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差旅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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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及流程
企业差旅费标准 第一篇

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了规范公司差旅费用的报销管理工作,合理高效地使用资金,控制公司费用开支,特制定本规定。

一、 员工出差审批及费用报销程序

1、

人力资源部为集团公司员工因公出差登记管理部门。员工出

差前应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出差审批表。普通员工出差,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批。出差费用报批以出差审批表为依据办理,特殊情况下不能及时填写审批表的,于出差归来后3日内补办。

2、

人员出差如需借款,须填写“借款单”,由部门负责人初审,

分管领导、财务副总裁审核,总裁、董事长批准后到财务部借款。

3、

部门负责人及以下人员出差,出差时及归来后均需到人力资

源部登记。出差人员在返回后6个工作日内填写出差报销单,将报销单和出差审批表一并报部门负责人初核,再经分管领导、财务部总经理审核后,报财务副总裁、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到财务部报销。

二、 交通、食宿标准及相关规定

1、 乘坐交通工具及食宿标准上限见下表:

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及住宿标准

注:北京、上海、广州、厦门、深圳、汕头、珠海、海南为特殊地区

2、公司人员出差两人若为同性应住一个房间。

3、出差人员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来往车费及所到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出差人员食宿自行解决,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报销,伙食费按规定补助,超支自补。【企业差旅费标准】

4、陪同董事长或总裁出差的人员费用据实报销,不再享有食宿补助。 5、出差期间,因业务需要招待的,一律采取先请示后招待。普通员工和部门负责人由主管领导审批。发生招待后,不再另行补助当餐的伙食费。

6、外出参加会议,会上统一安排食宿的,凭会议通知据实报销。食宿费自理的,一般按出差标准补贴,若会议指定地点住宿超过规定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

7、在出差途中,乘坐火车夜间行车在六小时以上,可乘坐卧铺。 8、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出差若乘坐火车超过十五小时以上,经分管领导同意,报董事长或总裁审批后,可乘坐飞机。

9、到周边县、市出差,事情能当天办结又能乘坐到返程交通工具的,应于当天返回,不予补贴住宿费用。

10、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出差,两人以上公司可以安排车辆接送,乘坐公司派出车辆出差的,不再报销来往交通费用。

11、经董事长或总裁安排陪同相关人员外出的,差旅费用据实报销。 12、公司人员无论临时或长途出差用车,均应先填写《用车登记表》,注明用车时间、驾驶人、用车事由等。 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河南信合建设投资集团出差审批单

2.河南信合建设投资集团用车申请单 3.信合集团差旅费管理工作流程图

河南信合建设投资集团出差审批单

用 车 申 请 单

信合集团差旅费管理工作流程图

公司差旅费规定
企业差旅费标准 第二篇

关于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公司、部门:

为规范集团差旅费开支标准,进一步强化现代企业管理,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在充分考虑目前市场物价不断上涨的基础上,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出人员伙食补助、住宿、业务津贴、市区交通费开支标准

二、乘用交通工具标准

所有职员因公出差,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大客、火车),需要公司派车的由各公司总经理批准,集团总部人员需要公司派车的报集团总裁办统一调度。

一般人员出差乘坐火车时间超过12小时可乘坐硬卧列车,遇有

特殊情况需乘坐火车软卧、高铁或飞机的,须由各公司负责人向集团领导报告批准,否则费用差额由乘坐人自理。

集团高中级管理层外出乘坐火车软卧、动车、高铁或飞机,必须向集团总裁报告。

三、报销办法【企业差旅费标准】

集团高中级管理人员出差应本着节约的原则,费用按实报支,不享受以上各项补助;住宿费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集团中层副职可上浮50%、集团中层正职可上浮100%、集团高层副职可上浮200%、集团高层正职可上浮300%。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一般人员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超过规定标准的按标准报销,低于标准的按实报销。跟随集团高中级管理人员出差或有特殊业务情况的,经请示批准可按实报销。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安排住宿或住在亲友家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集团高中级管理层出差,可单独住宿。

外出培训人员培训机构安排住宿的按实报支。各单位驻外人员统一安排住宿,不予报销住宿费。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一般人员出差确因业务需要发生招待费用(需经公司负责人核准并附审批后的就餐申请单)或跟随集团高中级管理人员外出就餐的,不享受伙食补助,发生餐费依有效票据实报实销。集团高中级管理人员在外自行就餐每餐每人标准不得超过50元,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可上浮40%,需要招待客人的按苏中集办〔2014〕51号文件执行。

外出培训人员培训机构统一安排就餐的在培训费中按实报支,各单位驻外人员伙食补助参照苏中集办〔2014〕11号文件执行。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一般人员乘坐本集团车辆不予报支交通费,出租车费用经请示批准按实报支(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时须列明具体的路线流程)。

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四、审批流程

一般人员外出应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天数、人数、时间、路线、交通工具,履行好审批手续,回来后要履行核实确认手续,同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正常为回来后3日内,特殊情况最迟不超过5日),先交各公司财务人员审核(差旅费报销单后附审核完毕的出差申请单),再交公司负责人审批,最后报送集团总裁审批。

