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静点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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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工作管理制度
门诊静点工作制度 第一篇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附属协和医院

门诊工作管理制度

(汇编)

门诊办公室

2013年9月

目录

总 则 ....................................................................................................................... 2

协和医院门诊工作管理规定 ....................................................................................... 3

协和医院专家门诊管理规定 ....................................................................................... 5

协和医院多学科综合门诊管理办法(试行) ........................................................... 6

协和医院门诊诊室管理制度 ....................................................................................... 8

协和医院预约挂号管理办法 ....................................................................................... 9

协和医院门诊排班制度 ............................................................................................. 10

协和医院处方管理规定 ............................................................................................. 11

【门诊静点工作制度】

协和医院门诊抗生素合理使用管理办法 ................................................................. 13

协和医院门诊导诊分诊管理规定 ............................................................................. 14

协和医院门诊挂号(办卡)处人员管理细则 ......................................................... 16

协和医院门诊收费处人员管理细则 ......................................................................... 18

协和医院门诊挂号、办卡、收费处奖惩考核方案实施细则 ................................. 20

协和医院门诊宣传张贴管理规定 ............................................................................. 22

协和医院保洁、秩序维护、电梯运行、设备设施维护维修管理规定 ................. 23

协和医院保洁、秩序维护、电梯运行、设备设施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 27

协和医院新门诊的安全管理 ..................................................................................... 31

协和医院门诊应急管理预案 ..................................................................................... 32

附1 门诊工作考评管理办法(月度) ................................................................................ 36

附2 预约挂号须知 ................................................................................................................ 39

【门诊静点工作制度】

附3 病情证明盖章流程 ........................................................................................................ 40

附4 门诊专家停诊流程 ........................................................................................................ 41

附5 门诊专家换诊流程 ........................................................................................................ 42

附6 门诊专家加诊流程 ........................................................................................................ 43

附7 门诊专家长期改班流程 ................................................................................................ 44

附8 协和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 45

附10门诊公共导医和分诊导医绩效考核表 ....................................................................... 49

附11 保洁操作程序及保洁服务质量标准 .......................................................................... 51

附12 保洁服务质量检查评分表 .......................................................................................... 52

附13 秩序维护服务质量检查评分表 .................................................................................. 53

附14 电梯操作服务质量检查评分表 .................................................................................. 54

附15 设备、设施运行及末端维修服务考核评分表 .......................................................... 55

总 则

一、 以“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为工作准则,不断提高门诊各项服务质量。

二、 按照《协和医院职工守则》规定,强化服务意识,忠于职守,保障门诊一切工作顺畅安全。

三、 各部门应明确所辖岗位职责以及分工,有明确的岗位职责描述、工作内容及要求,有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等管理办法。

四、 各部门应不断优化门诊流程,持续改进本部门的工作。

五、 门诊办公室负责门诊工作总协调,可对门诊各项工作实施督查与考评。

六、 各部门有对门诊发展提出建议和服从医院统一协调调度的责任。

七、 后勤服务部门应围绕病人和临床科室,做好相应的后勤保障工作。

八、 本“汇编”内所列各项门诊工作管理制度(规定)及其相关考核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原相关规定及考核标准同时废止。

协和医院门诊工作管理规定

一、医德医风: (二)门诊部所有工作人员应做到“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为病人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对病人耐心细致,文明礼貌,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如用语不当或态度生硬与病人或他人发生争吵者,经调查核实,按《门诊科室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情节严重者按《一次性投诉待岗》有关规定执行。

(二)要耐心、细心地接诊每一个病人,让病人了解其诊疗方案,对敷衍、冷落病人引起的投诉按《门诊科室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门诊静点工作制度】

(三)对每次坚持早上班、晚下班,对病人服务态度好,医疗质量高的医生给予表扬和奖励。

(四)对本院有床位和能做的检查项目而介绍病人到外院去住院或检查的,以举报核实为准,并视情节轻重罚款500-2000元。

二、劳动纪律:

(一)门诊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安排连班的科室,中午12:00-2:30须有医生接诊。急诊24小时应诊。门诊各科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岗,准时接诊病人(按时开诊、手术、检查、挂号、收费、接待等),不得提前下班,未到下班时间不得推诿病人。病房医生出任专科门诊,应准时到门诊接诊病人,不得以查房为由影响门诊的按时出诊。凡无故迟到、早退、中途脱岗者,按《临床科室门诊工作考评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科室要加强对门诊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分管主任应经常了解门诊医师、教授、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合理调整门诊工作人员,尽量避免出现退号及限号的现象。

(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门诊的教授,应先向科室或教研室请假,并要求相应职称教授顶替,科室或教研室需提前两天以科主任或医疗主任签字的书面形式报告门诊办公室,以便门诊排班及挂号系统的维护和更换。无故取消专家门诊,视引起的后果给予罚款200-500元,并给予警告或周会通报批评,累计达三次者,取消专家门诊一次,罚款1000。

