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越秀区2015年小升初返区生报名条件

| 小升初 |

【www.guakaob.com--小升初】

报名条件

  (一)本市返区生

  1.现就读广州市外区公办小学的学生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5〕11号)的规定(以下简称市招生文件规定):“具有本市户籍且在公办小学(含政府在民办小学购买的学位)毕业的学生及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在毕业学校所属区范围内升学。”故本市返区生的初中学位原则上由学生毕业学校所在区安排解决。

  因特殊情况需回我区升学的学生,除需具有我区常住户籍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父或母具有完全房产

  学生实际居住在我区,且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指父母已死亡或者已丧失监护能力的,依据法律及法规应为该学生的监护人者)同户同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须为户主且为本户主房产的产权者,户口簿上的地址应与学生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一致。

  (2)父或母租住公房

  学生实际居住在我区,租住的公房(需提供经市房管局确认的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且手续完备,户口簿上的地址应与学生居住地址一致,且为在广州市唯一居住地者。

  以上在我区购房或租住公房的合同签订时间及学生本人户籍(含蓝印户口)迁入我区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6日之前。)

  对符合以上条件(1)或(2)的学生,参加我区电脑派位。

  对不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本市返区生,我区原则上不予办理返区升学手续,对确有实际困难但又不符合上述两条申请条件的本市返区生(例如:随祖辈、集体户等情况),但学生又实际居住在我区,且为广州市唯一居住地(人户一致并在广州市内无其他房产),我局将视申请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学位,但不安排电脑派位。

  2.外地返区生和民办小学学籍生

  根据市招生文件规定:“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民办小学毕业或在外市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到公办初中就读的,应回户籍所在区升学”,参加我区电脑派位。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xuelileikaoshi/19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