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副校长讲稿

| 一对一辅导 |

【www.guakaob.com--一对一辅导】

法制副校长讲稿
法制副校长讲稿 第一篇

法制副校长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我是作为法制辅导员,就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再提几点要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市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现在由于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

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粗野、为所欲为等畸型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也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

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据我国某城市对2000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2、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这种观念,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到处是录像网吧,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3、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在假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下面是一个由于法制观念淡薄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

就是去年一位浙江大学的大学生(天之骄子),他是大学一年级的学生,他的父母为他的昂贵的学费已经不知花了多少汗水,照理来说,这样大学生总应该懂点法,但是事情并非我们所想象,他在去年“五一”长假期间回到新昌,到他的一位表哥租住在城关镇的房间里去玩,他的表哥是一个曾经判过四年刑的青年,平时里也无所事事,不务正业,以可以说是作恶多端。这次他与几位哥们预谋拦路抢劫,在这之前他们已经多次作案,利用晚上夜深人静之际,蒙面、持刀拦住路人交出钱财,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当夜他们再次商量时,他的大学生表弟在一边已隐隐约约听到,因为他的表哥在这点上还是有自知之明,表弟是大学生,自己曾是劳改犯,他并不想他的表弟与他们同流合污,参加他们的违法犯罪活动,因

此,他在与他人商量时算是有意避开表弟,然而,他们在出发之际,他的这位大学生表弟抱着一种试试看的心理,一定要跟他的表哥去,在他的固执下,他的表哥也只好同意了,于是他就迈出罪恶的一步,跟随这些有着劣迹的人一道去拦路抢劫,另外在寒假期间又与一些有不良行为的青年在一起,共同干出了强奸女性的勾当,虽然辩护律师为其深感惋惜,极力为他辩护,但最终他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虽然他辩解他并不是为了钱,但是他的行为又完全反映出他的主观上是有为自己或者为他人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故意,以暴力等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该罪的成立不是以是否已经劫取了财物为条件,只要实施了暴力劫取钱财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抢劫罪的最低刑是3年,他在这次抢劫中虽然没起多大作用,只是站在旁边说上几句自己感觉比较威风的话,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而他参与的强奸因为是这一罪中的最严重的形式--轮奸,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他因此被判有期徒刑14年,二个罪合并起来,就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

同学们,当时他只有二十岁,要在监狱里蹲上十七年,就是说一生当中的黄金岁月都要在铁窗里度过,一下子从一个人人称羡的大学生沦落为阶下囚,这对于他本人来说还是他含辛茹苦的双亲来说,真地是不堪一击。当然,他的表哥,更因为抢劫次数多,数额大,被法院判处死刑。改变这位大学生的命运的这一切都发生在学校放假期间,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法制观念淡薄,所以,同学们

在假期间要特别注意,凡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要学会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可放任自己的行为。

其次,我在此忠告各位同学在暑假期间更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最要提醒的就是要自尊、自律、自强,不要多管闲事。所谓自尊,就是尊重自己,既不自己看不起自己,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节,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所谓自律,就是不随便乱来,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所谓自强,就是不甘堕落,奋发向上。我们大家都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使自己健康成长,就必须做到尊重自己,严于律已,自强不息。一个人倘若自甘堕落,或者自我毁灭,那么,任凭社会怎样保护,也是爱莫能助,无济于事。另外我这里所说的闲事也不是平常意义的闲事,同学们到社会上多学一点、多看一点根本无可厚非,而且还要鼓励、表扬,我指的只是与自己、与社会没有意义的纯粹是别人个人的事情,不要出于讲江湖义气,不要去染指那些不良行为。对于哪些是不良行为,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我们办理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比如说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二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

法制副校长讲座稿
法制副校长讲稿 第二篇

法制副校长讲座稿

西羊羔派出所副所长 薛爱其

2009.9

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上几方面,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

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

案例一:九青年结伙抢劫 断送前程追悔莫及

九个青年分别纠集在一起,先后在**中学,*城电影院等地,抢劫作案8次,抢劫现金113元。保**等九人以暴力的胁迫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抢动罪。保**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且结伙多次持刀抢劫。对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坏,使学生上学无安全感,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鉴于保**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应减轻处罚。刘*、梁**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犯罪的情节比照主犯从轻处罚。其他几人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且是本案的从犯,应减轻处罚。法院2005年6月15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以抢劫罪,判处保*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刘*、梁**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各1500元;判处张**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樊*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李*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梁**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关**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判处丁**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

这个案件中,涉及《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的7个概念。

1、完全不负刑事责年龄段。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这一年龄段的公民犯以下8种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破、投毒。16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缓刑:是指附条件的暂缓刑罚执行的制度。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一是判处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性质和悔罪表现,使用缓刑不致瑞危害社会;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3、罚金。附加刑的一种。成人不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不少于500元,强制缴纳。

4、共同犯罪。由二人以上故意犯罪为共同犯罪。

5、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

(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必须实施了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均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财物。这是所说的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如杀伤、殴打、捆绑和禁闭等。这种暴力是犯罪分子用以排除被害人抵抗,从而劫取财物的手段。的现【法制副校长讲稿】

金被抢,而且使有的学生不敢上学,有的被致伤送医院治疗,有的辍学种地,甚至牵连到学生家长,对学生上学是迎送往来,严重地侵害了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主观方面抢劫罪的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暴力相威胁,迫使受害人不敢反抗,从而顺利劫走财物的行为,被胁迫的对象可能是受害人,也可能是受害人的亲属,朋友或者同事。从庭审调查的事实看。保**等九被告人把作案对象选择在学生身上,正是利用在校学生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特点,各个被告人收集一起,寻机作案,从身份上,是社会青年对付在校学生,力量对比上,或是三对一、四对一、甚至九对一,给受害人以暴力和胁迫,迫使受害交出财物或任其掏出钱物拿走,其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客观方面的要件特征。

从客体上看,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而且又直接侵害到公民的人身权利。以本案看,由于九被告人行为,不仅使受害人的财产权利妈:即学生身上仅有,抢劫罪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即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各被告人离开学校后,家庭管教不力,以至在外租房群居,生活无靠,便打起了抢钱的主意。尽管各被告人万般抵赖,狡辩是借、要,但谎言不戳自穿,世界上没有向连名字都不知道,人也不认识的人借上钱的道理。揭开伪装,暴露出的就是肆意非法抢劫读书学生的零用钱,来满足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抽。

【法制副校长讲稿】

主体方面,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已满十四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均已满十四岁不满,达到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实施抢劫次数多,情节恶劣,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主体特征。【法制副校长讲稿】

