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管理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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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管理的标准篇一
《物业管理服务技术标准》

住宅社區物業服務技術標準

贵阳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09年

目 录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定义 ...................................................................... 1 4 基本服务 .................................................................. 1 5 建筑物共有部分的维护和管理 ................................................ 3 6 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 4 7 环境卫生管理 ............................................................. 18 8 公共秩序协管 ............................................................. 20

住宅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基本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不同技术指标含量的一级物业服务部分组成。

本标准适用于新世界中国地产居住建筑类中的商品住宅和公寓的物业服务活动,本标准不适用于别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建设部CJJ27-89《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建设部GBJ140-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3年379号令《物业管理条例》

建设部2004年132号令《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的决定》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3]1864号 《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建住房[2000]008号《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 建设部2002年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建设部建城[1997]21号《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3 定义

3.1 急修:对严重影响小区正常生活秩序的设施设备故障进行及时的处理和修复。

3.2 责任性投诉:因物业公司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责任、小区正常生活秩序受到影响而引起的业(用)户投诉。

3.3 非责任性投诉:非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履行的责任范围、但小区正常生活秩序受到影响而引起的业(用)户投诉。

3.4 征询面:物业公司向业主征询意见人数的数量指标。

3.5 物业管理服务不满意率:业(用)户对物业公司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持不满意和很不满意态度的人数占征询人数的比例。

3.6 物业管理服务报告会议:物业公司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的会议。 3.7 公共秩序协管:协助政府执法部门对小区公共秩序进行管理。 4 基本服务

4.1 建章立制

建立健全的物业管理基本服务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岗位责任制度、岗位考核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报修服务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收取办法、物业服务资金收支公布制度、物业管理意见征询制度、物业管理服务报告会议制度、维修资金管理规定、档案资料管理规定、业(用)户资料保密规定、员工工作程序、工作标准等。

4.2 公众服务措施与要求 4.2.1 员工持证上岗

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上岗五个月以上的员工持证上岗率一级达100%(依据:建设部《考评标准》; 工程技术人员具有中级职称者一级不少于两名。 4.2.2 员工仪容仪表

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配带必要的装备;

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行为规范,作风严谨,服务主动,热情礼貌,使用标准服务语言。 4.2.3 值守要求

服务区域内设有办公服务接待中心,一级建立24小时人员值班制度。 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有值班工作记录。 4.2.4 接待来访来电服务

业(用)户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及时反馈。一般情况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或在与业(用)户约定的时间内处理和答复。 4.2.5 报修服务

急修:一级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依据:中物协《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小修一个工作日内修复。如须说明维修责任或收费标准的,应予以说明。

小修急修及时率一级100%。 返修率一级不高于1%。 回访率一级不低于50%。

有报修记录、回访记录、返修分析及处理记录;一级每月统计一次。 4.2.6 投诉处理

在一般情况下,责任性投诉:一级应于一个工作日内到位处理,并在与业(用)户约定时间内答复。 非责任性投诉:应向投诉人说明责任范围并承诺协助解决。 投诉处理率一级为100%。 投诉处理及时率一级为100%。 可联络投诉回复率一级为100%。 投诉处理结果登记存档。 4.2.7 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的公布

物业服务收费:物业管理企业应将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依据:建设部发改价格[2003]1864号《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4.2.8 维修资金使用和公布

物业公司应根据建筑物共有部分和附属设施设备现状需要,每年一次制定大修、中修、翻修和更新改造工程计划,报业主委员会审定并实施;工程预、结算报业主委员会审核;突发性设施设备故障、须

由维修资金支付的,一级应于发现故障或应急处理后一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送业主委员会;维修资金使用情况随时接受业主委员会的查询和监督,每季度公布一次。 4.2.9 意见征询和物业管理服务不满意率

半年一次向业(用)户发放物业管理服务意见征询表; 征询面:为业(用)户总户数的10%以上;

征询表中选择范围设定为“很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很不满意”; 征询结果向业(用)户公布;

物业管理服务不满意率:一级不超过5%(选项设定为很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很不满意)。 统计结果存档备查。 4.2.10 物业管理服务报告会议

每半年召开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报告会议,向业主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4.3 档案管理 4.3.1 房屋档案管理

