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资本性支出

| 会计硕士 |

【www.guakaob.com--会计硕士】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长期投资支出属于()。 A.资本性支出 B.
企业会计准则,资本性支出 第一篇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企业会计准则,资本性支出 第二篇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企业会计准则

目 录

第一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 ................................................. 3

第二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 -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 8

第三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 - 现金流量表 ........................................... 11

第四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 -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16

第五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 - 债务重组 ............................................... 18

第六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 - 收入 ...................................................... 20

第七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 - 投资 ...................................................... 22

第八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 - 建造合同 ............................................... 26 第九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29

第十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 - 非货币性交易 ....................................... 32

第十一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 - 或有事项 ............................................ 33

第十二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 - 无形资产 ............................................ 34

第十三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 - 借款费用 ............................................ 37

第十四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 - 租赁 ................................................... 39

第十五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 - 中期财务报告 .................................... 44

第十六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 - 固定资产 ............................................ 47

第十七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 - 存货 ................................................... 51

第一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一般原则

 第三章 资产

 第四章 负债

 第五章 所有者权益

 第六章 收入

 第七章 费用

 第八章 利润

 第九章 财务报告

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 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计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 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境 外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向 国内有关部门编报财务报告。

第三条 制定企业会计制度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 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六条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 为年度、季度和月份。年度、季度 和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七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选 定某种外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编 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境外企业向国 内有关部门编报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第八条 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

第九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 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 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十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一条 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 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第十二条 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 相互可比。

第十三条 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 当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 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 明。

第十四条 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

第十五条 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第十六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第十七条 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第十八条 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资本性支出】

第十九条 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 规定者外,不得调整其帐面价值。

第二十条 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 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 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 为资本性支出。

第二十一条 财务报告应当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重要的经济 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第三章 资产

第二十二条 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 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三条 资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二十四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 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 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二十五条 现金及各种存款按照实际收入和支出数记帐。

第二十六条 短期投资是指各种能够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 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 有价 证券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帐。 当期的有价证券收益,以及有价证券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与帐面成本的 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短期投资应当以帐面余额在会计报表中列示。

第二十七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它应收款、预付货款、 待摊费用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 应当按实际发生额记帐。 应收帐款可以计提坏帐准备金。坏帐准备金在会计报表中作为应收帐款的备抵 项目 列示。 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算、催收,定期与对方对帐核实。经确认无法收回 的应收【企业会计准则,资本性支出】

帐款,已提坏帐准备金的,应当冲销坏帐准备金;未提坏帐准备金的,应当作为 坏帐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 待摊费用应当按受益期分摊,未摊销余额在会计报表中应当单独列示。

第二十八条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 包括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 品以及各类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各种存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核算。采用计划成 本或者定额成本方法进行日常 核算的,应当按期结转其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或者定额成本调整为实际 成本。 各种存货发出时,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 动平均法、个 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各种存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于发生的盘盈、盘 亏以及过时、变质、毁损等 需要报废的,应当及时进行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各种存货在会计报表中应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 当以实际成本列示。 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 和其他投资。 股票投资和其他投资 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债券投资应当按实际支付的款项记帐。实际支付的 款项中包括应计利息的,应当将 这部分利息单独记帐。 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债券,其实际支付的价款与 债券面值的差额,应当在债券到期 前分期摊销。 债券投资存续期内的应计利息,以及出售时收回的本息 与债券帐面成本及尚未收回 应计利息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投资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投资,应当在流动资产下单列项目反映。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 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 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 具等。 固定资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帐。 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已投入使用 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 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汇兑 差额,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此之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及外币借 款的汇兑 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 固定资产价值。 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 当比照自有固定资产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固定资产折旧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 值、预计使用年限或预计工作量, 采用年限平均法或者工作量(或产量)法计算。如符合有关规定,也 可采用加速折旧法。 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和净值,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分别列示。 为购建固定资产 或者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发生的实际支出,应当在会计报表中 单独列示。 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 查盘点,对于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净值以及报废清理所 发生的净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 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 使用权、商誉等。 购入的无形资产,应当按实际成本记帐;接受投资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评估 确 认或者合同约定的价格记帐;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当按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 出数记帐。 各种无 形资产应当在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未摊销余额在会计报表中列示。 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 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 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企业在筹建期内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除应计入有关财产物资价值者外,应当作为 开办费入帐。开办费应当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以后的一定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应当在租赁期内平均摊销。 各种递延资产的未摊销余额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列示。 其他资产是指除以上各项目以外的资产。 第四章 负债 负债是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
企业会计准则,资本性支出 第三篇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打印本页

一、目的与实施范围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以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为目的而持有的房地产。《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将房地产的范围定义为房屋和土地,而在中国,土地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企业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因此,本准则中的房地产实际上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而不是所有权。

对于投资性房地产业务2000年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专门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资本性支出】

2004年,财政部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问题解答(四)”中,对房地产企业用于对外出租的房地产给出过专门的解释。

新准则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类似规定,无论从形式还是内容都较原规定更完整、规范,尤其特殊的是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价方法,允许企业在期末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按照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进行重新计价,并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内容与实务讲解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主要内容包括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初始计量、后续计量、转换、处置和披露。

1.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

房地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将土地使用权出租、长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将企业拥有的建筑物出租,都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范畴。

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程序可以表示为下图:

判断一项资产是否属于投资性房地产,重要的原则是看该房地产带来的经济利益是否能够独立于其他资产。如果能将“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经济利益与其他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区别开来,则可以将该资产单列为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划分投资性房地产与自用房地产之间的标准,并在会计报告附注中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

按照本准则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该投资性房地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初始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按照取得成本计量。如果是外购房地产,包括购买价款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相关税费;如果是自行建造的房地产,包括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所有必要支出。初始投资之后的后续支出,如果满足“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标准的,确认为资本性支出,否则作为当期费用。

对后续支出是否资本化,应该结合该投资性房地产取得时的业务处理。如果某项投资性房地产在取得时,取得价值中考虑了预计经济利益损失,则取得后为使该房地产恢复到能提供预期经济利益状态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应当资本化。

3.后续计量

期末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所谓成本模式,就是按照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年限等因素,计提资产的折旧(折耗)

费用,期末还要进行资产的减值测试,如果资产发生减值,需要计提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模式进行期末价值计量,需要区分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两类情况。

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在公允价值模式下,企业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判断能否取得公允价值的标准需要同时满足:

(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会计准则,资本性支出】

(2)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

我国准则规定,如果企业发生的后续支出满足下列条件的,应予以资本化,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

(1)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发生的成本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可以描述为:

4.转换

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一)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

(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

(三)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

(四)自用建筑物停止自用,改为出租。

国际会计准则列举了五种情况,三种是由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二种是由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性房地产,具体内容是:

(1)开始自用,相应地由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成自用房地产;

(2)为销售而开始开发,相应地由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成存货;

(3)结束自用,相应地由自用房地产转换成投资性房地产;

(4)与另一方开始一项经营租赁,相应地由存货转换成投资性房地产;

(5)结束改造或开发,相应地由在建或在开发的房地产转换成投资性房地产。 转化时的会计处理,依核算模式不同而有所区别。

在成本模式下,无论是从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房地产,或是做相反方向的转换,都不改变所转换房地产的账面金额、计量或披露成本,直接将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房地产的入账价值。

在公允价值模式下,以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房地产的入账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分情况处理:

如果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将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

5.处置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并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意味着要从资产负债表中将该项资产消除掉,因此应将与该资产相关的所有折旧、减值项目同时结转。确定终止日的标准,如果是销售,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如果是融资租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三、会计准则的差异比较

(一)新旧内容的差异比较

1.范围不同。

2004年,财政部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问题解答(四)”中,主要是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出租房地产的处理规定,“问: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用于对外出租,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如何在会计报表上列示?”。

2.计价基础不同。

“解答”中原则上采用历史成本计价,例如: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用于对外出租的,应当设置“出租开发产品”科目,并在“出租开发产品”科目下设置“出租产品”和“出租产品摊销”二个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开发完成用于出租经营的土地和房屋的实际成本以及出租产品摊销的价值。

企业开发完成用于出租的土地和房屋,应于签订出租合同、协议后,按土地和房屋的实际成本,借记“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期末,对于意图出售而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的账面价值,应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内列示;对于以出租为目的的出租开发产品的账面价值,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中列示。同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出租房地产的成本、租赁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3.核算内容不同。

“解答”只是针对房地产企业当时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给出的业务处理规定。比如: 租赁收入,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摊销出租产品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摊销”科目;发生的出租开发产品的维修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企业改变出租产品用途,将其作为商品对外销售,应于销售实现时,按售价,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出租开发产品的账面余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出租产品累计摊销额,借记“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摊销”科目,按出租产品原价,贷记“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科目。企业如已对出租开发产品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新准则较旧制度而言,内容相当地全面,从投资性房地产的取得、后续计量、转换、处置等,都做出详尽地规定。

4.信息披露不同。

“解答”中,仅简单规定了期末,对于意图出售而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的账面价值,应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内列示;对于以出租为目的的出租开发产品的账面价值,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中列示。同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出租房地产的成本、租赁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新准则要求披露五个方面的内容。

(二)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比较

1.准则规范的对象不同

2.公允模式的应用条件不同

3.后续支出资本化的标准

4.禁止将公允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5.转化的处理不同。

6.信息披露不同。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金额和计量模式。

(二)采用成本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或摊销,以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三)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说明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和方法,以及公允价值变动对损益的影响。

(四)房地产转换情况、理由,以及对损益或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五)当期处置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其对损益的影响。

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中国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对信息披露的要求较简洁。国际会计准则要求披露如下内容:

(1)成本模式与公允模式共同适用的内容

除按照租赁准则要求披露的内容外,企业还应披露:

企业制定的有关区分投资性房地产与自用房地产、持有用于在正常经营过程中销售的房地产的标准;

在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所采用的房地产的标准;

(在财务报表中计量或披露) 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依赖于独立评估师所作评估的程度;

包括在收益表中的金额有:

来自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益;

在当期产生租金收益的投资性房地产发生的直接经营费用;

在当期不产生租金收益的投资性房地产发生的直接经营费用;

存在投资性房地产变现能力限制的情况与相应金额,或存在对收益和处置收入汇回的限制的情况与相应金额;

包括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购置、建造或开发、修理、维护或保养等内容在内的重要合同义务。

(2)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如果企业采用的是公允价值模式,还需要披露: 分别披露由购置所导致的增值和由资本化后续支出所导致的增值;

采用企业合并方式购置所导致的增值;

处置;

公允价值调整所产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

对国外实体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所产生的净汇兑差额;

转换成存货和自用房地产或由存货和自用房地产转换而来的投资性房地产; 其它变化。

如果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还应该披露:

对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说明;

对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的原因的解释;

如果可能,公允价值很可能处于的估计范围。

对不按公允价值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处置时:

企业处置了不按公允价值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事实;

该项投资性房地产销售时的账面金额;

确认的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3)如果是成本模式,在第(1)项内容基础上,还应披露:

使用的折旧方法;

使用年限或使用的折旧率;

当期期初和期末的账面价值和累计折旧(与累计减值损失合计);

当期期初和期末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金额的调节,表明下列内容(不要求可比信息): 由购置所导致的增值和由资本化后续支出所导致的增值; 采用企业合并方式购置所导致的增值; 处置; 折旧; 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的金额以及转回的减值损失的金额; 对国外实体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所产生的净汇兑差额; 转换成存货和自用房地产或由存货和自用房地产转换而来的投资性房地产; 其它变化; 如果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还应披露: 对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说明; 对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的原因的解释; 如果可能,公允价值很可能处于的估计范围。

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区别
企业会计准则,资本性支出 第四篇

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区别

收益性支出不同于资本性支出,前者全部由当年的营业收入补偿,后者先记作资产,通过计提折旧或摊销分年摊入各年成本费用。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是为了正确计算各年损益和正确反映资产的价值。如把收益性支出作为资本性支出,结果是少计了当期费用,多计了资产价值,虚增利润;反之,则多计了当期费用,少计了资产价值,虚减利润。

会计核算应严格区分收益性支出资本性支出的界限,以正确计算各期损益。

资本性支出是指受益期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支出,即发生该项支出不仅是为了取得本期收益,而且也是为了取得以后各期收益;收益性支出指受益期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支出,即发生该项支出是仅仅为了取得本期收益;资本性支出是该项支出是不仅仅为了取得本期收益。

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效益性支出原则要求在会计核算中首先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加以区分,然后将收益性支出计入费用账户,作为当期损益列入损益表;将资本性支出计入资产账户,作为资产列入资产负债表。前者称为支出费用化;后者叫做支出资本化。资本化的支出随着每期对资产的耗费,按照受益原则和耗费比例通过转移、折旧和摊销等方法,逐渐转化为费用。

由此看来,与取得本期收益有关的支出,即本期的成本和费用,一是直接计入费用账户的收益性支出;二是本期从资产账户转入费用

账户的资本性支出。可见发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目的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的要求,合理确定现金支出性质,正确计算当期利润。这一原则是权责发生制在现金支出中的具体运用。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明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税[2009]29号),对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进行了明确。并自3月19日开始实施。 根据通知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通知要求,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通知还明确,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

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

通知最后明确,上述规定自3月19日开始实施,新税法实施之日至通知印发之日前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按通知规定处理。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处理四项注意

根据(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企业因政府政策性搬迁取得的收入可以按扣除其搬迁(含重建,下同)支出后的差额确定计税所得额,而且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具体运用的需注意以下几点:一、企业的搬迁业务除必须有政府的搬迁文件或公告外,还应有搬迁协议、搬迁计划以及企业技术改造、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并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5年内完成技术改造、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等任务。

二、政策性搬迁和处置收入是指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企业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而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 产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通过其他方式或渠道取得的搬迁、重建资金不属于(国税函〔2009〕118号)文规定的政策性搬迁和处置收入。

三、搬迁支出是指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支出。 超过“政策性搬迁和处置收入”额的搬迁支出,不论资金来源如何,均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直接扣除。

四、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的,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收入明细表》第24行“政府补助收入”项,填报纳税人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实行会计制度下补贴收入核算的内容。

政府补助收入概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国际类似组织也在此范围内)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是无偿的、有条件的。政府并不因此而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未来也不需要以提供服务、转让资产等方式偿还。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1)政策条

件。企业只有符合政府补助政策的规定,才有资格申请政府补助。(2)使用条件。企业已获批准取得政府补助的,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

政府补助的分类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前者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后者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有以下4种,一是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资金用途,比如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拨付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等。二是财政贴息。财政贴息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如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或者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受益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三是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四是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比如行政

小会计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核算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资本性支出 第五篇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小企业会计实训

课程论文(设计)

论文题目: 小企业与企业会计核算的异同

学生姓名: 杨川

所在学院: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专 业: 会计电算化

学 号: 31305341

指导教师: 王椿茗

2015 年 6 月23日

目录

一、导语......................................................................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相同点..................................