《刑法》26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A、入户抢劫;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C、抢劫银行;D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E、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F、冒充军警抢劫;G、持抢抢劫;H、抢劫军用物资、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案例之二:两学生年幼无知,受欺骗引狼入室

邱*、武**盗窃案。

邱*,22岁,个体户。武**,17岁,中学生。贺*,14岁,中学生。刘**,14岁,中学生。

一天下学后,在邱*授意下,武**对贺*说:"**好玩,你从家里偷些钱,我带你们到**玩"。6月14日下午3时,贺叫上同学卸掉了爷爷家的防盗门螺丝,武**、贺*入室、刘**放哨,偷了8500多元现金和两条香烟,刘**分得2000元,其余由武**拿着,四个人上**,回来后,只剩3000元,其余均在**挥霍。

案发后,邱*、武**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本案涉及的刑法的两个概念【法制副校长讲稿】

1、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盗窃犯罪的对象是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物,既包括有形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重要技术成果等无形财物。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犯罪分子采取自认为不使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窃取其财物。

2、盗窃罪的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这件案子的主要教训是:贺*年幼无知,听信欺骗,引狼入室,造成严重后果。青少年学生世界观没有完全定型,思维方式极不稳定,判断事情的能力差,遇到事情,一定要仔细思量,权衡利弊,切不可头脑发热,贪图蝇头小利而误入歧途。

【法制副校长讲稿】

案例三 在校生酒后伤人 受害者亦属活该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

张**,16岁,**职中二年级学生。一天晚10时酒后出宿舍门时,将下晚自习回宿舍的学生孙**撞了一下,孙到宿舍,将年事告诉了同学艾**,让艾给处理一下,艾答应后,孙**就将张**叫到宿舍楼西侧说刚才发生的事情。正说着,候**到了跟前,问:"什么事?"艾**就将发生的事给他说了,孙**说:"没事"。候**说:"咋没事?"并问张**这件事怎么处理,张**说:"你想咋办就咋办。"候**就在张**的右肩上捣了一拳,后又用左手搂住张的脖子,用右拳在张的身上捣,用膝盖在肚子上顶,在张**被候**搡不予考虑门背后时,张**从口袋里掏出跳刀,用左手撕住候的头发,在候的胸部捅一刀,后连推带搡将候又捅一刀。候**在被推至床边时,将张**撕到床上,压在身下,张**又在候的胸部边捅二刀。致候大量出血送医院抢救,发现其左腋下、左胸部、右胸部、左上腹均被刺伤。

经法医鉴定:候**胸腹部被锐器刺伤,致双侧开放性气胸、肺破裂、胸闷、气短、呼吸困难;失血性休克。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58条、第87条之规定,已构成重伤。

张**故意持械伤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在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对候**人身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民事赔偿责任张**负百分之五十,候**负百分之四十,学校负百分之十。

本案涉及《刑法》两个概念:

1、正当防卫。是指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采取的防卫行动不受法律追究。在本案中,张**的行为有点防卫的成份,但不属真正意义上的正当防卫,所以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2、故意伤害罪。《刑法》243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构成犯罪的行为是故意伤害罪。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致 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使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平心而论,这起案件应该给伤害别人的人和受别人伤害的人送上一副对联:

上联:酒后撞人 张**先不应该。

下联:逞能耍横 候**亦属活该。

横批:法盲一对

这两个在校生,判了刑 ,赔了钱,挨了疼,应该有哪些教训?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若,张**遵守校规,不的校内喝酒;假如他撞人之后,说声"对不起"; 假如候**少一些哥们气,少一些逞能好事、少一些二杆子劲,会是什么结果呢?这件不该发生的事,肯定是可以避免的。

案例之四:触法网不思悔改 再犯罪迷途难返

关**,男,汉族,生于1985年2月28日,初中文化程度, 200*年6月15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

2002年8月份,关**伙同景*(男,汉族,生于1985年4月8日,小学文化程度,农民。)、钱**(男,汉族,生于1984年1月8日,高中文化程度,**一中高一学生)等人乘无人之机,采取翻窗入室、从阳台爬入等作案手段,先后在**酒厂、**水电局家属楼盗窃作案,窃得VCD、白酒、香烟等物品,其中关**参与盗窃6起,盗窃价值4900余元;景*参与盗窃7起,盗窃价值6900余元;钱**参与盗窃6起,盗窃价值5900余元。其中被盗窃物品被告人大部分已吃喝花用。关**、景*、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因三人犯罪时均未年满18周岁,且钱**有投案自首情节,应当从轻处罚。关**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依法应撤销缓刑。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原犯抢劫罪,已判处有期徒刑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景*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钱**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关**,200*年6月15日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200*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2003年1月2日刑满释放。2003年*月6日,关**与朋龙在"****"的"筑心缘"酒吧饮酒至22时许,关**准备回家休息,行止*城中心什字处,关在什字西北角"**"网吧门口碰撞了正在门口打电话的原**移动公司职工王某某,双方发生争吵,继而引起撕打,后被围观群众挡开。王离开后,关跑进"心语"饮吧拿出**一中学生刘某某放在该饮吧的一把长约40公分,宽约5公分的砍刀,四处寻找王某某,最后在**

2015小学法制副校长讲话稿
法制副校长讲稿 第三篇

讲话稿一:小学法制副校长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很高兴今天能为大家作这个法制讲座。应当肯定,由于学校的高度重视,全体老师的辛勤教育,广大同学们遵纪守法意识逐步提高,学校在教学工作取得优异成就的同时,校园的治安秩序稳定,周边的治安环境良好,未发生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特别是学校内的治安防范越来越规范,正常的教学活动得到保障,师生的安全感不断增强。但我要提醒的事,也有个别学生不注重法制法规知识的学习,守法意识淡薄,这些问题虽然只是发生在个别人的身上,但会严重影响了我们学校的声誉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时刻牢记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今天的任务就是认真学习、掌握全面的科学知识和社会知识,为自己美好的明天奠定坚实的基础。

同学们,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也要正告那些行为上有违法行为、思想上有糊涂观念的同学,尽早悬崖勒马,规范自己的行为,好好学习,一定要明白,法制是柄双刃剑,遵守他,就会受到他的保护,违反他,就要受到他的惩罚。在我们的工作中,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秩序整顿力度,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影响教学、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全力为学校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服务和保障。

同学们:作为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我诚恳地向同学们提三点建议:

1、加强道德修养,培养自身优良品行。具体地说,作为一名小学生,就是要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遵守公德,严于律己,培养积极向上、向善、向美的优良品格和心理素质。

2、遵守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预防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同学们入学后,学校组织学习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同学们对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仅要认真学习,更要以此为标尺,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进行对照,约束和制止不守法、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自觉抵制不良思想和不良文化的侵蚀,确保自身健康成长,确保学校安全良好的教学秩序,把我们的学校建设成一座远离犯罪、消灭违法违纪现象的真正的“平安学校”。

3、认真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法制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全民普法的重点。多年以来,我们学校一直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开设法制知识讲座等形式,在校园营造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希望同学们积极参加各种法制教育活动,认真地进行分析和思考,通过活动,进一步丰富自身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遵守法律、遵章守纪,依法行使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充分尊重和保障他人合法权利的意识,从而在青少年时代,就在内心树立起强烈的尊重法治、崇尚法治、严格依法办事的现代司法理念。

同学们,新学年意味着新起点,我坚信,有学校领导的正确领导,有全体老师的辛勤工作,有全体同学的共同努力,我们的校园将会更加美丽,大家的明天将更加美好!