建立完善的服务资料档案,包括小区总平面图、各类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设计图和竣工图、房屋各层平面图、共有部分和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的台帐、大中修记录、房屋数量、种类、用途统计册等。 4.3.2 业(用)户档案管理

建立完整的业(用)户资料档案,使用计算机手段管理。资料应包括业(用)户的姓名、工作单位、房屋产权情况、房屋用途、联系电话等。

严格遵守业(用)户资料保密规定,不得将资料提供给无关人员;未经业(用)户许可,不得将资料内容转作其他用途。

5 建筑物共有部分的维护和管理

5.1 建章立制

制定建筑物共有部分管理规定、建筑物共有部分维护制度、小区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户外设置物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5.2 小区共有部分的标识

小区主要出入口或指定区域设置小区平面图;小区内主要路口设有路标,房屋组团、栋、单元(门)、户门标识明显。

5.3 巡检 5.3.1 日检

管理员每天一次对小区进行检查(依据:中物协《标准》),检查内容包括:

小区范围内的道路路面、绿化及绿地卫生、市政设施、楼宇外墙及各种外敷管道、楼宇电子防盗门、楼宇悬挂物、楼宇各总水表(抄录度数)、裙楼卫生、楼层走火通道、消防栓箱封条、楼层疏散指示灯、楼宇天面等设施和部位的状况。

管理员填报日检表并送管理处主任审阅。 5.3.2 周检、双周检、月检

一级实施周检。具体内容包括:

物业服务管理的标准篇二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一 级

(一)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

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三)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8、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咀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站岗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1小时至少巡查1次;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五)保洁服务

1、高层按层、多层按幢设置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2、合理设置果壳箱或者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

3、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2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2次,每周拖洗1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4、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5、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6、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六)绿化养护管理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杂草、杂物。

3、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 果。

4、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二 级

(一)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16小时服务电话。急修1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5%以上。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3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3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

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8、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0%。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至少巡查1次。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对进出小区的装修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 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五)保洁服务

1、按幢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半月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2次;共用部位玻璃每月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季度清洁1次。及时清除区内主要道路积水、积雪。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2个月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期清洗,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5、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六)绿化养护管理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3、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4、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5、适时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三 级

(一)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8、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

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

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

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物业服务管理的标准篇三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标准及质量保证措施》

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质量保证措施

为将小区建设成为具有标志性的超一流的文明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将依照《全国优秀示范物业小区》标准实施物业管理。具体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如下: 一、基本服务:

1、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2、承接项目对住宅区公共部分、共用设施认真检查,做到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和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4、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建立客户服务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1小时内,其他报修按照约定时间到达现场;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和收费价目;

8、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每年至少一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5%以上。

二、公共服务

(一)安全管理

10、小区主入口24小时执勤; 11、监控室实行24小时监控; 12、别墅区设立专职保安员; 13、小区内每小时保安巡查一次;

14、对小区内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1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16、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二)环境管理

17、按幢设置垃圾桶,生活拉圾每天清运一次;

18、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一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一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一次;公共玻璃每季度清洁一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洗1次; 19、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情况及时清掏; 20、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2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23、定期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三)房屋管理

24、每周巡查一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道通道以及其他公共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护养护;

25、按照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和业主公约要求,建立装修管理制度。通知业主装修事项。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违反规定现象,及时劝阻,并通知有关部门; 26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27、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通道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28、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四)设施、设备管理

29、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 30、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运行正常;

31、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作好巡查记录、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 32、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上12点正常运行;

33、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34、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 35、容易危机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世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三、便民服务

物业公司提供的无偿服务(共计24项)

物业提供的********(共计62项)

四、服务承诺标准

物业服务管理的标准篇四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春园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公共服务

1 、接待

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表情自然和蔼、亲切;对业主(使用人)一视同仁;接待时主动、热情、规范;迎送接待业主(使用人)时,用语准确,称呼恰当,问候亲切,语气诚恳,耐心细致;使用文明用语,不应使用服务忌语。文明用语见附录A,服务忌语附录B。

对业主(使用人)的报修与求助应耐心细致,对收费项目及时说明服务标准、服务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征求业主(使用人)的意见。

2、值守

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有记录。

3、服务时限

急修服务30分钟内到位,12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原则上2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2日限制)。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1、巡检

