收、《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等工作进行了统一规范。建立了《生育证》审批统一公开制度,将全县所有《二孩生育证》审批情况进行定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完善地方配套措施,我县还出台了《关于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决定》、《关于落实XX县人口与计划生育诚信计生惠民政策的决定》、《加强孕前孕情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实施方案》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XX县人口计生局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文件,设立行政许可和服务集中受理窗口,

明确行政许可相关受理范围、工作制度、工作方式、承诺期限、监督考评办法、责任追究制度。从依法行政、村民自治、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等方面,严格依法行政,倡导文明执法,有力推动了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全县有86名计划生育干部,其中72名通过全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拿到了行政执法资格证和培训证书,均能够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2、进一步完善、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一是规范执法文书。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审批表》、《征收决定书》、《告知书》等行政执法文书进行规范、统一,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提供了监督保障;二是在查处每件案件时,工作人员做到亮证执法,在送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前七天,亲自找到当事人告之他们的权利、义务,切实做到管理有程序,处罚有依据,工作有标准;避免了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实行政务公开。规范公开时间内容,确保公开及时,针对政务公开的不同内容,确定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逐步公开、随时公开等方式,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计生部门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收费依据标准、投诉咨询联系电话等长期公开。

3、完善规范的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二孩生育证〉、〈服务手册〉管理办法》,生育一孩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生育第个二孩子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班子集体讨论审批的要求,我县严格执行自治区《条例》规定,并实行审批前审查制,在生育指标审批、病残儿鉴定、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严把审查关,对再生育申请的审批上做到“领导不齐不审批、材料不齐不审批、审查有疑点不审批”,对审查批准后的对象以乡(镇)为

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二孩生育证》;对已经获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县站和乡级计生技术服务所,在基本服务能力、工作场所和工作用房、基本设备、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等方面均按照审批范围开展计生技术服务,不存在超范围服务现象。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计划生育办理业务的窗口,主要办理《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按照行政许可制度、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度和说明理由制度、听证制度规定,对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申请办理的决不予审批办理,有效地杜绝了错批生育指标现象的发生。应发2012年度《二孩生育证》642本,已发放633本,98.5%;应发2013年度生育证740本,已发173本,占24%。应征收社会抚养费分别为:532.45万元(其中:当年167.32万元、历年365.13万元),已征收172.91万元(其中当年53.94万元、历年118.97万元 ),征收率为32.47%;(其中:当年32.23%、 历年32.58%)。

4、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召开全了县人口计生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会议,采取自评、互评方式,对各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档案、“两非”案卷和《二孩生育证》审批档案进行了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5、对于违法生育案件的处理,我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清一件处理一件,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坚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准确,执法文书规范整洁,没有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的现象。

6、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我局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和办事程序等。如县级向群众公布病残儿鉴定结果和生育二胎对象审查结果告示;乡(镇)计生办则及时向群众公开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的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公示免费服务项目。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考核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开投诉方式和受理办法,方便群众监督,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给予公开暴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享受适宜、安全、可靠、优质的避孕药具的技术服务,促进奖励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加大查办案工作力度。

二、我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均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社会抚

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相关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及有关要求

全年社会抚养费征缴应立案89例,已立案89例,我县的社会

抚养费征收坚持征收标准,适度把握政策,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均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及有关要求。采取“专票专用、票款两清”的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对所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及时足额上缴。通过自查,我县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

理使用上没有出现截留、挪用、贪污和私分等情况。2012年7月23日举办全县人口计生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系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工作要求,为做好业务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坚决查办弄虚作假,乱收费乱罚款,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案件,对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非法关押群众、打骂群众、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或暴力手段强制群众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三、推进信访长效机制建设,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我县人口计生信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大局和人口计生中心工作,突出矛盾纠纷化解,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开办“12356”阳光计生热线,拓宽信访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促进计生工作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2012年,全县信访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老缠访户问题处理妥善,敏感时期信访稳控有力,长效机制建设成效显著,工作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确定信访工作人员。县局由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兼管,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乡镇由计生办主任或副主任兼管,村级由村计生专干担任信访员,并逐级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信访工作网络。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信访人员办信接访能力。我县采取集中培训、下乡巡视和案例分析等方式,统一各级信访人员的思想,充分发挥基层队伍的作用,协调关系,联系群众,化解矛盾,稳定基层。哪里出现问题就到哪里解决,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中。今年共收信接访37件(次),比去年同期减少2件(次),其中接待来访群众19人(次)、电话访16件(次);已受理37件(次),其中局领导亲自查办34件(次),转乡镇查办3件(次)。县人口计生局指定纪检组长专门负责上访案件

濂水镇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四篇

濂水镇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濂水镇计生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这一主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保障育龄群众合法权益,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积极开展加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宣传服务活动,结合我镇实际,计生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围绕活动总体部署,力争把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一、借助活动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意识。 我镇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窗、各村的三点一室搭建的有利平台等各种有效媒介,以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载体,掀起学法高潮。

1、计生宣传品进村入户。镇计生办结合历年宣传品设计发放情况,认真统筹,仔细考量,设计了美观大方、经济耐用的卡通置物桶,发放了500余份,共计2000余元。将宣传品上的标语、宣传口号推广到育龄妇女中去,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

2、以服务为主旨,开展大型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在活动期间,镇计生办共开展两次上街服务活动。分别开展以维权、环保、节约为主旨的上街宣传服务活动

3、上一堂计生法律、法规课。计生办联合司法所开展了一次针对广大育龄妇女的以婚姻与家庭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讲座,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和掌握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增强遵法意识,树立守法观念。

镇计生办借助各种有效媒介开展上门发放一份宣传资料,上一堂计生法律、法规课,组织一次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竞赛,巡回展览一批宣传版面,开展一次上街宣传等五个一活动,认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镇人口计生事业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力抓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抓计生干部“一法五规”的学习,采取会议、集中学习等相结合的学习机制,活动期间,各村分别召开 2—3次计生会议,针对重点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备案。全镇的计生专干也定期召开例会进行集中学习、工作汇报,我镇计生办对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系统的自查自纠,特别是针对处理违法怀孕是否及时,奖励优惠政策是否落实等重点问题进行排查,坚持做到有案必查,执法必严,不断增强计划生育干部的专业心和责任感,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开展随访服务活动,加强计划生育全过程管理服务力度。【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各村对常住人口一孩夫妇,45周岁以下未结扎的二孩以上夫妇,当年待孕、怀孕对象、离婚、丧偶的育龄人口、外出人员、未婚男女青年等四种对象普遍开展一次随访活动。由于濂水镇外出人口较多,流动人口规模也相当庞大,为我镇随访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镇、村两级计生专干积极外出走访,摸清随访对象底数,随访过程中也携带宣传资料,采用边宣传边随访边落实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本次随访活动应随访人数1832,已随访人数1789,随访率达到98%。

通过开展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宣传活动,着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改进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扩大宣传声势,努力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力争达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基本要求。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2015年计生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五篇

【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5年计生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5年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直接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按照年初制定的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围绕全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心任务,强化依法行政的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综合治理力度.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搞好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

