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防台风度汛避险卡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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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防台风防汛应急预案》

防台风防汛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最大程度地降低台风造成的危害及后果,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厦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系统防洪防台风工作预案》、《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海晟国际大厦工程项目防台风防汛工作。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响应,果断处置。

2. 危险性分析

2.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晟国际大厦

项目地址: 本工程位于厦门市湖滨南路北侧,闽南大厦东侧,后埭溪路西侧

项目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60044.655m2,其中地下3层建筑面积24047.209m2,地上24层建筑面积35997.446㎡,建筑总高度97.750m,工程等级为一级。

一层为大堂和商场;二层为办公和商场;三层为多功能厅、会议室、厨房及员工餐厅;四层至二十三层为办公;二十四层为员工活动中心;地下一至三层为停车库和设备用房,地下三层战时作为甲类核6级二等人员隐蔽所。上部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室为钢筋砼框架结构,平板式筏基础。

2.2主要分项工程及风险分析

深基坑:

高边坡:

模板工程:

外脚手架工程:

建筑起重机械:

临时用电:

临时设施:

3.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施工现场管理网络图

3.1项目部应急指挥部

项目部成立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陈志宾及项目协调员陈炳富任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沈冬松,安全员陈剑敏、巫洪铖,施工员谢晋、苏卫良、李天才,材料员邱名山、蒋勋,班组长陈光红,肖光辉等任组员。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项目防台风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本项目工程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负责向企业、政府有关救援部门请求救援,报告救援情况,负责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3.2各施工班组

根据海晟国际大厦项目的实际情况,落实项目制定的防台风措施,服从项目的部署和指挥。

4台风的分级

根据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台风发展过程中其强度、范围、登陆地点、危害程度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预警等级。

4.1防备警惕阶段

48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

4.2 Ⅳ级(一般)预警

24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4.3 Ⅲ级(较重)预警

24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4Ⅱ级(严重)预警

12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5 Ⅰ级(特别严重)预警

12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5、分级响应程序

5.1防备警惕阶段

注意搜集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最新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须连续作业的工序在台风影响期间施工。

5.2 Ⅳ级响应措施

项目部根据附件1的《隐患排查要点》检查各分部分项的安全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的整改。

5.3 Ⅲ级响应措施防洪防台风度汛避险卡通图

项目部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根据附件2的《防台风措施要点》对基坑、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设施等进行加固。

5.4 Ⅱ级响应措施

工地适时停工。准备好应急物质和应急食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应全部切断;外脚手架的安全网根据主体结构情况给于拆除;塔吊根据周围环境给予降节或使吊臂处于自由旋转的状态,吊钩收到最高位置。

所有在砖砌临建宿舍,临近海边、基坑、砖砌围挡墙及广告牌的临建宿舍,在以塔机高度为半径的地面范围内的临建设施内的人员全部撤到安全位置。

5.5 Ⅰ级响应措施

项目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所有人员应尽可能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项目部做好随时做好突发事故应急行动的准备;

6、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即台风对施工现场威胁已停止,或台风已转方向不在项目所在区域范围登陆,按原批准应急启动的权限,项目经理可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项目部对已经破坏的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临时设施进行修复。组织施工、技术、安全等人员对施工现场全面排查,施工现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

7. 保障措施

7.1应急队伍保障

各项目部根据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组建包括外脚手架、建筑起重设备、木工、泥水等应急救援班组,定期组织进行应急救援的技能培训。

7.2应急物资设备保障

项目部根据项目的规模配备适量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急照明、应急车辆、应急设备设施及应急药品。项目指定专人定期对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7.3应急经费保障

项目设专项经费,用于防洪防台风所需的应急物资储备、灾后处理、灾后恢复工作经费和应急人员的补助等。

7.4 避灾场所保障防洪防台风度汛避险卡通图

项目部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准备好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台风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工人避险安置。

8. 培训与演练

8.1 培训

项目部定期对所有员工进行应急知识的培训。新员工入司时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应急知识(主要包括应急程序、注意事项、逃生路线、集合地点等)的培训;项目部的应急救援人员要进行专门应急救援培训(包括紧急情况判断、应急救援技术、现场处置措施等)。

