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打假方案

| 出版专业资格 |

【www.guakaob.com--出版专业资格】

篇一:整顿,打假方案
打假整治行动方案

穗工商检„2009‟337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工商局2009年开展打假警示

市场和专项整改市场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荔湾、白云、越秀、专业市场分局,机关有关处室:

为加大对打假警示市场和专项整改市场整治工作力度,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将•广州市工商局2009年开展打假警示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1-

广州市工商局2009年开展打假警示市场和

专项整改市场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子产品、旧货、汽配和小五金市场经营秩序,确保2009年对被省打假办列为全省打假警示的荔湾区新亚洲国际电子数码城、白云区新市街太江旧货市场和被市打假办列为全市打假专项整改市场的越秀恒福路及周边区域汽配市场和和丰五金交电城专项整改市场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实现早日撤销“省打假警示市场”和“市打假专项整改市场”的目标。根据•广东省打假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动态管理办法‣的要求和省、市打假办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要求,紧紧围绕“三促进一保持”,把打假警示市场和专项整改市场的整治工作作为今年打假工作首要任务,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打击制假售假商户与惩处市场开办者相结合、突出重点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方针,以“建设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诚信守法市场环境”为主题,深入开展打假整治活动,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整治目标

依据•省打假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动态管理办 -2-

法‣要求,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区各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打假冒治劣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完善各项制度,建立起“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使荔湾区新亚洲国际电子数码城、太江旧货市场、越秀恒福路及周边区域汽配市场和和丰五金交电城售卖假冒伪劣商品的问题得到彻底整改,争取年内实现撤销“省打假警示市场”及“市打假专项整改市场”的目标。【整顿,打假方案】

三、整治内容

以荔湾区新亚洲国际电子数码城、大江旧货市场为整治重点,辐射整个广州地区周边的电子产品市场、旧货市场,严厉打击市场内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专项整改市场整治工作力度,防范制售假冒现象回潮,防止形成新的警示市场。

(一)规范经营主体资格。检查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的证、照是否齐全,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

(二)禁止并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以假冒注册商标或不正当竞争手段销售移动电话机和数码设备及其相关产品的违法行为;

2.经销假冒产地、厂名、厂址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移动电话机和数码设备及其相关产品的违法行为;

3.以批发经销假冒伪劣“诺基亚、三星、摩托罗拉、苹果”等名牌手机及其配件为主;

【整顿,打假方案】

-3-

4.翻新、加工、批发销售冒牌高知名度“松下”、“索尼”、“戴尔”等品牌家用电器的违法行为;

5.在旧货市场内翻新、加工、储存废旧显像管玻壳和废旧电视机及电脑显示器等违法行为。

6.商标侵权、傍名牌,以及采用虚假或引人误解标注加工产地、原产地、性能、生产日期、成份等销售汽配和小五金商品的不正竞争行为。

(三)全面清查新亚洲国际电子数码城、太江旧货市场周边仓库、出租屋生产、存放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摸查、宣传阶段(6月-7月)。

荔湾、白云等分局要认真总结前期开展“网格化”监管所取得经验,找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及时摸清底数、掌控基本情况,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和组织动员工作;组织市场开办者、经营业户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明确市场开办者需承担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再次告知经营业户不守法经营要付出的代价;引导市场开办者、经营业户树立“守法经商为荣,违法经营为耻”的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打假的高压态势。

(二)全面整治阶段(8月-12月)。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的总体安排,科学组织,明确责任, -4-

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落实市场“两书”、“四制”(即: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责任书、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保证书,索票制、公示制、退场制、明码标价制)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新亚洲国际电子数码城、太江旧货市场应逐步建立视频监控系统,不断完善网格化监管。12月30日前,上述两个警示市场的经济秩序要达到预期撤销警示市场的总体要求。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1月)。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查补不足,巩固所取得的战绩,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及时做好收集、整理、汇编、上报等迎检准备工作,新亚洲国际电子数码城、太江旧货市场于2010年1月30日前逐步建立视频监控系统,配合当地政府逐级向有关部门申请撤销打假警示。

五、工作措施

(一)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经营行为。一是市场经营商户必须亮照经营,做到统一悬挂;二是商户招牌必须与经营执照的字号相符;三是授权经营品牌商品必须持有商标权力人的授权书,以及相关协议正式文本资料;四是市场开办者要在公示栏详细公示商户经营品牌信息资料。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商户守法经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业户大会、印发宣传资料、张挂宣传标语和宣传牌等多种形式,广泛性地向广大业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他们进行自查自纠,配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5-

