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交通局机动车辆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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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环保项目环境监察实施方案
2016年交通局机动车辆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方案 第一篇

2016环保项目环境监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市环保局《市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程序》,加强对建设项目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情况的监督管理,规范完善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制度,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责任分工

监察大队和各中队负责对本辖区内各级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与“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监察办公室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的全面督导。

二、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内容

1.建设项目施工期监察重点

⑴建设项目地点是否与批准的位置一致;⑵项目建设内容有无变化,包括建设性质、建设规模、采用的设备和工艺、使用的原料等;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是否已按环评批复意见完成设计;⑷环评报告书(表)中规定建设的环保设施有无施工计划,设备定货是否到位;⑸施工现场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护措施等。

2.建设项目试生产前监察重点

⑴与建设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具备试生产条件;⑵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其排污口是否进行了规范整治,应安装自动监控装置的是否安装;⑶环评批复有关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全部落实;⑷是否制定了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⑸污染物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到位;(6)是否建立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规程和运行管理制度;⑺是否已向环保部门提交试生产申请,是否未经环保部门批复擅自进行试生产。

3.建设项目试生产期监察重点

⑴试生产有无经过环保部门批准;⑵生产能力是否达到验收要求;⑶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同时调试或运行,处理能力是否满足生产负荷;⑷安装自动监控装置的,其运行、数据传输情况是否正常;⑸遇有异常排污情况有无及时向环保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⑹以新带老、总量减排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进行了排污申报登记;⑺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⑻环保管理机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⑼有无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环保验收。

建设项目现场监察时要根据项目所处的时期选择相应的《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现场检查表》*现场填写,对没有达到要求的企业提出整改要求。

三、开发区、工业园区巡查

环境监察各部门负责每季度对辖区内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进行巡查,重点巡查区域内建设项目环评与“三同时”执行情况,监察过程中也要填写《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现场检查表》,同时建立动态表格《开发区(工业园区)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情况明细表》*,方便对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的管理,每季度填写《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季报表》*,报到监察办公室。

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监察

接到环评审批部门建设项目验收通知后,监察人员应提前查阅现场监察记录,做好验收准备,验收时现场填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监察登记表》*,并由建设项目负责人签字。对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环境监察机构依据环评审批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对建设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五、环境违法行为查处

环境监察各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环评审批机构转交、公众举报及新闻媒体曝光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未批先建项目、批建不符项目、未经批准即进行试生产项目、超期试生产项

目、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即投入正式生产等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建议,征求环评审批机构意见后,依法予以处理处罚。企业违法行为调查取证材料需要移交给环评审批机构的,要填写《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现场取证材料移交单》*。

六、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步骤

(一)信息资料收集分类

监察部门收到环评审批部门移交的建设项目后,根据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进行分类登记。

第一类建设项目:⑴编制环评报告书的建设项目;⑵编制环评报告表且涉及化工、农药、酿造、印染、染料、制浆造纸、电石、铁合金、焦炭、电镀、垃圾焚烧等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⑶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⑷市局以上审批的建设项目;⑸进入试生产的建设项目。

第二类建设项目:编制环评报告表但环评批复中未要求配套建设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

第三类建设项目:⑴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⑵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域和环境生态的房地产建设项目。

第四类建设项目:停缓建和连续超过六个月未开工的建设项目。

【2016年交通局机动车辆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方案】

(二)制定工作计划,按规定频次跟踪监察

1、第一类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性监察,每月1次;

2、第二类建设项目进行一般性监察,每季度一次;

3、第三类建设项目可通过电话询问等方式了解项目进度,必要时进行现场监察; 4、第四类建设项目在由建设单位提供书面报告后,可暂停监察,待重新开工后再按分类等级进行监察。

(三)相关资料归档

日常监察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建设项目档案应包括:项目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试生产申请及批复,验收申请及批复,施工期、试生产前期、试生产期《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现场检查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监察登记表》,违法行为取证和查处材料等。第一类建设项目要按照一厂一册的形式整理归档,第二、三类建设项目资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整理归档。

七、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报告制度

环境监察各部门要按照省总队《省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及时上报建设项目环境监察月报、季报、年报。

月报:监察大队和各中队每月3日前将上月建设项目环境监察情况及市局以上审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和《建设项目环境监察月报表》*报到监察办公室,监察办公室每月5日前将上月全市环境监察情况和月报表汇总后上报市环保局。

季报:监察大队和各中队每季度首月3日前将上季度开发区(工业园区)巡查情况和《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季报表》报到监察办公室,监察办公室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上季度全市巡查情况和季报表汇总后,上报市环保局。

年报:监察大队和各中队要及时总结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年度工作情况,并于下年度1月25日前报监察办公室,监察办公室于1月底前上报市环保局。

2016-2017年安全生产违规违章治理实施方案
2016年交通局机动车辆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方案 第二篇

2016-2017年廊坊物探

“开展违规违章整治行动,坚决遏制事故多发态势”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司关于“开展违规违章整治行动,坚决遏制事故多发态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违规违章治理力度,从源头上消除违规违章给安全生产带来的威胁,避免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生产违规违章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安全生产违规违章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违规违章治理的策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协调和信息报送工作。

1.成立安全生产违规违章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成 员:各部室主要负责人

2.成立安全生产违规违章整治行动工作组

组 长: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成 员:工会负责人、团委负责人、综合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员

三、活动目标

此次行动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检查整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查处治理作业违规违章行为及“三违”现象,突出查处作业防护不到位、起

重吊装作业违章、现场用火用电管理漏洞、危险化学品和气瓶违规存储和使用、超速超员行车等违规行为、协作队伍的安全监督与管理,严防中毒窒息、电伤、火灾、爆炸、坍塌、边坡垮塌、高空坠落、挖断电缆、机械伤害、行车事故、境外风险等发生,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范,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大力培养包含“敬畏生命、珍爱健康、行为安全、习惯即安全”内容的安全文化。

通过本次安全生产违规违章整治行动的开展,避免违章行为,提高安全意识,并加大对违规违章查处和考核力度,从机制上扼制违章作业,从管理上深层次查找问题,逐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程和标准,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四、活动内容

(一)安全教育和培训

1.自4 月份开始,各部门自行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环保、职业健康相关的安全法律和法令,以及工程物探、监测、检测、勘察、岩矿测试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范,如:《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国家安监总局办27号令)、《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69号令)、《地质勘探安全规程》(AQ2004-2005)、《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CH1016-2008)、《重力 磁法 电法作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规范》(SY6048-2007)、《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76号令)、《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3-2009)、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等。各部门、项目部做好教育培训记录,公司于 2016年11月和2017年7月组织全员考试。

2.各部门组织学习公司反违规反违章规定,如违章行为、安全环保责任追究办法、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等;并讨论近年来行业内、集团公司发布的安全事故通报和典型案例。公司组织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每位员工签订反违章承诺书(见附件1),要求做到“自己不违章、制止他人违章、举报各类违章”,2016 年3月底前完成。

4.项目部每月进行违章行为的学习和安全作业行为的培训,时间合计不少于2小时。主要针对具体作业环境和实际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章行为,组织项目部全体员工开展违章分析,培训学习内容记入员工培训卡。

5.项目部的活动,相关活动部门负责人每月参加,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参加。

6.公司组织反违规反违章专题讲座。

(二)查管理违章,梳理完善制度规程,消除管理缺陷

1.修订、完善安全环保责任追究办法、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等制度。

2.查找存在的缺漏和薄弱环节,通过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固化的管控流程强化制度的执行与落实。

3.梳理和完善作业类、装置类、管理类违章的表现形式,形成清单予以发布。

(三)查装置违章,治理设备设施环境缺陷隐患,消除不安全状态

1.各部门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利用检查、培训等手段,全面排查、治理装置类违章。

2.各部门组织排查危及人身安全的装置类违章,重点加强特殊时期的安全防范,如台风、暴雨、洪灾、泥石流、高温、高寒及节假日,重点关注主

辅设备设施、临时用电、气瓶、标志标识等装置类违章重点区域和部位。

(四)查作业违章,规范现场人员标准化作业,消除不安全行为

1.公司各级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加大现场巡查力度和频次。

2.部门领导应选择性参加项目部的班前会、班后会,检查安全交底、技术交底的情况及效果,检查项目现场人员是否执行“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交代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检查项目现场人员对安全技术交底的领会情况、对现场危险点的知会情况。

3.公司、生产部门、项目部均应建立“违章统计台账”,如实记录人员的违章情况,设置“违章曝光栏”,对员工进行警示教育。

(五)抓好外包工程和劳务用工安全管理

1.按照《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经常组织开展外包工程专项检查。

2.签订的安全、环保协议及时备案。

3.按要求完成新入职劳务合同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

五、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2016 年 2 月下旬~2017年12 月底

1.第一阶段:宣传动员与部署启动(2016年2月下旬~2016年3月底)

2.第二阶段: 学习培训阶段(2016年 4 月 1 日~6 月 底)

3.第三阶段: 查处纠正与检查治理阶段(2016 年 7月1 日~2017年12月底)

4.第四阶段:巩固成果阶段(2017 年1月1日~2017年9月底)

5.第五阶段:总结评比阶段(2017年10月1日~2017年12月底)

六、活动要求

1.开展宣传,通过标语、宣传手册、壁报、网站、QQ群等方式,大力营造氛围。

2.各部门参照附件中的违章行为,对照排查作业类、装置类、管理类违章,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分门别类汇总,查出一项,整改一项。对于一时不能整改的装置类违章和制度缺陷,要制订整改计划及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3.公司各级领导要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任何人接到违章指挥的命令后有权拒绝执行,并可报告或越级上报。公司建立举报渠道,加强群众监督,表彰发现、制止或抵制违章事迹突出者。

4.对发现的严重违章现象、行为以及未遂事件等,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为典型事件进行通报。

公司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违章就是事故未遂”的安全管理理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带头遵章守纪,亲自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安全检查,对违章应取“零容忍”的态度,纠正违章,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对责任人予以处罚和及时通报,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防范各类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把反违章作为安全生产的例行工作,从本质上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全体员工要牢固树立“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的原则,深刻理解“违章就是事故之源,违章就是伤亡之源,见违章不管、不制止,长期解决不好违章问题,就是失职、失责”的内涵,充分认识到反违章没有旁观者和局外人,

2015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方案8篇
2016年交通局机动车辆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方案 第三篇

第一篇: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整治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有效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发展提升,实现全县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事故发生率大幅下降,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群众的守法意识得到显著提升。

(一)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现象得到明显减少,超员超速、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得到强力根治,有效减少摩托车死亡事故发生。

(二)全面提升广大群众“安全出行、守法驾乘”意识,坚决消除农用车违法载人、人货混装、安全安全性能不达标等违法行为,彻底杜绝农用车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三)面包车核载人数提示喷涂完成率达到60%以上,农用车严禁载人提示喷涂完成率达到80%以上。

(四)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的起数、受伤、死亡等指数实现全面下降,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大队长王智敏任组长,教导员朱元荣、副大队长杨文芳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宣室,法宣室主任杨军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上报和各项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

三、整治重点

重点道路:312国道、306省道、麟旬路毗邻村庄路段,通村客运运行线路。全县所有县乡道路,集镇、村口等车辆出行频繁路段,尤其是道路通行条件较差、临崖、临水、沟坡路段。

