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超市经营规模申报材料

| 项目管理师 |

【www.guakaob.com--项目管理师】

篇一:供销社超市经营规模申报材料
牛镜东供销社项目申报书

项目类别:加工项目(农产品) 项目编码:

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

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养殖基地扩建项目 申 报 书

项目单位:正镶白旗盐淖尔肉牛养殖育肥专业合作社 项目建设地点:正镶白旗伊克淖尔苏木盐淖尔嘎查 申报书编制时间:二O一二年八月

目 录

表1 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 表2 项目立项背景 表3 项目目标 表4-1 项目建设方案 表4-2 项目建设方案

表5 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表6 项目预期经济社会效益 附表:

1.财政资金使用明细表 2.建设投资估算表 2-1.设备投资明细表 3.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3-1.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

3-2.成本费用测算表

附件:

附件1:项目逐级联合上报文件(复印件)

附件2: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附件3:自筹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附件4:信用等级证明(项目涉及银行贷款)、存款证明等 附件5:供销合作社入股情况证明材料、股东构成情况资料 附件6: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

附件7:入社成员名单(包括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入股金一额)

附件8: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附件9:合作社章程、

附件10: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 附件11:合作社同意申报项目的决议 附件12:成员产供协议

表1 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供销社超市经营规模申报材料】

表2 项目立项背景

篇二:供销社超市经营规模申报材料
供销社项目计划书

“岫岩县惠民供销合作联社”项目计划书

岫岩县惠民供销合作联社

负责人:李长鑫

电话:18904147888

邮箱:LCX7888@126.COM

QQ:522379594

“岫岩县惠民供销合作联社”项目计划书

一、组建“岫岩县惠民供销合作联社”乃适势所为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为了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乃适势所为:

1、国家政策支持。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的中发<2015>11号文件,与辽宁省委辽政发<2016>5号文件,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明确提出坚持走联合发展之路,以“新网工程”建设为契机,建立新供销合作联社,并且给与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

2、供销合作联社统采分销经营模式优势明显:不但可降低生产资料和日用品的采购价格、库存成本,从而扩大市场占有率;同时通过供销社总体形象的树立和品牌效应的建立,和国家政策扶持,进而乘势而起。

3、岫岩县自身条件颇好。作为拥有耕地面积85万亩的农业县,这些年对于供销社“新网工程”尚未系统规范;而当前县农科站的种子化肥销售网点已遍布全县各乡镇,在此基础上,如将其它重点生产资料销售大户与日用品大型超市也一并拉入新社,对岫岩镇和黄花甸镇两个交通枢纽增设直营店,这样经整合组建新供销合作联社,完全可实现供销社“新网工程”的规范运作。

综上,组建“岫岩惠民供销合作联社”,乃适势所为,亟农所需。

二、供销合作联社的组建实施步骤

供销合作社新网工程四项基本职能: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日用品现代经营服务/农副产品购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目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以报废车辆拆解和秸秆的综合利用,政府支持力度最大,其中以秸秆化浆附加值最高且不易复制,但因专利转让成本略高,可暂缓实施。日用品销售,不但利薄,做起来也颇费力,故可待时机成熟再实施。故当前主要做生产资料的统采分销,和农副产品以电子商务平台为主的物流网络融合发展。

(一)、注册“岫岩县惠民供销合作联社”:注册资本800万,县供销社适当参股(双方明确“惠民供销合作联社”的独家经营权);

(二)组建乡、镇生产资料销售分社:本着尽量减少资金投入,坚持走联合发展之路,开拓思维,通过直营、加盟、合作、合资、募股等多种形式组建乡镇新型合作社。即采取“五个一批”的方法,即利用原有门店改造一批、开发闲置资产新建一批、招商引资联建一批、销售大户加盟一批、规范完善提高一批,以【供销社超市经营规模申报材料】

此加快网点建设的步伐,确保一年时间乡镇供销社全覆盖,两年日用品超市实现全县各村全覆盖。

【供销社超市经营规模申报材料】

1、关于生产资料合作联社的建立:

在岫岩镇建立一个仓储中心和一个生产资料直营店;鉴于黄花甸系北部八个乡镇中心,位置枢纽,客流量极大,建立生产资料直销店两个,物流库一个;

除了两个交通枢纽镇以外,暂不新建直营店,其它网点均以岫岩农科站现有网点为基础,将所有销售大户拉进社,联社生产资料整体网络布局基本成型。

生产资料销售网点之所以要加入供销合作联社,其原因如下:

①联社统采可使进货价格低于以前散户自采的价格;

②联社统采,通过与厂家谈判实行代储备策略,可节省仓储资金;

③通过联社的品牌效应、宣传效应,以及联社把享受到国家政策的扶持资金,直接发到分社直销客户,这样既可稳住老客户,又可开发新客户,扩大市场占有率;

