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人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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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23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深化人事改革 第一篇

中组部常务副部长陈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013年12月02日08:09 来源:人民日报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造就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生动局面的制度保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对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新部署,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加以贯彻落实。

进一步明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要求

《决定》提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这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的方向、目标和思路的新概括,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要求。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牢牢把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正确方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需要把它放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大局下去认识、去审视,放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布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最鲜明的政治特色,是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展开,特别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发挥,干部工作需要充分走群众路线,进一步扩大民主,增强透明度。但必须明确,这种改革的目的是提高党管干部水平,更好地为党选拔优秀人才,决不是放弃党管干部原则。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每一项措施,都应有利于加强而不是削弱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而不是动摇党的执政地位。

着眼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进一步明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目标。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大的方面说就是德才兼备。不同历史时期,对干部德才的具体要求有所不同。习近平同志在今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

正确回答了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新时期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并对这一标准的内涵作了深刻阐述。习近平同志要求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这就指明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和着力点。在新的历史阶段,面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我们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最根本的任务,就是要培养选拔更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尤其要使那些理想信念坚定、锐意改革创新、敢于负责担当的优秀干部充分涌现,使各级干部都各尽其能、才尽其用。

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提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科学化水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强,必须科学设计,扎实推进,务求实效。我们要按照《决定》提出的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选人用人机制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效管用,就是改革措施的推出要服务于选准用好干部的需要,更加注重实际效果,遵循干部人事工作规律,坚持形式服从内容、过程服从结果。简便易行,就是改革制度的设计要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既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又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为此,要正确处理继承干部工作优良传统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尤其要坚持在实践中培养、发现和使用干部。要把自上而下的改革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结合起来,改革措施要成熟一个推出一个,重大改革举措坚持试点先行。要加强制度统筹,既着力解决制度缺失问题,又有效防止制度繁密现象。要注意各项改革措施的衔接和配套,重视抓好已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改革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抓住当前干部人事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深入研究,不断改进,努力取得突破性进展。要把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与完善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保障制度结合起来,修订好干部任用条例、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等,努力形成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决定》提出,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

别的责任。这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构建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的关键所在。

一是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主要是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一方面,要改进民主推荐、测评方式和程序,增强民意表达的真实性。在干部工作中发扬民主,不仅体现在投票推荐上,而且体现在个别谈话、实地调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等各个方面,体现在酝酿动议、考察预告、沟通协商、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各个环节。另一方面,要正确分析和对待票数,把得票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把干部推荐得票情况与组织平时掌握的德才和实绩情况对照起来分析,综合考虑确定人选。对那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而得票相对较少的干部,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该保护的一定要保护,坚决纠正唯票取人现象。

二是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合理确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职位、范围、规模,坚持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改进选拔程序和方法,严格组织考察和把关,加强纪律监督,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防止把严肃的干部工作搞成选秀,坚决纠正唯分取人现象。

三是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根据选任制和委任制的不同特点,探索不同的干部人选产生方式和票数权重,避免一刀切。选任制干部即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适用选举民主。委任制干部即各级党政机关的部门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适用“实绩晋升”。这一层面干部的选拔,主要是扩大提名、考察环节的民意收集和决定环节党委(党组)内部的民主,不能把竞争性选拔作为主要方式甚至唯一方式。

四是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要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搞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总体规划。下大气力抓好培养工作,对那些看得准、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干部,要敢于压担子,有计划安排他们去经受锻炼,尤其要放到基层、艰苦岗位去磨炼。注意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既重视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又合理使用其他年龄段干部,不能简单地以年龄划线,不搞任职年龄层层递减。

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

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要据此改革实绩考核指标体系的设置,完善考核办法,健全奖惩机制,形成促进科学发展导向,促进各级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实行对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改进德的考核办法,细化干部德的评价标准,检验干部理想信念坚定不坚定,主要看是否在重大政治考验面前有政治定力,是否能树立牢固的宗旨意识,是否对工作极端负责,是否能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是否能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是否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要把考察识别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健全到基层干部群众中、从履职过程中考察干部制度,完善通过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了解干部办法,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增强考核全面性和准确性。

