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需什爪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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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需什爪材料篇一
《什么商标需要强制注册》

人用药品不应当采用强制注册商标制度

商标强制注册制度又称为商标全面注册制度,是指使用的商标必须注册,未经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我国商标强制注册制度形成于特定的历史时期,对于通过商标监督商品质量起过一定的作用,但在计划经济时期,实际上它起的作用非常有限。改革开放之后,我国虽然对大部分商品采用自愿注册原则,但对少部分商品仍实行商标强制注册制度。商标强制注册便于行政管理,但商标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来说,应当遵从权利人的意愿。因此,我国理应废除商标强制注册制度。

一、商标强制注册制度的历史渊源

新中国成立之后,1950年政务院批准的《商标注册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一般公私厂、商、合作社对自己生产、制造、加工或拣选的商品,需专用商标时,应依本条例的规定,向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中央私营企业局申请注册。”因此,建国初期,我国实行商标自愿注册制度,即是否申请注册商标由公私厂商自主决定。但随着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程的推进,计划经济体制逐步确立,商标专用权逐渐溢出法律意义上的权利范畴,演变为行政管理意义上的商标专用权。1954年3月9日,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关于未注册商标的指示》和《未注册商标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未注册商标进行登记。对未注册商标进行登记,其初衷是制止滥用商标行为,清理具有反动腐朽思想的商标,但却成了以后实行商标强制注册制度的滥觞。

1957年1月17日,国务院同意并转发了《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关

于实行商标全面注册的意见》,我国开始实行商标强制注册制度,要求各企业、合作社使用的商标必须注册,未注册的应于1957年6月30日前完成申请手续,之后未经核准的商标不得使用。之所以实行商标强制注册制度,是因为“通过商标管理也是有助于督促企业注意改进产品质量的一个办法。因为在市场上凡是品质优良享有盛誉的商品,消费者往往指认商标要求供应,这就很清楚地看出商标是代表商品质量的一种标志。”正因为“商标是代表商品质量的标志”,商标成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商品质量的手段和工具。196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的《商标管理条例》,只不过是把1957年以后的商标工作实践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商标强制注册制度正式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1979年11月1日实行全国商标统一注册制度后,我国商标注册与管理工作的法律依据仍是1963年颁布的《商标管理条例》。根据《商标管理条例》,商标注册仍应当执行强制注册制度,但实际是否执行则另当别论。在起草《商标法》过程中,在应当采用强制注册还是自愿注册问题上,各方争论非常激烈。①最终,我国《商标法》还是顺应改革开放初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形势,采用自愿注册原则,但留下一个各方妥协的方案,即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部分商品实行商标强制注册制度。对这些商品实行商标强制注册,目的是通过商标监督商品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反映了当时人们还没有完全摆脱“商标是质量标志”的思想,这也体现在我国《商标法》中仍有一些关于调整商品质量的条款。

二、商标法律规定的强制注册商品

1983年《商标法》第五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从中可以看出,1983年《商标法》并未具体规定哪些商品必须强制注册商标。1983年颁布的《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条则具体规定:“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并且规定申请药品商标注册,还应当“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的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也就是说,《商标法》施行初期只对药品实行强制注册商标制度,其他商品则采用自愿注册原则。1984年颁布的《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颁布,1985年7月1日实施)也对药品强制注册商标作了相应规定,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中药材、中药饮片外,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施行后不久,国务院颁布《烟草专卖条例》(1983年9月23日颁布,1983年11月1日实施),该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卷烟、雪茄烟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没有注册商标的产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根据该条例的规定,从1983年11月1日起,卷烟、雪茄烟也应当实行强制注册商标制度。1991年《烟草专卖法》(1991年6月29日颁布,1992年1月1日实施)取代《烟草专卖条例》,但《烟草专卖法》第二十条仍规定:“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

