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公司制度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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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公司制度怎么样篇一
《公司怎样建立一个良好的财务制度》

公司怎样建立一个良好的财务制度?

2007-03-16 07:39 P.M.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

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行政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请购审批

单”,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借款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支票借款应在签发支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清算,超期的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借款单”转应收个人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由支票领用人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并按现金借款管理规定执行。

凡一周内支出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支出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经理会同总经理联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经总经理授权可委托其他负责人代签,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原料辅料、车辆保管维修、代办运输费用、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借款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审批程序第二条执行。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由出

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行政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帐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款项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七章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 附 则

(一)财务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二)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三)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

(四)借款及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审批程序

(五)其他有待补充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试行。

附则一、财务部门负责人

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第一条 在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资金调配、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

推行现代化管理方式,进行企业经济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

第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以及财务会计制度。认真贯彻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保证国家、公司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编制公司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和成本计划,并加强管理,促进各项经济指标实现。确保按期组织税利上缴,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 组织制订储备、生产、成品资金定额,严格费用开支,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活动分析,搜集、整理、积累历年各项原始资料,指导车间经济核算工作,促进工厂经济效益逐年提高。

第五条 负责企业资金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动,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等工作。做到情况清楚,手续完备,数据准确,处理及时。

第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搜集整理价格资料,负责制订公司厂内内劳务、产成品、半成品、物资等的计划价格,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车间对材料、半成品、产成品正确计价和销售。

第七条 负责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搜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第八条 负责对全公司重要经济合同的审查会签。并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九条 负责组织起草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第十条 根据公司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部门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完成公司领导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

第一条 对公司厂内各项资金和费用的使用有检查、监督权。有权根据厂内生产经营情况发生的变化,对资金、费用的使用提出调整方案。

第二条 对违反国家政策、财经制度、财经纪律的收、支款项有权劝阻、制止。

第三条 对公司集中审编的有关财经方面的规定和管理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第四条 有权对各仓库和工程、生产作业项目的节约和浪费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奖惩意见。

第五条 有权组织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并向各部门索取有关资料和报表。

第六条 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年、季、月度财务成本计划所需的各种有关资料。

三、职责

第一条 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令政策、制度不严或处理财会业务不当,造成违

会计公司制度怎么样篇二
《企业如何选择合适的会计制度》

上市公司应当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

除金融企业以外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可以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还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非上市股份制金融企业可以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2002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还可以执行1993年7月1日起实施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保险企业会计制度》、非股份制金融企业可以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1993年7月1日实施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保险企业会计制度》。

除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企业(包括不符合小企业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等)可以执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也可以执行1993年7月1日起实施的分行业会计制度。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

鉴于一些企业在适用会计制度时具有可选择性,作为审计人员在对企业进行审计是应当要求被审计企业对其所执行的会计制度做出书出说明,以便审计人员在审计定性时作为引用相关会计制度的依据。

会计公司制度怎么样篇三
《企业应该如何选择所适用的会计制度?》

1、企业应该如何选择所适用的会计制度?

解答:企业适用何种会计制度是企业根据自身规模、行业特点和核算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行选择的。

《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有所适用的企业范围。小企业是指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2、登陆申报系统没有财务报表?

解答:点击申报上方的修改注册信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一项会计制度,保存,重新登陆申报。

3、每次进入申报都提示让选择会计制度?

解答:选择完会计制度,在没有申报财务报表之前,进入都会有提示,点击取消即可。

4、会计制度选择错了,怎么处理?

解答:

(1)若未申报成功,可直接打开修改注册信息,重新选择会计制度;

(2)若已经申报成功,去大厅删除财务报表申报记录,点击修改数据,提示修改功能开启成功,重新选择会计制度

(当月按照所选的财务制度填报相应的财务报表申报成功后,下月不能再修改会计制度换用其他的表样)。

5、选择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是否需要填写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解答: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九章财务报表的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一)资产负

债表;(二)利润表;(三)现金流量表;(四)附注。

6、注册信息里面没有会计制度可以选择的, 直接按照左边带出来的申报吗?

解答: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不用选会计制度。不会弹出选择会计制度的提示,自动带出来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一般企业会计准则两套报表,只允许填写其中的一种,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一种填写;申报成

功后再进入只显示填过的那种报表。

7、小企业会计准则里面的现金流量表和小企业会计准则附注用不用填写申报?

