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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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第一篇

XX乡机关干部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

行)

第一条 为加强我乡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事业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鞭策公务员、事业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廉政勤政,保证平时考核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年度考核提供科学依据,促进行政机关干部管理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根据《XX县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分级分类、公开民主的原则,实行领导评鉴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三条 考核领导

设立XX乡平时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委领导成员和机关干部代表组成。平时考核由党委书记负总责,各部门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干部代表由全体干部民主推选产生。

第四条 考核范围

全乡在职在编非领导干部的公务员(含工勤人员,下同)、事业人员(以下统称机关一般干部)。

- 1 -

第五条 平时考核,是主管领导对被考核机关一般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履行职责等情况的阶段评价。

平时考核重点考察机关一般干部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出勤情况,对其工作业绩、工作效率等方面做出评价。

第六条 机关一般干部平时考核采取周记实、月小结、季考评的方法进行。

第七条 机关一般干部平时考核要围绕岗位职责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分解、量化考核、效能监察等环节组织实施。

(一)制定计划。按照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上级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制定出内容全面详尽、工作重点突出的工作计划。临时性的工作须及时纳入工作计划。

(二)细化分解。根据工作计划,采取定性与定量结合的办法,尽可能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对每一项工作任务提出数量、进度、标准等方面的要求,落实到个人,作为工作实绩进行细化考核的主要内容;不能量化的,可在细化后提出明确的定性要求。

(三)量化考核。对细化分解、责任到人的目标,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办法。对超额完成任务、工作有创新或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加分;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相应予以扣分。加分、扣分分值应在制定每项目标考核分值时合理设定。

(四)效能监察。对工作目标逐项建立台帐,各分管领导要 - 2 -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按要求对已经完成的目标及时进行验收。同时建立健全考勤、学习、群众投诉、社会评议等相应的配套考核制度,为准确有效地考核公务员、事业人员完成工作任务、遵章守纪、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廉洁办事等情况提供依据。

(五)定期通报。对机关一般干部完成考核目标任务的进度、质量等情况,每月或每季度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以督促被考核机关一般干部看到差距,采取措施,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第八条 机关一般干部平时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工作记实。工作记实要及时进行。

1.周记实。根据工作实际、岗位特点,实行日台账、周记实,建立工作日志,在次周一以前填写《周工作记实表》。记实内容应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完成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等。被考核机关一般干部按照单位对每项工作的考核要求,适时在《工作记实评价簿》上填写本人的出勤情况以及每项工作的推进情况。

2.月小结。每月末,领导小组组织一次工作小结,对当月每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目标)和重点工作、出勤等情况进行总结,对未完成的工作说明理由。

3.季考评。每季度末,领导小组组织本单位被考核人员进行民主测评,依据被考核人的周工作记实、月小结情况、现实工作表现和民主测评结果,分别写出评鉴意见,提出本季度的考核等次建议,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报领导小组存档备案。评鉴意见要 - 3 -

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被考核人个人记实情况,特别是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力求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内容包括: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努力方向。

(二)民主测评。每季度和年终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群众民主评议。参加群众评议人员为全体机关部、部分村组干部、服务对象代表。

(三)主管领导评价。主管领导每月或每季度根据个人工作记实、效能监察情况和群众评议情况,对被考核机关一般干部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和出勤等情况作出评价。

(四)公示考核情况。每月或每季度将被考核公务员的平时考核评分情况在机关内进行公示。

(五)反馈考核情况。主管领导以书面或者谈话的形式将平时考核评价情况反馈给被考核机关一般干部。反馈考核情况要客观真实,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明确要求。

第九条 考核标准

平时考核季度测评和年终考核测评,按“德、能、勤、绩、廉”进行测评,其中:“绩”一项中业务工作占70%,联系村工作和中心工作占30%。民主测评结果在量化考核中占30%权重。

考核标准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划定,优秀等次人数一般应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40%以内,最多不超过50%。四个档次对应“优、良、中、差”四项分值,基本 - 4 -

标准为:

(一)优:量化考核分值在90分以上,平时考核认真求实,积极参加各项培训,主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精通业务,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作风好,成绩突出效率高、贡献大,未出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出全勤。

(二)良:量化考核分值在70~90分不含90分,平时考核认真求实,认真参加各项培训并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业务工作,工作作风较好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及其它工作任务,工作的质量较好、效率较高,未出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病、事假按月不超过3天。

(三)中:量化考核分值在60~70分不含70分,平时考核能够认真求实,能够参加各项培训并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责任心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完成工作的质量数量不高,病、事假按月超过5天,有迟到、早退现象。

(四)差: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下,平时考核粗略甚至马虎了事,经常迟到、早退,不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责任心差,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工作的质量较差,工作中有明显的差错或失误现象并因失误、失职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及有有效投诉情形的。

第十条 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平时考核结果是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基础和依据。年度考核等次根据平时考核情况综合确定, - 5 -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第二篇

篇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xx

乡机关干部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

行)

第一条 为加强我乡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事业人员的德

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鞭策公务员、事业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廉政勤政,保证平时考核

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年度考核提供科学依据,促进行政机关干部管理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和

制度化轨道,根据《xx县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注

重实绩、分级分类、公开民主的原则,实行领导评鉴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三条 考核领导

设立xx乡平时考

核领导小组,由党委领导成员和机关干部代表组成。平时考核由党委书记负总责,各部门分

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干部代表由全体干部民主推选产生。

第四条 考核范围

全乡在职在编非领

导干部的公务员(含工勤人员,下同)、事业人员(以下统称机关一般干部)。

- 1 -

第五条 平时考核,是主管领导对被考核机关一般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履行职责等情况的阶段

