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免疫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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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免疫规划工作流程》
计划免疫工作内容 第一篇

社区免疫规划工作流程

免疫规划工作是现在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社区是城市最基础的公共卫生服务提供者。

一、卡、证、册的管理

1.建卡、建证、建册:儿童出生时便由出生所在医院为儿童建立了儿童预防接种证,社区根据接种证为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片并在儿童预防接种登记册进行登记。对于日常工作中发现未建证或接种证遗失的儿童应该予以补证,并在儿童预防接种登记册进行登记,并建立相应的卡片。按规定要求,社区应为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满3个月,建立预防接种登记薄和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卡片。社区站负责对辖区新出生儿童进行摸底,并进行相应的卡、证、册建立。

2.预防接种登记册接种卡应分年龄段进行登记。现在我们要求的是2005年至今的分年进行登记。

3、对所在辖区的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

二、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管理与接种要求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将疫苗分为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

第一类疫苗 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第二类疫苗 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现在我们实施的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常规接种的疫苗(11种):乙肝疫苗(HepB)、卡介苗(BCG)、脊灰疫苗(OPV)、百白破疫苗(DPT)、白破疫苗(DT)、麻风疫苗(MR)、麻腮风疫苗(MMR)、甲肝减毒活疫苗(HepA-L)、乙脑减毒活疫苗(JE-L)、A群流脑疫苗(Men

A)、A+C群流脑疫苗( Men AC)。

1、疫苗管理

建立疫苗账目,所有疫苗为单苗单账,疫苗、注射器出入库流向向要清楚,要做到日清月结,合格的疫苗账目应该为随时查看冰箱时,账苗相符。账目应当注明疫苗的通用名称、生产企业、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领取、使用)日期、产品包装以及外观质量、储存温度、运输条件、批签发合格证明编号或者合格证明、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等。疫苗使

用应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避免疫苗的失效浪费等情况发生。对于已经失效的疫苗,要在失效疫苗上交记录本登记后,交于社区中心,集中回收后上交疾控中心进行统一处理。对于领取过量的疫苗,应当在剩余疫苗上交登记本进行登记后交回社区中心。接种单位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领取、使用记录,记录应当保存、装订存档。

2、冰箱温度记录

因疫苗效价和安全性因素考虑,常规疫苗应在2℃~8℃条件下储存,脊灰疫苗、麻疹疫苗应在-20℃以下冷冻储存。冷藏室和冷冻室应配备对应的温度计,每日上午、下午对冰箱温度做两次查看,及时将温度调整到合适疫苗储存温度,并做好温度记录。

3、疫苗接种

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当有每周不少于2天的固定接种日,接种者应当具备规定的资质,疫苗接种记录数据来源为接种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和接种卡册、判定时有接种证者以接种证记录为准、无接种证者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为准,前两者均无者以接种卡册记录为准,三者皆无者判断为未接种。对于未接种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予以接种,并将接种信息上接种证、册,在接种后7天内将接种信息录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在进行接种证、册、卡片登记时应该避免接种证涂改、错误的修改、接种时间填写不规范、卡、证记录不符、将预约时间填写在接种时间栏、没有填写疫苗批号或填写不全、存在提前接种、超期接种、接种间隔时间短的现象。接种应当规范使用儿童预防接种知情 ,告知家长后由家长签字。疫苗注射后注射器应该进行消毒毁型后集中处理,并在疫苗使用后注射器处理记录本进行登记。

4、合格接种判定一般原则

有准确的出生年、月、日(公历)和接种年、月、日记录(公历)、免疫起始月龄不提前(准确到天);同种疫苗2针接种针(剂)次间隔≥28天、内容填写齐全,记录清楚,不缺项 全程接种均符合国家免疫程序要求。

5、预防接种禁忌症

为保证预防接种的安全,下列禁忌症应该给予特别注意:

1、急性疾病

对正患有发热、特别是有高热的人,或伴有明显的全身不适的急性症状时,应暂缓接种疫苗,避免接种后加剧发热性疾病、避免把发热性疾病的症状当作疫苗的反应、急性传染病的潜伏期、前驱期、发病期及恢复期接种疫苗,有可能诱发、加重原有病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亦需推迟接种,待好转后补种,一周内严重腹泻的病人,暂缓服用脊髓灰质炎疫苗。

2、过敏性体质

有过敏性体质的人接种疫苗,常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对有过敏性体质、支气管哮喘、荨麻疹、血小板性紫癜、食物过敏史者,在接种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属于含有该过敏原的疫苗不予接种,不含该过敏原的疫苗可以考虑接种。对疫苗中的卵蛋白质有过敏的人,如吃蛋白质后有过敏反应(荨麻疹、喉头水肿、低血压和休克、腹痛、腹泻等)不应接种某些用鸡胚组织制备的疫苗(麻疹疫苗、流感疫苗等)。已知对特定抗生素有过敏反应史者,对含有该抗生素的疫苗应属禁忌症。

3、免疫功能改变

一般来说,活病毒疫苗不宜应用于以下人群: 免疫缺陷症,如联合性免疫缺陷症、无丙种球蛋白血症或低丙种球蛋白血症; 白血病、淋巴瘤、霍奇金病、恶性肿瘤病人; 由药物引起的免疫抑制,如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烷化剂、抗代谢药物,以及脾切除的病人。 述对象如使用活疫苗后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凡最近注射过丙种球蛋白者,应推迟麻疹、腮腺炎、水痘疫苗的注射至少4 周。

4、既往接种后有严重不良反应者

既往接种后发生过敏反应、虚脱或休克、脑炎(或脑病)、非热性惊厥史的儿童不再接种以后数剂同种疫苗。需要连续接种的疫苗(如百白破疫苗),如果前一次接种引起严重反应,则不应继续接种。百白破疫苗免疫后出现以下一种情况者,即应停止随后的百白破疫苗接种,如休克、持续性尖叫、高热、惊厥、严重的意识改变、全身或局部神经症状、过敏反应、血小板减少或溶血性贫血。

5、神经系统疾患

凡患有神经系统疾患,如癫痫、脑病、癔症、脑炎后遗症,抽搐、惊厥等疾患不要接种乙脑疫苗、A 群流脑多糖疫苗;绝对不能接种含有百日咳抗原的制剂。

6、重症慢性病患者

如活动性肺结核、心脏代偿功能不全、急慢性肾脏病变、糖尿病、高血压、肝硬化、血液系统疾病、活动性风湿病、严重化脓性皮肤病的病人,接种疫苗后可能加重原有病情或使反应加重,应暂缓接种或慎种。

对患有上述疾病,目前病情已长期稳定,可以接种反应较小的疫苗,如麻疹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乙肝疫苗等。

7、妊娠

由于理论上有危害胎儿的可能性,孕妇的预防接种应慎重。 小剂量的水溶性抗原可导致

胎体产生免疫耐受性,异种动物血清容易致敏,一般孕妇均应禁用。活疫苗,特别是麻疹、风疹、水痘、腮腺炎等病毒疫苗,在妊娠期禁忌使用。在妊娠期前3个月对胎儿传染造成的损失可能性更大,要特别避免。

疫苗补种原则

1.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3.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5岁儿童使用百白破疫苗;6~11岁儿童使用白破联合疫苗;≥12岁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用白破联合疫苗。

