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存在出租科室现象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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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承诺书
未存在出租科室现象的承诺书 第一篇

公 开 承 诺 书 公 开 承 诺 书 篇二:各科室诚信服务与无红包科室承诺书 如皋市第三人民医院各科室 诚信服务及“无红包科室”承诺书 为增加诚信守信的服务意识,巩固“无红包医院”创建成果,推进卫生系统诚信体系建

设,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社会信誉度,切实做到诚信于患者,

诚信于社会,更好的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我科室做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依法执业。不任用非卫技人员从事医疗服务,严格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不发

布虚假医疗广告信息,未经批准不发布医疗广告,不违反规定从事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

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等。

二、规范行医。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认真及

时规范书写病历、处方等医疗文书,不出现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行

为;未经亲自诊察、调查,不签署有关证明文书等。

三、优质服务。严格落实首诊、首问等医疗核心制度,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完善便民惠

民服务措施,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杜绝生、冷、硬、顶、推等现象,执行出院病

人一周电话随访制度。

四、明白收费。公开医疗、药品价格和收费标准,不分解、重复收费,主动提供住院患

者每日费用明细清单,按规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配备使用的国家和省增补的基本药物目录

内药物按照省统一采购实行零差率销售。

五、和谐医患。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坦诚相见,真情沟通,如实告知

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按规定为患者提供复印或复印病历资料服务。

六、诚信医德。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推行医药购销市场诚信准入制度,防止和惩处医药

购销中给予商业贿赂的行为,无收受、索要“红包”、馈赠品以及各种名义的回扣等行为,不

雇佣医托、不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促销。 以上承诺,请医院领导及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院长: 科主任: 2012年2月22日篇三:临床业务科室服务承诺书 临床业务科室服务承诺书 为了促进我院行业作风建设,树立廉洁高效、优质服务的医疗作风,塑造医院良好形象,

按照医院行风建设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根据医院向社会签署的服务承诺书的基本精神,我作

为科室责任人向医院郑重承诺:

1、遵纪守法、廉洁从医,秉公办事。

2、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3、在医疗服务活动中,谢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及吃请。

4、拒绝接受医疗器械、设备、卫生耗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人、推销

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等各种不正当利益。

5、如遇特殊情况,需介绍病人到其它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拒绝收

取回扣或提成。

6、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不发生“冷、硬、顶、推、拖、差”行为,在服务过程中切实

做到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让病人满意、让病人放心,树立本科室的良好形象。

7、坚持执行住院患者“一日清单制”。依法依规收费,不漏收、不多收、不分解、不自

立项目收费。

8、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合理检查、科学用药,不开大处方。

9、执行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的有关规定。

10、不购置、不使用假冒伪劣药品、试剂、医疗器械及其它卫生用品。

11、保证医疗安全,杜绝医疗事故。

12、本人作为科主任对上述承诺承担第一责任,本科室若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愿

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责 任 科 室 名 称:

主任(科长)签名: 二оо七年 月 日篇四:内一科科室承诺书 内一科科室承诺书

1.遵纪守法,廉政从医,秉公办事。

2.服从医院领导和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

3.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实施。

4.医疗服务活动中,谢绝接受患者及家属馈赠的“红包”及吃请。

5.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不发生“冷.硬.顶.推.拖.”行为,做到以病人为中心,让病人

满意。

6.提高人员素质,杜绝医疗纠纷,坚持抓业务学习和人文素养培养。篇五:科室廉洁行

医承诺书

科室廉洁行医服务承诺书 为维护病人的权益和医院的集体利益,履行医疗工作者的光荣职责和神圣使命,维护医

学圣洁和尊严。本科室积极响应医院的号召和医院对社会的公开承诺,坚持拒绝和惩治收受

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纠,坚持履行廉洁行

医,自觉接受病人、群众、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接受上级评议和考核,我科室谨向医院

领导班子和全体职工做出郑重承诺:

1、拒绝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科室人员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

谢绝的,必须于24小时内上交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及时退还患者。难以退还的,由医院统

一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不上交的,视同收受“红包”处理。

2、拒绝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和个人

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提成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3、拒绝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和提成。【未存在出租科室现象的承诺书】

