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化解矛盾纠纷总结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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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逐级落实工作报告制度
落实化解矛盾纠纷总结报告制度 第一篇

2011 xx镇矛盾纠纷逐级落实工作报告制度 年,我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自治区、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改善调解工作环境为基础,大力推进“大调解”机制的实体运转,进一步加强队伍和业务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水平,积极发现、掌控、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大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一、进一步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

根据自治区、xx市政法工作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大调解工作领导管理体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镇村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增强“大调解”工作的领导力度。各村、各单位调委会要根据“平安、法治”创建要求,强化组织建设,抓好实体化运作,完善服务内容和功能,提高独立运作能力,把构建大调解格局作为建设平安乡镇的主线,不断健全调解网络,形成与法庭、司法、派出所、民政等有关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发挥起“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职能作用,增强对各种矛盾纠纷的调控能力和驾驭能力。

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

严格执行矛盾纠纷接访受理、分流、调处、督办各项制度。根据省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建立矛盾纠纷逐级分析报告制度。各村调委会要坚持每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要及时报告,镇调委会套挂牌督办;对一般矛盾纠纷,要及时分流,落实责任人离队纠纷苗头或隐患要适时化解,确保“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切实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每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表要于每月24日报送到镇综治办。在重大节日和政治敏感时期要重点排查可能群访、越访的矛盾纠纷,确保全镇社会的安定稳定。

三、持续加强调解队伍建设

一是配齐配强镇村两级调委会,要真正将善于做群众工作、有政策法律知识、业务专长和协调组织能量的同志选进调委会。探索设立专业调解员、个人调解工作室等调解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的经验。二是着力加强调解员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辟多种培训渠道,切实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和能力。镇每季度会安排专门时间对基层调解员进行专题集中培训。(每年最少2次)

四、进一步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

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引导媒体全面、准确、客观地报道我镇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

情况,宣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项目推进普法宣传前置工作,分析各个项目推进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坚持法制宣传开道,相关单位、部门要在决策、项目实施前,针对可能产生的利益调整、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宣传,有针对性地对可能印发群体性矛盾纠纷和上访事件的重点区域开展深入细致的普法宣传工作,帮助广大群众了解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力求得到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缓解对抗情绪,有效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及时表彰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总结报告
落实化解矛盾纠纷总结报告制度 第二篇

酒泉市民政局关于开展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总结报告

省民政厅: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加强改进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立了工作小组,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具体指导协调分管部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明确了排查调处的工作任务、目标和要求,向各县市区民政局及下属单位下发了工作方案。广大民政干部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密联系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实际,按照事要解决、注重预防,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工作中做到真正关心、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广大困难群众,热情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认真做好民政工作方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信访工作,努力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认真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情况。从4月份开始,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结合调查冬令春荒青黄不接期间困难群众缺粮情况,详细了解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逐一排查潜在矛盾和存在问题,把民政业务涉及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全部纳入视野,做到底数清楚,有的放矢。在集中排查阶段,各级民政部门共召开民情分析会、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分析会12次,市民政局于4月下旬由主要领导带队组成工作组,分赴各县市区督查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并就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和部分信访问题进行实地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督促排查调处进度,有效促进了工作落实。

(二)畅通信访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期间,我们始终坚持眼睛向下、盯着“源头”做工作,保证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畅通。认真落实局领导接待来访制度,向社会各界公布监督电话、电子信箱和接待时间,严格实行“首问”制和“首访”制。始终坚持民政为民的宗旨,市、县两级民政干部职工扑下身子,走乡入户,实地调查了解基层存在的问题,从不同层次不同方面征求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把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放在第一位,力求做到排查到位、化解到位、防控到位、宣传教育到位,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排查到的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退伍士兵安置和城市农村特困群众生活安排等两方面。

