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自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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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资源税自主申报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新版)及说明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资源税有关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填写本表,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 1 —

填表说明:

1.本表为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适用于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填报(另有规定者除外)。本表包括三个附表,分别为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由开采或生产原矿类、精矿类税目的纳税人以及发生减免税事项的纳税人填写。除“本期已缴税额”需要填写外,纳税人提交附表后,本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章确认(特殊情况下需要手工先填写附表、再填写主表的例外)。

2.“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名称”:即税务登记证件所载纳税人的全称。“填写日期”:即纳税人申报当日日期。“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资源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3.第1栏“税目”:是指规定的应税产品名称,多个税目的,可增加行次。第2栏“子目”:反映同一税目下适用税率、折算率或换算比不同的明细项目。子目名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4.第3栏“折算率或换算比”:反映精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或者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的比值。除煤炭折算率由纳税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或其授权地市级财税部门确定外,其他应税产品的折算率或换算比由当地省级财税部门确定。

5.第4栏“计量单位”:反映计税销售量的计量单位,如吨、立方米、千克等。

6.第5栏“计税销售量”:反映计征资源税的应税产品销售数量,包括应税产品实际销售和视同销售两部分。从价计征税目计税销售额对应的销售数量视为计税销售量自动导入到本栏。计税销售量即课税数量。

7.第6栏“计税销售额”:反映计征资源税的应税产品销售收入,包括应税产品实际销售和视同销售两部分。

8.第7栏“适用税率”:从价计征税目的适用税率为比例税率,如原油资源税率为6%,即填6%;从量计征税目的适用税率为定额税率,如某税目每立方米3元,即填3。

9.第8栏“本期应纳税额”:反映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从价计征税目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8①=6×7;从量计征税目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8②=5×7。

10.第9栏“本期减免税额”:反映本期减免的资源税税额。如不涉及减免税事项,纳税人不需填写附表(三),系统会将其“本期减免税额”默认为0。

11.第10栏“本期已缴税额”:填写本期应纳税额中已经缴纳的部分。

12.第11栏“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已缴税额。

13. 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2012年第3号)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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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

(原矿类税目适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 3 —

填表说明:

1.凡开采以原矿为征税对象的应税产品的纳税人需填写此表。原矿类税目是指以原矿为征税对象的各种应税产品品目。此表反映计税销售额、计税销售量的计算过程,并自动导入主表。表中各栏如有发生数额,从价计征资源税纳税人均应如实填写;无发生数额的,应填写0。如不涉及折算,从价计征资源税纳税人应将其折算率和平均选矿比填写1;不涉及运杂费、外购矿购进金额扣减的,第7、8栏填写0。从量计征资源税纳税人只需填写原矿销售量、精矿销售量和计量单位、平均选矿比(不需要换算的,平均选矿比应填写1),系统将自动计算出计税销售量,本表第3到第9栏不需要填写。

2.“税目”:填写规定的应税产品名称。多个税目的,可增加行次。煤炭、原油、天然气、井矿盐、湖盐、海盐等视同原矿类税目填写本表。“子目”:同一税目适用税率、折算率不同的,作为不同的子目分行填写。子目名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3.第3栏“原矿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当期应税原矿产品的销售额,包括实际销售和视同销售两部分。 4.第4栏“精矿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当期应税精矿产品的销售额,包括实际销售和视同销售两部分。

5.第7栏“允许扣减的运杂费”、第8栏“允许扣减的外购矿购进金额”:填写根据资源税现行规定准予扣减的运杂费用、外购矿(即外购已税产品)购进金额。允许扣减的运杂费和允许扣减的外购矿购进金额,可按当期发生额根据有关规定扣减。当期不足扣减或未扣减的,可结转下期扣减。

运杂费和外购矿购进金额需要进行折算的,应按规定折算后作为允许扣减的运杂费和允许扣减的外购矿购进金额。 6.第10栏“计量单位”:填写计税销售量的计量单位,如吨、立方米、千克等。

7.本表各应税产品的销售量均包括视同销售数量,但不含外购矿的购进量。应税产品的销售量按其增值税发票等票据注明的数量填写或计算填写;发票上未注明数量的,填写与应税产品销售额相应的销售量。

8.除煤炭折算率由省级财税部门或其授权地市级财税部门确定外,本表中的折算率、平均选矿比均按当地省级财税部门确定的数值填写。在用市场法计算折算率时需用到平均选矿比。平均选矿比=加工精矿耗用的原矿数量÷精矿数量。煤炭平均选矿比的计算公式为:平均选矿比=1÷平均综合回收率。平均综合回收率=洗选煤数量÷入洗前原煤数量×100%。

9.通过本表计算的计税销售额、计税销售量,即为主表相应栏次的计税销售额、计税销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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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

(精矿类税目适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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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资源税自主申报
2016年7月1日资源税新版申报表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资源税有关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填写本表,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 1 —

填表说明:

1.本表为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适用于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填报(另有规定者除外)。本表包括三个附表,分别为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由开采或生产原矿类、精矿类税目的纳税人以及发生减免税事项的纳税人填写。除“本期已缴税额”需要填写外,纳税人提交附表后,本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章确认(特殊情况下需要手工先填写附表、再填写主表的例外)。

2.“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名称”:即税务登记证件所载纳税人的全称。“填写日期”:即纳税人申报当日日期。“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资源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3.第1栏“税目”:是指规定的应税产品名称,多个税目的,可增加行次。第2栏“子目”:反映同一税目下适用税率、折算率或换算比不同的明细项目。子目名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4.第3栏“折算率或换算比”:反映精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或者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的比值。除煤炭折算率由纳税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或其授权地市级财税部门确定外,其他应税产品的折算率或换算比由当地省级财税部门确定。

5.第4栏“计量单位”:反映计税销售量的计量单位,如吨、立方米、千克等。

6.第5栏“计税销售量”:反映计征资源税的应税产品销售数量,包括应税产品实际销售和视同销售两部分。从价计征税目计税销售额对应的销售数量视为计税销售量自动导入到本栏。计税销售量即课税数量。

7.第6栏“计税销售额”:反映计征资源税的应税产品销售收入,包括应税产品实际销售和视同销售两部分。

8.第7栏“适用税率”:从价计征税目的适用税率为比例税率,如原油资源税率为6%,即填6%;从量计征税目的适用税率为定额税率,如某税目每立方米3元,即填3。

9.第8栏“本期应纳税额”:反映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从价计征税目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8①=6×7;从量计征税目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8②=5×7。

10.第9栏“本期减免税额”:反映本期减免的资源税税额。如不涉及减免税事项,纳税人不需填写附表(三),系统会将其“本期减免税额”默认为0。

11.第10栏“本期已缴税额”:填写本期应纳税额中已经缴纳的部分。

12.第11栏“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已缴税额。

13. 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2012年第3号)进行纳税申报。

【资源税自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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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

(原矿类税目适用)【资源税自主申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 3 —

填表说明:

1.凡开采以原矿为征税对象的应税产品的纳税人需填写此表。原矿类税目是指以原矿为征税对象的各种应税产品品目。此表反映计税销售额、计税销售量的计算过程,并自动导入主表。表中各栏如有发生数额,从价计征资源税纳税人均应如实填写;无发生数额的,应填写0。如不涉及折算,从价计征资源税纳税人应将其折算率和平均选矿比填写1;不涉及运杂费、外购矿购进金额扣减的,第7、8栏填写0。从量计征资源税纳税人只需填写原矿销售量、精矿销售量和计量单位、平均选矿比(不需要换算的,平均选矿比应填写1),系统将自动计算出计税销售量,本表第3到第9栏不需要填写。

2.“税目”:填写规定的应税产品名称。多个税目的,可增加行次。煤炭、原油、天然气、井矿盐、湖盐、海盐等视同原矿类税目填写本表。“子目”:同一税目适用税率、折算率不同的,作为不同的子目分行填写。子目名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3.第3栏“原矿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当期应税原矿产品的销售额,包括实际销售和视同销售两部分。 4.第4栏“精矿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当期应税精矿产品的销售额,包括实际销售和视同销售两部分。

5.第7栏“允许扣减的运杂费”、第8栏“允许扣减的外购矿购进金额”:填写根据资源税现行规定准予扣减的运杂费用、外购矿(即外购已税产品)购进金额。允许扣减的运杂费和允许扣减的外购矿购进金额,可按当期发生额根据有关规定扣减。当期不足扣减或未扣减的,可结转下期扣减。

运杂费和外购矿购进金额需要进行折算的,应按规定折算后作为允许扣减的运杂费和允许扣减的外购矿购进金额。 6.第10栏“计量单位”:填写计税销售量的计量单位,如吨、立方米、千克等。

7.本表各应税产品的销售量均包括视同销售数量,但不含外购矿的购进量。应税产品的销售量按其增值税发票等票据注明的数量填写或计算填写;发票上未注明数量的,填写与应税产品销售额相应的销售量。

8.除煤炭折算率由省级财税部门或其授权地市级财税部门确定外,本表中的折算率、平均选矿比均按当地省级财税部门确定的数值填写。在用市场法计算折算率时需用到平均选矿比。平均选矿比=加工精矿耗用的原矿数量÷精矿数量。煤炭平均选矿比的计算公式为:平均选矿比=1÷平均综合回收率。平均综合回收率=洗选煤数量÷入洗前原煤数量×100%。

9.通过本表计算的计税销售额、计税销售量,即为主表相应栏次的计税销售额、计税销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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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

(精矿类税目适用)

纳税人识别号

【资源税自主申报】

纳税人名称:

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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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资源税自主申报
2015分配制度改革

第1篇: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收入分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带有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与基本国情、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基本建立。同时,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的战略部署,要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收入分配结构,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扎实基矗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问题是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问题,必须通过促进发展、深化改革来逐步加以解决。解决这些问题,也是城乡居民在收入普遍增加、生活不断改善过程中的新要求新期待。同时也应该看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克难攻坚、有序推进。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共同发展、共享成果。倡导勤劳致富、支持创业创新、保护合法经营,在不断创造社会财富、增强综合国力的同时,普遍提高人民富裕程度。坚持注重效率、维护公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创造机会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缩小收入差距。坚持市场调节、政府调控。充分发挥市锄制在要素配置和价格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控作用,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坚持积极而为、量力而行。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突出增量改革,带动存量调整。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把落实收入分配政策、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作为重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及时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2篇: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求,深入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完善收入分配结构和制度,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推进,破除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基础上,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不断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经过三十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基本确立,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框架初步形成,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极大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平均每十年翻一番,家庭财产稳定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实践证明,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是与基本国情、发展阶段总体相适应的。

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再分配调节功能,加大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投入,彻底取消农业税,大幅增加涉农补贴,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扶贫标准大幅提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持续提高,近年来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城乡收入差距缩小态势开始显现,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有所提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新的进展。

同时,也要看到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宏观收入分配格局有待优化。这些问题的产生,既与我国基本国情、发展阶段密切相关,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和阶段性特征,也与收入分配及相关领域的体制改革不到位、政策不落实等直接相关。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构建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解决一些领域分配不公问题,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的根本举措;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处理好劳动与资本、城市与农村、政府与市场等重大关系,推动相关领域改革向纵深发展,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奠定物质基础和制度基础,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区域之间发展条件差异大,城乡二元结构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还在深入发展。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问题是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问题,必须通过促进发展、深化改革来逐步加以解决。解决这些问题,也是城乡居民在收入普遍增加、生活不断改善过程中的新要求新期待。同时也应该看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利益调整,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克难攻坚、有序推进。

二、准确把握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1、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基本国情,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发展中调整收入分配结构,着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体制环境,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并重,继续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重点,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主要目标。

——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倍增。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比2015年翻一番,力争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长更快一些,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

——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和居民之间收入差距较大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扶贫对象大幅减少,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橄榄型”分配结构逐步形成。

——收入分配秩序明显改善。合法收入得到有力保护,过高收入得到合理调节,隐性收入得到有效规范,非法收入予以坚决取缔。

——收入分配格局趋于合理。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明显提升。

三、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

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就业创业规模,创造平等就业环境,提升劳动者获取收入能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生产要素价格的机制。

3、促进就业机会公平。大力支持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和创新型科技企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完善税费减免和公益性岗位、岗位培训、社会保险、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鼓励自主创业政策。借鉴推广公务员招考的办法,完善和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4、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保障职工带薪最短培训时间。新增财政教育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建立健全向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认证体系,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提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5、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到2015年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研究发布部分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到2015年,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逐步解决一些行业企业职工工资过低的问题。落实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研究出台劳务派遣规定等配套规章,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依法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同工同酬权利。

6、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对部分过高收入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严格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逐步缩小行业工资收入差距。建立与企业领导人分类管理相适应、选任方式相匹配的企业高管人员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综合考虑当期业绩和持续发展,建立健全根据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薪酬的制度,对行政任命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水平实行限高,推广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缩小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差距,高管人员薪酬增幅应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对非国有金融企业和上市公司高管薪酬,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在抑制畸高薪酬方面的作用。

7、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完善科学合理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整优化工资结构,降低津贴补贴所占比例,提高基本工资占比;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抓紧研究地区附加津贴实施方案。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8、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建立健全以实际贡献为评价标准的科技创新人才薪酬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对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分配政策,探索建立科技成果入股、岗位分红权激励等多种分配办法,保障技术成果在分配中的应得份额。完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制度。允许和鼓励品牌、创意等参与收入分配。

9、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落实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强化监管措施,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适度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范围,保护存款人权益。严格规范银行收费行为。丰富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基金产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拓宽居民租金、股息、红利等增收渠道。

10、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分享机制。全面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十二五”期间在现有比例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11、完善公共资源占用及其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国有土地、海域、森林、矿产、水等公共资源出让机制,加强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监管,防止通过不正当手段无偿或低价占有和使用公共资源。建立健全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全民共享机制,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支出。

四、加快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

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税收调节力度,改革个人所得税,完善财产税,推进结构性减税,减轻中低收入者和小型微型企业税费负担,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不断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实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制度。

12、集中更多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财力支持。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十二五”期间中央和地方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减少领导职数,降低行政成本。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全面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十二五”时期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

13、加大促进教育公平力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全面落实九年义务教育免费政策,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普通本科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补助。切实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当地中考、高考问题。

14、加强个人所得税调节。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处罚措施,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征收范围,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双向申报制度和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依法做到应收尽收。取消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

15、改革完善房地产税等。完善房产保有、交易等环节税收制度,逐步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细化住房交易差别化税收政策,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提高资源税税负水平。合理调整部分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将部分高档娱乐消费和高档奢侈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

16、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十二五”期末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推进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健全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

17、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和待遇水平,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推进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十二五”期末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保基金支付水平达到75%以上,明显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报销支付比例的差距。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逐步增加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18、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十二五”期末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按质量标准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1000万户以上,实现全国游牧民定居目标。

19、加强对困难群体救助和帮扶。健全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推进孤儿集中供养,建立其他困境儿童生活救助制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20、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积极培育慈善组织,简化公益慈善组织的审批程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举办医院、学校、养老服务等公益事业。落实并完善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加强慈善组织监督管理。

五、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平等交换和自由流动,促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1、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稳步提高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完善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养新型经营主体,支持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对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投入,促进产销对接和农超对接,使农民合理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增值收益。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和乡村旅游,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

22、健全农业补贴制度。建立健全农业补贴稳定增长机制,完善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政策,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规模,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新增农业补贴向粮农和种粮大户倾斜。完善林业、牧业和渔业扶持政策。逐步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适当提高保费补贴比例,进一步细化和稳步扩大农村金融奖补政策。

23、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保农民分享流转收益。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征地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24、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大幅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部分主要用于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加大以工代赈力度,努力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十二五”时期,对240万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异地扶贫搬迁;按照人均2300元(2015年不变价)的扶贫标准,到2015年扶贫对象减少8000万人左右。

25、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定公开透明的各类城市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政策,探索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重点推进解决举家迁徙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实施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六、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大力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管,加大反腐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实行社会监督,加强基础工作,提升技术保障,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26、加快收入分配相关领域立法。研究出台社会救助、慈善事业、扶贫开发、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集体协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转移支付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完善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税收征管、房产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产登记制度,完善财产法律保护制度,保障公民合法财产权益。

27、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将拖欠工资问题突出的领域和容易发生拖欠的行业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完善与企业信用等级挂钩的差别化工资保证金缴纳办法。落实清偿欠薪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制、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制度、保障工资支付属地政府负责制度。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28、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各种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行为,抓紧出台规范改革性补贴的实施意见。加强事业单位创收管理,规范科研课题和研发项目经费管理使用,严格公务招待费审批和核算等制度规定。严格控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管人员职务消费,规范车辆配备和使用、业务招待、考察培训等职务消费项目和标准,职务消费接受职工民主监督,相关账目要公开透明。

29、加强领导干部收入管理。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严格执行各级领导干部如实报告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的规定,对隐报瞒报、弄虚作假等行为,通过抽查、核查,及时纠正,严肃处理。继续规范领导干部离职、辞职或退(离)休后的个人从业行为,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条件和要求办理兼职任职审批事项。

30、严格规范非税收入。按照正税清费的原则,继续推进费改税,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和基金项目,收费项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

31、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围绕国企改制、土地出让、矿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督管理,堵住获取非法收入的漏洞。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偷税逃税、内幕交易、操纵股市、制假售假、骗贷骗汇等经济犯罪活动。严厉查处权钱交易、行贿受贿行为。深入治理商业贿赂。加强反洗钱工作和资本外逃监控。

32、健全现代支付和收入监测体系。大力推进薪酬支付工资化、货币化、电子化,加快现代支付结算体系建设,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推广持卡消费,规范现金管理。完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发票管理和财务报销制度,全面推行公务卡支付结算制度。整合公安、民政、社保、住房、银行、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收入信息监测系统,完善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城乡住户收支调查一体化制度。

七、加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33、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把落实收入分配政策、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作为重要任务,纳入日常考核。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34、突出重点,强化实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与国有企业、行政体制、财税金融体制等相关重点领域改革有机结合、协同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及时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鼓励部分地区、部分领域先行先试,积极探索。

35、深入宣传,注重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从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正确认识当前存在的收入分配问题,深入宣传坚持科学发展是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根本途径,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坚定不移的目标。切实做好各项改革政策的解读工作,加深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3篇:中国30年分配制度改革

分配制度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重要组成部分。30年来,我国的分配制度发生了巨大变化,分配制度改革取得巨大成效。

一、30年我国分配制度变迁轨迹

纵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配体制改革的历史,不难发现我国的分配政策在不断地调整,分配体制改革在一步一步地深化。大体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中,第一次提出了要克服平均主义。由于长期"左"倾思想的影响,平均主义成为我国改革开放之前分配体制的最根本特征。平均主义分配严重地挫伤了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生产力遭到了严重破坏,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提出要实现党的工作重心转变,即由阶级斗争为纲转变到经济建设上来。针对平均主义分配方式,首先以农村为突破口,"不允许无偿调用和占有生产队的劳力、资金、产品和物质;公社各级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克服平均主义"。克服平均主义是"文革"之后在党的文献中首次提出的。随后农村普遍地推行了土地家庭承包制,实行"缴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原则,从根本上打破了农村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贯彻了多劳多得的原则,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农民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改善,农业生产跨上一个新台阶。

(二)1984年10月召开了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提出了要让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然后带动更多的人一浪接一浪地走向共同富裕。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成功的经验,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要由农村转向城市,把如何增强企业活力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要增强企业活力就需要扩大企业自主权,在企业内部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打破平均主义。要打破平均主义,必然会有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这就要求破除同步富裕的观念。也只有让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才能实现共同富裕这一宏伟目标。《决定》分析了建国之后我国生产力发展缓慢,企业经济效益差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分配中的平均主义严重。"造成了企业缺乏应有的自主权,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的局面,严重压抑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本来应该生机盎然的社会主义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活力。"要充分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原则",通过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统一,职工劳动所得同劳动成果相联系"。从微观上对城市分配制度改革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这就是:1。"企业职工奖金由企业根据经营状况自行决定,国家只对企业适当征收超限额奖金税"。2。"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使企业职工的工资和奖金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更好地挂起钩来。"3。"在企业内部,要扩大工资差距,拉开档次,以充分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充分体现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熟练劳动和非熟练劳动、繁重劳动和非繁重劳动之间的差别。当前尤其要改变脑力劳动报酬偏低的状况。"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也要改革工资制度,改革的原则是使职工工资同本人肩负的责任和劳绩密切结合起来。"可以说,企业内部平均主义分配方式从此就彻底失去了制度基础。

在对企业的分配制度进行改革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还对我国的收入分配政策作了深刻而详细的阐述:1。要坚决反对平均主义,平均主义的思想根源就是"长期以来在消费资料的分配上存在一种误解,似乎社会主义就是要平均,如果一部分社会成员的劳动收入比较多,出现了较大的差别,就认为是两极分化,背离社会主义。这种平均主义思想,同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科学观点是完全不相容的。"而且指出平均主义的严重后果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一个严重障碍,平均主义的泛滥必然破坏生产力"。2。社会主义的目标是要达到共同富裕,但是共同富裕不等于平均主义和同步富裕。"共同富裕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完全平均,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所有社会成员在同一时间以同等速度富裕起来。如果把共同富裕理解为完全平均和同步富裕,不但做不到,而且势必导致共同贫穷。"3。达到共同富裕的办法就是"只有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人依靠勤奋劳动先富起来,才能对大多数人产生强烈的吸引和鼓舞作用,并带动越来越多的人一浪接一浪地走向富裕。"4。对于各类贫穷的人要给予积极的救济、扶持和帮助