篇二:整顿,打假方案
京溪街卷烟打假工作方案

京溪街卷烟打假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街卷烟市场经济秩序,巩固卷烟打假成果,依据2015年白云区卷烟打假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街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2015年度打假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集中重点整治日常管理相结合、普遍指导和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结合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劣质卷烟违法犯罪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卷烟打假宣传,深入开展卷烟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辖区内卷烟制假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卷烟制假现象反弹和扩散,进一步提升我街卷烟市场监管力度。具体工作如下:

(一)全面打击辖区假烟手工包装、仓储中转和交易平台。重点加强对犀牛角、麦地、梅苑、梅花园等重点社区的卷烟打假专项整治,坚决遏制我街卷烟制贩假活动反弹的猖獗势力。

(二)加强对卷烟制贩假重点案件的查处。派出所将依照相关法规严惩出租屋主和制贩假违法犯罪分子,彻底打击制贩假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三)全面落实打假责任制。建立健全卷烟打假长效机制,加强对出租屋、店铺、仓储物业场等重点场所的网格化管理,完善出租物业的监管责任和违规处罚措施,严惩卷烟打假中失职、渎职人员和卷烟制假售假“保护伞”,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社区,每个出管员,确保打假责任落实到位。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卷烟打假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街道成立卷烟打假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导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余绍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余学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卫民(京溪派出所所长)

张有堑(市场监管所所长)

赖锦基(京溪实业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单位由街道综治维稳和信访科、社管科、监察室、出管中心、京溪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京溪实业公司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街的卷烟打假工作,办公室设在综信科(联系电话:87281802),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余绍武兼任办公室主任,综信科曹炳荣兼任副主任。

四、职责分工

街道明确打假的主体责任,主管领导亲自抓落实,各职能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紧密配

合,形成合力,共同实现全街卷烟打假工作目标。

【整顿,打假方案】

(一)街道打假办。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我街联合打假整治行动和综合督导,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对卷烟打假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通报和研究,落实卷烟打假工作责任制,同时,做好与省、市、区打假办的沟通和对上级有关部门的情况上报。

(二)街道监察室。负责跟踪督查各部门对打假整治工作的落实,对不作为、整改不力的单位及负责人进行责任倒查和问责制,并对涉嫌参与打假、售假,充当制假分子“保护伞”等违反法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京溪派出所所。负责协调和保障卷烟打假执法行动的顺利开展,与街道打假办及烟草部门加强协调,加大对制贩假分子及制假、存假出租屋主的处罚力度。

(四)市场监管所。负责加大对印刷假冒卷烟商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会同烟草部门加大对流通领域销售假冒卷烟、无证照经销卷烟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做好出租屋的管理和登记工作,强化出租屋的监管,把卷烟制售假活动纳入出租屋的巡查监管内容,落实出租屋管理员的协查和知情报情责任,对被查处过制、售假冒卷烟的出租屋,指定专人联系、教育出租屋主,落实跟踪检查措施,防止反复,并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对违法出租人的处罚建议。

五、专项整治行动安排

继续坚持“打源点、查窝点”为重点;继续坚持宣传、清查出租屋、围院式设卡、严处涉案人员和屋主等措施;继续坚持领导带班督查、昼夜巡查打击,突出整治重点地区,突出整治出租场所,突出清理无证卷烟经营,使我街卷烟制假犯法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

(一)卷烟打假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

1.日常巡查。每周不定期安排二次,由打假办领导带队,以综治服务队人员为主,视情协调区烟草局队员共同参与,在全街范围内开展清查。

2.专项整治。当辖区卷烟制假现象反弹,案发多、制假分子猖獗、形势严俊时,由街道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抽调队伍开展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二)加强对卷烟销售市场的巡查和监控。由社管科牵头,协调工商、烟草等部门对辖区内卷烟销售市场进行清查。取缔无牌无证经营卷烟档口,维护卷烟销售市场秩序,堵塞假冒卷烟的销售渠道。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虽然去年打假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也顺利摘除了“制假售假重点整治区域”的帽子,但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卷烟打假面临的严峻形势,提高对卷烟打假重要性和复杂性的认识,要研究制售假在新时期的新特点、新情况、新趋势及采取相应措施,综合治理,不留死角,切实加强对出租屋和出租物业的管理,完善出租物业的监管责任和违规处罚措施。

(二)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牢固树立卷烟打假责任主体意识,加大对卷烟打假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突出源头打假,把“端窝点、断源头”作为卷烟打假工作的重点,有效地摧毁假烟生产能力。

(三)强化领导、狠抓落实。按照打假整治方案的安排和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法律责任主体、监管责任主体,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方法,牢牢把握整治工作的主动权。打假综合服务队要摸查好重点人群并登记在册,建立监控网络,坚持24小时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小喇叭、宣传单张、广告牌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街道在打击卷烟制贩假违法行为方面的决心和措施。同时,对已查处的、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