4、拒绝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办法,或与科

室、个人收入挂钩,或私自利用医院检查仪器、工具、试剂,收受“红包”。

5、拒绝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和自定标准乱涨价。

6、严禁科室人员在工作日擅离职守,私自从事收费性诊疗和技术活动,牟取个人利益。

7、严禁科室人员故意刁难病人、推诿病人,增加病人心理负担。

8、加强科室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管措施,使科室内部拒绝收回扣“红包”、抵制回

扣“红包”、远离回扣“红包”蔚然成风。

9、本科室若有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科主任和有关责

任人愿意承担领导责任。

科室承诺书
未存在出租科室现象的承诺书 第二篇

公 开 承 诺 书

公 开 承 诺 书

公 开 承 诺 书

公 开 承 诺 书

科室承诺书
未存在出租科室现象的承诺书 第三篇

篇一:科室承诺书

公 开 承 诺 书

公 开 承 诺 书

公 开 承 诺 书

公 开 承 诺 书

篇二:各科室诚信服务与无红包科室承诺书

如皋市第三人民医院各科室

诚信服务及“无红包科室”承诺书

为增加诚信守信的服务意识,巩固“无红包医院”创建成果,推进卫生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社会信誉度,切实做到诚信于患者,诚信于社会,更好的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我科室做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依法执业。不任用非卫技人员从事医疗服务,严格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不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信息,未经批准不发布医疗广告,不违反规定从事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等。

二、规范行医。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认真及时规范书写病历、处方等医疗文书,不出现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行为;未经亲自诊察、调查,不签署有关证明文书等。

三、优质服务。严格落实首诊、首问等医疗核心制度,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完善便民惠民服务措施,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杜绝生、冷、硬、顶、推等现象,执行出院病人一周电话随访制度。

四、明白收费。公开医疗、药品价格和收费标准,不分解、重复收费,主动提供住院患者每日费用明细清单,按规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配备使用的国家和省增补的基本药物目录内药物按照省统一采购实行零差率销售。

五、和谐医患。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坦诚相见,真情沟通,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按规定为患者提供复印或复印病历资料服务。

六、诚信医德。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推行医药购销市场诚信准入制度,防止和惩处医药购销中给予商业贿赂的行为,无收受、索要“红包”、馈赠品以及各种名义的回扣等行为,不雇佣医托、不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促销。

以上承诺,请医院领导及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院长: 科主任:

2012年2月22日篇三:内一科科室承诺书

内一科科室承诺书

1.遵纪守法,廉政从医,秉公办事。

2.服从医院领导和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

3.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实施。

4.医疗服务活动中,谢绝接受患者及家属馈赠的“红包”及吃请。

5.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不发生“冷.硬.顶.推.拖.”行为,做到以病人为中心,让病人满意。

6.提高人员素质,杜绝医疗纠纷,坚持抓业务学习和人文素养培养。

房屋出租承诺书
未存在出租科室现象的承诺书 第四篇

房屋出租承诺书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租 凭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现甲方用出租给乙方的商铺,作为向永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的抵押物。双方承诺在抵押期间,如遇借款人无力履行债务,永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行使抵押权时,乙方不以任何借口阻碍、对抗永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抵押物的处置,特此承诺。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永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档一份。【未存在出租科室现象的承诺书】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一起出租承包诊疗科室的案例分析
未存在出租科室现象的承诺书 第五篇

关于一起出租承包诊疗科室的案例分析

1.案情简介

2006年10月18日XXX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接到一起投诉举报,反映XX区XX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存在出租承包口腔科问题。卫生监督人员对该医院的医疗执业行为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对医院及合作方分别立案调查取证。 1.1 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医院与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医院口腔科(以下简称口腔科)签定有实质为出租承包内容的‚合作协议‛,协议约定由公司对口腔科进行综合管理,医院、公司双方按营业收入扣除成本后四六分成。科室出现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时,双方合作解决,双方共同承担。协议8月2日签订,试运营3个月,运营结束双方确认后协议生效(尚未签订确认协议)。

