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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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开封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篇

2015年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省、市“村账乡代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我镇村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4、村级应合法组织本级收入,所取得村级收入必须在收款七日内由村报账员存入村账专户。收入包括:(1)上级转移支付用于补助村级开支不足的资金;(2)村级统一经营收入、发包收入、企业上交收入;(3)资产设施租赁收入;(4)对内、对外投资的利润收入;

(5)土地补偿;(6)变卖集体资产收入;(7)上级部门及单位的补助收入、专项拨款及投入的资金;(8)救灾、救济、扶贫款;(9)各种代收、借入资金及外来投资和捐款;(10)其它收入。

5、村级支出实行报账制管理,支出单据原则上是税务发票或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报账单、证明单、领条等,不得以不规范的凭证入账,严禁无据付款。

6、村级各项财务支出均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村报账员(会计)到镇村账会计处报账。(1)开支200元以内的由村主要负责人审批(报账时有经办人、证明人和村主要负责人签字);(2)开支200元—1000元的由村支两委集体研究讨论经镇驻村干部及片长审核后审批(报账时有经办人、证明人、镇驻村干部及片长审核和村支书、主任会签);(3)1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由村理财小组审核并在原始票据加盖理财小组章后,经镇驻村干部及片长审核后,由村主任和村支书会签报账(报账发票有村理财小组章,有经办人、证明人、镇驻村干部及片长审核和村支书、主任会签)。

7、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支两委集体评议,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

8、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9、市、镇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10、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中有监督,事后有结算,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200元内(含2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200元至1000元(含1000元)经驻村干部和片长审核后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1000元以上由村支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后,经驻村干部和片长及村理财小组审核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等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支两委申报,片长及驻村干部审核,递交镇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三、村账乡代管制度

1、“村账乡代管”由镇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坚持“四权”不变的原则,即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必须手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按审批程序审批后,按期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开封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5、村级财务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四、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开封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五、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4、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六、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由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季度进行财务收支公布,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村级公开公示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村级财务公开由报帐员照相报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存电子文档备查。

4、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第二篇:2015年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开封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8、上级单位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1000元(含1000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1000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镇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三、村账乡代管制度

1、“村账镇代管”由镇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账镇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四、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开封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篇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就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 资金使用管理:

㈠、收入管理:

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凡村集体取得的各种收入,必须在五天内上交乡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储存,严禁坐收坐支。

㈡、非生产性支出的管理:

(1)、 原则上村集体不得报支各种行政招待费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招待的,必须先请示同意后支用,并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的规范制度。招待费用必须注明招待单位、招待事由,经手人,证明人手续齐全,经村民理财代表审核签名同意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300元以下的由村负责人审批;301-500元以内的村负责人证明,乡分工干部审批;502-1000元的,由村负责人证明,乡分工干部审核,联系片的副乡级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由村负责人证明,并经乡分工干部、乡分片联系的副乡级领导审核,报乡长审批。

(2)、 不得报支村干部参加各类学历教育以及参加各类培训的费用(上级确定的人员培训补贴外)。

(3)、 征兵费用及优抚对象的慰问金实行限额控制使用,所有应征青年体检期间误工补贴不得超过50元/天,如无对象的送行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乡返还的征兵补贴,即

每人1000元。优抚对象的慰问金要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一般每人补贴不超过100元。

(4)、 村集体报支的计划生育费用要控制在人均1元左右,外出妇检费用实行包干使用,本市内食宿补贴不得超过50元/人·天,超出本市100元/人·天,车船费凭正式的原始票据按实报支,但必须有乡计生办证明,方可入账。

(5)、 村干部养老保险,在村集体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农经站审核,乡组织审核后方可参保。

㈢、备用金管理

村结报员领取的备用金严格控制在2000元以内,超过交存乡乡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账户,不足领取,严禁白条抵库。

二. 费用支出审核、审批制度:

村集体的所有经济业务支出,实行多人审核,一支笔审核,所有支出必须经手人、证明人手续齐全,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监督委审核同意签名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后,再进行审批。审批权限(不含招待费)500元以内村负责人审批;501-1000村负责人证明,乡分工干部审核后,由分片联系的副乡级领导审批;2000元以上由村负责人证明,并经乡(镇)分工干部、乡(镇)分片联系的副乡级领导审核后,报乡(镇)长审批。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开封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篇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办事处村(社区)集体资金和资产资源的管理,预防腐败和杜绝铺张浪费现象,根据财政农业部门关于村级(社区)财务有关财务的要求,经办事处财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村级(社区)财务管理

1、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各村(社区)发生的一切收入:包括租赁收入、各种承包收入、集体资产变现收入和各种捐赠款必须先存入村组代理会计核算中心账户。

2、涉及到村(社区)20000元以上比较大的工程必须采取有村民议事监事会、村(社区)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办事处财经领导小组人员参加的招标形式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投标,并作好招投标记录、工程承建合同、收方记录验收情况和结算材料等。

3、财政所负责分村(社区)、分组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设制会计帐本、编制会计报表,并做好财务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

4、村(社区)不能开设银行账户、不设出纳岗位,收、支一律通过会计核算中心,不得坐支。

二、资金开支范围

村(社区)的一切资金必须用于该村的村道路维护、水利维修等公益事业开支。

镇政府拨的办公费要保证日常办公需要:用于村(社区)的办公用电费、电话费、笔墨纸张等办公用品;订报;打印复印各种资料;各种办公桌椅维修等。

村(社区)的开支中没有请示办事处财经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不得出现生活费等接待费用。

4、村(社区)的资金属于该村所有,实行村(组)代理会计核算中心专户存款,对村结算。不挪用、不借支,节余留作下年使用。

三、使用单据要求和报账程序

1、工程支出必须到税务机关开具正式的工程发票、对村民补助和误工费必须是本人签字盖章的收据。

2、办公用品的采购必须索要正式的销售发票,电费、电话费必须是农电和电信部门出据的正式收据。

3、发生支出业务时必须取得正式合法的支付凭证,经办人员签字、村(社区)主任签字、经驻片领导审核后报镇长一支笔审批。

4、工程承建方或经办人员将手续齐备的凭证拿到农村会计核算中心办理支出款式业务。

四、民主理财和监督

1、村(社区)的资金是该村(社区)的集体资金。必须充分发挥村(社区)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作用,每发生一笔支出必须经理财小组审核签字盖上村(社区)民主理财小组的条【开封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章。

2、办事处农村会计核算中心是村(社区)财务的直接管理和监督部门,对收、支凭证负有审核检查责任,对不符合财务制度和超出支出范围及不正规的发票有权要求重新取票或拒绝付款。

3、对村(社区)的收入农村会计核算中心有责任要求及时存入村(组)核算中心账户,对不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现象要制止,严禁出现贪污浪费现象。

4、农村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对村定期公示收支情况,接受广大村民监督。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开封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一、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村有、镇管、县审计”(村财乡代管)的农村财务管理体制,具体要求是:在不改变其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监督权的前提下,实行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监督权的分离,由乡镇农经站代理会计业务,村级财务实行报账制管理。各村委会要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民主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定期报账制度、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二、规范财务工作流程。严格实行村账镇管,取消村集体自有资金账户,由镇农经站统一开立银行账户,分村记账,分户管理。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有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财务事项,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有经手人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后,加盖民主理财小组财务章,并经村委会主任、村支部书记同时签批后,报镇农经站审批后方可入账。严格执行村级招待费限额额制度,1200人以下的村每年招待费限额为8000元;1201——2000人的村每年招待费限额为15000元;2001人以上的村每年招待费限额为20000元,超出限额部分不予核销。对有大宗项目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

需要多列支招待费的村,须由村书记、村主任共同说明理由,其招待费标准由镇政府另行核定。对各村民小组发生的账目,要由村民组长签字,村主任签批,村报账员整理入账,每年结账一次。

三、实行民主理财。为保证农民群众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集体经济组织的重大财务事项,如集体土地的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承包、集体举债等,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由3——7人组成,在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主持正义、认真负责。制定民主理财办法,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切实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

四、强化村集体资金管理。为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村集体收入必须在三日内交镇农经站专户,不得坐收坐支。严禁村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每发现一起对村书记、主任、报账员各罚小金库的33%并没收小金库全部款项,对当事人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部门处理。另外,各村要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充分发挥村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益,严禁举债经营,有效化解旧债的同时,不允许产生新债。谁借债谁负责。

五、全面实行财务公开。财务公开是村级财务管理的重点和核心,对村级财务要做到每半年公开一次,接受群众监

督。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好村固定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明白纸等进行辅助公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当前公开的重点是:村组财务收支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农民种粮直补情况等。对于村民小组财务要做到每年公开一次,让群众真正明白。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开封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五篇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五峰山村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章 会计委派代理

