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报告五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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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五年工作报告
法院工作报告五年来 第一篇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 月 日在 区第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次会

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 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五年,是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五年,也是钢城区法院扎实有为、锐意进取的五年。五年来,钢城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大力弘扬“公正与效率”主题,全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切实加强队伍和法院建设,积极服务全区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实现了新的突破发展。

一、以维护社会和谐为首任,能动司法,不断强化审判执行工作

五年来,钢城区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以维护社会和谐为己任,切实履行审判执行职责。共受理各类案件 件,审执结 件,结案标的达 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夯实社会稳定基础。五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 件,审结 件,其中“两抢一盗”案件 件,故意伤害案件 件,涉黄赌毒案件 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把握好宽严的重点和幅度,努力做到量刑精准、过程公开、刑责适当,有效震慑和预防犯罪、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共判处10年以上不满20年罪犯 人,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缓刑 人,免予刑事处罚 人。抓好大案、要案的审理,确保法律、社会和政治效果的三统一。

审慎调处民商事纠纷,优化和谐发展环境。依法妥善处理医疗、劳动、就业、教育、养老保险、社会保障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的利益案件。受理各类民事案件 件,审结 件。依法妥善审理好合同纠纷,审结各类商事案件 件。从严把握合同解除、撤销、变更的条件,积极促进合同履行。依法妥善审理破产案件,充分运用破产重整、和解法律程序,积极做好职工安臵,努力挽救有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减轻企业破产清算造成的社会震荡。依法妥善处理金融纠纷,防止逃废银行债务,审结借款、信用卡等金融纠纷 件。

全面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受理各类行政案件件,审结 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注重对行政相对人诉权保护。建立了重大行政案件双向协调机制,对于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形成法院主导,党委、人大支持的双向协调格局,保障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加强

与行政机关的联系沟通,建立重大行政案件联席会议制度,提高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

大力加强执行力度,化解执行难题。加大执行力度,先后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涉金融案件执行、反规避执行、“两限制一打击”等专项活动,灵活运用提级执行、交叉执行、指定执行、悬赏执行等方法,使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执结,无财产可供执行积案经严格审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规范执行行为,规范查封、扣押、评估、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关键环节。受理各类案件 件,执结 件,执结标的额 亿元,执结率达98.1%,今年6月份,我院被省高院评为……, 执行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

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服务全区稳定发展。实行定时间、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和包稳控化解的“四定一包”制度,综合运用司法救济、社会帮扶、当地稳控、依法惩治等方法,化解涉诉信访积案;健全信访工作网络,建立信访联络员制度,设立信访联络员26名,重要信访由院领导接待答复,定期开展院长大接访活动,定期安排院长接访活动;在认真落实便民措施的同时,对涉诉信访的群众做到耐心听诉、认真解答、热心办理、及时分流,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交代。

二、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平台,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司法

能力和水平

始终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以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强化素质培训和作风转变,努力为公正司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着力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五年来,我们每年都认真组织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了 “群众观点大讨论”、“增强群众观念、强化法治意识、整顿纪律作风”等数项集中教育活动。今年,开展了党员法官“1+7”活动,每名党员法官与“一个社区、一个村、一个企业、一所学校、一名代表、一名委员、一户困难户” 结对,让党员法官走进百姓中,零距离贴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党员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今年“七一”前后,组织全院30名党员法官,分别与30名贫困户结对,帮扶下岗职工和困难户,慰问离退休老党员和遗属,帮助解决就业、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着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法院网设立裁判文书公示栏,定期公示裁判文书,督促审判人员学习钻研;定期邀请中院资深法官、专家学者授课;定期组织干警到江苏省杜集法院、安徽省铜陵市中院、东营市中院、等二十余个法院实地参观学习学习先进法院经验;通过开示范庭、庭审观摩、庭审评议,扎扎实实提高法官的庭审水平。

着力强化司法廉政建设。“以廉立名,以德修身。”院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大事民主

协商、集体拍板,小事注重形象、维护集体荣誉。实行门禁考勤,督促干警自觉出满勤、干满点。大力推行挂牌上岗,将干警的姓名、职务、主管工作向群众公开。每年定期组织青年干警座谈会、企业家座谈会、律师代表座谈会、新闻媒体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建立和完善回访当事人制度、发回、改判案件剖析制度。完善家庭助廉措施,规范干警业外活动,要求全体干警时时刻刻“把住自己的嘴,清廉如水;拴住自己的腿,足不沾灰;管住自己的手,甘愿吃亏;收住自己的心,无私无畏。”切实做到严格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约束言行,注重个人形象。

着力强化文化建设。编印内部丛书《……》,每年一套,每套四册,分为治院方略、重大决策、制度建设、信息宣传,反映了领导决策、队伍建设、信息宣传、审判工作等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编印内部刊物《……》,每季度一期,分为“理论研究”、“案例分析”、“案例精选”“工作见闻”、“心香一瓣”等栏目。开设法官信息岛,购臵法律、文学、 科学、人文、历史、经济方面书籍,法官可以借阅书籍、查阅资料,研讨问题。

三、以民生为本为情怀,司法为民,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我院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追求,不断推行亲民、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把司法服务的触角最大限度地延伸到人民群众身边。

法院五年的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法院工作报告五年来 第二篇

XX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xx年x月xx日在XX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XX区人民法院院长 xxx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xxxx年以来法院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立足职能着力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法院工作报告五年来】

过去五年,是我院工作奋发有为、扎实推进的五年。在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协和市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区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和进展。

(一)注重实干强院,审判工作有新发展

我院始终将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工作要务,把履行审判职责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x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xxxx件,同比上升xxx%;审结执结xxxx件,综合结案率为xxx%,同比上升xxxx%;上诉案件xxx件,同比下降xx%;无更审改判案件,更审改判率为x,同比下降xx%。综合结案率、民商事案件调撤率、执行案件的执结率连续x年位居全市法院系统前列。

(1)宽严相济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执行省高院《人民法

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严打快判各类犯罪,使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受到及时、严厉、有效的制裁。依法准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力求做到既注重法律效果,又体现社会效果。x年来受理各类刑事案件xxx件,同比下降xx%,审结xx件,结案率为xxx%。共判处人犯xxx人, 其中判处x年以上有期徒刑xx人,占所判处人犯xxx%;适用拘、缓、管、免刑罚xx人,非监禁刑占人犯比率为xxx%,案件平均审限xx天。

(2)调判结合注重化解纠纷。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审判人员自觉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形成“审判员主导调解、庭长参与调解、主管院长协助调解”的浓厚氛围,我院调解工作经验赢得了省、市法院的认可和好评。连续x年被市法院评为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有x名干警被省法院评为“调解能手”。x年来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xxx件,同比上升xxx%,审结xxx件,结案率xxx%。案件的调撤率为xxx%,同比上升xxx%,案件平均审限xx天。

(3)多措并举缓解执行难题。经常向区委、区人大汇报执行工作开展情况,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人民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途径耐心疏导教育,努力促成当事人和解或自动履行。我院连续多年没有发生涉执进省到京上访案件,受到省、市法院的高度赞扬。x年来受理执行案件xx件,同比上升xx%,执结xxx件,执结率为xxx%,同比上升xx%,执结标的额xxxxxx万元,同比上升xxx%。

(4)加强协调促进依法行政。更新行政审判理念,全方位、

多途径化解行政争议。x年来受理行政案件xx件,同比上升xxx%,审结xx件,结案率xx%。院党组还确定了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为重点,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合法化的工作方针。在工作中,行政审判人员认真做好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土地、税收等执法工作。x年来审查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xxx件,执结xxx件,结案率为xxx%。

(5)规范管理提升审判质效。把“加强审判监督,严格审判程序,严肃审判纪律,严管案件质量”做为全面推进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和目标。一是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职能作用,所有疑难案件审判委员会都认真讨论严格把关。二是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执法监督、执法责任三大体系建设,实行到期案件催办警示、定期通报、审限审批制度。三是坚持每季度对所有审结和执结的案件进行执法检查,xx年来共自检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卷宗xxxx册。四是完善《执法执纪监督试行办法》、《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监督办法》、《错案追究工作细则》等各项规章制度xx项,使审判监督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切实关注民生,司法为民有新气象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把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从强化服务措施入手,满足群众的需求和期待。

(1)擦亮立案窗口。健全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事公开、文明接待等项制度,规范诉讼引导、查询咨询、风险提示,实行“一站式”服务。按照标准化要求完善接待设施,努力把立案窗口打造成为“为民之窗、文明之窗”,为群众提供良好的诉讼环境。

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保障他们的诉讼权利。xx年来,共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xxx万余元。

(2)化解信访矛盾。按照强化群众观念、坚持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推行评估预防、涉诉信访通报、约期接谈、多元化解和案件终结等五项制度。在立案环节,对有信访苗头的案件进行信访等级评估。同时,运用各种方法,解决信访当事人的困难,努力做到“事要解决,息访罢访”。x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xxxx人次,解答法律咨询xxxx人次, 转入诉讼程序立案xxxx件,没有进省到京上访及新访案件发生,连续xxxx年被市法院评为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3)创新便民机制。全方位、多层次地落实为民、便民、利民的新举措。一是审查立案快速便捷。遵循高效、规范、便利的原则,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案件,实行“即诉即立”。二是携卷 办案方便群众。改变坐堂办案的老方式,对一些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采取“炕头法庭”的做法,方便群众诉讼,x年来深入当事人家中办案xx次。三是巡回开庭减少诉累。针对偏远林场、村屯因案制宜开展“巡回开庭,送法下乡”活动,x年来共深入到林场、村屯办案xxx次。

(三)珍视队伍建设,司法能力有新提升

始终坚持政治建院、素质强院和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方针,以提高干警司法能力为切入点,以办公现代化为载体,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

(1)凝聚核心力量。院党组自觉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

身政治理论水平和领导艺术,凝人心、聚合力,使班子成为团结向上、廉洁民主、谋求法院科学发展的领导核心。党组成员率先垂范、严格自律,自觉增强“标杆”意识,发挥模范作用。带头落实工作职责,勤政务实,关心干警,进而提升了威信,增强了凝聚力,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核心作用。

【法院工作报告五年来】

(2)突出政治建设。结合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新特点、新要求,5年来我院先后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等项主题实践活动。广大法官、干警司法为民理念更加牢固、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审判作风明显转变。

(3)倾力教育培训。积极支持干警参加各种培训,xx年来共参加培训xx次,参训干警xxx人次,培训费用xx万余元,干警素质明显提高。x年来干警撰写调研文章被各级刊物采用xxx篇,在各种报刊、新闻媒体发表法制宣传稿件xxxx篇。其中调研文章被国家级刊物采用xx篇;法制宣传稿件被《中国法院网》采用xxx篇,我院被市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4)倾注廉政建设。以推进法官廉政建设工程为载体,抓住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利契机,积极查找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层层签定责任状,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从而杜绝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xxxx年我院被市法院评为“法官廉政建设工程”先进集体,被省法院确定为“法官廉政建设工程”示范单位。