(一)、会计科目设置基本相同...............................................

(二)、会计核算方法基本相同................................................

(三)、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基本相同...............................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差异....................................

(一)、其他资产核算方法的简化.............................................

(二)、待转资产价值核算不同...............................................

四、讲解《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差异及优缺点(理

论+实例)......................................................................

(一)、 权益法的优缺点....................................................

(二)、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三)、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五、各个会计制度与准则的关系图.................................................

六、

语........................................................................

导言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财政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于2011年10月18日下发,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然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有什么异同呢?

小企业会计准则由企业会计准则衍生出来,和企业会计准则大同小异,本文针对它们的会计核算的异同进行详细的讲解,更清楚的说明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的差异之处。

正文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相同点。

《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都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都要求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都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总则第11条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总说明第11条都要求企业遵循客观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相关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谨慎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

1. 会计科目设置基本相同。

《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85个一级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60个一级科目,其中有58个一级科目与《企业会计准则》的不仅名称相同,而且核算内容也基本相同。

2. 会计核算方法基本相同。

如资产计价方法都以取得时发生的货币支出,或以形成前所发生的料工费支出,或以换出非货币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或以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资产的入账价值。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等流动资产都要计提减值准备,并且估计资产损失的方法也相同。资产增减,负债增减,所有者权益增减,收入的分类及其确认,费用的分类归集,利润形成等的账务处理基本相同。

3. 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基本相同。

如都要求定期编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同时提供会计报表附注,但《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内容相对更为简化。

二、《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核算的差异。

(一)、其他资产核算方法的简化。

《小企业会计准则》还简化了一些资产的转移价值核算方法。如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要求采用一次摊销或分次摊销法,没有要求按五五摊销法;短期投资期末按总成本与总市价孰低计量,不需要分项比较计量,在短期投资转让时可不结转其已提的跌价准备。

(二)、待转资产价值核算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内容是外商投资企业待转的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的价值。外商投资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时,按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非现金资产类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年终企业按“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账面余额,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贷记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财政部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准则问题解答(三)》中将“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运用扩展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所有企业。

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内容是小企业接受捐赠

2015新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准则,资本性支出 第六篇

第1篇:企业会计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企业会计标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规范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以及没有具体会计准则规范的交易或者事项的会计处理。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者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会计应当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会计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等。年度和中期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货币计量为基础,以综合反映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者事项的财务结果与影响。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和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第十条会计如实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等方面的有用信息,以满足有关各方的信息需要,有助于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并反映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第十一条企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可靠。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利用。第十二条企业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使用者的决策相关,对使用者决策有用。

第十五条企业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备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第十三条企业会计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第十四条企业的各项资产和负债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会计准则允许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和公允价值等计量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第十七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第十五条企业会计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

第十八条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处理,而不应当仅仅以其法律形式为依据。

第十九条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第十七条企业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备可比性。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以及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相互可比。

第十八条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十九条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第二十条企业的会计处理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会计期间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期间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第二十一条企业会计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和延后。

第二十二条企业会计记录和财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第二十三条企业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进行会计处理。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从而影响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误导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第三章资产

第二十条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者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第二十一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项目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二条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的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四章负债

第二十三条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第二十四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一)与该义务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二)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五条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五章所有者权益

第二十六条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第二十七条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企业自觉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企业较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第二十八条所有者权益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第二十九条所有者权益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六章收入

第三十条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企业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第三十一条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确认。

第三十二条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七章费用

第三十三条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第三十四条费用只有在经济来源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第三十五条企业为生产成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成片承包、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六条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八章利润

第三十七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是衡量企业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第三十八条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除收入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外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

损失是指除费用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外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出。

第三十九条利润的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与损失金额的计量。

第四十条利润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九章会计计量

第四十一条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又称财务报表,下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

第四十二条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

(一)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三)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四)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第四十三条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四条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

第四十五条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主要包括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企业的财务结构、企业的变现能力、偿债能力和企业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等。

第四十六条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经营成果主要包括企业的获利能力、成本费用的高低与控制情况等。

第四十七条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现金流量主要包括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等所产生的现金流量。

第四十八条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有助于使用者进一步理解和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现金流量。

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列报企业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披露对于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信息。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准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2篇:部分新企业会计准则解析

2015年春节前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标准体系迎来了新成员——《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以下简称《39号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这项全新的准则由财政部正式发布,自2015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事实上,在2015年1月间,财政部相继发布了一批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新规定。记者以为,从某种程度上说,2015年1月是名符其实的“会计准则制度发布月”。

最大亮点:公允价值准则掀开面纱

会计是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于2015年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规范我国企业会计行为、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促进资本市场完善、维护经济可持续发展等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财政部一直致力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标准体系的建设,并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持续趋同,随之进行修订与完善。

可以说,在2015年1月这一轮的会计准则发布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全新的《39号公允价值计量准则》掀开了神秘面纱,惊艳亮相。从2015年5月公开征求意见算起,《39号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在国内的问世至少经过了18个月的准备工作。

有资深业内人士表示,国外在两年半之前已经专门针对公允价值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准则,而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要保持与国际持续趋同,公允价值计量肯定也会跟进国际准则。

记者注意到,在2015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作为与国际金融危机密切相关的重要准则之一,公允价值日益受到各方高度关注。2015年5月,国际两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更是同步发布了公允价值计量与披露新规范。

事实上,我国现有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已经在存货、资产减值、股份支付、租赁、职工薪酬、企业年金基金等内容中涉及到了公允价值的方法和原则,但之前并没有对公允价值计量单独进行规定。目前,公允价值计量已经在会计实践中越来越受到重视。

而随着《39号公允价值准则》的发布,在原先的一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的基础上,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标准体系达到了39项具体准则,实现了进一步的扩展与完善。

《39号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共分为13章、53条,从相关资产或负债、有序交易和市场、市场参与者、公允价值初始计量、估值技术、公允价值层次、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和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市场风险或信用风险可抵消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披露等方面对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进行了规定。

在《39号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根据该定义,衡量公允价值的关键在于以市场为基础的计量,而不是特定主体的计量。因此,在计量公允价值时,企业应当采用当前市场条件下,市场参与者在对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可能采用的最优假设。

对于某些资产和负债而言,存在可供利用的市场交易或市场信息,但也有一些资产和负债,则没有可以利用的市场交易或市场信息。《39号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计量公允价值时应当采用其他估价技术,并尽可能多地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尽可能少地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发布准则修订及解释:会计准则体系进一步完善

除了《39号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外,此轮准则发布涉及的内容还包括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30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9号职工薪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

同时,《企业合并准则补充规定———同一控制下处置子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补充规定———债务工具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这两份会计准则补充规定也于1月发布,正在公开征求意见。至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进一步完善。

30号准则引入会计实践中的“综合收益”

财政部此次修订发布《30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旨在适应会计准则国际持续趋同,进一步提高企业财务报表列报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随着《30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印发,财政部于2015年2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15]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同时废止。《30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将自2015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有网友认为,修订后的《30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使得企业会计报表回归反映企业完整真实经营状况的本质,加强了报表在风险观测和风险控制方面的作用,这主要体现在第二章基本要求中以及最后引入“综合收益”这一概念上。对此,一家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表示,“综合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早就在上市公司列报里有披露了,可算作旧闻,算是将会计实践引入准则之中。

该财务人员进一步介绍称,对上市公司而言,《30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变动不大,主要是细化和强化了对持续经营能力、重要性方面的内容;同时类似“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这样的内容,其实就是实质重于形式的一种表现。

也有网友表示,2015年7月1日开支施行,这意味着,上市公司在2015年的半年报中就要使用修订后的《30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报送财务报表,这对那些使用会计软件的企业而言,反应时间太短了。

新版《9号职工薪酬准则》职工薪酬范围进一步扩大

财政部此次修订发布了《9号职工薪酬准则》,旨在保持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进一步规范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新《9号职工薪酬准则》将自2015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修订后的《9号职工薪酬准则》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职工薪酬披露等内容,共计8章32条,在内容上进一步细化。在新版的《9号职工薪酬准则》中,职工薪酬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新增了离职后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内容,并将企业给予受益人的福利也纳入职工薪酬的范围内。同时,全职、兼职与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的福利都被纳入到职工薪酬之中。此外,《9号职工薪酬准则》还明确了职工薪酬会计处理的衔接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关注企业合并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是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中,本次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企业因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确认的预计负债发生变动时的会计处理;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在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情况下,合并方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的确认。

事实上,自2015年1月1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财政部总共发布了5次解释。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新旧制度衔接

在对《企业会计准则》标准体系进行修订完善的同时,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标准体系建设也在推进之中。

在修订发布《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彩票机构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之后,2015年1月间,财政部又相继发布了与之相关的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财政部在上述文件中,分别对科学事业单位、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彩票机构等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财政部要求科学事业单位、高等学校、中小学校,以及彩票机构自2015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表,并做好衔接。

第3篇: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会计准则体系,有助于规范我国会计实务,加强会计监管,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其主要特点与突破分别如下: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主要特点与突破

资产减值会计准则主要规范了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与计量、资产组的认定及其减值的处理、商誉的减值测试与处理和有关资产减值的披露等内容。相对于我国现行制度规定的八项资产减值准备,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在会计期末是否必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应当首先取决于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果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则既不必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也不必确认减值损失。资产只有在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况下,才要求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二)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新准则对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及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计量提供了较为详细的应用指南,便于实务操作。

(三)某项资产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如果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的,该准则规定不应按照该单项资产为基础确定其可收回金额,而应当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可收回金额,然后据以确定资产的减值损失。

(四)对于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该准则规定每年至少必须进行一次减值测试,而且商誉必须分摊到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后才能据以确定是否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五)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上对于新会计准则资产减值这块有一些不太正确全面地评论。他们误认为资产减值准则关掉了减值准备转回的大门,企业就完全丧失了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利操控的手段。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事实上,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只规范长期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问题,流动资产如存货、短期投资、应收款项等的减值问题由其他的准则来规范,金融资产、递延税项资产和雇员福利资产以及特殊行业的资产(比如勘探开发行业、石油天然气行业)也排除在准则适用范围之外。减值准备禁止转回只是关掉了一个口子,企业在应用新准则后仍然可以继续沿用减值准备来操控利润。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关掉了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转回的操控大门,但企业仍然有其他的选择进行盈利操控。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主要特点与突破

企业合并会计准则主要规范了企业合并的基本会计处理方法,其主要特点如下:

(一)明确了企业合并的概念。根据我国企业合并的实际情况,将企业合并定义为,一个企业为获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控制权、以及吸收一个或多个企业净资产的行为。

(二)对企业合并进行了分类。从国际上目前适用的企业合并会计准则来看,基本倾向的做法是购买法,即将企业合并交易看作是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的股权或净资产的过程。但是按照购买法进行核算的情况,无论是国际准则还是美国的准则,均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排除在外。而我国实务中出现的不少企业合并均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如发生在一个企业集团内部的合并或是在同一所有者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如果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排除在准则的适用范围之外,将无法真正解决我国会计实务中出现的问题,因此,在综合考虑了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新准则按照参与合并的企业是否受同一方控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对两类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都进行了规范。

(三)规范了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分别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原则。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原则上应按照权益结合法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原则上应按照购买法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同时,对于母公司或集团内一个子公司自另一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手中购买其拥有的全部或部分少数股权的情况,要求按照购买法的原则进行处理。

(四)对企业合并过程中发生的与合并相关的费用的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相关直接费用,如律师费、咨询费、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等,应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不构成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也不能从发行股份的溢价中抵减。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或间接相关的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特点与突破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是在我国《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财会字[1995]11号)的基础上,参照《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的规定和我国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等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方面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其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规定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即母公司所控制的所有子公司都必须纳入合并范围,包括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的子公司和母公司拥有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能够控制的子公司。但是,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母公司不再控制的子公司;联合控制主体和其他非持续经营的或母公司不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不应纳入合并范围。

(二)取消了比例合并法,对于联合控制主体(合营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三)在确定合并范围时不再强调重要性原则,即无论是小规模的子公司还是经营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范围,重要性原则的运用主要体现在内部交易的抵销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上。

(四)规定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应作为非控制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所有者项目下单独列示。

(五)明确了合并现金流量表正表和补充资料的编制方法。

四、《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主要特点和突破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披露进行了规范,其主要特点如下:

(一)要求单独核算和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目前,我国许多企业持有投资性房地产。但在现行制度下,投资性房地产和企业自用房地产都纳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这不利于反映企业房地产的构成情况及各类房地产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贡献。因此,本准则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区别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一项资产单独进行反映。

(二)适当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其以成本模式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的基准模式,并适当引入了公允价值模式。公允价值模式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特性,能够较好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和盈利能力。就目前情况看,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取得的。但考虑到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还不够成熟

,交易信息的公开程度还不够高,本准则未完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企业应于会计期末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应当采用公允价值模式。适当引入公允价值模式是在综合考虑投资性房地产特性和我国房地产市场现状的基础上所做出的决定,也是本准则的一大突破。

(三)准则还规定了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价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转为成本模式计量。以此堵塞了企业利用两种计量模式人为调整利润的可能。

五、《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主要特点和突破

政府补助会计准则主要规范了企业接受补助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披露,其主要特点如下:

(一)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确定了准则规范的主要内容。规定政府补助是指政府等有关方面无偿给与企业现金或非现金资产。随着我国捐赠行为的减少,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对捐赠行为的定义和会计处理规范,新准则的范围更小。

(二)借鉴国际惯例对补助进行了分类。《国际会计准则第20号——政府补助会计与政府援助的披露》的修订趋势是将政府补助分为附条件政府补助和无条件政府补助。考虑到国际准则的趋势和其他国家通行的做法,本准则也采用了这种分类方法,并分别规定附条件的政府补助和无条件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三)全面考虑我国现行实务,提供操作性规范。为便于实务操作,该准则列举了常见的补助形式。准则还规定,税收返还、财政贴息和政策性补贴通常属于无条件补助,应当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还规定了指定专门用途的补助(如研发补助)等附条件补助的会计处理。针对我国实务中现有的各类补助,该准则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大大提高了准则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015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准则,资本性支出 第七篇

第1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一条单位预决算是国家财政预决算的组成部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主管部门按照全县统一的工作程序、编报规程和时间要求,组织实施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的编报工作。其职责主要是:

(一)组织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报表的布置与培训工作。

(二)组织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三)组织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报表编制质量的核查工作。

第三条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的编制要求,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本单位人员、资产等基本情况,统筹安排、合理编制部门预算。