,"必须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实行社会救济,对还没有富裕起来的人积极扶持,对经济还很落后的一部分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其它贫困地区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并给以必要的物质技术支援。"5。论述了先富与共富的关系。"由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产生的差别,是全体社会成员在共同富裕道路上有先有后、有快有慢的差别,而绝不是那种极少数人变成剥削者,大多数人陷于贫穷的两极分化。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是符合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的,是整个社会走向富裕的必由之路。"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反对平均主义的基础上第一次提出了让一部分个人、一部分地区通过勤奋劳动和诚实经营先富起来最终走向共同富裕的政策。这也标志着我国的收入分配政策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三)198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在分配问题上第一次提出了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党的十三大提出,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确地认识我国社会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是我们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根本依据。所有制的性质和结构决定分配的性质和结构。党的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是公有制为主体,这也就决定了在分配制度上必然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顺应这种历史潮流,在分配问题上第一次提出了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具体而言,就是:1。在收入分配方式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单一的。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分配方式为补充。除了按劳分配这种主要方式和个体劳动所得以外,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就会出现凭债权取得利息;随着股份经济的产生,就会出现股份分红;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中,包含部分风险补偿;私营企业雇佣一定数量的劳动力,会给企业主带来部分非劳动收入。"2。非劳动收入,"只要是合法的,就应当允许"。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政策是"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的前提下体现公平。"4。"对于过高的个人收入,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节;对以非法手段谋取暴利的,要依法严厉制裁。"5。当前收入分配中的主要问题仍然是"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互相攀比",要在思想上和实际工作中加以克服。6。从分配量上来看,要保证两个不超过,一个就是"保证社会消费基金的增长率不超过可分配的国民收入的增长率",另一个就是"职工平均工资奖金的增长率不超过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这样才能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使生产和分配建立良性互动关系。

党的十三大报告在收入分配问题上的突破主要就是提出了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允许其它分配方式存在和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促进社会公平,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雏形,是收入分配理论的巨大进步,多种分配方式更进一步具体化。

(四)1992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一个重大突破。也就要求进一步回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应执行什么样的分配政策。1993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分配体制的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个人收入分配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可见,其它分配方式与按劳分配的关系是并存的,而且作为一项制度确立下来。2。在公平和效率的关系上,首次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报酬要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平均主义,实行多劳多得,合理拉开差距"。4。在继续执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的前提下,"提倡先富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5。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的增长机制,"国有企业在职工工资总额增长率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前提下,根据劳动就业供求变化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主决定工资水平和内部分配方式。"6。行政机关实行公务员制度,"公务员的工资由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并参照企业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和调整,形成正常的晋级和工资增长机制。"7。"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和分配方式,有条件的可以实行企业工资制度。"8。提出要实行最低工资标准,推进个人收入的货币化和规范化。9。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完善企业养老和失业保险制度,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在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上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和把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到了相当的高度。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在分配政策上主要有三大突破:一是突破了十三大提出的其它分配方式为补充,第一次提出了"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其它分配方式在整个分配方式中的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二是在公平和效率这个二难选择上,突破了以前的兼顾效率与公平,第一次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三是第一次提出了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问题。

(五)1997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在收入分配问题上总结了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教训,坚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90年代中期以来,我们面临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就是生产要素要不要参与分配,这个问题在十三大报告中已经提出来了,但未能取得突破。在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就是如何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和调节过高收入。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了比较详细和完善的分配政策:1。继续"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2。"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3。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4。要"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取缔非法收入,对侵吞共有财产和用偷税逃税、权钱交易等非法手段牟取利益的,坚决依法惩处。整顿不合理收入,对凭借行业垄断和某些特殊条件获得个人额外收入的,必须纠正。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开征遗产税等新税种。规范收入分配,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防止两极分化。"5。"要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之间和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并适应所有制结构变化和政府职能转变,调整财政收支结构,建立稳固、平衡的国家财政。"6。"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1999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国有企业的分配问题上有了的突破,第一次提出了"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实行董事会、经理层等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贡献取得报酬的办法",突破了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和普通工人一样只获得工资,收入与贡献不挂钩导致的收入偏低问题,也是贯彻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政策的具体体现。

(六)200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大,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将我国的分配制度和分配体制改革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点:1、调整和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2、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并继续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3、继续坚持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贯彻这一原则的途径就是在初次分配中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4、规范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少数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5、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6、建立健全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城乡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事业。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党的十六大报告在分配问题上的突破主要表现在提出了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和提出了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

(七)党的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针对我国分配领域中的新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观点。主要包括以下一些要点:一是在继续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前提下,第一次提出了要"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二是提出了要提高"两个比重",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三是提出"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四是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纵观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分配政策的变迁,可以清晰地看出其演变轨迹,这就是:打破平均主义→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分配方式为补充→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坚持以按劳分配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允许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董事会、经理层等经营管理阶层可以根据各自的职责和贡献取得报酬→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更加关注社会公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等。这一路径体现出明显的从计划经济分配体制转向市场经济分配体制的特征,体现出更加关注民生的特征。

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成效

30年分配制度改革取得了巨大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居民收入来源看,非劳动收入量在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的比例不断提高,初步形成了多元化收入来源。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居民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实行单一劳动报酬制,非劳动报酬几乎为零。唯一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就是银行利息,统计资料显示,1978年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210、6亿元,人均为22元,人均利息收入不足1元,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经过30年的改革与发展,非劳动收入在居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不断提高。1990年,非劳动收入(包括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达到344元,占当年我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2、78%,到2015年,我国城市居民的非劳动收入已经达到3733、1元,占当年可支配收入的27、08%。我国农村居民的非劳动收入1990年为29元,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23%,2015年农民的非劳动收入达到了385元,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9、30%。从发展趋势来看,还有进一步提高的趋势。

(二)从分配方式来看,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格局已经形成。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是单一的分配方式,只有劳动一个生产要素可以获得收入,即使劳动也并不是按贡献分配的,而是按照平均主义方式进行分配。改革开放之后,伴随着我国多种所有制格局的形成,在分配制度上形成了多种分配方式。除了按劳分配方式之外,还出现了新型的分配方式,如按资本、技术、管理等分配,初步形成了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格局。

(三)从分配过程来看,打破了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劳动者收入与其贡献的正相关性越来越强。对农民来说,一是推行了土地家庭承包制,实行缴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分配方法。随后我国又免除了"农业三税",从事农业的农民不需要为国家缴税,相应地也就取消了以前和税收连带征收的各种费用,农民的劳动与收入直接挂钩,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多劳多得。二是一部分农民转移到第二和第三产业,转移到城市,获得了更多的工薪收入,他们的工资基本上是按照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和每个人的实际贡献形成的。三是一部分农民兴办了企业,获得更多的农业以外的经营收入,还有不少农民成为企业家,获得了更多的非劳动收入。对于城市居民来说,一是无论国有企业还是集体企业都进行了深刻的制度变革,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深化了国有企业内部的分配制度改革,经营管理者和职工收入分配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平均主义分配方式不复存在,职工收入与每个人的绩效在更大程度上挂钩。二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职工的分配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职工工资与职务级别等与其贡献、职责等相联系。三是一部分城市劳动力从事个体、私营企业活动,其收入状况直接与企业效益相联系。总之,生产要素所有者获得的收入与其贡献相关性愈来愈强,直接刺激了生产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

(四)从分配结果来看,打破了平均主义,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劳动和生产经营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综合国力增强。从生产力发展来说,我国从一个短缺经济国家转变为物质和服务产品极大丰富的国家,诸多工农业产品产量位居世界第一或前列。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显示,2015年底,我国钢材、水泥、煤炭、化肥、棉布、谷物、肉类、籽棉、花生、油菜籽、茶叶、水果等产量均位居世界第一。从人民的生活水平来看,城乡居民收入都有了大幅度提高,2015年,我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13786元,是1978年的40、19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40元,是1978年的30、9倍。正是由于收入水平有了极大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如衣食住用行等各个方面都得到极大改善。从综合国力来看,也有了极大增强。2015年我国GDP总量已经达到24、95万亿元,是1978年的68、46倍。我国经济总量在世界各国的位次由1978年的第11位上升到第4位,人均国民总收入由1978年在188个国家中位居175位,提高到2015年在209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列第129位。

三、当前我国分配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

在充分肯定我国分配制度改革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还应该认识到我国分配领域还存在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归纳一下,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收入差距过大。30年来在我国城乡居民收入都有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城乡之间及内部、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及部分行业内部收入差距呈现逐年扩大趋势,目前已经进入过大区间,而且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调控,有可能产生两极分化。造成收入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经济规律自身作用和影响、二元经济结构及政策、地理条件的巨大差异、灰色收入及非法收入的存在等。

(二)分配秩序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收入分配缺乏依据。30年来我国经济体制处于一个转轨的过程中,旧的分配体制被打破,而新的分配体制还未建立起来,结果导致收入分配缺乏依据,既不是按劳分配也不是按生产要素分配。因为按劳分配的社会条件、技术条件等还未达到,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条件也不完全具备。因为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前提是具有充分、公平竞争的生产要素市场,只有完善的生产要素市场才能形成合理的生产要素价格,扭曲的市场只能产生扭曲的价格。目前我国生产要素市场还不完善,具体表现为:一般劳动力市场竞争过度,劳动力使用者与劳动力处于不对等的谈判地位上,导致普通劳动力价格过低;企业家市场还未形成,定价机制不合理;土地市场不规范,内部交易仍然存在,导致土地价格不合理;资本市场残缺不全,资本利息率实质上处于双轨制,一方面国有银行基本实行的是同一利率,另一方面,地下融资规模庞大,利率差别极大。总之,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基本前提不完全具备,结果导致我国目前的分配依据缺乏。

【资源税自主申报】

二是政府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一方面,从全国来看,不同地区同一级别的公务员收入差别过大。从同一地区内部来看,不同部门公务员收入差距也非常大。另一方面,工资外收入不规范。最近公务员工资实行改革以后,总体上看,公务员的收入规范化程度提高了,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地区奖金津贴名目繁多如季度奖、年终奖、业绩奖以及各种过节费仍然保留,有的地区实行了车改,有的地区没有实行;有的地区以经济适用房的形式解决公务员的住房,有的地区以货币形式给予补贴,差别很大。

三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我国事业单位千差万别,收入分配状况更是五花八门,有的是财政全额拨款,有的是差额拨款,有的是自收自支。问题不在于这些,而在于有些单位既享受全额拨款,又利用自身条件搞创收,为职工滥发奖金福利;一手拿政府补贴,一手得市场好处,其结果不同事业单位职工收入大相径庭。

四是国有企业内部分配秩序混乱。从全社会来看,同为国有企业,竞争性越充分,则收入越低,垄断程度越高往往收入越高,职工收入与贡献相关性小而与其所在行业是否具有竞争性相关性大,特别是一些国有企业经营者职务消费不规范,没有约束。在同一国有企业内部,存在二元分配体制,同为国有企业的员工,付出同样的劳动,如果是合同工,则工资高,福利待遇好,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如果是农民工或其他属于"临时工"性质,则工资低、没有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只因身份不同产生了巨大收入差距。

(三)分配不公问题比较突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分配中的公平是指等量贡献获得等量报酬。分配中的不公平就是等量贡献没有获得等量报酬,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贡献大,获得的报酬少;另一种情况是贡献小获得的报酬多。初次分配中的不公主要来自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生产要素价格机制不完善。再分配中的不公,一方面主要来自于国家机关、部分事业单位即依靠财政再分配获得收入的职工存在比较严重的平均主义,不同级别之间收入差距过小,如国家机关司jú长的工资是办事员的不到一倍。另一方面来自于转移支付中的不均等,如农民与城市居民享受不同的社会保障政策等。

四、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选择

(一)继续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生产要素市场。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其中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生产要素市场完善,从而形成一个合理的生产要素价格,不健全的市场必然扭曲生产要素的价格,导致分配不公。市场是各种价格的最好发现者,不管是政府定价还是垄断价格都会产生价格失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继续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进一步完善形成和完善企业家市场,发现企业家的市场价格;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发现土地价格;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发现资本价格;进一步打破垄断主要是行政性垄断,形成发现一些现在还处于垄断地位的重要商品的价格等。

(二)继续完善对居民收入的调控机制。一是要尽快建立个人收入的信息掌控机制,建议由税务部门尽快编制个人收入信息码,或者赋予个人身份证号以收入信息的功能,每个人一出生就有一个固定的号码,所有的收入信息都可以通过这一号码反映出来,由税务机关掌控,这是杜绝偷税漏税的基本前提。二是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于我国各个地区物价水平、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差异比较大,同样的收入在西部地区属于高收入,而在东部地区则只能属于中等水平,因此,建议不同地区设置不同的起征点。三是要强化合法收入的理念,只要属于合法收入就要保护。

(三)继续完善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救助体制。一是要建立城乡等值区域等值的社会保障体制。所谓城乡等值区域等值并不是指收入水平完全相等,而是不同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的居民享受到相同的社会福利。二是要解决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就业是收入的保障,有效就业不足是我国城乡贫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因此,要缓解贫困,需要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劳动力的有效就业问题。三是要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劳动力文化技术素质不断提高的机制。包括逐步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由9年制义务教育逐步过渡到12年制义务教育;加强职业教育,特别是要形成职业教育的政府、企业等多元支持体系,并进一步完善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体系。

第4篇: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改革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是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一个关键因素。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推动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对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紧迫任务

1、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加快,一些国有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内部改革不到位,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企业内部竞争机制、有效激励和约束的机制没有形成,严重影响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当前,要把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作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

2、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工作原则和要求是: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职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营造深化改革的舆论氛围;充分引入竞争机制,改革的方案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增强透明度;从实际出发,勇于实践,积极探索适合企业特点的改革方式和办法,务求实效;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出台(),要认真听取职工代表大会意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和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3、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目标是:把深化企业三项制度的改革作为规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备条件之一,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能够充分调动各类职工积极性的企业用人和分配制度。尽快形成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国家重点企业以及各省(市、区)确定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要在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上走在前列,率先达到本意见的各项要求;其他各类企业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改革步伐,尽快达到本意见的各项要求。

二、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

1、调整企业组织机构。改革不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企业组织体系与管理流程。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精减各类职能部门,减少管理层次,控制管理幅度,使各部门之间和上下级之间做到责权明确、信息通畅、监控有力、运转高效。企业管理岗位与管理人员职数的设定,要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从严掌握。

2、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企业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不再享有国家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待遇。打破传统的“干部”和“工人”之间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即为管理人员。岗位发生变动后,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

3、实行管理人员竞聘上岗。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担任各级行政领导职务的人员、各职能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各生产经营单位中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除应由出资人管理和应由法定程序产生或更换的企业管理人员外,对所有管理人员都应实行公开竞聘、择优聘用,也可以面向社会招聘。企业对管理人员竞聘的岗位和条件,要根据需要在尽可能大的范围提前公布,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考试或测试,公开答辩、公正评价、公示测评结果,按企业制定的竞聘办法决定聘用人员。实行领导亲属回避制度,企业财务、购销、人事等重要部门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聘用企业领导人员的近亲属。

4、加强对管理人员的考评。企业对管理人员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考评制度。根椐企业经营目标和岗位职责特点,确定量化的考核指标。难以实行定量考核的岗位,也要根据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进行严格考核。对重要岗位上的管理人员要建立定期述职报告制度,并建立考评档案。对考评结果的确定,以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考核为主,参考民主评议意见。

5、依据考评结果进行奖励或处罚。对年度或任期内考评成绩优秀的管理人员应予以表彰或奖励;对考评成绩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管理人员,要给予警示和处罚。任期内不称职的,可以通过企业的规定程序予以提前解聘。企业根据实际,可在健全考评制度的基础上,对管理人员实行淘汰下岗制度,真正形成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

6、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对关键、特殊岗位的管理人员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上岗前进行必要的岗位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建立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的用工制度

1、保障企业用工自主权。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按照面向社会、条件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依法自主决定用工数量和招工的时间、条件、方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强制企业接受人员。

2、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企业与职工按照平等自愿、双向选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企业职工中不再有全民固定工、集体工、合同工等身份界限,所有职工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手段,依法做好劳动合同变更、续订、终止、解除等各项工作,对劳动合同实行动态管理,认真履行劳动合同。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企业应根据考核情况和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择优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

3、优化劳动组织结构。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参照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科学设置职工工作岗位,测定岗位工作量,合理确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减员增效,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4、推行职工竞争上岗制度。对竞争上岗和在岗职工,进行岗位动态考核,并可依据考核结果建立和完善内部淘汰办法。对不胜任工作的人员及未竞争到岗位的人员,企业应对其进行转岗或转岗培训。不服从转岗分配或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职工,企业可与其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形成能进能出的用工机制。

5、加强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内部劳动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实际,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劳动管理的配套规章制度,规范奖惩办法,严肃劳动纪律。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应按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6、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富余人员较多的企业,要采取主辅分离和鼓励职工自己创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等多种途径,加快人员分流。富余人员未分流前,富余人员能够胜任的工作岗位原则上不再招用新的职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富余人员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自谋职业。生产经营遇到严重困难和濒临破产的企业,可依法实行经济性裁员。

7、健全和完善职工培训制度。企业要形成培训与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大力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对按规定必须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职工,应按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进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加强职工在岗、转岗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增强职工创新能力。

四、建立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分配制度

1、实行按劳分配为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多种分配方式。企业内部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积极推行股份制改革,在依据有关法规政策进行规范运作的基础上,允许职工通过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分配。

2、改革企业工资决定机制。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由企业依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企业经济效益自主决定。企业应依法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保证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获取的工资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办法。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明确规定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岗位工资标准要与企业经济效益相联系,随之上下浮动。允许企业根据本企业特点,采取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其他分配形式。无论哪一种形式,都应该坚持与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直接挂钩,真正形成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

4、运用市场手段调节收入分配。随着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化,在企业内部分配上逐步引入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通过双方协商,合理确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更好地发挥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与企业工资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

5、调整职工收入分配结构。把工资总额中的部分补贴、津贴纳入岗位工资,提高岗位工资的比重。降低固定工资占职工工资收入的比重,提高与企业效益和职工实际贡献挂钩的浮动工资比重,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在执行当地政府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职工工资收入中与企业效益和职工实际贡献挂钩的浮动工资的比重应占较大部分。

6、实行适合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激励和分配制度。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科技成果)定酬的分配办法。对有贡献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实行项目成果奖励,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商品化的新增净利润提成,技术转让以及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所得净收入提成,关键技术折价入股和股份奖励、股份(股票)期权等分配办法和激

励形式。企业可采取特殊的工资福利措施,引进和稳定少数关键专业技术人才。对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实行重奖,其奖励可在企业技术开发费中据实列支。

7、完善对营销人员的分配办法。企业根据产品的市场状况和销售特点,确定营销人员的任务、责任和分配办法。营销人员的收入除了依据其完成的销售收入量而定外,还要与其销售经营的实际回款额紧密挂钩。对推销新产品、库存一年以上积压产品或回收逾期一年以上货款效果显著的人员应给予奖励。营销人员的奖励可在销售费用中据实列支。

五、做好过细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三项制度改革

1、领导重视并认真组织实施。企业要把贯彻落实本意见作为当前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重点工作,制定切合本企业实际的改革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的机构和股份制企业的董事会,要把三项制度改革的成效作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推进力度,促进改革到位,努力取得实效。

2、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也是一场深刻的经营管理革命。必须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引导广大职工转变观念,提高对改革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使职工理解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同时,要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对改革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审慎对待,认真解决。要关心职工生活,特别要关心困难职工、下岗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的生活,通过多种途径,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切实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3、各部门要支持企业推进内部改革。各级经贸委和人事、劳动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对改革的指导,对改革中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要及时沟通研究对策,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主动为企业改革创造条件,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要深入企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认真总结和推广成功的典型经验,以推动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

本意见适用于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其他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执行。

篇四:资源税自主申报
2016职称论文范文

第1篇:语文教师在研究性学习中的角色换位

一、角色转换的必要性

教师是在学校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角色,这个角色的特殊身份以及与其相适应的行为规范要求教师在角色行为上表现出与其他的职业不同的特点。传统的教师角色经笔者的总结有以下几点:一是学生楷模的角色。教师是学生的成人榜样,教师对于学生不仅是社会道德准则的传递者,更重要的是社会道德准则的体现者。二是知识传授者的角色。教师扮演知识传授者的角色是对于求知的学生来说,教师是知识的象征,是一本活的教科书。三是严格管理者的角色。教师不但是学生集体的领导者而且还是纪律的执行者。

二、角色转变的依据研究性

学习教学策略的实施就是要彻底改变这种局面,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这就要求,在实施研究性教学策略的过程中,教师的主要角色不再是信息的传播者,讲授者或组织良好的知识体系的呈现者,其主要职能已从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教育的促进者。