【供销社超市经营规模申报材料】

④假如不加入联社,就享受不到联社所享受到的国家扶持政策和联社的宣传效应、品牌效应,就有市场被侵占的危险;

有鉴于此,全县各乡镇的生产资料销售网点不花一分钱加入联社就可享受以上前三项好处,又可规避第四项的未知风险,何乐而不为,故选择加入联社是必然。

(三)、建立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土特产品:

按照省委5号文件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动传统物流网络融合发展”的精神,以仓储配送中心为物流中心,以新组建的电子商务平台为信息中心,与全国知名电商合作,组建区域性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实施与电子商务相匹配的线下资源改造工程,强化基层经营服务网店的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开展网络代购代销业务,开辟“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新渠道,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实体销售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利用电子商务信息平台,与线下的仓储配送网络,促进岫岩乃至辽宁农业土特产品的全国营销。

三、供销合作联社生产资料营销策略:

基本思路:规范运作,加大宣传,保质降价,优质服务,稳拓市场,乘势而起。

在网络上,以县供销联社为龙头,以基层社、综合服务社和村级服务站为依托,在乡镇设立乡镇级农资连锁配送中心,在规模较大的村设立农资连锁超市,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在全县范围内构筑“大农资连锁超市+农户”的新型农资配送体系。

(一)、规范运作,树立形象

1、对于加入联社,要有明确的条件规范:

第一,承认和遵守供销联社的章程;

第二,信守货真价实、真心实意为农服务的承诺;听从合作社统一指挥,能按照合作社的统一策略经营,有大局观念,不急功近利;

第三,统一形象、统一供应、统一销价区间、统一服务公约;

A、从文化识别系统、视觉识别系统、行为识别系统统一供销联社形象;

B、在保证质量、价格最低的前提下,由联合社统一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从而最终实现还惠予民的目的;

C、由总社制定销价区间,这样既可保证供销合作社的生产资料在全县销价最低,还惠与民,也为进一步拓展市场创造条件,同时又给各分社一定的弹性空间,以便稳定客户和灵活应对市场。

D、供销联社统一服务公约:

营业场所整洁卫生,商品丰富陈列有序。

计量设施准确合格,货源质量安全可靠。

明码标价接受监督,诚信经营让利于民。

便民措施体贴周到,预约销售送货上门。

接待顾客和蔼热情,处理投诉妥善及时。

2、适时实行供、销、存的计算机化管理。

(二)、加大宣传,妇孺皆知

1、投资方资金到位和各分社成立之后,适时召开“岫岩惠民供销合作联社”成立大会。由项目方与县供销社联合牵头,邀请市县相关部门的领导、投资方、各乡镇分社负责人急新闻部门参会,借此造势。

2、在农民采购生产资料当季,利用县有线电视台的区域收视优势,大势宣传“岫岩县惠民供销合作联社”:质量、价格、服务承诺等等。为供销社业务开展和开拓市场做好铺垫;

(三)、优质服务,便民贴心

1、在经营上,坚持“以农为本、诚信经营”的原则,根据区域内的种植结构、种植面积、需求总量做好货源储备(比如北部三个乡镇集中种植食用菌所需的各类菌种原料),确保旺季市场足量供应,严格执行国家农资商品价格政策,让利于民,明码标价,严禁哄抬物价。

2、成立庄稼医院,免费为农民庄稼种植就医问诊,切实为农民种植服务;

3、设立“联社惠民服务车”,积极为农民群众开展免费测土施肥、送货到家等科技服务,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现代农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市场。

(四)、质优价廉,稳拓市场

1、质保承诺。与厂家、客户双向签订质保协议,严把质量关,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农业生产资料,杜绝假冒伪劣农资;

2、低价策略。一是通过0库存策略(为厂家代储备),以减少库存成本;二

【供销社超市经营规模申报材料】

是通过统采,以市场占有率促进采购成本降低(降价部分留利基层;部分留利总社用于总社集中宣传);给各分社制定销价区间,以保证农民在价格上受益。

3、政策补贴返利策略。秋收以后,将国家政策补贴的60%,按农民生产资料采购额比例(5-8%)直接返给农户,还惠与民,以实现稳定客户、开拓市场的目的;各分社要通过让利于民,从而增加市场占有率来实现盈利。

四、关于日用消费品经营策略:

关于日用品经营与生产资料经营基本相同,实施“小超市、大连锁”战略,集中采购,连锁配送,以此降低进价和商品销价,利用国家政策补贴降低产品售价。另外每天一个特价商品,以此吸引客户,从而实现站稳市场的目的。关于日用品超市进货可以由辽阳供销社进货,一方面辽阳供销社采购价低,另一方面也可以借此缓解供货资金压力。 注:生产资料与日用品销售不搞一刀切,那些商品有价格优势就做哪个商品。鉴于此项业务尚不成熟,故具体销售策略从略。

