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工作制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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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工作制度的内容篇一
《抢救工作制度新》

总则: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护理理念,及时、迅速、有效抢救病人的生命,使重危病人转危为安,提高抢救成功率。

(一)、组织形式及人员安排

1、各科应指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生和护士担任抢救工作,各种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遇科主任、护士长未到场时由资深医生、护士组织和。

2、如遇重大抢救,护士长应及时向护理部汇报,并接受护理部的组织、调配和指导。

(二)、保证抢救药品及器材装备的供应

抢救器材及药品必须齐全完备,随时处于应急状态,做到“四定”、“三及时”,即定品种数量、定地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维修,及时检查、及时消毒、及时补充。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各护理单元应备有抢救车,抢救车内物品按医院统一规定放置,标记清楚,原则上,抢救车应加锁定点放置,使用后或每月一次检查无误后双人核查、签名。未实施加锁管理者每班点交并记录。

(三)、严格执行抢救制度

1脉通道、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并为进一步抢救作准备。

2、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抢救流程,凡属抢救病员,都应有详实、准确的记录,内容包括病员一般情况、所属科别、初步诊断、生命体征、辅助检查及结果,所采取的抢救措施、转归等,时间应精确到分钟。各种抢救药品的空安瓿应暂

3、休克、昏迷、循环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的生命垂危者及其他符合急诊绿色通道范围的患者,应报告医生立即启动急诊绿色通道流程进行紧急救 1

治。

4。原则上不得使用口头医嘱,仅在病人病情紧急需立即处理和抢救时才允许执业医师使用口头医嘱,对于口头医嘱必须由注册护士执行,并做到:

4.1紧急抢救时才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应将口头医嘱复述一遍经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4.2对于超常规剂量的抢救用药医嘱,医护双方需进行确认,双方核查无误后执行。

4.3医生必须在开出口头医嘱6小时内据实补记医嘱并签名。

4.4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酌情处理。

5、护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6、 死亡病员应立即移放太平间。无主死亡病员的遗物应由两名值班护士填写财物清单,交由在班护士保管,领取者必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死者的关系。

7、严格按标准收费,确保电脑录入准确。如病员对收费有疑问,当班护士应给予耐心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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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工作制度的内容篇二
《抢救_工作制度》

抢救工作制度的内容篇三
《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制度》

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制度

1、各临床医技科室在患者的医疗救治过程中必需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全力以赴,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严密观察,详细记录,迅速果断处理。抢救工作由当班最高级别医师主持,其他医师和护士积极配合。应及时填写病情危重告知确认书,向患者家属明确告知患者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治疗措施、风险及预后,取得患者家属的认同并签署《病情危重告知确认书》,原件保存在住院病历中备案。抢救结束后要认真执行讨论,分析患者病情,总结经验教训。

2、全院性的重大抢救在医院的同意领导下,具体有医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由相关科室的科主任、三级医师护士长等医务人员组成抢救小组实施抢救。患者所在科室应及时向医务部上报危重患者抢救情况记录。

3、抢救工作要全力以赴,各科室(包括麻醉、药剂、检验等医技科室及后勤各部门)在技术、人力、物力上要给予充分的支持和保证。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肃认真,分工协作,做到迅速、及时、准确、积极抢救病人。抢救工作中遇到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问题时,应及时请示和邀请有关科室会诊予以解决。

4、医师护士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抢救过程中允许执行口头医嘱,但口头医嘱执行前护士应复述一遍,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医务人员可在6小时内据实补记抢救医嘱或抢救记录,要求

记录纪实、准确、完整。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对复合伤或患有多种疾病危重患者的救治,要坚持先危后重、先重后轻的原则,先由威胁生命的主伤或主要科接诊抢救。对其他科的伤或病,由主治科负责邀请有关科室参加抢救,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抢救结果及时通知医务部或医院行政总值班。

6、各科室病区和急诊抢救室必须常备各种抢救药品和器械,制定专人保管,保持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更新,确保抢救物品齐备、完好。

