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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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核心制度篇一
《中医院核心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系指急诊病人通过分、预诊,首次接诊的有关医师及有关科室对该病人的检查、抢救、治疗、处理等应全面负责的制度。

1、急诊病人来诊时,接诊护士应认真做好分、预诊,并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医师进行诊治和抢救。接诊护士有权做出首诊科的决定,任何科室和个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投入工作,不得拒绝。我院急诊按科进行分诊,内科及儿科的急诊病人由急诊科或儿科医生负责首诊,眼科、耳鼻、喉科,外科、妇产科的急诊病人分别由这些科室的当班或值班医师负责首诊。

2、对危重病人或各科“临界病人”,首诊医师必须进行必要的检查、抢救、或处理,并做好记录,同时请有关科室共同会诊。对因不给予相应处理及推诿病人所发生的医疗问题,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对病情复杂和两种以上疾病的病员,除坚持首诊负责制外,被邀有关科室医师应随叫随到。在处理中应以影响病人生命安全的主要疾病为依据,由有关科室接诊;若需共同抢救治疗,应通力合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4、对复合伤病人的抢救治疗,除坚持首诊负责制外,应按我院

《关于收治复合外伤的规定》处理。

5、对需转科疾患的病例,首诊医师应先进行认真的检查和必要的处理,并做好记录,同时立即通知有关科室。

6、对应收住院的病例及经会诊后仍未确诊的病例,急诊首诊医师有权做出决定收入本科有关专业。

7、为了保证急诊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有关科室均应积极配合,凡在处方和各种申请检查单上注明有“急”或“抢救”标志的,均应及时准确的进行处置。若因配合不及时影响抢救治疗工作,造成不良后果,应追究有关科室和当事人的责任。

8、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应严格执行急诊工作制度,对急诊病人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的进行检查、救治,对需留观的病人应严密观察病情,并作好各项记录。

9、急诊工作人员必须监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制度,对有章不循、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或推委病人所造成的差错事故,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抽查医嘱、病案、护理质量

并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意见,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状况,并全面查体。

2、主治医师查房,每天一次,应有住院医师参加,要求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内容包括:了解主管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物理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尤其对新入院、重危、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讨论,确定新方案,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对不符合病理书写要求的,都要一一予以纠正,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意见。

3、住院医师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观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妥善安排患者的膳食,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安排等方面的意见,认真做好病程记录。

4、业务查房:由业务院长率领医务科、护理部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查房内容包括医护质量、医疗制度、病区管理等,查房结束后由医务科记录质量、存在问题及措施,并督促、检

查落实情况。

5、护理查房:由病房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

6、行政查房:由院长率领,由院办公室召集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内容包括:行政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病房管理、医院秩序、爱国卫生等。查房结束后,由院办公室详细记录检查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7、教学查房:对实习、进修医师、护士进行以教学为目的的查房,结合临床病例进行讨论、示教和讲课,每周l~2次,由各科主任、护士长安排。

8、值班医师查房:要详细听取交班医生和护理情况的报告,接班后对重点病人(危重、新入院病人、手术病人等)及时巡查(夜间巡查需有护理随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上级医师报告或请会诊,下班前做好交班记录。

9、每次查房后,经治医生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病人的生命体征和主要阳性体征及变化,以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下一步处理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之内。

分级护理制度

伤病员入院后,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下达医嘱,护

理等级分为特别护理及一、二、三级护理,并分别设统一的标记,在伤病员一览表和床头牌上显示,伤病员住院期间,应根据病情变化,及时更改护理等级。

(一)特级护理

1、适用对象:

①病情重危,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病人。

②病情复杂、疑难、新开展的大手术后需要重点观察的病人。 ③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和“五衰”的病人。

2、护理要求:

①设专人守护,严密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变化。

②急救器材、药品备齐完好,随时准备抢救。

③严格执行各种诊疗及危重病人护理常规,保证监护仪使用中的有效性:实施护理操作安全性;呼吸机管路灭菌的可靠性。

④制定护理计划,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⑤准确记录出入量,危重病人护理记录单书写及时、准确、客观、完整。