重点车辆:摩托车、农用车、面包车。

重点违法行为:1、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飙车等严重违法行为;2、农用车载人超载、违法上路等严重违法行为;3、面包车、校车和客运车辆超员超速、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4、安全性能不达标、安全提示喷涂不到位、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宣传开路,打好工作基础。各中队要将发生在辖区群众身边的面包车、农用车和摩托车交通事故制作成宣传资料,联系法宣室利用交警宣传服务车深入集贸市场、农村红白喜事、民俗庙会进行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要深入辖区建筑工地、煤矿、学校、旅游景区和摩托车及电动车较为集中场所开展安全宣传,增强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法宣室要制作驾驶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驾驶农用车“有牌证、不载人、不超载”和驾驶面包车“不超员、不超速、不酒驾”警示牌,指导各中队在辖区道路车辆出行频繁路段设置设立。要加强摩托车、面包车销售点、加油站、维修点等重点场所的交通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的整治知晓率和参与度,为全面有效开展整治行动打造强大有力的宣传舆论氛围。

(二)管教并重,根治违法行为。各中队要结合辖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和发生交通事故的特点,综合运用教育、记分、扣留、暂扣、吊销、行政拘留等多种措施,严查农村道路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面包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对不按规定喷涂安全提示标识的车辆,要现场进行整改喷涂。要以“降事故、保安全”为落脚点,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有轻微违法的摩托车,在驾驶人戴安全头盔的情形下可以减轻处罚或者批评后放行,传播摩托车驾驶人戴安全头盔的“正能量”。

(三)统一行动,优化交通秩序。各中队要坚持每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主要针对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农用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面包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312国道、306省道、麟旬路、湫路邻村路口和侍郎湖、公刘墓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和中小学上放学、赶集日重点时段的路面管控。重点加强对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对骑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采取临时滞留车辆的措施,责令其佩戴好头盔后放行。要充分依托镇交安办,对无牌无证摩托车、农用车和面包车开展拉网式的全面排查,督促群众办理和完善牌证手续。要发动辖区村组干部和交通协管员,对出村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对在道路上碾麦、晒麦农作物,农用车运输瓜果载人、三摩车载人赶集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对辖区面包车核载人数、农用车严禁载人提示进行喷涂,把集中整治行动延伸到群众家门口。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各中队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作为“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具体措施来认识。特别是当前,进入盛夏时节,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农用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增多,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相关交通事故多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各中队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定岗定责,明确指标,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压实担子。各中队要对照大队整治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要组织民警认真部署,全力进行整治。整治期间,各中队每周喷涂安全提示标识不少于100辆车,对喷涂情况建立详细台账。每周查处农用车、三摩车载人交通违法不少于3起,面包车超员交通违法不少于1起,纠正摩托车不戴头盔违法50起,按照要求录入信息数据平台。

(三)齐抓共管,建章立制。各中队要及时向辖区镇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发挥乡镇、村组基层组织力量,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上下协作,群众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要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协调指导村组(社区)对摩托车、农用车等重点车辆建立“一车一档”管理制度,完善日常化、常态化的管理机制,把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和路面两个关口。

(四)灵通信息,定期通报。大队将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纳入季度工作目标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在季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各中队要确定专人每周星期一上午10时前报上一周《全县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周报表》,法宣室收集后及时报支队推广办。

第二篇:机动车暨客货车检验整治方案

一、目标任务

采取各种查处手段,集中查处一批使用伪造、变造、套用机动车牌证和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查获一批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报废机动车、制假贩假等违法犯罪。进一步强化机动车牌证管理,6月底,实现大中型客车检验率达到100%、大中型货车检验率达到95%以上。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由大队长王智敏任组长,教导员朱元荣、副大队长杨文芳任副组长,各室所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管室)、大中型客货车检验率专项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车管所),负责整治期间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伪造、变造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三)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或无牌无证;

(四)无证驾驶机动车;

(五)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六)拼装报废车辆;

(七)逾期未检验上路行驶的大中型客货车。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规范行车秩序。

1、从严查处,规范执法。要依法严厉处罚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依法应当扣留车辆的要依法扣留,依法应当收缴非法牌证的要依法收缴,依法应当罚款的要依法罚款,依法应当记分的要依法记分。对使用假牌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记录,要在查明事实基础上,全部依法处理。对驾驶非法拼装和报废车辆的,在依法强制报废机动车的同时,应当依法吊销驾驶人的驾驶证。要规范文明执法。要教育民警坚持严格、公正、规范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省《实施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落实执法程序、规范用语和安全防护措施。

2、创新形式,增强效果。要充分利用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公路卡口系统、车载查询终端系统等科技手段,实现与本地嫌疑车辆数据库以及全国假牌套牌机动车信息协查通报系统数据库的关联应用,自动识别、及时排查发现涉牌涉证违法机动车,提高布控、截获嫌疑车辆的快速反应能力,实现信息系统管理和动态执法应用的有机结合。车管所要组织对执勤岗位民警的业务培训,提高民警发现和查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业务技能。交管室要全面利用交警队信息平台,定期录入、收集、分析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信息,强化协查系统的查询功能。各中队要合理设置查缉卡点,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车型的检查力度,加大路面打击力度。

(二)认真细致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确保车辆行驶安全顺畅。

1、强化摸底排查力度。车管所要立即组织开展清理排查工作,对于排查出未检验的大中型客货车辆,要将信息数据任务下发各中队。各中队对于排查出的已经报废但未办理注销手续的“死档”大中型客货车,要采取发短信、电话通知、邮寄明信片等方式,点对点、面对面、一对一的督促所属企业或车主限期办理注销手续;对于排查出的已经到达报废条件但不办理注销手续仍然继续使用或不再使用或灭失的机动车,统一上报交管室,交管室要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信息,如未在公告期内办理注销手续的,必要时依法强制报废,并办理注销手续。

2、强化源头管理力度。各中队要在原有基础上认真细致建立完善辖区大中型客货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管理台账,对逾期未检验的重点车辆,要向所属运输企业和车辆所属单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对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教育,责令停运,参加检验。要与交通运管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督促逾期未检验的大中型客货车辆限期进行检验,对不按要求进行检验的,协调运管部门责令停运并依法进行严处。

3、强化路面查处力度。各中队要将任务分解执勤民警,夯实任务,落实责任。每位执勤民警在路面执法时要集中对照未检车辆牌号,着重检查发现逾期未检验但仍违法上路行驶的大中型客货车,全力做到一辆都不放过。同时,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省《实施办法》规定,一律扣留车辆,依法进行处罚,抄告所属企业并责令限期进行检验。此外,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对于逾期未检验的大中型客货车,必须在检验完毕后,方可放行车辆。

五、奖励措施

各中队查扣及上门督促办理检验的大中型汽车,奖励50元/辆;收缴拼装报废汽车,奖励100元/辆。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重视程度。此次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暨提高大中型客货车检验率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全体民警要把这两项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动员部署。

(二)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告知力度。法宣室要积极借助各种媒介和平台,广泛宣传涉牌涉证严重交通违法的危害后果、法律责任以及参加机动车检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中队对辖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进行一次专门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告知未检验的大中型客货车运输企业、车主和驾驶人限期进行检验,逾期不检验的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整治期间,法宣室要主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实时报道整治成果,及时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灵通信息。6月2日交管室上报大队涉牌涉证整治工作前期整治情况及战果。各中队要每周一要上报一次大中型客货车检验整治工作报表,车管所汇总后上市车管所,每月29日前上报月小结。

第三篇: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查处学校及周边道路存在的乱穿马路、乱停车、超速行驶、机动车辆随意进出校园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和影响交通秩序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路面停车秩序、行车秩序、行人秩序,从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使我县学校及幼儿园周边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大队成立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督促检查,相关信息和工作总结的收集、整理、上报。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校车及其驾驶员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一是要针对校车常见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出行时段和运行路线,全面开展摸排整治,严禁报废车、无安全合格资质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辆、货运车辆从事校车营运,从源头上保障校车行驶安全。二是要进一步开展校车驾驶人排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校车驾驶员一律建议校方予以清退。三是在依法查处校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一律将处理情况通报教育主管部门,督促教育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积极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各中队要切实加强校园周边勤务部署,迅速在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道路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门前道路的交通指挥疏导。各中队要在中小幼上下学期间派出民警积极参与中小幼安保工作,在学校门前早晚高峰设立固定岗,重点加强对校车通行路段的管控力度,防止出现道路交通拥堵,保证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二是集中警力对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进行全面整治。各中队要对学校周边的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摩托车非法载客等现象以及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乱停乱放、鸣喇叭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大力度查纠治理。三是对辖区内每所学校的校车、驾驶人、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无牌无证、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搭载学生的,要坚决制止、从严处罚。四是对辖区内接送幼儿校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采取加强路面管控、联系交通运政联合执法等措施,坚决杜绝非法营运的“黑校车”接送学生。

(三)全面排查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各中队要建立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定期排查制度,定期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要积极主动到学校、幼儿园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规范齐全。同时,要进一步设置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校园门前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有条件的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2016年交通局机动车辆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方案】

(四)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各中队要结合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积极会同教育部门,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密度、广度和深度,提高广大师生和儿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通过上交通安全课、设置交通安全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资料片等形式,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事关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各中队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队工作部署上来,全力以赴把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按照大队领导包片,中队长包段,民警包点,流动与固定相结合的目标责任制,确保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制定详细排查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夯实责任,细化方法步骤,层层落实。

(三)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大队分管领导要加强督促指导,检查各中队学校、幼儿园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摸底和台帐建立情况,并进一步对当地每所学校、幼儿园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落实及建立台账情况进行仔细的核查和登记。

(四)加强信息上报。各中队要按照安排意见的要求,落实专门的联络人员,灵通工作信息。交管室要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及整治中好的做法随时上报,12月15日上报工作总结。文件电子版上传至支队FTp秩序科文件夹内。

第四篇: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及省、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降低事故、减少伤亡、确保安全”为主攻目标,以深化“模式”为抓手,严密安全防范措施,严整道路行车秩序,严治交通突出问题,严格交通秩序管理,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管理能力,全力优化道路交通环境,确保我县道路平安畅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百日安全竞赛”活动的开展,加速“模式”推广工作,增强民警执勤执法工作积极性,提升路面巡逻和管控力度,加大整治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乱点”、“盲点”,使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坚决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坚决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三、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百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大队长王智敏任组长,教导员朱元荣、副大队长杨文芳任副组长。活动办公室设在交管室,副大队长杨文芳兼任办公室主任,交管室指导员窦世恒任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上报和各项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

四、整治措施

(一)强化重点路段治理,消除不安全隐患。各中队要以“模式”为抓手,加快对分包辖区事故多发路段和重点危险路段的排查,排查结果汇总交管室,交管室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治理。对曾发生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路段,事故中队牵头,分包中队配合进行论证,针对不同时期的道路特点分析查找成因,商定对策,为通行安全提供基础保障。事故中队要以通行客运班线和校车线路的道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桥面以及农村道路等易发生车辆翻坠事故的路段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辖区内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机制,督促有关部门,集中整改一批重点隐患路段,增设、完善一批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交管室牵头,法宣室和各中队配合,对县乡道路、农村道路出村路口减速设施和安全宣传橱窗进行规划建设。

(二)加强重点车辆管控,杜绝不安全问题。客运办要按照“模式”建设要求,对营运车辆安装和使用GpS监控系统情况进行集中清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GpS监控平台24小时值守监控制度。交管室要和分包中队,对校车、渣土车、水泥罐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排查,要继续以县级客运企业和农村道路中短途客运车辆、旅游包车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源头和路面管控,在3月底以前,各中队彻底完成农村面包车荷载标牌的粘贴工作。校园中队要进一步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摸清底数,严格落实校车检查登记制度,把核查校车证件纳入检查范围,严厉查处无证校车、黑校车上路运行,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和追究。