(三)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化解突出矛盾。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我们进行了认真梳理甄别。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当即落实解决;属于调查核实的,由分管领导负责限期督办;对反映的问题没有法律政策依据得不到解决的,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取得理解和信任。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0余起,绝大部分都及时予以解决。一是认真落实复员干部和退伍军人相关政策。截止目前,我市接收的24名军队复员干部有17人申请领取了《再就业优惠政》,有17人参加了养老保险,有17人参加了医疗保险,有3人享受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军队复员干部思想稳定。退伍军人安置工作进展顺利。二是着力解决好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对每一起反映城乡低保的事件,都认真调查、核实,给出答复。为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我们于四月份对低保工作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专项调研。调研组深入低保户家庭,听取他们对低保工作的意见。与城市街道、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了痤谈,共同探究工作难题,不断完善制度措施。对于我市肃州区两名群众给民政部写信反映城市低保方面的问题,我们接到通报后,及时调查核实情况后给予了妥善处理。总之,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建立起了双向服务、双向联动工作机制,对逐级摸清的矛盾纠纷统一建立台帐,按照排查和化解同步进行的原则,对台帐记载的各类矛盾纠纷实行化解“销号”制度,使矛盾纠纷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解决。三是注重做好政策宣传,对上访对象作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加强对《信访条例》和民政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表达意愿,不听信谣言,不越级上访,不参与非法活动。

三、逐步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

我们将在巩固现有成果的的基础上,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制度,全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一要强化责任

意识。严格按照民政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归口负责的要求,把问题尽量解决在基层,切实杜绝越级上访。二要完善信访制度。建立健全各项信访制度,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全面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任务。信访工作作为倾听群众呼声、化解内部矛盾的工作,仅局限于直接解决信访群众提出的问题和矛盾是不够的,今后要在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发生上下功夫。三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帐制度。台帐做到动态管理,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销号”,对新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研究确定解决办法,对暂时不能解决的要提出解决的思路、对策、措施,彻底理清楚、搞明白。四要搞好协调配合。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政策协调和工作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使重复上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五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通报制度。对省厅交办的上访、信访事件及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向县(市、区)民政局交办的上访、信访事件久拖不办或不按时限办结的,要通报批评,追究领导责任,限期整改。

落实责任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落实化解矛盾纠纷总结报告制度 第三篇

落实责任 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镇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统筹安排、立足预防、重在化解、健全机制、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责任制

1.积极实施网格化管理工作。我镇先后出台《**镇网格化管理工作意见》、《**镇网格化社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将101名机关干部划入全镇283个网格中,明确责任,以院户联防为抓手,推进村民自治、构建群防群治格局、努力打造平安**。

2.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与综治平安助理员会议相结合,每半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对重点事项逐案逐人逐项建档,建立工作台帐。

3.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责任制。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实行领导定期接待、包案负责制、

直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对因矛盾纠纷调解和排查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4.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考核制度。及时对各部门、各村居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激励、制约机制,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与奖惩紧密挂钩。

二、注重细节,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1.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大排查工作格局。广泛动员机关干部、村社干部深入到村组、社区、企业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开展普遍排查。在永川三会、重庆和全国两会、四中全会、北京APEC会议等特殊时期,组织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工作人员深入到困难人群多、矛盾纠纷多、工作难度大的村(居),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重点排查涉及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矛盾纠纷,排查越级上访、治安隐患、群体性事件等苗头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掌握本地区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在排查中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排查出的问题不夸大、不缩小,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高度警惕,如实上报。

3.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信息报告和预警制度,对

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每月底前填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情况统计表》,并向综治办汇报。

4.健全排查调解机制,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活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纠纷性质、大小进行分类梳理,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的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对收集到的矛盾纠纷,认真制定方案,及时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激化。

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邻里、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等常见性一般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化解。对排查出来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组织专门力量、制定调解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就地及时化解。对于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对热点难点纠纷,要紧紧围绕围绕党委、政府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应对能力,并积极开展预防激化工作,对于有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5.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经排查后未发现问题,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疏导化解。

三、实现三个转变,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际效果。

1.实现了被动调处向主动调处转变。**镇在早、小、苗头上发现问题,由被动接访调处到主动排查调处,做到早部署、早安排,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全年,全镇共发各类矛盾纠纷910件,调解910件,调解率100 %,调解成功884件,调解成功率达98%,使群众中的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化解在基层。

2.实现了实现了无序调处向有序调处转变。**镇进一步完善综治、信访、派出所、司法所、安监办、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联调工作机制,大力组织镇村干部开展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活动,积极化解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2014年,我镇召开了30余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对重点稳控人员动向、当前可能出现的重大信访事项进行分析研判,对重点人员进行了24小时稳控,确保我镇全年无人到渝进京上访。

3.实现了面上调处向源头治理转变。通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群众表达诉求渠道更加畅通,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多年积累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明显减少,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人民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疑难问题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的总体要求,全镇2015年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小结
落实化解矛盾纠纷总结报告制度 第四篇