1.2 医院提供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医院负责人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调查确认公司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3 医院与公司于2006年8月2日签署协议,8月28日公司人员正式进入医院口腔科。口腔科对患者收费通过医院收费系统进行。医院提供了口腔科自8月28日至10月18日的门诊收入及支出报表,以及‚代办业务资金结算收据‛、‚聘用人员工资单据‛、‚财务分类账(明细帐)‛,证实合作期间2006年8月28日至10月18日,该医院与公司已经按照协议比例结算2次。口腔科收入共有66020.67元,扣除成本13489.1元后按协议核算公司所得为21012.62元,医院所得为45008.05元(含成本13489.1)。口腔科的药品、仪器设备等均为医院购买。医院所得45008.05元中含有一笔3007.50元的签单收入(经调查,签单收入是发生了诊疗行为而没有收入的记录)。医院对公司的结算,是由公司方人员统计、扣除成本后按协议约定比例分成、核算口腔科工作人员工资,然后由医院发放到工作人员的工资卡中。 1.4 2006年11月7日,现场检查口腔科医务人员相关卫生技术人员资质,未发现人员存在资质问题。对医院及公司调查了解到,口腔科负责人为公司人员,口腔科内医务人员由口腔科负责人聘用。 根据‚卫生部关于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24号)‛[1]:‚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承包、承租医疗机构科室或房屋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第四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医院把口腔科出租承包给公司并以医院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没收其非法所得42000.55元,处以二千元罚款。公司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承包医院口腔科并以医院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应当没收非法所得21012.62元,处以人民币二千元罚款。 由于该案没收非法所得数额较大,于2007年1月11日对医院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该医院放弃听证权利后,于1月22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06年12月29日对公司下达陈述申辩告知书,2007年1月9日公司提出陈述书,认为公司在与医院的合作中只是起担保作用,但是在整个调查过程中和调查获取的资料中均未有证据显示公司行为是担保行为,因此对公司的这一陈述未予采信。2007年2月8日

对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医院与公司均已自觉履行处罚。

2.案情分析

这起出租承包诊疗科室的案例,主体明确、违法事实清楚、处罚适当,但是调查处理历经时间较长,原因除了案件事实涉及合作双方、需要对相关人员多次调查核实,还因为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对一些问题存在分歧。经过了多次讨论分析和补充调查,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在此就这些分歧进行分析。

2.1 手续不完善的合作协议可否作为证据或立案依据

医院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协议约定由公司对口腔科进行综合管理,营业收入按约定比例分成。科室出现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时,双方合作解决,双方共同承担。合作协议约定‚本协议有效期3年……头三个月为试运营阶段,并且头三个月不包含在协议有效期内。试运营结束后,经过甲(指医院)乙(指公司)双方共同确认进入之日起协议开始生效。乙方进驻确认书见附件一,协议生效确认书见附件二。‛合作协议正本双方签字盖章,但是附件一‚乙方进驻确认书‛及附件二‚合作协议确认书‛,双方均未签字盖章。据此,公司认为依照《合同法》,该协议没有签订确认书,为无效合同,不能作为违法证据。那么该协议是否为有效合同?可否作为此案卷的证据材料或立案依据?讨论中大家达成一致意见,该协议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属于违法合同,不受《合同法》保护。该协议虽然没有签订确认书,但是医院与公司于2006年9月份和10月份均按该协议约定的比例进行了结算分配,该协议事实履行,应当作为案卷的证据材料,并可作为对公司的立案依据。

2.2 非法所得的认定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应当没收医院非法所得。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非法所得‛含义解释的答复(卫法监法发[2000]第45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中‘非法所得’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人员或机构在违法活动中获取的包括成本在内的全部收入。‛[3]。对医院非法所得的认定,一种意见认为口腔科的所有收入均为医院的非法所得,一种意见认为应当扣除公司所得。从账面上看:口腔科毛收入合计为66020.67元,医院所得45008.05元(含耗材等成本),公司所得21012.62元。医院违法所得应当认定为66020.67元还是45008.05元?在66020.67元中还有一笔签单收入3007.50元,这笔费用实际医院未收取,但需要按工作量支付口腔科人员工作费用,所以在统计表中统计进去作为核算公司所得(口腔科人员工资)使用。这部分是否应当扣除?如果认定医院违法所得为66020.67元,对医院没收非法所得66020.67元,对公司没收非法所得21012.62元,合计没收非法所得87033.29元,显然不合理,讨论后达成一致意见,对医院的非法所得认定为42000.55元。 公司委托人在陈述书中,陈述公司与医院没有发生经济关系,没有非法所得。我们在对公司非法所得的认定上也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无法认定公司的非法所得,另一种意见认为可以认定公司有非法所得。经调查了解,医院与公司结算了两次,口腔科毛收入合计为66020.67元,医院所得45008.05元,公司所得21012.62元。口腔诊疗椅等仪器设备均为医院购买投入,药品也是由医院统一采购。医院对公司的结算,是由公司方人员统计、扣除成本后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的比例统计出公司方所得,核算为口腔科工作人员工资,然后由医院发放到口腔科工作人员的工资卡中。医院对公司结算的款项没有进入公司帐户,而是由医院发到公司聘用人员工资帐户上,能否认定这是公司非法所得?首先医院对公