评价。

平时考核重点考察

机关一般干部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出勤情况,对其工作业绩、工作

效率等方面做出评价。

第六条 机关一般

干部平时考核采取周记实、月小结、季考评的方法进行。

第七条 机关一般

干部平时考核要围绕岗位职责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分解、量化考核、效能监察等环节组织实

施。

(一)制定计划。

按照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上级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制定出内容全面详尽、工作

重点突出的工作计划。临时性的工作须及时纳入工作计划。

(二)细化分解。

根据工作计划,采取定性与定量结合的办法,尽可能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对每一项工

作任务提出数量、进度、标准等方面的要求,落实到个人,作为工作实绩进行细化考核的主

要内容;不能量化的,可在细化后提出明确的定性要求。

(三)量化考核。

对细化分解、责任到人的目标,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办法。对超额完成任务、工作

有创新或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加分;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相应予以扣分。加分、扣

分分值应在制定每项目标考核分值时合理设定。

(四)效能监察。

对工作目标逐项建立台帐,各分管领导要 - 2 -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按要求对已经完成的目标及时进行验收。同时建立

健全考勤、学习、群众投诉、社会评议等相应的配套考核制度,为准确有效地考核公务员、

事业人员完成工作任务、遵章守纪、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廉洁办事等情况提供依据。

(五)定期通报。

对机关一般干部完成考核目标任务的进度、质量等情况,每月或每季度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

以督促被考核机关一般干部看到差距,采取措施,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第八条 机关一般

干部平时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工作记实。

工作记实要及时进行。

1.周记实。根据工

作实际、岗位特点,实行日台账、周记实,建立工作日志,在次周一以前填写《周工作记实

表》。记实内容应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完成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等。被考核机关一般干部

按照单位对每项工作的考核要求,适时在《工作记实评价簿》上填写本人的出勤情况以及每

项工作的推进情况。

2.月小结。每月末,

领导小组组织一次工作小结,对当月每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目标)和重点工

作、出勤等情况进行总结,对未完成的工作说明理由。

3.季考评。每季度

末,领导小组组织本单位被考核人员进行民主测评,依据被考核人的周工作记实、月小结情

况、现实工作表现和民主测评结果,分别写出评鉴意见,提出本季度的考核等次建议,经单

位领导同意后,报领导小组存档备案。评鉴意见要 - 3 -

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被考核人个人记实情况,特别是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

定,力求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内容包括: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努力方向。

(二)民主测评。

每季度和年终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群众民主评议。参加群众评议人员为全体机关部、部分村组

干部、服务对象代表。

(三)主管领导评

价。主管领导每月或每季度根据个人工作记实、效能监察情况和群众评议情况,对被考核机

关一般干部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和出勤等情况作出评价。

(四)公示考核情

况。每月或每季度将被考核公务员的平时考核评分情况在机关内进行公示。

(五)反馈考核情

况。主管领导以书面或者谈话的形式将平时考核评价情况反馈给被考核机关一般干部。反馈

考核情况要客观真实,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明确要求。

第九条 考核标准

平时考核季度测评

和年终考核测评,按“德、能、勤、绩、廉”进行测评,其中:“绩”一项中业务工作占70%,

联系村工作和中心工作占30%。民主测评结果在量化考核中占30%权重。

考核标准按照“优

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划定,优秀等次人数一般应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

40%以内,最多不超过50%。四个档次对应“优、良、中、差”四项分值,基本 - 4 -

标准为:

(一)优:量化考

核分值在90分以上,平时考核认真求实,积极参加各项培训,主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的学习,精通业务,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

作风好,成绩突出效率高、贡献大,未出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出全勤。

(二)良:量化考

核分值在70~90分不含90分,平时考核认真求实,认真参加各项培训并注重政治理论和业

务知识的学习,熟悉业务工作,工作作风较好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能够完

成本职工作及其它工作任务,工作的质量较好、效率较高,未出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

病、事假按月不超过3天。

(三)中:量化考

核分值在60~70分不含70分,平时考核能够认真求实,能够参加各项培训并注重政治理论

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责任心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完成工作的质量数量不高,病、

事假按月超过5天,有迟到、早退现象。

(四)差:量化测

评分在60分以下,平时考核粗略甚至马虎了事,经常迟到、早退,不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和业

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责任心差,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工作的质量较差,工作中有

明显的差错或失误现象并因失误、失职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及有有效投诉情形的。

第十条 平时考核

结果的使用。平时考核结果是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基础和依据。年度考核等次根据平时考核

情况综合确定, - 5 -

篇二:区直机关工委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区直字【2015】106号

关于印发《埇桥区直机关工委2015年公务

员平时考核实施方

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

现将《埇桥区直机

关工委2015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埇桥区直机关

工委2015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埇桥区直机关工委

2015年4月20日

埇桥区直机关工委2015年公务员

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

员考核工作,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逐步建立完善平时考核激励机制,为年度考核积

累资料、提供依据,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全区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区组

字[2015]18号)精神,结合本委实际,制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

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区组织部门相关考核规定为依据,全面、

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公务员的德、勤、绩、廉,提高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质量和效果。

加强公务员的日常管理,激励公务员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开拓创新、提高工作效率,更好

地服务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本委内

设机构正、副职领导。内设机构正职领导由本机关正职领导或其授权的主管副职领导负责考

核。

三、考核方法和程

平时考核推行月记

实、季度小结、领导评鉴的方法。即:被考核人每月要对个人工作进行记实;内设机构每季

度依据月记实情况进行工作小结;领导依据季度小结情况进行评鉴。平时考核的内容包括、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能情况、出勤情况、廉洁守纪情况、学习培训情况等。

(一)月记实。被

考核对象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本月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如实记录在《宿