第三条 村会计实行由办事处委托办事处农经站统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会计可兼职2~5个村会计业务,村级配备报帐员。委派会计由农经站财会人员兼任,农经站会计人员不足的,可由办事处组织业务人员选送市委农工部培训,经考试获取会计证书后聘用。村报帐员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开封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 委派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轮岗制度,可与村委会换届同步,每三年轮岗换村一次。

第五条 坚持村级集体资金和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实行“村帐办事处记”、“村钱办事处代管”办法。

第六条 实行村级统一报帐、集中会审做帐制度。每月3—5日为村报帐员和总帐会计集中报帐会审做帐日。

第七条 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1、总帐会计工作职责:(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驻村审核检查村级资金结算情况、票证使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审查监督报帐员履行

职责情况;(2)及时记帐,编报 财务报表资料,并按月反馈、公布各村的财务活动情况;(3)组织好派驻村各类报表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编报工作;(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帐;(5)做好集体资源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6)协助办事处农经部门做好其它工作。

2、报帐员工作职责:(1)做好村内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台帐、农民承担税费方案、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事项、农户上缴下拨款项结算等;(2)按时核对、结报村组财务收支事项和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3)协助总帐会计核对帐目,收集汇总、编制装订各类财务和统计表册;(4)正确使用和管理各类票据,负责现金、存款的收付存业务,逐笔做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记工作;(5)按时参与民主理财,负责村务公开工作。

第八条 村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经审计后办理交接手续,编制财务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办事处农经站验印存档;在未办结移交手续前,会计人员不得离职

第三章 收支管理

第九条 收入管理

l、列入村级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围:(1)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经批准的以资代劳资金、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等款项;(2)村组统一代办直接用于农民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如排灌油电费、畜禽防疫费、农民合作医疗保险费等;(3)集体资产和资源对外发包、租赁取得的

各项收入:(4)集体资产变价收入;(5)回收债权收入;(6)其他收入。

2、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1)村有集体资金、村筹一事一议款、返还村级农业税附力口、财政转移支付、经审批办事处以资代劳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村级必须根据收入范围和标准及时组织收取,按时解缴办事处农经站入厍,存入各村专户。每笔收入取得的当天务必全额解缴入库,禁止和杜绝村级坐收坐支或以白条抵库;

(2)由村组为农民代办的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必须严格执行报帐进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凡当时筹款当即使用的款项,应当由农户代表签字证明,凡预筹资金必须及时解缴入库,按村进入农经站统一专户存储,然后依据项目资金实收额拨付有关部门;(3)农业税附力口、省对县财政转移支付的15%、农业税的10%,统一实行村级“三项资金”专户管理办法,专户设立在办事处农经站,专项用于规定范围的村级运转开支。

3、村级核算收入范围的资金,必须按标准组织清收,足额拨付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严禁擅自立项或突破标准向农户额外筹款,不准加重农民负担。

第十条 支出管理

1、村级各类资金的使用必须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预决算计划。年初本着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好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逐项细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办事处人民政府备存监督。年末要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算,确保计划实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挂,杜绝新的不良债务发生。

2、坚决压缩村级非生产性支出。(1)村干部(含委派会计)平均工资报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纯收入的1.2~1.5倍测算,由办事处人民政府批准,农经站统一核准发放。村支部书记养老保险和村干部奖励,按盱发[2003)10号文规定执行,村级不得擅自发放奖金和实物;(2)村级招待费实行总量包干、定额补贴的办法。村年招待费补贴为3000元,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报帐员、计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两季由办事处农经站审核,报办事处人民政府批准后领取。村定额招待费补贴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补、结余归己;(3)村级电话费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凡村级有固定电话的实行限额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额补贴的办法,一般村党支部书记月补50元,村委会主任月补40元,村会计、报帐员和计生主任月补各30元;(4)村级(含联组)报刊订阅费实行每年定量限额的办法。总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额1000元,总人口在1500到2000人以内的村限额1500元,总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限额2000元;(5)村其它办公费用实行每年总额控制,定项限额的使用办法。每村每年办公费控制在2000元以内,由办事处农经站统一控制,安排使用;(6)无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年度各项费用总额不得突破村级“三项资金”的累计总额。

3、村组两级劳务用工费用不得由集体列帐开支,需动用劳力,应按户劳力依次轮流派工,年终按工日调节平衡,或结转下年度。

第四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各村必须设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分别对本村货币资金进行核算。报帐员必须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必须如实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确保帐实相符。总帐会计与报帐员必须定期核对现金与存款帐户,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第十二条 各村库存现金月末帐面余额不准突破200元限额。 第十三条 各村用于零星开支的备付金限额200元以内,实行领用、报结的管理办法。 即:每月报帐员从总帐会计处预借,每月终了或用完,报帐员应及时向总帐会计报结帐据,经批准后再行预借。零星款项以外的收支结算,由村出具手续,委托办事处农经站办理业务。

第十四条 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确需借款的,要经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和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出具借款请示,办事处农经站审核,报办事处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借取。

第五章 票据使用管理

第十五条 村级使用的收入票据,严格按照“统一供应,按月(季)缴验,票款一致,以旧换新”的原则管理,采取领销、报结办法,实行县、乡、村三级监控。

第十六条 村级使用的收支票据,必须是省市统一监制的正规凭证,其它票据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条”顶帐。

第十七条 各村领取票据时,必须分别由办事处财政和农经部门在“票据领销登记簿”上作详细记录,领、发票据经手人必须在登记

2016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开封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篇

范文一: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按照县纪委平纪(XX)6号文件要求,学习中纪委xx届六次会议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严格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使得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要求,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自查自纠,增强领导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廉洁从政意识。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做到知法、懂法、用法,依法办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通过学习对照整改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报告如下:

一、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身为领导干部,分管纪检监察、武装、办公室等工作,在工作中,秉公执法、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紧跟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在强化服务意识上下功夫,为领导决策出谋划策,献智献力;加强与同事间的思想交流,做到相互帮助、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以诚相待。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时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从思想上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牢固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在思想作风上坚持以民为本,常怀爱民之心,常思为民之策,常谋为民之事;在工作作风上坚持从实际出发,真抓实干,以满腔的热情帮助农民和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在领导作风上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在功名得禄方面坚持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增强奉献意识,不计得失,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克服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努力做到勤政廉洁。

二、领导干部在违规收受礼金,多占住房、利用职务谋取不当利益的问题

我家现在依然居住在农村,现在还没能买房,不存在多占和违规买房问题,在工作中坚持艰苦朴素的原则,我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当利益。也不习惯打麻将,很难利用业余时间搞玩扑克、打麻将等娱乐活动。

三、领导干部下基层,吃喝玩乐问题

领导干部下基层。带着问题带着感情下基层,解决和处理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在基层能吃饱吃好,和干部群众在一起工作。在基层工作,艰苦朴素是根本,干好工作是本分从不吃喝玩,从不接受工作以外群众的宴请,更不从事进歌厅及洗浴等娱乐活动。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打算

今年各项工作在摸索中不断发展,因此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中继续坚持组织原则,不断探索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路,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建立科学的廉政建设体制,将廉政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为各项的发展提高有力的保障。通过这次自查自纠活动,本人更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中自身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中,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执法为民为根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加强自身自律能力,做好本质工作。

范文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根据庆纪办[2016]18号文件要求,对照浙纪办发[2016]11号“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乡1—9月工作开展情况,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抓制度落实,促农村基层党风政风民风根本好转。

1、坚持“两分析,一汇报”制度不放松。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3月、7月根据党风廉政分工,结合各自分管条块工作,进行两次分析交流,年底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各班子成员对一年来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做法,取得哪些成效,还存在哪些问题,向党政一把手进行述职汇报,然后党政一把手写出述职述廉报告,统一上交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审查。真正做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基本达到“定人、定责、定时”的领导监管体制。

2、坚持农村财务管理“代理制度”规范化。对本乡28个行政村的财务收支情况,由乡农经站统一实行全程代理,绝大多数村均能按照规定要求,做到“日清月结”,各村每年不少于两次的财务公开,在七天公示期,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以达到民主理财的工作目标。

3、坚持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常态警示教育。长期以来,本乡利用各种大小会议、政务村务宣传栏、农村文艺演出知识抢答、定期播放警示电教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媒体、横幅标语等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制度化的常态教育,使27个农村党支部,两个机关部门党支部,460多名党员受到警示教育。

二、加强对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惠农资金发放到位。

1、对农村贫困户、受灾户、低保户、五包户、下山搬迁户扶贫资金发放情况,组织纪检干部进村入户,进行20%家庭抽查监管,通过核实后,村民均能足额领到政府下拔的扶贫款项,目前尚未发现滞留、克扣现象。

2、对中央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家电下乡补贴进行核实检查,各村能够对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的面积、补贴款进行七天公示,多数农户可以直接在信用社存折上拿到补贴,但也有少部分农户的在分户过程中,其个人身份证、姓名、帐号有差错,经过上下核对,发放率达99、8%。农机具、家电下乡购置补贴,农业部门与商家均能按规定,农民只需到乡政府办理手续后,就能比较顺利地拿到补贴。

