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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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
探析工程监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摘要】随着工程监理在我国的普遍,它的技术含量也得到人们的认可,从项目的决策阶段到项目的工程保险都进行研究分析,可以说提高了工程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施工中问题的发生,但在工程监理的过程中仍旧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积极寻找对策,提高我国的工程监理质量。

  【关键词】工程监理;施工阶段;质量控制;体会;思考

  一、工程监理的概念

  工程监理是指项目法人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从工程建设的项目策划开始参与,控制项目的总投资、工程的工期完成和工程质量,对工程的合同、人员和技术进行管理,并协调各个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工程的正常完成。工程监理的核心任务就是对项目目标进行控制,使工程可以规范、快速的完成。

  二、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1.对材料以及设备进场时的控制

  就目前我国的工程建设情况而言,虽然偷工减料的情况已经很少发生,但仍然没有完全杜绝,在施工过程中以次充好的现象依然存在,很多人从中谋取了利益,妨碍了监理工作正常的开展,加大了监理工作的难度。

  2.监理对于工程中由于变更引起的投资控制

  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投资各方介入工程的时间不同,造成了事先的控制不到位,对于工程中资金的整体控制和把握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最关键的是对施工过程的影响。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工程方案的变动,材料价格的变动和技术的变动都会对监理工作产生影响,这些因素往往会增加资金投入,为监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带来了不便。

  3.监理费用较低,行业人员懈怠

  监理取费是制约工程监理活动良性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和国际上的监理价位相比,我国的监理费用较低,这就代表着我国的监理水平没能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提高,造成了人才的流失,很多监理的自身业务素质得不到提高,不利于整个市场的发展。当然了,好的监理对工程的质量和技术都能进行有效的监督,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为企业谋求更大的利益。

  4.监理授权范围得不到落实

  监理人员有别于建筑单位和施工单位,应该站在独立客观的角度上对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当然有些开发商则不是这么认为的,他们觉得监理受雇于他们就应该站在他们的利益上着想,把他们的想法强压于监理身上,这对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是很不利的。

  在项目工程中,监理的授权范围得不到明确,开发商没有负于监理对于投资的控制权,这种情况无法让监理工作得到快速有效的开展,对于工程的质量和技术能力的完成也是相当不负责任的,这跟我们口中所说的对工程的全方位控制还是有很远的距离的。

  5.监理内部市场的不规范

  (1)监理内部的管理机构不健全:一些监理企业虽然部门齐全,但人员匮乏,一人身兼多职的现象也市场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回影响监理企业的发展,不利于企业的管理和技术层面的提高。

  (2)监理业务的方式不规范:当前的一些工程还存在传统的管理方式,内部承包或者找内部关系监理,这些都有违了监理工作的初衷,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监理作用没能展现出来,影响了监理行业的规范化。

  (3)市场准入制度不规范:要求符合资质的监理企业才能入内,这样才能制止一些素质较低的监理企业利用较少的资金来承揽业务,扰乱市场的正常秩序。当然还有些地方性政策,对当地监理企业进行保护,垄断市场、抵制外来企业的进入,这些政策都不利于当前监理行业的快速有效的发展,影响了我国监理行业整体素质和水平的提高。

  三、监理工作的完善措施

  1.法律法规的完善

  目前国家已经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完善工程监理工作的开展,使得工程监理有法可依的进行。但目前仍需提高监理工作的法律意识,熟悉监理工作的程序,让监理工程师在监理程序中有条不紊的进行,提高监理的权威性,增加监理工作的社会地位和工作地位,让监理工作公正而独立的展开。

  2.监理工程师应有全方位监控权

  对于工程的全方位控制权是指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开始,到项目的完成整个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全权管理和监督整个工程的权力。整个工程在监理的掌控之中,了解业务的资金来源和投资情况,领会业主的项目意图,并了解项目的施工设计和单位招标,为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的开展打下好的基础。

  3.提高监理队伍的建设

  (1)监理人员的素质提高:监理工作对于监理人员的要求极高,要求监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和自身素质的提高。政府主管部门在监理单位的准入时,应该严格把关,首先保证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以及知识结构,对监理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提高监理人员和市场相匹配的程度,提高监理水平。

  (2)监理人员的不定期培训:针对国家当前的法律法规,制定出一系列的管理措施,监理单位应该不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素质的强化培训,确保监理工作的正常完成。提高监理行业的整体素质水平,加强在经济、管理以及法律等各方面的完善,对监理自身利益进行有效的保障。

  4.规范监理市场,抵制不良竞争

  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对于整个监理行业的发展都尤为重要,开发商在进行监理单位的选择时,应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选择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监理。目前行业中存在一些单位故意压低价格来去的监理业务,这就需要开发商对监理工作有个正确的认识,监理工作是对整个工程的负责,同时也影响了企业自身的形象。

  5.对材料使用过程的控制

  对于材料使用过程的控制就是要抓住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的弱点,及时发现和处理,对工程的整个施工过程进行记录整理,对于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检验人员对其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后,如果发现设备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不予验收,这对于整个工程的完成质量都有所提高。

  6.正确的使用监理权利

  监理工作在整个工程的完成中还有很多权利,对于重要的工程部位、工序技术,或临时改变的工序流程进行及时的检查,监理工程师是对整个工程质量的监督。监理工程师有权利再次对监理的权利进行确认,对于每天的工程监理工作进行及时的上报并处理临时出现的问题,确定监理对整个工程的管理程度。

  7.进行周期汇报制度

  为了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制定出日报、周报、半月报等,定期的对工程的进度进行检查和上报,通过分析和对比对整个工程的完成度达成一定的共识。汇报的工作内容包括,一是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的比较结果,包括完成的进度、技术偏差;二是对于工程中的技术偏差提出解决的方案和措施,提高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三是重新安排下个周期的任务,并协调好各部门的状况,保证施工计划和正常作业的一致程度。

  四、结束语

  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的控制是工程监理工作中重要的三项内容,它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完成度和工程建设项目的目标。但是由于建筑市场不规范导致了工程监理没有对工程完成起到应有的责任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监理行业的发展。工程监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对于我国还在完善当中的市场来说,需要克服目前的不规范因素。但克服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市场对于监理工作的正确认识,以及企业的重视程度,同时需要政府部门的大力扶持,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与支持,共同营造公平和谐的管理市场,才能有利于我国建筑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顾尔昌.监理人要承担不作为责任[J].建设监理,2001(02)