(二)一级护理

1、适用对象:

中医核心制度篇二
《xxx中医院十七个核心制度(新)》

一、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科室是指病人就诊的第一个科室,该诊室的当班接诊医师即为首诊医师,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病人,要对病员的诊断治疗、住院、转科、转院以及出院、随诊等全面负责。

2、首次接诊门诊病员的医师,应按医疗原则,认真负责地对病员进行诊断、处理。若诊断不明需会诊或请上级医师者,首诊医师应按制度规定亲自联系,不得推诿病员。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3、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不能搬动的急、危重病员,首诊医师应就地抢救治疗,待病情稳定后转入他科。

4、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抢救患者,相关科室必须以患者为中心,协同抢救,不得推诿、擅自离开,各科室所做的相应检查和处理应及时记录。首诊科室在抢救过程中始终负责患者的生命体征,并起主要协调作用。

5、若就诊的病员经首诊医师检查后认为不属于本科疾病,应书写会诊申请书,提出疑似诊断,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处理,待会诊医

师诊断明确,认为确系该科病员,同意转科诊治后,首次接诊医师的工作才算终结。

6、如会诊中意见不一致,首诊医师应负责对病人进行诊治,并请科主任裁决;若首诊科主任和会诊科主任意见有分歧,再由医务科或业务院长、院长最后裁决,否则造成的后果由首诊医师承担负责。

7、严格限制以“共管”形式管理跨科、跨系统患者,应根据本次入院的主诉与病情程度分清主次,由一科为主管患者,其他科室以会诊形式协助诊治。若无法分清主次,则首诊科室全面负责,其他相关科室会诊。

8、病员办理入院手续后,接入院证和所填收治科室接受病人,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涂改入院证和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病员入院时的科室为首诊科室,该科室接诊医师即为首诊医师,应按医疗原则诊治病员,完成病历书写等工作。

9、病员入院后首诊医师认为该病员不属于本科收治对象,应在妥善处理病员后,向上级医师汇报。如需请有关科室会诊,填写会诊申请单提出诊断,待会诊医师确认系该科病员,同意转科后,首诊医师的工作才算终结。如会诊中意见不一致,由会诊科主任裁决,如还不能确定则由医务科或业务院长、院长最后决定病员收治的科室。

10、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临床科室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对疑难危重病员,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

3、查房前,经治医师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4、院领导及院部有关科室的负责人有计划有目的的定期参加各科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的治疗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5、各级医师查房,经治医师必须作好相应的查房记录并记入病历。记录须由查房医师审查签名。

6、护士长组织护理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7、查房内容:

(一)、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制度

1、每周查房1—2 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2、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

3、抽查医嘱、病历及护理质量、发现缺陷、改正错误、指导实

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4、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以提高教学水平。

5、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管理水平。

(二)、主治医师查房制度

1、每日查房一次、应有本病房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生、责任护士参加。

2、对所主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治疗方案以及手术方式和进一步检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并进行疗效评定。

3、对危重病人应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如住院医师邀请应随喊随到,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晚查房。

4、对新入院病人必须进行新病人讨论,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

5、疑难危急病例或特殊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科主任查房。

6、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结合实际,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

7、系统检查病历和各项医疗记录,详细了解诊疗进度和医嘱执行情况,严密观察治疗效果等,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

8、检查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医嘱,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签发会诊单、特殊检查申请单、特殊药品处方、检查病历首页并签字。

9、决定病人的出院、转科、转院等问题。

10、注意倾听医护人员和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以及医院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三)、住院医师查房制度

1、对所管的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一次,一般要求上、下午下班前各巡视一次和晚查房一次,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

2、对危急、疑难的新入院病例和特殊病例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3、及时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和各种医疗记录,审查和签发实习医师处方和化验检查单,及时落实会诊意见并分析各项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

