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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高考考试说明——理科综合
Ⅰ.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答卷方式 闭卷、笔试。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150分钟,试卷满分300分。 三、科目分值
物理110分、化学100分、生物90分。各学科试题只涉及本学科内容,不跨学科综合。 四、题型
试卷包括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非选择题一般包括填空、实验、作图、计算、简答等题型。 五、试卷结构
1、试卷分第Ⅰ卷和第Ⅱ卷
第Ⅰ卷为生物、化学、物理三个科目的必考题,题型为选择题。共21题,每题6分,共计126分。其中生物6道题(单项选择题),化学7道题(单项选择题),物理8道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 第Ⅱ卷由生物、化学、物理三科的必考题和选考题构成。生物、化学、物理各科选考内容的分值控制在15分左右。
2、组卷:试卷按题型、内容和难度进行排列,选择题在前,非选择题在后,同一题型中同一学科的试题相对集中,同一学科中不同试题尽量按由易到难的顺序排列。
Ⅲ、各学科考核目标、内容
物 理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实验)》和《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物理科)》,结合教学实际,确定高考理工类物理科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知识和能力两个方面。
高考物理试题着重考查考生知识、能力和科学素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联系,注意物理知识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广泛应用,以有利于高校选拔新生,并有利于激发考生学习科学的兴趣,培养实事求是的态度,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促进“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课程培养目标的实现。 一、考试目标与要求
高考物理在考查知识的同时注重考查能力,并把对能力的考查放在首要位置。通过考查知识来鉴别考生能力的高低,但不把某些知识与某种能力简单地对应起来。 高考物理科要考查的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理解能力
①理解物理概念、物理规律的确切含义,理解物理规律的适用条件,以及它们在简单情况下的应用; ②能够清楚认识概念和规律的表达形式(包括文字表述和数学表述);
1
③能够鉴别关于概念和规律的似是而非的说法; ④理解相关知识的区别和联系。 2.推理能力
①能够根据已知的知识和物理事实、条件,对物理问题进行逻辑推理和论证,得出正确的结论或作出正确的判断;
②能把推理过程正确地表达出来。 3.分析综合能力
①能够独立地对所遇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弄清其中的物理状态、物理过程和物理情境,找出其中起重要作用的因素及有关条件;
②能够把一个复杂问题分解为若干较简单的问题,找出它们之间的联系; ③能够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运用物理知识综合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4.应用数学处理物理问题的能力
①能够根据具体问题列出物理量之间的关系式,进行推导和求解,并根据结果得出物理结论; ②能运用几何图形、函数图像进行表达、分析。 5.实验能力
①能独立的完成表1、表2中所列的实验,能明确实验目的,能理解实验原理和方法,能控制实验条件,会使用仪器,会观察、分析实验现象,会记录、处理实验数据,并得出结论,对结论进行分析和评价; ②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
③能运用已学过的物理理论、实验方法和实验仪器去处理问题,包括简单的设计性实验。 这五个方面的能力要求不是孤立的,着重对某一种能力进行考查的同时在不同程度上也考查了与之相关的能力。同时,在应用某种能力处理或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种也伴随着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过程。因而高考对考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等探究能力的考查渗透在以上各种能力的考查中。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考查力学、热学、电磁学、光学、原子物理学、原子核物理学等物理知识。考虑到课程标准中物理知识的安排和高校录取新生的基本要求,把考试内容分为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两部分。
必考内容为必修模块物理1、物理2和选修模块3-1、3-2的内容,具体考试范围与内容要求见表1。 选考内容为选修模块3-3、3-4、3-5三个模块的内容,考生任意选考一个模块的内容,具体考试范围与内容要求见表2。
对各部分知识内容要求掌握的程度,在表1、表2中用罗马数字Ⅰ、Ⅱ标出。Ⅰ、Ⅱ的含义如下: Ⅰ.对所列知识要知道其内容及含义,并能在有关问题中识别和直接使用,与课程标准中“了解”和“认识”相当。
Ⅱ.对所列知识要理解其确切含义及与其他知识的联系,能够进行叙述和解释,并能在实际问题的分析、综合、推理和判断等过程中运用,与课程标准中“理解”和“应用”相当。 表1:必考内容范围及要求 必修模块物理1、物理2 力学
2
电学选修模块3-1 3-2
单位制和实验
表2:选考内容范围及要求
选修模块3-3
4
5
2016年高考考试说明(全国新课标卷)——文科综合
Ⅰ.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考试形式:笔试、闭卷。
2.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卷满分为 300分。
3.试卷结构与题型:
试卷包括Ⅰ、Ⅱ两卷。
第Ⅰ卷为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的必考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共计140分。
第Ⅱ卷由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的必考题和历史、地理学科的选考题组成,共计160分。试题只涉及单学科的内容,不涉及跨学科综合。
必考题为政治、历史、地理各学科的必修内容。政治学科还包括年度间重要时事政治;地理学科涉及初中地理的地球与地图、世界地理、中国地理的相关内容。
选考内容包括地理、历史两个学科的部分选修模块。
地理学科选修模块:“旅游地理”、“自然灾害与防治”、“环境保护”。每个模块设一道非选择题,分值为10分。考生选择其中一题作答,多做者只批阅第一题。
历史学科选修模块:“历史上的重大改革”、“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中外历史人物评说”。每个模块设一道非选择题,分值为15分。考生选择其中一题作答,多做者只批阅第一题。
4、分值比例:政治、历史、地理科目各100分。
5、组卷:试题按题型、内容等进行排列,选择题在前,非选择题在后,同一题型中同一学科的试题相对集中,同一学科中的不同题目尽量按由易到难的顺序排列。
Ⅲ.考试内容及题型示例
政 治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文科·课程标准实验版)》,结合基础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文科)》的政治科部分。
政治学科考试应在使考生体现出应有的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对所学相关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考核目标与要求
(一)获取和解读信息
所谓信息,即试卷中的文字资料、图表、各种数据、画面、符号等。获取信息即发现、收集信息,解读信息即是对信息的理解。
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过程,包含发现信息、判断信息的重要性程度、提取有效信息等思维过程,因而更明显地表现出个体的思维能力。在知识内容迅速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整合的当代,这种捕捉新的信息,感受新变化、不断更新知识的能力就更凸显出其重要性。
获取和解读试题信息,首先表现为审题的精准,其次是能把握各种信息的性质,回应信息提供的情境。事实上,对信息的处理将直接影响解决问题的质量和速度。
信息获取的路径教之学习更为宽广,其目的除丰富社会体验、文化内涵外,更重要的是要根据信息传递的内容,准确地分析事物的实质,判断事物的发展并形成解决问题的办法。