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是实现计划生育依法管理的思想基础,市人口计生局法规股定期对各乡镇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技术的培训指导工作。今年上半年组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一次,通过培训提高了广大计生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了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中文明执法、正确执法水平。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杜绝了重实体法、轻程序的观念和做法,懂得了依照程序办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做到了岗前培训和全部持证上岗。今年上半年全市征收社会抚养费共立案 312 例,立案率100%。案卷甲级率达到90%以上,合法征收率100%。上半年无计划生育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落实综合治理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

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支持人口计生工作。人口问题事关全局,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涉及到各行各业、各个领域,所以综治各部门都能认真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认真分析人口和计划生育与本单位工作的关系和关联度,研究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措施,真正发挥综治各部门的表率和带头作用。人口计生部门与民政等单位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每季度民政与人口计生部门互通婚姻登记和收养子女信息。

三、加强村(居)民自治工作,提高群众民主参与意识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人口计划生育一项新的工作机制,要想积极稳妥地开展此项业务工作,选准试点,创造出新经验、新办法,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是开展

【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工作的关键。为此,我们在2015年的基础上,对全市实行村民自治的162个行政村,在原有的基础上,又进行了督查验收,各社区(村)都成立了村民自治组织,制定了章程和村规民约,并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从而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坚持在社区(村)开展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对计生各项工作严格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增强计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村(居民)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组织开展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庆阳青龙村召开了现场会。正确引导群众提高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了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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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六篇

范文一: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汇报

自开展依法行政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计生局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要求,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以便民维权为载体,通过抓启动、进万家、促深化,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各方面的工作,现将依法行政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政府重视。

针对我镇的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我镇组织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及计生办工作人员,学习传达了国务院及省、市有关行政执法的相关文件精神,强调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一定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任何人不得超越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和恶性案件的发生。并结合当前实际,安排部署了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要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理性执法的前提下抓好抓紧计划生育工作,提高机关效能。

二、生育政策、生育类别、政策执行情况。

生育政策我镇都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再生育的夫妇,计生办认真审核后全部报送区计生局审核批准,没有出现徇私枉法、弄虚作假的现象。生育类别的执行也是严格按照批准的生育类别执行,没有擅自改变生育类别。都是经区计生局严格审核批准后再生育,没有出现过错批乱批的现象。

三、违法生育案件的处理。

利用自查契机对我镇辖区内的违法生育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通过清查我镇机关党员干部中没有违法生育的现象发生。对于村、社区违法生育的处理,我镇计生办都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清一件处理一件,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坚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准确,执法文书规范整洁,没有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的现象。

四、社会抚养费征缴。

我镇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坚持征收标准,严格把握政策。对违法生育的夫妇讲清缴纳社会抚养费是违法生育应尽的义务。视其家庭情况,尽量一次缴纳不留遗留问题。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按规定全部足额上缴区计生局专户,没有出现坐收坐支、载留挪用的事件发生。

五、再生育审批。

对要求再生育的夫妇,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列》第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按照程序严格审核,收集相关的档案材料,然后报区计生局批准后再通知本人。

六、公民妊娠期间权利义务行政告知制度。

凡符合生育第壹个孩子或再生育条件的,在办理《生育登记单》时,都由计生办工作人员口头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对于违法生育的夫妇都外出躲藏,无法告诉本人的,计生办工作人员只能告知其家属,请家属转告本人妊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七、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开展情况。

我镇于20XX年5月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方便了群众的办事和咨询,对计生奖励扶助,再生育的审批、违法生育的调查处理等,做到随时咨询、办理随时受理,热情服务,满意回答。

八、对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的突出问题处理情况。

自开展依法行政活动以来,我们认真排查重点人群及时化解矛盾。对在办理计划生育手续时情绪激动的重点对象耐心解释、热心服务,并由计生办主任亲自过问即时处理。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突出问题,都能及时有效的解决,未出现过越级上访案件。对在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中、高考加分、病残儿鉴定以及手术并发症矛盾冲突的问题都能很好的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越级上访现象发生。

20XX年上半年,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和免费服务项目,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如社会抚养费征收难,足额征收不到位,该收的收不上来,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我们继续努力,扎实工作,更需要区计生局领导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力争在工作中攻坚克难,使开发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即我镇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情况的自查报告,如有不妥,请上级批评指正。

范文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20XX年我市人口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为战略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重点,在市依法办的精心指导下,紧密结合“六五”普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着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升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推动陇南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和法制保障。201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队伍建设。我委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与“六五”普法紧密结合,按照我市“六五”普法的总体要求,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了专门科室,制定了工作计划,不但注重宣传教育,而且注重法制的实践。我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管是在平时下乡督查,还是开会安排工作,都要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主要内容,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其它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督导、同考核,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初与各县(区)签订责任书中,作为一项重点指标进行目标考核。在委机关确定了一名领导作为市委党校讲师团成员,负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知识的宣讲,也指定了一名同志作为“六五”普法的联络人员,负责相关的日常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重视,队伍强健,工作扎实,推动有力。

二、坚持学法用法,提升工作能力。一是认真开展“法律七进”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制订了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学习。及时安排部署开展《行政强制法》宣传培训和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的“法律七进”活动。在2016年4月1日,市人口委举办了由委机关40多名干部参加的《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知识讲座,组织人员赴县区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培训120多人次。在201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我委联合区人口局在盘旋路设立宣传点,向广大群众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并进行了义诊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结合人口文化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地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市创建宣传示范点57个,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作为主要内容进行宣传。三是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基地、婚育学校等主阵地的作用,定期对村(居)、组干部和育龄群众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坚持落实好村级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培训制度。四是结合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创建全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活动,每个县(区)树立1至2个依法行政典型,集中精力做好创建,将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其中主要的衡量标准,要求经常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群众对基本的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截止目前,全市已有4个乡镇被获得全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称号,9个乡镇获得市人口委、市法制办评选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称号,今年将继续评选一批依法行政示范乡镇。通过多种途径的宣传培训,提高了群众计划生育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了各级计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决策机制。一是完善了审批制度,确保审批程序高效透明。2016年以来,我委对《生育保健服务证》的发放程序进行了优化和完善,按照效能风暴建设有关要求,我们对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机构许可证》的办理时限进行了减缩,分别由原来的40、30、30个工作日减缩到30、20、20个工作日,进一步简化了办事程序,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手续,并在人口网站上公开各类事项办理程序。二是完善了考评制度,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我委坚持以工作实绩为依据,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随机抽点、秘密调查的方式,健全和完善了人口计生工作考评机制,将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强调并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考核工作纪律》,在督查和考核时采取不公开的方式进行,突出考核的评价功能和导向作用,确保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三是完善了机关办公制度,加强了机关正规化建设。制定了《明确告知制度》、《随机评价制度》、《无缺位工作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过错追究制度》、《机关党建工作管理制度》、《各科室工作职责》,制作了桌面岗位牌,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使机关工作有了制度的约束,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群众的满意程度。