要予以及时曝光,在社会上营造震慑效果,为打假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严格执法,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监管合力。严格按照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严格执法,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齐抓共管,进一步完善烟草、派出所、工商、街打假办等部门间案件通报、协查、联动、案件移交等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打假执法格局,保证我街打假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六)加强督查,确保打假责任落实到位。街道打假办重点检查各社区建立的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并结合相关重点案件,检查对相关责任人尤其是出租屋管理员、出租屋主的处理情况。今年对于重点社区卷烟打假工作效果不明显、局面得不到改善的,街道坚决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街打假办每月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每月向区报送一次本辖区的打假整治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及社区每次行动后要及时将情况报街打假办(电话:87281802 邮箱:)

篇三:整顿,打假方案
2016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按照“抓生产保供给、抓统筹促协调、抓改革增活力”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和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为主线,以源头治理、大要案查处和基层农资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打击假劣促生产,严查违禁保安全,监督抽查提质量,案件查处惩违法,信用体系建长效,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我市各级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和齐抓共管,使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农业生产事故,农资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和反馈率达到100%,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放心农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确保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打假方案】

三、工作重点

以打击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为重点,以市场整顿、日常监管、质量抽检和案件查处为手段,狠抓关键,整体提高。

(一)狠抓重点农资产品监管。种子监管重点:以水稻、玉米、小麦、棉花、油菜种子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超范围经营、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品种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农药监管重点:以杀虫剂、杀菌剂和种子包衣剂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份、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违法行为,以及掺杂高毒剧毒农药的行为。肥料监管重点:以复混肥、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等为重点,严查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以及肥料产品标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兽药监管重点:严查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生产经营、特别是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或人用药行为,重点整治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书不规范、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超范围经营疫苗、使用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重点:严厉打击在饲料中添加禁用物质和其他不在《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的物质以及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添加瘦肉精、蛋白精、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狠抓农资质量监督抽检。根据季节特点,重点抽检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对质量不合格、源头不明确的农资产品,要及时报请上级农业部门,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必要时商请公安机关,彻查假劣农资源头。今年,全市全年计划抽检种子样品5批次,农药样品70批次,肥料样品75批次,兽药样品30批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样品30批次。

(三)狠抓大要案查处。要完善信访举报制度,拓宽案件发现渠道,做到“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加强农业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涉嫌犯罪的案件,要认真做好移送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严格农业许可。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严把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关口。组织全面清查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清理不具备资质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对需要审定、登记、审批的农资产品,要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要强化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告审批、撤销、注销、吊销等有关信息。

(二)强化生产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突出源头治理,加强对农资生产企业的监管,强化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监督检查、农资检查等制度,重点检查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生产许可、原辅料使用、生产记录和销售台账等内容,依法严肃查处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使用违禁物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无证生产或擅自受托生产等违法行为。要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生产经营档案,不断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三)深化市场整顿。各级农业部门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强化对薄弱环节的管理,加强对农资经营门店的日常巡查,重点整顿规范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加强对电视、网络、交易展销会等方式经营农资的行为的监管,及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不具备农资经营资格的物流企业变相经营农资的行为。加大禁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大力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抓好毒鼠强防范和清缴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防止毒鼠强危害反弹。

(四)强化质量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农业生产实际,进一步完善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突出重点来源、重点产品和重点企业,以水稻和小麦种子的真实性、农药有效成分含量和是否添加其他成分、肥料养分等为重点,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健全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反馈和共享机制,及时发布农资消费警示信息,提高农资质量预警能力。要实现质量抽检与依法查处的有效衔接,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立案查处,追溯制假售假源头;对已流入市场的,要查清销售渠道和销售去向,依法采取责令停止销售和产品召回等措施,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同时,要重视经政府采购农药产品的质量监管,要进一步落实重点监控制度,对近两年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产品,要重点跟踪监管。

(五)加强案件查处。要做好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工作,完善社会监督网络,深度拓展案源渠道,落实保障激励措施。要集中力量,主动出击,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侵权、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要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行为。要继续加大制售假劣农资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六)推进诚信建设。要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优质服务承诺等制度,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鼓励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成立行业协会,健全组织体系和治理机构,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功能。开展农资企业诚信评价,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健全重点监管名单制度,对信用缺失的市场经营主体,采取重点检查、媒体曝光和社会公示等措施,提高其失信成本。对诚信守法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加强扶持和宣传力度,增强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建立守信激励机制。