州市埇桥区公务员月工作记实表》上。

(二)季度小结。每季度末,内设机构组织工作小结,填写《宿州市埇桥区公务员平时考核

登记表》,对本几度被考核对象岗位履职、完成任务、出勤等情况进行小结,对未完成工作作

出说明。

(三)领导评鉴。

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主管领导根据季度小结签署考评意见,并及时反馈和公示考核结果。

平时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公务员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各部室要提高对平时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要把平时考核与做好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全年各

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落实。

(二)加强领导,

规范操作。为加强对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机关工委书记为组长,有关人

员为成员的公务员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客观公正,

科学评价。公务员平时考核是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的重要手段。坚持客观公正、分级分类、

注重实绩的原则,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平时工作、月度工作等完成情况,进行科学评价,为

提升公务员素质、提高工作效能、树立部门形象增强动力和活力。

附:1、区直机关工委中层干部考核实施细则

2、区直机关工委岗

位目标责任考核台帐

机关工委中层干部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区组字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2015]18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和合理使用中层干部,进一步强化对中层

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结合区直机关工委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

和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推进中层干部考核工作规范化,增强科学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强中

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层干部的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培养造就一支思想过硬、结构

合理、奋发有为的中层干部队伍,更好地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业务素质考核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

则。

三、考核范围

区直机关工委内设

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团工委等各部室负责同志。

四、考核内容及方

考核采取百分制评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分与奖惩加减分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分。考核内容包括业务工作实绩

考核、主要领导评定、领导班子成员评价、民意测评四个方面。

(一)分值区分

考核总分为100分,

其中业务工作实绩考核占40%,主要领导评定占30%,领导班子成员评价占10%,民意测评占【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20%,。

(二)考核程序

1、工作实绩考核。

根据机关各部室业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百分制对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考核,并结合平

时工作奖惩情况,相应给予加减分。具体标准为:中层干部个人或其负责业务工作受到区、

市、省、国家级综合性表彰的,业务工作实绩考核得分分别加1、3、5、10分;受到通报、

批评等惩处的,分别扣除相应分数。同一项工作受到不同层次奖惩的,按最高级别予以加减

分,不重复计算。

2、民意测评。召开

机关全体人员和分工委书记及基层党组织代表参加的会议,中层干部在会议上围绕所承担的

业务工作目标、工作实绩及履职情况进行述职,与会人员按百分制进行民意测评打分。

3、领导班子成员评

价。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中层干部对各项目标任务贯彻落实情况及日常了解掌握情况,

按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4、主要领导评定。

由单位主要领导根据中层干部创先争优意识和综合表现情况,按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三)考核排名

篇三: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2015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第三篇

第1篇: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机关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科学地评价其工作过程,为年度考核奠定基础,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定西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市体育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贯彻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是: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命令,遵纪守法,奉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方面情况;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履行公务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3、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学识水平、业务技术和组织管理能力;4、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以及尽职尽责、和谐相处、团结协作精神; 5、勤奋程度及出勤情况;6、所承担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7、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8、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及情况。以上内容根据单位特点和公务员岗位职责不同,对考核内容可进一步细化,并有所侧重。

三、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按考核的具体内容确定,在四个档次之间打分,分别是:

1、“好”为90—100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工作方法得当,成效显著,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好、效率高、贡献大,没有出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出全勤。

2、“较好”为75—89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方法得当,有一定成效,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工作的质量较好、效率较高,没有明显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病假、事假每月不超过三天。

3、“一般”为60—74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能够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工作方法,有一定成效,工作责任心较强,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较好,没有出现大的差错和失误。

4、“较差”为59分以下。政治、业务素质较差,不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责任心差,不服从调配,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较差,出现明显差错或失误,不按时上下班,有旷工现象。

四、考核方法

实行个人记实、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定期评鉴的方法。首先,公务员每天要如实填写本人《平时考核手册》,并每月进行思想、工作小结;其次,由分管领导及各科室主管科长负责,以完成各项工作的数量、质量、时限等情况为依据,对《平时考核手册》的填写情况,依照《平时考核综每月合打分细则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审核,并在《平时考核手册》上综合打分、写出评语,作为平时考核结果,为年度考核提供重要依据。

五、考核工作的管理

平时考核在市人社局综合管理下,日常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每月对各科室的平时考核工作督促检查,并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对考核结果及时审核备案,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各科室主持工作的正、副科长既是被考核对象,又是本科室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直接责任人,在接受分管领导考核的同时,对本科室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的填写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出客观、公正地评价打分。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分值占年度考核分值的70%。无故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当年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不按时或不按规定填写《平时考核手册》的公务员,其主管领导可以直接确定其该考核期为“较差”档次;凡“较差”档次考核期占半年或半年以上者,当年年度考核应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七、几点说明和要求

1、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按《定西市委管理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办法》执行。

2、主管领导是指工作人员的上一级行政首长。具体讲,副科长、正、副主任科员及科办员的主管领导是主持工作的正、副科长;主持工作的科室负责人的主管领导是单位分管领导;正、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人员的主管领导为单位正职领导。

3、单位县处级以下公务员,局机关要进一步明确各自岗位职责,责任到人,按要求每天认真、规范、准确地填写本人《平时考核手册》,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由主管领导做出评价打分。打分结果由办公室审核登记备案。

4、单位公务员的出勤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原则上请假要有假条,并有领导同意签字。

5、平时考核年分值为每月考核评分的平均分。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实施细则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篇: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为健全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客观准确地考察记载公务员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提高我区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按照《房山区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房组通〔20XX〕17号)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平时考核在公务员考核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提高年度考核结果的准确性,激励广大公务员发扬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的精神,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为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业务精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考核、量化评价,注重实绩、综合评定,依法实施、简便易行的原则。实行自记自评与领导评鉴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三、平时考核的范围

