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授权委托书一式几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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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授权委托书
律师授权委托书一式几份 第一篇

XXX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合同

20 X律民字第【】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单位住址:

联系方式: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XXX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XXX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经

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XXX律师为该案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的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的证据材

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隐瞒事实及其他违法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全部不予退还。

四、乙方如单方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用相应退还甲方,甲方如单

方终止合同律师费用全部不予退还。

五、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订立合同时须向乙方

支付人民币XXX元(大写有效)作为律师代理费用。乙方律师为办案所支付的涉及办案费用及其他办案单位收费全部由甲方承担。

六、(1)甲方委托事项:

(2)委托代理阶段:

(3)乙方代理权限:

一般代理

【律师授权委托书一式几份】

特别授权(立案,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 解、调解、提上诉或反诉,代为接受赔偿等)

七、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合同第六条第(2)项中约

定的代理阶段终止时止。【律师授权委托书一式几份】

八、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交由XXX仲裁委员会裁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

各持一份,承办律师一份,本合同附件为《委托人风险告知书》

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补充条款:

委托方(甲方) : 受托方(乙方):【律师授权委托书一式几份】

签字日期:x年x月x日 签字日期:x年x月x日

律师授权委托书
律师授权委托书一式几份 第二篇

委 托 书

委托单位(或人) 因与 案件诉讼,特委托

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本单位(或人) 一般的全权代理人。特此委托。

委托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一式2份,付本存 律师事务所,正本由当事人随同公函送至法院。

律师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律师授权委托书一式几份 第三篇

律师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根据法律规定,特聘请 律师事务所 律师为委托人与 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律师代理权限为:

( )A、一般代理。

( )B、特别代理:

( )①代为起诉;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为上诉;

( )②代为陈述案情,代为举证质证;

( )③代为增加、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代为承认对方请求事项; ( )④参与本案的调解、和解并代签协议,代为申请撤诉;

( )⑤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代为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代为领取执行款项; ( )⑥其它权利:代收法律文书等。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止。

委托人: (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注意事项及律师详解
律师授权委托书一式几份 第四篇

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注意事项及律师详解

2014-01-10 来源:东方法眼 浏览次数:3341

授权委托书又称代理证书,是指由委托人单方签署的,向第三人出具的表示委托人将代理权授予受托人的一种法律文书。授权委托书主要在委托代理的场合出现。对于第三人来说其关心的是眼前这个以他人名义与自己进行法律行为的人是否经过他人合法授权,授权委托书就是向第三人表明代理人拥有代理权的书面载体。因为代理行为的效果是由被代理人承担,所以在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时候需要非常慎重,否则就等着吃苦果。本文对签署授权委托书的各种注意事项进行分析,以便更好地使用这一现实生活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

1. 授权委托书的格式

授权委托书并无固定的格式要求,要想完整地表达意思,尽量规避风险,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1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信息

一般包括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工作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尽量完备和详细,这样方便第三人核对相关信息,以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在实务中,这些基本信息不一定要全部表述,但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不可或缺。授权委托书是由委托人签署,出具给第三人表明受托人有代理权,所以在授权委托书中不仅要有受托人的基本信息,也得有委托人的基本信息。

1.2 致送单位

在授权委托书场合的致送单位具体就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与之发生代理行为关系的第三人。如果事先已经有明确第三人,就需要在授权委托书中加上致送单位,这样能固定授权委托书的使用范围,受托人再向其他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对委托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受托人毕竟不是委托人本人,只是委托人做事的工具,就存在可能不尽责而侵害委托人利益的可能性,明确致送单位,就能尽量限制受托人不当行为的风险。

1.3 委托事项

委托事项简单说就是委托人到底委托受托人与第三人干什么。委托事项一定要表达清楚,希望受托人干什么就在授权委托书中一项一项列清楚,这样才能预期受托人行为的范围,以便达到控制自己的风险。如果委托事项不明确,基于保护第三人对于法律文书的信赖,授权委托书会被认定为授权不明,从而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授权不明,受托人就可能超越委托人的本意做事,但委托人却要为此承担责任;受托人本是为他人做事,行为后果应当由委托人承担,但却因授权不明而承担了补充连带责任,所以说委托事项不明的,对第三人没什么风险,但对委托人和受托人风险较大。