三、医疗服务:

(一)严格执行门诊病人首诊医生负责制,凡推诿病人,造成病人漏诊、误诊,引起医疗纠纷者按《临床科室门诊工作考评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医护人员接诊病人时,须按《湖北省病案书写规范》要求书写病历及相关记录,并落实知情同意谈话、签字制度。

(三)医师必须按《协和医院处方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开具处方。门诊办公室、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按《临床科室门诊工作考评办法》中工作质量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四)凡开人情假、人情诊断证明书者,每例罚款200元,造成了纠纷等后果者加倍罚款。

(五)为了提高门诊工作医疗质量,各专科医师、教授只看本专科的病,涉及它科的应介绍到其他科室应诊或会诊。

(六)教授门诊不得由下级医师或研究生冒名代替,一经发现,第一次扣200元。第二次扣500元并通报批评,第三次报请主管院长后暂停门诊资格。由下级医师或研究生代替门诊,引发医疗纠纷的相应责任由教授本人承担。

(七)误送、误接、遗失病人检验标本,使病人找不到结果,延误病人治疗者;照片、超声、检验发错报告者或检查部位做错等者,发现一例次每例罚款200元,遭到病人投诉者500元。由此引起的纠纷和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八)所有医务工作者有责任核查就诊病人信息,如就诊卡信息与接诊病人信息明显不符者,有责任予以纠正,并报门办备案,以便对其进行追踪管理。

四、后勤服务:

(一)物业部门要做好门诊的保洁、秩序维护、电梯运行、设备设施维护维修工作,给病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总务处和门办有责任按照考核标准(标准见《保洁、秩序维护、电梯运行、设备设施维护维修管理规定》)做好督导和考核工作。,

五、其他:

(一)门诊工作纪律和门诊工作质量与科主任业绩、考核挂钩。

(二)以上规定适用于在门诊部工作的各类人员,包括医、护、技、药师、挂号、收费、医疗服务中心、保洁、保安、电梯等工作人员,以及来门诊大楼维修的其他工作人员。

(三)本规定由门诊办公室负责解释。

门诊注射室工作制度
门诊静点工作制度 第二篇

门诊注射室工作制度【门诊静点工作制度】

1. 在门诊部主任领导下,提前10分钟到岗,作好开诊前的准备工作。护士上岗时必须着装规范,做到慎独严谨、认真负责、手法轻巧。

2.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查对制度,做到一人一针一管,室内空气、地面要按时消毒,做好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3. 对需要做皮试的药物,在注射前必须做皮试,观察20—30分钟,无过敏反应方可注射。

4. 严格观察注射后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发生注射反应及药物过敏等意外,应立即报告医师,实施抢救措施。

5. 室内所有抢救药品、设备、要固定放置取之方便,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 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及其它医疗废物,要分类放置,待保洁工外运。

7. 注射室工作人员下班之前必须做好清洁、消毒、备物等工作,为次日工作做好准备。

门诊工作制度
门诊静点工作制度 第三篇

第一编 门诊工作制度

一、 质量管理制度

1、 门诊部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门诊的各项工作中。

2、 门诊部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 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4、 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门诊静点工作制度】

5、 门诊部要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增长率,组织其参加质量管理活动。【门诊静点工作制度】

6、 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组织其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7、 质量的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相结合,并纳入门诊部评审。

二、社会监督制度

1、 门诊部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

2、 建立门诊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3、 不定期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4、 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5、 门诊部须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1) 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或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2) 公开张贴卫生部制订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 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

(4) 对出院病人出具其费用贯彻凭证;

(5) 公开专家门诊姓名、职称、专科,时间,挂号费标准等;

(6) 公开重大检查和手术的时间安排。

三、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

1、 门诊部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2、 门诊部须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办法》。

3、 门诊部要根据医德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医德考核标准及办法,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4、 医德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上级考核,定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5、 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聘任,任职、提薪,晋升以及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6、 医德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医德考核成绩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触犯行政规章及法律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门诊感染管理制度

1、 门诊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 建立健全门诊部感染监控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并

认真履行职责。

3、 门诊部要制定门诊部感染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并作为医院评审的重要条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4、 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进行定期考核与评价。

5、 建立门诊部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门诊部职工进行预防门诊部感染的宣传教育。

6、 门诊部须建立特殊区域(如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治疗室)保洁,消毒或无菌的监控制度和措施,定期检查。

7、 建立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办法。

五、请求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主任或有关部门请求报告:

1、 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重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门诊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 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 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 发生医疗事故或重大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 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 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 增补、修改门诊部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门诊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门诊外任务时;

9、 参加门诊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六、护理工作制度

1、 新病员入门诊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四次,连续三天体温在37.5℃以上及危重病员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四次至体温恢复正常后三天。一般病员每天早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四次至体温恢复正常后三天。一般病员每天早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压一次。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2、 病员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作出标记。 特别护理:病情危重,需随时进行抢救的病员。