马岭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全面清查阶段工作总结【落实化解矛盾纠纷总结报告制度】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马岭镇以创建“平安马岭”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坚持边调查边梳理、边摸排边调处原则,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现将全面清查阶段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成立了以各包村领导为组长、各村支书、主任和包村干部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要求各村工作组要提高认识,加强宣传,进村入户,认真排查,及时化解,将调处有难度的重大复杂纠纷及时按程序上报镇信访办和司法所,确保此次行动取得一定失效。

【落实化解矛盾纠纷总结报告制度】

二、主要做法

1、全面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截至11月份来,我镇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全面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各村各调解组织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进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充分了解群众所期所盼,摸清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症结,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发性的重大、疑难纠纷,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或发生群体性事件,有力促进社会的稳定。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化解重点

难点矛盾纠纷。各村调解组织立足本职,在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民间纠纷的同时,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各种类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资源纠纷、劳资纠纷和经济纠纷等突出矛盾纠纷,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地方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2、落实工作制度,促进调解规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我镇实际,规范了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内容,上墙公示牌的规格、标准,调委会的“五簿两册”,调解文书格式,统一刻制调委会印章。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纠纷排查、纠纷登记、纠纷回访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了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严格落实例会制度、调处责任制、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3、规范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一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及开展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根据实际对未结纠纷进行任务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对全镇各村调解人员进行重新摸底登记,镇定期召开月例会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发挥村信息员的作用,随时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

的苗头动向,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各村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

4、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工作。我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建立以人民调解员为骨干,扎根基层的普法宣传队伍,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又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把化解纠纷问题放在预防矛盾纠纷发生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通过开展生动直观的法制宣传,运用广播、宣传车、墙报等各种媒体宣传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作用,分发有关法律常识材料到全镇各村,加强了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起到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三是在重大政策出台前后,有针对性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工作的落实。

三、目前取得实效及今后工作打算

通过近一个月的走访摸排及调处,我镇辖区内共排查矛盾纠纷15件,现已调处成功13件,剩余2件正在积极调处中,排查重点人员6人,其中5人长期上访(4人为越战退伍人员),另有一名精神障碍患者,目前各相关村已做好稳控工作。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全力构建和谐马岭。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报告
落实化解矛盾纠纷总结报告制度 第五篇

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报告【落实化解矛盾纠纷总结报告制度】

2012年上半年,我镇根据县综治委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稳定为第一责任”为契机,以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富裕群众减少矛盾、组织群众预防矛盾为落脚点,从而使基层的矛盾化解在基层,基层的困难解决在基层,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科学化水平。现就我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报告如下:

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本情况

鉴于因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突出重点排查矛盾纠纷,按照分类排查、分类化解的方法,以化解山林权属、征地拆迁、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突出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为重点,落实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和调处措施, 使一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2012年1—6 月份,全镇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8起,化解成功6起,化解成功率75%。其中邻里纠纷1起,土地承包合同及山林权属纠纷2起,环境污染纠纷1起,治安矛盾1起,公路损坏纠纷2起,管理权属纠纷1起,截止目前我镇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上访案件发生。

二、从化解的矛盾纠纷发生数量来看,我镇矛盾纠纷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多样性。 在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由传统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邻里等民间纠纷扩展到征地拆迁、土地承包、山林权属、劳资纠纷、外嫁女权益等以经济利益诉

【落实化解矛盾纠纷总结报告制度】

求为主要特征的新型矛盾纠纷。从发展趋势来看,新型矛盾纠纷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新型矛盾纠纷以利益冲突为特征,单靠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的传统式调解很难奏效,易形成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二是群体性。当前很多矛盾纠纷,由于纠纷主体利益一致,诉求相似,容易形成群体性事件。如征地拆迁补偿、拖欠员工工资、外嫁女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纠纷往往“一枝动而百枝摇”,易造成群体性事件,有些群众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或者越级上访、或者堵塞交通,给社会稳定带来了较大的影响。 三是复杂性。过去的纠纷多发生在个人之间,现在扩展到群体与企业之间,有些群众一旦发生纠纷就找政府解决,有时将矛头指向政府部门,导致个人与组织、干部与群众之间矛盾不断上升。 四是对抗性。过去要求解决矛盾纠纷的当事人情绪较为温和,现在的矛盾纠纷多由利益冲突引发,情绪容易失控,行为较为激烈。相当一部分矛盾纠纷当事人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想法,为引起政府关注而采取堵塞马路、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形式,以求问题的解决。【落实化解矛盾纠纷总结报告制度】