解答:软件上不控制。小企业财务报表只编报2013版小企业财务报表只编报“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

流量表”,不编制“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 对现金流量表进行了适当简化, 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

减少、批注要求有所降低。

8、现金流量表本年累计金额是本月数还是累计数?

解答:本年度累计数。

9、现金流量表本年累计金额不对,怎么办?

解答:可将报表下方的本年累计金额打上对号,再按正确的填写。

10、会计制度:税局让选小企业会计制度准则,选择后没有数据,选会计准则保留有原来的数据,升级后报

表上原来的数据还是否有保留?

解答:升级后, 选择小企业会计准则不保留原来的数据, 选择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会保留原来的数据。

2013版一般企业的财务报表与2007版相比变化不大,所以能带出原数据;而2013版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变化较大,无法

和前期的表关联。

11、选择“企业会计准则”需要按月报送财务报表纳税人,“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中的“本年 金额”和“上年金额”如何填报?

解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填报,一般来说,“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中的“本期金额”是指当期,与增值税所属期的概念一致,“上期金额”就是上个属期的“本期金 额”,“本期金额”就是下个属期的“上期金额”。

会计公司制度怎么样篇四
《中小企业如何建立管理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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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如何建立管理会计制度

河南开封市第二棉织厂徐合成

管理会计不同于传统的财务会计,其主要职能是预测经济前景,参与经济决策,规划经营目标,控制经济过程,考核评价经营业绩。二者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会计主体不同。管理会计主要以企业内部各层次的责任单位为主体,更突出以人为中心的行为管理,同时兼顾企业主体;而财务会计往往只以整个企业为工作主体。(!)具体工作目标不同。管理会计作为企业会计的内部会计系统,其工作的侧重点主要为企业内部管理服务;财务会计工作的侧重点在于为外界提供会计信息,故财务会计又称为“外部会计”。(%)基本职能不同。管理会计主要履行预测、决策、规划、控制和考核的职能,属于“经营型会计”,财务会计履行的则是反映、报告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职能,属于“报告型会计”。(&)观念取向不同。管理会计不仅看重管理行为的实施结果,而且更关注管理过程本身。按照管理会计观念,企业中的每一个人都是财富和效益的创造者,属于等待开发和利用的人力资源。因此必须在关注降低人力资源开发和使用成本的同时,十分注重管理过程及其结果对企业内部各方面人员在心理和行为方面的影响。财务会计主要精力一般集中在如何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人、财、物在供产销各阶段上的分布、使用及消耗,往往不大重视管理过程及其结果对企业职工心理和行为的影响。

由此可见,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应该是企业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企业应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管理会计体系。

一、中小型企业管理会计的机构设置

根据目前我国中小型企业的实际情况,设立专门的管理会计机构还比较困难,所以,一般企业可以在现有的财务会计机构的框架基础上由财务人员兼做管理会计工作,条件更好的企业可以由专职会计人员从事管理会计工作。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决定了这种机构设置的可行性:($)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同属于现代企业会计,两者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最终的目标相同,都以企业经营活动及其价值表现为对象,都必须服从现代企业会计的总体要求,共同为实现企业管理目标服管理会计所需务;(%)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相互分享部分信息,要的许多资料来源于财务会计系统,它的主要工作是对财务会计信息进行深加工和再利用,同时,部分管理会计信息有时也列作对外公开发表的范围。

二、管理会计制度设置

(一)预测分析制度。经济预测是企业管理的重要职能,是决策的基础,它为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预测分析制度主要有销售预测、利润预测、成本预测和资金预测等,其中销售预测是其他各项预测的前提。

(二)决策分析制度。现代管理理论认为,管理的重心在于经营,经营的重心在于决策。科学的决策分析制度必须遵循以下原

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则:($)合法性原则。企业在进行决策分析时,律、法规和政策,必须无条件地按国家政策办事,服从于国家整体决策者应按其所处的地位及决策内容的性利益。(!)责任性原则。质对其所作的决策承担相应的责任,使其切身利益与经营管理质量在一定程度上挂钩。(%)民主性原则。决策分析必须集思广益,依靠群众,实行民主决策,提高决策分析的效率。(&)效益性原则。决策分析不仅要以提高经营效益为根本目的,而且要注意提高决策分析工作的效率,节约时间,降低开支,以较小的代价组织好科学的决策。