实施研究性教学策略的过程中,应当借鉴罗杰斯的理论,使教师转变为促进者的角色,充分的信任学生,恰当的指导学生,让其进行独立的研究性学习。而教师此时促进者角色行为的表现有:帮助学生决定恰当的研究目标,并确定和协调达到目标的最佳途径;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研究性学习习惯,掌握学习的策略,发展元认知能力;创设丰富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学生的探究积极性;为学生提供各种便利,为学生的研究性学习服务;建立一个接纳的、支持的、宽容的课堂气氛,平等的和学生一起寻找真理,分享感情。

三、角色转变的特点

1、课程改革的建设者。课程改革的核心是课程实施,而课程实施的基本途径是教学,所以教学改革是课程改革的应有之义。实际上,课程方案一旦确定,教学改革就成了课程改革的重头戏了。如果教学观念不更新,教学方式不转变,课程改革就将流于形式,而教学改革将是一场更持久的、更复杂的攻坚战。教师是教学过程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教师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直接影响着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的发展。有些教师认为课程改革是zhèng fǔ 部门和校长的事,领导怎么布置就怎么办,教师是执行者,这种观点是片面的。教师自觉地研究课程,学习课程,自觉地参与课程改革是推动课程改革的前提条件。因此,教师在课程改革的实践中,不应是被动的执行者,而应是主动的推动者,应当克服被动思想,主动去参与并推动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

2、新型师生关系的创作者。现代教育理论指出,教学过程是师生交往、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没有交往,没有互动,就不存在或不发生教学。把教学本质定为交往,是对教学过程的正本清源。所谓交往,就是共在的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理解,这是人基本的存在方式。交往的基本属性是互动性和互惠性,交往论强调师生问动态的信息交流,通过信息交流实现师生互动,相互沟通,相互影响,相互补充,从而达到共识、共享、共进。交往意味着对话,意味着参与,意味着相互建构,它不仅是一种教学活动方式,更是弥漫,充盈于师生之间的一种教育情境和精神氛围。交往还意味着教师角色的转换:教师由教学中的主角转向“平等中的首席”,从传统的知识传授者转向现代的学生发展的促进者。

3、研究性学习方式的指导者。研究性学习无论对教师还是学生,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教师必须通过自身的学习和探索实践,在这一领域充当指导者和组织者。

后现代课程论的代表人物多尔认为,课程设计要呈现失衡、关联、情境化的课程结构。我们可以这么理解,每一节课都是师生激情创造而不可重复的过程;课前设计,已经很难采用以往科学与分析的模式,来完全预知学情。这就要求我们做一个合格的指导者和组织者。摆脱按部就班、亦步亦趋的固有模式,对学生学习过程中新的生成,既要做好可以预测的应对准备,也要想好不可预测的应对方法。教学中,教师要真正把关注的焦点放在学生身上,想想学生在做什么,需要什么,依据他们的学习情况,灵活地安排他们的学习情况,灵活地安排每一个教学环节,而不是机械地执行课前的课程设计。还应特别关注全体学生,注意学生间的学习差异,通过不断调整教学进程,使尽可能多的学生卷入到有意义的学习活动中来。捕捉,放大学生学习过程中的闪光点。

4、学生自律能力的培养者。学生在研究性学习中的自由是很多的,但是,当教师以一个促进者的角色出现时,并不是一味给学生过度的自由,而是在充分发挥学生主动性的同时,也注重教育学生遵守一定的纪律和规则。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曾强调:“只有对能自律的人,能负责任的人,我们才能说,就按你说的去做吧,那样可能是对的。”教会学生自律并不会妨碍他们创造性的发挥,只会促进他们的发展。在研究性学习中。严格的课堂纪律是研究性教学策略得以顺利实施的前提。

可见,教师角色转化的关键就在于如何促进学生的研究性学习,使学生能够自己去实验、观察、探究、研讨,使他们的身心全部投入到学习活动中。这样的研究性学习才能充分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

第2篇:高校教师职称论文

一、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内核与绩效

在讨论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之前,我们先看一下一个流传甚广的有关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教授的故事。1968年,我在芝加哥大学做助理教授,问大教授D.GaleJohnson关于升级的衡量准则。我问:“文章要有多少才可升级?”答曰:“据我所知,从来不计多少。”再问:“发表的学报声望计多少?”答曰:“从来没有想过。”再问:“多取几个名衔怎么样?”答曰:“没有谁管你的名衔。”“没有博士也可升级?”“当然可以。”我再问:“一篇文章也没有发表过,可以升级吗?”答曰:“可以的。”我又逼问:“连文稿也没有一篇,也可以升级吗?”答曰:“那会比较困难,但要是你能多说话,表达你的思想,若够分量,升级单靠口述是可以的。”作为经济学研究重镇的芝加哥大学经济学系,在这种教师职称评审模式下,迄今培养了9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这种教师职称评审模式可以被称为“能力最大模式”,即是以被评审者在评审期内的最大能力为测量对象,若评审期内的最大能力达到或超过职称晋升的能力标准,被评审者获得职称晋升,否则,被评审者的职称保持不变。这种模式看重的是被评审者在评审期内的最高绩效水平。而在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则呈现截然不同的另一番景象。我国高校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过程中,对于教师在大学的两项基本职能“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的表现均有规定,在人才培养方面,除了对教学工作量有明确要求,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以及课程建设等工作上规定得甚为含糊。在一个“教授不愿上讲台”的潜规则下,完成教学量对于那些想晋升的教师来说实在不是一件难事。但是在科学研究方面,其要求则是一种硬约束:一是规定了认定期刊的范围;二是规定了在认定期刊发表论文的数量。不能达到在认定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最低数量要求的教师,则不具有参加学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即使达到在认定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最低数量要求的教师,也只意味着他取得参加学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最终能否实现晋升,还要看他发表的论文、获得的科技奖励通过量化后所得到

的分数是否比别人高。事实上,在科研方面的量化要求构成了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模式的内核。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模式可以被称为“以科研为主的能力累加模式”,即是以被评审者在评审期内的以科研为主的能力总和为测量对象,若评审期内的能力总和达到或超过职称晋升的能力标准,则被评审者获得职称晋升,否则,被评审者的职称保持不变。这种模式认可不同水平绩效之间的相互替代性。也不知何时,我国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演变成目前的以科研为主的能力累加模式。在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演变进程中,以科研为主的能力累加模式或许是一开始被采纳是因为其他的原因,甚或完全是出于偶然,尔后这种模式之所以得以持续,乃是因为它能使它产生于其间的组织能够胜过其他组织。我国高校在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奉行的以科研为主的能力累加模式,促进了我国科研论文的生产力,使得我国成为名副其实的科研论文大国。但是,最初的制度发明者们对于这种模式所带来的弊端是始料未及的。这也正如哈耶克所言,制度是人之行动而非人之设计的结果,亦即无数独立的决策和行动的非意图的结果。这种模式也给我国高等教育和学术界带来严重内伤。

1.冲击了教学。

以科研为主的能力累加模式,过分强调了科研的绩效,而弱化了对教学的要求,再加之高校的收入分配以及相关福利待遇都与教师职称密切关联,因此,这是一种对教师将主要精力配置于科学研究的内在激励。对于教师而言,如果说教学是不可不承担的,那至少也是可以轻松应付过关的。这就是“科研吃教学”的“教学漂移”现象。就连副教授、教授给本科生上课这种天经地义的事情都需要政府红头文件来保证,我们能否认教学没有受到冲击吗?

2.污染了学术。

由于以科研为主的能力累加模式,认可不同水平绩效之间的可替代性,教师便会追求更多数量的低质量工作绩效,通过低水平工作绩效的数量累加来替代高水平工作绩效。也就是说,教师在此评审模式下,有发表“短、平、快”文章的动力,而没有甘愿坐冷板凳、追求高质量学术创新的意愿。鉴于学习效应,那些高能力的教师也会逐渐采取类似的策略选择。如果有足够多的人争相效仿这一行为,就会在共同体内形成一个临界多数,从而———逐渐地———策略行为就被制度化了。面对科研成果的数量要求,有些教师可能会铤而走险,在科学研究中进行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而面对广大教师发表论文的刚性需求,一些学术期刊为了谋取利润公然贩卖版面,诸多教师为了职称早日晋升,也积极参与这种“钱学交易”之中。上述种种学术浮躁、学术注水、学术腐败行为严重污染了本该神圣的学术环境,严重制约了学术创造性,使得我国的科研论文数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出现严重的不对称。关于对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检讨以及所带来的上述不良后果的批评早已频繁见于学术期刊以及大众媒体,部分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以及高校领导也在公开场合对目前教师职称评审制度表达了极大担忧。但检讨、批评与担忧也仅仅止于口头,以科研为主的能力累加模式仍然在延续。为什么如此低效的制度能够长期生存下来呢?

二、低效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长期存续的内在机理

著名经济学家诺斯(North)认为,一旦无效率的制度选择沿着原来的错误路径走下去,就会陷入一种“自动锁定”的状态,初始的制度设计会不断强化现存制度的刺激与惯性,要想脱身而出就显得十分困难。马修斯(Matthews)也认为,制度惰性在制度的存续中起着重要作用,甚至当制度不再符合一个给定环境的要求时,它也会持续下来。那么,是哪些因素造成了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自动锁定或制度惯性?

1.共享的认知系统。

在一种认知下,再怎么强调科研的重要性都不为过,这种认知就是“科研能促进教学”。因为在这种认知下,强调科研也就是强调高校的存在合法性根基———教学。自洪堡引入“教学与科研相统一”原则后,学界一直基于良好意愿不停地做出误读性演绎。似乎没有哪个例子能比下面这条经典引文更能代表长期以来学界对教学与科研之间良好互动的深信不疑了。“一方面,因与知识前沿的难题搏斗兴致勃勃来到课堂的教师,能够为学生带来第二手材料不可能给予的某种东西;另一方面,对一个探索真理的人来说,迫使他用可以理解的术语向一个聪慧的外行阐述他的发现,这是一种有益的训练”。随着科学技术在国家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后,科学研究成为国家意志和商业需求,政府和企业通过给予丰厚的经费资助和奖励措施诱导大学利用自身的人才、学科、实验室以及平台优势开展国家和商业所鼓励的科学研究。由于科学研究相比人才培养能在相对短的时间内给教师带来巨额经济回报,且在学术声誉的积累和传播上比人才培养更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因此,大学教师为了追求自身效益的最大化,会配置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科学研究上。但是,教学是大学的原生功能。可以存在没有科研的大学,但是大学没有教学就不能被称之为大学了。因此,教学是大学作为制度性存在的最基础的合法性来源。但是,正如前所述,科研对于政府、大学和教师个人而言,具有见效快、回报高的优势,基于科研可量化性的科研强激励机制所导致的“重科研、轻教学”现象就司空见惯了。显然“轻教学”行为有损大学的合法性基础。帕森斯(parsons)强调,“一个组织想要获得合法性,并因此使自己的社会资源诉求能够得到认可,那么这个组织所奉行的价值观就必须与更宽泛的社会价值观相一致”。因此,大学面临着严重的人格分裂,一方面要努力向社会呈现自己重视教学的良好形象,比如,“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等这些组织话语为大学提供了审慎的、理性的正式组织结构,是大学捍卫自身合法性的自我标榜,但另一方面基于收益最大化的考虑却在实践中将科研置于超越教学的地位。这种“组织结构与活动的脱耦”反映了大学合法性和绩效之间的冲突,解决这种冲突的比较稳妥的办法就是用“教学与科研相互促进”的观点来进行制度化灌输。任何观念在持久性灌输且缺乏外界积极干预和自由批判环境的境遇下,这种观点就会成为共享的认知系统且日益信念化与制度化,以至于偏重科研的行为被视为一种自然的和合法的现象,人们也不再把它们与替代性的选择进行比较,从而严重束缚了人们对科研与教学关系的反思与重新评估。倒是国外的学者通过实证研究指出了“皇帝的新装”。

2.组织目标的模糊性。

高校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并且总是被一系列的评估者所评估(或者是同一个评估者评估不同的方面),并且这些评估者倾向于运用不同类型的、通常不相容的标准或准绳。由于评估意味着竞争稀缺资源的机会,因此,这些稀缺资源的价值,对于高校整体而言,可能是经费的增加,而对于高校领导而言,可能是政治晋升。我国高校深深地内嵌在整个国家的政治体制和环境之中,高校管理仍然表现出和现在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政治行为色彩。由于高校的领导都被赋予相应的行政级别,他们也因此被纳入到更为广阔的政治晋升锦标赛格局中,晋升锦标赛引起了高校之间的激烈竞争。高校多维任务的实现都是建立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基础之上,而人才培养目标最为模糊,导致其评价标准也不明晰,高校无法直接确切地证明学生获得良好教育,教育效果的显示在时间上是终身的,而且高校所起的效果很难与其他作用于个人之上的影响相分离。“在理性原则下(

3.制度非中性。

制度非中性是指同一制度对不同人意味着不同的事情,在同一制度下不同的人或人群所获得的往往是各异的东西,而那些已经从既定制度中获益的个人或集团,无疑会竭力去维护之。目前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对于教授而言,或许只是一个已逝的梦魇,而对于还需要晋升的教师而言,那才是现实的煎熬。在高校中,尽管学术权力受到行政权力的干扰,但教授比还没有获得教授学衔的教师更具有地位和话语权,前者在学校的有关学术事务中还是具有很大的参与权的,比如在教师职称晋升方面,教授就发挥着很大作用。由于他们是这种激励制度的成功者,维护其正常运行自然符合他们自身的偏好和既得利益。目前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维系,一方面有利于教授群体心理平衡,因为这些教授也经历了一个类似的艰难过程;另一方面,有利于他们既定的利益资源不被耗散,而这种利益资源更主要的来自于对规则的控制以及在学术事务中的话语权。因此,作为既得利益集团,他们没有强烈意愿去支持制度变迁。而对于那些需要晋升职称的非教授教师群体而言,由于缺乏相应的话语权,他们没有足够能力去促进制度变迁。

4.外部性。

外部性是指个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不一致的状态。当一个新的制度被创造出来后,由于制度并不能获得专利,其他人可以模仿这种创新并大大降低他们组织和设计新制度的费用,因此,创新者的报酬将少于作为整体的社会报酬。这个问题暗含的意思是,正式制度创新的密度和频率,将少于作为整体的社会最佳量,因此,可能会持续地出现制度不均衡。改革目前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不仅需要花费组织和设计成本,并且还要承担巨大的风险。因为当以科研为主的能力累加模式已被高等教育管理者、高校领导和教师个人“视若当然而接受的现象学过程”的时候,颠覆这种传统在短期内有可能导致科研数量绩效下降,高校和高校领导都将承担预算下降和考核等级降低的不利后果,并且这种后果也会传递给教师个人,毕竟教师的利益和所在高校的声誉密切相关。即便改革成功,新制度所带来的收益又并非为首创高校所独享,在承担全部成本而又不比别人享受更多收益的情况下,高校领导的改革创新意愿就会受到抑制。如何消除这种外部性并弱化“搭便车”问题?这种外部性是不可能消除的,这恐怕一方面是由于技术上的困难,另一方面,也许更为根本的,恐怕还是因为逻辑上的困难,因为消除外部性的办法,即制度设立本身,就是外部性产生的一个根源。

5.社会科学知识的局限。

拉坦(Ruttan)观察到制度变化的供给依赖于两个因素:知识基础和创新成本。拉坦断言,我们拥有的社会科学知识越多,我们设计和实施制度变迁就会干得越好。林毅夫也认为,制度安排选择集合受到社会科学知识储备的束缚。即使组织有心建立新制度安排以使制度从不均衡恢复到均衡,但由于社会科学知识不足,也不可能建立一个正确的制度安排。正如当科学和技术知识进步时,技术变迁的供给曲线会向右移一样,当社会科学知识和有关的商业、计划、法律和社会公共管理专业的知识进步时,制度变迁的供给曲线也会右移。社会科学和有关专业知识的进步降低了制度发展的成本,正如自然科学及工程知识的进步降低了技术变迁的成本一样。由于我们社会现在还没有足够的社会科学知识来设计一项相对完美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因此,我国目前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是一种无奈选择的结果。在一种可以替代现有制度的更有效率的制度出现之前,“一旦制度得以确立,即使它们是集体次优的,也会持续存在下去”。但是目前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具有自我强加的趋势,因为当初对该制度的选择抑制了知识创造和积累的速率,进而造成了有关制度发展的社会科学知识的短缺,从而阻碍了制度变迁的步伐。

三、结语

我国高校财政拨款方式为“基本支出加项目支出”,而对于高校科研而言,主要是项目制拨款方式。这种拨款方式的主要缺陷在于立项标准的模糊性以及程序的阙如。其后果是高校往往把科研论文数量作为自己获得项目拨款的一项竞争性指标,因为在科研能力方面,科研论文水平往往在同一个评价指标体系内被同质化了,能说明问题的就剩下在该评价指标体系下的数字的差别,也就是说,数字成了能力的重要表征。虽然上级主管部门已经逐渐意识到量化学术的弊端,并且还出台了相关政策,比如,2016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见》、2016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但是,上级主管部门对高校评价、经费支持、干部选拔考核等方面的指标化倾向已然形成了一种心智模式。“尽管人们不(总是)完全遵照自己口头‘声称的理论’(他们所说的)去行事,但是他们一定会完全遵照自己实际‘实行的理论’(他们的心智模式)去做”。因此,教育部出台的相关政策并不能在实践中得到遵守,而与此同时,高校也宁愿相信上级主管部门的心智模式而不是政策文本。因此,政府首先要改变和重塑的是自己的心智模式,对于高校的评估考核以及基于其上的经费支持、干部选拔等管理方式要尽量去指标化,并且让这种心智模式在政策文本中得到真实表达,以换取高校对政府相关政策的真心支持和信任。而作为高校改革的真正主体,各高校要敢于在合法框架下进行制度创新,创造出符合学术生产规律和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并契合学校实际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尽管制度创新会有风险,但至少一所高校的失败会让其他高校吸取教训,降低其他高校进行创新的成本;倘若创新成功了,也不必在意自己的制度创新成果被其他高校所模仿,这同样能够降低其他高校的创新成本,也就是说,任何一所高校进行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不管成功与否,其组织收益都小于社会收益,但这也正是高等教育公益性的一种具体体现。所以任何一所高校及其领导者都要有一种超脱的姿态以及成为制度创新的关键行动者的意识和准备。总而言之,要想改变高校低效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长期存在的现状,以政府为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和以高校个体为主导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有机结合是基本路径选择。

第3篇:游戏理论视域下快乐体育教学模式的建立

一、游戏理论视域下快乐体育教学模式构建的理论支持

1。体育游戏理论和快乐体育教学模式的共性分析从体育游戏理论和快乐体育教学模式两者间的概念定义和特征上,可以发现它们有一定共性,因为两者的功能和特点在其概念中会体现出来。在游戏理论视域下研究快乐体育教学模式,就要结合两者的定义与特征展开分析。体育游戏定义中的自主娱乐号陕乐体育教学模式中“以生为本”教育思想相契合,二者都提倡创造性思维与身心和谐的发展。

2。游戏理论视域下快乐体育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1)在需要与兴趣为基础上建立的学习动机是体育游戏具备的最大亮点,在体育教学实践中学生积极主动去追寻和掌握有兴趣、娱乐性的教学内容,这也是“寓教于乐”理念的真义。我们既要重视传统体育教学模式中知识技能的传授,注重培养学生兴趣,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又要扭转传统体育教学模式中学生被动学习的情况,让学生积极参与教学和发挥其活动主体作用。

(2)教学形式和教学内容不统一是目前快乐体育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之一,究其根源在于合作学习教学组织形式的缺乏,在教学中系统教学动态因素之间的互动不足,各小组成员之间缺乏交流。

(3)体育教师仅仅追求“思维的创造”也是目前快乐体育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之一,这种状况背离了体育教育的根本—一运动技能的掌握。造成这一困境的原因在于教师缺乏教学的技巧。而体育游戏可以将教学方法隐藏于游戏之中,让学生在进行体育游戏的过程中培养创造的思维,掌握运动技能,增强体质。

二、快乐体育与传统体育的差别

1。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重视在传统体育教学中,学生只是一个被教育的客体,教师的主导作用与主体地位被过分强调,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体育教师的教育培养。这种模式致使学生在学习中积极性、自觉性泯灭,主体地位丧失。快乐体育理论认为,学生学习兴趣与动机的激发和维持,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重视是增强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

2。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在双向多边、复杂的体育教学实践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和谐关系是调动教与学双方积极性的一种内驱力,也是教师顺利施教的重要保障。和谐的师生关系让学生更乐于接受教师的教育,而且有助于消除学生在学习中心理上产生的恐惧、焦虑等不利于教学的因素。

快乐体育教育理念强调加强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双向信息交流,从而达到营造良好教学氛围的目的。快乐体育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养成学生自发、自主的学习习惯,为其今后各方面的学习打好基础。

三、游戏理论视域下快乐体育教学模式的构建

1、贯彻安全、健康、娱乐三位一体的教学指导思想体育教学中由于对运动技能的掌握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教学必须在安全的活动环境下进行,让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即“健康”成长。增强体质促进健康是体育教学的目标,在促进健康的体育教学中,引入娱乐是为了更好地完成体育教学的目标,“娱乐”是完成体育教学目标不可或缺的途径。贯彻安全、健康、娱乐三位一体的教学指导思想,才是快乐体育教学的精髓。在体育教学中将安全、健康、娱乐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来完成体育教学的课程是快乐体育的原则。快乐体育就是在保障基本安全的前提下,让学生在宽松快乐的氛围中达到活跃身心的目的,以提高教学质量,完成教学任务。