五、关于土特产经营策略:

与全国知名电商合作,建立电子商务平台,以线上销售为主进行销售。产品以当他土特产品为主,尽量锁定优质供货渠道,实行代仓储策略,以减少自身仓储成本;价格按照市场行情灵活变动,这样就能做到进可功退可守,减少经营风险。强调一点:网销必须严格保证质量,以质量求生存,以价格优势求发展。

当然,在土特产品生产的当季,瞄准时机,公司自身也要低价收购存储当地的土特产品,包括食用菌、榛子、茧蛹、栗子、山楂、五味子等等;

另外,岫岩县乃东北最大食用菌生产基地,主要生产香菇和滑子菇,年产鲜品25万吨以上(这么大的产能当地没有电子商务去做)。食用菌烘干工艺简单,完全可以自己烘干一部分,低价收购一本分,然后网销干品。(食用菌可把各个加工点组织起来,成立专业合作社或协会,以保证信息互通、技术共享和供货渠道的稳定)。

A、 组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范围:

1、 大补系列:冬虫夏草,人参、灵芝孢子粉;蛤蟆油,鹿茸鹿鞭制品;

2、土特名品:食用菌;冰葡萄酒;桓仁贡米;铁岭榛子;

注:香菇干品与榛子完全可以通过电子商务进行网销批发。

B、与电商合作开展土特产的电子商务具备以下优势:

优势一:省时。省去头疼的店铺装修时间; 更专业培训体系,提高店铺核心竞争力,快速入门电子商务。

优势二:省心。更规范的经营环境,更高的品牌起点; 账务明细,及时掌握进销存信息。

优势三:省力。凭借强大网购份额,迅速实现品牌推广,目标市场无边界; 团队管理,分工合作,节省高额费用,化成本为利润。

篇三:供销社超市经营规模申报材料
2016供销社商贸发展情况报告

县供销社近年来认真贯彻国发[2016]40号文件精神,深化经营体制政策,初步形成了以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农副产品购消四大连锁经营产业,2016年全系统商品销售总额6758万元,为全县农业发展,活跃城乡市场,繁荣农村经济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商贸产业发展现状

1、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产业:县供销社创新体制搞活经营,以新供销农资连锁有限公司为龙头,以各基层供销社为基础,整合农资直营店、农家店、加盟店为连锁经营网点,通过国家“新网工程”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扶持,加大经营网络基础设施投入,形成了具有3个配送中心,11个直营店,65个加盟店的经营网络,2016年为农民供应农业生产资料2.3万吨,发布有关服务信息和宣传材料3万多份。

2、日用消费品经营产业:引进省内大型连锁企业家电销售公司,密切合作,并以家电超市为龙头,以基层中心供销社日用消费品超市为自营平台,通过争取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扶助,在全县建成社有日用消费品超市6家,村级连锁加盟店156家,2016年基层供销社超市实现销售255万元。

3、烟花爆竹经营产业:注重以安全经营为重点,强化烟花爆竹市场专营,加强城信建设和行业自律,按“六统一”标准,着力打造贯通城乡,布局合理,规范有序的烟花爆竹经营网络,在全县建设标准化烟花爆竹配送中心1个,直营店3个,代批点7个,零售网点150家,并建设标准化储存仓库600平方米,配备了专用配送和市场稽查车辆。保障了烟花爆竹市场管理安全有序,销售持续上升。

4、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产业:通过整合社有资源,采取股份制形式,组建成立县新供销再生资源公司,以资本购销为纽带、整合、规范现有再生资源加收网点,建立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积极开展废纸、废金属、废橡胶及车辆拆解和家电以旧换新等业务,该公司现共有回收利用网点63个,2016年实现废旧物质购销交易额1630万元。

5、农副产品购销产业:与县蔬菜销售公司紧密合作,大力推销县的特色产品,开展农产品“农超对接”业务,多方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积极领办,引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4家,发展社员629户,其中有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被省供销社评为标准化示范社,2016年2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农副产品销售额4000多万元。

二、商贸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供销社超市经营规模申报材料】

县供销社系统近年来在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经营网络方面有所突破。农资、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再生资源、农副产品购销等产业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恢复和发展,但也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1、经济基层薄弱。系统产权制度全面改革后,绝部份社有资产被处置,所剩余的资产不仅数量少,而且质量差,使用价值不高。

2、资金缺乏。系统现有各经营产业普遍存在基层设施差,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需要,更新又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但在现有资金条件下,如没有国家政策和资金扶持,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作困难较大。

