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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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招生考试院(一)
十堰市招生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巡视日志

十堰市招生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巡视日志

注:1、此表须以场次(每半天)为单位填写;

2、填写此表须实事求是;

3、考试工作结束后交自考科统计留存。

湖北十堰招生考试院(二)
2016年湖北十堰市直学校招聘公告

2016年湖北十堰市直学校招聘公告

2016年湖北十堰市直学校招聘公告暂未发布,预计4月底发布。2015年十堰市直学校招聘138人,预计2016年湖北十堰市直学校招聘150人左右,湖北教师考试网将竭诚为广大考生服务,以期能够帮助更多的考生考上自己理想的职位。大家可以参加2015年十堰市直学校招聘的相关信息。

根据《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号)、《关于市教育局2015年度补充市属中小学教师使用编制计划的批复》(十编发[2015]3号),十堰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含东风分局所属学校)、市高级技工学校、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十堰外国语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十堰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含东风分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38名,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5名,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2名,十堰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教师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应聘特殊学校教师应具备特殊教育相关知识;

(五)身体、心理健康;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已在编在岗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予受理应聘的人员。

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年龄计算日期为1月1日后 (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出生于1985年1月1日后,依此类推),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31日。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5月8日至5月14日(每天8:30-17:30)

期间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

2、初审、交费。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5月8日至5月14日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报考申请初审结果。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未通过初审或需退回补充材料考生如需改报其他岗位,请联系招聘单位删除报考信息后重新报考,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有关事宜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人。通过报考申请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8日9:00至5月14日17:00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及交费,网上交纳报名费100元/人,考生交费后状态显示为确认,交费即为成功。未按时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的考生请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使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经核实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改报。报名、交费并确认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紧缺学科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调剂到紧缺的岗位。5月15日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十堰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2015年5月18日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现场改报。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改报的考生退还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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