1.4 委托权限

让受托人干什么事已经在委托事项中表达清楚了,下面就得说明受托人可以在多大权限内干这件事,这就是委托权限。受托人的代理权限可以分为“宽授权”和“窄授权”。宽授权顾名思义代理权限比较广,受托人能干的事比较多。宽授权便于受托人做事,对第三人比较有利,代理人自己就能拍板做事,不需要事事向委托人汇报,这样能提高做事效率。宽授权对委托人的风险就是较难防范受托人不当行为带来的风险。窄授权就是授权范围比较窄,受托人可能只是个传声筒,事事需要向委托人汇报,等委托人拍板。不管是宽授权还是窄授权都要把委托权限表达清楚,受托人有什么权限就一项一项列清楚,避免在列举委托权限后面加上“等”这样的字样,这会带来授权不明的法律风险。宽授权里值得说道说道的就是全权代理的问题。

1.5 全权代理的问题

全权代理又称全权委托简单理解就是委托人能干的事受托人都能干。因为全权委托的受托人的权限过大,但受托人毕竟不是委托人本人,并不能向委托人那样保护自身的利益,所

【律师授权委托书一式几份】

以法律对全权代理还是有所限制的。代理具体可分为民事代理和诉讼代理,前者指代理委托人实施民事行为,后者指代理委托人实施民事诉讼行为。

在诉讼代理场合,法律对于“全权代理”是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意见》第69条明确规定,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上诉。也就是说诉讼代理人想实施上述处分当事人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必须要有当事人明确的特别授权,如果仅表述成“全权代理”,诉讼代理人是无权实施上述行为的。

在民事代理场合,“全权代理”并没有象诉讼代理那样有明确的规定。在民事代理场合,如果授权委托书中写明“全权代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有效,代理人可以为被代理人所为的一起行为,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在民事代理场合,“全权代理”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授权不明,从而由被代理人与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说在民事代理场合还是需要把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写清楚,不要图省事就写全权代理。下面介绍一种在民事代理场合全权代理的范例。

全权代理的范例: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作为特别授权的全权代表,有权代表委托人同意、放弃、变更本合同各条款,代为收取相关款项,并代理委托人签署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凡受托人在上述权限内签署的书面文件,均视为已经获得委托人的全面授权。委托人承认该等书面文件的法律效力,主动配合履行相应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6 转委托的问题

转委托又称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将其享有的代理权转托给他人而产生的代理,是相对于本代理而言的。被代理人是基于对代理人的信任才委托其代理处理相关事宜,但与代理人选任的复代理人之间并没有信任基础,所以原则上代理人并无转委托的权限。代理人只有在四种情形下才享有转委托的权限:被代理人事先明确授权;事先征得被代理人同意;事后得到被代理人追认;紧急情况下,为了被代理人利益的。

委托人根据自身的利益考虑决定是否有必要赋予受托人转委托的权限。如果想赋予受托人转委托的权限一定要在授权委托书中予以明确,否则受托人一般不可以转委托他人。如果委托人希望受托人本人亲自办理委托事宜,而不能转委托他人,在授权委托书中可以写也可以不写“受托人无转委托的权利”的字样,因为即使不写明,法律规定受托人原则上是无转委托的权利,但在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的场合,有些情况下公证机构要求必须写明受托人是否有转委托的权利。

实务中,如果不想赋予受托人转委托权利,最好在授权委托书中表达清楚,断了受托人擅自转委托可能出现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念头。

禁止转委托的范例:

“受托人需亲自完成委托事项,无转委托的权利。”

1.7 委托人对授权行为的责任承担问题

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自然得由委托人承担。需要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委托人对于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的一切行为予以认可,并承担行为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责任承担的范例: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代理委托人就委托事项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委托人均予以承认,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律师授权委托书一式几份】

1.8 委托期限

实务中很多授权委托书非常简单,根本没有关于委托期限的表述。明确委托期限对各方都非常重要。对委托人来说,如果没有委托期限,就不可预期受托人不当行为带来的风险。

一旦有明确委托期限,委托人知道其只对受托人在委托期限内的行为负责。对受托人来说,只能在委托期限内行事,超过委托期限,必须取得委托人的授权,否则行为的后果就需要自己来承担。对于第三人来说,只可在委托权限内与受托人进行法律行为,超过委托期限必须让受托人取得委托人的授权,否则有委托人不承担受托人超过委托期限行为后果的风险。 委托期限尽量表达明确,这能才有可预期性,也方便操作。委托期限一般有两种表达方式:1.知道委托事项完成时间的。如果事先就知道委托事项完成时间的,或者委托人希望限定时间的,委托期限可以表述成“委托期限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2.不知道委托事项完成时间的。如果事先不能确定或无法确定委托事项的完成时间,委托期限可以表述成“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1.9 委托人的落款签名

