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排名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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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师范大学位居中国一流大学排行榜第30名,下面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华中师范大学排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华中师范大学排名(1)

  近日,中国校友会团队发布了2016中国大学排名,其中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排行第34名,相较于2015年的排行第30名,排名下降了四位。

  华中师范大学历年排名

  年份全国排名总分排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声誉排名

  2015 30 68.62 68.74 68.09 69.71

  20143666.7266.366.8268.05

  20134164.6210.949.9115.48

  20123911.0610.329.4614.92

  20113811.8611.69.8120.61

  20103911.711.710.4916.2

  20093611.7711.610.5115.11

  华中师范大学(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师范类、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入选“2011计划”、“111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是武汉七校联合办学成员,国家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校坐落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是一所渊源流长的高等学府,其部分科系最早可以追溯至1871年美国圣公会在武汉昙华林创办文华书院;历经华中大学、华中高等师范学校、华中师范学院等多个历史阶段,于1985年正式定名为华中师范大学,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

  注:中国校友会连续25年做中国大学排名,主要评价指标有教学水平、培养质量、学科建设、科研成果、杰出师资、创新基地、科研项目、办学层次、社会声誉和国际化水平等,在大学排名领域还比较权威。

  华中师范大学排名(2)

  继全国20余所重点高校同时晒出“2016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后,对鄂招生“大户”华中师范大学10日也晒出了该校的报告。

  1名毕业生5家单位“抢着要”

  报告显示,华中师大2013届本科毕业生4279人,初次就业率达94.86%。已就业毕业生中,78.21%的学生协议就业,10.88%的学生成功升学,出国(境)比例占5.39%,灵活就业比例为4.95%,自主创业比例为0.57%。在协议就业毕业生中,71.35%在事业单位就业,23.66%在企业单位就业,4.52%考取机关单位,0.47%分布在其他行业。报告显示,2013届直接就业的毕业生供需比为1:5,也就是说,1名毕业生有5家单位“抢着要”。

  免费师范生就业率达100%

  华中师大2013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共有2272人,截至2013年9月1日,全部以协议就业形式就业,均按照国家政策在教育系统就业。

  毕业生就业“务实化”

  毕业前,华中师大对2013届毕业生进行的就业意向调查显示,高等教育单位和机关“情结”持续松动,愿意到基础教育系统、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就业的比例有所提升。与上年相比,2013年毕业生想去高等教育单位的只占16.74%,下降了2.8个百分点;愿意去基础教育单位的占36.06%,提升了1.65个百分点;愿意去机关的仅为4.80%,降了1.67个百分点。

  从就业行业的实际比例来看,毕业生到基础教育单位就业的比例仍处于最高位,达54.16%,比意向比例高出18.1个百分点。由此不难看出,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受基层就业导向的引导,华中师大毕业生的求职行业意向具有“多样化、务实化、基层化”的特点。

  延伸阅读:

  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1/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的校名为华中师范大学,英文为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邮政编码:430079。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为:普通高考生(含艺术和体育类考生)、自主招生考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西藏班学生和内地新疆班等。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我校组建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领导、管理、决策和监督机构,由校长担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吸收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人兼任。

  第七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名称为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挂靠学生工作部(处)。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学校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我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 我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二条 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平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提前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按照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在考生的专业安排上,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极差为1分,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极差为1分,后续专业志愿无极差。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等效基准分(投档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我校在江苏省招生要求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自主招生合格考生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必测为4C及以上且技术科目合格。理工类专业录取选测物理的考生,文史类专业录取选测历史的考生,在专业安排时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排序,如果分数和等级均相同,则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安排。对于上海市考生,我校科目要求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或历史或地理)”或“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或化学或生命科学)”。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报考英语(免费师范生)和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报考英语(师范)、外国语言文学类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20分(满分150分)。外语类保送生无此项要求。

  第十八条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第十九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湖北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其中,学费标准: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免费师范生不收取学费,其他专业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本科学分制收费管理,学分制学费由专业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具体标准以物价局审批为准。学生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分学费与专业学费之和不超过原来物价部门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原来物价部门规定的我校学年制学费总额,大部分本科专业学年制学费为4500-5850元/人/年;艺术类、运动训练专业学年制学费为9000元/人/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5000元/人/年。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800-1360元/人/年。若港澳台学生选择入住国际学生公寓,住宿费为1400元/人/年。

  第二十二条 我校阳光招生热线:02767863334,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网址:http://zs.ccnu.edu.cn,电子信箱:zb@mail.ccnu.eud.cn。监察举报受理电话:027-67868009。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华中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更,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2/华中师范大学2016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划线公告

  根据《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和《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原则为:“在达到文化和专项成绩录取资格线的一志愿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分性别、分小项)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虑各项目考试人数和录取比例,并结合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各项目需求,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16年运动训练专业文化分数线为290分,各项目录取人数、专项成绩分数线(100分制)和综合成绩分数线(100分制)如下:

  田径项目

  项目录取人数文化分数线专项分数线综合分数线

  男子100米4290 7070

  男子200米2290 7073

  女子200米1290 7070

  男子400米2290 7077

  女子400米4290 7070

  男子800米1290 7077

  女子铅球1290 7071

  男子三级跳远1290 7072

  女子三级跳远1290 7072

  女子跳高1290 7072

  女子跳远1290 7077

  其他项目

  项目录取人数文化分数线专项分数线综合分数线

  篮球15290 6665

  足球14290 7168

  男子网球1290 8476

  女子网球1290 9888

  男子乒乓球5290 7675

  女子乒乓球4290 7569

  男子羽毛球1290 8271

  女子羽毛球1290 7364

  体操2290 8275

  艺术体操4290 8579

  技巧2290 8271

  排球4290 7071

  沙滩排球1290 7163

  华中师范大学排名(3)

  2016年华中师范大学排名

  学校名称年份在全国大学名次所在地区所在地区排名类型总分办学类型星级排名办学层次

  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34湖北3师范67.92中国研究型4星级中国高水平大学

  年份全国排名所在地区类型总分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综合声誉

  2015年30湖北师范68.6268.7468.0969.71

  2014年36湖北师范66.72分66.3分66.82分68.05分

  2013年41湖北师范64.62分10.94分9.91分15.48分

  2012年39湖北师范11.06分10.32分9.46分14.92分

  2011年38湖北师范11.86分11.6分9.81分20.61分

  2010年39湖北师范11.7分11.7分10.49分16.2分

  华中师范大学各专业在全国排名

  学校代码及名称本一级学科学科整体水平得分学科在全国排名

  10511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854

  10511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765

  10511中国史845

  10511中国语言文学865

  10511教育学785

  10511心理学757

  10511物理学7612

  10511社会学7213

  10511世界史7314

  10511音乐与舞蹈学7114

  10511体育学7017

  10511马克思主义理论7617

  10511美术学7017

  10511数学7420

  10511化学7323

  10511艺术学理论6624

  10511生物学7034

  10511外国语言文学7234

  10511设计学6934

  10511应用经济学6936

  10511统计学6941

  10511法学6744

  10511生态学6647

  105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749

  10511软件工程6559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yingyuleikaoshi/7824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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