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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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房屋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东马坊小学门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计划

东马坊小学门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计划

根据全省农村学校危房改造精神,为顺利推进我校门房改造工程,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改造目标

对全校教学用房、学生生活用房全面进行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到2015年12月底全部完成我校门房改造任务。

二、改造原则

(一)坚持“以区为主”原则。坚持农村学校教育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危房改造的规划、立项、招标、建设和资金管理要以区为主。

(二)坚持区级统筹原则。由教育部门统筹规划门房房改造项目。

(三)坚持“五个结合”原则。坚持危房改造与规范化学校建设、学校布局调整、学生生活设施改造、解决大班额问题、校园环境美化相结合。

(四)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门房改造首先既要考虑规范化学校建设,又要从学生上学方便、安全出发,校舍建设要本着“牢固、实用、够用”的原则,既不盲目拔高建设标准,也不得降低标准、降低质量,要确保危改项目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

(五)坚持项目管理的原则。坚持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以及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和建设资金绩效评价制度。

三、工作步骤

为确保我校危房改造工作分步骤、按时完成,我校门房改造工作分四个步骤完成: 第一步:按照区整体改造方案。2014年2月底,核定门房面积数和在原门房核查的基础上,通过现场勘查、综合分析后,制定门房房改造方案,报教育局审核同意。

第二步:完成改造项目建设各项前期工作。3月初至4月底,认真做好选址、勘探、设计、预算审核、项目招投标等工作。

第三步:完成或基本完成项目的主体工程。2015年初,我校门房改造项目施工建设,确保在12月底前,门房改造建设项目完成或基本完成主体工程。

第四步:全面进行施工建设与竣工验收。2015年底,切实抓好我校门房改造项目室内、外装饰和水电、消防安装等工作,确保在2016年初前全校门房改造项目全部竣工验收。

四、规划与管理

(一)科学制订规划。要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教育局中小学校舍门房资料数据库的基础上,根据省下达的门房改造专项资金控制数,结合本校教育发展规划及学校布

局调整实际,制订科学可行、覆盖门房的改造规划。

(二)确保专款专用。对市财政全额负担我校的危房改造资金,全部用于我校的危房改造,做到专款专用。

(三)发动捐资办学。

(四)确保工程质量。危房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设备安装和验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五)加快建设进度。将我校门房改造工程列入2015年重点建设项目,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前期报批工作,及时落实供水、供电、道路等开工条件,必要时召开现场办公具体审批,确保按时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六)加强监督检查。为加快推进门房改造工程,学校后勤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法,加强督促检查。要实行危房改造工程月报制度,每月1-4日通过校委会等方式向上报门房改造进程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五、工作措施

学校门房改造工作不仅要求严、任务重、时间紧、造价低,而且还牵涉多部门,情况复杂。为确保按时优质完成改造工作,我校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统一指挥协调,实行优惠政策,特事特办,加强监督,强力推行。

(一)建立组织机构,确保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东马坊中心小学门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建议由校长任组长,由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后勤主任及其他领导为成员,并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办,实行双主任制,由后勤主任、校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是组织审核危房改造总体规划并上报,指导、督促开展各项工作,定期汇总工程进展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向全校教职工汇报和上报等。

(二)采取三项措施,确保控制工程造价。

加强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原则上确保工程造价不高于财政补助标准,对超出财政补助资金的投资,学校必须统筹落实,不能产生新的教育负债。工程完工后,应按规定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工作。

1.实行限额设计。在满足安全、适用的前提下,对门房改造建设项目原则上按650元/㎡实行限额设计。

2.实行限额招标。学校门房改造项目要按市补助标准作为最高中标工程限价,扣除收费项目下浮招标价,价低者中标,按中标价总包干。

3.鼓励企业以提供免费服务的形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学校改造工程进

行捐赠。

(三)设定四个时限,确保按时完成改造。

为确保我校门房改造工作的整体进度的推进,我校设定四个工作时限,学校门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分时段检查。这三个工作时限是:

1.2014年4月底前:学校门房改造方案,报区教育局、财政局。

2.2014年年底前:学校门房改造项目全部动工。

3.2015年底前:所有门房改造建设项目完成或基本完成主体工程。

4.2016年初:学校门房改造项目全部竣工验收。

东马坊中心小学 2014年

篇二:房屋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房地产开发项目改造实施方案

XXX办事处

XX“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XX村位于XX市南部新区,共有16个村民组,4669人,自2005年南部新区开发建设以来,全村除第九村民组土地未被征用外,其余村民组的土地已基本被征用完,其中第一组因地理位置特殊,至今还有25亩宅基地未被征用,139户村民的81栋房屋、约3万平方米未被拆迁,其余村民组房屋已基本拆迁完毕。长期以来,该村民组由于被环南路、党校路、倒天河二期工程合围成三角地带,造成“脏乱差”现象突出,人居环境不佳,城市面貌滞后,自然形成了名副其实的“城中村”。

鉴于此“城中村”的长期存在和无序发展已严重影响城市建设和土地集约利用,制约了城市整体形象和品位提升,实施“城中村”改造已成为城市发展的当务之急,我办经过深入调研分析和开展民意调查后,广大村民对此做法非常支持,为顺利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实施,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房屋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筹城乡一体化,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整体改造,先安置后拆迁的利民惠民政策,建设新型城市化社区。

(二)、工作目标

将“城中村”改造腾出的土地通过报批后招拍挂投向市场,与南部新区碧阳国际城、博泰商住楼等城市建设项目形成集约化、组团化

优势,把城市建设管理“难点”转为“亮点”,把单一“城中村”改造项目转为提升农民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做到城市小区与农民新居一体化、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一体化、社区服务于管理一体化、妥善安置被拆迁村民,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区。

(三)、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规划、统一供地、统一标准、统一配套、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六统一”原则。

(四)、实施主体

以XX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为引资方,大兰村村民自主成立的“毕节华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投资方。

二、运作模式

(一)、先征收房屋,后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

鉴于“城中村”目前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的特殊情况,以土地一级融资开发协议的形式引入投资开发商暨毕节华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投资单位,采取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方式征收现状“城中村”房屋,待政府统一将该地块报批转为国有土地后,将该地块挂牌出让。投资方依据市场规则积极参与土地挂牌,并根据合理开发成本获取土地,进行建设。

(二)、土地一级融资开发协议双方权利和义务约定

引资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投资方的合理要求,及时介绍和提供该片区土地的有关情况和信息。