2、以增强体质为基,以完善人格为标科学合理的体育活动能增强体质,促进健康。研究发现,在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运动的过程中,学生的思维会变得更加敏锐和活跃,创新能力可以得到提高。在运动的环境下,受氛围的影响,学生认知能力的培养和个性社会化的形成可以进-一步促进自身人格的完善。在对人才的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的今天,要达到符合社会需要的要求,人本身的基本素质也需要提高。现代教育中虽然体育课根本任务是培养学生良好的身体素质,但是必须要兼顾培养学生动手动脑的能力,这也是各科教育的任务。体育课也要在基本的思想上做出相应的改变,将快乐体育思想融人进来,让学生更好地完成教学目标,把学生带动起来。

3、建立以人为本的教学体系教学方式与方法的选择对于教学课程体系的构建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好的教学方法有助于更好地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教学质量的提高有赖于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的制定。学生个体受自身条件、生活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在其学习过程中体现出很大的个体性差异,这就要求教师要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有针对性地选择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在安排习题的难度与要求上也要顾及学生的个体性差异,灵活选择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最大程度地满足学生个体不同程度的学习需求。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对于“快乐体育”这一教学模式进行了很好的诠释,因材施教,从学生的根本角度出发,选择能够让学生乐在其中的教学方式,灵活运用多种新颖的教学手段,充分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最大化地实现教学质量的提高。良好的教学体系的构建是建立在对于课程本身详尽的认识与了解的基础之上的,以“快乐体育”这一教学模式为主导的教学方式的选择,无疑是一种具有时代创新性的新式教学手段,这对于教学质量的提高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4、建立以游戏理论为辅的体育教学内容在体育教学的过程中,适当加入各式体育游戏,以游戏的方式进行体育教学,对于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提高十分有益,而且有助于学生更加快速地掌握学习技巧,进而实现预期的教学效果。为了让学生在游戏的过程中掌握技术技巧,教师在选择游戏时要偏重游戏本身的趣味性,并制定出相应的灵活的教学方法。

体育游戏的选择要以其自身所蕴含的基础理论为主,并且包含一定的人文知识,还要保证其在运用的过程中不会有所局限。

5、建立教学相长的教学群体在体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处于主导地位,由其传授学生所需要的体育知识、技能,激发和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指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和合作学习等。但是教师在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如果也参与到学生的学习中,与学生一同体验、感受和互动,教学相长,就能让体育教学中的全体参与人员组成一个即时的信息反馈系统。

6、建立师生和谐共处的教学过程体育学习的过程不但是知识与技能的传授过程,更是一种师生间情绪、情感的交流过程,是一种行为和态度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教师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自身需求,激发其学习兴趣,使这种兴趣成为学习动机。这种学习动机逐渐使学生有了学习的自主性,扭转了传统教学中学生被动学习状态,营造了和谐、融洽的学习气氛,建立了良好的生生关系与师生关系,使学生在快乐中学习、成长。

基于游戏理论视角,贯彻安全、健康、娱乐三位一体的教学指导思想,重建快乐体育教学模式,有效解决了当前快乐体育教学模式在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以健全的身体教育和人格教育为目标的体育教育思想的指导下,要建立以人为本的教学体系,建立以游戏理论为辅的体育教学内容,建立教学相长的教学群体,建立以师生和谐共处的教学过程。

第4篇:双师型教师职称论文

一、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机构的主体性质

根据《教育部职称评审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指导全国高等学校职务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应在各地职称改革工作小组领导下进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在本地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所属高等学校某些专业的特殊需要和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可设立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所属高等学校的某些专业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这是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的直接依据。目前我国高职院校职称评定分为四级体制:第一,国家教委负责总体指导;第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各地的评审政策;第三,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专门的高等学校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本地区高职院校教师职务评审;第四,具备一定条件的高职院校成立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校教师的相关职称评审工作。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中,第一步是由学院按一定名额比例,学校组织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本校教师的职称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报省职称评审行政部门审核,最后由省教育厅职称评审行政部门进行职称授予。这里先分析一下高职院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这一职称评审主体的问题,如果其权力来源是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那么其评审主体就是行政主体,其行使的就是行政权,职称评定就是行政职能的完全实施过程。由于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高职院校的主体性质是自治团体组织,但实际上是直接受教育行政机关管理和指导的。这里的委托行为实际意义就是行政授权行为,正是中国的这种特殊性才是造成法律混乱运用的根源。但是从法律上认定这种评审委员会评审主体的权力来源,不难判定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行为是实际意义上行政主体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那么由教育部或省教育厅评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对“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更明确的就是行政行为。教师职称的评定实质就是明确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管理,它不是第三方组织或高校自治团体对教师资质的一种认定。

二、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行为属性分析

判定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行为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要根据职称评定行为的整个评审过程和这个过程中评审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来鉴定。

(一)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程序属性

从各级职称名额的确定、评审申报条件,被评审“双师型”教师资格条件的认定,学院行政人员对被评审人员相关材料的审查、评审专家学科结构构成、学术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程序,学校中级评委、高级评委的民主投票权、最后院务会对选出人员的确定、合格人员上报省教育厅评定、职称授予和认定。这一系列流程都是严格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给高职院校职称评审条例来操作的,其实质是高职院校行政部门代表省教育厅行使行政管理权,行使的是一种行政法规、规章授予的权力。有明确的授权机关、授权方式和授权范围,脱离了指导的属性。评审主体做出的是明确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象是“双师型”教师,是一种国家统治层自上而下的管理行为,具有公共管理性,其性质是一种行政公务。行政主体依评审条例或省级会议精神将其行政意志通过语言、网站公告、文字、符号等具体的行动来告知相对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一旦取得相对应的职称,一旦授予不可依个人的意志随意变更,如果变更要有相应的法定或行政程序。因此判定获取职称的这一行为具有法定的确定力。因此高职院校“双师型”职称评审的性质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

(二)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属性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程序结束后,评审结果都会按时地公示,授予相应的职称聘书,因而具有因教育部门授予而产生与此对应的授权、行为能力和与职称相对应的相关待遇。该教师在高职院校工作中其工作行为都与其职称的高低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种因行政部门授予的职称具有证明力,是整个教师群体中明显的身份认知。如果教师在职称行为受侵害时受国家教育行政权力保护,同样职称一旦授予,该教师也承担义务,服从行政部门和学校行政部门对其与职称有关的行为的管理,职称不可依个人的意志随意变更,如果变更要有相应的法定或行政程序,职称的变更或消灭都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因此判定这获取职称的行为具有法定的确定力。

三、影响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教师权利保障实现的因素

(一)法律受案范围的不明确性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纠纷受案范围分析,那么哪些纠纷属于这类纠纷?在这里从“双师”、“职称评定中的纠纷”、“高职院校”三个关键词方向来界定。也就是只有同时符合这三方面的纠纷才是研究的受案范围。界定厘清哪些纠纷是属于“双师型”教师被侵权的行为类别可以节约法律成本,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

(二)适用法律的不确定性

法律适用方面上,宪法、教师法、民法、行政法、劳动法中都有涉及对教师权力的维护,但具体可依据的相应法条缺失,试用准则模糊、混乱。例如《教师法》和相关规定,教师权益遭到侵害后其法律救济途径只有申诉和仲裁两种,但《教师法》没有对申诉的受理机构做出明确规定,教育部也没有对申诉的受理机关—当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明确规定,当教师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其申诉、仲裁、行政争议和行政诉讼等维权途径不畅通。

(三)现有维权的方式滞后性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在职称评定时,具有自身特殊性,这里包括“双师”身份的认同,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的独特性,要求此类教师职称评定时要有专门的适用标准,既要在同专业“双师型”教师之间评定时有区别,又要在全校的各专业教师职称评定时有其合适的区分标准。“双师型”校企合作模式教学为主导的教学模式创新与发展,属于新事物,教师职称评定中由于评定条例自身的落后、维权途径的单一滞后,都给“双师型”教师遇到不公正待遇时的维权设置了障碍,因此这些新问题需要救济途径、救济方法和评定规则能够与时俱进、协调发展。

(四)科学救济程序设计的缺失

救济的横向和纵向的程序设置混乱。在横向程序上,由于对教师权利保障的救济途径具体权限的划定不清,具体法律适用不清等原因,造成申诉、仲裁、诉讼等救济程序设置的现行法律法规对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在处理教师申诉时的受理、调查、答辩等事项时,缺乏严格的程序性规定。实践中,教育行政系统内部救济仍然多采用行政方式,对事件的调查粗糙,不公开进行,对教师申诉的处理往往掺杂领导的个人感情和主观判断。另外,对提起申诉控告的缘由,受理机关、时限要求、处理结果的送达和执行等,具体事宜也仍未制定出明确的单项法规或相应的实施细则。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受理申诉或控告后,由于缺乏受理、审理、申诉、答辩、调查、处理的严格程序,势必存在随意性,难以保障教师的申辩权利。而且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在处理教师申诉过程中,教师和被申诉机构完全是“背靠背”。因此要科学合理地受理纠纷,实施救济的横向和纵向的程序设置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完善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纠纷救济的程序设计

(一)明确受案范围

在此要解决纠纷的类型是针对“双师型”教师这一主体的,所以要明确“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的纠纷类型,也就是受案范围。

1、“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的程序性类型纠纷

教师在职称评定中,对评审的资格审核程序不满;评审委员会组建的专家组成员构成制度不合理;利益相关评审专家、服务人员回避制度没有明确规定和提出异议制度;评审程序中出现选票公布程序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对科研成果评判送审程序不透明、不科学;对“双师型”教师的评审条件与其他教师项目没有评审制度上的明确区分;不同学科评审程序没有明确的区分标准;参与评审专家专业资质不够或不同学科专家比例不科学;公示时间没有按规定执行;选票制度不科学造成人为操作可能;对同等情况下教师的评审硬件提出特殊苛刻的要求,超出规定以外;变相限制教师的申报职称人数;不同学科之间的教师申报名额比例分配不科学;高职院校学院内部评审程序未经教代会审议通过的,直接由行政部门以发文形式确定等。

2、“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的实体性类型纠纷

“双师型”教师发表的核心论文、非核心论文、论文影响因子等有关论文评价认定引起的纠纷;学校设置门槛限制“双师型”教师从事教学科研活动;“双师型”教师培训进修机会分配的比例不科学;“双师型”教师年终考核、学期考核引起的纠纷;对不同国家机构组织的奖项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对有关出版专著、合著、创作作品、专利、规划教材、精品课程等级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对“双师型”教师进企业做访问工程师时所产出成果的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对“双师型”教师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市级、院级教科研项目及课题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不同系部”双师型“教师参与专业建设等级引起的纠纷;学术报告水平层次认定引起的纠纷;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等级评定引起的纠纷;对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年度和考核优秀评定中不公引起的纠纷;教师带学生参赛不同等级的成绩评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教师做访问工程师、指导社团数量的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

(二)程序设计

1、申诉制度

第一,建立健全高职院校内部申诉制度。设置申诉救济渠道、申诉委员会的建立和制定申诉程序,并在学院的教代会上审议、通过,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确保这个通道常规化、合理化。当教师在职称评定中有纠纷存在,可以依程序向教师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在教师申诉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上,应明确各部分人员的比例,保证教师代表数量、由教师代表提名相关专业的异校“双师型”评审专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人员监督,确保纠纷解决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要重视校内申诉制度的具体程序性规定,在有效的信息平台上明确申诉程序的详细步骤、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细化各个程序的规定,具有可操作性。第二,纠纷当事人向教育行政机构的申诉。各级教育行政机构都应该设立相对应的受理部门和处理机制,目前教育行政部门都设有这样的部门,但是不乏存在公正受理的问题,具体体现在受理部门和人员与高职院校是否存在利益关系的问题,领导和领导之间是否有默契,因为高职院校的管理和运行也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指导,两者也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受理程序科学设置,公开、透明和回避利益方就显得相当重要。因此建议现有的机构的人员设置应选择第三方辅助机构构成,应该从教育行政各部门抽掉各负责人与本地区或异地相关专业的教育专家共同组建,对纠纷进行民主合议,全程采用公开旁听制度。这里为了维持解决纠纷成本,纠纷提起人应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并且将保证金制度化。

2、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复议法中的“行政机关”这一主体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而高职院校是由国家和法律授权,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或公共管理权力,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高职院校具有行政主体资格。高校与教师之间的关系带有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高职院校享有授权执法主体资格,在法律上处于行政主体地位。因此,当“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权利受到学校有关行政裁定行为侵犯时,可依法向学校的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行政裁定或重新裁定等,这也是解决纠纷的一条有效出路。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范围包括,教师的申诉行政机关不作为或行政裁定不公正、行政程序有问题的纠纷和申诉机关已经进行了处理但教师仍对处理结果不满的案件等。

3、仲裁制度与司法救济两选一

作为最终救济方式的设计,采用了仲裁制度与司法救济两选一的方式,即无论行政相对方采用了哪种方式都是对此最终的裁定。

第一、仲裁是仲裁机关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协议或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议,以第三者身份进行调解,做出判定或者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应该是解决职称评审类纠纷的首选,职称评审要求的专业比较强,涉及方面多,中国教育方面的法官也是稀缺资源,仲裁的优势在于其程序简便、结案较快,能独立、公正、迅速地解决争议。但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建议组建教育仲裁组织,其性质应该是第三方非营利性组织,具有自主性、非营利性、非官方性质。其运营的方式通过供应政府教育行政机关教育仲裁服务、机构自身向高校等相关市场需要者提供服务以及通过社会或企业募捐、赞助等方式来维持运营。做到财务和服务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双师型”教师在进行职称评定向该组织申请仲裁时要缴纳一定金额的保障金,防止发生乱申述、无理申诉等现象。在非营利性组织建立纠纷专家库制度,每次处理纠纷时都给予相应的经济费用和根据每次纠纷解决的情况建立解决纠纷专家信用等级制度,建立透明的监督体系,相关专家一经被举报,情况属实便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终身不得采用。同时在这个仲裁委员会中要建立一个辅助机构,其性质应该是第三方中立的。人员构成应该由两部分人组成,第一部分是,同级别教育行政机关的代表,起到监督仲裁作用;第二部分,是各学科的同行专家组成。起到对相关专业性仲裁提出专业指导意见的作用。仲裁专家和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以保证仲裁的公平、公正。仲裁委员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民主合议迅速处理纠纷;当教师未能或不愿通过申诉解决纠纷时,可以在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之间进行选择,除非有法定的事由,本次仲裁是一裁终局。

第二、司法救济制度。

将调解制度作为司法救济的前置程序,如果调解无效就按案件的性质进入正常的诉讼程序。针对“双师型”教师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形,司法救济在法律层面上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依照《宪法》《行政诉讼法》《劳动法》《教师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来作为纠纷适用法律法源提起维权诉讼。特别指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针对高校不合法的行政行为,如果只是不合理,而不违法的话”,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且还必须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对于抽象的行政行为,比如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其性质属于抽象行政行为,法院也不予受理。

第5篇:改善教师职务聘任制的几点设想

一、阻碍聘任制深化的原因实施教师职务聘任制中出现的问题,大多数不是职务聘任制本身所固有的,而是人事制度的其他方面改革不配套,使得聘任制出台受到多种制约引起的。阻碍聘任制深化的原因很多,诸如教师收入不高,教师职业缺乏强大的吸引力,一部分教师流失后,优秀的又聘不到,只能退而求其次,形不成竞争力;对教师的工作质量评价难度大,考核往往流于形式,解决聘与不聘的问题很困难等。这些具体的原因确实很多,但我认为主要的原因是两条:

1、理论准备不足目前高校虽已普遍推行教师聘任制,但对教师聘任制的理论探讨跟不上去。实行聘任制缺乏有力的理论支持,理论的滞后延缓了高校实施聘任制的进程,理论准备不足,使得做法上摇摆不定,先搞评聘结合,后又评聘分开,实际上都是以评为核心,聘任却流于形式。理论准备不足,观念难以更新,尽管花样不断变化,但总脱离不了固有的运行轨道。

2、缺乏社会化保障体系的支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高校对教师包得过多,相对而言,社会承担的责任则较少,因此,人事管理权利高度集中在学校,人才的单位所有制情况严重。实行聘任制,逐渐将人才由目前的单位所有变成社会所有,除观念上扭转外,还需要一整套社会保障体系的支持,如失业救济制度、人才市场立法、户籍政策、档案管理制度、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住房制度以及高校的独立法人地位和办学自主权的到位等等。缺乏上述体系的支持,学校希望不想要的人流出去就成了一句空话,即使学校有权解聘,被解聘人员也只有靠学校“内部消化”,“统筹解决”。同时由于受住房、资金限制,学校难以从校外再聘任合适的教师以填补解聘后的空额,于是学校与教师的双向选择就无法真正实现。

二、完善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的对策针对实施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完善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显然应从两个方面人手:宏观上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微观上进一步深化高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向聘任制的完善靠拢。对高校来说要做的主要是第二点。而要做到第二点,当前迫切需要解决好什么是真正的聘任制和如何从现行管理体制过渡到真正的教师职务聘任制两大课题。

教师职务聘任制是通过双向选择,将学校和个人以聘任的形式相联系,溶岗位责任、权力、利益为一体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是一种打破平均主义,促使优胜劣汰,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的竞争、激励的制度。

当前的实际是:一方面人才的单位所有制特征很突出,学校改革(包括职称改革)一时还得不到社会保障体系的支持。另一方面教师资源外流,教师个体在外兼职甚为普遍,它又反映了教师对原有人事管理体制的冲击。这两方面都困扰着高校。我们面对现实,应该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是对校内的专职教师逐步完善职务聘任制;二是面向社会实行教师职业聘用制。通过这些措施逐步建立开放式的教师聘任体系,使教师队伍形成相对稳定的骨干层和出入有序的流动层,让教师队伍充满活力、体现效益。

1、完善校内教师职务聘任制聘任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当前高校应该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1)实行职务评聘分开制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就是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条件,经过一定的程序及途径向有关部门(机构)提出申请,获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它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

用人单位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的需要,自主聘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与工作待遇挂钩,但可以作为竞聘专业技术职务,进行人才交流,参加学术、技术等活动的依据。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后,可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由于评聘分开,打破了事业单位长期存在的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解决了专业技术人员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弊端,有利于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积极性,使竞争者的德、才得以充分的展现,贯彻看能力、看水平、看干劲、看实绩,优胜劣汰的法则,逐步形成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竞争用人机制,使职称工作逐步朝着评价社会化,用人聘约化的方向发展,最终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2)科学地设置岗位设岗工作是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的关键环节。

只有岗位明确,才谈得上聘任。岗位是由承担的任务定的,不是评出来的。设岗的原则应该与学校承担的任务及学科建设相适应,统筹兼顾教师队伍发展的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同时做到结构优化、高效精干。一些高校采用按学科设岗,效果较好,他们将全校的专业按二级学科进行归并,然后分成国家重点学科、有博士授予权的学科或者省部级重点学科、有硕士授予权的学科和一般学科四类,对每一类学科先确定教授的数量,然后按一定比例配置副教授、讲师和助教。按学科设岗,突出了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地位,有利于发挥各种职务教师的作用,有利于促进教师队伍结构趋于合理。在此基础上,学校对每一类教师确定岗位职责,除政治思想外,每年对教学、科研提出质和量的要求,作为检查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依据。

(3)制定考核指标体系科学地评估教师是教师目标管理的重要方面。只有加强聘后的履职考核,在考核中拉开档次,才能解决聘与不聘的问题。考核评估体系包括比较科学、有较高信度的评估指标、便于操作的考核制度和认真负责的评估督导组织。

(4)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工资总额动态包干管理,包括上级对学校和学校对下属二级单位两个层次的包干。依据各单位的教学科研任务,确定编制,核定工资总额,包干使用;在包干定额的范围内,包干单位具有人事、分配的自主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运行机制的转换将使高校从学校整体利益出发,自我约束、严格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从而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增强办学活力。

2、面向社会实行教师职业聘用制教师职业聘用制是高校面向社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择优录用,由校方和拟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职、权、利的一种用人制度。

它的好处是:不受高校现行管理体制的束缚,调整人才供求关系比较灵活;扩大了聘用教师的范围,使固定编制教师产生紧迫感和危机感,强化竞争意识;减轻目前学校住房、医疗方面的压力,有利于提高教师待遇;同时,可为进一步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提供宝贵的经验。外聘教师的做法,实际上有的高校已经在做了,如某门课程教师不够,从校外聘请,又如聘请兼职教授、客座教授等,但目前基本上是松散的行为,管理难度较大,教学质量也参差不齐,其主要原因是未纳入聘用制的规范化轨道。我们要把面向社会聘用教师作为教师职务聘任制的一种补充,制定配套的政策和措施加以保证。这主要应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从教师总编制中切出一块作为流动编制,专门用于面向社会聘用教师。流动编制占教师总编制数10至15为宜,聘用的对象是国内知名专家教授,也可以是研究生、合同期青年教师、离退休的教师等等。在流动编制的使用上,人事部门要转变习惯使用固定编制,人才单位所有的旧观念,树立开放的人才流动的新观念。