7、平时要加强对医务人员抢救基本技能的训练,各科医护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本专业的抢救技术规范与流程。

8、有关实施抢救的医师,要认真向家属或单位告知患者病情和抢救情况,以及风险、预后等相关内容,切实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选择权。

9、因纠纷、斗殴、交通或生产事故、自杀、他杀等原因致伤的病员及形迹可疑的伤、病员,除应积极抢救工作外,同时应向医务部或保卫科汇报,必要时报公安部门。

抢救工作制度的内容篇四
《抢救工作制度》

抢救工作制度

1、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其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

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2、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3、每日核对抢救物晶,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及物品应做到“五定”:

定数量晶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必须处于应急状态。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4、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5、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准确、及时填写患者护理记录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

6、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再执行;保留安瓿以备事后查对。及时记录护理记录单,来不及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7、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8、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并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抢救工作制度的内容篇五
《抢救工作制度》

抢救工作制度

一、医务人员必须加强对急、重症病员的严密观察,如发现病情转危应及时进行抢救并视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报告,院领导应及时到场,并要亲自参加组织抢救。

二、担负抢救工作的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争分夺秒,各有关科(室)要齐心协力,紧密配合,认真落实各项抢救措施。要详尽做好抢救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

三、急救药品要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做到急救药品随时补充,过期药品及时更换。

四、急救器械、抢救车要定位存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试机、消毒,保证器械良好状态,确保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五、在抢救病人的同时,应根据保健对象的职务级别分别向市保健委员会主要领导、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及病人所在单位领导汇报病情,并通知和劝慰病人家属,使其思想有所准备,配合抢救。

六、经全力抢救无效时,现场负责医师可决定停止抢救,及时进行死亡记录、填写死亡通知单并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七、及时和上级医疗部门取得联系,对重、危病人及时的做好转院准备。

良上乡卫生院

抢救工作制度的内容篇六
《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制度》

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制度

1、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应由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和护士长组织,重大抢救应由科主任或院领导组织,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听从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

2、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医院领导,迅速予以解决。一切抢救工作必须做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完整,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

3、医护人员要密切合作,口头医嘱护士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4、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输血空瓶等要集中放置,以便查对。

5、抢救物品使用后及时归还原处,及时清理补充,并保持整齐清洁。

6、新入院或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报告医务科,节假日或夜间报告医院总值班,并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二份,一分交病人家属,另外一份存档。

7、危重病人抢救结果,应报告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

抢救工作制度的内容篇七
《抢救室工作制度》

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而设,非抢救病员一律不得占用。 2、抢救室应备齐一切中西抢救药品、物品、器械和敷料等,并须放在固定位置,设专人管理,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动、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立即清理、消毒,然后放回原处,消耗部分及时补充,以备再用。对药品还应经常检查、发现霉变、虫蛀或变质等情况要随时报告并更换。

4、抢救室一切物品、药品、器械,每日都要核对1次,做到班班交接,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时应重新灭菌。 6、抢救室卫生应设专人负责,每周彻底清扫、消毒1次,室内严禁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按照各种疾病的常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并做好记录。每次抢救病员结束后,都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门诊工作制度

1、门诊医疗和护理工作分别由二名副院长分管。各科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和行政管理的领导。 2、根据本院技术特长开设专科门诊,鼓励有经验的中医医坐门诊。

3、对疑难病员经三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请上级医师诊视。

4、各科正、副科主任,不管病房者,每周出门诊不少于5次,主管病房者,每周出门诊不少于两次,在门诊工作的主治医师不少于8次。有医院科教学和卫生支农任务者酌情调整。 5、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并按中医门诊病历的统一格式写好门诊病历。各科应定期检查总结门诊医疗质量。

6、门诊检验、放射等辅助科的检查报告,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治疗室、换药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7、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职业病报告。

8、门诊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对待病员要关心体贴,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解答问题。

9、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和计划生育、优生学知识。

10、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员,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处 方 制 度