2、对投资方投入的资金专款专用。

3、土地一级开发全面完成后,引资方应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对投资方开发成本进行评估审计,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10%计息,待土地出让后连本带息全部支付给投资方。

4、该宗土地开发完成出让后,扣出成本,按纯收益支付给投资方作为支持XX市建设的分成。具体比例如下:

(1)该地块成交额达到400万元∕亩(含400万元∕亩)以下的,按纯利润的40%分成给投资方;

(2)该地块成交额达到400万元∕亩以上—450万元∕亩(含450万元∕亩)以下的部分,按纯利润的50%分成给投资方;

(3)该地块成交额达到450万元∕亩—500万元∕亩(含500万元∕亩)以下的,按纯利润的60%分成给投资方;

(4)该地块成交额达到500万元∕亩以上的,按纯利润的70%分成给投资方。

5、该宗土地出让时,若投资方参加竞买,前期开发资金,可作竞买保证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若投资方未获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则应在该宗土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十日内支付投资方应得款项。延期支付除承担约定利息外,并按每日万分之3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

投资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融资将开发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投资方应向引资方账户存款伍仟万元整(人民币,下同)作为开发建设专项资金,由引资方管理、投资方专款专项使用,其余资金分次注入,根据土地一级开发的需要,投资方按引资方要求随时注入开发资金。为保障项目顺利

进展,投资方所注入的一切专项资金引资方必须在该宗土地拆迁工作组成立后三个工作日内及时返还,用于项目建设。

2、融资开发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投资方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开发方案报送市政府审查批准。

3、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建立健全本片区开发的财力账户,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管。

4、自觉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开发工作,不得损坏公共设施,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根据市政府相关规划建设安置房或购买房屋对被征收房屋村民进行安置,确保改造工程如期完成。

三、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构成与核定

1、引资方为完成协议约定工作而投入的成本包括:

(1)征用土地补偿费用、征收土地产生费用及土地报批上交和产生的费用等。

(2)征收补偿、安置、收回和置换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3)投资于该地块的土地整治工程(含道路、环境、土石方、管线搬迁、地下设施等)相关费用按国家定额及配套文件计算,下浮3%以下。

(4)土地开发及供应过程中发生的审计、律师咨询、宣传推广、概念性方案以及项目设计等费用。

(5)不可预见费及经XX市财政和土地主管部门核准的其他支出。

2、投资方完成本协议约定开发工作后,双方共同对项目相关费用

进行审核确认的结果作为土地开发成本。

四、违约责任

如双方未认真履行本协议约定,且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除赔偿对方损失外,还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同时,受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请求给予的政策支持

鉴于“城中村”改造项目定位于惠民工程,拆迁量太大、投资高(估算约3亿元),项目投资回报率低甚至存在风险,因此恳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该项目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⑴项目用地采取拆迁成本作价土地款,土地挂牌过程中投资方获取土地价格超出土地成本价部分政府全额返还;

⑵项目建设涉及相关规费属市级财政收益部分全额返还;

⑶项目建设所需缴纳的税收除上交省、地财政部分外,市级财政地方收益应全额返还奖励;

⑷容积率调整所应补交土地出让金全额返还;

⑸项目红线范围外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投资;

⑹由于本项目启动建设后,该宗地块旁原党校剩余土地(面积大至三亩),将形成死角态势,恳请政府协调将该宗地块进行统一开发。

六、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直接成本分析

1、房屋征收费:根据现行拆迁补偿标准概算,拆迁3万平方米房屋应补偿约10000万元;

篇三:房屋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2015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方案一: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15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15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15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房屋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2.8,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2.8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2、县(局)财政、财务匹配。

3、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4、政府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扶持。

5、个人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四、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1、土地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所需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其中开发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项目的建设用地,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税费减免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税务部门同意后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减半收取,其他按地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3、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迁楼房,对不愿回迁的住户,实行货币拆迁,不做产权调换安置。被拆迁人选择就地或就近回迁安置的,实行结构差价及按“部分面积”结算。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行拆一补一,原有私产房屋面积回迁部分交纳每平方米300元结构差价,超出原面积部分并在合理享受面积内按1000元/平方米结算差价;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结算,交足购房款享受全部产权。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人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合理享受面积部分系安置标准与原房屋面积差额部分;超出合理扩大面积部分为按照居民意愿要求安置的户型面积超出正常安置标准部分。

4、回迁的低保户家庭,私有产权的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不收结构差,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减收200元房款,如仍无能力出资购买合理扩大面积部分,则允许欠款入住,缓交房款时间定为2年,第一年交房款的60%,第二年交40%。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够欠款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期后仍无能力交纳欠款的,则按廉租房管理。

5、对达标的节能住宅,实行取暖费减免政策,按非节能住宅取暖费标准的70%比例收取。

五、组织实施

1、入户调查摸底。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房屋产权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料。

2、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调查、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要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4、建设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为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要选用符合国家与省技术标准要求或推荐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大宗建筑材料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6、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新建回迁住宅小区实行“政府引导、属地管理、业主自助、多方筹资、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当业主入户率达到50%以上时,要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在社区组织下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成立小区管委会。可选聘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也可实行业主自助式管理,或由林业局房产科进行物业管理。

实施业主自助管理的小区工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以本小区家庭困难、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低保人员作为首选。

棚户区改造要为小区管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无偿提供不低于60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

棚户区改造新建楼房的专项维修资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每平方米18元向住户一次性收取。

六、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和县政府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责任分工

成立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主要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组织房屋拆迁补偿,工程建设。设材料综合组、调查确权组、拆迁补偿组、建设安置组、现场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

建设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推进、综合和协调工作;经济发展和改革局、计划科负责项目的可研报批,向省和国家林业局争取棚户区改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财政局、财务科协助筹集建设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核查认定工作;监察局、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信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居民的信访接待工作;法院、公安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的强制执行工作;塔河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入户调查登记、拆迁有关事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方案二: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推进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市委、市政府为扩大内需、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作出的重大决策,对提升我市城市居民居住水平、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和谐新乡、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城市居民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把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属地实施。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加强协调。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棚户区改造的实施工作,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矿区发展规划,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文物古迹保护、历史街区和优秀建筑物保护等工作,编制本辖区的改造规划,按照改造工作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

3.市场运作,政府支持。充分发挥个人、企业等多方面的积极性,以棚户区居民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在政策与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4.多方结合,综合开发。棚户区改造要与廉租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用地挖潜结合起来,注重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注重提升城市形象,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综合开发。