(三)全面预算制度。全面预算是在预测与决策的基础上,规划企业未来的销售、生产、成本、现金收支等各方面活动。全面预算业务预算是为供产销活动所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业务预算。编制的,主要包括销售预算、生产预算、直接材料预算、采购预算、直接人工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期未存货预算、销售专门决策预算是指在预算及管理费用预算等。(!)专门决策预算。期内不经常发生的、一次性业务活动所编制的预算。主要包括与购置固定资产有关的资本支出预算;与资源开发、产品改进和新产品是指反映企业预算期试制有关的生产经营预算等。(%)财务预算。内现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各项预算。主要包括现金预算、预计利润表和预计资产负债表。

(四)成本控制制度。成本控制不仅要求控制产品生产阶段的成本,而且要控制产品的设制试制阶段的成本和销售及售后服务阶段的成本;不仅要求控制产品成本,而且要控制产品成本以外的成本;不仅要加强日常反馈性成本控制,而且要做好事前的前馈性即全员成本控制。成本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全面控制原则,即厉行节约,控制、全过程控制和全方位控制;(!)讲求效益原则,广开财路,开源和节流并重;(%)目标管理和责任落实原则,即事先将成本目标层层分解,明确规定有关方面或个人承担的成本控制责任与义务,并赋予其相应权力使成本控制的目标和相应的管理措施能够落到实处。

(五)责任考核制度。责任考核制度包括以下内容:($)设置责任中心,明确责权范围。根据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将企业所属的各部门、各单位划分为若干个责任中心,明确规定其职权范围。确定考核标准。通过编制责任预算将企业的总(!)编制责任预算,

体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中心,作为评价其工作成果的考核预算势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情况依据。(%)提交责任报告,建立一套跟踪考核系统,定期提交责任报告,将预算和实际进行比较、分析,并通过信息反馈控制和调节经济活动。(&)评价经营业绩,实施奖征制度。通过分析责任报告,评价各责任中心的经营业绩,并对责任人实施奖惩。

(编辑

李泽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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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会计公司制度怎么样篇五
《浅谈如何加强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浅谈如何加强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严可为

2012-4-27 8:49:42 来源:《中国市场》 2011年第35期

摘 要: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有效实施好会计监督制度,其关键是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关键词: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1 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目标及原则

1.1 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目标

通常情况下,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保证企业经营管理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手段,确保企业各项资产的清楚、安全,及时准确客观地提供会计信息,在会计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将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效益最大化。

1.2 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原则

①合法性原则,即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来执行。②有效性原则,即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管理的特点来设计完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只有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具体分析具体问题,才能使内部会计监督制度适应企业内部管理要求,并有效发挥作用。③规范性原则,即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全面系统地对本企业的各项会计工作进行规范,确保会计工作有序进行。④科学性原则。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必须科学合理,操作和执行上保证效率,便于控制和检查。

2 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途径

2.1 有形财产的保护制度

(1)规范有形财产的管理。企业要严格加强对有形财产的仓库管理、规范发放领用手续,以及使用中的保管,只有经过授权批准的人员经过规章制度的程序审核才可接触、处置相关财产。

(2)定期盘点。企业应加强对有形财产进行定期盘点,进行账物核对,对发现出入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同时规定担任保管职务或担任记录职务的人员不得单独从事定期盘点和账物核对工作。

(3)账簿保护。有形财产的相关会计记录要加强保管。明确授权可以接触这些会计记录的人员,以保证保管、审批和记录的人员分离;会计记录应妥善保管,以防止记录被盗或被毁;有关账簿记录应留有备份,在遭受意外毁损时保证重新恢复。

2.2 企业重大经济业务的管理制度

(1)建立财务总监制度。为降低企业财务风险,对投资、担保、借贷、资金调拨,大型固定资产购置、大额合同签订、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财务事项,通过财务总监与经理联签和报告制度进行监控,保证企业经营自主权和财务总监职责与监督工作的有效实现。同时,由于财务总监参与企业经营全过程,以企业资产管理为轴心,将监控职能贯穿于企业日常财务经营收支之中,保证了财务监督工作的经常性、及时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2)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一直是企业管理中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这不仅