(2)在聘用程序上,可以采用建立人才库,高校之间建立供求信息网,或者高校联合召开智力交流会等形式了解信息。每年寒暑假前,校方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考核,择优录用。

(3)对聘用教师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职务聘用制本身具有强烈的合同契约性质,具有法律的效力,应该增强法制观念,将聘任与受聘双方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契约的形式明确规定下来,强化合同管理,使聘任制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第6篇:国外大学教师职称论文

一、澳大利亚大学教师职称晋升政策的历史变迁

(一)澳大利亚大学双轨制时期教师职称晋升政策变革

自1850年第一所大学创立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澳大利亚高等教育的发展一直比较缓慢而稳定。到1956年,全国共有9所大学。在随后的20年里,澳大利亚高等教育发展迅速,到了1976年已经拥有19所大学。20世纪60年代,在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未来委员会(马丁委员会)的倡议下,创建了一批高等教育学院,之后又相继成立了一批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这种传统综合性大学和新增高等教育学院并存的双轨制一直持续到1988年。因此,这段时期在澳大利亚高等教育史上被称为澳大利亚大学的双轨制时期。

1、改革背景与动因

在双轨制时期,在惠特拉姆工党政府的改革下,联邦政府承担了将近所有高等教育资金拨款的责任,从而对大学的控制也开始加强。1977年,澳大利亚政府成立联邦高等教育委员会(TertiaryEducationCommission),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的管理和控制,对大学的财政拨款也愈加仔细和慎重。1981年,联邦高等教育委员会认为,各大学分布在高级职称类别的人数过多,如高级讲师系列从1975年的23。9%增长到1980年的29。2%。大学管理层也意识到教师成本是大学最大的支出,教师晋升人数的增多和速度的加快都意味着更多人力资本的支出,当时教师的人工费用占到大学开支的80%。因此,政府和大学对教师职称的晋升和聘任进行了相关改革。

2、改革内容

首先,政府对教师的聘任和晋升政策开始进行干预。例如,大学教师实行全国统一的工资标准,改革教师学术休假制度,在休假时间长度和条件方面更加严格。各大学在教师职称晋升政策方面做出的改革主要有两项内容:第一,在讲师和高级讲师系列增设晋升条件。各大学对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实行绩效管理,绩效评估结果与晋升评审过程相关联。第二,对各个职称类别(特别是高级讲师和副教授系列)设置定额政策。因此,这一时期澳大利亚大学教师职称晋升的特点是:60-70年代,教师人数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而迅速增加;到了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对大学控制的加强和拨款的日趋严格,教师职称晋升的竞争更加激烈,教师的流动性也减弱,很多教师认为高级讲师系列已经是职业生涯的最顶端。

(二)道金斯改革至21世纪初澳大利亚大学教师职称晋升政策变革

1988年,在时任就业、教育与培训部长约翰?道金斯的倡议下,澳大利亚高等教育系统进行了一次重大改革,结束了20年的双轨制。澳大利亚综合性大学与高等教育学院合并,形成全国统一的高等教育体系。这就是澳大利亚教育史上著名的道金斯改革。自1988年道金斯改革至21世纪初,澳大利亚大学教师在职称晋升政策方面经历了一系列变革。

1、改革背景与动因

自澳大利亚形成全国统一的高等教育体系后,开始实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计划,向国内学生和海外学生进行收费。同时,联邦政府从财政到教学全面加强了对高等教育的管理和控制,如在政府拨款模式方面实行竞争型拨款模式,鼓励大学按照市场机制进行运作。因此,各大学为获得更多竞争性拨款、吸引生源,开始关注教学质量和科研成果,并在管理制度方面进行改革,实行企业化运作模式。商业化、企业化和管理主义成为澳大利亚高等教育管理的核心词汇。在这样的背景下,围绕大学企业化运行模式,澳大利亚大学教师职称晋升政策也相应地进行了改革。

2、改革内容

首先,随着全国统一的高等教育体系的建立,各大学的五级职称体系正式确立起来。到了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高校合并,澳大利亚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比十年前增长了64%,大学规模的日益扩张导致对教师的数量需求也在增长。在此情形下,各大学在各个职称类型的聘用形式方面,除了终身制教师外,开始聘用合同制教师,并模仿美国大学的聘任体系,即讲师和高级讲师在经过3到5年的合同试用期后,有机会转入终身体系。在教师晋升标准方面,与大部分西方国家相同,主要依据教师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方面的成绩与绩效。一般传统的权重是:教学和科研分别占40%,社会服务占20%。但在实践中,科研成果往往占更大的比重。教师们也纷纷抱怨,在职称晋升过程中,缺乏对教学成果的重视,过于关注科研论文发表的数量。到了20世纪90年代,随着大学市场化机制的运行和对科研商业化的强调,各大学更加鼓励教师进行科学研究,争取更多的企业资金。在职称晋升评审过程中,科研绩效的优势更加明显。

20世纪90年代,随着澳大利亚大学企业化模式的运行,各大学也和企业一样,在劳资关系方面有着更大的自主权,实施企业协议(EnterpriseAgreements)的方式。企业协议通常由高等教育机构与教师工会代表协商后制定,由教职工投票表决,获得大多数人同意后方能生效。企业协议也必须遵循国家及州的相关劳动法案。澳大利亚大学教师工会(NationalTertiaryEducationUnion,NTEU)在协议修订和捍卫教师权利与福利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各大学的企业协议规定了教师聘任、职称晋升政策和教师工资待遇等条款。企业协议一般三年修订一次。各大学如有关于职称晋升政策的调整和变化,也会在新一轮的企业协议中进行修订。从以上改革内容来看,道金斯改革后的20世纪90年代是澳大利亚大学职称晋升政策变化较大的阶段。一方面,大学职称晋升在制度上更加完善,奠定了五级职称体系和职称晋升的权重标准。另一方面,随着外部环境和政府政策的变化,大学开始实行企业化运作模式,在新管理主义思潮和市场化的驱动下,“效率”和“责任”逐渐成为各大学的核心追求。大学在职称聘任和晋升政策方面有了更多的自主权,与教师和工会进行三方协商,进而通过企业协议来规定教师的聘任和晋升条件。另外,这一时期的大学为节省开支、降低工资成本,打破了教师终身制,开始聘任越来越多的合同制教师,教师的流动性和竞争性得到加强。

二、21世纪澳大利亚大学教师职称晋升政策改革

进入21世纪,澳大利亚各大学的教师职称晋升政策也发生了重要变革。教师岗位设置改革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除了科研型教师、教学科研型教师外,各大学出现了更多教学型岗位教师。这一变化也引发了职称晋升政策方面的改革:澳大利亚各大学调整了相关职称晋升标准,给予教学型优秀教师更多职称晋升的机会。

(一)改革的必要性与动因分析

1、全球化背景下“教学学术观”理论对大学教学质量关注的推动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相继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大学的教学质量非但没有上升,反而出现下滑迹象,“重科研、轻教学”的现象在大学普遍出现。在此背景下,1991年,美国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前主席欧内斯特?博耶发表了一份研究报告———《学术的反思———教授工作的重点领域》,提出了“多元学术观”理论。博耶认为大学里的学术不应仅仅指科学研究,还应包含整合的学术、应用的学术和教学的学术(ScholarshipofTeaching)。博耶的学术观点特别是教学学术的思想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激发了西方各国高等教育机构对教学的重视,促使其认可和奖励教师的优秀教学。这场关于教学学术研究的运动也给澳大利亚带来持续的影响。澳大利亚各大学相继成立教学学术中心,重新思考学术职业的内涵,在教学和教师评价及激励制度方面进行相关改革。政府层面也设立专门的政府机构来奖励优秀教学、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21世纪澳大利亚教学委员会(AustralianLearningandTeachingCouncil,ALTC)的设立则是澳大利亚高等教育史上关注教学质量的分水岭。该机构每年投资2700万,用于支持和提高澳大利亚大学的教学质量。2016年,时任首相吉拉德取消了教学委员会,在澳大利亚zhèng fǔ 部门———教育、就业和劳动关系部成立了教学办公室(OfficeofTeachingandLearning,OLT),并计划在接下来的四年中拨款5千万澳元资助和奖励澳大利亚大学的优秀教学。

2、澳大利亚高等教育发展的需求

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自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教育体系后,真正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到2016年,高校学生的入学人数比20年前翻了一倍,从1991年的53万人增长到2016年的122万人,其中三分之一是国际学生。如今,澳大利亚政府正在积极出台一些改革措施,以响应布莱德利在《澳大利亚高等教育审核报告》中提出的建议。高校将继续大力招收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学生,计划到2025年,25岁-40岁年龄段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占这个年龄段总人口数的40%。学生人数的增加和生源的多元化给大学教学带来一系列挑战。学生作为消费者与社会其他利益相关者一起,对大学的问责也不断加强,从而对教学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一切使得大学不得不重新思考教学的重要性,亟须采取措施来倡导教学与科研并重的大学文化。

3、澳大利亚政府对大学教育质量的重视

进入21世纪,澳大利亚政府开始重视大学教学质量,尤其是本科教学质量。为此,政府实行了一系列政策,设立质量保障相关机构。首先,政府通过财政拨款模式改革,对各大学的教育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6年澳大利亚政府设立“教学绩效基金项目”(LearningandTeachingperformanceFund),专门用于奖励教学质量优秀的高等教育机构。该项目通过“课程体验问卷”(CourseExperienceQuestionnaire)和“毕业生去向调查”(GraduateDestinationSurvey)等评教工具,设立一套全国性的教学绩效指标,检测大学的教学质量,从而决定各大学的拨款金额。2016年,澳大利亚政府开始按照学生人数和办学绩效进行拨款,这使得大学之间为争取生源和拨款经费的市场化竞争更加激烈,问责制得到加强,从而对大学的教育质量提出更高要求。2016年,澳大利亚政府成立了“高等教育质量与标准署”(TertiaryEducationQualityandStandardsAgency,简称TEQSA),替代原有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AUQA),负责高等教育质量的保障和管理。高等教育质量与标准署规定,大学注册的条件之一是必须遵循有关教学质量的一些规定,如证明其教师具有一定教学能力和参加教学培训的经历。同时,联邦政府还实施了多样化的教学质量测评工具,以保证和强调大学的教学质量。2016年,澳大利亚设立了“我的大学”(MyUniversity)网站,公布各大学、各专业的教学质量满意度,让学生从消费者的角度知晓大学的教学质量及专业设置情况,为未来学生选择大学提供相关信息依据。这些教学评价体系的实施也更加督促大学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因此,澳大利亚的大学在一系列因素的影响下,为提高竞争性、吸引生源、获得与教学质量相关联的政府绩效拨款,对教学质量的关注已是大势所趋。而教师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如何认可和激励教学优秀的教师,逆转“科研就是一切”的大学文化,需要在教师评价体系和职称晋升制度方面进行改革,重新思考教学与科研的关系,使得具有教学学术能力以及教学优秀的教师能在职业发展路径上有向上发展的空间。

(二)改革内容

1、设置教学型岗位教师

在教师岗位分类方面,澳大利亚各大学在已有的教学研究型教师和研究型教师两类岗位外,设置了教学型教师岗位。自2016年起,在终身制教师和合同制教师中教学型教师的数量快速增长。尽管各大学教学型岗位教师的数量并不相同,但在39所大学中,已有14所大学的教学型岗位教师数量超过了10%。

2、制定教学型岗位教师职称晋升政策

随着教学型岗位教师的增多,各大学开始在职称政策方面进行变革,鼓励和认可教学型教师,并和其他两个类型的教师一样,设立了从讲师到教授各个职称类别的晋升标准。如前所述,传统的职称晋升的权重是教学和科研分别占40%,社会服务占20%。但在一些大学新的职称晋升政策中,对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比例进行了调整。以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为例,各个岗位类型的权重总的比例是100%,但每一项都必须达到最小比例。对于教学型教师而言,教学占更大的权重,尽管科研的权重至少须达到5%。随着职称级别的提高,相应的科研权重应有所提高。例如,如果申报教授或副教授职称,申报者必须在教学学术研究方面在国内或国际上做出创新和贡献,科研的权重要占到20%~30%。

下文以澳大利亚八校联盟成员之一的昆士兰大学为例,探讨其在教学型岗位职称方面的改革。

昆士兰大学作为各项指标均居于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与其他澳大利亚大学相比,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其优秀的教学质量———该校曾多次获得澳大利亚教学委员会颁发的教学优秀奖。2016年,昆士兰大学设立由校长、教学副校长、人力资源部和各院系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委员会,讨论教学型教师是否已获得应有的认可和激励机制,并考虑在职称上设立教学型岗位,进行相关职称晋升政策改革。工作委员会的报告建议:教学型教师与教学科研型教师和科研型教师在晋升程序方面应该相同;在晋升过程中,由于不同的岗位类型和职称级别,对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权重也应不同;各类岗位的教师可以根据个人意愿与绩效考核申请转岗,如从教学岗转到教学科研岗或者科研岗。

在昆士兰大学的教学型教师职称晋升改革中,根据博耶的多元学术观理论,特别强调“教学学术”的能力和教师在教学领域的领导能力。在教学型岗位教师职责中,将教学学术、教学实践和教学领导力与传统的科研、教学和社会服务这三项职称晋升标准相对应。教学实践指的是课堂教学及与教学相关的实践活动,如对荣誉学位学生的指导;教学学术包括相关学科领域教学法的创新、教学大纲的创新与设计,以及发表具有影响力的教学研究成果;教学领导力则是指教学方面的组织领导能力。随着职称级别的晋升,对申请人在教学实践能力、教学学术研究水平和教学领导力方面的准则与要求也会相应地有所提高。

昆士兰大学的案例体现了澳大利亚大学在职称晋升方面的原则:每一职称级别都有对应的责任与绩效要求,晋升的职称级别越高,责任与绩效要求也会相应增加。例如,在服务(领导力)权重方面,在讲师级别,教师的责任是负责本课程的教学;到了高级讲师级别,教师的责任除了课程教学,还需要协调所教年级的课程教学;到了副教授级别,教师的责任扩展到新课程项目的开发和教学大纲的设计。绩效考评方面,随着职称申请级别的提高,要求也会相应地提高。例如,高级讲师级别的绩效考评结果是要求有“较高的成就”;到了教授级别,必须证明在教学学术研究能力方面,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澳大利亚大学教师职称晋升政策改革述评

从澳大利亚大学教师职称晋升政策的历史演变来看,每一阶段的变化都与政府的高等教育政策改革密切相关。特别是随着政府拨款模式的改变,在职称晋升条件、晋升名额和教师流动性方面也相应地有所调整。除了联邦政府的法律政策,在澳大利亚作为教师权益代表的高等教育工会组织(NTEU)也对政策的改变产生重要影响。例如,各大学的企业协议中关于教师薪酬、岗位类型以及职称晋升政策的规定需由大学教师工会代表教师与大学进行沟通和谈判。另一方面,教师职称晋升政策的演变也体现了澳大利亚大学特有的文化和企业化管理模式。在新管理主义理论的影响下,教师的管理更趋向企业化。如在职称评审中,每位教师都有完整的绩效考评体系,从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个方面根据相关学术标准来进行评价和规划具体的目标,形成绩效档案,作为职称评审的参考依据。在同一职称级别,再细分不同的等级,并与教师的薪酬相关联。21世纪澳大利亚大学的职称政策改革体现了各大学在联邦政府督促下对大学教学质量的重视,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教学优秀的教师,从而提高了大学教学质量并使学生受益。特别是昆士兰大学的职称转换制度使得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及实际绩效,在职业生涯中进行岗位转换,激励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另外,昆士兰大学在职称晋升中强调教师在教学中的组织和领导力,体现了在大学发展过程中教师的多样化角色,如学术领导人、教师发展中心专职人员等。随着高等教育全球化竞争的加剧和新技术的影响,澳大利亚高校的职称晋升政策也将会进一步改革。例如,当下备受关注的“大众开放在线课程”(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MOOC)将会给高等教育和传统课堂带来冲击,也同样会在大学教师岗位分类和职称政策上带来变化。此外,随着大学管理的精细化和教学质量的需要,澳大利亚一些大学开始设立另一种岗位类型———学术专家。这类岗位不需要教学和科研的考核,主要的职责是服务和领导力,如制定学术政策的科研服务人员以及教学副校长等管理者角色。这些新变化都将导致澳大利亚大学在职称晋升政策方面做出进一步改革。【资源税自主申报】

篇五:资源税自主申报
2015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

第1篇:2015年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政府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是本届政府履职的第一年。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主基调主战略,坚持发展为要、民生为本、企业为基、环境为重的工作理念,紧紧依靠全省各族人民,扎实开展同步小康创建活动,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有为、稳中向好,实现了良好开局。过去一年,是我省发展战略更加坚定、工作举措更加扎实、干事创业激情更加高涨的一年,是我省经济增速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多项指标取得重大突破、全面小康实现程度提升幅度最大的一年。尤其是经济发展中出现了一些突破性进展和标志性事件:地区生产总值预计达到8000亿元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同时突破万亿元大关;国家正式批准设立贵安新区和贵阳综合保税区,并将生态文明贵阳会议上升为国家级国际性论坛;富士康(贵州)第四代绿色产业园、三大电信运营商数据中心等重大引领性项目入驻我省,中关村贵阳科技园开工建设。所有这些都极大地提升了我省的发展形象和全省人民的发展信心。

——中央支持不断加大,政策效应叠加释放。争取中央各项补助1973亿元,新增276亿元。中央同意安排我省2015—2015年扶贫生态移民补助资金40亿元。新增4个发达城市和9个中央单位帮扶我省,实现了对口帮扶和定点扶贫全覆盖。把我省纳入长江经济带,列为全国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推进试点省。国发2号文件确定的重点项目、专项规划和试点示范全面实施。

——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初步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7%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1.9%。企业、个体工商户户数和注册资本分别增长20%、31%。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增长25.9%和22.1%。财政总收入1919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06亿元,分别增长16.7%和18.9%;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098亿元,增长12.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全面小康实现程度73.2%,提高4个百分点。

——结构布局持续优化,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三次产业比例由13∶39。1∶47.9调整为12.9∶40。4∶46.7。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占生产总值比重分别提高到35.6%、43%、67%,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提高到38.2%。经济作物种植比重超过50%。旅游总收入增长27%。“5个100工程”重点发展平台和贵安新区完成投资3800多亿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700多亿元,分别占全省的37%和75%。淘汰落后产能988万吨,城市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提高到84.8%和59.4%,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范围内。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8%。

——瓶颈制约加快破解,发展基础不断夯实。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650公里,总里程达到3281公里,通高速公路县增加到68个。铁路总里程2100多公里,覆盖县增加到39个。贵阳龙洞堡机场二期工程建成投运,毕节飞雄机场、黄平机场通航,民航进出港旅客1100万人次。内河航运港口吞吐能力达到1600万吨。水利工程总供水量102亿立方米,增加有效灌溉面积75万亩,新增解决333万农村人口及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人才总量298万人,科技贡献率43.4%。

——民生实事全面完成,人民生活日益改善。“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投资700亿元。预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66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434元,分别增长10.5%和14.3%。减少贫困人口166万人,6个县、172个乡镇“减贫摘帽”。改造农村危房40.1万户,竣工城镇保障房10.1万套、扶贫生态移民房3.6万套。建成农村中小学学生宿舍120万平方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实现全覆盖。普通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分别增加到41.9万人和60.7万人。城镇新增就业55.3万人。产业园区新增就业22万人。城乡低保、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保险等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解决370万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人口自然增长率5.9‰。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实现“双降”。群众安全感指数提高到93.8%。

一年来,我们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构建“六大体系”、推进“三个同步”,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抓项目扩大投资规模。狠抓国发2号文件项目化实物化落实,组织3次重大项目集中开工、3次项目建设现场观摩和28次专项观摩,强化省级投融资平台建设和管理。开工省重点项目370个、建成166个。完成工业投资4051亿元、交通投资1175亿元、水利投资170亿元、电网投资120亿元、通信投资80亿元、城镇建设投资1364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1943亿元。完成民间投资5000亿元。

(二)抓平台优化经济布局。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打造“5个100工程”重点发展平台,逐个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分别制定年度建设工作方案,专门出台26条支持政策措施。实施产业园区成长工程,新增入园企业3700户,建成标准厂房511万平方米。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入驻企业1400多户,建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385万亩。制定实施加快示范小城镇改革发展十条意见,开工建设一批项目。编制实施城市综合体布局规划,建成30个主导功能建筑。启动建设21个示范旅游景区,新增4A级以上旅游景区8个、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2个。

(三)抓产业壮大实体经济。围绕做大做强工业,召开全省第二次工业发展大会,出台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制定实施提高工业经济比重五年行动计划。开展项目建设投产达产百日攻坚行动和服务企业效能大提升专项行动。制定实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方案,关闭煤矿136处。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30户。围绕做特做优农业,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60万亩,粮食总产量1030万吨,新增一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

社,新认证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围绕做新做实服务业,实施生态文化旅游创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开工建设一批文化、旅游重点项目。金融、物流、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搭建了淘宝网、京东商城贵州馆等电子商务平台。