5.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将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6.因地制宜,多模式改造。对列入改造计划的项目,要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精确测算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方案。对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应当通过房地产综合开发方式进行重建。对改造难度大、经当地政府认定不具备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可由政府直接组织实施改造,择优选择业主单位,其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建设由政府及有条件的工矿企业承担。

二、工作目标及建设标准

(一)改造范围

列入改造范围的城市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中居住区:一是房屋破损严重,房龄超过40年的房屋比重达到50%以上;二是符合《建设部关于修订〈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129号)规定的三、四类条件的房屋占50%以上;三是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公共排水、供热、供气、消防等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列入改造范围的工矿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由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管理的建筑密度大、年久残旧、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活环境差、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改造户数超过200户以上危旧房集中连片的筒子楼或职工住宅区。

(二)工作目标

根据我市各县(市)、区政府调查摸底情况,我市现有95片危旧房屋比较集中的城市棚户和工矿棚户区,建筑面积765万平方米。新乡市区72片,建筑面积531万平方米,其中城市棚户区47片,面积377.6万平方米,工矿棚户区25片,面积153.8万平方米。从2015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工矿棚户区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其中:2015年完成拆迁改造任务的30%左右,2015年完成拆迁改造任务50%左右,2015年完成拆迁改造的全部任务。

(三)建设标准

棚户区改造要按照国家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购买能力和意愿,原则上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高层建筑可适当放宽到90平方米。城市棚户区安置回迁居民的户型面积结合当地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和居民收入水平确定,以中小套型为主。

三、政策保障

【房屋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一)资金筹措政策

市发改委、财政局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从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投资集团融资等方面筹措棚户区改造启动资金。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项目可行、资金可融、风险可控、效益可期的思路,稳步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市财政设立棚户区改造以奖代补资金,对改造力度大、进展情况好的县(市)、区政府进行奖励。奖励资金根据工矿棚户区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完成面积、保障性住房建设面积等相关因素和权重计算确定。市奖励资金由各县(市)、区政府统筹安排使用,通过奖励、补助、贴息等形式用于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改造,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棚户区改造中配建廉租住房项目的资金筹措采取争取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省财政资金补助和市县配套的办法解决。

(二)土地支持政策

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并完成拆迁安置工作的国有建设用地,由市和县(市)土地储备机构统一纳入储备计划,实施开发整理,也可以委托有资质、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的开发整理。开发整理后的土地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居民安置费、拆迁补偿费、开发整理费一并计入公开出让地块土地成本。前期参与投资开发整理土地的资金,按实际投入成本加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给予补偿。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市政和公用设施用地及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出让土地所得收益,优先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工矿棚户区,原属于国有划拨的生产用地,城乡规划部门应及时调整为棚户区建设住宅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规划部门的土地用途调整为原土地使用者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对于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涉及使用的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比照保障性住房用地报批方式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

(三)税费优惠政策

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按低限减半征收。参照煤矿棚户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并免征土地契税;城市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面积未超出拆迁面积的,免征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房屋面积部分,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税费。棚户区改造中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24号)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拆迁安置政策

严格拆迁计划管理,在年度拆迁计划中优先满足拆迁棚户区的需要。城市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采取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鼓励以产权调换方式为主。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拆补平衡。房屋安置面积超出原有面积,在规定标准(另行制定)内的部分,可按成本价格购买;超出规定标准的部分,按房屋市场价格购买。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折旧等因素,以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价款,不再进行土地补偿。城市棚户区和工矿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国有直管公房、已改制和未改制单位的自管公房,统一由市房管局履行国有产权代表职责,按照市场评估价格优惠优先出售给现房屋租赁户(公变私)后,按棚户区改造有关拆迁安置政策进行拆迁安置。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原租赁住房产权的低收入家庭,安排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确立新的租赁关系。国有公房出售收入纳入全市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统筹资金。

(五)住房保障政策

城市棚户区和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比例不得低于建筑总面积的20%;对棚户区内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被拆迁居民就地优先保障,一次性解决住房问题。

(六)棚户区居

民购房支持政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对缴纳公积金的居民要降低首付款比例,简化贷款手续,支持棚户区改造。设立规范的住房置业担保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各类经济组织和民间资金介入,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贷款担保,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支持个人合理住房消费。

(七)产权政策

城市棚户区改造中用于回迁居民安置的房屋产权归棚户区居民所有,商品住房以市场价购买后确认产权。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房屋纳入经济适用住房的,实行国家和个人共有产权制度,个人以其出资额和企业补助取得部分产权;工矿棚户区居民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可取得全部产权。持有部分房屋产权的工矿棚户区居民转让棚户区改造房屋时,要取得全部产权后方可上市交易。棚户改造配建的廉租住房产权全部归国家所有。

四、组织领导

成立“新乡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和“新乡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建立市棚户区改造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市发改、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房产管理、拆迁、审计、地税、人防等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强合作,研究解决棚户区改造的重大问题,主动提供服务,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1.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细则,搞好前期摸底调查和宣传动员,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负责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资金监管和社会稳定工作,制止棚户区内乱搭乱建行为。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的制定和安置住宅建设项目审批立项工作。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棚户区的认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督检查;拆迁安置房建设成本的审核;组织新建小区的综合验收。

4.市财政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落实棚户区改造财政补贴资金,争取国家、省的支持资金,落实本级财政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

5.市国土资源局:根据规划预留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建设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提供异地安置住宅建设地块,确保土地供给;做好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土地手续。

6.市城乡规划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拟改造片区和异地安置住宅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相应的回迁安置和商业开发用地,审批棚户区改造中新建小区规划方案,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7.市房产管理局:负责棚户区改造中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住房保障工作。

8.市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政府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于3月15日报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实施

(一)编制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

各县(市)、区政府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住房发展规划、棚户区改造任务及资金筹集情况,按照3年完成改造任务的要求,编制3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2015年3月底报市发改委审核同意后实施。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签订棚户区改造年度目标责任书,纳入市政府绩效目标考核范围。

( 二)加快项目审批

将所有工矿棚户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部纳入省、市两级联审联批范围,实行一站式、一条龙集约化审批服务,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供高效服务。

(三)依法规范拆迁

棚户区改造方案、优惠政策、面积测算方法、安置顺序等事关拆迁居民的事项要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拆迁安置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拆迁政策,阳光操作,和谐拆迁。坚持先安置后拆迁,实行货币补助或提供过渡性住房相结合的方式,解决被拆迁群众的安置问题。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只能安置棚户区住户,不得面向社会销售。改造资金的使用、成本核算、价格核定要向社会公开,接受审计监督。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与拆迁当事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在规定拆迁期限内拒不搬迁的,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对野蛮拆迁,无理取闹、阻挠拆迁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加强建设监管