公务员平时考核是指对区编办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包括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工勤人员的平时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平时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区编办依据公务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要求,突出考核工作实绩,结合绩效管理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考核对象主办责任、协办责任,及在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以公务员履行职位职责、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和出勤等四个方面情况作为重点内容,体现考核对象完成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重要程度以及数量质量、效率效果。

平时考核按照岗位分类进行。根据我办实际,各一般分为两类:各科室正职、科室非领导职务人员。各岗位基础性考核指标及量化评分标准参照《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年度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附件2)

五、平时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平时考核的方法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由房山区编办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区编办各科室正职由主管领导负责考核,各科室非领导职务人员由所在科室正职负责考核。

公务员平时考核以季度为周期,按照每季度考核一次,第四季度结合年度考核进行。按照每月工作记实,每季度工作小结、领导考核评鉴的方式进行。

(二)平时考核的程序

平时考核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填写《房山区编办公务员月工作记实表》

“公务员月工作记实”是对公务员每月分解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情况的记载,是平时考核的基础性材料。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办内公务员都要对照本月工作计划,将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进行小结,填写《房山区编办公务员月工作记实表》(附件3),上报主管领导审核保存。

2、主管领导季度考核

(1)公务员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都要对本季度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并填写《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附件4),报主管领导签署评鉴意见。

(2)领导考核评鉴。由主管领导根据公务员月工作记实、季度工作小结及出勤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在《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上签署考核评鉴意见,并依据我办制定的“平时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和区编办工作性津贴管理方案中管理办法”进行量化评价打分。考核评鉴及评分结果由考核的主管领导反馈给公务员本人。

3、考核结果备案

区编办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平时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备案,并填写《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附件5,于下一个季度5日前上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作为年度考核和发放工作性津贴的重要依据。

六、平时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平时考核结果是评定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平时考核领导考核评鉴结果,按百分制折合成“平时考核得分”,原则上要占“年度考核总分”的50%。

(二)通过平时考核及时改进工作。每季度平时考核结束后,主管领导要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加强与考核对象的沟通,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三)平时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挂钩。平时考核结果是发放工作性津贴的重要依据,对于平时考核评鉴结果低于60分的公务员,减发下一季度工作性津贴的30%。整个考核季度均未按规定出勤履行工作职责的公务员,不参加当季度平时考核。

(四)对于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公务员,参加平时考核,暂不定评鉴结果;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补定平时考核评鉴结果,工作性津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结案后,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或触犯刑律的,立案期间的平时考核,不补定平时考核评鉴结果,工作性津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每季度及全年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提高认识,确保稳定。组织单位全体公务员认真学习《房山区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房组通〔20XX〕17号),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公务员思想稳定,确保公务员队伍健康发展。

(三)要加强教育,严肃纪律。以《北京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标准(试行)》(附件6)和《房山区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出台为契机,加强宣传教育,促进队伍的作风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严肃考核纪律,严格考核程序,加强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考核工作公平公正,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第3篇: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以及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公务员局《关于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XX]29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平时考核在公务员队伍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要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以公务员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按照德、能、勤、绩、廉的要求,以工作实绩为重点,着重考核公务员履行职责、完成日常任务、出勤及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德才表现等情况。

(一)工作效能情况。l、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超前考虑,及时为领导当好参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每?项工作。2、是否熟悉本职业务,准确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对分管的业务能独挡一面,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协调好与上级业务部门的关系;遇到复杂问题不拖、不等,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积极协调解决,?时难以解决的,及时向有关方面做出解释。3、是否做到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把为基层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服务态度好、质量高,基层单位无投诉。4、是否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破除因循守旧思想和畏难发愁情绪,能够全面、辩证地认识问题,用创新和改革的理念指导工作实践。

(二)依法行政情况。l、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按要求参加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做到学法、懂法、遵纪守法。2、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进行行政执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履行其它公务,严格执行首接责任制、AB角制。

(三)服务质量情况。是否具有热情的服务态度,按照规定的办事程序、时限和规范的服务用语、礼仪接办本职业务、接听咨询电话,接待群众来访,主动为基层、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四)工作作风情况。1、是否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加强自身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修养,积极参与机关建设活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勤政。2、是否做到经常深入基层,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处理问题、执行公务做到从实际出发,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五)廉洁守纪情况。是否廉洁从政,执政为民,自觉用廉政规定和党纪、政纪约束自己,严格自律,不以职、以权谋私,在执行公务中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三、平时考核办法和程序

平时考核主要采取被考核公务员填写个人工作记实、主管领导综合审核评鉴、领导机构审定等方式进行。考核周期为一个季度。每次考核在每个考核周期末进行。

(一)个人记实。被考核人每个季度末将本季度工作情况记于《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表》。

(二)主管领导审核。对个人平时考核记实,实行分级审核。本科室人员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审核一次,科室主要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每季度审核?次,写出评语,提出意见,做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评价。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能完全适应职位要求,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自律意识差。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因主观原因在工作中发生明显失误。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三)领导机构审定。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总体表现及主管领导的评价,每季度进行总体平衡,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确定本季度考核结果,并向被考核人反馈。

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平时考核,由市委干部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勤人员的平时考核,参照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执行。

四、考核结果使用

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挂钩,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平时考核结果占有较大的权重。平时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务员岗位交流、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平时考核与公务员日常管理相结合。主管领导将针对被考核公务员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沟通,指导和督促其弥补不足,改进工作。