获取和解读信息,就是考生对试题案例所提供信息的提炼和整理。高考命题从注重能力考查的角度出发,会不断地引入新材料、构建新情境,从而使试题在内容上蕴涵较多的信息,在形式上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因此要求考生在提炼信息、分析信息、解读信息、整合信息的过程中也应具有一定的概括、归纳和演绎能力,这是考生解答问题的起点。
1.能够从题目的文字表述中获取回答问题的有关信息
首先,某些问题的答案就自然地隐含在试题的文字表述之中。
其次,试题设计的思路也往往包含在题目的行文之中,通过审题,了解命题的意图,有助于准确把握试题的脉络。
考生回答问题时必须明确试题要求回答的方向与内容。试题均有一定的要求与指向,考生不能抛开试题的要求而随意回答。
2.能够快速、全面、准确地从图、表等形式中获取回答问题的有关信息
从试题的呈现方式看,主要有文字和图表两类。图表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如柱形图、扇形图、统计表,还包括漫画等。图表的特点有其直观的一面,例如,表格中的数据只需横向或纵向比较就可以得到数据的发展趋势;图表的特点也有其复杂的一面,例如,表格略去了其他陈述性文字,仅保留抽象的数据,则数据与数据之间的关系就需要考生进一步去发掘。
在当前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图表、数据往往用于表现形势、环境、资源、产业、事物发展的过程等信息,这些信息通过图表能够得到更为直观、更为系统的体现,能够帮助人们历史地、全面地观察事物的演变,所以现在被人们广泛使用。在解释这些图表的时候,主要是要学会判断图表所呈现的事物;其次,要进一步发掘信息价值,找寻图表所列数据之间的内在联系;说到底就是要能够用图表、数据来把握事物的特征、规律或关系,应用所学知识对社会现象进行系统的分析和多角度、多层次的描述。
3.能够准确、完整地理解并整合所获取的有关信息
在对试题进行通读、理解之后,必须对试题的所有信息进行筛选和整理,对不同信息进行必要的分析与整合。
试题围绕某个主题通过一定的背景材料构建新的情境。背景材料中一般会包括回答问题所需要的信息,但是背景材料在为主题服务的同时,并不是一次性地、集中地将问题的各个要点全部展现出来,试题的设计由于形式的多样化而使主题的要点分散于各个数据、图表或文字之间,需要从中提炼、整合,形成完整的观点或认识。
(二)调动和运用知识
所谓调动知识,是指对原有知识资源的支配。调动和运用知识,即通过对信息的接受和反应启动原有的知识储备,再经过分析、判断、推理、归纳等思维过程解决问题。
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通常表现为能将接收到的信息迅速与相关的知识内容建立准确而有效地联系,并自如地调用或驾驭有关知识、规律、原理等完成任务,解决问题。因而这一能力目标既检测受试者的思维速度与品质以及其所具有的知识结构、体系的完备程度,又是对学习意义的深化。
学以致用是学生学习的基本原则和目的。要能把教材中学到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观点和思想方法应用于实践之中,以此来解释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现象,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能从多角度、多层面运用多种知识和方法去分析和解决有关的实际问题。
但考生解答问题时所需调动和运用的知识并非是完全可以照搬已有知识储备的。试题所设置的新的情境、提出的新的问题要求考试从知识储备系统中查找,甄选出已存储的、相关的知识,将它重现和再认,并根据题目的具体要求将之运用在特殊的要求中。
1.能够根据从题目中获取和解读的试题信息,有针对性地调动有关经济、政治、文化、哲学等方面的知识,并运用这些知识作出必要的判断
所谓有针对性地调动和运用知识的问题主要是指运用知识的准确性问题。主要包含两层含义:第一,对于不同的问题用相应的知识来说明。倘若所调用的知识与试题的情境、要求等不相符合,或者不能切中问题的要害,答非所问,则对问题的回答就是无意义的。第二,所调用的知识与试题要求相对应时,也应满足知识体系上的科学性。这能反映考生在日常学习中积累知识和掌握知识是否扎实。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在非选择题的部分,政治科考试在涉及问题时由于表述的不同所要求考生回答的内容也是不同的。例如,设问中的要求有“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的差别,“为什么”、“怎么样”的问法,更多地强调把重点放在如何运用知识上。这也就要求考生在认识和说明问题的时候,应注意这些差别,有针对性地调动知识,判断并回答问题。
2.能够调动和运用自主学习过程中获得的重大时事和相关信息
以年度间国内外重大时事以及党和政府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重大方针政策作为情境材料呈现在试题中,是政治高考命题的一种重要形式。因此,政治科高考除了要求考生能够有针对性地调动和运用课本知识外,还要求考生能够调 动和运用自主学习过程中获得的重大时事和相关信息来回答问题。
3.能够展现出检索和选用自己的“知识库”中有关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能力
考生不仅要能够调动和运用课本以及重大时事等政治学科的相关知识来解答问题,而且要能够展现出检索和选用自己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积累的各学科各方面的知识,所形成的“知识库”中有关知识、基本技能的能力,如记忆能力、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判断能力、推理能力等,考生检索知识的能力越强,就越能准确地调动和运用知识。
(三)描述和阐释事物
描述事物即表现事物的形态或状态,阐释事物即对事物的说明和解释。“描述和阐释事物”在考试时往往是题目的具体要求和任务。
描述事物的能力主要表现在观察的细致、全面,表达的准确、简洁;而阐释事物的能力则在准确表达的同时,又表现为分析、综合、归纳、概括等理性思维的水平。描述和阐释事物的能力实际上就是指能通过思维过程把握事物的本质特征,并使用简明、准确的政治学科术语予以叙述。
1.能够用简洁的语言描述经济、政治、文化、哲学等学科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观点
中学政治教学,绝大部分知识是以基本概念和基本观点的形态呈现。能够用简洁的语言描述经济、政治、文化、哲学等学科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观点是中学政治教学的最基本能力要求。
2.能够利用历史的、辩证的观点和方法,分析、比较和理解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等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
(1)所谓历史的观点和方法,就是在考察事物的特征时,加入时间的因素,即着眼于事物发展变化本身与引发这种变化的历史条件之间的联系,进一步认识这种变化的规律性及意义等。所谓辩证的观点和方法,就是用联系的发展的观点和方法观察和分析问题,不能孤立地、静止地观察和分析问题。
(2)要透过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现象描述的是事物的外部表现和表面特征。本质指的是事物的内在联系。认识的根本任务就是要透过现象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不仅要学会分析、比较和解释有关现象,更要学会透过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
3.综合阐述或评论有关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
对于有关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阐述和评论,不仅局限在某一模块的角度,还要注重政治学科中几个模块知识的综合运用。通过这种知识的综合,使知识体系本身得到充实和扩展,培养学生多角度、多侧面分析问题的思维方式,从而提升学习效果。
(四)论证和探究问题
论证在逻辑学中的含义是指引用论据来证明论题的真实性的论述过程。而当这一过程在考试形式中出现,则主要表现为回答问题或完成题目要求的任务时论述和证明的能力。
论证问题的能力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对学科知识总体把握的程度。第二,答案组织的逻辑性和层次性。
探究,即对问题的研究和探讨。探究问题的过程实际上是立论的过程,即对某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在考试过程中,探究实质上表现为一种态度,是对未知知识研究的欲望,或对某些结论勇于提出新的假设。考试题目设置的情境往往是课本中未曾出现过的,要求回答的问题也可能是从未遇到过的,在这种情形下,解决问题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探究问题的过程。这一过程不仅反映考生综合的学习能力,而且能够从侧面反映出考生追求真理、遇到困难不放弃、勇于挑战的意志品质。
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是高考政治科考试测量的重要能力。考生在回答问题时所表现出来的对知识体系的驾驭能力,语言组织的逻辑性、层次性水平,以及对相关问题的探究态度是体现考生整体文化素质的重要方面。
