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责任状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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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催生了工程监理师的诞生,施工安全监理作为监理师的职责之一,是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的保证。本文是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安全责任状范文,仅供参考。

  施工安全责任状范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乙方双方的约定,乙方承建甲方 工程施工任务,在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过程中,甲方乙方都应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安全操作、规范、标准,并确定履行法、法规所赋予双方各自的安全职责。以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始终在安全文明的前提下进行。现经甲方乙方商定,进一步确认,同意就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事宜明确如下,并就有关安全管理事项制定以下协议内容,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进场后应遵守国家和本市对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有关文件规定,包括行业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及标准,以及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乙方对施工现场的规定负全责,凡在施工现场内(含生产现场和生活区)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导致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事故、触电土方坍塌事故及管线折断、破裂、泄漏事故或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失火、失盗、人员伤亡事故,以及民生政治、刑事、治安案件和食物中毒、疫情、职业危害、交通事故等非正常死亡,除依法追究肇事者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外,一切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除外)。

  二、施工前,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从项目经理到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含管理人员在内),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使所有施工人员知情,并使操作人员制定和掌握具体的实施方法)。向有关部门提供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保证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乙方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力量实施现场安全监督、跟踪管理、并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发挥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要及时指出、坚决制止。

  四、乙方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规范及标准进行施工,并做到:

  1、实施市政管线作业应根据基坑、基槽等和开挖深度、土质类别选择开挖方案,明确边坡或采取相应护坡支撑和护堤桩以防塌方。边坡周围施加静载(土堆等)或动载(泵车浇筑等)应符合相应安全规定。

  2、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对施工现场及其影响的区域内地

  下的障碍物清理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周围道路管线采取保护措施。

  3、加强暑期中暑或流感的有效防控,发现异常立即了解情况并送医隔离。

  4、施工作业前需对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具器材等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无误后方可使用。电气设备、电源线路必须绝缘良好,不得与金属物浸水位臵(导电物品)搭接捆绑在一起,各种临时电源线,绝缘皮要防止摩擦破损和被重物埋压。电动机、配电箱应按规定安装防护设臵、漏电保护器及接地、接零和设备专一电闸等有效控制。当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上锁。

  5、在施工中动用明火(如进行电气焊作业)或高处作业等必须实行审批制度和安全防护措施,现场(含生活区)的消防设备、器材按有关规定配臵,对易燃易爆的危险品运输、储存、保管要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6、督促施工人员做好下班后清理检查工作,对作业区域存在的危险因素(如管道沟、槽,管道井及高低压线路、变电、配电设施)要采取防护措施,设臵防护围栏,设臵警示标识(含晚间设臵警示灯)。要严加防范、重点监控。在管道井下或密闭容器作业应严守操作规程并注意通风、照明和保持通讯联络,并有两个以上人员作业,以防因缺氧造成的事故。

  7、实施挖土作业和拆除工程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8、按规范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布臵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栓、消防水龙带、消防专职安全员。

  五、乙方应按规定要求制定劳保技术措施,保证操作人员劳保用品和用工规范要求。

  六、乙方应按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和环保、环卫的有关规定设臵宿舍、食堂、饮用水及其他卫生设施。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如现场废水、尘雾、噪声、振动、坠落物等)进行有效地控制,为防止职业危害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

  七、外地施工人员必须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并及时办理暂住证、做工证、健康证、外地施工队伍进京需及时办理注册手续,签订保稳定保安全责任书。

  八、关心职工及外地施工队伍的生活,及时了解思想动态,最大可能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帮助他们客服工作、生活上的困难,确保其思想稳定生产安全。

  九、保证责任区内符合安全、环保、环卫要求,做到:不起尘无遗洒、进出车辆保洁,路面有人清扫,落实门前三包。

  十、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对各种不安全因素、隐患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对甲方提出的不安全问题及隐患乙方应立即整改,对当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可靠措施加以控制,对经指出不予整改的或乙方失职失误造成的事故案件的,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约定,按违约给予相应处罚。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有效期至工程竣工时乙方撤离施工现场后。

  十二、本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标准为依据。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施工安全责任状范文二:

  发包人(甲方):北京古北水镇旅游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浙江广业建设有限公司

  发包人将工程项目委托承包人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项目期限:

  3、工程地点:

  二、协议内容

  1、安全责任条款

  承包人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标准进行安全生产:

  ⑴ 承包人负责编制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有保证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对由于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全责。

  ⑵ 承包人必须具备承包本工程的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保证证书的真实有效。

  ⑶ 严禁承包人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工程。

  ⑷ 严禁承包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⑸ 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于需要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如因各种因素需要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变更时,必须向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报告,重新组织论证,经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⑹ 承包人必须对全部分包人、其他分包人进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包括所有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施工期间如施工现场或因施工发生的责任事故,包括造成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以及由此导致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必须与所有分包人签订符合国家和本市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权力、义务,并监督执行。若承包人未执行此要求,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安全管理责任和经济损失。