  [2]孙新,秦拥军.论建设工程监理若干问题及对策[J].新疆职业大学学报,2007(01)

  [3]杨文玫.浅谈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的现状与对策[J].现代经济,2008(01)

  [4]刘永杰.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山西建筑,2008(01)

  [5]翁南中.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科技资讯,2011(15)

篇二 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
浅析建筑施工质量的监理控制

  摘要:在房屋建筑中,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监理工程师要搞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必须在监理过程中了解工程质量检测的内容,掌握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理方法,做好工程质量检测监理工作。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控制措施

  1加强施工前的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是一项多元化的系统工程,它必须对所承担的项目有系统的深入了解,才能做到掌握全局,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熟悉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对工程项目所在位置、地形地貌、土地购置、气象条件、道路、管网线路、标高、工程地质等均要有一个概括的了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积极提出审查意见。质保体系是直接影响施工期间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核查施工单位自身的质保体系。是保证质量控制的重要措施。加强施工质量的预控教育和素质教育,这是监理人员辅助施工单位管理层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工作。

  2施工阶段质量监理的现状分析

  2.1 建筑监理的职业涵养要求较高,作为一项综合监督施工进程的工作,它涉及社会多方面领域,对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考察程度较高。

  对于任何一项建筑工程来讲,监理一职从工程开始之初到工程结束,监理人员在整个工程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所以需要监理人员具有专业的职业技能和良好的品行,这建筑施工所用,这样建筑工程施工中监理人员才能为建筑施工所用,才能发挥出监理工作的实效性来。就参与施工的监理人员而言,其督查能力、管理能力、决策能力、控制能力都为重要的基本素质,如果因部分监理的职业道德差,可能造成建筑施工的一大障碍。我国目前存在的监理人员差为较普遍的现象,不利于建筑工程施工水平的发展。由于监理人员的监督工作表面化、监理人员素质差、责任意识不强等,严重妨碍了建筑施工进程。所以说,提高建立队伍建设的关键是提升监理人员职业素养。

  2.2 由于监理工作中缺少强有力的监察、督促工程施工的监理人员,其监理工作很难有效的获得收益

  出现的问题主要来于监理人员来源和监理职能两方面的制约。我国监理人员一般来自企业或事业单位质量监督机构,由他们选派、编制,而所设机构的人力资源水平极为有限,无法做到高质量的人才资源的配置,而且所收费用较低,难以有效促进监理人员工作,其责任制也难以明确,所遇质量问题的解决效果也十分低下。而监理工作与其他质量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又有重复,产生职能交叉,难以做到责任到人,存在互相间推卸责任的现象十分普遍,使得监理工作无法真正发挥其价值。

  2.3 监理制度不健全,监理工作难以形成有效的体系

  现场监理制度有待完善,以往包括技术复核制度、质量责任制度、质量统计报表制度、质量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现场会议制度。监理制度还有待完善,主要出现在对施工现场管理上的缺乏制度化。而技术复核制度、质量责任制、质量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中存在明显不足,没有严格的按照制度标准规范,难以形成有效的管理。监理工作还缺少具体责任制度,对监理的工作无法有效监督,造成部分监理的工作质量较差。

  2.4 诸如工程多次转包和重复收费问题,不但难以得到控制,使得成本升高,而各自承包商为了自身的利益保障,在建筑施工中出现偷工减料现象,这些施工团队往往表现出素质差、施工水平低,给建筑施工行业、施工监理工作等都造成了很大妨碍和挑战。不单是施工监理个人的问题,更是施工团队整体素质的问题。为切实有效解决我国施工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依靠强大的监管力度、引进优秀的施工监理人才,完善施工管理的管理水平,在施工团队中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监管体系。

  3 建筑施工阶段质量监理的有效措施

  3.1 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首先要求施工单位明确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近年来建筑原材料问题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较多,在施工单位原材料如钢筋、水泥等进入施工场地时,便对原材料的质量进行控制,是确保原材料安全的重要举措。作为工程的监理部门,对在施工单位的原材料购进环节进行监督,查验其原材料购进的记录以及原材料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每批采购的建筑材料都要有质量保证书、检验合格证、检检报告,有必要的还需对其见证取样。

  3.2 加强质量意识,实行“三检”制

  在工程施工前,监理方召开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质监员及有关各工程队组长质量会议,加强质量管理意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必须执行“三检”制,且有公司质监部门专职质监员签字验收。然后经监理人员验收、签字认定,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3严格把好隐蔽工程的签字验收关

  发现质量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在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时,首先要求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再由公司专职质检员核定等级并签字,并填写好验收表单递交监理。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现场检查复核原材料保证资料是否齐全,合格证、试验报告是否齐全,各层标高、轴结也要层层检查,严格验收。

  3.4加强管理力度,全天候旁监

  每一位现场监理工程师要求做到“五勤”:即眼勤,要经常到现场了解施工情况,多着施工图,熟悉设计哪些是重要部位;手勤,发现问题要常记,处理哪些问题要有记录;腿勤,常到现场转转;口勤,对于施工队易查出现的质量隐患要常提醒,对施工队要经常交底;脑勤,熟悉图纸,动脑筋想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在工作方式、深度上要求做到“严”(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严格检查把关)、“准”(处理问题要果断、准确,要以数据为说话依据)、“细”(工作中细心,自理事情要细致)、“实”(做到一件事要实实在在,亲自去做,去检查,遇到质量问题要做实质性处理,不能找理由推脱,要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解决实质性的技术难题)。对于重要部位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部位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总计须全天候的、24 小时跟班旁监,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5 工程中抓“第一”、“重点”“、临界”项目当施工现场浇筑第一根框架柱,绑扎第一道梁筋,砌筑、粉刷第一面墙体,绑扎第一道往、梁钢筋,支第一根柱模时,监理工程师要到现场去检查,复核轴线及标高,测量构件、结构的尺寸,称计配合材料重等,对于工程重点部位,要认真细致检查,严格按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验收。对临界项目,则要求施工队进行“三检制”,实行对工序交接检查,避免不同工序、工种交接时,将质量问题和隐患带入下一道工序中。