1.根据有关信息,调动和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发现或者提出体现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的问题
这一要求是根据新课程培养目标提出来的。考查的目的不仅仅在于考查考生学习了多少知识,而在于考查考生自己获得知识、掌握和应用知识的能力与
素质,考查考生对各种知识的迁移整合和创新运用的能力,考查考生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提出问题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
2.综合使用题目提供的信息、课堂学习或自主学习获得的知识、方法,提出比较必要的论据,论证和探究问题,得出合理的结论
针对试题设置的具体情境,考生根据自己的知识背景从中得出多方面的要点,然后从这些要点中筛选出符合试题设问的内容,并将这些要点整理成合乎逻辑、层次分明的结论,是考生实际掌握、理解、运用知识的外在表现,也是考生整体素质的集中体现。
3.能用顺畅的语言、清晰的层次、正确的逻辑关系,表达出论证、探究的过程和结果
所谓顺畅的语言,是指回答问题组织答案时要立论明确,能够用简洁的文字语言准确描述思想政治学科领域所涉及的相关事物的基本概念、基本特征、基本观点等;能够准确运用相关学科术语,对社会生活、自然现象等方面的有关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做出客观地叙述或说明。
所谓清晰的层次,就是组织答案的用语必须准确合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不能笼统含糊。
所谓正确的逻辑,就是在组织答案时考虑上下文之间的逻辑性,并有清晰的层次。
二、考试内容与范围
第一部分 经济生活
(一)货币
1.货币的本质
商品的基本属性
货币的产生与本质
货币的基本职能
金属货币与纸币
2.货币的种类与形式
货币与财富
结算与信用工具
外汇和汇率
(二)价格
1.价格的决定与变动
价值与价格
价值决定价格
价值规律及其表现形式
供给与需求
影响(均衡)价格的因素
2.价格变动对经济生活的影响
价格变动对消费者的影响
价格变动对生产的影响
价格变动对需求量的影响
(三)消费
1.消费及其类型
影响消费的因素
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理科数学
I.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内容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系列2和系列4的内容,确定理工类高考数学科考试内容.
数学科的考试,按照“考查基础知识的同时,注重考查能力”的原则,确立以能力立意命题的指导思想,将知识、能力和素质融为一体,全面检测考生的数学素养.
数学科考试,要发挥数学作为主要基础学科的作用,要考查考生对中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要考查考生对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本质的理解水平,要考查考生进入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潜能.
一、考核目标与要求【今年高考考哪几科】
1.知识要求
知识是指《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中所规定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系列2和系列4中的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以及由其内容反映的数学思想方法,还包括按照一定程序与步骤进行运算、处理数据、绘制图表等基本技能.
各部分知识的整体要求及其定位参照《课程标准》相应模块的有关说明.
对知识的要求依次是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
(1)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照样模仿,并能(或会)在有关的问题中识别和认识它.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了解,知道、识别,模仿,会求、会解等.
(2)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知道知识间的逻辑关系,能够对所列知识做正确的描述说明并用数学语言表达,能够利用所学的知识内容对有关问题进行比较、判别、讨论,具备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描述,说明,表达,推测、想象,比较、判别,初步应用等.
(3)掌握:要求能够对所列的知识内容进行推导证明,能够利用所学知识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并且加以解决.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掌握、导出、分析,推导、证明,研究、讨论、运用、解决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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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是指空间想象能力、抽象概括能力、推理论证能力、运算求解能力、数据处理能力以及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
(1)空间想象能力:能根据条件作出正确的图形,根据图形想象出直观形象;能正确地分析出图形中的基本元素及其相互关系;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会运用图形与图表等手段形象地揭示问题的本质.
空间想象能力是对空间形式的观察、分析、抽象的能力,主要表现为识图、画图和对图形的想象能力.识图是指观察研究所给图形中几何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画图是指将文字语言和符号语言转化为图形语言以及对图形添加辅助图形或对图形进行各种变换;对图形的想象主要包括有图想图和无图想图两种,是空间想象能力高层次的标志.
(2)抽象概括能力:抽象是指舍弃事物非本质的属性,揭示其本质的属性;概括是指把仅仅属于某一类对象的共同属性区分出来的思维过程.抽象和概括是相互联系的,没有抽象就不可能有概括,而概括必须在抽象的基础上得出某种观点或某个结论.
抽象概括能力是对具体的、生动的实例,在抽象概括的过程中,发现研究对象的本质;从给定的大量信息材料中概括出一些结论,并能将其应用于解决问题或做出新的判断.
(3)推理论证能力:推理是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它由前提和结论两部分组成;论证是由已有的正确的前提到被论证的结论的一连串的推理过程.推理既包括演绎推理,也包括合情推理;论证方法既包括按形式划分的演绎法和归纳法,也包括按思考方法划分的直接证法和间接证法.一般运用合情推理进行猜想,再运用演绎推理进行证明.
中学数学的推理论证能力是根据已知的事实和已获得的正确数学命题,论证某一数学命题真实性的初步的推理能力.
(4)运算求解能力:会根据法则、公式进行正确运算、变形和数据处理,能根据问题的条件寻找与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能根据要求对数据进行估计和近似计算.
运算求解能力是思维能力和运算技能的结合.运算包括对数字的计算、估值和近似计算,对式子的组合变形与分解变形,对几何图形各几何量的计算求解等.运算能力包括分析运算条件、探究运算方向、选择运算公式、确定运算程序等一系列过程中的思维能力,也包括在实施运算过程中遇到障碍而调整运算的能力.
(5)数据处理能力:会收集、整理、分析数据,能从大量数据中抽取对研究问题有用的信息,并做出判断.
数据处理能力主要依据统计或统计案例中的方法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并解决给定的实际问题.
(6)应用意识:能综合应用所学数学知识、思想和方法解决问题,包括解决相关学科、生产、生活中简单的数学问题;能理解对问题陈述的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分类,将实际问题抽象为数学问题;能应用相关的数学方法解决问题进而加以验证,并能用数学语言正确地表达和说明.应用的主要过程是依据现实的生活背景,提炼相关的数量关系,将现实问题转化为数学问题,构造数学模型,并加以解决.
(7)创新意识: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综合与灵活地应用所学的数学知识、思想方法,选择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分析信息,进行独立的思考、探索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创新意识是理性思维的高层次表现.对数学问题的“观察、猜测、抽象、概括、证明”,是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对数学知识的迁移、组合、融会的程度越高,显示出的创新意识也就越强.