(5)推进基础建设。为实现办公现代化要求,院党组xxxx年开始筹建审判综合楼的相关工作,得到了市委政法委、市法院、

县人民法院五年工作报告
法院工作报告五年来 第三篇

XX县人民法院五年工作报告

——2011年9月13月日在XX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XX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XXX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XX县人民法院本届任期以来五年的主要工作和今后五年的工作要点,请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它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县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上级法院的直接指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学习、全面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五大、中央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的主题,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狠抓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三件大事,为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了一定的工作。2007-2011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959件,审结3782件,结案率为95.5%,同比上升11%。五年审结案件中,有执行内容的1729件,执结1252件,执结率为82.5%。

一、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

1、以"严打"整治斗争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为重点,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00件993人,其中公诉案件503件755人,自诉案件97件239人,审结565件942人,结案率为95.4%。在审结的案件中,共判处被告人714人,其中作有罪判处的590人,宣告无罪的12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7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55人,单处罚金10人。

在刑事审判中,由于组织到位,措施得力,工作扎实,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主要表现在:一是突出把抢劫、重伤害等暴力型犯罪,盗窃、寻衅滋事等常发性犯罪,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保证了"严打"的正确方向。共判处重伤害犯罪分子12人、盗窃犯罪分子31人、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6人,"严打"的重刑面占26%。2007-2011年,

对杨爱花等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罪犯从重从快惩处;今年,依法严惩了柳多拴等四人盗掘古文化遗址的犯罪分子,起到了震慑犯罪的作用。二是强化法制意识和铁案意识,确保案件质量。在办案中,准确适用"两法",坚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稳、准、狠"地打击了各类犯罪。在判处的刑事案件中,上诉的10件,二审维持9件,仅有1件发回重审。三是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办案进度。根据"严打"整治斗争的需要,及时调整和组织力量,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审结的刑事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审结,无超审限案件,平均审限为26天。四是及时审理自诉伤害案件,化解矛盾,消除纠纷,增进团结。自诉案件多数因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和其它民间纠纷引发,处理不当就会酿成恶性刑事案件。因此,我们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除对拒不认罪,又不积极赔偿自诉人经济损失的依法判处外,对其它案件都能争取调解结案,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既消除了隔阂,化解了矛盾,又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处理的144件自诉案件中,伤害案件122件,重婚案件14件,侮辱案件3件,其它类型案件5件,判处的14件,占9.7%,调处的130件,占90.3%。

2、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宁。

县法院不断强化服务和保障意识,积极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化解矛盾,排除纷争,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安宁。1998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984件,审结2871件,结案率为96.2%,涉案标的金额900余万元。

我们在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中:一是探索和夯实建立大民事审判格局的各项应对工作。重点是通过加强学习,强化了干警的法治观念、平等观念、尊重当事人意识自治观念、程序公正观念和诉讼效率等新观念,公平、公正地处理了各类案件。二是精心审理涉及婚姻家庭等重点案件,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中,我们注重研究新《婚姻法》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认真贯彻新《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以及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弘扬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文明。三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要求,规范调解制度,创新调解方法,调处了大量的民商事纠纷。五年共调处民商事纠纷案件2426件,占审结案件的84.5%。四是依法审理债权、债务和侵权案件,妥善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端,制裁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共审理侵权案件135件,判处126件。五是依法审理各类涉军案件13件,维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军政军民团结。六是加强了调研力度,积极探索民商事审判的新路子。从2000年起,我院在搞好审判的同时,组织人员,开展民商事简易程序审理的调研,在总结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民商事简易程序庭审运作规则》,并运用于民商事审判工作当中。2007-2011年、2007-2011年两年,全院审结民商事案件1188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952件,占80.1%,很大程度上,节省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

3、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促进依法治县的进程。

2007年以来,共受理行政案件20件,审结20件,结案率为100%,受理非诉行政申请执行案件234件,执结234件,执结率为100%。

强化行政审判在依法治县中的作用,一方面大胆受理"民告官"的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另一方面积极受理"官告民"的行政申请执行案件,妥善执行城建、水利、交通、工商、税务等非诉申请执行案件,维护了行政管理秩序,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4、畅通渠道,规范执行,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动态良性循环。

五年来,共执结各类案件2252件,其中由业务庭督促自觉履行的1794件,占79.7%;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458件,占20.3%。已执行405件,执结率为88.6%。

"执行难"的问题近几年来比较突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法院判决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履行,严重的损害了法律的尊严。2007-2011年,我院对未执结的历史积案逐一进行了登记清理,先后抽组警力120余人次,成功的开展了三次集中执行活动,执行积案168件,采取强制措施23人次,用足用活法律,一举扭转了"执行难"的局面。2007-2011年初,我们出台了新的执行措施,全面启动审执分离的运行机制,充实了执行庭人员,最大限度从交通、通讯工具、警用器械、办案经费等方面改善条件,畅通执行渠道。到目前,我院执行工作基本上达到了动态的良性循环。

5、充分发挥司法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是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积极疏导,对各类来信,件件登记、及时查办,认真答复和向有关部门报告,消除了不安定因素。五年共落实院长接待日148次,处理群众来信1167件(次),接待来访群众2940余人(次),答复3097件,其它已全部做立案或转办处理。二是坚持"打防并举,预防为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搞好公开审判。五年共公开审理各类案件3340件,公开宣判各类案件1403件,召开公判大会11次,参加旁听群众6万余人,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作用。三是落实帮教措施,依法打击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2007-2011年,根据县委的安排,以法院牵头的法制教育小组,教育转化"法轮功"习练者24名,为稳定社会做了一定的工作。2007-2011年,我院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抽派4名审判人员,进驻县上指定的重点村,蹲点半年,排查矛盾,重点治理,帮助乡村两级治保组织完善有关规章制度15条,帮教有关人员8人次,使当地治安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四是积极开展司法建议,防漏补缺。共向行政机关、

企事业单位发出司法建议120余份,帮助有关部门完善制度150余条。六是成立少年维权岗,依法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城区中学举办法制讲座,向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2007-2011年,县法院"少年法庭"被团地委命名为"优秀维权岗"。七是积极参与县上的中心工作,为全县计划生育、人口普查、植树造林、助残献爱心等工作竭尽全力。五年共发动职工捐资3万余元,捐有关法律书籍300余本,捐助衣物200余件,较好的落实了各项扶贫措施。

二、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官的职业道德和政治业务素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人民法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目标的根本保证。按照中央、省、地、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1998年,我们开展了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活动;1999年,开展了"审判质量年"、"执行年"、"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三项活动;2000年,在法院领导班子中开展了"三讲"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2007-2011年,开展了"一教育三整顿"和"学教"活动;2007-2011年,开展了营造"三个环境"大讨论、"权力观"教育和执行队伍专项教育整顿活动。通过这一系列学习教育整顿活动,基本形成了以建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审判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法官队伍"为目标,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的队伍建设新局面,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五年来,县法院先后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省高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连续两年被地区中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连续三年被县委评为先进单位,今年七月,被评为"'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先进集体",九月,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召开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先后有13人(次)分别受到了省、地、县的表彰奖励。

1、抓班子建设。"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只有好的班子,才能带出好的队伍。我们坚持用"三个代表"的思想来统一领导班子,在工作中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不断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群众意识,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互相团结,以诚相待,做到"四互、三不、三管住",即:互相尊重不越权,互相支持不旁观,互相监督不挑剔,互相理解不埋怨;原则问题不马虎,枝节问题不纠缠,思想观念不隐瞒;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大胆管理,着力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使干警牢固树立了审判权是人民和国家法律赋予的思想。

2、抓干警思想作风建设。近年来,我院把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抵制

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省",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灯红酒绿"的侵蚀面前一尘不染,一身正气。通过学习,干警思想作风有了明显的改变,"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已成为我们行为的准则,"人人是环境、案案系环境",坚持办案效率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成为我们不懈的追求目标。

3、抓内外部监督。一是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成立审判监督庭,评查各类案件3674件,评出有程序问题的"二类案件"11件,占0.3%,均在院内作了通报处理,并已限期纠正。二是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代表对法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及时向人大报告工作,反映情况。三是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向社会各界聘请法律监督员36人,院内设举报电话、举报箱、监督岗,向当事人发放"案件监督卡",诚恳接受监督。四是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主动为检察机关送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各类法律文书。

4、加强干警业务培训,走法官精英之路。1999年初,院党组结合实际,制定了《学历教育五年规划》,45岁以下的法官,凡能拿到本科学历证书的,在学费、旅差费、学习时间上一律给予大力支持,先后有30多人参加"电大"、"自考"等国民教育系列"专升本"教育,有19人获得本科学历,34人获得大专学历。同时采用"送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先后选派20余人次参加了省、地法院举办的各种培训班,聘请6名省内知名法官为干警讲课;进行"岗位练兵",开展庭审评议40余次,法律文书评比活动2次,干警的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目前,高学历、知识型的法官已成为我院审判工作的中坚力量。

5、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学习教育整顿活动,制定下发了《法院干警八小时外行为规范》。院长、庭室负责人、干警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季度考核,年底综合评比,好的表彰,差的批评。日常工作中,狠抓各项廉政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明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政法干警"六条禁令"和"八个不准"的审判纪律,规范法官的言行,防止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五年来,我院干警共拒礼拒贿79次,金额达2万余元。

三、以探索审判规律和实施机构改革为重点,稳步推进法院改革。【法院工作报告五年来】

我院认真贯彻实施《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稳步实施各项改革措施,在审判机制改革、法院机构与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1、实施"阳光工程",取信于民。为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消除群众对审判工作"暗箱操作"的疑虑,我院将实施"阳光工程",推行审务公开,作为审判改革的切入点。在审判中实行"五公开",公开开庭时间、地点、主审人员、限定结案时间;开庭活动公开;当事人的争议以及当事人之间的

2011年法院工作报告(近五年工作)
法院工作报告五年来 第四篇

2011年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以来的主要工作和2012年的工作打算,请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年来的主要工作

2007年以来,法院在州委的正确领导、州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州政府、州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方针,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狠抓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为全州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审判工作服务大局,保稳定、促和谐

五年来,全州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135件,审(执)结6043件,结案率为98.5%。一审案件4562件,审结4533件,结案率为99.4%;二审案件371件,审结365件,结案率为98.4%;执行案件872件,执结815件,执结率为93.5%;再审案件21件;减刑假释309件,全部审结。其中2011年1至10月份共受理1076件,审(执)结1015件,结案率为94.3%,同比上升7.91个百分点,案件总体呈上升趋势。