五、补充规定

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宿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审核人员根据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标准规定审核;报公司、集团批准

后方可报支差旅费。

凡与出差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报各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报销。

六、罚则

1、一次出差费用不允许分次报销,一经发现,取消票据报销资格,并对报销人处以票据报支金额的2倍罚款,票据审核人、财务负责人各罚款50元。

2、以虚假票据报支出差费用的,一经发现,取消票据报销资格,并对报销人处以虚假票据金额的2倍罚款,票据审核人、财务负责人各罚款100元。

特此通知,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2015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企业差旅费标准 第三篇

第1篇:某企业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范本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预申请

三、报销办法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天补助10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四、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6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公司员工差旅费报销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报销标准

1、出差工资

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出差日期不计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无假日加班双倍工资。

2、出差住宿费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按实际自理住宿天数,按25元/天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户单位提供住宿的,无住宿补助。

3、交通费:

(1)乘坐火车,按硬卧(含硬卧)以下标准报销。

(2)出租车不能报销,各种保险费、茶座候车费不能保销,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市内公交、长途汽车、轮船三等仓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费用,写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据实报销。

(4)乘飞机需事前申请,得到总经理许可方可报销。

4、生活补助

客户单位提供生活的,无生活补助。客户单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补助。

5、电话补助:领队按10元每天补助,普通施工人员按5元/天补助,当月有话费补助的,需提供话费发票。

6、出差补贴:领队按40元/天补助,普通队员按25元/天补助。

7、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随同领导出差的员工,如果食宿方面已经由领导负责,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8、行政、采购、办公人员出差:

按领队标准报销差旅费。

9、总经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费实报实销,出差按100元/天补助。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1、所有报销由返回日起10日内应报销完毕,超过报销期限,按所报金额10%罚款,如超过2个月未报销的公司将不予再报销。

2、出差人员如有上次预支费用未结清者,本次预支财务部不予办理。

3、施工及售后完成后,必须征得客户单位同意,由客户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与客户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还完毕后方可离开,

4、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凭车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办公室报到登记,将当次出差工作内容与现场情况如实上报办公室,注销出差。办公室记录人员作书面登记,并与客户核实情况属实后,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

5、严禁先休假再报到、先报账再报到,对回公司不立即报到的员工,按旷工处理。

6、员工返回公司后,凭办公室已经登记、客户签收的验收单报销差费。

7、整体报账程序:施工单位签收《工程服务验收表》→办公室登记签字销差、仓库验收入库→财务室报账

四、差旅费票据要求

1、报销原始凭证以正式发票为准,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业务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

2、有往返车票以外的交通票据时,应列出行程详单,填写《票据清单》,对每一张交通票据做出说明。

3、发生零星采购,需取得正式发票,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供应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采购需要一人采购,一人验收,在票据上同时签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时,由报销人负责带回公司仓库验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务领队人员出差,要求保持电话畅通,出差前应自己交足电话费,确保电话无故障。有电话停机、关机及其他不畅通情况,取消当日电话费补助,并按次罚款10元/次。

2、报销应遵循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取消报销资格,并处以虚假报销额两倍罚款,直至辞退。

3、现场施工、售后、技术指导等现场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当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视同出勤,郑州及其下辖县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补助。

5、员工近地出差,应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况下,应当日往返,不得无故逗留,一

经发现,取消其所有津贴。

6、出差的行程路线须符合近路与经济原则,合理安排路线,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7、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须事先征得总经理允许。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

8、出差途中,征得允许中途请假回家的员工,请假回家路费本人承担,请假期间无差旅费。其他费用按正常出差报销;未经允许中途回家的员工,当次出差往返路费全部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9、所有票据,由经手的员工本人报销,他人不得代报。

10、出差期间,若需向客户单位借领工具物品,必须填写《物品支领单》,注明用途及结算方式,完工离开时,交接清理完毕方能离开。

11、出差途中,不得离开施工单位做私事探访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总经理同意后请假方可离开,请假时间不计入差旅费计算日期。未经允许做私事,按旷工处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务出差人员,除客户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经总经理允许,不得接受客户单位请吃请喝,不得接受客户单位礼物红包、小费等一切馈赠。有违反者,给予收受物5倍罚款。

第3篇: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

一、公出人员交通费

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符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等包干标准:

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含交通费),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报销票据: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间: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第4篇:企业出差费报销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部分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第四条借款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借款销账规定:(1)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五)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一条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二)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

(三)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三部分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二条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第三条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三)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四条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第五条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职务交通工具住宿标准伙食标准外埠市内交通费用

一般员工火车硬卧120元/天30元/天30元/天

部门负责人火车硬卧150元/天40元/天40元/天

总经理助理飞机200元/天50元/天50元/天

总经理及以上飞机实报实销实报实销实报实销

(二)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2、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京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3、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制,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据实报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4、宴请客户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同时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减出差人当天的伙食补贴。

5、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三)报销流程

1、出差申请:拟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详细注明出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出差申请单由总经理批准。

2、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表》交财务部,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3、购票:出差人员持审批过的出差申请复印件,到行政部订票(原则上机票一律用支票支付,特殊情况不能用支票的,需事先书面说明情况,经审批人签字后报财务备案)。