四、推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推行政务公开。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前提下,向群众广泛公开各类文件信息,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调动群众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的积极性,自觉接收社会监督。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市政务大厅设立办事窗口、乡村两级设立规范的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入户宣传册,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生育指标安排、优惠政策落实等群众关注的信息公之于众,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大力发挥“12356”阳光计生热线作用,将“12356”阳光计生热线作为与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加强与电信部门的联系协作,确保热线的常期畅通和运行,自2016年以来,全市通过“12356”受理群众咨询2500多人次。今年,我们按照国家和省上的要求在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上,认真汲取最近其它省市出现的计划生育恶性事件的教训,严格执行“四不做”(即受术者不同意的不做,家属不签字的不做,思想不通的不做,无资质的不做)原则,在征收社会抚养费上,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四缓收”(即春秋农忙时节缓收,家有危重病人缓收,家庭特别困难缓收,逢年过节时缓收),确保了计划生育工作平稳发展,各项措施顺利落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落实优惠政策,健全利导机制。全市按照创建全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要求,以“四大工程”为载体,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形成有效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今年落实二女结扎户3000元奖励政策,全年落实1404人、421、2万元;上报奖励扶助对象16058人,落实奖励金15415、68万元;落实特别扶助325人、50、862万元。今年在全市106个整村推进村中,确定了219户示范户开展帮扶。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以来,我市奖励扶助资金累计已落实11、62万人次,累计落实奖励资金达到了8567万元。这一系列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有效促进了利益政策体系示范区的创建步伐,形成了良好的导向政策氛围。

六、加强监督检查,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认真配合实施市人大一法一条例执法大检查活动。在今年8月19日至25日,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高潮带队一行九人,赴徽县、成县、西和县、礼县进行“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并邀请当地市、县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检查组走了4个县、16个乡镇、12个村、2个县级医院、4个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通过察看现场、走访调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工作汇报、听取代表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四个县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情况。通过这次检查有力地促进了陇南市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的提高和各项政策的落实,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针对优惠政策落实和计划生育审核等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被广泛关注的事项,我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日常来信来访案件的登记、办理、回复等工作,加强了网络舆情的监测管理,及时回复网民提出的各种问题,有效阻止了个别网贴炒作漫延的趋势。2016年,部分代课教师由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能参加招考而来我委上访,我委主任邱晓旭同志亲自给上访的同志耐心细致地讲政策、讲道理,最终化解了他们的疑虑,消除了他们对政策的抵触情绪。今年4月、6月部分临时计生专干集结上访,我委抽调委机关所有人员进行了劝退,宣讲政策,化解矛盾,消除疑虑,通过提高工资待遇的方式安抚他们的情绪。我市没有出现粗暴执法、乱收乱罚等案件,也没有计划生育行政复议案件,网络、信访、媒体也没有反映这方面的问题。截止目前,我市信访案件立案36件,结案36件,结案率达到100%。

过去的一年,我委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市依法办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在下一年工作中,我们将根据省市的要求,再添措施,再鼓干劲,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范文三: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按照邕宁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邕宁区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探索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文明公正执法”,认真履行我局依法行政领导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积极开展自治区第四批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现将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稳妥推进,在上两个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几年来我城区没有因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引起的重大恶性事件或越级上访事件。中和乡荣获全国第二批卫生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光荣称号,荣获市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光荣称号,2016年、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级。

二、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到位,创建机制健全

(一)加强领导,安排部署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一是成立专门机构。我局把依法行政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投入专项经费。优先解决依法行政工作经费,投入依法行政工作专项经费30多万元,为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与城区法院联合成立执法宣传工作队,工作队有执法人员16人,负责在全城区开展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宣传和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办事效率。

(二)坚持“三化机制”,强化依法行政学习培训

学习教育制度化。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领导自身重视,率先垂范,带头学法用法。一是制定和完善了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坚持开展领导集中学法、定期学法;二是做好学习笔记和写好心得体会,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的落实;三是领导干部在法制教育培训时亲自进行讲授,以身作则。形成了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充分利用局务会和学习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注重加强对新出台的党纪政纪和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

培训工作专业化。组织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并做好上岗培训工作,把上岗培训合格作为一个任职或上岗的一个前置条件。2016年组织全城区卫生计生工作人员45人参加2016年南宁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并参加自治区执法证考试,有35人通过考试。全城区卫生计生工作执法共有执法人员106人,全部持有自治区法制办发的《行政执法证》106人,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

培训提高经常化。制定培训计划,每年举办两期以上的依法普法治理工作培训班,不断提高人口计生队伍的依法行政水平。重点加强了对《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护士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件》等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对卫生计生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每一位职工都能熟悉、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服务的能力。

(三)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法制文化。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对过往群众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下各乡镇开展活动,发放《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各种法制宣传书籍和资料3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疑难问题100个,前来咨询群众达500人,在全系统树立起维护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全城区卫生计生系统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结合卫生计生节日,通过咨询义诊开展普法教育。城区卫生计生系统局属各单位利用“4、7”世界卫生日、“6、14”世界献血日、“12、1”艾滋病宣传日等卫生主题活动日之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职业卫生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建立健全邕宁区卫生计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从制定和完善内部决策规则入手,进一步明确决策权限,规范决策程序,落实决策责任,做到事权、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一)建立依法决策的行政决策制度。遵循“以制度建局、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原则,制定和完善了《邕宁区卫生计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邕卫计[2016]50号)、卫计计生执法责任及行政管理责任制、重大案件审理制度、二孩证集体审议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一系列制度,从根本上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打好基础。

(二)健全完善卫生计生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机制。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条件,客观公正地开展事前审查和事后监督工作,密切配合各业务股室,认真做好卫生计生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和发布工作,确保依法治理工作起点高、基础牢、有质量,有力地促进依法行政。

(三)健全重大事项的行政决策机制。通过坚持重大案件审理制度,确保卫生计生行政征收、处罚公开、公平和公正,有效制约执法自由裁量权,杜绝人情案和关系案,充分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遵循执法程序,卫生计生依法行政权规范运行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程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局采取多种举措提高办案质量。一是建章立制。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总结实践经验,制定了审批许可制度、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程序、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卫生许可办理程序等系列制度。二是增强办案透明度。在办理适应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的案件中,始终坚持立、办、审、决四分离制度,从而确保了办案公正、公平、公开。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首问负责制、承办人负责制,做到了行政执法工作有检查、有督促,有监督。两年来,我局共查处21家违法违规单位并给予了卫生行政处罚;依法取缔了非法行医点8个;通过严格办案程序,处罚力度逐步加大,执法成效明显提高。

(二)大力规范医疗市场,营造放心就医环境

一是严格准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严格控制新的医疗机构准入;严格许可审查,按照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有效期延续、校验等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或者有违规、违法行为,责令整改落实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二是强化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重点从诊疗科目设置、人员资格、医疗广告、医疗文书、院感、药品质量等方面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同时继续开展非法行医及“两非”集中整治行动。三是加强整顿,净化医疗广告市场。四是长效管理和重点打击结合,不断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为规范和维护辖区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的经营秩序,努力提高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水平,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强化监督管理,坚持打防并举,采取督促检查和专项打击相结合的办法,不断加强对辖区各类医疗机构和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

