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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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方案 第一篇

永嘉县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工作方案

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07]58号)及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对永嘉县水利局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同时对省政府列出的规章及市、县政府列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县水利局的清理建议。现就清理工作制订方案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永嘉县水利局制定的涉及公民权利和义务,并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以下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属本次清理的范围。

(二)县政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1994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1日期间制定的县政府令、永政发、通告、永政办等文件;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1日期间制定的会议纪要、抄告单、明传电报等文件。

2.上述清理范围内的会议纪要、抄告单、明传电报等,如内容属规范性文件性质的,县水利局有关责任科室应当在2007年11月底前按照规定,将行政规范性文件(讨论稿)报局办公室,提请县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3.上述清理范围之外个别确需继续执行的文件,县水利局有关责任科室应当提出充分的理由和依据,经县清理工作机构审核确认,报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清理的原则

(一)主要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的,或者已被新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替代的,要明令废止;

(二)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要宣布失效;

(三)个别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

(四)在清理中发现县政府颁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与上一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要提出处理建议;

(五)清理范围之外的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次清理工作结束之日起一律废止,不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规定涉及政府工作的内容比较多,此次清理要对照《物权法》规定,凡与之不一致的规定都要作出修改、废止。

三、清理主体和工作分工

(一)本次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要求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1.县政府负责清理县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由县清理工作机构统一安排,水利部门的相关责任科室具体负责。

2.县水利局负责清理以本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联合发文的,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清理,并协调有关方面,形成清理意见。

(二)永嘉县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阶段(2007年7月底)

1.召开局机关中层干部会议,对清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2.建立永嘉县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集中清理办公场地、清理工作人员和保障经费。将人员名单报县法制办。

3.制定清理工作方案,报县法制办。

4.具体清理工作人员参加县里组织的集中培训。

5.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构梳理本局制定的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并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

6.对现行省政府规章、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提出有效、废止、失效或者修改的意见和理由,报县法制办。

(二)研究处理阶段(8月—10月)

1.提出的对省政府规章、市政府行政规划性文件和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意见,提出有效、废止、失效或者修改的意见,于8月底前上报县法制办。

2.当在10月底前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内容的电子版本报县法制办。

(三)清理结果公布和报告阶段(11月—12月)

1.对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将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县政府及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统一向社会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方案】

2.11月10日前,县政府向社会公布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于11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县清理工作机构。

4.县政府于12月底前建立本级政府和所属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建立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公布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永嘉县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协助县清理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

(二)落实保障措施。局办公室要负责文件提供,局财务要保障清理工作所需的经费。

(三)明确工作重点。本次清理要求做到全面彻底。清理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形式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内容。

对包括会议纪要、抄告单、明传电报等在内的所有对象组织全面清理,并明确按《温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制定的行政

规范性文件才能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其他的文件不再作为直接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对规章提出清理意见,重点是两方面问题:一是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二是与新情况新形势要求不适应的,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体现制度创新要求。

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重点是审查有无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有无作出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的规定。

(四)注重工作方法。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执法一线人员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座谈会等,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建议。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与县法制办沟通联系。

(五)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清理工作结束后,继续实施的及新制定的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都必须进入本级政府建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并通过《永嘉县水利防汛网》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健全工作责任制。局清理机构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力量,落实清理工作责任制。

2007年7月31日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方案 第二篇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

自今年2月份以来,在市委办四秘科的指导下,根据市《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文件的安排部署,****区结合区情,周密部署、明确任务、真抓实干,稳步推进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保障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区委办副主任****为副组长,区政府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8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区清理工作方案,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促、指导区委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做好清理工作。同时,下设清理工作办公室,专门抽调3名工作人员组成临时清理小组,具体负责区委文件清理和审查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保障清理工作有序推进

依据市委《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区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马办〔2013〕8号),明确了清理工作的原则、范围、标准和结果,详细阐述了清理工作的任务分工、实施步骤、长效机制和组织保障,为****区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地保障。

3、周密安排部署,保障清理工作高效进行

今年3月份,区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清理工作有关汇报,研究部署了相关工作。一周后,区委办组织召开清理和备案工作会议,动员和部署清理工作具体事项,并及时进行了清理工作的>培训,此次培训涉及区委各部门及7各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共计20余人,有力提高了清理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此项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4、拨出专项经费,保障清理工作物资所需【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方案】

