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财政官网

| 会计硕士 |

【www.guakaob.com--会计硕士】

巴中市财政官网篇一:巴中财政会计:帐务处理系统的初始设置

巴中财政会计网:帐务处理系统的初始设置

一、系统安装和工作环境设置

1、软件安装

国内软件安装:INSTALLLOAD

国外软件安装:SETUP

万能软件环境设置:硬盘≥10MCONFIG.SYSFILES≥30

二、系统参数设置

1、帐套号:万能财务99套内含建帐时间

2、记帐方法:借贷、收付

3、科目编码规则:

4、建帐

三、财务分工

对系统操作使用人员进行的工作职责和权限的规定。

1、记帐凭证的制单和审核不能是同一人。

2、出纳不应兼任记帐凭证的输入。

3、凭证的输入和记帐、结帐等工作应分离。

4、支票管理功能由专人负责。

5、系统的开发、维护人员不应进行日常业务处理工作。

四、会计科目设置

1、电算化后一级会计科目编码及名称由财政部统一规定。

2、会计科目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

3、编码规则:例:一级科目3位,二级科目3位,三级科目2位,四级科2位,五级科目2位。52113215094级科目

高顿网校AllRightsReserved版权所有复制必究1目

4、建立科目的顺序是先建立一级科目。若删除了一级科目其下属的明细科目也将被删掉。

5、有经济业务发生的科目不允许修改和删除,只能在年度结帐后进行适当调整。

五、凭证类别

分一类:记帐凭证

分三类:收、付、转。现金、银行、转帐。

分五类:现金收、银行收、现金付、银行付、转帐。

六、初始余额

年初余额、发生额

高顿网校AllRightsReserved版权所有复制必究2

巴中市财政官网篇二:四川巴中市巴州区白庙乡财政全公开

巴中市财政官网篇三: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财政局及其所属的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1个:巴中市财政局,属于法定行政机关;执行的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共39部;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共52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30项,其它行政行为20项。

1

2

3

4

5

巴中市财政官网篇四:转变方式 突出重点 以"拓荒者"精神扎实推进基层财政监督——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财政监督工作纪实

巴中市财政官网篇五:从“四川省巴中市白庙乡‘全裸’财政事件”看人大监督制度完善论文

从“四川省巴中市白庙乡‘全裸’财政事件”看人大监督制

度的完善

[摘要]四川省巴中市白庙乡“全裸”财政事件被评为十大宪法案例之一,该事件中白庙乡政府部门主动公开财政收支细节,接受公众监督,推进权力行使的透明化,受到了民众的好评。但从另一方面,这个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构建有效的人大监督制度的思考。

[关键词]财政公开 人大监督 改革

一、事件的经过及反思

2010年3月四川巴中市白庙乡政府公示出当年1月份公务开支明细表,详细记录每分钱公务花费,连“花1.5元购买信纸”,招待上级官员烟酒都悉数公布。被网友称为“政府全裸第一例”。2010年3月,国土资源部通过网站在中央部委中率先公布年度财政预算情况,随后有30余家中央部委陆续公布了本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这些事情具有无可争议的积极意义,但是在肯定这个事件的积极意义的同时,我们还应该对这个事件中所暴露的问题进行反思。

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由此看来,宪政意义上的财政监督,其最重要的主体应该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而在此事件中监督主体一个是党委,另

一个是网民,并不包含人大机关。此外,依据宪法第第九十一条规定中“审计监督”由于其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因而也不是宪政意义上的财政监督。至于通过行使宪法第四十一条的批评建议权,以网络舆论形式进行的网民监督,充其量只能说是财政监督的补缺机制。

因此,此事件虽然表现出政府敢于打破旧观念,接受公众监督的勇气,但并不是制度整体推进的产物。它虽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也反映出我国人大监督制度的缺失,如何将政府自发地接受监督这种个案行为转化为全国各级人大机关行使宪法监督权对政府进行监督这种制度化的常态,是宪法实践中很值得探讨的问题。下文将对我国人大监督的现状和问题进行探讨。

二、我国人大监督制度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结合我国国情和人大机构的特点对人大监督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可以说,我过的人大监督制度在宪法和法律上是有制度保障的,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也是在不断进步和发展的。然而在进步和发展的同时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加以解决,将严重影响人大监督的效果,并导致这项重要的宪政制度流于形式。总体来说,我国的人大监督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人大监督不到位。从理论上讲,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对