(三)完善执法机制,规范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严格执法程序。坚持先立案后征收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步骤、顺序、时限与方式进行依法立案、调查取证,向违法生育对象下达告知,告知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和申辩的权利及时效,下达征收决定书。2016年区间我城区有违法生育295例,我局依法立案295例,立案率100%,无干部职工违法生育案件,节育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二是统一征收标准。全城区不存在随意自由裁量的现象,全部按最低倍数去下达征收决定书,没有人为降低征收标准。三是规范征收行为。全城区不存在社会抚养费定指标下任务、超标准征收、打白条等问题;不存在违反规定收取违约金、保证金、罚款、搭车收费等问题;不存在对群众态度蛮横生硬、株连亲属、非法关押群众、扣押群众财产,造成群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问题,没有因征收社会抚养费行为不当,而造成重大恶性事件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联合执法。一是开展2016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今年我局联合食药、工商等多部门对我城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场所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执法车辆10台次,检查公共场所168家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36份;二是开展综合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督察行动,联合食药、妇联、公安等多部门,对辖区内登记执业范围有妇科科目的个体诊所、各个乡镇卫生院开展专项督察,从查阅病历及B超检查记录、检查终止妊娠药品、查问引产对象、查问医院领导和妇产科医生等多方面进行督察。共检查医疗机构8家次;三是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我局会同公安、食药等部门在辖区内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和无行医资质的游医为重点打击对象,对辖区内的无证行医点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共取缔无证行医点15个,没收药品器械共39箱。四是全面加强计划生育执法配合。2016年底出台了《邕宁区关于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邕人口和计生组字〔2016〕25号),明确各部门在计划生育执法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形成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今年初,城区纪委、卫生计生局、教育局联合查处一例某中学教师规避法律生育二孩的案件。

(五)简化办证程序。提供优质服务。一是落实“一站式”服务,推进“一审一核”制。将原有繁锁的审批程序进行整合,简化为受理审核和核准两个程序:群众只需要携带材料到大厅窗口申请受理,材料的流转审批程序均由审批人员完成,在核准后通知群众到窗口领取许可文件即可。避免了过去因多环节多部门的审批让群众“跑断腿”的现象,真正实现了“一站式”办结。

二是简化办事程序,切实便民惠民,通过对现有审批项目名称、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进行梳理与评估认证,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程序环节,缩短办证承诺时限:将公共场所许可承诺时限从法定的20天,缩短至10天;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由原来45个法定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将《二孩证》审核承诺时限从法定的30天,缩短至15天;对审批环节进行优化精简,总审批时限由275日压缩为108日,减少61、8%。力求受理窗口、现场审查、领导审批三个环节畅通无阻,实现卫生计生许可事项全面提速。

三是规范服务标准。为了规范审批行为,邕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审批办理规范文本,完善了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重大行政许可听证制及行政许可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坚持新增行政审批事项上报备案制,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

五、坚持监督检查,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

(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我局坚持每年在全城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检查活动。通过督查、自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出台《关于开展2016年度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邕卫计〔2016〕20号),对卫生已立案的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行政强制案卷、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以及行政执法案卷的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深入评查。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和减少因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引起的行政争议;促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执法程序意识和执法责任意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推进阳光行动,接受广大育龄群众监督一是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全城区5个乡(镇)、74个村(社区)及时更新政务、村务公开栏,将政策法规、办事程序、证件办理、征罚标准、奖励扶助落实和纪律监督六个方面的内容全部予以公开。二是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在广大农村地区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流动人口评计生”、“下评上”等“三评”活动。2016年来,共发放评议问卷2590份,其中农民兄弟评计生2200份,流动人口评计生500份,满意率达98%。三是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城区、各乡(镇)卫生计生部门均设置了信访接待室,开通了“12356阳光服务热线”,设立了意见箱,保障育龄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了卫生计生政务的透明度。

六、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加强社会稳定稳工作。一是实行领导接访制度。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以依法、及时解决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为重点,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和解决问题的原则。二是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实行领导包片,专人包案制度,在全城区范围内开展大排查活动。三是深入开展依法行政自查自纠和专项督查工作,各乡(镇)进行行政执法工作的自查自纠,并将自查结果向城区计生局汇报。计生局组织政策法规股、办公室等相关股(室)对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通过督查、自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确保我城区不发生因执法行为不当引发的恶性案件和群众性事件。

七、存在问题

(一)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加强提高,以适应新时期的卫生计生工作。

(二)对违法生育对象征收处罚不到位。主要是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原因之一是个别农村违法生育对象生活比较困难,尚没有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原因之二是有的违法对象长期外出,去向不明,也造成征收不到位。

八、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加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卫生计生队伍形象。

(二)加大征收社会抚养费力度,促进卫生计生工作全面发展。对违法生育对象户要通过广播宣传计生政策、办学习班、上门动员等形式,促使违法生育对象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对有能力缴交社会抚养费的对象而不自觉缴纳的,根据法律程序,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维护法律尊严。

(三)是结合卫生计生实际继续建立完善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依法行政规范化,促进我局计生依法行政持续加强;四是认真做好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带头作用,积极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5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七篇

第1篇:2015年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开拓创新,踏实工作,全面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成绩和做法

把“三规范、一公开”作为全县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来抓,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代县政府拟定了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二、根据县政府领导分工的变化,对全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调整;三、制定了《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制度》等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制度;四、对2015年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中进行了具体安排布置,明确了责任人,确定了完成的时间要求;五、在1月份对上年度全县依法行政开展情况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就监督检查情况向县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六、对全县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第3轮清理,共取消了2项行政许可项目;在2月份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了行政许可案卷168宗、行政处罚案卷150宗,对每一宗案卷都进行了书面反馈意见。

(二)行政复议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做好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数明显增长,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85%。今年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5件,受理39件,审结36件,已全面完成了市政府法制办下达的年三十件的工作任务,行政复议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化解了行政争议,促进了全县的依法行政工作。具体做法是: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复议宣传力度。今年在县城人流量集中地段,我办已举办了两次大型行政复议宣传咨询活动,在两次宣传活动中,共发放行政复议宣传材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300余人次。做好了信访接待工作,积极主动参与“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对接访事项由专人进行逐件登记,对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积极受理并办理。在“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中对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信访事项,主动劝说信访人到我办申请行政复议。召开了一次行政复议联系会议,邀请了县法院行政庭、县信访局、工业办、县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参加。认真落实省办关于省以下垂直领导部门行政复议案件管辖问题的复函,转发了省、市有关文件,并对地税、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进行了走访。对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配套制度。我办制定了《进贤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办法》和《进贤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听证工作规则》等配套制度,从而进一步保证了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听证工作能够依法高效开展。进一步创新了行政复议工作方式方法。积极运用和解、协调等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今年我办办理的所有的行政复议案件,都是经本办协调,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以终止而结案的。这样既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形象,又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三)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作为今年全办重点工作来抓:一是制定了全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并根据省市驻县单位、县属部门、乡镇政府的政府工作开展状况不同,制定了不同的监督方式和工作要求。二是建立了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对来信来访能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的,转为行政复议案件,予以立案;对不能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的,以执法监督的方式办理,尽最大能力化解行政争议。三是建立了工作例会制度,分期分批召开了五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府法制工作。

第2篇:司法所上半年依法行政总结

以来,街道以党的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贯彻落实区依法治区工作部署,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铸造新型行政执法队伍为目标,着力抓好各级班子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注重建立完善执法配套制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努力提升执法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健全领导机构,奠定依法行政组织基础