  3.6 现场巡视,量测检查,数据说话

  监理工程师通过现场巡视,实地测量结果和数据,来检查和判断工程质量,以所测数据来评定质量等级。提前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附上所测的数据,使施工单位对于质量问题不能遮掩,不能马虎处理,避免今后出现类似质量问题。

  3.7 质量控制中最后的补救措施是事后验收

  通过事后验收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缺陷或重大质量隐患,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配合有关单位及时提出解决的方案。将问题处理。从而达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不影响工程进度,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 结束语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掌握工程施工质量的影响因素,在各种条件下进行具体分析,采用各种科学合理、经济可行的质量控制措施、方法进行管理控制,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确保工程施工做到质量优、效益佳、成本低,工期短。

篇三 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
浅谈监理在工程管理中常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谈监理在工程管理中常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摘要]为了减少工程管理事故的发生,监理人员要严把质量关,加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树立牢固的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逐步完善建设工程管理机制,使得施工企业必须运用现代管理的思想和方法,按照QMS、EMS、OHSMS标准,建立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并保证持续有效地运行,才能保证安全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在激烈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

【关键词】工程监理;工程建设;具体做法;问题;解决对策

一、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控制内容

质量体系是为实现质量保证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抓项目质量必须注重质量保证体系覆盖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抓项目质量还必须安排好交叉作业,注重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选好项目经理、配好项目班子,是项目质量管理成败的关键,也是企业管理层次的职责;经常通过监督检查、内审和管理评审等手段,对工程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及其所有质量活动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和改进措施,监管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工程质量形成于施工项目,每个施工项目质量的总和代表企业的整体质量水平;优质名牌工程是企业市场竞争取胜的法宝。抓项目质量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和质量控制,质量目标管理和控制可以概括为:确定目标,明确责任;分解落实,详细交底;针对难点,组织攻关;样板示范,摸索经验;跟踪控制,严格把关。

二、工程质量监督、监理系统不完善

在我国,建委质量监督站是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的部门。随着时间的推移,质监站工作体制逐渐有一些问题出现,大概有下面三个方面:

(1)随着现代化建设不断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大量增加,而质量监督部门人员有限,致使监管力度大幅下降。

(2)建筑工程监理部门属于行政监督的范畴,这种的工作性质很容易导致官僚主义滋生和腐败的产生。

三、监理工作在项目建设中的具体做法

(1)监理工作仅仅依赖于试验数据和测量信息是远远不够的。监理单位具有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试验检测手段和测量检测手段是必要的,也有由业主单位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和测量单位做好监理的协助工作。

(2)监理工作要突破“要我做”,更新为“我要做”。不要转嫁责任,放弃职权,尤其对于“小业主、大监理”的管理模式更应如此。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出现管理边缘遗漏和忽略问题或无法明确界定职责归属问题。此时业主对整个工程都往往希望由监理承担起该部分职责。

(3)市场经济下人员流动性大,及时处理往来问题,不仅有利于工作交接,更有利于解决业主和承包方的经济问题。及时解决经济问题可提高承包方的资金利用效果,即使价低,也容易调动承包方的积极性。及时做好工作的交接,可避免因人员变动而导致资料遗失。

(4)监理在协助业主的投资控制中要着重做好索赔处理和结算工作。需公平、公正、合理地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索赔和反索赔事宜。坚持“三不结算”(即无测量资料不结算、质量不合格不结算、单价与合同不符不结算)原则。以“既严格按合同管理,又热情帮助;既监督,又服务;既向业主负责,又维护承包方合法权益”为宗旨。

篇四 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
监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处理及相关知识

监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处理及相关知识

一、 工程质量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飞达监理公司负责施工阶段监理,目前正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1、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准备阶段组织了施工图纸会审,施工过程中发现由于施工图的错误,造 成承包商停工2天,

承包商提出工期费用索赔报告。

业主代表认为监理工程师对图纸会审监理不力,提出要扣监理费1000元。 1监理工程师怎样处理索赔报告?○2监理工程师承担什么责任?○3设计院承担什么问题:○

4承包商承担什么责任?○5业主承担什么责任?○6业主扣监理费对吗? 责任?○

1监理工程师批准工期费用索赔,图纸出问题是业主的责任。 答:○

2监理工程师不承担责任,监理工程师履行了图纸会审的职责,图纸的错误不是监理工○

程师造成的。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图纸的会审,不免除设计院对施工图纸的质量责任。 3设计院应当承担设计图纸的质量责任。 ○

4承包商没有责任,是业主的原因。 ○

5业主应承但补偿承包商工期费用的责任。 ○

6业主扣除监理费不对,监理工程师对图纸的质量没有责任。 ○

2、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准备阶段,审核了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批准实施,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组织设计有错误,造成停工一天,承包商认为: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工程师已审核批准,现在出现错误是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工期费用索赔。

业主代表认为监理工程师监理不力,提出要扣监理费1000元。

1监理工程师怎样处理索赔报告?○2设计院承担什么责任?○3监理工程师承担什么问题:○

4承包商承担什么责任?○5业主承担什么责任?○6业主扣监理费对吗? 责任?○

1监理工程师不批准工期费用索赔,施工组织设计有错误是承包商的责任。 答:○

2监理工程师不承担责任,○监理工程师履行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的职责,施工组织设计有错误不是监理工程师造成的。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批准,不免除承包商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责任。

3设计院没有责任,是承包商的原因。 ○

4承包商有责任,是承包商自己的原因。 ○

5业主没有责任,是承包商的原因。 ○

6业主扣除监理费不对,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没有责任。 ○

3、由于承包商的错误造成了返工。

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工期费用索赔。

业主代表认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监理不利,提出要扣监理费1000元。 1监理工程师怎样处理索赔报告?○2监理工程师承担什么责任?○3设计院承担什么问题:○