3、服务产业运转方面不足,主要表现在大部份经营网点设施陈旧,方式落后,品种单调,为农服务能力不强,农村综合性超市发展滞后,商品流通信息化建设处于起步阶段,电子商务交易技术空白,制约了现代流通服务产业的发展。

4、经营人才缺乏,尤其是懂现代连锁企业经营、管理的人才缺乏,其次农业技术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短缺。

三、商贸产业发展思路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搭建政府联系农民、农民连接市场、农民联合农民的公共服务平台,以现代流通为手段,注重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构建运转高效、功能齐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体系,努力把供销社打造成农民需要的服务载体,成为农业社会化生产,服务的骨干力量,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四、商贸产业发展的目标

“十二五”期间,供销合作社将围绕“服务三农、紧扣发展,创建新型供销合作经济”的总体目标要求,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经济目标。实现全系统购销总额达到2.05亿元,其中:农资商品供应8000万元,日用消费品1000万元,农副产品购销6000万元;再生资源回收、加工5000万元;烟花爆竹500万元。

①全系统实现利润100万元。

②全系统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500万元,重点建设县农资大市场;古县、沿陂农资市场、供销贸易服务中心等基层设施项目。

2、商贸产业建设

①完成全县农资连锁经营网点构建,重点建设乡镇配送中心、直营店,使系统农资经营网点达到200个,覆盖全县所有乡镇、行政村、农资商品供应占全县的70%以上,农资商品储存设施达到20000平方米,满足化肥、农药冬储需要。

②加强供销社服务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在有条件的乡镇,积极配合乡镇建设规划,恢复和重建基层供销社,2016年在古县和沿陂建设2个基层供销社。同时,与当地村委会合作高标准建设20个村级综合服务社,15个庄稼医院、开展测土配肥、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农药。

③完成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和连锁经营网络建设,形成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加工、集中整理、转运为一体的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的综合性再生资源利用中心。

④建设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2个,仓储面积3000平方米,在乡镇建设6个基层供销社、4家日用品超市,构建供销合作社日用消费品的连锁经营网络。

⑤建设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实现特色农副产品“产销对接”,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引办领办3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农副产品行业协会,引导农民走合作共同发展道路,实现农副产品的产业化经营、规模化发展。

⑥完成烟花爆竹配送中心建设,新增仓储面积1000平方米,配备防爆专用配送车2辆,实现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有序。

五、商贸产业发展的打算

1、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服务网络。筹资3000万元建设集农业生产资料交易、仓储、物流配送、农业技术咨询为一体的农资大市场。

2、加快发展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一是在有条件的乡镇投资600万元,组建6个基层供销社,4个日用消费品超市;二是大力发展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投资2700万元,建设桥南社区综合超市和县城“供销贸易服务中心”,壮大日用消费品经营的骨干龙头企业;三是在全县发展连锁超市和乡镇便民店构建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

3、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依托现有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通过投资700万元建设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拆解中心,形成回收、分拣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经营的两再生资源加收利用网络,实现全县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4、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的现代购销网络。投资400万元建设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提升农副产品的购销功能,增加仓储运输、冷链物流能力。建立检验、检测、资金结算、信息服务系统。创新农副产品的流通方式。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建立采购关系,大力推进我县绿色无公害蔬菜等特色农副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批发市场,培育农产品品牌,引导我县优质农副产品茶油、早辣椒、食用菌等进入全国供销总社新合作网络物流系统,促进农副产品销售。

六、商贸产业发展所需的扶持

供销社系统经营产业的发展,基层设施薄弱、资金缺乏,在发展中需要国家和各级政府给予大力支持。

1、在构建农村现代经营网络的基层设施项目建设中,希望得到国家“新网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省财政“省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引导资金”等项目300万元资金扶持。

2、在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设中,希望得到“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新示范项目”100万元资金扶持。

3、在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区,“庄稼医院”的建设中,希望获得国家1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

4、在县城“下西坊区域”改造中,供销社系统涉迁企业能在拆迁补偿、重建用地、规费减免、企业金融欠款等方面,希望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在政策、资金优惠。