区委专门拨出清理工作专项经费,专门购置电脑3台、多功能传真一体机1台等办公用品,与此同时,调配办公室用房2间,安排工作人员3名集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

截止3月22日,****区已完成1978年--2010年文件全面梳理工作,初步确定待清理党的规范性文件110余份,约占文件总数的1.4%。

二、主要做法

1、注重学习沟通

根据我们的实际工作经验,即使业务水平很高的法制机构,尽管对清理工作了解非常全面,但对实际情况和业务知识撑握不全面不准确,是难以避免的问题。工作中,一方面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区实际,及时总结清理过程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清理工作;另一方面加强沟通,及时与上级部门对接,参观学习其先进经验,遇有不懂、不清楚不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咨询,与其他区沟通切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一处,解决一批。

2、发扬苦干精神

清理工作前所未有,无经验可借鉴,无教训可汲取,要确保清理工作按期保质完成,关键在于清理工作人员在巧干的同时,发扬了苦干精神。一是自觉克服“兼职”的压力,自觉处理好清理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冲突,投入相当部分精力,在努力工作的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学习、钻研清理业务知识在刻苦学习清理业务知识。从而为清理工作按期保质完成,提供了充分的智力保障。二是由于种种原因,清理工作中存在文件存档不全等问题,尤其是2009年区委办公楼整体搬迁前后,文件缺失严重,工作人员通过联系起草单位、寻访起草人等途径寻找原文件,尽量做到清理工作不漏一件,不少一件,原原本本做好党的规范性文件。

3、精心组织实施

我区根据市里要求,结合实际,将整个清理工作细分为五个阶段:一是全面梳理(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二是逐件审核(2013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三是意见审批(2013年8月1日至8月31日)。四是发布决定(意见审批后20日内)。五是汇编报备(2013年10月31日前)。同时,指导区纪委、区委各部门及早开展部门内部的清理工作,并要求各级单位每月15日前及时报送当月清理工作进展情况。

三、下步打算

这次清理工作虽然超进度完成了任务,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清理工作仍然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一是清理工作第一次开展,还不是很彻底;二是部门法律意识较为淡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仍需进一步规范;三是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存在断层和脱节现象,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基础,积极探索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长效机制,着力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下一阶段,我区将进入逐件审核阶段,此阶段业务素质要求高,任务相对较为繁重,需要再接再厉,确保清理工作如期完成。

2、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后续工作。继续完善现有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启动拟修改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使本次清理后续工作圆满结束。

3、做好制定、规范性文件长效机制工作。总结规范性文件清理经验,我们将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中的责任追究、制定实施后的评估、定期清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坚强的保

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方案 第三篇

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31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76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10〕86号)规定,区政府对2010年7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区政府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保留的202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修改的27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的59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及失效的32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自发文之日起,除上述保留、修改的,以及区委、区政府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2010年7月31日前区政府制定的其他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同时,对确定为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相关责任单位要抓紧进行修改,区政府对此将适时开展督查。 附件:1.保留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失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保留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方案】

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方案 第四篇

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决定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21件

关于审议佛山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请示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方案 第五篇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方案】

南府〔

2010

〕122号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根据〘印发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09〕48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09〕48号)的要求,经对2008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区政府决定,废止57件政府规范性文件(2000年以前发布而未列入附件目录的原则上废止),保留8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修改28件政府规范性文件。

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失效,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对于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负责该文件清理的单

— 1 —

位应当遵循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及时完成修改,并将修改后的草案报区法制局审核后重新公布,否则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决定废止的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 2 —

2.决定保留的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3.决定修改的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决定废止的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 3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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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方案 第六篇

一、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切实解决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符合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现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零干扰,着力改善我县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进行修改。

2、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原则。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强化市场监管,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3、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原则。全面清理涉及向企业收费、摊派的规定,对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的涉企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从制度上、源头上切实解决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

4、“非公布即废止”的原则。清理后,未列入《大名县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即行废止,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清理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清理范围

此次清理的范围是县政府、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具体包括2016年清理后列入保留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以及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制定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各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文件,由县行业主管部门一并负责清理。