1988年第一次修改《商标法实施细则》时,根据《烟草专卖条例》

有关规定,对强制注册商标的商品又作了调整,将烟草制品也纳入强制注册商标的商品范围。1988年《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国家规定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根据此条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88年1月14日下发《关于公布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通知》,具体确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人用药品“包括中成药(含药酒)、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 199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修改《药品管理法》时,取消有关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规定。

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修改《商标法》时,对有关强制注册商标的规定未作修改。随后第二次修改《商标法实施细则》时,也对有关强制注册商标的规定未作修改。根据我国法律的适用原则,特别法优先适用于普通法,但《商标法》和《药品管理法》都是特别法,究竟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还是自愿注册商标,两部法律均未作明确的规定。但由于《药品管理法》未对药品强制注册商标作出规定,而《商标法实施细则》仍规定人用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人用药品强制注册商标适用《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法理上也并无不妥。之后的我国商标行政管理工作也是按照《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来执行的,即人用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对违反此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其商品销售和广告宣传,责令限期申请注册,

封存或收缴其商标标识,并可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10%的罚款。 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修改《商标法》时,对有关强制注册商标的规定仍未作任何修改,只不过将原来的第五条改为第六条。但2002年国务院对《商标法实施细则》进行第三次修改时,国务院颁布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商标法第六条所称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这一规定将强制注册商标的商品限定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根据此条规定,原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1983年《商标法》和1988年《商标法实施细则》制定并于1988年1月14日下发的《关于公布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通知》自然废止。

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1992年实施的《烟草专卖法》至今仍有效,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烟草制品仍然应当实行商标强制注册制度。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修改《药品管理法》时,也没有对有关药品强制注册商标作出规定,因此,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人用药品不应当采用强制注册商标制度。也就是说,从2002年9月15日起,即《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人用药品不再实行强制注册商标制度。目前,仍有一些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未使用注册商标的药品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这是于法无据的行政行为。在我国实行依法行政的今天,仍然以已废止的法律法规来执法,这不能不说是件

注册商标需什爪材料篇二
《个体和公司名称申请注册商标请问各需什么资料》

个体和公司名称申请注册商标请问各需什么资料?答: 1、个体工商户以个人(自然人)名义申请商标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A、负责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盖章或签名)

B、个体工商户执照复印件一份(执照负责人要与申请人名义一致)(盖章或签名)

C、商标代理申请书一份(盖章或签名)

D、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盖章或签名)

2、 个体工商户以字号名义申请商标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A、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B、商标代理申请书一份(盖章或签名)

C、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盖章或签名)

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与申请商标的商品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3、公司名称申请商标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A、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正、副本均可)

B、商标代理申请书一份(盖章或签名)

C、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盖章或签名)

注:公司名义申请商标无限制

注册商标需什爪材料篇三
《商标注册需要什么资料,个人注册商标是怎么操作的,》

商标注册需要什么资料,个人注册商标是怎么操作的,已注册商标查询怎样查看进度

一般来说,注册商标需要1年半的时间,跨度比较大,因此在准备注册商标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些问题,比如商标查询、比如代理机构的选择,最好要对商标注册有所了解,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降低风险,以保证商标注册的成功率。不过商标注册的风险是众所周知的,因此选择一个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很有必要。

商标注册需要什么资料?

一、商标注册所需的文件:

1、以公司名义注册: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图样;

2、以个人名义注册: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必备)、商标图样;

3、其他申请主体:外国人的提供护照复印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护照、身份证、回乡证均可);香港公司需提供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书。

二、商标注册的程序:

商标申请注册的程序分三步。

第一步:查询与分析;①选择自己的商标(如中文/英文/图形),并确认要注册在哪些产品或者服务上(为了避免商标跟他人的相似导致被商标局驳回,查询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②我公司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名称,确定该产品所属类别,再通过商标局的系统进行查询。如果发现有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我司再根据查询情况做一个好的建议;如发现没有相同且近似的商标,申请人就可以进行该商标的申请准备工作。 第二步:确定商标的设计图;

第三步:申请注册。

①申请阶段:提交文件(下午4:30之前)→当天上报商标局→次日得到商标局受理回执;