派专人尽夜守护,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备齐急救器材、药品,随时准备急求;制定护理计划并预防并发症,及时准确地填写特护记录。

一级护理:重病病员,大手术后及需严格卧床休息的病员。 卧床休息,生活给予周密照顾,必要时制定护理计划和做护理记录;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每十五-三十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体温、脉搏,血压、呼吸等,并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做好饮食管理和生活护理。认真做好晨、晚间护理;根据病情更换体位,擦澡、洗头,预防并发症。

二级护理:病情较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病员。

根据病情可适当地做床上或室内活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注意观察病情变化和特殊用药或治疗后的反应。每一至两小时巡视一次。

三级护理:一般病员。

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生活自理:每日测体温、脉搏、呼吸二次;注意观察病情和思想情况。根据病情参加一些室内、外活动。

七、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十对”。三查是:摆药时查;服药、

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十对是: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2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

1、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科别、床号、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

八、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1、门诊候诊室必须保持清洁,地面每日循环湿式清洁;门窗、室内墙壁每日进行湿式清擦一至二次,走廊痰盂内存放1:200的有效氯消毒溶液,每日更换两次。

2、门诊每天进行空气消毒两次。

3、门诊观察室要保持空气新鲜,经常通风换气,室内要经常进行消毒,如有污染,随即清除和消毒,对不明高热病人或疑似传染病

门诊工作制度
门诊静点工作制度 第四篇

[篇一:门诊工作制度]

1、临床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管理和领导,各科室参加门诊的医务人员同时接受医务科和门诊部的领导和指导。

2、门诊医务人员由各科室派出并相对固定,门诊各科室应按规定准时开诊,并提前做好开诊的各项准备工作。

3、对疑难病症不能确诊和两次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生会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门诊工作制度。对某些慢性疾病和专科疾病,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4、门诊医师要根据因病施治的诊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负担。

5、对急重、高龄病员、离休干部、军人、残疾人、高级知识分子、港、澳、台胞、外籍人士及远地病员等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6、门诊各科室与住院部和病区要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情况和病人情况,确保病人及时入院治疗。

7、门诊检验,影像等各项检查,必须做到规范操作、及时报告。

8、应根据条件和病情,严格控制门诊手术的适应症,对病情不适宜在门诊处置的病人要收治入院。门诊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

门诊管理制度
门诊静点工作制度 第五篇

[篇一:门诊管理制度]

1、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及行政管理,保证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

2、各科应确定一位思想素质好、业务技术过硬的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担任门诊组长,协助科主任做好本科门诊管理工作。

3、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必须服从门诊部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4、门诊医护工作应由有一定经验的医护人员担任,各科每工作单元应由副高以上人员坐诊,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每周出门诊量不得少于2个工作单元,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门诊量应占科室门诊量70%以上。门诊管理制度

5、要认真诊查,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各科门诊组长负责本专科门诊医疗质量的检查、把关;对确诊有困难的疑难重症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凡连续三次门诊后仍不能确诊者,由首诊科室副高以上人员提出门诊疑难病例会诊。

6、各科门诊不得擅自限号、停诊,若必须取消该专科门诊时,必须书面报告门诊部,说明原因,方可执行。

7、门诊医师因各种原因需停诊或换诊者,五、须转外院诊疗者,由专业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转诊病历,门诊部登记盖章。住院患者由医务科盖章,年终做好统计工作。

六、复工、复学证明,须持本单位建议复工、复学介绍信,经本院临床医师检查认可后,出具证明。

七、门诊医师不得开写外购药品证明。如有缺药,可与药房仓库联系或用其他药品代替。

八、非门诊医师开写的病休证明和病情诊断,不予盖章。门诊进修医师只允许出具病休证明,其他证明无效。

专家门诊管理制度

一、专家门诊由已取得教授、主任医师、副教授、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二、专家门诊由各科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排班,并将排班表于每月28日前送门诊部办公室,由门诊部统一挂牌,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专家看门诊时间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必须提前一日通知门诊部调班或停止挂号。

三、专家接诊要做到优质服务,对患者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不得敷衍马虎,病历记录应合乎要求。按规定门诊工作量挂号,不得超挂。

四、门诊全体医护人员要努力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做好专家门诊的宣传、配合工作。如遇疑难患者挂普通门诊号就诊,首诊医师应热情接诊,先做好必要检查后,再请患者挂专家号,不得让患者重复挂号,增加负担。已在专家门诊确定诊断的患者,可挂普通门诊号观察治疗,医护人员不得推诿患者。