(二)重点内容

1、审批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增设的行政许可项目;国家、省、市、县已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擅自委托下级机关增加审核环节和前置条件,委托中介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代行审批权;以登记、备案、评估、评价、年检、监制、认定、核准等形式变相设置的审批事项。

2、市场主体准入限制。坚持非禁即准、非限即许,对民间资本申请从事未列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且法律、法规和政策未禁止的投资经营项目,设置障碍的。

3、行政处罚。违法设定行政处罚的主体、违法行为、处罚种类、处罚程序和处罚幅度等。违法设定罚款或者设定的罚款不利于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的;直接处罚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设定或者变相设定罚没指标;制定罚没收入与行政事业性收费分成挂钩。

4、行政强制。违法设定行政强制的主体、种类、方式、时限和适用条件等;设定或者变相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擅自设定行政强制执行权;违法设定行政强制程序。

5、涉企收费内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继续实施国家、省、市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或已降低的收费标准;规定对象必须接受无法定依据的前置检查检测(验)、勘验鉴定、评估评价等行为;违法开展评比、达标、考核、表彰等活动。

6、其他增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义务,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的事项。

三、任务分工和组织领导

(一)任务分工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负责清理本单位制定和代县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多个部门职责或者多个部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负责清理上报。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大名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孟凡雄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胡发科同志、县档案局局长樊喜民同志担任,县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物价局、民政局、住建局主管法制工作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办公室主任由胡发科同志兼任。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四、清理时限和报送要求

(一)清理时限

各单位规范性文件清理后,分别提出保留、修改、废止、失效的建议,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后逐件提出审核意见于12月15日前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

清理工作结束后,县政府通过网站、报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大名县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报送要求

各单位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后,按以下要求分类填写附表,连同本部门清理的基本情况,按时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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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方案 第七篇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

自今年2月份以来,在市委办四秘科的指导下,根据市《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文件的安排部署,****区结合区情,周密部署、明确任务、真抓实干,稳步推进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保障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区委办副主任****为副组长,区政府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8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区清理工作方案,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促、指导区委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做好清理工作。同时,下设清理工作办公室,专门抽调3名工作人员组成临时清理小组,具体负责区委文件清理和审查工作。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方案】

2、制定工作方案,保障清理工作有序推进

依据市委《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区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马办〔2015〕8号),明确了清理工作的原则、范围、标准和结果,详细阐述了清理工作的任务分工、实施步骤、长效机制和组织保障,为****区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地保障。

3、周密安排部署,保障清理工作高效进行

今年3月份,区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清理工作有关汇报,研究部署了相关工作。一周后,区委办组织召开清理和备案工作会议,动员和部署清理工作具体事项,并及时进行了清理工作的培训,此次培训涉及区委各部门及7各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共计20余人,有力提高了清理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此项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4、拨出专项经费,保障清理工作物资所需

区委专门拨出清理工作专项经费,专门购置电脑3台、多功能传真一体机1台等办公用品,与此同时,调配办公室用房2间,安排工作人员3名集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

截止3月22日,****区已完成1978年--2015年文件全面梳理工作,初步确定待清理党的规范性文件110余份,约占文件总数的1.4%。

二、主要做法

1、注重学习沟通

根据我们的实际工作经验,即使业务水平很高的法制机构,尽管对清理工作了解非常全面,但对实际情况和业务知识撑握不全面不准确,是难以避免的问题。工作中,一方面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区实际,及时总结清理过程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清理工作;另一方面加强沟通,及时与上级部门对接,参观学习其先进经验,遇有不懂、不清楚不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咨询,与其他区沟通切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一处,解决一批。

2、发扬苦干精神

清理工作前所未有,无经验可借鉴,无教训可汲取,要确保清理工作按期保质完成,关键在于清理工作人员在巧干的同时,发扬了苦干精神。一是自觉克服“兼职”的压力,自觉处理好清理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冲突,投入相当部分精力,在努力工作的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学习、钻研清理业务知识在刻苦学习清理业务知识。从而为清理工作按期保质完成,提供了充分的智力保障。二是由于种种原因,清理工作中存在文件存档不全等问题,尤其是2015年区委办公楼整体搬迁前后,文件缺失严重,工作人员通过联系起草单位、寻访起草人等途径寻找原文件,尽量做到清理工作不漏一件,不少一件,原原本本做好党的规范性文件。