落款签名看似简单,其实大学问。授权委托书主文无论以什么形式出现,不管是打印稿还是手写的,只有落款处是委托人本人签收的才生效,所以要确保落款处委托人的签章有效。

1.9.1如果委托人是自然人

理论上讲授权委托书只要自然人签字就生效,但其实并不保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虽然字是本人签的,但是他签的字并不是正常时候书写的字体,导致笔迹鉴定产生错误。所以自然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保险的做法是,不但委托人本人要签字,而且要摁手印。摁手印管用的是因为人的指纹是唯一的。摁手印也是有讲究的,一定要摁清楚了,让指纹清晰可见,千万不要印泥使用过多,导致摁出来就是一团红,这样是无法指纹鉴定的。

1.9.2如果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如果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最优的署名方式是盖法人公章,再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其次是只盖法人公章,而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最不可取的是只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而没有加盖法人公章。前两种方式没有什么问题,能够表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授权,但第三种方式理论上也是没有问题的,但容易出现法人或其他组织否认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效力的情形。

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之间是代表关系,与法人是一个民事主体,不发生效力归属的问题。法定代表人以法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无需特别授权,这种权利是法律直接授予的。理论上说,法定代表人个人签名和法人盖公章是具体同等法律效力的,但法定代表人是双重人格,其行为既可能是职务行为,也可能是个人行为,如果授权委托书没有盖法人公章,法人就可能以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是个人行为,而不是职务行为来否定授权委托书的效力。

1.10 签署日期

落款处委托人的签署日期看是很小的事情,所以委托人处理起来就很随便,甚至随便到只是签名不写签署日期。随便之处就是风险之所在,就是将来吃苦果的地方。

这里以诉讼代理为例来说明签署日期的重要性。当事人《授权委托书》中的签署日期是确认律师对某一案件承担责任的期限起点。诉讼程序的每一个程序都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时间节点,逾期则无权启动这一程序。如,超过举证期限再举证就可能导致证据失权,超过举证期限就无权再提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等后果,如果律师在接受委托时,举证期限已经届满,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中注明签署日期,恰逢委托人比较搞,那律师就等着被投诉,甚至被起诉吧。

1.11 授权委托书的附件

授权委托书的附件主要包括委托人和受托人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自然人的就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就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身份信息的好处,一来有便于核对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信息;二来一旦将来打官司可以直接作为立案的证据材料。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般到工商局就可以调取,但自然人的身份信息有些派出所可以调取,有些不可以调取,所以第三人在接受授权委托书时就应当要求委托人和受托人提供主体身份信息

的资料,这样可以免去很多麻烦。

2. 授权委托书的份数

授权委托书是委托人出具的由委托人或受托人交付给第三人表述受托人有代理权限的法律文书。所以说授权委托书至少得一份,这一份是交给第三人的。最好委托人也保留一份,以便遇到特殊情形用以表面受托人有代理权之用。如果授权委托书是两份的,那么需要在授权委托书正文中表述“该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委托人和第三人各执一份”这样的字样。受托人是否有必要持有授权委托书?一般情形下没有必要,授权委托书交付给第三人就已经表面受托人有合法授权。

3. 避免出具空白的授权委托书

有些委托人为了图方便会对受托人出具一些空白的授权委托书,再由受托人根据需要自行填写,这样做其实风险很大。这样就避开了委托人事先对第三人资信的审查,甚至有可能出现受托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情形。

空白的授权委托书还可能形成表见代理。委托人向受托人出具空白的授权委托书,后来取消委托后没有及时收回,如果行为人向第三人出具该授权委托书,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表见代理本质上是无权代理,但因为无权代理人有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现(如,持有空白的授权委托书),且第三人是善意并无过失的情况下,表见代理对委托人来说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果。所以要避免出具空白的授权委托书,防止形成表见代理。

4. 授权委托书的公证

理论上讲授权委托书只要是委托人本人签署的即有效,无需办理公证。实务中授权委托书办理公证,主要是想通过公证的方式来证明授权委托书签章的真实性,防止委托人否认授权,从而导致授权委托书无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还有个好处就是一旦打官司,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证明的事实,当事人免于举证。

当然如果授权委托书能够办理公证是最好,这样对授权委托书签章的真实性就不容置疑。如果委托事项重大,授权委托书最好办理公证。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成本也较小,一般自然人个人申办的每件收费 200 元;法人或其他组织申办的每件收费500元。花点小钱就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当然值了。