篇四:供销社超市经营规模申报材料
2016供销社党委副书记述德述职述廉报告

2016年12月,被上级任命为区供销社党委副书记、主任以来,至今一年时间。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自己深感在上级组织及领导的关心帮助下和在同志们的支持下,使自己在一年的时间里,牢记组织寄予的希望、领导的嘱托,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带领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去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和任务,现将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自被上级任命为区供销社党委副书记、主任后,自己深感虽年轻、有朝气、有能力去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和任务,但又深感重任重大,清楚的认识到自己除要加强学习,学习理论、专业知识外,更要抱着谦虚、谨慎的态度,虚心向老同志、老领导学习和请教,并赢得他们的关心和支持,于是自己在各项中心工作和主题教育的活动开展中,没有妄自尊大,而是虚心请教,首先带头认真的自学,做好心得笔记,然后再大会上宣讲,较好的把工作思路与集体智慧融入日常工作,打开了工作局面,赢得工作主动,受到了同志们好评。确保了区社各项中心主题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二、能围绕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统一思想、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严律工作纪律、规范操作程序,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主要表现在:一是针对供销社系统历史遗留问题,债务重,大部分资产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和发挥,我采取积极措施,想方设法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取得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使工作变被动为主动。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在重大决定问题上,做到个别汇报与交心通气相结合,不武断决策,如在处置蟠龙供销社退休人员退休金补发问题和解决来信来访问题上,以及企业运作过程中新发生的难题,基本做到了召开党委会、行政扩大会认真研究,反复磋商,把意见达成一致后再施行。使供销社事业得到健康、和谐、稳定发展。

三、履行供销工作职能。立足为“三农”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尽力。今年根据省、市把关于加强基层社标准化建设中的“十有标准”,在沙石供销社开展了抓住工作的主要,以带动整体,以关键引领全局加快加速打造沙石基层社成为自主经营的实体,为农服务的载体,通过引资与当地有经济实力的个体联合新建了创全省第一具有一定规模的乡镇超市,年底要完成基础工程,2016年可正式营业。该项目建设得到省、市供销社领导的支持和重视。同时,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布置和要求,本人还亲自参加了由区委、农工部、供销社多次联合在乡镇举办的农村垃圾无公害废旧物资拣选工培训班。根据区社自身的经济实力,积极按照业务部门整合和打造我区的“四大网络”建设,重点抓了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再生资源市场及农资龙头企业网络建设,并指导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管理,整合资源,在扩大经营上下功夫,确保系统内安全无事故。

四、积极做好招商引资招工安商服务工作。对区委、区政府分配的招商引资招工安商工作,我亲自带队以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实行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地展开,按时的完成了上级赋予的任务,并得到服务单位和用工服务单位的好评。

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安全生产和维护和谐稳定是各级摆在工作的首位工作,因此,我始终把安全生产、维护稳定工作及接待来信来访列入到工作的议事日程,逢会必讲,责任到人,在对待上访信访问题上,做到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对待。根据不同情况、不同处理,如对越参加反击战的原系统职工梁志强,要求办理公益岗位问题,我亲自接待并与有关部门协调,指定专人为其办理了公益岗位,使其深受感动,向我表示到,“组织没有忘记他,他会努力工作”。一年来,由于自己的努力和同志们的支持,共处置了转办件3件,接待来访6次,无发生因为工作不到位发生不和谐和不安全事件。

六、在廉洁自律方面。自被组织任命为区供销社党委副书记、主任后,但仍被抽调到水南搞敦促、维稳等中心工作,工作中我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严格要求、以身作则,从未受收他人红包和贿赂,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较好的维护党员领导干部形象。

七、积极参与征地拆迁和栅户区改造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按排,负责协调赣韶铁路客车整备所项目征地拆迁的扫尾和水泵厂地块棚户区改造的扫尾工作。期间,认真协调有关部门,耐心做好被征收人的工作,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

八、不足之处。通过前一段学习实践活动,自己虽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但围绕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力、执行力、操作力和创造力等方面来认真对照检查,也还存不足。一是深入学习理解中,主动学习的自觉性不高,深入基层调研不够经常,往往以工作忙为借口。二是由于工作难度加大,自己一时在态度上显有浮燥、困惑的现象,这些都有待于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改正。

篇五:供销社超市经营规模申报材料
2016企业行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6篇

第1篇:有色建材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确保全县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2016年省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及市安监局《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承诺制建设,深入推进标准化创建,强化培训,加强执法,继续抓好冶金建材行业专项整治,配合全局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具体目标是:规模以上冶金有色建材企业100%实现标准化达标,规模以下企业积极开展达标自评整改,为确保在2016年底前完成所有企业全部达标的工作目标奠定基础;100%实行安全生产承诺制、100%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全部经过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新、改、扩建企业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二、工作重点

(一)认真抓好冶金有色建材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1.重点抓好安全标准化创建,按着“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的原则,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实现标准化;规模以下企业具备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实现达标,不具备达标条件的,企业要成立专门组织(或外聘专家)开展自评整改,做好创建达标基本规范的准备工作,年底前,50%以上企业完成自评和现场规范,标准化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实行。(1)企业自评与评审: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申请评审。企业自评可以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技术服务机构在企业整改完成后出具评审报告;企业自评不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的,自评整改完成后由考评机构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出具评审报告。企业根据自评和评审结果,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市安监局监管二科申请三级标准化审查、审核。经审查、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予以备案;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书面通知评审单位并重新修改。评审结果未达到企业申请等级的,经申请企业同意,限期整改后可以进行重审。审查、审核工作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不含企业整改时间)。(2)公告:市安监局对符合标准的企业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3)颁发证书和牌匾:经公告的企业,由市安监局统一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