4、向实习医师讲授诊断要点、体检方法、治疗原则、手术步骤、疗效判定及医疗操作要点。

5、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病人饮食及生活情况,并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

6、做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例。

三、分级护理制度

1、新入院普通病人每日至少测量2次体温;手术病人每日至少测量4次体温,连续测量3天。根据病情变化,随时测量;危重病人、高热病人每日至少测量6次体温。

2、病人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级别,并作出标记。

(一)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各种复杂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后的患者。

(3)、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除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外,必须进入抢救室或监护室,

中医核心制度篇三
《中医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中医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查对工作制度

1、 医嘱查对制度

1.1 医嘱经须两人以上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1.2 有疑问时需要再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1.3 非紧急抢救情况下,不接受口头医嘱。

1.4 紧急抢救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需复诵一遍,待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1.5 抢救时执行的口头医嘱须在6小时内补记。

1.6 病区定期核对医嘱。

2 、注射、输液、服药查对制度

2.1 三查七对制度。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2.2 检查药品有无沉淀、浑浊、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痕,注射器、输液器包装有无破损,有上述情况不得使用。

2.3 各类无菌物品及药品均须检查批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

2.4 药品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2.5 易致敏药物使用时须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

2.6 使用毒、麻、剧、限制药物时应按照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2.7 给药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必要时请示主管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 输血查对制度

3.1 查对采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交

叉配血报告。

3.2 查对采血日期及血液有无凝血活溶血。

3.3 输血前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

3.4 输血完毕,按《临床用血规范》中有关规定保留血袋以备查验。 4 、手术室查对制度

4.1查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

4.2 查对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

4.3 查对各种灭菌物品的有效期及灭菌指示标志是否符合要求。

4.4 查对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4.5 缝合前核对敷料和器械的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

4.6 核对术中采集的标本。

4.7 核对植入材料的名称、有效期。

5 、供应室查对制度

5.1 包装器械包时,要查对品名、数量、质量及清洁度。

5.2 发放无菌物品时,要查对名称、消毒日期及灭菌效果。

5.3 收回用过的物品时,要检查数量、有无破损及初步处理情况。

交接班工作制度

1 下班前巡视病房,了解患者情况,检查其他工作有无遗留,书写交班报告。 2 接班者提前到岗,清点物品,做好接班准备工作。

3 双发认真交接班。危重、新入院、手术患者床头交接班。

4 本班工作未完成时不得交班,特殊情况需当面交清。

5 如因交班不清,在接班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6 在接班者没有到岗情况下,交班者不得先行离开,否则出现问题,双发共同

承担。

抢救工作制度

1 参加抢救人员须明确分工,互相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 在医师到来之前,护理人员及时测量生命体征,必要时给予吸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心肺复苏、止血等。

3岁危重患者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4 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须复诵一次,无误后方可执行。

5口头医嘱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

6及时、全面、客观、准确记录危重病护理记录,紧急情况下可在6小时内补记。 7 及时通知患者家属及单位。

8对群死群伤等情况应及时按组织系统上报。

9涉及法律纠纷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10 抢救完毕,抢救器材及时消毒、及时补充、定点放置、定量贮存、定人保管,以保证应急使用。

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1 、护理人员在工作时间按要求着装。

2 、手术室、隔离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供应室等严格区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定期清洁、消毒。

3 、各区按性质定期检测。

4、 提示注意问题

4.1 操作前后按规定进行手的清洁或消毒。

4.2 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4.3 物品分类保存,定期检查。

4.4 保持各种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4.5 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4.6 紫外线灯有使用时数和检测记录,定期擦拭。

5 病房定时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6 出院、转科、死亡患者的床单位做好终末消毒处理。

7 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做到:

7.1 按其性质进行隔离,有隔离标记。

7.2 用过的器械、被服、敷料等,严格按要求处理后可拿出隔离区。

7.3 护理人员进入污染区时要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

7.4 传染病患者的排泄物、分泌物,经严格处理后方可倒掉,防止污染环境。

7.5 所有垃圾包括医用垃圾和患者生活垃圾均要按医用垃圾处理。

病区护理文件管理工作制度

1 患者住院期间的病历由护士长负责管理,护士长不在时有主班护士负责管理,各班人员均须按管理要求执行。

2 医疗文件定点存放。

3 病历中各种表格排列整齐,不得撕毁、涂改或丢失,病历用后须归还原处。 4 患者不得自行翻阅病历或携带病历出科室,外出会诊转院时,携带病历摘要。 5 如患者或家属需要复印病历时,须按有关规定执行,护士不得私自复制病历。 6 病房交班报告及医嘱本的保存期限按各医院规定执行,以备查阅。 7 患者出院或死亡后,病历须按规定排列整齐,由病案室保管。

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工作制度

一般管理制度

1.护士长全面负责各类物品的保管工作。

2.物品建立账目,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定点放置,做到账物相符。

3.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物品,按医院赔偿制度处理。

4.掌握各物品的性能,注意保养,贵重仪器应有保养登记。

5.借出物品须办理登记手续。

6.护士长调动时须办好移交手续。

被服管理制度

1.根据床位,配备足够基数,保证患者需求。

2.定期清洁更换。

3.换洗的被服在固定地点由洗衣房收取。

器材管理制度

1. 医疗器材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定点放置。

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毕清洁处理或消毒后归还原处。

3. 贵重、精密仪器须有保养记录。

4. 抢救器械原则上不外借,必须外借时,须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 药品保管制度

1. 病区根据病种配备常用和急救的中西药品,保持一定基数,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

2. 根据药品的性质,分类定点放置、定时清点、定期检查,专人负责。

3. 抢救药品定位、定数存放。

4. 毒、麻、限、剧、贵重药品,设专柜加锁保管。

5. 患者个人的贵重药品,应写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

中医核心制度篇四
《中医科核心制度学习计划》

中医科核心制度学习计划

一、由徐涛医师负责准备核心制度学习材料,每人一份。于2014.01.01准备完毕,分发到医护人员。

二、由中医科主任每天早晨交班时提问核心制度掌握程度,进行个人自查。

三、制定学习计划,每月学习一次核心制度,由邱中敏主任主持,全体医护人员参加,每人对照核心制度

自查,中医科每月学习情况总结由徐涛医师负责记录在中医科业务学习本上,有总结。每位中医科医师把学习内容记录在个人业务学习本,有分析总结。

四、学习计划:

1.2014.1.25 首诊负责制

2.2014.2.25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2014.03.25疑难病例讨论

4.2014.04.25会诊制度

5.2014.05.2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2014.06.25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7.2014.07.25查对制度

8.2014.08.25病例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9.2014.09.25交接班制度

102014.10.25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12014.11.25病案管理制度

122014.12.25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

中医核心制度篇五
《中医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中医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查对工作制度

1、 医嘱查对制度

1.1 医嘱经须两人以上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1.2 有疑问时需要再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1.3 非紧急抢救情况下,不接受口头医嘱。

1.4 紧急抢救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需复诵一遍,待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1.5 抢救时执行的口头医嘱须在6小时内补记。

1.6 病区定期核对医嘱。

2 、注射、输液、服药查对制度

2.1 三查七对制度。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2.2 检查药品有无沉淀、浑浊、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痕,注射器、输液器包装有无破损,有上述情况不得使用。

2.3 各类无菌物品及药品均须检查批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

2.4 药品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2.5 易致敏药物使用时须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

2.6 使用毒、麻、剧、限制药物时应按照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2.7 给药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必要时请示主管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 输血查对制度

3.1 查对采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交

叉配血报告。

3.2 查对采血日期及血液有无凝血活溶血。

3.3 输血前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

3.4 输血完毕,按《临床用血规范》中有关规定保留血袋以备查验。

4 、手术室查对制度

4.1查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

4.2 查对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

4.3 查对各种灭菌物品的有效期及灭菌指示标志是否符合要求。

4.4 查对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4.5 缝合前核对敷料和器械的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