每年年底或年初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进行全面检查1次,掌握房屋设施设备完损状况,对完损程度做出评价;

每半年检查巡视1次房屋主体结构,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维修工作;

在冬、雨季和天气异常时安排组织房屋设施巡视,对质量较差,易出问题的部位重点检查;每半年检查清除1次屋面、檐沟内落叶杂物树叶等,疏通雨水口、落水管等;

每两日巡视1次小区楼房单元门、楼梯间通道部位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路灯等;每年秋季对共用部位门窗做专项检修1次;

业主已委托管理的空置房,每周户外巡视1次,发现门窗损坏、锁具被撬、异味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业主,并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巡检有记录;

巡检结束将检查情况、维修计划及需要进行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项目报告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

2、装修管理

(1)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

(2)对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的申请,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出同意意见或修改意见,并签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3)业主(使用人)装修期间每日巡查装修施工情况;

(4)装修结束组织验收;

(5)验收合格2个月后组织复验;

(6)复验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装修保证金;

(7)对装修中的违约行为及时劝阻;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油漆粉饰

木门窗、百叶门窗、封檐板、木栏杆等油漆起皮、剥落或更换的新木件应油饰;6年油饰1次;

钢门窗、铁皮雨水斗、落水管、铁皮屋面、钢屋架及支撑或其他各类构件(铁栅栏、铁栏杆、铁门)其油漆起皮、剥落或铁件锈蚀应除锈、刷防锈涂料后再油饰;铸铁污水管、水管、煤气管在刷防锈漆后应刷两道银粉;上述部件应4年油饰1次;

楼梯间、共用走廊的室内墙面每6年应粉刷1次。

4、建筑物外立面

建筑物外立面为玻璃幕墙、瓷砖、仿石、大理石的,至少每年清洗1次;外立面为水刷石、干粘石和喷涂材料的,原则上每5年粉饰1次;外立面为其他材质的,视材质情况定期清洗。因施工等原因致使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有明显污迹的,应当及时进行清洗、粉饰。 委托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5、给排水系统及其配套设施

(1)给水设施

冬季水箱有可靠的保温措施,且不得对水质产生污染;

保持泵房清洁卫生,良好的通风、照明和采暖,地面排水畅通,每3个月(结合清洗水池)清洗1次泵房;消防泵、喷淋泵、污水泵等不经常启动的水泵,每月启动1次,保持水泵能正常运行,每月检查1次消防泵及管道阀门,使之处于完好和正常开启状态;水泵运转部件经常加油,保持润滑灵活;每年对水泵机组清洁保养1次;泵房内设备2年后,每年翻新1次,并标明各种标志 ;填写水泵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每年对共用明装给水管道进行1次全面检查维修,对轻度锈蚀应将脱皮清理干净,在管道干燥的情况下,涂刷防锈漆两遍,然后在刷两遍面漆。各类阀门定期开关,出现故障的阀门及时修复,阀门应开关灵活;

建立巡视制度,发现楼内压力供水管道及泵房、水塔、水箱等损坏、漏水、脱落等及时修复;定期维护保养。

(2)排水设施

化粪池每年清理2次,出入口畅通,井内无积物浮于面上,池盖无污渍、污物,清理后及时清洁现场;

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保持完好,开裂、破损等及时更换,定期检查,每5年全面更换1次; 每月清扫1次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拔出沟内生长的杂草;无杂草,排水畅通,无积水;

每季度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捞起井内泥沙和悬浮物;每半年对地下管井彻底疏通1次,清理结束地面冲洗干净。清理时地面竖警示牌,必要时加护拦。清理后达到目视管道内壁无明显粘附物,井底无沉淀物,水流畅通,井盖上无污渍、污物。

6、弱电系统

操作人员受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工作时认真负责,精神集中,对异常情况能及时识别;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有切实可行的维修保养计划;保养、检修及时;

对相关设备、设施定期进行调试,使系统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工作、维修、养护有记录,特殊系统、设备的进入经过授权,密码有有效保护;

分系统定时检查和记录各部分、各监控点的工作及运行状态,定期对各类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日、月报表。

7、避雷接地系统

每年雨季来临之前,对整个避雷接地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在大雷雨过后也要及时对系统检查,发现严重腐蚀、松脱等立即更换或紧固。

