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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
目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申报201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通知》(教字[2015] 9 号)的要求,经过学生申报、院(系)审核、专家评审,现评选出符合要求的校级项目101项,报领导审批,确定以下建设项目立项,现予公示。
(排名不分先后)
对以上评审结果,如有不同意见,请直接向教务处反映。 地点:综合楼B区1305办公室教务处实践科 电话:34113644或E-mail:zml@gdei.edu.cn
公示时间:2015年4月9日-4月13日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5年4月9日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实 习 生 鉴 定 表
系: 专业: 实习生姓名: 实习学校: 实习时间:
2016年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聘教学人员公告 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
2016年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学人员13人公告,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原名广东教育学院),2010年3月改制为省属普通本科学校。学校创建于1955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广东省较早设置的省属公办本科高校之一。学校设有海珠校区和花都校区。海珠校区地处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客村立交桥旁;花都校区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天马河东面。
学校突出教师教育特色,秉持依法办学、严格管理的理念,有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坚持为基础教育服务,努力成为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引领型高校。数十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人才,毕业生深受社会各界欢迎,拥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且研究生以前的学历阶段须为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非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应为3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40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
资格放宽到45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放宽到50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学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入口】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6月21日。
(二)报名材料和方式
报名材料包括:(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2)个人简历、个人著作、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招聘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4)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扫描件;(5)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一寸彩照)。请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压缩制成以“应聘岗位代码,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命名的压缩包。
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gdeizp@gdei.edu.cn,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代码,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如:“A001北京大学特殊教育张三”。提交材料不
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材料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材料原件用于面试当天或者电话通知的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进行复核。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页或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国内应届毕业生包括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2016年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且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到的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考察阶段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成立招聘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面试人员名单,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齐者,资格审查不通过。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五、考试
考试由试讲和面试两个阶段组成。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1.试讲。试讲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学能力、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等。试讲内容应根据招聘教师岗位要求选择本专业的基础课或专业课的教学内容。试讲时间为30-40分钟。各招聘单位成立试讲招聘小组(小组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对参加试讲人员进行打分。试讲满分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在合格人选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第一阶段试讲成绩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全部岗位试讲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门户网站和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布。
2.面试。面试将在试讲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进行,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成立面试招聘小组(小组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形象、职业能力和素质、学术科研水平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考试成绩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成绩相同人员按照试讲成绩进行排序确定。学校教师招聘小组负责对招聘单位的招聘过程和招聘结果进行监督、审核。
六、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及其他规定的程序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页和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提交齐备入职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入口】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工作经历的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之日。
(二)网上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应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三)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关于递补的说明。
因测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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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 82号)的要求,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我校2015年度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遴选评审,现评选出国家级项目10项、省级项目10项,报领导审批,确定以下建设项目立项,现予公示。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公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对以上评审结果,如有不同意见,请直接向教务处反映。 地点:综合楼B区1305办公室教务处实践科 电话:34113644或E-mail:zml@gdei.edu.cn