5. 委托和代理的关系

经常有人将两者混为一谈,其实两者没有必然联系。代理是三方主体(委托人、受托人、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委托是两方主体(委托人、受托人)之间法律关系。存在没有委托照样产生代理的场合,如,法定代理。有存在委托,但受托人从事的不是代理行为,如,代理从事事实行为。二者的联系也仅在于委托代理的场合。在委托代理中,委托合同是代理权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

6. 委托合同和委托授权的关系

委托合同是代理权产生的一种基础法律关系,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有委托合同,所以委托人单方授权给受托人,受托人因此取得代理权。受托人的代理权并非直接来至于委托合同,而是来至于委托人的授权行为。委托授权的基础法律关系有委托合同关系、劳动合同关系、雇佣关系、职务关系等等,甚至在现实生活中还没有达成委托合意,但已经委托授权的,当然多数委托代理的基础关系都是委托合同。委托授权独立于委托合同,委托授权的书面形式即表现为授权委托书。

7. 任意解除权

委托是以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信任为基础的,如果一方不守信,失信于另一方,继续保持委托关系就没有必要了,所以法律赋予了委托人与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关系,而且不需要有任何理由。因一方解除委托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方当事人外,应当赔偿损失。因为法律赋予了委托人及受托人任意解除权,所以实务中“不可撤销授权委托书”

可能会因为违反法律的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有些公证机构也明确规定了对于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书不予公证。

本文就授权委托书这一生活中常见的法律文书的格式以及相关操作实务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提出了一些规避风险的方法,并提供了一些表述范例以供参考。当然,实际生活中的具体授权要复杂的多,上述授权委托书格式部分在具体的实务中并非要全部适用的,而是要根据自身所处的优劣势地位灵活选择适用对自己有利部分。你首先得知道它是什么,才可能知道如何去适用。本文就是试图告诉你授权委托书是什么,你应当如何去适用。 (作者系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复旦大学硕士。)

委托代理人须写明代理权限,特别授权的,应写明授权的具体范围:代为起诉,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

授权委托书首先要写明委托入的姓名等身份情况,被委托律师的身份情况或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的情况。然后还要写明委托的案由。委托授权书中可以不写律师事务所只写承办律师,因为授权书是依从于委托合同的从文书,是委托合同的附属性规定,对律师也即对律师事务所。

其次要写明代理律师的代理权限,即规定律师可以代为处理的事务范围。这一部分可列举叙明,也可概括说明。要针对不同的委托事务授予律师不同的代理权限。如因民事诉讼而委托律师代理的,可列举说明受委托人某某某的代理权限为调查取证、参加庭审、代写法律文书、上诉、反诉等等。如概括写,可只写全权代理或一般代理等。

最后对于当事人的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的权利,必须在全权委托之外,进行明确的特别授权。即对上述权利的授予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中一一列举写明。否则法院将按无此授权处理。如委托代理听证程序,则可根据听证工作的具体特点授权给律师。为了稳妥起见,也可先授予部分权利,以后随着工作的进展根据需要再行授权也行。但一般情况下,委托授权能列举的则列举,而且用语曝量准确,无歧义,以便于操作,减少纠纷。

律师授权委托书
律师授权委托书一式几份 第五篇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有限责任公司

受委托人:陈** 河北****律师事务所律师,****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人与江苏****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委托陈**律师代理本案参与诉讼,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委托人:****有限责任公司

受委托人:

2008年8月15日

2016诉讼案件授权委托书
律师授权委托书一式几份 第六篇

诉讼案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律师,联系电话: 律师,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湖北方式律师事务所

现委托 律师为委托人与 一案第 一 审程序的代理人。

代理权限为:

代为起诉,代为举证、质证,代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鉴定,代为参与庭审、调解、和解等诉讼活动,代为发表辩论意见,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代为领取相关诉讼文书等等在内的特别授权。 特此委托。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代理律师的联系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大畈路6号团城山大厦2栋1101室 湖北方式律师事务所 邮政编码 435000

诉讼案件授权委托书 [篇2]【律师授权委托书一式几份】

委托人: 身份证号:

住址:

受委托人: 职务:

受委托人: 职务: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与

一案中,作为我的代理人。

受委托事项和权限如下:参加庭审或谈话,陈述事实、理由和主张,参加辩论;提出、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承认诉讼请求;进行调解或者和解;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受委托事项和权限如下:参加庭审或谈话,陈述事实、理由和主张,参加辩论;提出、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承认诉讼请求;进行调解或者和解;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委托人:

年 月 日

诉讼案件授权委托书 [篇3]