完善干部管理相关制度。一是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这对于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统筹干部资源的优化配置,改善领导班子的群体结构,促进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选人用人上,现在还存在着违背五湖四海原则的现象,有的用干部以部门、地域、单位划线,干部调不进、派不出,有的只注重安排身边的干部。客观上讲,单位、部门之间领导职数资源分配不够均衡,从制度上导致干部发展机会不平衡。因此,必须打破干部部门所有,大力推进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统筹用好各类干部资源,增强干部工作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二是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三是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对干部严格考核、选拔和监督上,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要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规范被问责党政领导干部重新任职的条件、程序。对于那些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责任,而且要终身追责。四是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制度。主要是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通过这些措施,着力改变公务员队伍千军万马挤领导职务这个独木桥问题,调动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积极性,使他们都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

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事情成败的关键就是能不能发现人才,能不能用人才。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决定》提出,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择天下英才而用之。这是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的体制保证,有利于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首先要深刻分析人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决定》强调,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让人人都有成长成才、脱颖而出的通道,让各类人才都有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这是人才工作重要理念创新。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为人们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同时也出现了社会分层“凝固化”和社会流动“缓慢化”趋势。这不仅不利于把大批优秀人才凝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而且易激起社会“仇官心理”。一段时间以来,人们对一些年轻干部破格提拔习惯性质疑,从深层次上折射出社会公众对社会流动不畅的焦虑。因此,必须着力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大力营造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制度环境,让社会各阶层人员都有通过平等竞争向上发展的机会和通道。

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现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干部交流渠道不够通畅,许多社会优秀人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中的人才,海外留学人员和普通工人农民,由于受到体制和身份限制,难以进入党政干部队伍。要探索建立由多种干部选拔方法、多条干部选拔渠道构成的干部选拔体系,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对社会上的优秀人才可推行直接引进、公开选拔、聘任、挂职等办法,畅通进入党政领导岗位和公务员队伍渠道,给他们提供平等的机会。同时,对党政机关干部向企事业单位流动也要进行一些制度性探索,打通干部在不同体制之间的流转通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促进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当然,这种流动要严格按制度办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期权交易、权力寻租等问题发生,防止干扰正常经济秩序,防止滋生腐败。

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当前推动基层各项事业改革发展,面对的迫切问题是人才缺乏,中西部地区和基层学校、医疗卫生、农技推广等机构和艰苦岗位人才匮乏、留不住人、人员素质整

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浅谈
深化人事改革 第二篇

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浅谈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改善体制环境,推进人才战略,激发人才活力,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初步完成了破旧立新的任务,新的人事管理机制框架基本建立,但改革还是初级的、浅层次的。从总体上讲,需要全面深化,进一步完善。

【深化人事改革】

一、要在提高思想认识上进一步深化。要进一步深化对改革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改革对于解决传统人事管理制度下出现的人员流动难、激励约束乏力等均具有重要作用,对于打破机关、事业、企业之间人事壁垒,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具有重要意义。要正确看待改革中的困难,切实增强主动抓好改革工作的信心。因改革滞后,现在事业单位人员压力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改革越早越主动。各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干部对此要有清醒认识,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还要充分认识改革的着力点不是削减人员,而是理顺人事管理关系,激发人事管理活力。改革使单位能够有更大的用人自主权,使个人有更大的择业自主权,但改革的目是形成有效激励的机制,激发人事管理的活力,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要在加强岗位管理上进一步深化。签订聘用合同和加强岗位管理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聘用合同为岗位管理提供依据,签订聘用合同是加强岗位管理的基础。因事设岗、因岗择人、按岗定酬是科学人事管理的必然要求,由身份管理变为岗位管理是改革的一个核心内容。加强岗位管理,首先要规范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事业单位非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数和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权利、任职条件和聘用期限,实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要不断充实聘用合同的内容,使聘用合同成为各事业单位内部人事管理的根本依据。要严格实行按岗定责、按岗考核、按岗定酬,岗变薪变,从而实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

三、要在抓好合同续签上进一步深化。及时抓好合同续签,是巩固改革成果的关键环节,也是事业单位规范人事管理,规避人事争议风险的基本要求。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双方人事主体就应该协商办理合同续签手续。用人单位提出续签,而受聘方无正当理由拒签的,可以按规定予以解聘。用人单位没有及时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工作关系的,将视为延续聘用合同,若出现人事争议,用人单位将处于被动位置。必须强调凡合同到期了的,都要按规定和程序及时续签。同时要把是否存在规范的人事聘用关系作为办理职称评聘、工资审核的依据。