五、组织领导

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事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城市管理发展大局。局机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全面了解和掌握考核内容及重点。各科室要协调?致,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局党工委将把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平时考核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市城市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工委书记、局长田炜同志任组长,工委副书记、副局长曹成浩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平时考核方案的制定、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与监督、工作人员季度考核结果确定。另外,具体的督查落实工作由局政工科负责做好,各科室在下个季度的3个工作日内,将《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表》收齐后交政工科。政工科认真做好考核记实的审核、归类、存档工作,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第4篇: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本委公务员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考核工作机制,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转发〈关于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意见〉的通知》(舒人社[2015]1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委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县组织人社部门对平时考核的规定为依据,坚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提高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质量和效果。加强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对于激励公务员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开拓创新、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服务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平时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考核对象为委机关除领导成员及与其相当职务人员以外的公务员,含通过组织人社部门借调至本委或挂靠机构工作并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平时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能情况、出勤情况、廉洁守纪情况、学习培训情况。

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别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高;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3 .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职,工作作风好;4.工作实绩突出;5.清正廉洁。

2015品社教学反思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第四篇

第1篇:品社教学反思

通过品设教学研讨我感触颇深,首先是对于钻研教材有了更新的认识,不管是在我自己备课过程中,还是在听的其他老师的课中,都感受到了老师们对于教学目标的把握,以及合理的利用教材的设计思路,在很多老师的课上所产生的闪光点,仔细分析一下,都是由于老师基于教学目标的实现,所设计的课堂生成问题,也正是由于对教学目标的牢牢把握,才使得我们的课堂气氛活跃时而不凌乱,冷静时不沉闷。其次,我也更深刻的感受到做为一名品德与社会老师,是越来越需要丰富的知识和敏锐的社会观察力,很多老师在自己的课堂上都结合了学生的生活实际和社会体验,创设出了很好的教学环节,这说明老师们在备课阶段一方面深钻教学目标,充分运用教材上的内容,挖掘和拓展了很多相关知识和内容,另一方面老师也在课前充分的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以及合理利用相关的社会资源,进而极大的拉进了教学与学生生活的距离。

在课堂上流畅的语言、严谨的思路、环节紧凑、教法简明清晰,以及教学配套的投影、图片、乐曲都让我得到了启迪。各节课中,学生通过一个个活动、通过自己的观察、体验,在教师的适时引领下,自悟自得获得新知。开放的课堂让学生敢于质疑,从中看出是老师在平时教学中对孩子问题意识、问题能力的培养,以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培养和上课认真倾听学生发言的好习惯。这些都值得我学习。袁老师的故事引入部分尤其精彩。能从学生实际出发,抓住学生心理特点,选择图片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课堂环节设计让在座的每一位听课教师都有所获,看得出来老师是在教学生各色人种的分辨的要点,同时还渗透了思想教育,人中的聪明才智与肤色没有任何关系。这次听课活动为我以后的品设教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2篇:品社教学反思

品社课由于没有考试的压力,上起来就会相对轻松很多。而品社课也成为拓展学生思维、知识、兴趣的重要课堂。除了完成课本中的教学任务外,我也会结合时事,如神七的发射等,及时地向学生作介绍,学生也很喜欢听,也很认真地听。【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在讲家乡的时候,我有时也给学生讲讲自己旅游的城市的风土人情和趣事。但我发现,品社课上我讲的多,学生总是处于听的位置,我觉得这样不好,应该把主动权还给学生,让学生多说,这样才真正锻炼了学生,发展和培养了学生的能力,而不是仅仅是让学生通过听我讲而了解多一些事。

此外,既然品社课可以上得灵活一些,那就应该丰富一下课堂的教学方式。可以采用多形式的教学,如分组、进行比赛等。轻松之余又有收获。

第3篇:品社教学反思

本节课充分体现了实践活动这一特点,以学生实践活动为主体,引导他们自由组成小组,相互合作,自主探索交流,增长了知识,活动方式多样化。活动领域由课内到课外,由家庭到世界,感受家乡的魅力,激起对家乡的无限热爱,立志为家乡做些事,树立为建设家乡努力奋斗的豪情。学生的想象力、语言表达能力得到了培养。本课教学有以下几个突出的特点:

1、从生活出发,以学生为主体

《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体现了:“课程关注学生的现实生活,教育从学生的生活实际出发,在儿童现实生活中培养道德情感、形成正确的道德判断;把引导学生热爱生活,学会“做人”作为课程的核心;不仅关注生活体验的本身,而且更加关注对儿童正确价值观的培养,强调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动性和参与性,重视学生主体性学习” 品德与现实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自然风光、文物古迹、风俗民情都可以成为课堂的资源。所以这节课,我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调查:家乡的旅游景点、土特产资源等;教师利用了这些生活中的资源,创设了一个生动有趣的教学场景,这样能贴近学生的生活,密切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将课堂变成了活泼的课堂,充分利用多媒体课件,扩大了教学空间,极大地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为这节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转变角色,贴近生活,快乐体验

新课程对教师提出:“关注每一位学生,关注他们的感受和体验。” 突出的是“把知识学习、能力培养与情感体验相结合”的原则。现代的教学观还要求课堂教学方式多样化,要求教师要根据教学需要采用不同的教学方式:如角色扮演、观察、比赛等方法,理解和内化知识技能。这些在本课的教学中都有体现。让学生通过当导游这个角色,贴近了生活。从而参与学习、得到了快乐的体验。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语文课程标准基本理念指出:“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我认为这不光是语文课要做到的,同样《品德与社会》也要做到。所以课前我就让学生分小组查阅资料,了解泉州各景点,搜集家乡的风味小吃,民间故事传说,地方特色文化等。通过课前课后让学生去自主、合作、探究,将课内的活动延伸到课外实际生活中,使思品的实践活动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