祝老师和同学们的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讲话稿二:小学法制副校长演讲稿

同学们: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带违禁物品来学校、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动手打人等等,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因此我今天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应了解的问题:

【法制副校长讲稿】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影响自己的一生。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 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讲话稿三:小学法制副校长辅导讲话稿

同学们好:

今天我给大家讲的题目是“学习法律知识,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需要法纪来维持,法纪相当于人们平常所说的“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句古训,就是人们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至理名言。画圆而无规,会因笔走龙蛇而画不圆;制方而无矩,会因角不正,线不直而制不出方来。它揭示了一个重要的理--要想做好任何事都要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所以,我们的社会要进步、要发展、要“成方圆”,必须靠每一个公民的遵纪守法。法律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密切相关。我国民法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直至死亡,因此只有多学习法律知识才能更好的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屡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法制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内容。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必须是一个法制完备的社会。为进一步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2000年3月15日我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同年7月1日实施。

那么什么是法呢? “法”字中国古代写作“灋”。左旁的水字寓意“平之若水,从水”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 “廌 ”( zhài)是传说中远古时代的一种独角神兽,它生性正直,有着明辨是非、判断曲直的神性,在人们相互间发生纠纷时,就由其裁决。廌用其独角“触不直者”,被触者即为“败诉”。律字与法字通用都是“均布、划一”既“不偏不倚”的意思。

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法律是伴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产生的,原始社会没有法律,直到奴隶社会有了国家才出现法律。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有公元前20世纪西亚地区亚述王朝颁布的《亚述法典》和公元前5世纪中叶古罗马帝国制定的《十二铜表法》。在我国,早期的成文法是公元前536年,春秋战国时期郑国大夫子产铸在鼎上的《刑书》,魏国大夫李悝于公元前407年集诸国刑典之精华而制定的《法经》。

“法律”一词的定义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当代我国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全国人民意志的体现。

(一)法律具有以下特征:首先,法是调节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即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互动或交互行为。其次,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即法律必须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三、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这也是法的核心内容。四、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任何违法行为都必将受到国家制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是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规范性文件

(1)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

(2)行政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各委员会制定。

(3)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人大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低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只在制定机关的管辖范围内生效。

(4)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特别行政区的法规。

(三)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法律运行的保障机制,它是指由特定的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通常依据责任的法律性质可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违宪责任。

(四)权利与义务。权利与义务是法的核心内容。权利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义务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受动的作为或不作为的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我们可以把权利理解为资格,即行动的资格、占有的资格或享受的资格。简单说权利意味着“可以”义务意味着“不可以”。权利和义务是互为实现的,没有不履行义务的权利也没有不享有权利的义务。

同学们,法律是一门涉及范围很广不断完善的社会科学,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我们要从小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养成良好的习惯,要学会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要防微杜渐,防止形成不良习惯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让我们作一名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公民。

2015小学爱国主义演讲稿
法制副校长讲稿 第四篇

第1篇:唤醒我们的爱国主义情怀

昨天在家看了一部历史题材的影片《东京审判》。我们不禁想问,这一部电影是否拷问了某些国人的良知?同时也唤醒了多数人的爱国主义情怀!

我想呼吁所有人将一切的语言、情绪转化成行动,来支持我们伟大的祖国,来宏扬一下我们爱国主义教育的精神。爱国主义已经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了,也是密不可分的。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要贯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我们的祖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伟大国家。五千多年来,中华民族在这块土地上劳动和生活,各族人民相互团结,相互学习,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共同开发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涌现出许多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科学家、文艺家和艺术家。中华文明不仅对东方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为整个人类文明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中国人民从来不在侵略者面前低头,有着酷爱自由、追求进步、维护民族尊严和国家主权的光荣传统。对外来侵略者无比痛恨,对卖国求荣的民族败类无比鄙视,对爱国志士无比崇敬,这已经成为我们宝贵的民族性格。

我们的祖国在近代曾经长期遭受外国列强的侵略和欺凌。许多爱国志士和全国各族人民为了救亡图存,进行了艰难的探索和前仆后继、不屈不挠的斗争。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成为这种斗争从失败转向胜利的历史性标志。我们党运用马克思主义观察国家和民族的命运,指出了民族复兴、国家富强的正确方向和道路,团结、吸引一切爱国者共同奋斗。我们党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在争取民族独立、维护国家主权的斗争中,付出了最大的牺牲,作出了最大的贡献,赢得了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爱戴和拥护。中国共产党人,是最坚定、最彻底的爱国者。中国共产党的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中国人民爱国主义的最高风范。

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没有社会主义荣辱观就不会有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与决心!我们坚持的爱国主义同狭隘的民族主义是有本质区别的。要使我们的人民懂得,坚持对外开放,认真学习世界各民族的长处,积极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增强我们自力更生的能力,加快祖国的发展,这本身就是爱国主义的重要内容。

我觉得自己是爱国的,但还不够爱国,我也相信,中华民族是一个勤劳的民族,团结的民族!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一文中提到“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一部电影从一定程度上唤醒了一个中国少年的爱国之心。一部电影将展翻云覆手之势,今日中国之少年将为民族、为组国、为世界的和平而奋斗!