  ⑺ 承包人应承担对特殊工种证件审核不严而造成工程重大或终身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承包人如违反上述安全管理条款及各项强制标准的规定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隐患的,承包人应承担全部安全管理责任和经济损失。

  ⑻ 承包人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对地下基础设施的勘察、保护措施,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⑼ 承包人派驻现场的项目部应遵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1 号令》的有关规定配备安全工程师。

  ⑽ 承包人必须保证所有应用在永久工程上的材料、设备、设施等产品(包含但不限于)的构造、性能符合向发包方的承诺及设计要求,同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消防、环保的相关法律法规等。

  2、安全措施条款

  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遵守所适用的安全规章,并且:

  ⑴ 高度重视所有授权驻现场人员的安全,并采取任何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保持现场(在其管理的整个范围内)和工程(包括所有尚未竣工的和尚未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的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⑵ 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的安全和方便,或为了其他原因,在确有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要求时,提供并保证照明、防护、围栏、警告信号和看守。

  ⑶ 为邻近地区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便利,并提供保卫所必须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及围栏等。

  ⑷ 应根据发包人要求,依据各合同缴纳一定的安全保证金,并遵守发包人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3、安全保卫工作

  承包人应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依法组织施工。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随时设立和维护如下设备设施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交付后撤除。

  ⑴ 在现场入口的显著位臵设立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一图六版”或类似要求,内容包括现场施工总平面图、总平面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和主要参建单位名称和工程概况等说明。

  ⑵ 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须设立足够的安全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等。

  ⑶ “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身栏杆、脚手架、洞口盖板和加筋、竖井防护栏杆、防护棚、防护网、坡道等。

  ⑷ 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衣等安全生产用品。

  ⑸ 所有机械设备,包括各类电动工具的安全保护和接地装臵及操作说明。 ⑹ 如有条件,应装备良好的临时急救站和配备称职的医护人员。

  ⑺ 主要作业场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 24 小时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等,以防止各种可能的事故。

  ⑻ 一定数量的合格消火栓和手提灭火器。

  ⑼ 装备良好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⑽ 对涉及明火施工的工作制定诸如用火证等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⑾ 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委派一名具有合法上岗资质和有足够经验的安全员或安全工程师常驻现场,该安全员或工程师应负责组织召集和主持每周至少一次的有所有在现场工作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 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⑿ 对于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承包人应立即进行整改,报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其他工作的施工。否则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有权视情节情况,对承包人处以罚款以至停工整顿的处罚并同时抄送发包人,损失由承包人负担,发包人具有向承包人索赔的权利。

  ⒀ 所有电工、架子工、电焊工、起重机司机、信号工、电梯司机、翻斗车司机、卷扬机司机、爆破工等特种工及砂浆和混凝土搅拌机、钢筋成型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技术熟练,持有临时操作证或相关证书的人员;所有工人在进场作业前必须严格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并颁发安全上岗证;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向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出示这类证件;承包人保证发包人免于因承包人违章使用工人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⒁ 承包人应对所有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架、汽车吊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在使用前按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并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检测。要保证其安全围护,包括卸料平台门的安全开关、警示铃和警示灯,卸料平台的护身栏杆,脚手架和安全网等;所有机械设备应有安全操作防护罩和详细的安全操作要点等。

  ⒂ 承包人应对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钢丝绳、铁扁担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如果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认为,任何此类设施已经损坏或有使用不当之处,承包人应在核实后以合格的产品进行更换;所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的搭设、顶升、使用和拆除必须严格依照政府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条例等的要求。

  ⒃ 承包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一套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保证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向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⒄ 承包人制定的用于本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的手段、措施、方法和程序等应报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备案;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的

  此类审核或备案不解除承包人受合同制约的任何责任;承包人还应为那些不便于人员进出的永久工程施工区设立紧急情况下逃生的疏散通道。

  ⒅ 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及发包人的保障

  ①承包人应负责和保障发包人及其授权代表免于承担因工程施工所导致的对任何人士的人身损伤或死亡而产生的任何费用、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

  ②承包人应负责和保障发包人及其授权代表免于承担因工程施工所引致的对任何私人财产的损伤或损害而产生的任何费用、责任纠纷、损失、索赔或诉讼。

  ③承包人必须承担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邻近建筑物、构件及市政管道等的日常操作所造成的影响, 负责修复工作的赔偿及负责相关法律责任。

  ④无论承包人是否在投标时填报风险费用,承包人在合同上必须承担可能于施工时产生风险的经济责任及其它合同上的义务。

  ⑤如承包人或分包商雇用的工人或其它受聘于工程或与合同有关的人员身体受到任何损伤时,无论是否有申请赔偿, 承包人必须立即将事件书面通知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

  ⒆ 现场保卫和治安承包人应为施工现场的保卫提供足够的保安人员及相应的设施和措施。

  ①承包人应为现场提供 24 小时的保安保卫服务,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防止与本工程无关的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该授权人员仅限于发包人和承包人的雇员、其分包人的雇员、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人员、设计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雇员以及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执行公务或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进入现场,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进出场,防止现场材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被盗或被窃,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等。