3、精心组织实施

我区根据市里要求,结合实际,将整个清理工作细分为五个阶段:一是全面梳理(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二是逐件审核(2015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三是意见审批(2015年8月1日至8月31日)。四是发布决定(意见审批后20日内)。五是汇编报备(2015年10月31日前)。同时,指导区纪委、区委各部门及早开展部门内部的清理工作,并要求各级单位每月15日前及时报送当月清理工作进展情况。

三、下步打算

这次清理工作虽然超进度完成了任务,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清理工作仍然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一是清理工作第一次开展,还不是很彻底;(

1、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下一阶段,我区将进入逐件审核阶段,此阶段业务素质要求高,任务相对较为繁重,需要再接再厉,确保清理工作如期完成。

2、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后续工作。继续完善现有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启动拟修改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使本次清理后续工作圆满结束。

3、做好制定、规范性文件长效机制工作。总结规范性文件清理经验,我们将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中的责任追究、制定实施后的评估、定期清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坚强的保障。

2015法制办工作计划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方案 第八篇

第1篇:法制办工作计划

20XX年湖滨区政府法制工作的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活动监督效能,促进行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真正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市法制办《2015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20XX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为重点,着力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

一是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必要性、经常性和长期性的认识。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做到“五落实”。二是切实加强区政府法制机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水平、法律法规素养。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使政府法制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设施、经费保障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三是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把是否依法行使权力、是否履行职责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等作为考核内容,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体系,促进依法行政。

二、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为重点,着力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的要求,加强对重大决策制定和实施过程的监督,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各部门要着重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按照“扩大听证范围,提高听证质量”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凡是符合规定条件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举行听证会。区直各行政执法机构举办听证会要确保听证质量,要严格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如实记录听证笔录、向社会公布听证意见采纳情况等关键程序,确保听证会的公信力。二是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在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前必须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制机构要切实担负起合法性审查的职责,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对重大决策方案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合法性审查的质量,努力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制化水平。

三、以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为重点,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制发规范性文件前,应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着重审查草案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规范性文件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切实做到规范性文件草案“合法、规范、有效”。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重点加强对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要求制定机关依法予以撤销并向社会公布。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以规范行政审批为重点,着力推进政务公开

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清理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行接办分离和程序公开;推行重大项目审批会审制度;健全和完善行政投诉监督制度。

五、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重点,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形式。联合区监察局,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检查与抽查相结合、检查行政执法工作与走访执法管理相对人相结合、核查执法案件与调阅案卷相结合等形式开展层级监督,并进行互查互评活动。二是明确执法监督重点。在对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全面监督的同时,区政府法制办将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不作为乱作为作为执法监督的重点内容,以国土、住建、农牧、林业、交通、公安等执法部门作为监督重点领域和对象,通过实施强有力的层级监督,提高全区整体执法水平。三是加强对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监督管理,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区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四是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罚缴分离、错案责任追究的检查力度。五是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力度。严格依照市法制办行政执法案卷评卷标准,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把评查结果,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促进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的提高。六是大力推动各执法部门之间开展行政执法协作。加强对行政执法协作的督促检查,增强各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协作的意识,提升行政执法合力。

六、以注重行政调解手段为重点,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建立湖滨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和水平。二是转变行政复议理念,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手段解决行政争议,对有可能采取行政调解方式处理的案件,积极疏通化解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的矛盾,使双方达成和解。三是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简化申请程序,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依法公正的作出复议决定。对拒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复议决定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四是进一步做好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协调,尽可能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五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对全区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强化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与沟通,稳妥处置涉诉行政争议,督促各部门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六是畅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方式多样化,全方位的开展行政执法社会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七、以落实乡镇法定行政职权为重点,着力乡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今年重点开展乡镇依法行政工作,培育乡镇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对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对乡镇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严格执法资格管理,乡镇执法人员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方可上岗执法。加大对乡镇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评议考核力度。

八、以服务全区工作大局为重点,着力提升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各部门法制信息报送,完善法制宣传考评体系,加强对各部门依法行政宣传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建立重大依法行政工作、活动的联动宣传机制。二是进一步提高法制信息编写质量,为区委、区政府领导对全区依法行政及政府法制工作的科学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第一手信息资料。让社会公众广泛了解我区依法行政及政府法制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充分利用湖滨区政府政府网站等平台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全面扩大政府法制工作的社会影响。四是做好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妥善处理涉法和行政应诉事务,切实发挥好政府法律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