第四条单位部门预算的具体编制办法按《沛县县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沛财预[2015]4号)和《沛县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沛财预[2015]5号)执行。

第五条单位部门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如有突发性、政策性变化,确需调整预算的,由单位提出调整预算申请,财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整预算手续。

第六条单位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编制综合反映本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财务决算。

第七条单位在编制决算前应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及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及时清理收支账目、往来款项、核实资产。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应及时入账,本年的各项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应在年终前全部上缴;属于本年的各项支出,应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如实列报。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八条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统一下发的报表格式、编制说明及时间要求,认真、及时编制决算,做到表内项目之间、表与表之间、本期数据与上期数据之间相互衔接。决算报表应经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并盖章,保证财务决算报表真实、完整。

第九条主管部门应做好决算的审核工作,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核编制范围是否全面,是否有漏报和重复编报现象。

(二)审核编制方法是否符合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是否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决算的编制要求。

(三)审核编制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审核单位账簿与报表是否相符、金额单位是否正确,有无漏报、重报项目以及虚报和瞒报等弄虚作假现象。

(四)审核报表中的相关数据是否衔接一致,包括表间数据、分户数据与汇总数据、报表数据与计算机录入数据、本年数据与上年数据资料是否衔接一致。

第十条单位应按照财务管理关系或预算管理级次,采取自下而上方式,按时汇总上报。主管部门应对所属单位上报的财务决算报表、部门本级财务决算报表和本级代编决算报表进行汇总,形成本部门汇总财务决算报表。

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条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更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条有下属行政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实行部门会计集中核算。采取“集中管理、直接收付、单一帐户、分户核算”的方式,集中统一办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第三条帐簿设置。单位应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

(一)单位只能建立一套帐。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既有行政经费又有事业经费的单位,应以主要经费来源为依据,并参照自身行政职能,相应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或《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实行部门会计集中核算的基层单位,根据管理需要,相应设置指标、资产、债权、债务等台帐。

第四条填制凭证。要求内容齐全、审批手续齐全。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三)职工公出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四)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存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五)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五条登记帐簿。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做到书写规范、讲求规则、日清月结。

(一)单位应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对帐工作除特殊规定外每月应进行一次;

(二)单位应按照规定定期(按月)结帐;

(三)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帐、明细帐应定期打印。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第六条会计核算。单位应以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所有资金和财产均要纳入单位的会计核算,全面记录和反映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七条单位发生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在做好单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和资金缴拨会计核算的同时要加强下列会计事项的核算。

(一)材料核算凡批量购进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均要进行材料成本核算。按照会计制度要求的计价方法和出入库保管方式,建立健全材料管理制度。

(二)固定资产核算凡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单位因购建、调拨、捐赠、融资租入、改建、扩建、出售、转让、报废、毁损等引起固定资产增减变化的,必须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资金核算项目资金实行专项核算。单位要根据专项支出的不同项目,分别建立专项支出明细帐,单独核算并反映资金收支余等情况。对已完工的项目,资金如有结余,一律按财政部门验收报告意见处理。年内未完工的项目,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基建资金核算单位经批准用自筹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在“结转自筹基建”科目核算;财政给予拨款的基本建设支出,其财政拨款部分,在有关专项收支科目核算。单位自筹与财政拨款形成的建设资金均应转存建设银行,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另行组织基建会计核算。零星土建工程在单位有关支出科目等会计科目中核算。(五)内部成本核算凡开展产品生产、劳务服务、批发零售、开发研究等具备内部成本核算条件的业务活动和辅助业务活动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均应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具备完全成本核算条件的事业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内部成本核算遵循推行经济责任制、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并区分业务活动和辅助业务活动与单位专业职能的关联程度,正确使用事业收支、经营收支会计科目。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成本项目的确定、成本分配的方法,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具有统一性和完整性,其成本费用开支项目必须与事业支出科目相衔接。

第九条财务报告。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主要包括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附表、会计报表附注等。

(一)财务报告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财务报告的有关数字。

(二)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提供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分月报、季报和年报。月报于次月3日前报送、季报于次月5日前报送、年报按财政决算布置时间报送。

(三)单位在报送月报、季报、年报的同时要编写报表说明书。报表说明书包括报表编制技术说明和报表分析说明。

报表技术说明主要包括:采用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特殊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事项的变更情况、变更原因以及对收支情况和结果的影响。

报表分析说明一般包括:基本情况,影响预算执行、资金活动的原因,经费支出、资金活动的趋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对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现金指存放在单位并由出纳会计保管的现钞,包括库存的人民币、各种外币。有价证券视同现金管理。

第二条现金管理遵循严格范围、收入缴存、限额管理、强化监管、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现金的使用范围:

(一)尚未实行财政部门或单位委托银行代发的工资、津补贴、奖金、福利费、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等个人报酬;

(二)在规定许可范围内,向不能转账结算的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或支付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预借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现行规定为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国家规定允许使用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现金收入应于当日缴存国库单一账户,当日缴存确有困难的,最迟在次日缴存。收入的现金不得坐支,不得挪用挤占,不得公款私存,不得保留账外现金。

第五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三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

第六条收付现金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否则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七条收入现金应向交款人开具合法票据,并在记账联上加盖“现金收讫”戳记;支付现金应在付款的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签发支票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如实写明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现金。在办理属于个人支出或借支现金时,应由领款人签字,出纳会计不得代领代签。

第八条个人不得因私借公款。因公借支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公务结束后一周内必须结清借款,逾期不结清的从其工资中扣还。现金借出时,应以规范的凭证及时入账,严禁以白条抵顶库存现金。

第九条单位设专(兼)职出纳会计,非出纳会计不得经管现金。出纳会计应设置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逐日逐笔记载现金收支活动,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十条建立健全现金保管制度,完善保安措施,确保现金安全。单位现金存放处仅允许存放本单位的现金及支票、汇票等银行票据。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现金清查制度,防范和控制各种资金风险。应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现金进行盘点和清查。定期清查应按季进行,在分管领导主持下,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同出纳会计共同清查;不定期清查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同出纳会计共同进行。清查应形成清查纪录。

结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结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通过金融机构资金汇划系统,将财政性资金由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划拨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以及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各账户之间资金划拨的行为。

第二条结算必须遵循财务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资金安全高效运转的原则。

第三条除按现金管理规定使用现金收付的业务外,单位资金往来均应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账户构成按《县政府关于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沛政发[2015]76号)执行。

第四条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财政部门提出设立小额现金账户、特设专户等银行账户的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批,人民银行核准后,在指定的金融机构开设银行账户。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开设、变更或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各个账户,不得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之外开设账户。

第五条结算使用的财务印鉴,是单位办理资金拨付的重要工具,不得随意更换。因机构调整或经办人员变动等确需更换印鉴的,应书面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预留印鉴更换手续。新印鉴一经启用,原印鉴需及时封存。

第六条单位一律取消在金融机构开设的各收入过渡性账户,应缴的收入采取直接缴库或集中汇缴方式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具体收入划缴方式及程序按《沛县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暂行办法》(沛政办发[2015]32号)执行。

第七条单位在办理资金支出时,除经财政部门批准采用授权支付方式外,所有支出均应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进行结算。具体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及程序按《沛县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八条办理行政事业单位之间资金结算业务的,应由付款单位提出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后,由财政部门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办理内划手续,资金结算各方依据相关票据处理业务。

第九条单位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按《沛县县级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试行办法》(沛财预[2015]6号)执行。

第十条单位负责人应严格审核本单位各项结算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对本单位的财务结算活动负法律责任。

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政票据是指省财政厅统一监制或印制的票据,是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处罚或结算的合法凭证。

第二条使用财政票据的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核算资格,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单位的财务部门具体负责财政票据的日常管理。

第三条财政票据实行限量购领、定期缴验制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财政票据的购领、保管、使用、缴销,并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财政票据的使用管理情况。

第四条单位首次申领票据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使用收费票据的单位,应持省级以上收费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县物价部门颁发的《江苏省收费许可证》、单位法人证明、收费收据购领申请书,经财政部门审查合格,发给《江苏省行政事业收费凭证购领使用记录簿》,方可购领《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银行代收单位)或收费票据(委托代收单位)。使用罚没收据的执法机关须持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县政府颁发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认定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经财政部门审查合格,发给《江苏省罚没收据领用记录簿》,方可领用罚没收据。

第五条单位再次购领票据时须持《江苏省行政事业收费(罚没收据)记录簿》缴旧领新,并登记缴销及领用票据的本数、起讫号码、收款金额等。

第六条单位在财政票据启用前,应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少联、错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并办理更换手续。

第七条单位按规定从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购领的各类专用财政票据,必须持文件依据到财政部门办理备案后使用,并按“票款分离”收缴办法和操作规程将所收资金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八条实行银行代收方式的单位收费事项发生时,应根据财政部门编发的单位代码和收费项目代码填写《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交由当事人到财政部门指定的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缴款,代收银行审核无误后向当事人开具《江苏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简称机制票据)。实行银行代收的执罚机关处罚事项发生时,应填写《沛县罚没收入专用缴款单》,交由当事人到财政部门指定的代收银行缴款后,处罚机关据缴款回执开具罚没收据。

第九条符合当场收缴条件的单位,应提出委托代收申请并填制《委托代收申请表》,经财政部门审批同意采取委托代收代缴办法后,方可购领收费收据或罚没收据(含定额收据和专用收据)。

第十条实行委托代收方式的单位应于收费(处罚)事项发生时,当场收款并开具收费收据或罚没收据,但当日(最迟次日)必须将所收金额汇总解缴财政。非税收入汇总解缴时,单位应按要求填写《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执罚机关直接缴入财政部门指定的罚没收入专户),注明所用收据的起讫号码及“汇总”字样,送代收银行收款后,必须将机制票据记账联与收费收据记账联配对记账,将机制票据收据联粘贴在相对应的收费收据存根后,以备财政部门审验。

第十一条单位须严格按规定的用途使用票据,不得串用混用,严禁转借、转让、代开和买卖。票据使用时,内容填写必须完整准确,印章齐全,不得涂改。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联次齐全。

第十二条对收费(处罚)单位之间的合法征收行为及往来事项,交款单位出具拨款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办理内划手续并代开收据,收据须加盖执收单位财务专章和会计印章。

第十三条严格实行票据缴验制度。单位应建立票据内部审核制度,核对内部各单位使用票据的册数、号码、收取金额、已缴财务入帐金额、已缴财政金额,确保票款一致。向财政部门缴销票据时,单位应填写《收费(罚没)票据缴验表》,连同票据存根(附机制票据收据联)缴财政部门审验。

第十四条单位不得私自印制、出售、伪造财政票据,不得使用白条收费或罚款。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缴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第十五条单位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声明作废,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财政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财政票据实行“年终零结存”制度。年度终了时,单位所领财政票据应全部清理核销。已填写的票据收入原则上不得跨年度入账。

第***单位已开据的财政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为五年。个别用量特别大的票据存放确有困难的,经县财政部门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

第十八条票据销毁须经过财政部门批准,单位不得自行销毁。对符合销毁条件的票据,单位应填写《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或罚没收据)销毁申请表》,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组织票据销毁工作。

第十九条撤消、合并、分立及收费项目被明令取消的单位,应按规定到财政部门办理“票据购领记录簿”的变更或注销手续,将已领未用票据全部清理。不得私自转让、销毁票据和票据购领记录簿。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以及利息收入等。

第二条非税收入实行依法征收、票款分离、银行代收、专户存储管理办法。

第三条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增加或取消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和范围的,执收单位须持相关文件按规定程序报县物价、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条单位收费应办理《江苏省收费许可证》、《江苏省收费员证》;执法机关实施处罚应办理《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认定书》和《江苏省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收执罚。

第五条单位收费或执罚应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在公共场所向社会公布收费(处罚)的文件依据、收费(处罚)项目、标准、范围、收费的减免政策及减免项目等。

第六条单位组织收入应按规定使用省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或印制的票据。

第七条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部门会计机构统一核算,不得设置账外账。

第八条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沛县收费罚没收入收缴分离暂行办法》(沛政发[2001]53号)和《沛县非税收入“票款分离”操作规程》(沛财综[2015]12号)。

第九条实行银行代收方式的执收单位应于收费事项发生时填写《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交由缴款人将款项送存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代收银行开具的《江苏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第四联作为收入入帐依据。实行银行代收的执法机关应于处罚事项发生时填写《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缴款单》,交由当事人将款项送存财政部门指定的罚没收入专户,执法机关凭缴款单回执开具《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并作为收入入帐依据。

第十条实行委托代收方式的执收(执罚)单位应按规定于收款事项发生时向当事人开具《江苏省行政事业收费收据》(含专用及定额收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结算凭证》(其他收入使用)、《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将所收资金于当日(最迟次日)汇总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具体缴款方法同第九条),收费单位应将代收银行开具的《江苏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第四联与手工收据记帐联配对入帐,不得截留、挪用、坐收坐支。

第十一条单位对组织的收入应及时入账,按月与财政部门核对,确保收入账账相符。

第十二条对缴费人因特殊原因提出减免的,执收单位应依据政策规定的减免标准和范围,按审批程序和权限办理。凡不属政策规定减免范围的,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批准减免。

基本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基本支出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第二条单位应按照批准的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月度用款计划,坚持按预算、按计划执行进度办理支出。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支出。

第四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严禁乱发津贴奖金。

第五条单位人员经费应按照人事部门审批的工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不得无故拖欠、截留挪用。确因工作需要雇用临时人员的,应按有关管理规定到劳动、人事部门办理用人和工资待遇的审批。

第六条人员经费由财政部门或单位委托金融机构办理个人帐户发放。

第七条纳入财政统一发放单位人员工资变动、增人增卡、减人停卡,应根据人事部门批准的手续,减资和减人停卡手续应于工资人员减少的当月15日前报送财政部门;增资和增人增卡手续应于每季度末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严禁虚报冒领工资。

第八条单位应加强公用经费的内控管理,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对重点支出项目参照项目支出管理。

第九条购置办公用品,应由单位财产物资管理机构统一办理,按计划领用。对购入办公用品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应通过“固定资产”核算。购进大批同类材料物品,应通过“材料”科目核算,并相应健全入出库手续。

第十条单位应加强会议费管理,严格履行会议审批制度,压缩会议规模,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借会议费名义报销与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会议费支出严格按县政府《印发〈关于会议费开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沛政发[1997]7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单位应加强电话费管理,对办公电话、传真机和网络等费用支出,推行定额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单位应加强车辆燃修费的管理,实行车辆派车单制度和车辆里程考核制度。同时应完善单车燃修费审批和管理办法,对大项维修实行跟踪管理,定点维修。