司结算的款项是由公司人员核算的,其次核算的方式是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统计、结算、分成。而这笔钱以工资的形式发放到工作人员(包括公司负责人)的工资卡中,没有从医院帐户进入公司帐户,只是形式问题,应当认定为公司所得。

2.3 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是否应当经过听证程序

在对本案讨论时,一部分人认为该案罚款数额较少不需要经过听证程序,一部分人认为没收非法所得较大应当经过听证程序。本案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对医院处以没收非法所得以及三千元以下罚款;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公司处以没收非法所得以及三千元以下罚款。罚款金额均不足以采用听证程序。但是对医院没收的非法所得超过三万元,数额较大,是否应当经过听证程序?《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由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但是没有明确没收较大数额非法所得是否应当经过听证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没收财产是否应当进行听证及没收经营药品行为等有关法律问题的答复》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行政机关做出的没收较大数额财产的行政处罚决定前,未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或未按规定举行听证的,应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确认该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4]。‚违法所得‛是通过非法手段所获得的利益、当事人是没有合法占有权的,是否应视作‚财产‛有待商榷。我们从《行政处罚法》条款设立目的进行分析,《行政处罚法》规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等举行听证,是为了在采取较严厉的行政处罚时充分保证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以确保行政处罚的公开、公正、公平、合理。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也属于对当事人较严厉的行政处罚,笔者认为应当经过听证程序。该案最终对医院送达了听证告知书,医院自动放弃了听证权利,接受了行政处罚。

3.总结与思考

非法行医、医疗服务市场不规范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因此,近几年卫生部始终把打击非法行医作为工作重点之一,从2004年开始连续在全国范围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医疗机构出租承包诊疗科室是非法行医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引发的商业欺诈行为及医疗安全等问题时有发生。‚出租承包科室‛存在形式多种多样、隐蔽性较强。目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部门文件对出租承包科室尚无明确解释和界定,是否为出租承包科室需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做出认定。而‚出租承包诊疗科室‛现象是随着医疗市场的发展、变化而形成的,究其成因有复杂的社会、体制因素——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不够完善、政府财政投入不足、医疗卫生市场化等等[5],单凭监督处罚难以根本解决这一问题。国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发展比较成熟的经验提示,非营利机构不等于不营利,只是对投融资资金的来源、投向、投资收益等都有严格的规定[6]。目前国内也在鼓励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投融资吸纳社会资金,而且医疗体制现状使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营利才能生存。如何规范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投融资行为、营利行为,亟待政府研究制定规范。

[1]卫生部. 关于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24号.2004-7-6 [2] 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2-26 [3] 卫生部.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非法所得‛含义解释的答复.卫法监法发[2000]第45号. 2000-4-13 [4]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没收财产是否应进行听证及没收经营药品行为等有关法律问题的答复.[2004]行他字第1号.2004-9-4 [5]吕荷叶,孙磊.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特征及其成因. 中国公共卫生,2006,22(3):206-208 [6]刘莉,王辉,孙大裕. 规范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投融资行为初探.中国卫生产业杂志,2003,12:80-82

2016房屋未出租承诺书
未存在出租科室现象的承诺书 第六篇

房屋未出租承诺书

本人(单位)将坐落(地址)私(公)房屋 平方米出租,为履行治安责任,保证做到以下几条:

1、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承租人。

2、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口的必须督促承租人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保证在承租之日起三日内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办理暂住证,暂住人口离开时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3、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携带子女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基本情况有变动的,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房屋租赁人变更后与派出所重新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发现承租人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及时报告当地计生部门,并配合处理。