五、各科要做好专家门诊的管理工作,认真考勤、考核。医护人员要切实维持好秩序,指导患者就医。专家座席处要设立姓名标志,以便患者监督。

六、普通门诊的危重和急性疑难病症需专家会诊时,不需另行挂号。慢性病经普通门诊医师检查后需看专家门诊者,可嘱患者下次门诊时挂专家号看病。

七、专家每周安排两个半日门诊,除完成定量门诊外,要对低年资医师工作进行指导,专家看普通门诊≥2次/周以提高普通门诊的医疗技术水平。

八、本院职工的家属、亲朋需看专家门诊时,一律在专家门诊时间挂专家号就诊。

门诊病历制度

一、门诊病历是门诊医疗工作的原始记录,凡门诊病人不论初诊复诊都应建立门诊病历,现在大多数医院采用的门诊病人自管自带不存档的做法,是不符合门诊管理制度的,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有时会增加新的矛盾。

二、为了有利于医疗科研、观察病情,凡不建立门诊病历档案的医院也应专门建立专科或专病的门诊病历保管制度。

三、门诊病历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四、门诊病历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在挂号时就应填写清楚。

五、医师要将病人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治疗和处理意见等记载于病历上。

六、每次诊察都要填写日期,病情急重者还要填写时间。

七、若要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目的和本科初步意见填上,若要住院或转诊者也要填写住院原因或转诊摘要。

诊前准备制度

一、医护人员准时到岗。

二、护理人员提前做好各种物质准备(有的科室还要准备好消毒器械设备)。

三、各种单据的规范存放。

四、诊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检诊制度

一、重视检诊工作,设立中心预诊处,由助理医师或经验丰富的老护士负责此项工作。

二、对初诊病人进行预诊分诊,较准确地进入相应专科避免挂错号要转科、转诊的麻烦和矛盾。

三、及时发现危重病人并作出相应处理。

四、及时发现传染病人,实行早期消毒隔离。

会诊转诊制度

一、为了保证较高的门诊质量,可根据病情需要,提出院内的科间会诊,经治医师必须提供病人的简要病史、体检结果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要求等。

二、对院内科间会诊病人同样实行首诊负责制,必要时可陪同病人前往,或邀请会诊医师来科会诊。

三、接受会诊的科原则上应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接诊,并将检查结果和诊疗意见详细记载在病历上,转回原科。

四、若诊治结果认为确是本科专业范围,也可不转回原科,由本科负责处理到底。

五、凡院内难以解决需转往院外治疗者,门诊医师可提出转院意见,在病历上写明情况。

六、若属病情较重者应事先与转往医院联系妥当,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消毒隔离制度

一、门诊病人流量大、病情杂,在诊疗和候诊过程中很易相互接触,因此凡发现传染病人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就地隔离消毒并根据病情转送传染病房或隔离病房,或转送传染病医院。

二、在传染病流行期间要设立临时检疫岗,对可疑者进行重点处理。

三、门诊应专设肠道传染病人的专用厕所。

四、注意对门诊诊室、治疗室内的空气、地面、墙壁、座椅、推车、轮椅、担架等定期消毒处理。

五、确诊或疑诊为法定传染病时必须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防止漏报、错报。

六、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做好性病、职业病、肿瘤等疾病的登记报告。

门诊登记统计制度

一、要认真做好门诊各科工作日志的登记、收集、整理、核对和分析工作,保存原始登记报表,保证内容准确性。

二、定期分析门诊各科就诊情况,分析门诊病人就诊规律,提出有效措施和建议。

三、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各科每日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诊比例、疾病分类、转诊转院或入院人数,做到日报表、月报表按时上报。

门诊一般诊疗制度

一、门诊医师必须遵守门诊首诊医师负责制度,工作应认真负责,保证诊治质量,并尽量缩短候诊时间。

二、热情接待患者,根据主诉重点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或重点的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做到早期诊断,及时治疗,迅速处理。

三、根据门诊条件及病情需要决定检验项目及治疗方法,并交代清楚注意事项,采用特殊疗法时,务必掌握好适应症和禁忌症。

四、遇有疑难或不能处理的疾病,或两次复诊尚未确诊者,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邀请会诊,并给以适当的治疗。

五、应随时警惕早期肿瘤,防止漏诊、误诊。

六、检查患者后应洗手,发现传染病时应按消毒隔离常规处理,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

七、病情较重的患者,尤其是幼儿及老、弱病者,应设法收容治疗,或收住观察室进行治疗,防止恶化。病情危急者,尤应简化诊断步骤,迅速抢救,如搬动可致病情加重时,宜就地抢救至病情允许时,再行搬动。

八、在门诊进行化疗、放疗,或使用激素、利尿药、抗生素等特殊治疗的患者,应及时复诊,观察反应与调整剂量。

九、言谈低声,对耳聋患者酌情采用写读。

十、注意保护性医疗。对癌症及某些预后不良的疾病,避免对患者直接说明,可向其家属或组织详细交待病情及预后。

会诊工作制度

一、若病情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会诊,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医师审签。

二、申请会诊科应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和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

三、接受会诊科应按申请科的要求,由主治医师或指定的医师认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上。