(四)抓城镇化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制定实施提高城镇人口比重五年行动计划。专题部署黔中经济区建设。大力推进贵安新区规划建设,开工一批重大项目,基本建成“三横一纵”骨干路网。加快9个市州中心城市规划建设,新增道路面积6.2平方公里。制定实施提高县域经济比重五年行动计划,加快县城扩容提质,建成区面积增加37.6平方公里。启动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编制实施乌江沿江产业发展布局规划、毕水兴能源资源富集区发展规划和“三州”等民族地区发展规划,加快毕节试验区等建设。

(五)抓会战改善基础设施。启动高速公路、水运建设三年会战和铁路建设大会战,高速公路在建里程2663公里,新增2条出省通道。开工建设成贵高速铁路等项目,铁路在建里程1731公里,其中高速铁路1536公里。加快实施乌江航运等工程,建成农村渡口360个。仁怀机场立项,新开、加密航线41条。启动水利建设三大会战,加快推进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开工夹岩水利枢纽等25个骨干水源工程,开发利用地下水(机井)工程1200眼。新增电力装机400万千瓦、输配电线路2万千米,中缅、中贵天然气管道建成并向贵阳等城市供气。通信光缆线路长度增长13%。

(六)抓改革开放增强动力活力。年初制定《当前全省改革开放重点工作安排》。“一企一策”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引进战略投资93亿元。专题研究部署矿产资源配置体制和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5户企业开展大用户直供电试点。启动“营改增”试点,有序推进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直接融资突破360亿元。基本完成省直机关与所属企业脱钩和省直文化系统演出院团转企改制。在仁怀、威宁开展省直管县试点,完成150个乡改镇、镇改办和乡镇撤并。全面完成民营经济三年倍增计划。成功举办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第九届泛珠大会暨第三届酒博会等重大活动,组织北京、长三角、珠三角、香港、台湾等系列招商。引进省外到位资金5000多亿元,增长30%。实际利用外资增长43.4%。进出口总额增长20.6%。

(七)抓科技人才提升创新能力。启动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举办第十五届中国科协年会、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开展院士专家集中援黔行动(

(八)抓环保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编制实施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在清水江、红枫湖流域实施水污染生态补偿制度,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实施十二件环保实事,基本建成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39个园区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治理石漠化10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2706平方公里,完成营造林450万亩。新增耕地30万亩。

(九)抓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大力推进扶贫攻坚,落实“丹寨会议”和“威宁会议”精神,制定帮扶困难县加快发展政策措施。抓住建房、搬迁、就业、保障等关键环节,扶贫生态移民累计搬迁15万人。实施教育“9+3”计划和“四项突破工程”,出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和支持政策,“百校大战”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清镇职教城新开工建设7所学校。花溪大学城入住学生4.4万人,贵州大学新校区二期工程开工建设。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8万人,“3个15万元”政策带动新增就业10.6万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全面实行煤矿驻矿安监员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信访带头包案制度,开展信访维稳“百日攻坚战”,建成“天网工程”。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等各项事业取得新进步。

过去一年,我们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本届政府开门办的第一件大事。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认真落实“约法三章”和“五去五求”,狠抓“四风”治理。制订提高行政效能的若干规定,大力减政、减负、减支,省级行政许可由357项减少到298项,非行政许可由89项减少到29项;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由112项减少到69项,为27万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税45亿元;压缩5%行政经费用于教育“9+3”计划实施。省市县三级政府协同系统开通运行,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启动建设。认真做好书记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台建设和落实工作,健全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完善市县经济发展综合测评办法和全面小康统计监测评价办法。健全向省人大报告、向省政协通报半年工作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勤政廉政建设取得新成绩。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面对严峻形势和繁重任务,我们保持定力,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实施主基调主战略,坚持“稳中求进、提速转型”不动摇。面对国内外经济下行和特大干旱等自然灾害带来的影响,我们顶住压力,全力巩固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使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没有出现大起大落。面对长期积累的发展性、结构性、体制性、素质性矛盾,我们深处着力,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引进,不断增强发展内生动力。面对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精准发力,狠抓经济运行调度和生产要素保障,狠抓项目投资和企业产出,狠抓发展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狠抓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一年来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只要我们坚定战略部署不动摇、坚定目标任务不懈怠、坚定思路政策不折腾,始终保持敢为人先的闯劲、百折不挠的韧劲、一抓到底的干劲,就一定能够凝聚起推动跨越的正能量,就一定能够开创出全面小康建设的新局面!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和各方大力支持的结果。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各族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向驻黔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和人民警察,向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兄弟省区市,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关心贵州建设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还不牢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转型升级压力大,工业经济规模小、结构偏,服务业种类少、档次低,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科技创新能力弱,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压力加大。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城镇化水平低,贫困人口多,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薄弱。市场经济体系不完善,部分领域体制性机制性矛盾突出。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政府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文山会海”仍然突出,分类指导力度不够,一些部门执行力落实力不强,“庸懒慢浮贪”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政府工作目标和改革重点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和完成本届政府构建“六大体系”任务的关键一年。我国已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和中高速增长期,中央着力使经济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更加重视全面深化改革释放红利,更加重视推进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更加重视西部大开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我省正处于从低收入向中等收入迈进的关键阶段,处于发展加速期、结构调整期、改革攻坚期,面临宏观政策取向利好、市场预期利好、自身发展条件利好的有利形势。特别是随着交通等基础设施和教育等公共事业的不断完善,重大平台加快构建,外部要素加速集聚,产业基础不断巩固,改革红利、资源红利、生态红利、劳动力红利、政策红利集中释放,支撑发展的条件越来越充分,促进发展的动力越来越强劲。可以作出判断,我省迎来了后发赶超、推动跨越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进入了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新阶段,开启了科学发展、同步小康的新征程。我们要牢固树立机遇意识、进取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贵州所有问题的第一要务,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贵州发展的关键一招。切实增强发展自信、跨越自信、小康自信,构筑“精神高地”、冲出“经济洼地”,进一步凝聚“两加一推”的高度共识,进一步开创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的大好局面,进一步形成改革开放的强大动力。在正确的路径上踏石留印,在行之有效的举措上抓铁有痕,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制定的宏伟蓝图写在多彩贵州的大地上!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国发2号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主基调主战略,坚持稳中求进、提速转型、又好又快,牢牢抓住改革开放关键一招,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进一步强化创新驱动,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进一步保障改善民生,进一步建好生态文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9000亿元,增长12.5%;粮食总产量1100万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进出口总额增长20%,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0%,引进省外到位资金增长2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5%;工业经济、城镇人口、民营经济、县域经济比重分别提高到38.4%、40.1%、46%和68%左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84%,高中阶段、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75%和28%,科技贡献率达到44.5%;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12%和15%;减少贫困人口150万人;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8‰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8%,节能减排指标控制在国家下达计划范围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

各位代表!贫穷落后是我省的主要矛盾,加快发展是我省的根本任务。改革开放是我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必由之路。搞改革没有坦途,不改革没有他途。我们要坚决响应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号召,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开启改革开放新征程,谱写改革开放新篇章,再创一个激情燃烧的改革开放新时代。面对全面深化改革这场大考,我们要做改革的当事者、不做改革的旁观者,要做改革的马前卒、不做改革的钉子户,要做改革的行动派、不做改革的幻想家。要以改革统揽发展全局。把改革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着眼于赶、着力于转,以改促赶、以改促转,努力实现科学发展、推动跨越、同步小康。要以改革增强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靠改革壮大市场主体,靠改革激活社会要素,靠改革推动科技创新和全民创业,不断增强发展动力活力。要以改革增进人民福祉。顺应人民期待,回应民生需求,创新制度安排,织牢民生网底,使改革红利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省各族人民。要以改革营造开放环境。坚持以改革解放生产力、以开放引进生产力,通过改革为开放创造体制基础和内在条件,让各种生产要素有效集聚,让各类市场主体竞相发展。要以改革提升政府效能。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政府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严格对“不作为”、“不落实”、“不兑现”问责,坚决拿“庸懒慢浮贪”开刀,提高政府推进力、执行力和公信力。

当前要重点抓好十个领域年度改革事项的落实。

(1)深化资源配置体制改革。启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配置体制机制,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运行。制定实施矿产资源“圈而不探、占而不采”治理办法。全面推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制度。扩大大用户直供电试点范围。

(2)深化实体经济领域改革。启动实施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支持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制定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改革实施方案。

(3)深化城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争取国家支持我省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制定贵阳市逐步放开、其他地区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的具体办法。开展城乡规划“多规融合”改革试点。围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制定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4)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实施赤水河、乌江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每个市(州)选择1个县进行试点,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领导干部责任审计试点。制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办法。推进环境税费改革。扩大生态补偿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5)深化扶贫开发机制改革。制定精准扶贫实施意见、贫困县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出台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细则。推行重大扶贫专项、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资金竞争性分配。

(6)深化财税金融改革。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偿债准备金制度。出台提高政府资产运营管理水平指导意见。制定省级投资公司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办法。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深化农信社、贵州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搭建股权金融资产交易平台。

(7)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争取国家设立贵州教改实验区。组建一批政企联动的职业教育集团。推行县域内校长教师引进和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全面实施职业院校“双证书”制度。制定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和推动民办教育发展的改革措施。建立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基础教育评价机制。

(8)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成省、市、县三级政府机构改革。继续依法依规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行项目并联审批和“一章结”、“一费清”制度。深入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压缩5%的行政经费用于实施教育“9+3”计划。出台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指导意见。制定全省行政区划调整总体方案,争取国家批准一批县改市(区)。

(9)深化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出台加快内陆开放型经济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制定贵安新区创建国家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的改革方案。建立进出口信用担保机制。提出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转型发展的意见。

(10)深化社会领域改革。制定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方案,推进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出台支持科研院所推进市场化改革、实施股权激励的办法。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推进诉访分离改革。

三、2015年政府工作主要任务

围绕实现全年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壮大实体经济。产业兴经济兴,企业活市场活,实业强贵州强。扎实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跳出能矿产业抓工业,推动传统产业生态化、特色产业规模化、新兴产业高端化。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460亿元。改造提升能矿产业,完成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煤矿数量减少到800处左右;加快高耗能行业升级改造,淘汰落后产能720万吨;加强煤层气综合利用和页岩气勘查开发,建设一批火电“上大压小”、热电联产项目;实施一批“四个一体化”重点项目。大力发展酒、烟、茶、药和食品等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把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高端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发挥三大电信运营商数据中心、富士康产业园和中关村贵阳科技园的集聚示范效应,加快打造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制定建筑业发展规划和支持意见,努力把建筑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出台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编制服务业发展规划,建立服务业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大力发展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健康养老、休闲娱乐、社区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实现服务业增加值4200亿元。制定实施城乡商贸流通设施建设行动计划,改善消费环境。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推动建材和农机下乡,培育新型电子产品、节能型汽车等消费热点。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10亿元。积极扶持各类企业。强化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和公共服务,培育引进一批大企业大集团,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促进企业集群发展。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0户以上。引导企业搞好品牌策划,加强市场营销,提高市场占有率。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扎实推进提高民营经济比重五年行动计划,完善落实“3个15万元”等优惠扶持政策,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业热情,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

的源泉充分涌流。

(二)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走山区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召开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出台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积极推进人的城镇化。制定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城镇化“3个1亿人”目标的具体行动计划。高度重视在县城和小城镇通过产业发展集聚人口,为返乡农民工就近就业、就地创业、安居乐业创造条件。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保体系,在农村缴纳的养老、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不断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完善大中小城市结构布局,提高省会城市首位度,做优黔中城市群,做大区域中心城市,做强县城,做特小城镇。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同城化发展。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使山水、田园、乡村、城镇、园区成为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体,加快形成山水城市、绿色小镇、美丽乡村、和谐社区的多彩贵州格局。切实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利用山水田园、低丘缓坡等自然资源,依山就势搞好城镇规划。突出山地建筑特色,加强传统历史街区和民族文化建筑保护,推进城镇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公共服务设施便利化。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强和规范城镇执法管理。大力推进产城互动。坚持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一体,提高城镇产业支撑能力和人口集聚能力。深入落实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以产业化推动城镇化。强力推进贵安新区建设。抢抓国务院批复设立贵安新区的重大机遇,加快把贵安新区打造成为西部地区重要增长极、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生态文明示范区。确保年内建成投产富士康等重大产业项目,新引进一批优强企业,形成“八横四纵”骨干路网,完成投资500亿元以上,实现“两年有效果”的目标。与此同时,加快黔中经济区、“三州”等区域开发开放步伐。

(三)全力打造重点发展平台,培育加速发展、转型发展的增长极。“5个100工程”是落实主基调主战略的主战场主抓手。要进一步凝聚全省的共识和力量,提高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形成更多的成果和实效。完成投资4200亿元以上。把100个产业园区打造成为工业转型升级的主阵地。在完善配套设施的同时,聚焦内容建设,培育主导产业,形成产业集群,提升园区产业技术含量。围绕龙头企业聚集发展一批中小企业,扩大园区企业就业容量。实施大项目带小项目,上游项目带下游项目,增强园区项目带动力量。注重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坚决防止污染项目,提高园区环境保护质量。统筹利用好土地、标准厂房等各类资产,提高园区经营管理水平。新增入驻企业1500户以上,新建标准厂房400万平方米。把100个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打造成为农业产业化的排头兵。注重品种品质品牌建设,做大做强园区特色产业和配套产业,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上作示范。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上作示范。提高园区配套设施、技术装备和社会化服务水平,积极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在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上作示范。建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500万亩以上。把100个示范小城镇打造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融合点。着眼于促进城乡空间布局融合,以规划建设一批绿色小镇为平台,实现乡村与城镇、自然与人文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着眼于促进基础设施融合,统筹推进城乡路水电气讯等各类设施建设。着眼于促进产业融合,加快发展小城镇优势产业并带动农村特色产业发展。着眼于促进公共服务融合,统筹抓好城乡教育、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带动更多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集聚。把100个城市综合体打造成为城市建设的新引擎。在提升城市功能上发挥引领作用,科学确定主体功能,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建设精品城市组团。在彰显城市特色上发挥引领作用,注重现代元素和民族文化结合,不搞千城一面,反对贪大求洋,防止大拆大建。在优化城市管理上发挥引领作用,引入专业团队参与运营,吸引企业总部和各类市场主体入驻,提高城市经营管理水平。把100个重点旅游景区打造成为旅游业发展的升级版。注重在产品业态上升级,做亮特色、做深内涵、做优环境,推动旅游由观光式向体验式转变。注重在布局结构上升级,打造一批大景区和精品旅游线路。注重在营销服务上升级,加强旅游宣传促销,增强旅游综合接待能力,让多彩贵州风行天下。办好第九届旅发大会。全省旅游总收入增长22%。

(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坚持以“三化”兴“三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确保粮食安全。严守耕地红线,加强基本口粮田建设,盯牢守住千亩以上耕地坝子,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工程和中低产田土改造工程。深入实施粮食增产和粮油高产创建工程,加强粮食储备和流通体系建设,争取设立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健全粮食应急机制。杜绝粮食浪费。加快调整农业结构。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扩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与时俱进推广“185”工程。大力发展草地生态畜牧业和特种养殖业。肉类总产量200万吨。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以农业机械为重点的农业生产工具变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职业农民队伍。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体系,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资源开发型、资产经营型、异地置业型、为农服务型“四型经济”,加快培育一批人均收入过万元、集体经济收入过百万元的示范村。实现农业增加值1020亿元。

实施精准扶贫是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基本方法,扶贫单位越具体越精准,扶贫内容越实在越精准。加大扶贫开发投入,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加强扶贫资金审计监督,对贫困人口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精确化配置、对贫困农户精准化扶持,确保扶贫资源真正用在农户身上、真正用在贫困地区。采取扎实措施,做到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农村危房改造、扶贫生态移民、基础设施“六个到村到户”。

(五)大力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行动计划,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贵州同步小康,重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推进基础设施向乡镇以下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是广大农民群众最期盼、最普遍的民生需求。与时俱进拓展和提升“四在农家”内涵。“富在农家”关键要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学在农家”重点要抓好职业教育和农村实用技能培训,“乐在农家”着重要繁荣文体、广电等事业,“美在农家”当务之急要加强村庄整治。大力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以村村通油路、组组通公路、村寨路面硬化为目标,加快建设结构合理、畅通便捷的“小康路”。以农村“五小工程”、小型水利水源工程、供水管道和灌溉渠道工程为重点,加快建设安全有效、保障有力的“小康水”。以农村危房改造为基础,结合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搬迁工程,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经济美观的“小康房”。以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用电公共服务均等化、电网电压质量提升为抓手,加快建设稳定可靠、智能绿色的“小康电”。以行政村“村村通宽带”、自然村“村村通电话

”和邮政乡乡设所、村村设站、快递下乡等工程为载体,加快建设宽带融合、普遍服务的“小康讯”。以道路硬化、卫生净化、村庄亮化、环境美化、生活乐化为标准,加快建设功能完善、文明和谐的“小康寨”。本届政府将筹措1500亿元左右用于计划实施,今年完成投资240亿元以上。在组织实施中,要坚持统分结合、上下联动,搞好省级统筹调度,加强市州组织协调,发挥县乡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坚持统一部署,搞好各类规划衔接,强化政策支持,整合各种资金、组合相关项目、融合功能要素、集合各方力量,确保六项行动计划整村整寨统筹推进,确保农村面貌有新的起色和大的改观。

(六)有效扩大投资,深入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投资仍然是拉动我省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要保持合理投资强度,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000亿元左右,其中民间投资6200亿元。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基础设施、特色产业、民生工程投资力度,完成交通投资1320亿元、水利投资200亿元、工业投资5000亿元、城镇建设投资1500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2000亿元、民生工程投资800亿元。强化投资抓手。狠抓项目生成、审批、开工、竣工各个环节,加强现场调度、观摩、督查,开工省重点项目450个、建成170个以上。保障投资要素。争取中央新增补助200亿元。深入实施“引金入黔”工程,引导金融机构向农村延伸,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金融机构贷款余额达到12000亿元。合理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和环境容量。科学发挥债务融资在加快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只有基础设施日臻完善,贵州各种资源才能更加珍贵。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推进铁路建设大会战,建成贵广高速铁路、长昆客专长沙至贵阳段等项目,新增铁路营业里程756公里。实施黔中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规划。推进高速公路建设三年会战,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700公里以上,通高速公路县达到79个。完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改造450公里。推进水运建设三年会战,新增四级航道430公里。完成贵阳龙洞堡机场1号航站楼扩容改造和铜仁凤凰机场改扩建,建成六盘水月照机场,新开、加密航线20条。加快建设现代水利工程网络。推进水利建设三大会战,加快黔中、夹岩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开工骨干水源工程35个,开发利用地下水(机井)工程2000眼以上,新增有效灌溉面积65万亩。加快建设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实施“宽带贵州”行动计划,加强4G网络建设,推动通信同城化、城市百兆光纤工程和光纤入户。加快建设能源基础设施网络。推进500千伏北部输电网络建设,开工铜仁碧江、凯里舟溪500千伏变电站。

(七)强力推进对外开放,提高招商引资水平。贵州扩大开放和招商引资正当其时。我们要满怀信心抓开放、满腔热情抓招商,发出贵州好声音、展示贵州新形象。加快开放平台建设。按照国家级新区要求,大力推进贵安新区开放开发。加快经开区和高新区建设,确保贵阳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行加速发展。启动建设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积极申报在贵安新区、临空经济区和遵义经开区设立综合保税区,新增一批外贸基地。“5个100工程”都要成为对外开放的基础平台。扩大外贸进出口规模。实施外贸进出口翻番行动计划,引导和支持招商企业发展成为出口主体,引进一批进出口企业和外贸服务企业,培育一批出口品牌,进出口总额超过100亿美元。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对国(境)外投资者提供免费代办核准、审批、审核登记等手续服务。争取增设一批海关和检验检疫分支机构,加强电子口岸建设,推进与沿海沿边城市口岸管理互换互认互助,推动银行结售汇网点向县域覆盖。加强区域合作。深化与泛珠三角、成渝、长株潭等经济区合作,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借力渝新欧铁路,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加强与东盟的交流合作,借助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办好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等开放招商活动,努力招大商、选好商。认真落实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成果,提高签约项目履约率、入园率、资金到位率、投产达产率。引进省外到位资金6000亿元以上,外商直接投资近20亿美元。

(八)大力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在加快发展的同时,我们要坚决守住生态保护这条底线,以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保护好贵州这片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多彩贵州拒绝污染项目。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办好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实施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规划,加快建立以生态文明为导向的考核评价奖惩机制。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以治水治气治渣为重点,制定实施环境治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抓好环境保护十二件实事。建成900公里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11个新型干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完成45个一、二类渣场标准化建设,城市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65%。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开工一批循环经济项目,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2%。加快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省级退耕还林20万亩,完成营造林420万亩,治理石漠化10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2200平方公里。加强地质环境整治和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9%。

