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房产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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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产权年限是什么意思 房屋产权年限怎么算》

产权年限是什么意思 房屋产权年限怎么算

购买商品房你会看房屋价格,看地段、看户型、看楼层等很多因素,但是你关注过你的房屋产权年限吗?一般情况下,开发商销售住宅时会对外说产权70年,销售商铺会说产权40年之类的,但是你的房子真的有70、40年吗?房屋产权年限是什么意思呢?房屋产权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房屋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算起的。

房屋产权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按建筑类型用地性质不同可划分为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和工业用建筑。一般情况下,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 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 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行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房屋产权年限从批地之日算

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

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你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有可能是30几年、60几年的。

房屋产权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这个问题对于私人购房尤其显得重要,不少业主在购房时不禁产生疑问:当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买房关注房屋产权年限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因为房屋产权年限缩水会让购房者饱受损失。

篇二:《房子的使用年限到了以后怎么办》

房子的使用年限到了以后怎么办?(转贴)

70年使用权不可能达到———

日前,李先生在购买方庄芳城园的尾房时被告知该房屋的使用年限仅剩余59年。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规定》,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因此,李先生打电话向本报咨询,这种情况是否合理?他所要买的房子仅有59年使用权是否值得?这种情况在北京是否很普遍?使用权到期后该怎么办?———其实,这一系列问题不仅是李先生所关心的,这些问题也是所有的买房人都要面对的。买房房产年限买房房产年限

买房时你会问使用年限吗

就土地使用权问题,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个买房人。发现绝大多数人在买房时不关心这个问题,有的买房人甚至不知道自己买的房产还存在土地使用年限问题。知道的人也对此漠然置之,“对于大多数买房人来说,70年之后我们都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先住着再说,想那么远干什么?”“相信政府将来会出台相应的政策解决这一问题。”等等都是现在的买房人对此的看法。

记者在了解目前的售楼人员在卖房时,是否会主动向买房人告知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时发现,售楼人员基本上都不会向买房人主动告知相关情况。有些售房人员是由于业务水平有限,自己都没有搞清楚房屋土地使用年限问题。有经验的售房人员则对此问题采取回避态度。在买房人自己不主动提该问题的情况下,自己绝对不会主动提及。即使在买房人主动问及该问题的情况下,他们会采取偷换概念的方法来将这一问题敷衍过去。比如,当买房人问及“这套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时,售楼人员会告诉他“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没错,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规定》,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但是买房人要注意的是:不等于你所要买的房也有70年的使用权。

70年使用权是不可能得到的

按照相关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起开始计算,70年为住宅土地使用权一次出让的最长期限,该期限自开发商从政府那里获得土地使用权的第一天就开始倒计时。

假设,开发商在拿到土地后,没有任何闲置期,马上以最快的速度全力投入开发。按照正常情况,等到买房人入住时,少则两三年,多则三五年。也就是说,没有哪个买房人能享受到70年的使用权,最多也就是60多年。如果再遇到开发商资金不到位,土地出现闲置开发、周转资金匮乏、相关证件未办理齐全等因素的困扰,整个开发销售周期还将延长。如果工程出现停工现象,甚至出现长时间烂尾后转手再开发或者房屋建成长期空置后再出售等情况,那等到买房人入住时也许使用年限只有50多年甚至更短了。

因此,上文提到读者李先生要买的房子仅有59年使用权的情况是正常的。在九十年代初,北京的商品房就开始大量出现了,最集中的两个区域是亚运村和方庄。按照正常情况,这

些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就仅有50多年了。

使用年限离我们很遥远吗

也许是,几十年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清。也许有人觉得现在提这个问题有点不现实。但也许你在看了下面这些数据后,想法会有所转变。市城建研究中心近日发布的“北京市商品住房购房对象购房需求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商品住宅购房对象趋于年轻化。2004年第4季度,商品住宅购房对象以40岁以下为主,占调查人数的63%。年龄在20岁以下、21岁至30岁、31岁至40岁的购房对象所占比重与2004年2季度相比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其中,年龄在21岁至30岁之间购房对象所占比重增幅最大,为9.9%。年龄在41岁至50岁之间购房对象所占比重分别比2004年2季度下降了4.1%、7.8%。买房房产年限