5、出租的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证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6、无法履行对出租房屋管理职责时,应委托代理人代为管理。

7、房屋停止租赁,及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8、违反以上条款愿意接受公安机关按《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保证人(单位)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2016无红包科室承诺书
未存在出租科室现象的承诺书 第七篇

无红包科室承诺书

为了医学的圣洁和尊严,拒收"红包"、"回扣",全面加强??市妇幼保健院的行风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打造一所群众满意的“无红包”医院,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服务。在此,??市妇幼保健院郑重向社会签订拒收"红包"承诺:

一、始终坚持以奉献为核心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时刻铭记"医术仁心,关爱生命"的医院文化价值观。

二、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质量第一、服务第一"为宗旨,改善服务态度,增进医患沟通,一切为了病人,一切面向病人,廉洁行医。

三、如有违反承诺,一旦发现收取红包现象,当事人将按市卫生局相关规定惩处,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本人承诺拒绝收受任何“红包”及财物,医务人员签名: 本人承诺拒绝向医务人员送“红包”及财物,患者签名:

入院时间:20 年 月 日

本人未收受患者任何“红包”及财物,医务人员签名: 本人未向医务人员送任何“红包”及财物,患者签名:

出院时间:20 年 月 日

不收红包承诺书

为确保个人绝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病人以及家属索取、暗示和收受红包,并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林业医院“不收红包”主题活动之中,加强医患沟通,廉洁行医,文明行医,本人重承诺如下:

一、积极响应院部“不收红包”医院活动号召,自觉投身于无“红包” 主题活动之中,个人绝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病人以及家属索取、暗示和收受红包,并要做到加强医患沟通,廉洁行医,文明行医;

二、积极组织实施无“红包”医院活动的开展,有效推进科室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和医疗质量的信任度。

三、杜绝吃、拿、卡、要行为,监督科室和个人均无收受“红包”等不良行为;对“红包”问题“潜规则”说不,有效抵制“红包”问题,坚决拒绝和不收“红包”。明确红包的危害性以及收受红包的严重性,改善服务,切实做到一视同仁。

四、病人或者家属给予的“红包”,要在第一时间(24小时内)设法退还;对无法拒收的“红包”,要及时上缴院办,做好登记,另设法退还。

五、对私自收受“红包”的科内人员,科室将提出处理意见,绝不护短;并愿意接受院部和上级的检查和考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对有损医院和科室形象的行为,个人将负主要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创建无红包医院个人对科室的承诺书

为确保无“红包”医院创建成功,本人向科室承诺如下:

一、个人绝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病人以及家属索取、暗示和收受红包,并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创建无“红包”医院各项活动之中,加强医患沟通,廉洁行医,文明行医;

二、个人绝对接受科室和院部的统一领导,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落实无“红包”医院管理措施;如有违规,一旦发生“红包”行为的,个人愿意接受科室和院部的任何处理;并有深刻认识,在科内做检讨。

三、对有损医院和科室形象的行为,个人将负主要责任。

四、其他需要承诺的内容:

承诺人签名: 职务或职称:

年 月 日

巩固无红包医院承诺书

为了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降低老百姓看病费用,巩固创建无红包医院成果。我们科室在院部的号召下大力弘扬医德医风,廉洁行医,拒收红包,特向医院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科室人员拒收红包,如收受红包愿接受院部处罚。

1、责令退还,并给予相应金额10倍的罚款。

2、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3、两年内不得评优评先、晋级晋职。

4、情节严重者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内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执业证书。

二、科室发生收受红包现象,科主任承担相应责任。

科主任签名:

科室成员签名:

手术室护理组

2016-0312

无红包医院承诺书

为规范医疗行为,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服务,自觉抵制“红包”、“回扣”等不正之风,本人向科室郑重承诺:

一、从我做起,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正确的执业行为。

二、恪尽职守,廉洁行医,决不以医谋私,千方百计做到让患者满意。

三、坚决执行卫生行业纪律,拒收“红包”,拒收“回扣”,努力用比较低廉的医疗费用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抵制和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不正之风。