第2篇:法制办工作计划

20XX年,博州政府法制办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依法治国方略,认真落实国务院《纲要》、《决定》和《意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突出法律服务和执法监督两大重点,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当好法律参谋和助手,服务我州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考评机制。

继续以依法行政网上考核为抓手,有针对性地对部分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考核单位作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同时,协同电子政务办对当前依法行政在线考核系统进行升级,依托依法行政在线考核系统,探索建立涵盖州、县(市)、乡(镇)三级的依法行政实时监督考核体系,动态反映各级依法行政工作轨迹。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大对工商、公安、审计等6个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指导力度,通过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提升全州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

(二)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

严格遵守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指导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落实风险评估报告制度,不断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三)突出重点,科学制定立法计划。

加强有关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立法,建立和完善专家咨询制度,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听取专家、学者对立法项目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做好犬类管理条例的调研和论证工作。

(四)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结合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20XX年政府机构改革,指导州直各执法机关认真对本机关执法依据进行梳理,理清权力边界,划分职责范围,明确执法责任,并抓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贯彻落实,确保处罚的公开、公正和公平。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建设。对所有领取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全部录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促进规范管理。利用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测评平台,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加大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工作力度。组织编纂规范性文件知识读本,指导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进一步细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程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四是认真开展案卷评查。指导各执法机关进一步完善执法内部流程,规范受理、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五是引导行政执法机关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服务意识,倡导说理式执法、文明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六是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加强对基层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认真做好第十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对州直单位进驻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的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流程再造,完善配套制度,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运作。加强对现有许可事项的后续监督,坚决查处违法设定、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

(六)认真做好行政调解工作。

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重点加强对基层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适时组织召开行政调解联席工作会议,研究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相关问题。继续收集、整理、编撰《行政调解典型案例汇编》,以理论、实践成果指导、推动行政调解工作顺利进行。加强与司法、法院等部门的联系,探索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增强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七)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做好法律服务。

灵活运用政策法规,积极做好政府行政决策事项、合同协议等的合法性论证工作。对涉及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争议事项和可能存在的问题,积极从法律的角度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当好政府领导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八)强化政府法制宣传。

继续办好自治州依法行政工作简报和行政调解动态,及时更新并不断丰富自治州法制信息网站内容,拓宽政府法制宣传平台,协调联系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督促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工作,鼓励干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撰写具有前瞻性、实用性、有分量的法制理论研究成果,以指导政府法制工作实践。

第3篇:法制办工作计划

20XX年,政府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全局,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 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和田地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为重点,全面加强皮山县政府法制工作,切实发挥好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为实现皮山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贡献。

一、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完善报备程序,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继续做好梳理执法依据的工作;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二、创新机制,继续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继续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制度创新和工作机制创新;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层级监督和救济功能;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培训与工作交流;及时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涉法事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强化层级监督。

使我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呈现出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送审、审查、发布、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监督都作了明确要求,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合法规范。明确规定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未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安排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从而确保文件的合法、科学、统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文件的管理规定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

四、继续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和田地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宣传和培训;指导、督促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宣传;根据县政府法制工作要求,加强对各执法单位(部门)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五、强化政府法制宣传培训。

加强法制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对政府部门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府法制网站建设,及时发布重大依法行政信息;办好固定栏目,切实发挥政府法制宣传窗口的作用。

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料网上查询系统,加强社会监督。加大对申报资格考试和领取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的审查力度,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水平。

七、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和机构建设。一是要在科学设置岗位上下功夫;二是深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机关,鼓励工作人员在职进修,适时安排参加政府法制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办工作人员素质,增强业务能力,确保全年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八、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依法行政考核。

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暂行办法》及《依法行政考核评分标准》(新政发[20XX]86号),建立建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和监督机制以及行政执法的错案追究制度。做好依法行政的考核工作,着重对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等工作进行考核,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将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4篇:法制办工作计划

20XX年,清丰县政府法制办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决定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实施意见》为重点,再接再厉,狠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而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2015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方案 第九篇

