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本色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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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观《英雄本色》后感》

观《英雄本色》有感

一直以来都对发哥有着不为寻常的崇敬,他么演技、相貌、气质无时无刻给人以大哥的感觉,尤其是他出演的《英雄本色》,让我深有感触。

上大学后,一位专业的需要,班上基本也都配上了电脑,我也如此,于是我就可以在空闲的时候看看电影了。《英雄本色》当然是必须要看的,因为有发哥吗!第二次看还是觉得非常好看,我再一次的被感动了,甚至湿了眼眶——能让我感动的电影才是好电影,我一直这样认为。于是我一直希望能从《英雄本色》里找到些什么,尽管我不是80年代的人儿,但从影片讲述的小马哥和他的兄弟的故事,我是非常崇拜剧中的小马哥,不单单是因为他枪法极好、武功很高,更重要的是他还很善良,有除暴安良的精神,为了朋友,不惜牺牲自己,当他的朋友被坏人出卖了,他打抱不平,只身一人去和那黑帮拼命,最后受了重伤,直至故事发生他的死去。影片中有太多的需要我们去学习了,就像小马哥的善良品质,与人为善,对待朋友就像对待家人一样,这样你才会被朋友像家人一样对待。

其实说观影经历,我已经不知道再说些什么好了。对于影片本身,我真的觉得它的各个方面都很好,无论表演,剧情,剪接还是音乐等等各个方面。其中我就得最有看点的就是发

哥在此片中展现了他优秀的表安魅力,关于这部在香港电影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电影,我所有的理解仅仅停留在周润发穿着风衣、带着墨镜咬着牙签装帅的印像上,更重要的是他的兄弟情意,影片成功地将江湖兄弟情与亲生兄弟情的矛盾集结在一起,体现了他们各自不同的挫折、失败、忏悔和报复,通过这些人际关系的冲突,影片通过成功的煽情手法使影片更具观赏性,该片掀起了一股“英雄片狂潮”,对香港电影的发展有比较重要的影响,有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事实是,《英雄本色》是香港影坛有史以来唯一一部同时拥有年度票房冠军和当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影片两项头衔的电影。

英雄本色观后感

有血 有肉 有情 有义 吴宇森留给后人的黑帮情谊作品,不过分的夸耀他的暴力美学,但兄弟情谊绝对是一流描写,特写镜头运用出色,配乐充满激情,现在看来还是不错这是香港电影无法复制的传奇,这是一首有情有义的璀璨诗歌,这是吴宇森这辈子的巅峰之作。 慢镜头,风格化,动作优美,宛如舞蹈~这门艺术,被后人称为“暴力美学”;这种手法,被同行奉为业界经典。在我眼中,这是一部现代版武侠片,诉说的是江湖道义,兄弟情怀。 枪声、鲜血、满地弹壳;墨镜、牙签、黑色风衣,给我太多太多感受,是《英雄本色》更好让我知道了友情和亲情的意义。

服工专102

姜瑞

篇二:《《英雄本色》观后感》

《英雄本色》观后感

吴宇森的力作《英雄本色》,全方位的向我们展示了一幅黑社会连环画。这里有为兄弟两肋插刀的哥们义气,这里有为利益而展开的勾心斗角,这里有黑道大哥背后的眷眷赤子心,当然也少不了黑社会必有的血腥厮杀。

这是一条难以回归的路,一朝堕入黑社会,从此清白是路人。

阿豪,一个堕入黑社会的英雄,在这里,他征服别人,从而享受无上荣光。然而,却害怕弟弟知道自己的身份。这是一场兵追匪逃的游戏,因为是兄弟,便注定只有两败俱伤没有孰胜孰负。英雄本色观后感

口含火柴棒、吊儿郎当的小马哥,墨镜、风衣、西装裤的经典黑社会造型,为兄弟两肋插刀的哥们义气……这些构成了周润发在诸多电影中出场的经典形象,也成就了黑社会电影的经典画面。