四、危重患者应先进行抢救,不宜搬动的患者及需要隔离的传染病患者,应邀会诊医师应迅速到达申请科进行会诊。

五、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1小时,急诊会诊及特殊情况会诊随时进行。

处方填写制度

一、麻醉、成瘾性药品应用麻醉处方,不得和毒药、限剧药、普通药同开一张处方(中药除外)。

二、普通内服药一般开3天量,不超过7天,剧毒药不超过1日剂量,限剧药不超过2日剂量,成瘾性药品注射剂一般不超过1日量,如有超量,由医师重复签名。

三、限用药品一般由医师提出申请,经主治或主任医师审签。

四、急症用药,须在处方右上角注明“急”字,要求药房优先调配。

五、对不合格、不合理处方,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六、医师、医士、进修医师有处方权,实习医师在医师指导下可开处方,其处方须经医师签字方可生效。医师签字或印模留样存于药剂科。

门诊手术制度

一、一般小手术,如表浅脓肿切开、表浅小肿瘤摘除、包皮环切术、轻症外伤等均可在门诊手术。

二、门诊手术须经医师诊察后决定,术前应向患者说明手术目的、经过、注意事项并预约手术时间等。急症手术随到随做。

三、术前应检查手术部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四、手术所用的敷料、器械及手术区域皮肤准备,均按消毒、备皮常规进行。

五、参加手术人员须按手术室无菌技术常规施行。手术时应细心认真,充分止血,缝合前检查敷料及器械,以免遗留物体在创口内,病理标本应妥善保管、及时送检。

六、术后给患者适当护理及休息,并预约复查及拆线日期,视病情需要亦可留观察室观察。手术经过由医师详细记录于病历内。

七、门诊手术室应有专人负责,保持清洁整齐,定期进行彻底清洁整顿和手术间空气消毒。手术器械定期检查、消毒,保证手术顺利进行(可参照手术室常规施行)。

八、术前谈话、签字制度。

门诊护理工作制度

一、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护士,在门诊部、护理部和本科护士长统一安排下进行工作。

二、门诊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衣帽整齐。诊室应清洁卫生,有良好的候诊秩序。要进行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等知识。

三、门诊各级护理人员按岗位责任制工作,并掌握岗位职责标准。

四、各科门诊均应设分诊台,做到关心体贴病人、应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病人的问题,有计划地安排病人就诊。

五、加强检诊,作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六、一切从病人利益出发,建立便民措施,对老弱和重病人给予照顾。

七、病人进行特殊检查和治疗的预约单要填写准确无误。

[篇三:门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门诊管理,规范门诊服务,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就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医院门诊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诊管理内容主要包括门诊诊疗活动中的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流程和工作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由医院门诊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医院设立门诊办公室对门诊工作实施管理。

第五条门诊办公室职责:

(一)根据医院发展总体规划,制定门诊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二)建立和完善门诊管理工作职责及各项管理制度。其中门诊管理的核心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首诊负责制度;门诊会诊制度;门诊医疗文书及处方质量管理制度;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准入、退出制度;各服务窗口限时承诺服务制度;各类医疗诊断证明规范管理制度等。

(三)对门诊服务布局、流程、标识、设施、设备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门诊各诊室进行安排和管理。

(四)根据门诊就诊情况,合理安排出诊医务人员,确保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接待与门诊有关的医疗投诉,协助医疗业务科处理与门诊有关的医疗纠纷,化解矛盾,确保门诊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六)协调医院相关部门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传染病防控;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处理与门诊工作相关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按照门诊管理的职责,制定门诊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门诊服务要求

(一)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诊疗科目设置门诊科室,落实各岗位工作职责。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在门诊从事诊疗活动。

(二)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对疑难病例或复诊两次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会诊。

(三)门诊各服务窗口(挂号收费及相关医技部门)有持续改进服务流程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人检查等候时间。

(四)医院应通过多种形式(医院网站、显示屏、公示栏等)及时、正确、规范公示各种门诊诊疗信息,方便患者就医。

(五)门诊病人的医疗诊断证明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八条门诊质量管理的监控和奖惩

(一)门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和科室的目标考核内容。

(二)各相关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的门诊质量管理工作。

(三)门诊质量管理主要包括:服务质量(专家出诊率、投诉率、门诊病人满意度);门诊病历书写质量;处方合格率;各类检查申请单、报告单书写规范等。

(四)建立检查通报、建议整改及效果评价制度,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

第九条实名挂号

(一)为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基础医疗信息的准确性,逐步推行实名挂号制度,尤其是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

(二)患者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准确填写挂号就诊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专科门诊、专家门诊、专家特需门诊的准入与退出

(一)医院对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要建立和实施准入和退出制度。

(二)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准入:专科门诊是指具备本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由个人申请,所在科主任审核、门诊管理部门核准,方可承担专科门诊工作。专家门诊是指具备本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由个人申请、所在科主任审核、门诊管理部门核准,方可承担专家门诊工作。专家特需门诊是指具备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以上的医师,经医院学术委员会和门诊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承担专家特需门诊工作。

