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大学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 自主招生 |

【www.guakaob.com--自主招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3]2号)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探索扩大学校招生录取自主权的措施,我校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中继续实施自主招生,以选拔有特殊才能和培养潜能的优秀人才。实施办法具体如下:
  一、招生省份
  我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将在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共11个省、市进行。
  二、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以内。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一定的实践能力,善于独立思考,思想政治品德优秀,且身体条件符合国家高考体检标准的省级重点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校推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秀,年级排名前5%;身体残疾学生排名可放宽到年级前40%.
  2、具有教育部本年度规定的选拔保送生资格者(除外语中学、退役运动员及公安英烈子女)。
  3、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两个以上(含两个)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二等奖者。 文章来源: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xuelileikaoshi/83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