以维护稳定为重点,加强刑事审判。共受理刑事案件837 件1024人,审结831件1014人,结案率为99.3 %,其中故意杀人26件33人,故意伤害147件164人,盗窃163件230人,抢劫90件116人,交通肇事115件123人,贪污贿赂13件16人,其他283件342人。判处五年以上(含五年)有期徒刑的643人,占62.8%;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381人,占37.2%。2011年1至10月共受理刑事案件143件,审结137件,结案率为95.8 %。在刑事案件的审判中依法严厉打击农牧区盗窃、伤害、城区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对有重大影响案件积极制定临庭处置预案、庭审预案及被告人保障预案。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刑法原则。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309件,促进罪犯改造。2011年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对各县市法院量刑规范化等十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促检查,促进“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实现司法尺度的统一”。截止目前,全州法院按照量刑规范化程序审理的案件有73件112人,全部审结。其中故意伤害26件26人,盗窃23件51人,交通肇事19件24人,强奸2件6人,抢夺1件2人,诈骗1件1人,妨害公务1件2人。适用量刑规范化程序审判的案件,占全年各类刑事案件的87.95%,无上诉、抗诉案件。

以促进和谐为重点,加强民事审判。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049件,审结案件

4022件,结案率为99.3 %。其中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纠纷案件2242件,权属、侵权纠纷853件,企业破产、改制案件11件,合同纠纷案件943件。其中2011年1至10月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39件,审结717 件,结案率为97%。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纠纷案件429件;权属、侵权纠纷131件;合同纠纷案件179件。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坚持能动司法,对涉及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资源开发以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案件以及民生类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把为民、惠民贯穿于司法审判始终,营造公平、诚信、和谐的投资、发展、生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调解作为处理民商事案件的首选方式,在诉讼活动各个阶段加大调解力度,依法调处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2542件,调撤率占民事案件的63.2%。

以促进依法行政为重点,加强行政审判。共受理行政案件47件,审结45件,结案率为95.7%。其中2011年1至10月共受理行政案件7件,审结5件,结案率为71.4%,行政案件的审判中妥善处理因土地征用、城建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引发的群体性行政争议,积极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新机制,促进争议双方互相谅解。针对行政审判中反映出来的行政执法和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认真负责地提出司法建议,推进依法治州和行政管理和谐关系的建立。

以维护法律权威为重点,加强执行工作。共受理执行案件872件,执结815件,执结率为93.5%。其中2011年1至10月份共受理申请执行案件120件,执结99件,执结率为82.5%。开展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规范执行行为,成立案件执行指挥中心,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执行案件全部上网,从执行过程各个环节明确责任,执行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信息化、数据化管理。实行案件执行“七公开”制度,保证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召开执行案款兑现大会,当场发还现金1200余万元,各种车辆14辆,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积极开展执行案件“百日会战”专项活动,加大执行力度,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依法使用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强制执行手段,下大力气破解执行难。全州法院的执行工作走在了全省法院前列,2010年4个基层法院创建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中院执行局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中院及合作市法院2名执行干警分别获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以解决“三难”为重点,加强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重视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紧紧围绕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目标任务开展工作,健全涉诉信访案件统一协调、责任倒查机制,认真解决“告状难、申诉难、再审难”问题。落实涉诉信访领导包案责任制,依法依政策化解信访积案。认真贯彻“工作重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矛盾排查到位、化解稳控到位、答复解释到位”的“五位一体”工作思路。主动接受人大、检察院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人大转办的案件及时办理及时汇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的审判。强化审判监督,按照有错必纠、依法纠错原则,严格启动再审程序,受理再审案21件,全部审结,结案率为100%。加强向州维稳指挥部、州委政法委、州维稳办以及信访办的汇

报联络和上下级法院的协调工作,使案件尽量能够通过调解结案,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

积极投入抗震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发扬扶危济困精神,全力以赴做好抢险救灾工作。“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中院党组及时深入到舟曲、迭部等县看望法院干警,了解情况,如实上报灾情。全州两级法院干警多次为灾区捐款、缴纳特殊党费6万余元,为舟曲县的54户扶贫户捐助1万余元。舟曲发生8.8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后,第一时间送去5万元慰问金并购买价值4000余元的食品连夜运往灾区。全州法院积极行动,捐款近23万元。法院系统涌现出了全省抢险救灾先进个人奂明等同志。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州两级法院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指导方针,一手抓“严打”,一手抓整治、防范和综合治理,为社会治安的好转做出了贡献。一是组织人员深入农牧户和乡(镇)、社区,积极参与各种创建平安活动。二是通过审判活动,以公开审理、公开宣判、组织公民旁听等形式,对广大公民进行法制教育,起到惩罚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以案说法,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律知识宣传,选派优秀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送法入校,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三是重大案件及时向州委、州人大常委会汇报,与县(市)委、人大常委会沟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加强对基层民调组织的指导,充分发挥其平息民间事端、调处民间纠纷、消除治安隐患的作用。五是发挥少年法庭的独特作用,通过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二、队伍建设创新管理,求规范、提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要求干警只有解决好思想观念、司法理念问题,才能增强抵御干扰、拒腐防变和公正司法的能力。全州法院认真开展了12项学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个至上”、“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等一系列活动,使全州法院干警不断提高对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重大意义的认识,从而正确把握“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坚定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自觉性。同时在州法院系统积极开展“讲理想重品行作表率促和谐”、“爱祖国、反分裂、讲团结、保稳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高了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定了干警热爱审判事业的决心。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方针,在州委的重视、支持下,两级法院班子结构更趋合理,领导作用明显增强。机关党总支下设四个支部,积极开展了学习型、创新型、文明型、和谐型、服务型法院活动。坚持以制度管理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以民主、和谐、团结、向上的班子推动队伍建设,提高了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管理能力。

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坚持每年开展执法检查、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理论研讨、案卷归档和法警大练兵等业务竞赛,提高法官的业务技能和水平。召开《物权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学习研讨会、宣传咨询活动及知识竞【法院工作报告五年来】

赛;举办以“司法公正”为主要内容的辩论赛,不断提高干警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强化队伍目标管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在庆祝建党90周年之际,全院干警先后赴会宁、迭部腊子口、庆阳南梁和革命圣地延安,接受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学习考察了庆阳、天水、白银等先进法院,开阔了干警视野,激发了爱国爱院热情,坚定了司法为民信念。

高度重视岗位培训。积极参加少数民族地区双语培训和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全州法院共有365人次先后参加了由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州委组织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30余期,中院先后举办了20余期刑事、民事、执行人员培训班。加大司法考试培训力度,全州法院共有152人参加司法考试,通过率为83.6 %(包括放宽政策通过)。加强干部挂职锻炼,先后有20余人次到上(下)级法院挂职,使优秀中青年干部的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五年来,全州共有9个集体受到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23名个人被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州委有关部门评为“十佳法官”、优秀青年卫士、抢险救灾模范及先进个人。

加强廉政教育建设。坚持廉政教育常态化,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筑牢司法廉洁思想防线。在法院内部设立兼职廉政监察员,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邀廉政监督员,通过内外监督促进廉洁公正。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在全州法院形成 “思想不乱、作风不散、纪律不松”的良好氛围,五年来法院系统未出现违法违纪案件。

三、司法为民服务群众,安民心、解民忧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维稳与审判并重。全州法院按照州上统一安排,加强维稳力量,坚持值班、执勤、备勤,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中院组织编写“部分刑事法律知识宣传册”,用藏汉两文印制1万余册进行发放学习和法律知识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兄弟法院大力支持了我州的审判工作,我州2名法官也赴外地支援了审判工作。

大力加强藏语翻译。落实宪法原则,最大限度保障藏族当事人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五年来翻译公告、布告、判决等630 余页30余万字,当庭翻译59场次,为保障少数民族当事人诉讼权利发挥了重要作用。

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坚持能动司法,强化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在基层法院坚持“马背法庭”巡回审判,五年来就地立案、审结案件554件,为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发挥了积极作用。关注民生,体现以人为本,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71万余元,让他们打得起官司。为47名被告人依法指定辩护人进行庭审辩护,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调解案件70余件次,使“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得到了落实。

着力提高案件质效。创新审判管理方式,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强对案件的流程管理和质效评估。努力提高案件质量效率,坚持把刑事案件办成铁案,把民事案件办成精品案,把行政案件办成和谐案。自2008年起二审案件开庭率达到100%,最大限度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重视宣传工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对法院的中心工作、案件情况进行了210篇次报道,“中国甘肃甘南州

中级人民法院网”开通,裁判文书上网349件,以公开促进案件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充分发挥调解作用。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州法院发扬传统,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适应审判形势需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并贯彻落实到化解社会矛盾和社会管理创新中去,积极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相互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支持、指导基层民间调解组织调处各类民事案件,案件调解率达到63%以上,既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又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全力促进社会和谐。妥善处理我州为经济发展而进行重大项目建设的水电、道路、旅游等方面的案件。对“8.8”泥石流灾后出现的案件做好审判应对措施,合法、合情、合理地处理这类案件,为灾后重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结合甘南州情,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作用,参与调解草山纠纷、边界纠纷等案件,使矛盾纠纷得到解决,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重视解决涉诉信访。五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307人次,处理来信345件次。认真处理涉诉信访案件,把信访工作纳入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预防信访案件发生。畅通信访渠道,信访室坚持日常接访,重点上访当事人由院领导接待,努力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复。每年进行案件评查活动,减少和避免错案发生。耐心释法答疑,促使当事人罢访息诉。2011年全州法院审结并上报3 件省委政法委督办的案件,依法妥善处理6件州委政法委督办的案件。

努力落实改革措施。全州法院坚持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自上而下的原则,认真落实司法改革的内容,推行法院执行环节分权制约,建立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对司法权的民主监督明显加强;尊重保护人权,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打击力度,落实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理要求,建立化解矛盾纠纷的大调解体系;严格“收支两条线”,提高基层经费保障水平,使为民司法条件得到有力物质保障。

四、设施建设夯实基础,强保障、促审判

为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政策,最高人民法院3位副院长、省高级人民法院梁明远院长等上级领导多次来甘南检查指导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重视、关心和州发改委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州法院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得到顺利开展。法院科学规划“两庭”基础设施建设,全州基层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基本完成,舟曲县法院审判法庭已纳入峰迭新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新建近12000 m2的中院审判法庭今年5月开工,目前已完成主体五层浇筑,附楼四层封顶。大部分基层人民法庭基本建成。推进信息化建设,2010年全州法院三级专网全部开通使用。在办公、安检、网络化设备等方面投入资金1100余万元,努力实现办公自动化、网络化。在省法院大力支持下,全州法院与省内发达地区法院已建立了藏区法院对口援助工作机制,对口帮扶工作正在展开。全州法院系统基础设施