3、对农村危旧房和旧村改造项目进行走访调查,今年本乡对200户农民的危旧房屋进行修缮,同时在下庄村实施旧村改造。经过个人申请、村委审核、乡政府审批的程度,已对前期工作做好现状普查、外观拍照,对下庄村的拆迁建新房村民,乡财政还拨出10万元垫付资金,专门用于农户的政策性补助和临时安置补贴,得到了村民的拥护,目前项目进展顺利,有望今年底前通过验收。

4、对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行春、秋两次检查。通过检查,尚未发现有搭车乱收费现象,并能按照山区贫困生标准,有序组织学生享受营养餐和发放生活、学习补助费,走访部分学生家长,反映良好。

三、加强对村级结对扶贫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用在农民产业增收项目上。

1、努力实施我县“西竹东扩”计划,把省统计局、市委办公室所结对的扶贫资金,通过为竹农开设竹林便道、散种毛竹补贴、低收入农户毛竹基地扶育购买化肥等形式,改变过去以“输血”扶贫,逐步转向以产业“造血”扶贫过渡,使一些在家留守农户真正得到实惠。

2、全力打造高山蔬菜第一乡,带动一方百姓共同参与发展致富。一年来,采取聘请建瓯县东游镇良种场技术员叶永礼,以年薪2、4万元组建干部技能示范基地48亩,为当地菜农传授“均匀散施肥力”、“地膜全覆盖”两项新技术,确保菜农增产增收。9月8—9日两天,还组织村两委负责人及部分乡干部,赴缙云县前路乡、新昌县回山镇考察学习茭白产业,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农业招商引资办法,做强做大高山反季蔬菜产业,截至目前为止,已经在杨家庄、富楼源、大际头等村,为缙云籍茭白种植大户落实基地3个,面积300多亩,让本乡农民闲置耕地得到盘活,还可以在基地里打工挣钱,同时也有效地带动岭头高山蔬菜品种,向多原化方向拓展。

3、巩固7000亩锥栗园的后续管理。本乡富楼源、东溪、龙洋、举洋、包果、大际头、小际头等十多行政村,在XX年前后,将7000多亩山地种上了锥栗,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外出经商务工人数的逐年增加,部分锥栗园已经失去经营管理。针对这一现象,本乡采取转包经营方式,拨款修筑园区机耕道路、建冷藏保鲜库、出资购买化肥等产业扶持办法,调动果农后续经营管理积极性。从2016年开始,农户采收的鲜锥栗,每公斤收购均保持在6元以上,通过政府有效扶持,以而挽救了一个产业,让农民增收。

四、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为契机,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1、20XX年在岭头、杨家庄两个行政村,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将过去分散的监督小组,整合成由3—5人组成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代表民主推选一名责任心强,群众威信高的村民担任村监会主任,并配备2名以上监督员。全程负责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财务监督、重大决策监督,这样既为村集体节省误工,又能起监管职能,有效地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步。

2、全面普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是建设新农村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随着各村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多,资金流动量也随着增加,群众要求有效监督也越来越迫切。乡纪委根据当前农村的实际,全乡28个行政村均组建了村监会,并刻制村监会公章。除葱甩、芳村、包谢、白岩下等四个行政村整村搬迁外,其他24个行政村还制作了村监会铜牌,办公室牌,并将制度统一印制上墙,逐步进行规范化管理。

五、积极开展“两降低,两提高”活动,树立基层政府新形象。

1、降低公务支出,打造节约型政府。今年以来,本乡从减少会议着手,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一定要开的会议,进行充分的会前准备,缩短会议时间,采取大会套小会的“拼盘会议”方法,来节省会务费用。其次,规范客人招待费管理,对来乡客人,一律到乡食堂统一就餐,个别客人因工作关系,务必通过书记或乡长允许后,才能到餐馆开工作餐,否则,谁请客谁付费。

2、降低行政成本,用制度约束从政人员。一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每周一领导班子成员,早上8:30—9:00期间,在县小门口统一上车到乡上班,每周五中午12:30—13:00,在乡政府集中上车回县城,没有特殊理由,一律不安排单独接送。每逢节假日,小车统一入车库,由综办主任保管,避免公车私用。二是规范电脑、电话、用电使用制度,宽带上网、办公室固定电话从电信公司每年包干7000元,转到移动公司每年包干4800元,还可以免费打长途电话,这不仅节约了费用,还有利于对外联系公务。用电除办公室外,干部宿舍每月每人补贴10元包干,超过自理。

3、提高工作效力,避免扯皮推诿。今年,全体乡干部统一实行指纹签到,一般干部(含中层干部)每月上班时间不得少于20天,班子成员每月不得少于15天,每周一上午11:30分前必须到岗,周五中午12时后才能签离。每月考勤情况优劣,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依据。上班时间找不到人,还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乡纪委接到群众投诉电话,一个小时内,向当事人作出回应答复,并对缺岗干部进行相应处理,确保乡机关干部为群众办事效力。

4、提高服务水平,禁止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乡纪委成员每月组织不少于两次的抽查暗访,第一次当面批评教育,第二次向党政一把手汇报,第三次将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在全体干部会议上,点名批评,限期整改。

六、目前乡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问题与困难:

第一,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普遍缺乏财务、工程监督业务知识,无法履行监督职能。应及时组织财务、工程两方面的专业培训,有必要通过考试合格后,可持证上岗。

第二、村监会主任目前政治、经济待遇尚未确定,缺乏有效监督的工作积极性。全县应该有明确统一补助标准,让他们有职有权有位。

第三、乡纪检干部兼职过多,没有足够精力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乡虽然党委换届时,对纪委班子也进行选举,但目前纪委书记是组织副书记兼任,专职副书记也同样要兼其他职位,纪委成员更是兼职过多。建议上级领导予以高度关心重视,把乡镇纪检队伍建设好,确保有足够精心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让这支队伍发挥作用。

范文三: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我项目部在公司党纪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项目施工生产经营为中心目标,加大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力度,积极与上级组织沟通协调,以“八个倡导”、“十个不准”为工作出发点,健全规章,完善体系,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与施工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使我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项目班子建设,促进项目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为高质量的干好西商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我们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从项目进场以来就把加强班子建设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在提高项目班子成员整体素质上下功夫,在加强班子凝聚力、向心力和号召力上做文章,努力营造班子成员之间团结和谐、相互补充、共同进步的工作氛围。并按照上级组织的要求进行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和目标进行了分解,将重点工作逐项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头上,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同时与公司和业主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强化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廉政建设目标管理,推动了xx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为项目的施工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是加强了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公司党委要求和工程建设实际情况,我们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先后认真组织项目班子成员学习十七大精神、巨晓林先进事迹、高速公路施工规范、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和各类重要文件,在项目内部形成了学习中工作、工作中学习的良好氛围。为了推动学习的深入开展,项目部还利用公司带头开展的“八个倡导”、“十个不准”以及创争优等主题教育活动为主,先后展开学习。为确保学习质量,项目党工委坚持一个专题一学习,一个主题一讨论,并将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工作实绩。

二是加强了作风建设。项目部针对xx高速公路LJ-oo合同段的施工特点,由于工地离项目部驻地较远,我们要求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必须每天深入现场,对工地安全、工程质量、施工工期、经营效益、文明施工等环节严格把关。并明确规定项目党工委书记是党建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每个班子成员都是责任人。我们在要求项目部门负责人每天深入现场的同时,班子成员也分片蹲点,做到相互配合,相互补位,每天进行一次碰头会,及时解决现场急、难事项,并建立工作汇报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更加有效的促进项目部的作风建设。

三是加强了党风建设。项目部建立健全了党风建设班子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公司党的文件精神,立即在全项目部展开自查自纠工作,项目部班子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开展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由项目党工委书记牵头,部门负责人协助,按照公司“八个倡导”、“十个不准”的规定一一对照检查,并建立长效机制,经常对重点对象、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督促整改。以此引导项目全体员工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增强班子廉洁自律的主动性。并在项目部显著位置设立宣传栏,将公司的重要制度和举报电话公布于众,让广大员工及时了解公司的重要决策和监督项目的生产经营,有效杜绝了不廉洁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监督,强化责任追究,搞好廉洁自律。

