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要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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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政务公开要点实施方案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xx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年”工作,把推行政务公开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结合,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紧密结合,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同时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推进工作。对未明确人员或人员有变更的,要及时进行补充调整,并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根据已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清理各类政府信息,完成信息公开内容的界定和审查,并录入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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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造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建设,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体系建设

(一)抓好部门政务公开。县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等相关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以政府和政府办及各部门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除需要保密的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重点做好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民政政策、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交警、工商、质监、环保等执法部门要搞好行政执法程序及处罚结果信息的公开。

(二)抓好乡镇政务公开。重点公开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拆迁安置、扶民救济、惠民工程、水利专项资金、民主决策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同时加强对村务、社区事务公开的指导,实现乡镇和村务、社区事务公开的良性互动。

(三)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邮政、电信、移动、公共交通及其它基础设施建设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相关行业要求进行办事公开。继续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以及容易引发矛盾或滋生腐败的热 — 2 —

点、难点问题作为推行办事公开的重点,学校要重点公开教育收费和招生考试等事项,医院要重点公开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水、电、气、公交等单位要重点公开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和监督措施等内容。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一)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通过在办证大厅和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多媒体触摸屏、印发办事指南、提供台式电脑等方式,免费向公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在政务中心开通全省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对事项办理实施全程监控、及时预警、跟踪督办,推动行政权力网上阳光运行。

(二)继续完善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告栏的建设,及时更新栏目内容,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时效。

(三)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及时发布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和政务服务信息,收集政务公开监督意见。

(四)继续加强公众信息网、党政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强化网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功能。

(五)积极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有关会议等形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拓展政务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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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一)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暂时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需报县政务公开办备案并说明理由,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要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答复申请的期限和收取费用的范围及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三)完善预先审查制度。按照政务公开内容目录确定的责任分工,落实公开内容的预先审查和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和范围合理,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权限有关联的重要政府信息,在公开前须报请县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防止因信息不准确而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

(四)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在发布前要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和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五、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一)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部门和乡镇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对严重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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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民主评议制度。继续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范围,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三)落实监督考评制度。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规服目标考评,重点跟踪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公开情况以及各部门和各乡镇公开制度、内容、形式、程序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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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政务公开要点实施方案
201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完善政务公开服务体系,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推进城乡建设更好的服务。

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增强依法行政、高效便民的责任感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所属各科室、站所在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的各种指令、狠抓工作落实上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有力推进了建设系统依法行政,便民服务的各种举措不断完善。但要清醒的看到,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行业的政务环境是否优良,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整个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因此,也倍受各级县委、政府和社会各届的高度关注,尤其是在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建设快速推进的情况下,人民群众对实现阳光政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抱以更高的期待。因此,各科室、站所要正视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在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在抓落实上使真劲。要利用各种会议宣传政务公开的政策规定,教育干部职工以新的姿态、新的标准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为满足社会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努力。

二、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政务公开要点实施方案】

岗位责任落实

各科室要针对本级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组人员,明确经办部门、经办人员,进一步明确分工职责,落实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制度。年度要有工作计划,有工作措施,有工作总结,有经费保障,年度有目标考核,确保“领导、组织、人员、责任”四落实,组织督查督办到位。坚持评议考核,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充分发挥各项制度制约机制。同时,要不断完善局特邀监督员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检查通报制度、效能监察等各种管理规定。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畅、扎实、有效和规范运作。

三、进一步清理完善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事项全面完整 要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内容目录》明确的事项,充分利用各公开平台,及时清理、审定、更新和充实完善政务公开内容。要着眼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有利监督,全面公开本部门的便民措施、工作制度、违纪违诺的投诉及责任追究查处的结果。要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公开申请受理,完善内部公开工作机制。

四、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确保便民措施具体有效

要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公开优势。特别是要加强动态信息公开的管理,充分利用党政网、互联网、内部网及时公开各种信息,提高群众知晓的时效性。要充分利用办公场所、服务中心、电视台、电台等有利于公开的平台,全方位抓好政务公开。要适时组织必要的听证会,制发工作简报,印制公开手册,

有效改善公开环境。特别是要认真抓好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的组织实施,按照县上的统一安排,实施的行风政风热线直播,相关单位要精心组织,确保顺利实施。要强化对服务窗口、审批事项、责任岗位的监控和预警纠错,为促进政务公开提供坚强保障。

五、进一步抓好窗口示范,确保政务公开规范运作

要加强进驻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入驻人员的综合素质,打造一流的服务窗口,充分发挥窗口的示范作用。凡有入驻服务中心的单位,领导要关心,工作有保障,要与个人的目标责任挂勾,与奖惩挂勾,同时也要与本单位的目标责任挂勾。各部门也要结合本级、本行业的工作环境,有组织、有计划地抓好示范窗口、示范岗位的选培工作,以此推动全系统政务公开上档升级。

库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要点实施方案】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

篇三:政务公开要点实施方案
2015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第1篇: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经镇党委会议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县政务公开会议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根本要求,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努力使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二、公开形式及内容

1、公开形式。主要是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公开栏包括政务公开栏、镇上开设政务宣传栏、平罗政府信息公开网、电子政务平台、设立公开意见箱。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与村务、居务密切相关的政务,根据公开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除在公开栏公开外,还采取会议、网络、通知单等各种形式分层次予以公开。