3.个性品质要求
个性品质是指考生个体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数学视野,认识数学的科学价值和人文价值,崇尚数学的理性精神,形成审慎的思维习惯,体会数学的美学意义.
要求考生克服紧张情绪,以平和的心态参加考试,合理支配考试时间,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解答试题,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体现锲而不舍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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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科的系统性和严密性决定了数学知识之间深刻的内在联系,包括各部分知识的纵向联系和横向联系,要善于从本质上抓住这些联系,进而通过分类、梳理、综合,构建数学试卷的框架结构.
(1) 对数学基础知识的考查,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对于支撑学科知识体系的重点内容,要占有较大的比例,构成数学试卷的主体.注重学科的内在联系和知识的综合性,不刻意追求知识的覆盖面.从学科的整体高度和思维价值的高度考虑问题,在知识网络的交汇点处设计试题,使对数学基础知识的考查达到必要的深度.【今年高考考哪几科】
(2) 对数学思想方法的考查是对数学知识在更高层次上的抽象和概括的考查,考查时必须要与数学知识相结合,通过对数学知识的考查,反映考生对数学思想方法的掌握程度.
(3) 对数学能力的考查,强调“以能力立意”,就是以数学知识为载体,从问题入手,把握学科的整体意义,用统一的数学观点组织材料,侧重体现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尤其是综合和灵活的应用,以此来检测考生将知识迁移到不同情境中去的能力,从而检测出考生个体理性思维的广度和深度以及进一步学习的潜能.
对能力的考查要全面,强调综合性、应用性,并要切合考生实际. 对推理论证能力和抽象概括能力的考查贯穿于全卷,是考查的重点,强调其科学性、严谨性、抽象性;对空间想象能力的考查主要体现在对文字语言、符号语言及图形语言的互相转化上;对运算求解能力的考查主要是对算法和推理的考查,考查以代数运算为主;对数据处理能力的考查主要是考查运用概率统计的基本方法和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对应用意识的考查主要采用解决应用问题的形式.命题时要坚持“贴近生活,背景公平,控制难度”的原则,试题设计要切合中学数学教学的实际和考生的年龄特点,并结合实践经验,使数学应用问题的难度符合考生的水平.
(5) 对创新意识的考查是对高层次理性思维的考查.在考试中创设新颖的问题情境,构造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数学问题时,要注重问题的多样化,体现思维的发散性;精心设计考查数学主体内容、体现数学素质的试题;也要有反映数、形运动变化的试题以及研究型、探索型、开放型等类型的试题.
数学科的命题,在考查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注重对数学思想方法的考查,注重对数学能力的考查,展现数学的科学价值和人文价值,同时兼顾试题的基础性、综合性和现实性,重视试题间的层次性,合理调控综合程度,坚持多角度、多层次的考查,努力实现全面考查综合数学素养的要求.
二、考试范围与要求
本部分包括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两部分.必考内容为《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和选修系列2的内容;选考内容为《课程标准》的选修系列4的“几何证明选讲”、“坐标系与参数方程”、“不等式选讲”等3个专题.
(一)必考内容与要求
1.集合
(1) 集合的含义与表示
①了解集合的含义、元素与集合的属于关系.
②能用自然语言、图形语言、集合语言(列举法或描述法)描述不同的具体问题.
(2) 集合间的基本关系
①理解集合之间包含与相等的含义,能识别给定集合的子集.
②在具体情境中,了解全集与空集的含义.
(3) 集合的基本运算
①理解两个集合的并集与交集的含义,会求两个简单集合的并集与交集.
②理解在给定集合中一个子集的补集的含义,会求给定子集的补集.
③能使用韦恩(Verm)图表达集合的关系及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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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函数概念与基本初等函数I (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
(1) 函数
①了解构成函数的要素,会求一些简单函数的定义域和值域;了解映射的概念.
②在实际情境中,会根据不同的需要选择恰当的方法(如图像法、列表法、解析法)表示函数. ③了解简单的分段函数,并能简单应用.
④理解函数的单调性、最大值、最小值及其几何意义;结合具体函数,了解函数奇偶性的含义. ⑤会运用函数图像理解和研究函数的性质.
(2) 指数函数【今年高考考哪几科】
①了解指数函数模型的实际背景.
②理解有理指数幂的含义,了解实数指数幂的意义,掌握幂的运算.
③理解指数函数的概念,理解指数函数的单调性,掌握指数函数图像通过的特殊点.
④知道指数函数是一类重要的函数模型.
(3) 对数函数
①理解对数的概念及其运算性质,知道用换底公式能将一般对数转化成自然对数或常用对数;了解对数在简化运算中的作用.
②理解对数函数的概念,理解对数函数的单调性,掌握对数函数图像通过的特殊点.
③知道对数函数是一类重要的函数模型.
④了解指数函数
(4) 幂函数
①了解幂函数的概念.②结合函数
(5) 函数与方程
①结合二次函数的图像,了解函数的零点与方程根的联系,判断一元二次方程根的存在性及根的个数.
②根据具体函数的图像,能够用二分法求相应方程的近似解.
(6) 函数模型及其应用
①了解指数函数、对数函数以及幂函数的增长特征,知道直线上升、指数增长、对数增长等不同函数类型增长的含义.
②了解函数模型(如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分段函数等在社会生活中普遍使用的函数模型)的广泛应用.
3.立体几何初步
(1)空间几何体
①认识柱、锥、台、球及其简单组合体的结构特征,并能运用这些特征描述现实生活中简单物体的结构.
②能画出简单空间图形(长方体、球、圆柱、圆锥、棱柱等的简易组合)的三视图,能识别上述三视图所表示的立体模型,会用斜二侧法画出它们的直观图.
③会用平行投影与中心投影两种方法画出简单空间图形的三视图与直观图,了解空间图形的不同表示形式.
④会画某些建筑物的视图与直观图(在不影响图形特征的基础上,尺寸、线条等不作严格要求). ⑤了解球、棱柱、棱锥、台的表面积和体积的计算公式.
(2)点、直线、平面之间的位置关系
①理解空间直线、平面位置关系的定义,并了解如下可以作为推理依据的公理和定理.
•公理1 :如果一条直线上的两点在一个平面内,那么这条直线上所有的点都在此平面内.
4 / 12 的图像,了解它们的变化情况. 与对数函数互为反函数(a>0,且a≠1).
•公理2:过不在同一条直线上的三点,有且只有一个平面.
•公理3:如果两个不重合的平面有一个公共点,那么它们有且只有一条过该点的公共直线. •公理4:平行于同一条直线的两条直线互相平行.
•定理:空间中如果一个角的两边与另一个角的两边分别平行,那么这两个角相等或互补.
②以立体几何的上述定义、公理和定理为出发点,认识和理解空间中线面平行、垂直的有关性质与判定定理.
理解以下判定定理.
•如果平面外一条直线与此平面内的一条直线平行,那么该直线与此平面平行.
•如果一个平面内的两条相交直线与另一个平面都平行,那么这两个平面平行.