(七)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各级农业部门要围绕2016年全省农资连锁经营市场占有率达到48%以上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指导服务,推动农资连锁经营健康快速发展,构建现代农资经营服务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要因地制宜,完善标准,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放心农资店”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八)加强指导服务。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技术优势,推介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和指导,引导农民群众理性购买和科学使用农资产品。要在农资购买使用高峰期,组织力量深入到农村基层,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通过在生产基地设置禁限用农药和禁止添加的药物公示牌、在养殖场(小区)张贴规范使用兽药告知书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资安全科学使用水平。要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提高回应社会关切、满足群众诉求、传播先进技术的能力。健全农资突发事件和假劣农资引发农业生产事故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要积极推进信息互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及时化解假劣农资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要切实加强对农资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监管工作分级负责,把农资打假工作细化到具体环节、落实到具体人。

(二)强化建设,提升能力。要切实加大投入,落实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经费,配备与当农资市场监管需求相适应的交通、执法取证设备,保证农资市场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大案要案查办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加大执法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努力提高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水平。

(三)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资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合作打假机制、联合推动机制,加强农业部门的横向联动,提高整体整治效果。

(四)强化服务,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农业部门技术优势,做好农资信息的收集、发布、技术咨询等各项服务工作,满足农民对农资信息的多样化需求。要曝光典型假劣农资案件,传授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科学安全生产的水平。

六、重点工作安排

2月,参加全国、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3月,制定并下发《2016年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开展春季农资打假工作,开展全市“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3-12月,开展食用菌专项整治,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并抽检20个样品,开展对地产蔬菜的抽检工作,并做好跟踪抽检。

4月,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以畜禽饲料为主),并对部分产品进行执法抽检。

5月,开展农药和肥料专项执法检查。

6月,举办执法人员培训。

7月,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开展农药和肥料、兽(渔)药专项执法检查,并对部分产品进行执法抽检,开展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以水产、猪、奶牛养殖场为主)。

8月,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以水产饲料为主),并对部分产品执法抽检。

9-11月,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开展种子专项执法检查,对部分产品进行执法抽检。

篇四:整顿,打假方案
2016农资打假夏季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保障“三夏”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全市夏季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根据《2016年全省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在“三夏”农资使用高峰时期,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和农资使用特点,突出重点农资品种,采取针对性措施,狠抓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侵权假冒农资和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案件的查处,依法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努力确保夏季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农业生产损失。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和侵权假冒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加强,农民群众对农资市场秩序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农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监管力度。在“三夏”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时期,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保证农资监管不留死角。要以农资批发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流动商贩及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为重点,加大对重点企业、生产基地、区域交界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游商活跃区的检查力度。要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对禁用的高毒农药继续加大清缴力度,进一步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和实名购买制度。要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跟踪检查,对不再具备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清理、取缔。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农资的要严肃查处,坚决予以取缔。要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二)加强监督抽查。要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农资产品质量抽检计划,加强对农药、肥料、种子、兽药等农资产品的监督抽查,重点检测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农药、兽药和饲料的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违禁成分,肥料的养分含量是否与标识相符等。对群众举报投诉多、违法次数多、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产品,进行重点监管。对监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农资产品要依法严肃处理。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检测结果共享机制,避免重复抽检,提高执法效能。要强化检打联动,检测与查处要做到“无缝衔接”。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举报制售假劣农资行为,拓展案源渠道,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要积极履行农资打假牵头协调职责,落实农资打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侵权假冒和非法添加等行为,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黑窝点”。要建立区域联查、跨区协查等案件办理机制,切实加强区域间案情通报和移送工作。对制假售假源头不在本辖区的,要及时上报案件信息,发送协查通报,由制假售假源头所在地农业部门严肃查处,确保从源头上消除危害。涉嫌犯罪的案件,要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要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各地农业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农政发〔2016〕3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6〕21号)及省农委印发《农业系统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公开“双打”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按时报送案件信息公开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正值“三夏”生产关键时期,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牵头作用,明确监管责任,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强化和落实监管措施,加强服务指导,确保“夏季百日行动”取得实效。要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农资打假工作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改善执法条件和执法手段,提高办案能力。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农资打假工作中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农委将适时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及时整改,并进行跟踪监督。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地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渠道,大力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宣传诚信企业,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要组织力量深入到农村基层,通过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活动和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形式,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科学安全生产的水平和维权能力。开展农资从业人员培训和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和质量责任意识。

(四)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地要认真总结“夏季百日行动”成效和经验,分析本地农资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农资监管工作的新思路。要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各县(市、区)农委(农业局)于9月20日前将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总结报送市农委法规科。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大要案统计表通过金农工程系统报送(第三季度统计表不再另行统计报送),“夏季百日行动”总结以电子版和书面形式报送。