2、公开程序。镇政务公开按以下程序进行:(1)确定拟公开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拟定公开的详细内容。(2)审查核定。将拟公开内容,视不同情况提交镇党委、镇人大会议、政府办公会议或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讨论审查核实。(3)实施公布。将经审查后的公开内容向群众公布。(4)征询意见。政务公开后,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公开中出现的偏差。(5)建立档案。每次公布的材料进行存档备查。各村、各社区 参照镇政务公开程序做好各自政务公开工作。

3、公开内容。要公开贯彻落实有关“三农”工作政策,粮食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农村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扶贫赈灾、征兵工作、土地征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减轻农民负担,各类涉农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审计情况,以及其他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农村和社区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对内还要重点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机关干部交流、考核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向干部职工、信息网公开的重要事项。

三、监督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监督。调整和完善镇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明确监督内容和责职,发挥监督主力军作用。

2、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实行政府向镇人大报告工作制度,镇政府每年向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报告工作,内容主要为镇当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财政预决算等。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开。

3、完善各项制度监督。一是完善全镇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二是实行预公开制度。镇机关、基层站所、各村、社区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方案予以公布。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调整、修改后,再将结果公开;三是实行定期审计制度。按审计局要求,接受对镇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和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并将审计结果公开。

4、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镇设立专项举报电话和监督信箱,认真收集群众意见,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并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举报电话为6013731,监督信箱设在镇大门门房旁。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镇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 斌 城关镇党委委员、镇长

成 员:张爱娟 城关镇党委委员 副镇长

李晓军 城关镇党委委员 副镇长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纪委办公室。由张爱娟同志任主任,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日常工作,通过电子政务监察平台监督公开情况。李晓雪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各类材料的拟定、报批、定期在平罗政府信息网政务公开平台公开镇政府的相关工作录入、汇总和存档工作。刘斌负责民生服务大厅的相关工作,指导大厅工作人员开展日常电子政务工作。

为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电子政务平台公开工作内容的全面性,下一步将逐步向社区和村延伸。为此城关镇专门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雍海威

成员:张 瑞 王彦琴 陈新民 李建忠 呼爱忠

政务公开监督小组主要监督全镇的政务公开是否经常、规范、有序的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是否得到进一步落实,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是否进一步提高,政务事务的透明度是否进一步增强,通过电子政务监察平台监察是否定期在平罗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相关内容,是否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办理相关有业务,公开是否内容全面真实,结果公平公正等等。

镇党委政府把政务公开工作排上议事日程,并列入对各站办及村、社区年终考核。

第2篇: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维护其合法权益,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现有政务公开工作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基础;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公开、透明、法治、服务型政府。

(二)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简化环节,方便办事,确保便民、高效、易行。

(四)健全机制,常抓不懈,落实长效工作机制。

(五)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扎扎实实做好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推进三道水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各小组均有具体办公人员。

四、公开内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免予公开外,都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政府、乡直各单位和各村委会主动公开事项和内部公开事项。

(一)主动公开事项

1、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

⑴乡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各站所、村委会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具体制度;

⑵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⑶本行政区域经批准的集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⑴影响公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⑵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⑶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⑷低保生活补助金、救灾物资的发放情况;

⑸政府实事工程的建设、管理及完成情况;

⑹水利开发及利用前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⑴乡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的方式、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⑶重要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

⑷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4、政府机构和人事

⑴乡人民政府、乡直各单位、各村委会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办公地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以及监督救济途径等情况;

⑵乡人民政府、乡直各站所、各村委会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分工;

⑶政府机关的年度工作目标及其执行情况;

⑷政府机关负责人人事任免情况;

5、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开的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纪律,执法对象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执法的结果。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7、法律、法规对前款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内部公开事项

政府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机关干部交流、考核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在干部职工中公开。

(三)免予公开的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主体

乡党委、政府,乡直各单位、各村委会;学校、医院以及企业等公用事业单位也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

六、公开方式

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完善政府运行机制、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推行村务和厂务公开以及促进反腐倡廉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府网站、政务专栏、印发办事小册子等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各站所各单位要继续推广政务公开栏、政务信息专刊等公开方式,并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要求,重点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政情通报制度、政务公示制度、意见征集制度等。积极创新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对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做到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公开,并根据群众要求,实行事前、事后公开。

七、公开程序

凡需乡统一公开的重大政府事项,由乡推行政府公开制度领导组办公室就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征求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后,报乡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审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乡直各单位、企业需公开的信息,由各单位领导小组审定,报乡推行政府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公开;各村委会需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村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乡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再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要公布方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修订完善后,再正式公开。有些重要事项,如政府财政预决算等,要经过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再予公开;政府的重大决策、干部的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要经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

第3篇: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工作透明度,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建设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目的,通过全面实施政府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改善行政管理,规范政务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与和谐社会的全面推进。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依法原则。要结合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一律如实公开。

(二)全面真实原则。所有公开事项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严禁搞形式主义甚至假公开,防止失信于民。

(三)及时便民原则。要立足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和科学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和单位办事。

(四)有利监督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有利于群众和社会各界实施监督。

三、公开主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

四、公开内容

(一)乡镇政府及所属单位公开内容

【政务公开要点实施方案】

1、政务活动公开。包括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乡级财政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干部工作岗位调整情况;政府承诺为群众要办的实事及完成情况;本乡镇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2、办事政策依据公开。

3、土地使用管理公开。主要包括土地征用、租赁、承包、转让、划拨情况,村民宅基地规划、审批、划拨管理,乡村道路、水利工程、农贸市场、新办企业及教育、文化、卫生、敬老等公益福利事业建设用地情况等。