2011五年法院工作报告
法院工作报告五年来 第五篇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 月 日在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法院院长 xxx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2007年以来,我院在万州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以及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坚持“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xxx的全区工作主线,进一步深化服务意识,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能动司法,主动自觉地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xxx件,办结xxx件,结案率为xxx%,结案标的金额xxx亿元。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不懈地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加强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我院坚持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根据社会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刑事审判工作思路,正确适用法律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维护我区良好社会治安局面。五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xxx件,审结xxx件,结案率为xxx%,判处罪犯xxx人。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恶势力犯罪,依法判处了xxxxx等,判处罪犯xx人。二是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xxx人。三是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罪犯和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五年来,共依法对xxx名罪犯适用缓刑、管制、罚金等非监禁刑。四是配合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着力打击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xxx件。五是大力探索和推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解制度,提高被告人主动赔付的积极性,全力保护被害人一方的合法权益。五年来,共调结xxx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xxx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大力促进社会转型发展。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xxxx件,审结xxxx件,结案率为

xxxx%,结案标的额xxxx亿元。一是坚持以民为本,高度重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共审结人身损害、婚姻家庭、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和其他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xxxx件。二是正确处理依法办案与保护经济发展的关系,力促我区经济转型发展。五年来,共审结金融借款、房地产纠纷、企业破产改制以及涉及城区建设等案件xxxx件,特别是成功审结xxx等一批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改制案件,既维护了国家、集体和职工利益,又使各方债权都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促进经济转型,实现了多方共赢。三是着眼于维护公平有序的区场秩序,妥善处理买卖、民间借贷及其他纠纷案件xxxx件。四是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共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土地征用、山林权属、水资源利用等涉农纠纷xxxx件,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维护和谐的社会管理秩序。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稳妥地审结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安、交通、工商、建设、环保、人口与计生等各类行政诉讼案件xxxx件,审查征收xxxxxxx等非诉执行案件xxx件。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工作机制,一审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达xxxx%,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了官民和谐。

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及时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xxxx件,执结xxxx件,执行率为xxxx%,执行到位金额达xxxx亿元,执行到位率xxxx%。一是坚持“四查

一搜一控”等有效的常规执行方法,配合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和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始终保持对“老赖”的法律压力,督促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二是加大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长期赖债、情节恶劣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出境、司法拘留、通过媒体公开曝光等措施,形成良好的督促履行外部环境。五年来,我院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xxxx件,调查控制财产xxxx件。三是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我院建立了执行指挥中心和完善了法院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并在区委领导和区人大支持下,与区公安局、国土局、工商局以及金融机构等部门建立健全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推动了破解执行难工作的开展。四是深入开展执行和解工作。执行和解结案xxxx件,和解金额xxxx万元,收到了执行到位率高、执行周期短、化解执行矛盾的良好效果。

二、深入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针对我区社会所处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

加强调解工作,实现案结事了。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把调解工作作为社会矛盾的主要“化解器”,不断完善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尽量以和谐的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五年来,我院办结的各类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有xxxx件,调撤率达xx%。一是把调解作为处理案件的首要选择,贯穿于审判执行活动的各个环节,并根据每起案件

的具体情况,合理选择调解方式方法,提高调解成功率。二是把调解作为审理案件的必经程序,对重大案件引入审判长、副庭长、庭长和院领导参与调解机制,努力促成当事人通过双赢或多赢的途径解决纠纷。三是积极加强开庭前和庭审中的调解工作,特别是针对一些涉及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突发性案件,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相邻权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纠纷案件,强调以调为主,以和为贵,以事了为本,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四是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通过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交通事故便民法庭、消协巡回审判庭等方式,加强与行政机关、团体协会、镇乡(街道)维稳综治中心、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密切联系,积极发挥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各方面力量的积极作用,参与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推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五年来,通过诉调对接方式共调结各类案件xxxx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xxx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社区、镇乡(街道)矫正帮教工作,重点加强对未成年罪犯和缓刑人员的回访考察和帮教管理。强化司法服务意识,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社会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解决对策和提供法律处理意见。充分发挥司法活动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组织送法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村居、进学校活动,通过公开审判、以案说法等形式,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2015法院工作报告
法院工作报告五年来 第六篇

第1篇:2015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5年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受理案件420430件,同比上升1.7%,审结404022件,同比下降1.4%,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7.5%,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4%。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推进平安北京建设。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1474件,判处罪犯23117人。过去的一年,一批大案要案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解疑释惑,宣扬了法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理解和信任。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韩磊摔童、首都机场爆炸、梁桂山驾车冲撞24人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4529件,对1683名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力维护了首都安全稳定。二是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及涉铁路部门系列案、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90件,对364人判处刑罚,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发挥了惩戒效果,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三是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98件,对536人判处刑罚,并就审判中发现的食品药品监管漏洞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完善。四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发挥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市高级法院在全国高级法院中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评估、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强化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59823件。一是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重点,依法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社会保险缴纳等问题进一步明确执法标准,对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全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6248件,维护了正常的用工秩序,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就旅游消费中零团费、强迫购物等问题发布审理指南,全年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2758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与市妇联签署《关于在全市法院建立妇女维权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依法审理涉军案件,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二是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依法审理商事案件。随着民间借贷规模的扩大,民间借贷纠纷大量增加,2015年审结此类案件10472件,同比上升14.9%,注重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依法制裁高利贷等不法行为,并以新闻通报会等方式,向社会集中发布典型案例和裁判标准,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妥善审理涉及“新国五条”房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保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全年审结房地产案件22548件,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修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操作规程》,依法妥善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21件,推动不符合首都产业政策的企业有序退出,促进了首都产业结构调整。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优化了首都投资环境。三是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0.2%。在全国首例空难赔偿案中,法院经过100余次谈话、开庭和调解,促成33名遇难者的107名家属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后被告给付了全部赔偿款,同时促成未提起诉讼的其他22名遇难者的家属达成和解,彻底化解了纠纷。加强诉讼与非诉调解机制的衔接,开展人民调解进法院等工作,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486件,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

(三)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促进科技创新、文化创新。随着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性不断增强。2015年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628件,同比上升9.1%。一是主动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市高级法院制定《服务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文化艺术等6大行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对策措施。姜颖法官知识产权服务团队以网络公开课等方式,结合案件审理,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得到社会好评。二是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加强对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的研究,就网络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专利侵权判定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标准。审结国际四大唱片公司与搜狐、搜狗音乐作品著作权系列案,百度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全国首例行业协会横向垄断案等重大、新类型案件。在最高法院公布的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10大创新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中,北京法院有16篇案例入选,数量居全国首位。三是完善知识产权审判组织。建立首家知识产权专业人民法庭——中关村法庭,试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

【法院工作报告五年来】

(四)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随着法治建设的发展,行政相对人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需求不断增长,2015年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0264件,同比上升9.3%。一是坚持合法性审查。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12.1%。同时,结合行政机关败诉案例,分析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建立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大行政纠纷化解力度。在案件审理中,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撤诉率达36.2%。三是发挥行政审判的服务保障作用。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为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化解房屋征收、违章建筑拆除中的矛盾纠纷,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保障我市重点工作开展。

二、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公正司法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最大期待。全市法院着力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努力以当事人能够感受到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一)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认真贯彻最高法院部署,开展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出司法公开走在全国法院前列的工作目标。一是建设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平台。除涉及国家秘密

、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外,今年1月1日起,全市法院所有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传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将案件事实认定、裁判说理、法律适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为实现审判、执行全程公开,梳理出18类60项上网公开内容。目前,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期已投入运行,公众可查询诉讼指南等静态信息,二期正在试运行,今年6月底前将提供案件办理实时进展查询服务。三是继续深化庭审公开。在保障公民旁听庭审的基础上,加大庭审直播力度,市高级法院建立的全国首个庭审直播网每日进行庭审直播,已累计直播7527期。开通北京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实时播报大要案审理情况,2015年6月上线以来发布信息1335条,关注网民达到96万。四是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拓展参审监督形式。全市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1.5%,同比提高18.7个百分点,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9.3个百分点。

(二)以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为重点,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2015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全市法院以两部新法的贯彻实施为重点,开展全员培训,调研解决法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正确适用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权威。一是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理念,坚持疑罪从无,坚持证据裁判,强化司法机关之间的监督制约,发挥辩护律师的作用,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年对18件刑事案件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对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报最高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没有出现因事实证据问题不予核准的情况。牢固树立程序公正、庭审中心理念,切实做到证据在法庭审理中展示、事实在法庭审理中认定、是非在法庭审理中辨明,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人次增加了41.7%,二审开庭率提高了8.6个百分点,庭审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统一司法尺度。在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市高级法院调研解决了42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制定了《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指导意见》、《适用简易程序的工作意见》等配套文件12件。在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针对小额诉讼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新制度,在三级法院联动调研、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市高级法院对历年制定的80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判委员会研究,确定有效文件239件,部分有效26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明晰了审判工作标准。同时,建立了公报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定期向社会发布,实现了制度规范的公开。四是加强和规范审级监督。市高级法院和各中级法院通过二审、再审程序,依法监督纠错,保障执法统一,全年审结二审案件36853件,改判1399件,发回重审995件,审结再审案件622件,改判99件,发回重审198件。

(三)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围绕“立案难”、“执行难”,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诉讼当事人的意见建议,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着力化解“立案难”问题。制定《关于落实司法为民规范立案工作的若干意见》,统一立案审查尺度,修订完善立案指引,明确了起诉材料提交标准,明确了9类常见案件需提交的证据材料,要求做到不因追求结案率年底限制立案,同时探索开展网上预约立案、网上送达,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加强了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二是着力化解“执行难”问题。在建立执行信息查询中心的基础上,与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建“查、冻一体化办公系统”,实现账户查询、冻结一次完成,有效防范资产转移,提高了执行效率。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整合全市法院执行力量,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控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上传“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供社会公众查询,全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05条。全市法院全年执结案件95076件,执结标的额240.2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86.9%,同比提高了7.9个百分点。

(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诉讼服务。着力建设“四统一”的诉讼服务平台。一是实现诉讼服务机构统一。全市法院都建立专门的诉讼服务机构作为统一的对外服务窗口,使当事人在诉讼全程中提出的各种需求都能在诉讼服务平台得到接待处理。二是实现诉讼服务内容统一。明确诉讼服务部门承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等十项基本职能,使当事人在各法院都能获得大体一致的诉讼服务。三是实现诉讼服务标准统一。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诉讼服务工作规范。举办司法礼仪系列讲座,促进窗口工作人员从着装、举止、语言、态度等方面展示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四是推动诉讼服务标识统一。设置全市法院统一的诉讼服务标识,使当事人易认好找,促进诉讼服务规范化。全市法院诉讼服务机构全年开展诉讼引导58万人次、案件查询16万件次。

(五)自觉接受监督,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市高级法院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就保障辩护权利、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等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院长办公会逐一研究,28件建议全部办结,代表均表示满意或同意。积极配合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参加重要会议,及时向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全年组织调研视察活动43次,发送《北京法院法情专报》手机短信40期。二是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9件,主动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三是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年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51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9件。市高级法院制定检察建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机制和规范,进一步落实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四是高度重视律师的作用,接受律师监督,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建立与市律师协会的定期沟通机制,更加注重听取律师的意见,推动解决律师反映的司法公开、诉讼便民、律师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实现司法公正,关键在队伍,重点在基层。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中央、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一系列论述精神,增强了公正司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市高级法院每名院领导都到基层法院窗口单位,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通过向当事人发放满意度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坦诚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了班子的团结,提高了班子的战斗力。制定5个方面23条整改措施。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对全市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开展司法巡查,建立了整治“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培养高素质审判队伍。制定《首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考评机制,按照审判工作规律,修订了审判质量评估体系,着重分析解决考评中发现的审判质量问题,注重避免因追求指标数据发生强制调解、突击结案等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问题,进一步发挥了考评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在市委领导下,成立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优化了首都审判工作格局。指定北京铁路两级法院管辖部分民商事案件,平衡了审判任务压力。对市高级法院内设机构进行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指导和审判管理能力。