•如果一条直线与一个平面内的两条相交直线都垂直,那么该直线与此平面垂直.
•如果一个平面经过另一个平面的垂线,那么这两个平面互相垂直.
理解以下性质定理,并能够证明.
•如果一条直线与一个平面平行,那么经过该直线的任一个平面与此平面的交线和该直线平行. •如果两个平行平面同时和第三个平面相交,那么它们的交线相互平行.
•垂直于同一个平面的两条直线平行.
•如果两个平面垂直,那么一个平面内垂直于它们交线的直线与另一个平面垂直.
③能运用公理、定理和已获得的结论证明一些空间图形的位置关系的简单命题.
4.平面解析几何初步
(1) 直线与方程
①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结合具体图形,确定直线位置的几何要素.
②理解直线的倾斜角和斜率的概念,掌握过两点的直线斜率的计算公式.
③能根据两条直线的斜率判定这两条直线平行或垂直.
④掌握确定直线位置的几何要素,掌握直线方程的几种形式(点斜式、两点式及一般式),了解斜截式与一次函数的关系.
⑤能用解方程组的方法求两条相交直线的交点坐标.
⑥掌握两点间的距离公式、点到直线的距离公式,会求两条平行直线间的距离.
(2) 圆与方程
①掌握确定圆的几何要素,掌握圆的标准方程与一般方程.
②能根据给定直线、圆的方程判断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能根据给定两个圆的方程判断两圆的位置关系.
③能用直线和圆的方程解决一些简单的问题.
④初步了解用代数方法处理几何问题的思想.
(3) 空间直角坐标系
①了解空间直角坐标系,会用空间直角坐标表示点的位置.
②会推导空间两点间的距离公式.
5.算法初步
(1)算法的含义、程序框图
①了解算法的含义,了解算法的思想.
②理解程序框图的三种基本逻辑结构:顺序、条件分支、循环.
(2)基本算法语句
理解几种基本算法语句——输入语句、输出语句、赋值语句、条件语句、循环语句的含义.
6.统计
(1) 随机抽样
①理解随机抽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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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文科数学
I.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II.考试内容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系列1和系列4的内容,确定文史类高考数学科考试内容.
数学科的考试,按照“考查基础知识的同时,注重考查能力”的原则,确立以能力立意命题的指导思想,将知识、能力和素质融为一体,全面检测考生的数学素养.
数学科考试,要发挥数学作为主要基础学科的作用,要考查考生对中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要考查考生对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本质的理解水平,要考查考生进入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潜能.
一、考核目标与要求
1.知识要求
知识是指《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中所规定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系列1和系列4中的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以及由其内容反映的数学思想方法,还包括按照一定程序与步骤进行运算、处理数据、绘制图表等基本技能.
各部分知识的整体要求及其定位参照《课程标准》相应模块的有关说明.
对知识的要求依次是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
(1)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照样模仿,并能(或会)在有关的问题中识别和认识它.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了解,知道、识别,模仿,会求、会解等.
(2)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知道知识间的逻辑关系,能够对所列知识做正确的描述说明并用数学语言表达,能够利用所学的知识内容对有关问题进行比较、判别、讨论,具备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描述,说明,表达,推测、想象,比较、判别,初步应用等.
(3)掌握:要求能够对所列的知识内容进行推导证明,能够利用所学知识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并且加以解决.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掌握、导出、分析,推导、证明,研究、讨论、运用、解决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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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力要求
能力是指空间想象能力、抽象概括能力、推理论证能力、运算求解能力、数据处理能力以及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
(1) 空间想象能力:能根据条件作出正确的图形,根据图形想象出直观形象;能正确地分析出图形中的基本元素及其相互关系;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会运用图形与图表等手段形象地揭示问题的本质.
空间想象能力是对空间形式的观察、分析、抽象的能力,主要表现为识图、画图和对图形的想象能力.识图是指观察研究所给图形中几何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画图是指将文字语言和符号语言转化为图形语言以及对图形添加辅助图形或对图形进行各种变换;对图形的想象主要包括有图想图和无图想图两种,是空间想象能力高层次的标志.
(2) 抽象概括能力:抽象是指舍弃事物非本质的属性,揭示其本质的属性;概括是指把仅仅属于某一类对象的共同属性区分出来的思维过程.抽象和概括是相互联系的,没有抽象就不可能有概括,而概括必须在抽象的基础上得出某种观点或某个结论.
抽象概括能力是对具体的、生动的实例,在抽象概括的过程中,发现研究对象的本质;从给定的大量信息材料中概括出一些结论,并能将其应用于解决问题或做出新的判断.
(3) 推理论证能力:推理是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它由前提和结论两部分组成;论证是由已有的正确的前提到被论证的结论的一连串的推理过程.推理既包括演绎推理,也包括合情推理;论证方法既包括按形式划分的演绎法和归纳法,也包括按思考方法划分的直接证法和间接证法.一般运用合情推理进行猜想,再运用演绎推理进行证明.
中学数学的推理论证能力是根据已知的事实和已获得的正确数学命题,论证某一数学命题真实性的初步的推理能力.
(4) 运算求解能力:会根据法则、公式进行正确运算、变形和数据处理,能根据问题的条件寻找与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能根据要求对数据进行估计和近似计算.
运算求解能力是思维能力和运算技能的结合.运算包括对数字的计算、估值和近似计算,对式子的组合变形与分解变形,对几何图形各几何量的计算求解等.运算能力包括分析运算条件、探究运算方向、选择运算公式、确定运算程序等一系列过程中的思维能力,也包括在实施运算过程中遇到障碍而调整运算的能力.
(5) 数据处理能力:会收集、整理、分析数据,能从大量数据中抽取对研究问题有用的信息,并做出判断.
数据处理能力主要依据统计或统计案例中的方法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并解决给定的实际问题.
(6) 应用意识:能综合应用所学数学知识、思想和方法解决问题,包括解决相关学科、生产、生活中简单的数学问题;能理解对问题陈述的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分类,将实际问题抽象为数学问题;能应用相关的数学方法解决问题进而加以验证,并能用数学语言正确地表达和说明.应用的主要过程是依据现实的生活背景,提炼相关的数量关系,将现实问题转化为数学问题,构造数学模型,并加以解决.
(7)创新意识: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综合与灵活地应用所学的数学知识、思想方法,选择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分析信息,进行独立的思考、探索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创新意识是理性思维的高层次表现.对数学问题的“观察、猜测、抽象、概括、证明”,是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对数学知识的迁移、组合、融会的程度越高,显示出的创新意识也就越强.
3. 个性品质要求
个性品质是指考生个体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数学视野,认识数2 / 13
学的科学价值和人文价值,崇尚数学的理性精神,形成审慎的思维习惯,体会数学的美学意义.
要求考生克服紧张情绪,以平和的心态参加考试,合理支配考试时间,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解答试题,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体现锲而不舍的精神.