4、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第六条电话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1、移动通讯费: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具体标准见行政部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固定电话费: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必须的固定电话,并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不鼓励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私人电话。

(二)报销流程

1、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初(10日前)将本月员工手机费执行标准(含特批执行标准)交财务部。

2、财务部通知员工于每月中旬(20日前)按话费标准将发票交财务部集中办理报销手续。

3、财务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的审批程序集中办理员工手机费报批手续。

4、员工到财务部出纳处签字领款(每月25日前)。

5、固定电话费由行政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若遇电话费异常变动情况应到电信局查明原因,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示处理办法。

第十一条交通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1)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公司派车,在没有车的情况下经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车;(2)市内因公公交车费应保存相应车票报销。

(二)报销流程

1、员工整理交通车票(含因公公交车票),在车票背面签经办人名字,并由行政部派车人员签字确认,按规定填好《交通费报销单》。

2、审批: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审批。

3、员工持审批后的报销单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二条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管理规定: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报销流程

1、购置申请:公司行政部每季度根据需求及库存情况按预算管理办法编制购置预算,实际购置时填写购置申请单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报批。

2、报销程序: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出入库单),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报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付款或冲抵借支。

3、费用归集:财务部按月根据行政部提供的各部门领用金额统计表,归集核算各部门相关费用。库存用品作为公共费用,待实际领用时分摊。

第十三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及其他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1、招待费:为了规范招待费的支出,大额招待费应事前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2、培训费:为了便于公司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此费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培训需求应及时报送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3、资料费:在保证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成本,注意资源共享。各部门在购买资料前必须先填写《资料申请表》,在报销前必须到行政部资料管理人员处进行登记(资料管理人员在资料发票背面签字)。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

(二)报销流程:

1、招待费由经办人按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及一般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2、培训费由人力资源部人员根据审批程序及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3、资料费在报销前需办理资料登记手续,按审批程序审批后的报销单及申请表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4、其他费用报销参照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办理。

第四部分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十四条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资、临时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等,此类费用按照资金支出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工资支付流程:(1)每月20日由人力资源部将本月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转交财务部;(2)总经理提供职工月度奖金分配表;(3)财务部根据奖金表及支付标准编制标准格式的工资表;(4)按工薪审批程序审批;(5)每月25日由财务部通过银行代发形式支付工资;(6)每月末之前员工到财务部领工资条并与工资卡内资金进行核实。

(二)临时工资支付流程同工资支付流程。

(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支付流程:(1)由人力资源部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支付标准交财务部进行相关的财务处理;(2)住房公积金由人力资源部按工薪审批程序申请转帐支票支付;社会保险金由财务部协助人力资源办理银行托收手续,财务部收到银行托收单据应交人力资源部专人签字确认,若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其他福利费支出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审批后的支付标准填写报销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财务经理进行财务复核→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支付标准交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部分专项支出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十六条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第十七条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报销财务制度及流程。

(一)填写购置申请:按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填写《资产购置申请单》并报批。

(二)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

(三)结账报销:(1)资产验收(软件应安装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办理出入库手续,按规定填写报销单(经办人在发票背面签字并附出入库单);(2)按资金支出规定审批程序审批;(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以支票形式付款;(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八条其他专项支出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范围:其他专项支出包括其他所有专门立项的费用(含咨询顾问、广告及宣传活动费、公司员工活动费用、办公室装修及其他专项费用)支出。

(二)费用标准:此类费用一般金额较大,由主管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向总经理提交请示报告(含项目可行性分析、费用预算及相关收益预测表等),经总经理签署审核意见后报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审批。

(三)财务报销流程

1、审批后的报告文件到财务部备案,以便财务备款。

2、签订合同:由直接负责部门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前由公司法律顾问的审核,合同应注明付款方式等)。

3、付款流程:(1)由经办人整理发票等资料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参照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2)按审批程序审批: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复核→总经理审批;(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付款;(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部分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第十九条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企业差旅费标准】

1、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四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2、借支及其他业务的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第七部分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第5篇:公司员工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报销标准

说明:

1、出差工资

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出差日期不计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无假日加班双倍工资。

2、出差住宿费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按实际自理住宿天数,按25元/天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户单位提供住宿的,无住宿补助。

3、交通费:

(1)乘坐火车,按硬卧(含硬卧)以下标准报销。

(2)出租车不能报销,各种保险费、茶座候车费不能保销,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市内公交、长途汽车、轮船三等仓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费用,写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据实报销。

(4)乘飞机需事前申请,得到总经理许可方可报销。

4、生活补助

客户单位提供生活的,无生活补助。客户单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补助。

5、电话补助:领队按10元每天补助,普通施工人员按5元/天补助,当月有话费补助的,需提供话费发票。

6、出差补贴:领队按40元/天补助,普通队员按25元/天补助。

7、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2015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企业差旅费标准 第四篇

财行[2015]497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差旅费制度关于标准应适时调整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住宿费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综合考虑近两年全国各地区宾馆(饭店)住宿费价格变动、实际工作需要、淡旺季等因素,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5〕531号)规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部级干部住宿费标准、7个城市司局级干部住宿费标准和33个城市处级及以下干部住宿费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