第十三条招待费支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财预字[1998]159号)规定执行。公务招待应建立就餐通知单制度。严格控制就餐人员和就餐标准。

第十四条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与经营收入配比。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资金是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适合项目管理的各项财政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上年结转等方面的资金。

第二条项目资金指标下达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对项目支出按支出用途进一步细化分解。

(一)基本建设(大修理)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项目前期费用、征地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等购置费、原材料、其他费用。

(二)会议培训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场租费、交通费、材料费、表彰费用、其他费用。

(三)资产购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资产器材购置费、安装费、其他费用。

(四)专项业务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设备材料购置费、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宣传咨询费、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其他费用。

(五)其他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项目前期费用、开发费用、研究费用、设备材料费用、会议费、差旅费、租赁费、其他费用。

第三条项目实施单位在申请拨付资金前,对项目支出细化预算所列事项以及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有关材料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提供给财政和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经核实后,签订项目工程资金合同(协议)书,确定拨款办法。

第四条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先期可预拨20%的项目资金作为启动资金,然后按工程进度,经审核后分期分批拨付资金,但在工程验收前最高拨付额不得高于项目资金总额的70%,验收合格后再拨付20%资金。对需多渠道筹措资金的项目,应先落实自筹资金。凡自筹资金未足额落实的,一律不予拨付项目资金。具体拨付程序和要求按《沛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沛财[2015]第3号)执行。

第五条预留项目支出预算的10%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待项目工程按计划完成,验收交付使用一年后,经财政部门检查未发现质量问题的,再予拨付。

第六条财政补助金额较小的项目,在征得财政部门同意后,项目实施单位可根据项目计划先行实施,待项目完工,经财政部门验收合格后办理一次性拨款手续。

第七条项目资金支出预算确定后,严禁随意调整预算,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并进行明细核算。因项目发生终止、撤销、变更引起调整的,相关单位必须提出变更申请,并附报变更的政策依据和说明,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县财政局为报账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盖销后,退还给项目主管部门,由项目主管部门按规定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核算,以真实准确反映项目资金使用全貌与效果。

第九条项目实施单位要做好报账的基础工作,报账凭据根据报账审核需要,由项目实施单位提供。具体包括:项目计划批复、项目中标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报账拨款申请表、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表(附原始凭证)以及项目竣工决算等。

第十条项目资金的基本建设部分,达到或超过招投标管理限额的,必须实行招投标管理。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品,应当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一条实行报账制管理的项目资金采取国库集中支付办法,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的提供单位或建筑工程的承建单位。报账资金的拨付实行转账结算,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第十二条项目实施单位要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实施单位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财政部门应停拨项目资金或中止项目资金,并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纠正的,财政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收回所拨资金。

第十三条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首先自查、自验,对项目资金的落实、工程的实施、完成及效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系统的总结并及时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效果的文字报告。

第十四条主管部门对已完成的项目组织检查验收小组,根据立项单位和项目承包单位的合同或协议以及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要求,审核有关项目竣工材料,出具检查验收报告。然后由财政部门审验。

第十五条项目验收合格后,要明确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由主管部门及时与项目实施单位办理固定资产价值移交手续,切实保证账实相符,确保项目工程永续利用,长期发挥效益。

第十六条项目实施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立项、评审、实施和成果等方面的资料,主动接受财政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检查处理建议和意见整改纠正。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单位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要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凡集中采购的项目必须根据政府采购预算要求编制详细的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

第二条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和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按月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不得实施采购。

(一)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单位应填制“政府采购预算控制计划表”和“政府采购计划明细表”,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报财政部门核准。

(二)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行协议供货采购的项目除外)的政府采购项目,单位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分散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三)分散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因特殊情况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以及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应当在开展采购活动前报财政部门依法批准,并将采购结果报财政部门备案。

(四)政府采购计划中采购方式属协议供货采购的采购项目,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有关协议采购的规定执行。第三条单位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政府采购事宜。委托代理机构代理采购前,应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委托的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确定委托代理协议采取一年一订的方式,特殊项目采取一事一订的方式。

第四条单位依法采用相应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应当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变更合同。涉及政府集中采购的合同,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凡符合事先约定标准的,即为验收合格。

第六条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资金支付按照《关于印发〈沛县县级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试行办法〉的通知》(沛财预[2015]6号)规定执行。

第七条核准后的政府采购预算(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采购计划的,按原报批程序执行。

(一)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项目的,按规定办理部门预算指标调整手续后,单位提出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批,补报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

(二)在部门预算资金范围内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提出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批,补报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

(三)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提出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批,补报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第八条单位应加强政府采购项目新增资产的管理,及时进行国有资产登记备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九条政府采购的备案和审批事项由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

(一)下列事项应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1、因特殊情况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2、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二)下列事项应报财政部门备案:1、主管部门制定的本部门政府采购实施办法;2、经财政部门依法批准,采取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执行情况;3、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副本;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备案的事项。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全面反映和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情况,采购档案保存期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财务内部控制机制,以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上的差错和舞弊行为,保证各项财务活动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第二条单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或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做到印鉴和支票相分离,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三条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

第四条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应设置专职稽核岗位,配备稽核会计,否则由会计机构负责人兼任此项工作。未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由会计主管人员兼任本单位的会计稽核工作。稽核会计对其稽核意见负责。

第五条会计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财务计划、经济业务计划及各项财务收支;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

第六条稽核人员应依据国家财经法规、规章制度及有关财务规定开展稽核工作,对原始凭证、记帐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进行稽核。

(一)原始凭证不经审核不得入帐。原始凭证取得或填制后由稽核人员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进行初审,并加盖“稽核”字样印戳,报分管领导人签字批准方可入帐。

(二)记帐凭证由填制人员填制后,经记帐会计初审,稽核会计复核,并分别签名或盖章后入帐。

(三)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要每月稽核一次。

第七条稽核会计有权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对稽核时发现的差错和问题进行纠正。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配合稽核人员的工作,对稽核出的错误应预以纠正。对重大问题或有关部门和人员不予纠正的问题,稽核人员有权向单位领导或者有关部门反映。

第八条经济业务发生后,先由会计机构审核,再报分管领导人签批;未经审核的,分管领导人不得予以审批。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九条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单位根据业务量大小和年度支出多少确定具体的支出审批权限,原则上单笔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直接审批,1000元以上的需经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分管领导人审批。单位其他领导人不得越权审批。

第十条对大项开支实行事前申报制度。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会计机构审核后,报单位分管领导人审批,未经审批的不得办理,更不准未批先办。

第十一条单位应对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专项资金支出及使用效益情况,单位的开支标准、报批程序及其它财务事项进行公开。

第十二条单位年初以会议的形式通报本年预算的安排及资金使用的打算,年末开会通报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单位应于每季度末15日前将本季度财务收支情况公布上墙,接受社会监督。专项资金或大额支出应及时在单位通报并公示。

第2篇:小企业会计制度

一、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本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15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15]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三)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1、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四)小企业可以根据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核算办法。

(五)小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六)小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本制度所称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月度,年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会计期末,是指月末和年末。

(八)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小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小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

期末,小企业的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

(九)小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十)小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十一)小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小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仅以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3、小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4、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或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5、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6、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7、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8、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在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9、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10、小企业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除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1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12、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

13、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性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十二)小企业如发生非货币性交易,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1)支付补价的小企业,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收到补价的小企业,应按以下公式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损益: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应确认的损益=补价×[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3、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等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十三)小企业如发生债务重组事项,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如果债务人以多项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按取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进行分配,按分配后的价值作为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3、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分别情况处理:

(1)作为债务人,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付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2)作为债权人,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等于或小于将来应收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十四)本制度中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的备抵项目(如坏账准备等);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金额。

(十五)小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1、在不影响对外提供统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2、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外,在不违反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3、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应随意打乱重编。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十六)小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除应当包括本制度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外,还应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本制度中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是指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编制现金流量表。

小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十七)执行本制度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应按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015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会计准则,资本性支出 第八篇

第1篇: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十六、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第2篇: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

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财务工作行为、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上品公司总部和成员公司,其他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工作组织体系

第三条公司财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人员根据所担任的职务承担相应工作责任。

【企业会计准则,资本性支出】

第四条财务总监根据总经理授权组织、领导公司财务工作,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以及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公司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简称财务负责人)一名,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以及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在财务总监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开展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在公司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开展所在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所在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以及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八条财务人员根据财务部门负责人安排(),在部门工作职责内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所负责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具体责任。

第九条财务部在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体系。

2、向公司委派财务人员,制定并优化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组织财务人员日常考核工作,定期组织财务人员专业培训。

3、组织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并编制报送财务报告,负责检查、指导、考核各财务部门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

4、审核监督公司总部财务收支,参与审核公司重要经营决策方案、拟定重要财务事项实施方案、参与并监督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签订过程。

5、参与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对投资实施过程进行财务监控,向公司管理层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

6、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按公司资金结算管理要求统筹调配公司资金;拟定公司融资方案并组织实施,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7、建立和完善公司预算管理体系,组织公司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跟踪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

8、完善内控管理体系,检查内控手册执行情况,根据管理要求和业务发展变化定期更新内控手册内容。

9、指导监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审核集团成员公司重大财务事项。

10、推进并完善集团财务IT管理平台,实现集团范围内财务信息化管理。

11、组织财务部门配合审计监管部门的审计检查工作。

12、配合公司经营业绩指标的拟定和考核工作,组织做好档案管理、依法申报纳税等其他工作。

第十条公司设财务部,属公司派出机构,工作直接对财务部负责,在财务部的领导下,同时接受所在公司经营班子日常工作方面的领导和管理,并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统一财务管理制度,根据所在公司管理需要在公司管理制度框架内建立完善财务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

2、完善所在公司财务部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协助财务人员日常考核工作,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专业知识和公司管理制度。

3、组织所在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并编制财务报告,按照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和所在公司管理层要求提供各类财务信息,保证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4、负责审核所在公司财务收支,依据公司授权对所在公司经营活动实施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对超越审批权限的事项,须取得公司书面批准文件后方可办理财务手续。

5、协助参与审核重要经营决策方案、拟定重大财务事项实施方案、参与并监督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签订过程。

6、配合公司总部做好所在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工作,对投资实施过程进行财务监控。

7、负责组织编制所在公司的财务预算,按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制度对公司经营活动实行预算控制。严格执行公司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8、负责组织所在公司的实物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不定期盘点现金,加强债权债务管理,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9、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内控手册管理要求,负责完善所在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协助财务部定期更新内控手册内容。

10、配合公司总部和外部审计监管机构的审计、检查工作。

11、做好会计档案管理、纳税申报工作,配合财务部做好所在公司的其他财务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对财务人员实行定岗定编管理,除会计机构负责人外,其他岗位可以按“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且不相容职位分离的原则安排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在财务部工作职责范围内开展财务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对深圳区域内全部财务人员、深圳区域外财务部经理和副经理实行委派管理,集团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深圳区域外成员公司委派其他财务人员。

第十三条财务部负责制定《财务人员管理制度》,具体规定财务人员管理要求,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三章会计核算管理

第十四条财务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业务和管理需要制定《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规定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的设置、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会计差错更正等会计核算工作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重大会计差错判断标准等涉及变更时,须经董事会批准并对外披露后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统一执行公司《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实物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资产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公司总部的资产按以下分工确定管理责任部门,由财务部进行统一核算并对其他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履行会计监督职责。

1、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其他流动资产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2、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由战略运营中心负责管理。

3、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由行政人事中心负责管理。

4、商标、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由证券法务中心负责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总部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相关资产的管理制度,经总经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成员公司根据资产管理制度和经营特点建立健全所在公司的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管理行为,依法管理和经营公司资产,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章负债管理

第十九条负债包括对外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金、预计负债等,负债管理同样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条财务部制定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对外借款及对外担保的管理要求,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根据本行业的经营特点,制定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的管理规定,报公司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按税法规定计提应交税金,并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完成申报缴纳事项。

第二十三条财务部应根据或有事项合理预计公司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债务,不得遗漏重大或有债务;成员公司根据财务部要求反映预计负债。具体执行公司《预计负债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定期清理各项债务,合理调配资金偿还债务,避免形成债务纠纷。

第六章成本费用控制

第二十五条公司通过预算管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财务部门根据历史成本费用数据、同行业数据以及年度经营考核目标,合理编制成本费用开支预算,通过预算、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实现成本费用控制目标。

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制定本公司成本控制制度,明确成本控制要求和审批支付程序;各成员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总部《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制定所在公司的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明确主要费用项目的开支标准和审批流程。

第二十七条公司财务部应严格执行成本控制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规定中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随意改变成本费用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不得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成本费用。财务部要重点控制未列入预算或超预算开支的成本费用,严格按照成本费用控制管理制度的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捐赠性支出必须根据授权经公司总经办公会或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门应实时监控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对可能偏离预算的开支项目提出警示;并将成本费用开支情况作为财务分析报告的重点内容进行分析。

第三十条公司应根据考核目标将成本费用开支分解到相关责任部门,通过建立成本费用考核制度,对相应的成本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和奖惩,促进各责任部门合理控制成本费用开支。

第七章利润分配管理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按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当在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后,方可按审计结果进行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拟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在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保证实施利润分配后的留存现金能够满足本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第三十四条公司股东已经占用或因或有事项导致很可能占用公司资金时,应当暂缓支付该股东金额相当的应分配利润。

第八章预算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逐步推行经营预算、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等各种预算管理,并最终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首先推进年度经营计划、资金计划的预算管理,在条件成熟时逐步推行包括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在内的全面预算管理。

第三十六条财务预算以销售预算为起点编制生产预算、人工预算、原材料消耗及采购预算、经营及管理费用预算、投资预算及资金预算等,形成预算财务报表。

第三十七条公司财务部在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的组织下,在每年12月份开始启动财务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公司拟下达的经营计划和目标,组织所在公司相关部门编制下一年度财务预算,年底前完成合并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工作报财务部。

第三十八条财务预算是公司经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成员公司应将预算分层级分解为相关部门的量化考核指标,督促各部门完成层级预算。

第三十九条公司财务部是财务预算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月度预算分解、执行、预算调整和执行分析工作。

第九章财务报告

第四十条财务部是编制财务报告的责任部门,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和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编制财务报告,确保财务报告数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第四十一条财务报告分为法定财务报告和内部财务管理报告。法定财务报告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管理要求编制并对外报送、披露,具体要求统一执行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报告根据公司内部管理要求编制并对内报送。

第四十二条公司定期对外信息披露的法定财务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财务报告必须经过由股东大会同意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

对外披露或报送的法定财务报告须经公司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签章,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保证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四十三条财务部协助证券法务中心做好定期财务报告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在正式对外公告之前,财务人员应严格保密有关信息。