是因为固定资产是企业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占用企业资产相当大的比重,更是因为随着企业的发展,如何处理好固定资产问题关系到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影响着企业发展的决策。合理界定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核算管理范围,从会计基础工作、设备管理规程抓起,加强会计监督,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大财务控制力度。对固定资产计划、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维护、修理、处置、报废直至退出企业全过程,建立合理的核算、管理流程,从制度上保证固定资产业务操作上的规范化、秩序化与高效率,堵住财务管理上的漏洞,维护资产实物的安全完整及账务的及时准确,规范管理流程。企业要进行合理有效的固定资产报废、折旧计提,要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实物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之间建立明确的职责,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的流程和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以此建立起“权、责、利”对等的考核体系,从而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3)应收账款的管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经营者为使企业的经济行为效率加大,赋予了营销人员更多的权利,产品的销售和货款的回收直接由营销人员负责,若财务监管制度不到位,很容易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作为企业资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应收账款管理直接影响到企业营运资金的周转和经济效益。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企业应收账款总量大约有5.5万亿元人民币,占企业总资产的30%左右,而大多数中小企业资产价值的60%以上是应收账款。因此,针对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上可能存在的种种风险,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应收账款的风险防范机制,从源头上化解应收账款风险已是刻不容缓。

应收账款的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在公司内部需要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形成一个应收账款管理的组织体系。建议将财务部作为应收账款的主管部门,负责各分公司应收账款的计划、控制和考核,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提出审核处理意见。各分公司是应收账款的责任单位,负责本单位应收账款的直接管理。其中分公司副总负责对应收账款直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考核,分公司财务部负责本分公司应收账款的日常监督管理并向总部财务部报送应收账款的详细资料。发生应收账款时,对此负责的销售人员根据销售合

同的要求在发票的记账联上(此类情况为开出发票的金额为签单金额)或应收账款管理簿上(此类情况为开出发票金额为到现金额)签字,并负责该账款的催收。

这种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将赊销的决定权、应收账款的监控权、考核权和核销权彻底地分开,使每个环节都处于其他相关部门的监控之下,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个别人员或部门徇私舞弊及减少坏账的可能性。企业应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进行定期对账,并对应收账款的风险程度定期进行评估分类等。

2.3 财会人员管理制度建设

(1)提高财会人员的整体素质。新《会计法》进一步明确对财会人员的管理,财会人员的素质和工作状况直接影响着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质量。所以企业应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坚持财会人员持“会计证”上岗的制度,加强财会人员执行会计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并设立会计岗位责任制。

(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财会人员要认真履行内部会计监督职责。一是要认真掌握财经法规和制度,以便准确判断各种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规,不断提高监督水平;二是要转变内部会计监督观念,改进工作方法,把内部会计监督寓于服务之中;三是财会人员要正确处理好会计与业务的关系,财会人员除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受理,对账簿记录与实物现状不符等事项按规章制度处理外,还应积极变事后制止和纠正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在具体操作上,应建立以诚信档案制度为基础形式的社会评价机制,达到会计人员在主观上严格律己,主动杜绝违规现象的目的。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迫切要求强化企业内部会计监督,这是提高企业效益的有效方法,同时也是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确保资产安全的有力保证。

由此可见,内部会计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的重中之重。所以企业要认真贯彻这一系列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深刻领会内部会计监督的重大作用,要针对如何强化内部会计监督这一问题进行企业改革,下大力气真抓、实抓。并且按照强化内部会计监督的具体原则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企业制度体系,使其真正起到强化内部会计监督的作用。

会计公司制度怎么样篇六
《公司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加强对武夷山慈心园茶博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心园公司)的会计核

算和会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工作基础规范》和《企业会计

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自董事会审批之日起试行。(原武夷山慈心园茶博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会

计制度终止执行)

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慈心园公司应根据本身核算和管理的需要,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明确会计主管人

员和配备其他财务人员。

二、慈心园公司对于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按公司设立合同有关条款

规定。

三、会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会计制度,努力维护财经纪律,廉洁奉

公,忠于职守。

四、会计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制度》和其他国家相关财经制度的具体规定,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

计监督。

五、慈心园公司董事会应保证会计人员正确行使职权,支持会计人员的工作。

六、慈心园公司应建立内部牵制制约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

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章 会计核算一般原则

一、慈心园公司实行会计电算化、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

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慈心园公司的会计核算原则应按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核算原则的规定

执行。

三、慈心园公司的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的编报,应当划分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

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半年度和月度。会计核算年度按公历年度起讫日

期确定。

四、慈心园公司的会计记帐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元以下至角分。涉及外币核算的,应按