三、化解矛盾纠纷主要做法

(一)认识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二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综治、司法、派出所、土地、规划、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了以村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工作落实到位。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月

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例会。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对各村前一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化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近期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研究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的化解方案以及对调委会主任、维稳综治站长、维稳综治专干进行培训,同时部置下个月的有关工作。

(二)工作做到三个靠前。一是领导指挥靠前。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党政主要领导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决不回避矛盾,敷衍了事。二是包村干部工作靠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加大排查化解力度,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宣传教育靠前。通过镇村普法宣传栏、广播音影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落实到位三项机制。一是管理机制。镇负责化解重大疑难和各村久拖不决的纠纷;各村负责化解本村一般性纠纷;二是包案机制。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人,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化解、包跟踪、包反馈。三是建立工作奖惩机制。实行月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每月布置的工作任务,凡是未完成的扣除相应补贴,当年工作任务完成好的给予奖励。

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存在问题

(一)部分村级干部忙于农务,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够重视;部分调解员法律素质不高,工作方法单一,

工作开展不规范,缺少说服力。

(二)大部分群众法制观念不强,遇事盲目行事,容易引 发矛盾纠纷;部分群众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只讲权利不讲义 务,只争利益不负责任。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一)认真做好婚姻、家庭和邻里、土地流转、山林承包、拆迁安置等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二)加强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力度,对难点、热点及群体性矛盾隐患纠纷实行领导包案,稳控到位。

(三)加大对村级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规范调解程序、文书,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成效。

(四)加大法制宣传工作的力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逐步引导群众依法办事,减少和杜绝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2016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落实化解矛盾纠纷总结报告制度 第六篇

范文一: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20XX年,我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基层基础为重点,广泛开展了各类矛盾纠纷排查,不断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三项机制及建设,全力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营造了安定欢乐祥和的社会氛围。

一、加强了矛盾纠纷预警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了社会稳控能力

——强化了预警、排查、化解三新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了社会稳定工作体系。20XX年,我街道充分发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切实加强了情报信息工作,依托街道的基层综治、调解组织,广泛发动群防群治队伍,及时收集涉及社会稳定、治安防范方面的情报信息。

——加强了信息汇总和研判工作。今年以来,我街道重点抓好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敏感问题的提前预警,确保影响稳定的因素无一遗漏,为党政决策提供了及时信息和有效依据。

二、加强排调室建设,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能力

——今年以来,我街道大力加强了排调室和基层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做到了有牌子、有场所、有登记、有案卷、有人员,应配尽配,全面覆盖。我们建立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矛盾调解保障机制,积极落实专项经费,努力提高基层矛盾调解工作活力和效果。今年内,各类矛盾纠纷101起,其中重特大案件7起,排查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7%。

——今年我们重点做好了“三项矛盾纠纷排查”:一是加强了针对天然气管道、石油管道南环线等土地借用、景观大道土地征用等过程中可能形成的重大群体问题进行重点排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了对安全重大隐患的排查,尤其是对重点人重点场所进行监控,化解相关矛盾,有效防止一切公共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加强了对困难群体稳定问题排查。重点排查了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待业大学生、军队退伍人员等困难群体中的矛盾纠纷问题,做到掌握苗头、控制及时、处置得当。

三、加强了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日常排查工作

——今年以来,我街道严格执行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坚持经常性和集中性排查调处工作相结合,做到了每周一排查一报告。在特定时期和重大节假日,组织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认真排查、化解民间矛盾纠纷。认真开好每周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不断拓宽调解工作领域。

——健全了情报信息反馈机制,密切掌握影响稳定的纠纷动态和苗头,做到了一月一研究、半月一报告。集中排查活动专题情况报告,重大矛盾纠纷随时报告,敏感时期做到一日一报,实行“零报告”制度,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报表列入了综治责任制考核范围。

——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考核奖惩机制,严格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制度的落实,对日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全面掌握,并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考核范畴。

——落实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队伍学习培训机制,把培训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和落实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开展了培训工作,重点培养骨干力量,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调解能力和业务素质、工作水平、调解能力,保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加强宣传教育建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今年以来,我街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全面、准确、客观地宣传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情况,将矛盾纠纷排查与六五普法宣传等紧密结合起来,提高村民的守法意识。

