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儿童死亡分析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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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根据儿童死亡分析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有哪些
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主要结果统计分析报告

  多年来,全市妇幼卫生监测数据为制定妇幼卫生政策和两个“纲要”的评估提供了可靠的依据。2011年在各级妇幼卫生管理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妇幼卫生监测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顺利完成。现将2011年全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主要结果分析如下:

  一、监测对象和方法

  1.监测范围

  全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是以人群为基础的监测,监测范围为全市十三处乡镇。

  2.监测对象

  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对象为监测地区常见户及居住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家庭户中全部0-4岁儿童作为监测对象。监测地区中孕28W(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达1000克及其以上),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四项生命体征之一而后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均报告死亡和死因。

  3.资料收集

  资料来自全市妇幼保健机构上报的儿童死亡监测报表及死亡卡片。

  4.质量控制

  2011年根据山东省妇幼保健所关于做好妇幼卫生年报和三项监测质量控制的工作要求,对我市凌河、大盛、辉渠、柘山、郚山的年报和“三项监测”工作进行了质量控制,同时在行政主管部门的组织下对所辖区域内进行了质控,共查出了活产数漏报16例、5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0例。

  5.统计分析

  根据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基础数据汇总得到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和新生儿死亡率。5岁以下死亡儿童医疗保健服务指标根据实际死亡卡片进行计算。

  二、结果

  (一)一般情况

  全市监测地区活产数为8433,男、女分别为4317例和4116例。五岁以下儿童死亡17例,婴儿死亡17例,新生儿死亡17例,1-4岁儿童死亡0例。

  (二)5岁以下儿童年龄别死亡率

  1、新生儿死亡率

  2011年全市新生儿死亡率为2.02‰,2011年全市新生儿死亡率较2009年有小幅下降,与2010年比较有明显增加。表1 2009年-2011年全市新生儿死亡率(‰)

  2、婴儿死亡率

  2011年全市婴儿死亡率为2.02‰,较2009年有小幅下降,下降了1.78‰,与2010年比较增加了0.28‰,增长率为16%。

  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011年全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2.02‰,2011年较2009年有明显下降,较2010年有小幅下降,与2009和2010年比较,分别下降了2.73‰、0.09%。

  (三)5岁以下儿童主要疾病死因别死亡率即构成比

  2011年全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死因为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先天性心脏病、出生窒息、意外窒息、白血病,前五位死亡原因占总死亡的62.2%。

  与2009年比较,2011年5岁以下儿童主要疾病死因中,先天性心脏病、出生窒息、肺炎、颅内出血均有下降趋势。

  (四)死亡儿童获取医疗保健服务情况

  医疗保健服务指标根据各监测点上报县级质量控制的死亡卡计算。

  由表4可见,与2009、2010年比较,2011年5岁以下儿童死前住院治疗的比例提高了;门诊治疗的增加了;未就医的增加了。

  由表5可见,与2009、2010年比较,2011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地点的构成全市在医院死亡的下降了;途中死亡的增加了;家中死亡的没有变化。

  由表6可见,2011年与2009、2010年比较,全市5岁以下儿童死前诊治医院中,省(市)级医院就诊比例增加了;县(区)级医院就诊比例增加了;乡镇级医院和村级卫生室就诊比例下降了。

  五、讨论与建议

  1、全市儿童死亡率总体呈下降的趋势

  2009-2011年,我市新生儿、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总体呈下降趋势,2009年我市新生儿、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2.97‰、3.80‰、4.75‰;2010年我市新生儿、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1.49‰、1.74‰、2.11‰;2011年我市新生儿、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2.02‰、2.02‰、2.02‰。

  反映出我市近几年来通过加大卫生资源投入和建设力度、完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重视基层产科质量等各项措施,提高了农村地区的妇幼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改善了农村地区的妇女儿童健康状况。

  2、儿童常见病的死亡率明显下降,出生缺陷问题日益突出,意外窒息成为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

  2011年与2009、2010年比较,我市5岁以下儿童主要疾病死因中,先天性心脏病、早产和低出生体重、出生窒息死亡率均呈上升趋势。2011年5岁以下儿童的主要死因依次为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先天性心脏病、出生窒息、意外窒息、白血病。

  早产和低出生体重是婴儿死亡的第一位死因,出生窒息、意外窒息分别是婴儿死亡第三、四位死因,要降低早产、出生窒息死亡率,就要健全网络服务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围产期保健和孕产妇系统化管理,认真筛查高危产妇,进行重点管理,实行早期干预。同时加强儿科建设,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窒息的复苏技术和新生儿保健质量,这是降低新生儿死亡率的重要措施。