(三)落实巡逻管控措施,遏制不安全行为。各中队要及时调整警力和勤务部署,加强事故预警,有效应对交通流量增多带来的影响。各中队要充分发挥交警职能作用,建立“点、线、面呼应,动、静、流结合,守、查、巡一体”的立体防控网络,减少管理盲区,实现路面有效控制。

(四)严查各类违法行为,控制不安全因素。各中队要严厉打击农用车违法载人、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城区中队要以缓堵保畅为工作重心,进一步调整完善勤务模式、工作机制,提高执勤民警管事率,要加大对机动车涉酒驾驶、涉牌涉证、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竞赛活动期间,交管室要组织警力,每个月开展两次统一行动,严厉查处各类重点违法行为。每周开展两次夜查统一行动,重点查处涉酒驾驶、拉土车违法等违法行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减少不安全意识。法宣室要继续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抓手,通过各种新闻媒体,集中报道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协作,通过组织媒体记者跟踪报道,在媒体、网站开设曝光台等形式,宣传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对事故暴露的深层次问题开展舆论监督。各中队要建立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切实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教育广大农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乘坐超载面包车,提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五、考评办法

这次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大队纳入今年第二季度考核,具体考核细则由交管室制定下发。

【2016年交通局机动车辆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方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动员。开展降事故、保安全百日战役竞赛活动,是深化“模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举措,各中队要结合分包辖区实际,提出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真正把竞赛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综合整治。各中队要按照管辖区域,实行区域交通安全责任制,真正将责任具体到每一段道路、落实到每一位民警,形成全警动员、上下齐管、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同时,在整治行动中要切实把日常整治和突击整治、白天整治和夜间整治、全面整治和专项整治、运用科技手段整治和民警面对面整治等相结合,力争通过集中整治,重点治理,达到既定的整治目标,全面形成严防、严管、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

(三)灵通信息,及时上报。各中队要确定专人收集汇总整治行动信息,每周一9时前向交管室上报上一周的工作情况,交管室汇总后10时前上报支队秩序科,6月10日前各单位上报工作总结。

第五篇: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大查处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交通违法查处效率,震慑心存侥幸的违法驾驶人,有效遏制酒驾交通违法的高发态势,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一个和谐平安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15年2月8日至2015年3月8日。

三、工作措施

1、各中队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春运道路交通保畅工作,认真分析研判分包辖区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规律和事故特点,突出整治重点,科学合理安排勤务,提高查处的针对性和执法有效性,交管室每星期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统一夜查行动。

2、城区中队要加大对城区餐饮、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管控力度,其他中队要向农村地区延伸勤务部署,及时掌握信息,调集警力加强对县乡道路的交通管控,严格查处酒后驾驶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违法行为。要不断完善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操作程序,实行快速认定、快速立案、快速呈批、快速送拘,缩短办案周期,最大限度地减少外界干扰。

3、法宣室要充分利用创建“模式”的良好契机,有效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协作,及时提供新闻素材,对严重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曝光,充分体现我们对酒驾违法行为的彻查决心。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体民警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认清酒驾交通违法的严重危害性。要把整治酒驾严重违法行为作为交通事故预防的重要任务,认真组织部署,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2、落实责任。各中队要对照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要组织民警认真部署,全力进行整治。整治期间,各中队至少完成2起酒驾任务,并按照要求录入信息数据平台。事故中队对查处的酒驾事故案件当事人也要录入信息数据平台,以确保按时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对完成任务的中队将进行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在季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3、灵通信息。各中队每周一上午12前向交管室报送酒驾信息。交管室及时汇总后,按时上报《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工作情况统计表》,报表统一上传至市交警支队FTp/秩序科/酒驾整治及醉酒报表文件夹内。

第六篇:煤炭及散货运输车辆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碧水”行动计划,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由大队统一部署,各中队分工负责、各厂矿企业配合推进的方式,突出源头治理和路面监管两个重点,大力开展煤炭及散货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活动,改善空气质量,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整治煤炭及黄沙、石粉、煤渣等散货运输车辆车体不净、密封不严、超限超载、沿途抛洒、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停靠等违规行为,落实煤矿、电厂、储煤场、煤矸石场、停车场场地道路防尘措施、促进治污降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企业防尘净化措施。各中队负责督促辖区各停车场实施道路硬化工程,在出口处建设高压冲洗设施。

(二)加大源头监管力度。各中队督促辖区停车场,对驶出车辆车轮、车厢进行冲洗清理。

(三)严查道路货运车辆违规行为。各中队要采取固定卡点执法和路面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车体不净、覆盖不合格、超载超限、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沿路抛洒等违规货运车辆。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整治活动顺利进行,大队上成立煤炭及散货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大队长王智敏任组长,教导员朱元荣、副大队长杨文芳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管室,交管室主任孙碧峰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1月15日-1月20日)。大队召开动员安排会议,制定整治方案,做好整治活动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21日-3月20日)。全面开展整治活动,其中1-2月份重点是查处煤炭及黄沙、石粉、煤渣等散货违规运输车辆,3月份重点是在各电厂、储煤场、煤矸石场、停车场实施硬化工程,建设冲洗设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3月21日-3月31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检查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活动成效,将结果上报县政府。

六、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煤炭及黄沙、石粉、煤渣等散货违规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不仅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而且损坏道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是治污降霾工作的需要,是创建宜居生活环境的要求。为此,各中队要充分认识开展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二要强化宣传监督。各中队要通过召开工作会议、组装宣传车、张贴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企业及车辆驾驶人员配合参与。法宣室要联系县电视台、信息办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及时报道整治活动进展和成效。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形成全民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要加大整治力度。各中队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蹲点监督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各种违规散货运输车辆。凡未进行车身冲洗、覆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车辆,坚决不许驶出场矿大门。

四要建立长效机制。各中队要及时总结并巩固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形成长态化管理机制。各中队要扩大巡查纠违范围,加强流动执法巡查,实现对煤炭及散货运输车辆全天候、全方位监管。对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的,大队将严肃进行问责。

第七篇: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坚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杜绝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各类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全力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为保持2015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措施

(一)消除隐患,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活动。各中队要结合春运道路保畅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围绕“人、车、路、企”等交通管理要素,集中力量巩固源头监管阵地,确保隐患整治工作到位。一是开展对所有农村道路、山区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校车的道路隐患排查工作。对团雾多发、易积雪结冰的重点路段进行集中排查,对检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及时向有关部门及当地政府上报存在“三缺失”的危险路段(即:标志标线缺失、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管控措施缺失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事故多发路段)。同时,要立即对2015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排查出的交通隐患问题,再次进行梳理,对没有治理完毕的要及时加快治理进度,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二是开展对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五类车”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立即停运存在“四无”的车辆,(即: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资质违法运营、无线路牌超范围运营的不安全车辆)。各中队春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点要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六必查”制度,要联合治安部门加强客货运车辆“三品”查堵,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三是开展对所有客货车驾驶人、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等重点驾驶人的安全检查工作。第一时间整顿存在“四超”的驾驶人(即:超期未换证、超期未审验、违法记分超过12分、交通违法超过1个月未处理的不合格驾驶人)。对问题驾驶人必须建立黑名单制度,辖区中队及检查点必须知晓,特别是在发放春运准驾证的工作中,要严把审核关,坚决杜绝问题驾驶人上车上路。四是开展对所有运输企业,尤其是危化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对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安装建设情况、应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所有存在“三不落实”的运输企业(即: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制度不落实、隐患整改不落实的问题企业),交管室汇总后要立即联合交通部门提出整改意见,限定时间及时整改。

(二)严查违法,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大整治”活动。各中队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春运道路交通保畅工作,加大对重点时段、路段的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勤务制度,定岗、定责、定路段,严密监控路面交通状况,严厉查处危及道路交通安全、容易诱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是重点查处客校车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上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务必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记分一起,切实形成严查、严管、严控、严治的高压态势。二是法宣室要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参与酒后驾驶统一行动。各中队要突出以辖区重点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及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道路作为检查整治的重点地区,以13时—15时、19时—21时、22时—凌晨2时为重点时段,研判和分析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易发特点,采取定点检查和加大路段巡逻密度的勤务方式,严厉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全面营造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浓厚氛围。法宣室要指导各中队将近期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传达给广大驾驶人,特别是要结合农民群众出行特点,广泛开展各种适应农村、农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通过身边的案例增强宣传教育效果,提高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要在“春节”期间群众赶集、参加庙会和其他重大活动时间,集中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宣传效果。同时,法宣室要根据预警研判,通过电视台、手机短信、网络微博等方式,落实“两公布一提示”,并在一些危险路段增加警示标志,帮助和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路线,确保顺畅安全通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刻吸取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把交通安全问题作为重大的政治问题和重要的社会问题来看待,要将该项活动与春运工作紧密结合,以更扎实的作风、更大的力度、更严格的要求,组织开展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大队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大队长王智敏任组长,教导员朱元荣、副大队长杨文芳任副组长,各室所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管室,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各单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间的协作,形成安全预防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大对重点车辆、重点路段监管力度,强化交通安全管理与宣传,把道路交通事故苗头降到最低点。

(三)严格责任,加强管理。各单位要明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尤其是对已经排查出来,但没有治理的安全隐患一定要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落实,对隐患点没有治理到位再次发生事故的,将追究中队长责任。大队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分包中队的督导检查,与中队一同梳理安全隐患问题,对治理过的路段要再次进行复查验收,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开展,并真正取得实效。

(四)灵通信息,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各中队每周一上午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交管室,对于交通严重拥堵或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大队。

第八篇:2015年交通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大队交通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省、市公安交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以“降事故、保畅通、争一流”为目标,以“发展主导警务、改革推动警务、制度规范警务、教育保障警务”为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心,牢固树立“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的执法理念,全面提升四个能力(事故预防、路面管控、执勤执法、服务群众),全力打造敢为人先,勇于探索,开拓进取,激流勇进的县交警精神,为进一步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和我县建设“商贸、教育、卫生、金融、文体旅游”五大次中心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以预防事故为第一要务,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

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狠抓关键措施,强化重点监管,消除重大隐患,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1、强化农村道路管理。各中队要加强辖区乡村道路交通管理研判,及时掌握乡村道路安全情况和突出问题。将警力下沉至管理较为薄弱的城乡结合部及农村,针对交通违法特点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严查农用车、低速货车载人,摩托车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对县乡道路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梳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加大农村逢集等群众较为集中时机宣传,提高群众平安出行意识。年内农村道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实现同比下降。

2、加大交通违法整治。以312国道、306省道、旬麟路和城区街道为重点,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悬挂号牌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安全平稳。强化对乡村道路上的摩托车、农用车、三摩车管理,严查违法载人、客货混装等违法,降低事故。适时安排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运煤车辆、客车、校车、旅游包车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年交通事故“四项指数”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起数要明显下降。

3、深化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在节假日和开学时间全面排查旅游包车和校车通行路线安全隐患,全力消除“盲点”。重点加强县乡道路、通村路口、312国道隧道下坡段、南沟段、秤钩大弯段,旬麟路石坡段,306省道九里坡等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路段隐患排查,堵塞安全漏洞。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治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点段,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必要时报请大队挂牌督办,确保整治合格率达到100%。