范文二: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村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乡司法所的正确指导下,我村十分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地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构网络,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以构建“和谐里春”为目标,充分发挥调委会在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了“四无”村居目标,确保了社会安定稳定,为辖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有序的法治环境。我村一年来调处排查的情况如下:

一是稳定机构,完善网络。20XX年以来,我们利用“六五”普法开局之年,及时调整充实了村调委会,补充了10多名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中青年进入调解小组,进一步完善了村调委会、调解小组、十户调解员三级调解网络。目前,全村共有调解小组长9名,调解信息员36名,通过强化调解组织网络,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两个能力”(民间纠纷调处能力和调解协议制作能力),实现了“四快”(掌握信息快、到达现场快、处置措施快、反映汇报快)。

二是细化措施,调处及时。一年来,我们一直把坚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首要环节来抓。坚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随时排查制度相结合,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了解掌握全村矛盾纠纷动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一年来,共排查调处因邻里、宅基地、排水、婚姻家庭等问题发生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5件,调处交通事故纠纷2件,成功调处7件,实现了调处率100%,成功率100%以上。做到预防在先,苗头性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基本上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如2016年8月份,1组郭文镇与3组郭文东因宅基地间隔大小的问题产生纠纷,双方互不相让,激烈争吵,各自纠集了十多人,持刀带棍准备火拼,一场恶性群体性械斗即将发生,情况十分紧急。由于我们事前掌握了事件的动态,调委会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制止了事态扩大,把当事人双方请到村委会进行调处,说服,通过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平息了纠纷,促使双方达成了移位协议,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是健全制度,责任到位。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我们坚持推行定期排查调处制度、协调会议制度、责任片区包案制度。对群众影响面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两委干部包干,专人负责,限期办结,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同时,我们坚持紧紧依靠乡司法所的支持指导,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院、法庭加强联系,齐抓共管,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2016年,我们认真做好与司法及派出所的衔接,及时沟通,裁决了本7组郭昆荣与郭献谋、1组郭文辉与郭东彬两起建房共有路交通道路通行的纠纷案件,维护了村调委会的调处协议的有效性。

四是全力化解调处矛盾纠纷上下功夫。按照抓源头、抓苗头的思路,关口前移,重心小移,努力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特别在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和敏感时期,把重点人员、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热点问题、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的突出矛盾纳入视线范围,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对“急”、“大”、“难”矛盾纠纷,落实问题联调和领导包案,按照每一个问题落实“一套解决方案,一名领导包案和一个工作班子”的要求,逐件落实责任,采取行政、经济、司法、教育等多种手段,力争使案件逐步得到解决。

五是加强培训,注重质量。按照司法部、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和省、市、县、乡的要求,几年来,我们切实加强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夯实村一级调解工作基础。我们积极参加县司法局举办的每年一次全县基层调解主任培训及乡司法、综治、信访、党建等部门的理论业务培训,村级坚持利用每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以会代训。通过培训,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加强,调解能力和调解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六是加大投入,创造条件。一年来,我们利用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大了全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几年来,我们采取“三个一点”办法,改善了村委会办公设施,落实了“七上墙”,达到了“五有四落实”,确保村调委会具备基本的工作条件,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一年来,虽然我村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村级经费缺乏,调委会建设还比较滞后,调解组织还较薄弱,要求上级加强对基层调委会扶持建设。二是目前村级民间纠纷矛盾日趋复杂化、多样化、易激化,稍有处理不当,就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所以,调解主任的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危险性。应加强对村民矛盾排查纠纷的宣传化解工作。

范文三:上半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开展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去文化广电局在区综治委的正确指导下,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全面落实社会综合治理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两个关键”,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领导体制

局党组十分注重在强化领导责任、目标管理责任“两个关键”方面下功夫,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强有力的领导体制。

一是认真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责任制。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社会矛盾纠纷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

二是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社会矛盾纠纷查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积极配合信访、综治领导小组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把信访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内容,明确任务,严格考评,形成激励机制。

二、坚持“三项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管理制度

一是坚持领导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局党组带头阅批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带案下访。

二是坚持重大信访问题包案制度。对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疑难案件等重大信访问题实行“五个一”包案制度:对排查出来的每一起矛盾纠纷重大案件,必须有一份调处化解方案,包括调处化解重大信访案件的目的、内容、依据、方法、措施等;有一个工作小组,即抽调人员就某个重大信访案件专门成立调处化解工作小组;有一名领导负责抓好重大信访案件的调处化解工作;有一定处理期限,即根据该重大信访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等合理限定办结的时间;有一次包干解决要求,即规定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对重大信访案件调处化解工作包干到底,直到结案为止。