年初,我们根据办事处人员结构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副主任任副组长,综治办、司法所、劳保办、民政办、计生办等部门干部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司法所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依法行政责任制的落实,承担日常的督促检查、协调工作,并落实了工作经费。同时,街道办事处还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了对各社区、各部门目标管理考核中。纳入了对机关干部年度考核,激发了干部主动学法、约束并规范自己行为、依法行政的工作积极性,极大地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二、广泛宣传教育,强化依法行政观念

(一)分层次组织学法活动,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素质。

首先,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我们坚持组织二级中心组学法,街道办公会前学法,半年来学法时间达20学时以上。在领导干部中专门组织法制讲座2次。系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了《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调解法》、《行政许可法》、《领导干部法律读本》以及《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领导干部培训参学率达100%。

其次,组织社区干部学法。我们坚持不定期地组织社区干部学习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共组织全街机关干部和社区干部学法活动6次,参学率100%。

第三,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群众学法。我们各社区结合自身实际,召开了党小组长、居民组长、低保义务信息员工作会,居民群众楼院会,组织辖区居民群众、个体经营者、外出务工人员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市场管理、税收等法律法规。

(二)坚持全方位多形式宣传,营造良好的教育宣传氛围。

我们坚持利用综治宣传月、税法宣传月、计划生育宣传月、6月禁毒宣传月,组织辖区单位、社区干部集中开展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带动推进全民普法教育。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400多条,悬挂横幅6条,办各种宣传栏10期。同时,我们还把法律宣传贯穿于街居文化活动始终。坚持利用各种形式,组织社区宣传活动,使依法行政活动富有教育性和娱乐性。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综合能力

执法队伍建设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坚持依法行政,铸造新型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首要前提。

一是把好培训关。街道所辖社区人员变动后,针对人员变动情况我们组织专门培训。内容主要有:强化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的作风;学习上级文件、规章制度和执法手册,贯彻依法行政理念和原则;进行依法行政方面法律、法规学习;组织与行政执法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培训,掌握执法技能和技巧;学习国家公务员常识,提升社区工作人员的素质。

二是把好制度管理关。先后建立和制定了《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和报告制度》、《年街道机关各部门及工作人员目标管考核工作意见》、《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街道办事处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制度》、《街道办事处重大事项专家论证和集体决策制度》《街道办事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10多项,并落实用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依法行政。通过严格把关,努力铸造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

四、加强依法治理,促进社会法治化管理

(一)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开展法制文明建设创建活动,是维护稳定,确保一方平安,实现依法治街工作的重点工程,是社区民主法制建设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机结合,是狠抓社区面上的建设,促进依法治理的又一侧重点。在创建活动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制定规划,完善制度,使其规范化制度化

发展。我们成立了法制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制定了创建工作意见,印发了法制文明小区标准。坚持机关干部分别联系社区、企业的制度和办公室检查督促的制度,把全街各小区工作责任分别落实到人头;同时各社区制定和完善了司法工作室职责,安置帮教工作职责,法制工作职责,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人民调解委员会岗位责任制;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衔接制度、社区矫正、违法青少年帮教工作职责、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工作职责、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等九项制度、职责。

二是狠抓创建工作的基础工作,使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发展。创建法制文明小区活动,安全、文明是根本,是基础。因此,我们全街是成栋楼房的,都分别落实了守楼护院人员,对于不是成栋楼房的院落,也分别建立了看门望户信息员,落实了守护人员,同时还建立了联防治安室、治保会、调解委员会、义务巡逻队,每个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室。另外,我们还与派出所一道,坚持对各小区治安状况进行定期分析,对出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排查、治理,使各社区治安状况得到了根本好转。

三是开展各种活动,赋予创建活动新内容。结合我街实际,坚持开展了“法律诊所”活动,与律师事务所一起,送法进社区、进家庭、进单位,广泛开展了“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通过以上创建活动的开展,有效地促进了依法治街工作的深入发展,使辖区责任范围集体上访案明显下降,没有一起民转刑案件发生,辖区治安稳定、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分线治理,积极开展依法治街工作。

依法治街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宽、政策性强。我们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各尽其责、各尽其职,广泛开展了分线治理,形成了齐抓依法治街合力。配合公安派出所开展了依法治店活动,对商业网点、网吧等娱乐场所进行了整治,净化了文化市场环境;民政办针对社区情况和街道各部门的情况,提出了依法行政要求,实行了公务公开和居务公开,密切了干群关系;司法所开展了“三项重点工作”、“主题教育”等依法治所活动。司法所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上墙,在社区建立了司法工作室和安置帮教工作站,推进了依法行政。综治办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和群防群治工作,和“打造平安街道,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平安街道创建活动。

第3篇:教育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县教育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狠抓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确保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热情工作,促进了全县教育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现将县教育局2015年度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县的重要内容。正确实施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今年以来,县教育局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提高教育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实效性进展。

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县教育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把促进教育公平、和谐发展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原则,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机结合,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的有机统一,做到了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在实施依法行政工作中,县教育局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在教育系统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并明确了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一是合法行政。实施行政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二是合理行政。实施行政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三是高效便民。实施行政管理,遵守法定期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四是权责统一。按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手段行使。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教育系统涉及《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山西省学校安全条例》等十几部法律法规。县教育局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使有关教育、教学、教师方面的法律法规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实施。

二、加强领导,不断夯实教育行政执法基础

(一)、设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县教育局成立了由jú长任组长,系统党委书记、分管jú长任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小组,并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各职能科室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二)、规范执法主体。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法律知识培训和行政执法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办理了《行政执法证》,并严格要求各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在职能范围内履行职责,从而保证了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三)、夯实内务基础。对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律由分管jú长审核后通过jú长签发,对执行文书一律采用法定正规格式,对各级文件整理装订成册,对各类会议、检查认真记录,并及时存档,促进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责任落实。

三、加强法制学习宣传,努力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法制学习宣传与队伍建设。首先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五五普法”法制学习内容;其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成绩合格,领取行政执法证;三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及全体教育工作者认真学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等法律、法规采用电视、报刊、各类会议进行宣传和解读;各级各类学校张贴悬挂各类横幅50余条,运用黑板报、宣传栏、公布栏、平定教育信息网、印发手册等多种形式,让广大群众知道“免除学杂费,受惠千万家”的方针路线,从而使党的政策深入千家万户。

四、公开政务,全面打造教育工作阳光工程

政务公开是现代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行政管理机制高效高质运转的根本保证。为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县教育局努力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平定教育信息网,设置咨询及举报电话,在网上公开“教师资格认定”、“民办教育机构审批”等事项的具体申报条件、办理程序,并切实做好了教师资格认定以及民办办学机构审批的各项工作(

总之,县教育局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教育行为,促进了教育各项事业的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教育局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制意识、创新意识和宗旨意识,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和整体水平,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不断取得依法行政的新进展、新成效,为我县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法制保证。

第4篇:2015年依法行政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政府的领导和部署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政府《XX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我单位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一是执行科学决策的调研制度。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年初结合工作实际、紧扣发展目标确定了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人民调解百日会战等重点课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二是完善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坚持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事先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听证和领导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重要文件的立项论证、跟踪检查以及征询县区司法局、律师协会等意见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均由法制机构参与研究把关,比如下半年城区法律服务机构的撤并工作,较好的兼顾了工作实际和依法行政的要求。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一是注重规范性文件的实用性。我们的规章制度印编成册,成为我单位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二是实行文件的法核制度。文件签发前均由法规科审核把关,不符合法律或上级规定的退回修改,确保文件的合法性。三是坚持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今年以来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市法制办进行了备案审查。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权的“阳光运行”。一是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一方面以门户网站为依托,专门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政务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同时发布,还开通了电子信箱接受市民监督。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要求让群众自由选择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凡是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三是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四是畅通行政救济渠道,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抓好执法依据梳理和执法职权的层层分解,做到了岗位到人、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规范了执法行为,制定了详细的流程图并在网上公示。二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有效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减少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提升了公信力。