于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法律约束性。而当前,从人大监督机关来看,各级人大都没有设置专门的监督机构,人大对权力的监督,仅停留在人大开会期间的听取报告、质询等手段上,这就使人人监督的职能无法真正落实。

其次,人大监督的程序缺失。我国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都规定了人大监督权的主要内容,但是,由于各地情况的不同,人大监督权缺少可供执行的具体实施程序和细则。实体的正义,还需要程序的正义作为保证。基于这种现实,人大机关往往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用保持沉默来对待法律赋予自己的监督权。因此,人大监督必须要有具体的可以操作的程序来保障,否则理论意义或文本意义的监督权是很难实现的。

最后,人大代表的非职业化,导致监督主体的素质降低,影响监督效果。目前也有很多“挂名代表”、“会议代表”、“举手代表”、“哑巴代表”:在其位,不谋其政,不思作为缺乏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完善人大监督制度的建议

第一,人大监督制度的改善应逐步形成一个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督群体和机构。法律终究要靠人去执行,因此,只有出现了强有力的监督群体,才能保证制度得以贯彻和实施。这是人大监督制度得以改善的前提。人大应在自己的内部设立专门的部门,来推动监督权的实现和落实。

第二,人大机关应逐步增强对其产生机关财政的监督和约束的权

利。财政是一个单位得以运转的基础,结合外国的经验,立法机关对国家“财权”的控制可以有效提升其政治地位,防止其他政治因素的影响和干预,为其监督职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我国宪法第六十二条第十款规定:“人大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十八条规定:“常务委员会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审查下列内容:(一)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二)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三)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四)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五)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的执行情况。除前款规定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还应当重点审查国债余额情况;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还应当重点审查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这些规定都为人大在“财权”上对政府进行监督,提供了依据。

第三,在立法上进一步对人大监督制度进完善和行创新。宪政的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通过具体的法律形成一种有效的机制是人大监督制度得以有效运转的基础。现行制度流于形式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制度的设计与现实脱节,缺少可执行性。虽然宪法、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对人大的监督权都有所规定,但依然缺少相关的制度上的具体规定对监督权的实现来加以明确,因此,在对制度加以完善和创新,通过立法对监督权在程序上加以保障,是人大监督制度得以顺利实现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张一鸣.试论《监督法》颁布的现实意义与人大监督制度的进一步完善[j1.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07,(03)

[2]孟宪艮.人大代表的监督能动性及其影响因素研究[d].山东大学,2009

[3]许安标.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绩效分析[d].中国政法大学,2007

[4]张卫红.浅谈《监督法》实施后的人大监督[j]江淮法治,2007,(05)

巴中市财政官网篇六:2011年巴中市卫生局 财政局 民政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

巴中市卫生局文件

巴市卫发[2011]72号

巴中市卫生局 财政局 民政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

为确保完成《四川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方案(2009—2011年)》和我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工作,提高保障能力,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现就做好我市2011年度新农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巩固扩大新农合覆盖面,提高筹资标准

继续巩固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2011年参合率力争达到95%以上。年筹资标准由每人140元提高到每人230元,其中,各级政府对新农合补助标准由每人120元提高到每人20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20元提高到每人30元。

二、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扩大受益面

1、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普遍开展门诊统筹,门诊统筹基金按每

年每人35元提取,其中,10元用于门诊大病统筹,25元进入家庭帐户。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为新农合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内药品费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纳入支付范围,逐步提高门诊费用的报销比例。

2、提高新农合住院费用报账支付比例。全市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2011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新农合住院起付线、住院费支付比例标准如下:

3、提高住院大病报账封顶线。2011年全市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由2010年3万元提高到7万元。

4、积极开展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全面开展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工作,提高新农合大病统筹和民政大病救助的医疗保障水平,其保障标准新农合统筹支付70%,民政救助支付20%,个人承担10%。

5、提高非住院重大慢性疾病新农合保障水平。积极开展恶性肿瘤、尿毒症等重大慢性疾病门诊统筹试点工作,提高新农合门诊大病统筹报销比例。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6、积极支持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工作。卫生部门要积极支持民政部门等对农村“低保、五保、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