二、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等6个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和季节性热点影响较大的城市试行差旅住宿费淡旺季标准。旺季期间及上浮后标准见附表。

三、调整后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各类人员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地、州、市(县)出差执行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各地、州、市(县)差旅住宿费标准未制定公布前,可暂按其省会城市住宿费标准执行。

四、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差旅费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批管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和报销审核,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对违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表

财政部

2015年9月30日

2015报销制度
企业差旅费标准 第五篇

第1篇: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市场人员费用管理力度,确保市人员更好开展工作,有效节约用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场部及其它相关部门。

三、出差管理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报告》和《员工外勤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市场总监批准(可电话确认)。

2、员工出差结束三日内必须完成《出差报告》的《出差总结》部分。

四、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具体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其他公务杂费等。

1、员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为火车、汽车、轮船等普及工具。

2、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选择飞机。

3、违反公司规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车票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4、市场交通工具应使用公交车、中巴等,如因特殊情况,可以乘出租车,但需在票据上注明起始地点和原因。

5、员工出差期间,标准内住宿费用实报实销(但不包含酒店清单上所列私话、餐费、洗衣费等费用)。

6、员工外出期间产生的公务费,如邮电费、文件复印费、传真费等,实报实销。

7、办事处主任、部门经理的手机话费在公司报销标准内,扣除私人话费,实报实销。

五、备用金管理

1、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出差或业务活动可预先向公司借支备用金,借支额度根据实际城要确定,由总经理签批。

2、备用金借支后应及时冲帐,备用金占用时间应不超过15天,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冲帐,可书面申请,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长不可超一个月。

3、对于长期占用备用金的,财务部将从员工的个人收入中扣减,直到完成冲销,在此之前不允许再借支备用金。

六、报销管理

1、驻外人员原则上每月报销一次,各办事处人员的报销票据由各事业部总监签字后交由出纳审核。

2、费用报销单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贴好,不符合标准,或填报单据不符、金额不符、重复报销,一律退回业务人员。

3、单据报销规定填写和粘贴方法:

差旅费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照《差旅费报销单》单上的要求填写。

B、粘贴注意事项:将各类车标按面额的大小分类粘贴,并在粘贴处注明各类面额票据的张数和总金额。

费用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单上的要求填写。费用一般是指销售人员在工作中所产生的办公、餐费等(不含差旅费)。

B、粘贴注意事项:原则上只报销发票,无发票,需事先向财务说明情况。或以其他票据充抵,但需要票据背面注明情况。

C、充抵票据与正式发票分别张贴。不能在一个报销单中报销。

第2篇:财务报销制度

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借款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⑵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统一公司的报销程序及规定,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费

办公费主要是指维持日常办公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办公用品方面的支出。

⑴办公用品由经办人员填写物资申购单交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报行政部,行政部审批后交财务部审批。

⑵经办人将审批后的物资申购单交公司行政部统一购买。

⑶行政部购买人凭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字,并附购买办公用品清单后报销。

二、差旅费

差旅费开支范围为因公出差期间的住宿费、车船费(含飞机费用,下同)、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零星杂支等费用。

⑴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见附表1),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借款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⑵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⑶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①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②出差地点区分为1类区,2类区,港澳台地区三种,即:

一类区:特区、上海、北京、天津、南京、广州及省城市;

二类区:除一类区以外的地区。

③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元/人/天)

职务一类区二类区港澳台地区

董事长实报实销

总经理300xx50

部门经理xx50250

一般职员15080200

④出差补助:指公司员工到深圳以外地区出差,每天给予50元补贴。

⑤员工出差交通费报销标准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可乘坐飞机、软卧、轮船一等舱;部门经理级:可乘坐飞机、软卧、硬卧、轮船经济仓,但需报董事长批准、其余员工乘坐火车硬卧、轮、如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软卧、硬卧需报董事长批准。

⑥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陆路交通费可实报实销;其余员工原则上不得随意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报销。

⑷员工差旅费报销规定:

①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如有特殊情况,超标部分由财务部核实后报董事长审批方可报销),节约归已。

②业务招待费用由部门领导核定,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③出差人员无住宿费用时,则可按住宿标准的50%领住宿补助。

④员工出差返回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门则在其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⑤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三、交通费

⑴原则上公司员工外出办事,自行乘坐公交车,特殊原因需用公司派车的,需填写“出车申请单”,按申请单上的审批程序审批,由行政人事部派车。当日的交通费不予报销。[1][2][3][4][5][6]

⑵员工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四、业务招待费

因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而用于各种业务招待、业务交往所支付的费用。

⑴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用,公司总经理以下员工原则上不允许发生业务招待费。部门经理受领导批示需请客的(

⑵事先未填写审批表的餐费一律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电话申请)。

⑶公司员工(含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发生礼品费用,如有特殊情况,事先向部门领导请示。

五、费用单据

⑴所有费用单据原则上是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正式发票且须加盖开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方为有效,不允许出现收据或白条。特殊情况需事前请示或报上一级主管领导同意可以特殊处理。