一是通过建立完善干部管理教育机制,狠抓党员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的管理教育,重点抓好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强化监督和管理,教育主管级员工在工作中正确用权,廉洁从业,杜绝吃、拿、卡、要等问题。客观讲,工程建设是一个特殊的工作环境,每个职能部门或多或少掌握着一定的权利,极容易产生腐败问题。为了把腐败的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自工程开工以来,项目部本着对广大干部员工负责的原则,对职能部门实行跟踪督察,教育引导的全方位动态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活动,严格操作程序,完善了内控制度,强化了管理力度,有效防范了不良风气的产生。如与班组签订施工单价承包合同,坚持班子讨论表决制度,一次表决不能通过的,与班组承包人进行协商调整,确保分包单价公平、公正、合理;再就是加强材料采购和其它费用报销的过程控制,对材料的采购,先进行市场调查、报价、网上复核,主管生产领导签认,行政第一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购买,对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用的报销更是严格控制,对外经营费则必须是集体研究把关,决不让乱花企业一分钱,很好地制约了项目部规范化管理。

二是全面推行厂务公开,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在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监督作用,由公司纪委牵头聘请了两位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义务监督员,拓展民主监督渠道。坚持厂务公开,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xx项目部制作了公示栏,以提高依法从业水平和服务企业为目的,以加强监督、检查为保证,公示了项目部的主要工作职责;设立了举报箱及监督电话,并将监督电话制作成牌子挂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实行厂务公开后,强化了外部监督,使对外公开事项得到进一步充实,有效地方便了项目从业人员,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树立企业良好形象。xx高速公路开工至今,我们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完善班子廉政建设制度,并把项目盈利经营作为项目廉政建设重点来抓,班子在工作中坚持讲求实效,一切从实际出发,做不到的不提,执行不了的不定,在研究问题时充分发扬民主,听取群众意见,不搞一言堂,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加强和改进班子的作风建设和支部的执政能力建设,使项目部在生产经营、施工管理、计划决策上做到了科学、民主、公开、透明,有效杜绝了腐败情况的发生,xx高速公路工程开工以来班子拒贿累计xxxx次,共计人民币xxxxx元,真正做到了廉洁奉公、廉洁施工。

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项目的和谐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保证。

xx高速公路地处sxlt境内,自然环境恶劣,工程量大,工期短,给项目施工生产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开工伊始,我们就结合不同时期项目的生产重点和难点,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生产大干和劳动竞赛,并结合公司创先争优活动及廉洁文化建设年在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安排,为了巩固已有的工作成果,完善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目标,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力推动项目和谐,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在党员队伍的管理上项目支部一贯坚持从严要求。支部三会一课坚持按时、定期召开,党员管理各项制度规范。全年项目部有正式党员15名。全部党员始终保持着旺盛的战斗力,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带领着周围的员工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起到了党员的先锋、模范、桥梁带头作用。在困难和急、难、险、重的任务面前走在前面的一定是党员,在抗震救献爱心活动中,项目多次组织向灾区捐款6730元,向公司重病员工捐款6330元。

二是“顺应企业形势,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工作大局,规范管理行为,严格工作纪律”为主要内容的项目机关整顿作风活动,切实解决了项目部机关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了干事业、谋发展、思进取、争一流的良好氛围,有力地推动了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围绕公司年初下发的“八个倡导”、“十个不准”及公司创先分争优主题教育活动的要求,开展了远学巨晓林、近学身边先进活动,为广大党员在xx高速公路建设中争当先锋、建功立业搭建了平台,涌现出了以国家、企业利益为己任,冲锋在前,勇为人先,在xx高速公路建设工地留下无悔的经历,无悔的人生。

五、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为项目工程建设防腐工作提供保障。

根据公司党纪今年各阶段的工作安排,项目部结合自身实际,组织项目班子、财务部、工程部、物资部等部门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对照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一一进行了梳理,并写出专题汇报材料上报公司,按照公司反馈的意见进行了整改。并按照公司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我们按照文件精神再次组织项目部各部门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做到让管理透明化、公开化、腐败行为在制度的约束下无处藏身。

一是查物资采购设备及收尾项目废品处理。材料管理中,我们根据施工预算,组织制定了施工材料需用计划。同时针对本工程实际组织各个班组制定了材料使用计划和返还计划。整个施工期间,项目部及时将大型机械停用后就报告公司审核处理意见,及时返还了各种材料和料具,没有发生积压现象。材料使用中,我们要求各作业队班组坚持限额领料制度,根据施工预算,安排物资管理人员及时统计各个班组的施工内容和数量,并且及时与预算量进行对比分析,控制各个分项工程的材料使用以及人工费的发生。各个班组使用的机具和材料,均要求由各个班组集中领用,耗损材料按照预算量进行考核,每层进行统计,发现浪费及时进行纠正整改。自工程开以来,我们坚持大棕物资采购进行招投标制度,大型机械设备严格按照公司统一调配的原则,废旧物资的处理经项目班子审批同意后,由二至三人参与过磅等程序,并将款项及时上交财务入帐。

二是查劳务分包及合同管理。项目部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招投标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阳光操作选择施工队伍,对所有施工队伍都一视同仁,必须先签合同后进场,先计量后付款的规定,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更改施工方案造成质量事故的队伍,当月不予计量支付,并责成限期整改,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计量支付,由于项目部把劳务分包的工作做在了前头,两年来未发生一起劳务纠纷事件,确保了工程建设的廉洁,确保了项目部所有员工的廉洁工作。

三是查工程部各类台帐及安全质量的管理。项目工程部在开工前,就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编制了可实施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工程量台帐和收方台帐。未发现有错收、超收现象,对由各分包队伍造成项目损失的,其费用也由各分包队伍自身承担并在收方中扣回;安全质量方面从一进场项目部就大力推行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格式化管理,先后制定了《安全管理办法》、《质量管理办法》、《技术交底责任制》、《管理人员工作职责》等制度,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可操作规程并有效运转。截止目前,项目部安全质量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没有发生一起安全质量事故。

一年来,我们在公司党纪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不少成绩,由我项目部承担施工的xx高速公路:任务完成情况。

虽然今年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距离上级党纪组织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下步工作中,要继续全面落实公司纪委精神,把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细,并不断引向深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突出提高工作质量和突出转变工作作风,认真抓好自查自纠、认真抓好建章立制和认真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以建设一支蓬勃向上、职责明确、效能显著的基层队伍,并将继续加大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力度,在观念上创新,方法上求变,活动上求实,为高质量地完成xx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圆满建成验收达标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范文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确保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努力构建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责任分解,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廉政宣传教育、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查究“四风”、协同监督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责任分工,班子成员及职能部门责任分解明确,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落实。

公司党委领导带头落实责任制,在公司会议上作出廉政承诺,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坚持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并重的原则,对反腐倡廉的重要问题直接研究、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要信件直接指示、重要事件直接听取汇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支部“一把手”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体现了“党委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全体职工自觉参与”的工作格局。

2、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坚持依法从严治企。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检查,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三重一大”执行情况、“三公经费”、车辆管理、会务管理、办公用房、公款吃喝、会员卡等12个方面进行了自查和抽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地方限期整改落实。根据省公司《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成立专项治理小组,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全体干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干部全员签订个人《承诺书》,上报亲属从业情况登记表,经过自查和专项检查,公司领导干部亲属没有违规经商办企情况,领导干部也没有收送红包礼金现象。认真落实贯彻《加强思想道德作风纪律建设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吸取淇县王海笑酒后滋事事件的教训,成立专项行动小组,到各子公司开展督导,加强公司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聘请法律顾问开展专题讲座,提高公司干部员工法律意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查摆整治突出问题,强化依法从严治企。

3、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公司充分认识推进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强化党委主体责任范围,明确公司各级党组织履责情况,形成了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网络体系。党委在选用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做好廉洁自律表率五个方面充分发挥了主体责任意识,敢抓敢管。在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方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断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同时强化问责,通过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制度,坚决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4、深化协同监督管理机制建设,加强内控风险防控。明确全面协同监督工作的重点和具体措施,主要在协同开展公司党委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协同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协同开展纠正不正之风和解决突出问题的专项监督、协同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等五个方面开展协同监督。定期召开协同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严格执行“一书两报告”制度,确定协同监督主要事项。强化招投标监督和审计监督工作。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执行统一的招投标管理办法,30万元以上招投标项目需报集团公司进行审批,今年各子公司报备30万元以上投标项目23项。今年完成重大迎审迎检工作2项,共计审计问题15项,已完成销号9项。

5、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确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不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教育,着力构建完善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把教育、制度、监督、管理、惩处等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等中心工作有机融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八项规定”专项检查、正风肃纪活动等,公司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有关要求及国家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有关会议、材料;组织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中层以上干部撰写专题教育学习心得体会;开展普法教育和宣传,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爱国教育、警示教育影片,前往开封兰考参观焦裕禄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学习焦裕禄精神;强化节日期间廉政建设,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针对节日期间容易诱发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拜访送礼等“节日病”,逐条逐项做出具体要求,通过OA、短信、微信等及时预警提醒,通过多形式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和宣贯,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6、全面推进“暖心工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公司纪委充分认识到开展“暖心工程”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防控廉政风险的重要性。公司领导深入各子公司召开“暖心防控”座谈会6次,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纪委书记与本部各子公司分管“人、财、物”重点岗位人员谈心30余人次,梳理不同岗位,不同职责廉政风险防控点,商讨防控措施。开展问卷调查,收集汇总意见建议12条,列入年度整改计划,全面落实整改。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开展每月廉政知识分享,强化警示教育和风险预警,使廉政提醒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