第四十四条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规定内部财务管理报告编制、报送要求,由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并按规定报送所在公司总经理、公司职能部门;财务部同时应根据所在公司管理要求编制内部财务报表,经总经理审阅后报送相关经营部门。

第四十五条财务部在《财务报告管理制度》中规定财务人员的财务报告编制职责和权限、报送时间和报送对象。公司负责人和财务部负责人对其报送的财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第十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

第四十六条公司采用统一的财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公司财务信息化建设须由公司统筹安排。

第四十七条财务部指定专人作为集团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的管理员,对公司财务信息系统进行管理与维护;工作需要时可聘请软件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第四十八条公司财务部负责人为所在公司的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员,在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员的指导下负责所在公司的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第四十九条财务部须根据会计电算化规范工作要求,制定《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经公司总经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五十条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会计资料备份光盘、重大合同或协议、纳税申报书面材料、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财务软件安装程序、网络报税安装软件视同会计档案保管。

第五十一条公司总部和成员公司须设置专门的会计档案室,并指定财务人员负责保管会计档案。

第五十二条核算会计应根据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打印装订记账凭证等纸质会计资料,整理保管会计档案,在次年5月底前编制上年度会计档案清册,移交给会计档案管理员。

企业合并时,会计应将会计档案移交并入单位保管;企业分立时,会计应将会计档案移交财务部指定单位保管;企业撤销时,会计将会计档案移交财务部保管。

第五十三条未经财务负责人批准,会计档案原件不得外借;除外部监管检查以及内外部审计需要外,未经财务部总经理批准,公司内部人员及外单位人员不得查阅会计档案。

第五十四条会计档案保管年限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具体规定;保管期满后需要销毁时,由所在公司财务部提出销毁申请、公司负责人同意后,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二章财务监督

第五十五条公司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财务监督机制,对公司的经济活动、财务收支、会计记录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保证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

第五十六条内部监督包括监事会、审计监察中心及公司总部其他职能部门实施的监督和检查;外部监督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监管、税务等机构对公司的审核、检查和指导。

第五十七条监事会可根据章程规定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工作,对公司董事、经理人员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进行监督,也可委托审计监察中心或社会中介机构对公司财务工作进行不定期的审计检查。

第五十八条审计监察中心负责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财务部负责督促集团成员公司财务部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协同审计监察中心和战略运营中心定期、不定期检查集团成员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五十九条公司各级部门和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外部监督检查工作,严肃认真对待外部监督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方案并严格执行。

第六十条财务部结合内部及外部监督检查结果,加强公司财务人员的日常考核,并将内外部监督检查结果作为核定财务人员薪酬调整和职务升降的重要依据。

第3篇:集团公司集中式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方案简介

一、某集团公司信息化现状

某集团公司是我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制造型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集中在制药、保健品和化妆品行业。企业领导高瞻远瞩,对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投入了极大的关注,及时提出了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问题,并予以高度重视。对通过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改善企业的管理基础,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寄予很大的期望

。对于集团公司而言,财务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是最基本的要求。

某集团公司的下属企业比较多,地理位置分布比较分散,大部份下属分子公司并未建立起自己的管理信息化系统,还依赖于手工核算、统计,集团对下属分子公司的财务数据、业务数据不能及时有效的管理控制,为了能统一规范,使整个集团的管理高效运行,要求在充分考虑到集团现状,从集团的角度出发对各企业的应用软件系统统一平台;而不至于因企业多、地域分布分散的原因失于控制,下属企业财务信息上报迟缓,数据提供困难,实时监控无法实现。集团如果不能及时的解决财务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问题,对于体制创新的落实和集团发展都是十分不利的。

目前,该公司正处于一个快速的发展时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来装备企业管理是解决许多管理问题的有效方法之一。引进基于信息处理技术及先进的管理思想为一体的ERP系统成为公司管理层的共识和当务之急。同时,这也是客观环境对企业的要求。

二、某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问题诊断

1、资金管理松散

经调查发现,该集团企业在资金管理上存在着方式落后、手段欠缺的问题。下属企业多头开户的现象比较普遍,资金管理不严,体外循环现象无法避免,投资随意性大、有沉淀现象、周转慢、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日益显露。例如:集团各下属企业中有的账面可能存在多余的资金,而有的却急需资金;还有的甚至并不存在明显的资金不足或完全有能力从银行贷款,但出于其他目的,一味向集团要钱,而集团只凭定期的报告或报表,很难准确、及时的掌握下属企业实际的资金存量、占用状况、周转效率、流动比、速动比、应收应付帐款等信息,这种情况的发生不仅使资金不能统筹使用,无形中增加了集团的资金运作负担和经营风险,影响集团整体利益的发挥,同时也易使集团对下属企业的管理粗放化,对集团整体利益的发挥和快速的发展都是极大的障碍。

资金管理方面需要从下属企业类型和手段两个方面出发:一方面在集团核心层企业内部建立、健全集团资金的集中管理模式(强化结算中心职能),在集团半紧密和松散层企业内部建立资金计划和资金预算体系;另一方面“硬化”资金管理手段(使用过程中的控制及事后考核与分析)。

2、预算管理困难

从调查结果来看,某集团公司由于目前尚未建立统一的财务管理体系,整体的预算还处于简单化的“拍脑袋”方式。财务预算工作对每个企业都是非常重要的,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把没有预算或预算失控的财务管理看成是粗放的、低效的财务管理。但对于大多数单位在手工方式下预算管理有很多问题是无法解决的,特别是对于集团这样多元化、

进行预算管理,首先要解决多行业预算体系的融合问题。由于是集团属于在主业经营为主下的综合业务型集团,所以“如何解决不同行业的预算差异同集团统一预算体系之间的矛盾?”成为首要问题。

其次,要解决财务预算自上而下的贯彻执行和实时监控(重点在于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控制)问题。

1)集团同下属企业的预算关注点不同

集团关心和需要控制的投资项目和财务数据同下属企业是不同的,作为某个具体的下属企业常常出于局部管理的需要建立的预算管理数据难以被集团所使用,因此集团预算体系的建立必须是在从上而下层层分解和逐步细化的基础上。

2)集团同下属企业的预算控制的力度和范围不同

下属企业需要根据集团下达的预算数据层层的进行细化和分解,例如:集团想控制某下属企业销售费用的总额,而该下属企业则需要将费用总额分解到具体的招待费、差旅费、通讯费等费用项目上,然后细化到每个销售部门、每项费用、每个月的预算是多少。

3)数据提供困难,实时监控无法实现

由于在手工管理方式下提供每个预算项目的完成数据都是十分困难的,实效性不高而且无法避免存在误差,即使分析出来也是滞后的,无法做到实时的控制。在现行的预算控制上很大程度上要靠人治,人为参与使预算管理随意性大,难以使管理“硬化”。

再者,预算数据的汇总分析问题。进行预算管理的目标和价值在于服务于管理,只有所有下属企业的各种预算数据只有汇总在一起,进行预算数同完成数、预算的同比和环比、各下属企业预算差异对比等各种分析才是有价值的。对于某集团而言,如何将所有下属企业的数据在统一的标准下方便快捷的汇总起来,进行各种的预算分析也是手工方式下无法实现的,必须依赖一套信息系统的支持,建立标准的预算指标体系和控制体系。

3、集团监管力度及时效性不足

调查还发现,某集团在资金流向和资金控制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脱节情况,集团难以及时掌握各下属企业的财务资金变动情况,单纯的资产监管模式或报表利润指标考核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管理的需要,资金管理有章无序,存在体外循环现象。在无法建立有效的集团预算体系下,事前缺乏计划性和预算编制,事中缺乏实时监控,事后审计监督也难免有走过场的问题,这将给集团财务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和风险。

除了资金使用监管的问题之外,该集团对于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往往采用“黑箱”方式,即只能看到年初和年末、月初和月末、初期的投入和末期的产出,无法综观全过程,很难实时的掌握下属企业的财务状况(例如其下属某子公司收入仅700万,但是现在要支出735万,对这种情况缺乏控制手段,无法实现事中预警),审计再严,也只是事后管理的方式,采取经营指标和利润考核的管理方式也是一种事后的管理方式。经营考核、任期考核和与此相关的干部任免,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不可能代替财务管理。在市场经济下,某集团企业将拓展国际市场,也越来越迫切要求财务管理系统为企业管理和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

4、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不高

调查表明,目前条件下,集团各下属企业财务人员由于受到内部的控制、部门利益和业务能力局限等的影响,常会造成会计核算不准,报表不真实,有时合并的会计报表掩盖了下属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账物不符、造假账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由于该集团常常不能及时解决财务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问题,对于体制创新的落实和集团发展十分不利的。作为集团,不能单看下属企业账面利润的状况,还要看应收应付账款的状况,不良资产的状况,折旧提取和费用分摊的状况,期初期末的库存状况等。

5、信息孤岛现象严重

虽然某集团公司所属的个别子公司的信息化工作(特别是会计电算化)起步比较早,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使用的财务软件各不相同,集团难以通过汇总子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和管理,形成了一个个信息孤岛。另一方面很多的财务软件主要的功能和定位是帮助企业实现会计电算化,以代替手工核算为目的,不能适应财务工作从核算到管理再到决策的需要,更无法适应集团企业财务管理的要求,随着集团企业规模的扩展和管理级别的提升,集团企业对信息管理系统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同软件功能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另外,在该集团的各下属企业内部,也同样存在着信息孤岛。业务处理系统中的数据无法流入到财务软件中进行核算,即系统间不能无缝联接,财务核算人员需要根据大量的业务单据整理后的结果制作凭证,一方面加重了财务人员的手工工作,另一方面业务处理核算过程延缓也降低了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也常出现不同部门从不同角度采集的同类数据存在差距的问题。

再有,有些企业领导看不懂财务报表,不知道各类财务数据之间的关联性和相互影响,仍然习惯于粗放式、宏观式的管理和决策方式。使财务信息从作用和意义上变成了“孤岛”。其实,建立财务信息系统和庞大的财务基础数据库的重要意义,不是要求企业领导非要看懂财务报表,而是为企业领导管理、决策提供最大限度的财务信息支撑。领导决策的信息需求是多样化、时效化的,要调整工资,光看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是没有用的;要投资或融资,只知帐面的资金状况也是片面的;不进行专门的数据处理,是很难知道当月实际资金到帐状况的。

6、对内对外的信息披露迟缓

某集团公司作为拥有多家企业、多元化发展的较大型集团,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是相当严格和及时的。在集团内部各下属企业之间的往来业务频繁、内部交易量大,由于地域分散、入账不及时等问题难以及时的对账,信息不能及时的汇总核销,极大的影响了对外关联交易的披露和合并报表的抵消工作。

目前,该集团每个下属企业的报表编制需要一两周,汇总到集团进行合并处理后往往需要近一个月的时间,信息披露迟缓。在子公司同集团之间、子公司同关联单位之间的关联交易需要披露,年终各种会计报表需要审计和披露。这些都是集团企业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必须借助财务信息系统提高信息披露和合并报表的质量和速度。

信息披露的另一方面在内部信息的披露上,对于集团内部而言,对于财务工作的要求已经不单纯是进行核算和对外提供报表,更多的是希望通过财务信息的分析和及时披露对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和帮助。例如:在一个集团老总想查阅某些数据,财务总会动员了所有财务人员忙碌的三天才整理出来,等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报到老总面前的时候,老总已经不需要了。

三、集团财务管理信息化的解决方案

1、某集团公司信息化立足点

集团层次的信息化是有别于单体企业的。关键的原因在于两者之间的运作对象和关注点的不同。

1)运作对象的不同:

单体企业运作的是“产品”;而集团企业运作的是“企业”;

2)关注点的不同:

单体企业关注具体业务的信息自动生产和集成、业务的自动控制和管理、价值链上的物流、资金流情况等;

集团企业关注支持决策信息提取和模型设计,各种业务系统信息的方便提取与集成、关键的预算控制及报表汇总合并等。当一个集团公司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时,尤其是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集团公司,集团管理(为股东的最大经济利益)必须,也不得不从管实物转向管理信息,管资金流向和控制资金的运作成本。

2、集团管理模式的转变—战略导向型

应用中常常根据集团客户的不同,把集团企业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财务导向型、战略导向型、操作导向型和资产导向型。

集团总部可根据下属单位所处的行业特点、管理能力、和战略重要性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但是在不同类型的集团中管理的目标和总部职能又各有侧重互不相同。

某集团企业正在向战略导向型进行转换,伴随着金融资本的运作,集团越发成为跨行业、多元化经营的企业集团。在战略导向型集团内本身没有具体的业务,实现了集团公司的战略决策权同子公司经营决策权分离。分权将有利于集团高层管理者集中精力于集团未来长期发展的战略性决策,集团将战略决策权、投资融资权、人事权、资金调度权、资产管理权等进行集中管理。在战略导向型集团企业内,集团总部面对下级单位是服务角色,这种服务的范围包括:资金的运筹、资产盘活、日常管理指导、技术指导、行政管理、和创立品牌、维护品牌。

图1集团企业的四种类型及其特点

3、管理的整体规划

1)避免信息孤岛

由于集团站在全局的角度来看待信息化,所以整体规划的重要性更加突出。整体规划首要解决的就是信息孤岛问题。不同单位选择软件不同会造成信息孤岛;在股份公司内部不同的软件(财务核算同物流管理)之间如果不能进行有效的数据共享和交互就会造成信息孤岛。

2)打好信息化基础

正如“万丈高楼起于基础”一样,进行整体规划时要特别注意信息化“地基”的搭建,要在股份公司内部建设统一的硬件和网络平台,以及上面的数据库系统和操作系统。而这一部分容易忽略的就是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如果忽略该环节或敷衍了事的话,相信您的“信息化大厦”不是“爱菲尔铁塔”就是“豆腐渣”工程。

3)信息化的实现

在“地基”的基础上建设应用系统,面向该集团公司主要有财务核算、报表分析、报表汇总合并、物流管理、销售及分销、信息情报管理。

4)信息化的决策支持

集团财务管理就是让集团管理层能准确地掌握集团所处的财务状态或地位,同时满足对市场反应速度和降低运行成本的要求。管理软件是用来帮助实现上述目标的二大种工具。国内较通行的集团财务管理信息化ERP软件主要有浪潮通软、用友、金蝶等产品,市场反映较好。

第4篇: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XX集团各企业的财务管理,按预算控制费用开支,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益和有利工作的原则,并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费用开支包括维持公司日常营运的所需的开支(如:租赁费用,办公费用,车辆使用费,业务招待费用、市内交通费用、差旅费用以及薪资奖金等相关费用),但不包括成本项下的开支(如:广告费用,材料采购和工程费用等开支,成本开支管理制度另行规定)。