4、严格重点车辆管理。继续完善校车管理各项措施,落实民警包校制度,明确学校安全员和包校民警责任。在全县接送幼儿校车中推广出入校门“一表四责”制度,流动“黑牌”制度。加强校车监控后台应用,实现校车管理“足不出户”。积极探索支线客车、通村客车管理新模式,严查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等交通违法,始终保持对客车违法的高压态势。完善同交运部门、客运企业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动员一切力量参与到客车管理中来,杜绝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

5、加强违法源头管理。全面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严禁对查处的交通违法驾驶人只罚款、不记分。严把重点车辆驾驶人资质,每月要将客校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和事故等情况向校园中队、客运办公室通报,对几类不符合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一律建议相关部门予以解聘。车管所、法宣室要加强驾驶人审验、机动车检验和违法处理时安全教育,着力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要在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曝光群众最痛恨的野蛮驾驶行为,最大限度地争取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理解支持。

6、抓好交通安全宣传。丰富道路交通安全“进农村”活动,利用电影下乡、戏曲下乡、农村小板报等传统宣传载体,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和常识教育,提高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守法意识。抓住重点宣传对象,加大对驾龄在三年以下和30周岁以下重点驾驶人群教育,增强宣传实效。创新宣传方法,在交通安全宣传“五进”的同时,进报纸、进电视、进广播、进网络、进手机等媒体,构建全方位的宣传机制。深入推进安全创建活动,各中队年内必须创建1—2个特色鲜明的宣传点,增强示范效应。各中队要及时更新辖区客校车驾驶人资料,通过移动短信平台,发布各类预警信息、业务办理提示和客校车整治情况,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

二、以改革管理机制为重要抓手,把握形势,抢抓机遇,积极探索交通管理新模式

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努力解决工作发展中的“瓶颈”性问题,推动交通管理由传统向现代化方式转变。

7、推动管理方式转变。继续完善道路交通监控建设,扩大非现场执法设备监控范围,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年内在火石咀、306省道等重要路口建成2-3个电子监控,将主要道路置于“天眼”之下。全方位发挥电子监控车在秩序管理和事故预防中的作用,城区中队电子监控车要抓拍主干街道乱停乱放、原地调头、随意上下乘客等交通违法;农村中队要将电子监控车摆放到辖区连接国省道平交路口,警力薄弱的县乡道路、通村公路等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探索交通事故预防新路子。

8、提升事故处理能力。落实逃逸事故案件侦破“一案三责”(事故中队负责人、辖区中队负责人、办案民警)制,发扬“打硬仗”、“啃骨头”精神,提升破案攻坚能力,确保逃逸案件必破。整合警力资源,稳步推进国道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由辖区中队处理,减轻事故中队压力。提升一般交通事故特别是死亡交通事故处理能力,杜绝上访、缠访现象发生。加强快速理赔中心建设,简化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减少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全年交通事故案件结案率要达到95%以上。

9、大力践行“模式”。县乡、校园、客运、农村中队要根据职责范围,将警力摆放到乡村道路,建立每天不少于一次的常态化巡逻机制,形成监管重心下移,执法关口前移的管理机制。加强镇村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充分发挥镇交通安全监管办公室的作用,为每个村配备专(兼)职交通协管员。开展村交通协管员安全培训,使其成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坚强力量。发挥村协管员人熟、情况熟的特点,对辖区机动车全面摸排并逐车建立档案,做实基础工作。扎实开展交通宣传“三深入”活动,加大国省道农村减速带、宣传橱窗、交通标志建设,打造良好的乡村道路交通环境。

10、提高车驾管管理水平。车管所要认真贯彻支队13条便民措施精神,做好支队下放车驾管业务工作。高标准建成科目一考场,确保学员及时参加考试。年内在中队试点办理摩托车登记业务,对5辆以上国产免检小汽车注册登记业务,实行周末和下班后上门办理,对大型车队和运输企业,实行上门外检和驾驶人教育培训服务。同时要开展绿色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网上服务、告知服务,进一步方便群众。全年机动车登记率要达到95%以上,检验率达到90%以上,驾驶员考试率要达到100%。

11、落实各项便民措施。交管室要提前做好交通违法处理业务下放准备,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密切警民关系。积极与财政局沟通,简化交通违法处理程序,方便群众。违法处理实行延时清零服务,在办理完当日最后一笔业务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对营运性车辆只持行驶证复印件及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即可办理交通违法行为查询、处理。要提前着手,未雨绸缪,做好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违法行为查询及电子监控违法行为处理,套牌车辆案件办理等业务下方后的准备工作,确保各项便民措施落到实处。

12、推进安全社会化进程。进一步推动“四个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强安全村、安全社区、安全学校、安全企业建设,逐步实现国省道沿线交通安全村创建率达到100%,使“四个创建”工作向深层次和社会化方向发展。推进城区“严管街”创建工作,优化城区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建设,开展城区交通环境整治,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力争城区主要路口拥堵和交通事故大幅下降。积极联系司法、宣传、教育、交运等部门,重点加强驾驶人、车主、学生宣传教育,建立宣传教育社会化机制。

三、以规范执法为终极目标,强化培训,完善制度,全面提高执法公信力

进一步加强交通民警规范执法意识,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教育培训,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提高执法能力。

13、狠抓执法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执法质量考核工作制度》、《案件审核制度》、《执勤执法工作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使民警执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民警执法和办案过错行为进行倒查,进一步约束民警。建立民警个人执法档案,详细记录民警的执勤执法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对民警的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跟踪,促进民警公正执法。

14、加强执法业务培训。认真分析民警执勤执法遇到的具体问题,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对民警的执法培训。组织开展《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解读研讨,为民警执法提供有力的“武器”。开展路面执法执勤,电子警察拍摄、录入、处理,严重交通违章案件办理,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等多种形式的业务知识培训。做好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培训,确保每名民警顺利过关。每季度开展法制员业务技能培训一次,提高法制民警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年内组织开展法制业务竞赛活动一次,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纵深推进。

15、严格执法执勤监督。全面使用执法记录仪,外勤中队民警执法执勤全程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对车驾管、违法处理、事故处理过程录音录像,实现民警工作监督“零缝隙”。执法中发生当场收取罚款、不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罚款不撕票等违纪行为的单位和民警,民警停止执行职务,协警员坚决辞退。全面完成交通违法处罚方式的转变,各中队要加强处罚办公室建设,对查纠的交通违法集中处罚,实现交通违法非现场处罚率达100%。加强外部监督,聘请各界人士对执法工作进行监督,通过开展座谈、走访活动,倾听社会各界对执法工作的建设意见,形成全方位监督。

16、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加大对中队民警办理酒驾、毒驾案件的培训指导,提高民警执法办案水平,确保案件及时上网办结。全力做好违法信息上传和信息平台数据录入,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对采集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录入,确保信息录入鲜活、真实。加强交通违法录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对群众反映的电子警察录入中存在的问题要限时解决,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投诉。前半年在全体民警中举行网上办案竞赛活动一次,引领队伍向信息化、知识化方向迈进。

17、提高执法办案质量。法宣室要加强执法指导和监督检查。认真梳理民警执法执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民警进行专题培训,指导民警规范执法。落实案件“三级把关”制度,完善网上执法案件审核和执法考评系统。扎实解决行政案件法律文书制作粗糙,引用法律条文不当,填写不规范现象。刑事案件办理中要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保证案件办理“批得了、诉得出”。

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保证,从严治警,素质强警,全面增强队伍向心力和战斗力

大力加强和改进队伍作风建设,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造一流的交通管理队伍。

18、加强班子建设。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八条规定,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建设开拓进取型、团结务实型的大队班子。加强室所中队班子建设,健全对室、所、中队负责人考核制度,形成能上能下的人事管理机制,着重解决中层信心不足、民警活力不强的问题,着力打造善于组织、敢于担当、率先垂范的中层队伍。落实“一岗双责”,对发生严重违纪和因工作失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单位,除了对当事人严格处理外,一并追究中队负责人责任,实现执法“零违纪”、工作“零失误”。

19、坚持制度管警。修订完善《内部人员考核办法》、《大队各单位工作职责》、《大队管理制度》、《季度工作考评办法》等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制定大队《交通协管员管理办法》,对协管员的学习、工作、训练、生活等各个方面进行详细规定,确保交通协管员严格履职、规范工作。以季度考评为载体,大力开展创佳争优活动,对考评优秀的单位负责人和民警,优先提拔使用并推荐上级表彰,对工作滞后的单位负责人和民警实行“末位淘汰”,激发正能量。认真贯彻落实“三项纪律”、“五条警令”、“十条规定”等警纪警规,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20、强化教育培训。积极探索符合公安交警实际的“战训合一、轮训轮值”训练模式,科学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民警执勤执法规范》、《人民警察法》、公安部123、124号令等与执法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水平。组织全体交通协管员开展集中教育培训,重点加强执勤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交通管理业务知识、执勤安全防护等方面教育,打造一支作风过硬、执法规范的交通协管员队伍。政秘、交管、法宣也要按照各自业务组织民警进行培训,推进学习型警队建设。

21、狠抓窗口服务。切实增强群众观念,以密切警民关系为核心,努力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活动,不断提高车管所、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理等窗口服务质量。改进和完善窗口单位规章制度,推行实行值日警官制度和首问责任制,第一时间接待群众的咨询和求助,尽最大可能方便群众。严格要求民警按照工作制度办事,对各项业务不推不拖,端正服务态度,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打牢执法为民理念,坚持理性平和执法,杜绝“冷、硬、横、推”现象,打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警队。

22、坚持检查督导。加强对工作检查督导,并使之常态化,连续化。大队分管领导每周下中队要不少于两天,与民警一同执法执勤,掌握民警思想动态,倾听民警呼声,发现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政秘室、法宣室、交管室要在大队领导的带领下,对民警的警容风纪、遵规守纪、执法办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季度考评中扣分,连续三次因同一问题受到通报批评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促进工作平衡开展。

23、加强内务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中队负责人请假必须征得大队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在办公室登记。对值班不到岗、迟到早退、警容不整等影响队伍形象的问题严肃查处,提高内务管理水平。按照“做强中队、夯实基础”的思路,将中队建成集交通管理、事故预防、法律宣传、服务群众于一体的综合性实战单位。理清大队和中队事权责任,合理确定中队办公经费,通过考核杠杆、奖励杠杆、经济杠杆充分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增强中队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瘦身机关,轻装前行,将人、财、物、权向中队倾斜,打牢交管工作基础。

24、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切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着力解决民警热切关注的问题,让民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着力改善大队食堂环境卫生和饭菜质量,让民警吃上放心饭、可口饭。足额发放协管员加班补助,及时购置服装,为协管员“安居乐业”营造称心愉快的工作环境。建立心理健康辅导机制,邀请专家学者为民警开展心理健康讲座,提供心理咨询,减轻民警心理压力。按照国家规定发放节假日值班补助,落实年休假、意外伤害保险等制度,建立健康档案,增强民警职业自豪感、认同感、荣誉感。

2016环保局依法治县任务分解工作方案
2016年交通局机动车辆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方案 第四篇

2016年,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速升位,富民强县,为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基础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企业法人、广大公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识和环保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环境管理的水平,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继续深入扎实地做好依法治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目标