三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制度。根据建设文明法治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在文广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实施18法律广场,营造文广系统依法行政、群众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

三、抓住“四个环节”,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运行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排查网络机制。把矛盾纠纷信息排查工作分为系统排查、下属单位排查两个层次来进行:局维稳小组负责组织排查本系统内的重大矛盾纠纷信息;各下属单位负责组织排查本单位内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隐患信息。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信息,逐一按诱发原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经过、预测评估走向等要素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做到了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暗面、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二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管理,逐一分类甄别、调查核实,依法按政策处理。对化解条件成熟的矛盾纠纷实行边排查边调解,形成排查化解情况书面材料上报局维稳办公室;对矛盾纠纷突出的地方,则选派公信力强、素质高、业务精的干部组成工作组进行指导帮助。从而确保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稳定、信访和综治的综合协调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复杂的矛盾纠纷组织有关部门会商共同解决;对重大的矛盾纠纷实行包案制度,限期解决。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治安的稳定。

四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督查督办机制。建立局党委包案,信访和综治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督查督办机制。通过明查暗访、书面、电话督办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督查督办活动,努力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各种疑难问题。通过督查督办,使全系统做到了“三个前”、“四到位”,即组织建设走在排查前、排查工作走在化解前、化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排查到位、化解到位、防控到位、督查到位,从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下一步打算

为更好地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文化广电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形成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范文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20XX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

1、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2016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117起,调处117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113件,成功率98﹪。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2、挂牌督办调处按期办结率。2016年全乡没有挂牌督办案件。

3、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机制衔接运作情况。

(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联动。在处理行政纠纷和相关民事纠纷时,首选调解、协调工作模式,并视具体情况,将纠纷交由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调解组织联合调解。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过程中,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调解不成的情形,需要有关行政机关配合、协助的,主动与有关行政机关取得联系,让其配合、协助解决问题。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和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进行缓解或疏导;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调解规则,请当事人陈述纠纷事实,向当事人宣讲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在当事人认可事实、分清责任、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支持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诉前、诉中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是否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内容部分或者全部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签订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就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行政机关对调解不成功或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和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司法救济权利和渠道,并主动配合人民法院帮助其解决问题。人民法院对可进行行政调解的案件,在立案前,应主动告知当事人,先进行行政调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引起的信访案件或因不服司法部门调解结果而引发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以及群体性案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及时主动采取联调行动,法律援助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应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4、矛盾纠纷日排查、周调度机制落实情况

每周五下午各包村干部汇报本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问题化解情况,要求每天排查,发现苗头及时报告,立即安排人员立即介入调处,及早化解,防止激化,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级,守住第一道防线。对于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边调处边稳控,并及时向乡综治工作中心报告,争取联合解决。综治工作中心通报各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问题化解和信访接待群众情况,对分流、转办、交办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明确人员、时限和解决要求,加强督办,确保真正解决到位。每周排查、分流、交办、转办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要求本周内解决。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推进综治信访稳定工作,促进全乡全年平安稳定和谐。

二、今年以来,乡、村干部深入群众家中,访民情,解民忧,化纠纷。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乡、村人民调解组织,统一为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工作制度牌、标识、标牌、印章等,不断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落实规范化建设要求。

2、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老教师、老党员、老干部等到调解委员会中,配强人民调解力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邀请调解专家讲解人民调解法律法规和矛盾纠纷调处的技巧方法,发放《人民调解工作手册》和《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汇编》,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3、“四抓”做实矛盾化解工作。抓超前预防。要求各村、各单位从抓早、抓小、抓苗头着手,及时掌握信息,消除隐患,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抓集中排查。各级调处组织定期组织力量集中排查,将辖区纠纷的种类、特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到稳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馈到司法所。抓包案处理。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三包”,即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抓督查。乡综治办、司法所组织人员督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任务。

范文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XX乡位于XX县城南部,政府所在地距县城32公里,共辖7个村委会111个村民小组,国土面积140、95平方公里。东与贵州省威宁县玉龙乡毗邻,南与会泽县迤车镇隔牛栏江相望,西与本县火德红乡接壤,北与XX坝子的文屏镇、桃源乡相连,属两省三县交汇处。213国道和昭待高速路从境内穿过。最高海拔2703米,最低点海拔1180米,地势北高南低,中部山脉突起。全乡居住着汉、回、彝、苗、布依等五个民族27870人。