(四)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遵纪守法专项教育,将近年来违法违纪案例编写成警示教育手册,编导了纪实警示教育片《折戟沉沙》,各法院院长亲自讲廉政党课,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全体干警真正受到触动。加大审判质量评查力度,全年评查案件67716件。对窗口部门工作作风开展审务督察,将不规范行为拍摄制作成视频短片,在全市法院通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构建三级法院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在廉政风险较高的司法评估拍卖领域试行网络竞价拍卖。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全年查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4件5人。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诚恳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首都法院工作的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审判质量效率还不适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有的审判人员公平正义的理念不牢固,责任心不强,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有的案件久拖不决,有的案件执法不统一,有的裁判说理性不强,甚至出现了个别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二是审判权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在法院内部,审判权、行政权、监督权界限不够明晰,权责不够统一,院庭长的指导管理方式、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机制需要改进和规范。三是基层基础相对薄弱。一批年轻法官逐步成长起来,但素质能力和审判经验还不适应日益复杂的审判工作。由于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保障不完善,出现了人才流失问题。

2015年的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5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落实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为重点,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强化审判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法院工作报告五年来】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承担维护首都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责任,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交易秩序的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促进市场法治建设,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服务首都文化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促进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围绕保障民生,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房屋买卖、损害赔偿、征收补偿等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推进司法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按照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深入调研,认真落实改革任务,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明晰审判权和管理权的界限,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动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研究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可行性,就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范围、机构设置等问题提出调研建议。探索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选任招录、法官任免惩戒和职业保障制度。做好涉诉信访改革相关工作,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三)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继续开展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完成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二期工程,将所有案件立案、审理、延长审限、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上传至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2368语音电话、APP移动平台,实现让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动态情况,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将庭审光盘刻录系统升级为高清数字法庭,并实行数字存储,方便公众依法查阅复制。建设北京法院审判信息资源库,强化对案件信息及时性、准确性的检查,为全面落实司法公开提供信息化保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的监督,加强法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让人民群众更便捷、更直接地监督司法工作。

(四)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规范各个环节的司法行为,确保全面公开后审判工作经得起人民群众的评判检验。进一步解决“立案难”问题,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在裁判文书中准确反映当事人和律师的诉辩意见,加强裁判说理,做到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理由依据都充分公开。加强对审判实务疑难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统一司法尺度。加大审判质量检查力度,继续完善审判质效考评体系,监督和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

(五)提高队伍素质,确保队伍廉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督促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增强队伍凝聚力。细化加强基层法院建设的工作措施,做到审判力量向基层下沉、保障机制向基层下倾、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旗帜鲜明地坚持从严治院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法院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牢固树立首都意识、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2篇:2015年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华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遵循“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保公正”总体思路,以“司法办案更加公正、保障服务更加有力、法院管理更加规范、队伍素质更加过硬、基层基础更加牢固、群众评价更加满意”为努力方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新进步。

一、履行审判职责,服务工作大局

2015年,我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共受理各类案件1206件,审、执结1114件,结案率为92%,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打击犯罪,保护人民。

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33件,审结117件,结案率为89%。共判处人犯177人,给予刑事处罚17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3人,五年以下95人,缓刑49人,免刑10人,拘役3人,管制4人,单处罚金3人。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惩处危害公共安全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及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影响社会安全感的“两抢一盗”案件。二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严必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既严厉地惩罚了罪行较重的罪犯,又给予未成年犯和罪行较轻的被告人以重新做人的机会。同时对因邻里纠纷发生的轻伤害案件和过失轻微犯罪尽可能地选用非监禁刑罚,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和谐。三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犯罪预防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

安创建活动。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组织公开宣判、公开开庭、法制讲座等活动达到全县各中小学全覆盖。刑事审判进社区、进军营15件次,有力地打击了犯罪,保护了人民,教育了群众,维护了社会秩序的稳定。

(二)有效化解民商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75件,审结825件,结案率为94%。一是妥善处理涉及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和离婚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二是及时审理好各类合同纠纷案件,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三是注重审理好侵权纠纷案件,制裁了违法侵权行为,确保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四是高度重视农民工讨薪案件,对恶意欠薪和确因“三角债”引起的欠薪区别对待,针对不同情况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最短的时间内以调解的方式兑现农民工的工资,消除了多起群体性上访事件。五是加强调解工作,注重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相互配合,形成良性互动,促使大量的纠纷在进入法院审判之前得到化解或调解处理。进入审判程序后,优先选择调解方式结案。全年审结的民事案件中,调解、撤诉结案608件,调撤率为74%,为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和县域经济协调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三)积极探索行政协调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我院着力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坚持立案审查“宽进严出”,充分保护诉权。让群众感受到有论理讲法的地方,切实解决行政相对人“告状难”问题;二是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新机制,充分做好案外协调工作。通过宣传释明法律,由行政机关主动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由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以此化解行政争议。三是审查、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确保行政机关有效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10件,审结10件。

(四)加大执行力度,保障群众胜诉权益尽快实现

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努力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一是依靠党委领导,立足执行联动平台,凝聚执行合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在县政府及各乡镇的大力支持下,对涉及zhèng fǔ 部门、乡镇政府以及村委会履行政府职能形成的债务纠纷案件全部执结,如期完成“涉府”案件清理任务。二是强化执行措施,对每个执行案件实行“三限时一严格”,做到“三穷尽”。即限时查清财产线索、限时采取强制措施、限时评估拍卖、严格责任追究。穷尽执行措施、穷尽执行线索、穷尽执行程序。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情节恶劣的“老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定期给予曝光。在执行过程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以案说法,提高了执行效果。四是用足用活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对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使一大批执行积案和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得到彻底有效地解决。全年共计收案164件,执结159件,执结率97%,案件实际到位率达到89%。化解有重大信访苗头案件10件。实现了案件执结率上升、标的到位率上升、涉执信访率下降的“两升一降”目标。

二、深化司法为民措施,维护群众权益

强化宗旨意识,增添为民举措,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努力做到心中有人民、倾心听民声、真心解民忧、诚心抓落实。

(一)完善司法服务平台

大力推进立案信访大厅建设,拓展诉讼服务功能。立案信访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对来诉来访的当事人,问题不出大厅就能得到答复和办理。为当事人配备了储物柜,设立了电子触摸屏,在当事人等候区,配备了休息座椅、饮水机、雨伞、花镜、急救药箱等设施。提供报刊、文书样式、打印复印及公共网络和长途电话服务等。极大方便了当事人参与诉讼。在立案调解方面,我们选聘曾获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的罗东旺同志常年驻大厅工作,为来诉者进行服务。并在全县选聘了十七名司法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通过以上方法,今年我院诉前调解案件316件,占全院民事立案数的40%,减轻了民事审判的压力,也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8余万元。司法救助生活困难当事人16人次共计5万余元。

(二)加强涉诉信访工作

开展清理涉诉信访专项活动和“百日会战”活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法治权威。坚持院长接访制和领导班子处访制;确立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做到有访必接、来信必复、处理及时,全年共处理各级交办群众来信6件,处结率为100%,无一例因我院工作不当引发的赴京上访、越级访案件。加强源头治理,落实风险评估、约期接谈、情况通报、案件终结等制度,努力从案件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加强审判监督,对确有问题的案件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及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纠正,树立司法公信。

(三)继续深入推进审判“五进”活动、“一村一法官”活动和“一村一警一干”活动

继续深化审判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活动。今年我院采用五进方式审理案件226件,五进率为18%,征询旁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27件。并在全县242个行政村都设立了法官工作点。全院抽调55名干警参与“一村一警一干”活动,走村入户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就地调解纠纷,把司法为民体现在基层一线,向群众宣传平安创建知识,努力提升“两率一度”。

三、坚持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

始终坚守公正司法生命线,抓管理提公正,推公开促公正,强监督保公正,以公正司法筑牢公信基础。一是大力提升审判质效。把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作为重中之重,努力形成全员参与上下协力抓办案、提质效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和通报排名制度,对各业务庭的案件质效情况逐月通报、季度分析、半年研判、年终排名。年终排名末位的向院党组说明情况,对审判工作运行态势定期分析研判,落实改进措施。狠抓案件质量评查,在对所有办结案件进行评查的基础上,对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督办和追责。增强法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大力推动司法公开。实行法律文书上网制度,逐月对全院法律文书上网情况进行通报,今年网上公开法律文书475件。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落实人民陪审制度,全年陪审率达到53%。在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了院长邮箱,及时接受和处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学生及社会各界群众到法院旁听庭审、征询对案件裁判意见建议,提高了裁判的民意认同度和审判工作群众知晓率。成立了网络新闻中心,建立健全网民意见研判机制;开通了官方微博,及时发布工作信息,目前对八起案件庭审实行了网上微博直播,实现司法审判和社会舆论良性互动。

四、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引领,全面提高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一是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了党支部学习、全院干警专题讨论、党组书记上党课等活动,党组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聚焦“四风”查找问题、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院党组班子成员走基层、访民意、听民声,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重点组织开展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问题、“拖延执行、消极执行”问题、涉诉信访问题、违规使用警车问题等专项治理。使人民法院的工作更加符合民情、更加体现民意、更加服务民生、更加赢得民心。法院队伍的理想信念

进一步坚定,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公正公信形象进一步树立。二是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司法廉洁教育、警示教育和公务车辆专项治理活动,结合一些反面典型开展了整风肃纪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案件、重要节点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切实转变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对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对2名法官干警进行了警示训诫,给予1人政纪处分,整饬了风纪,纯洁了队伍。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今年以来,我院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截止11月底,已全面建成人民法院专网,实现了上下级法院专线通信、视频应用和数据交换、法院办公办案全部上网。积极争取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加快推进基层科技法庭、网上庭审直播系统、数据中心和电子档案系统建设,提升了基层装备水平。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报告,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法院工作。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均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办结,办结率为100%。加强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参与调解、监督执行。开展集中走访“两代表一委员”活动,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落实改进措施。

各位代表,2015年我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是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法院全体干警对各位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少数审判人员的大局观念和司法为民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少数案件质量不高,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尚有差距,便民、利民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执行工作还未真正实现良性循环,“执行难”问题还比较突出;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2015年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和改进。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院工作的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突出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加快推进规范化建设,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加有力地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提高审判质量。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提高审判质量是司法效能建设的首要目标。审判质量不高、司法不公,司法效能也就失去了基础。要强化质量意识,始终把提高审判质量作为加强效能建设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好。

二是不断提高审判效率。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合理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要强化庭审功能,提高当庭宣判率;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在确保审判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做到案件的快审、快结,缩短审判周期,提高审判效率。

三是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为民的核心就是要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的发生;要加强立案“窗口”建设,依法简化立案程序和手续,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强和改进诉讼风险告知和诉讼指导;不断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健全和落实司法救助制度,让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