第1篇: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5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36号)要求,参照省、市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根据国办发〔20XX〕54号和〔20XX〕36号文件精神,按照“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统一规范、分级编制,由近及远、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梳理本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确保20XX年7月底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20XX年、20XX年及20XX年以来的目录编制工作,并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各负其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公布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实行“谁制定、谁清理、谁公开、谁负责”。

(二)统一规范,分级编制。按照县政府统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示范文本和统一的政府信息分类及填报规范,各乡

(镇、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部分驻县单位按照统一的规范,上下同步进行清理、填报并依法公开。

(三)由近及远,分步实施。在确保完成20XX年、20XX年及20XX年以来政府信息清理、公开的基础上,对历年政府信息进行全面细致清理,依托县政务信息网,以县政府网站为公开平台,填报、审查后予以公布。

三、工作步骤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必须积极推进,稳步实施。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两步进行。第一步:从现在到7月底以前,按照统一的编制规范,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20XX年、20XX年及20XX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并依法公开。第二步:8月份开始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具体安排如下:

(一)6月25日前,完成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的制定和政府信息公开技术方案的编制;召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7月15日前,各乡(镇、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部分驻县单位完成本地、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20XX年、20XX年和20XX年以来有关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公开服务等九大类政府信息的梳理及录入工作,并报U盘到县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7月底前,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20XX年、20XX年和20XX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在网上依法公开。

(四)8月份开始,对历年政府信息进行清理,填报审查并予以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泰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龚上迈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谢启龙、县发改委主任周剑云、县监察局局长戴荣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由谢启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小兵、孙礼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从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党政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各乡(镇、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部分驻县单位也要相应明确领导机构和信息员。

(二)职责分工

1、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及公开工作,并负责对各乡(镇、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部分驻县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县监察局具体负责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3、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公开。

4、县党政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会同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制定目录编制规范,指导各乡(镇、场)、县直各

位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三)经费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技术要求高,需要一定的建设和运行经费,各乡(镇、场)和县直各部门要落实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第2篇: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178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全国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十大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确保20XX年我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精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主动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基本覆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主要方面。依申请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随着社会发展,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着眼于落实重点工作部署,着眼于加强自身建设,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实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云贵

副组长:陈修伟、覃振远、邓骁勇、黄颂、陈新汉、

陈乙明、吕甦、石文锋、黄宏忠

成 员:叶绍清、潘绍素、杨大团、李品文、覃纪雄、

谭伟英、郑志军、罗信伟、曾进平、梁威、

周鹏、陈规崇、周惠强、蓝绍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协调、督查。

三、工作任务

(一)积极推进市本级财政总预算决算公开

及时公开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报告及预算草案, 总预算公开内容要涵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表格,其中公共财政预算的支出要逐步列示到“款”级科目。(预算科负责)

(二)稳步推进 “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

按照中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要求,制定“三公”经费公开时间表,积极筹划市本级及预算部门的“三公”经费公开方案,提前研究制订 “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积极探索行政经费公开的有效方式和途径。(预算科负责)

(三)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力度

结合专项资金网络监管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力度。从编制20XX年预算起,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项目审核、预算评审、项目执行和绩效评价要全部实现网上运转并全程公开。并从中选择社会关注程度高的专项资金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开。

探索建立专项资金预算的项目公示制度,扎实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一是督促区(市)财政部门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来源、分配标准以及到乡镇、部门的分配结果。二是结合财政所规范化建设,指导镇(街道)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的发放标准、发放形式以及到人(户)、到项目的分配结果,切实增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预算科负责)

(四)有序开展财政热点问题信息公开试点工作

围绕财政政策、民生保障、财税改革等内容,主动策划、整合信息,推出新的信息公开栏目。有关科室(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问政、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等交流平台,及时搜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财政工作或政策问题,建立常态化公开渠道,通过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及时解答和反馈城乡居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更好地保障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办公室负责)

(五)加快推进服务事项公开

全面梳理面向机关外部的工作服务事项,集中发布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工作纪律、监督投诉渠道等信息,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财政部门办事指南、在线申报、在线查询以及软件表格下载,为公众提供便捷的网上服务。(办公室、信息办负责)

(六)主动公开财政规范性文件

建立健全市级财政规范性文件发布机制,建立责任明确、流程完整、界面友好、操作简便的发布平台,方便社会公众查阅使用。(办公室、信息办负责)