阿成,一个算得上反面人物的黑社会分子。不讲究兄弟义气,只讲究自我利益的最大化。与阿豪和小马哥相比,这是导演塑造的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扁平人物。在他身上,我们只看到了恶,他遵从着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与此相反的是,在电影中同为黑社会分子的阿豪和小马哥则是正邪两赋的立体人物。在他们身上,既有骨肉情深、兄弟义气,也有为了黑色交易争凶斗狠的一面。

这部电影除了经典人物令人记忆深刻外,他所张扬的暴力美学也让我们观之不忘。贾樟柯《天注定》里的暴力是一种于沉默中爆发的急促暴力,动静相衬,张力十足。吴宇森在这部电影中的暴力则是一种于热闹中展开的暴力角逐,场面较大,氛围十足。

总而言之,在我看来,这部电影的故事情节平淡无奇,但是他所彰显的英雄情结却让人热血沸腾。

篇三:《电影英雄观后感》

电影《英雄》

印象中这是一部相当早期的电影,但是直到大学才发现原来以前从没完整看过,不知道是因为广告还是删减,又或者是个人心境,再或是观影环境。以至于十分的电影,少看了三分亮点,三分意境,三分剧情,只记得一分画面明丽,红绿蓝白,衣袂飘飘,红叶翻飞,绿水淼淼,。

电影中出现了很多中国特色符号:围棋、古琴、书法、山水、竹简、弓箭,巍巍楼宇,漫漫黄沙,青山绿水,红墙绿瓦。之前没看过罗生门,觉得倒叙的方式十分新颖,始终留有悬念,人物形象很鲜明。

四位刺客中,残剑是觉悟最高的,他最早把天下放入心中,与其说他是一位剑客,电影中他表现得更像个战国哲学家,没什么杀气,冷静平和,悟剑也是从书法中悟。相比之下,飞雪就显得冲动得多,或许是仇恨更深吧,每次遇到两人都要动刀剑的时候似乎都是飞雪快一步,爱情,让残剑犹豫,却让飞雪果决。长空,这个角色只出现了几分钟,以至于我从前根本没有认出这居然是甄子丹,但是他是无名计划中的第一环,他是当世高手,与秦宫七大高手对战他连枪头都不屑使用,他们对他来说只不过是无名第一战的见证。无名,他是长于秦国的赵人,十年前知道身世,苦练绝技决心刺秦,本来就要成功,却为天下放弃了,作为刺客,他没有名字,人们只知道长空残剑飞雪,作为秦王知己,他更没有名字。秦王,有一统天下的野心,一开始的认为他是胆小惜命,后来显示出来的睿智与胸怀却让人心生敬佩。这些人都是英雄,为爱情,为个人,为天下。

影片最为称道的就是色彩的运用,秦王宫殿上,我们听到了三个版本的故事: 无名红色狗血版:长空与飞雪一夜情,残剑飞雪冷战,无名杀长空,借求字告知长空死讯,飞雪欲为长空报仇,残剑伤心,与侍女一夜情报复,飞雪伤心了,

错手杀死残剑,侍女伤心欲为残剑报仇,失败,死了,飞雪方寸大乱,在秦军大营被无名所杀。

秦王蓝色捐助版:长空故意落败,藏书阁中无名说服残剑飞雪,飞雪不愿长空遇险,刺伤长空,甘愿独自牺牲。飞雪死,无名与残剑在意念中比剑,侍女如月代残剑赠剑助无名一臂之力。

无名白色真实版:无名剑法精准,成功说服长空相助,劝说残剑飞雪时残剑表示会阻拦,飞雪刺伤残剑,假死助无名。残剑赠剑,赠字,“天下”二字,动摇了无名刺秦之心。英雄本色观后感

英雄本色观后感

影片中前两个版本的故事都不是真实的,一个是无名的谎言,一个是秦王的臆测,一红一蓝,一冷一暖,导向的结局也截然不同。红色炽热耀眼,象征的是英雄身上的一腔热血,蓝色则更为冷静,多了几分高洁气度,是秦王眼中的残剑飞雪,而第三部分运用了白色,有人说那才是英雄本色,宁静高远,为成就天下苍生舍弃个人的仇恨。而白色代表和平的同时,又代表牺牲与死亡,与无名残剑飞雪白衣身死的结局呼应。除去红蓝白,影片中还有两种颜色,残剑叙述的色调是绿色的,绿色是包容的,和谐的,代表英雄背后返璞归真的愿望。三年前的时候,秦王宫的布置也是绿色的,除了色调统一之外,是否也暗示着残剑其实才是最了解秦王的人呢。另一个颜色就是秦王宫庄严的黑色,象征权利,野心,当然,也象征死亡。