四是狠抓信访案件的处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力度,落实信访维稳责任追究,促进涉诉信访工作良性有序开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从大局着眼,从小事入手,从细节做起,自觉约束和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要建立和健全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意识和能力。

六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要结合开展“双联双争”、“群众路线教育”等活动,大力加强法院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通过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全体法官干警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弘扬正气,展示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广大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满意度。

七是继续推进司法公开。依托信息化建设平台,充公运用互联网、专网双重互动,扩大司法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在网上公开法律文书的基础上,逐步开展网上执行信息公开、庭审视频直播、当事人网上查询审判进程工作。继续深化审判“五进”,扩大巡回审判案件范围,以公开促公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方位、多角度让公众感受司法的公开与公正。

各位代表,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这既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也是广大法官的崇高使命。让我们在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实力、人文、宜居、和谐新华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3篇:2015年蒲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蒲城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二O一三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强化职责使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审判质量效率,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建设过硬法院队伍,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193件,审(执)结2133件,结案率97.26%,民(商)事案件调撤率81.2%,诉前调解结案356件,为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打造平安蒲城。2015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36件,审结129件,结案率94.85%。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活动,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诈骗、非法集资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涉及食品、传销、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力地遏制、预防和减少了犯罪,有效促进了平安蒲城建设,创造了刑事审判工作新业绩,刑事审判庭被省高院授予“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重视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注重庭审教育,庭后帮教。积极协助做好非监禁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帮教,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服务经济发展。2015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91件,审结1456件,结案率为97.65%。妥善处理涉及离婚、赡养、抚养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及时审理借贷、工程承包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积极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正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稳妥审理宅基地纠纷和相邻关系案件,防止矛盾激化,促进了相邻关系和睦。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共有1182件通过调解、撤诉结案,调撤率达81.2%。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强化诉权保障。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积极推进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结合受理、审理案件情况,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30余条。到行政机关举办法制讲座,向行政执法人员讲述行政审判理念,帮助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水平,增强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3件,审结12件,结案率92.31%,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案件152件,执结152件,执结率100%,成功审结了法兰西水泥(中国)有限公司不服蒲城县国家税务局税收征收首例涉外行政纠纷案件。

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2015年,共受理执行案件553件,执结536件,结案率96.93%,执结标的达1247万元。深化执行机制建设,通过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查配合,加强执行联动;通过限制高消费、借助媒体曝光、与银行合作建立诚信档案等措施,加强执行威慑;通过依法打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抗法行为,优化执行环境;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强制措施,积极查扣被执行人财产,落实《关于公布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要求,依法打击各类规避执行行为,提高实际执结率,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权益。

二、司法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调解工作抓“合力”,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参与“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构建,全面加强调解、和解、协调工作,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加大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指导调解工作,注重依靠基层力量,积极与乡镇司法所联系沟通,同时注重发挥村(居)人民调解员、执行联络员、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合力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非诉讼调解结案356件,有效推进了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建设。

惠民举措抓“规范”,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强化立案信访服务大厅功能,以司法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发挥好导诉导访、法律咨询、司法救助、案件查询、便民服务、判后答疑等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改进窗口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对诉讼当事人“冷”、“硬”、“横”、“推”的现象,坚决消除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良作风,努力为人民群众参与各项诉讼活动提供高效的服务。

为民服务抓“主动”,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坚持开展审判“五进”活动,先后8次选择赡养、交通事故赔偿等典型案件深入农村就地开庭巡回审判,扩大法制宣传,送法到基层,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进一步做好诉讼费减、缓、免和执行救助工作,努力让每一位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使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依法对306件案件缓交诉讼费15余万元,向16名生活困难亟需救助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8万元。

涉诉信访抓“源头”,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加强案件源头治理,狠抓案件质量、释法析理、排查化解、初信初访等工作,着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坚持用群众路线统揽信访工作,扎实开展“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落实领导包案、重点督办、联动化解和考核通报等工作措施,着力化解上级交办的重点涉诉信访案件。2015年,共接待来访群众250余人(次),当场答复200余人(次),收到各级督、转办案件21件,已化解18件,其中包括5件多年未化解的积案。

三、创新机制,切实提高法院管理水平

强化审判管理意识,加强审判管理。建立了院长主抓,副院长分管,审判管理办公室具体主管和各业务庭负责的“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的审判管理责任体系。多次召开审判管理工作会议,把评估数据作为案件质量的“体检表”和“指挥棒”,进行审判质效评估,对影响案件质量、效率、结案率、均衡结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市中院在对全市法院的考评中,我院取得了前三名的好成绩,受到了市中院的表彰。严格按照《岗位目标考评及奖惩办法》的规定,考核奖惩法官干警工作,突出绩效考评导向和激励作用。

强化管理注重实效,确保裁判公正。实行由审判长、庭长审核,主管院长签发的审签制度,严把案件审核、法律文书签发关,并对已结案件按月进行质量检查和归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促进了案件质效的提高。定期对审判执行工作态势研判和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审判质量的问题。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审判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实现对案件质量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指导,确保了季度、年度均衡结案。

强化案件管理监督,规范庭审行为。成立了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的审务督察领导小组,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关于开展合议制度执行情况监督的实施方案》、《案件回访工作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对各业务庭案件审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出监督通报,限期整改并回访;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各业务庭的庭审规范情况,对于法官不守时,不按公告时间开庭,庭审中着装不规范等现象,对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四、从严治院,切实增强公正司法的能力

开展主题活动,筑牢思想根基。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百名政法干警大走访”、“政法干警一线工作日”、“两学一读”等活动,引导干警自觉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贯彻于审判执行工作之中,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和谐因素。开展了“清风伴我行、办案解民忧”为主题活动的演讲、征文比赛,深化教育活动效果,全面展现了法院队伍、法官干警的良好风貌。

建设学习型法院,提高司法能力。深入开展全员岗位大培训活动,先后选派61名法官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并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举办审判业务培训班,构建多形式、全覆盖的法院队伍全员培训体系。2月份,我院邀请省高院赵建民老师讲授了新《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过一系列培训,切实增强了审判人员驾驭庭审、法律适用、辨法析理、化解矛盾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鼓励支持干警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和专项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干警的法律素养。实施精品审判工程,深入开展“两评查”活动,集中优势审判资源精心打造一批精品庭审、精品裁判文书、精品审判执行案件。2015年,共进行庭审观摩案件10件,参评法律文书1800余份,参评案件2000余件,并评选出了优秀审判长3名,精品法律文书6份,进一步强化了广大法官的精品意识,提高了广大法官的司法能力。加强调研工作,倡导广大干警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报告和文章,共编发工作简报、调查研究80余篇,其中10篇被中国法院网和陕西高院网采用,38篇稿件被市中院网采用,为更好的搞好审判执行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

抓风险重防控,确保司法廉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做到了审判业务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着力将教育、制度、监督、惩处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全过程,筑牢廉洁自律防线。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和最高院制定的六项措施,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坚持廉政教育经常化。开展了春训教育活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了影片《南平红荔》,发放了反腐倡廉书籍,进一步提高了廉洁自律的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四风”治理活动和职业道德岗位职责纪律作风大排查大整顿活动为契机,加强机关内部作风巡查,突出治理“庸”、“懒”、“散”、“奢”现象,规范了庭审行为,严肃了审判纪律。

沟通抓载体,自觉接受监督。我院始终把人大的监督,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工作制度纳入到法院整体工作之中,强化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和措施,自觉接受人大对法院工作的评议和监督。在重大案件、重要工作、法官任免等重大事项方面及时向人大请示报告,虚心听取建议和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联系的方式和渠道,认真办理人大批转和督办的案件10件。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在原有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新任命了人民陪审员25名,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2015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284件,参审率为60.2%。

五、固本强基,切实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抓好法庭规范化建设,完善后勤保障。切实抓好人民法庭的规范化管理。罕井、兴镇、孙镇法庭已完成装修绿化及网络化改造,配齐了办公用品,搬入新法庭,实现了管理网络化和办公自动化,提高了人民法庭的办案效率。克服经费紧缺困难,想尽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对我院立案接待大厅进行了合理的改建,重新合理分配了执行局和法警大队的办公场所,有计划的更新了必需的物质装备。

推进信息化建设,实施科技强院。加强法庭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完善硬件、深化应用的要求,开通了内网的办公系统,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组织了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使广大法官干警尽快会用、善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基本实现了案件基本信息网上查询、网上公告,办案流程网上管理、网上考评,办公、办案自动化程度有了新的提高。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体干警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各项工作呈现稳步推进的良好发展态势。我院先后有7个集体和26名个人受到省、市、县的表彰奖励。省高院授予刑事审判庭“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授予孙镇人民法庭“优秀人民法庭”、省政法委、省高院授予执行局“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行政审判庭荣立“集体三等功”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法院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蒲城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对长期以来理解、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2015年,尽管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办案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新类型案件明显增多,审判难度增大;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新时期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不完全适应,一些法官处理疑难复杂案件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党睦新法庭主体工程已完工,尚未装修绿化、室外硬化,缺少配套设施;办案经费严重不足,装备落后,严重制约审判执行工作等等。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尽早予以解决,力争在短期内使法院的总体工作有一个新发展、新突破、新跨越。

二O一四年工作任务

2015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法院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理念,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全力推进平安蒲城、法治蒲城建设,为蒲城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务。

一、全力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贯彻落实好量刑规范化意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活动,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逃税骗税、制假售假、传销和金融、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依法打击强揽工程、暴力阻工、强买强卖、盗抢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民生工程项目建设保障力度。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依法公正审理涉农、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社会保障及婚姻家庭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强化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加强对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执行力度。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分析行政案件特点,提出化解和预防行政争议的建议。加强执行工作,适时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对有能力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执行,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依法追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与土地、城建、交通、银行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切实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全力破解执行难。

二、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加强诉前调解,注重司法调解与行业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相互配合,形成良性互动,合力构建“大调解”格局,促使大量的纠纷在进入法院审判之前得到化解或调解处理;着力完善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对接机制,切实帮助涉诉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全力抓好法院队伍建设,切实维护清正廉洁形象

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案例教育、廉政讲座、廉政文化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增强干警的廉政意识,提升干警的政治素养;通过业务培训、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疑难纠纷的能力;通过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丰富干警业余文体生活,增强队伍凝聚力;重新梳理、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完善以制度管人、按规范办事的管理体系。

四、全力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基层保障水平

力争完成党睦法庭建设任务,争资金、跑项目,努力使党睦法庭早日投入使用,为本辖区人民群众服务;加强内务管理,有计划的更新必需的物质装备;按照“科技强院”的要求,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化处理能力,不断提高科技强院水平,适应审判工作的新需要。