2.重点抓好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三同时”手续。所有冶金企业、规模以上建材企业及新改扩建企业必须严格按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要求,及时到安监部门履行备案程序;其他企业,也要按着相关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3.继续做好“三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所有企业必须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三项制度”并不断完善和落实,每个行业确定1-2家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育,对“三项制度”基本条目、内容和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后,进行全面推广。

(二)深入推进冶金有色建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冶金行业专项整治。以煤气生产、储运、使用及高温液态吊装、运输为重点,以强化班组建设、反违章作业为抓手。全面实行工作许可授权、工作前隐患预评估和隐患辨识等作业现场票证管理措施,深入开展规程普及教育活动,强化高炉、转炉、热风炉、煤气管网等涉煤气动火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等操作的全过程安全管理规。

2.加大检维修作业的专项治理。面对企业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事故多发的特点,把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作为监管重点,企业要在检维修作业前进行安全风险分析、隐患辨识,制定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利用检修专题会,班组“碰头会”等有效形式,对本单位涉及检修的作业进行全面梳理,完善检维修作业制度及作业规程,加强作业票证管理,认真落实检维修作业现场监护制度,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要有文字记载,建立专门档案;突出抓好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严把队伍及人员资质关,凡没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一律不得使用。

3.继续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所谓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4.扎实带式输送机使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着《县带式输送机使用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承县安字【2016】25号文件要求,重点从皮带输送机使用的安全基础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人员作业安全管理三方面着手,按着序时要求,切实有效开展各阶段工作。

(三)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

1.严格执行《县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乡镇政府组织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诺工作,督促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承诺制建设主体责任。

2.进一步督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促使企业主要负责人高度关注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在单位内部分层面、分岗位、分工种制定有针对性、依据性、约束性的承诺书,将企事业单位所有人员、所有安全管理工作全部纳入到承诺建设中。

3.各企事业单位签订承诺书后,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单位法人要现场宣读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在单位(厂区)醒目位置张贴、悬挂,进行长期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同时单位内部要层层签订承诺书,将承诺事项逐级分解、落实。

(四)着力做好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企业要认真落实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主体责任,冶金、有色、建材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企业从业人员既可在社会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系统的严格的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三、保障措施

一是各有关乡镇要切实对照方案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二是对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坚决克服一般企业危险性小,不易发生事故的麻痹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理念。三是切实强化对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的监督指导,帮助监管行业和企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客服薄软环节,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四是严格责任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三违”现象,进一步规范我县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第2篇: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市2016年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冶金、有色、建材、轻工、机械行业(以下简称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解决企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确保全县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和指导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及危险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力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提升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领域和危险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内容

(一)安全基础管理方面

1、企业应具备工商营业执照,严禁非法生产作业。

2、企业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确保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发挥实效。

3、企业应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应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计划应在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4、企业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并按相应规定在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5、企业应按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管理与维护,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并进行安全评估。

6、企业应按规定及时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对相关工作岗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坚决治理“三违”现象。

7、企业应按规定加强应急管理,及时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高温液态金属安全管理方面

1、冶金企业会议室、活动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布置在安全地点,不得设置在高温液态金属吊运影响范围内。

2、冶金企业内承受重荷载和受高温辐射、热渣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应当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鉴定。

3、企业应按规定定期对高温液态金属的起重设备、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渣罐等进行检测检验。

4、企业应按规定对高炉炉基、渣铁钩、转炉、电炉、连铸机、氧枪、氧枪烟罩及操作室等重点部位或重点环节做好防范高温液态金属爆炸的安全措施。

5、企业对铁水、钢水吊运、入炉废钢与散装材料作业要落实双人确认签字的安全管理制度,要在两名以上作业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吊运及入炉作业。

(三)煤气安全管理方面

1、企业应在煤气区域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进行煤气监测。

2、企业要按规定在煤气发生器、除尘器、煤气柜及煤气管道等设备设施安装泄爆、放散、可靠的隔断装置及防雷和防静电装置,并对这些装置定期进行检测。

3、企业煤气设备设施的改造和施工,必须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凡新型煤气设备或附属装置必须经过安全条件论证。

4、企业煤气区域动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审批、动火许可作业票制度,要在充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四)煤粉安全管理方面

1、企业煤粉制备现场要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2、企业煤磨、煤粉管道和煤粉仓等设备要按规定安装防静电、防爆、快速切断和一氧化碳浓度等在线监测装置等。