五、时刻铭记服务宗旨,竭尽全力解除患者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

六、救死扶伤,不辞艰辛,诚信服务,取信于民。

七、如在工作中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院方相关处罚。

承诺人:

时间:20 年 月 日

2016工商局的承诺书
未存在出租科室现象的承诺书 第八篇

工商局的承诺书

市工商局承担着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和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营造良好政务环境,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发展能力,促进卫辉经济跨越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工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郑重承诺:

1、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建立注册登记和年检“绿色通道”,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预约办事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方便广大企业和群众办事。对于材料齐全、形式合法的企业名称、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当场予以核准登记。对于政府重点工程、招商引资、企业改组等重要事项,实行预约上门服务。

2、实行项目帮扶制度,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按照我市“引资、项目双带动”战略部署,坚持把重点项目和企业作为定向帮扶的联系点,责任到人,通过定期走访和座谈等形式,积极开展重点项目和企业定向帮扶活动,为企业提供登记注册、信息沟通和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倾听企业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的放矢地完善政策、措施,帮助项目单位和企业搞好建设和经营,不断提高工商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立业。

3、促进依法文明行政,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系统业务科室和对外服务窗口,坚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杜绝

态度生、冷、硬、横和“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对各类业务的办理流程、办事依据、服务标准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维权保护机制,畅通投诉服务热线。加快推进我市12315行政执法体系信息化建设,在市局、工商所建成快速受理、快速查处的12315联动机制,更好地为群众和企业服务,凡维权投诉服务中心受理的投诉,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坚决在第一时间予以受理,主动协调,有诉必复。

5、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将工商部门的职责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承诺事项、办事程序以及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开;实行优化环境监督员和政风行风评议员跟踪监督制度,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6、坚持廉洁公正执法,严格实施责任追究。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纪稽查,坚决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树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工商队伍形象。在服务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过程中,一经发现本局干部职工存在吃、拿、卡、要等影响经济发展和廉洁从政相关规定的不良行为,坚决严肃查处,决不姑息护短。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4495457

三门峡市工商局文明经营承诺书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文明三门峡建设,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积极营造文明经营的社会环境,形成“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的良好风尚。“三门峡是我家,文明诚信靠大家”。现向社会公承诺如下: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

2、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3、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4、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5、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的商品。

6、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7、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8、不销售走私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9、不销售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商品,不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0、本单位(个人)若违背以上承诺,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并依法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

11、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12、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2016年 7 月 8 日【未存在出租科室现象的承诺书】

县工商局服务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转变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代表**工商局向全县人民郑重承诺如下:

一、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

凡到工商机关办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广大消费者,首次接待的工商人员负责对所办事项的处理、转办等全程服务。

二、建立工商窗口注册

登记“首席代表制”

实行工商窗口首席代表制,就是首席代表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代表县工商局全权行使行政审批事项核准权、业务协调权、督促办理权,使办事对象所申请的事项全部在中心窗口完成,改变办事过程中“多次往返”、“前店后坊”和“两头受理”等现象,真正实现登记工作在工商窗口提质、提速、提效。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

在材料齐全情况下,企业名称预先核准3个工作日;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7个工作日内办结;营业单位设立登记7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维护消费安全

充分发挥全县25个乡镇的行政村,全县的大型商场、超市、企业的“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的作用,将消费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认真处理好消费者的投诉,即在接到投诉申请后当场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决定受理的投诉案件,及时做出处理。

五、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设立“绿色通道”

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职工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发照,积极搭建再就业平台,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优质服务。

六、推进阳光行政

认真贯彻落实《服务承诺制》,通过12315申诉举报平台、注册登记、基层工商所等服务窗口和“红盾信息网”,对工商部门的职责范围,办证条件及程序,收费依据、项目和标准等内容进行公开,增加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严格依法行政,文明公正执法

在收费、巡查、办案时着装挂牌上岗,仪表端庄,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并出示执法证件,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八、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和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午间禁酒的规定》,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理制等便民措施,为广大群众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

以上承诺,欢迎全县人民监督。

承诺人:

工商局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推行“马上就办”的工作部署,优化永安发展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市工商局郑重承诺:

一、提高服务质量

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提供热情、高效服务,窗口单位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告知补全一次清。