第2篇:弘扬爱国主义立志为国进取

爱国就是对祖国的忠诚和热爱。历朝历代,许多仁人志士都具有强烈的忧国忧民思想,以国事为己任,前仆后继,临难不屈,保卫祖国,关怀民生,这种可贵的精神,使中华民族历经劫难而不衰。爱国的内容十分广泛,热爱祖国的山河,热爱民族的历史,关心祖国的命运,在危难之时英勇战斗,为祖国捐躯,都是爱国主义的表现。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的民族精神。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正是由于对祖国的深切热爱,勤劳智慧的中华儿女共同开拓了辽阔的疆域,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化。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我们,要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积极维护祖国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祖国的领土寸土不能丢,不能被分裂侵占;要热爱祖国的历史和文化,提高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为创造更加辉煌的民族文化而尽心尽力。

今天,我国已步入新的历史时期,加入世贸组织使我国与世界各国的联系更加密切,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将面临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更需要我们不断弘扬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只有这样,中华民族才能重振雄风,为人类文明与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少年兴则国兴,小年强则国强。我们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正确认识祖国的历史和现实,增强爱国的情感和振兴祖国的责任感,树立民族自尊心与自信心;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高举爱国主义旗帜,锐意进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真正把爱国之志变成报国之行。今天为振兴中华而勤奋学习,明天为创造祖国辉煌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3篇:爱国主义演讲稿

爱国主义,这是一个多么光辉的字眼。古今中外,有多少英雄豪杰,有多少仁人志士,有多少科学伟人,有多少文学巨匠为它而拼搏,为它而奋斗不息!

大家都熟悉南宋抗金名将岳飞,他牢记母训“精忠报国”,带领岳家军,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豪情壮志,驰骋疆场,威震敌胆,击退敌人的一次次进攻。南宋末年,宋朝江山土崩瓦解之际,文天祥奋起卫国,终因寡不敌众而被俘。他写下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豪迈诗句,表达了他的爱国之情和誓死不屈的决心。

古罗马有一位叫马塞尔的英雄,当祖国遭受敌人的侵略时,他带领人民奋勇杀敌,在战斗中不幸被俘。敌人威胁他如不投降,就把他烧死。面对穷凶极恶的敌人,马塞尔临危不惧。他慷慨陈辞:“为了祖国免遭强盗的蹂躏,我即使葬身火海也在所不辞。”马塞尔的生命被火神吞噬了,可是他的爱国主义精神永远激励着罗马人民努力奋斗。

正如俄国伟大评论家车尔雪尼夫斯基所说:“爱国主义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呀,在它的面前,人的爱生之念,畏苦之情,就连人本身又算得了什么呢!”

让我们看看,从解放战争中的董存瑞到抗美援朝中的黄继光、邱少云,从对越自卫还击战中献身的英雄到新长征途中的雷锋、王杰,他们哪一个身上不闪烁着爱国主义的烁烁光芒?就说著名数学家陈景润吧,他立志为祖国、为人民摘取那颗数学桂冠。在“文革”期间,棍子向他打来,帽子向他扣来,这位向“哥达巴赫猜想”进军的人,躲在一间仅十平方米的阴暗潮湿的房子里,以坚韧不拔的毅力、不屑的奋斗,默默地夜以继日工作着。“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几年的汗水,换来丰收的硕果。一位外国科学家看了陈景润的工作成果,惊奇地喊道:“他移动了群山!”是的,他为祖国和人民搬动了受欺挨打、积弱百年的群山,为祖国赢得了崇高的荣誉。

这么多人为我们树立了爱国主义的榜样。现在,我国正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们又该怎样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呢?俗话说:“儿不嫌母愁”,祖国就象我们最亲爱的母亲,我们不应该嫌弃她贫穷落后,更不应该被前进征途上的困难迷住了眼睛堵住了心窍,从而看不到祖国的伟大,听不进祖国的召唤,嗅不到祖国的芬芳,看不到祖国的未来。

鲁迅先生说得好:“唯有民魂是最可贵的,唯有它发扬光大起来,中国才有希望。”是的,让我们万众一心,为了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奋斗不息!让爱国主义精神永放光芒!

第4篇:我的爱国主义

有一次读报时读到这样一则消息,说是一群天津市三年级的小学生近日在电影院里观看《紫日》时看到日本兵拿中国活人练刺杀的镜头时竟然发出了哈哈的笑声。。。。。。读罢,我这心里觉得很不舒服,浩气郁结。于是我找了资料了解了一下,这《紫日》里到底有什么东西会那样好笑。

《紫日》原来是一部以|“探索战争中人性泯灭根源,声讨日本法西斯犯下的罪行”的抗日战争题材的电影,后来这部电影我也看了,可我无法笑得起来,凡是有良知的中国人和没有忘记历史的中国人们,同我一样绝对笑不出来。但是确有一群孩子笑了,笑得我不寒而栗,笑得我心甚为伤悲。这一笑也让我惊醒,让我反思。

记得80年代初,我读小学的时候,在课上唱小英雄王小二的歌时,我的同学边唱边哭,特别是唱到“敌人把二小挑在枪尖。。。。。。”至今想来鼻子仍在发酸。我们那时不过同发笑的这群学生一般大。虽然当时我们并不理解这种情感生发的根源是什么,但我们能理解老师对我们说的“日本鬼子无恶不作,烧杀抢掠,*淫掳掠,是他们杀害了王二小”。由此,我们都恨日本鬼子,而王二小就像我们的亲兄弟一般,日本鬼子杀害了他就仿佛象是杀害了的亲兄弟一样,增添了我们对日本鬼子仇恨,这一恨就恨了二十多年,然恨意并未减损分毫。我记得只要一看到影片中日本鬼子的暴行时,心中总是怒火熊熊,泪水直往上冒,而看到八路军英勇杀敌时,总觉得激动万分,心情无比畅快。也许,爱国主义情感的种子就是在这不经意间,种在了我们的心田。我想,能明辩是非,懂得爱增对于当时的我们来说就是一种爱国了。

日本法西斯在侵华战争时犯下的滔天罪行,原本就是个常识性的问题。我们打小就明白,然而,今天的孩子们却因此而笑,那么他们是为什么而笑呢?我想是爱国主义教育没有深入人心的缘故吧。爱国主义教育是教育中最基础的思想教育,没有教育好孩子爱国,却淡忘历史,这是整个社会,家庭和学校不可推卸的责任。我是一个老师,我认为教会学生有爱国心,这一点在教育中非常重要。如果教出来的学生不爱国,那么学知识学来做什么用。一个不爱国的知识分子比一个文盲更为可怕,更为可鄙。

第5篇:小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记住痛的历史,就是爱国的体现

爱国主义是指一个民族长期沉淀下来的对于自己祖国的浓厚感情,它是一种崇高的民族精神。一个正直的人,首先必须是个热爱祖国的人。拜伦说过:“一个连祖国都不爱的人,是什么也不会爱的。”国家的兴衰安危与每一个公民都息息相关,历史上,我们尝尽了国弱民殃的苦头。没有祖国,就没有幸福,每个人必须植根于祖国的土壤里,这是每个中华儿女必须牢记的教训。爱国高于一切,每一个有赤子之心的人都应该随时准备为祖国奉献出自己的青春,甚至是生命。因此,从小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思想尤为重要。作为小学的领导者的班主任必须把好这个关。在平常的教育中(特别是班会课)我常常向同学们讲讲下面的故事与理论:

我们永远不会忘记近代中国曾受的耻辱,特别是日本鬼子在祖国母亲身上犯下的滔天罪行。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我国东北沦陷,许多当地的老百姓不堪忍受日本侵略者的蹂躏逃入关内,他们用悲愤交加的声音唱着《在松花江上》这首名歌: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里有森林煤矿,还有那漫山遍野的大豆高粱,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

2014六五普法演讲稿
法制副校长讲稿 第五篇

第1篇:六五普法演讲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县已经连续实施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取得了显著成效。从今年起到年,将实施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县委、县政府已经转发了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发〔〕8号),县人大常委会还将专门作出决议。根据中、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县政府又决定召开这次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五五”普法经验,部署“六五”普法工作。这标志着我县“六五”普法工作全面启动。刚才,县委、县政府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我县“五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刻阐述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对新形势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县政府普法办公室就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如下发言:

一、我县“五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至,我县实施了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五五”普法规划圆满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收到了良好成效。

全民普法深入开展。为了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普及率,全县共建立了有3000多名比较稳固的法制宣传骨干队伍,另有1000多名各级各类人员从事第一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15万名普法对象都程度不同地接受了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普法教育,宪法和法律意识逐步提高。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各级都建立和坚持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培训等一系列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每年至少一次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情况作为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得到强化。以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全县各级共分期分批组织公务员法制培训万余人次,行政执法培训2千余人次,依法履职和依法服务、管理社会的能力逐步提高。

青少年尤其是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得到加强。全县基本形成了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律、纪律三位一体教育齐抓共管、联手推进的格局。中小学校全面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95%的学校落实了法制教学计划和法制教育报告会制度。

法制宣传的大网络、大格局初步形成。建立了面上宣传宪法和基本法律与各行业宣传专项法律相结合的纵横交错的宣传网络,基本做到了电视上有影、广播电台上有声、报刊上有板、网络上有页。常年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活动,以喜闻乐见形式,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在城镇和人口密集地,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日、周、月和各种纪念日、法律实施日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扎实有效推进。在地方依法治理上,主要抓了法治政府建设和规范行政行为工作,通过清理行政审批、规范行政许可、严格行政执法和实行政务公开等,推进依法行政;在行业依法治理上,主要组织了工商、税务、公安、交通、旅游、环保、农业、林业、国土资源、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等11个方面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了“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在基层依法治理上,主要抓了各类点示范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和形成。通过五个五年规划共25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践,我县已经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检查,政府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党委宣传、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联系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社会各方面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这种体制和机制,已经发挥并将继续发挥在搞好全县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回顾五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历程,我们深切体会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组织和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保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在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是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保障;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条件;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组织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然要求。

应当看到,我县“五五”普法还存在一些不足:法制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够广泛,特别是在农村,尚有一定的盲区、死角,对量大面广的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任务还十分艰巨;对非在校的社会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还不大,责任落实还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不够重视,没有把法制宣传教育放在应有位置,有流于形式的现象;依法治理办事机构人员缺乏,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极其紧缺,致使一些工作无力开展。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重视改进和争取解决。

二、充分在连续25年不间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且取得非凡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对于保障我县“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贯彻落实所蕴涵的坚持以人为本、追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五个统筹”等原则要求,而这些都需要用法治予以保障和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十二五”规划,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内在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既要靠正确的思路来统领,也需要靠完备的法制作保障。我县“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了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并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纳入其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对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对于解决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最大程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的重要保障。从现在开始,我县经济社会进入了加快发展的新阶段。这既是“黄金发展期”,又是“矛盾凸显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们在全县开展了创建“平安”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促成良好的法律素质,正确的法治观念,对于依法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保证社会有序运转,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上开展的各项依法治理工作,就是人民群众通过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依法管理公共事务、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创造性的法治实践活动,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生动实践。只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加强依法治理,才能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法治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又是法律文化的集中反映。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法治文明,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任务。在各种思想文化相互影响、思想观念日趋多样、价值观念日趋多元的情况下,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社会主义的价值信念、行为准则和道德良知渗透到法律规范中去,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立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水准和全社会的文明程度。

三、努力完成“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县委、县政府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对象要求、步骤安排、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等,是指导全县“六五”普法的纲领性文件,我们一定要全面抓好实施工作。根据规划提出的要求,要着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着力增强广大公民特别是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目前,在政法系统进行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始收到了明显成效。“六五”普法期间,要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努力使全县公民特别是公务员队伍,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确保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着力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素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任务,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要在学习宣传宪法的同时,深入开展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三)在坚持全民普法基础上,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的对象是一切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一要围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正确使用权力和权力监督约束意识;二要围绕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加强公务员尤其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三要围绕培养和提高法制观念,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促使及早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四要围绕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 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五要围绕提高基本法律素质,加强对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培养权利义务统一、遵守法律和民主自治、依法维权观念,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有利于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以扎实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一要根据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的实际,实施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地方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突出抓好依法专项治理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二要全面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和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坚持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努力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三要大力建设平安乡镇,积极培育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校园、法治企业,典型带动,推进全局。(五)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搞好宣传阵地建设。一要采取各种形式,综合利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的宣传教育资源,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二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新闻媒体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三要积极开展法制文艺创作,继续抓好板报、宣传栏、永久性标语等宣传,以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四要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日、宣传周、法律实施纪念日、重大节日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通过形式创新和阵地建设,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四、切实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六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已经确定,能否落实到位、顺利实施、深入推进和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加强领导。我们一定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规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六五”普法取得良好实效。

(一)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组织落实到位。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检查,政府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党委宣传、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联系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方面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县委已将普法依法治县办公室设为临时常设机构,必将从人力上加强、从财力上保证,使人员力量与承担的繁重工作任务基本相适应,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办事。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和社会各类组织的作用,形成统一规划、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建设,积极引导人才、智力、资金等资源投入到法制宣传教育中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局面。