严格执行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和项目投标制,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市有关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稽查工作力度,对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改造资金的筹集和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县(市)、区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对不能按期完成改造任务的县(市)、区和工矿企业,扣减棚户区改造以奖代补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物业管理

新建回迁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由业主按招投标方式确定物业管理公司,严格执行有关物业管理政策。小区内配建的商业性用房的经营收益可作为补充小区管理、房屋维修等费用。

方案三: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加快城市改造步伐,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共广丰县委、广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意见》,按照县委、县政府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丰溪街道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界定范围、突出重点、典型引路、分步实施原则,采取政府“搭台”、居民“唱戏”模式,实现居民得实惠、城市变形象要求,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切实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全面提升我街道城市建设水平,保障我街道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丰溪新辉煌。

二、基本原则

目前我我街道棚户区及居民的主要特点是周边区域环境恶劣,居民收入少、大多居民为失地农民,地处城乡结合部,居民的居住观念落后,因此,棚户区改造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原则、政策、目标,认真组织实施。

2、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认真组织,科学合理,不降低标准;实行连片改造,不留死角,全面完成我街道所承担的建设任务。

3、坚持量力而行、积极而为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改革与改善相结合,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4、按照县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实行阳光操作,依法运作,保持稳定。

三、改造模式

坚持政府“搭台”、居民“唱戏”模式。棚户区改造,要十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和发挥其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品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改造工作实行一居一案并交由群众讨论。拆迁、安置过程由群众参与,改造资金动作交由群众监督。政府主要负责制定有关改造政策、编审改造规划和工作计划,审批拆迁安置方案,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支持服务等工作。街道作为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安排确定居委会改造时序和实施主体(居委会及居民理事会),提供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四、拆迁安置办法

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原则上实行“实物安置、价值结差”办法,以原地安置为主,异地安置为辅。

1、棚户区居民(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改前通过市场评估确定补偿价值,拆迁后安置其同等价值的商品房。

2、棚户区居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改时建筑物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状况评估确定补偿价值。房屋占用的土地(包括有合法证件的宅基地),比照同地段国有出让土地评估价值60%计算补偿价值。补偿安置商品房既要参照原有住房面积,又要适当均衡人均住房水平,同步解决本地住房困难户的住房困难问题。属于改造区域内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房屋人均低于60㎡(建筑面积)的,可按60㎡标准给予补足,补足部分按成本价结算。安置商品房价格依其成本价确定。

3、被拆迁房屋原有的规划、土地、产权等相关证件,由拆迁改造主体代为收缴交回发证机关。

4、先签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完毕的被拆迁人,可以先行挑选安置房。

5、棚户区改造前的店面,可在改造区域内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安置后剩余店面,可由拆迁改造主体单位实行公开销售;棚户区改造资金宽裕的,安置区多余店面可不对外销售,由原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居民)以股份制形式共享。

五、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棚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到棚改办专门负责棚改工作。

2、搞好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和发放宣传单,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各项优惠政策,宣传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各项措施,使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到棚户区改造工程中来。要开好棚户区改造拆迁动员大会,向被拆迁居民讲清楚棚户区改造的目的、意义、优惠政策及工作程序,要对一些群众长期形成的“房子要住有天有地”的观念和思维耐心引导、坚决扭转;让棚改居民吃下定心丸。

3、搞好调查摸底,做好改造方案。对棚户区改造区域内的情况做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棚户区改造要坚持政府协调和市场运作相结合,要通过对棚户区改造区域的难易程度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通过阳光操作,依法运作,确保拆迁户准时回迁,住上放心房。

4、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理事会的作用。棚户区改造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很多矛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帮助拆迁户解决在租房、生活等问题上的实际困难,搞好拆迁以及监督建设单位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

5、要充分发挥政策的推动作用。要通过调查摸底,了解棚户区所处位置的优劣、改造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把省、市关于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给足、给到位,尽最大可能提高新建居民区环境质量。

篇四:房屋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2016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方案

为解决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确保完成市下达我县2016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从县情出发,逐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尽力而为;坚持政策扶持,社会参与、量力而行;坚持规范管理,分段实施,综合配套的原则。

二、建设规模及地点

2016年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20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200套,总计320套,总建筑面积约为23600平方米。

三、建设标准

按照《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根据我县城区低收入家庭的经济状况和我县住房建设成本费用情况,合理设计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

(一)按照《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实施,建成房屋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二)保障性住房户型均为二房一厅一厨一卫,每套建筑面积55㎡(含杂物间)以内;安置房每套建筑面积均为85㎡左右。

四、建设运营方式

根据《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其资金筹措、房源筹集、租金收取、资产运营和维护管理等,可以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委托运营机构负责”以及第七条“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应当通过竞争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代建,主要方式为:(一)由政府确定建设标准、回购价格和建设期限等,竞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二)由政府确定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和建设期限等,竞争回购价格;(三)由政府确定配建套数、建设标准、套型结构、建设期限等,在公开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的规定,采取以下运营方式:

1、由县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我县保障房代建运营机构。

2、县人民医院、建工集团联建的公租房项目,由县人民医院和建工集团建设。县财政将中央、省级补助资金600元/㎡投入后,差额部分由县人民医院、建工集团全额投资,股权按投资比例分摊。

3、新建72套保障性住房项目由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建设,保障性住房每套55㎡(含杂物间),由县财政按1900元/㎡的价格回购,交县房管部门向符合条件对象公开分配。

4、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设资金由运营机构全额出资按照保本微利的方式向符合棚户区改造安置条件的对象出售或由拆迁人购买安置被拆迁对象和有关单位解决维稳等历史问题。

五、建设时间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计划2016年3月份完成土石方开挖、图纸设计和招投标工作,5月上旬开工,2016年10月竣工。

六、税费减免和土地供应

保障性住房、安置房有关税费减免和土地供应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建设用地为划拨。

七、组织实施

为确保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顺利实施,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领导组,负责协调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1、县房管中心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起草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方面的有关制度,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施工安全关;负责保障性住房分配、租金收取和销售工作;负责制定保障性住房维护及物业管理办法,实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

2、县财政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筹集,及时拔付建设资金。

3、县国土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指标的落实,及时为保障性住房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4、县住建、规划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规划工作,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5、县民政部门负责对申请人是否符合低收入家庭进行认定。