月初汇率作为记账汇率折合人民币记帐,采用复币记录,同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

五、慈心园公司会计核算采用借贷记帐法。

第四章 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

一、慈心园公司对于发生的经济业务,应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包括以下几类:

(一)各种支出款项的凭证。

(二)各种收入款项的凭证。

(三)与银行及其他往来单位的结算凭证。

(四)其他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单据、票证、表册等。

各种原始凭证应当具备合法性、真实性、正确性。

二、慈心园公司原始凭证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凭证的名称和填制日期;

(二)填制凭证的单位或填制人、单位公章;

(三)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四)经济业务的内容、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

(五)本单位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

三、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正确性、真实性应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真实、不合

法的原始凭证,应拒绝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退回更正、补充。

四、慈心园公司的记帐凭证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填制日期、编号;

(二)经济业务内容摘要;

(三)会计科目名称及金额;

(四)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五)填制凭证人员、记帐、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的签章。收付款的记帐凭证还应

由出纳人员签章。

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编制各种记帐凭证,期末业务结转和错帐的更

正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五、会计人员在编制记帐凭证时,必须做到:

(一)每一会计分录,都要记借方和贷方会计科目,借贷方科目应保持正确、清晰的对

应关系,所记金额应平衡。

(二)记帐凭证根据每项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对当天发生的同类会计事项可以适当归

并后编制。

(三)记帐凭证每月或每季编顺序号,连同所附原始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六、慈心园公司应设置总帐、明细帐和日记帐三种主要帐簿和各种必要的备查帐簿,并

根据会计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及时进行登记。

七、总帐和各种明细帐都必须按月结帐,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应按日结帐,并

经常与库存现金、银行对帐单核对,做到帐款、帐帐相符。

八、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使用订本帐,不得用银行对帐单或其他方法代替

日记帐。

九、启用帐簿时,必须在帐簿封面上写明慈心园公司名称、帐簿名称和所属会计年度,

在帐簿扉页上写明启用日期、帐户目录、帐簿页数,并由会计主管人员、记帐人员签章。记

帐人员调动工作时,应注明交接日期,并由交接和监交人员签章。

十、会计帐簿要保持帐面整洁、字迹工整。如发生记帐错误,应根据错误情况,采用正

确的更正方法进行更正,并由记帐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十一、新年度开始时,除固定资产明细帐可在年终结帐后连续使用旧帐外,其他各帐必

须另建新帐。建立新帐时,应根据上年各有关帐户的余额直接转入新帐的有关帐户。各种活

页帐平时按每一帐户分别编号,年终帐务结束后,按帐户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并逐页编总

页号,同其他帐簿一并归档。

第五章 会计交接和会计档案

一、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办理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应符合以

下要求:

(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慈心园公司负责人监交;一般会

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对于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必须填

制完毕,尚未登记帐目的,必须登记完毕。记帐人员应在帐册所记最末一笔数字处盖章,同

时在所经管帐册的“经管人员一览表”注明移交日期并签章。对于尚未办完的事项和文件,

如不可能在移交前完成,必须把经办过程向接交人交代清楚,由接交人继续办理。

(三)办理交接时,应移交和交代的事项有:有关印鉴;库存现金、支票簿、有价证券;

会计凭证、帐簿和其他会计档案资料;有关的文件规定、规章制度;各种应经办的未了事项

及其他应交代的工作。

(四)编造移交清册一式3份,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执1份,一份报领导审阅后归档。

撤销或合并的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经办会计人员必须负责办理全面

清理移交手续后,才能离任。

二、慈心园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必须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建立会计档案,妥善保管,并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制

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严格执行。

第六章 会 计 科 目

会计公司制度怎么样篇七
《公司会计管理制度》

公司会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

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

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第二十九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馀,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

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

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馀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馀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会计公司制度怎么样篇八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会计公司制度怎么样篇九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会计核算,真是、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上海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使用于股份公司各级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对于外境企业,应当按照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进行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向国内报送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条:按照“统一制度,分级实施”的原则,各企业应当按照股份公司统一制度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另行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从事特殊业务的企业,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或核算办法,经股份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各企业应当按照股份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和科目编码进行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

第五条:各企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实现为对象,记录和放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各企业会计核算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各企业会计核算应当以公历起讫日期按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期间。