四、要在推行公开招聘上进一步深化。进一步扩大公开招聘的实施范围。按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要求,对所有事业单位进人都要进行公开招聘。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的程序。对招聘条件、程序、招考计划、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手续等要严格把关,对地市和县级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认真核准把关。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进人的纪律约束。认真落实各项纪律要求和责任追究条款,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要在搞活内部分配上进一步深化。要在继续扩大分配制度改革面上下功夫。除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外,要力争全市所有事业单位都要启动分配制度改革。在此基础上,注意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示范效应的改革典型,指导和促进改革的深入开展。要在搞活分配的形式上下功夫。在坚持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同时,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可实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方法,鼓励探索采取各种有效形式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

优秀人才和重点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要在搞活分配的幅度上下功夫。在合理的范围内,进一步拉开收入差距,对一些关键或特殊岗位、重点学科、重点领域的工作人员,可在工资待遇上实行优惠。允许事业单位高薪聘用个别拔尖人才,对有重大科技发明、突出贡献的人才实行重奖。

六、要在完善配套工作上进一步深化。要加强人事计划宏观管理。在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的同时,相应加强人事宏观监管调控工作。建立有效的人员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分配秩序控制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起宏观管理、政策监管和个案争议处理相结合的监管机制。要加强人事争议调解与仲裁工作。注意培养相关的专业人员,收集整理相关案例,组建人事争议调解员和仲裁员队伍,学习和熟悉人事争议调解与仲裁的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积极开展人事争议调解与仲裁工作。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激发人才创造活力
深化人事改革 第三篇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激发人才创造活力

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把各方面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企业的竞争关键是人才的竞争。只有始终坚持公道正派,持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才能选好人、选对人,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创造活力,为矿井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下面,结合学习七一讲话精神,就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 用好一个人,会激励一大片;选错一个人,会挫伤一群人。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科学管理、培养锻炼、引导激励机制,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一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拨任用干部既要看才、更要看德,要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从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职工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二要健全完善以公开竞聘为主要形式的市场化选聘机制。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逐步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突出岗位特点,注重工作能力,强化实绩导向,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的德才表现。完善差额选拔办法,逐步推行差额推荐、考察。三要完善轮岗交流制度。加大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本部

【深化人事改革】

与外部开发单位之间的交流力度,既选派机关管理人员到基层和艰苦环境锻炼,又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管理人员充实上级机关,通过多岗位锻炼丰富阅历、提高本领。四要加强领导干部后备队伍建设。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有计划、分层次、按职位建立领导干部后备队伍。建立来自基层一线领导人员培养选拔链,大力选拔经过艰苦复杂环境磨练、重大问题考验、实践证明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要以“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努力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企业和谐的高素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一要着力提高思想政治水平。要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理论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二要着力增强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重点提高谋划发展、优化发展、推动发展的本领和应对危机、把握大局、驾驭市场、化解风险、克服困难的本领,增强新形势下团结职工、维护稳定等方面的能力,切实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履行好维护稳定这个第一责任。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形成班子成员年龄、经历、专长、性格互补的合理结构。三要着力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考核标准,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核干部的工作实绩。完善考核方法,把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任前

考察、组织人事工作巡察有机结合起来,增强考核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不断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

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一要注重超前预防。扎实做好函询、述职述廉、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对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干部严肃追究责任。加大从源头防治用人不正之风的力度,健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促检查制度,完善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选拔任用工作年度专题报告等制度。二要强化公开监督。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逐步做到把选人用人政策和标准交给职工群众,把选人用人的程序和方法亮给职工群众,把选人用人的相关情况反馈给职工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开性和透明度。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观念,完善人才培养、吸引、使用、评价、激励办法,努力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一要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工程,围绕矿井改革发展,加强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注重紧缺专业优秀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培养、管理和使用。积极引进培养行业领域专家学者级高层次人才和掌握核心技术、

创新型的科技领军人物。二要完善人才工作机制。要完善教育体系,改进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促使人人能够成才、人人能够发展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要以岗位职责规范和能力素质指标为核心,注重能力、业绩和贡献的导向作用,健全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实施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活动,激发调动广大职工学业务、精技术、提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要积极营造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要积极主动地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华创造条件、提供机会,使他们在岗位上施展才能、实现价值、贡献力量。要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在坚持用感情留人、用事业留人、用适当的待遇留人的同时,更加注重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相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保障人才合法权益的奖励机制吸引人,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切实为矿井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深化人事改革 第四篇

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以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为基础的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滁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办发[2009]12号)、市人社局《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滁人社办发[2010]59号)和市人社局《关于滁州市实验中学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滁人社复[2010]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化人事改革】