8.2演练

项目部应定期组织演练,使应急人员更清晰地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提高协同作战的能力,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迅速地开展 。并对演练的效果进行分析评估,及时解决演练中暴露的问题。

篇二:《防台风防汛应急预案》

防台风防汛专项应急预案

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最大程度地降低台风造成的危害及后果,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 编制依据

依据《青岛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岛市建设与管理局系统防洪防台风工作预案》、《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岛海湾大桥青岛端接线工程第十三合同段。

1.3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响应,果断处置。

2. 危险性分析

2.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青岛黄岛区疏港道路交通江淮分离式立交工程

项目地址: 青岛市黄岛区管家楼红绿灯。

项目工程概况:

桥梁工程是青岛海湾大桥(北桥位)青岛端接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工程的关键和控制性工程。桥梁西起海湾大桥李村河互通立交东侧,向东跨过四流路、重庆路、台柳路、黑龙江路、海尔路等主要道路、接规划长沙路、形成青岛市快速路系统的第三“横”。

本标段为青岛海湾大桥(北桥位)青岛端接线工程桥梁工程第十三标段,共计26联桥,范围为:大桥主线63-65#,海尔路跨线桥H8-H11,海尔路立交匝道桥:HZ12-HZ22,HZ15’。

3.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3.1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项目经理:初文武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侯刚 项目总工:罗旭辉

组员:安全长:徐飞 工程部部长:孙鹏飞 质检部:刘庆

物资设备部部长:宋松 财务部:张巧华 办公室主任:万世成 周海雷队队长:周海雷 桩机队长:孙振海 拌合站队:王强波 钢筋厂负责人:周海林

防台风抢险第一小分队:队长:徐飞,队员:刘伟东

孙琀绮、侯睿、田斌、马文力、王云鹏

防台风抢险第二小分队:队长:刘庆、 张宁宁、周海雷、张振海、 周海林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指挥机构由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各应急小组构成。

3.2.2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由项目经理担任,其职责为: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以便实施更高一级应急计划。

(2)复查和评估事故可能发展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有针对性的决定工程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

(4)与外界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业安排。

(5)在紧急状态结束后,组织对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4台风的分级

根据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台风发展过程中其强度、范围、登陆地点、危害程度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预警等级。

4.1 Ⅳ级(一般)预警

24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受海洋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4.2 Ⅲ级(较重)预警

24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受海洋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海洋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4Ⅱ级(严重)预警

12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受海洋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海洋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5 Ⅰ级(特别严重)预警

12小时内工程项目所在区域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5、分级响应程序

5.1防备警惕阶段

注意搜集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最新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须

连续作业的工序在台风影响期间施工。

5.2 Ⅳ级响应措施

项目部根据附件1的《隐患排查要点》检查各分部分项的安全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的整改。

5.3 Ⅲ级响应措施

项目部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根据附件2的《防台风措施要点》对基坑、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设施等进行加固。

5.4 Ⅱ级响应措施

工地适时停工。准备好应急物质和应急食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应全部切断;外脚手架的安全网根据主体结构情况给于拆除。临建设施内的人员全部撤到安全位置。

5.5 Ⅰ级响应措施

项目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所有人员应尽可能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项目部做好随时做好突发事故应急行动的准备;

6、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即台风对施工现场威胁已停止,或台风已转方向不在项目所在区域范围登陆,按原批准应急启动的权限,项目经理可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项目部对已经破坏的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临时设施进行修复。组织施工、技术、安全等人员对施工现场全面排查,施工现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

7. 保障措施

篇三:《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简本

(2012年4月18日)

1 总则防洪防台风度汛避险卡通图

1.1 编制目的

做好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发生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省人民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负责领导全省防洪防台风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办”),设在省水利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关部门、行业根据需要设立部门、行业的防洪防台风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

2.2 组织机构职责

2.2.1省防指职责

(1)统一指挥全省防洪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终止省防指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

(2)在省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省防指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评估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

(4)下达抗洪抢险、大型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6)组织气象、水利、水文、海洋、国土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