随着购房人群的不断年轻化,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进步,人们的寿命会不断延长。房子用地使用年限问题也许不再是遥不可及的。如果你在二十几岁就买了仅有五十几年使用权的房子,也许在你古稀之年时,突然有一天有人会来告诉你“您的房子用地使用权已经到期了”。

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据记者向开发商了解,现在的买房人仅有极个别的才会在使用年限的问题上较真。不仅要问使用年限,还要知道到期后会怎么样。遇到这样的买房人,售楼人员也有办法来对付:“谁也说不清几十年以后会怎么样。买不买您快作决定。瞧,后面还有人排队呢。”

使用权到期后会怎么样确实不是售楼人员所能解释得清的。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我们在70年后真的会“无家可归”。土地,连同现在的住宅将不再属于我们,除了你的家具、家电外,属于房子的一切东西都可能被无偿“拿走”。

胡小南律师告诉记者:“房地产”说的是两个东西,分别是房子和土地。所以,人们买到的是房屋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其中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的,也就是说,即使过了100年,你的子孙也可以指着房子的砖头说:“这是祖先给我留下的遗产。”但是房屋下面的土地买房人只有使用权。并且根据国家的规定,住宅用地的最长出让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用地的年限是50年,商业、旅游、娱乐的土地出让年限只有40年。到了使用年限,国家会将土地无偿收回。

根据有关资料,我国以现在的方式出让第一块商品房用地是在1987年,当时我国还没有相关的经验和政策可以依据。于是,政府借鉴了香港的做法,把土地的使用年限定为70年,正好可以满足两代人的居住。比如一个人在他成年以后(如25岁),购买住宅地产,那么按照平均的寿命计算,房子大约可以满足两代人。并且,由于当时我国民用住宅主要是砖混结构,从房屋的使用寿命上也是合适的。现在,香港已经出现了土地使用年限超过70年的现象,政府采取的方式是继续将土地租给使用者,收取新的土地使用费用。一般情况下,是会延续土地的使用权。业主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优先购买权。

但是,根据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

记。另据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6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依据现行规定,土地部门在土地使用期限结束以后,可以对土地进行任何的改革,包括夷为平地,既不属于国家应急征用,也不属于拆迁补偿,而是按照土地使用权的协议规定,无偿取得你持有“永久所有权”的房屋。也就是,父辈几十年的积累买下的房屋也许到了子孙面前只是一堆瓦砾,而没有任何补偿。

就此,记者电话采访了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李小姐。据她介绍,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块土地涉及到期问题,因此具体到期后会如何处置还没有先例。

但是,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于保护私有财产进行了重要的修改:“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众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随着政策法规的完善,宪法所规定的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将会在具体的立法、法规修订中得以体现。我们有理由相信,五十年时间我们可以等到一部清晰合理的法律明确使用权到期后我们该怎么办。

使用年限问题逐步浮出水面

据记者了解,在外地已经出现了这样的案例:由于开发商在卖房时没有明示使用年限问题,买房人在买房后才发现使用年限大幅“缩水”而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原因除了开发商没有明示使用年限外,还将所交纳的70年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全部摊到了房价中。购房人花了70年的钱得到的却不是70年使用权的房子。买房房产年限

在北京记者还没有发现这样的案例,但同样的所有售楼处的销售人员都不会主动告知买房人使用年限问题。而且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在任何一个楼盘的宣传推广中发现有关使用年限的信息。但结果是相同的:买房人花了70年的钱得不到70年使用权的房子。

因此,有的买房人提出应在房价中扣减相应的使用年限不足70年的部分。一位业主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使用年限减少三年,100平方米的房子按每月2000元租金算,三年就少收72000元租金。这部分损失应由谁来补偿呢?