4、计划生育管理公开。主要包括年度人口计划安排及执行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审核、下达及执行情况,优惠政策兑现,违反计生政策对象处理情况等。

5、农民负担管理公开。主要包括农村税费减免政策的执行情况及筹资劳务等情况。

6、重大项目建设事项公开。主要包括文化、教育、卫生、乡村道路、水利、通讯等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

7、经济发展事项公开。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重要项目的安排和落实情况,招商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8、救灾救济等资金及物资管理公开。主要包括救灾救济和捐赠款物的分配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确定和优抚优待标准执行情况。

9、扶贫项目的确定及资金使用。

10、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二)乡镇及所属单位对内公开内容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及审计情况,干部人事管理、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考核等次、职称评定情况,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公开形式

(一)设置政务公开栏,对应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

(二)设置岗位桌牌或监督台,公开工作人员职责及监督渠道;

(三)通过简报、信息等刊物进行政务公开;

(四)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开政府的政务活动;

(五)召开情况通报会、政策咨询会、质询听证会、民主评议会,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政务活动进行公开;

(六)有条件的乡镇可开设政务公开网页,通过网络公开政务活动;

(七)实行值班公示和首问负责制,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八)开通行政首长热线,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

(九)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政务公开;

(十)印发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手册等宣传资料。

六、公开程序

(一)乡镇自行公开的政务事项,由各乡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实施,重大事项须报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开。

(二)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要严格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全程接受监督。

(三)涉及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部署、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再进行公开。

(四)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建设单位应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方案,并报县政府审定后公示;商业性开发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充分论证,经建设主管部门报县政府审定后再进行公示。

七、工作制度

(一)备案检查制度。各乡镇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及重要事项须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政务公开的资料由公开单位存档备查;要加大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成功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对消极抵制、弄虚作假的典型事例予以曝光。

(二)责令公开制度。各乡镇政务公开内容要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予以更新,动态性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原则上每季度更新一次。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检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时限要求,限期予以纠正,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

(三)咨询查询制度。各乡镇要积极为公民提供除有保密规定以外的其他文件资料的咨询查询服务,除对要求提供文本的,可按成本收取工本费以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民主评议制度。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代表、县政府政风行风监督员以及社会各方面的人士对乡镇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时效性进行评议;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相结合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政务公开要点实施方案】

(五)责任追究制度。凡未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乡镇重要议事日程,组织领导不力,或者避重就轻,只公开一般事项,不公开重点事项,致使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到位,图形式、走过场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对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或对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矛盾激化、群众集体上访等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的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并督促下属单位按本办法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实行政务公开考核责任制,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各乡镇政务公开的考核工作,各乡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下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同时,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九、附则

本办法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由县农村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4篇: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党、政务公开工作,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篇四:政务公开要点实施方案
2016法制办政务服务实施方案(共4篇)

第1篇

为进一步推进我办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省政务公开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皖政务办〔2016〕7号)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以“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为抓手,以标准实施为重点,推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法制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实施政务公开标准

1.制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和形式。

2.规范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落实上级财政预决算公开项目、形式、程序、时限、载体等方面标准和制度,明确主体责任,做好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工作。

3.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围绕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本部门负责的信息公开标准,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间及发布格式。

4.完善行政职权行使规范。规范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绘制职权行使流程图,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

(二)完善、实施政务服务标准

1.实施服务标准。认真执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工作时间内坚持做到“四个不许””、“六个必须”、“六个不让”,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八个严禁”切实提高办文办案办证办事效率。

2.完善服务标准。进一步优化服务工作流程,完善服务业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因地制宜设立人性化配套设施,制定接待、咨询、引导等服务规范,努力为群众提供文明、规范、便捷、高效的政府法制服务。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4—5月)。按照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实施“标准化实施年”活动。

第二阶段:修订、实施阶段(6—10月)。修订、完善各项标准,并予以公布。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1—12月)。总结“标准化实施年”活动经验,建立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办“标准化实施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办党组书记、主任朱敬田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徐虎、李飞,副调研员牛满荣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储晓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负责“标准化实施年”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运用网站、宣传栏、报纸、简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我办开展“标准化实施年”活动的部署、要求、做法、经验和成效,努力营造开展“标准化实施年”活动的浓厚氛围。

(三)注重统筹兼顾。要正确处理开展“标准化实施年”行动与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关系,把“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下半年即将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与当前中心工作、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努力以“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推动各项工作,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

第2篇

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及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

二、积极开展"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府法制办的部署,结合我市政府法制工作实际,按照加强自身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在全办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将"规范"二字贯穿于全年工作各个方面,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三、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健全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逐步拓展主动公开范围,重点做好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法制监督投诉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各类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的公开。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做好受理办理各项工作。及时澄清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加强政府法制信息网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

四、不断深化办事公开。紧密围绕社会普遍关注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认真贯彻省、市有关推进办事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把办事公开纳入我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督查。推进法制办门户网站互动平台、咨询平台等渠道建设,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五、积极推动行政决策公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着力推进行政过程和结果公开,切实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及时发布经审核批准的行政职权目录,主动公开行政职权流程图。加强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强化权力运行的内部防控监督制约,重点做好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

六、努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重点,重视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积极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推动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全面提高政务服务工作整体水平。