分析会商暴雨、洪水、台风发展趋势,提出防御部署意见。

2.2.2省防办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省政府、省防指有关领导报告并对外发布汛情、灾情。

(2)提出防洪防台风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省防指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省防指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洪防台风措施的落实。

(3)负责省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4)负责省防指的日常管理工作。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和预警信息

省气象、水文、海洋预报部门负责对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海浪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省政府和省防指,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自然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3.2 预案准备

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应及时修订完善城市防洪防台风预案、渔业防台风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洪水调度方案等各类预案方案。

3.3 预防行动

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汛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城市、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的防汛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修订水库、重要水工程、重要地质灾害点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相关应急预案,开展防洪防台风抢险演练,加强防汛宣传。

汛期,省防汛、气象、水文、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全省云情、雨情、水情、风情,必要时实行加强值班,相互沟通,做好上传下达。

3.4 响应级别

按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4响应工作

4.1 总体要求

4.1.1 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省防指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 进入汛期,省防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响应工作。

4.1.3 省防指成员单位按照省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防洪防台风度汛避险卡通图

4.2 防洪响应

4.2.1Ⅳ级响应

4.2.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Ⅳ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且暴雨可能对我省造成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2~5年一遇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5~2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

20~30年一遇的洪水。

(3)中小河流堤防或小型水库出现险情。

4.2.1.2应急响应行动防洪防台风度汛避险卡通图

(1)省防指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

(2)省防办加强值班力量,由办领导带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重点防洪工程运行情况,收集险情、灾情;掌握发洪区相关水库的运行情况,并对其它大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必要时组织指导相关水库实施防洪调度。根据会商意见,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汛情,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通知,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省气象局(台)加强降雨监测,滚动发布短历时暴雨信息,预报发洪地区未来降雨发展趋势,发布暴雨警报,并及时向省政府、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4)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和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5)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加强洪水监测和预报,分析洪水发展趋势,发布洪水消息或警报,及时向省防指报告暴雨、洪水实况和洪水预报。

(6)省防指相关成员单位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4.2.2Ⅲ级响应

4.2.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Ⅲ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省造成较大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5~20年一遇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20~5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30~50年一遇的洪水。

(3)中小河流堤防或小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4.2.2.2 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根据会商意见,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紧急通知,部署防洪工作。组织做好发洪区相关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2)省防办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重要防洪工程运行状况,收集发洪地区的险情、灾情;对发洪区大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严密监视。部署防洪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省气象局(台)加强加密暴雨监测、预报工作,发布暴雨警报,并及时向省政府、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4)省水利厅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重要江海堤防的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

(5)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加密对江河洪水的监测、预报,并及时向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6)根据洪水发展趋势,省防指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部署低洼地、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

(7)各类抢险队伍按部署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级、各部门组织运送抢

险物资器材。驻闽部队、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根据了解掌握的实时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协调和部署所属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省防指报告各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

(8)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指挥部要加强值班,在省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9)省军区、武警福建省总队、省委宣传部、省气象局派员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

4.2.3Ⅱ级响应

4.2.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Ⅱ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省造成较严重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20~50年一遇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50~10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50~10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3)闽江、九龙江、晋江干流堤防或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或中小河流的重要堤段发生决口;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发生比较严重内涝。

4.2.3.2 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审议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决议,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召集省防指主要成员单位的领导坐镇省防指协同指挥,协调指挥驻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投入抗洪救灾。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做好大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2)省防办及时收集发洪地区险情、灾情,了解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的抗洪救灾动态,提出重大防洪决策建议意见,适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省气象局(台)继续加密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4)省水利厅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做好重点防洪工程、病险水库和在建工程的防洪安全工作。密切监视重要防洪工程、重点病险水库和在建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向省防指报告。提出重要防洪工程调度和抢险的建议意见。

(5)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逐时掌握江河洪水实况,滚动预报主要控制站洪水过程,并及时向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6)省防指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抗洪抗灾的紧急会议,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7)抢险队伍根据省防指的命令投入抢险救灾。

(8)省民政部门紧急安置和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助。

(9)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受灾地区防汛指挥部,在省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本区域防汛抗洪工作。