通过环保法规宣传教育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保障法律法规实施的执法体系和机制进一步完善,努力实现由提高全县公民环境法律意识向增强全民环境法律素质的转变;努力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方位推进依法治县的工作进程,治理成效显著,对全县的环境质量工作取得新的明显进步。

二、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

树立“以民为本、以客为尊”的政府服务理念,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遵照国家、省、市有关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的要求,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继续清理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审批、核准事项,规范审批、核准手续。(行政审批股)

坚持依法决策,积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制度,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设立政务公开栏,努力实施网上查询、办证,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民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管理公示制、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追究制,真正做到执法权限合法、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序公开,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力。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听证制度和罚缴款分立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改革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做到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和透明行政。(监察大队)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完善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上岗率达100%,执法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监察大队)

三、坚持依法治理、依法管理

(一)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从源头抓起,为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源,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举,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从选址定点,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直接竣工验收都严格把关,坚决控制新污染。(建管股)

(二)加强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力度,防止环境违法事件发生

加强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自觉将环保执法寓于服务之中,深入企业帮助排优解难,积极为服务对象提供环保法规知识服务。继续“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工作,加大违法排污查处力度,加强全县企业的监督管理,杜绝“十五小”和“新五小”的死灰复燃,逾期未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按要求予以取缔。(监察大队)

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事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环境保护专门法规,检查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检查排污许可证和限期治理项目的执行情况以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有违法事件发生,严格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程序,正确行使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权。在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纠纷时,环境监察人员发现环境污染事故或接受举报后,应根据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环保局报告,实地调查和记录环境污染或事故现场状况,进行取证,根据情况及时启动应急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使污染损失降至最低限度。(监察大队及监测站)

四、普法教育工作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四.五”普法宣传,坚持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全面提高广大公民和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

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加强经常性环保教育,每年充分利用“四.二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及“一.二四”法制日等重要纪念日,围绕环保中心工作,通过开展环境法律咨询,组织环境法律知识竞赛、举办环保讲座和图片展览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会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继续在全县各类学校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坚持从幼儿、从中小学生抓起,从小培养学生环境意识,宣传普及环保知识,养成良好的环保行为,逐步规范环境教育行为,在全县发挥示范作用,在公民中普及环保法律知识,使公民知法、懂法、守法,达到维护环境权益,参与环保监督,自觉保护环境的目的。(办公室)

(二)干部学法用法

认真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引入用人机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职和晋升的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和得以任职、晋升。(办公室)

加强内部法制教育和宣教工作,积极参加省、州环保局以及县上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加强管理和教育,建立严格的质效评议考核体系,着力改善执法环境,排除执法不公,执法难的外力因素,营造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办公室)

为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坚持每月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1次以上,每周一组织科、站长学习,组织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每年定期组织职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和工作实绩与个人工资收入挂钩。(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县工作列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每年至少听取两次工作汇报,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认真落实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要求,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把依法治县工作与我局开展的执法人员学习整顿和机关作风整顿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我局的依法治县工作取得实效。(办公室)

2014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2016年交通局机动车辆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方案 第五篇

第1篇: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为贯彻市政府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按照“立足当前、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科学治污”的基本原则,加强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全区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七里河区环境污染治理行动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保证人民群众呼吸清新空气为目的,以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主线,全面推进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工作目标

市区联动、综合整治,全民参与,打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区力争削减烟尘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城市煤烟型大气污染治理取得重大突破,焦化污染治理取得更稳定效果,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确保今冬明春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重点工作内容

1、燃煤型大气污染防治。以燃煤污染控制为重点,大力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的燃煤窑炉、燃煤锅炉和洗浴业的燃煤洗浴炉巡回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着重解决污染设备闲置、使用硫份、灰分超标的劣质煤和不按规定操作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大气污染环境隐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二次扬尘大气污染防治。要在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堆煤场和堆渣场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的基础上,要求建筑单位和使用堆煤和堆渣的单位对易产生二次扬尘的煤场、料场、渣场、灰堆进行遮盖,封闭运输、半封闭堆放和喷洒覆盖剂等方法,有效防治二次扬尘污染。

3、区域面源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加大沿街焚烧监管。由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在大街小巷焚烧枯枝落叶、垃圾、废轮胎等杂物的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同时加强居民小火炉和市场取暖小火炉的监管,劝导居民和经营户使用无烟煤或洁净煤,确保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二是餐饮业污染防治。要在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坚决取缔露天烧烤、无专用烟道和油烟净化器经营户,督促整改,不断巩固近几年餐饮业综合整治成果。

4、机动车尾气大气污染防治。要坚决杜绝机动车尾气造成大气污染,定员定岗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置车辆尾气环境监测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测,对尾气超标和冒黑烟的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予以整改和处罚。

(二)任务分解

1、区环保局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工业窑炉、燃煤锅炉、洗浴炉进行监督管理,及时下发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检查通知,组成冬防检查小组,采取“三查四看”(三查:联合执法检查、夜间检查和突击检查。四看:看煤质化验单硫份、灰分是否超标;看堆煤、渣场是否有防尘措施;看锅炉内是否添加有色添加剂;看污染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的有效工作方法,不定期对辖区内所有燃煤锅炉,冬季限产停产工业窑炉和洗浴业的污染设施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发现不按规定操作引起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进行上限处罚,同时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上加以控制。

2、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取缔城区露天烧烤,严格执行建筑垃圾排放审批制度,控制建筑、拆迁和市政施工的扬尘污染,各类工程周围要设置围挡,建筑物料要密闭管理或绿网覆盖,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治二次污染,对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单位将依法查处。

3、区工信局负责对煤炭市场和限产停产企业加强监管,严格控制各种高污染燃料进入市场,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污染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4、工商七里河分局负责对市场餐饮业和经营户的烟尘污染,油烟污染和小煤炉点火造成的低空污染进行长效监督性检查,要求个体经营户采取集中点火,分散取火的方法进行经营和采暖,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不断提高环境质量。凡申请设立、变更登记的饮食娱乐服务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时,必须提交环境保护审批文件。

5、七里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强化医疗垃圾集中焚烧管理,禁止自行焚烧和随意倾倒。

6、交警七里河、龚家湾大队负责严把机动车落户关,对尾气不合格的车辆不予落户;严把机动车年检关,对尾气超标的车辆不予年检。

7、区农业局负责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检查,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在各乡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8、各乡镇负责查处焚烧秸秆、麦草、枯枝落叶和农作废弃物产生面源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大力宣传使用促进农业产业化循环经济发展的秸秆气化炉,使农作物秸秆得到合理利用,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的居民小火炉进行登记造册,督促大家使用洁净煤或无烟煤防止低空污染,严禁使用有烟煤。

四、工作步骤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会精神,结合全区实际,扎实开展,打好冬防战役的“四个一”活动即:开展好一个星期的宣传活动、抓好一个月的夜间检查、落实好一百天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好一次扎实有效的座谈会。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初)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区环保局牵头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星期的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展版、宣传标语,冬防知识宣传手册,积极开展冬防宣传进企业、进街道、进社区、进学校“四进”活动;下发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各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企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集中防治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连续夜查和为期100天的专项整治活动,主要整治任务:一是加强燃煤锅炉、窑炉和小火炉的管理,力争把煤烟型污染降到最低程度;二是深化工业废气污染源治理,努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三是突出解决好异味气体、餐饮油烟、近郊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四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五是采取综合措施治理扬尘污染。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七里河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集中力量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造成大气污染的单位下达停产、停建、关闭或整改通知,并及时上报七里河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督查阶段(20XX年1--2月)

七里河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并于20XX年1月中旬召开由区冬防各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协调解决冬防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冬防工作抓的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各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提出批评和整改意见。

(四)工作总结阶段(20XX年4月10日前)

各相关部门在认真总结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与不足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探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方法和管理模式,并与20XX年4月10日前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上报七里河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七里河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葛春晖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季 霞 区环保局局长

王军 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员:胡云鸿 工商七里河分局局长

党政文 交警七里河大队队长

卞炜 交警龚家湾大队队长

范仲阔 魏岭乡乡长

武文山 黄峪乡乡长

饶立坤 西果园镇镇长

李亮宗 彭家坪镇镇长

魏其东 八里镇镇长

肖正明 阿干镇镇长

王建中 西园街道主任

郑先喜 西湖街道主任

邹涛 西站街道主任

马定涛 敦煌路街道主任

郑小梅 建兰路街道主任

肖矛 秀川街道主任

胡泉 龚家湾街道主任

敬军旺 晏家坪街道主任

朱永强 土门墩街道主任

高希明 区工信局局长

玄承民 区文广局局长

黄启明 区农业局局长

朱淑华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主任由区环保局局长季霞同志兼任。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依法监管。组织相关部门每月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对国控、省控等重点污染源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测。建立定期检查、登记和通报制度,相关部门每周要对污染企业进行一次检查,采取倒排工期的方式督办落实治理任务,每月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执行限期治理制度,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各责任部门要依法予以罚款、强制拆除污染设施、停产或停业等处罚。

(三)加强扶持和服务。对生产和供应型煤的企业,税务、工商、物价等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政策。技术监督、环保等部门要切实把好型煤和型煤炉具的质量关,积极为企业治理污染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提高污染治理质量。

(四)加强舆论监督。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主动地为防治工作鸣锣开道。通过开辟专栏、扩大报道等措施,广泛宣传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今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决策部署,宣传防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报道和表彰环保工作的先进典型,揭露和抨击污染、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宣传教育,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区环保局负责编印《七里河区冬防专项治理工作简报》,各责任单位每周五上午11点前将本周活动开展情况上报七里河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冬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五下午4点前将《简报》上报市环保局,实时报道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第2篇: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为积极应对雾霾天气,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确保达到市政府下达的目标要求,依据《关于印发<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函〔20XX〕198号)以及《关于印发<市区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XX年-20XX年)>的通知》(雨政办发〔20XX〕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以治理扬尘、燃烧污染、机动车尾气、油烟等问题为重点,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努力建设洁净城区,美丽。

组织领导

调整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邹犇淼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副调研员段仁华同志、区城管局局长刘文舫同志、区政府办副主任李勇同志、区环保局局长彭跃辉同志、区环卫局局长李文同志任副组长。经开区、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务局、区环卫局、区园林局、区市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区城管警察大队、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联防联控办),由区政府副调研员段仁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正科级督办员聂荣华同志、区环保局副局长刘佩良同志、区环卫局副局长赖庆龙同志、区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季正章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区城乡建设局、区环保局、区工务局、区环卫局、区交警大队、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各抽调1名同志组成,其中从环保、环卫和城管执法部门抽调的同志长期驻点办公,其他人员视情况而定。联防联控办设在区社区环境整治工程指挥部办公楼内。

目标任务

20XX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全市平均值以上。

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大扬尘整治力度

1.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整治。加大对各主、次干道冲洗降尘力度,增加洒水降尘频次;逐步将暂未验收的市政道路纳入环卫日常作业;继续实行石马路、井圭路等背街小巷由小型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确保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2.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按标准设置工地围栏,推广空心砖块砌筑围墙,主要路段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通道围护、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按平面布置分类分规格存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按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必须覆盖;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主要道路100%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并正常运行,运输车辆应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杜绝带泥上路现象;进一步强化对拆迁现场的环境监管,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所有拆迁工程必须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压尘措施;重点工程项目要纳入到监管范围,并明确监管单位的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3.加强对未硬化社会路口和裸露土堆的整治。对未硬化的社会路口进行动态摸底并及时硬化;对裸露的土堆进行覆盖、种植草皮、撒播草籽。