通过建立以岗位聘用为核心的用人制度和以体现岗位绩效为准则的分配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与实施范围

(一)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制度入轨、平稳过渡的原则;坚持妥善处理历史与现实矛盾的原则;坚持现职现岗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深化人事改革】

我校在编在职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设岗时间均以2010年12月31日前为准。

三、核准的岗位情况

根据市人社局核准的288个岗位总量进行管理,包括:

管理岗位11个,其中五级1个,六级3个,七级3个,八级2个,九2个级。

专业技术岗位266个,其中五级(副高)16个,六级(副高)32个,七级(副高)32个;八级(中级)36个,九级(中级)48个,十级(中级)36个;十一至十三级(初级)66个。

工勤技能岗位11个,其中三级3个,四级5个,五级3个。

四、各岗位具体任职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深化人事改革】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2、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4、政工岗位应当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

(三) 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基本任职条件:

(1)能够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任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继续教育等达到要求。

(2)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当具备准入控制的条件。

2、岗位聘用条件:

(1)教师系列(详见岗位说明

书)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五级专业岗位任职条件:须任职中学高级教师岗位10年及以上,出色履行本岗位职责,工作量饱满,专业工作完成优秀,且完成教育教学工作质量优秀;

六级专业岗位任职条件:须任职中学高级教师岗位5年及以上;出色履行本岗位职责,工作量饱满,胜任专业工作,且完成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良好;

七级专业岗位任职条件:须任职中学高级教师岗位,每学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本岗位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量,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量;

八级专业岗位任职条件:须任职中学一级教师岗位5年及以上,且完成教育教学工作质量优秀;

九级专业岗位任职条件:须任职中学一级教师岗位2年及以上,且完成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良好;【深化人事改革】

十级专业岗位任职条件:须任职中学一级教师岗位,每学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本岗位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量,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量;

十一级岗位任职条件: 须任职中学二级教师岗位3年及以上;

十二级岗位任职条件: 须任职中学二级教师岗位,每学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本岗位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量,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量。

十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用期满,能胜任本岗位业务工作,考核合

格。

(2)辅助系列:

六级副高:受聘为副高6年以上,出色履行本岗位职责,工作量饱满,专业工作完成优秀,工作效果好。

七级副高:受聘为副高级职务,出色履行本岗位职责,工作量饱满,胜任专业工作,工作效果好。

八级中级:受聘为中级职务6年以上,较好履行本岗位职责,工作量饱满,工作效果良好。

九级中级:受聘为中级职务3年以上,较好履行本岗位职责,工作量饱满,工作效果良好。

十级中级:受聘为中级职务,较好履行本岗位职责,工作量饱满,工作效果良好。 十一级初级:受聘并在初级岗位工作满4年,掌握本岗位必需的知识技能,能胜任本岗位业务工作。

十二级初级: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在初级岗位,履行本岗位基本职责。

十三级初级:试用期满,能胜任本岗位业务工作,考核合格。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等级比例调控

专业技术岗位与工勤技能岗位如存在相同等级档次的多名人员同时竞争一个岗位,学校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核定调控:

1、教学工作者优先;

2、满工作量者优先;

3、任职年限较长者优先;

4、以04年月9以来是否获得各类奖项排列优先顺序:A、教育教学成果奖(看获奖名次) B、市级以上党政部门颁发的奖项获得者 C、校级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

六、各类岗位首次(本次)聘用的方法:

1、管理岗位

五级职员岗位(校正职领导岗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五级及以下职员及政工师岗位,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

2、专业技术岗位

作为师范转型学校,结合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根据任职年限、业绩成果等因素制定《实验中学岗位说明书》(附件一)、“实验中学教师工作业绩登记表”(附件二)和“实验中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量化评分标准”(附件三),专业技术岗位的首次聘用,教师系列将根据“岗位说明书”、“ 工作业绩登记表”和“量化评分标准”;辅助系列将根据岗位聘用条件(2)和“岗位说明书”,由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评议确定。

几点说明:(1)担任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成绩突出者可破格;(2)凡法定退休年龄前两年未达到本级的最高级,如果学校有空岗可优先上聘一级;(3)评聘中学高级20年及以上者可优先晋五级;评聘中学高级10年及以上者可优先晋六级。

3、工勤技能岗位

现有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术等级考核并已聘用在相应技术等级岗位的,原则上聘用在相应的岗位等级。