②正式受理、审查阶段:形式审查通过→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实质审查;

③公告、注册阶段:实质审查通过→初审公告→注册公告→商标局发出注册证。

在手续文件齐备,下午4点之前提交,我们将当天上报国家商标局,因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请及早办理商标申请并注意保密,以免被他人抢注),申请日期的确立对于商标注册能否成功非常重要,若因别人早一天申请,将导致您的创意或前期对品牌的巨大投入付之东流。

三、商标注册的时间

1、进入商标局后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形式审查,约20天的时间,通过审查的,核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并在中国商标网可以查询到相关的申请信息;第二部分是等待实质审查,6个月左右的时间;

2、通过实质审查后进入初审公告期,公告期为3个月;

3、核准公告期1个月,颁发商标证书。

备注:从提交申请文件到取得商标注册证,根据国家商标局审查进度分析,整个流程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除初审公告期3个月是法定期限外,其它时间均为预估时间,因为法律没有对商标审查的完成时间做出明确规定,最终以商标局的完成时间为准。

个人注册商标是怎么操作的?

个人注册的流程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

1、申请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经办人出示身份证的原件,提交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负责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目前个人注册商标还不能够直接在网上操作,商标局还没有对个人开放网上申请。

已注册商标查询,怎样查看进度?

已经提交的商标在3-4个月左右是查询不到商标信息的,这是所谓的盲期,过了盲期后在“中国商标网”输入您的商标申请号就可以查询到商标的信息了。

如果你申请的商标已经经过审查并预排商标公告,你可以在商标网上查询,公告后三个月回去的注册证。如果没有被预排公告,那么是查询不到进度的。

一般申请后的商标,六个月左右申请信息会公开在中国商标网上,您可以登录中国商标网查看您的商标申请状态。

查询商标申请状态是在“综合查询”里查;

查询商标是否被驳回是在“状态查询”里查;

查询您的商标存不存在申请盲区是在“近似查询”里查。

注册商标需什爪材料篇四
《什么是注册商标的使用不当》

什么是注册商标的使用不当

有很多客户认为拿到注册证了就万事大吉了,可以高枕无忧了,其实要注意的问题还有很多,一个不小心可能煮熟的鸭子都会飞走了。对注册商标的使用,我国的法律是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注册商标使用管理的规定如下:

第四十四条: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第四十五条 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第四十八条 使用未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一)冒充注册商标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

(三)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在商标使用实践中,客户经常会出现的不正当使用注册商标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使用中擅自改变注册商标图样

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使用要以该商标的注册证为准,不得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图样(文字、图形及其组合)。 在实践中,有不少商标所有人将图形和文字组合的注册商标中的图形或文字单独使用,或是改变这种组合商标中的文字和图形的相对位置,这样的使用只能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是不能标注注册标记的,否则可以视为冒充注册商标行为。

二、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而未办理注册商标的变更手续的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的,应当提出变更商标注册申请。如果不提出变更注册申请,既不利于商标主管机关及时掌握商标权人的实际情况,同时由于权利主体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变更也会影响商标权的有效性。有的情况下,企业在企业登记主管部门办理了企业名称、地址等变更手续,但不及时到商标主管机关办理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变更手续,一旦被他人假冒侵权,就很难受到法律保护。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而未向商标局申请核准的

商标权虽然属于民事权利,转让双方当事人可以就某一注册商标转让与否,通过平等协商达成转让合意,但这种转让权的最终实现必须通过转让注册实现,这与商标权利来自注册是一致的。我们商标法明确规定,法人、自然人和其

他组织需要转让注册商标的,应当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商标注册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核准转让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可能会产生的后果一是注册商标受到侵权假冒后,受让人无法以自己的名义主张权利,得不到经济赔偿;二是可能导致商标转让人3年不使用,使得该商标被撤消,受让人“鸡飞蛋打”。