篇五:整顿,打假方案
2016全国农资打假督查情况报告

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

2016年6月15日

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由农业部牵头,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等部局,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十月份,对全国14个省进行了联合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情况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下发后,农业部、公安部等九部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联合行动的通知》,就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在全国范围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经过几个月的工作,农资打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对14省的统计,今年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33.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市场1.3万多个,检查各类农资经营网点、门市部27.2万个,检查各类农资生产企业2.46万家,捣毁各类农资制假售假窝点1342个。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1326起,涉案货值5.09亿元,其中10万元以上的案件190多件。查处不合格种子398.1万公斤,劣质肥料2.5万吨,假冒伪劣、禁用和过期不能使用的农药36.85万公斤,伪劣兽药1万多公斤,各种无证冒证和伪劣农机及其零配件16万台/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

工作中有以下比较成功的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得力

各地参与农资联合打假部门的领导都较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大多数地方成立了农资打假协调小组,设立了农资打假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公布了举报电话,将农资打假列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各省农业厅把农资专项打假作为重点工作抓,以此来促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转变,发挥行政监督职能作用,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形成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相互配合开展农资打假的局面。

为了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各省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部局关于农资打假工作的精神,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下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联合发文,召开会议等方式安排农资打假工作。

(二)综合执法,农资打假工作逐步规范

近年来,许多地方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探索农业行政执法新的运行机制。福建、江苏、贵州等省农业厅成立了农业执法总队。湖南省农业厅今年从厅内各有关执法单位抽调了16名执法人员组成农资打假队伍。全国有77个地(市),815个县(市)成立了农业执法支队、大队。在今年的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山西省为了加强农业执法机构建设,今年7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以晋办发〔2016〕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市(地)、县机构改革,按照“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步骤,力争三年内在全省全面实施集中综合执法,使农资市场的监管经常化、规范化。

九川省成都市编委专门发文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落实编制20名,市政府发文进一步明确了编制、人员管理(按公务员管理)和经费问题(纳入财政预算)。该市执法大队成立后,2000年就查处违法案件650起,比1999年增长60多倍,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32.4吨,是1999年的6倍;2016年1-9月,查处违法案件1096起,比2000年同期增长30%;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94.9吨,比2000年增长192%。

(三)广泛宣传,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为使农资打假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各地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少地方在电视台、电台、报纸上开设了农资打假专栏,加强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方面法律规章的普及和宣传,报道农资打假活动信息,并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对制假售假窝点进行曝光。

浙江省农业厅召开了三次农资打假工作新闻发布会,各新闻单位多次派员参加省执法检查组,赴各地进行现场采访和报道。河南省共出动宣传车3865车次,悬挂条幅760个,张贴标语53670条,在广播、电视、报刊上播放、刊登农资打假信息849次,举办大型咨询活动87次,印发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7.91万份。福建省执法总队在省电视台制作了7个农资打假专题节目。广东省农业厅召开了由省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供销社领导与执法人员和新闻记者参加的销毁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现场会,公开销毁查获的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近100个品种,共25吨,货值100多万元。

(九)突出重点,抓好关键时段的整治行动

江苏省农林厅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整治行动,在春播期间,开展了以春播用种、夏季作物用肥、春季畜禽用药、饲料为重点的春季打假护农大行动;夏季与省质监局联合开展了肥料专项整治行动;7月至9月开展了农药市场专项整治;8月至10月部署了全省畜牧行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秋季开展了以小麦、油菜为重点秋播种子专项整治行动。浙江省农业厅针对养猪户和饲料经销户使用违禁药物、私屠滥宰、违规经营病猪等现象,开展了“劣病毒”猪肉专项整治工作。河北采取整治重点市场,按农时季节,适时开展专项斗争的方式推进农资打假工作。种子整治的重点是玉米杂交种子和抗虫棉种子,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市和保定市种子市场以及棉花集中产区;农药整治的重点是“三证”不全、假冒伪劣以及国家禁用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农资专业市场以及生产工艺落后、群众投诉较多的农药生产厂;肥料以复混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以登记证号、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为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在专业市场;农机及零配件集中检查生产和销售企业(网点)、农机维修市场和有影响的农机市场集散地。

(九)集中力量,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工商、质监、公安、供销社、经贸委等部门紧密合作、协同办案、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江苏省公安系统全年出动2000多人次进行农资打假执法活动。九川、重庆两省(市)都十分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九川省查处典型案件16起,重庆市查处典型案件6起,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的九川宜宾县水稻种子案、重庆国威农药案和九川省武胜县杂交玉米种子案等三起案件都迅速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了查处。