(三)每个科室应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从事普通门诊工作,出诊时间每周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在职医务人员(不含返聘、延聘)从事专家特需门诊时间每周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每位病人接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

(四)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退出:医院应当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纪律、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患者的综合满意度以及医疗服务的需求等,制定相关的退出机制。

第十一条门诊便民服务

(一)医院在门诊大厅设置公示栏、电子触摸屏等,并利用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有关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为: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各诊疗科室医师出诊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医疗服务投诉电话 ;就诊流程信息等。

(二)医院门诊设有咨询服务台,配备相应的服务设施设备,能较好地提供便民服务。院内指示标识应当规范、清晰、易懂。医院应当对门诊的服务流程、就诊环境等便民措施定期进行研讨,不断优化并达到持续改进的目标。

(三)医院应逐步提供多种形式的挂号方式(窗口挂号、自助挂号、电话预约挂号、网上预约挂号等)。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制订挂号管理制度和流程。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预约挂号必须实行实名制,医院可根据病人的就诊情况,自行确定预约挂号的比例并公示。医院对预约成功却无故失约二次以上的病人,可采取一定的制约措施。

(四)医院各种挂号方式不得与其它营利性单位或个人合作。门诊病人的各种信息不得向外泄露。医院要逐步完善网上预约挂号服务流程,并逐步链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或其它公益性网站。加快推进医院间的信息共享建设。

(五)建立完善医院与社区双向转诊的制度和机制,为社区转诊的病人提供有效、方便的门诊预约就诊、预约检查等服务。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相应的优待服务。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对门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将门诊管理的相关评价指标列入目标考核内容:

(一)总体评价:服务流程,指示标识,公示信息,就诊环境等。

(二)医疗质量指标: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出诊率,门诊医疗文书书写合格率,处方合格率等。

(三)服务质量指标:门诊病人满意度。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篇四:门诊日志管理制度]

门诊日志登记工作是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门诊日志登记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传染病疫情的调查、处理和控制。为规范医务人员的门诊日志登记,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前来就诊的病人逐一登记在门诊日志上,不得漏登。

二、登记项目齐全,至少包括就诊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家庭住址、病名(诊断)、初诊或复诊等九个基本项目。

三、填写内容规范、准确、字迹清楚。不能有缺项、填写大地址、症状代替病名等现象。

四、对已发热病人,要在门诊日志上面标明体温和相关流行病学史。对于14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对诊断(疑似)为传染病的患者要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方法。

五、首诊医生在诊治过程中发现确诊、疑似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填写要求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并按规定时间向预防保健科报告,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

六、门诊日志上已上报的传染病应有“疫情已报”标记。

七、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医院的门诊日志登记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门诊日志登记工作按<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奖惩。对迟报、漏报、瞒报传染病及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者,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篇五:门诊管理制度]

一、病人来门诊就诊,首先挂号,建病历。

二、门诊病案室及时将病历送到分诊台。分诊护士及时叫号分诊,并将病历送到医生诊室,不得将病历交给家属或病人,以免病历丢失或损坏。

三、合理安排好医护力量,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

四、每天按时开诊。对危重,老弱,残疾病人及港澳台,外宾应与提前诊治。

五、加强首诊负责制。对伴有其他科疾病的病人应作必要的体格检查并书写病历,然后介绍到有关医疗单位。对急诊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必要时请会诊。转诊须经上级医师或二线值班医师同意。

六、门诊医师应随时书写门诊病历。当天门诊病历由门诊病案室人员及时收回。医师在结束当天诊疗后应将剩余病历送回病案室。以免病历丢失。

七、病人因故不能来院复诊时,可由家属或关系人代为取药。药量不得超过一个月,连续取药不超过半年。

八、防院内感染,注意消毒隔离,各治疗室定期消毒。发现传染病员,应进行污染区的有效消毒,并做好传染病报告工作。

九、门诊公章有专人管理。对医师开出的病假证明书,疾病诊断书进行监督。

十、加强门诊大厅的卫生宣教,开展心理卫生,精神疾病知识及防病治病等方面的宣传。

十一、工作人员热情服务,耐心解答问题,主动疏导病人,尽可能缩短候诊时间。

十二、做好门诊各诊室的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下班时关好门窗、电器、水龙头。

十三、病人如损坏物品应按价赔偿。

药房工作制度
门诊静点工作制度 第六篇

[篇一:药房工作制度]

一、为确保调配工作的正常进行,未经药房人员同意,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住院部药房实行交接班制度,按时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必须提前15分钟接班,接班者未到达前,交班人不得离开。二。在处方配方前对其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再配发。药房工作制度。调剂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越权自作主张用其他药品代用。遇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取得联系,待更正后再行配方。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严禁直接用手接触药物。