4承包商承担什么责任?○5业主承担什么责任?○6业主扣监理费对吗? 责任?○

1监理工程师不批准工期费用索赔,返工是承包商的责任。 答:○

2监理工程师不承担责任,监理工程师履行了检验职责,没有错误的决定。返工的原 ○

因不是监理工程师造成的。【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

3设计院没有责任,是承包商的原因。 ○

4承包商有责任,是承包商自己的原因。 ○

5业主没有责任,是承包商的原因。 ○

6业主扣除监理费不对,监理工程师对返工没有责任。 ○

4、监理工程师检查了承包商的隐蔽工程,并按合格签证验收。但是事后再检查发现不合格。

承包商认为:隐蔽工程监理工程师已按合格签证验收,现在却断为不合格,是监理工程师责任造成的。

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工期费用索赔报告。

业主代表认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监理不力,提出要扣监理费1000元。

1监理工程师怎样处理索赔报告?○2监理工程师承担什么责任?○3承包商承担什么问题:○

4业主承担什么责任?○5业主扣监理费对吗? 责任?○

1监理工程师不批准工期费用索赔,隐蔽工程不合格是承包商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即答:○

使已检查合格,事后检查又发现不合格,仍然是承包商的责任,承包商应当按照监

理工程师的指令返工修复,直到合格。

2监理工程师应当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履行了检验职责,是有错误的决定。但○

是返工原因不是监理工程师责任造成的。是承包商的工程质量本身就不合格,监理

工程师误判为合格,但是监理工程师及时的纠正了错误。

3承包商有责任,是承包商自己的原因。 ○

4业主没有责任,是承包商的原因。 ○

5业主扣除监理费不对,监理工程师的失误不是故意的,监理工程师及时的纠正了错○

误,没有给业主造成直接经济,不应赔偿。

5、监理工程师检查了承包商的管材并签证了合格可以使用,事后发现承包商在施工中使用的

管材不是送检的管材,重新检验后不合格,马上向承包商下达停工令,随后下达了监理通知书,指令承包商返工,把不合格的管材立即撤出工地,按第一次送检样品进货,并报监理工程师重新检验合格后才可用于工程。为此停工两天,承包商损失5万元。

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工期费用索赔报告。

业主代表认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监理不力,提出要扣监理费1000元。

1监理工程师怎样处理索赔报告?○2监理工程师承担什么责任?○3承包商承担什么问题:○

4业主承担什么责任?○5业主扣监理费对吗? 责任?○

1监理工程师不批准工期费用索赔,管材不合格是承包商的责任。是承包商偷换了管答:○

材,违返了合同的约定。

2监理工程师应当承担失职责任,监理工程师履行了检验职责,但是没有发现管材被 ○

偷换。管材被偷换不是监理工程师造成的。监理工程师及时的纠正了承包商错误。

3承包商有责任,是承包商自己的原因。 ○

4业主没有责任,是承包商的原因。 ○

5业主扣除监理费不对,○监理工程师的失误没有给业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不应赔偿。 解题思路:

1、解答以上问题:要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监理合同》结合来看。

监理合同的签订是有阶段的,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

监理工程师只对监理合同委托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责。施工图设计的问题虽然在施工阶段发现,但是图纸的问题在设计阶段就已存在,图纸的质量不是监理合同的监理范围,业主没有委托设计阶段监理,图纸有问题,监理没有责任。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准备阶段组织的施工图纸会审,目的是发现设计问题,把问题消灭

在审图阶段,以免给业主带来更大的损失。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图纸的会审,不能免除设计院对图纸质量的责任。图纸有问题,监理没有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十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责任。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已履行了审批职责。监理工程师没有责任。

2、同理,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的批准,不能免除承包商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责

任。

3、什么时候监理公司要承担监理责任呢?

建筑法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六十七条:○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资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当成合格签字的。造成程质量的;○

损失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三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2000.1.30发布)

《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返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2002.2.17发布)

从以上规定看出:监理工程师对质量责任的前提是:

以下只占其中一条就要承担责任:

(1)、承包人没有对质量和工期违约,由于监理工程师错误的指令和决定造成的质量和工期才承担监理责任。

(2)、承包人对质量和工期违约,同时监理工程师有错误的指令和决定也要承担监理责任。

(3)、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当成合格签字的。

(4)、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不按规定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三十六条的意见是:凡是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都要承担监理责任,范围太大,监理人不能接受,既然是代表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都要承担,显然是对质量责任界定不清。

《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二十七条对质量责任重新界定,是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三十六条的延续和补充。

建筑法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解题法规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十四条: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采购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十九条:堪察设计单位对其堪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筑法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六十七条: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当成合格签字的。造成损失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三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2000.1.30发布)

《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返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2002.2.17发布)

案例二

某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太平洋监理公司负责施工阶段监理,目前正在施工,该工程各方关系图如下:

在本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1、由于A单位的质量问题,停工一天,造成B单位装修推迟一天,B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

出工期费用的索赔报告。

1监理工程师怎样处理索赔报告?○2监理工程师承担什么责任?○3A单位承担什么问题:○

4业主承担什么责任?○5D单位承担什么责任? 责任?○

1监理工程师不受理B单位的索赔报告,指令其向A单位索赔。是A单位的责任,答:○

因为其与A单位是合同关系,索赔与建设单位无关。监理工程师与B单位没有直接的监理关系。

2监理工程师不承担责任,是A单位的责任。 ○

3A单位承担补偿B单位工期费用的责任。是A单位的责任原因。 ○

【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

4业主没有责任,是A单位的责任。 ○

5D单位没有责任,是A单位的责任。 ○

2、由于B单位的质量问题,造成C单位的空调安装推迟一天,C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工

期费用的索赔报告。

1监理工程师怎样处理索赔报告?○2监理工程师承担什么责任?○3A单位承担什么问题:○

4业主承担什么责任?○5D单位承担什么责任? 责任?○

1监理工程师不受理C单位的索赔报告,指令其向A单位索赔。因为其与A单位是答:○

合同关系,索赔与建设单位无关。监理工程师与C单位没有直接的监理关系。

2监理工程师不承担责任,是B单位的责任。 ○

3A单位承担补偿C单位工期费用的责任。○因为其与B单位是合同关系,B单位与C

单位没有合同关系

4业主没有责任,是B单位的责任。 ○

5D单位没有责任,是B单位的责任。 ○

3、由于建设单位的空调设备晚到货,到货后发现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建设单位退货进货使