⑵凡是购买物资或物品的发票或清单上要有明确的数量、单价,否则不予报销。

⑶发票上的要素要完整。

⑷对于丢失发票的规定,由丢失人写出详细情况(丢失发票、收据的原则上应向发票、收据开出单位取得书面证明),经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按此程序报销。丢失住宿费发票的,无论住宿费多少,只能按无住宿发票参照第二条差旅费⑷-③执行。

六、其它

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如赞助金、会务费、员工户外拓展费等由财务部在利润中按5%计提福利基金列支。发生以上费用前由经办人先填写“赞助费申请表”(见附表3)“或“福利费用申请表”(见附表4),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本制度从深圳市利景高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出差申请表

附表二:业务招待申请表

附表三:赞助费申请表

附表四:福利费用申请表

第3篇:财务报销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财政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报销注意事项

1、报销人员所取得的票据必须包括日期,单位名称,内容,数量,金额,并加盖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章或财务章。

2、报销人员需填写报销凭单(内容包括日期、部门名称、报销人姓名、金额、用途、领导签字、会计审核、经手人)

3、将所取得报销单据黏贴在报销凭单后面,并注明经手人,并保证凭单所写金额与票据金额一致。

4、报销人必须在取得票据7日内报销。

5、如为事先借款,则在该笔款项未报销前,不得再行借款。

6、如请款或报销金额额较大(超过xx元),则应提前1天向财务说明。

三、报销手续

1、报销人按规定填制报销凭单。

2、会计人员对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予以复核。

3、经理签字批准。

4、出纳付款。

四、请款审批手续

1、请款人员因公需要领用现金或支票时,应填写“借款单”经部门主管初审签字;

2、请款人员执“借款单”到公司经理处审批;

3、请款人员执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经会计制单、审核,由出纳按照批准金额予以支付;

五、报销时间规定

1、每周三为报销日。

六、本规定由公司财务负责解释。

财务制度——报销制度

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费用报销的实质性、合理性的一级审查;由财务经理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进行二级审查;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核批准。第三条:费用的控制实行。

费用报销控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严格公司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公司经营费用,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特点,特制订制度。

第二条:费用报销的控制原则:计划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费用报销的实质性、合理性的一级审查;

由财务经理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进行二级审查;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核批准。

第三条:费用的控制实行计划管理,由需要支付费用的部门或个人先行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费用的性质、费用的用途、费用的预计金额、

款项支付预计时间等要素,先报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待取得总经理签署同意的“用款申请单”后方能执行。

第四条:费用发生过程中,原则上必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参与或执行,并互相监督和共同承兑相关责任。

第五条:费用发生过程中,当事人应充分取得费用的相关单据,如:合约或协议、合法的票据等,如因未能取得合法(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票据而

遭受财务经理剔除的部分支出,公司原则上不予以承担,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第六条:费用发生完毕后,当事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费用单据加以整理归类,采用公司统一印制的“费用报销单”规范粘贴,粘贴过程中应区别费用性质(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招待费、办公费等)分类粘贴,便于归类计算和整理。

第七条:当事人在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应遵照“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将费用的发生原因、发生金额、发生时间等要素填写齐全,

并签署自己的名字,交共同参与的人员复查,并请其在证明人一栏上签署其姓名。“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允许涂改,尤其是费用

金额,并要保证费用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无效。

第八条:当事人应将填写完整、附件齐全的“费用报销单”和已经审批过的“用款申请单”一起送交本部门经理进行审批,部门经理应重点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费用预算金额与实际金额的差异合理性进行审查,部门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署部门经理的名字。

第九条:当事人将取得经过本部门经理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以及原审批的“用款申请单”送交财务经理进行审批,财务经理应重点对“费用报销单”后所附的原始发票和单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费用金额的计算进行复核稽查。财务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财务部门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署财务经理的名字。

第十条:当事人将取得本部门经理、财务部门经理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以及原审批的“用款申请单”一起,通过公司内部单据传递程序报送到公司总经理处,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查和审批。总经理一般仅从“费用报销单”的形式要素上进行审查,看报销审批程序和相关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全、字迹是否真实。总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在“费用报销单”总经理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第十一条:当事人取得审批齐全的“费用报销单”以及“用款申请单”后,应在3天之内送交财务部门的出纳员手上领取资金,出纳人员应对“费用报销单”进行审核,重点看报销单是否有涂改、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后附的发票是否齐全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备。出纳人员在审核无误后方能付款。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和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十三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审批签署实施,修改时亦同。

财务报销制度的管理控制程序1、目的:为完善公司的财务报销管理,使经费的开支得到合理控制。2、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同仁。3、职责:会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负责各项经费支出的。

1、目的:为完善公司的财务报销管理,使经费的开支得到合理控制。

2、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同仁。

3、职责:会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负责各项经费支出的确认工作;出纳负责支付款项;各报销人员负责提供有效的税务发票并填写正确无误的报销凭证。

4、内容:

4、1、费用报销单由经办人填表、财务审核,然后逐级审批,终审签署后出纳方可支付。

4、2、公司所有费用的开支,终审人为总经理。

4、3、每月预算两次,各部门负责人须于每月的1日、15日前把所需开支的费用提前报送财务出纳,以便财务按计划支付。如无提前预算的现金支出,财务人员拒绝报销。(总经理特批除外)。