农资打假涉及的范围广。各省在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农业、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监察、畜牧、饲料、农机、供销等部门互相配合,立足本职,积极行动,共同开展打假整治工作,形成了合力,使农资打假效果显著。湖南省华容县制售假农药案的侦破就是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公安、监察、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各部门联合行动取得的成果。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到案发为止,已产销杀虫脒170多吨,销售货值71万多元。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收审,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针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特点,为提高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果,各级农业部门无论在市场检查还是在典本文由范文先生网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由范文先生网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型案件查处过程中,都主动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河北今年查处的标值1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上都是农业、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办案,相互支持,积极配合的结果。山西省农业部门在工商、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整顿忻州市忻府区奶牛市场取得了良好效果。

(九)依法行政,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持续健康进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省加快了一些配套法规的建设,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了打假人员的素质。许多省根据《种子法》、《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出台了可操作的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些省还建立了农资打假工作制度。如江苏省农林厅建立了打假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县农业局每周九报市局,市局每周一报省厅,对于重大突发情况和重大事件即查即报,并根据事态进展随时续报。为确保农资打假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省还加大农资打假工作督查力度。江苏省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一级督查一级的方式今年已组织了两次督查活动,除检查面上工作外,重点对领导批办案件、上级交办案件、大案要案进行督查。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各地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培训班。河北省今年组织了1095人次的种子法知识培训和576人次的种子检验知识培训。山西省农业厅今年举办了5期执法人员培训班,有1200名市(地)、市县执法人员和分管农业执法的领导参加了培训。

一些省制定了农资投诉(举报)案件的登记、处理程序等制度。使农资打假案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印发了《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及内部管理规定》,包括了总队科室的责任制,人员岗位责任制、人员工作守则、“十不准”规定、学习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队务会议制度、受理投诉或举报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外勤执法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罚没物品交接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案件受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文件或文书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等17项。

二、农资打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资市场、农资产品问题仍很严重

从督查情况看,农资管理和打假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由于农业生产资料,量大面广,假冒伪劣由来已久,并逐年呈蔓延趋势,许多领域的问题积重难返。虽然今年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行动,但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目前农资市场无证经营或超越经营范围的现象仍然很突出,不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而挂靠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非法经营者在农资销售旺季走村串户销售农药、化肥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是经营行为不规范。销售过期、失效农药和劣质种子坑农害农的现象不断出现;农资和百货混合经营现象不在少数。兽药经营中的主要问题还有兽药、人药同时经营的现象。所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如:

(1)无证生产和造假状况还比较突出。制假售假活动由公开、半公开向地下、半地下,组织性、隐蔽性、对抗性增强,手段趋向智能化,增加了打假工作的难度。

(2)假冒伪劣农资充斥市场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农业部今年春夏对市场上的农药质量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农药为16%,有1/5的单位经营了不合格农药,这些是在合法的经营单位里抽出的登记过的农药产品,非法生产和经营的假劣农药就更多了。据陕西省畜牧部门抽查,“九九”期间,兽药质量抽检合格率为77%;近期对市场质量抽检合格率为50%。青海省西宁市经销的蔬菜品种近百种,但通过审定的只有20多种,大部分种子没有生产许可证,没有标签。

(3)农资产品标签不规范。农业部今年抽查了2586个农药标签,不合格率为54.6%,有的地方农药标签不合格率高达80%。有的擅自修改已审定的标签内容,有的扩大使用范围,有的盗用、冒用他人登记号,有的用一个登记证用于多个产品,还有的采用光写商品名而不写含量和使用情况等欺骗手段坑害农民,严重干扰了农药市场的正常秩序,危害了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引起了农民与合法生产企业的强烈不满,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农业部立即进行整顿。

【整顿,打假方案】

(4)误导消费的广告多。主要是兽药和农药表现最为突出,虚夸产品质量的不少。有的企业还用“农业部推广新产品”、“中国农学会推荐产品”等来误导消费者。

(二)少数农业部门对开展农资打假的认识还不到位,执法意识薄弱

一些地方认为农资打假是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的事,和农业部门关系不大,有的地区和县级农业部门甚至放弃法定职权,不闻不动,根本没有安排部署和组织检查。农业各行业之间发展也不平衡,地区间发展也不平衡。

(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

由于受利益的驱使,一些地方对农资制假售假不仅不打击,而且还加以庇护。如有的农药生产厂家在生物农药中添加大量化学农药,使用在禁止使用的作物(果菜)上,坑害消费者。当检查发现后,地方出面说情、辩解,难于处理。另外,农业部门内不少单位也经营农药、兽药、种子、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有不少单位,既进行经营活动,又有管理职能,还有的审批、登记、检测、监督集一体,使本应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失效。