四、散剂及胶本剂的重量差异限度、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毒药、麻醉药的处方调配,

放射科工作制度
门诊静点工作制度 第七篇

[篇一:放射科工作制度]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2、在开机摄片前必须审阅申请单,按照临床医师的要求及部位摄片。做到动作轻柔,体位正确,操作熟练。放射科工作制度

3、凡需脱去衣服,除去装饰品及衣袋物品的有关检查,必须向病人说明,由病人自己处理,并协助妥为保管。对女病人的检查,原则上应有第三者在场,或请家属陪同。

4、特殊部位的摄片或急诊摄片必须待湿片结果合格后方能让病人离开,凡需重新摄片者应及时提前通知病人。

5、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不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

6、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写的诊断报告应经上级医师签名。

7、每天集体阅片,的事故。

9、严禁使用电炉、防火防盗,值班人员应注意关闭门窗、电源,坚守岗位。

10、遇雷雨天气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插头,严禁开机使用各种设备。

11、凡违反安全工作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放射科急诊制度

1、凡急诊科请检项目、住院抢救及手术中必要的放射检查均列为急诊任务,应立即进行放射检查。会同临床医师作出临时初步诊断,最终结论以书面报告为准。

2、凡属危重病人及检查中可能出现意外的病人,临床医师必须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到场监护,由放射诊断技术人员共同配合完成检查工作。

3、各科室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在影像申请单上签注“急”字,申请目的及检查部位均应填写明确。

4、检查时,必须强调安全、快速、细心、谨慎,及时签发诊疗报告。遇疑难诊疗问题,应请上级医师指导处理。

5、急诊报告及时发出,并注明患者住址或电话号码。次日对科内留档资料应经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复审,如发现差错立即纠正并迅速通知经治医师或患者,以利及时治疗。

ct室工作制度

1、ct室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从事普通X线诊断、技术操作工作经验,并经过专业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ct检查。ct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在保证稳定使用和具有上岗证的人员中定期轮转。

2、ct室应配有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定机、定岗监护操作。

3、ct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平诊病人随到随检查,介入性治疗、检查等均需预约进行。

4、ct诊断医师扫描前应审阅申请单,了解病情,提出扫描计划。扫描人员按规定常规程序操作,在常规以外的选层、加层等应和诊断医师共同探讨,扫描结束要准确填写各种规定记录参数并签名。诊断医师必须及时阅片、书写或打印并按时送检查报告。

5、ct造影检查前必须确认静脉法碘试验阴性及无其他禁忌症者才能增强,注入造影剂后应随时注意有无不良反应,扫描结束,患者离开机房后,仍应在候诊室处观察15分钟,以防碘迟发反应。

6、特殊造影的病人,由临床医师陪同并协助完成检查。

7、对垂危与强化过敏的病人的抢救,由值班医师和放射科护士组织并负责实施。

8、每天集体阅片研究解决诊断中的疑难问题和评价胶片等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书写报告规范,诊断报告必须经上级医师审核、签名。

9、ct片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有重要作用,全部ct片须上索引片、归档、统一保管(因病人有一份复制片)原则上不外借。

10、ct装置是医院的重要大型设备,为维护ct机的正常运转,除ct室专业技术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上机操作。

11、ct机每日开机后应连续使用。为减少机器耗损,工作完毕关机后,一般不再开机(急诊除外)。操作人员每天例行填写运行记录:包括运行状况、故障现象以及开机、关机时的验机情况并进行交接班。

12、各室机房凡要求达净化室标准者,应保证达到恒温、恒湿、无尘要求。

13、ct机房内所有设备和各项设施由专人负责,在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共同作好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定期校正各种参数,保证设备正常准确运转。

14、非本室医技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设备控制室。

15、作好放射防护,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妥善安排休假。

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1、放射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从事所限定的放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按法律要求定期接受检查,个人计量检测及防护知识培训。

3、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和检查。

4、制定并落实放射事故预防措施与应急预案,发生放射事故应按有关规定报告。

5、注意掌握X线检查的适用范围,正确合理地使用x线检查。

6、放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

7、当正在进行X线检查时,其他人员不应留在机房内,当受检者需要携扶时,对携扶者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放射科阅片、报告及报告审核制度

1、科室实行集体阅片会诊制,每天上班后10分钟准时阅片。阅片时间不得谈论与其无关话题。

2、阅片由审核医师主持,选出疑难病例和典型病例进行讨论和示教,以便集思广益,提高诊疗质量。

3、读片应密切结合病史、体格检查及其他必要的检查资料进行充分讨论,遇疑难问题时,可协同超声、核医学和各有关科室会诊解决。

4、出报告时,要仔细核对片号、科别、姓名、性别等,防止差错事故发生。报告书写字迹要工整、规范,描述和分析应符合规范要求。对进修实习生所写报告要认真检查、修改并签名。

5、诊疗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遇有特殊情况,应向患者说明原因;急诊报告注明检查时间(时、分)和报告时间(时、分)。