委托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委托人与______因 _____________ 一案中,作为我方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的授权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授权代理事项:

一、代为起诉,提出诉讼请求。

二、代为应诉,提出答辩状。

三、代为提交证据,参与本案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调解等诉讼活动。

四、代为起草、提出、收取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文书

五、经委托人授权的与本案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人各持 一份,用于行政案件。

诉讼案件授权委托书 [篇4]

委托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姓名,住所地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公司与xx-xxx-x纠纷一案中,作为我公司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xx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1、收集、提供证据;2、参与证据交换;3、代为申请回避;4、代为陈述案情;5、参与庭审调查、辩论;6、代为核对庭审记录;7、代为签收法律文书;8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等。)。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二○xx年x月x日

诉讼案件授权委托书 [篇5]

委托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住址: 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现委托 在我(单位) 一案中,作为我(单位)的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1、代表委托人(单位)接受行政机关的调查询问;

2、代委托人(单位)进行陈述、申辩或代为承认相关事实;

3、代签收相关法律文件。

受托人在上述权限范围内所签署的所有法律文书,我(单位)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若有涂改,须加盖委托人印章。

诉讼案件授权委托书 [篇6]

委托人:大连中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葵英街370号1-2-6-7号

法定代表人:杜国宏职务:总经理

受托人:王伟性别:男

工作单位:辽宁添赢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电话:15241178823

住所地:大连市中山区葵英街370号1-2-6-7号

现委托 王伟在我单位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代为提起、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出庭,举证质证,和解调解,代收法律文书。

委托人:

2016年10月11日

2016辩护委托书
律师授权委托书一式几份 第七篇

辩护委托书

委托人张金,男,17岁,住丹江镇河滨道69号附2号,现羁押于雷山县看守所。

受托人吴毅,受荐公民,住丹江镇西后街,电话15086246093。

张金因涉嫌故意伤害依刑事诉讼法第32条及相关规定聘请吴毅为该案辩护人,辩护事项和期间是:

1、受托人自相关部门审查起诉或受理案件之日起,指导协助或在委托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相关线索、物质的支持下,经许可,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资料,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与我会见和通信。

2、提出和解建议,代写、代递、代收相关文书。

3、庭审时经许可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与公诉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向被告人、证人、鉴定人等发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必要时申请重新鉴定或者进行勘验。

4、庭审中经许可同公诉人、被害人等就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的适用进行辩论。

5、经我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对第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

6、对公、检、法机关对我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代为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7、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受托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8、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一审结束时止。

委托人:

辩护委托书 [篇2]

委托人胡胜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隆成律师事务所杨振超、赵芳卓律师为李新华、李新民故意杀人案件的李新华的辩护人,聘请隆成律师事务所杨智博、王莹律师为李新民的辩护人。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7月15日止。

委托人:胡胜

2016年6月20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检-察-院或法院一份。

辩护委托书 [篇3]

委托人 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 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 案件 的辩护人。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 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人民检-察-院或人员法院一份。)

辩护委托书 [篇4]

安见律刑代(2016)第 号

委托人经与安徽见谛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安徽见谛律师事务所指派张德源律师担任 组织卖淫 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的辩护律师。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及《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交纳律师费 元。

二、甲方向乙方交纳办案费用后,由于甲方原因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所收办案费用不予退还。

三.委托期限:

委托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至一审终结止。

四.本委托协议如需变更,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委托人: 受托人:

安徽见谛律师事务所 二o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辩护委托书 [篇5]

编号:

委托人 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 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 案件 的辩护人。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 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适用于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每阶段一式三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一份。

2015法院授权委托书模板范文
律师授权委托书一式几份 第八篇

委托书就是一份委托人就某项事情的办理委托受托人的书面方式,主要内容是表明谁委托谁去办理什么事情,具体有哪些权限?法院授权委托书样本怎么写呢小编为您收集整理《法院授权委托书样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院授权委托书样本一】

委托单位名称: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住址:

现委托 在我单位与 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委托单位:

年 月 日

【法院授权委托书样本二】

委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三十六 、一百八十条的规定,特聘请 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 案件的被告人 的辩护人。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本案 终结日止。

委托人:

2015年XX月XX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法院或检察院一份。

2015审查起诉阶段授权委托书
律师授权委托书一式几份 第九篇

第1篇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 苏义飞 为 xxx涉嫌xxxxxx罪 案件 的辩护人。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 第一审诉讼终结 之日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一份。)

第2篇

委 托 书

编号:华浩[20xx]第A-002号

委托人___________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___________案件___________的辩护人。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___________日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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