第4篇:品社教学反思

小学《品德与社会》学科新课程改革已经进入深化阶段,通过近几年来的培训、实践、探索、教研,我们对小学品社课在关注学生素质发展和如何实现培养目标方面取得了共识。但是,在涉及新课程改革的教学内容、组织形式、实施步骤、评价方式等课堂教学具体操作过程中,我们的一线教师却不断遇到各种前所未有的困惑和挑战,矛盾的焦点主要表现为——新课程的理念究竟如何有效地转化为具体生动的课堂教学实践。

根据我们对小学《品德与社会》教学实践,新课程背景下的品德课教学整体上进步显著,成绩突出,但局部问题逐渐显露,特别是大多数的兼职教师,在精力和时间上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如何深化新课程改革,怎样改进自己的教学,提高德育课程教学的实效性,值得我们思考和探索,在此,本文就教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现象进行了粗略的反思。

一、盲目奉行“拿来主义”,课堂教学死搬硬套

新的《品德与社会》课给德育课程教学带来了生机和活力,带来了新气象,教师的教育观念、教学方式以及学生的学习方式都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但是,随着新课程改革实验的深入,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随之出现,比较典型的是在课堂教学实施中生搬硬套,其表现如下:

1、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中倡导活动化教学,注重相互沟通、与生活的联系以及与其他学科的融合,但不少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种他人田,荒自家园”的现象却屡见不鲜。在探讨某一个话题时,把很多时间花在唱歌、跳舞、表演、游戏上,一节课下来,学生兴奋过度,课堂倒是热热闹闹,但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感悟和体会方面的收获却令人怀疑。课堂活动不等于课堂活力,学生参与活动的多少并不是活动化教学的精髓,品德与社会课也不应是完全的“唱游” 课、“游戏” 课、“美术”课、“表演”课。我国新课程改革之所以有不同学科的课程设置,就在于学科之间有相对的独立性,每一门学科有自己的教学任务。

2、通过培训中的一些案例和套路原本只是一种示范,个别教师“照葫芦画瓢”,原封不动地搬到自己的课堂上,

2015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第五篇

第1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规范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绩效工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区有关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档案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档案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和时间

(一)考核对象

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底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即:白云区档案局地方志科编纂科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

(二)考核时间

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对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1月-12月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工资考核。

四、考核机构

区档案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相关业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档案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五、绩效工资的构成和考核内容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考核一次,按照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二)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置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职人员在法定假期内休假的,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考核,由白云区档案局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四个方面(具体考核标准参照附件)。每年考核一次,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3、考核加分

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的加2分;本年度内获得区、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称号或其他表彰的分别加2、3、4、5分,获得市、省、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先进表彰的分别加2、3、4分。(加分因素按照最后考核得分后直接相加)

六、考核方式和计算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式

1、领导评(60%)。由白云区档案局领导班子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60%。

2、同事评(40%)。由白云区档案局其他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员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40%。

3、自评(10%)。由自己考评,自评得分占考评总成绩的1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计算方法

白云区档案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人员分布为:领导班子共3人(考核加权总分为A),全局其他考核工作人员共8人(考核加权总分为B),被考核人2人(自评考核总分为C)。

被考核人最后考评得分=60%*A/3+40%*B/8+10%*C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白云区档案局每年年底对事业编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德、能、勤、绩、廉及考核加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最后按照考核计算方法进行汇总,作为被考核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最高分值为100分,被考核人最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为激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个人最后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如某工作人员年度扣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元,该同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最后考评得分为95分,则应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为1000×0.95=950元)。

(二)排除性获得奖励绩效工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2、在工作中不服从工作安排,推诿扯皮,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局或全区档案工作进展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5、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15个(含5个)工作日以上、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处)。

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由单位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统筹安排。

八、工作要求

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存有原始依据,考核量化分数及结果应告知被考核人员,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九、本考核办法自20XX年1月起执行。

十、本考核办法由区档案局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2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晋江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实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不能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退休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固定绩效考核奖金)、离岗待退人员(在离岗待退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固定享受称职等级奖金)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

司法、土地、劳务等市直单位派驻梅岭街道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街道绩效考核,街道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情况书面反馈市直主管部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按照职务层次,考核对象按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含工作点副点长)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类别分开考核。

二、绩效评价办法

1、基本原则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2、考核分数计算办法

各项工作得分由该项工作的直接领导对照每个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目标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质量给予打分,常规工作总分为50分,如果同时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区工作,则每项为25分;重点项目工作满分为40分,如果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则每个项目为20分;如果无参加重点项目工作,常规工作得分则以总分90计;考勤分值总分为10分,根据考勤情况计分,全勤得10分,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次或以上该项不得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或以上该项不得分;奖惩附加分根据奖惩情况酌情加分或扣分,加减分值最高为10分。考评得分=(常规工作得分+重点项目得分+考勤得分+奖惩附加分)×60%+党政领导测评分值×40%。其中,党政领导测评分值按测评结果排名计,排名前25%得分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为80分,其他得分为70分。

三、评价等级设定

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底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75分—89分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60分—74分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60分以下的,评为“不称职”等次。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比例按三个考核类别分别控制在人数的25%以内和30%以内。

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市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间的当季确定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四、绩效考核程序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计划、总结、评估、反馈”的流程,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制定绩效计划。根据上级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工作职能,各科室按目标时序进度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细化到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应根据自己的岗位在每季度初填写好《工作目标量化评分表》,并报送街道绩效办。

2、做好工作纪实。按照绩效计划安排,考核对象应做好绩效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在《晋江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况。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举工作目标和进展情况、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在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帐》应尽量把工作内容细化、量化。个人绩效工作台账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门收集后报送至街道绩效办,由街道绩效办统一管理。