4.加强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控制。运输渣土的车辆要按要求装载,杜绝沿途洒落,继续对部分路段实行渣土禁运,将香樟路(韶山路至万家丽段)设为渣土禁运区,禁止外来渣土车辆进出该路段;规范卸土场的管理,进出卸土场的车辆严格按要求进行冲洗,确保场内渣土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二)进一步加大油烟污染防治力度

重点整治监测子站周边1.5公里范围内餐饮门店、单位食堂的油烟和燃煤污染;规范管理香樟路沿线的夜宵烧烤摊点,取缔违法违规的餐饮经营门店。

(三)进一步加大工业废气治理力度

加强工业喷涂废气的治理,重点实施三环以内和香樟路以北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土灶清洁能源改烧、拆除或外迁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焚烧污染整治力度

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秸杆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建立区街联动、街道为主的焚烧污染应急处置和奖惩机制,成立联防联控队伍,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焚烧行为。

(五)进一步加大尾气污染防治力度

协助市环保局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确保机动车定期检测率达到90%以上,协助淘汰黄标车3004辆;实施道路交通疏导和道路畅通工程,进一步加强香樟路与韶山南路相交路口、南二环桔园立交桥、劳动东路树木岭段、劳动东路与万家丽路相交路口、香樟路与万家丽路相交路口等路口拥堵的疏导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降低因交通拥堵而造成的机动车尾气污染。

责任分工

1.区联防联控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渣土扬尘、餐饮油烟、燃煤(柴)炉灶、机动车尾气、垃圾污染等专项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实施大气污染整治项目;巡查、督查、考核、讲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编报督查巡查通报和空气质量月报等。

2.经开区:严把项目引进关,不引进废气难以治理、对群众身体健康有影响的项目,督促园区内新建项目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设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加强对现有涉气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监管,使污染物达标排放,按要求淘汰废气污染严重、群众投诉强烈的企业。

【2016年交通局机动车辆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方案】

3.区政府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4.区监察局:负责监督各成员单位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情况。对不履行监管职责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5.区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区建筑工地围挡作业和场内扬尘控制工作,监督施工单位采取覆盖、种草等措施控制场内裸露渣土的扬尘污染,查处高空抛洒建筑垃圾行为,禁止建筑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协调做好省管、市管工程施工项目的扬尘污染控制,特别是监测子站周边1.5公里范围内施工项目的扬尘污染控制。

6.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费。

7.区环保局:负责监测子站及全区各降尘点的检测、管理和维护,组织开展区管企事业单位的工业废气、粉尘及燃煤(柴)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整治工作,做好黎托片区香樟路以北所有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土灶的改烧、拆除或外迁工作;负责检查建筑工地环保“三同时”执行和环评手续办理情况;负责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协助市环保局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尾气治理和标志发放;牵头开展监测子站核心区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的治理。【2016年交通局机动车辆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方案】

8.区城管局:组织开展扬尘污染整治、社区环境整治、城郊垃圾污染整治及爱国卫生运动,控制扬尘、垃圾乱倾乱倒及社区整治施工造成的大气污染。

9.区交通运输局:协助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和尾气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大气污染整治行动,按要求淘汰管辖行业内的黄标车。

10.区工务局:负责重点工程工地的扬尘污染控制,落实工地的围档、道路硬化、降尘、洗车及渣土处置措施,对因施工造成的裸土进行全覆盖。

11.区环卫局:负责渣土工地及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控制。组织开展渣土日常联合执法行动,将香樟路(韶山路至万家丽段)设为渣土禁运区,严格控制渣土运输、渣土工地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强化道路的日常保洁,特别对监测子站及降尘监测点周边的芙蓉路、劳动东路、万家丽路、香樟路、韶山路、南二环路、井塘路的冲洗降尘,要视情况加密作业次数,确保降尘效果;管理好渣土禁运区,切实控制核心区扬尘污染;淘汰本单位的黄标车。

12.区园林局:对负责的园林工程项目做到环保施工、定时洒水、控制扬尘污染;增加吸废降尘树(苗)木品种,强化对日常作业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管辖区域的干净整洁,不得将作业产生的渣土、垃圾丢弃到道路或水体内;淘汰本单位的黄标车。

13.区市政局:负责对破损道路特别是渗黄泥道路进行及时修补;市政工地做到环保施工、定时洒水,控制扬尘污染;淘汰本单位的黄标车。

14.区公安分局:协助万家丽路检测站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积极参与大气污染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妨害行政执法的行为,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15.区工商分局:负责配合开展无照和超范围经营的违法排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大气污染整治行动。

16.区交警大队:负责查处无牌无证的渣土运输车上路行驶,协助查处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完成淘汰黄标车任务;加强监测子站周边5个交通拥堵点的交通疏导,降低因交通拥堵而造成的机动车尾气污染。

17.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查处违章渣土运输行为;对全区范围内餐饮业的油烟、燃煤炉(灶)进行日常整治,重点开展三环线内餐饮行业的清洁能源改烧和规范整治香樟路沿线的夜宵烧烤摊点;加大对焚烧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秸杆的查处力度,严防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

18.区城管警察大队:负责配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参与各类联合执法行动,维护执法工作中的安全与秩序,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阻挠执法等行为。

19.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辖区内涉气污染源的日常监管,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执法行动;负责辖区内卸土场的管理,制止辖区内非法填土行为,减少渣土车辆进出和倾倒过程中的环境污染;负责辖区内未硬化道路及裸露社会路口的硬化工作;负责对辖区内裸土进行覆盖或种草;督促社区(社区筹委会)加强对村民安置房建设工地的管理;督促物流园做好场内硬化和日常洒水降尘;协助完成香樟路以北所有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土灶的改烧、拆除或外迁工作;做好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秸杆等的禁烧工作,严防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治理大气污染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有效措施,明确责任人员,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工作成效。

(二)紧密配合,形成合力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单位通力合作。各成员单位要从大局出发,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

(三)及时跟踪,加强调度

当空气质量连续超标两天时,区联防联控办要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会商,采取紧急措施,控制持续超标。各成员单位要服从调度,落实责任,竭尽全力攻坚克难,确保空气质量达标。

(四)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区对各部门、街道的绩效考核。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

(五)加强宣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推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区环保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发布环境信息,公布环境污染治理进度及环境质量状况,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大气污染防治氛围。

第3篇: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有效解决燃煤、扬尘、机动车排气、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污染等问题,维护和提升城市形象,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3号)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施方案》的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为手段,建立统一监管、统一监测、统一协调的全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决我县突出的燃煤、扬尘、机动车排气和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二)总体目标。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任务,重点企业全面达标排放,饮食服务业油烟、运输车辆、建筑工地扬尘、粉尘治理,达到环保要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保持在90%以上。

二、重点监控项目和污染源

(一)重点监控项目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烟尘。

(二)重点监控污染源

1.县城城市规划范围内所有建筑、市政施工、拆迁和绿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2.煤场、灰场、料场露天堆存和装卸扬尘。

3.物料和渣土运输、道路保洁扬尘污染。

4.工业企业大气污染。

5.机动车排气污染。

6.餐饮炉灶和露天烧烤油烟污染。

7.秸秆焚烧污染。

三、工作职责

1.县工信局职责。负责落实限制发展和淘汰企业名录,会同县环保局提出高能耗、高污染工业企业整顿、关停名单;监督落实污染企业的关停、限产工作;会同县直有关部门指导工业企业按规范化要求整治厂容厂貌,加强对企业内部货场露天堆存物料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管。

2.县公安交警大队职责。严把新车登记和在用车辆尾气排放控制标准,提出机动车分时段禁行、禁鸣路段和监管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对高排放尾气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全面落实市上下达淘汰高排放尾气车辆的工作任务。配合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推进建筑工程物料、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化;会同县环保局提出全县定点机动车尾气污染监测单位,完成资质上报审核工作,并配合县环保局开展检查。

3.县建设局职责。负责监管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的污染防治。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设置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施工工地边界应设置高度1.8米以上的连续密闭的围挡,必须在建筑工地设置有效抑尘的密闭防尘网或防尘布;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必须辅以洒水压尘;施工过程中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必须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覆盖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或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水压尘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施工期间,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工地内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应采取袋装化措施,可用电梯、物料提升机运至地面,不得凌空抛撒。配合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房管局做好建筑工程物料、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专项整治活动。

4.县林业局职责。负责监管绿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城市绿化工地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喷水、围挡等降尘措施;土地平整后,1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否则要每天洒水1至2次或加以覆盖;植树树穴、绿化带所出坑土,要加以整理或拍实;种植完成后,树穴和各类绿化带回填土低于边沿10厘米以上,树坑应覆盖卵石挡板、草皮,或做其它覆盖;道路或绿地内各类管线敷设工程完工后,1周内要恢复路面或景观,不得留裸土地面;绿化产生的垃圾,主要干道、景观地区及繁华地区做到当天清除。

5.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负责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行为的查处和整治;负责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储存影响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和在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造成的二次扬尘的监管;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露天烧烤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清理整治活动。配合县公安交警大队、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做好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执法检查。

6.县交通运输局职责。负责出租车、公交车辆和相关运输货车的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张掖公路分局民乐公路管理段做好国道、省道道路施工扬尘污染环境防治和保洁工作;配合县建设局、公安交警大队、城管执法局做好建筑施工物料、渣土运输车辆治理整顿。

7.县工商局职责。负责依法办理淘汰取缔关停企业营业执照的吊销、注销工作;配合县环保局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单位,在工商执照年检时进行前置审查。

8.县农委职责。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推广应用。配合县环保局、城管执法局抓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监督管理。

9.县爱卫会职责。负责监督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落实城区、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并开展专项活动。

10.县环保局职责。全面监督管理各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加强对电力、水泥、建材、燃煤锅(窑)炉消烟除尘、烟气脱硫措施落实的监管,确定并公布重点整治企业名单,开展全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适时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管理,建立城区大气自动监测网络,定期通报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发布空气质量月报,负责建设完善城区大气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及时通报违规违法单位名单。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相关大气治污工作,会同县公安交警大队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11.县房管局职责。负责监管拆迁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拆除工程施工前,工地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 米的围挡。拆迁作业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设施,以抑制扬尘飞散,拆除施工中的土方作业、建筑垃圾管理与运输等防尘措施,必须采取与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同样的措施,拆除工程完成后15 日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必须采取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配合县建设局、公安交警大队、城管执法局做好建筑施工(拆迁)物料、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工作。

12.张掖公路分局民乐公路管理段职责。负责国道、省道道路施工扬尘污染及道路保洁污染防治工作。

13.县电力局职责。负责关停和限产企业的停断电工作。配合县工信局、环保局对大气污染企业采取停产、限产措施。

14.县供热中心职责。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完成集中供热项目年度建设任务。

四、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1.明确目标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把控制大气污染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实行 “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相关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分解细化本部门的目标任务,完善和落实具体措施,做到大气污染控制任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取得实效。

2.强化督促检查。控制大气污染涉及多个部门,县环保局要加强组织协调,部门与部门之间要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县监察局和环保局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每个阶段的控制和治理措施进行检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保证大气污染控制工作扎实推进。县环保、建设、城管、林业、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设立防治大气污染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对举报的事项要立即安排查出,对非本部门主管的事项应在1小时内移交相应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要迅速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报送县环保局。

3.严格行政问责。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控制大气污染的责任,对行政不作为,未有效控制大气污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4篇: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宜兴转型发展步伐,推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更大力度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蓝天工程)计划》(锡政办发〔20XX〕185号)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