1、取得执业医师证者方有处方权,可由科主任提出,主管院长批准,医务科备案,并将本人签字或印模留样于有关科室。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生更改并盖章或签字后再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或签字不清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配发。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照“毒麻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处理。处方中有相反、相畏或超大剂量的用药,调剂室可拒绝调配,如属特殊配伍,医师需在处方上签双名。

4、饮片、中成药、西药三类药品不得同方书写,饮片处方应注明煎法(先煎、后下、包煎、冲服、烊化等)、剂数、服法和禁忌。药名要用正品名或惯用药名,饮片剂量单位用国家规定的“克”制,西药用“克、毫克、毫升”等以及通用的国际单位。中西药都要标明剂型,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5、一般处方以3-5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需经医师更改日期,并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处方。

6、处方规格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病历号、年、月、日、科别、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药价、调配人、核对、发药等各类人员经手处方时应签字或盖章。

7、处方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一式俩份,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

8、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

9、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月底将本月的处方交回档案室,到期登记后经院长批准销毁。

10、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处理。

抢救工作制度的内容篇八
《抢救工作制度》

抢救工作制度

1、抢救工作在科主任、护士长领导下进行。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护理人员对重危病人进行抢救护参加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2、如遇重大抢救,护士长应及时向护理部汇报,并接受护理部的组织、调配和指导。

3、当抢救病人的医生尚未到达时,护理人员应立即监测生命体征,严密观察病情,积极抢救。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必要时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止血等,并为进一步抢救作准备。

4、抢救病人执行口头医嘱时,执行者必须口头复述一遍,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将使用后的空安瓿、药瓶或者相关包装等物品保留备查。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抢救用药等要详细、及时记录和交班,抢救后请医生及时补开医嘱。

5、护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6、各护理单元应备有抢救车,抢救车内抢救物品、器械、药品应统一规定放置,标记清楚。定位、定量放置,定人保管,以保证应急使用。用后必须及时补充、清点、检查。

7、做好抢救登记及抢救后的处置工作。做好患者与家属的解释及安抚工作。

8、认真书写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字迹清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全面,能体现疾病发生发展变化的过程,确保护理记录的连续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来不及记录时,应在抢救结束后的6小时内补记。

抢救工作制度的内容篇九
《抢救工作制度》

抢救工作制度

一、 各科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对重大抢救须根据病情提

出抢救方案,并立即报告院领导。凡涉及法律纠纷要报告有关部门。

二、 保证抢救药品及器材装备的供应。为了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抢救器材及

药品必须力求齐备完好。要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贮存,用后及时补充。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抢救物品不予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三、 严格按以下要求执行:

1、 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医生未到以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配血、止血等,并及时提供诊断依据。

2、 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用药处置要准确,对危重病员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3、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要详细交接班记录,所有药品的空安瓿须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加以复核。

4、 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

5、 抢救完毕,除做好抢救登记和消毒外,及时据实在6小时内补记抢救记录,须作抢救小结,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抢救工作制度的内容篇十
《抢救工作制度》

抢救工作制度

一、 各科室的抢救工作由有临床工作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和护士承担,各科室的抢救工作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遇重大抢救应立即报医务处、护理部、并上报院领导,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凡涉及法律纠纷要报告有关部门。

二、 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做到“四定”(定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管、定期消毒)、“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二及时”(及时检查、及时补充)、“一专”(专人管理)。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三、 各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抢救技术和抢救用药,熟悉各种抢救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四、 参加抢救人员应全力以赴、分工明细、紧密配合、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准确执行医嘱,用药、处置正确无误。

五、 若遇病人病情发生变化,在通知医生的同时,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测量生命体征,实施给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措施。

六、 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实施特别护理,及时评价护理计划的完成情况。

七、 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用药种类要进行详细交接。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及时据

实补写医嘱。药品空安瓶须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八、 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记录应准确、及时、完整,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九、 抢救工作进行同时,要通知病人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如家属不在,应及时与病人家属联系或通知有关部门。

十、 抢救完毕,及时清理用物,补充药品、器材,进行终末消毒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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