6、严格落实信访工作制度,落实查办案件规定。坚持预防为主,抓源头、治根本,通过各类形式的廉政学习教育,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守住道德底线,不碰纪律红线,确保不发生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建立信访举报排查管理机制,对于举报信访案件按规定时限查办,认真处理,全面执行“一案双查、双果、双报”。

二、工作亮点

1、紧抓两个重点,助推“暖心工程”。一是把“暖心工程”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把“暖心工程”融入到教育实践活动中,组织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学习会议,廉政座谈,通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和规定,提高公司干部员工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二是深抓好源头治理,领导班子成员分组深入基层召开座谈会,把握不同层面员工的思想动态,着重与分管“人、财、物”重要员工面对面谈话,共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查找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2、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依法治企。积极配合迎接省公司“八项规定”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公司能做到依法治企,合规经营,没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事项。公司内部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检查,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三重一大”执行情况、“三公经费”、车辆管理、会务管理、办公用房、公款吃喝、会员卡等12个方面进行了自查和抽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地方限期整改落实。加强制度建设管理,对照国网公司已发布的第一至第三批226项通用制度目录,筛选出适用公司制度172项。在此基础上,梳理公司制度76项,其中保留37项,修订完善了《子公司业绩考核和经营兑现管理制度》、《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人资信息沟通制度》、《人员入口管理制度》、《人资管理体系》等20项制度,废止19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公务用车全部安装GPS定位,车辆使用通过统一电子平台进行管控;严格改进调查研究,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深入联系点进行走访、调研,不搞迎来送往,规范个人行为,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三、存在问题

1、党风廉政教育还要进一步加强。对于廉政文化建设的推进方法不多,廉政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方式单一,不够灵活。理论学习抓得不够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工学矛盾,宣传的软件、硬件设施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

2、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还不健全。

3、各项工作按照省公司统一部署,按部就班开展的较多,开拓创新的少,创新力度不够。

四、下一步打算

1、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和规范管理,坚决反对“四风”,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教育长效机制,不断丰富廉政文化建设的内涵,积极构建廉政文化建设平台,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关注廉政文化、参与廉政文化,增强廉政文化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

2、以强化依法治企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妥善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影响公司发展的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机制,完善协调监督管理机制,完善预防腐败和惩防体系建设,防止违法违纪、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事件的发生。加大组织协调力度,进一步优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督协调,领导成员各负其责”的责任落实机制。

3、着力打造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提高公司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水平。继续开展党政负责人上廉政党课、廉政课堂,开展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加强纪律教育,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创新学习形式,与系统内外多交流,拓宽学习渠道,多方面总结经验。

4、以教育实践活动、“暖心工程”为载体,突出源头治理,抓紧解决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利用多元化工作形式,坚持下基层开展“廉政风险教育暖心谈”活动,坚持平时暖人心,做实事。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热心、关心、爱心、耐心,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开展亲情助廉行动,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及重要岗位员工的家属参加廉政学习教育,观看廉政教育影片。定期与各专业各岗位员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分析排查,查找并分析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权力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确保公司科学健康、稳步发展。

5、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与公司中心工作有机融合;二是继续严格党内生活,强化内部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干部职工自查自纠制度;三是继续强化群众监督,进一步拓宽渠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滋生腐败的热点问题,做到公开透明;四是领导干部成员根据责任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

2015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开封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篇

第1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但增加原则是:村干部年度工资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确保转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1)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每月电话费为60元/月。村副级干部电话费每人每月电话费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职的不得重复发放,不得另报手机话费和固定电话座机话费。

(2)出市办理公事的车费据实报销,根据工作需要,但报销生活费、补助及住宿费按国家一般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报销。

(3)到市、区、乡开会办事车费按规定报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800元/年,村两委副职干部600元/年。

(4)村级年度目标管理奖: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务而定,人平不得超过1000元/年,不得按职别分摊。

(5)有重要项目工作的村,上级拨来的工作经费,严禁平分,应按村干部平时协调误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时,取得加班费和误工费,并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经蹲点领导批准才能发放。

(6)以上述各项补助要在确保当年村干部工资发放及村内资金正常运转、不增加新的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发放,否则一律不得发放。

8、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不得用集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一定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11、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2000元(含2000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2000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村内支部书记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职务的村,本人经手的各项开支发票应由村两委集体审核签名才能报销。

4、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三、村账乡代管制度

1、“村账乡代管”由乡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账乡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四、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但有的村报账员和出纳进行分设,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况。

6、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现金管理制度

1、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现金(银行存款)。

2、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1000元。

3、不准将村内集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村报账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并与主管部门记账服务中心核对账款余额,双方签字。

5、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内容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的,要坚持

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六、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4、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七、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年度进行两次财务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八、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1、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现金,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2、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3、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4、集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用,乡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5、对其他往来应收款预算收回计划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预算偿还债务。村干部工资及补助按照本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进行预算。

6、村内预算争取资金的应酬费不得超过争取资金总额的30%,会议费开支预算不得超过村内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合的25%,应逐年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讲究经济实效。

九、票据管理制度

1、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2、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3、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的收据,否则拒付。

4、村内上级拨款收入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委主任两人印章及村委会公章,到乡经管站开具收款收据。

5、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十、财务审计制度

1、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单位都必须接受乡经营管理站财务监督管理,并按审计有关程序定期审计或不定期审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

2、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如有隐瞒,除处以罚款外,并追究责任。

3、经营管理站审计事务所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单位审计后,审计事务所负责作出审计结论,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如有异议,在15天内向主审单位提出复议。否则,按审计结论执行。

4、在审计当中发现有关经济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对较重的经济问题要移交乡党委、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第2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盱眙县行政村(居委会)和组等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章会计委派代理

第三条村会计实行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乡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会计可兼职2~5个村会计业务,村级配备报帐员。委派会计由农经站财会人员兼任,农经站会计人员不足的,可由乡镇组织业务人员选送县委农工部培训,经考试获取会计证书后聘用。村报帐员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条委派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轮岗制度,可与村委会换届同步,每三年轮岗换村一次。

第五条坚持村级集体资金和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实行“村帐乡镇记”、“村钱乡镇代管”办法。

第六条实行村级统一报帐、集中会审做帐制度。每月3—5日为村报帐员和总帐会计集中报帐会审做帐日。

第七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1、总帐会计工作职责:(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驻村审核检查村级资金结算情况、票证使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审查监督报帐员履行职责情况;(2)及时记帐,编报财务报表资料,并按月反馈、公布各村的财务活动情况;(3)组织好派驻村各类报表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编报工作;(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帐;(5)做好集体资源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6)协助乡镇农经部门做好其它工作。

2、报帐员工作职责:(1)做好村内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台帐、农民承担税费方案、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事项、农户上缴下拨款项结算等;(2)按时核对、结报村组财务收支事项和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3)协助总帐会计核对帐目,收集汇总、编制装订各类财务和统计表册;(4)正确使用和管理各类票据,负责现金、存款的收付存业务,逐笔做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记工作;(5)按时参与民主理财,负责村务公开工作。

第八条村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经审计后办理交接手续,编制财务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乡镇农经站验印存档;在未办结移交手续前,会计人员不得离职。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条收入管理

l、列入村级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围:(1)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经批准的以资代劳资金、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等款项;(2)村组统一代办直接用于农民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如排灌油电费、畜禽防疫费、农民合作医疗保险费等;(3)集体资产和资源对外发包、租赁取得的各项收入:(4)集体资产变价收入;(5)回收债权收入;(6)其他收入。

2、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1)村有集体资金、村筹一事一议款、返还村级农业税附力口、财政转移支付、经审批乡镇以资代劳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村级必须根据收入范围和标准及时组织收取,按时解缴乡镇农经站入厍,存入各村专户。每笔收入取得的当天务必全额解缴入库,禁止和杜绝村级坐收坐支或以白条抵库;(2)由村组为农民代办的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必须严格执行报帐进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凡当时筹款当即使用的款项,应当由农户代表签字证明,凡预筹资金必须及时解缴入库,按村进入农经站统一专户存储,然后依据项目资金实收额拨付有关部门;(3)农业税附力口、省对县财政转移支付的15%、农业税的10%,统一实行村级“三项资金”专户管理办法,专户设立在乡镇农经站,专项用于规定范围的村级运转开支。

3、村级核算收入范围的资金,必须按标准组织清收,足额拨付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严禁擅自立项或突破标准向农户额外筹款,不准加重农民负担。

第十条支出管理

1、村级各类资金的使用必须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预决算计划。年初本着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好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逐项细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备存监督。年末要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算,确保计划实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挂,杜绝新的不良债务发生。