(九)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化肥、农机质量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饲料、水产种苗等其他农资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渔药、渔具市场的监管不明确,个别地方存在空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

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九)参与农资执法的机构多,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国务院抓农资执法、打假的机关如工商、技术监督、供销和农业部门等多个单位。农业部门内又分散在种子、土肥、植保、蚕种、畜牧兽医、饲料、农机、渔业等多个机构。但真正对农资市场和生产单位的执法起震慑作用的不多,力量分散,多部门协调困难,责任不明确。适应农资执法特点要求的,既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强的法律素质,又具有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和较强的职业道德水准的执法人员缺乏。

督查中也发现一些地方部门之间配合得不是很好,案件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沟通不够。有的省反映,由于各部门各自行使管理职能,缺少沟通与协调,往往出现多部门对同一行政管理对象多次检查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意见很大。此外,农资打假工作多部门操作,部门之间通气不够,发文多,部分内容交叉重叠,形式主义的东西也不少,工作实效不高。有的反映泛泛的执法检查多,实际查处的案件少。农资质量抽检工作开展不够,结果公开不够。多数地方的农资执法,仅仅检查销售机构,从销售机构查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时,对销售者做出处罚后便草草收兵,不再顺藤摸瓜,追究更深背景和生产者的责任,使更大违法者逃避了法律制裁,制假售假的源头未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了农资违法案件中,小案多,大案少的假象。

(九)农业行政执法缺乏必要的经费和装备,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不稳定

各地普遍反映本文由范文先生网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由范文先生网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缺乏农资打假专项经费,缺少必要的交通、通讯、取证等工具,抽样检查、假劣产品的销毁、联合执法等系列费用难以解决。参加农资打假的人员大部分是临时从各系统抽调的,执法意识不强。

基层反映,上级多头管理,缺乏统一的系统的农业行政执法指导,影响了农业执法的顺利进行。

三、农资打假工作的改进意见

(一)从“九不放过”入手,找准农资打假切入点

这次督查组共带回109个需要督办的案件,至目前已有85个查处完毕,剩下的17个,还将继续督办。有关领导批转的案件有10起,有9起通过督办已依法查清并进行了处理,还有1起正在查处中。各地投诉的转有关业务司局的案件10件,已有1件查清,其余9件正在追查中。

我们将对这些案件进行分类,追根溯源。

在大案要案查处过程中,各级农业执法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的同时,对于该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与司法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案件的处理结果,还要认真查清伪劣农资源头和流向。对于源头非本省、市、县辖区范围内伪劣农资,要及时向有关省或市、县通报情况,请其他省或市、县查清和处理,或请上级单位处理。

要做到查处的案件有始有终,办事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对领导批示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

(二)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尤其是我国已加入WTO的新形势,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十分迫切和完全必要的,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农资打假方式只能是暂时的应急措施,今后要从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管理机制和经费保证等方考虑这个问题。

在当前农资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农资猖獗的严峻形势下,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打假是不可少的。因此,九个部委要继续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联合打假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认识农资打假的重要意义,在农资打假方面形成合力。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各负其责,如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好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工商部门检查营业执照和市场秩序等,农业部门检查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的包装标识等。

(三)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结合我国加入WTO后,当前正在清理修改有关行政法律法规文件之机,加速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有的省反映,一是尽快制定肥料法;二是出台农机管理、水产种苗等方面法律法规;三是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九是制定农药、兽药、种子、肥料等包装标签准则,统一标签规范等。

(九)农资打假的当务之急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加大农资打假案件的查处力度,关键的是要有健全的执法队伍,大量农资案件的查处需要专职农业执法队伍负责。这是在新形势下,赋予给农业部门的一项新的重要的职能。目前农业执法队伍很薄弱,近两年各级农业部门在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把原来比较分散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集中起来,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建立专职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就是一个成功的经验。从各地实践的情况看,农业综合执法是值得推广的。各级农业部门应结合机构改革和调整,理顺各相关机构的管理权限,明确责任。避免部门间或部门内执法不一致,造成多头执法,损害国家形象。各相关执法部门均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九)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开展农资市场准入工作。对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不予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工商机关结合企业登记注册、年检换照等工作,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实行许可管理的农资产品,农业部门要认真进行检验、实验、鉴定,对不符合条件和质量标准的,不予办理产品许可、登记手续,不允许进入生产流通领域,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资产品进入市场。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加快研究制定必要和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不合格农资产品不出厂。

二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要对农资打假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农资执法机关要建立农资打假情况月报或季报制度,逐级上报农资打假工作情况、遇到的主要问题、大案要案情况等,以便及时指导和协调。