  5岁以下儿童主要分类死亡中,先天性心脏病为第二位主要死因,说明出生缺陷问题日益突出,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出生缺陷可造成胎儿和婴儿的死亡,并可导致大量的儿童患病和长期残疾,给个人和家庭造成了严重的健康和经济损失,成为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人口及社会问题。出生缺陷的关键是预防。各级卫生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采取综合措施,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大力普及优生知识,引导准备结婚的男女青年自觉接受婚前医学检查,有针对性的开展婚育指导,依法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遗传咨询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使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3、儿童医疗保健服务情况明显改善

  5岁以下儿童得到的医疗保健服务可以从儿童死前治疗情况、儿童死亡地点及就诊情况等得以反映。2011年全市儿童死前治疗情况住院占88.2%、门诊及未就医占11.8%;儿童死亡地医院占88.2%、途中及家中占11.8%;诊断级别省(市)级占5.9%、县(区)级占88.2%、乡镇及未就诊占5.9%。死前诊断县区级占88.2%,也是死前诊断最后诊断的医务人员,提高他们对疾病的认识和诊疗能力以及必要的抢救技术至关重要。各级政府都应高度重视稳定和加强基层妇幼保健人员队伍,加强对现有妇幼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是降低儿童死亡率不可缺少的有效措施。

篇二 根据儿童死亡分析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有哪些
基于继任者角度的继任过程满意度研究综述

  【摘要】家族企业的继任过程的满意度研究一直是学者研究的重点和难点,本文通过回顾以往的文献,从家族企业的定义、家族企业继任过程满意度以及影响继任过程满意度的继任者相关因素三方面对已有的研究进行了综述。

  【关键词】家族企业 继任 满意度

  继任的成功可以帮助家族企业取得或保持非家族企业不具备的特殊竞争优势,而继任过程满意度作为家族企业继任过程的成功标志之一,是非常重要的衡量标准。过去Sharma 等(2001)曾提出了一个继任过程满意度的综合模型,该模型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展开了对继任过程满意度影响因素的讨论,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了良好的思路,但是其模型还过于笼统,对最关键的利益相关者——继任者的探讨还不够充分。后来也有一些学者从继任者角度探讨了影响继任成功的因素,但其结论是否成立也有待实践检验。本文回顾总结了以往的文献,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推断,希望为以后的研究梳理清思路。

  一、家族企业的定义

  尽管学术界都希望在研究家族企业时能够统一家族企业的定义,并且有效区分不同的家族企业类型,但很遗憾,学者们并未就此达成一致。在目前的理论研究中,对家族企业的定义有两种主流类型(Chrisman 等,2005):要素参与类型和本质类型。

  其中要素参与角度将家族企业视为,家族成员通过某种方式(例如:所有权,管理,经营或继任)参与其中的企业。比如盖尔西克(1998)也对家族企业做了界定认为“不论企业是以家族命名还是有好几位亲属在企业的高层领导机构里,都不能由此确定某一企业是家族企业。能确定家族企业的,是家族拥有企业所有权”。但是这种定义的缺点是,没有明显的界限,留下了解读的空间。

  相反,本质角度使学者能够通过建立框架或模型来操作化定义家族企业,但还是很难找到组成家族企业构成要素的明确界限。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学者开始着手从多维角度寻找不同的决定要素。Astrchan 等(2002)引入了家族力量经验文化量表(F-PEC),由力量、经验和文化三个维度构成。尽管该量表已经被成功的运用到了多个研究之中,但是其准确性还有待进一步的验证。

  二、家族企业继任过程满意度

  继任是一个由很多活动组成,经历很长时间的过程,这个观点现在得到了广泛认同,在此基础上,Dyck,Mauws,Starke和Mischke(2002)运用激励赛跑比喻继任过程,认为其包含了顺序,时机,技术和沟通四个要素。虽然学者们对继任具体阶段的划分不尽相同,但大体上继任过程均包括了前期准备、子女介入、职位继任和权力真正转移四个阶段,因而继任过程也是一个包含了从前期准备、子女介入到职位继任再到权力真正转移这么一个复杂而精细的动态变化过程。

  继任的成功可以归结于两个相关的维度。一个是家族成员对继任过程所采用的方式的满意度,另一个继任在影响公司后续表现上的成效性。满意度是基于感觉的,而成效是客观的。继任过程的满意度研究非常重要,因为它会对家族成员的关系产生直接影响,也会影响到继任结果的成效性,因此很多家族企业对其尤其重视(Sharma 等,2001)。