公示时间:2015年5月8日-2015年5月13日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5年5月8日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排课工作规范
科学合理的排课是学校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和稳定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为了使排课与课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保证教学工作稳定有序地进行,制定以下工作规范。
一、制定学期开课计划 (一)各教学系部根据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本系部各年级各专业学期开课计划,核对学期开课计划与人才培养方案有无差错、疏漏,然后与有关系部协调落实学期教学任务,进行教学班级组织和编排,并在正方系统中进行教学计划填报。
(二)在学期教学任务编制过程中,各系部如有对培养方案做局部调整时(包括课程的增删、课时和学分的增减、开课顺序的调整等)要填写《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培养方案调整审批单》,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编制学期教学任务
(一)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学院有关教师任课资格规定,对本单位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资格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情况报教务处、人事处复审,经批准后才给教师下达《授课任务通知书》。给外系上课的教师,其《授课任务通知书》均由教师所在系(部)下达。
(二)在正方系统中按规定要求编制学期执行任务,数据填报必须准确和齐全,任课教师姓名、周课时数,教学起至周,学分数,总课时数,实验课时数,合班信息,场地要求等信息必须按规定填报。
三、课表编排原则
课表编排要符合教学规律,有利于学生均衡学习,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有利于教学资源的充分合理使用。课表一经排定,不得随意变更。排课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分排先后和合理搭配原则
1.坚持主要基础课优先编排的原则,对于大学英语、大专英语、体育、教育学、心理学、大学生健康教育、大学计算机应用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概论等基础课优先安排,使基础课程授课时间符合学生认识规律。
2.根据不同课程类别和性质,将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的课程合理搭配,基础理论课程与实验技能课程合理搭配,记忆性较强的课程与理解性强的课程合理搭配,难理解的课程与较易懂的课程合理搭配。
(二)课时分配合理化原则
1.根据学习规律,一般理论教学课程,周课时数不能大于课程学分数;排课时每门理论课程一般以2学时为单元安排课程授课时间,对个别3或5学分的课程,也可以安排3学时为单元的授课时间;上课时间单元节次安排,按正方教学管理系统设定每天总节次,偶数学分的课程一个单元排2节,可排在上午第1-2或第3-4、下午第6-7或第8-9节、晚上第11-12节;奇数学分的课程可一次排3节,上午排在第1-3节;下午排在第6-8节;晚上排在第11-13节。
2.考虑学生的学习负担,每个教学班级课程每天不宜超过6学时,每周不宜超过28学时;同一个任课教师在同一天对同一个班级的同一门课程的授课学时数不超过3学时;同一课程同一教学班上课时间保持一定的间隔,至少隔日安排该课程;
3.在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的情况下,学生班级课程在一周内的分布要相对均匀分布并具有连续性。因星期一、五与星期六、日时间上相连接,避免连续三天或者四天放假的现象出现,禁止学生班级星期一和星期五全天不排课,而集中在星期二、星期三和星期四进行排课。
(三)主讲教师挂名原则
同一门课程在同一时间、地点,原则上只允许安排一位主讲教师(实验课确需多位教师同时授课的除外);若该门课程确需多位教师连续授课,请确定每位教师授课的周次,分段安排。
(四)教学资源利用最大化原则
1.为了充分利用教室、实验室资源,提高教学资源的利用率,须根据每门课的课程性质、教师及教室资源等因素对教学计划内各门课程统一制定合班标准。除某些专业只有一个自然班外和某些特定专业外,一般可以2个自然班(或合班人数不大于120人)组成一个教学班级;实验课的安排要满足实验室提出的开课要求,对于抽象、专业性强、适于使用多媒体授课的课程,优先安排在多媒体教室授课。
2.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对学生层次相同、课程性质相同、学时相同的不同专业的课程可跨专业或者跨班级合班。合班上课人数最大不超过120人/班。
3.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原则
每周要给学生留有自主学习的机会,给学生留出时事政治学习和学团活动时间,能够保证学生参加课余科技文化活动,进行课外实践能力锻炼和综合素质培养,获得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在课程编排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周一下午可不安排课程。
4.教师教学任务时空分布合理原则
排课时,注意教师跨校区上课的安排,避免出现同一半天内在两个校区授课,对于有特殊因素影响教师排课时间的现象,在充分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并且不违背教学规律的前提下,适当考虑教师的实际情况。
5.特定专业或者特定课程特别处理原则
如部分专业或者特定课程的排课需求与该原则所规定的排课规范不一致时,需要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再执行。
四、课表检查
(一)在排课周期内,各系、部的排课岗需要把教务系统中的“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向本系、部的教学主任报告,并由教学主任结合本工作规范进行审核以杜绝违反排课工作规范的现象;
(二)在排课周期内,教务处排课岗位和教学督导员将随机抽查各系、部的“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 结合本工作规范进行审核;重点对排课的“合理搭配原则、课时分配合理化原则、教学资源利用最大化原则和教师教学任务时空分布合理原则”进行对比和核查。教务处会视检查课表的情况,对违反排课工作规范的系、部进行通报批评。
(三)各系排课岗的教师为排课任务的责任人,分管教学的主任为负责人。
五、课表发布
(一)教务处于每个学期结束前组织安排下一个学期的排课任务,统筹形成全校每个学期的课程总表并在学期结束前向全校教师和学生发布班级课表。
(二)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各教学部门可根据任课教师实名变化、场地变更或班级编排等不违背排课规范和教学计划前提下的变更,可做适当变动。排课任务的变动由各系、部的排课岗老师申请,由教务处排课岗老师负责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变更排课课表的数据。
(三)全校课表于新学期第二周发布最终版本的课表。课表一经确定,全体教师和学生都必须严格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如需变动,应按照学校有关调课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教 务 处
2012年12月27日
下面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入口:http://web.gdei.edu.cn/jwc/
录取批次 | 考生类别 | 专业名称 | 平均分 | 最高分 | 最低分 |
二批 | 理科 | 学前教育 | 549 | 571 | 542 |
二批 | 理科 | 特殊教育 | 549 | 557 | 545 |
二批 | 理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557 | 589 | 544 |
二批 | 理科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546 | 558 | 541 |
二批 | 理科 | 物理学 | 550 | 578 | 541 |
二批 | 理科 | 化学 | 562 | 582 | 555 |
二批 | 理科 | 应用化学 | 548 | 558 | 542 |
二批 | 理科 | 生物科学 | 555 | 580 | 546 |
二批 | 理科 | 应用心理学 | 557 | 574 | 550 |
二批 | 理科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49 | 568 | 542 |
二批 | 理科 | 网络工程 | 547 | 562 | 542 |
二批 | 理科 | 环境生态工程 | 547 |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入口】563 | 541 |
二批 | 理科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546 | 558 | 541 |
二批 | 理科 | 烹饪与营养教育 | 547 | 563 | 541 |
二批 | 理科 | 公共事业管理 | 549 | 563 | 542 |
二批 | 文科 | 思想政治教育 | 551 | 564 | 548 |
二批 | 文科 | 学前教育 | 551 | 567 | 548 |
二批 | 文科 | 特殊教育 | 550 | 553 | 548 |
二批 | 文科 | 汉语言文学 | 558 | 572 | 553 |
二批 | 文科 | 汉语国际教育 | 553 | 569 | 548 |
二批 | 文科 | 英语 | 557 | 582 | 550 |
二批 | 文科 | 翻译 | 551 | 557 | 548 |
二批 | 文科 | 历史学 | 556 | 574 | 550 |
二批 | 文科 | 应用心理学 | 554 | 562 | 549 |
二批 | 文科 | 公共事业管理 | 550 | 557 | 545 |
二批 | 文科 | 行政管理 | 550 | 558 | 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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