补种原则

4.未完成脊灰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次。

5.未完成2剂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含强化免疫等)的儿童,应补种完成2剂次。

6.未接种卡介苗的3月龄以下儿童可直接补种,对3月龄~3岁儿童PPD试验阴性者补种,≥4岁儿童不予补种。

《免疫规划科工作职责》
计划免疫工作内容 第二篇

免疫规划科工作职责

一、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市免疫规划工作有关的基础档案,掌握相关信息。

二、负责审核接种单位常规免疫接种率报表,按照上级要求时限及时统计上报;定期分析全市各单位常规疫苗接种报表,指导接种率不达标单位开展查漏补种。

三、按照上级统一要求,结合本地疫苗针对传染病流行趋势,制定相应人群应急接种或查漏补种或强化免疫实施方案,并督促预防接种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四、承担生物制品的管理,每年年初按照历年出生人口数制定本地疫苗及注射器分配计划,每月完成疫苗和注射器的分配与下发工作,并掌握各单位疫苗使用情况,随时调剂,避免浪费。

五、组织开展第二类疫苗接种工作,负责疫苗的购进与分发,每月统计各单位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及下月疫苗需求计划。【计划免疫工作内容】

六、做好冷链设备的管理工作,掌握各接种单位冷链装备及正常运转情况。

七、负责全市AFP、麻疹、风疹、新生儿破伤风病例、15岁以下乙肝病例的监测工作。

八、指导基层进行疫苗针对性传染病疫情的调查与处理。

九、掌握全市流动儿童分布以及免疫状况,指导接种单位做好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工作。

十、每月组织基层预防接种人员培训,提高其专业理论和实际工作水平。

十一、指导基层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工作,参与重大异常反应及接种事故的诊断鉴定及调查处理。

十二、开展免疫规划的宣传工作。

十三、对基层预防接种工作定期考核。

免疫规划科工作程序

【计划免疫工作内容】

一、 AFP病例监测:每旬对监测点(人民医院、中医院、燕山医院、妇幼医院)

开展病例监测,监测后将监测报表及时上报市疾控;全市15岁以下儿童AFP

病例报告发病率达1/10万以上;对报告的AFP病例在24小时内开展病例

调查、采集标本送达上级疾控中心并对病例60天随访;每年开展监测医院

报告质量评价,将评价报告上报市疾控。

【计划免疫工作内容】

二、 麻疹监测:指导医疗单位开展监测工作;对报告的麻疹及风疹疑似病例24

小时内及时开展调查,采集合格血液标本送达检验科检测,采集咽拭子标

本送达省级开展检测;对发生病例的学校、村庄开展疫情处置,必要时指

导预防接种单位开展麻疹类疫苗应急接种,并按要求时限上报调查处理报

告。

三、 新生儿破伤风与儿童乙肝监测:对发现的疑似新生儿破伤风病例及时报告

和调查,每月上报新生儿破伤风监测报表;对15岁以下乙肝病例开展个案

调查。

四、 做好预防接种监测数据的统计与上报:每月对下级上报的接种率报表审核、

分析后统计并于10日前并上报。

五、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对接种单位报告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

反应及时调查上报,开展规范化处置,并做好受种者家属的解释工作,对【计划免疫工作内容】

疑似异常反应需要补偿的按照补偿办法相关要求,向卫生局申请组织专家

组开展鉴定,同时上报食药局,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与保存工作。

六、 业务培训与督导:组织防疫医生每月10日上站学习,培训内容主要是步置

工作任务、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预防接种规范及相关

条例。对基层工作每季度开展督导检查的同时加强日常工作督导,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指导免疫规划各项工作规范化开展。

七、 生物制品及冷链管理:做好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的接收、购进与分配,

每个月为接种单位配送疫苗,做好相关记录,疫苗做到帐物相符。冷链设备建档建帐,每天两次做好温度记录,冷链设备有问题及时维修,每年至少2次督导下级冷链设备运转情况。

【计划免疫工作内容】

八、 强化免疫工作:开展常规免疫疫苗接种的同时,适时组织接种单位开展疫

苗的强化免疫与应急接种工作,现阶段每年均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根据疫情形势,可能开展其他疫苗强化免疫工作,例如前些年开展的甲流疫苗接种、去年开展的流行性出血热疫苗接种。