20XX年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矛盾调处成功率高。

XX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调处成功率达95%。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20XX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144起:其中伤害、损害赔偿25起,土地纠纷共31起,山林纠纷25起,婚姻关系8起,邻里纠纷31起。其他纠纷24件。调处成功140件,成功率98﹪。指导各村调解委调解70件,其中:洗羊塘村6件、箐脚村8件、坡脚村3件大水井村10件、仙人洞村15件、水塘村15件、XX村13件。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维稳组的建立。

由于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更好地做好排查调处工作,根据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领导组司法所作为牵头单位,每月到各个村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各村委会干部、群众在遇相关情况下可随时向维稳组调解组反映、汇报。为构建平安和谐的XX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例会制度的确立。

即每半年组织召开综治调解专干培训、交流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各村调解委人员参加培训,对本月的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汇报、交流。并通过会议交流形式对调解人员进行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调解能力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总之,XX乡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确定社会政治稳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

范文六: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根据《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的通知》精神,学院从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到做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的重要性,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定稳定。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处,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决。学校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是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亲自协调,督促解决;对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千方百计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因排查工作不细致,调处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

二、信息畅通、加强矛盾预测、预防工作

为了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学院广开信息来源,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萌芽”。通过谈心、交流及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节假日各部门领导值班制度等形式广泛获取有关内幕性和预警性信息,切实做到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此外,学院还十分注意掌握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通过定期召开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了解各种动向,研究应对措施;通过领导深入基层和校领导每月一次的师生接待制度,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解决问题。对于反映出来的各类矛盾和纠纷落实化解责任,做好疏导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学院去年调解较大的内部纠纷2起,有效地防止了矛盾激化,维护了学院稳定。

三、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

学院各职能部门在对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能够从学院的安定稳定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和协调,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充分发挥党办、工会、学工、保卫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和基层单位处理本单位矛盾纠纷的优势,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本单位。以党委办公室为主,负责调解党员干部之间的矛盾;工会负责调解校内教职工之间的矛盾;保卫处、学生处负责调解学生之间、学生与校外人员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

四、抓好经常性与重要时期的排查调处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作。坚持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突出抓好重大节庆和敏感时期前的集中排查调处。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学校党政领导亲自协调,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在公安部门指导下,学校以专职保卫人员为骨干,派驻到学生公寓的辅导员为基础,依托公寓学生党、团组织和寝室学生自我管理的组织体系,建立起学生公寓稳定工作网络。学生辅导员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和化解日常生活和活动中的一些矛盾纠纷,协助处置违法、违纪行为。突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重点化解师生员工因教学、工作、学习、婚姻、家庭、邻里、交往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以及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关于预防和处置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方案》的要求,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努力化解消极因素,积极防范突发事件,更加深入地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有效遏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杜绝影响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对群体性事件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控制得住、处置得好,把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把负面影响缩到最小范围。

自去冬今春以来,学院各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有力地维护了学院的安定稳定,为学院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16畜牧中心矛盾化解制度建设年活动方案
落实化解矛盾纠纷总结报告制度 第七篇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努力解决当前影响我中心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创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根据市农牧局统一部署,中心决定深入开展“矛盾化解、制度建设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农牧局统一部署,强化源头防范治理,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健全完善社会矛盾预防化解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集中化解影响中心稳定的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维护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和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的任务

矛盾纠纷调处率、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和人民群众满意率上升,民转刑案件发生率、越级上访率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率明显下降。其中积案化解率达到90%以上,一般性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矛盾化解

中心“矛盾化解、制度建设年”活动从7月份开始,至10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7月中旬)。对“矛盾化解、制度建设年”活动进行安排动员部署,研究制定中心“矛盾化解、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开展好活动。

第二阶段,深入排查(7月中旬至7月底)。采取集中排查、日常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的办法,全面排查本单位影响稳定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和隐患,切实做到重点人员逐个排查、重点时期反复排查,隐患问题超前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要高度关注社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掌握重点领域、群体、人员的动态需求,着力排查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社会矛盾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热点敏感问题,特别是排查征地拆迁、重点项目建设、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动关系、工资福利待遇、事业单位改革、安全生产等民生类、涉众型矛盾纠纷,以及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或集体上访的矛盾纠纷。要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提出化解的目标任务,明确化解时限要求,研究制定落实化解的措施。7月31日前,将排查的积案和矛盾纠纷上报市农牧局办公室。