七、不断加大网络问政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网络问政在知民情、汇民智、解民忧方面的重要作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加强法制办门户网站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互动交流功能。建立健全网络问政工作制度,完善群众利益投诉受理办理机制,规范网民意见调查处理工作,加大跟踪处理和督促落实力度。重点做好市政府网百姓热线、网络问政的受理办理工作。

八、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推进力度。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与教育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列入全办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加强学习交流、宣传培训。

第3篇

一、完善工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

1.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安排。县市区政府要制定本地区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市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职工作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制定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

2.继续做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继续推进市、县(市、区)、乡(镇)“三级联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大力培育先进典型。加强依法行政示范创建督查指导,适时召开依法行政示范创建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3.改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设置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改进考核工作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考核工作的公信度,发挥考核制度对推进依法行政的评价、导向和促进作用。

二、规范决策行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4.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5项基本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重大决策在讨论决定前应当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5.加强对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在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出台前,应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系统的分析,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对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要提前制定预案,最大限度地避免因决策失当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不稳定问题。

6.强化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三、加强制度建设,优化法制和政策环境

7.科学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统筹兼顾,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城市建设管理、推进生态建设等为重点,认真拟定并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计划性、规范性和前瞻性。

8.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把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必经程序。完善公众参与的制度和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着力提高文件质量,切实增强文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认真实施规范性文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9.开展实施效果测评和定期清理工作。按照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测评活动。落实规范性文件每隔两年清理一次的要求,及时修改废止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与上位法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维护法制统一。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0.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巩固城市管理、农业、文化等领域的执法体制改革成果,探索完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推动行政执法重心进一步下移。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11.开展新一轮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能放则放的原则,进一步减少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精减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做好国务院、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工作。加强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后续监管,确保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高效运行。

12.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类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13.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坚持行政执法主体法定原则。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实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档案,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

五、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严格责任追究

14.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市县级政府要主动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部署。坚持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积极开展网络问政,发挥网络监督的作用。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政府的渠道,认真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15.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采取联动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开展行政审批专项效能监察等多种形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认真做好新一届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工作,充分发挥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作用。切实发挥监察、审计等部门专门监督的作用。强化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依法及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案件的投诉,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16.完善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定期通报规范性文件前置和备案审查情况。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提高报备案及时率、准确率。完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处理机制和办法。

17.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做出行政决策的,要依法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法实施行政行为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

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创新政务服务方式

18.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流程、载体和制度,规范和加强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

19.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重要规范性文件。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充实公开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20.继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继续做好行政权力的梳理工作,编制好行政职权目录,制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将审核批准的行政职权目录、行政职权流程图向社会发布。推进行政职权网上办理,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公开。

七、畅通诉求渠道,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21.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各项工作制度,细化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扩大行政复议案件听证范围,增加行政复议案件听证数量,努力通过和解、协调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功能。建立与人民法院的交流、沟通机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处理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继续开展行政复议决定书评选暨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活动,加强对全市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认真贯彻执行《市行政机关办理涉法事务暂行规定》,提高政府涉法事务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做好新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保障。

22.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切实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具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机制,明确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采用说理、教育、协商等多种方法,及时有效地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形成多元化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体系。

23.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对信访案件,负有处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应当经过调查核实,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认真作出处理。积极主动发现和及时妥善处理苗头性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八、加强宣传培训,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24.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制订并落实年度学法计划,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25.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各地、各部门要通过集中培训、岗位练兵、典型案例研讨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和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运用能力和业务水平。组织全市政府法制系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法制工作者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26.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大力营造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改进政府机关形象和工作作风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运作,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目标任务

2016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要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结合我办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要抓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大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全体人员政务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加大信息采集、整理的力度,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与网上办事的有效结合,以政务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提高机关效能。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的及时发布

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办政务公开工作;办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负责编写指南、目录、实施方案、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负责政务信息的梳理,并及时网上发布,负责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完善办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发布功能,负责与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系、报告工作情况。各科室必须按照办政务公开内容的要求,负责全面采编整理本科室信息并送分管领导审签后报办政务公开办公室。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监督,将该项工作列入各科室年度绩效考评工作重要内容,并结合绩效考评工作,定期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各科室、个人评先评优的依据。通过加强检查监督,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四)突出重点,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规范化建设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重点推进与依法行政密切相关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切实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篇五:政务公开要点实施方案
2016司法局政务公开考核方案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根据滨政公发〔2016〕1号文件《关于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年度考核的意见》的要求,就我局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工作提出进一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检查考核,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考核内容

(一)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情况。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责任落实以及检查监督、考核评议所属事业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政务公开内容方面。主要是落实政务公开法规、制度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重点考核以下内容:

【政务公开要点实施方案】

1、概况信息:包括领导分工、职责权限、联系方式、投诉反馈等基本信息的公开情况;

2、重大事项:包括重大决策、项目安排、规划、规范性文件等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公开情况;

3、建立健全“十公开”制度:将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缴费办法等事项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4、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包括行政执法行为的项目名称、依据、条件、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救济途径、服务承诺和执法动态的公开情况;

5、财经信息: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以及重大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的公开情况;

6、公共服务:包括面向公民、面向法人或其他组织和涉外方面的服务信息、办事指南的公开情况;

7、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更新和公开的情况等。

(三)政务公开形式方面。根据公开的类别和内容,选择网络、新闻媒介、公开栏、便民资料、政府公报、听证会、论证会、专家咨询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公开载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开。【政务公开要点实施方案】