  Sharma 等(2001)基于利益相关者,组织,行为,以及一些经济理论建立了一个继任过程满意度模型,这个模型包含了影响继任满意度的五个相互关联变量,以及它们的前因变量。这是第一次有人提出了影响继任过程满意度的完整模型。但是这个模型还比较粗糙,还需要更多深入的研究来修正和深化。

  三、影响继任过程满意度的继任者相关因素

  1、继任者的情感承诺

  Sharma等(2005)认为情感承诺是指对组织目标有坚强的信念和达成目标的意愿以及相信自身有能力完成。同时,作者提出认同和职业兴趣是情绪承诺的前因变量。“具有承诺感的家族成员更可能专业地投入企业工作,并且对继任过程更满意。”

  Cabrera-Suáre等(2012)通过对继任者的承诺和继任者感知到的继任过程的成功的关系的研究发现,情感承诺与感知到的继任过程的成功显著相关。继任过程的成功包含了继任的满意度,因此可以推断情感承诺也会导致继任满意。

  2、继任计划

  继任计划来实施来自于家族企业追求继任过程的成功(Sharma 等,2003)。过去的研究要不是将继任计划视作单一维度的过程就是把几个维度综合成一个综合衡量工具,而Dyck等(2002)把继任计划看做一个长期的,包含了各种活动的过程。Sharma等(2003)发现,继任计划的实施程度会显著影响继任者和在任者对继任过程满意度的感知。

  3、继任者和在任者的关系

  继任者和在任者之间高质量的关系体现在高度的信任,互相支持,开放性和真诚的交流以及愿意了解对方的成功(Harvey& Evans, 1995)。关于继任者和在任者关系的核心观点是他们关系是成功继任的关键因素(Lansberg & Astrachan, 1994)。Sharma(1997)认为在任者对继任者的信任会影响利益相关者对继任过程满意度的评价。

  参考文献:

  [1]Sharma, P., Chrisman, J. J., Pablo, A., & Chua, J. H.(2001).Determinants of initial satisfaction with the succession process in family ?rms: A conceptual model. Entrepreneurship Theory and Practice, 25(3), 1–19.

  [2]Chrisman, J.J., Chua, J.H., & Sharma, P. (2005). Trends and directions in the development of a strategic management theory of the family ?rm. Entrepreneurship Theory and Practice, 29, 555–575.[3]克林·盖尔西克.家族企业的繁衍[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1998.

  Astrachan, J. H., Allen, E., Spinelli, S., Wittmeyer, C.,& Glucksman, S. (in press). American family business survey 2002. Alfred, NY: The George and RaymondFamily Business Institute.

  [4]Dyck, B., Mauws, M., Starke, F.A., Mischke, G.A., 2002. Passing the baton: the importance of sequence, timing,technique, and communication in executive succession. Journal of Business Venturing 17, 143–162.

  [5]Sharma, P. & Irving, G. (2005). Four bases of family business successor commitment: Antecedents and consequences. Entrepreneurship Theory & Practice, 29(1), 13–33.

  [6]Sharma, P., Chrisman, J. J., & Chua, J. H. (2003b).Succession planning as planned behavior: Some empirical results. Family Business Review,16(1), 1–15.

  Handler, W.C., 1992. The succession experience of the next generation. Family Business Review 5, 283–307.

  [7]Harvey, M., & Evans, R. E. (1995). Life after succession in the family business: Is it really the end of problems? Family Business Review, 8(1), 3–16.

  [8]Lansberg, I., & Astrachan, J. H. (1994). In?uence offamily relationships on succession planning and training: the importance of mediating factors. Family

  Business Review, 7(1), 39–59.

  [9]Sharma,P. (1997).Determinants of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primary stakeholders with the succession process in family ?rms.Unpublished doctoral thesis, Universityof Calgary, Canada.

篇三 根据儿童死亡分析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有哪些
新生儿死亡调查表原版

附件1

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死亡调查表

请查阅产科、儿科、转院病历摘要等相关记录填写本表,在相应选项编号上画“〇”或在空格/横线上直接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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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生儿喂养与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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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儿童死亡分析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有哪些】

4【根据儿童死亡分析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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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根据儿童死亡分析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有哪些
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死亡调查表

附件1

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死亡调查表

请查阅产科、儿科、转院病历摘要等相关记录填写本表,在相应选项编号上画“〇”或在空格/横线上直接文字描述。

《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死亡调查表》

填表说明

请查阅产科、儿科、转院病历摘要等相关记录填写本表,在相应选项编号上画“〇”或在空格/横线上直接文字描述。 1.基本情况

101编号:由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统一排序后填写,需与“儿童死亡报告卡” 编号一致。 3.新生儿母亲妊娠和分娩情况