8、电梯运行与管理

(1)、安装、维修、保养人员均应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制度,至少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和详细的《维修保养计划》。

(2)安全设施完好、齐全,通风、照明等附属设施完好;在电梯轿厢内明显位置张贴《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注明:注册登记及检验合格标志、电梯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安装企业、维修保养企业以及相应的应急报警、投诉电话号码。

(3)与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认可证书的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大中修更新改造合同,并明确被委托企业的责任。如需自行维护保养电梯,应按电梯数量及工作状况配备足够的维护保养人员,其管理部门应将电梯管理人员、维护保养人员、联系电话及有关资料报送设备所在区(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经核准后,方可自行维护保养。

(4)电梯及其安全设施每周不少于1次,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例行保养;每年对小区所有电梯进行1次全面综合检查、清洗、润滑、修理、调整和测试;年度检测由维修保养企业的注册安全检测员实施并签署检测报告;每台电梯每隔2-3年必须进行1次负荷校调试验,负荷校调试验由注册安全检测员实施并签署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副本应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保持电梯机房清洁,每周1次清扫地面和擦拭控制柜、主机表面,地面无积灰,控制柜、主机表面无污渍;保持电梯机房消防设施完好;每年检查2次电梯井底,清除垃圾杂物。

(6)确定合理的电梯运行时间,随时监督电梯运行状况,加强日常维修保养,适时降温、通风、防雨,做好运行服务,经常巡查楼层,防止地面水流入电梯井,值班监督,防止违章使用电梯;记录每日电梯运行情况,建档备案。

(7)电梯维护保养提前一天通知业主(使用人),并尽可能减少对业主(使用人)正常生活的影响。建立电梯运行档案,记录电梯运行情况和维修保养工作内容;住宅电梯年故障率低于7%。

(8)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在接到报警信号45分钟设法解救乘客、排除设备故障。

(9)使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类)》,对电梯逐台建档、建卡、注册登记。电梯技术档案资料应包括:《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类)》和《起重机械登记卡片(电梯类)》;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大中修更新改造后的电梯应有质量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更改部分须有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电梯安装验收证明和报告;运转、保养、维修记录;定期安全检查和事故记录;电梯随机文件,至少包括:井道及机房土建图、电气控制原理图、电气敷设图、电器元件代号说明书、安装调试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出厂明细表(装箱单)等技术资料。

(10)按照国家有关制度组织办理电梯年检和电梯准用证。

9、道路、停车场(车棚、车库)及配套设施、道路维修与养护

制定详细的道路维修养护计划,按照合同约定实施;

保持居住区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整齐,排水畅通;

设立报修渠道,并有巡查制度,专人负责,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按照业主公约的约定,劝阻人为损坏路面,制止在路面焚烧垃圾、落叶或其他杂物; 停车场、棚、房完好无损,有大、中、小修计划;

停车场内照明设施完好,通道畅通无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符合停车场规范要求,便于管理和车主停放车辆。

三、清洁管理

1、共用楼道保洁

每周打扫3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周拖洗1次;每周清洁1次楼梯扶手;每30日擦抹1次各层和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玻璃箱内侧、灯具、墙面、地脚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30日楼梯间墙面、顶面除尘1次;每30日擦1次共用门窗玻璃。地面、梯间基本干净,无垃圾、浮尘、杂物,污渍、水渍,无乱贴乱划,无擅自占用现象,无乱堆乱放;扶手护拦无积灰;梯间顶面无明显蜘蛛网、灰尘;外墙窗玻璃无明显灰尘。

2、电梯及电梯厅保洁

每日清洁2次;每周夜间对电梯内的墙面和地面进行全面的擦拭清洗1次;每季度对电梯门壁打腊上光1次;灯饰及轿箱顶部每周清洁1次。

3、 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保洁

每2日清扫1次车库的纸屑和垃圾;及时清除地下室进出口的垃圾;发现油迹、污迹、锈迹,应及时擦洗干净;每2个月打开1次地下室、车库的集水坑和排水沟盖板,彻底疏通冲刷1次;每2个月进行1次地下室消杀工作;每月擦洗1次门窗、消防栓、指示牌、指示灯、车位档、防火门等公共设施。地面无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无明显油迹;无异味、空气流通;标识、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目视无明显灰尘;墙面、管线基本无污迹、无积灰。