为此,记者采访了一位开发商,他给出的解释是:比如三年前拿来的地,业主入住时只有67年的使用权,按道理应在房价中给业主扣减三年的土地出让金。但三年前土地出让金的价格到今天可能已经涨了一倍,如果按目前的价格来算67年的使用权,也许业主还得多掏钱呢。因为土地出让价格是市场决定的。

但不论如何算,使用年限都是房地产价格评估中的一项重要指标。毕竟建筑物本身增值的可能性不大,都在随着岁月在不断地折旧中贬值。真正能增值的是土地本身。

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屋用地使用期问题也将愈来愈受到普遍关注。因此,有专家也提出实行土地使用费分摊制,即以年度为计费单位,开发商和购房者按各自实际占用的使用年限分摊这笔费用,这将意味着购房者只承担自己实际使用年限的那部分费用。对于这个

提议,目前也存在相当大的争论之中。

链接

中国的土地出让使用年限分别有如下几种:

1.居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买房房产年限

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篇三:《商品房使用年限_房产证办理_买房全攻略》

商品房使用年限70年: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

大家住的都是商品房,而我们最愿意纠结都就是这个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大家都知道商品房产权年限的年限是70年,让很多人都担心,那我么岂不是一直也没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住房,即使买房了还不是等于找了个长期的租房,只不过时间长一点而已。

这事错误的,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最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 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篇四:《房屋转让协议范本》

[篇一:房屋转让合同范本]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地址: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于___市____区___,房屋结构为____,房屋用途为___,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测定的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共有权证号为_____)。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

3、该房屋四至界限:东至___,南至____。房屋转让协议范本。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4、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___________。

5、该房屋租赁情况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元,总金额___元,大写__亿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每平方米价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项以(现金、支票、其他_____)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天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______。

2、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__。

3、其它方式________。房屋转让协议范本

第四条交房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种方式交房: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累计应付款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最后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篇五:《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

[篇一: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

出卖人(甲方):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其拥有完全产权的位于衡水市桃城区惠中嘉园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定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担。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其他税费由乙方负担。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

三、签定合同同时乙方愿交三万元作为定金交给甲方。乙方通过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方式支付甲方购房款,购房款由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出贷款承诺书时,乙方将30%首付房款存入银行,并由银行冻结,第二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由银行将乙方所贷款项及30%首付款直接划到甲方的账户中;第三期,在甲方交房时,由乙方一次性将余款付给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作出如下承诺:

1、向乙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或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与贷款相关的资料,交付买受人。如遇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关证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条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

1、协议订立后,买卖双方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他相关设施登记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内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买受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应支付买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的实际损失超过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时,出卖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处理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__日内的,出卖人有权追究买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出卖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买受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买受人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一)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_________(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二)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三)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四)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五)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六)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________×100%

合同约定面积

(七)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十条出卖人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设有他项权利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征得他项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公示和明确告知买受人。

第十一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二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本项目物业管理用房为_________m2,位于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房号_________,轴线范围_________。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水;

2、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电;

3、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气;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条风险责任的转移

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买受人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出卖人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买受人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四条保修责任

自买受人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出卖人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1、墙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顶棚,保修_________月;

4、门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气,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气,保修_________月;

9、电路,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五条质量争议的处理

买受人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买卖双方产生争议时,以_________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六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第十七条房屋的用途

1、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2、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

该商品房移交后,买受人承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出卖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买受人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声明及保证

出卖人:

1、出卖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卖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卖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卖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卖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受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受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受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条保密

买卖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买卖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六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出卖人、买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卖人(盖章):_________买受人(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三:房屋买卖协议样本]

售房人: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购房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天津市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房屋无任何质量问题,且在协议签订后的状况和看房时状况一致。

2、该房屋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所有权人: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房型:_______

楼层:_______总楼层:_______使用性质:_______附属设施:_______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万元(大写),该房屋产权过户需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个人所得税由甲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产权过户费用、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以房管局实际征收为准)。

第三条:定金及房款交接约定

1、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该定金将在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同时自动转为第一部分房款。

甲方收到定金后立即还清以该房屋为抵押物的所有贷款,保证该房屋在交易前产权完全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此房屋进行买卖。

2、乙方按下述方式付款:银行贷款:按揭贷款。乙方于甲方清理完贷款后三日内将首付款交于产权交易部门指定的资金托管机构,并办理房屋贷款,实际贷款金额与年限以银行实际放贷为准。