4、4、采购物料需先报批购物申请,执行时应备送货单、仓库签单。凡未申请而购物者,财务人员应拒绝支付。

4、5、所有在国内发生的外购品、加工费等须索要有效发票,凡持收据申请支付者,财务应拒绝受理。

4、5、1、外购品和各项费用,须经经办人与客户对帐后,经部门经理、总经理确认后送财务以便月结,当月发生的应付费用须在次月3日之前报备。

4、6、报销时间:每周之周二上午、周五上午。

4、7、不按程序办事者,财务应当拒绝受理。

4、8、程序:经手人→会计→事务部长→总经理→出纳。

4、9、费用报销时应先冲抵经办人欠款。

4、10、虚构项目报帐者,除追缴款项外,立即解雇,超过5千元者向警方报案。

5、公司内部审计部不定期抽查财务收支业务,另具审计报告予总经理。

财务报销工作的注意事项

这些程序完成后再由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部报销。上面是我给大家介绍的几点报销过程中的小常识,在财务报销工作中要注意的地方可能不止这几点,在遇到具体问题、。

财务日常报销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和专业性。但在平常的报销中,许多员工对此项工作并不熟悉,按照自己的主观臆断去粘贴和计算,其实这项工作不仅琐碎繁杂而且还具有一定的章法,下面我就给大家分享下如何避免报销过程中一些常犯的小问题。123456

第一、原始凭证的审核

所谓的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得到或者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者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情况的原始书面证明,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各种发票,也叫原始单据。

我们在取得发票时应从以下几点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首先是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内容是否正确,包括收款单位、日期等;其次是所记载的内容有无涂改的痕迹,字迹是否清楚等;另外发票上有无签章,签章是否清楚等。因为原始凭证的取得人并非专业财务人员,所以在取得发票时要针对以上几点对发票进行初步审核,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原始凭证的粘贴。

在我们粘贴原始凭证之前应先对原始凭证进行分类,同金额同种类的应粘贴在一起。另外在粘贴原始凭证时不要把粘贴单上需签字的一栏盖住,尽量把签字栏露出来,以便于审核签字。

第三、原始凭证的报销程序。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粘贴后先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批准后送交财务部会计人员审核计算附件张数和金额;在部门主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须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这些程序完成后再由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部报销。

上面是我给大家介绍的几点报销过程中的小常识,在财务报销工作中要注意的地方可能不止这几点,在遇到具体问题、特殊问题时我们应以财务部的具体制度与规则为准。

关于财务报销单据分类粘贴

关于财务报销单据分类粘贴及报销单据填制的要求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使公司的会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关于财务报销单据分类粘贴

及报销单据填制的要求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使公司的会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有关原始凭证的粘贴及报销单据的填制要求告知各部门,望大家认真遵照执行:

一、原始凭证的粘贴

(一)为规范会计凭证,报销汇总单后面不得粘贴原始凭证,原始凭证需分类粘贴在与报销汇总单大小一致的粘贴单上,以便于会计凭证的装订及保管。

(二)、发票和收据必须分开粘贴,并分别填制报销单。

(三)、报帐凭证必须内容、项目真实完整,用途清楚,时间准确,摘要简明,大小写金额相符。需报账的单据,必须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整理、粘贴,不得随意、无序粘贴。

①首先应按照类别(如: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等)进行分类整理,同类单据应粘贴在一起。

②进行粘贴时,必须使用由财务部统一格式的票据粘贴单、费用报销单和旅差费报销单,不得使用自行印制或购买的其他单据。

③在票据粘贴单上粘贴单据时,应使用固体胶(方便胶)进行粘贴,以保证凭证的粘贴效果,做到牢固、整齐、美观。

④同类单据如果数量较多,大小不一,应按票据规格的大小进行分类,同一粘贴单上所粘贴的票据尽量保持大小一致。每张粘贴单所粘贴的票据不得过多。

⑤凡需列入差旅费科目的报销凭证(如:停车费、路桥费、住宿票、车票),均应使用旅差费报销单。粘贴时,应先将票据粘贴在粘贴单上,然后将旅差费报销单粘贴在票据和粘贴单的上方,不得直接在旅差费报销单的背面粘贴报销票据。[1][2][3][4][5][6]

⑥在粘贴单上粘贴票据时,应自右至左、由下到上均匀排列粘贴,确保所粘贴的票据与粘贴单上、下、右三面对齐,不得出边、留空或大量累压粘贴。原始票据应保持原样粘贴,对个别规格参差不齐的票据,可先裁边整理后再行粘贴,但必须保证原始票据内容的完整性。

⑦对于规格较大,纸质较硬的单据(如:工资表),可不再使用票据粘贴单进行粘贴,但必须分张折叠,规格大小要与票据粘贴单的规格保持完全一致。

⑧单据粘贴完毕后,需将票据粘贴单上粘贴票据的张数、大小写合计金额、日期、经办人和报账员签字等内容填列完整,做到书写清楚,计算正确。粘贴好的凭证,应及时用重物压平,以防折皱、膨松,影响凭证装订的效果。