  ②承包人应始终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他的雇员或工人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行为,并保护工程周围居民和公众及其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

  ③承包人应制定并实施严格的现场出入制度并报发包人安全保卫部审批;车辆的出入须有出入审批制度,并有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承包人须对施工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人员进出现场、生活区应有出入证,其中应包括工程名称、证号、持有人姓名、性别、职务、所属公司等内容;出入证应加盖印章和做塑封。禁止

  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杜绝男女混居现象。来访人员必须凭有效证件办理登记并经本工程人员引入。

  ④如果分包人/供应商,其他分包人和发包人,以及发包人雇佣的所有人员已经遵照执行了承包人有关现场保安和保卫管理的各项制度,但因承包人保安和保卫工作的不力或缺陷而给任何分包人/供应商,其他分包人以及发包人在现场的财产造成了损失,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⑤承包人须对施工及留守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消防及治安培训,并做好教育记录。

  ⑥承包人须规范项目管理,劳务队伍严格按使用计划进、出场,杜绝出现施工人员或施工队伍随意流窜多个工地、生活区的现象。

  ⑦承包人要制定施工现场、生活区突发治安案件应急方案,加强保安力量,及时制止寻衅闹事、械斗行为,创造一个和谐环境。

  ⑧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保卫管理负全部责任,对由此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及经济损失全面负责。

  4、事故报告

  一旦发生事故,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以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尽快向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事故的详情。此外,在发生任何死亡或重大事故时,承包人应立即用最快的可行方法通知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向其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安全文明施工

  ⑴ 本工程施工现场应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创建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包括有关设施的设臵、办法的制定与实施、资料的准备等。

  ⑵ 承包人应充分认识本工程所处地理位臵,保证本工程的施工始终严格依照不低于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标准和规定。

  6、环境保护

  ⑴ 承包人应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依照相关要求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环保制度和措施。

  ⑵ 承包人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并限制由其施工作业引起的污染及其它对公众财产造成的损害和妨碍的后果,承包人应保证在合同期间,现场中气体散发、地面排水及排污不能超过本地区有关规定的数值。

  ⑶ 承包人应保证在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中不得使用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材料,施工材料必须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

  ⑷ 承包人应在其项目质量保证计划中明确防止误用的保证措施,如果承包人违背此项约定的责任,任何后果由承包人完全负责。

  ⑸ 承包人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排污和噪音管理等手续,并承担相应责任。

  ⑹ 如果竣工验收须经过空气检验测试,检验单位须是北京市质检站认可的单位,其检验结果同时提交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三、违约责任

  1、 承包人违反本责任书或国家、本市关于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或者改正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工整顿,且每发生一次可扣减 2 万元以下的工程款作为施工安全管理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如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的,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损失。

  2、 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由承包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发包人有权每次酌情扣减 1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款作为施工安全违约金。

  3、 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由承包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发包人有权每次酌情扣减 2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款作为施工安全违约金。

  因承包人违反本协议或国家、本市关于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人身伤亡赔偿、财产损失赔偿及其它一切赔偿责任及损失,并承担其它相应一切法律后果,在相应的安全事故未彻底解决完毕前,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解决完毕。

  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发包人、承包人签署后生效,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属文件,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作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公章):北京古北水镇旅游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

  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安全保卫部(签字): (签字)

  合同经办部门(签字): 紧急联络电话:

  紧急联络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施工安全责任状范文三: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施工现场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为零;

  2、 重伤频率控制为零,负伤频率控制为零;

  3、 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 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不发生高空跌落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全员佩戴防护措施或制定防护围栏。

  6、 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7. 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二、安全生产要求

  1、 施工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施工方自行承担。施工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施工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 施工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甲方及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 施工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三、施工现场安全要求:

  1、施工方必须虚心接受甲方的各项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管理标准及整改规定,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自查排查机制,并且严格贯彻实施;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施工方承担。

  2、施工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如果发生因施工方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工伤事故,施工方须承担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施工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施工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本公司及其他施工方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方负责。

  4、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操作场所,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做好防护工作,保证施工人员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违章操作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5、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符合国家标准。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施工方应给现场施工人员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由于施工方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或安全防护用具不到位,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均有施工方自行负责。

  6、施工方必须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防护措施得到实施。并跟甲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对接。

  7、施工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施工现场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施工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按规定对施工方进行经济处罚。

  8、施工方因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施工方施工人员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施工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施工方负责赔偿,及对其进行处罚。

  五、其他补充条款:

  1、所以进入厂区的化学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必须在东门经警室内进行登记,并注明其用途、所用地点,施工方的防护措施,及安全负责人。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施工方负责。 2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动火证,并且进行登记在册,并注明动火地点防护措施,安全负责人。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施工方负责。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到配电室登记,并且有配电室专业电工给与搭接,施工方不得私自搭接临时电线,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施工方负责。

  六、协议书的份数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持一份。

  七、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施工结束同时截止。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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