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工作,开展门诊救助,逐步取消医疗救助病种限制和住院起付线。民政部门对上述特殊困难群体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进行资助,对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但个人年度内累计救助不超过1万元。全面实现新农合补偿与农村医疗救助的“一站式”服务。

三、加强新农合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加强全市新农合信息平台建设,推广就医“一卡通”等办法,基本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促进异地就医结算能力建设。

加强新农合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控制基金结余。风险基金总体规模应保持在当年统筹基金总额的10%,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原则上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

加强新农合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动态管理,建立新农合诚信等级评价制度,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处罚力度,确保基金安全。

市卫生局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巴中市财政官网篇七:坚持科学发展 推进政务公开——基于四川巴中市白庙乡财政公开的反思

巴中市财政官网篇八:巴中会计税务实务: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二)

巴中会计税务实务: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二)

与承包方的利益分配是以出包方的利润为基础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

服务业-旅游

1、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服务业-仓储

1、试点物流企业仓储业务业务税项扣除。自2006年1月1日起,试点企业将承揽的仓储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仓储合作方的仓储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5]208号)

服务业-旅店、饮食

1、从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高校后勤经济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取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社会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和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对设置在校园内的实行社会化管理和独立核算的食堂,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苏财税[2006]66号)

高校后勤实体需提供高校后勤经济实体成立批文;社会化投资的学生公寓需提供物价部门价格批准证明和高校统一收费证明;食堂需提供食堂的承包或承租协议。

服务业-其他各类服务

1、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缴的社会保险(包括美老保险、医疗保险、失

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付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的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本条所称劳务公司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其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允许其从事劳务派遣或劳务中介业务,同时必须取得劳动部门核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2)劳务公司与用工单位双方应签订劳动力派遣或中介合同;

(3)劳务公司与用工单位在结算价款时应分别核算具体用工人员的实际工资(包括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以及中介费(管理费)。实际工资应全额发放给劳动力,其他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劳务公司只取得中介费(管理费);(4)其派遣的劳动力提供的劳务必须是本单位经营范围之外的业务。

(财税[2003]16号)

2、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征营业税。

3、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为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建设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08]4号)

4、船检服务收入免税。对美国ABS船级社在中国境内提供船检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船级社继续享受免税待遇的通知》财税字[1998]35号)

5、勘察设计费业务税项扣除。对勘察设计单位将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勘察设计总包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的勘察设计费后的余额为营业税计税营业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勘察设计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45号)

6、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是免征营业税。鉴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资金所有权及使用的特殊性,对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不计征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第069号)

7、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对其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垃圾处置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128号)

8、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后的价款后的金额为营业税计征营业税。

9、国家及省认定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留学生创业园等科技企业孵化器,自认定之日起,暂免征营业税。(苏国税发

[2006]107号)需提供国家或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10、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属于“服务业”税目中“代理业”、“租赁业”和“其他服务业”中的咨询和技术服务范围内的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国家大学科技园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属于“服务业”税目中“代理业”、“租赁业”和“其他服务业”中的咨询和技术服务范围内的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财税[2007]121号)

11、医疗卫生服务收入免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

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含疫苗接种和调拨,销售收入),免征各项税收。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但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

12、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继续免征营业税等。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3号、苏财税[2009]10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符合条件的企业: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取得的收入,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

巴中市财政官网篇九:政务公开

一、【背景链接】

2010年3月30日,国土资源部在官方网站发布了2010年部门预算,这是我国决定三年内公开中央部门预算后,第一个公开部门预算的中央部委。第二天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部相继在各自官网亮出2010年收支预算总表。

2010年3月,四川巴中市巴州区白庙乡在网络上公示乡政府的公务开支明细,乡党委书记张映上还在网上公布了个人财产,成为中国第一个“全裸”乡政府。

【标准表述】

[内涵]政务公开就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使国家机关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措施]推进政务公开,需要从各个制度层面逐步推行,目前可以重点在以下方面下功夫:

首先,完善制度建设,健全体制机制。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契机,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初步形成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体系。

其次,依法清权确权,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政府各个部门要狠抓清权确权,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权力事项、工作规则、流程图等,便于社会各界了解和监督。