(一)工作目标: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是,到20XX年,全市工业企业SO2排放总量比20XX年下降10%以上,建成区范围内全面建成清洁能源区,燃煤总量控制在700万吨/年以内,单位GDP能耗在20XX年底的基础上累计下降12%,单位工业产值能耗累计下降15%以上。

(二)工作内容:

1、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一律停止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未经节能主管部门节能评估审查和评估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重点加强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用煤控制,凡涉及原煤消耗的项目实行环保、经信联审制度,优先选择使用天然气、集中供热、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市投资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两高”行业的投资项目,限制“两高”行业产能扩大。市环保部门要严把“环评关”,不得审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能过剩的项目,不得审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及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市节能主管部门要严把“能评关”,对单位产值能耗超过《无锡市工业能效指南》中规定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用能设备。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7号)要求,加快淘汰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落后产能,20XX年完成无锡市下达淘汰目标任务,同时制定淘汰落后产能三年工作计划,并将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下达到各镇、园区、街道,落实到各企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加快实施化工、铸造、琉璃瓦和水泥四个行业整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到 20XX 年,全市再关停化工生产企业80 家以上(20XX、20XX、20XX年分别关停30家、30家、20家),化工生产企业总数压减到 600 家左右;20XX年6月30日前,整合整改年产量3000吨以下的铸钢(铁)企业及年产量300吨以下的有色金属铸造企业(年销售收入1500万元以下);年底,对未整合整改到位、不符合我市铸造行业准入标准和条件的铸造企业,实施关闭;关闭所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设备、工艺的琉璃瓦生产企业,到20XX年关闭琉璃瓦企业309家;水泥企业必须在20XX年12月前通过市整合整治综合达标验收,水泥企业现有备案或审批手续不齐的水泥磨机、矿粉磨必须于20XX年6月30日前拆除到位,水泥企业现有直径3米以下的水泥磨机必须于20XX年底前拆除到位。

3、全面实施清洁能源区建设。制定清洁能源区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清洁能源区建设目标及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扩大蒸汽覆盖面,禁止使用原煤、重油、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等高污染燃料。制定清洁能源区建设工作计划,划定清洁能源区建设范围。公用热电厂要根据市区热力规划加快推进供热管网建设,扩大集中供热覆盖面。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成区内各地要成立相应的清洁能源区建设工作机构,做好清洁能源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市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清洁能源区建设。市经信委会同相关部门分年度下达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小锅炉的关停计划;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天然气气源保障及管网建设工作;市质监局按照关停时间核定锅炉使用证的检验合格有效期;市环保局加大执法监察和违法排污处罚力度并在关停期限之前收回排污许可证,市财政局要从排污费中安排专项经费给予适当补贴。到20XX年底,中心城区关停关停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到20XX年建成1-2个清洁能源示范区。

4、组织开展工业窑炉专项整治。开展工业窑炉使用情况调查,摸清工业窑炉现状,制定工业窑炉专项整治目标及改造实施方案,每年将整治工作任务下达到各镇、园、区、街道和相关企业。大力推进燃煤工业窑炉热源改造、燃烧系统改造、窑炉结构改造、窑炉保温改造、烟气余热回收利用以及控制系统节能改造等技术改造。加快实施燃煤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逐步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人工煤气、轻质柴油或其他清洁能源。采用低压旋风预热分解系统、保温耐用新型炉衬材料、高效燃烧器、高效熟料冷却机、生产过程自动控制与检测、系统余热利用等技术对现有水泥生产线进行综合节能改造;采用节能型隧道窑、内燃烧结、蓄热式加热、余热利用、稀码快烧、煤气化燃烧、燃气燃烧及窑体改造等技术,对建材、陶瓷等燃煤工业窑炉进行节能改造;改造钢铁企业球团回转窑、石灰窑、耐火材料窑;采用加装预热器、换热器等方式,回收各种窑炉烟气余热,优先把高品位余热余能用于做功或发电,低品位余热用于空调或生活用热。到20XX年底,所有工业窑炉完成余热利用、节能减排改造。对特种行业、特殊企业必须使用燃煤、燃油窑炉的,要严格审批,实行联审制度。按照协同推进的原则,市经信、环保、安监、质监、财政等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确保完成燃煤窑炉整治任务。

5、切实加强废气排放企业的治理监管。环保部门要督促企业强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工艺尾气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物排放企业的治理监管。建立电子、石化及涂料、油墨、粘胶剂、喷涂等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名录,对废气排放企业实行定期监测及监察,重点企业每月不少于一次现场检查。加大限期治理力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实施限期治理,责令企业做出公开道歉和承诺,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一律报政府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制定废气排放企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要求、整治企业名单和整改期限,严格监督检查,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确保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持续推进节能降耗。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节能,围绕化工、冶金、建材、电力和纺织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大力组织实施以工业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为重点的节能改造。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对重点用能企业严格实施“全审计、全监察、全报告”制度,充分挖掘企业节能潜力。实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目标总量控制,确保20XX年,全市单位GDP能耗比20XX年下降12%。推进重点节能项目实施,加大对重点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每年组织实施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 20 项。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组织召开节能新技术与新产品推介会,及时公布节能产品名录,认真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和“绿色照明”工程。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扶持培育一批技术水平较高、管理较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节能科技企业和从事合同能源管理的企业,促进节能技术成果转化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加强节能监察执法,严肃查处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案件,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二、建设工地扬尘防治

(一)工作目标:

建设工地扬尘防治的工作目标是:到20XX年12月31日,实现宜兴市区所有建设工地(土地整治工程工地、建筑工地、市政道桥工地、轨道交通工程工地、拆迁工地、公路(航道)工地、环境绿化工地、道路桥梁大中修工地、各类管道线路施工工地、老新村改造工地、古镇街区工地、背街小巷工地、水利(河道)建设工地)现场标准化管理,确保“六个不开工”和实现“六个100%”。“六个不开工”即审批手续不全不开工、围档不合要求不开工、地面硬化不达标不开工、冲洗排放设备不到位不开工、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开工、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不开工;“六个100%”即工地内非施工区裸土覆盖率100%、施工现场围挡率100%、工地路面硬化率100%、拆除工地(非爆破拆除)拆除与建筑垃圾装载时采用湿式作业法率100%、工程车辆驶离工地车轮冲洗率100%、暂不建设场地绿化率100%。

(二)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8月1日-20XX年8月31日)。市政府于20XX年8月20日前成立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由市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市环境保护局、市建设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公建中心、市城发集团和省直属管理单位(供电、移动、联通和电信)等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下发“宜兴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措施标准”和公布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公众监督投诉电话;各镇、园区、街道于20XX年8月20日前按照市政府要求,成立相应区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制定区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各责任部门(成员单位)必须落实责任处室、责任人,根据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实施意见制定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实施方案。

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应当进一步明确此次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目标要求,认真排查本辖区建设工地实际情况,认真梳理分析有关问题,明确监管重点区域和重点工地,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形成人人知晓、个个参与的浓厚氛围。

各部门应于20XX年8月31日前,将本部门的建设工地扬尘实施方案和宣传发动阶段开展的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等情况报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10月31日)。各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宜兴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按照“谁的建设项目谁负责,总包单位负总责”的原则,总包单位要认真履行总包责任,加大对各分包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力度。各施工企业要在20XX年9月30日前将现场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工程主管部门。各部门要结合企业自查情况,全面开展对施工现场的集中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必须要覆盖所有建设工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各部门应在20XX年9月30日前,推出1-2个扬尘防治示范工地,并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扬尘防治示范工地的现场观摩会”。

各部门应于20XX年10月31日前,将集中整治阶段开展的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情况报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

3、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根据前期各部门开展的工作情况,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抽查工作,抽查重点为前期各级各部门检查不合格工地,提出抽查意见和整改要求,进一步督促各级各部门对于扬尘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应按照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的抽查意见和整改要求,组织开展回头看,重点抓好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前期检查不合格的工地,并对于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工地全面抓好扬尘防治工作的长效管理。

各部门应于20XX年12月31日前将巩固提高阶段开展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总结报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于20XX年1月份组织开展扬尘防治工作的考核工作,通报考核结果。

三、城市道路扬尘防治

(一)工作目标:

按照“源头控制、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管理,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减少城市道路两侧裸土面积,至20XX年底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两侧裸土覆盖率达90%以上;强化城市道路路政养护管理,控制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提高城市道路养护作业水平,有效减少城市道路路面破损现象;加强城市道路环卫保洁作业质量监管,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水平,至20XX年底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扣除人行道面积)达75%以上;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有效遏制抛撒滴漏、带泥上路、乱开乱挖、野蛮卸运等行为。

(二)工作内容:

1、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管理。

(1)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研究,完善《宜兴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落实建筑垃圾管理责任,明确建筑垃圾处置规范,建立建筑垃圾联控机制,为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提供法律支撑。

(2)严格建筑垃圾处置许可。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凡运输车辆不符合建筑垃圾密闭运输条件、按照记分公示制度达到规定扣分分值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凡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业务发包给不具备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

(3)建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单位的记分公示制度,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运输单位非密闭运输、抛洒滴漏、带泥行驶等违反市容环卫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扣分,对扣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单位,采取社会公示、一定期限内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和建筑垃圾输处置许可证等措施。

2、减少城市道路两侧裸土面积。

(1)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按照“绿化带围档高于覆土、行道树树池实现覆盖”的要求组织设计和施工,确保新改扩建城市道路两侧裸土覆盖率达到100%。

(2)采用绿化和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对行道树树池、城市道路两侧的裸土进行覆盖。加强巡查,对出现裸露或缺株断带等现象的城市道路绿化带,即时进行补植补栽,确保绿化带无空当、无裸露。

(3)对绿化带实施“提档降土”改造,提高绿化带围档高度,避免雨水冲刷引起水土流失。根据树叶尘土覆盖情况,及时冲洗行道树、绿化带,确保“树叶见绿”。

3、强化城市道路路政养护管理。

(1)严格控制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挖掘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交付使用不满五年的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和竣工后不满三年的大修道路;统筹安排道路管线埋设施工计划,避免重复挖掘。对批准事项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期限、规定面积、规定恢复时间实施挖掘。

(2)提高城市道路养护作业水平,有效减少城市道路路面破损现象,确保市政设施完好率达到80%以上。在养护作业、沟槽回填修复中,现场须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及时清运废料、废土,确保周围道路平整、洁净、畅通。

4、提升城市道路环卫保洁质量。

(1)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作业水平,扩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范围,积极推广应用国内最新颖的环卫洗地作业车辆,在慢车道试行小型扫地机清扫作业,提高城市道路洁净度,降低城市道路扬尘。

(2)扩大城市道路冲洒水作业范围,结合天气情况实施冲洒水作业,0℃以上天气实行夜间冲水作业,30℃以上天气除夜间冲水作业外,白天上、下午各实行一次洒水作业,有效降低大气悬浮物。

(3)规范环卫保洁作业管理,严格执行扫路车一日两次湿扫作业制度,避免在环卫清扫作业过程中产生扬尘;杜绝扫路过程的干扫、扬尘现象,监控作业车速,确保清扫效果。

(4)提高背街小巷环卫保洁作业质量,尽快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宜兴市背街小巷环卫保洁管理的办法》,提高背街小巷环卫保洁作业标准,加大背街小巷环卫保洁作业投入,落实背街小巷环卫保洁作业责任,完善背街小巷环卫监管考核体系。