4、道路保洁

每日清扫2次,保洁时间不少于4小时,循环保洁,保洁人员往返一周时间不超过1小时,目视道路无垃圾、杂物,每100m2痰迹、烟头、纸屑平均不超过5个,无直径2cm以上的石子;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每季度清洁1次,目视灯具、灯座、灯盖、灯罩无积灰。

5、标识、宣传牌、雕塑、信报箱保洁

标识、宣传牌每周擦拭2次,雕塑每季度擦拭1次。清洁后检查无污渍、无积灰,不损伤被清洁物;每周擦拭1次业主(使用人)信报箱,擦拭后信报箱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6、绿化带保洁

每日清扫2次绿化带、草地上垃圾,捡1次草地、绿化带上的烟头、棉签等小杂物,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地面基本干净、无积尘、无污渍、无垃圾,每100m2果皮、烟头、纸屑等不超过5个,花坛表面洁净无污渍,地面垃圾滞留地面不超过1小时。

7、休闲、娱乐、健身设施保洁

每日清洁1次(擦拭表面灰尘、用清洁剂擦拭污渍用清水冲洗干净用抹布抹干、清扫垃圾、擦拭座椅);每月彻底刷洗消毒1次;设施表面基本干净,无灰尘污渍、锈迹,目视游乐场内及其周围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及时发现设施、设备脱焊、脱漆、断裂及其他安全隐患并报告处理。

8、门卫、岗亭、监控探头保洁

门卫、岗亭每日清洁2次,内外地面拖洗干净,擦洗干净内外门窗玻璃、窗台,及其他台面,室内外墙面每月清洁2次,发现不卫生随时处理,保持墙、地面干净、光亮、整洁,工、器具排放整齐、有序;监控探头每旬擦拭1次;擦拭不得刮伤镜片,清洁后镜头光亮洁净,探头外表干净无灰尘。

9、垃圾桶、果皮箱

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运1次;每2日抹布抹1次;垃圾桶、果皮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垃圾桶、果皮箱无明显污迹、油污。

10、垃圾收集与处理

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每日收集垃圾1次,保持垃圾筒清洁,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垃圾日产日清;对有毒物质分离特殊处理;灰尘、泥沙等粉尘性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废弃涂料、油漆等流质性垃圾在运送途中注意容器的封闭,防止溢流污染路面;垃圾收集车封闭,无垃圾外溢、气味四散、垃圾洒落等现象。

11、卫生消杀

针对灭蚊、蝇、蟑螂、灭鼠的实际需要和季节特点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年至少进行3次;检查仓库、地下室,目视无明显蚊虫在飞;检查办公室、食堂,目视无明显苍蝇在飞;抽查楼道、业主(使用人)家无明显鼠迹,用布粉法检查老鼠密度,不超过5%。

四、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1、草坪

成活率在90%以上,生长正常;

整块草地没有已开花杂草,整块草地没有明显阔叶杂草;

基本无病虫害;

绿期250日以上,草坪平整,留茬高度控制在60mm以下;

绿地整洁,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基本完好,无明显人为损坏,对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化生产垃圾能及时清运;

根据草坪种类、季节、生长周期、天气、土质等情况实施淋水、施肥、修剪和灭虫。 2、园林树木

生长长势较好,生长与该树种、该树木的平均年生长量相当;

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合理,树冠通风透光,没有死树和枯枝死杈;

枝干无明显的机械损伤,叶色、叶片大小、厚度正常,有黄叶、焦叶、卷叶以及有虫屎、虫网、积尘叶的柱树在8%以下;乔木根部无20cm高以上荫蘖枝,无过长杂草、杂物; 缺株在2%以下;

管理期间树林基本无钉栓、捆绑现象;

绿篱生长造型正常,下部枝叶基本茂密,整形修剪表面平整,棱角线条基本统一收齐,叶色正常,修剪及时,有虫株率在10%以下;

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介壳虫危害较轻。

3、花坛

花卉长势良好,较好体现花坛设计要求;

在花坛开花期间,每周剪残枝、花5~7次,保持清晰的图案和适宜的高度;

宿根花卉管理及时,花期正常,缺株率在10%以下;