第三条:XX集团的费用开支从小帐户列支并实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各公司的费用开支在该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的,由该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公司总裁授权职能部门和项目公司负责人的,由被授权人审批;在授权范围外的,由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第四条:XX集团费用开支实施预算管理,各公司必须做出年度费用开支的预算,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各地区公司总经理有权在整体预算不突破的情况下,灵活安排各个月和季度的费用开支计划;各公司应于每个月的成本分析会上确定下个月的费用开支预算,并报备集团公司财务部。

第五条:对于预算计划内除薪资奖金外的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1、费用当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见附表一、二);

2、在填制费用报销凭证时,要按费用类别分别列支;

3、部门经理审查并签字后送交财务部审核;

4、主管会计对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进行统一编号并审核签署意见后送交财务经理审核确认,之后呈报总经理,或被授权人批准;超过授权审批金额的,须经集团总裁与财务总监联签批准;

5、费用的事项与金额在授权范围内的,由各公司被授权人审批,授权范围外的除各公司总经理审批外还要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6、已审批过的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转到各公司财务主管签阅后,交由出纳办理付款手续;如公司没有另设财务主管,则直接返回到出纳处办理付款手续;

7、出纳付款前核对各原始票据,并复核付款金额,正确无误后将相关款项支付给经办人,同时将已付款的原始票据加盖付讫章,并将已编号的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存档保管;

第六条:薪资奖金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1、薪资奖金在年度预算额度内的,每月未人力资源部专人负责核算,然后送交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审核无异议后,送各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当月薪资奖金;

2、人力资源部门应将总经理鉴署的所有员工的薪资结构表、薪资调整表,加班表等与工资计算相关的资料原件报备财务部存档;

3、超过年度预算额度的薪资奖金报集团总部追加预算后方可发放;

4、在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外的薪资调整应报集团总部审批。

第七条:超出年度预算的费用开支应报集团公司追加预算额度后方可按上述程序审批,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该款项。

第八条:费用支出的有关规定:

一、办公费用

办公费用由办公室统一采购、集中向财务部报销。各部门把经审批的办公购物申请表(见附表三)报办公室,办公室每月汇总的办公费用计划抄报财务部一份,由财务部监督执行。

二、业务招待费

各部门员工(包括部门经理)因业务需要招待宾客,应事先填制《礼品/业务招待申请表》(见附表四),详细填写招待对象、预计金额及时间,一事一单,不得与其他费用项目混合报销。按金额范围报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批准,并严格掌握不得超支,特殊情况外出联系业务临时发生业务招待费的,应电话口头申请,于次日补办手续(遇周末和节假日顺延)。

三、市内交通

1、公司员工外出联系业务、工作一般以公交车、中巴为主,特殊情况下,经部门经理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出租车费用。

2、在报销出租车费时,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见附表五),所有的车票反面均需注明起止地点和原因,以便审核。

3、因工作需要,公司已经为其配备专用车辆的部门经理或员工,原则上不允许报销市内交通费,特殊情况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

四、外埠差旅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批准。

2、出差人员可凭批准的申请单向财务部办理暂借款手续,填写《暂借款申请单》,预借金额由财务部根据路程远近,时间长短核定,呈送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签字同意后,方予借款。

3、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归为外勤补贴均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归己,超支自理的办法。

4、凡出差到异地超过半个月以上的,按本出差补贴标准的80%报销,超过一个月以上的,按长期外派人员待遇报支。

5、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实行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乘坐往返机场或火车站等的交通费用不属包干范围,凭据另外报销。

6、出差人员如自带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则不予报销出差地市内交通费用。

7、如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提供食宿的,交通费用据实报销,其它补贴取消。

8、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应在三天内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财务人员按公司规定标准,认真审核报销单,超过标准的支出,个人自理。暂借款如有剩余,必须于结算时返还给公司,否则下月工资中扣除。

9、因公出差发的邮资、电话费(因业务而发生的)、行李寄存费,必须在票据上注明原因一同报销。

10、长期外派人员或驻外机构人员,其住宿原则上应租房解决。每月补贴生活费(视具体情况定)。当地招收的员工,不享受生活补贴。

11、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住宿标准及补贴标准依各地公司具体情况而定。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制度之修改须经董事会讨论、批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财务部。

第5篇:总公司全套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发展总公司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三者分开又相对统一的集团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规范11系统各所属企业(不包括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管理,保证企业沿着健康和良性循环的轨道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各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财务体制。各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和规模,按照会讨“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负责本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总公司设立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行使对各企业的财务领导权,为各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各企业财务部门在本企业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总公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会同投资管理部对总公司重大项目实行资金的筹措、调拨和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的投资改造、财务预决算、利润考核与收益分配等实行直接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因所属行业和经营范围不同,应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10个分行业的企业财斧制度和13个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具体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凡总公司财务本部制订的明确规定运用各企业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各所属企业必须遵照执行。各所属企业制订的财务制度和办法不得与总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并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实行,财务本部对其制度和办法的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权。

第六条各企业财务部门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办理各种财会业务时,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财经纪律以及总公司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企业各项财务制度、规定和办法的变更与修改,须经财务本部批准或报财务本部各案。

第七条各企业领导应注意发挥财会人员的作用,努力为财会人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于企业重要的经济合同、贸易合同的谈判及投资、融资或其它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应有财务部门的经理(负责人)参与,决策者应认真听取其意见。

第八条11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各企业的任务,由总公司统一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分解下达给各企业。总公司主要下达完成年度利润计划、上缴管理费基数并辅以营业额等指标。各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各项计划指标,并据此制定具体的财务计划和全年财务预算,以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下同)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主管)和财务人员统一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对各子公司和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总公司财务本部有任免建议权。

第二章资金、资产和对外投资管理

第十条各企业的流动资金是为保证完成业务经营和生产任务而使用的周转金,它包括总公司拨给的流动资金、企业自有流动资金、银行信贷和其它资金。总公司财务本部除提供投入资本中的流动资金外,原则不再提供其它流动资金。非经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各企业不得将流动资金用于正常经营以外的其它用途,或非法转移给其他单位。

第十一条信贷资金是各企业自行向银行申请的借款。各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筹资、融资活动,可向总公司申请为其提供信用担保,但应符合总公司制定的《关于资金担保和开立信用证的规定》的相关条件,同时必须与总公司签订“保证书”。各企业需要总公司为其垫付的货款、项目公司的开办费等,总公司在审核批准后,视同发放贷款办理。凡各所属企业向总公司申请的借款,除按总公司制定的审批程序申请外,总公司财务本部将参

考银行贷款利率加息计算。

各专业公司一次从外部借款500万元以内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十二条各企业的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它资产,不论其是总公司投入的还是经营中形成的,均属国有资产,都应纳入本单位财务帐目进行核算和监督,各所属企业都不得持有帐外资产,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三条各企业要制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凡购置的资产都要建帐登记、定期清查,发生溢损应及时查清原因并处理。企业的经营者在经营本企业的资产时,应努力实现本企业资产结构的最优化,提高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

第十四条各所属企业进行重大项目开发和对外投资时,必须经过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减少盲目性,做到科学决策。各所属企业占用总公司的资金或惜款对外投资或开发项目,以及超出授权权限的,均应按规定报总公司审核批准。

第三章收入、成本管理

第十五条各所属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确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思想,努力增收节支,认真搞好成本核算,力争做到每一笔业务都有所盈利。

第十六条各所属企业的一切收入均应及时进入其在银行开立的帐户,纳入本单位会计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截留收入,或者私设“小金库”,搞帐外资金。

第十七条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总公司的指导思想和计划指标,编制相应的年度销售。利润和资金计划,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

第十八条各所属企业编制的各项计划应对总公司任务进行合理分解,以便于控制和考核。各项成本费用的开支标准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同行业标准实事求是地确定,不互相攀比。

第十九条各所属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行业特点,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建立科学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得乱挤乱摊成本。成本项目、计算方法、开支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全面预算中各成本项目的指标(按收入比例确定的除外)不得任意突破。如确有必要改变和突破的,应事先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四章税收、利润管理

第二十条各所属企业都应切实树立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第二十一条各所属企业按国家税收征管条例规定的办法纳税,即:应按属地原则就地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库;应由总公司统一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必须及时足额将税款上缴总公司。

第二十二条各所属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公司制度合理分配。原则上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弥补上年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公益金和公司留利。

第二十三条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一10%提取,用集体福利;企业留利应先适当提取任意公积金,其余自主决定使用。上交或管理费按年初总公司下达任务数及时足额上交总公司。愈期不交者,总公司将派出工作组对其进行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对其领导班子进行处理。

第五章会计报告

第二十四条各所属企业应按规定真实、及时地编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按规定单独编报报表的企业,其各种报表应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不单独编报报表而与总公司编制合并报表的企业,应于当月终了后5日内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报送规定的内部报表,财务本部于当月10日出汇总合并报表。

第二十五条根据重要性原则,有关重大事项应予单独披露或附加文字说明,年终报表必须要有关于本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和说明。

第二十六条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有权减少或增加各所属企业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数量,或者要求补报有关资料。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是对11系统各所属企业财务工作的原则性规定,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014财务主管述职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资本性支出 第九篇

第1篇:财务主管述职报告

20xx年是公司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到公司这个新环境工作的第一年,在股东和董事会的正确决策部署下,紧紧围绕年度主要经营目标,带领财务部全体人员认真领会工作会议精神,逐项分解部门目标责任,周密谋划20xx年的财务工作任务,创新“六个一”服务理念,加强学习,提升服务,规范管理,做实做

细各项基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突出表现在财务人员在学习、工作、作风建设方面全面提升,财务服务有了新转变,财务工作有了新变化,财务管理初见成效,公司经营稳步推进。按照集团公司干部考核要求,将本人一年来的职责履行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请大家评议。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松懈,深化思想转变,尽职尽责搞好服务。

1、政治理论学习方面

20xx年围绕集团公司开展依法治企年活动,主要学习了党员辅导系列材料,重温党章,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聆听了集团公司组织的党员廉洁从政学习报告会,对照党员标准查找不足,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待人诚恳,做事认真,工作负责,立场坚定,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无愧于组织交给自己的一份重担,无愧于员工的期望。

2、业务学习方面

自己作为公司一名新兵,刚刚迈入生物制药行业,以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为契机,加强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带着问题先后学习了《增值税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南》、《会计准则》、《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等内容,不断提高公司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二、本人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1、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理顺管理流程,规范财务业务处理程序。

以省电力公司开展“依法治企年”活动为契机,强化依法治企,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梳理完善内控财务制度15项,做到财务工作凡事有依据有规则,财务人员人人职责清晰任务落实,为确保公司更好更快地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财务支持。

2、筹集资金,按期归还中行到期贷款。

在公司一季度销售回款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合理调配资金,并做好资金周转中断的多种预案,顺利完成了银行贷款还旧贷新工作。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流转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节约贷款利息费用,确保资金流转合理高效。

3、强化服务,履行监督,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办法。

借助省公司财务集约化管理平台,加强年度财务预算的调控监督管理,实施资金月度资金平衡计划管理模式,做好对三个浆站的全方位服务工作,在服务过程中适时履行监督监管职责,确保预算可控在控。

4、加强成本核算,及时报送各类月度信息报表,确保信息沟通顺畅。

在配合董事会深入泰邦、黔峰两个生物制品公司调研学习浆站及财务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成本核算管理体系,细化成本管理,核算每批半成品及制品的成本,将反映产成品和半成品成本消耗情况的统计报表、资金月报、会计报表月报按时上报董事会。加强成本分析,确保全年主营成本消耗率小于70%。

5、稳步推进省公司财务管控上线核算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20xx年会计核算及报表编制工作。

按照省电力公司统一部署,公司作为省公司首批远程上线的八家施工综合单位之一,先后派多人参加集中培训,集中补录会计凭证,核对数据,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做好财务管控上线工作。

6、配合高新区一二期改造办,积极完成搬迁资产评估工作。

实施整体搬迁,将对的长远发展迎来良好地机遇,3月份董事会与管委会签署框架性协议,管委会先后委派土地、房产、设备三家评估公司到公司实际查验评估,财务部作为主要配合部门,全力以赴,专人接待,联合生产保障部按照评估要求,提供图纸、结算资料、订货合同、固定资产台帐等资料,尽最大努力希望尽快有一个理想的评估补偿。

7、合理调配财务人员,实施岗位轮动,做到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为财务人员的职业发展多提供一个平台,一次机会,全面提升财务部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8、核实往来账务管理,梳理三年以上坏帐,实施报批手续。

十多年的发展历史,由于股东、人员的变化更替,遗留了基建期的一部分预付工程款、材料款坏账,按照工作规则已报请董事会批准予以核销,并建立应收账款预警通知制度,确保全年应收账款率小于5%。

三、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履行情况

对照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五项基本要求》,现对本人20xx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参加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情况

本人作为一名年轻的领导干部,曾经也是一名纪检监察工作者,长期从事财务工作,更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高风险领域,深知廉政建设的意义和风险,自觉将《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作为廉洁自律的准绳,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高度关注腐败案件及腐败分子的沉痛教训,及时上网阅读思考“每月送廉文”内容,在思想上进一步提高了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还增强了我严于律己的自觉性和同腐败作斗争的主动性,坚持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领自己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1、10月27日至29日参加了集团公司组织的第四期党员培训班,学习期间聆听了张

书记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学习了《党章》、《党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等内容,观看了翟鸿燊老师的《孝道片》、《激荡三十年》、《大三峡》专题片,受益匪浅,感受颇多,这是我自加入中国共产党以来,首次参加的党员集中学习班,重温入党誓词,仿佛又回到了当年,更加激起了入党时期的自豪与激情;再次系统学习党的政策理论体系,再次以党员的标准回顾自己走过的路,检验自己的一言一行;观看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三十年变化,我感到欣慰和自豪,中国三十年的变化充满了艰辛、曲折,甚至苦涩,毕竟我们是在困难中摸爬滚打出来的,今天的平安与幸福来之不易,我们要倍加珍惜,更要努力工作,继承和发展这个来之不易的小康社会。

2、积极参加省电力公司组织的廉洁从业网上答题活动,边学边答,加深记忆和理解,取得了100分的好成绩。

3、认真参加公司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批评和自我批评》、《反对自由主义》两篇文章,认识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保证党的机体健康的锐利武器,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法宝,是党制定正确路线和纠正失误的保证,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要发扬“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作风、自我批评的作风”党的三大作风,不怕批评,正确认识批评和自我批评,如同人生病了就要吃药打针一样良药苦口利于病,起到预防治疗作用;如同老师批评学生一样纯洁无私;如父母教育孩子一样恳切坦诚,欢迎批评,诚心接受批评,主动接受监督和提醒教育。敢于开展批评,勇于开展自我批评。