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党对法院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确保审判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向县委、人大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县委和人大的支持;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争取人大代表的理解、支持。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坚定信心、攻坚克难,齐心协力、奋勇拼搏,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构建平安蒲城、法治蒲城,实现蒲城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4篇: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全省法院在省委的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八项司法”,为建设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和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年新收各类案件108万件,结案107.6万件,首次突破100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0.6%和11.3%,一线办案法官年人均结案185件,是全国平均数的2.3倍;上诉率为6.3%,二审改判发回率为7.8%,生效裁判息诉率为99.2%,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位居全国法院前列。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严格执行新刑事诉讼法,确保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新收一审刑事案件8.62万件,审结8.63万件,同比分别下降2%和1.2%,判处罪犯12.46万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05万人,同比下降26.1%。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抢劫、绑架、强奸、放火、涉黑涉毒等犯罪案件1.02万件;加大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及假药犯罪的惩治力度,审结752件,判处罪犯1346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179件,判处罪犯1358人,其中处级66人,厅级5人;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44件;依法审慎适用死刑,完善死刑犯临刑前会见制度。审结强制医疗申请案件70件,依法对62名精神病人决定强制医疗,使社会免受侵害,也使精神病人得到妥善治疗。对3.38万名尚属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人犯等具有从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判处缓刑。为8019名没有钱请律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的律师出庭,获得刑事辩护的比例领先全国。对公诉案件8名被告人和自诉案件中4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152件。

做好刑事冤错案件的纠正预防工作。对发现“两张叔侄强奸案”和“萧山5青年抢劫杀人案”的冤错,省高院及时启动复查、再审程序,改判无罪并作出国家赔偿。推动各级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完善预防冤错案件的工作机制,联合出台关于死刑案件证据收集审查、证据补查程序等规定,共同坚守纠正预防冤错案件的法律底线。

调判结合妥处民商事纠纷。贯彻新民事诉讼法,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和实体权利。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52.68万件,审结52.63万件,同比分别上升7.7%和9.1%。对婚姻家庭、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民间纠纷,注重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社区环境;对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案件,从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理性医患关系的角度,注重利益平衡,尽可能减少对抗冲突;对涉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案件,实行“绿色通道”、优先清偿赔付、司法救助等措施。审结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2.6%,劳动报酬、赡养、扶养、抚育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偿付率达89.3%。对于不宜调解、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依法作出裁判,引导社会公众增强行为规范和法治意识。成立涉军案件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审结涉军案件352件,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监督行政执法化解争议。充分发挥司法审查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受理一审行政案件3611件,审结3626件,同比分别上升1.1%和下降2.6%,九成半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完善指定管辖、提级管辖,开展行政案件跨区域相对集中管辖的试点。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89.3%。落实高中级法院院长与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共商破解执法难点热点问题。省高院连续六年向省政府发送行政审判白皮书,全省已有63家法院跟进,及时反映政府年度执法的成效和不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坚持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破解执行难。新收执行案件34.8万件,执结34.6万件,同比分别上升22.1%和22.6%。注重运用信息化等科技手段,建立健全网上“点对点”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户籍、出入境、婚姻登记、房地产等执行新机制。与在浙58家商业银行建立了网上查询被执行人存款系统,与25家银行建立了网上冻结存款机制,共查询被执行人存款107万人次,14.2万件案件得以执结或部分执结。与公安、民政、国土、工商、机场等单位建立被执行人身份和财产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威慑力度,促使6.3万名被执行人自行给付。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惩治力度,拘留、罚款3749人,对拒不执行构成犯罪的30人依法判刑。

健全诉讼便民利民。推动基层法院设立“站点式”巡回审判,健全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建设,打造“一站式、低成本”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推行12368短信服务、在线诉讼服务、网上远程视频庭审与询问取证等便民方式。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8.7%,3.2万件案件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实现一审终审,有效提高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加大刑事被害人和执行案困难当事人等救助力度,缓减免诉讼费4852.2万元,为2493名被害人、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4439.5万元。

保障申诉信访权利。在全国各高院中率先出台意见,全面规范刑事申诉复查、再审工作,畅通申诉渠道。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5092件(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保障重点工程和整治环境污染等工作依法推进。依法稳妥处理涉重点工程的土地及房屋征收等行政案件,兼顾重点工程、城市化建设等公共利益需求与被征收人合法利益保护。共审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搬迁、拆除违法建筑案件4876件,依法准予强制执行3461件,不准予636件,撤回226件,作其它处理553件,无一起对抗失控的恶性事件发生。依法支持环保部门处罚违法排污等行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2287件。落实污染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省高院明确环保联合会可以作为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依法制裁污染环境的侵权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35人依法判刑。

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坚持涉诉困难企业差异化司法处置,运用集中管辖、活扣押、债转股等司法手段,帮扶有市场前景的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恢复生产。审结涉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的借贷纠纷、投资合同纠纷3.7万件,兼并、改制、股份转让等案件2641件。出台企业破产案件简易审纪要、破产财产变价分配纪要等指导性文件,发布企业破产审判白皮书,依靠当地党政加大破产企业司法重整、重组或清算的协调化解力度,加速有效资产的重新配置,逐步建立市场化导向的破产企业有序退出的常态机制。全年共受理破产案件346件,审结269件,同比分别上升145%和265%。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连续5年邀请外国驻华机构、境外媒体列席我省年度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首次发布《浙江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等案件1.16万件,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妥善审理各类涉外商事和海事海商案件6613件,最高法院批准我省具有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增加到36家,数量居全国第一,为外向型经济和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优化金融法治环境。省高院及时出台审理民间借贷纠纷10条意见,推动民间融资的规范化、阳光化,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依法保障温州金改和丽水农村金改的先行先试。集中开展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核销专项活动,审结金融纠纷案件4.5万件,同比上升15.8%,结案标的额845.1亿元;执结银行为申请人的金融债权案件2.02万件,标的额362.4亿元;妥善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1.5万件,同比上升3.7%,结案标的额613.6亿元,有效防范了区域性金融风险。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结合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大力推行委托调解和立案协调等工作,在诉前成功化解了民商事纠纷5.4万件,把矛盾纠纷最大限度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和监外执行工作,依法办理减刑假释4.7万人。改进外地籍被告人缓刑平等适用和社区矫正工作,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向zhèng fǔ 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发出司法建议868份,七成得到采纳落实,有效延伸了司法活动对优化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影响力。

四、坚持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抓好阳光司法指数测评应用。推行省高院联手浙江大学研发的国内首创“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选取最能直接反映司法公开实际水平的36个评估指数,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我省103家法院进行客观监测和量化评估。根据该院测评反映的问题,倒逼全省法院有针对性地抓好立案庭审、裁判文书、执行、审务公开中薄弱环节的改进,努力形成开放、透明、便民、现代化的阳光司法新机制,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批示予以推广。中国社会科学院、最高法院在京联合召开了“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新闻发布会”,受到国内外司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关注。

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改革。实行“公开网拍优先”,全省105家法院中已有101家借助淘宝网进行了司法网拍,拍品种类已经涵盖了汽车、房产、机器设备、公司股权、海域使用权、商位使用权等几乎所有涉诉资产,真正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和零佣金”,有效杜绝了传统拍卖中串标围标低价拍卖牟利的暗箱操作潜规则。目前已成交1946件,平均每件网拍的围观人数达1.2万人,总成交额为42.9亿元,成交率96.5%,平均溢价率45.6%,比传统拍卖分别提高19个百分点和26.6个百分点,为当事人节省佣金9127万元,受到当事人、网民和中小微企业界的一致好评。

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省法院均已建立门户网站,并开通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依托全省法院审判质效电子评估体系,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现对所有案件流程节点的网上全程监控。开通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在网上查询本案的审理、执行进度。发挥数字化法庭的优势,选择典型案件在互联网和当地广场视频上开展庭审直播、点播,拉近法院与公众距离。全省法院已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共计91万余篇,数量领先全国。全面启动案卷档案的数字化采集、存储工作,逐步实现全省已结案件的网上调档、网上查阅,为当事人、律师安全快捷查阅卷宗提供便利。

提升新媒体时代的沟通应对能力。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同时,运用好网络、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全省法院均已开通官方微博。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1769次,社会公众5万余人参加,召开新闻发布会214次,扩大全媒体环境下法治先行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坚持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能力

改进司法作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出台浙江法院“10项措施”。通过开展回访案件当事人、全省律师评法院、干警座谈会、院长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梳理后可立即整改的59个问题,做到立说立行,即知即改。加强审务督察和明查暗访,对1312场庭审程序作风进行了视频抽检督察。对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萧山法院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最高法院和省委联合召开了追记陶蛟龙同志一等功追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向全国法院和全省推广我省的这个优秀领导干部典型,年前入选央视“2015年度致敬英雄”。

深化司法廉洁。开发廉政风险预警系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做好每年法官授职典礼和春节后首个工作日的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组织拍摄《柔性处理艺术拒绝——法官拒礼、拒请、拒托廉洁司法教育》情景剧,编印违纪违法干警忏悔录,深化警示教育。

落实科技强院。构建了网络互联通、业务广覆盖、数据大集中、资源共享用的浙江法院办案信息化体系,有效服务基层审判,缓解法官办案压力,受到最高法院的多次肯定和推广。1758个审判用法庭全部实现数字化,开庭案件全程录音录像。在90个看守所建立了92个远程视频提讯室,使一大批简易刑事案件可通过该系统完成提讯或开庭。省高院数据中心已汇集到全省法院758万个案件的涉案信息,为实现海量数据的实时分类检索和比对研判奠定了基础。省高院和多数中院已建成集庭审督察、执行指挥、司法公开、安保监控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集控中心。

加强基层基础。牢固树立固本强基观念,着力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和问题。201个人民法庭完成了统一标识工程。出台青年法官培养工作意见,完善青年法官导师制,对5016名基层法官进行了办案实务技能培训和指导,编写出版《审判实务技能》丛书11册,填补我国法官培训教材空白。组织开展司法警务安全保障的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涉诉群众、法官和法院安全及正常秩序。

六、坚持接受监督,促进法院工作

认真贯彻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省“两会”代表建议、政协提案34件。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和决定抓好整改落实。继续做好三级法院院长分工定向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向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定期通报情况,听取意见,改进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监督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执行、接待信访。开展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审理一审案件11.8万件,陪审率达93.4%,领先全国法院。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认真研究检察建议,依法审理抗诉案件,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机制。审结的621件抗诉案件中,维持242件,改判和发回重审249件,调解撤诉89件,其它方式结案41件。

2015年,全省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化“八项司法”,推进人民法院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为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当前,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维护社会稳定,而且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不仅要求实体公正,而且要求程序公正;不仅要求享有知情权、表达权,而且要求享有参与权、监督权。我们必须以时不我待、敢于担当的责任感、紧迫感,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加快司法改革步伐,着力在推进司法管理体制、深化司法公开、完善人权保障、健全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建立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加强法官职业保障等改革方面取得新进展。坚守法治,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审判,努力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实施好新刑事诉讼法。坚守防止冤错底线,建立废止劳教后轻微犯罪案件的简易速裁机制,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诉调衔接工作机制,重视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中的涉案应对,妥善化解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更加重视审判领域的民生保障问题,落实便民诉讼措施,加大对污染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制裁力度,妥善审理好医患纠纷、欠薪、征地拆迁和社会保障等涉民生的各类重点案件。深化司法公开,全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改革,综合运用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多种执行措施,争取各方协助,合力破解执行难,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的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做到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