二、缩短办事时限

1.企业设立登记、变更、注销以及企业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注销,申请提交材料齐全的,一律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年检验照,申请提交材料齐全的,一律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3.户外广告登记,申请提交材料齐全的,一律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4.全市申诉举报网络,工作时间无障碍投诉,非工作时间可通过网络或短信投诉。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对一般消费申诉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答复和办结。对一般举报件10个工作日内办结。

5. 个体工商户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提交材料齐全的,一律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严格责任追究

当事人违背承诺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视情节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岗位调整、辞职辞退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监督举报电话:

201x年x月x日

工商局效能承诺书 一、实行党务政务公开

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和现代化信息载体,及时公布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以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同时,不断完善权力运行流程,推行权力动态公开运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提高服务效率上出实招

进一步畅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承诺期限内予以办理,手续材料不完善的一次告知,手续补齐后,二次办结。

三、实施品牌带动战略

广泛宣传商标在市场竞争中的积极作用。全力帮助企业申请注册商标,积极培育发展全省著名商标和全国驰名商标,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四、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

进一步加大对各类企业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并以此作为为地方经济保驾护航的深层次服务内容,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五、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中心消保维权作用

2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事实清楚的个9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六、严格管理队伍

多头执法、重复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充分发挥效能督导队作用,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的同时,畅通行风、效能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人员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发展环境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县工商局2016年环境兴县公开承诺书

一、提高服务质量,用一流的服务,营造经济发展宽松环境,树立文明、优质、高效工商服务形象。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一切推诿、拖拉现象。

二、在监管、执法、服务过程中,严格使用规范性文明用语,严禁简单粗暴野蛮执法。加强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把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作一流奉献、树一流形象作为总体目标。

三、本单位将从以下几方面抓好下属单位四诺活动。

(一)将本单位中层干部、窗口服务人员、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作为“四诺”活动重点对象,并重点从履职态度、履职效率、履职质量以及具体行为的合法合规等方面进行监督,确保其认真落实环境兴县各项安排部署。

(二)本单位各承诺对象代表本单位接受社会监督、测评,接受县环境兴县领导小组考核检查。

四、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可登陆县政府门户网站、江安党政网对本单位进行测评;也可拨打监督电话(0831-2628436)反映推进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树立良好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形象,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的主要职责,市工商局向全社会做出如下承诺:

一、实行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各级服务窗口和“红盾网”等载体,公开工商部门的职责职能、行政审批事项、办事制度、办事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增加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二、实行限期办结制度。只要当事人请求合法、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即刻办结;各类企业设立、变更登记,5个工作日;户外广告登记证核发,3个工作日。

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除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前置审批外,其它前置审批一律取消。坚持和完善“首问负责制”、“预约服务制”、“服务承诺制”、“主办责任制”、“一审一核”等制度,登记注册大厅人员实行政策咨询“一口清”、承办材料“一手清”和有关材料“一次性告知”。在企业自愿的情况下,对我市招商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坚持和完善工商联络员制度和全程跟踪服务制度,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工作人员接待申请人,做到态度和蔼,文明用语,举止得体,仪表端庄,耐心解答各类工商行政管理有关问题。

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重点加大对直接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承担起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责任。切实加大对不正当竞争、部门封锁、行业垄断及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3.15”消费者维权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商户、进农村等活动,为企业、商户免费提供法律法规咨询,维护好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快速反应。依法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认真调解消费争议,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认真受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为广大市民食品安全提供保障。

六、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履行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责,依法规范行政行为,行政执法做到“五公开”: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执法办案程序;公开行政处罚规定;公开办案处罚结果;公开申诉制度。

七、坚持廉洁从政。强化党员队伍的廉洁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勤俭节约,克己奉公,坚决杜绝以下行为的发生:一是违反程序办理的;二是超出承诺时间的;三是办事中人为设置障碍,吃拿卡要的;四是推诿扯皮的。

八、坚持创先争优。紧紧围绕区工商局和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创新、与时俱进,争做贯彻执行的模范;认真学习,勤奋钻研,努力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争做学习的模范;严守党纪、国法、政策和内部规章制度,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强化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争做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

九、市工商局向社会郑重承诺上述事项,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执行。如有违诺,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巧家县工商局党员承诺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推进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不断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完成县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向党支部和干部职工做出如下承诺: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自觉地践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新《党章》和党的基础知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在思想和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