再次,创新审批方式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级政府要努力将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不断改革现场审批方式,建立网上审批平台,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方向发展。

最后,把握公开重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各级行政机关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的特点,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本部门的核心权力为重点,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争取让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较大的提升。

总之,要创新公开形式 确保公开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各级政府要根据社会服务的需要,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创新服务形式,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和网络技术的优势,将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成为信息公开的窗口、在线办事的平台、联系群众的桥梁和公共服务的载体。

巴中市财政官网篇十:巴中会计税务实务:最新房地产、建筑业营业税税收政策(三)

巴中会计税务实务:2010年最新房地产、建筑业营业税

税收政策(三)

这几个概念一直含混不清。直接影响到企业对财务会计制度、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

(1)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销售退回、销售折扣、折扣销售的概念

①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直接使用的是: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销售退回这几个概念。其中明确规定: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

②关于“销售折扣”与“折扣销售”的理解

现金折扣也称销售折扣;

商业折扣也称折扣销售。

(2)营业税与企业所得税政策比较

①营业税无论是“商业折扣”还是“现金折扣”都必须“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才能够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发生销售退款的,凡该项退款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允许退还已征税款,也可以从纳税人以后的营业额中减除

②企业所得税不强调在一张发票注明,只要是现金折扣就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商业折扣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企业已经确

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这一规定与《会计准则》一致。

③现实操作中,尽管企业所得税没有明确要求,但是,收入与折扣必须在同一张发票注明,不然计算营业税时不予扣除。

实际工作中涉及的折扣的处理,主要是现金折扣。商业折扣因为是售前行为,一般可以直接按折扣后的金额签订合同,开具发票。

(八)“建筑业营业额”新规定:百行会计网,服务各行各业

1、旧《细则》规定:

第十八条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

2、新《细则》规定:

第十六条除本细则第七条(混合销售业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3、新旧对比:

(1)新《细则》取消了旧《细则》关于建筑、修缮、安装的说法,统一称作“建筑业劳务”;

(2)新《细则》规定,提供“装饰劳务”。其营业额可以不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以“清包工”作为营业额。

(3)旧《细则》规定,营业额是否包括设备价值主要看“设备的价值是否作为安装工程总产值”;新《细则》规定,营业额是否包括设备价值主要看“设备由谁提供”。

4、相关说明:

(1)新《细则》关于设备的概念没有明确。实践中暂时应以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

(2)执行中应严格区分“甲供材”和“建设方提供的设备”。

5、【相关链接:设备与材料的划分(仅供参考)】

(1)设备的概念;

设备是指: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的具有生产加工、检测、医疗、储运及能量传递或转换等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

标准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已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

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非批量生产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制造图纸,委托承制单位制作的设备。

设备包括以下各项:

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

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室内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等;本文来自百行会计网

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视为设备的组成部分;

无论用于生产或生活或附属于建筑物的水泵、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

(2)材料的概念:百行会计网,服务各行各业

材料是指: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原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

材料包括以下各项:设备本体以外的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需由施工企业自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制作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金属构件等,以及以成品、半成品形式供货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等;

防腐、绝热及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

(九)“费用扣除”、“合法票据”新规定:

1、旧《条例》、《细则》规定:

旧的条例、细则没有关于“费用扣除”和“合法票据”的相关规定。财税

【2003】16号文件第四条规定:营业额减除项目支付款项发生在境内的,该减除项目支付款项凭证必须是发票或合法有效凭证;支付给境外的,该减除项目支付款项凭证必须是外汇付汇凭证、外方公司的签收单据或出具的公证证明。

2、新《条例》、《细则》规定:

条例第六条: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

细则第十九条: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3)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3、新旧对比:

(1)支付给境内的:

原来以“发票”和“合法有效凭证”为扣除依据;新《细则》规定以“发票”或“财政收据”为扣除依据。

(2)支付给境外的:

原来以“外汇付汇凭证”、“外方公司的签收单据”或“出具的公证证明”为扣除依据;新《细则》规定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予以扣除。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3)增加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十)“扣缴义务人”新规定:百行会计网

1、旧《条例》《细则》规定:

《条例》第十一条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3)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细则》第二十九条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其他扣缴义务人规定如下: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务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这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2)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徼义务人;

(3)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xuelileikaoshi/121046.html

    热门标签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