(四)政务公开时限方面。规定政务公开的时间,并能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公开,依申请公开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五)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及监督保障方面。主要考核落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投诉处置、结果反馈制度,建立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公开评议、分级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履行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义务,规范调查处理投诉举报制度,及时上报工作动态。

(六)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方面。主要考核政府网站建设情况;政务信息是否及时公开和更新,查询政务信息是否方便情况;政务公开指南制定及发放情况;办事场所(办事窗口)公开栏开展政务公开的情况。

(七)政务公开效果方面。主要考核通过政务公开,是否体现以下效果:机关作风明显改善,行政效能明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政务服务明显推进,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等;没有被群众投诉或投诉次数明显下降,群众上访和越级上访次数明显下降,没有因政务工作透明度不高而引起上访现象;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出现严重的行政过错等。

(八)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方面。主要考核开展政务公开示范点创建及作用发挥情况,示范点在工作机制、公开内容、公开形式上形成自身的特色和亮点。

(九)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规定的其它考核内容。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考核方式。在总结自查基础上采取网上社会评议和迎接考核相结合。

考核程序:

1、自查。各科室、各单位每年度按照统一安排对照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进行自我总结和评价;

2、、网上社会评议。市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网上社会评议,对各科室、各单位进行评价打分。

四、考核的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

篇六:政务公开要点实施方案
2015机关优质服务实施方案

方案一:机关优质服务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机关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密切党群关系、树立机关文明服务形象,不断提升机关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服务理念,市创建“五型“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机关中开展争创“机关优质服务品牌”活动。根据xx市委办公室黄办文[xx]73号《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创建“五型”机关活动的通知》、xx市创建“五型”机关活动领导小组黄创“五型”发[xx]1号《关于印发〈xx年市直机关开展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工作要点〉的通知》及xx市规划局党组黄规组[xx]09号《xx市规划局关于开展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xx市创建“五型”机关活动领导小组黄创“五型”发[xx]1号《关于在“五型”机关创建工作中开展争创“机关优质服务品牌”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现结合规划局工作实际,制定xx市规划局创建机关优质服务品牌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开展“阳光规划”优质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目标和要求

我局开展机关优质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机关建设的创新和有益探索,对于转变机关职能和机关作风、发展机关先进文化和促进机关“三个文明”建设、提升机关形象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要以围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建立高效运行的服务机制、全新科学规范的服务模式、落实配套有力的服务措施三个支撑体系,着力打造“阳光规划”优质服务品牌。以创建服务型机关,促进“五型”机关活动的全面开展,最终实现“机关学习风气明显好转,机关干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机关作风明显转变”。

开展机关优质服务品牌创建活动,要努力把创建服务品牌的各项要求部门化、具体化、责任化,建立一套全新的、科学规范的服务模式,保证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取得成效;要积极研究探索,不断创新品牌内涵、支撑体系和配套措施,努力把规划局创建服务品牌活动真正变成推动机关工作的一种导向,一个全员共同奋斗的目标,一套约束个人行为的规范。

二、开展机关优质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工作步骤和具体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xx年5月)

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发动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机关创建优质服务品牌活动中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根据我局工作职能、服务领域和基层、企业、群众的要求,开展创建机关优质服务品牌大讨论,集思广益,确定我局机关服务品牌的名称和定位。把机关服务品牌的定位过程变成宣传发动和增强机关干部服务意识的过程。

(二)品牌申报阶段(xx年5月底)

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出《xx市规划局机关创建优质服务品牌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分解责任,落实创建措施,建立一套“创建优质服务品牌”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形成规范、科学的工作运行机制。并向市创建“五型”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xx市规划局机关创建优质服务的品牌,同时上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三)创建实施阶段

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建立城市规划科学民主机制

(1)完善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进一步完善xx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将城市规划编制计划的拟定和规划编制成果的审查纳入规划委员会审议,将重大城市规划决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审查纳入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框架。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2)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控制体系,完善涵括xx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图则和修建性规划等不同层次的城市规划控制体系,为xx市城市规划审批和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2、完善优质服务体制,发挥优质服务品牌效应

(1)加强规划行政服务窗口建设。一是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的工作制度。窗口在服务中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受理、热忱服务的原则,积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二是制作便民服务卡。将局行政许可事项、责任部门、联系电话、办事程序、申报资料等制作成服务卡片,存放行政服务窗口,提供建设单位使用。

(2)加强规划报批“绿色通道”,提供特事特办的便捷服务。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建设项目、大型厂矿企业的技改扩建项目和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等,一是可实施上门服务代办机制,在报建环节上,可直接报局办公室受理,立即进入审批程序,由局办公室代理业主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完善手续;二是在审批过程中,只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规和通过环境评价等前提下,规划定点的审批做到随到随办;三是对重大建设项目和涉及到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建设项目采取服务上门、主动沟通、现场办公的方式,及时为项目业主解决难题。

(3)实施规划公示制度,拓宽公示渠道。一是城市总规、详规、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划强制性技术标准等在规划网站上公示,让广大公众知道规划部门审批的政策、法律和技术依据;二是在组织编制各类规划时,将正在编制的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以随时充分听取广大公众的参与意见;三是建设单位必须将具体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在现场一定范围内进行批前公示;四是规划局将拟批的具体规划设

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以减少审批决策的失误;五是建设单位必须将经批准的项目规划方案和建筑实施方案在建设场地以公示栏的方式进行批后公示,以在建设的过程中随时接受公众的监督。