2016环保局执法工作方案5篇
2016年交通局机动车辆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方案 第六篇

第1篇:飓风环保执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解决影响我县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按照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会议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飓风”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全县农村面源污染进行综合整治,集中治理,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重点针对全县储煤场、畜禽养殖场(小区)、木炭窑、废旧塑料加工、焚烧垃圾、秸秆禁烧等污染源进行检查。

二、工作任务

1、储煤场扬尘整治

(1)将储煤场、砖厂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场所进行逐户检查登记。

(2)对粉尘污染要采取围挡、遮盖、棚化、全封闭等措施,限期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2、清查规模化畜禽养殖

对本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数量,环评及“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治理及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查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现状,对畜禽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监督企业整改。

3、坚决打击木炭窑、塑料加工点、焚烧秸秆等非法行为

(1)、对已取缔的木炭窑进行复查,若有死而复燃的,坚决予以取缔。

(2)、对废旧塑料加工企业进行检查,特别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废旧塑料加工点,予以取缔,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力度。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在日常巡查中若发现焚烧现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使禁烧工作步入规模化、常态化的轨道。

4、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力度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清查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的现状,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排污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建设项目一律提请县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

5、继续清查、整治油烟排放

(1)对饮食服务单位未安装运行油烟净化装置的,或擅自拆卸、停运油烟净化装置的,或油烟净化处理后仍排放超标的,或符合办理“环评”条件但逾期未补办“环评”手续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实施处罚。

(2)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对住宅楼已开设但未达到食品卫生和环保要求的饮食服务企业,限期改造、转行经营或停业。对无证(照)经营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对户外占道经营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摊点依法予以整治或取缔。【2016年交通局机动车辆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方案】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集中检查阶段(6月1日-6月30日)

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范围、内容、要求,对相关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依法进行处理。

2、整改阶段(7月1日-7月31日)

针对此次专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排污单位积极整改,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排污企业,要制定下一步整改计划和方案,并督促抓好落实。

3、抽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县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4、总结阶段(9月1日-9月30日)

根据此次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建立起长效管理制度,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机制。

四、保障措施

1、精心组织,协调配合。各股室、监察大队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按照“飓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履行部门职责,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全面落实,扎实有效地开展。

2、精心计划,合理分工。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应与日常环境监察工作有机结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认真落实整改情况。

3、抓好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局宣教中心加强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民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2篇: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市环保会议精神,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和我县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面向社会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二、目标任务

以“春雨行动润心田生态文明你我他”环境宣传“十进”活动、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宣传工作、“科技之春宣传月”、“六·五”世界环境日、古都环保世纪行、绿色创建等活动为中心,以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等为核心内容,开展我县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环保局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四、工作重点

(一)新闻宣传。

为充分发挥环境宣传工作的先导作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从事环境新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全年向中央、省、市县级媒体投稿任务安排如下: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每月各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稿件报送工作,每人每月至少报送3篇稿件,并于每月3日前将人员名单报宣教信息中心备案。稿件起草后报局宣教信息中心审核把关,经局主管领导签发后方可投稿发表。

建立并逐步完善局网站管理制度,提升政务信息发布水平,充分发挥官方媒体的窗口作用,树立环保新形象。

(二)法制宣传。

以环境普法为重点,开展专题学习与专业培训,建立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环境保护紧迫感和责任感。重点开展大气、水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方面法律条规的宣传。

(三)社会宣传。

以“春雨行动润心田生态文明你我他”环境宣传“十进”活动、“六·五”世界环境日、古都环保世纪行等活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倡导保护生态、节约资源、健康环保的低碳生活方式。

1、3月份,联合县科协开展建设环保科普画廊宣传活动。

2、结合环保世纪行及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活动,通过设置宣传标语,发放环保宣传册等形式,进行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3、以科技之春、爱卫日、控烟日、食品安全周、土地日、水日等节日在主要街道、社区、学校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4、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系列培训,指导学校创绿过程,为开展环境教育培训教师骨干力量,促进“绿色学校”创建取得实效。组织学生参观环境保护典型单位,开展环保实践活动,让广大青少年在实践中提高环保意识和自觉保护环境的能力。

第3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安全生产月”为核心,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着力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工地、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人心。为进一步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构建和谐县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推动“安全生产月”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成效,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队、站、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处理“安全生产月”活动日常相关事务。

五、活动内容

(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安排部署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工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部署,积极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参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举行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二)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以“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粘贴宣传标语、制定宣传专栏、召开座谈会、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认真对环境节能减排、环境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环境执法检查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并积极配合参加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各项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三)认真开展“两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施工工地夜间作业的管理,中、高考期间全天24小时禁止施工。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努力为全县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应试环境。

(四)积极配合县安全生产委员等部门组织开展的环境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全县企业超标排污、偷排直排,放射源、危险废物(化学品)、医疗废物,饮用水水源地、垃圾处理厂等进行重点排查,着重检查是否符合环境安全生产及防护标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五)积极配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搞好应急演练。在结合实际中,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电力、特种设备、消防等应急预案演练,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进一步推动各单位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预案管理,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企业和政府间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

六、活动要求

局属队、站、股室要根据各自职责高度重视环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坚决杜绝环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中玩忽职守,隐情不报的行为。活动结束后,办公室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第4篇: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6年县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环保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加强作风建设、惩防体系建设,抓紧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提高环保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顺利实施“十二五”环保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增强“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一把手”是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人,负总责。“一把手”既要抓好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又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能只抓业务,不管廉政建设。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的要求,凡单位出现了腐败问题,除追究当事人主要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2、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业务分工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同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五个一”的要求,即: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部署;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课;主持召开一次汇报会,听取所分管部门领导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对新任职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分管范围内的一两个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解决措施。年内,局纪检组要对各单位“五个一”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

3、注重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廉政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纳入到单位重点任务之中,各单位“一把手”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与环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时,市局纪检组将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将检查结果运用于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之中,并与年底评先评优挂钩。

二、加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4、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手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讨论、做笔记、写心得、开座谈会等形式,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各项禁止性规定,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经常对照《廉政准则》找差距,抓整改,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防患于未然。4月份,市局将举办第二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我局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活动。

5、加强示范和警示教育。深化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纪教育,年内开展树立岗位勤廉标兵、警示教育等系列活动,采取以案说法、参观红色革命圣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党纪政纪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不得少于4次。

6、加强岗位廉政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纪检部门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等制度,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7、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充分运用网站、宣传栏、宣传牌、岗位承诺等多种方式,不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大力营造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促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组织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个人负责,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堡垒,在工作中坚守拒腐防变的方向,在生活中把住拒腐防变的关口。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源头预防腐败工作

8、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重点加强“环保八项权利”运转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对有关制度、规定、措施进行修订完善。其次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从业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9、继续推行“廉政灶”制度。继续实施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继续抓好“廉政灶”制度落实,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接待方式。

10、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按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监督落实工作,实事求是的填报每季度《廉政风险业务基本情况统计表》,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加强检查考核。

11、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1)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关键岗位的监督;(2)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加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3)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4)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基建、物质采购等制度;(5)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6)认真贯彻落实《行政监察法》,纪检组长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保证“环保八项权力”规范运行、正确行使;(7)认真贯彻《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落实群众知情权为重点,大力实施各项公开制度,全面公开环保法律法规、机构职能、行政许可指南、环保公文、工作动态等基础信息。重点公开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环境质量状况、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排污费征收情况、环境监察执法情况、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排放情况等环境信息。对环保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实行网上公开,设立网上举报箱,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围绕环保干部职工关心的机关预决算、大宗物品采购、固定资产的处置、基建工程、重大环保工程招投标等内部信息及时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监督;(8)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将离任经济审计延伸至任中审计,积极探索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措施。

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执法水平

12、加强纠风建设。做好“政风行风热线”、“12369”环保热线工作,努力改进接访和处理投诉的方式方法,加强环保政策宣传,把它作为环保局与市民沟通的桥梁,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诉求的阵地和平台,限时办理环境信访投诉,妥善解决在环境保护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环保系统的良好形象。争取在本年度县级部门行风政风测评中排名前三。

13、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补位工作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和管理,坚决执行环保系统“六条禁令”、环保工作人员“十不准”规定,模范践行各项服务承诺,切实改进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良好的环保行业形象。

14、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开展环保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强化职责,规范执法,严格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完善环保审批“绿色通道”,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方式,简化手续,缩短时间。

五、加强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始终保持对腐败行为严查严办的高压态势

15、加强专项治理力度。按照县纪委和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重点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特别是环评审批专项监督检查、“小金库”专项治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努力遏制消极腐败现象。

16、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建立完善信访举报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信访举报办理工作。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违法排污企业充当“保护伞”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利用环保行政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资金项目分配权、物资设备采购权、干部人事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商业贿赂案件,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

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17、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用自强自励“十个想一想”统一思想,一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政治素质怎么样,是否好学上进,品德高尚;二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业务水平怎么样,是否业务精通,业绩突出;三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工作态度怎么样,是否爱岗敬业,奋发有为;四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为人处事怎么样,是否团结协作,诚善待人;五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遵纪守法怎么样,是否作风严谨,行为规范;六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廉洁自律怎么样,是否清正廉洁,正派做人;七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全局观念怎么样,是否顾全大局,不计得失;八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群众观念怎么样,是否勤政为民,热情服务;九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奉献精神怎么样,是否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十是经常想一想自己的自身形象怎么样,是否工作优秀,威信较高。

18、加强组织建设。打造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原则强、执法刚、方法灵活的环保队伍,只有抓好组织建设推进党风廉政才能促进各项工作,要发挥局班子的核心作用,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感、荣誉感、使命感。尽快建立健全组织建设制度和工作流程,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保证办公、活动经费,做到组织、人员、经费落实。对做出突出成绩者要注意培养,帮助他们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关心他们的生活、工作和进步,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5篇:环境监察网格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按照市环保局的要求和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的需要,实行副局长、纪检组长与环境监察副大队长、局机关科(股)室分包镇办,监察人员分包辖区所有污染源、新建项目“三同时”的网格化监察责任。环保局长、环境监察大队长是辖区环境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副局长、纪检组长和环境监察副大队长是所分包镇办环境监管工作主要负责人,监察人员是所分包污染源(含国省市控企业)环境监管的直接责任人。

二、工作重点

按照市环保局《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管理股绘制本辖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监管地图,标明每个污染源网格的位置、周边环境敏感点、责任领导、责任人、重点污染因子等。

(二)各包抓责任人要严格监管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污染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在线自动监控设备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和企业排污申报、核定、征收工作落实情况。

(三)对辖区内生态环境、农村环境保护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定执行情况实施严格监管;对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

(四)对监管的辖区的非法企业;存在环境污染隐患排污企业;随意倾倒废物、焚烧等引起群众举报的企事业单位的违法行为的监督。

(五)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和台帐检查,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分析辖区重点环境问题,做好预防工作。

(六)协调本辖区相关部门,开展群防群治,牵头解决辖区内各类环境保护信访问题,防止社会不稳定的事件发生,确保环境污染信访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责任心。各网格监管人员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检查和监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信息收集,提高管理效能。突出网格特点和重点,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摸清和准确掌握排污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收集群众诉求和舆情信息。要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有效打击取缔各类非法污染企业,使各类环境投诉和污染隐患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积极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做法。各包抓责任人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对于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和反馈,确保网格化工作运行顺畅。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环保网格化管理的功效,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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