(二)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相关制度,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到法规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进普法工作。县委、县政府这次已明确了五个学法用法重点对象的牵头部门和协作部门,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评。在具体实施中,还将要研究制定法治县、法治乡镇创建标准及实施办法;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部门分工责任制和阶段性目标责任考核制;健全完善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探索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社会评估机制;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三)制定法制宣传教育总体规划和阶段性实施计划,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根据全县“六五”普法规划,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六五”普法规划,五个学法用法重点对象的牵头部门也要制定相关规划,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并根据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分解落实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推进工作落实。要及时总结推广法制宣传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善于发现和培育各类先进典型,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同志们,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工程。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全面完成“六五”普法任务,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构建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2篇:六五普法演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六五”普法工作要求,全面启动实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我们今天召开“六五”普法动员会议。根据漩口小学“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安排,由我回顾总结我校“五五”普法工作情况,具体部署“六五”普法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是“五五”普法工作的回顾

五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普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校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依法治局战略,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化,学校的法治环境明显改善和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一)加强领导,总体规划

我校党支部和学校行政多年来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始终把“五五”普法工作作为学校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长抓不懈,确保“五五”普法工作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学校成立了“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形成了校长挂帅、分管领导主抓、普法办公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并且根据人员的变化,随时进行调整,保证人员不减,机构常设;二是制定普法规划,结合学校的管理办法,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纳入部门工作的目标管理,每年进行考核。

(二)广泛宣传,营造普法氛围,推动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为完成“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不断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校党支部和行政充分发挥学校的特点和优势,以学校为主要阵地,以课堂教育为主要形式,以有效的载体及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辅助,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推动学校的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一是学校例会,将法制教育融入日常的学习之中,增强对“五五”普法的意义、目标和任务的认识。二是在学生中开设《法律》课程,普及法律知识。三是发挥悬挂张贴标语、墙报、板报、手抄报、宣传橱窗、广播站、校园网的宣传作用,营造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舆论氛围。四是通过制作“五五”普法专栏,“五五”普法图片展等,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五是以“五五”普法工作简报,宣传学校开展普法的情况。六是以师生为主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升旗仪式、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和培训班、播放录相、法律知识考试、观看和教育有关的法律安全影片等,加强师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全校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使学校无重大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七是学校坚决执行教育的法律法规,实行义务教育收费公示制,实行政务、财务公开,接受学校职代会和社会的监督,学校无乱收费的现象。八是依法加强校园以及周边环境整治,把校园安全放在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的位置。学校与教育局鉴订“校园综合治理责任书”,与家长、教师、班级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派出所经常动用警力,在学校检查管制刀具和校舍、教学设备、设施的安全情况,并在校门口护送学生出校门,维持家长接学生的秩序,杜绝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了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内外环境。加强师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全校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三)突出重点,分层学习,激发学习热情

普法,首先要学法、知法、懂法。学校在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以普法教育为先导,在普法对象、普法内容方式三个方面突出重点,分层学习,激发教职工和学生的学法热情,从而保证学法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

在普法对象上,中层以上干部以参加培训,讲座与自学相结合为主,重在提高依法办事、决策能力;教职工普法以自学为主,重在提高法治意识;学生以课堂教育的《法律》教材为主,开设了法制课程。

在普法方式上,采取课堂教育、参加培训、集中学习、分散学习、自学、重点发言和讲座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师生观看禁毒展片。为检验学习效果,先后两次组织了教师参加司法部门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每年有一篇学习心得。学校召开了“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动员大会”,开展了“创和谐校园,做魅力教师”、“创和谐校园,做四好少年”的讲演活动。有效地调动了教职工和学生的学习热情,保证了普法教育的效果。同时把推进“警校共育”,学校还先后聘请了马国林、李正权、班永成作为法制副校长,聘请了派出所警官孙莉娟、王飞等为法制辅导员,定期为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四)坚持学用结合,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依法决策的进程

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依法决策的进程,是普法教育的根本目的。五年来,学校以依法治教为重点,结合教育教学发展的实际,狠抓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规范各项管理工作,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1、建立健全校内管理体制。

一是形成了以校长为核心的行政指挥系统,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二是形成了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支部委员会,保证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开展“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创建和谐校园。”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形成了共青团、队、工会等群众团体的组织系统,把全校师生团结在学校周围,形成一个团结、和谐、拼搏、铭恩、奋进的新漩口小学团队。

2、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

学校制定了《议事制度》,坚持每周召开行政、教师会一次。凡属于教育教学、群众利益、改革等制度和决策的修改或制定事项,书记和校长必须事先沟通,再进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并定时实行校务公开,提高了决策能力、办事效率和监督职能,避免了“一人说了算”的家长制作风。

3、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且学校制定、修订了各项规章制度。这些制度保证了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有章可循,按规运作。

4、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召开职代会,讨论、决策各种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如教师绩效工资计算办法等都充分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学校的校长、中层干部均实行竞争上岗;在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中,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班子和班子成员整改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及执行。保证了教职工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权利的实现,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5、以案讲法提升普法工作深度。在加强全校师生学法、用法、守法的宣传教育的同时,我们每学期都要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来校进行以案说法的法制讲座、禁毒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教育效果。近年来,先后进行法律专题讲座多次。另外,针对民族地区学生及家长对上学认识的不足情况,多次组织广大师生走向街头、集市,向广大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宪法及相关法律》等,教师还利用家访、家长会向广大家长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家长认识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也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使部分想让孩子辍学经商的念头,支持并督促孩子积极上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为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羸得了社会的支持。因此,我镇7-12周岁的适龄入学率为100%,毕业率100%,完成率100%。

(五)关心师生生活,依法保障师生权益

1、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在制度上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通过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对学校重大决策和涉及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审议和讨论,确保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权利。二是灾后的漩口小学校,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领导的关怀下,在中山市的援建下,在上级主管部门支持下,一所现代的校舍拔地而起。大力改善了教职工教学、办公、生活条件。今年学校还新建了围墙,改善了校园育人环境,确保了校园安全。

2、依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一是畅通学生与学校联系与沟通的渠道,重视调动学生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二是努力改善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坚持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校园环境;扩大图书馆的功能;三是保障学生的权益,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四是帮助差生进行转化。五是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六是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

三、主要成效

(一)通过法律教育,使校内治安状况大为好转。校内无打架斗殴扯皮闹事的事件发生。

(二)普及法律知识,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使学校取得了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的双丰收。

(三)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和对学生的管理中,能依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尽自己的义务。表现在“5.12”地震中,以贾亮为代表的漩口小学教师,当危难来临之际,把生的希望留给学生,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在第一时间里,从地震的废墟抢救了26名学生脱险。漩口小学不管在板房过渡学习的师生,还是远离600公里在达州异地过渡学习的师生,在县委的和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怀下,我们的老师既当爹,又当娘,把学生安全地带回家,顺利地完成过渡学习任务。在“5.12”伟大的抗震救灾中,诠释了“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始干”的师魂。