物业服务管理的标准篇五
《三级物业服务标准》

一、综合服务标准

二、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标准

三、公共秩序维护标准

四、房屋公共部位管理标准

五、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及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

物业服务管理的标准篇六
《物业服务标准-工程管理标准》

工程管理类标准

1. 目的

建立物业统一的工程管理标准,进一步规范商业管理公司与物业公司服务的工程管理,为后期执行过程中公司考评物业公司的服务及支付费用提供合理依据。 2. 范围

本规定作为物业委托合同附件适用于合同中规定的服务范围。 3. 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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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管理的标准篇七
《对物业服务标准化管理初探》

对物业服务标准化管理初探

文/郭晓红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历经省人大常委会3次审议,经多次论证修改后,日前获得通过,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省物业管理行业实现了健康、快速和可持续的发展,与此同时,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标准化和服务标准化工作也取得了较大进展。近日,我们组织进行了学习,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物业服务标准化管理阐述一下自己的几点理解。

对物业服务标准化的认识

服务区别于产品通常具有无形性。而物业服务既表现为提供劳务形式的无形产品,如秩序维护、客户服务等;又表现为与有形产品紧密结合在一起,如制冷供热、设备运行等。物业服务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过程与结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其质量控制应以服务标准为衡量准则。完整的服务标准体系应包括服务基础标准,服务技术标准,服务提供规范和服务规范组成。服务规范是对顾客可以直接观察和评价的服务特性的统一规定,是企业开展服务工作的依据,是服务质量的评判准则。而服务提供规范是服务提供过程的管理标准,是实现服务规范的保障。

为了防止企业在制定服务标准时混淆服务提供规范和服务规范,便于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很多物业服务企业在开展服务标准化工作中将服务标准体系划分为服务标准、管理标准与工作标准三个部分,这样更易为企业各级员工所理解。其中服务标准即上面说到的服务规范,包括物业委

托管理合同签约双方受委托方的服务承诺,是衡量和判定物业服务效果的准则。服务标准是企业标准化管理的基础和主体。

管理标准是对服务标准化体系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是实现服务承诺所制定的物业服务标准的措施和保证。涉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服务策划与创新、质量管理、设备与基础设施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安全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环境管理,信息管理等与服务标准相关联的重复性事物和概念。

工作标准是实现服务标准和管理标准的手段。主要指在执行相应管理标准和服务标准时与工作岗位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等有关的重复性事物和概念。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共同构成服务提供规范。

物业服务标准的制定是依据顾客服务需求和法规要求,从服务的过程中找出共性的规则,对服务实际与潜在的问题做出统一规定,供共同和重复使用,在预定的服务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的过程。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对物业服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对标准化原则和方法的运用,就是物业的服务标准化过程。

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服务标准化的思考

随着企业标准化管理思想的引入和社会化分工的进一步细化,市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而专业化程度往往表现为管理标准化基础上的服务差异化。市场上标准化的物业定制服务增多,物业项目服务标准化,标准系列化、模块化和组合化成为趋势,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已经由原始的抢占市场份额、建立关系等向产品服务创新和专业优势转化。

一些优秀物业服务企业的优势由专业化的行为转为特殊化的服务标准,企业通过制定长期发展战略,将多年来形成的稳定和超前的专业化管理、制度、服务、市场观念和标准转化成员工的行为,以不断改进创新而巩固专业领先能力,从而促进企业规模化发展。这不仅是企业在当今社会发展阶段对业主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企业能否获取市场得以生存发展的要求。

通过几年来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实践和系统学习标准化管理知识,深刻体会到标准化对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重要作用。目前,许多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实践过程中,不同程度地自觉开展了服务标准化工作。例如:许多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项目贯彻建设部《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服务等级标准,实际上就是执行行业、地方服务规范。一些物业服务企业贯彻实施ISO9001:2000、ISO14001、OHSAS18001管理体系,实际就是在实施国家推荐标准的服务提供规范。建议这些企业应进一步参照国家《企业标准体系》,《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体系和工作标准体系》、《企业标准体系 评价与改进》等系列标准中对服务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进行系统梳理。

理解掌握它们之间的关系,以达到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从而为业主和社会提供优质物业服务,更快地推动我省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作者:山东文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省省级机关文教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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