4、认真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上级精神传达到位,广泛宣传教育落实到位,承诺书签订到位,自查自纠到位,举报奖励到位,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建立职责到位,更加注重过程控制和有效监督,逐步形成良性长效机制,营造依法经营,规矩做事,规范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履行“一岗双责”,组织研究和开展分管责任区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领导和组织财务部全体人员爱岗敬业,钻研业务,无私奉献,不断提升个人综合素质。以省电力公司开展“依法治企年”活动为契机,强化依法治企,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梳理完善内控财务制度15项,做到财务工作凡事有依据有规则,财务人员人人职责清晰任务落实,为确保公司更好更快地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财务支持。

(三)、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本人能够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扎实工作,求真务实,严格要求自己和分管范围内的财务人员,做到廉洁自律意识常抓不懈,警示教育警钟长鸣,仔细算好人生几笔账,稳健走好人生每一步路。今年除按规定购买停车位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四)、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通过对一年来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总结回顾,自己认为虽然在廉洁自律和日常工作中做了一点有益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中央“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以及组织期望还有距离,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认为自己在政治理论学习的系统性上还不够,在面对复杂环境和处理错综矛盾的经验不足,在对基层浆站和生产部门的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在今后工作中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政治理论的系统学习,注重学习的及时性、系统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超前思考,超前行动,掌握工作的主动性。

2、加快自己的领导艺术和沟通协调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加强领导高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学习,特别是多向老领导谦虚学习,不断提高领导水平,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透过现象看本质,站在全局的角度,从整体利益看待问题。

3、深入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干部员工和下属浆站对财务工作的需求和意见,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尽全力为各部门各浆站做好财务服务工作。

四、当前公司财务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

1、公司对三个浆站的管理力度直接影响着财务监管的工作力度。

2、省电力公司实施财务管控上线核算,对我们财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科学化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我们面临很大的压力和困难。

3、年是实施停产改造和gmp换证的关键时期,资金压力巨大,需要我们精打细算,科学组织,严格管理,力争工期和投资均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

五、明年主要工作的思路及努力方向

1、加强财务系列管理制度的宣贯,着重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使之发挥应有的管理效能。

今年以来财务部按照董事会的要求修订制定了15项财务管理制度,明年要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加大在全公司范围内对管理制度的宣贯和执行,以此不断规范我们的财务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减少推诿和扯皮。

2、缜密安排资金计划,确保改造和换证工作的顺利推进,力争早日恢复生产。

年车间改造换证是公司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明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管理措施,确保改造和换证工作的正点推进,在确保改造质量和工期的前期下严格控制投资支出,力争节约改造成本。

3、进一步加强对三个采浆站的财务监管,适时开展专项检查。

浆站的管理是公司血源管理工作的核心,由于采浆行业的特点及历史形成的投资不到位等因素给今天的浆站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浆站管理模式的改革或创新也在考量着我们这届班子的智慧和能力,着眼未来,结合实际,适时开展浆站财务专项检查或审计,有利于发现管理缺陷,以便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财务监管措施,为将站的健康发展提供财务服务和资金支持。

4、加强业务学习,提升素质,提高财务部的综合管理协调能力。

年以学习《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为指引,结合财务制度的宣贯执行,对照检查内控业务流程漏洞风险分析,逐步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5、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警示钟声长鸣,引导和教育分管范围内的员工廉洁从业,干净干事。

以上述职述廉报告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第2篇:财务主管述职报告

过去的一年,对我而言,是非常特殊而又有意义的一年,在这一年我迈进人生一个新的里程碑,在这一年我率领计财部的各位同仁,在行领导的关心、爱护、支持下,以高度的责任感,恪守职责,务实开拓,将支行的发展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以下是我在20**年个人工作总结报告:

一、 从基础入手,着力于人员素质培养,保障支行的稳健经营。

1.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奠定会计出纳工作的基础。今年我根据业务发展变化和管理的要求,对责任、制度修旧补新,明确责任、目标,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补充建立了上些新的制度,对支行强化内控、防范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针对七、八月差错率高居不下,及时组织、制订、出台了“”,有效地遏制了风险的蔓延。

2. 加强监督检查,做好会计出纳工作的保证。年内一方面加强考核,实行工效挂钩的机制,按月考核差错率,并督促整改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加大检查力度,改变会计检查方式,采取定期、不定期,常规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难点、重点,再对症下药,解决问题,有效地防范了经营风险。

3. 以人为本,加强会计、出纳专业人员的素质培训,进一步实现了会计、出纳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年内主要做了以下七点工作:1.主动、积极地抓好服务工作,坚持不懈地搞好优质文明服务,树立服务意识;2.坚持业务学习制度,统一学习新文件,从实际操作出发,将遇到的问题及难点列举出来,通过研究讨论,寻求解决途径;3.坚持考核与经济效益指标挂钩。

4.成立了以骨干为主的结算小组;

5.积极地组织柜员上岗考试。

6.培养一线员工自觉养成对传票审查的习惯。

7.开展不定期的技能比武、知识竞赛,加强对员工综合能力的培养,提高结算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 做好财务工作计划,强化成本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1.更好的完成年度财务工作,我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等规定,认真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及时完整准确的进行各项财务资料的报送,并于每季、年末进行详细地财务分析;在资产购置上做到了先审批后购置,在固定费用上,全年准确的计算计提并上缴了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养老保险金、医药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资产的摊销、应付利息等,并按照营业费用子目规范列支。

2.费用支出实行了专户、专项管理,在临时存款科目中设 置了营业费用专户,专门核算营业费用支出,建立了相应的手工台账,实行了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区分了业务经营支出资金和费用支出资金。在费用使用上压缩了不必要的开支,厉行节约,用最少的资金获得最大利润。2002年开支费用总额为万元,较上年增加了万元,增幅为%;实现收入万元,较上年增加万元,增幅为%。从以上的数据可知,收入的增长速度是费用增长速度的2倍。在费用的管理上,根据下发的《》等文件精神,严格费用指标控制,认真执行审批制度,做好日常的账务处理,并将费用使用情况及财务制度中规定比例列支的费用项目进行说明,以便行领导掌握费用开支去向。全年按总部费用率的考核标准,支行实际费用率为%,节约费用5个百分点,费用总额没有突破下达的年度费用控制指标。

三、 恪尽职守,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我在抓好管理的同时,切实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增强驾驭工作能力。一是加强学习,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和预见性。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坚持抵制和反对腐败消极现象,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帮助解决问题,靠老老实实的做人态度,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三是加强团结合作,不搞个 人主义。

四、 明年的工作构想及要点:

1.挖掘人力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立足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根据目前人员的知识结构、素质况状确定培训重点,丰富培训形式,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对业务骨干的专项培训。

2.降低成本费用,促进效益的稳步增长。一是加强成本管理,减少成本性资金流失。二是加强结算管理,最大限度地增加可用资金。三是合理调配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认真匡算资金流量,尽可能地压缩无效资金和低效资金占用,力求收益最大化。四是降低费用开支,增强盈利水平。五是准确做好各项财务测算,为行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3.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职能”,加强管理,加快工作的效率,并向财务总监汇报工作。

回顾一年的工作,在平凡而繁细的工作中,付出了许多艰辛与努力,有了一些收获与喜悦,重要的是丰富与锻炼了自己,虽然我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许多不足,仍需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地加以完善,面对日益变幻的金融经济形势,金融工作任重而道远,成绩永远属于过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完善提高工作水平,在新的一年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做好年个人工作计划,争取将各项工作开展得更好。

第3篇:财务主管述职报告

公司财务主管述职报告我协助何总经理分管财务和内控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各位代表审议。

第一部分的主要工作在公司班子的大力支持下,我带领广大财务人员紧紧围绕年度财务工作思路,不断夯实财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业务流程,创新财务管理方法,改革财务管理体制,着力强化平稳、受控运行,为全面完成公司的各项目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圆满完成了国家审计署现场审计工作。

在国家审计署的审计过程中,我们全力以赴、自查自改、跟踪反馈、及时协调,保障了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公司各单位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组织机构,以财务为主协调办公室,建立了顺畅的沟通机制,及时化解现场审计阶段发现的问题10余项;二是根据公司审前工作会的部署,及时安排和要求三省公司和机关各处室对照内控制度严格自查,整改不合规范事项200余项;三是会同三省公司和相关处室联合审查、共同把关审前和审计过程中提报的各项资料;四是针对审计组反馈的32个审计记录,立即组织三省公司财务部门和相关部门认真核对、仔细研究,反复讨论、修改三省公司及各部门的答复,从法律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角度做出了合理解释。

通过“严格、扎实、细致、周密”的工作,公司接受住了审计署的严格考验,得到了审计组的较高评价。

二、财务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

在核算体系改革方面,以“推进财务和资产7.0系统上线”为重点,组织本部及三省业务骨干,积极学习财务7.0系统的各项管理和操作程序,积极改变核算流程,30人历时一个月,完成了近10万条信息的设置和账务初始化工作,顺利实现了6.0和7.0系统的并行。并行后的财务核算工作量成本增加,在原本人员偏紧、工作量偏大的基础上,财务人员加班加点、任劳任怨、扎实工作,为进一步提高信息透明度、优化核算流程、提升对基层的监控力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零售费用定额管理方面,我们积极推导、演绎和引申建筑行业定额管理理念,在调研、总结和开发软件的三个阶段一直处于板块领先水平,得到了板块的认可,并委托我公司实施软件开发和系统推广工作。目前系统已经开发成功,预计一季度在销售系统全面上线,为销售公司全面贯彻低成本发展战略、创新成本控制手段、实现管理向基层延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资金管理系统建设方面,通过近一年的调研、开发和推广,基本实现了对库站资金的实时监控,实现了与业务系统、零售系统的信息共享和系统自动控制,实现了资金的自动汇划、收付凭证的自动生成、账户余额的实时监控。为进一步降低资金头寸、提高核算速度和质量、降低资金风险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信息平台,是资金管理历程中的一次跨越式变革。

三、资金、资产管理能力稳步提升。

在资金管理方面,以“降低冗余资金、加强现场稽核”为重点,确保全年无重大资金安全事故。一是持续推进银行上门收款、pos机推广和银行账户管理,有效降低了在途资金,保障了资金安全,截止底实现上门收款的加油站座数达到1241座,同比增加147座,上门收款率达到87%,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比提高73个百分点;pos机刷卡结算金额为8.9亿元,同比增长8.5倍;清理冗余账户、合并账户39个,账户数量维持在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最低限度内。二是积极贯彻落实资金安全稽查长效机制,各地市公司对加油站资金管理自查面达100%,由省公司组织的抽查和复查覆盖面平均达到60%,并根据板块《关于开展加油站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和整体部署,成立了加油站资金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累计检查站库1500余座,检查覆盖面99%以上,发现和整改问题500余项,完成了板块下达的资金稽查任务,得到了西藏公司督察组的高度评价。

在资产管理方面,通过明确转资流程和表单、组织制订预转资单价标准,结合国家审计署的审计结果,督促三省公司进一步提高转资速度,截止底在建工程余额61596万元,与年初相比在建工程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下降了0.67个百分点。同时,依托资产6.0系统,有效的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全年共完成695万元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完成资产卡片的编制5万余张,充分发挥了存量资产的使用价值。并组织三省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对盘亏、毁损、报废资产的情况进行了一次细致的摸底统计,确定了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335项,为下一步优化资产结构、盘活低效或无效资产提供了数据支持。

四、注重过程、加强监控,预算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月度滚动预算和资金联动控制得到进一步加强,三省公司实现了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执行的转变,有效保障了费用合理、均衡发生,全年费用指标均控制在板块下达指标范围内;二是通过收集整理第一手资料,深入贯彻上级单位管理意图,预算编制得到了板块领导的高度评价,预算汇报圆满成功。

五、法制意识逐步提升,税企环境进一步优化。

通过加强协调、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税务人员业务素质,取得了较好地成绩。一是通过努力,实现了湖北地区增值税预征率的再次下降,年节约利税800余万元;二是通过大力协调,湖北省黄石等地区税务部门纠正了在零售环节按收入比例征收印花税的违规政策,年节约印花税200余万元,摆脱了企业被动纳税的局面,净化了纳税环境,提高了企业在税企分配格局中的话语权;三是实现了中石油冠名机打发票的使用,为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形象提供了优越的平台,是税企关系的一次历史性突破;四是组织了一次财税大检查,查处整改问题20余项,并根据检查结果制定和下发了发票管理办法,规范了票据的使用,降低了税务风险。

六、充实力量、加强培训,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一是进一步充实各级管理机构财务力量。对机关财务处领导岗位进行了充实,同时在条件成熟的地市逐步配备总会计师6人,充实了两级机关财务部门骨干力量,地市营销中心财务队伍进一步发展,基层的财务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二是全年财务系统共参加内外部培训500人次以上,重点是放在资金、资产、税务和财务系统更替等应知应会技能,短期内迅速提高了各级财务人员的职业技能,丰富了财务系统的知识储备;三是学术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积极探讨财务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举办不同层次财务研讨会4次,在湖北财会周刊和中油内部刊物等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论文7篇,标志着财务队伍从技能操作型逐步向学术研究型团队转变。

七、强化执行、严格考核,内控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公司内控工作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为宗旨,以加强风险管理为导向,以“零缺陷”做为内控工作奋斗目标,不断加大内控执行力度,不断丰富内控检查、测试手段。

一是发布版《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修订和完善满足不同管理层次需求的3个层面96个末级流程。二是强化宣贯,注重沟通,营造和谐内控环境。举办内控培训班59期,培训2362人次,筛选、整理出与库、站业务密切相关的流程13个并汇编成册。

三是反复测试,严格考核,保持内控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先后组织3次自我测试,覆盖面达到44个营销中心。顺利通过了3次管理层和外部审计测试。

在财务工作取得新进展的同时,我个人在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方面也有了长足的进步。我认真学习了公司的工作会议报告和各类书刊,学习了总书记同志在中纪委会议上和党的十七大会议上的讲话,学习了温家宝十七大政府工作报告和在中央经济会议上的讲话。通过不断的学习,增强了党性修养,丰富了知识储备,优化了知识结构。

第二部分一年来几点感想和认识回顾一年来的财务工作,我对自身能力、财务面临的形势和财务工作的重点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本人的政策水平、专业水平和领导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对财务专业的许多新事物、新知识和新形势关注不够、掌握得不够透彻,对国家和上级单位的相关政策法规理解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到基层去得还不够,对有些基层反映的问题解决不够迅速,抓工作没有一抓到底,布置工作多,监督检查工作少。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我将努力提高各方面综合素质,不辜负组织和公司员工对我的信任和期望。