九、 上级要求的临时指令性工作

《计划免疫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计划免疫工作内容 第三篇

1.及时掌握本区儿童(包括外来儿童)情况,建立新生儿预防接种卡、证,按免疫程序的规定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实施预防接种的安全注射。

2.提出疫苗需求计划,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做好疫苗管理。

3.做好冷链设备的使用、保养工作,建立冷链运转记录。

4.进行常规接种率报告,针对传染病和预防接种后不良反应或事故进行报告。

5.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健康教育。

6.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7.定期对辖区内流动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给予接种或补种,消除免疫空白点。外来儿童接种工作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相结合。对外来儿童家长进行计划免疫知识宣教。

8.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小学学生预防接种情况,定期查漏补种,杜绝发生因漏种而引发相关传染病的爆发。

9.参加区疾控中心组织的对外来流动儿童建卡、建证、接种情况的抽查。

1.按照妇女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妇女保健各项工作;开展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2.认真做好辖区内妇女青春期保健、婚姻期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生殖健康、女职工保健等妇女保健工作。

3.严格遵守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工作规范,在执业范围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咨询服务,发放避孕药具。

4.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孕产期保健各项工作。认真进行孕期保健、产前检查、产后访视、营养咨询、医学指导等工作,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

6.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进行青春期保健、婚姻保期健、孕产期保健、科学喂养和避孕节育知识的讲座和指导,普及优生优育、妇女常见病及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

7.规范填写《母子保健手册》等医疗文书和台账,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等工作,做好报表的统计、分析和上报。进行科学、有效的妇女保健基本情况社区诊断,做出分析、评价,制定干预措施。

8.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妇女保健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9.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妇女保健工作任务。

1.按照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常规工作;开放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计划免疫工作内容】

2.按照散居儿童管理要求,负责辖区内新生儿访视工作。

3.建立本辖区0~6岁儿童健康档案,掌握本辖区儿童健康状况、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4.在社区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母乳喂养及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5.做好辖区内儿童保健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6.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儿童保健专业技术水平。

7.定期深入托儿所、幼儿园检查指导工作,督促基层单位做好各项儿童保健工作。

8.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1.根据《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发现有违反制度的应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任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负责中心(站)财务会计、成本管理、绩效奖励、医保物价及收费结算工作。

3.组织编制中心(站)年度预算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和权限加强管理。

4.负责审核会计报告。负责审核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和会计报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5.加强对中心(站)的收费和医保工作管理,指导物价和医保工作。

6.运用财务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参与经济管理的全过程,审核各项经济合同、协议,对违反国家法律和规章制度、损害单位利益的经济合同和协议拒绝执行。

7.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物价、社保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依法提供真实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疗安全的意识和观念。

2.围绕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制定医疗风险防范预案。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操作常规。加强“三基三严”和岗位技能培训。健全医疗事故、过失登记报告制度,制定医疗事故预防及处理的预案。

4.建立定期专题研究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工作的例会制度。按照质量控制标准,定期监控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工作,对监控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改正。

5.制定医患纠纷管理规定,完善接待程序,发生纠纷,即时上报,妥善解决。

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与所有工作人员签订医疗安全责任状,把医疗安全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与奖金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7.发生严重差错,科内首先组织讨论,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调查、分析,从中吸取教训,提高认识。

8.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负责人应主动解决,如有困难,及时报告中心领导。

9对医患纠纷进行统计分析,定期通报,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经事故鉴定组织鉴定,一旦事故结论成立,

《医生述职报告范文》
计划免疫工作内容 第四篇

[篇一:医生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

2014年对于我来说,是成长的一年,也是收获的一年。作为一名医生的我深深地意识到,肩上多的是一份责任,脚下多的是一份动力。

过去的一年在院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坚持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院的发展大局,认真开展各项医疗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以“三好一满意”指导自己的日常行为,全面履行了本人的岗位职责。

一年来,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能够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比较系统的学习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医院及科室管理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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