二、强化宗旨意识建设,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理想信念,认真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加强业务的素质建设。认真学习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业务知识,执法能力和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本领显著提高,努力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中用。

四、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的开展为地方经济服务工作,积极主动的为企业服务,自觉遵守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方位地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为地方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保驾护航。

五、工作中高标准。勤学习、勤钻研,严要求,用先进的理念去指导自己的实践,坚定的信守自己的信念,努力工作,敬业奉献,提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六、要清正廉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开展廉洁自律,做到廉洁自律警钟长鸣,不做不廉洁之事,做一名清正廉洁的共-产-党员。

七、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在市场监管与服务中,坚持百姓的利益高于一切,坚决依法打击侵害百姓利益、坑农害农等等违法违章行为。

八、做遵守制度的模范。认真执行,并遵守好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工作中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炒股、不上网聊天和玩游戏等等,争做遵守制度的模范。

九、要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讲究文明礼貌,尊老爱幼,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刻要挺身而出。要操守职业道德,敢于同违法违章行为作斗争,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政执法。

十、创新工作,争创一流业绩。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持之以恒,扎扎实实,兢兢业业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争创一流的业绩。

承诺人(签字):

二〇一〇年月日

2016潞安知责履职承诺书
未存在出租科室现象的承诺书 第九篇

潞安知责履职承诺书

作为龙达煤业的一员,我深刻理解“知责、履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实现“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的目标而努力。在此,本人将郑重承诺:

一、 熟知并牢记岗位“几严禁、几必须”、“手指口述”等。

二、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岗位作业标准及国家、行业、煤矿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三、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自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增强事故的预防能力,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干标准活、干放心活。

四、坚绝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五、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治理,对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领导和单位汇报处理,防止、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以上承诺若有违反,我自愿接受能投公司或我矿的任何处分。

承诺人:

2016年 月 日

“知责履职”安全承诺书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2016]69号)、《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我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本人向员工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各种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二、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三、确保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生产环境,保证企业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四、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五、依法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

六、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七、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检测、监控和整改。

八、依法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九、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和职业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的权益。

十、尊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有的权益,鼓励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改进建议、批评、举报,对提出批评和举报的职工不打击报复,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和降低工资待遇。

十一、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十二、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 十三、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安全生产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伤员救治、赔偿等善后工作。

十四、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绝不弄虚作假。 十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若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或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生产责任事故发生时,本人愿依法接受处罚。

矿长:

年 月 日

知责履责安全承诺书

安全工作是煤矿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安全的懈怠就等于对生命的轻视,岗位就是责任,制度就是保障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的“护身符”,作为一名曙光煤业从事 工种的从业人员,安全工作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三个敬畏”,执行“操作规程”和“岗位作业标准”。为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我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切实履行岗位安全和工作职责,知责履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我要安全、我懂安全、从我做起、保证安全”的安全思想理念,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岗位标准及其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

三、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自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增强事故的预防能力,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干标准活、干放心活。

四、坚绝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作业过程中搞好自保、互保和联保,对出现的“三违”现象,积极予以抵制并及时向公司领导举报。

五、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治理,对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领导和单位汇报处理,防止、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承诺人:

2016年 月 日 以上承诺若有违反,我自愿接受煤业公司或我矿的任何处分。

矿区卫生局安全生产全员知责履责承诺书

安全工作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安全的懈怠就等于对生命的轻视,岗位就是责任,制度就是保障安全生产和广大干部职工生命的“护身符”,作为一名工作者,安全工作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为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我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和本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切实履行岗位安全和工作职责,知责履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我要安全、我懂安全、从我做起、保证安全”的安全思想理念,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本单位、本行业安全规章制度、规定。

三、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自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增强事故的预防能力。

四、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治理,对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领导和单位汇报处理,防止、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以上承诺若有违反,我自愿接受任何处分。

承诺人:

2016年 月 日

知责、履责安全承诺书

我是 科室职工,从事 岗位,我保证从自我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严格按照岗位职责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工作。保证不在自己的岗位上违反上述规定,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做到自己身边零隐患,零违章,零事故。希望大家监督。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

忻州神达南岔煤业有限公司 科 承诺人:

承诺日期:

承诺地点:

承诺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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