五、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一是建立重大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机制。指导有关部门抓好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重大执法情况的公开报道和案件回访机制。二是形成行政执法案卷的标准化审查模式。全面审查行政执法卷宗的立案、取证、调查、审批、送达等环节,督促有关科室和县区司法局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六、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一是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党小组会、学习例会等形式,深入开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公务员法》、《物权法》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认真学习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一系列文件,并围绕工作实际写心得、谈打算。二是重点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三是认真做好依法行政保障工作。根据各执法单位执法任务的轻重,充实重要岗位的执法人员力量,安排添置必要的办公经费和办公设备,为依法行政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

第5篇:镇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在加强制度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障和促进我镇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XX年依法行政工作回顾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为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了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并坚持常抓不懈;镇政府通过印发《规划》实施意见,对全镇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在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的同时,全镇各部门广泛开展了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活动,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各部门在加强对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了《土地管理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信访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镇政府重点抓了机关干部的法律培训工作,组织参加普法网校法律知识考试。各部门、各系统也积极在本镇组织开展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活动。为搞好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我镇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和积极走上街头广场,开展了大量面向社会宣传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的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组织实施了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了部门职能,严格了机构编制管理,完善了机构编制、人员计划和经费管理相互配套、协调运转的管理体制。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镇政府组织完成了行政许可规定、事项、实施主体和收费的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件。在完成清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创新和完善行政许可运行机制和体制,简化程序,建立完善了行政许可公开、服务承诺、限期办理等制度。积极实施政务公开和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全镇各机关、各条线单位非常重视,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

等公共媒体将各类政务信息予以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目前,多数市zhèng fǔ 部门都建立了有关政务公开方面的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为广大群众参政议政提供了便利的条件。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实施集中统一财务管理,建立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和科学管理机制;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实行了机关工作人员统一补贴标准,统一发放制度,有效解决了不同机关相同机关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较大的矛盾,有利于遏制“权力寻租”现象,促进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

(三)建立完善行政层级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为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镇政府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部门规范性文件由事后审查改为事前审查,严格了备案审查的原则、内容、程序等,有效遏制了滥发规范性文件的现象。为及时了解和解决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中出现的问题,各级行政机关采取专门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单位自查与上级抽查相结合等方式,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组织开展了《土地管理法》《档案法》《人防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近年来,我镇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也要清醒的看到依法行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职能“错位”、“缺位”的问题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有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高;执法方式、手段比较落后等等。

二、XX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XX年我镇依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围绕我镇经济发展稳定的大局,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减少行政许可,把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社会和中介组织,更大程度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对需要实施行政许可管理的事项,要严格依法进行,并加强制约和监督,确保有关行政许可行为真正发挥作用;对不需要行政许可但需要政府管理的事项,要强化间接管理和事后监督,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的作用。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实施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使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行政决策权。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决策公开等制度,对决策过程进行控制。要健全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决策责任制度,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三)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强化执法为民观念,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要加快完善行政程序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的行为,切实解决好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滥施处罚的问题。要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继续加强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创新和完善实施行政许可运行机制,对投资、建设项目、企业登记、外商服务等相关联的许可事项要统一制定程序规定,确定一个受理部门,减少许可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要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行政机关收费和罚没收入都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乱罚款和乱收费行为。

(四)抓住关键,强化措施,切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针对我镇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和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主体管理等制度。

第6篇: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自治区政府在银川召开全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任高民同志通报了我区近五年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传达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主要精神。隆德县认真贯彻《决定》精神,结合前半年依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我县XX年前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XX年依法行政基本情况

XX年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市法制办公室的耐心指导下,依法行政工作在加快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学习宣传,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我县将职工学法和依法行政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范围,作为干部任职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坚持县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让领导干部树立依法行政、科学行政和民主行政思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做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表率。县直机关和各乡镇坚持每周二、五集体学习制度,组织广大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依法行政法律法规,观看反腐警示片,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同时,围绕《公务员法》的实施,开展《宪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公务员学法和依法行政培训会,加强学习培训教育。认真实施“法律六进”活动,各涉法单位、部门充分利用宣传单、挂历、卡通画,借助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在全县营造了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我县制定并公布县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机构设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成立县人民政府效能建设投诉中心,制定职责。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单位)明确公文处理流程、决策督查流程、和常务会议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组建方案的通知》(宁政发XX40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县实际,建立了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县(区)直机构进驻窗口和集中办理服务事项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服务中心采用“一门受理,并联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模式,基本实现“一站式”服务。今年5月13日,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督导组高瑞莉一行5人到隆德县检查政务服务工作,督导组对隆德县政务服务工作方法、措施给予高度肯定,并希望把隆德县定为全区政务服务市县级示范点。二是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关。今年以来,政府把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作为首要任务。政府常务会议和政策性较强专题会议法制办必须列席,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法律依据。参与了政策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工作,保证了政府决策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特别是围绕《隆德县XX年城乡重点项目责任制、限时制》的通知要求,政府法制办严把涉及群众关心的征地拆迁等敏感环节,依法决策,有力推动了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对于违反行政规定,不符合隆德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要求,以及相互“打架”的规范性文件,由政府法制办牵头,联合其他相关部门,通过复核,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订的及时进行修订。三是完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认真、准确、及时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截至XX年5月底,共处理信访案件67件、866(人)次,同比件(次)下降15、19%、人(次)上升125、46%。其中群体性案件23(批)次,803

(人)次,同比件(次)上升43、75%,人(次)上升163、28%,接待群众来访65件866人(次),办理上级交办信件10件,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加强责任制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深入实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行政执法,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认真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实行执证上岗。XX年继续推行桌牌明示制、挂牌上岗制、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去向示意制,逐步形成了按法定程序办事的习惯。坚持由政府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采取随机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收费行为、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强制措施进行了监督检查,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严格执行行政机关经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从源头上、制度上防止和消除腐败,查纠了“账外账”,私设“小金库”行为,开展了“两节”市场价格、教育收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涉农收费等专项检查,坚决制止了多种形式的乱罚款和乱收费。二是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通过有线电视、广播、政府橱窗,定期公示全县重点工程进展情况,XX年按照《隆德县XX年城乡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制、限时制》要求,定期组织全县各部门(单位)一把手现场观摩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增加了工作透明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政府信息中心职能,实现了四大机关信息联网,便利了公众对公开政府信息的获取,整理了党政内网,提高了信息传输的安全性。建立了隆德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电子管理网,加大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截至目前,我县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特别是有关行政执法人员存在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够深;二是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贯彻落实还没有完全到位,部分行政机关的执法主体存在畏难情绪;三是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于有待进一步提高。