第四条:相关事宜

甲方承诺于腾空该房屋,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甲方应于腾房时结清所有水、电、煤气、暖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有责任方负责。

3、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

1)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的贷款手续,以便乙方贷款时候的顺利办理。

2)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协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如因证明不属实或其资信度不够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4)甲、乙方须依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4、如甲、乙方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或发生本条1、2、3违约责任,均由违约方向另外一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确定的房屋实际成交价格的10%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的,责任方应据实赔偿。

第六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约定其他事宜

乙方保留甲方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各种手续交接清楚,本协议自动作废。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四:二手房买卖协议书范本]

买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共有权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状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称“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具体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所在楼总层数为_______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地产权证登记为准。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___________。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权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见附件二(共有权人本人在签署时需到场)。

(二)该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该房屋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______种情形:

1。商品房;

2。已购公有住房;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危改回迁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回迁房等房屋);

5。其他房屋。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第____种: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五)该房屋的出租情况为第_____种:

1。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2。卖方已将该房屋出租,买方为该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关于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三。

第三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

(一)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买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不高于成交价格的20%)。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的有关价格另有约定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一。

(二)买方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付款:

1。全款支付,合同签订时支付定金_______元人同币,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元人民币。

2。贷款

(三)关于贷款的约定

买方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抵押贷款,买方因自身原因未获得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双方同意按照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买方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卖方;(2)买方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产生的费用由买方自行负担;(3)本合同终止,买方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四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卖方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买方对卖方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

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房屋使用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费用,由卖方承担,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转移至买方名下。

买方和卖方对房屋目前的质量状况表示认可,卖方保证没有隐瞒房屋潜在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房屋的交付

卖方应当在_____年____月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4。其他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______日后,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逾期付款责任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1)逾期在__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____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____%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卖方在退还款项时,可直接将违约金扣除。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质量状况发生变化的处理

在双方正式交接前,如果房屋质量出现明显变化(如遭受水淹、火灾、车辆撞击等),双方对合同价格重新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上述状况是由于一方故意造成,实施上述行为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相当于合同价款%的违约金,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卖方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四。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卖方/买方缴纳。

第九条权属转移登记

(一)当事人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买方未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___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如因卖方的责任,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承担已付款的%作为违约金。买方不退房的,自买方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卖方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并于买方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买方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卖方自身原因未如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买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日未迁出的,自逾期超过_______日起,卖方应当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2。双方确认,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及市场行情的变化均不构成不可抗力。

3。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仲裁)费用、差旅费。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各方确认,本合同中书写的联系方式作为各方日后联系的依据,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他方在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联系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时,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_页,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卖方_______份,买方_______份,房屋权属登记部门一份,_______份。

卖方: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共有权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五: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

出售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人(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购买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私有门面一间,面积______平方米(以房产证上面积为准)所有权出售给乙方。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小写______元)整。

2、付款方式:双方正式签定<房屋买卖协议>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人民币______元整,同时,甲方将该房屋的房产证、土地证等一切房产手续。此后,该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3、在乙方办理该房屋产权等过户手续中,甲方必须予以协助,提供有关证明(包括签字等)。房屋过户中产生的一切费税由乙方负责。

4、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违约责任定为__万元。

签字:_______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六:自建房屋买协议书范本]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处购买的座落在_______市_______区

的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号。土地证_______号。

二、房屋价款:

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万捌千圆整,¥:_______元。

三、房屋价款的交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乙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壹万捌千圆整,¥:_______元。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房屋全部房款时为乙方出具收款凭证;乙方交付全部房屋价款同时甲方将房屋所有权证及与房屋有关证件全部交给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四、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办理,所发生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房屋交付前,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包括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全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的费用(包括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如发生房产被占及征用所得的补偿款一律归乙方所有。甲方如想索要回房屋所有权。应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返回乙方所属期间对房屋的维护及维修费用及购房款人民币壹万捌千圆整,并按房款总价50%赔偿。

八、如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见证人(签字):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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