(4)坚持完善优质服务制度。一是建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做到文明接访,一张笑脸相迎、一声你好问候、一杯热茶相敬、一把椅子让座、一声再见相送;二是坚持首问负责制,谁首次接待,谁就必须自觉当好引导员、宣传员、服务员;三是坚持报建项目回访制度,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到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四是坚持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理制度,向社会和群众承诺服务内容和办结时间,有效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3、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建设xx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建设覆盖城市规划行政办公、业务审批、批后管理、督察督办、违章查处、规划信息发布等规划业务的管理信息系统。对“一书两证”等行政许可事项和规划审批管理流程,实施全程网络办理、监控、查询、统计。从而为辅助决策提供支持,为实现规划行政许可的提速夯实基础,为加强规划效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四)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围绕创建“优质服务品牌”活动的要求,针对检查督办中发现的不足,进行整改,并建立一整套规范性、程序性和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对创建“优质服务品牌”活动实施长效管理,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我局机关优质服务品牌的知名度和公众信任度

方案二:三明市公安机关开展“亮户籍窗口创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关于传发<全省公安机关“亮户籍窗口、创优质服务”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闽公传发〔20xx〕235号)精神,扎实开展我市“亮户籍窗口、创优质服务”活动,切实改进和提升全市户籍窗口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依据省厅方案部署和市局领导要求,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全市“亮户籍窗口、创优质服务”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肖文波副局长任组长,治安支队戴碧铭支队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治安支队,由治安支队邓光龙副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推进、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按照省厅部署和市局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各地治安部门、公安派出所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责任心,立即行动起来,从本单位做起,从问题处改起,从细节处抓起,扎实开展工作,并做好随时接受上级机关明察暗访的准备。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底前)

全市治安部门要把“亮户籍窗口、创优质服务”专项活动作为今年底至明年初的一项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分管局领导要亲自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全体窗口民警及其领导认真学习省厅《福建省公安机关“九个严禁”》、《关于传发<全省公安机关“亮户籍窗口、创优质服务”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闽公传发〔20xx〕235号)、公安部三局《关于河北省公安厅迅速核查严肃处理内丘县公安局少数民警对群众申请更正户籍登记明显差错久拖不决问题的通报》(公治明发〔20xx〕546号)、公安部三局《关于广西藤县公安局象棋镇派出所错误登记户籍信息有关情况的通报》(公治明发〔20xx〕491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户籍窗口民警开展专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二)自查纠改阶段(12月1日至2月10日)

全市各公安派出所和各治安大队户籍窗口要立即开展自查,着力检查窗口服务态度、服务行为,着力检查服务承诺是否兑现,着力检查群众反映和省厅通报的问题是否解决。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立整立改,接待群众办理业务时,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办理;需要补充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对群众诉求和意见,依照现行法律政策无法解决的,要耐心解释;对已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依法依规办理,不得自行加码索要任何材料,坚决杜绝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防止造成负面影响。各地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整风肃纪活动,重点查摆剖析以下内容:

1.是否存在对待群众态度差、不解答、不耐心的问题;2.是否存在特权思想,公权私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问题;3.是否违背服务承诺,不认真履行职责,随意附加办理条件,引发群众不满;4.是否对群众诉求嫌麻烦、怕棘手,相互推卸“踢皮球”;5.是否存在能当场办理却拖拖拉拉等办事效率不高问题;6.是否存在故意不解释清楚,人为设置条件为难群众问题;7.是否存在办理户籍、身份证业务隐瞒或拒绝群众使用评价器问题;8.是否存在便民利民措施不到位问题;9.是否存在各种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监督举报电话不公开问题;10.是否存在不具有执法资格的文职人员、协勤人员直接办理户政业务问题。

(三)督导检查阶段(2月11日至2月28日)

市局将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对户籍窗口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各县(市、区)治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户籍窗口服务质量和户籍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民警违法违规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办事公开透明。所有办事程序、办事条件都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监督。要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窗口民警对手续齐全的申请,当场受理;对手续不全的,指导申请人完备手续,向申请人出具“补充材料告知单”;对依法不能办理的,向申请人解释有关法律依据。“一次性告知单”要做到县(市、区)内统一。

(二)做到有诺必践。要认真执行省厅“九个严禁”,切实兑现户政业务办理服务和时限承诺,严禁私自增设条件,刁难群众。严禁在办事指南之外再向群众索要任何材料,再增加任何办事环节,切实做到一个窗口对外。要将户政窗口评价器固定在柜台指定位置,每项业务办理完毕后,主动提醒群众使用窗口评价器对服务态度进行评价。

(三)规范遇难求助。对群众的咨询,要热情接待,做好相关业务答复解释;对群众诉求和意见,如涉及多个部门或有关规定不明确等情况的,要及时帮助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如依照现行法律政策暂无法解决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窗口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群众提出、但按现有规范不知如何办理的事项,不许一推了之,而要报告所长,所长解决不了的请示县局,县局解决不了的咨询市局。对无法当场答复的,要留下对方的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

(四)积极回应投诉。各治安大队和派出所要建立解决户籍管理举报反映投诉台账,详细记录接受时间、渠道、内容,以及后续处理情况等。对投诉反映举报属本辖区范围内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努力将问题解决在本单位(本层级)范围内;对涉及其它地区(单位)或一时把握不准的,要及时上报上级治安部门协调处理。所有投诉举报问题,一律要立即回应,一律由领导亲自督办,一律要事后追究。投诉所里的问题,由县局找所长;投诉县局的问题,由市局找县局治安大队长或分管副局长。对已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投诉,根据户籍管理政策规定应该予以解决的,要按照上级机关要求百分百及时纠正解决;对因工作不到位,引起当事人再向上级机关举报反映投诉或被新闻媒体关注炒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的责任。