C单位的安装时间推迟了一月。C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工期费用的索赔报告。

1监理工程师怎样处理索赔报告?○2监理工程师承担什么责任?○3A单位承担什么问题:○

4业主承担什么责任?○5D单位承担什么责任? 责任?○

1监理工程师不受理C单位的索赔报告,指令其向A单位申请代为索赔。因为其与答:○

A单位是合同关系,监理工程师与C单位没有直接的监理关系。如果A单位提出了索赔报告,批准该工期费用的索赔,这是业主的责任造成的索赔。

2监理工程师应承担设备采购监理失察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在设备采购监理中未尽○

职。

3A单位没有责任。这是业主的责任。 ○

4业主有责任,应承担退货,重新采购,补偿A单位工期费用的责任。 ○

5D单位没有责任,是B单位的责任。 ○

4、基础施工时监理工程师检查了D单位的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由于返修,造成A单位

晚开工3天,A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工期费用的索赔报告。

1监理工程师怎样处理索赔报告?○2监理工程师承担什么责任?○3A单位承担什么问题:○

4业主承担什么责任?○5D单位承担什么责任? 责任?○

1监理工程师批准A单位的工期费用索赔,是业主的责任。 答:○

2监理工程师不承担责任,○监理工程师履行了监理职责,并发现问题责令施工单位作了返修。

3A单位没有责任。这是业主的责任。 ○

4业主有责任,应当补偿A单位工期费用的责任。因为D单位和业主有合同关系,○

而D单位和A单位没有合同关系。

5 D单位有责任,应承担工程质量不合格返修的和违约的责任。 ○

案例三

某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大地监理公司负责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目前工程正在进行结构施工,在工程结构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一、 监理工程师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现浇钢筋砼工程设置了质量控制点,钢筋工程

设置了见证点。

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了设置质量控制点的一般原则:

1、薄弱环节

2、对后续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序

3、施工中无足够把握的、施工困难的、技术难度大的工序环节。

施工组织设计中对模板的以下工序设置了质量控制点:

1、预埋件位置

2、模板强度和稳定性

3、模板清理湿润。

问题1:施工组织中质量控制点的一般原则还缺少哪些内容?

2、钢筋工程设置见证点是否有必要?

3、模板工程的质量控制点还缺少哪些内容?

答:问题1:(质控63页)还缺少关键工序、关键环节、隐蔽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部位

2、(质控76页)钢筋工程设置见证点有必要。因为它的重要性、质量后果的影响

篇五 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
监理实践中遇到一些问题的处理

监理实践中遇到一些问题的看法和处理

五部 张春民

对进口工程物资材料报验所要求的资料中海关通关单能否替代商检证明?

在实践中,施工单位往往以海关通关单来替代商检证明。下面仅就进口货物谈谈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与进口商检证明的区别:海关侧重查走私,是否允许进口范围及限制进口范围、是否高税类按低税类报验,是否瞒报、夹带,侧重货物与所报品名、数量与实物是否相符,是否非法进口入境、偷逃关税等,而不管质量如何。商检不是卫检、动检,卫检、动检是针对卫生检验、动植物检验而言的,但都归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辖并发放相应证明文件。有的施工单位就借口不需要卫检、动检也就不需做商检,混淆其概念。商检又分为法定商检,非法定商检两种,如果没有列入法定商检货物名单,进口商检施行“先放行通关,后检验检疫”原则。如果列入法定商检货物名单,那也有部分可以“先放行通关,后检验”的规定。机电类产品大都实行“先放行通关,后检验”的原则。但列入法检名单的如海关通关后不主动向有关商检部门报检,商检管理部门发现会做出罚款等处理。未列入法检商品名录的,其商检根据用户需要自行决定是否申报,申报后,经国家商检管理部门认可的商检机构就会进行商检并出具商检证明、同时也收取一定的商检费用。国家为了保证建筑领域所用进口机电产品尤其进口电气产品及智能化产品的质量可靠性,在《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及《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

收规范》GB 50339━2003其规定为“尚应”商检,根据规范中用词说明:“应”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即属应当严格一级。如“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气调试人员等,按有关要求持证上岗”这条,就也用了“尚应”一词。可见“尚应”等同于“应当”,即严格一级。这就需要监理替国家及建设单位把好这道关,有了进口商检证明就没有必要再要求出示有关海关通关单,一则规范没有此项规定,二则是“先放行通关,后检验检疫”原则,没有海关通关证书,商检不会给做商检并出具进口货物商检证明的。所以,海关通关单不是监理应当要的。但从实践中看,供货或施工单位报验时,产品已经开箱并安装,商检部门已无法再进行商检了,不得不拿进口海关通关单报验,那就必须要求进口通关单的货物名称、数量与进入施工现场的一致,否则就有假冒伪造进口的嫌疑,虽说不上劣,但质量等级绝对有所下降。不排除供货施工方为了节省商检费故意造成无法商检的局面、更大的嫌疑是假冒伪造,现在机电产品中,也有相当一部分就是仿国外品牌甚至国外名牌进行加工制造,并已形成了规模,但质量等级绝对下降。所以,监理应该认真核查。

报验资料中对外文资料的处理

进口货物报验难免有外文资料进来,其实现在电脑普及,翻译不再是难事,但必需依据上述规范,要求资料报验单位附上中文译文并加盖红章保证其译文的准确性。

电气施工方案及临电方案对漏电开关测试仪的要求

漏电开关测试仪不仅仅是临时用电测试漏电保护器用,就是正式

用电报验资料也有需要漏电开关测试仪测试漏电电流及响应时间的指标,因此,要求在其电气施工方案及临电方案应要求施工单位明确配备该仪器(可以租赁)是不可缺少的要求。同时注意调试用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并使用时在有效期内。

机电产品等借口资料成批报验到别的专业而躲避涉电类报验问题 在监理实践中,暖通空调、冰蓄冷类等施工单位借口已成套报验资料而不向电气专业报检报验其中涉电产品及安装过程报验,电气监理应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中的划分,向相关施工单位签发联系单,要求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中的划分,就“电气动力”部分单独组卷报电气专业监理。不允许出现电气施工监管真空。