4. 考查要求
数学学科的系统性和严密性决定了数学知识之间深刻的内在联系,包括各部分知识的纵向联系和横向联系,要善于从本质上抓住这些联系,进而通过分类、梳理、综合,构建数学试卷的框架结构.
(1) 对数学基础知识的考查,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对于支撑学科知识体系的重点内容,要占有较大的比例,构成数学试卷的主体.注重学科的内在联系和知识的综合性,不刻意追求知识的覆盖面.从学科的整体高度和思维价值的高度考虑问题,在知识网络的交汇点处设计试题,使对数学基础知识的考查达到必要的深度.
(2) 对数学思想方法的考查是对数学知识在更高层次上的抽象和概括的考查,考查时必须要与数学知识相结合,通过对数学知识的考查,反映考生对数学思想方法的掌握程度.
(3) 对数学能力的考查,强调“以能力立意”,就是以数学知识为载体,从问题入手,把握学科的整体意义,用统一的数学观点组织材料,侧重体现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尤其是综合和灵活的应用,以此来检测考生将知识迁移到不同情境中去的能力,从而检测出考生个体理性思维的广度和深度以及进一步学习的潜能.
对能力的考查要全面,强调综合性、应用性,并要切合考生实际. 对推理论证能力和抽象概括能力的考査贯穿于全卷,是考查的重点,强调其科学性、严谨性、抽象性;对空间想象能力的考查主要体现在对文字语言、符号语言及图形语言的互相转化上;对运算求解能力的考查主要是对算法和推理的考查,考查以代数运算为主;对数据处理能力的考查主要是考查运用概率统计的基本方法和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对应用意识的考查主要采用解决应用问题的形式.命题时要坚持“贴近生活,背景公平,控制难度”的原则,试题设计要切合中学数学教学的实际和考生的年龄特点,并结合实践经验,使数学应用问题的难度符合考生的水平.
(5) 对创新意识的考查是对高层次理性思维的考查.在考试中创设新颖的问题情境,构造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数学问题时,要注重问题的多样化,体现思维的发散性;精心设计考查数学主体内容,体现数学素质的试题;也要有反映数、形运动变化的试题以及研究型、探索型、开放型等类型的试题.
数学科的命题,在考查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注重对数学思想方法的考查,注重对数学能力的考查,展现数学的科学价值和人文价值,同时兼顾试题的基础性、综合性和现实性,重视试题间的层次性,合理调控综合程度,坚持多角度、多层次的考查,努力实现全面考查综合数学素养的要求.
二、考试范围与要求
本部分包括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两部分.必考内容为《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和选修系列1的内容;选考内容为《课程标准》的选修系列4的“几何证明选讲”、“坐标系与参数方程”、“不等式选讲”等3个专题.
(一) 必考内容与要求
1.集合
(1) 集合的含义与表示
①了解集合的含义、元素与集合的属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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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能用自然语言、图形语言、集合语言(列举法或描述法)描述不同的具体问题.
(2) 集合间的基本关系
①理解集合之间包含与相等的含义,能识别给定集合的子集.
②在具体情境中,了解全集与空集的含义.
(3) 集合的基本运算
①理解两个集合的并集与交集的含义,会求两个简单集合的并集与交集.
②理解在给定集合中一个子集的补集的含义,会求给定子集的补集.
③能使用韦恩(Venn)图表达集合的关系及运算.
2.函数概念与基本初等函数I (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
(1) 函数
①了解构成函数的要素,会求一些简单函数的定义域和值域;了解映射的概念.
②在实际情境中,会根据不同的需要选择恰当的方法(如图像法、列表法、解析法)表示函数.
③了解简单的分段函数,并能简单应用.
④理解函数的单调性、最大值、最小值及其几何意义;结合具体函数,了解函数奇偶性的含义.
⑤会运用函数图像理解和研究函数的性质. (2) 指数函数
①了解指数函数模型的实际背景.
②理解有理指数幂的含义,了解实数指数幂的意义,掌握幂的运算.
③理解指数函数的概念,理解指数函数的单调性,掌握指数函数图像通过的特殊点. ④知道指数函数是一类重要的函数模型.
(3) 对数函数
①理解对数的概念及其运算性质,知道用换底公式能将一般对数转化成自然对数或常用对数;了解对数在简化运算中的作用.
②理解对数函数的概念,理解对数函数的单调性,掌握对数函数图像通过的特殊点. ③知道对数函数是一类重要的函数模型.
④了解指数函数
(4) 与对数函数互为反函数(a>0,且a≠1 ). 幂函数
①了解幂函数的概念.
②结合函数的图像,了解它们的变化情况.
(5) 函数与方程
①结合二次函数的图像,了解函数的零点与方程根的联系,判断一元二次方程根的存在性及根的个数.
②根据具体函数的图像,能够用二分法求相应方程的近似解.
(6) 函数模型及其应用
①了解指数函数、对数函数以及幂函数的增长特征,知道直线上升、指数增长、对数增长等不同函数类型增长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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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了解函数模型(如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分段函数等在社会生活中普遍使用的函数模型)的广泛应用. 3.立体几何初步
(1)空间几何体
①认识柱、锥、台、球及其简单组合体的结构特征,并能运用这些特征描述现实生活中简单物体的结构.
②能画出简单空间图形(长方体、球、圆柱、圆锥、棱柱等的简易组合)的三视图,能识别上述三视图所表示的立体模型,会用斜二侧法画出它们的直观图.
③会用平行投影与中心投影两种方法画出简单空间图形的三视图与直观图,了解空间图形的不同表示形式.
④会画某些建筑物的视图与直观图(在不影响图形特征的基础上,尺寸、线条等不做严格要求).
⑤了解球、棱柱、棱锥、台的表面积和体积的计算公式.
(2)点、直线、平面之间的位置关系
①理解空间直线、平面位置关系的定义,并了解如下可以作为推理依据的公理和定理. •公理1:如果一条直线上的两点在一个平面内,那么这条直线上所有的点都在此平面内. •公理2:过不在同一条直线上的三点,有且只有一个平面. •公理3:如果两个不重合的平面有一个公共点,那么它们有且只有一条过该点的公共直线.
•公理4:平行于同一条直线的两条直线互相平行.
•定理:空间中如果一个角的两边与另一个角的两边分别平行,那么这两个角相等或互补.
②以立体几何的上述定义、公理和定理为出发点,认识和理解空间中线面平行、垂直的有关性质与判定定理.
理解以下判定定理. •如果平面外一条直线与此平面内的一条直线平行,那么该直线与此平面平行. •如果一个平面内的两条相交直线与另一个平面都平行,那么这两个平面平行. •如果一条直线与一个平面内的两条相交直线都垂直,那么该直线与此平面垂直. •如果一个平面经过另一个平面的垂线,那么这两个平面互相
垂直.
理解以下性质定理,并能够证明.
•如果一条直线与一个平面平行,那么经过该直线的任一个平面与此平面的交线和该直线平行.
•如果两个平行平面同时和第三个平面相交,那么它们的交线相互平行.
•垂直于同一个平面的两条直线平行.