6、县公安部门负责对申请人的户籍和拥有车辆财产情况进行认定。

7、镇、镇政府及社区负责对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受理和调查初审等相关工作。

八、加强监督

1、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必须建立专户管理,县财政、房管中心监督使用。

2、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3、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全过程加强监督,对以权谋私等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篇五:房屋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2015乡镇党建项目实施方案

方案一:乡镇党建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动力,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切实改进当前我乡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休组字[2015]13号文件要求,经充分认证,多方听取意见和建议,召开党委会研究,结合实际,制定白际乡基层党建创新“乡镇党委书记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探索科学发展新模式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房屋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实施的意义

实施创新项目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举措,是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和改进我乡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上一台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目标要求

围绕“抓班子、带队伍、建机制、理思路、促发展”这一主线,按照“突出重点、创新品牌、注重实效、全面提升”的原则,积极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新路子,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实现有钱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村兴民富的目标。

四、具体措施

(一)社员之家改造项目

理清发展思路,盘活村级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为白际旅游增添新亮点,并增强旅游接待能力。白际社员之家修建与上世纪60年代,是我乡境内留存的历史遗迹。通过对社员之家闲置场所的升级改造,使社员之家承载旅游接待,农家书屋,党员远程教育等功能。积极争取市直联系帮扶单位和县财政的资金支持;本着修旧如旧的原则,对社员之家进行修复,包括地面平整、墙面清洁、翻漏吊顶、物品购置。六月开始动工建设,力争两个月完工,并建立社员之家长效管理机制。

(二)严池自然村整体开发项目

严池自然村位于海拔700米以上的山脊上,距白际乡政府5公里,至今未通公路。村内有三处以千年红豆杉为主的水口林和百亩高山水梯田。通过两年来的宣传推介,知名度较高。为充分挖掘旅游资源,早日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决定对千年红豆杉进行挂牌保护,并对其周边环境和村容村貌进行整治,搭建百亩高山水梯田观景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奖励措施,鼓励农民修建接待设施,满足游客需要,提高接待能力,实现农民增收。

(三)结竹营温泉开发项目

白际乡结竹营村,史传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带领军队曾在该村安营扎寨,百姓夹道迎接,称为接朱营,因避讳,遂改为结竹营。该村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境内结里组岭脚山温泉,年平均温度在38℃左右,流量均匀,常年稳定。利用当地独特的温泉资源,想方设法筹措资金,修建天然温泉浴室,进行旅游开发,壮大村集体经济。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项目实施工作的领导,确保按期完成白际人民公社修复任务,成立白际人民公社修复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吴春晖

副组长:王森林

成 员:徐发亮 汪雪峰 洪海光 方松辉 汪社文 郑顺祥

(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项目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实施 “乡镇党委书记项目”各项工程是白际乡2015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促进我乡文化旅游事业大发展的重要措施,要大力宣传实施社会发展工程的重要意义,引导全乡广大干部群众形成广泛共识,营造全民参与实施工程的浓厚氛围。

(三)建立项目实施监督机制,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乡政府建立项目工程督查组,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监督,监督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各种问题,确保按质按时全面完成“乡镇党委书记项目”各项工程。

方案二:乡镇党建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乡镇党委党建工作创新动力,着力培育党建工作新亮点,积极探索乡镇党委党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构建乡镇党委党建工作新格局,根据县委组织部休组字〔2015〕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制定渭桥乡开展基层党建创新“乡镇党委书记项目”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基层党建创新“乡镇党委书记项目”,是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举措,是落实“抓书记、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乡镇党委书记表率作用,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做好乡镇党委书记项目,可以破解党建工作虚化、难以量化考核的问题,使党建工作看得见、摸得着、记得清、抓得实,并通过以点带面、全面引领和带动全乡党建工作纵向深发展。

二、目标要求

通过“乡镇党委书记项目”活动的开展,找准党建工作与当前工作的结合点,按照“突出重点、创新品牌、注重实效、全面提升”的原则,创建几个过得硬、叫得响、推得开的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品牌,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三、项目实施

1、探索渭桥乡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的新路子。

乡驻沪务工人员有2000余人,其中绝大部分从事咸肉菜饭骨头汤餐饮服务,这当中有党员10多名,通过组建流动党员党支部,加强行业领导,并把该行业做大做强,做成知名品牌,同时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双向带动”工作。

具体措施:一是发放问卷,了解流动党员对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和“双向带动”作用发挥方面的真实想法,改进工作方法;二是开展流动党员党支部与流入地党支部的结对共建活动,以提高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通过流动党员,依托本地项目,开展招商引资,促进我乡组织发展,丰富流动党员“双向带动”内容;四是通过流动党员党支部作用的发挥,探索一条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新路子。

具体方法、步骤:6月中下旬组建中共黄山市休宁县渭桥乡驻沪餐饮业支部委员会,责任人:李红;具体承办人:项润满、方美蓉。

2、探索如何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及党员的作用。

目前,全乡共组建各类协会、经济合作社共4个,其中有2个已建立了党支部。通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加强,促进产业做大做强,就近就便地开展党的工作,逐步走出一条新农村党建工作,促进农民增收的新路子。

具体举措:一是对未设置党支部的协会或经济合作社,具备条件的及时建立党支部;二是配强班子、选准书记,把那些带头创业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好的党员会员选进领导班子。通过党员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吸收符合条件的优秀会员加入党组织;三是开展创先争优和设岗定责活动,发挥协会党员的示范引导作用和帮带推动作用,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实行“公司+基地+农户”的经济模式,不断做大做强产业,带领农户共同致富。

具体步骤:一是强化对棠源烟叶协会的管理,进一步推广烟叶种植面积和提高烟叶品质;二是组建霞溪新村茶合作社党支部,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促进霞溪生态农庄高速发展;三是成立渭桥乡经果林专业协会,并建立协会党支部,带动高原经果林的发展,促进齐云花果山的发展。

责任人:李红;具体承办人:项润满、吴健、吴金星

四、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和分管副书记为副组长、党委委员为成员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

2、强化责任。乡党委书记是创新项目的责任人,负总责,做到亲自抓、直接抓,各具体项目责任人要具体抓,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

3、建章立档。要认真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规范立档,同时做好项目的总结上报工作。