审图时遇到防雷均压环未做的问题

笔者在审远洋万和城住宅图纸时发现6幢楼有4幢楼外檐标高

大于75米,设计院认定为三类防雷建筑。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及条文说明,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的规定,对于三类防雷建筑高度60米以上即应有防雷侧击措施:60m起每隔不少于12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均压环环间垂直距离不应大于12m,均压环内的纵向钢筋必须采用焊接连接并与接地装置连通。所有引下线、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和金属设备均应连到环上。图纸没有防侧雷保护设计。其建筑高度及防雷分类已

经达到应该有防侧雷保护及均压环的设计规范。而电气设计对此答复:“按设计说明施工单位自己考虑 图纸不可能画的太细”。而其 设计说明自称:“建筑的防雷装置满足防直击雷、侧击雷、防雷电感应及

雷电波的侵入”并加一句“ 建筑物防雷、接地及安全中未详述的作法均参见《防雷与接地安装》D501-1~4”。这就出现一个问题,均压环做法图纸上没有,工程量清单也就不会有,招投标价就不会体现,如在施工过程中不提醒督促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就可能不办理洽商而漏做,留下防雷隐患。这一点尤其希望监理在施工阶段时注意提示。个人认为该段设计没有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8)216号]的要求。

关于灯具检验的检验问题:

现在新灯具层出不穷,由于灯具引起的触电事故也时有发生。现把相关的规范及条款罗列以下:

GB 5013 额定电压450/750 V 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GB 5023 额定电压450/750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GB 7000.1-2002 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IEC 60598-1:1999,IDT) GB 17625.1-2003 电磁兼容 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IEC 61000-3-2:2001,IDT)

GB 17743-1999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idt CISPR 15:1996)

其它有关灯具的检验项目、检验依据、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综合列表如下,供监理实践中参考,避免遗漏。

灯具检验: 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

篇六 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
现场监理人员经常遇到的29个问题及解决方法

现场监理人员经常遇到的29个问题及解决方法【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

然而,符合现场实际的监控理念一旦被广大员工所掌握,形成团队气候,就会从中产生出可靠而实用的监控方法和行为,并使得现场诸多方面处于可控状态。

监理企业的监控理念,至少应适宜或稍微超前考虑,进而,持续关注现实的成熟的监控方法,并进行总结、优化并推广,方有打效。

而现状,我们大部分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机构人员情况是:

东西南北老中青,想法做法各不同;临时搭伴两春冬,刚刚磨合又西东。技术阶层难沟通,凝聚力差老毛病;小利小节看太重,争吵斗气伤感情。行业旧习本难除,短期行为又加重;常遇问题都纠结,不当做法需修正。

不容讳言。我们现场监理人员更替、更换较快,内部的矛盾和冲突是大量存在的,甚至过激的冲突也时有发生。诸多比较纠结的问题有其共性,在现场重复出现,但许多情况下我们处理得并不好。所以,如何监控现场的方法和手段,除了各种监理规范教科书中所明示的以外,还需要对常见诸多具体问题解决方法和手段的汇总、介绍,进而改进、优化后再大力推广。

下面,我们就现场监理人员经常遇到的29个比较纠结的具体问题及如何妥善解决的方法进行简析。抛砖引玉,供探讨参考。

1、监控好施工现场的首要问题是什么?

在各种监理规范教科书中,写了很多怎样监控好现场的要求。但根据现场实践体会,从其本质原因到最后结果的过程应该是:

首先,应有“四怕”(怕违规违法,怕各上级问责,怕丢面子,怕失去自我实现的机会);进而,收敛私心,站稳立场,坚守底线,责任心增强;进而,就会“严把源头,卡控工序,注重预控,加强程控,关注细节”;最后,现场一切始终可控,规避风险。

我们一旦有了这“四怕”,就会尽力克服“短期化行为”,收敛私心(私心人人有,但就怕膨胀到放肆的程度),抵制诱惑,自觉与施工方保持适当距离,持恒坚守底线。

只有私心收敛,我们才能对待现场违规,持恒做到“三铁”(铁心、铁面、铁手段)。 进而,迫使我们持恒保持和增强责任心,迫使我们尽心尽力做好“五控两管一协调一督促”(现在,又增加了“一稳定”)的各项工作。尤其,监管好现场的安全和质量。

只要有了责任心,我们就会认真看图纸,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人就会勤快,内业资料也会认真去做;就会自己想出各种方法和手段使现场违规减少,安质可控。

只有这样,现场的一切才可控,才能规避我们的个人风险,进而规避监理站和公司风险。 这“本质原因到最后结果的过程”是我们现场监理在基层第一线的实践所反复证明了的。

2、我们如何让业主满意?

首先,摆正位置。目前,业主和监理的关系其实质就是老板和打工者的关系。摆不正位置,身段放不下来,监理工作就开展不下去。

其次,踏踏实实做事,认真履职。业主出钱“买”服务,跟我们买东西一样,物有所值才行。要顺利开展监理工作,我们必须取得业主信任、支持。这一点非常重要。

其三,主动作为,及时沟通。主动作为,多提好建议,业主就会高看你。比如,到业主领导那里,经常汇报工作;监理例会的发言,提几条下一步工作重点;给业主发个函,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跟业主领导发个短信,及时汇报近期工作,并提一点建议。 要精心准备每一次会议发言。遇到问题时,要勇于担当,主动承担监理责任。

其四,积极应对业主检查。检查的实质就是“一个要查,一个要躲”。业主检查对工程管理的促进作用跟我们监控的一样,它是外在的、被动的,其解决的问题有限。但是每一次检查,都能决定业主对我们监理的评价,即所谓“一年就一天,一天顶一年”。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各级检查。应对检查,要编制一份迎检手册,督促、指导施工方准备好内外业和迎检过程。同时,高度重视我们自己监理资料的准备。

检查总会查到问题。查到了,就承认,承诺整改。在当场,不要辩解、狡辩,不要硬碰硬。

3、向下属安排工作采用什么方式?

监理人员都是知识分子,应讲究安排工作的方式。直接发号施令不妥,应多沟通和勤商讨。先提出问题,让大家充分说话。对不同的意见,不要急着评论。人们常常对自己的想法和决定,会全力以赴去完成。作为上级还应保持紧急时发号施令的权利。

【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

4、两个及以上监理人员共同监控一个项目,其工作关系如何处理?