3、企业总降、电气室等重要部位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总降、电气室、中控室、主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安全措施;煤粉制备系统或危险品储库动力照明箱(柜、板)必须采用密闭式防爆型电气设施;临时用电线路不得在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场所架设临时电气线路。

4、企业煤粉区域检修作业过程中,需要动火时,应按照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经相关人员确认安全措施到位后方可进行检修。

四、方法步骤

(一)精心谋划、周密部署阶段(截至4月30日)。

各乡镇要按照县局统一要求,制定辖区内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组织,明确任务。及时督促企业按整治方案要求进行涉煤气、高温液态金属和煤粉企业的调查摸底、整治动员和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使企业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内容、标准和要求,按期开展整治活动。

(二)落实责任,自查自改阶段(5月1日至10月15日)。

各乡镇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专项整治评查表进行自查自改,扎实开展对标行动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治理事故隐患。对于一时难以治理的隐患要制定合理计划及防范措施,明确人员和责任,落实资金,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严防发生事故。各乡镇要对辖区内企业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检查验收,强化执法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

各乡镇要按整治要求,认真组织对本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验收,要加大验收执法检查力度,对于整治不力、流于形式的企业要坚决从严处罚。县局将在各乡镇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对于抽查不合格的乡镇,要在全县通报并责成相关乡镇开展“回头看”,直至整治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尤其要深刻吸取承钢正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黄杖子钙灰厂“10、30”火灾事故惨痛教训,增强做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切实把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稳定。

(二)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整治行动要求。各乡镇要本着执法检查与技术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治理行动,要加大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并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确保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同时,要按照“一企一表”的原则于11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报表及总结材料报县安监局备案。

(三)严格标准,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各企业要将专项治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严格专项治理标准和要求,通过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安全设施装备水平、保障能力及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第3篇: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局党组统一安排部署,2016年度,金属非金属矿山(以下简称矿山)继续以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安全标准化、安全科技支撑体系三项建设活动为主线,以安全生产承诺制为载体,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为抓手,扎实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在整顿关闭、改善条件、强基固本、提升监管水平上取得实效,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县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到2016年底,力争实现6项工作目标

1、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我县矿山控制指标,力争消灭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2、关闭10座以上矿山(生产系统),完成整顿关闭任务。

3、所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金属非金属矿山达到并保持安全标准化等级以上水平,大中型矿山达到二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

4、强力推进安全专项整治。所有空区均按照治理方案的序时进度要求完成治理任务;提升运输系统全面完成排查工作,按序时进度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矿山安全基础管理全面完成排查工作,10月底前整改到位。

5、强力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技术。露天矿山全部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或分层)开采。地下矿山推广使用尾砂胶结充填采矿方法、中深孔爆破技术、地压及岩移监测监控技术、机械铲装技术、钢丝绳探伤检测技术,保持并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石材矿山全部实现锯切开采,并完成开采设计方案调整变更工作。

6、严厉打击“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以采代建”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三项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安全文化建设:以试点班组为基础,全面推进班组建设,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行班组长轮换(主持班前班后会议)制度、班组群体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本班组出现一次一般性“三违”或工伤,减少本班组奖励标准的50%)、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制度、优秀班组评选制度(以矿业公司为单位,每年度评选1家以上优秀班组),配备班组安全员

2、安全标准化建设:结合安全基础管理排查整顿专项行动,突出抓好提升完善工作,重点是抓好档案管理与手续完善、制度建设、现场管理等的结合,避免流于形式。

3、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地下矿山继续按省、市局要求推广使用尾砂胶结充填采矿技术,在暂不具备治理条件的较大采空区强制推广使用地压及岩移监测监控系统,在班入井10人以上的矿井强制推广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结合国家总局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要求,强制淘汰非阻燃电缆、风筒、局扇,逐步更换提升设备及不具备“kA”标志的井下运输设备。

(二)强力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全面完成整顿关闭任务。全面推进取缔、关闭、整改提升工作;强化与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的结合,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强化许可手段,推动整顿工作开展;强化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预防体系建设,要认真落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和《县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完善金属非金属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变为企业安全监管最核心的内容加以实施,抓好落实,常抓不懈,预防事故的发生;按照省局要求,由中介机构检查隐患,矿山企业抓整改,安监部门搞督导,严格执法促落实的原则,全面完成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继续加大“打非治违”和执法检查力度。采取“四不两直”的执法检查方式,严厉打击以采代建、边建边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疑难问题,保质保量完成执法检查任务。

(五)强力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以规范采矿方法为核心,突出抓好采空区、提升系统、安全基础管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等专项整顿行动,继续加强建设项目和排土场的监管力度,推进重点乡镇攻坚克难工作。

1、采空区治理:严格对老采空区的治理时限和要求,严格执行监理制度,加强对采用崩落法和充填法治理的空区的监管监察;严格按设计的采矿方法要求实施采矿,防止出现新的空区隐患。