方案三:乡镇党建项目实施方案

随着我县“大城关”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大部分群众流向城关,农村只剩少数留守老人与儿童,为持续深化“驻进帮”活动长效机制,针对我镇部分农村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服务意识淡化、群众诉求处理不畅等问题,结合党员的自身特点和分布实际,在农村党员中开展“定区联户”活动,构建农村党员服务群众全覆盖。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推动发展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项目管理为抓手,着力在抓基层、强基础、提素质、建机制上下功夫、求突破,努力使基层党建工作在内容、形式、载体等方面推陈出新,把党建工作中的热点和问题作为项目化管理的着重点和创新点,按照“解决好一个问题、搭建好一个载体、培育好一个典型、建立好一个机制”的要求,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实现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制度进一步落实,党员党性修养进一步提高,开创新形势下农村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联系实际、服务群众的原则。要密切关注群众的所思所盼,鼓励党员充分发挥自身特长,积极主动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2、坚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根据不同服务项目的特点和群众的不同需求,灵活多样地组织党员开展联系服务,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以实际成效检验活动成果。

3、坚持组织引导、党员自愿的原则。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尊重党员本人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4、坚持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原则。选择2个以上运行规范、作用明显、条件成熟的农村党支部进行重点打造,培育典型。同时,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和规范,通过典型带动,促进活动整体推进。

三、实施步骤

为使我镇党建工作创新课题项目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开展,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15年4月1日-4月15日):征求意见阶段。支部对开展党建创新课题项目活动,深入广泛地征求全体党员和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分类疏理,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和开展党建创新课题存在的问题。

第二阶段(2015年4月15日-4月30日):项目确定及申报。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明确重点,找准定位,确定了在农村党员中开展“定区联户”活动,构建农村党员服务群众全覆盖项目,并向县委组织部进行了申报。

第三阶段(2015年5月):制定方案实施阶段。根据申报的党建创新课题,通过学习和讨论等形式,发挥优势,形成特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时间步骤、项目内容、组织措施、预期目标等,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四阶段(2015年6月至12月):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推进工作。要围绕调研方案形成阶段性报告,转化讨论成果,研究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加强对创新课题的跟踪管理,并做好项目投入、项目实施、项目效果预测等工作,确保项目申报和项目实施的有效衔接。

第五阶段(2015年12月):总结阶段。对开展党建创新课题项目进行自查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分析不足,总结经验,直至达到目标要求,迎接上级组织检查验收。

四、主要内容

1、科学确定参与对象。参与“定区联户”活动对象要求是身体状况良好、党性较强、思想政治品质好、热心于公益事业、乐于为群众服务、有履职能力的农村党员。针对少数村党员队伍年龄偏大、党员人数较少的实际,吸纳一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年纪较轻、素质较高、有一定特长的入党积极分子参与,以增强他们的党性锻炼。

2、合理划分服务网格。按照就近和便于服务原则,将全镇12个村划分为86个片区。每个片区设服务点,将党性强、思想政治品质好、热心公益事业、有履职能力的农村党员纳入服务区管理,由所在小组党员与服务区农户结成对子,为其当好农民技术员、综治协管员、计生管理员、文化协管员、国土协管员、乡村医生、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员等“七大员”,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发展生产、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

3、灵活组建服务团队。各村党支部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党支部+老年协会+互助组”活动的开展,适时成立各种党员服务团队,充分利用闲置房屋,建党员活动室、文化活动中心,以保证社区开展活动有场所;添置活动桌椅、学习资料和电教设备,组织党员开展各类联系服务活动。如:根据“美丽乡村”建设的需要,组织成立“党员义工队”,义务为群众开展“三清三改”等;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组织成立规模养殖、油茶种植等专业性“党员技工队”,义务为农民群众提供技术指导、产品销售等服务;根据社会救助、社会公益等事务的需要,组织成立公益性“党员互助小组”,义务实施社会救助、发展公益事业以及帮助孤寡老人解决生活困难等服务。

4、规范建立工作机制。各片区责任党员要力所能及、定期与不定期开展政策法规宣传、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调解、农情信息通报、弱势群体帮扶、产业发展指导等活动。通过每月一次的党小组会议,党员向党小组长汇报开展活动的基本情况和群众诉求,党小组长疏理后汇总至党支部,由支部视情上报镇党委,供镇党委做决策参考,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镇党委要通过召开党建工作例会对各村党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度,发现和总结典型经验。各村党支部要加强对服务区责任党员的监督指导,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定期调整工作重点。

5、严格考核评比管理。完善奖惩办法,充分调动农村党员干事积极性。在提高“七大员”奖励标准的同时,完善与之配套的激励政策,重新修订相关奖惩办法,增加奖励种类,细化奖励等级,提高奖励时效性,使奖励机制层层落实到位,充分调动农村党员办事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对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党员,由镇党委给予表彰,成绩突出的,可推荐到县委表彰。

五、工作要求

机关党建推行农村党员“定区联户”,构建联系服务群众全覆盖研究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为要又好又快地实现工作目标,在项目落实推进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1、提高认识。党建创新课题项目工作由镇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抓好落实。 各村支部加强重视,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使工作顺利开展。

2、加大宣传。一是要在党建创新课题项目工作在开始、中期及结束三个阶段开好三次全体党员大会,对开展情况进行阶段督查。二是及时通报工作进度,表扬先进、提出不足。 三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大在农村群众中的宣传力度,使“定区联户”活动深入人心。

3、强化考核。落实考勤制度,使全体党员进一步认识到做好党建工作巩固党的执行地位的迫切需要,又是凝聚人心、激发活力、促进发展的迫切需要,营造良好的机关党建工作氛围。

篇六:房屋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2015村级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方案一:村级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则

(一)万莲水村概况

万莲水村位于绩溪县东北隅,皖浙两省、宁(国)绩(溪)临(安)三县市交界处,由原莲坑、水浪头、万富山三村合并而成,岛(石)洪(门)公路穿境而过,村委会所在地距乡人民政府36km,全村辖万富山、横坞、高山、安基坪、水浪头、里、中外莲坑,8个自然村,480户、总人口1640人,全部居住在崇山峻岭中。绝对贫困人口137人,占总人口的8.35%,相对贫困人口441人,占总人口的26.9%,是典型的贫困山区、革命老区。

特殊的地形地貌,使全村人均可耕地面积不足0.2亩,山场资源丰富,宜林山场达18600亩,人均达11.3亩。因地处天目山系的余脉,十分适宜山核桃的种植与生长,山核桃种植历史悠久,目前全村有山核桃经济林12000亩,其中中、幼林占2/3,村民收入主要还源于外出务工及传统农业,增收渠道狭窄,小农意识强,组织化程度低。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开发扶贫方针,以扶贫工作到村到户为中心,以提高全村人口综合素质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方式为着力点,全面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加快万莲水村脱贫致富步伐,早日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