二、财务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理顺,财务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化。

一是成本费用控制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压力层层传递的体制还没有形成。随着中石油a股回归上市,来自资本市场的监管和压力越来越大,同时国家所得税新条例的颁布,加大了对企业的费用开支的监管力度,而且,社会舆论对央企的监督越来越强势,集团公司党组、股份公司管理层已经将降本增效上升到战略高度,销售企业将成本费用控制列入的重点工作,我们在成本费用控制中受到的内外部监管力度越来越大。从目前情况看,我们的成本费用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投资管理方面,部分项目达不到可研要求,一些加油站长期处于亏损或关停状态;二是资产方面,资本性支出挤占费用,资产处置不规范,一次性盘亏数额较大;三是人工成本方面,各项补贴名目繁多、标准不统一、规定不明确,公司间相互攀比;四是非生产性支出方面,四项管理性费用控制不严,标准不一。五是成本费用的压力目前主要集中在机关本部,没有实现压力的逐级传递。

二是会计工作的内涵日趋复杂,会计基础工作还不适应会计体系发展的需要。会计准则和股份公司会计手册今年已经进行了调整,变化非常大,随着经济业务的日趋复杂,我们的监管手段、控制意识和管理环境短期内还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主要体现在对库存油品、销售价格、资产处置和账外资产的管理还不够重视、不够完善,对异地租赁、融资租赁、大额修理支出和非油业务等特殊事项的管理还缺乏完备的管理手段。

三是公司快速发展,财务管理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大。与公司成立之初相比,我们的管理幅度越来越大、价值链越来越长、风险点越来越多、监管面越来越广、资产规模越来越大、各方关注度越来越高,财务管理面临着诸多挑战,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进入了一个风险聚集的时期,稍有放松,财务风险就会释放,进一步演变为事故。这一方面要求我们财务人员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另一方面必须紧缩地市营销中心的财权,适度下放相应的事权,各级机构要切实担负起确保财务安全的责任。

第三部分工作安排是公司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财务工作适应新形势、促进新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根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板块的整体部署,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了工作思路,即:“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财务工作部署为导向,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切实履行各级财务机构和财务队伍的职责,狠抓财务现场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确保财务安全,进一步提高核算质量,努力建设高素质财务队伍,促进财务工作的和谐、健康发展,追求卓越业绩,为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努力奋斗。”概括起来讲为“六抓”、“两创”。

一是抓财务现场安全:大力加强资金资产的现场管理力度,运用稽查、清算、预案和考核等多种手段,逐步实现数据安全到现场安全再到本质安全的转变,同时通过进一步加大内控执行力度,实现人、财、物和管理的安全。

抓信息:重点要抓好网上报销系统、定额管理系统、资金管理系统、财务7.0系统和财务人员信息系统的推广和使用,以信息系统为纽带,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实现综合流程的优化,进一步提高劳动效率。

抓核算:要依托财务7.0系统上线的契机,继续修订和完善费用核算手册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明确统一非油业务、融资租赁等特殊事项处理的方式方法,加强稽核力度,严肃执行新会计准则,严肃财经纪律,规避会计风险。

抓队伍:重点要加强库、站两个层面财务队伍的培养,运用技能培训、职业规划、晋级制度、职业道德教育机制和帮扶共建等多种手段,不断提高基层队伍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同时要加强总会计师工作能力和职业操守的培养,促进总会计师综合素质的提高。

抓发展:未来两至三年,财务工作要全面实现责权明晰、管理统一、运行高效、执行有序和环境和谐的目标,要求我们从现在起必须做好规划,为未来财务工作的和谐、健康发展奠定基础。首先,要积极推进财务“三统一”建设,实现组织、制度和流程的统一;其次,要优化财务环境,对上要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板块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对内要全力以赴为相关部门提供优质的服务,对下要确保受控运行、令行禁止,对外要与银行、税务和财政等职能部门建立长期稳定、和谐的工作关系;另外要根据公司整体战略的变化适时调整发展思路,实现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协调统一。

抓责任:要充分履行财务工作“监督、反映、服务”三种职能,明确各级财务机构维护资金安全、确保本级机构平稳运行的职责,引导财务人员树立大局意识、发扬优良传统、提高执行力,切实肩负起应尽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创效益:首先要从直接效益出发,做好资金的运行管理和成本费用的监控,着力于降低财务费用等各项可控费用;其次,要从确保预算的受控运行入手,加强分析和监控,做好量、本、利的测算,为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支持,创造间接的管理效益。

创业绩:公司财务工作、财务组织和财务人员要在集团、股份和板块继续保持先进水平,要加强对前沿理论的研究,并将成果及时转化为实践,力争在定额和资金管理等前沿领域为销售系统做出突出贡献,使公司财务管理水平同比能有大的进步。

我将根据公司整体战略部署,带领全体财务人员,继续发扬成绩,开拓进取,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的工作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公司的发展作出新贡献。

述职完毕,谢谢大家!

第4篇:公司财务总监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下午好!现将本人多年来的基本情况、主要工作成绩和体会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个人基本情况

我叫××,××人,××文化,会计师。××年××月从××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调入××(集团)公司财务部工作,从××年元月份起,先后担任××××大厦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公司财务部经理。××年元月至今担任××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从事财会工作近28年。我本人在领导班子里边是一个参谋和助手的角色,在工作作风方面,为人正派,工作扎实,真抓实干,以身作则,顾全大局,团结同志述职报告,好学上进述职报告,多年来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财会工作任务。

1、具有会计专业双学历

粉碎“四人帮”后,1977年全国高等院校(中专)恢复了考试招生制度,我荣幸的考入××市××学校(当时录取率仅2)。1978年至1979年底在××市财贸学校会计专业学习。1980年元月从市财校毕业分配到××市××公司财务部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会计专业理论水平,××年*月至××年*月坚持参加了××××大学业余班(不脱产)商会专业的学习,取得了××××大学商会专业毕业证书。通过先后5年会计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为自己以后从事企业财务管理领导工作打下了良好的专业理论基础。

2、具有较为丰富的财会领导工作经历

多年来一直从事财务管理领导工作,熟悉商业批发零售、贸易及旅游企业全套会计核算,了解20多年来××市税务管理部门关于企业方面的各项法规和政策。担任××实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财务总监多年,领导××公司所有财会人员,较好地完成了多年来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财务审计及税务检查等多项工作任务,是××公司财会部门建设的主要组织人和领导人。在提高公司财会工作质量,带好公司会计队伍,加强会计基础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公司起草了多项有关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和文件,例如:多年来的《财务分析》、《××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办法》、《××公司餐饮部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有限公司有关财务管理若干规定》、《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销售计划超额提成奖罚办法》等。这些都是自己多年来业务能力的一个综合反映。目前,自己是公司财会部 门的会计活档案和资历最长的负责人。

第二部分:工作取得的一点主要成绩

1、减免税收

注意搞好与××税务部门的业务关系,争取××税务部门对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千方百计为企业合理减免有关税费。多年来,在公司领导××总的大力协调、支持和财务部有关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为企业减免营业税、房产税及能源建设资金、土地使用费合计××多万元.

2、合理避税

会计工作是一门业务技术工作,会计帐务的处理,存在着一定的技巧和学问述职报告,大有文章可做。税务法规政策具体到每个税务检查人员,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同,业务技术水平不同,与企业的人际关系不同,对国家税法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力度也不尽相同。因此,财务总监在组织企业会计核算时,应从企业利益考虑,灵活巧妙的处理有关会计核算帐务,打好会计处理和税务法规政策的擦边球。多年来,自己在为企业合理避税方面了做了大量的工作:

①××职工住宅的避税问题

××年××向××××有限公司购买××小区商品住宅××平方米,××年房产过户到个人名下××套,价值××万元,这部分房产始终未转入固定资产,而是暂挂“预付账款”往来会计科目,为企业减少营业税、房产税支出××万元。

②预提基建借款利息的问题

××至××年期间,××利用与××省资金局签订的一份从未执行的借款合同,先后提取省××厅借款利息××万元,这部分预提借款利息已上缴××公司,为企业减少了不少的税金支出。

③列支大厦为“××公司”借款担保坏账损失的问题

××开业第一届领导班子(××年××总前届领导)为×ד××公司”××币借款担保××万元,由于“××公司”破产导致××承担起连带经济责任,法院判决由××支付银行××币借款××万元,诉讼费人民币××万元,折合人民币合计××万元。从企业利益考虑,××年我将这笔损失一次性列入××费用,形成××年××当年亏损××万元。并且,想方设法通过多方努力述职报告,在税务检查时确认了这笔损失,为××争取到了××年利润弥补亏损的大好时光,为企业减少所得税支出××多万元。

④整理落实了×ד××中心”贸易帐务

长安大厦开业初期,经贸中心帐务混乱,存在着虚构利润等问题。受××总指派,从*年*月份起,由我对×ד××中心”帐务进行了重新整理,将该公司原账面利润××万元经过规范帐务整理后,确认为账面亏损××万元,形成当年××利润抵扣“经贸中心”亏损,为企业减少了不少的税收支出。

⑤关于对×ד债务生组”业务的会计处理问题

最近,我对×ד××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提出意见述职报告,关于我公司与×ד债务重组”业务提出了自己不同的会计处理办法,照此运作,可为公司节约税金近××万元。

3、及时调汇归还*币借款,化解汇率变动造成的资金损失

××年我调入××财务部后,当时××账面*币借款××万元,国家*币兑换*币汇率为*:*元,并且规定*币与*币不能自由兑换。同时述职报告,黑市市场*币兑换*币价格月月看涨,针对这种情况,通过对当时国家政策和市场的长远分析,我及时的向公司领导建议通过省外贸渠道,申请购买*额度,调挤外汇迅速归还*币借款,这项建议被*总采纳,通过公司领导的努力,××公司从省××厅申请到××万*元的额度述职报告,公司果断调汇归还××*币借款*万元。一个月后,国家上调*币兑换*汇率为*:*元,由于××调汇归还*币借款及时,避免了由于国家汇率变动而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为××节约资金××多万元,受到了公司领导的大会表扬。

总之,多年来财务部关于为公司化解财务风险、合理避税的例子还有很多,这里就不在一一列举。我作为公司主要财务负责人,在组织企业会计核算中,在处理一系列税务关系中,采取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避重就轻,随机应变,充分发挥和运用会计知识的专业技巧,努力把帐做巧做活,尽力让税务检查时顺利通过。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存在的。以上的税务问题都通过了税务检查,他将永远写在了××公司财务工作的历史上。同时,在这方面我从来未向公司领导伸手要过奖励。敢于承担责任,不计个人得失。我自己心里经常这样想:干的是××的活,操的是××的心,吃的是××的饭,应该为××多出力述职报告,把××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干。

第三部分:多年来的一点工作想法、做法及体会

1、财务管家,地位重要。企业管理从通俗上讲,就是协调人、财、物的关系。财会部门就是企业资金财力的管理部门,相当于工厂的总装车间。财务信息,是企业经济信息的综合反映,企业越发展,理财越重要。所以,如何保证企业资金周转正常,运营高效、运转安全和依法办事,企业财务负责人显得十分重要,在企业领导班子中就是具体的资金运作人和理财人。对下要组织好会计核算,对上要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在企业管理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2、摆正关系,当好参谋。在企业领导班子中,董事长总经理是当家人、决策人、核心人。财务总监是理财人、策划人、参谋人。这个基本关系财务总监一定要摆正。在这方面,我一直注意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对于董事长和总经理的经营决策,我坚持要从财务角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同心同德,周密筹划,尽力完成。

3、不说大话,求真务实。财会工作整天跟数字打交道,通过数字来说话。数字工作,讲究真实准确,有凭有据,有条有理。因此,我担任财务负责人多年来,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扎扎实实工作,认认真真理财。用事实说话述职报告,通过会计帐务、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等,利用企业财会经济杠杆,向公司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的每一份财务数据,都能经得起财务审计和税务检查的考验。对此,多年来七八次的财务审计和十几次的税务检查的顺利通过都充分的证实了这一点。

4、工作具体,容易惹人。财会工作,算帐报账,资金划拨,计划预测,检查分析,既具体又繁琐。要求规范准确,照章办事,在这方面,我深有体会,例如在日常财务监督费用报销方面,资金收付方面,公司整体任务及各个部门任务分配下达方面,上涉及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下牵扯到普通员工。会计规章制度又受国家法规的制约,部门之间的摩擦在所难免,计划任务完不成经济效益下滑公司领导不满意,费用报销严了惹人,宽了违规,资金短缺,给谁付钱慢了谁有意见。总而言之,财务负责人很难做到领导满意,经理高兴,自己舒心。但是,财务总监干的就是财务监督检查工作,得罪人的工作,只能是与人为善,理解万岁,有气自己消,有泪肚里流,再苦再累工作一点也不能含糊。

5、灵活机动,理财策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激烈,瞬息万变,错综复杂,多年来,我作为公司理财管家,在资金收付方面,在与国家财政法规冲突不大的范围内,灵活处理各种会计实际问题,在会计核算方面,灵活运用书本理论知识,既要考虑国家税收法规,又要兼顾企业经济利益。统筹兼顾,全盘谋划,巧妙周旋。特别注意灵活机动,把钱管好,把工作搞活,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尽量多做些有利于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事。例如:为偿还“××”债务,让员工集资的的建议,被公司领导采纳,并受到了广大员工积极的响应和大力支持。

6、勤奋好学,争当排头。社会在发展,时代在挑战,知识在更新,要当好财务总监,就要随时注意运用当前社会与工作有关的新知识来武装自己的头脑,特别是要注意学习和掌握财务会计税收新知识,跟上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站在行业队伍的前列,这样才能扬长避短,指挥得当,搞好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7、心态平衡,廉政自律。干着理财事,保持平常心,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是我时刻铭记在心的行为准则。财务总监虽然权力有限,但仍然要警钟长鸣,时刻提醒自己,防止权力滥用,抵制金钱诱惑,杜绝腐败行为。平心而论,在这方面对自己要求还是比较严格的,平时注意不公车私用,大手大脚,铺张浪费,滥用公款。注意不给领导出瞎点子,一直坚持没有设立“帐外帐”,关于这一点,在以后的公司帐务审计中可以清楚的看到。

以上就是本人多年来我所获得的一点成绩和经验,是自己主观努力的结果,也是和与我一起工作的同志们共同配合支持的结果,特别是和历届公司领导对我工作的信任、重用和栽培是分不开的。在这里我对多年来一直重用和支持我工作的公司领导和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公司领导对我工作的高度信任,才让我有了施展才华的工作平台,使我能为××公司的发展和繁荣做出一点贡献。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xuelileikaoshi/7687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