(四)、报账人员将整理好的报销凭证交财务部进行报销。对于不真实、不合理的报销凭证,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对于记载不明确、内容不完整的支出凭证,财务部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五)、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增加或删除,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解释。

关于公司财务报销签字流程的说明

有很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对财务报销的签字流程不是很规范,现在仅就我的理解作如下说明一、报销人首先粘贴好报销单据后找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本步骤是为了让部门。

有很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对财务报销的签字流程不是很规范,现在仅就我的理解作如下说明

一、报销人首先粘贴好报销单据后找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本步骤是为了让部门负责人核实单据中发生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最主要的还是交易的真实性。其实这一步在企业内控系统中非常重要,企业费用控制和预算控制的好坏在这个环节可以得到明显的控制,同时也可以比较明显的看出各部门负责人在执行公司政策方面的力度,也可以看出各部门负责人个方面的综合素质。

二、报销人持有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的单据到财务部门找主管财务经理签字;主要是确认费用的合理性和控制相关部门的预算进度。这个步骤要求财务经理不但能够熟练掌握财务知识,还要熟悉公司的业务流程和业务性质、公司业务的运作方式,财务经理要融入到公司业务的方方面面,否则不会发现问题更不会解决问题。

三、报销人持报销单据找主管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签字报销;这一步骤主要是明确相关的领导责任,加强相关领导者的经营责任和经营意识。

四、报销人持有以上三个步骤签字后的单据到财务的稽核处签字确认;本步骤主要是为了再一次核实相关费用的合理性、合法性。

五、经过以上四个步骤之后,报销人持有单据到出纳处办理报销手续;注意在这一步出纳人员也要对报销单据进行进一步的审核,对于不合理的或者不符合报销流程的单据可以拒绝付款。

第4篇:医院财务报销制度

一、票据报销

1、在购销商品、接受服务及其它经营活动中,开具和收取的法定票据,统称为发票(又称会计事项原始凭据),发票的内容和项目填写应当真实、完整,具体包括:购货人名称、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2、符合财务规定事项的发票是指经财政厅(局)或税务局(国税局、地税局)行政机关监制(即发票有财税监制章和有关水印套色,发票联须套写)的发票。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发票联须加盖财政厅(局)监制章;

(2)制造企业、批发商业、零售商业发票联应加盖国税局或地税局机关监制章;

(3)一些特殊行业的发票:供电局、水司、电讯局、血站、邮政局、铁路部门、报刊征订部门所开具的发票须加盖财政或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

(4)索取发票有困难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须到税务局机关代开发票,发票联须加盖税务局印章和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

(5)从2015年10月份以后,税务局规定在餐饮、中介、娱乐、咨询、出版等三十七个部门允许使用有奖发票,发票联须加盖地税局监制章和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

(6)紧急情况,报出租票的,写明事由须经科主任审批,出租票的报销只报当年出租票;

(7)依据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票的合法使用期限一般是当年发票可递延使用到下年度第一季度。

3、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或项目不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没有加盖财务(或发票)专用章,变造、伪造、作废及其它不符合财税机关规定的发票(含不是一次套写打印)以及假发票不得做为财务报销凭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国会计法》的规定,财务人员有权拒收或限期更正。

4、需要更正的发票,应当由原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对于发票金额、数量、单价等出现错误,只能重开,不能直接更正,更不得涂改。

5、如果取得的是总金额发票,应按财税务局机关规定附发票明细单,且明细单汇总额与发票金额一致,发票明细单须加盖财务章。

6、如果发票遗失,应要求原单位重新开具或出具相应证明,不能以“白条子”作为报销凭据。会议、出差、探亲的车票、船票、会务费、培训费、住宿费等凭发票报销,无票一律不予以报销。

7、取得发票报销时,在发票的背面经办人验收收人或证明人签明以示负责,在正面由有关领导(科室领导、行政领导等)签批后方能到财务处。

8、开具发票购回实物,还应分别到药剂科、设备管理科、信息科、总务处等部门办理入库手续后,附入库单到财务处报销。

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报销

9、参加三个月以上的进修学习,必须列入医院人才培养计划,并经医务处批准。学习结束后回院继续工作并提交进修学习总结经医务处签字,持批件到财务处经审核后予以报销。

10、参加学术活动经医务处批准后,比照上款处理。

11、参加学术交流会议的,经医教处批准,有科研经费的,其费用应在科研经费中开支;无科研经费的,报销列入科室成本。

12、医疗、医剂、行政、后勤科室外出参加会议,持批准参加会议的通知,到财务处审核后予以报销。

13、出差在外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须事先报医院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办理,凭主管财务院长签批后的发票到财务处报销。

14、参加会议及进修期间不报销市内交通费。省内、省外交通费凭据报销。

15、交通费报销办法

A享有正主任医师职称的,可享受:

火车——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软卧铺票。乘坐硬卧的按硬卧报销;乘坐硬席座位,乘慢车和直快的按硬座票价的60%补助,乘特快的按硬座票价的50%补助,乘新型空调列车的,按硬座票价的30%补助。