•如果两个平面垂直,那么一个平面内垂直于它们交线的直线与另一个平面垂直. ③能运用公理、定理和已获得的结论证明一些空间图形的位置关系的简单命题.
4.平面解析几何初步
(1) 直线与方程
①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结合具体图形,确定直线位置的几何要素.
②理解直线的倾斜角和斜率的概念,掌握过两点的直线斜率的计算公式.
③能根据两条直线的斜率判定这两条直线平行或垂直.
④掌握确定直线位置的几何要素,掌握直线方程的几种形式(点斜式、两点式及一般式),了解斜截式与一次函数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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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理科数学
I.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内容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系列2和系列4的内容,确定理工类高考数学科考试内容.
数学科的考试,按照“考查基础知识的同时,注重考查能力”的原则,确立以能力立意命题的指导思想,将知识、能力和素质融为一体,全面检测考生的数学素养.
数学科考试,要发挥数学作为主要基础学科的作用,要考查考生对中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要考查考生对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本质的理解水平,要考查考生进入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潜能.
一、考核目标与要求
1.知识要求
知识是指《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中所规定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系列2和系列4中的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以及由其内容反映的数学思想方法,还包括按照一定程序与步骤进行运算、处理数据、绘制图表等基本技能.
各部分知识的整体要求及其定位参照《课程标准》相应模块的有关说明.
对知识的要求依次是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
(1)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照样模仿,并能(或会)在有关的问题中识别和认识它.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了解,知道、识别,模仿,会求、会解等.
(2)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知道知识间的逻辑关系,能够对所列知识做正确的描述说明并用数学语言表达,能够利用所学的知识内容对有关问题进行比较、判别、讨论,具备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描述,说明,表达,推测、想象,比较、判别,初步应用等.
(3)掌握:要求能够对所列的知识内容进行推导证明,能够利用所学知识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并且加以解决.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掌握、导出、分析,推导、证明,研究、讨论、运用、解决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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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是指空间想象能力、抽象概括能力、推理论证能力、运算求解能力、数据处理能力以及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
(1)空间想象能力:能根据条件作出正确的图形,根据图形想象出直观形象;能正确地分析出图形中的基本元素及其相互关系;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会运用图形与图表等手段形象地揭示问题的本质.
空间想象能力是对空间形式的观察、分析、抽象的能力,主要表现为识图、画图和对图形的想象能力.识图是指观察研究所给图形中几何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画图是指将文字语言和符号语言转化为图形语言以及对图形添加辅助图形或对图形进行各种变换;对图形的想象主要包括有图想图和无图想图两种,是空间想象能力高层次的标志.
(2)抽象概括能力:抽象是指舍弃事物非本质的属性,揭示其本质的属性;概括是指把仅仅属于某一类对象的共同属性区分出来的思维过程.抽象和概括是相互联系的,没有抽象就不可能有概括,而概括必须在抽象的基础上得出某种观点或某个结论.
抽象概括能力是对具体的、生动的实例,在抽象概括的过程中,发现研究对象的本质;从给定的大量信息材料中概括出一些结论,并能将其应用于解决问题或做出新的判断.
(3)推理论证能力:推理是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它由前提和结论两部分组成;论证是由已有的正确的前提到被论证的结论的一连串的推理过程.推理既包括演绎推理,也包括合情推理;论证方法既包括按形式划分的演绎法和归纳法,也包括按思考方法划分的直接证法和间接证法.一般运用合情推理进行猜想,再运用演绎推理进行证明.
中学数学的推理论证能力是根据已知的事实和已获得的正确数学命题,论证某一数学命题真实性的初步的推理能力.
(4)运算求解能力:会根据法则、公式进行正确运算、变形和数据处理,能根据问题的条件寻找与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能根据要求对数据进行估计和近似计算.
运算求解能力是思维能力和运算技能的结合.运算包括对数字的计算、估值和近似计算,对式子的组合变形与分解变形,对几何图形各几何量的计算求解等.运算能力包括分析运算条件、探究运算方向、选择运算公式、确定运算程序等一系列过程中的思维能力,也包括在实施运算过程中遇到障碍而调整运算的能力.
(5)数据处理能力:会收集、整理、分析数据,能从大量数据中抽取对研究问题有用的信息,并做出判断.
数据处理能力主要依据统计或统计案例中的方法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并解决给定的实际问题.
(6)应用意识:能综合应用所学数学知识、思想和方法解决问题,包括解决相关学科、生产、生活中简单的数学问题;能理解对问题陈述的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分类,将实际问题抽象为数学问题;能应用相关的数学方法解决问题进而加以验证,并能用数学语言正确地表达和说明.应用的主要过程是依据现实的生活背景,提炼相关的数量关系,将现实问题转化为数学问题,构造数学模型,并加以解决.
(7)创新意识: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综合与灵活地应用所学的数学知识、思想方法,选择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分析信息,进行独立的思考、探索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创新意识是理性思维的高层次表现.对数学问题的“观察、猜测、抽象、概括、证明”,是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对数学知识的迁移、组合、融会的程度越高,显示出的创新意识也就越强.
3.个性品质要求
个性品质是指考生个体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数学视野,认识数学的科学价值和人文价值,崇尚数学的理性精神,形成审慎的思维习惯,体会数学的美学意义.
要求考生克服紧张情绪,以平和的心态参加考试,合理支配考试时间,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解答试题,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体现锲而不舍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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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科的系统性和严密性决定了数学知识之间深刻的内在联系,包括各部分知识的纵向联系和横向联系,要善于从本质上抓住这些联系,进而通过分类、梳理、综合,构建数学试卷的框架结构.
(1) 对数学基础知识的考查,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对于支撑学科知识体系的重点内容,要占有较大的比例,构成数学试卷的主体.注重学科的内在联系和知识的综合性,不刻意追求知识的覆盖面.从学科的整体高度和思维价值的高度考虑问题,在知识网络的交汇点处设计试题,使对数学基础知识的考查达到必要的深度.
(2) 对数学思想方法的考查是对数学知识在更高层次上的抽象和概括的考查,考查时必须要与数学知识相结合,通过对数学知识的考查,反映考生对数学思想方法的掌握程度.
(3) 对数学能力的考查,强调“以能力立意”,就是以数学知识为载体,从问题入手,把握学科的整体意义,用统一的数学观点组织材料,侧重体现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尤其是综合和灵活的应用,以此来检测考生将知识迁移到不同情境中去的能力,从而检测出考生个体理性思维的广度和深度以及进一步学习的潜能.
对能力的考查要全面,强调综合性、应用性,并要切合考生实际. 对推理论证能力和抽象概括能力的考查贯穿于全卷,是考查的重点,强调其科学性、严谨性、抽象性;对空间想象能力的考查主要体现在对文字语言、符号语言及图形语言的互相转化上;对运算求解能力的考查主要是对算法和推理的考查,考查以代数运算为主;对数据处理能力的考查主要是考查运用概率统计的基本方法和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对应用意识的考查主要采用解决应用问题的形式.命题时要坚持“贴近生活,背景公平,控制难度”的原则,试题设计要切合中学数学教学的实际和考生的年龄特点,并结合实践经验,使数学应用问题的难度符合考生的水平.