九是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执法一定要严,不能以罚代刑,以情代法,不追源头,不追究相关责任,包庇纵容,甚至知法犯法,否则就无法开创农资打假的新局面。

(九)保证农资打假经费

农资打假应有专项经费,建议国家把农资打假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农业行政执法财务项目,解决联合打假日常工作开支,用于购买必要设备及举报奖励等。本文由范文先生网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由范文先生网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篇六:整顿,打假方案
2015烟草局春节期间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汇报

根据鄂烟专[2015]74号,省四厅、局《关于开展全省卷烟打假、卷烟市场清理整顿的紧急通知》以及鄂烟明电[2015]2号《省烟草专卖局关于继续抓好春节期间卷烟打假、卷烟市场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我局及时制定春节期间卷烟市场清理整顿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祥细的市场整顿方案,安排具体措施,在“元旦”期间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基础上,及早进入“春节”前的市场清理整顿,在襄城区政府任副区长的支持下,在区公安、工商、质监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共出动执法人员149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10台/次,发案79起,查获“非法三烟”1903.3条,其中假冒烟1874.2条,走私烟1条,非渠道进货烟28.1条,案值157766.10元。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克服厌战和畏难情绪

12月下旬以来,全局上下连续作战,保市场、争销售,舍小家顾大家,几乎没有休息过星期天,部分职工家属多有微词,同时春节将至,个别专卖人员认为再到经营户店中检查,担心影响客户满意度,针对这些厌战和畏难情绪的存在,结合元月27日市局2015年度工作总结暨2015年工作大会精神,以及省局关于继续抓好春节期间打假、卷烟市场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了传达,并结合襄城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2015年专卖工作职责,以及省、市局打击非法经营、保证市场净化的决心,使全局上下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消除了厌战和畏难情绪,市场清理整顿一直坚持到2月8日(腊月三十)中午,才回家过年,经过休整,于2月13日(农历正月初五)中队就进入了市场,投入了新的战斗。

二、坚持市场清理整顿与业务销售相结合

一是户管中队全体户管员在与客户经理进行走访过程中,随时掌握市场动态,经营户经营情况及时进行反馈。二是每天向三个客户经理部了解,掌握各线路的销售情况,通过以上掌握的各片区及经营户的销售情况,及时调整市场清理整顿线路,使专卖管理真正起到为业务销售保驾护航的作用。

三、对高危区及高消费区进行重点清理

襄城的荆州街、东街以及几个大型宾馆,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是销售非法“三烟”的高危区,特别是荆州街、东街通过几年的整治,其销售手法也在不断的变化,由明转暗,转换交易地点,变的更加诡密,加之春节期间又是其销售非法“三烟”的高发期,结合这些特点,在春节期间的清理整顿中,我们一是对卷烟经营户店面旁的非经营卷烟门店面进行检查时,以工商部门为主进行检查,烟草、公安配合。(由于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非法经营卷烟的店主,往往拒绝烟草入店进行检查);二是增加清理频率,变换清理时间;三是雇请外来车辆对该地区进行盯守,以防止店外交易,通过这些手段,有效遏制了该地区非法“三烟”泛滥的势头,打击了不法经营者的嚣张气焰。元月15日以来,在该地区其发案13起,查扣各类高档非法“三烟”138.3条,案值23944.5元。2月6日、2月7日(腊月28、29)两晚共查扣各类非法“三烟”101.8条,案值20912.00元。其中2月6日晚在襄城区经侦队刑警的配合下,在襄城西街一物业小区内揣掉售假窝点1个(一次性查扣卷烟的数量在50条以上的为窝点性案件),查扣15个品种的假冒卷烟,卷烟共计60.8条,案值10715.元。

通过春节期间的市场清理整顿,有效地净化了节日卷烟市场(截止目前未接到消费者投诉),遏制了辖区“三烟”泛滥势头,但春节过后,目前市场卷烟销售还很不理想,我局对下步市场清理整顿作如下安排:

1、积极主动向地方政府领导做好汇报,请求支持,与公安、工商、质监等相关执法部门加强联系,赢得配合。

2、进一步加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烟草行业政策的宣传力度,从而提高卷烟经营户的自觉守法意识,大规模市场清理整顿是烟草专卖管理的一件法宝,同样宣传手段也是我们的一件法宝,不能忽视,不容忽视。

3、在各个片区培养1-2个规范经营,有正义感的卷烟经营户,使之成为烟草专卖管理的信息触角,从而能及时、准确的反馈案件信息,市场动态。

4、大规模市场清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zigeleikaoshi/5190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