301孕产次数:应包括本次,所以至少各为1次。 302既往早产次数:不包括本次。

篇五 根据儿童死亡分析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有哪些
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报告制度

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

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监测评估《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主要目标落实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医疗保健机构和医疗保健人员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市卫生局负责本制度的监督管理,市妇幼保健院在市卫生局领导下,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

第四条 市行政区域内发生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的,均应及时向市妇幼保健院报告。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医疗保健人员(包括村级妇幼保健人员)为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的法定报告机构和法定报告人。

第五条 医疗保健机构发生孕产妇死亡的,由住院医生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附《孕产妇保健手册》、病历复印件等材料于24小时内向市妇幼保健院报告,市妇幼保健院在接到报告10日内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填写《医院孕产妇死亡调查》。

医疗保健机构发生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的,由住院医生分别填写《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出生缺陷登记表》于每季度第1个月10日前统一向市妇幼保健院报告。

第六条 村级医疗保健人员对其辖区内发生的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的(包括流动人口),要分别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出生缺陷登记表》,孕产妇死亡于24小时内报告乡级医疗机构,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要于每月5日前报告乡级医疗机构。

乡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人员要及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对未填写《报告卡》或填写不完全的,须及时填写完善。乡级医疗机构在接到村级报告3个工作日内实地调查、核实情况、收集资料向市妇幼保健院报告,市妇幼保健院在接到报告10日内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调查,完善《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并填写《孕产妇死亡调查报告附卷》、《社区入户孕产妇死亡调查》;《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和《出生缺陷登记表》。乡级医疗机构于次季度第1个月5日前报市妇幼保健院。

第七条 市妇幼保健院要对上报的各类《报告卡》进行质量控制,使用山西省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网络直报管理软件逐个输入计算机,并进行统计汇总。同时,使用统一的妇幼卫生年报软件制作妇幼卫生统计报表。一并于10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吕梁市妇幼保健院。

【根据儿童死亡分析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有哪些】

第八条 市妇幼保健院要定期将本地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发生情况及分析报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孕产妇死亡评审,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干预措施。

第九条 市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级妇幼保健人员要使用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山西省妇幼保健管理登记册〉(县、乡、村级),准确掌握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和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建立并完善孕产妇保健管理、儿童保健管理和死亡登记制度。

第十条 各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必须使用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山西省助产技术服务单位分娩登记本》,对产妇分娩情况进行登记。《分娩登记本》要填写规范、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长期保存。

第十一条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各种《报告卡》和妇幼卫生报表的质量控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补漏调查,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第十二条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妇幼卫生统计数据的分析、利用和反馈。市妇幼保健院要将本地《孕产妇死亡报告卡》、《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及《出生缺陷登记表》原始资料存档,长期保存。

第十三条 法定报告人不履行报告义务的,由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山西省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本制度所称孕产妇死亡是指从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亡者,其中包括妊娠各期和不同部位,与妊娠有关或因妊娠加重或治疗上的原因造成的死亡。不包括意外事件致死者。

5岁以下儿童死亡是指出生至未满5周岁的儿童死亡。 出生缺陷也称先天异常,指胚胎发育紊乱引起的形态、结构、功能、代谢、精神、行为等方面的异常,包括先天畸形、智力障碍、代谢性疾病。从怀孕开始至产后42天内发现的出生缺陷需要报告。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篇六 根据儿童死亡分析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有哪些
新生儿死亡评审调查表

附件1

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死亡调查表

请查阅产科、儿科、转院病历摘要等相关记录填写本表,在相应选项编号上画“〇”或在空格/横线上直接文字描述。

《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死亡调查表》

填表说明

请查阅产科、儿科、转院病历摘要等相关记录填写本表,在相应选项编号上画“〇”或在空格/横线上直接文字描述。 1.基本情况

101编号:由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统一排序后填写,需与“儿童死亡报告卡” 编号一致。 3.新生儿母亲妊娠和分娩情况

301孕产次数:应包括本次,所以至少各为1次。 302既往早产次数:不包括本次。

篇七 根据儿童死亡分析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有哪些
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资料

附件1

遵义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医院讨论记录【根据儿童死亡分析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有哪些】

医院(盖章):【根据儿童死亡分析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有哪些】

编 号:

【根据儿童死亡分析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有哪些】

遵 义 市 卫 生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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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死亡调查表

请查阅产科、儿科、转院病历摘要等相关记录填写本表,在相应选项编号上画“○”或在空格/横线上直接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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