四、注册商标放起来不使用

有些商标所有人拿到注册证后因为一些原因一直没有使用该注册商标,这样就可能会导致一个后果:注册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依法撤销。

注册商标长期搁置不用,不但该商标不会产生价值,发挥商标功能和作用,而且还会影响到他人注册登记或使用,占用了有限的商标资源,有碍于他人申请注册与其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商标的法律机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注册商标一定要使用,对于注册商标的使用的理解,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都可以认为是使用。(参见浅议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

至于不使用的原因,不管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还是因为不可抗力,都不在商标法的考虑范围之内。

五、未核准注册的商标使用注册标记的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只有核准注册的商标且在有效期内的才可以使用注册标志。未核准注册的商标在使用中标注注册标志的,应视为冒充注册商标。这种现象在商标使用实践中非常多见。一方面可能是商标使用人对商标法规定的无知,一方面可能是主观故意以获取经济利益。

六、在超过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每件注册商标都应当在其所核定的商品范围内使用,否则会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甚至可能对他人注册商标构成侵权。部分企业对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了解不够,或在某一类商品上注册不成功,就在其他类别上注册,然后偷梁换柱加以使用。

近年来这种情况在驰名商标的使用上格外突出。一些驰名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后,超出核定的类别使用,任意扩大使用范围,借此宣传自己的其他产品。如某一企业的驰名商标核定使用在(23类毛线)毛线商品上,该企业在其生产的(25类服装)毛衣的广告中,也在注册商标后打上 “中国驰名商标”字样。这样做不仅违法,而且欺骗了消费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七、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商标所有人将商标用于商品之上或提供的服务之中,以便使消费者识别出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即商标具有识别商品或服务的功能,这是商标的最基本的固有功能,并因此而将商标与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通用标记等区分开来。与此相关的,可以派生出商标的以下三大功能:一是表明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或出处;二是促使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服务提供者保证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三是广告宣传上的功能。

商标凝结着商品的质量和信誉。商标本身就是一个无声的广告,它可以表明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出处,可以使消费者了解是哪个公司企业的商品或服务项

目,其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如何。注册商标使用人对其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应当负责。 八、注册商标许可使用中的不当行为(参见商标使用许可(授权)需注意的问题)

1,盲目滥施使用许可,造成产品质量混乱,注册商标信誉降低。 只图眼前的经济利益,对被许可人不作考核,不进行监督,将注册商标许可给生产能力低、质量差的企业使用,使商标信誉降低,最终失去消费者和市场。

2,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重视,条款规定疏忽,漏洞百出,对影响合同双方切身利益的一些问题,如质量监督条款、商标标识的提供办法、纠纷的解决办法等没有规定或规定过于简单。

使用许可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商标使用许可(授权)需注意的问题。

九、使用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的 参见哪些标志或者名词不能作为商标使用或者注册?

十、在改制、兼并、拍卖、破产中,忽视商标知识产权的价值与地位

商标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也是财产权。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在转制中,无偿转让商标,造成国有、集体企业资产流失;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因转制被注销时,既未对注册商标进行评估转让,也未拍卖给其他人,致使原商标由于注册人的注销而成为无人主张权利的商标,进入公用领域。

以上是实践中遇到的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几种情况,企业对注册商标的正确使用还处于模糊状态,相关部门的监管也需要加大力度。纯属个人观点,不当之处请多指教。

注册商标需什爪材料篇五
《商标异议答辩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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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答辩需要什么材料

他人对权利人的商标申请提出异议的,商标注册人需要进行异议答辩。那么?商标异议答辩需要什么材料?商标异议答辩书怎么写呢?就让社文商标管家网来告诉你。

一、商标异议答辩需要什么材料

关于商标异议答辩需要什么材料,其实很简单,您只要记住申请书、证明材料和异议材料即可,应尽可能准备充分,避免有所遗漏。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

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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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商标异议答辩书的内容

1.商标异议答辩人的名称及住所地。

2.商标异议人的名称及住所地。

3.商标异议答辩的事由、法律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资料需要明确显示所指商标的独特性。