6、为防止漏诊,尽量减少误诊,科室指定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轮流负责审核日常诊断报告;审核已经出具的急诊报告并更正有误的急诊报告,出具正式报告;负责复核特殊阳性发现,更正报告并签字。除节假日、夜诊、急诊外,所有报告必须有审核医师签名后才能出科室。

放射科造影检查制度

1、医师必须正确掌握造影检查的适应症与禁忌症。

2、各种造影必须向受检者及家属说明该项检查的利弊及注意事项,并签定<特殊造影检查同意授权书>。

3、使用离子型造影剂前,必须进行点过敏试验,并注意有无过敏反应。

4、造影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并按照各项造影操作规程进行检查。

5、造影时,应备有急救药品和抢救需用器械,并熟悉急救方法。一旦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应迅速对患者进行抢救处理,并请有关科室协助抢救。

6、造影后,应向受检者交代注意事项。

放射科查对制度

1、接收各科诊疗申请单时,要查对填写是否符合规范;查对初步诊断、部位与检查目的是否相符;查对交费手续是否完备。

2、技师和医师进行检查、诊疗及签发报告等各环节均需查对片号、姓名、性别、年龄、申请科别、住院号(门诊号)、检查部位和目的,防止差错。

3、在诊疗过程中,应查对造影剂及药品的名称、剂量、浓度、用法;查造影剂及药物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查患者有无碘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查使用药物有无配伍禁忌。使用大剂量造影剂或危重病例术前,应查安全急救措施是否完备,并注意术后反应。

[篇三:放射科规章制度]

一、放射科工作制度

1、按照临床医生填写的要求透视检查项目进行透视,遇到可疑病例应建议摄片检查。

2、根据临床医生填写的要求摄片检查部位决定摄片规格,并登记编号,认真、及时做好摄片和报告工作。

3、各种造影必须预约登记,发放<病人术前注意事项单>,写好摄片检查报告。

4、精神病人检查时,必须由家属或工作人员陪同,以防意外,不合作病人应经临床医生初步治疗,安静合作下检查。

5、建立各种位置投照条件,保证片子质量。

6、在科主任领导下读片,报告描述客观,字迹清楚,填写完整。结合临床定期检查影像与诊断报告质量。

7、遇到疑难病例请临床医生参与讨论,或送外院会诊。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8、图像资料统一保管,专人负责。借片需办理借片手续。

9、暗室保持整洁干燥不漏光。

10、装卸片子与冲洗均按暗室操作顺序进行。

11、保持片子不过期,不受潮,暗盒不污染,不发霉,及时更换药液。

12、发现差错事故及时讨论找出原因,并作好登记,提出改正措施。认真开展室间与室内质控工作。

13、下班前关闭所有机器,搞好机房、办公室卫生及环境卫生等。

14、未经科主任或院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为外来人员免费进行各种检查。

二、放射科借片制度

1、住院病人借片时,由临床医生填写借片单,片子及时归还。

2、外借摄片,有关人员须填写借片单,并经医务科批准,要求期限内归还。每张照片付押金。

3、职工借片须填写好借片单,阅毕须及时归还。

三、放射科安全制度

1、下班前要检查关闭机房所有电器。

2、暗室工作时除恒温器外,关闭窗和红灯。

3、下班前办公室门窗和水电需关闭。

4、工作人员和检查病人严禁在机房和暗室吸烟。

5、指定专人作好安全记录。

四、放射科接诊登记及资料保管制度

1、详细了解申请检查病人病情和检查目的,根据不同要求准确预约。

2、复诊病人,须查找其初诊检查资料,与复诊资料对照诊断。

3、为便于查询,登记时需注意资料准确、完整,同时必须注意避免同姓或同音者错号、重号。

4、按日期分类保管好各类检查申请单。

5、影像资料刻录入光盘后,将光盘按时间排列保管,注意避免光盘损伤。

6、病人取片时注意核对、签字,避免发错片。

7、院内借片需经病人经治医生签字,病人借片需本院医务科加章同意,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及时归还。

8、对各种查询需尽力做好解释工作,热情对待病人。

9、每月初将上月工作量统计后上交科主任,以便科主任及时了解科室工作动态。

五、导管室消毒隔离制度

1、严格限制非相关人员进入导管室,进入人员必须戴口罩、戴帽子、换鞋、更衣。

2、坚持清洁卫生制度,每天紫外线消毒一小时,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

3、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定,术中应注意自己及他人有无违反无菌操作,并及时纠正,尽量缩短操作时间。

4、浸泡消毒的容器上应标明消毒液更换时间,并定期更换,每日监测浓度。

5、严格执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规定,一次性使用导管不得重复使用。

6、加强不界定器械的消毒,应按照去污、清洁、灭菌的程序进行处理。

7、连台手术时,医护人员应更换手术衣,地面及器械台用消毒液消毒,并作空气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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