四、工作步骤

落实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认真学习全国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自治区、市关于贯彻落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安排部署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梳理准备阶段。结合我局实际,组织协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的各科室,对涉及公开的信息范围和内容认真梳理准备,区分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积极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确定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要求等,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把相关信息公开到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三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规范完善阶段。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完善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拓宽公开形势,提高发布时效,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维护工作,不断改善公开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统筹安排,明确责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各科室依法公开,密切配合。

(二)提高公开意识。各科室要把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摆上重要日程,积极学习落实全国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十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精神,以及区、市提出的贯彻落实20XX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推进重点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公开的范围和形式,严格按照程序公开重点业务信息。加强对本部门制发文件、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要求应当公开的文件要及时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公开。

(三)实行信息公开问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治与教育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原则、不公开为例”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监督检查局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对信息公开科室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处理。

第3篇: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铜政办〔20XX〕54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于进一步打造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部门、各社区要切实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铜陵“四个之城”建设的目标任务和维护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 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摆到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上稳步推进。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从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入手,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1.调整充实领导小组。今年是区政府换届之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2.健全信息工作体系。大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各部门、各社区要实行一把手负责、一名副职分管、一位工作人员主办的“三个一”管理模式,将目标分解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个人,建立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去落实。

(二)突出重点领域,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各单位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的公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领域。

1.加大房屋征收、查违拆违等城建类信息的公开力度。严格落实征收补偿方案“三轮公告”制度,重点做好房屋调查情况、补偿标准、安置结果等各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对拆迁、拆违中的特别困难群体实行社区公示和评议制度,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度,提高工作透明度。

2.加大保障房分配、城市低保等民生类信息的公开力度。在以往公开申报程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公开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结果等信息,确保这一民生工作能够公平公开透明。建立低保“两级联审”制度,将提标、调标、清退和新进等四类低保对象在社区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加大学校招生、就业等社会类信息的公开力度。推进小学、幼儿园招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有关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方法、录取结果等各类信息,并公布举报电话、投诉信箱,实行阳光招生。

4.加大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招标采购领域的全过程监管,在区政府网站等载体公布每次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确保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资金的使用安全。

5.加大餐饮服务、环境保护等行政许可信息的公开力度。根据行政职权目录的清理结果,进一步推进各部门行政许可项目公开,积极公开许可依据、收费标准、办事流程、办理结果等各类信息,做到权力清、主体明、依据准,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加强信息管理,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信息质量至关重要,信息公开中的失误可能会引起社会不必要的关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切实提高信息质量。

1.完善信息目录,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的要求,编制信息公开基础标准、目录标准、网站标准等,并梳理信息公开事项,建立起内容全面、分类合理、层级清晰、易于检索的目录体系。

第4篇: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阳光政府建设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不断完善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水平,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转变执政理念。通过贯彻落实《条例》,使全市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执政思想和服务理念。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清理政府信息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由近及远、梯次推进的原则,重点对建市以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

(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样式、流程要参照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样式的通知》及自治区档案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则和索引号编制的说明》等执行。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自治区确定的统一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尽快开展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编制任务。市政府各部门在认真完成本单位目录编制任务的同时,搞好本系统、本行业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抓紧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和完善工作规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要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进行。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要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新闻发布的主动性和权威性。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和定期考核等制度。

四、公开内容和公开方式

(一)公开内容

1、市政府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出台的政策;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市政府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过程及出台的政策:市本级财政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上级政府或上级政府部门下拨的各种专项经费及分配使用情况;市政府确定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有关情况;对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土地批租情况;规划审查情况;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进展情况等。

2、市政府职能部门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的职能职责、政策规定、行政审批、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纪律、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审批时限、监督办法;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条例》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方式

1、主动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门栏日,搭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同时分配好系统管理权限,使各级各部门可自主发布、答复、管理各自相关信息。各级各部门要注意发挥政府新闻发布、政府公报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要利用报刊杂志、公开栏、显示屏、小册子等多平台、多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市档案局要按照《条例》规定尽快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各部门应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场所、设施。

2、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条例》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通过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申请。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格式,受理申请,规范程序,妥善办理。同时,还应积极创造条件,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向政府机关提交公开信息申请。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卢运福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外,并指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具体事务。各级各部门也要尽快确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并制定本级、本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方案。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拨出26000元经费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另拨出8000元作为《条例》活动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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