2、坚决压缩村级非生产性支出。(1)村干部(含委派会计)平均工资报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纯收入的1、2~1、5倍测算,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经站统一核准发放。村支部书记养老保险和村干部奖励,按盱发[2015)10号文规定执行,村级不得擅自发放奖金和实物;(2)村级招待费实行总量包干、定额补贴的办法。村年招待费补贴为3000元,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报帐员、计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两季由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领取。村定额招待费补贴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补、结余归己;(3)村级电话费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凡村级有固定电话的实行限额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额补贴的办法,一般村党支部书记月补50元,村委会主任月补40元,村会计、报帐员和计生主任月补各30元;(4)村级(含联组)报刊订阅费实行每年定量限额的办法。总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额1000元,总人口在1500到2000人以内的村限额1500元,总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限额2000元;(5)村其它办公费用实行每年总额控制,定项限额的使用办法。每村每年办公费控制在2000元以内,由乡镇农经站统一控制,安排使用;(6)无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年度各项费用总额不得突破村级“三项资金”的累计总额。

3、村组两级劳务用工费用不得由集体列帐开支,需动用劳力,应按户劳力依次轮流派工,年终按工日调节平衡,或结转下年度。

第四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各村必须设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分别对本村货币资金进行核算。报帐员必须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必须如实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确保帐实相符。总帐会计与报帐员必须定期核对现金与存款帐户,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第十二条各村库存现金月末帐面余额不准突破200元限额。

第十三条各村用于零星开支的备付金限额200元以内,实行领用、报结的管理办法。即:每月报帐员从总帐会计处预借,每月终了或用完,报帐员应及时向总帐会计报结帐据,经批准后再行预借。零星款项以外的收支结算,由村出具手续,委托乡镇农经站办理业务。

第十四条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确需借款的,要经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和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出具借款请示,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借取。

第五章票据使用管理

第十五条村级使用的收入票据,严格按照“统一供应,按月(季)缴验,票款一致,以旧换新”的原则管理,采取领销、报结办法,实行县、乡、村三级监控。

第十六条村级使用的收支票据,必须是省市统一监制的正规凭证,其它票据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条”顶帐。

第十七条各村领取票据时,必须分别由乡镇财政和农经部门在“票据领销登记簿”上作详细记录,领、发票据经手人必须在登记簿上签字。

第十八条村级使用票据,必须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票据序号和内容连续填写,不得跳页、隔号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废票据;票据填制齐全后,由财会人员签章,同时加盖村级“财务专用章”(由总帐会计保管)。

第六章财务审核审批

第十九条村报帐员向总帐会计报帐时必须如实汇总填制“财务报结单”,实行带票、带单、带据(入库资金有效证件)结报,严格履行有关交接手续。

笫二十条、村级财务审核审批,由村委会主任审核,村党支部书记审批。入帐票据必须如实填写业务发生时间、数量、金额、内容摘要,由经办人签字盖章。

第二十一条明确审批权,限,严格控制开支。开支额度100元以内事项的审核审批人有权直接签批;100—300元以内项目支出必须提交村“两委”集体讨论通过,方可签批;300—1000元以内的支出项目,必须经村“两委”集体讨论,提交村民议事组讨论通过后签批;1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项目,必须经村“两委”集体讨论,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后签批。

第七章集体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村级集体资产包括集体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经济林木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生产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能够直接利用或经开发可以长期利用的村组集体资源(山地、滩涂、水面、堤埂等)必须列入集体资产范畴,采取无价进帐、有值核算的办法管理。对能够直接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产,必须建立健全总帐、明细帐进行核算管理;对无法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源权属也必须建立台帐纳入管理。

第二十三条各村可以通过招标发包、租赁、拍卖和抵押、入股、协议转让等多种形式对集体资产进行利用。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必须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见,经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集体研究,合理确定标底价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拟订好书面合同、契约、协议,实行公开、公正、公平方式发包,加强管理,防止流失。集体资产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发展再生产、村内社会公益事业和偿还村级债务。

第二十四条村集体资产的购置、维护、报废必须认真履行申报、评价、核准等手续程序。购置、维护、报废集体资产必须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上报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章民主理财与定期审计

第二十五条村级财务实行按月民主理财

1、民主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议事组。要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选举的办法,公开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其成员要通政策、懂财务、身体健康、办事公正、关心集体、原则性强;理财、议事组组长一般应由党员担任,成员由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主要干部不参选理财、议事组成员。村民主理财、议事组人数视村规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别为5人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别为7人组成。

2、民主理财、议事组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财人员。对不能正常参加理财议事活动,或违反有关理财议事制度的人员,可以提交村民代表会予以辞退、补选。

3、村民主理财日定为每月5日(特殊情况由乡镇统一调整),村里的每笔收支事项,每张原始凭证都必须经民主理财组审理核准,加盖理财专用章,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入帐。当期发生的业务事项,必须当期出据入帐,因特殊情况,无法取据入帐的,会计人员应在本期理财中向理财组说明情况并登记,否则在下期的理财中视为无效票据。理财结束后,理财组全体成员必须在理财结果报告单上签名,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同时上报乡镇农经站备案。

第二十六条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

1、每年村民主理财组对本村财务收支核算情况集中审计一次,审计日期定为每年2月份,结合乡镇专项审计同时进行。

2、年度审计工作程序:(1)全面接收帐据,逐笔清点登记,分项核实记录,履行交接手续一式三份,理财组、村会计各执一份,报农经站备查一份;(2)认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项和会计记录及其核算情况;(3)认真核实债权债务及其他各类明细;(4)每期理财中所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5)整理登记存在问题,由理财、议事组提出处理意见;(6)向村“两委”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有关存在问题;(7)审计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清点、交还帐据,并履行回交手续;(8)出具审计报告,公布审计结果。

第九章村务公开

第二十七条全县每年3月份作为上年村务集中公开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为上一季度的村务公开日。

第二十八条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村级经济发展规划、人口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及其实施情况,农村政策、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变动、各种物资发放、债权债务变动明细,税费征缴明细、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理财议事结果报告单等,公开内容要真实可信,准确无误。

第二十九条村务公开形式,采取村民代表会公布和村务公开栏公布同时进行。每期公开资料必须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总帐会计和民主理财组成员签字确认,形成一式三份书面材料,村委会、村民主理财组各执一份,上报农经站一份存档。

第三十条实行村务公开跟踪服务、回访、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结束后,村委会主要领导要接受并答复村民代表的质疑,村民主理财议事组要广泛征求、收集、反馈群众的意见,乡镇农经站等有关部门要逐村督查、记录,及时处理遗留问题,以确保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章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村财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各类重要的经济活动书证资料和反映村级社会经济成果的各类报表资料等,它们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社会经济活动情况的主要资料和证据。

第三十二条村财务档案资料实行规范装订、分级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则。会计档案和永久性保存资料,必须统一交到乡镇农经站归档,长期保管;中、短期保存资料由村总帐会计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档案管理要建立健全专人负责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霉变。

第三十三条会计档案移交,应编制交接手续,署明应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保管期限,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章。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查阅,应到保管人员处填写查阅单,经负责人批准后,于现场查阅、复制,不得涂改、转借或带到异地使用。

第十一章法纪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乡(镇)农经部门,协同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参照《会计法》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构成违纪的,报经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其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设置会计帐簿、或私设会计帐簿的;

2、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的;

3、未按照规定管理现金和集体资产的;

4、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有关票据的;

5、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民主理财、村务公开的;

6、未按照规定要求报帐、会审、报表的;

7、未按照档案管理要求保管好会计档案,以及会计人员变动时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结移交会计资料的;

8、未按照有关规定委派、聘用农村会计人员的。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增加支出项目,突破定额标准支出的;已入帐的,由审核审批人、代理会计和报帐员全额退赔;未入帐的,由当事人退赔,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借款的,由申办人和有关当事人承担所有责任,村集体概不承担债务。

第三十八条未按规定程序购置、发包、租赁、拍卖、抵寸甲、维护、报废集体资产的,属于无效行为;造成损失、浪费的,由当事人和责任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村级财务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村级财务“村帐镇代管”制度,使我镇村级财务管理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本着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规范资金管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会计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和《XX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关于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入管理规定

(一)各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四荒”拍卖、承包或转让费、争取的项目资金及工作经费、捐赠款项、往来清收款、扶贫救灾款、接受捐赠、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接受捐赠财产物资的变现收入、村集体财产变卖收入、各种暂收、借贷款项、上级部门拨款等其它一切货币资金来源均视为收入进行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收入全部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管理。

(二)属于镇财政、镇财务室下拨款项,由财政所、财务室直接划拨到经管站的“村集体资金专户”;各中心(站所)拨付给村(居)委会的一切费用,必须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不得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村(居)委会,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其它直接以现金结算付款的,村级报帐员必须在取得款项后三天之内将现金缴到镇经管站银行帐户上,严禁坐收坐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费用管理规定