3、组织绩效评估。全体考核对象在每季度首月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并经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评价、打分后,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汇总至街道绩效办。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述职评议会,对考核对象上一季度工作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定,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逐级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等次应在与单位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以及单位奖励惩戒情况挂钩。绩效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做好绩效反馈。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对照职能工作目标,指定专人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考核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讲评,主要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方向。绩效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五、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是指把绩效结果与个人利益挂钩,把绩效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

1、与考核奖金挂钩。“优秀”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2100元,“良好”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800元,“称职”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500元。

2、与奖励惩戒挂钩。把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两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被评为一次“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对于有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3、与职业发展挂钩。坚持把绩效考核与岗位调整、选拔任用和学习培训结合起来。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以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采取跟班学习、强制培训等措施,帮助待岗人员整改提高,并依据培训结果和能力条件重新安排工作;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辞退。

第3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XX——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个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探索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指标体系、绩效考评体系、绩效运用体系,努力规范公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能,为我镇跨越发展、科学发展以及打好城建战役,建设美丽安海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级考核与分类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职务层次、工作分工情况,把考核对象划分为科级干部、内勤工作人员和下村工作人员三种类别,分级分类进行考核。

2、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设置考核指标时,要努力减少模糊不清的定性指标,尽量把考核内容具体化、数量化,切实增强考核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比性。

3、坚持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采取年度考核时,要以季度考核情况为依据,把绩效考核的时间关口前移,做到平时跟踪管理、定时检查评估、及时兑现结果,切实增强绩效考核的时效性。

4、坚持组织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在组织民主测评时,除了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的评价方式,还要注重公众评议,形成完善的评价机制。

5、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在运用绩效结果时,除了使用绩效考核奖金等物质激励外,注重把绩效考核结果与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挂钩,不断拓宽绩效结果的运用范围和领域。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1、纳入考核范围和对象:镇机关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镇国土资源所、劳动保障事务所、司法所、行政执法中队、环保执法中队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参加镇机关考核,考核等次人数单独核算(等次仍须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控制),不占用所在镇名额。考核等次由各市直主管部门最终确定,考核奖金由市直主管部门兑现。

2、不纳入考核范围和对象:镇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离岗待退人员、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20XX年7月1日前退休人员。

四、绩效考核内容

根据《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晋委[20XX]166号)的有关规定,安海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根据职务层次、工作分工情况进行分类考核,即科级干部、内勤工作人员及下村工作人员。

1、科级干部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指“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组织协调工作情况(详见附件2)。

2、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工作实绩,即工作完成成效。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测评情况及加减分情况(详见附件3、4)。

五、绩效评价方法

(一)科级干部考核内容

科级干部日常工作性质及范围与一般干部有所不同,因此考核内容也有一定的区别,具体内容如下:

1、“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20分)

2、重点项目完成情况;(40分)

3、分管工作完成情况;(20分)

4、组织协调工作情况。(20分)

(二)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考核内容

1、履职情况(80分)

①岗位目标(40分)

内勤人员:按时按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情况,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业务部门日常工作情况。

下村人员:为民办实事情况、制止“两违”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计生落实情况。

②重点目标(30分)

参与拆迁、征地等重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

③公共目标(10分)

出勤情况。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扣1分/次;旷工扣2分/天。

2、测评情况(20分)

内勤人员: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的工作态度、为人处事等综合表现,酌情评分。

下村人员: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的工作态度、下村频率、为人处事等综合表现,酌情评分。

3、加、减分情况

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10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10分;受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5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5分;突(偶)发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含媒体表扬的)奖励5分,失职扣5分;在省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新闻报道等的,奖励3分;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分;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上访或行政诉讼的扣5分;未参加组织活动及规定培训学习者扣5分;本单位领导认为需要增减的其它奖扣5-10分。

(三)等次评定标准

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得分,按从高到低原则,对其依次排名,排名在总人数25%之前的评为“优秀”,排名在总人数25%-30%的评为“良好”,其余的除个别情况需评为“不称职”之外,均评为“称职”。考核得分相同的,等次评定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六、绩效考核程序

(一)科级干部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撰写自我鉴定材料(详见附件2)。

2、考核得分。镇党政主要领导根据被考核对象的工作表现及鉴定材料,给予评分(详见附件2)。

3、最终评定。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得分排名情况,给予评定。

4、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并在镇政府大厅公示,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申诉。

(二)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整理考核相关材料,填写个人绩效工作台账(详见附件3、4)。

2、自我评分。被考核对象根据岗位目标、重点目标工作完成情况,客观进行评分(详见附件3、4)。

3、考核得分。工作点点长及部门负责人要查看被考核对象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客观地根据其当季履职情况、测评情况和综合表现等因素,给予初步评分。下点领导及分管领导再进一步对其进行考核评分,所得分值为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得分。

4、最终评定。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得分排名情况,给予评定。

5、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并在镇政府大厅公示,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申诉。

七、绩效结果运用

安海镇将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与考核奖金、年度考核、职务调整、奖励惩戒及职业发展等挂钩,

1、考核奖金按当季个人绩效考核“优秀”、“良好”、“称职”三个等级进行发放,即“优秀”等级发放2100元、“良好”等级发放1800元、“称职”等级发放1500元(绩效考核不称职,不给予发放奖金)。

2、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镇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不定等次,不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确定不称职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的,当季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规定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受立案调查的暂缓兑现绩效考核奖金。

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优秀”等级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该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

4、对于季度考评被评为 “不称职”等次一次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称职”或以下等次;被评为“不称职”等级两次及以上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5、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考虑或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

6、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予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

第4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这一定位决定了事业单位所应具有的四大特征,即:依法设立、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社会组织。