二、整村推进实施项目(详见项目建议书)

(一)村级道路建设。

1、水浪头村口至万莲水小学路段道路硬化(见项目1—1),总投资1.53万元,其中:请求财政扶贫项目支持0.8万元,自筹0.73万元;

2、莲坑口至里莲坑村道拓宽、路基补强、路面硬化(见项目书1—2),总投资36.31万元,其中:请求财政扶贫项目支持20.00万元,自筹16.31万元;

3、万富山路拓宽改造(见项目书1—3),总投资13.07万元,其中:请求财政扶贫项目支持7.0万元,自筹6.07万元;

(二)产业发展

山核桃标准化深加工及QS认证。总投资75.3万元,其中:请求财政项目30.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45.3万元。

以上项目总投资126.21万元,请求财政扶贫资金支持57.8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68.41万元。【房屋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三、具体目标

1、完成村级道路交通网络,改善村民交通条件,提高生产力水平。

2、建立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强化农民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综合素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17周岁以下青少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95%以上;

4、贫困人口有病能在半小时内到达具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就医;

5、贫困户居住危房基本得到改善;

6、减少纯农业人口,使剩余劳动力一半以上转移至非农产业;

7、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整治,各自然村村内主干道得到硬化平整,并逐步建立环卫机制;

8、改造完成安全饮用水工程,使户户都饮上安全、清洁卫生的自来水。

综合指标为:全村农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全县平均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3个百分点以上。

四、保障机制

1、建立组织和落实项目责任制

成立万莲水村整村推进工程实施领导组,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组长,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委员担任成员。村委会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及资金的筹措,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措施落实到人,建设和管理好公益性的扶贫项目。

2、群众广泛参与项目设计、实施和监督

推行参与式扶贫,让村民参与整村推进规划的设计,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公选扶贫项目,动员群众以出工投劳方式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激发村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他们扶贫开发的责任心,成立财务监督组,项目实施财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项目,确保建设项目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

方案二:村级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市、县两级扶贫开发会议精神,结合我村20xx—20xx年扶贫工作开发规划,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这一核心,以培植特色产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为切实抓好规划的落实,夯实农民增收脱贫的根基,特制定新华村20xx-20xx年农村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新华村位于成温邛高速公路旁,距成都35公里,崇州市3公里,双向6车道怀华公路横贯境内,主干交通便利。现新华村共20个村民小组,1024户,总人口3093人,其中妇女1267人,劳动力1876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964人,常年外出打工383人。全村低收入486户,1323人,低保户34户。党员91名,党小组17个。全村人均收入低于全乡平均水平。

二、指导思想

以“产业扶贫、整村推进、巩固提高、全面发展”为指导;以群众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以搞好农村产业扶贫为主线,坚持防止返贫与巩固提高相结合,产业扶贫与社会扶贫相结合;立足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带动、群众参与”的方式,提高农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协作化、规模化程度,努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力争综合实力增强,加快全村脱贫致富步伐。

三、20xx-20xx年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全村20xx年-20xx年计划总投资220万元,其中申请成都市扶贫资金50万元,申请县级扶贫资金70万元,对口帮扶单位40万元,村级公共服务资金60万元。

新华村是典型的农业村,农业发展基础薄弱,近年来在农业产业发展上作了一些尝试,其中,富硒大米种植、蔬菜基地、西瓜种植等有一定基础,在这次扶贫开发中拟作为农业产业发展的重点进行扶持。

(一)富硒大米基地建设(见附表1)

可行性分析:水稻种植是新华村传统,种植技术较为简单农民易于掌握;新华村已与崇州市国家粮食储备库合作多年,由国家粮食储备库提供种子和技术服务,对产品实行保护价收购;去年全村种植1800余亩,每亩比种植一般水稻平均增收300元;经济效益明显,有技术和市场保障。

建设规模:3000亩

建设内容:以改善基地内道路、沟渠等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对19组、12组、20组、3组、4组、5组、6组、15组、16组老陈堰到三公堰的沟渠约1800米、深1米、宽80厘米进行整修,涉及300农户,约需资金32万元;机耕路2800米、宽2米,约需资金6万元;农户按20%投工投劳;补助350户种植户种子、农药、化肥,约需资金5.6万元。

运行模式: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为主,散户种植为辅。新华村外出打工农民较多,土地闲置和种“应付田”的现象普遍;合作社经营管理能够实现种植的规模化、机械化和生产技术标准统一;截止目前新华村已成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8个,基础条件成熟。合作社涉及到312户、952人、耕地面积1100亩、转移劳动力243人、村民外出务工增收360余万。

资金需求:基础设施建设38万元,物资补助5.6万元。

(二)蔬菜基地建设

可行性分析:该基地原为当地能人何卫东、林兵、林其凤有情等发起,引进蜀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龙头,作为技术和市场支撑;在此基础上成立了新隆蔬菜专业合作社,现有规模200余亩,主要种植番茄、辣椒、茄子、黄瓜等蔬菜,主要以订单式生产为主,基地常年务工人员50-60人;经往年测算,每亩平均增收在1500元以上。经济效益明显。

建设规模:500亩

建设内容:以基地内基础设施和农业设施(大棚)为主,修复农田机耕道约3km,需资金约10万元;修建U形槽沟渠约200m,需资金15万。

运行模式:土地承包经营权合作社和新隆蔬菜合作社为运行机制。土地合作社以土地入股,蔬菜合作社负责基地种植、销售经营管理。

资金需求:25万元

(三)农资服务超市建设

可行性分析:该项目是崇州市农发局扶持项目,具有一定公益性质,主要提供农资服务和农技服务,可降低新华村农业生产成本,保障农资产品质量,具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设规模:300平方米

建设内容:经营场所(房屋)建设和经营设施建设

运行模式: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经营。主要在农发局的指导下,购买正规厂家的农资产品,并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农民,收益部分归村集体统一管理,并作为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共服务资金。

资金需求:经营场所和设施建设需10万元,经营流动资金20万元。

(四)泡菜粗加工基地

可行性分析:泡菜加工原料如青菜等种植技术简单易于掌握,生产季节主要为小春;新华村已成立8个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与成都市古味觉食品有限公司合作,由公司提供技术和市场保障(订单式生产),按每亩净收益600元计算,种植户就增收60万元;新华村现有闲置厂房一座,可盘活资产;基地建成后可解决20人常年务工,按每人年收入18000元,解决村民就地增收36万元。