(五)开展延伸服务。各地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要求,严格落实如下制度:一是提前上班制度。户籍窗口民警坚持在工作日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为群众办事准备。二是延时服务制度。对下班前到户籍窗口办事的群众,户籍民警延长服务时间,待办理完业务再下班。延长窗口工作时间,户籍窗口坚持每周六上午接待群众办事。三是预约服务制度。对外出务工、高考学生开展预约办理二代证服务。四是上门服务制度。对老、弱、病、残、孕等确实不便到派出所办理业务的群众,由社区民警开展上门服务。五是急事特办制度。对参军入伍、升学考试、乘车购票等急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等事项的,开辟绿色通道,随时办理,为其提供身份证明。

(六)严格配套保证。要配齐配强户籍窗口民警,将服务意识强、素质强的民警放在窗口,展示公安机关窗口形象。要实行专职户籍民警制度,户籍窗口民警不得兼任警务队民警或社区民警等其它岗位。要建立AB岗制度,确保户籍窗口民警上班时间在岗在位,严禁民警将PKI交由户籍协管员或文职人员办理户口。户籍协管员或文职人员一般只承担引导群众办理申请、落实窗口便民措施、档案整理装订等辅助性工作。要保持窗口民警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动、借调、挪用,确需临时调动、借调、挪用的,谁调用谁负责协调顶岗。实行首问责任制,开展“一站式”、“零距离”服务,引导群众按序等候。对于工作量大的户籍窗口,可设立台前接待员,设立叫号制度,做好咨询、分流工作。

(七)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于明显登记错误的,无论是群众假报、错报,还是公安机关工作失误造成的,派出所都要主动开展核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纠正。要将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上升为一把手工程,坚决摒弃“新官不理旧账”的思想,本着“有错必改,有错必纠”的原则由派出所所长亲自抓落实。特别是因公安机关原因造成错误的,一经当事人提出,公安机关必须全程代理,不得让当事人按照“变更登记”的程序和要求去审批。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各地要在“亮户籍窗口、创优质服务”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成立工作专班,组织、推动、督促工作任务的完成。治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采取可行措施,确保本单位活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自查整改。要根据本单位实际,结合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的纪律作风大检查和整风肃纪活动,对户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通过自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升自身形象,确保通过此次活动使户籍窗口整体形象大幅提升。明年初,市局将组织开展一次“文明户籍窗口”和“优秀户籍民警”评选工作,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地要从严落实问责制度,加强检查指导。要坚持内紧外松、内外有别,正确把握宣传尺度,正确应对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严防被恶意炒作。要严格责任纪律,凡是被举报在办理户口业务过程中刁难群众、经调查属实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追究责任;凡是发现利用职务之便办理虚假户口的,一律予以开除;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四)按时上报情况。各地在活动过程中要重视情况报送,每月9日、19日、29日(遇节假日提前上报,下同)前填写上报《群众诉求未结事项登记表》(凡是未结的,都要上报);每月要对本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小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次月3日前上报,市局将对各地各阶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在20xx年2月28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方案三:市直机关工委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成果,大力提升我市公共文明指数和整体文明程度,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各部门尤其是窗口部门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市直各部门开展优质服务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市民幸福指数为指导,以提高城市公共文明指数为核心,以优质服务创建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服务体系,改进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量,大力推进阳光便民行动,逐步形成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格局,使机关服务窗口逐渐成为密切联系群众和为群众办实事的形象窗口、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行政效率的快速通道、反腐败关口前移和作风整治的源头阵地。

二、主要内容

1、改进作风,服务基层。要按照“争创一流队伍、培养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的要求,坚定理想信念,培养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发动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零距离”服务。

2、了解民情,服务群众。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宗旨,打响品牌,创新载体,彰显特色。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心声,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群众访贫问困,及时掌握民情,做好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制度、服务程序、服务标准,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充分发挥“为民、便民、利民”的窗口效应。

3、围绕中心,服务发展。要增强大局意识,着眼全市的大局谋划各项工作,根据形势的变化改进工作方法,服务企业发展、服务企业党建、服务困难职工、服务和谐劳动关系,做到服务循环经济发展有新途径、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有新举措、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有新办法。

4、创新载体,争先创优。在所有窗口开展“比规范管理环境好、比文明优质服务号、比群众满意形象好”三评比活动,积极推行科学规范化管理,优化便民利民服务举措,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技能,

三、具体措施

开展优质服务创建活动,要与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结合起来,与先进性建设、固本强基工程结合起来,与推动科学发展结合起来,办实事,见实效。主要措施如下:

1、开展“关注基层、关注服务对象”调研活动。深入到服务对象、基层单位、结对对象,听取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认真查找本部门工作存在的差距,制定措施,抓好整改。

2、开展“为基层和群众做好事办实事”活动。抓住基层和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积极开展一些有特色的活动,努力为基层和群众办几件好事实事。突出抓好窗口服务、现场服务、有效服务,强化党员干部的改革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工作水平、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3、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真正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市委十四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解决影响和制约本部门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与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推动文明城建设结合起来。要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有效形式和创新方法。

4、开展“创建和谐机关”活动。坚持以事业凝聚人心、以感情温暖人心、以适当待遇稳定人心,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根据自身的特点,提出创建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措施,开展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