(四)通过普法和宣传《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学生的文明礼貌习惯有很大的提升,表现在学生们凡遇到来学校视察工作的领导或参观学习来宾,学生会主动问好,得到了各级领导和来宾的好评。

(五)通过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师生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校风、教风、学风优良,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先后荣获“阿坝州远程教育示范校”,汶川县最佳文明单位;“ 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 ,“汶川县最佳文明单位”,“汶川县先进党支部”,“汶川县教师职业技能示范校”,“汶川县平安校园”、“汶川县道路交通安全示范窗口”学校等荣誉,连续十多年获得汶川县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的特等奖和一等奖。

总之,通过“五五”普法教育,增强了全校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依法决策的自觉性,在全校形成了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推进了我校的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了我校的改革与发展。但是,我们还存在不足,表现在部分家长的法律意识淡薄,法制教育还需加强;周边的环境,如游戏厅、网吧,还有未成年人在节假日进入,还需要进一步整治。今后,我们将在巩固“五五”普法教育的成果的基础上,把普法教育坚持下去,继续开展“小手牵大手”的普法活动,并深入到家庭,辐射到社会。远离陋习,形成文明,诚信的新漩口形象。为全面实现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建设一个美丽和谐的新漩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努力完成“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我们教育系统“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全校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为顺利实施我校“十二五”规划,构建和谐学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教育系统教育人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的水平;完成“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着重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把学习宣传宪法,提高大家的宪法意识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在全校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法律至上权威,使法律真正成为指导人们日常生活基本行为的准则。要通过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

(二)深入开展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培养全体师生自觉遵法守法的习惯,保障和促进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的健康发展,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也是“六五”普法的重要任务。要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切实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在继续抓好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突出加强领导干部、普通职工亲属和学生、家长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要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以开展“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为主要载体,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使法律真正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要努力深化依法治理工作。以依法管理、优质服务为着力点,广泛开展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活动,扎实推进依法治理。要大力开展道德教育活动。积极探索建立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既发挥好法律对师生行为的强制规范作用,又发挥好道德对师生思想和行为的教育引导功能,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师生道德觉悟和守法意识,努力在全校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老师、同学们,“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六五”普法动员会议的召开为我们吹响了行动的号角。让我们紧密团结在胡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坚定信心,积极投身到我校“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中去,为开创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第3篇:六五普法演讲稿

有这么一句话: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这过程时刻都离不开法律。没错,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工作于生活息息相关,无论是个人的衣食住行、还是生老病死,或是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法律给整个社会带来了毋庸置疑的益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法律是一部生活的百科全书,告诉我们处世之方、待人接物之法、安身立命之道。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社会才能更和谐,人生才能更平安!

法律首先应该被理解为是一个公约,一个关于人们在共同生活中如何进行合作、如何解决纠纷、如何建立秩序的社会公约,是一个规定公民可以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的社会公约。既然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废法行事,那么,即使为了追求良好的目的,即使位高权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我们敬爱的周总理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总理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总理开会的时间。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总理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总理应该带头遵守。总理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总理一行才离开。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

衡是我国古代著名的理学家。宋元之际,世道纷乱,许衡外出,因天气炎热,口渴难忍。路边恰有梨树,行人都去摘梨,唯有许衡不摘。有人问“何不摘梨解渴?”他回答:“不是自己的梨,哪能去摘?”那人说:“世道这样乱,管他是谁的梨呢。”许衡正色道:“梨虽无主,我心有主。”

我们国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原来很多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就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普通人法律意识的觉醒当然值得欣喜,但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确实还有相当漫长的道路要走。

其实,守法习惯,就像每天早晨要刷牙洗脸一样,这种习惯的培养,实际上是一种心智模式的改善过程。教育心理学中有一句经典的名言:“播下一种思想收获一种行为;播下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可见,习惯在思想与命运之间扮演着多么重要的角色。对于守法的习惯,我们也会有一个由陌生到熟悉,从不习惯到习惯,最终熟练运用的深刻体会。意大利哲学家阿奎那说:“习惯具有法律的力量。”守法的习惯,必然会改善我们的心智模式,必然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我们的人生!当“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深深烙进我们每个人心中的时候,我们的国家也必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汇溪流以成大海,积垒土方成巍峨”,所以,让我们共同努力吧,让守法成为我们自身的一种修养、一种品格、一种文化,成为我们每个人的一种习惯!

2015小学生法制教育讲话稿
法制副校长讲稿 第六篇

讲话稿一:小学生法制教育话稿

同学们:

今天,很荣幸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应了解的问题: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影响自己的一生。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 110” 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讲话稿二:小学生法制教育讲稿

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下坝小学法治副校长,根据街道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今天由我来这里进行法律宣传课程,希望对你们知法、学法、守法有所帮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今天的青少年学生既是将来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者,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者,和中华民族文明传承的生力军。因此,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提高法律素质,不仅是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同时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建设进程,全面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保障。

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息网络化、观念多元化的态势日趋明显,尤其是各种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相互碰撞,由此带来的相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向学校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小学生的生理和心理正处于发育阶段,身体及心智等各方面并不成熟,是非观念和善恶标准也正在建构之中。因此,加强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建设刻不容缓。同学们通过学法律、讲道德可以约束自己,也可以保护自己。

法制教育是一项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相对稳定的教育渠道,而且必须要有符合小学生认知规律,便于小学生的认识和了解。小学生法制教育主要是使同学们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逐步培养同学们分辨是非的能力,让你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你们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下基础。让同学们学习法律是法制教育的首要工作。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同学们在学校要遵守校规校纪,例如:在校学生不得迟到、早退、吸烟、喝酒等等。一旦违反,学校则会对你们进行批评教育。回到家中,父母同样也会你们的不良行为进行约束。法律则是约束我们行为的最高准则。不管是在家或者是在学校,法律都无时不刻地陪伴在我们身边。首先,你们一生下来,法律便赋予你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当你们步入少年时,依据《义务教育法》你们可以获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当你们步入成年时依据《婚姻家庭法》你们必须在符合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情况下才能登记结婚,且必须遵守一夫一妻制,和对子女尽抚养的义务;当你们步入老年时,法律又规定,你们的子女必须尽赡养你们的义务。法律将陪伴我们走完各自的人生,因此,我们必须要学好法律,从小树立法制观念。