4.6 核对术中采集的标本。

4.7 核对植入材料的名称、有效期。

5 、供应室查对制度

5.1 包装器械包时,要查对品名、数量、质量及清洁度。

5.2 发放无菌物品时,要查对名称、消毒日期及灭菌效果。

5.3 收回用过的物品时,要检查数量、有无破损及初步处理情况。

交接班工作制度

1 下班前巡视病房,了解患者情况,检查其他工作有无遗留,书写交班报告。 2 接班者提前到岗,清点物品,做好接班准备工作。

3 双发认真交接班。危重、新入院、手术患者床头交接班。 4 本班工作未完成时不得交班,特殊情况需当面交清。 5 如因交班不清,在接班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6 在接班者没有到岗情况下,交班者不得先行离开,否则出现问题,双发共同承担。

抢救工作制度

1 参加抢救人员须明确分工,互相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 在医师到来之前,护理人员及时测量生命体征,必要时

给予吸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心肺复苏、止血等。 3岁危重患者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4 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须复诵一次,无误后方可执行。 5口头医嘱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

6及时、全面、客观、准确记录危重病护理记录,紧急情况下可在6小时内补记。 7 及时通知患者家属及单位。 8对群死群伤等情况应及时按组织系统上报。

9涉及法律纠纷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10 抢救完毕,抢救器材及时消毒、及时补充、定点放置、定量贮存、定人保管,以保证应急使用。

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1 、护理人员在工作时间按要求着装。

2 、手术室、隔离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供应室等严格区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定期清洁、消毒。 3 、各区按性质定期检测。

4、 提示注意问题

4.1 操作前后按规定进行手的清洁或消毒。

4.2 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4.3 物品分类保存,定期检查。

4.4 保持各种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4.5 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4.6 紫外线灯有使用时数和检测记录,定期擦拭。 5 病房定时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6 出院、转科、死亡患者的床单位做好终末消毒处理。 7 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做到:

7.1 按其性质进行隔离,有隔离标记。

7.2 用过的器械、被服、敷料等,严格按要求处理后可拿出隔离区。

7.3 护理人员进入污染区时要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

7.4 传染病患者的排泄物、分泌物,经严格处理后方可倒掉,防止污染环境。

7.5 所有垃圾包括医用垃圾和患者生活垃圾均要按医用垃圾处理。

病区护理文件管理工作制度

1 患者住院期间的病历由护士长负责管理,护士长不在时有主班护士负责管理,各班人员均须按管理要求执行。 2 医疗文件定点存放。

3 病历中各种表格排列整齐,不得撕毁、涂改或丢失,病

中医核心制度篇六
《十六项 核心制度》

十六项核心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5、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6、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7、会诊制度

8、查对制度

9、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10、交接班制度

11、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3、医患沟通制度

14、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5、分级护理制度

16、转院、转科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1.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1.2 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1.3 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1.4 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1.5 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1.6 医务科对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1.7 急诊病人就诊,首诊医师应当做好病程记录,完善有关检查并给予积极处理,若确属他科情况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直到会诊科室签署接受意见后方可转科。

1.8 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1 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制度

2.1.1每周查房1—2次,应有主治医师、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节假日必须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生坚持查房。

2.1.2 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

2.1.3 抽查医嘱、病历及护理质量,发现缺陷,改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2.1.4 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以提高教学水平。

2.1.5 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管理水平。

2.2 主治医师查房制度

2.2.1 每日查房一次,应有本病房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生、责任护士参加。

2.2.2 对所主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治疗方案以及手术方式和进一步检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并进行疗效评定。

2.2.3 对危重病人应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如有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邀请应随喊随到,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晚查房。

2.2.4 对新入院病人必须进行新病人讨论,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

2.2.5 疑难危急病例或特殊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教授查房。

2.2.6 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结合实际,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

2.2.7 系统检查病历和各项医疗记录,详细了解诊疗进度和医嘱执行情况,严密观察治疗效果等,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