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事业单位最重要的特征,由此也决定了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与企业的绩效考核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不能简单地以利润和经济成本为目标,而是要衡量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社会转移价值,而这种衡量存在三个较大的难点:

(一)难以确定:所谓难以确定,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确定,比如中小学教育质量,我们希望中小学为社会提供素质教育,但什么是素质,如何衡量素质,目标难以确定,于是,多数教育管理部门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估学校教育质量的指标,因为这一指标容易确定,但遗憾的是,这种容易确定的、明确的指标,却往往不能代表事业单位的设立使命。

(二)难以量化:所谓难以量化,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完全定量衡量,比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健康服务与健康教育,而由于区域的不同、服务对象的不同,对此项工作的考核标准就比较难以量化,考核就有一定的难度。

(三)难以衡量:所谓难以衡量,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数据难以计算和获取,对于企业来说,产值、利润、合格率、成本等都可以通过企业的财务信息获得,而事业单位则不然,一是有些工作的效果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显现,二是针对公共服务的考核往往要引入社会评价的方式,要选择相当数量的样本进行调查,实现成本较高。

正因为此,事业单位普遍感觉绩效考核推行起来的难度很大,而本次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改革又将考核的问题再次推上了桌面-既然是绩效工资,必然要有配套的绩效考核体系,产生考核结果,并将结果应用于工资的发放。这一矛盾如何解决?集多年为企事业单位设计绩效考核方案的经验,笔者认为,事业单位启动绩效考核,不一定要求面面俱到、非常完美,但必须把握好“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绩效改进为中心,以程序公平与标准公平为基本点。

(一)以绩效改进为中心。

客观地看,相对于企业绩效考核,除少数相对市场化的单位之外,绝大多数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还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单位的干部、员工甚至还不能完全区别绩效管理、绩效考核、考评、民主测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概念,因此,对于多数事业单位来说,第一轮的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更多的是绩效管理概念的普及、理解与导入。在这一阶段,我们特别需要向全体人员灌输的概念是:绩效管理是一个循环,自绩效计划开始,经过绩效辅导、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到考核结果的应用,形成了一个闭环;经总结提高后,进入下一轮绩效循环;在这一过程中,组织绩效呈螺旋上升的趋势;而绩效管理的目的,正是促进被考核者达成目标,并实现绩效的持续改进。其中,考核只是绩效管理的一个环节,绩效工资只是绩效考核结果的一种应用方式,考核不是目的而仅仅是绩效改进的手段。

有了这样的指导思想,大家就会把目光聚焦在如何实现绩效的改善上面,而不是把考核结果仅仅当作分配的依据,而过分关注其公平性。客观地讲,绩效考核的结果不可避免地存在非量化的、非可控的、非绝对公平的因素,即使是企业的绩效考核也是如此,事业单位的考核更是无法做到,因为公共服务的价值和质量本来就难以衡量,在不同区域、不同社会环境下、针对不同目标群体的服务更加难以建立完全公平的评价标准。此外,即便这样的标准可以找到,取样、清洗、计算的成本也将非常之高,可能导致绩效考核这一管理活动的投入产出比过低,无法长期持续。

2015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第六篇

方案一:漳州市科技局直属其他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xx〕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15〕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年度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方案二: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秩序,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全体干部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利益,规范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办法,各事业单位在县人事、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推进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局财政核拨和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20xx年12月实有在编事业人员16人。

三、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绩效工资按县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干部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奖励绩效工资以基础津补贴总额×0.3÷0.7计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县公务员局通知,每人每月预留300元作为年度考核奖金。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

四、兑现办法

奖励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月度兑现和年度兑现。

㈠月奖励绩效工资兑现办法。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月发放额见附表。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

⑴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⑵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⑶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㈡年度考核奖金兑现办法。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相关通知要求统一进行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等。考核结束后,根据县委确定的考核等次兑现年度考核奖金(含第13个月工资),年度考核奖金按以下等次进行兑现:优秀4400元,合格3500元,基本合格2500元。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年奖励绩效奖金。

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⑵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⑶一年内被本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30%;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含),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50%;受本级或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二次(含)以上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⑷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以上月和年度奖励绩效扣除、停发和没有领取的全部纳入统筹金,经局务会研究,做为单项优秀奖予以奖励。

五、其它事项

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明溪县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奖励绩效工资分配表

方案三:东街街道关于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榕人薪【20xx】8号),以及《福州市鼓楼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人综【20xx】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xx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17690×12=2122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1793×12=141516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xx年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20xx年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为141516*10%=14151.6元。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1:东街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花名册(截至20xx年1月1日)

方案四:蒙城县物价局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

为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体现公平公正、合理有序的分配原则,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的分配制度,完善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物价事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绩效工资占70%,奖励绩效工资占30%。基础绩效工资按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总额为县人社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四、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勤奖、绩效奖、优秀绩效奖三部分组成。

(一)考勤奖

月考勤奖,100元/月.人,半年发放一次(每年7月,次年1月)。

考核办法:工作人员当月无故缺席一次或病、事假超过3天的扣除当月考勤奖。

(二)年度绩效奖,3000元/年.人,每半年发放1500(每年7月、次年1月)。

考核办法:完成所在部门和局党组、县委、县政府、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等交办的各项工作,绩效工资正常发放,如未完成所在部门和局党组交办的任务一次扣20%,未完成县委、县政府、市局交办的任务一次扣30%,未完成省局交办的任务一次扣40%。

(三)优秀绩效奖

考核办法:根据评优指标,全年出满勤且成绩突出的被评为优秀的,参照公务员考核标准年底一次性奖励800元。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县级(含县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

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局统筹安排用于职工福利。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参考依据。

(三)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文未涉及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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