在学习法律之后,同学们要做的就是弄懂法律,学而不懂则等于没有学。经常有人触犯了法律,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才后悔莫及。下面我就给位同学讲一个真实的案例:严某,男,14周岁,为南京市某小学在校学生,平日在学校,严某就仗着自己个头比别人高,又是高年级的学生,别的同学对他总是“礼让”三分,经常在学校横行霸道。一次他去学校周边的游戏厅打游戏机时,由于身上带的钱已经用完,却又很想继续打游戏,于是他便模仿起电影里黑社会收保护费的样子强行向五年级学生丁某索要游戏币,丁某惧怕严某对其动用武力,便毫不抵抗的将游戏币交给了严某,严某拿着“战利品”又去潇洒了起来。就这样,严某经常出入游戏室,每次游戏币用完,就向低年级的同学“借”。时间长了,严某便引起游戏室里的小混混张某、李某的注意。张某、李某见严某有着在学校当老大的天分,便热情邀请严某跟着他们混,严某想,“这下自己有了靠山,在学校就可以更加的耀武扬威了。”于是便答应了张某、李某。于是,严某每天一放学就到游戏室找张某、李某,同他们一起打游戏机,渐渐的也学会了抽烟、喝酒等恶习。有一次,严某和张某、李某在打游戏机,李某发现身上的香烟抽完了,于是就让严某去买,可严某身上的钱全部用来买游戏币了,哪里还有钱啊,但严某心想:平日里都是李某、张某发香烟给自己抽要是不买又觉得不够义气。这时,严某想到可以像平日里向低年级同学索要游戏币那样索要钱去买烟,心里不禁暗暗自喜。接着,严某就去寻找索要的目标。这时,还是五年级的丁某出现在严某的视线里,严某很快地走到丁某面前,将其拖到了游戏厅的厕所里面,并对丁某进行了搜身,丁某依然没有反抗,严某在丁某的口袋里面摸了半天也没有发现现金,这让严某非常的失望。就在这时,丁某的手机由于收到了信息突然响了起来,这便给了严某新的启发,于是,严某便抢了丁某的手机,这下丁某反抗了,用手死死的拉住严某,严某为了尽快地摆脱丁某,便招来张某、李某二人对丁某一顿毒打。紧接着,严某将枪来的手机交给了张某、李某,于是二人便去就近的二手机回收市场将抢来的手机以五百元的价格变卖了,三人将这五百元用来买烟、喝酒、打游戏机挥霍一空。第二天,由于丁某父母的报案,警察来到学校将严某带去派出所调查,经审讯,严某对犯罪事实如实交代了,可严某却丝毫不知他的行为的严重到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2015年4月20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判被告严某因已到法定责任年龄14周岁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现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接受改造。这就是一个典型的青少年不懂法律而造成的犯罪行为,此案件深刻地反映出了学法、懂法的重要性,所以同学们在学习法律之后更要理解和弄懂法律,否则,这样的悲剧还会继续的发生。

同学们在学习、了解法律之后,更应该清楚地认识法律的作用和严厉性,所以同学们今后不管是在家、在学校、还是踏上社会就更应该严格地恪守自己的行为,作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闯一个红灯、打一场架、拿同学一支铅笔,这些行为看似是小事,可却能够充分反映出一个人道德品质的恶劣和法制观念的淡薄。“人之初,性本善”,这句古语在座的各位同学应该都不陌生。一个人生下来,他的品质本来是善良的,可随着年龄的增长,受外界的影响,再加上自身控制力的薄弱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很有可能就会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在这里,再给同学们讲一个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陈某,男,17周岁,南京市机电工业技工学校在校学生,住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大溜东村。陈某从小就特别贪玩,不思学习,经常逃课,还有吸烟等恶习。陈某在中桥中学就读期间经常因打架斗殴被学校严厉批评,然而其不思悔改,于2015年3月20日,在网吧与新闸中学在校生丁某因抢电脑上网而发生口角,遂大打出手,引起了网吧秩序混乱,和财务的严重损失。当天下午,因为陈某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便纠结本校十余名同学,来到新闸中学寻仇。下午放学后,陈某等十余名学生冲进新闸中学,正好撞见正往校门口走的丁某,丁某见陈某是来找自己寻仇的,转身就跑,可学校的范围毕竟有限,丁某在学校操场被陈某等十余名学生围住群殴,学校老师当即报警,十余名学生闻风而逃。第二天,八卦洲派出所民警来到学校将陈某等人带回派出所调查,经讯问,陈某供认了违法的事实,且交代了其余参与斗殴的人员。派出所对陈某进行了教育,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了治安处罚。学校给予陈某严重警告处分。事后,陈某的父母赔偿了丁某的医药费,陈某和丁某的父母同时也对网吧的损失进行了赔偿。据了解八卦洲派出所已经不止一次的在中桥中学和新闸中学开展了法律知识讲座,相信陈某对此行为的性质也是有所了解,可陈某仍然目无法纪,大打出手,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这正是因为陈某平时养成的恶习和自制力差所导致的。这件事并没有让方陈某吸取教训、痛改前非。2015年9月,陈某初中毕业进入南京市机电技工学校学习。2015年4月3日中午,陈某与殷某在学校与同学汪某为争用水池上的自来水龙头而发生争执。陈某、殷某对汪某进行殴打,导致其脸上出血,汪某扬言要报仇。半小时后,陈某与殷某又在公交车站遇见了汪某,便随便找了个理由又将汪某一顿毒打。晚上,汪某实在气不过,便纠集4名小混混找到陈某和殷某在校外合租的宿舍对其实施报复。在打斗中,陈某因为势单力孤便随手抽出床下的一把砍刀将汪某砍伤,其余4名小混混见状立即逃跑,陈某、殷某也逃之夭夭。只剩下受伤的汪某一人躺在地上。几分钟后,迈皋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出动警力到达现场,将受伤的汪某送到医院救治,并组织警力将陈某、殷某抓获。经审讯,陈某、殷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5年5月9日,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陈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现正在我们八卦洲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陈某长期受到歪风邪气的影响,屡次触犯法律,如果他今后仍不悔改,法律必然会给他更加严厉的惩罚。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你触犯法律,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通过此案例希望同学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遵守法律。

同学们在学习法律之后同时也要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勒索,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 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同学们,在加强防范来自别人对你的侵害的同时,大家也要提高自己的认知水平,自己约束好自己,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社会上的小混混们。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希望所有同学们通过此次的法制教育都能够认清违法犯罪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最后祝愿同学们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讲话稿三:小学法制教育演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是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严格门卫值班制度。禁止闲杂人员出入,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讲话稿四:小学法制教育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这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开始了,相信老师们对各位同学在新学期中的注意事项已经讲得很清楚,而我呢,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再提几点要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县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据我国某城市对2000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2、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xuelileikaoshi/4680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