前两个故事虽然是假的却也不全是假的,不知哪个电视剧中有说到的,说假话不能全假,须得掺点真货才可信。因此无名的谎言中有很多是真实合理的,比如子夜藏书阁的约定,比如侍女如月对残剑的忠诚,比如残剑飞雪的冷战,又比如飞雪刺伤残剑。而秦王的推测中也有很多事正确的,比如无名意在刺秦,比如飞雪虽然刺伤残剑却依然很担心残剑,“我怕把他伤得太重了”,比如“残剑飞雪,生死相守,人不离人 ,剑不离剑”,秦王的推测中,残剑飞雪的形象作为赵国大侠十分完美,甚至比真实的更为完美,而白色的真相,一步一步呈现,豁然开朗。

关于秦军士兵我觉得有两处安排我觉得还挺有意思的,不只是巧合还是有意为之。一是尚“风”,秦军弓弩极强,攻击需借风势,顺之则昌,而历史潮流也是如此,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刺秦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逆风之行。第二,此前一直是刺客们想杀秦王,无名纠结杀不杀英雄本色观后感

秦王,而影片末尾秦军卫士齐声问秦王“大王,杀不杀!”,齐声又喊“大王,杀!”,秦王虽心有惋惜,却又不得不杀,实在叫人唏嘘。英雄本色观后感

影片在配乐、画面尤其是武术画面上,都与李安的卧虎藏龙有相似之处,最重要的是在对武道的理解上,也有相通,也无怪乎观众质疑,在情节上,或许稍有牵强,但胜在架构清晰,切入点独特,导演原本就是摄影出身,电影确实称得上每一帧都是艺术。在安静的环境中的打斗极富张力,京剧式的喊打喊杀声再加上刀剑相接的声音配合的真是再适合不过了。

学院 外国语学院

班级 英语135班

姓名 沈 唯 君

学号 2013210493

篇四:《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600字》

笛福笔下的鲁滨逊,是少年时期我心目中的英雄。暑假已至,再次翻开书本细细

品读,不由得又对他生出一层敬仰。

一谓勇。鲁宾逊自小希望成为一名水手,他家庭条件良好,本可以过上有滋有味的小康生活,但他毅然决然抛开物质条件的诱惑,为实现梦想,勇敢地一往直前,去挑战陌生的海洋世界。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600字。鲁滨逊的四次出海都不甚顺利,两次被风暴所饶,差点赔了性命;第三次为摩尔海盗所困,竟沦落为奴隶;还有一次众所周知,漂流至孤岛28年。这样一次次的挫折磨难,没有阻止鲁滨逊对大海的勇毅追求,二谓勤。在荒岛上,鲁滨逊积极地开展了自救行动。他尝试着做从前他一点也不会做的生活用品,打猎,种菜,裁衣服。鲁滨逊曾为制作几只碗伤透脑筋,但在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之下,终于取得成功。普通人能做到吗?恐怕早已被没有食物,没有住所的荒岛折磨疯了

,更谈不上用双手创造自己的一番小天地了。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600字。鲁滨逊能活下来,也正是靠着他的勤奋。

三谓善。一次出猎中,鲁滨逊在海滩发现一个野人正被同伴追杀,他不顾危险,用火枪赶走了他们,救出了被困之人。若换做是我,见到这样的场面,或许已经躲得远远的,又如何去救人?可鲁滨逊没有想太多,他只是不忍心见到一个人活生生死在自己面前。身处困境仍能帮助他人,他做到了。

这份勇善勤,足以见鲁滨逊是一个当之无愧的英雄。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600字(二)