(九)加快发展教育科技事业,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办好社会事业,既是保障民生,又是促进发展。优先发展教育。深入实施教育“9+3”计划和“四项突破工程”,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城乡共享,有效解决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就学问题。深入实施“百校大战”,加快清镇职教城建设。完善花溪大学城配套设施,基本完成贵州大学新校区二期工程和省属高校布局调整。积极发展民族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进科技“八大工程”,实施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形成更多产业创新联盟。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引进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100亿元。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深入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和人才集聚工程,人才总量超过310万人。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实施“八大文化惠民工程”。建成省博物馆新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广电网络公司和贵州出版集团上市,加快贵州文化广场等重点文化项目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强化卫生计生服务。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设投入,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质量,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启动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加大计生家庭帮扶力度。加快发展各项事业。做好少数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重视国防动员后备力量建设,支持军队、武警部队建设和法院、检察院工作。加强国家安全、司法行政、双拥优抚和宗教、外事、侨务、对台、人防、档案、参事等工作。

(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加强社会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就业创业。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更多更好地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提供条件、搞好服务。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快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和提供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城镇困难人员、扶贫生态移民、退役军人就业。加强社会保障。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和统筹层次。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加强老年人集中供养设施建设和服务管理。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改善住房条件。统筹推进城镇保障房、扶贫生态移民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促进“三房”深度融合,推动城镇保障房向建制镇、工矿区、产业和教育园区延伸。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广社区管理“贵阳经验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铜仁经验”、基层矛盾化解“余庆经验”和社区戒毒康复“阳光工程”经验。完善应急救援处置体系。健全省市县政府领导与群众直通交流平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平安贵州”建设,坚决打击“两抢一盗”、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办好“十件民生实事”。(1)新增8个县、95个乡镇“减贫摘帽”,建成全省精准扶贫信息平台。(2)“3个15万元”政策新增扶持微型企业2万户、带动就业10万人以上,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8万人。(3)建设农村中小学学生宿舍80万平方米,中职招生30万人。新建、改扩建200所乡镇、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4)开工城镇保障房40万套、竣工15万套,改造农村危房35万户,建成扶贫生态移民房4.3万套。(5)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0%以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80万人,60周岁以上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应保尽保。(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5万元。(7)建成达标中心乡镇卫生院130所、开工130所。新建乡镇计生服务站50个、村计生服务室500个。(8)新建和改扩建120所农村敬老院,新建800个农村留守儿童之家。(9)新建140个乡村少年文化宫、200个农民文化家园、80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310个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和8个县级老年体育活动中心。(10)建成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实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县城全覆盖。

各位代表!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工作和自身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将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服从省委领导,坚持发展为要、民生为本、企业为基、环境为重的工作理念,巩固好、运用好、发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务实高效的作风服务于民,以勤政清廉的形象取信于民。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有为政府。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从我省发展阶段性特征出发,发挥好政府在工业化、城镇化和改革开放等工作中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强化决策环节、协调环节、评估环节,把党委的决策部署细化为具体的项目和抓手。进一步减政、减负、减支,以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以政府的工作效率换取企业的发展效益,以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改进工作作风,建设效能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严格执行“约法三章”,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减少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进一步精文减会。加快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服务效率。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工作促发展,以“孺子牛”的态度帮基层惠人民。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高度重视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积极支持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发挥作用。重视社会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深化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完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强廉政工作,建设廉洁政府。敬仰理想,敬畏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效防范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出让和扶贫资金管理等领域腐败问题滋生,切实解决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各位代表!发展造就辉煌,团结成就伟业,奋斗铸就梦想。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贵州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振精气神,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扎实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为多彩贵州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作出新的贡献!

第2篇: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政府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团结拼搏,迎难而上,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发展提速、转型加快、效益较好、民生改善、后劲增强的良好态势,基本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实现了开好局、起好步,为“十二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济发展明显提速。初步预计,地区生产总值5600亿元,增加1000亿元,增长15%,增速比上年高2.2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5100亿元,增加1914亿元,增长60%,拉动经济增长10个百分点。金融机构存款余额8771亿元、贷款余额6876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1400亿元和1124亿元。财政总收入1330亿元,一般预算收入773亿元,分别增长37%和44.9%;各项税收收入1080亿元,一般预算支出2244亿元,比上年增加613亿元。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为近20年来最高,几个重要指标增量突破1000亿元。

——调整转型明显加快。完成工业增加值1950亿元,增长21.5%,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45.5%,第二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0.9%,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331亿元,增长27.5%。产业园区建设取得新突破,园区完成工业增加值385亿元,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19.7%,产业朝着集群、集聚、集约方向发展。畜牧业和特色经济作物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提高1.5和2.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2610亿元,增长15%。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1.5%。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开放水平明显提高。成功举办了2015生态文明贵阳会议、首届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暨2015中国?贵阳投资贸易洽谈会和全国民营企业助推贵州发展大会,组织了香港招商等活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等活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省直机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分别减少59%、52%和27.4%,投资环境得到优化,亲商、爱商、安商、敬商的氛围正在形成。引进省外到位资金2500亿元,增长152%。开放的力度、开放的效果多年没有。

——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十大民生工程”完成投资650亿元,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完成易地扶贫搬迁3.1万人,减少农村贫困人口60万人。城镇新增就业28万人,比上年多增6.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200元,分别实际增长12%和15%。人口预期寿命达到73.45岁。

——精神面貌明显变化。各族干部群众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贵州工作的最新指示,坚持科学发展,“干”字当头,在加快发展中统一认识、树立信心,在扩大开放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干事创业的激情空前高涨,眼界思路进一步拓宽,创业创新创优的意识显著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呈现出团结干事、加快发展的喜人局面。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的决策部署,高举“发展、团结、奋斗”的旗帜,坚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深入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坚持“三化同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主要做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扩大固定资产投资,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着力解决项目建设融资难、用地难等问题,成立了省政府金融办,组建了贵州省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产业投资公司、贵阳农村商业银行和一批村镇银行,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切实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人均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47万元。把扩大产业投资作为投资工作的重点,完成工业投资1820亿元,增长69.5%。大力调整工业结构,明确了加快培育和发展的重点产业,制定了产业发展规划,召开了白酒、烟草等重点产业发展大会。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努力提高生产要素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出台支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启动实施民营经济“三年倍增计划”,民营经济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6.9%,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

(二)全力以赴抗灾救灾,保障生产生活秩序。把保畅通、保民生、保稳定作为抗击凝冻灾害的首要任务,把保障城乡饮水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作为抗旱救灾的目标措施,全省动员、全力以赴,取得了抗灾救灾的胜利。解决了747.5万人临时饮水困难。针对特大干旱给农民增收带来的严重影响,大力实施“十大助农增收措施”,及时调整种养结构,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保障了农民收入稳定增长。针对干旱导致水电基本失去发电能力、电煤供求矛盾突出、省内电网一度出现大面积停电红色预警的实际困难,制定出台电煤电力生产供应应急临时调节措施,调整上网电价,确保了省内电力稳定供应。电煤库存由最低的102万吨上升到640万吨,省内供电量增长10.9%。编制和启动实施了《望谟县灾后恢复重建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综合治理。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发展条件。完成交通投资700亿元。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516公里,通车总里程达到2023公里;新开工613公里,在建2680公里。乡村油路和通村公路建设步伐加快。黄织铁路建成投运,铁路营业里程2066公里,在建1848公里。龙洞堡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和新舟、毕节、六盘水机场建设进展顺利,新开和加密航线34条,新增通航城市8个。完成水利投资150亿元。开工建设20个中型骨干水源工程,建成“滋黔”一期工程项目9个、烟水配套工程80万亩、机井240口,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30万亩,解决了32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完成通信基础设施投资55亿元。完成电网建设和改造投资170亿元,行政村电网改造率超过90%。

(四)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发展。编制完成了《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纲要(2015-2030)》和《黔中经济区核心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并启动实施了《贵州省“十二五”城镇化发展专项规划》,市、州中心城市近期建设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现全覆盖,乡村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毕节地区、铜仁地区获国务院批准撤地设市。启动了省级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大。城镇化率达到35%,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

(五)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动社会事业进步。新建、改扩建300所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公办幼儿园。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扎实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实现了农村中小学校校有食堂,发放农村家庭生活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7.58亿元。加大了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建设力度。花溪高校聚集区建设全面推进,贵州大学一期扩建工程竣工。召开了全省科学技术大会,新增了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专利授权量增长11.6%。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加快发展。成功举办了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7.1%,地氟病防治任务提前一年完成,传染病发病率大幅下降。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5.95‰。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进展。国防、双拥优抚、气象、宗教、外事、侨务、对台、人防、档案、参事等工作取得新成绩。

(六)实施十大民生工程,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开发公益性岗位10.9万个,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万人。3个县、66个乡脱贫摘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19.8%和14%,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80元。新农保试点县增加到77个。建立了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制度,对缺粮低保对象和缺乏自救、互救能力的受灾困难群众发放了救助口粮。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特殊群体发放了8.89亿元临时价格补贴。新建、改造乡镇敬老院180所。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0.3万户,新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改造各类棚户区(危旧房)23.96万套(含货币安置),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61万户。加大价格调控和监管力度。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高度重视人民来信来访,“三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3.4%和14.8%。

(七)切实用好发展政策,争取国家更大支持。《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获国家批准实施,《黔中经济区发展规划》上升到国家层面,国家把我省列为新一轮扶贫开发重点省份,国家发改委代国务院起草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已上报国务院。中央财政对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793.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620.2亿元,分别增长42.5%和51.1%。国家审批、核准我省重大项目103个,比上年增加30个。我们积极深化改革,努力增强内部发展活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和企业重组步伐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组建了贵州广电集团等文化产业公司。医药卫生体制等改革取得新进展。

在遭受特大干旱等自然灾害和治理通胀的形势下,我们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的确来之不易!充分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我省工作的指示完全符合实际、完全正确,对我省的支持和帮助为我们加快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充分证明“贫穷落后”不是贵州的代名词,更不是贵州的固有标签,只要我们敢于打破传统思维定势,不自甘垫底、不争论折腾,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发展上,把心思集中到发展上,把力量凝聚到发展上,完全可以实现后来居上;充分证明我省各族干部群众有能力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能谋事、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提速进位、赶超跨越的好势头,倍加珍惜心齐气顺、共谋发展的好局面,倍加珍惜开放创新、团结奋进的好氛围,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不断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亲切关怀和社会各方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各族干部群众群策群力、艰苦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在各个领域和岗位上辛勤劳动、作出贡献的全省各族人民,向给予政府工作大力支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向驻黔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公安政法干警,向关心、支持我省发展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工业经济规模仍不大,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偏低,发展方式粗放;县域经济占全省经济的比重不升反降;市场机制不健全,民营经济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仍然较低;科技支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弱;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多、落地少,资金到位率、开工率低,形成实物工作量少;农业抗灾能力弱,农业结构调整缓慢,农民持续增收困难;就业形势严峻,社会事业薄弱,保障民生的压力大;社会管理不完善,一些矛盾纠纷没有得到及时化解。这些都是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我们将用发展的办法加快解决。

二、2015年政府工作主要任务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尽管国际国内经济增长存在下行压力,但我省基础设施加快改善,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要素支撑能力不断提升,新增产能正在释放,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并面临较为有利的国家政策环境。我们要大力倡导发展创业的文化,大力弘扬“开放创新、团结奋进”的贵州时代精神,大力提振各族干部群众的精气神,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苦干实干、顽强拼搏,努力创造一个高于过去、高于西部、高于全国的“贵州速度”。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稳中求进、提速转型”作为工作的总基调、总目标,坚定不移地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继续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着力调整经济结构,着力推进科技创新,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取得新进展,在深化改革开放上取得新突破,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新成效,努力实现“稳中求快、快中保好,能快则快、又好又快”,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4%,其中第一产业增长6%、第二产业增长20%、第三产业增长1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0%;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实际利用外资增长30%,引进省外到位资金增长30%,进出口总额增长30%;民营经济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9.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实际增长12%和1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国家调控目标范围内。

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要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保持经济增长的均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努力在扩大内需、转型升级、城乡协调发展、教育科技事业发展、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六个方面迈出更大步伐,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保持投资较快增长,推动经济加速发展。坚持把扩大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第一抓手,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650亿元。全力加强前期工作和项目储备。强化项目研究和规划设计,进一步缩短土地、环评等审批时限。强化地方政府重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安置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库建设,形成充足的项目储备。优化投资结构。加大产业投资力度,重点投向资源深加工、高新技术、装备制造和新型服务业。完成工业投资3000亿元。创新投融资体制。推动“引银入黔”,争取各银行总部扩大我省信贷投放规模,保持信贷规模合理增长。积极利用外贷资金。发展债券融资和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企业上市融资,鼓励上市公司再融资。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建设和产业整合,组建多种形式的投融资公司,促进民间投资快速增长。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全面清理闲置土地,盘活土地存量。积极开展低丘缓坡建设用地整治试点,推广“工业梯田”,大力探索山地城镇建设路子。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严格招投标程序,严格项目监理,严格概预算审核,强化项目跟踪审计。

(二)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工业结构,提升工业发展水平,提高产业配套能力,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5%。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烟、酒、茶、民族医药、特色食品等特色产业发展。提升“贵烟”品牌,提高中高档烟比例和市场占有率。加大白酒技改和资产整合力度,组建“大茅台集团”,加快把茅台集团公司打造成千亿元级企业。加快仁怀名酒工业园建设,申报“仁怀酱香型白酒”地理标志,打造“贵州白酒”品牌。加强茶叶加工企业和知名品牌培育,推进茶叶规范化种植和加工。引导制药企业加强新产品开发,按照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改造。加快发展辣椒、马铃薯、核桃、肉类等特色食品加工。发展资源精深加工。走“多联产、多产业共生耦合”的发展路子,推进煤电钢、煤电铝、煤电化、煤电磷“四个一体化”,积极推进热电联产,使原材料工业要素配置、产业配套更具竞争力。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煤基新材料、硅系列、LED全产业链、特种合金、高端化学品等原材料产业为基础,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以航空航天、配套零部件等现有军工装备技术为支撑,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以新脱硫脱硝技术及装备等为载体,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以电子元器件生产与研发比较优势为依托,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

加快发展面向生产、面向民生的服务业。以旅游重点工程建设为抓手,加强旅游景区和精品旅游线路建设,积极发展乡村、工业、休闲度假等旅游,培育一批重要旅游航线,加大客源市场开拓力度。推进旅游与文化深度融合。大力发展金融业、现代物流、研发设计、动漫创意、软件产业、服务外包等生产性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优化城市综合超市、购物中心、批发市场等商业网点结构和布局,引导住宿和餐饮业健康规范发展,积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推进产业园区健康快速发展。积极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努力培育一批百亿元级、千亿元级产业园区。完善园区基础设施,保障园区用水和用电需求,加快园区道路系统与高速公路和铁路有效衔接。实现园区污水零排放和废弃物集中统一处理。提高园区容积率和单位土地投资强度。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业主开发、政企共建、项目先行等有效运行模式,创新园区管理体制。

加强经济运行调节,抓好要素保障。加快矿产资源整装勘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加大煤矿整合力度,积极推进大矿建设。加快火电、水电项目建设,积极发展新能源,新增投产电力装机392万千瓦,发电量超过1300亿千瓦时。完善电煤电力调节运行机制,逐步推进省内电煤市场化,原煤产量达到1.7亿吨,省内电煤供应量7000万吨。优先保证省内用电需求。保障重点物资、重点企业发运需求和成品油供应。

(三)加快城镇体系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城市是区域经济的增长极,要以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带动区域发展。加快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争取国家尽快批准实施《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完成黔中经济区范围内各市、县总体规划修编,做好设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着力培育发展黔中城镇群和区域中心城镇。启动实施黔中经济区发展规划、核心区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抓好贵阳至市、州中心城市的城镇带建设,增强黔中经济区辐射带动能力。统筹推进黔中经济区核心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交通枢纽型、旅游景点型、绿色产业型、工矿园区型、商贸集散型城镇。加强对民族和历史文化城镇、村寨的保护。提高城镇发展水平。加强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加强城市管理,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鼓励企业参与所在地城镇建设,美化厂区和职工居住环境。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统筹城乡发展。强化城镇产业发展,增强吸纳就业和人口聚集功能。把小城镇建设与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和工程建设项目移民搬迁结合起来,建设移民安置型小城镇。推进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问题,有序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进城落户。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基础设施向县以下延伸,推广“四在农家”经验,大力开展村庄整治,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

(四)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去年粮食因灾减产21.2%,暴露出我省农业和农村基础仍然十分薄弱,必须毫不松懈地抓好“三农”工作,切实加大“三农”投入。打好扶贫脱贫攻坚战。认真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5—2020年)》,全面启动实施三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规划,实施一批扶贫民生工程,着力发展扶贫特色产业,开展产业扶贫整县推进试点。省财政新增安排3亿元引导资金,重点用于连片特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继续落实“摘帽不摘政策”,积极开展整乡、整村推进,按照2015年标准减少农村贫困人口60万人。建立扶贫开发与社会建设专业人才培育机制。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着力提高粮食单产,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150万吨以上。突出山地农业特色,扩大蔬菜、烤烟、油菜、茶叶、核桃、精品果业、中药材、油茶等特色优势经济作物种植,加快发展生态畜牧业和特色养殖。大力发展设施农业、节水农业、观光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积极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新增农业补贴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大中低产田土改造和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推进农村人口人均半亩基本口粮田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强机耕道建设。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健全土壤、农药残留物检测体系。整合农村劳动力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培训农村劳动力30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50万人。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妥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稳步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启动实施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乡镇全覆盖工作。加大农村土地确权、流转改革力度,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加强农村担保体系建设。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和供销合作社等改革。

(五)坚持基础设施先行,强力突破发展瓶颈。继续把交通、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加快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成交通投资843亿元。加快在建高速公路建设进度,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600公里,确保县县通高速公路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国省干线公路420公里。加强通乡、通村公路建设,确保100%的乡镇通油路(水泥路)、100%的建制村通公路。加快贵广、长昆等在建铁路建设,争取重庆至贵阳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织金至毕节铁路实质性开工;加快成贵铁路乐山至贵阳段和永州至兴义、昭通至黔江等铁路前期工作,建成六沾复线。完成龙洞堡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和毕节机场主体工程,建成新舟机场,确保铜仁凤凰机场扩建和黄平机场开工,力争茅台机场开工,启动龙洞堡国际机场三期和威宁机场前期工作。加强基地航空公司建设,新开和加密22条国内国际航线。完善内河航运建设规划,加快水电站通航设施建设,开工建设三板溪库区航运工程。加快破解工程性缺水问题。完成水利投资170亿元。开工建设20个以上骨干水源工程,加快毕节夹岩、安顺黄家湾水利枢纽等前期工作,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75座、烟水配套51万亩,基本建成“滋黔”一期工程,新增机井800口。继续开展大江大河提水和长距离管道输水试点。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和电网建设。完成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投资50亿元。推进宽带提速、3G网络改造和无线城市、智慧城市、物联网等建设,开展三网融合试点。完成电网投资150亿元,推进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

(六)全面发展社会事业,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多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爱”的价值取向,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积极支持文艺精品创作,加大民族民间工艺等优秀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力度。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省公共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全部免费开放。建成一批乡镇公共电子阅览室、农民文化家园、农家书屋和乡村少年宫,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实施文化产业计划,培育文化产业市场主体,打造“多彩贵州”等文化品牌,办好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产业交易博览会。

着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围绕“八大科技工程”和“六大科技行动计划”,加快科研机构改革和建设,启动实施一批国家和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抓好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新建一批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投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创业投资,鼓励金融资本和民间资金投资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参与国内外科技交流合作。

加快教育发展,提高人口素质。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含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突破工程,加大投入,继续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配备安保、校医、宿管等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真情关怀城镇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和成长。新增一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扩大优质高中办学规模。新增一批国家示范中职学校,加快清镇职教城和实训基地建设。扩大高等教育规模,调整高等学校布局,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办学层次,组建贵州理工学院。促进民族教育、民办教育和特殊教育加快发展。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教学质量。设立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资金,创新人才开发机制。

大力发展卫生、人口计生等事业。推进三甲、二甲医院创建工作,加大传染病、职业病等疾病防控力度,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加快全科医生培养,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积极推进商业保险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全面落实计生家庭奖励、保障、救助、优惠“四项制度”,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干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实现双下降。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城乡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城市街道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老龄事业。加强城乡体育设施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全民健身计划。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实施民族事业发展推进计划,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大力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推进殡葬改革。加强双拥优抚、气象、宗教、外事、侨务、对台、人防、档案、参事等工作。支持国防建设和法院、检察院工作,加强国家安全、司法行政等工作。

(七)加强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大力营造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平安贵州”创建为载体,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深入开展禁毒斗争。加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加强社区戒毒康复“阳光工程”和乡镇派出所、社区矫正、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投资者营造安全放心的社会环境。全面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扎实抓好信访工作。切实解决在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建设工程移民安置等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鼓励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妥善解决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规范城管执法。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检验检测机构和执法装备建设。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加强重要商品特别是生活必需品的产运销衔接,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负责制,加强蔬菜流通体系和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推动安全放心鲜活农产品直销进社区,严格执行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搞活流通,降低成本,保障市场供应。大力开展价格和收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毫不松懈地抓好安全生产。以煤矿和道路交通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严肃查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背后隐藏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加强防灾减灾预警能力建设。