轮船——二等舱位。

飞机——二等舱位(须经财务主管财务院长批准)。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经领导签批方可报销,按乘机时间给予伙食补助。用凭据报销,未经批准私自乘坐的,按火车硬席卧铺票价报销。

其它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汽车)——实报实销

市内交通费——省外每人每天发市内交通费4元,包干使用,会议期间市内公共车、地铁票不于报销。

B其它人员可享受

火车——可购同硬卧票,其它标准同主任医师。

轮船——三等舱位。

飞机——普通舱位(须经主管财务院长批准),其它同主任医师。市内交通费同主任医师。

16、住宿费报销办法

出差住宿费在规定限额内凭据报销,实际超过住宿费规定限额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出差人员由对方单位对口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没有正式发票,一律不予以报销住宿费。

住宿费享受标准:

正主任医师职称的可享受:

一般地区——60元/日,

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省——80元/日。

其它人员可享受:

一般地区——40元/日

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60元/日。

17、伙食费补助办法

(1)、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18元,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26元(无论省内省外没有住宿费发票的均不予伙食补助,在途期限间按一般地区标准计发伙食补助费)。

(2)、在途期间,连续乘火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凭火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20元伙食补助费。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超过6小时,每人每夜加发一天伙食补助(一般地区18元,特殊地区26元)。

(3)、外出进修人员,进修期间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6元。

(4)、到基层工作单位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医疗队、扶贫工作队,在基层工作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伙食补助标准(一般地区4元,特殊地区6元)。

(5)、在本市及近郊出差或出席会议,中午不能回家用餐的;可发给误餐补助费6元。

18、工作人员乘出差之便,事先经院领导同意就近回家探亲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车船费,多开支部分由个人自理。扣除标准:火车按快车票价计算(一般按硬席卧铺中铺票价扣除,享有正高职称的,按软卧票价扣除)。轮船一般人员按三等舱位票价扣除。享有正高职称的,按二等舱位票价扣除,如果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时应凭车、船票实报实销。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19、补充规定

(1)凡在内参加会议或学习的,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每人每天4元,不再凭票报销。在西安市区以外参加会议或学习的住宿期间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

(2)市内会议,一般是走会,不报销住宿费。

(3)凡参加学术会或学习班的,资料归科室公用,其资料费报销,需经科主任签批,否则不予以报销。会务费超出通知标准的须经领导签批方可报销。

(4)凡因公出差,其住宿按标准执行。凡参加会议或学习班的,会议期限间因住宿统一安排,可适当放宽20元,若超出放宽标准的,取消其会议期间伙食补助。途中因转车等原因造成住宿的,其住宿报销按规定的标准执行。

(5)凡在西安市参加学术会议和进修人员,已享受每月18元交通补贴,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未享受18元交通补贴,半月以内补助9元,半月以上每月补助18元。

(6)出租票一般不与报销,紧急情况,须经科主任签字审批,写明事由,西安市出租票限额30元,外地出差出租票限额40元。

(7)西安市火车票订票费限额10元,外地出差订票费

限额30元,超过标准,须经科主任签字审批。

(8)职工出差、培训费(期限在3个月以下)须经科室主任、医教处审批,填写出差培训审批表,具体费用包括培训费、住宿费、订票费、车票等。

(9)财务经营处每两个月将各科室出差培训情况向医教处作一汇报。

20、借款限额:因公出差到沿海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等城市,借款不得超过3000元,一般地区,借款不得超过2000元。

三、招待费报销

21、医疗、医剂、行政、后勤各科室业务招待费须经主管财务院长签字方可报销,发票联须加盖税务部门监制章,写明业务事由。

2015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全文)
企业差旅费标准 第六篇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

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

第六条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督促所属的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七条经营性项目,应按照国家关于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在项目总投资(以经批准的动态投资计算)中筹集一定比例的非负债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本规定中有关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划分,由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第八条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投入项目的资本金,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评估作价。

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在项目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九条经营性项目收到投资者投入项目的资本金,要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分别以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单独反映。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外商资本金。

第十条凡使用国家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执行财政部有关基本建设资金支付的程序,财政资金按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到位。

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十一条经营性项目对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在项目建设期间,作为资本公积金,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资本公积金。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

第十三条经营性项目在建设期间的财政贴息资金,作冲减工程成本处理。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要认真清理结余资金。应变价处理的库存设备、材料以及应处理的自用固定资产要公开变价处理,应收、应付款项要及时清理,清理出来的结余资金按下列情况进行财务处理:

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相应转入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资产。

非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首先用于归还项目贷款。如有结余,30%作为建设单位留成收入,主要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70%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应交财政的竣工结余资金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30日内上交财政。

第十六条建设成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

第十七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设备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照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十九条待摊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人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贷款)项目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招投标费、经济合同仲裁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汇兑损益、报废工程损失、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航道维护费、航标设施费、航测费、其他待摊投资等。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控制待摊投资支出,不得将非法的收费、摊派等计入待摊投资支出。

第二十条其他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和基本畜禽、林木等购置、饲养、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

施工现场津贴标准比照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

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并按投资总概算的不同规模分档计算。具体计算方法见附1。

特殊情况确需超过上述开支标准的,须事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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