七、各类岗位首次(本次)聘用的程序:

1、公布岗位及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部门、年级组推荐或个人申请)。拟竞聘人员依据所公布的岗位及岗位任职条件,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有关表格(附件四、五)。

3、资格审查。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对拟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确定岗位等级。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根据竞聘人员的个人申请、工作业绩和考核情况确定其岗位等级。

5、公示聘用结果。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6、签订聘用合同。整个竞聘工作结束后,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聘期三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聘期内可微调)。聘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市人社局、学校和受聘人各执一份。

八、组织领导

成立“滁州市实验中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滁州市实验中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黄柳宁

副组长:许明

成 员:刘苏军、徐泽娟、张福兴、刘霞 、张健民、曹正康

办公室

主 任:刘苏军

成 员:徐元力、严宁、林迅、贾学枝、辛成惠、张永恒

九、有关政策说明

(一)“双肩挑”人员

1.按规定,学校工作人员不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任职的,可按专业技术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占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岗位工资一经确定,聘任期内不作调整。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岗位高、中级职务后,学校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范围内,等额配备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由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完成管理工作,原则上不再设置管理岗位。在管理岗位任职的人员,未获准在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上任职,但已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的,在过渡期内保留原待遇,不得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层次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竞聘。

2、根据学校的社会功能、工作性质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教师系列为主系列,其他为辅系列。

(二)关于两类岗位人员转换问题

1、管理人员调整到专业技术岗位

在不具备专业技术背景的管理岗位上任职的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岗位评聘。若工作需要调整到空缺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已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条件的经评审通过且在一定指标范围内的,可申请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深化人事改革 第五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指明了我们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思路。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我们始终强化问题意识,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突出问题。 一、改革的方向问题,如何确保中央要求与基层实际有机结合。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方向是指引,导向很关键。需要我们找准工作突破的方向,即更多地从制度层面加以改革创新,而不是从操作层面进行修补。比如,在年轻干部选拔培养方面,我们应更多地关注怎么样解决领导班子换届时对年轻干部“急配现找”、年轻干部来源渠道单一等问题,而不是把重点放在年轻干部的年龄界定到多少岁、在班子中的比例占到多少等表面问题上。同时,我们在制订改革制度时,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善于结合基层实际,解决现实问题。一项新的改革举措是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措施的制定者往往由于“当局者迷”,不能准确地加以判断,这时就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有话语权,参与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中来,更好地推动人事制度改革与实际情况有机结合。 二是改革的途径问题,如何防止改革脱离实际不易操作的问题。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出台的措施应本着实际、管用、有效的原则,要朝着有利于扩大民主、调动积极性、推动科学发展的方向进行。在制定政策时不能主观化、简单化,导致出台的干部人事制度脱离实际,“剑走偏锋”。比如,有些地方和部门在班子配备中搞“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用“一刀切”的方式推行干部年轻化,使得在选拔领导干部时,过分强调年龄,甚至把“年轻化”等同于“低龄化”,极大地挫伤了干部的工作热情。所以,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要做到“三不要”。一不要“闭门造车”。通过广泛深入地调研,在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查摆现有干部人事制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才能“对症下药”,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二不要“急于求成”。任何一项改革措施的出台,都不会一开始就尽善尽美,需要在实践的检验中不断地进行修改和完善。要从条件成熟、能够办到的事情入手,循序渐进、有条不紊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改革中会遇到很多新问题、新情况,需要有一个逐步解决的过程,需要在处理具体问题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遵循客观规律,稳妥有序地推进改革,切不可急于求成。三不要“避简求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得到认可并推广的好举措,必定是简单明了、易于操作的。程序上过于繁琐的制度,会由于难于操作和执行,使得制度本身不了了之。因此,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中应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注重新制度的操作性、适用性,避免繁琐,努力建立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有人机制。 三是改革的重点问题,如何防止重点不突出不下深水的问题。目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现在已步入“深水区”,处在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深化改革所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更加突出,牵涉的利益关系更加复杂,难度和风险进一步加大。这个时候,如果思想上怕冒风险、怕担责任,就会令改革浅尝辄止,只能做一些表面调整,无法突破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如在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方面,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方面,需要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一方面,要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方式和程序,增强民意表达的真实性。另一方面,要正确分析和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把得票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对照分析平时掌握的干部德才和实绩情况,综合考虑决定人选,坚决纠正唯票取人现象,通过全面、历史、辨证地考察识别干部,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拔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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