(八)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今年是我省的“改革开放年”。要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改革招商引资方式。办好第二届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等活动。面向重点地区、企业,积极开展专业招商、小分队招商、网络招商、以商引商。充分发挥企业在招商引资中的主体作用,加快实现招商引资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以企业、中介组织、专业招商机构为主转变。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加强签约项目筛选,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落后产能和污染项目一律不得引进。把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结合起来,积极引进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营造良好投资软环境。继续开展“三个建设年”等活动,进一步清理不适应对外开放的政策文件,规范外来投资服务办法和程序,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强化中介服务机构监管,规范执业行为。大力推进“诚信贵州”建设,建立和完善全省互通的企业征信、个人征信和信贷征信体系。认真落实国家鼓励支持外商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改善外汇管理服务,简化外商投资企业结汇手续,建设外资项目网上集中审批平台。与中央企业建立更加紧密的战略合作机制,为央企在我省发展提供更好服务。加强对外经济合作。深化与成渝和泛珠区域内各方及对口帮扶城市经济合作,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开展省外和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简化出口货物报检报关、检验检疫等手续。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化资源配置体制改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和完善矿产、土地等资源配置招投标机制,为省内外企业创造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资源优先配置到发展深加工和一体化的企业。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改进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其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国有资产证券化。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现国资监管全覆盖。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和影响力。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以服务“三农”为根本方向,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作用,构建多层次、多样化、适当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将城乡居民常用药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办医。继续推进文化体制、行政审批制度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促进民营经济和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围绕实施民营经济“三年倍增计划”,全面贯彻落实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为实体经济和民营企业松绑、减负。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完善各项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力争城市商业银行60%以上的新增贷款用于支持小微型企业,确保金融机构对小微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贷款增速。实施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3个15万元”政策。民营经济完成投资2800亿元,实现增加值2600亿元,进一步提高民营经济比重。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积极推进扩权强县,逐步将省市两级的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给县级政府,拓展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空间,进一步提高县域经济比重。

(九)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切实保障持续发展。把加快经济发展与加强环境保护结合起来,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生态建设。完成营造林380万亩,其中实施省级退耕还林20万亩;进一步加大石漠化、水土流失和中小河流治理力度,森林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实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改造、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等工程,推动工业废弃物在新型建筑材料中的应用,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重点企业和产业园区循环经济建设与改造,扩大省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范围,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突出抓好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新增25个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对省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予以贴息。加强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保障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强化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管理。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严禁工矿企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加强土地利用管理,严格实行占补平衡,加强耕地整治恢复,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益。

(十)继续实施十大民生工程,办好十六件民生实事。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将继续实施“十大民生工程”,计划总投资900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107亿元,比上年增加20.1亿元。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以产业促进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加强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就业援助。城镇新增就业33万人,其中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8万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覆盖面。春节前将13.25亿元生活补贴补助资金发放到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手中。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要重点办好“十六件民生实事”:(1)对全省189万因灾缺粮农村低保对象和307万缺乏自救、互救能力的受灾困难群众进行冬春口粮救助。(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0%以上。全省城市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从278元提高到306元,全省农村低保年平均保障标准从1468元提高到1615元。(3)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确保60周岁以上符合参保条件的380万农村居民和城镇未就业居民应保尽保。(4)完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75%,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5)以三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为重点,启动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完成搬迁10万人。(6)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30所。(7)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三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65个县实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人吃午餐”。(8)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40万平方米,新建、改扩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公办幼儿园100所,力争5所高校进入花溪高校聚集区办学。(9)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13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达标改造,使其发挥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的作用。(10)提高村医收入水平,政策性补助月平均增加417元。(11)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0万户。新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9.93万套(户)。竣工城镇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7.83万套(户)。(12)以受旱严重地区、边远缺水山区和农村学校为重点,新增解决3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13)建成通乡油路480公里、通村公路4693公里,建设通村油路8000公里。(14)继续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新建、改造、维修农村通组路和串户路6000公里。(15)建设、改造10千伏及以上线路2万公里,配变容量713万千伏安,贵州电网供电范围内行政村网改率达98%。(16)新增1000个以上自然村通电话、1146个行政村通宽带。建成20万座农村广播电视直播卫星地面接收站,新增500个行政村有线电视联网延伸覆盖。

各位代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是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重要保障。按照“团结、务实、勤奋、廉洁”的要求,我们将树立信心、振奋精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创先争优、增比进位的信心和决心,培养不畏艰难、奋勇前行的精神,以敢于跨越的志气、开拓创新的锐气和脚踏实地的作风谋划发展、推动工作。我们将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坚持向基层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先进取经,增强抓工业、抓项目、抓开放、抓改革的本领,增强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能力。善于在挑战中寻求发展机遇、在困境中开创新的局面,善于把握事物发展规律,大胆突破旧有的、不合理的制度和框架束缚,敢于尝试、勇于担当、宽容失误。在增比进位突破中,把积极的“稳”、主动的“进”融入实际工作,深入研究和用足用活国家发展政策,学会用项目编报争取中央加大对我省的投入特别是转移支付力度。动员民主党派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实施“同心工程”,支持我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将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加强执行力建设,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在其位就要谋其政、成其事,扑下身子、研究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发展,做到敢想会干为人民,反对拖拉漂浮、推诿扯皮。加强政府机关效能建设,科学决策,快决快办。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确保政令畅通。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我们将接受监督、依法履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高度重视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加强审计、监察等政府内部监督。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加强对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推进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廉洁从政。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贵州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艰苦奋斗,扎实工作,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篇六:资源税自主申报
2015温家宝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

温家宝2015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

3月5日(星期二)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现在,我代表国务院,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的政府工作,并对今年工作提出建议,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我们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内生产总值从26.6万亿元增加到51.9万亿元,跃升到世界第二位;公共财政收入从5.1万亿元增加到11.7万亿元;累计新**镇就业5870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8.8%、9.9%;粮食产量实现"九连增";重要领域改革取得新进展,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创新型国家建设取得新成就,载人航天、探月工程、载人深潜、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超级计算机、高速铁路等实现重大突破,第一艘航母"辽宁舰"入列;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上海世博会;夺取抗击**特大地震、玉树强烈地震、**特大山洪泥石流等严重自然灾害和灾后恢复重建重大胜利。我国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显着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显着提高,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显着提高。我们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谱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篇章。

五年来的主要工作及特点:

一是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过去五年,我们是在持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中走过来的。这场危机来势之猛、扩散之快、影响之深,百年罕见。(

坚持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不动摇,遏制了房价过快上涨势头。2015年,在世界各大经济体增长全面减速、各种风险不断暴露的情况下,我们合理把握政策力度,保持财政预算支出规模不变,优化支出结构,扭转经济下滑趋势,全面实现年初确定的主要目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8%,城镇新增就业1266万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回落到2.6%,为今年经济发展打下好的基础。这五年,我国宏观经济总体上保持增速平稳较快、物价相对稳定、就业持续增加、国际收支趋于平衡的良好态势,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3%,显着高于同期全球和新兴经济体的增速,通货膨胀率远低于其他新兴经济体。我国经济稳定,充满活力。回首这五年,面对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持续低迷的严峻挑战,中央科学判断、果断决策,有效避免了我国现代化进程因巨大的外部冲击而出现大的波折,实践证明这些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

二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坚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内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高,经常项目顺差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0.1%下降到2.6%。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2015年底,城镇和农村人均住房面积32.9平方米、37.1平方米,分别比2015年增加2.8平方米和5.5平方米;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21.5辆,比2015年增加15.5辆;旅游、文化消费大幅增加。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我国制造业规模跃居全球首位,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3.4%,成为国民经济重要先导性、支柱性产业;清洁能源、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提高2.7个百分点,成为吸纳就业最多的产业。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五年累计,共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17亿吨、炼钢产能7800万吨、水泥产能7.75亿吨;新**市污水日处理能力4600万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7.2%,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5.7%和17.5%。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细颗粒物PM2.5等监测指标。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五年累计完成造林2953万公顷,治理沙漠化、石漠化土地1196万公顷,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6万平方公里,整治国土面积18万平方公里。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颁布实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制**部大开发新十年指导意见和一系列区域发展规划,加快推进**、**等地区跨越式发展,制定实施新十年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将扶贫标准提高到2300元(2015年不变价),加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主要发展指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东部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各具特色、良性互动的区域发展格局正在形成。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五年转移农村人口8463万人,城镇化率由45.9%提高到52.6%,城乡结构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城乡、区域发展的协调性明显增强。

三是毫不放松地抓好"三农"工作,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我们坚持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集中力量办成了一些关系农业农村长远发展、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加大财政投入,中央财政"三农"累计支出4.47万亿元,年均增长23.5%。建立健全种粮农民补贴制度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补贴标准逐年提高,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补贴资金从2015年的639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923亿元。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涉农贷款余额从2015年末的6.12万亿元增加到2015年末的17.63万亿元。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累计提高41.7%到86.7%。加强耕地保护,维护农民权益,为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现代农业建设,加大对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控、基层农技推广的支持力度。大力兴修水利,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耕地面积保持在18.2亿亩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跃上新台阶,粮食总产量连续6年稳定在万亿斤以上并逐年增加。加强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46.5万公里,改造农村危房1033万户,解决了3亿多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和无电区445万人的用电问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农民人均纯收入持续较快增长,2015年以来城乡居民相对收入差距逐步缩小。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基本完成,全面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农业农村发展的好形势,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各种自然灾害严重冲击、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重要支撑。

四是坚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支撑能力。我们加快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科技、教育、文化事业全面发展,为国家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五年累计7.79万亿元,年均增长21.58%,2015年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民族、贫困地区倾斜,教育公平取得明显进步。全面实现城乡九年免费义务教育,惠及1.6亿学生。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入园难"问题有所缓解。国家助学制度不断完善,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个阶段全覆盖,每年资助金额近1000亿元,资助学生近8000万人次。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包括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现有1260万农村户籍孩子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实施惠及3000多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快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和特殊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加强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30%。国民受教育程度大幅提升,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以上。大力推动自主创新。中央财政用于科技的投入五年累计8729亿元,年均增长超过18%。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由2015年的1.4%提高到2015年的1.97%,出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和知识创新工程,扎实推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新建一批国家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填补了多项重大产品和装备的空白。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分别增加860万人和880万人,留学回国人员达到54万人。大力加强文化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初步建成,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全面实现免费开放。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任务基本完成,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更加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取得重要进展。对外文化交流更加活跃。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取得新成绩。

五是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我们把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重点人群就业工作,提高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水平,五年累计投入就业专项资金1973亿元,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2800万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30万人,保持了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各项养老保险参保达到7.9亿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5年人均每月700元提高到现在的1721元。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企业职工、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险等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民基本医保体系初步形成,各项医疗保险参保超过13亿人,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并在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国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5岁。健全城乡居民低保、医疗、教育、法律等救助制度,改革完善孤儿保障、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农村五保供养制度。颁布实施新的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城镇保障性住房制度,覆盖面逐步扩大,2015年底已达到12.5%。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历史性的巨大成就。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发挥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六是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活力。我们不失时机地推进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取得重大进展。大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全面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有所提高;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预算体系框架基本形成,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统一内外资企业税制,实现增值税转型,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资源税制度,财税体制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促进作用增强。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顺利完成,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有序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成效明显,银行业新监管标准实施,创业板、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业务相继推出,保险业改革开放深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不断完善,利率市场化和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稳步推进,建立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我国银行、证券、保险业的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显着提升,为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奠定了坚实基础。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素质提高,竞争力明显增强。制定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开展排污权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推进。

七是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我们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的急剧变化,及时出台稳定外需的政策措施,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2.2%,从世界第三位提升到第二位,其中出口额跃居世界第一位,占国际市场份额比2015年提高2个多百分点,进出口结构优化,贸易大国地位进一步巩固。五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5528亿美元,利用外资的结构和布局明显优化,质量和水平显着提升。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各类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从2015年的248亿美元上升到2015年的772亿美元,年均增长25.5%,跻身对外投资大国行列。对外开放有力促进了我国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吸收了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增加了就业和职工收入,也为推动世界经济复苏作出了重要贡献。

八是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初步建立职能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框架。我们始终把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迈出了新步伐。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政府决策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五年中分两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498项,国务院各部门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总数达到2497项,占原有审批项目的69.3%。大力推动政务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和公务接待、公务车购置使用、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公开,让人民群众更加全面地了解政府工作,更加有效地监督政府行为。审计监督的力度越来越大,成效越来越明显。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管理。探索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并切实执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努力提高行政效能。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焕发出新的蓬勃生机。全面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宗教事务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认真贯彻侨务政策,依法保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侨务资源的独特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国防和军队建设开创新局面。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取得重大成就,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协调推进、全面加强,军事斗争准备不断深化,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历史使命能力显着增强,出色完成一系列急难险重任务。港澳台工作进一步加强。香港、澳门保持繁荣稳定,同内地交流合作提高到新水平。推动两岸关系实现重大转折,两岸直接双向"三通"全面实现,签署实施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形成两岸全方位交往格局,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全方位外交取得新的重大进展。我们积极推进同各大国关系,加强与周边邻国的互利合作关系,顺利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推动上海合作组织等区域合作机制发展,深化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传统友谊与合作,积极参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气候变化等全球性问题的国际合作,推动解决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为我国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了有利的国际环境,为世界和平稳定发展繁荣作出重要贡献。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取得的成就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总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齐心协力、艰苦奋斗的结果。

我代表国务院,向全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和公安民警,表示诚挚的感谢!向全国各族人民,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其他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感谢!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和台湾同胞以及广大侨胞,表示诚挚的感谢!向关心和支持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各国朋友,表示诚挚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

主要是: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产能相对过剩的矛盾有所加剧;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上升和创新能力不足问题并存;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和政府刚性支出增加的矛盾凸显;金融领域存在潜在风险;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依然薄弱;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少,部分群众生活困难;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这些问题,有些是长期积累的,有些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有些是政府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造成的。我们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更加努力做好工作,加快解决这些问题,决不辜负人民的期望!

二、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预期目标和宏观经济政策

党的十八大科学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奋斗历程和历史性成就,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对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全面部署。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具备很多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也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持续显现,世界经济复苏充满不确定性、不稳定性。我们既要看到形势的积极方面,坚定信心,也要看到形势的复杂性,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做好工作。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化改革开放,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扎实开局,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4.6%;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国际收支状况进一步改善。这里,着重对经济增长和物价总水平两个指标作些说明。关于经济增长目标。这是一个综合性指标,各方面高度关注。今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定为7.5%左右,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要继续抓住机遇、促进发展。这些年,我国制造业积累了较大产能,基础设施状况大为改善,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储蓄率较高,劳动力总量仍然很大。必须优化配置和利用生产要素,保持合理的增长速度,为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提供必要条件,为转方式、调结构创造稳定环境;必须使经济增长与潜在增长率相协调,与生产要素的供给能力和资源环境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另一方面,要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引导各方面把工作重心放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上,放到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综合权衡,今年的经济增长目标定为7.5%左右是必要的、适宜的,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付出艰苦努力。关于物价总水平。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始终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去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回落到2.6%,这是我们控制通货膨胀取得的一个重要成果,也与经济运行整体态势有关。今年通货膨胀压力仍然较大,主要是:我国土地、劳动力等要素价格,农产品和服务类价格都存在上涨压力;主要发达国家实行宽松货币政策并不断加码,输入性通货膨胀压力不容忽视;理顺能源资源价格需要留出一定空间;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影响约有1个百分点。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是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后作出的选择。要切实保障重要商品供给,搞活流通,降低物流成本,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前瞻性、针对性和灵活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中的作用。一是适当增加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今年拟安排财政赤字1.2万亿元,比去年预算增加40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8500亿元,代地方发债3500亿元。这主要是考虑到结构性减税的滞后效应,今年财政收入增长不会太快,但财政刚性支出增加,特别是要增加保障改善民生支出,保持对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适当扩大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是必要的。同时,目前我国债务负担率相对较低,今年增加赤字后,赤字率在2%左右,总体上处于安全水平。二是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重点是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完善试点办法,适时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三是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向教育、医药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勤俭办一切事业。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农业、水利、城市管网等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民生工程,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等领域。四是继续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积极推进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建设,合理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水平。

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把握好促进经济增长、稳定物价和防范金融风险之间的平衡。一是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发挥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广义货币M2预期增长目标拟定为13%左右。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调节市场流动性,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适当扩大社会融资规模。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加强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的协调,不断优化监管标准和监管方式。二是促进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三农"、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的金融支持,满足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资金需求。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三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引导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加强对局部和区域性风险以及金融机构表外业务风险的监管,提高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三、对今年政府工作的建议

结合过去十年特别是近五年工作的体会,对今年政府主要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一切成就都建立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之上,经济不发展,什么事情都办不成。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只要我们牢牢把握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尊重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就一定能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坚定不移地把扩大内需作为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扩大内需的难点和重点在消费,潜力也在消费。扩大居民消费要在提高消费能力、稳定消费预期、增强消费意愿、改善消费环境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现阶段,投资在促进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不可低估。我国既有投资能力,又有投资需求,关键在于选准方向、优化结构、提高投资的质量和效益。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但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越来越小,必须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要大力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具有多层次性,回旋余地很大,无论传统产业还是新兴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还是资金密集型产业,都有发展的空间,重要的是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解决产能过剩、核心技术缺乏、产品附加值低的问题,解决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地区产业结构趋同的问题。必须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要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企业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利用市场倒逼机制促进优胜劣汰。以扩大国内市场应用、重要关键技术攻关为重点,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积极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加快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促进信息网络技术广泛应用。坚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并重,现代服务业和传统服务业并举,进一步发展壮大服务业。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期待,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福祉,关乎子孙后代和民族未来。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大力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重点抓好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降低能耗、物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要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和布局,抓紧完善标准、制度和法规体系,采取切实的防治污染措施,促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下决心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健康,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看到希望。要做好气象、地质、地震等方面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发展海洋经济,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要继续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优先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扶持力度,深入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

(二)强化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近些年是我国农业发展最快、农村面貌变化最大、农民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当前,农业农村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呈现出农业生产综合成本上升、农产品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城乡发展加快融合的态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仍然在农村。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既管当前,也管长远,是长期指导思想。农村土地制度关乎农村的根本稳定,也关乎中国的长远发展,其核心是要保障农民的财产权益,底线是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要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支持发展多种形式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多层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逐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始终注重保护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调动农民积极性。毫不放松粮食生产,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推广先进技术,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要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农业生产经营队伍,积极培育新型农民。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要遵循城镇化的客观规律,积极稳妥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乡统筹、节约用地、因地制宜、提高质量。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要合理控制规模,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增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加快推进户籍制度、社会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为人们自由迁徙、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村庄建设要注意保持乡村风貌,营造宜居环境,使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

(三)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全面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2015年抗击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给我们的重要启示之一,就是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这些年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重视保障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政府工作力度之大、财政投入资金之多前所未有。经过不懈努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明显增强。当前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我们必须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加强社会建设。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稳定经济增长和调整经济结构增加就业岗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完善就业服务体系,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做好重点人群就业工作,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加强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衔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提高10%,城乡低保和优抚对象补助标准也进一步提高。要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深化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加快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办医。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全面开展儿童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今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25元提高到30元。逐步完善人口政策。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适应我国人口总量和结构变动趋势,统筹解决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重视发展老龄事业,切实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食品药品安全是人们关注的突出问题,要改革和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综合协调联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从生产源头到消费的全程监管,加快形成符合国情、科学合理的食品药品安全体系,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抓紧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体系,健全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继续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让老百姓住上放心房、满意房。今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教育和科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和人民的精神家园,必须放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继续推进教育优先发展。目前我国年度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总额已经超过2万亿元,今后还要继续增加,必须把这些钱用好,让人民满意。要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切实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着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高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为国家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支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瞄准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战略必争领域,加强基础研究、前沿先导技术研究。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完善支持科技发展和成果应用转化的财税、金融、产业技术和人才政策,创造公平开放的创新环境,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扎实推进文化建设。把文化改革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各级政府效能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政府要履行好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责任,加快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推动诚信体系建设,以政务诚信带动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四)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深入推进改革开放。

改革开放是国家发展进步的根本动力。只有坚持改革开放,才能把我们的事业继续推向前进。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改革,不断把改革引向深入。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及重点行业改革。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理顺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的关系,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构建地方税体系,促进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提高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竞争力,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稳步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价格改革,健全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继续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我们已经制定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政策,确保制度建设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有效解决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依法治国,充分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立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坚持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倡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从制度上改变权力过分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约的状况,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对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坚持把稳定出口和扩大进口结合起来,推动对外贸易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高转变、从成本和价格优势向综合竞争优势转变,促进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坚持把利用外资与对外投资结合起来,支持企业"走出去",拓展经济发展的新空间;坚持把深化沿海开放与扩大内陆和沿边开放结合起来,加快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均衡协调的区域开放格局;坚持把向发达国家开放与向发展中国家开放结合起来,扩大和深化同各方利益汇合点。

各位代表!我们要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我们要认真落实党的侨务政策,支持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关心和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我们要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巩固的国防和强大的军队,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保障国家和平发展。我们要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团结广大港澳同胞,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我们要坚持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全面贯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巩固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基础,在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我们要继续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世界持久和平、共同繁荣。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展望未来,伟大祖国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万众一心,奋发图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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