首先,监理站或监理组负责人必须根据这几个监理人员的具体情况,把他们的工作进行认真详细的分工。若其上级没有来分工,他们自己也必须耐心地坐下来认真商量,进行分工,最好书面记录签认。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未尽事项,商讨解决。但应明确,分工不分家,合作不拆台,互相促进。

同时,应开诚布公地谈出各自今后的想法和做法,交流经验,求同存异。在此基础上,有如下四点也必须达成共识,并互相遵守。

(1)任何情况下,不可在施工方人员的面前贬低和丑化对方。

(2)在现场,就某一个问题存在分歧时,不可当着施工方人员的面争执,禁止争吵!

(3)若是大是大非问题达不成共识,双方都有责任及时上报组长、副总监或总监。最好两人当面同时向上汇报。无论谁向上汇报都要实事求是。

(4)每个星期至少应该坐下来认真沟通一次,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其它生活上的“小过节”,也要心平气和地说出。

5、若甲乙监理共管一个项目,甲乙两人同时查验工程,该如何相互配合?

一起查验前,除了看明白相关的图纸、规范、《验标》和施工方案外,甲监理乙监理要先沟通一下,确定一下这次查验的重点、难点和注意事项等。

在查验过程中,当甲监理在要求施工方人员改正不规范做法时,乙监理也要及时表明其认同的态度,以示两人要求一致从而加强甲监理严格监控的力度。即使甲监理说出比较过分的要求,乙监理也不可当面反对,顶多保持缄默而已。注意,若乙监理确信甲监理所要求的内容

错了,应及时暗示甲监理停止。

实践证明,对待质量和安全问题不存在“抓大放小”,不存在“唱黑脸演白脸”。在检查时,每个监理不可以态度暧昧,不可有讨好施工方之言行。

6、若甲乙监理共管一个项目,甲乙前后对某工序分别检查时,如何处理好发现的问题?

甲监理查验走后,乙监理复查或巡查时又发现质量安全问题怎么办?乙监理应该及时纠正,并迅速电告甲监理情况。

复查或多道检查就可以避免遗漏问题。这是符合质量和安全控制程序要求的。

注意,现场施工人员的如下应答不能成为乙监理不尽责、“不作为”的理由。

“甲监理查验过了,没说什么”,或“甲监理让这样干的!”

施工人员的话不可全信,他们或有“断句取义”或有挑拨离间或有蒙混过关之动机和意图。所以,乙监理在处理此问题的事中或事后,应及时地把当时情况和处理结果告诉甲监理。这很有必要。

7、甲监理被新分到乙监理监管的工地怎么办?

首先,相互介绍情况,熟悉现场,沟通思想,交流监控方法。同时,相互了解彼此的性格和脾气。最重要的是:尽快商讨,进行认真详细分工,并书面写出。

对待某个问题,两人看法存在分歧时,可以争执,但要适度。不要咬文嚼字,不应斗嘴斗气,不得争吵不休。应各自调整彼此容忍度,保留有益的个性和想法。学会相互包容和妥协。尽量克服“同质性”,避免“同流合错”。其它处理和注意事项同前所述。

8、甲乙监理分属两个监管段,甲从乙的监管段经过时,发现问题怎么办?【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

若甲监理不及时纠正所发现的问题就是失职,同时也让施工方误以为我们监理团队不是一个整体。如果发现的是比较严重的问题,甲监理没有立即纠正,就是严重失职。

但乙监理对甲监理纠正此问题后的想法和态度要端正。

理智上,乙监理应当欢迎其他监理人员多到自己的管段来,检查并纠正施工方的诸多问题,以加强乙监理的监控力度,使乙监理的管段质量和安全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其他人比乙监理要求严,可促使乙监理也严格监管,这样,乙监理的管段更不容易出问题。

如果甲监理看到乙监理管段存在严重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而乙监理却并不认为严重,且态度不端正,则可推断该管段质量和安全很可能已经处于失控状态,不久可能出现大的质量和安全事故。则,甲监理应当而且必须如实向总监甚至监理公司负责人“越级”汇报,哪怕由此而“得罪”乙监理,也是应当而且值得的。这就叫“大事讲原则”。

9、向上级汇报工作应注意的事项?

首先,尊重上级,礼让三分。简明扼要,实事求是,既不夸大也不说小。上级想听再继续说,他不想听要想办法转换一下汇报方式;我们应只说过程及方法,不代替做决定;不能从头说起,要说重点;说到差不多就好,上级想问才接着说;无论上级怎么反应,不要否定上级,都先说“是”,再自己回去适时调整。

10、下属越级汇报怎么办?

如上述所遇到的比较严重的问题,变成了“大是大非”,其直接上级(组长、总监代表/副总监、总监、分公司/部门领导等)解决不了,就不得不越级汇报。

记住,越级报告应该视为“非常态”,“他”可能真的没有办法了才越级汇报,而不能是经常的“常态”。我们各级领导不能限制越级汇报,不可以“出卖”“越级汇报者”。应该先认真听听,并侧面了解真相,然后,再告诉“越级汇报者”应依层级报告,看其直接主管怎样处理这件事。作为下属,有意见最好私底下和其直接主管好好商量,要明白越级汇报有一些不良后果。

11、上级越级指示下属怎么办?

自己不可以向上级抗议,因为上级可能不接纳,下属单位和部门不是“独立王国”。也不可以询问下属,因他可能不愿意说。自己最好宣示由下属自行决定要不要给自己汇报。自动给自己报告的,要尽心辅助,力求办好。下属不报告的,其自行负责。应让上级和下属拥有某种关系。

12、提倡“交叉查验”及其好处

针对各负其责、各管一段的弊端,监理站应当提倡相邻管段和相近专业的监理人员互相进行“交叉查验”或“交叉复查”。即对重要工序、关键部位,安排就近或相关的监理人员相互交叉检查、复查。如果该项目复查后,还出现问题,应对复查者连带问责。有实证,这种“交叉查验复查制度”,对监理人员相互督促及规范现场施工很有效。

显然,“交叉检查”有如下好处:

(1)对重要工序、关键部位或隐检工程,换人交叉检查,可以相互复核,并有效地避免差错和遗漏。也可以相互学习监控经验。

(2)该管段专监和交叉检查者互相督促又相互“给力”,可以有效地防止现场违规施工队的“偷工减料”现象,并有力地制止其它违规行为。进而,可靠地规避了该管段现场监理的风险。

(3)交叉检查者比自己要求还严,可促使该管段监理员和专监也严格监管。

(4)适当缓和了该管段施工方因现场监理人员时时处处从严要求所产生的日积月累的不满情绪。

13、如何克服监理人员间“不关我事”“不关你事”的现象?

