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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春季招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408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会计专业25名,护理专业25名,建筑工程管理(项目信息化管理)专业25名,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25名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外语考试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外语教学只使用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九、录取规则 1、考生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课考试,学校不另行组织加试。
2、对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本校划定的填报志愿资格线并填报本校志愿的考生,依据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全录。
3、对符合规定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对象,学校按市教委有关规定执行。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0000元/生/学年 (沪价费〔2005〕13号)
住宿费标准 2300元/生/学年 (沪教委财〔2006〕31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8023335、021-68023336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68029005
十四、网址 www.shsipo.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或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1、2014年春季招生录取新生的入学时间与2014年秋季招生录取新生的入学时间相同(即“春季招生,秋季入学”)。
2、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入学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3、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春季招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上海 市 松江 区 中山二路 658 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农业经济管理 20 名
软件技术(软件测试方向) 20名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所有被录取新生入校后须经我校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九、录取规则 1. 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14年春季入学招生考试,学校不另外组织加试科目的考试。
2.学院按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取其高分;软件技术专业按数学、外语、语文排序取其高分。
3.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对象,学校按规定执行。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农业经济管理:每生每学年2500元(沪教委财【2011】11号)
软件技术: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57811385
十三、投诉电话 67722610
十四、网址 http://www.shafc.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我院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还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每月享受150元的学校生活补贴(一年补贴10个月);对家庭经济困难,但又不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由学校给予每年500元的临时困难补助;对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依据实际情况酌情发放特殊补助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我院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本次招生春季录取,秋季入学。
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春季招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5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总招生计划数:88名。(详见附表)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九、录取规则 1、考生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学校不另行组织加试。
2、对考生中符合本市规定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对象,按市教委有关规定执行。
3、根据市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包括政策加分),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全录。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2500元(四人间)(沪价行【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8021818、68020551、68020632 、68020939(传真)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68025976
十四、学校网址 http://www.sicfl.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帮困基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1、2014年春季高考录取新生报到后,于当年秋季入学。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入学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春季招生录取资格。
3、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4、2014年春季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市教委公布为准,各招生专业简介可登陆我校网站www.sicfl.edu.cn查询。
附表:
2014年春季招生专业、计划数一览表
(适用于本市参加春季高考的高中阶段毕业生)
招生代码 专业名称 类别 专业代码 招生计划数(人) 测试科目 备注
01 应用英语 文科类 660102 10 语文、数学、外语
(市统一考试)
02 应用德语 文科类 660105 8
03 应用法语 文科类 660106 8
04 应用日语 文科类 660103 8
05 应用韩语 文科类 660107 8
06 法律事务 文科类 690104 7
07 新闻采编与制作 文科类 670308 8
08 物流管理 文科类 620505 8
09 会计 文科类 620203 8
10 电子商务 工科类 620405 7
11 机电一体化技术 工科类 580201 8
合计计划数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