第三阶段,集中化解(7月底至9月中旬)。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有效化解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实现“案结了事、息诉罢访”。7月底前重大矛盾化解率达到50%以上,9月底前完成积案化解率90%以上的工作目标。建立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反映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并健全完善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的一系列制度措施,促进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9月下旬至10月上旬)。9月下旬开始,在本单位开展“矛盾化解,制度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写出专题报告,总结经验和做法,整改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迎接市农牧局工作组的检查验收。

(二)机制建设

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排查化解矛盾特点、规律的基础上,着力健全完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

1、健全落实维稳责任机制。按照《甘肃省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和《甘肃省维护稳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研究制定本单位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健全完善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形成各负其责,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制度,解决维护稳定特别是矛盾化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承担起对矛盾化解负总责的政治责任。健全完善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表达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健全领导干部定期调查研究维稳工作制度,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机制,明确领导干部在排查化解重大涉稳矛盾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责任,一旦发生不稳定突发事件,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亲自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做好矛盾的化解控制工作。

2、全面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中央、省、市强调的一项维稳重点工作。各单位必须坚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做决策、搞改革、定政策、上项目和组织重大活动的刚性前置程序,不断拓展稳定风险评估的深度和广度,提前发现、主动预防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做到稳定风险评估在先,群众诉求解决在先,矛盾防范化解在先,不断提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水平。

3、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把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双联”行动结合起来,严格按照《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暂行规定》,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健全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一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定期排查化解制度。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切实做到矛盾早排查,问题早解决。二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信息预警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对可能出现激化和引起更大范围的涉稳问题,要及时制定工作预案,着力做好化解工作。三是健全完善社会矛盾分流调处制度。对排查出的社会矛盾,逐一建立档案,分门别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做好交办、办理、督办、办结等工作。四是健全完善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挂牌督办、领导包案制度。当前,要认真排摸梳理一批可能影响党的十八顺利召开的社会矛盾,及时挂牌督办,落实领导包案,争取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五是健全完善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定期报告和情况通报制度。六是健全完善责任查究制度。对排查不深不细、化解不及时不到位而引发重大涉稳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成立“矛盾化解、制度建设年”活动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中心主任张爱平,副主任王珏、周勇组成,张爱平为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赵国智同志负责,处理工作小组具体事宜。工作小组成员各自既要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又要密切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扎实做好排查、化解、防范各项工作,推动各类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

(二)严格工作措施。坚持权责一致,逐案签订责任书,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人员,限期进行化解。在化解工作中,要注重从政策和制度层面化解矛盾,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注意把解决问题和理顺群众情绪结合起来,把化解矛盾和落实稳控措施结合起来,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引发新的群体性事件。

2016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范文
落实化解矛盾纠纷总结报告制度 第八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范文

**乡位于**县城南部,政府所在地距县城32公里,共辖7个村委会111个村民小组,国土面积140.95平方公里。东与贵州省威宁县玉龙乡毗邻,南与会泽县迤车镇隔牛栏江相望,西与本县火德红乡接壤,北与**坝子的文屏镇、桃源乡相连,属两省三县交汇处。213国道和昭待高速路从境内穿过。最高海拔2703米,最低点海拔1180米,地势北高南低,中部山脉突起。全乡居住着汉、回、彝、苗、布依等五个民族27870人。

2016年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矛盾调处成功率高。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调处成功率达95%。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2016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144起:其中伤害、损害赔偿25起,土地纠纷共31起,山林纠纷25起,婚姻关系8起,邻里纠纷31起。其他纠纷24件。调处成功140件,成功率98﹪。指导各村调解委调解70件,其中:洗羊塘村6件、箐脚村8件、坡脚村3件大水井村10件、仙人洞村15件、水塘村15件、**村13件。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维稳组的建立。

由于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更好地做好排查调处工作,根据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领导组司法所作为牵头单位,每月到各个村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各村委会干部、群众在遇相关情况下可随时向维稳组调解组反映、汇报。为构建平安和谐的**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例会制度的确立。

即每半年组织召开综治调解专干培训、交流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各村调解委人员参加培训,对本月的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汇报、交流。并通过会议交流形式对调解人员进行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调解能力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总之,**乡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确定社会政治稳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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