今后,我们继续紧盯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集中精力完成以下五项工作:一是依法行政。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隆德实际,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减少行政执法层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及征地拆迁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对取暖费定价及收缴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社会公示或者听证。努力提高政府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转变职能。强化宗旨意识,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更好的发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借助政务服务中心,努力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服务体制,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三是强化责任。强化社会监督,积极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和审计监察监督,强化责任意识,运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做到权责对等。四是完善制度。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依法处置国有资产,严格操作程序。继续实施会计委派制和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制,改革政府采购方式,规范财政财务行为。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加强对各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制度,加强机关法规知识培训,加强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五是提高效率。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执行国家和区、市政府的决策、决定,确保政令畅通。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推广无纸化办公。继续实施行政机关效能监察,全面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实现政府工作全面提速。

2016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八篇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6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认真实施《**省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政府立法工作全面顺利完成

1、编制《**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库》。为落实鹿省长关于“要做好政府立法顶层设计”的指示,省政府法制办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研论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为重点,筛选出49个立法项目,编制了《**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库》。《规章项目库》的编制,使政府立法工作有了更科学、详实的规划,增强了今后一个时期政府立法的预见性、系统性,为保障**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提供有效制度支撑。

2、认真实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年共组织起草、审核修改12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和5件省政府规章。每个立法项目,省政府法制办和相关部门都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从初稿到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都要经过多个环节审查、多轮会议讨论、多次反复修改。多数立法项目都修改20余稿,其中,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先后修改38稿。全年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讨论的17件立法项目,有14件一字未改获得通过。

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

1、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进一步落实。各设区市大都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性制度,许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重要合同均由同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法律审核。2016年,赣州市、县两级共审核重大决策事项与重要合同1526件,其中市本级审核232件。宜春市在做出是否恢复宜春一中重大决策时,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充分进行论证,最终恢复宜春一中独立办学。

2、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有效推进。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同时,不少省政府部门实施了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省发改委对全省2016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进行了决策后评估,并起草了评估报告。省水利厅在全省对已通过水资源论证,并建成、运行的建设项目开展了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省交通厅还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后的社情民意反馈制度。

3、重大行政决策案卷更加规范。多个设区市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案卷规范标准》,对重大行政决策从调查研究、专家论证等初始环节,到集体讨论、结果公开阶段的案卷归档必备文书作了具体规定。省国税局还指定专人负责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1、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都开展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清理,绘制流程图,做好衔接工作。赣州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由原来的110项,精简到62项,精简率达到44.86%;九江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精简了63项。省监察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将该项工作纳入全省作风整治年检查考核内容。目前,全省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再造已纳入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

2、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衔接工作到位。9月底,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随即,省政府法制办便会同省监察厅对各有关单位申报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与国务院决定进行衔接。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拟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71项、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43项,相关清理结果待省政府审定后将向社会公布。

3、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到位。抚州市市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其他事项共计487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中运行,系统运行至今年11月,市本级共受理办件150043件,办结145989件,办结率达到97.3%。新余市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审批率达到90%,大大高于省里50%的要求。

4、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有创新做法。南昌市出台《行政审批否定报告备案制度》,规定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或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在规定时间,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遏制了随意许可现象的发生。

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

1、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意见》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为根本出发点,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监督、执法保障等重点环节,逐一提出明确、清晰的规范标准,使行政执法人员对规范化执法有更全面形象的感知与认识,为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省政府法制办还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落实该《意见》,规范执法工作进行了布署。南昌市等地对该《意见》进行了细化,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

2、行政处罚裁量权进一步规范。省直各部门对2016年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全面梳理、细化量化、分档设限。省政府法制办编辑了《**省2016年度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汇编》,供各执法部门参考。各设区市也大都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并通过培训考核、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推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落实。年终依法行政考核对各地案卷的评查中,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频率明显提高。

3、推出了一些规范行政执法的新举措。省公安厅除了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和十大优劣质案件评选活动外,还组织开展了执法“三访三评”及“规范执法警营开放日”活动,并加强执法场所规范化的建设和管理。省工商局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将行政指导运用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实行柔性管理模式。省交通厅开展了全省公路路政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四个统一”工作。

4、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推进。省农业厅启动农业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行“检打联动”的执法形式。萍乡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跻身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之一。省文化厅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执法标识,建立市场技术监管体系。省商务厅还召开了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现场会。

5、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南昌、赣州市开展了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审查工作。宜春市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仅进行书面通报,还召开全市视频通报会进行专门通报。省国土资源厅结合卫片执法检查,分别在**省电视台和**日报等主流媒体公开曝光了11起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省药监局在全系统建立食品药品特邀监察员制度。

五、行政机关矛盾纠纷化解功能不断增强

1、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南昌市、新余市、新建县和东乡县大力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在“融合行政资源,吸纳平民裁判”上进行有益尝试。省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省政府法制办联合省高院共同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上饶市加强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与市中院行政庭的沟通联系。

2、行政争议化解成效明显。2016年,全省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800余件,办理行政争议信访件1200余件。省政府法制办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9件,办结56件,办理省信访局转办的行政争议信访件85件。省人保厅在全省系统开展“行政争议处理质量年”活动,要求各地大力推进八个方面共25项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全国人社系统法制工作座谈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3、行政调解工作扎实推进。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好实施意见,省政府法制办发文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程序,制作行政调解文书格式样本。目前,行政调解已被纳入“三调联动”工作大局,并首次列为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内容。吉安市建立了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司法厅大力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在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上做了书面经验交流。新余市还探索创建行政争议诉前协调机制。2016年,全省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18.67万件,调解16.25万件,案件数量较上年增加21.79%,调解率增长17.81%。

六、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1、成功举办市厅级领导干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研讨班。2月27日,省政府法制办在省委党校组织了各设区市政府、省直部门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同志共150余人参加的研讨班。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凌成兴到会讲话,副省长朱虹作专题报告,国务院法制办和省委党校有关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各地也大都举办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

2、公务员学法制度得到有效落实。2016年,省地税局全系统共举办各类培训756期,培训3.95万人次,省局直接组织培训34期,培训2100人次。省财政厅组织了共有17.9万人参加的全省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分别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每月一考”活动,以考促学。省财政厅为干部职工人手一册购买了《财政普法读本》、《“六五”重点法律知识读本》。

3、依法行政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取得新突破。2016年,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登载 我省依法行政信息262条,省政府法制办被国务院法制办评为信息报送工作先进单位。宜春市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共设法制宣传摊点100余个,出动法制展车800辆次,制作散发宣传单30余万份,利用短信平台,群发手机法制信息35万余条。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开展依法行政理论研讨活动。上饶、吉安市开展了依法行政理论调研活动。

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201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用法治政府的目标来衡量,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依法行政作为政府的全局性、基础性工作,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得到领导的足够重视,还有弱化为法制机构的一般性、业务性工作的趋势。二是法制机构规格、人员现状与当前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许多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推动不力,落实难度较大。三是行政执法领域仍较大程度存在执法与利益挂钩、执法趋利等问题,执法不文明、执法态度野蛮粗暴等现象仍时有发生等。

2016年度,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省政府的全面部署和要求,理清思路,多措并举,认真抓好年度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督促引导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推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省法制办)