(5) 对创新意识的考查是对高层次理性思维的考查.在考试中创设新颖的问题情境,构造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数学问题时,要注重问题的多样化,体现思维的发散性;精心设计考查数学主体内容、体现数学素质的试题;也要有反映数、形运动变化的试题以及研究型、探索型、开放型等类型的试题.
数学科的命题,在考查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注重对数学思想方法的考查,注重对数学能力的考查,展现数学的科学价值和人文价值,同时兼顾试题的基础性、综合性和现实性,重视试题间的层次性,合理调控综合程度,坚持多角度、多层次的考查,努力实现全面考查综合数学素养的要求.
二、考试范围与要求
本部分包括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两部分.必考内容为《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和选修系列2的内容;选考内容为《课程标准》的选修系列4的“几何证明选讲”、“坐标系与参数方程”、“不等式选讲”等3个专题.
(一)必考内容与要求
1.集合
(1) 集合的含义与表示
①了解集合的含义、元素与集合的属于关系.
②能用自然语言、图形语言、集合语言(列举法或描述法)描述不同的具体问题.
(2) 集合间的基本关系
①理解集合之间包含与相等的含义,能识别给定集合的子集.
②在具体情境中,了解全集与空集的含义.
(3) 集合的基本运算
①理解两个集合的并集与交集的含义,会求两个简单集合的并集与交集.
②理解在给定集合中一个子集的补集的含义,会求给定子集的补集.
③能使用韦恩(Verm)图表达集合的关系及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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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函数概念与基本初等函数I (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
(1) 函数
①了解构成函数的要素,会求一些简单函数的定义域和值域;了解映射的概念.
②在实际情境中,会根据不同的需要选择恰当的方法(如图像法、列表法、解析法)表示函数. ③了解简单的分段函数,并能简单应用.
④理解函数的单调性、最大值、最小值及其几何意义;结合具体函数,了解函数奇偶性的含义. ⑤会运用函数图像理解和研究函数的性质.
(2) 指数函数
①了解指数函数模型的实际背景.
②理解有理指数幂的含义,了解实数指数幂的意义,掌握幂的运算.
③理解指数函数的概念,理解指数函数的单调性,掌握指数函数图像通过的特殊点.
④知道指数函数是一类重要的函数模型.
(3) 对数函数
①理解对数的概念及其运算性质,知道用换底公式能将一般对数转化成自然对数或常用对数;了解对数在简化运算中的作用.
②理解对数函数的概念,理解对数函数的单调性,掌握对数函数图像通过的特殊点.
③知道对数函数是一类重要的函数模型.
④了解指数函数
(4) 幂函数
①了解幂函数的概念.②结合函数
(5) 函数与方程
①结合二次函数的图像,了解函数的零点与方程根的联系,判断一元二次方程根的存在性及根的个数.
②根据具体函数的图像,能够用二分法求相应方程的近似解.
(6) 函数模型及其应用
①了解指数函数、对数函数以及幂函数的增长特征,知道直线上升、指数增长、对数增长等不同函数类型增长的含义.
②了解函数模型(如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分段函数等在社会生活中普遍使用的函数模型)的广泛应用.
3.立体几何初步
(1)空间几何体
①认识柱、锥、台、球及其简单组合体的结构特征,并能运用这些特征描述现实生活中简单物体的结构.
②能画出简单空间图形(长方体、球、圆柱、圆锥、棱柱等的简易组合)的三视图,能识别上述三视图所表示的立体模型,会用斜二侧法画出它们的直观图.
③会用平行投影与中心投影两种方法画出简单空间图形的三视图与直观图,了解空间图形的不同表示形式.
④会画某些建筑物的视图与直观图(在不影响图形特征的基础上,尺寸、线条等不作严格要求). ⑤了解球、棱柱、棱锥、台的表面积和体积的计算公式.
(2)点、直线、平面之间的位置关系
①理解空间直线、平面位置关系的定义,并了解如下可以作为推理依据的公理和定理.
•公理1 :如果一条直线上的两点在一个平面内,那么这条直线上所有的点都在此平面内.
4 / 12 的图像,了解它们的变化情况. 与对数函数互为反函数(a>0,且a≠1).
•公理2:过不在同一条直线上的三点,有且只有一个平面.
•公理3:如果两个不重合的平面有一个公共点,那么它们有且只有一条过该点的公共直线. •公理4:平行于同一条直线的两条直线互相平行.
•定理:空间中如果一个角的两边与另一个角的两边分别平行,那么这两个角相等或互补.
②以立体几何的上述定义、公理和定理为出发点,认识和理解空间中线面平行、垂直的有关性质与判定定理.
理解以下判定定理.
•如果平面外一条直线与此平面内的一条直线平行,那么该直线与此平面平行.
•如果一个平面内的两条相交直线与另一个平面都平行,那么这两个平面平行.
•如果一条直线与一个平面内的两条相交直线都垂直,那么该直线与此平面垂直.
•如果一个平面经过另一个平面的垂线,那么这两个平面互相垂直.
理解以下性质定理,并能够证明.
•如果一条直线与一个平面平行,那么经过该直线的任一个平面与此平面的交线和该直线平行. •如果两个平行平面同时和第三个平面相交,那么它们的交线相互平行.
•垂直于同一个平面的两条直线平行.
•如果两个平面垂直,那么一个平面内垂直于它们交线的直线与另一个平面垂直.
③能运用公理、定理和已获得的结论证明一些空间图形的位置关系的简单命题.
4.平面解析几何初步
(1) 直线与方程
①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结合具体图形,确定直线位置的几何要素.
②理解直线的倾斜角和斜率的概念,掌握过两点的直线斜率的计算公式.
③能根据两条直线的斜率判定这两条直线平行或垂直.
④掌握确定直线位置的几何要素,掌握直线方程的几种形式(点斜式、两点式及一般式),了解斜截式与一次函数的关系.
⑤能用解方程组的方法求两条相交直线的交点坐标.
⑥掌握两点间的距离公式、点到直线的距离公式,会求两条平行直线间的距离.
(2) 圆与方程
①掌握确定圆的几何要素,掌握圆的标准方程与一般方程.
②能根据给定直线、圆的方程判断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能根据给定两个圆的方程判断两圆的位置关系.
③能用直线和圆的方程解决一些简单的问题.
④初步了解用代数方法处理几何问题的思想.
(3) 空间直角坐标系
①了解空间直角坐标系,会用空间直角坐标表示点的位置.
②会推导空间两点间的距离公式.
5.算法初步
(1)算法的含义、程序框图
①了解算法的含义,了解算法的思想.
②理解程序框图的三种基本逻辑结构:顺序、条件分支、循环.
(2)基本算法语句
理解几种基本算法语句——输入语句、输出语句、赋值语句、条件语句、循环语句的含义.
6.统计
(1) 随机抽样
①理解随机抽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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