(一)村级费用支出必须本着“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村级支出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经营支出、生产性支出、建设性支出、公益事业建设性支出、专款专项支出等,原则上取消村级招待费。

(二)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对于日常开支无法取得票据的,统一使用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制定的《会泽县村级会议(接待)费用报销单》,并按审批权限经相关人员审核审批方可入帐。

三、村级财务工作流程

(一)收入

1。直接转帐到村集体资金(经管站)帐户上。

2、以现金形式收到各种款项,经办人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上缴村集体资金专户。

(二)支出

(三)审批

1、村级自有经费:500元以下的支出,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纪检小组审核同意→总支书记审批→交镇经管站审核→出纳付款→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有关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500元—20xx元的支出,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纪检小组审核同意→总支书记审批→交镇经管站审核→出纳付款→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有关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大额支出(20xx元以上),报帐员填写借款凭证→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出纳支付暂借款→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村班子及纪检小组讨论同意→总支书记审核→经管站核实→分管领导审批同意→交出纳报帐→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各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专项经费:无论金额多少,须经办人取得合法有效单据并签字,召开理财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总支书记审核,报镇相关分管领导审核审批方可入帐。

四、报帐时限

村级财务报帐实行限时制,即各村(居)委会收支单据必须在一个季度内结清,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1-30日为全镇各村(居)委会的财务审核结帐日(即:3月21-30日、6月21-30日、9月21-30日、12月21-30日)。各村(居)委会报帐员必须把本季度经审核审批的收支单据按时报经管站,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入帐。每季度入帐后,各村(居)委会必须对本季度的财务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监督与处罚规定

镇纪委和经管站将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居)委会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反财经纪律,将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一)不按时报帐、对帐,票据不规范、手续不完整的,在进行财务审计时,不如实提供涉及审计事项的资料证据的,阻挠镇经管站依法对其进行财务审计监督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并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发现有村干部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及违法乱纪的,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二)截留、坐支、挪用、私借私分现金的,隐瞒集体收入,取得的收入不按要求及时上交经管站,或私设会计帐簿(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或以个人名义使用存折开户的,造成集体资产遭受损失和浪费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追回流失款项,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由相关部门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白条顶库或乱开票据套取现金的,专款不专用或不按规定使用备用金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并通报批评,追回款项后方可用款。

(四)不按要求定期进行财务公开的,由经管站监督进行公开。

第4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行为,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成我镇村级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会人员管理及职责

1、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对村级财务实行以会计委托制为核心的“五统一”管理工作。“五统一”即在坚持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财务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受村委会的委托,以镇为单位实行统一财务制度、统一审核记账、统一票据、统一财务公布的内容和时间、统一建档管理。同时逐步推进村级会计电算化工作。

2、镇设立村帐镇代管办公室,隶属经管站管理,配备专职代理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负责各村的票据审核和会计核算等工作。会计核算范围包括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收支情况,村下属公司的收支情况。各村必须配备一名报账员,村报账员接受镇经管站的工作管理和业务指导。

3、镇代管会计工作职责:按财政部印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的要求建立账簿,设置会计科目,正确处理会计业务,把好财务审核关,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布单,对村报账员实行业务指导,协助各村做好财务工作。

4、报账员职责:村报账员主要负责管理村级财务收支、财物管理、村级统计、各项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征用结算等工作,并按季做好财务上墙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5、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按时处理账务,定期核对现金、盘点物资,做到账实、账款、账证、账表五相符。

6、村干部要支持财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保证财务人员行使其工作权利,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同时要保持财会队伍的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撤换。村报账员的任免和调换,应由镇经管站提出意见,村两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同时将讨论结果报经管站备案,并按规定办理交结手续,编制交结清单,并由经管站和村财务主任现场监交,在未办清交接手续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

7、会计核算制度应按照《会计法》和《村合作经济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册账及各项登记簿,做到记账规范及时。各村报账员设在现金、存款记账、债权债务备查簿和各种经济合同账。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月5日前各村报账员向经管站核报收支账目,同时盘点现金、存款余额。

二、财务预决算

1、村级财务活动实行预决算管理。各村在编制预决算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的原则。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经济情况,并进行财务分析。

2、财务预决算包括年度综合预决算和单项预决算。重要项目和工程实施,必须实行单项预决算。财务预决算由村两委会讨论提出,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开栏中公布。预算实施过程要在公开栏中一并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根据预算实施情况,可按编制程序作必要的补充和修改。决算必须向村民公开。

3、财务预决算必须报经管站备案。镇经管站要在每月审核的同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专项检查和分析,年终对决算进行审核。

三、原始凭证管理和使用

1、各类票据要有专人保管,建立登记簿,进行登记管理。保管和使用过程中,不得遗失,谁遗失谁负责。

2、村级收据统一使用“**经济开发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用收款收据”,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购买收款收据。严格实行收据领购制度,做到限量领购,原则上各村每次收据领购数量不得超过一本。村报账员使用收据向经管站领取,收据用完后,采用以旧换新的办法,收据存根由经管站统一存档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须取得合法的、规范的原始凭证。自制凭证统一使用付款单,工资报销单和差旅费报销单,各种付出发票必须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名,并注明用途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对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报账员有权拒绝支付,会计不得入账,对不符合规定手续的付出发票,会计、报账员有权要求补充更正,另外对所有开支能取得正式发票的一律凭正式发票报账,不得以便条(收据)报账,严禁各村记账。

4、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①接待费用:原则上村级不得发生招待费,确因公务需要发生招待费的需说明接待单位、人数、事由、并实行上限控制。其中:A、瀛上、下罗、龙潭、麦园、范家每月控制在7000元以内;B、青岚、上罗每月控制在6000元以内;C、卫国、双岭、赤府、枫景、前进每月控制在5000元;D、水产场每月控制在2500元以内;E、上风景村每月控制在1500元以内。②交通费用:交通费用(含油费、修理费、保险费等)实行上限控制制,各村控制上限如下:A、瀛上、下罗、麦园、范家、龙潭每年控制在4万元以内;B、上罗、青岚、卫国每年控制在3、5万元以内;C、赤府、双岭每年控制在3万元以内;D、枫景、前进每年控制在2、5万元;E、上风景、水产场每年控制在1、5万元以内。③各村(场)要严格控制人员职数,严禁自行增加自用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增加自用人员的一律报镇党委批准后再行使用。每个村(场)只能使用一名小车司机,其工资(含奖金、福利)总额每月最高不得超过1200元。各村(场)的物业管理(含水电管理)人员根据物业管理的工作量报镇政府核准聘用人数,人员由村自聘,开支原则上在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收入中列支,实行自收自支,村集体不得承担物业管理人员的开支。④村(场)干部工资、奖金、通信费补贴一律按镇党委、政府下发文件为准。各村(场)不得自定加班工资和项目奖金,否则按违规处理,一经发现金额上缴镇财政。⑤其它费用:严格控制各村办公费用,各村(场)不得自行订购外地人前来推销的各种消费品,严禁报销各种各种赞助、捐款、摊派以及外单位的各种开支发票。村干部三节福利控制在1500元以内。

上述各项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况(如:发展集体经济等)确需超额开支,需按以下程序操作:各村根据自身集体经济年收入情况按10%比例提取用于超额开支部分,并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处理,即先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蹲点领导以及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在提取资金中列支。

四、货币资金及资金账号管理

1、严格执行权、账、钱分管制度。财务审批人只管审批,不管钱、账。会计只管账不管钱,报账员管钱不管账,非报账员不得保管集体现金。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现金。

3、村要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库存现金严格控制在5000元以内,超额应及时对存入银行,如出现失窃或短款,报账员要负赔偿责任。报账员严禁私自出借现金,严禁挪用公款,各村(场)禁止另设小金库和账外账。

4、村干部因工作需要预借资金时,须经财务审批人审批。公务完毕后预借款必须在七天内结算,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5、村集体不得为个人或单位作贷款经济担保。对公款私借及担保的,应由谁批准谁收回,收不回的由审批人偿还。

6、加强结算资金的管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内部往来等款项。对各项拖欠款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催收,并对账外拖欠款及时纳入账内管理。对一时无法收回的,应订立还款协议限期收回;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由村集体提书面意见,报经管站备案。对各种应付款项要定期清理,按时偿还并及时化解不良债务。村集体不得擅自举债、借债搞公益事业或建设新项目,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7、加强资金账号管理,各村(场)原则上只允许开设一至两个银行帐户,银行账号仅为本单位经济业务服务,不得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过账。如需特殊情况需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过账,需收取一定管理费(按资金额的2%收取)