社文商标管家网(shewentm.com)提醒您,答辩人在书写商标异议答辩书的时候,需要提供答辩人的简介及发展历程、获得荣誉的情况,如果过去有商标维权的经历也可以加上。

三、商标异议答辩书的书写规则

1.针对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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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答辩书的内容要与被异议的内容相对应,逐条进行反驳。其他无关的内容,社文商标管家网建议答辩人不要添加,避免因为内容繁琐而影响答辩效果,如果给异议人提供了更多的漏洞就会更加得不偿失了。

2.突出优势

商标异议答辩书需要突出商标的独创性、特殊性,也要强调产品的特异性。如果该商标所指商品获得过荣誉认证,也是一个很好的答辩事由。

社文商标管家网提醒您,如果答辩人的商标在先使用的话,商标异议答辩书中也可以添加相关内容。如果在国外在先申请或注册的,也是很好的佐证。

以上就是社文商标管家网为您介绍的商标异议答辩需要什么材料以及答辩书的写作要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社文商标管家网提醒您,委托一个优质的商标代理机构会大大提高异议答辩的成功率。

注册商标需什爪材料篇六
《申请美国商标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美国商标需要什么材料

(1)填写商标注册委托书。

(2)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

a.以公司名义申请美国商标,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b.以个人名义申请,附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

(3)美国商标图样。

(4)列出寻求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指出商标类别所有商品或者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商标分类表列举,“商标分类表”。

(5)使用意向说明书在海外及美国当地商标使用的第一次日期(不用出具文件证明);如客户的商标未曾在美国当地使用过,客户则应预备“使用意向证明书”。

(6)优先权证明如果根据巴黎公约您享有优先权,请详细列出该优先权涉及的商品或服务以及相关证明。优先权的获得期限是在第一次申请的六个月内。

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商标的审查十分严格,因此申请人针对不同类型的商标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中文商标可以在美国提交申请,但是申请人需要提供构成该商标的每一个中文字的读音以及相应的英文翻译

2、如果商标是由简单的英文字母组成,并且这些字母没有进行风格化的修饰,为了使商标受保护的范围更广,我们通常会建议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声明该商标为普通字体(Standard Charaters),即不声明保护任何颜色、大小、字体。这里所说的普通字体,通常指TIMES NEW ROMAR 或ARIAL。

3、商标如果为彩色,需要具体说明每个部分的颜色。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商标为灰色,美国专利商标局将认定该商标为彩色商标。

4、必须明确指出该商标是否在相关商业或贸易、地理描述或其他语言上有特殊含义。

另外,美国专利商标局对提供的商标图样的要求也非常严格。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不能有任何模糊感。由于美国商标申请大多采用电子提交的方式,因此,申请人需要提供图片格式的商标图样(如:jpg格式),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图片格式的像素也有要求,不能小于250像素大于944像素。

注册商标需什爪材料篇七
《商标驳回复审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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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需要什么材料?

如果商标注册申请备驳回,申请人需要申请商标驳回复审来进行救济,否则申请的商标就会无效。那么,究竟商标驳回复审需要什么材料呢?

一、商标驳回复审的含义

商标驳回复审,就是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商标局驳回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依据《商标法》第32条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重新审查的行政程序。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申请的《商标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提出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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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标驳回复审需要的资料

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2.能证明商标申请人资质的资料(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3.能证明申请人所申请的商标“突出使用”的所有相关材料复印件,包括商品、宣传、照片、合同等。

提醒您注意:如果需要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还需要提交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三、商标驳回复审费用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的官费为每件1500元。

申请人如果需要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为申请的,商标代理机

商标免费查询、商标在线注册、一站式解决商标全方位需求! 社文商标管家网 构会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收取费用。

以上为您介绍的商标驳回复审需要什么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只有弄清商标驳回复审需要什么材料,才能有效地收集复审材料,提高复审效率。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zigeleikaoshi/189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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