(10)省军区、武警福建省总队、省国土资源厅、省委宣传部、省气象局派员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

4.2.4Ⅰ级响应

4.2.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Ⅰ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省造成严重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

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10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3)闽江、九龙江、晋江干流重要堤段发生决口;或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发生严重内涝。

4.2.4.2 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审议并发布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协调部队、部门、设区市的抗洪抢险救灾行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继续做好大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2)必要时,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请求上级和有关方面支援。

(3)省防办对重大防洪决策提出建议意见。反馈省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将工作情况报省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4)省气象局(台)继续认真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5)省水利厅提出重点防洪地域、保障部位、出险工程的应急抗洪抢险技术意见。

(6)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继续做好洪水监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7)驻闽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协调组织所属单位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派出领导到省防指协助总指挥工作。

(8)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指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9)根据应急需要,省防指通知有关成员单位派员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

4.2.5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省防指应视情调整防洪应急响应级别;

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省防指应视情宣布终止防洪应急响应。

4.2.6灾后处置

当降雨过程结束,江河主要控制站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后,各级防汛指挥部应把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疫工作,确保灾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尽快修复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组织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支援灾区工作。

(1)省防指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2)省防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部门核实、汇总灾情,并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省水利厅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水毁修复,确保安全度汛。

(4)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继续严密监视并实时报告洪水动向,直到江河洪水位低于警戒水位以下,及时分析暴雨洪水的主要特性,论证最大降雨频率和洪水频率、成因及规律,并向省防指报告。

(5)省防指各成员单位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省防指。

4.3 防台风响应

4.3.1Ⅳ级响应

4.3.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台风Ⅳ级响应

省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预计在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影响我

篇四:《安全教育工作总结》

[篇一:班级安全教育工作总结]

安全稳定工作,是班级顺利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安全稳定的班级,班级的各项工作都无法正常进行。为此我班以对家长和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并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普遍开展了安全检查和建章立制工作。现将我班安全教育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抓安全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安全教育工作总结

我班对安全教育工作非常重视,常抓不懈。一是从平时的安全教育入手,消除思想上的隐患。每学期的开学要讲安全;放归宿假、寒暑假时,在给家长一封信也强调安全;同时加强对学生平时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充分利用板报、电视、广播宣传安全常识;利用班会讲安全。二是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不留死角,防范于未然。本期我多次对教室、寝室、学生活动场所的每一角落,每一个电源开关、灯头、插座,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当场解决,洋溢的演讲刚结束,就传来了同学们雷鸣般的掌声。

全体师生退场后,在校篮球场,赵老师又组织了灭火演练,我第一临床学院第二党总支各专业同学积极参与,通过实践真正掌握了正确的灭火操作。在一阵阵腾起的灭火粉尘中,这次安全教育暨逃生自救与消防演练圆满结束。

本次逃生演练从学生人身和利益出发,以模拟火灾现场的形式帮助学生学会逃生自救,对启发学生了解消防知识起到指导作用。赵老师的动情演讲让同学们从中受益匪浅,学会了一些基本的防火自救技能,提高了消防意识,切实做到了防患于未然。

最珍贵的是生命、是幸福、是安全。

人的生命至高无上,然而安全是幸福生活的重要保障。因此在欢乐时,我们要时刻敲响安全警钟,多一份安全思想,少一份事故危机。

从第一临床学院二总支对我们进行逃生疏散演习到安全教育演讲中,让我们感受到学校对安全的重视,以及演讲中讲到的事例,让我们感受到生命诚可贵,安全价更高。

在我们身边有许多意外和不幸,因此我们每个同学都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安全责任重大,因此我们都要严于律己,切实履行安全职责,保障安全。

作为一名合格的大学生,我们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还要遵守校纪校规,增强政治明锐性、提高防范能力,更重要的是要掌握安全知识提高防范技能。

生命如同鲜花一样娇艳绽放着生命,美丽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生的花季只有一次,青春的火焰也只绽放一次,怎能不珍惜这段美好的时光呢?因此我们要以安全为首,敲响安全的警钟,奏响生命的乐章,让生命之花开得更加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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