建设规模:生产基地1000亩,加工基地年加工5500吨

建设内容:旧厂房整修、建25个泡菜池和相关设备购置,需资金约60余万元。

运行模式: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采取股份合作形式运行,由合作社负责原料蔬菜的种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泡菜的生产加工销售,收益部分归村集体统一管理,并作为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共服务资金。

资金需求:改造资金约需20万元,设施设备购买约需20万元,基地流动运转资约需40万元,共需投资约80万元。

双流县的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我村资服务超市建设和流动资金运转项目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农村产业项目的成功发展是关我村村民能否致富增收,也是关系党群、干群关系的大事,是党的温暖在农村的具体体现。按照乡政府负总责,村“两委”具体抓落实的要求,严格落实产业项目发展规划,把责任落实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做好服务,强化管理

根据农村产业项目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乡、村两级积极组织协调做好服务工作。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产业项目的管理。

(三)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用好扶贫资金。扶贫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报帐管理。

全村通过发展特色支柱农业产业、建农产品粗加工基地、成立“农资服务超市”等农村扶贫产业项目逐步带动全村经济发展,使全村贫困人口有计划有步骤逐步减少,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步伐。

方案三:村级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青川县姚渡镇王家村特困村扶贫项目

二、申报单位:姚渡镇人民政府

三、责任单位:青川县扶贫移民

四、实施单位:姚渡镇人民政府

五、建设地址:姚渡镇王家村

六、建设期限:20xx年1月至20xx年10月

七、立项背景:

(一)项目村基本情况

姚渡镇王家村位于姚渡镇东南部,属“宝电”库区移民村,是姚渡镇唯一一个不通公路的村,距青川县城64公里,距场镇15公里。王家村幅员面积20平方公里,辖6个村民小组193户768人,人均纯收入2800元,全村耕地1010亩,其中:退耕还林730亩,林地19000亩。“5.12”汶川地震及几次强余震使该村的农房、基础设施与产业遭受重创,王家村损失严重,193户共788间农房垮塌,总面积约面积15300m;圈舍垮塌约4000m;渠堰受损6000米;6个社人畜饮水工程全部损毁,使本就贫困的王家村雪上加霜。灾后后建以来,王家村群众积极投入到重建中,农房重建193户,其中:王家坪集中安臵点共有84户,20xx年11月,县委县22政府将王家村纳入全县十个特困村之一。

(二)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分析

由于王家村属“宝电”库区移民村,“5.12”地震前王家村耕地少,基础设施差,经济落后,“5.12”地震使本就困难的王家村雪上加霜,因此王家村特困扶贫项目建设,是王家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是王家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王家村造福于民的需要;是王家村新农村发展的需要;是进一步改善王家村人民群众生活条件、生活水平,的需要;是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人居生活环境的需要。

2、可行性分析

王家村做为“宝电”库区移民村,一、二、三社村民相对集中,且建成集中安臵点一个涉及村民80户,覆盖王家村一、二、三社80%的村民,群众迫切希望政府对王家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一是姚渡场镇至王家村的大桥已于2015年建成,加快了王家村的灾后重建步伐,有利于扶贫项目的实施,能解决王家村一、二、三社村民的材料运输问题。二是营姚路的修建也将改善王家村四、五、六社运输难问题。通过前期多项工程的实施,加之全村群众对生活改善的渴求,更是有利于王家村特困村扶贫项目的实施。

八、建设内容

(一)基础设施建设

1、四建(建厨、建厕、建圈、建沼气池)工程:涉及王家村一、二、三社农户80户

2、硬化连户路:长1700米,宽1米,涉及农户34户。

3、院坝改造:1700平方米,涉及农户34户。

4、庭院文化:涉及农户100户。

5、人畜引水工程:新建人畜引水管道3000米,受益户数118户,人口437人

6、居民点村道工程:新建村道500米路基并硬化。

7、居民点排污工程:新建化粪池2口(10m3/口),排污管道400米。

(二)产业发展

1、银杏富民工程:全村人均栽植20株。

2、生猪养殖:全村养殖规模达500头,发展养猪大户3户,带动其它农户分散养殖。

3、食用菌种植:全村发展木耳、竹荪100亩,其中大户3户。

(三)建设标准

1、公共设施:排污管网、大型化粪池由政府统一组织施工。

2、居民配套设施:建厨房、沼气、圈道、厕所,按镇村统一规划设计的施工平面图自行建设,不得私自更改标准。

3、居民配套设施标准:

厨房:节能灶、灶面贴瓷砖、地平硬化;厕所:冲水式或沼气式厕所、地漏、贴墙砖、蹲便器、吊顶;圈道:封闭式。

九、投资概算

工程预算总投资555.37万元,其中:四建(建厨、建厕、建圈、建沼气池)工程投资184万元、硬化连户路投资

8.5万元、院坝改造投资8.5万元、庭院文化项目投资15万元、人畜引水工程投资30万元、居民点村道工程投资35万元、居民点排污工程投资14万元、银杏富民工程投资20.37

万元、生猪养殖投资90万元、食用菌种植投资150万元。

十、资金筹措

工程总投资555.37万元,其中:政府补助35万元;部门投入197.18万元;农户自筹323.19万元。

十一、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农户集中居住点的基础设施将进一步完善,群众的居住环境得以改变,生产生活条件得以改善,将为安臵点的经济发展和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加快了特困村扶贫建设进程,有效改善了王家坪居民点群众的人居生活水平,保证了农民早安居早乐业;二是促进了城乡环境整治,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真正缩小城乡差别,让山里群众提前享受城里人生活;三是方便群众交流与沟通,方便群众教育管理,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四是通过大力发展产业使人民群众增收致富。

十二、保障措施(组织领导、管理办法、运行机制等)(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为确保姚渡镇王家村20xx年特困村扶贫工程进展顺利,完成特困村扶贫工程各项目标任务,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确定了由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驻村工作组全体成员具体实施。

(二)深入发动,加强宣传。村委会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会议宣传特困扶贫项目内容及优惠政策,扶贫工作小组成员要进村入户,让群众对特困村扶贫建设的意义,政策要求,时间等内容进行全面地了解,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目标管理,奖惩兑现。为确保特困村扶贫工程的顺利完成,经研究把特困村扶贫工程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并根据整个工程的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情况,实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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