文/史少杰

我是一个懒小子,无论干什么事情都得依赖他人。少了他们就无头无序,寸步难行,因为我养成了依赖他人的习惯。

读完一本书,使我改变了凡事都得依赖他人的这种不好习惯,这本书的名字叫<鲁宾逊漂流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做鲁滨逊他勇于冒险,用于追求自由自在的,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在荒岛,也决不馁。在荒芜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存条件的小岛上,他孤独一人,克服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晒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子、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在岛上的第二十四年,他还救了个野人,给他起名叫“星期五”。在他的教育下,()成为一个忠诚的奴扑。就这样,鲁滨逊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精神和物质“王国”。

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强性英雄本色。

现在的社会中,很少有像“荒岛”上的不幸,而更少又像鲁宾逊的人,所以我们要不怕困难的去奋斗、拼搏,这样才能生存。

在逆境中不要悲观绝望,要努力看到积极的因素,改变悲观绝望的心理,这种乐观的精神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们要想鲁滨逊学习。要坚持自己的梦想,不要放弃!加油!你是最棒的!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600字(三)

文/朱意乐

今天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主要描写鲁滨逊原本过着富裕的生活,但他觉得太无聊他觉得人生就应该奋斗于是就去当了一名水手,可是船出事了于是他凭着坚强的意志,顽强的在孤岛上生活了5年的励志故事。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明白一个道理,做人就要做一个有理想的人,即使再大的困难也要去克服完成,我的理想是当一名出色的天文学家,在这方面爸爸给了我不少的鼓励和支持,其中一件事让我记忆深刻,那天我正在做作业,一时间遇到了一道不会解答的难题,其实当时我只要多动动脑筋那道题我是会做的,可当时我想都没想就拿着本子去找爸爸,要求爸爸告诉我,平时爸爸总会耐心的给我解答疑惑,而今天去很严肃的问我“你自己动脑筋想了么?”“没有”“那就自己去好好的想想,如果真的还是不会,可以来找爸爸”我只得拿了本子走了,好不容易算出来了,经爸爸一检查我落了一个小数点,爸爸严肃的批评了我“你长大想当天文学家,但你想过了没有,如果以后你在工作中也这么马马虎虎的落个小数点,工作就会因为你的失误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甚至是生命!”当时我觉得是爸爸太小题大做,撅撅嘴不以为然的走了,事后想想爸爸所说的话不无道理,是啊!一个粗心大意的人怎么能当天文学家,又怎么能够报效祖国。

于是我暗暗下定决心,以后在学习的道理上一定要做到一丝不苟,做个像鲁滨逊那样有理想更有追求的人。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600字(四)

我很喜欢读书,我的书架上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我最喜欢看的书是“英国和欧洲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从小的梦想就是乘坐船遨游四海,虽然他的父亲千方百计阻止他,但他还是瞒着父母去航海,可是遇到风暴,他侥幸逃命。之后他仍然频频出海,在第三次的出海中被冲到了一个小岛上,他一开始身边除了一把刀、一个烟斗以及烟叶,其他什么也没有。后来幸运的是那只沉没的大船被冲到了小岛边,鲁滨逊便把船上所有可用的东西搬上小岛,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勤劳过上了虽不好却已经可以吃好穿暖的生活。

过了二十几年,鲁滨逊发现有一群野人来到岛上,他们正准备把俘虏美餐一顿时,俘虏看到了鲁滨逊,向他跑来,鲁滨逊连忙操起枪打死了野人,救下了俘虏。他给这个俘虏取名为“星期五”,让他做自己的仆人,并且教他学会说英语。鲁滨逊和星期五还帮助船长夺回船只,把他的小岛留给了别的遇难的白人,自己和星期五乘船回到了英国。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鲁滨逊是一个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的人,他不顾父母的劝阻,不满足于现在的状况,毅然出海闯荡。他还是一个勤劳聪明的人,没有被困难吓倒,用自己的双手在小岛上修建家园、种植吃的、养殖各种各样的动物,让小岛充满了勃勃生机。我们要向鲁滨逊学习,学习他在逆境之中迎难而上永不退缩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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