第八条;各境内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各境外企业可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美元或者所在国(地区)的货币为记账本为币的,向国内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当折成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各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各境内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各境外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可在使用中文的同时使用英文或所在国家的文字。

第十一条;各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第十二条:各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一)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 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 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五) 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 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 会计核算或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八) 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配比原则的要求。

(九) 各项资产在取得时一般应按照实际成本计量,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 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等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一) 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记资产或收益、少计负责或费用,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十二) 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合适方式。对资、产负、责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以及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表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规定企业的会计要素为资产、负责、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及利润。各企业应当按历史成本计量各会计要素,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时,谨慎使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一) 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责按照应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责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二) 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务的金额计量。负责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三) 可变现价值。在可变现价值计量下,资产按照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四) 现金。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责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本制度除特殊规定外,现值计算通常采用同期间的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

(五) 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责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是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通常以协议价格为基础进行计量;如不存在协议价格的,应以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计量;如即无协议价格也不存在市场价格的,应根据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进行计量。

第十四条: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股份公司相关规定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实行会计监督、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等。

第十五条:本制度中对有关会计业务的政策未做明确规定的,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股份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我和修订。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第一章 货币资金

第一条: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包括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旅行支票等。

第二条:各企业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

第三条: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进行明细核对。涉及外币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企业,还应当分别按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对。

第四条:现金的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量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货币资金出现毁损或溢余等情况时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现金发生毁损短缺时,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查明原因分清债任后,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应收款。

(二):现金发生溢余时,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查明原因后,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确认其他应付款;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

(三):银行存款有诉讼法律等文件或材料证明确实无法收回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五条:企业的出纳员,不得兼任涉及收付款业务记账凭证的制单工作;不得兼任银行存款对账和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工作;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鉴;对于电子银行,只能执行制单操作,不得兼任复核和审批工作。

第二章 金融资产

第六条: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委托贷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衍生金融资产等。其中,货币资金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按本制度第一、四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应根据其持有目的划分为以下四类: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的金融资产;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通常是指一年以内)获利方式对金融工具组合进行管理。该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企业以廉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

购买的股票、债劵、基金等。

(二)持有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以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该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企业购买的各种债券。

(三)委托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该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委托贷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交易性非金融资产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该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企业从二级市场购买的、有报价的债券、股票、基金等。

第八条: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的分类选择,应当有正式的书面审批文件,并在附注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金融资产的分类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得随意变该。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其他三类金融资产之间不得相互重分类。

(二)持有到期投资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间不得相互重分类,但以下情况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货赎回日不足三个月,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以回收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

第十条:各类金融资产应按以下方法进行确认和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1、该类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应当按照公允价值作为入账成本,相关交易费用应直接计入投资收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劵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其他必要的支出,不包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等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2、该类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在支出负责日将该项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和现金股利,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3、该类金融资产处置时,按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二)持有到期投资的初始与计量

1、该类金融资产的计量,应当将其公允价值与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入账成本。

2、企业在实际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还应当计算确定该资产的实际利率。实际利率采用差值法计算。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可采用票面利率计算。

3、该类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

行后续计量,计算出该资产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摊余成本应等于该项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用于金融资产)后的金额。

4、该类金融资产处置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三)委托贷款和应收款项的确认与计量

1、委托贷款应按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一般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应按从够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建造合同准则,以业主已签认的工程结算金额确认应收账款。

2、委托贷款持有期间所确认的实际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实际利率应在取得委托贷款时确定,在委托贷款预期存续期间或使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实际利率与协议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以才用协议利率计算。

3、企业回收或处置委托贷款和应收款项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委托贷款和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带息的应收票据,应于期末按照本金(或票面价值)与确定的利率计算的金额,增加其账面余额,并确认为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到期不能回收的应收票据,应按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不在提利息。

5、各企业对委托贷款和应收款项(不含应收票据)计提的坏账损失按本制度第八章有关规定执行。施工企业,凡是合同约定的收款期限、且尚未收到规定收款期的一年期以上应收款项(保修金、保证金、押金等),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报名该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不计提坏账准备,但应在年度未按以下公式进行折现并相应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本金账面价值折现值n (1折现率)

为折现年限(即折现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至合

同到期收款日的年限),折现率按年度未的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6、各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时,应收款项的计量按本制度第十八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1、该类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将其公允价值与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入账成本。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的,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2、该类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在资产负债日将该项资产公允

其中: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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