建设过硬队伍。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腐败现象,清除害群之马。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关心关爱法院干警,千方百计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优化基层司法环境。

2015法庭司法公开工作报告
法院工作报告五年来 第七篇

法庭司法公开工作报告

“我的这个案子从立案到开庭再到判决,每个环节我都能清楚的了解,没想到法院的审判工作会这样公开透明,今天我虽然败诉了,但我输得心服口服,这样的法院我相信,我服从这个判决结果。”这是武胜县法院乐善法庭对一起借款合同案件宣判后,当事人张某走出法庭后的感慨。

这一幕仅仅是武胜法院乐善法庭司法公开工作的一个剪影。近年来,武胜法院乐善法庭坚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想办法、添措施,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把司法公开向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实质公开纵深推进,让审判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取得显着成效。

让公开公正看得见

乐善法庭立案接待室墙上挂满了精心制作的展牌,展牌用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的语言和图表,将立案所需材料、法庭受理案件范围、减免缓诉讼费用程序和条件、案件审理期限、承办法官及书记员信息、法庭作息时间等一一公布上墙,让当事人能够一目了然地了解打官司的整个流程。此外,法庭还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担任诉讼引导员,对初次诉讼、年纪较大等诉讼能力较弱的当事人进行指导,降低当事人的诉累。

老孟是河南郑州一家兽药公司的销售员,他负责广安片区药品的销售。一年前,老孟卖给乐善镇经营鸭场的张某一批兽药,价值1万元,当时张某向老孟出具欠条,约定药款于2015年1月20日前付清。然而付款期限届满后,老孟多次找张某催收药款,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无奈之下,老孟想到通过法律讨回药款。但老孟担心自己是外地人,对法律又不太了解,对如何打官司更是一窍不通。老孟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法庭后,法庭王庭长热情地接待老孟,了解情况后,王庭长带着老孟到立案流程图前进行讲解,告知他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身份证明、诉状、欠条以及其他能够证明买卖关系的材料,并缴纳诉讼费用,同时提醒老孟诉讼主体一定要罗列公司。在王庭长的指导下,老孟顺利地立了案,该案后来经过调解,老孟很快拿到药款。打完官司后,老孟高兴地说:“乐善法庭的做法轻松地解决了我的纠纷,也让我看到司法真正在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这样的法庭值得老百姓信任。”

请进来加强司法监督

“当事人提交证据时,应由书记员转交审判长。”“原告进行法庭辩论时陈述了一些与辩论焦点无关的观点,法庭没有及时阻止。”这是乐善法庭邀请的辖区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一起买卖合同案件后,正在对庭审进行点评“挑刺”。

为更好地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促进司法公开,乐善法庭不断转变工作方式,变简单的邀请代表旁听为邀请代表“挑刺”,庭审结束之后,由人大代表对庭审过程进行评议,重在提出问题、挑出毛病,借此不断规范庭审、提高能力。

这边点评“挑刺”热火朝天,那边暗访“挑刺”悄然开始。应该庭庭长邀请,数名来自不同岗位的人大代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法庭干警司法行为、工作纪律、作息、卫生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着重考察法院门是否难进、干警脸是否难看、当事人问题是否难答。“我先后多次参加了法庭的视察和旁听工作,亲眼目睹、亲身感受乐善法庭在推进司法公开方面作出的努力,现在想挑刺都很难挑出来了。”提起乐善法庭司法公开成效,一名人大代表赞不绝口。

走出去增强宣传实效

乐善法庭还积极改变工作思路,大力组织开展“法官进社区”、“送法进乡村”、“坝坝法庭”等活动,通过送法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用群众熟悉的身边人、身边事现身说法,加大法制宣传的辐射面,让司法公开取得真正的实效。

乐善法庭尤其重视关爱留守儿童,认真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由法庭庭长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与行政机关配合,开展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今年7月12日,乐善法庭在普兴小学定期举行年度法制课,乐善法庭王庭长为全校数百名师生讲了一个生动的法制故事:2015年5月的一天,乐善镇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小李与小张因为在打篮球时互相碰撞了一下,(

法制教育课结束后,许多老师说听了这个案例后心情十分沉重,在为小李同学感到深深惋惜的同时,也觉得自己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重大,纷纷表示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关心关爱学生的健康成长,避免这样的悲剧发生。同学们也表示,会吸取小张同学的教训,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与同学和睦相处,宽容他人,遇事学会冷静,切忌冲动。

两年多来,乐善法庭共举办法制课11次,受教育人数8000余人次。通过深入推进“走出去”活动,乐善法庭公正司法工作得到社会和群众的大力支持,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2015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五年工作报告
法院工作报告五年来 第八篇

文章标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五年工作报告各位代表:

我受**镇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主要工作回顾过去的五年,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大的悉心指导下,在全镇人民和代表的监督支持下,主席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决执行镇十三届第一次、二次、三次、四次、五次人代会的决议,进一步确立“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个中心,进一步增强了“围绕大局、服务发展”的工作意识,切实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五年来,主席团召开了五次会议,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审核了人民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听取了政府年度工作汇报,开展了执法检查,驻镇部门、镇人大代表评议,组织代表视察等工作。努力推进依法治镇的进程,为促进我镇的社会稳定和三个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镇的有效实施。五年来,镇人大主席团始终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问题上,把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开展了对《行政许可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义务教育法》的执行情况,中小学生收费情况,有力地监督了教育部门认真执行收费标准,杜绝搭车收费现象的发生。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报告,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方式,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加强跟踪检查,促进实际问题的解决,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镇的有效实施。——加大对政府好事实事办理情况的督促力度。镇人大主席团对政府拟办的好事实事进行监督,先后听取和审议了镇人民政府五年来拟办的建设有特色的露天文化广场、按50—100年一遇的标准加高加固堤围、加快富溪工业园建设、完善新圩绿化美化亮化建设等十件好事实事办理情况的汇报,要求镇人民政府以发展为主题,推进十件好事实事的全面实施。督促镇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人大主席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的监督力度。镇人大主席团组织镇部份人大代表,对露天文化广场、堤围加高加固等工程进行了视察,并提出了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的意见,促进了镇人民政府十件好事实事的顺利实施。——改进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镇人大主席团对如何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履行好人大职能,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一是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二是继续开展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增强人民代表的“人民选我当代表,当好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意识。三是加强对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代表的参政意识和议政能力。不但对代表进行专门培训,还组织肇庆市、四会市、镇三级人大代表,对我镇民心工程开展视察,对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组织人大代表到深圳、珠海、中山、佛山等地参观考察工业,开阔视野。四是加大对人民代表建议、意见落实办理情况的监督。对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132件的议案、建议、意见,镇人大主席团跟踪监督到位,在本镇能办理的议案,都已经得到办理,本镇力所不及的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逐步得到落实,做到件件有答复。——积极支持和参与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工作中实施监督。2015年我镇富溪工业园法国服装工贸区的征地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镇人大深入征地一线抓工作,协助政府做好群众说服教育,保证征地工作的有序推进。在被征地群众出现纷争、矛盾的情况下,镇人大及时参与妥善疏导矛盾,确保了征地工作按时按量完成。五年来,镇人大主席团始终坚持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较好地履行了人大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的工作职能。——开展行风评议活动,拓展基层人大工作的新领域。为促进镇各部门、驻镇各部门牢固树立起服务意识、中心意识和大局意识,营造合力促发展的良好氛围。镇人大主席团在党委的领导下,在镇纪委的参与支持下,认真组织开展了行风评议活动。在评议活动中,制定了详细的实施计划,扩大了参评人员,既有人民代表,又有镇、村(居委)干部,还有企业主代表,使参评人员更具广泛性,也提高了参评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评议,评出了团结、评出了干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镇人大主席团五年来共召开例会12次,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党政办、计生办、市政办等10个办公室的工作进行了评议,同时对**地税分局、**工商所、市广播电视局**办事处等15个驻镇部门的工作进行了评议,推动机关、驻镇部门的工作,强化政府职能,切实解决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对

2015法院工作总结报告
法院工作报告五年来 第九篇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第十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批评意见。

*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和其他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第十一届人大会议以来的各项决议,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积极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加强改革和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五年来,*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审判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件,比上一个五年增加*** 件,每年平均递增*** %,结案诉讼标的金额***万元,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人次,处理人民来信***件。总体办案质量和效率有了提高。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同步发展。

五年来,县人大历次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的工作总结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了关于“严打”审判工作、经济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等专题汇报,并进行了审议。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县人民法院工作的监督,对于保证我院严肃执法,文明执法,正确履行审判职责,加强队伍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今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县人民法院紧密围绕“公正与效率”的法院工作主题,以维护稳定为重点、以严肃执法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按照最高法院“转变审判作风年”的安排部署,狠抓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至*月共受理各类案件***件,审结***件,结案率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余万元,为本地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基本前提和条件,为此,我院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战略思想,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实施,为“严打”斗争提供了更科学更完备的法律依据,我们充分运用这个法律武器,坚持把“严打”精神与贯彻“两法”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刑事审判工作,增强打击力度,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社会稳定。今年至*月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件,其中自诉案件**件,审结***件,审结率为***%,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万余元。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件,上级法院维持原判*件,待审*件。

在所审理的案件中,盗窃*件*人,抢劫*件*人,奸淫幼女*件*人,强奸*件人,故意伤害*件*人,破坏监管秩序件人,交通肇事*件*人,脱逃*件*人,非法收购盗伐的林木件人,虐待件人,非法持有枪支件人。

所判处的犯罪分子中,*年以上有期徒刑人,*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人,不满*年的**人,拘役*人,其他处理*人。

一年来,我院把“严打”斗争放在各项工作的头等重要位置来抓,按照全州“严打整治”斗争的安排,及时成立了*县人民法院“严打”斗争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具体指挥,调配精干审判力量充实“严打”第一线,积极清理消化积存案件,采取“定人、定案、定时”、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审委会及时讨论等措施,保障“严打”斗争的顺利开展。广大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努力工作,保证了各类刑事案件及时审结。斗争中,我们按照“抓尖子、打头子、打团伙”的策略思想,把打击的锋芒始终对准杀人、抢劫、强奸、重大盗窃等犯罪,对罪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同时,讲究斗争策略,注重办案质量,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对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引发的刑事案件,在处刑上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有所区别。严把案件质量关,要求每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量刑适当,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 依法调节民事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需要运用法律手段调节和规范的社会关系越来越多,情况比较复杂。人民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的数量大幅度上升,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审理难度增大。面对新的情况和问题,我院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审理好各类案件,努力为我县的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至*月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件,其中离婚*件、侵权*件、债务*件、人身损害赔偿**件、合同纠纷**件、赡养*件、抚养*件、继承件、相邻纠纷*件,解除非法同居件。行政案件。审结**件,结案率为**%,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在审结的**件民事案件中,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件,维持原判*件,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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