四、组织领导

搞好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对于提升机关公共文明指数、加强部门自身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市直各部门要围绕“建设和谐机关、打造活力团队”这一主题,加强机关形象建设,不断增强机关干部职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本领。机关干部职工尤其是广大党员要积极参与,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市直机关工委将适时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五、开展机关优质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为了将机关优质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抓紧抓好,落实到位,特成立局优质服务品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袁小安(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傅正明(市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管其伟(市规划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冯鹏鹰(市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舒成勇(市规划局党组成员、市测绘办副主任、总规划师)

刘晓华(市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谭杰(市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团城山规划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标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在市规划局“创建优质服务品牌”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机关服务品牌创建是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一个载体,机关各科室(部门)、全体机关党员干部都要非常注意维护xx市规划局的优质服务品牌形象,在工作中依照品牌创建的标准和要求,严格约束自己,并把品牌的各项要求落脚到自己的日常工作中,想方设法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以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肯定。

方案四:常熟市统计局开展创建机关优质服务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努力塑造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机关形象,进一步优化统计发展环境,按照常熟市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在市级机关开展创建机关优质服务品牌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局开展创建机关优质服务品牌活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入手,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以提高干部职工素质为基础,以统计工作全面提效为主线,以创新和竞争为动力,广泛开展创建机关优质服务品牌活动,在统计工作中植入品牌理念,着力打造主题内涵深、工作措施硬、群众反响好的机关优质服务品牌,把我局建设成为坚持服务发展、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服务型机关,为常熟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品牌基本标准

1、有鲜明的品牌名称和标识。品牌名称应能体现服务特色和时代精神,易懂、易记、易识别,简练明了,主题突出;品牌形象标识内涵丰富,能够体现统计行业特色和时代精神风貌,准确大方,有视觉冲击力。透过名称、标识便能了解和明白个性化服务的内容和目标。物化品牌实物,在办公场所、名片、宣传页等素材上有标识设计。

2、有更高的服务标准。围绕服务理念最新、态度最好、效率最高、程序最简、成本最低、队伍最廉的要求,建立高标准的服务规范,形成高定位的目标体系并切实抓好落实。

3、有完善的保障机制。有创建机关优质服务品牌的规划、具体措施、有效载体和相关保障;有为提供热情、优质、高效服务所需的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和监督考核机制。

4、有良好的社会影响。主动向社会各界推介自己的统计服务品牌,导入社会评议机制,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所提供的服务在市级机关和本系统具有明显的示范导向作用,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在社会、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础上,在市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

三、活动总体安排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树立品牌意识(20xx年7月)

成立品牌创建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创建机关优质服务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并进行深入宣传发动,使每名机关干部都明确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掌握品牌创建的内涵和特征,在全局范围开展有奖征集品牌名称和标识活动,增强全局人员争创一流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积极主动地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不断提升机关效能,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阶段:论证定位,确定争创规划(20xx年8-9月)

按照创建优质服务品牌活动的总体要求以及优质服务品牌的内涵和特征,结合我局统计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征集我局特色的服务品牌名称和标识图案,认真组织好优质服务品牌名称的征选、论证以及打造优质服务品牌规划的制定,确定争创的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创建优质服务品牌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三阶段:积极实践,推进品牌建设(20xx年10-12月)

一是培育品牌。提升优质服务品牌的内涵,注重服务功能定位、服务设施物化等方面的完善。二是争创品牌。提高服务水平,营造优质服务环境,让办事群众感到方便温馨,使创建服务品牌活动成为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民心工程。三是叫响品牌。发挥资源优势,利用刊物、局域网等广泛发动,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参与;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网站积极宣传本部门的创建工作;将特色工作提炼出一个宣传册,比较直观的体现服务品牌的标识、内涵、理念、手段等。

四、创建要求

1、营造良好氛围。认真做好创建机关优质服务品牌的思想发动工作,提高局全体人员的认识程度和参与程度。加强对创建优质服务品牌的组织领导、舆论宣传,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组织带领局全体人员自觉参与到活动中来,共同塑造统计局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

2、精心筹划安排。把争创机关优质服务品牌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服务品牌有内涵、有标识,创建工作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要精心策划,设计出简练明了、主题突出的品牌名称;要统筹兼顾,通过优质服务品牌创建的实际成果来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

3、突出工作重点。一要注重特色性。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既把握全市总体要求,又突出我局自身特点,塑造品牌的独特形象。二要注重创新性。坚持把创新贯穿于创建活动中,不断推进统计部门业务工作的创新。三要注重实效性。把服务品牌创建活动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局工作服务全局工作的重要载体常抓不懈,力戒形式主义,防止出现“一阵风”、走过场现象。

4、形成工作合力。局党组要发挥在创建优质服务品牌中的主导作用,局主要领导亲自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好组织协调,局党员干部要发挥在创建优质服务品牌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相关科室协同配合、全体员工积极创建的工作体系。正确处理好创建工作与各科室工作的关系,围绕各科室中心工作筹划推进创建工作,使服务品牌创建活动起到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积极作用,确保创建活动出亮点、出氛围、出实效。

五、组织领导

为推进机关优质服务品牌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常熟市统计局优质服务品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钢

副组长:钱振新、程凤鸣、罗保兴

成员:魏民、王蓝、范雪良、章锦页、黄霞萍、汪晓、戴建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统计局办公室,由魏民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品牌创建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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