五、财务审批

1、村(场)书记主持重大财务开支的审批原则,把握村(场)财务收支情况,按月集中村(场)干部审查一次财务收支(),负责审批村(场长)主任经手的开支发票。

2、村(场)财务实行村主任(场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支出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手续,实行村(场长)主任一支笔限额审批书记核准制度,实行先审后批,对不合理开支有权拒绝审批。

3、审批权限:单笔开支在2000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单笔开支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经村(场)两委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单笔开支在10000元以上的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谈论通过并报镇经管站审核后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核准。

2015镇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汇报
开封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第八篇

***镇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汇报

2015年6月以来,我镇按县有关规定和要求,在保持村级集体财产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收益权和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对全镇58个村级资金和财务实行双代管,村级所有会计事项由乡镇进行代理,使分散管理、各自核算的村级财务管理转变为集中统一核算的财务管理模式。在这两年中,在我镇村账乡代管的运行中,显现出一些特点:

1、 全镇村级财务管理现状:全面实施农村财务双代管。2015年6月开始,镇政府在坚持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管不变的前提下,按照统一票据管理的程序、统一报账程序、统一操作流程和统一财务处理程序的要求,依照村民自愿,依法委托的原则由镇财政所代理记账,对全镇58个村村级资金和账务实行双代管。各村(居)委会不设立会计机构,只设一名报账员,负责本村民委员会资金、资产、单据等财务管理工作。

2、 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行“村账乡代理”工作后,严格按照《隆回县村级财政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制订了本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的原则。明确村级财务开支标准、开支范围,做到开支有章可循。收入管理:收入在收款三日内必须交财政村级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支。

3、 加强财务管理手续和审批程序。原始发票六要素齐全,有交款单位、时间、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开具原始凭证的单位(公章)、收款人、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审干批实行村支部书记、主任双签。

4、 加强民主监督管理:每个村(居)委会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其成员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干直部及近亲不得参加,其具体负责监督村财务管理和其他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村级所的收支发票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签同意入账字样,并加盖财务汇审专用章,方可入账,所有的村财务汇审专用章由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保管,不得由村干保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在财政所留有笔迹,严禁村干代签,以假乱真现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每年向村民代表大会汇报村级财务管理情况,及时负责村级财务公示。财政所不定时对理财情况进行电话抽查,询问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关于村级财务管理是否透明情况,有的群众说:现在我们村财务算是透明了,不比以前了,每张发票都是通过我们审查的,村级财务管理规范了,我们满意了,群众放心了。

5、 加强民主监督,实行村务公开。为了加强村财务务理,增加透明度,财政所把对58个村所有收支情况、结余、固定财产物资、往来款项都一一在村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完整,明细、能让群众看懂,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6、 村级财务按时报账、记账、对账。按季度报账,如实在财务开支比较少的村可半年或一年记一次账。按时打印村有关会计资料,每月与村对账,给村打出对账单,让村委会掌握村所的财务收支情况,特别是下拨收入,都能每月一一列出,让村了解财政村级账户中资金结余情况,让村民放心。按季度给村打印村级财务报表。

二、存在的问题:1、村报账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大多数村报账员没有受到财务会计方面的正规培训,财务知训匮乏,有的报账员还身兼数职,没有充足的时间来对每月报账工作负责,在一定程序度上影响了对票据的合规、合法性进行正确的职业判断,从而影响了财务合规、合法的正确执行。有的村委会干部仍保留传统的思路和工作方法,乏开拓创新精神和发展经济的办法。个别干部即当家又管钱,即是审批人又是经办人,白条抵库、坐收坐支时有发生。

2.报账单据制作不够规范。部分村委会对单据审核不把关,白条报销时有发生,餐费、劳务费等一些费用超标准,个别村票据审核程序不规范,经手、验收、证明确手续不齐全。

3.业务招待费普遍偏高。由于财务本身的漏洞,再加上财务人员把关不严,村干部财经意识淡薄,有些村招待费过大、非生产性支出比重偏高,招待费开支偏大、偏滥,参加招待往往也会作为一个借口或一种福利,相关的、不相关的都来参加,使陪客人数远远的多于来客人数,无形之中也使招待费支出越来越多,致使招待消费居高不下。有的借用争资机会,从招待从中捞取好处。

三、建议

1、加强村级报账人员、村务监督委会成员业务培训,提高报账人员业务素质,同时也要提高报账员经济待遇。

2、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用在项目上。政府对项目资金安排要统筹兼顾,要根据实际对待,不要有人情项目款。

3、认真落实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每个村要有固定公开栏,驻村干部督促落实公开公示。村务监督领委员会要通过代表会选举产生,其待遇由镇财政审批放发放。

***财政所

2015年3月6日

2015关于我县村级财务管理的调研
开封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九篇

村级财务管理作为村级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既是推行村民自治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村级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规范的村级民主理财制度是搞好村级财务管理的关键所在。

一、我县村级财务管理的现状

1998年以来,我县按照《四川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先行试点,分类指导”的原则,不断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逐步实现了村级财务管理由“以村为主——集中办公——村账镇管”的过渡,财务人员由村会计(出纳)——村报账员的过渡,并于2015年7月全面推行了村级代理会计核算制度。当前,我县村级财务都统归于镇财政所管理,实现了村账镇管,且大部分村的财务管理实现了电算化,村级财务管理取得初步成效。一是村级财务管理逐步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健全了有效的监督机制。三是增强了村级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四是村组干部经济违纪违法件数明显减少,群众对干部的信任度增强,干群关系得到缓和。据纪委、信访部门统计,2002年以来,全县村社干部违纪违法的件数、涉及的经济额度、群众上访的次数均呈下降趋势。[本文来源于文秘写作-

二、我县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村级报账员业务素质较低。报账员普遍存在财经法纪观念不强,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缺乏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对国家现行的财经法规制度理解得不够透,上岗前没有受过专门的正规培训,上岗后的后续教育也很少,致使技能偏低。

(二)村干部财经法规意识不强。在村级财务管理中未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村办公益事业、修路等,未按相关法规、政策办理或不透明,本应公开招投标的事,却大都由村干部说了算,有些事项未在村务公开栏公布。

(三)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制度要求收支两条线,但由于部分村没有在银行统一开户,所有收支全部通过现金结算。如有的村干部将代收村里的承包款、租金等收入不及时足额上缴入账,存在坐支现金,财务管理不规范。

(四)财务手续不完善。村里各项支出因为直接和农民打交道,正规发票很少,一般情况都是打一张代办条就入账,随意性很大,而且有的票据是只有审批人,没有经手人和证明人,手续不全也入账。此外,结账不及时也是影响村级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

(五)监督措施不到位。一是村干部民主监督执行不到位,如村上的重大支出未经过村两委班子讨论,只是村支书、主任说了算;二是代理记账人员责任意识不强,碍于人情,怕得罪人,对票据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好过问太深,没有切实起到监督作用。镇政府认为村账已被镇财政所代理,就不需要再下大力气管理了,因此在管理上形成“真空”;三是民主理财没有发挥实质性作用;四是村级财务内部审计质量不高,村级财务内部审计一般由镇财政所具体执行,但由于这种审计缺乏独立性,专业能力不高,审计质量和效果都不尽如人意。

三、对策建议

(一)全面实行会计委派制度。由县财政局按程序选拔会计,统一委派。委派会计实行县财政局和镇政府共同管理。镇政府未经县财政局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委派会计。

(二)增强村主要干部和报账员财经法规意识。进一步加大对村主要干部和报账员财经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力度。对村级报账员严格实行凭证上岗,定期组织学习业务知识,搞好业务培训。

(三)统一开户监管,规范现金操作流程。镇财政所在银行为村级财务统一开户,各村的所有收入包括往来款项都必须及时足额上缴银行专户。现金使用实行备用金领用制度,零星支出从备用金中列支。各类支出必须使用财务法规认可的票据,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后方可报账。单位与单位之间的结算一律通过银行转账划拨,不得通过现金结算。

(四)严格审批手续,明确费用支出制度。村级所有支出必须由村支书或村主任“一支笔”审批,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专职报账员报账。对大宗支出必须由村委会集体研究或村民议事会讨论后,报镇长批准。

(五)明确财务公示制度,增强财务透明度。要完善财务公开制度,明确镇财政所为村级财务公开的主体。镇财政所要定期将各村财务收支明细情况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不得由村里公开财务内容。

(六)加强民主理财,杜绝违纪违规。各村要从人大代表、老干部代表、民情信息员中产生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对村账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镇纪委存档。镇纪委要有重点的对有关村的财务账目进行审核、解剖,确保每年对各村财务全面审核。

(七)强化乡镇财务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镇财政所内审作用。各镇政府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设置内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开展内审工作,对所属行政村坚持经常性指导检查。加强对群众关心的年终收入兑现、招待费开支情况、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焦点、热点问题的检查和监督,促使各村规范财务管理,及时、准确公开各项收支,为群众解疑释惑,密切干群关系,避免发生群众集体上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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