2016计划生育委员会年终工作总结
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九篇

今年以来,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紧紧围绕实现人口计划和“二三五”奋斗目标,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坚持改革创新,推进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两个转变,抓基层、打基础,抓巩固、促提高,攻难点、举亮点,强素质、树形象,各项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总结今年以来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2016年工作总结

(一)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

(1)强化经常管理。把四术免费服务指导性任务分解到经常性工作中,每季度通报一次,超额完成部分计入下一阶段,落实阶段奖惩。将优质服务、发展规划、宣传教育、依法行政等业务工作进行量化,季度排序,综合汇总,计入年终考核总分。(2)加强督促指导。实行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县计生委班子分片包乡、乡镇领导包管区、乡计生办人员包村、村宣传管理员包户的五包责任制,把优质服务的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人。严把全员管理、健康检查、上门访视、避孕药具发放和节育措施落实,既提高了工作管理水平和群众参检意识,又维护了育龄妇女的身体健康。(3)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以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为载体,抓好经常性避孕节育和各项服务措施落实,有效减少政策外生育的发生。截止到10月份,在“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中,我县共随访66481人次,围产期保健6065人次。随访满意率达100%。完成四术9783例,上环8451例,结扎770例,人流562例。妇女病普查46184人,患病6120人,治疗5512人。

(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不断提高

(1)领导重视。我县把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工程。把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进展情况列入县督查局平时工作的督查范围,在计划生育综合目标考核中加大考核力度,增加考核比重。(2)计生卫生联合。与妇幼保健院协作,选派了四名技术人员在妇幼保健院工作,把婚前健康检查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既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工作效率。截止10月20日,全县培训待孕夫妇6295人次,为3375对待孕夫妇提供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通过检查被评估为高风险人数达806人,早孕随访7800人,妊娠结局随访1006人,建立家庭档案3296份。

(三)新《条例》实施平稳有序

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后,及时出台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通知》,建立失独家庭一次性救助制度,对失独家庭给予不少于1万元的一次性救助;对“失独失能”夫妻参照“城镇三无老人或者农村五保老人管理体制、供养办法和标准”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出台了《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单独”夫妻办理二孩生育证程序》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办证服务,扎实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截止目前,全县已受理“单独二孩”申请28例,批准发放生育证10例。

(四)利益导向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1)继续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认真落实新《条例》增加的利导政策,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20元、270元提高到540、680元。对奖、特扶对象资格的确认,严格实行“三级三审核、村级三公示”制度,确保资格确认的准确性。2016年共确认奖励扶助对象2827人,特别扶助对象170人。(2)继续开展生育关怀行动。2016年以来县计生委、计生协联合各乡镇计生办,投资近15万元办理了4366例计划生育生育系列保险。(3)严格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要求,全县各乡镇计生办独生子女领证对象进行了严格审核确认,经过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级复核,审批,公开公示等程序,全县共确认农村居民和城镇无业居民中应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9938人,发放资金近240万元。(4)继续开展计划生育新农保工作。今年以来共统计45至59岁的计生家庭有4167人纳入计划生育新农保,60岁以上的计生家庭有2931人。

(五)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

(1)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为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难、康检质量提升难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征收到位率,县法院与县人口计生委密切配合,完善联合办公机制,县法院配备三名工作人员专门受理执行计生案件。定期对不按期参加康检、违法生育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等行为依法开展强制执行。我县2016年共下达征收决定书957例,下达处罚决定书2例,全县共申请法院执行77件,已结案72件,执行金额215万元,执行到位率达85%。(2)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我县通过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加强法制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程序、转变执法理念,实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计生多项措施狠抓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严格依法管理,使全县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得到全面提高,为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3)深入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围绕推进服务型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建设,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创建工作。充分利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党员干部计划生育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在网上审批和办理行政征收和行政处罚案件。

(六)基层人口计生卫生资源整合快速推进

出台了《xx县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攻坚行动(2016年-2016年)实施意见》。我县在充分调研认证的基础上,按照“一乡一案、一村一法、整合资源、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探索建设模式,打好基层卫生计生基础建设攻坚战。至目前,投资600万元的韩村乡、瓦屋头镇、纸房乡3个乡镇卫生院已全部开工,投资1000余万元的9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已全部开工,投资3000余万元的城关镇卫生院十层病房楼已投入使用。投资350万元的古城乡卫生院四层门诊医技楼已投入使用。同时,县计生服务站与县第二人民医院,双方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利用县站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的服务场所,县二院将妇产科、儿科全部搬迁至县计生服务站。与妇幼保健院协作,选派了四名技术人员在妇幼保健院工作,把婚前健康检查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方便了群众。

(七)出生人口性比别升高得到进一步遏制

(1)加强部门协作。人口计生、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紧密配合,协作联动,建立健全定期督查机制;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2)加强区域协作。完善跨区域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与大名、莘县等冀、鲁、豫三省十县签署性别比综合协议书,实行信息通报和协作行为。(3)依法清查治理。加强执法监察,对从事“两非”的机构和人员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年以来共查处“两非”案件4件,结案3件,没收B超3台,罚款3.24万元,处理3人。

(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不断加强

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管理,巩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实现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和服务。开展流动人口专项清理清查活动,对新增的流动人口全部建立档案,流动人口的持证管理率进一步提高,堵塞了城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漏洞。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保证基本、逐步均等、有序推进原则,推动我县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2016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能力,逐步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构建富裕和谐美丽新xx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思路

坚持“重点工作举亮点、难点工作求突破、整体工作上水平”的工作思路,以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为主线,盯紧人口计划目标,确保适度低生育水平的稳定,认真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现人口计生服务理念转型,坚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和经常性工作为主“三为主”方针,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措施、投入、落实“四个”到位,突出抓好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完善利益导向、推进流动人口“一盘棋”、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严格依法行政等重点工作,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三)重点工作

1、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一是完善调整生育政策。广泛学习新《条例》,让单独两孩等新政策家喻户晓,规范生育证的办理程序,畅通群众办证渠道。二是抓违法生育治理。要以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为重点,持续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依法加强和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十二五”人口规划目标。

2、提高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服务水平。要强化质量管理,加强对服务机构技术人员出生缺陷预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科学指导和项目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优生优育宣传咨询服务,提高群众的优生保健意识和能力。宣传和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加强婚育咨询和指导,引导群众自觉进行婚检。

3、推进资源整合夯实基层基础。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意见》,继续抓好基层计生、卫生服务机构的资源整合工作,实现优势互补,拓展职能。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计划生育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全面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4、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认真做好全县独生子女奖励费,奖励扶助对象、特别扶助对象奖扶特扶金发放工作。做好新增独生子女领证户、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的核实上报及退出对象的办理工作。发挥乡村人口学校优势,开展各类计划生育培训,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

5、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与卫生、公安、药监、妇联等部门加强协作,采取宣传教育、利益导向、全程服务、规范管理等措施。开展“三整治一打击”专项治理行动,形成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努力遏制出生人口性比别升高势头。

6、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一盘棋”机制,继续完善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继续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加强和推进跨省、跨市区域合作,通过签订区域合作协议、建立信息通报和区域联系会议制度等形式,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协作机制。加强对城区及流动人口管理读物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完善队伍网络,档卡资料和信息数据库,实现规范化管理服务。

7、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案件网上审批,对违法生育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等行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推动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树立人口计生系统为民服务的形象、真抓实干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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