2.2.8 检查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医嘱,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签发会诊单、特殊检查申请单、特殊药品处方,检查病历首页并签字。

2.2.9 决定病人的出院、转科、转院等问题。

2.2.10 注意倾听医护人员和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以及医院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2.3住院医师查房制度

2.3.1 对所管的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一次,一般要求上、下午下班前各巡视一次和晚查房一次,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

2.3.2 对危急、疑难的新入院病例和特殊病例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2.3.3 及时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和各种医疗记录,审查和签发实习医师处方和化验检查单,及时落实会诊意见并分析各项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

2.3.4 向实习医师讲授诊断要点、体检方法、治疗原则、手术步骤、疗效判定及医疗操作要点。

2.3.5 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病人饮食及生活情况,并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

2.3.6 做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例。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3.1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3.2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对诊断有争议或治疗确有难度的病人可提交医务科组织会诊或全院病例讨论,以确定诊疗措施。

3.3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3.4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最后将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4、术前讨论制度

4.1对疑难、复杂、重大手术,或病情复杂、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正规术前讨论。

4.2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4.3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术前告知和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和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4.4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或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5、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病人死亡后一周内组织病例讨论,特殊病例应及时组织讨论。已进行尸检病人的病例讨论,待尸检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一般不超过二周。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医务科派人参加。死亡病例讨论必须设专门记录本记录,并摘要记入病历。

死亡病例讨论必须明确以下问题:

(1) 死亡原因。

(2) 诊断是否正确。

(3) 治疗护理是否恰当及时。

(4) 从中汲取哪些经验教训。

(5) 今后的努力方向。

6、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6.1各科室应制定本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或预案,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6.2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应由科主任或院领导组织,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听从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

6.3危重病患者要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病人家属和医务科,另外一份贴在病历上。

6.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重大抢救事件应及时通知科主任、医务科和院领导。科主任、医务科或院领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重大急救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各急救小组成员要保证及时到位。

6.5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和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6.6在抢救危重病人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6.7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7、会诊制度

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申请会诊医师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如化验、X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

7.1 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7.2 科间会诊

7.2.1 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诊疗卡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科被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7.2.2 病房会诊

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并坚持同级对同级的原则。

会诊医师要求总住院以上医师担任,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查、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

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并由主治医师签字,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会诊医师会诊时,会诊病人的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会诊单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7.2.3 急诊会诊

急诊科值班医师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或者直接电话通知和邀请。会诊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全程陪同,配合会诊及抢救工作。

7.2.4 院内大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个科室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科。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

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必要时主管医疗的医疗副院长参加,由主治医师报告病历,经治医师作详细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7.2.5 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由主管病人的主治医师填写书面申请,包括简要病史、体查、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等情况,科主任签字送医务科,经医务科同意后报主管医疗的医疗副院长批准。经医务科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会诊由科主任、医务科主任或医疗副院长主持。主治医师报告病情,经治医师作详细会诊记录。

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室主任审签,医务科批准,持介绍信前往会诊。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院外会诊亦可采取电话会诊或书面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

7.2.6 外出会诊

外院指定邀请我院医师会诊,必须提供单位(医务科)介绍信,经我院医务科同意,办理外出会诊手续后方可外出会诊,否则由此发生的医疗纠纷或交通事故,由外出应诊医师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外院邀请本院会诊时,同样必须提供单位(医务科)介绍信,经我院医务科同意,医务科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将选派学有专长、临床经验丰富的专家前往会诊,专家会诊时要耐心听取病情汇报,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科学地、实事求是地提出诊疗意见,圆满完成会诊任务并报医务科。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报告医务科并进一步选派专家协助会诊,以便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

7.2.7 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7.2.7.1 申请会诊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核同意。

7.2.7.2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会诊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学术民主。主持人要综合分析会诊意见,进行小结,提出具体诊疗方案。

7.2.7.3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yiyaoleikaoshi/2574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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