首先,管理各层应及早预测和发现员工之间、监理组或分站之间“界面”处未明确分工的事项,在没有出现大的(扯皮)矛盾之前,及时合理分配解决之,并根据实行期间的反馈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此外,还应做到:

(1)对出现工作“界面”间的“推脱拉”和扯皮情况,发现一起,就立即剖析、解决一起,

不能拖。同时把同类问题一并解决,并进而举一反三至其它问题。

(2)在监理内部的各种会议上和文件中,大力倡导员工、组或分站之间“多管份外之事”。采取有效激励措施,鼓励和保护身边“多管事”的热心人,尽力改变“做事多,出问题就多,可能挨批评多,但薪金或好处却不一定多”的现象,以便逐渐使团队内部个别“见事躲”的冷漠人都变成“爱管事”的热心人。

(3)完善监理站内部各部室、分站或组整体问责制,借用外力和上级施压来促使各部室、分站或组等小团队内部的思想统一,增强凝聚力,主动协作。

唯持续如此,才能大大发扬团队协作精神,提高内部工作效率和应变能力。

14、遇到违规的施工方上下联手“对付”我们现场监理人员,怎么办?

我们只有更深地了解和分析他们,尤其了解违规者相互间利益链条关系,分出“阶层”,进而分化瓦解这些“监控阻力”或“违规团伙”。

尤其,我们应力争避免施工方的技术、质检人员与违规的劳务队伍联手,一起对付我们现场监理人员。

施工方的技术人员、安质检人员和总工等是技术岗位职务,他们负有安质管控的责任。我们监理人员和他们在安全质量管控上目标一致。他们如果够理智,就应当坚定地站到我们监控这一边,并且应站在抵抗违规的最前沿,做好他们“前沿”的分内工作。

现状非常复杂,不容乐观。这就使得我们现场监理,在确实搞好监理内部团结、力防违规的施工方人员挑拨离间的同时,也要做一些瓦解施工方“违规团伙”的工作,主动联合施工方人员中的一些责任心强、想干好工作的人,一起向现场不规范的行为施压,以确保现场可控。这很重要。

15、如何对待不作为的施工项目部负责人

首先向监理机构内部各上级领导汇报,请求施压整治。总监也可以向业主、甚至安监站和质监站报告,请他们施压整治。但实际上,该项目负责人最怕的是其直接的上级领导。如果我们不怕“短期”得罪他,就可以采用婉转的或直接的方式向其直接上级领导通告现场实况,那么,现场问题的整改力度和纠正效果会更好。

有实证,该监控手段确实有效。不过,需要因事制宜,讲究技巧。

16、监理组长、副总监和总监等上级领导应支持驻地监理工作

各驻地监理人员应该独立地监控好自己管段内的施工。专监、监理员是岗位职务,都有各自的职责。在现场无论谁说什么,让你怎么做,你要清楚,最后现场签字并承担主要监控责任的都是你。

首要的,上级领导应该相信并支持驻地监理的工作。

在现场,驻地监理总是要求施工方按设计图和规范施工,并严格按《验标》验收,但部分施工方总是要打折扣的,甚至驻地监理从现场刚离开,就“偷工减料”。

这种情况,驻地监理每时每刻、每道工序和每个作业点都不得不直接面对。这种持续的“对抗”是持久战,也是消耗意志、智能、体能的消耗战。如果上级领导不相信和支持驻地监理,他们怎么进行这场持久的消耗战?

对于施工方人员向监理站或组汇报的驻地监理“是非”的情况,上级领导应该认真核实真假。不可当着施工方人员的面贬低驻地监理,要从维护监理整体威信出发慎重处理。

篇七 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质量控制的方法与措施

(一)质量控制方法

1、质量的事前控制

1)请建设单位提供监理依据的文件、资料(施工合同、投标书、施工图纸、放线册、政府有关批文)。

2)在图纸会审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图纸会审。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签认后交建设单位。

4)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分包单位的业绩;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6)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应签认。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上岗证书、

测量设备检定证书;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7)对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及设备的质量控制,对工程所用材料、半成品严格审核其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保证书。对装饰材料、制品等还必须审查其样品后方能订货。对试验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检或试验,送样实行监理现场见证。所有设备在安装前必须按其技术说明书进行质量验收。

8)监理工程师及时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资料并签署意见。

9)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介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分工;建设单位宣布对监理工权,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介绍开工前的准备情况,总监对施工准备情况的意见与要求,介绍监理规划的内容、监理程序,制定工地共同遵守的会议制度及其监理过程中各方配合协调事宜。

2、质量的事中控制

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按照国家规范及实际图纸的要求,采用巡视、旁站、检测、试验等等手段检查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严格施工工艺的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工艺过程的各个质量控制点,施工各工序进行跟班巡视和检查,对施工重点部位、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督施工,现场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施工人员整改。

监理工程师将编写《监理细则》时应明确旁站监理范围。

2)工序交接检查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承包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再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到现场会同检验,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方能进行下道工序,其工作流程如附图2所示。

工序交接检验程序框图(附图2)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承包单位自检、专职检,初验合格后填报

隐蔽工程报验单。监理、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现场联合检验,确认合格后隐蔽。

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包括质量事故原因、责任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

5)行使监理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为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定承包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但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3)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5)擅自将工程转包。

(6)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者。

(7)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8)严格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凡单项工程开工及停工后工程复工,均应遵照如附图5所示规定的管理流程。

开工申请程序框图(附图5)

9)质量、技术签证

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人签署。专业质量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可在有关质量、技术方面原始凭证上签字,最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方有效。

10)行使好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承包单位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必须有质量监理方面的认证意见, 将验收不合格的内容剔除。

11)建立质量监理日志

现场质量监理工程师及质量检验人员应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情况。

12)组织现场工程例会

现场工程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会议将讨论质量及工程的其他事宜,解决施工遇到的各种问题。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其纪要的签发管理流程如附图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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