2、提升系统:强制淘汰不具备“kA”标志的提升设备、容器等;确保定期对提升系统进行检测。

3、安全基础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基本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齐备、落实到位。

4、建设项目:强力开展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排查整顿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建设项目资质单位施工、监理的规定,规范建设过程;加强建设周期管理,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完善建设周期管理制度;完善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规范外包工程施工市场秩序。

5、排土场:严格排土场建设管理,推广“象管理尾矿库一样管理排土场”的管理经验;推进排土场检测和稳定性分析工作,对于堆存高度超过50米、最终坡底线距下游2倍坝高范围内有生产生活设施的,汛前完成检测和稳定性分析工作。

(六)继续加强行政许可工作。一是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县安监局将执行预先告知制度,对具备延期条件的要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上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资料;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安证到期的县安监局下达停产指令,停止生产活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治理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3个月内未申请延期的,要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二是严格开工及建设周期的审批管理。对于申请开工的,施工协议、监理协议、施工组织设计等材料,经县局审核合格后,方可批准开工建设,并于7日内将开工批复手续报市局一科备案;对于在批准的建设期内未完工的,可以提出延期申请,在延长期限内仍未完工的,注销批复手续;对于存在边建边采行为的,一律不予批准延期。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诚实做人,清白做事,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第4篇:铝镁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和管理,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坚决依法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停产整顿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改造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比较落后的企业。

二、治理时间和范围

本次专项治理的时间为2016年8月3日至10月15日,范围是全市所有涉粉尘爆炸风险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相关说明:与粉尘爆炸环境相关的重点行业领域主要包括:金属制品和机械加工(如铝、镁及其他金属粉尘)、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切削、打磨产生的木尘)、化学品及化纤制造(药物、塑料、染料粉尘)、粮食和饲料及食品加工(面粉、淀粉、奶粉和植物尘)、民用爆炸品(炸药、火药尘)、轻工和纺织(棉尘、麻尘、纸尘等纤维尘)、烟草(植物尘)以及煤炭经营和使用(煤粉尘)、储存可燃性粉状物质易产生扬尘密闭环境的仓库等。

我市涉尘重点为:面粉加工、板材加工、家具、纤维素等企业。

三、治理内容

(一)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一律依法取缔。

1.必须设置独立厂房,且厂房不得设置在居民区内。

2.相关证照齐全。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要立即停产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产。

1.建筑结构: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应当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

2.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收尘器设置在建筑物外,并有防雨措施,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当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堆放场所。

3.清洁制度:每天对生产场所进行清理,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及时对除尘系统(包括排风扇、抽风机等通风除尘设备)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

4.禁火措施:生产场所严禁各类明火;需要在生产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器材配备: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

6.电气电路:生产场所电气线路应当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应当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设备等应当由专业电工安装,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增加设备。

7.检维修作业: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

8.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粉尘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9.教育培训:企业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铝镁等粉尘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10.安全检查:企业应当定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并做好记录。

11.应急预案:企业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制定方案(8月上旬)

各乡镇(街道)要立即召开所有涉粉尘爆炸风险的企业、单位和场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提高企业负责人对粉尘爆炸危险性、严重性的认识。在对涉尘企业调查摸底和建立台账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治理方案。治理方案于8月12日前报市安委办408室。

(二)集中培训、自查整改(9月底前)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辖区涉尘企业情况,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有关标准规定,组织所有涉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涉尘岗位职工参加专项培训。经专项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做到涉尘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同时要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涉粉尘企业开展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企业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完成以粉尘浓度为主的有毒有害、爆炸因素检测工作。

所有涉尘企业要高度重视粉尘危害,结合学习培训,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企业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迅速开展自查。因企业自身技术力量不能满足自查要求的,要聘请专家进行检查整改。企业应建立清晰的专项检查台账,详细记录检查的时间、内容、存在问题,检查人员、相关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签字确认。对发现的问题与隐患,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组织专家深入涉尘企业现场,大力宣传粉尘作业安全知识、粉尘检测检验的必要性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检查验收、全面总结(10月中旬)

各乡镇(街道)要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涉尘企业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对于未按要求进行专项检查或专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据有关规定严厉处罚;对逾期未整改的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市安委办将组织对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各乡镇(街道)于2016年10月10日前将本辖区专项治理工作书面总结(含电子版)报市安委办408室。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并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检查等重点工作,努力解决目前在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普遍存在的对粉尘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现场安全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培训不落实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等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达标,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涉尘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逐项检查,全面覆盖

专项治理期间,企业要对所有涉尘岗位逐一进行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强化作业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和操作程序,防范粉爆事故发生。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所有涉尘企业实施全面核查,达到全覆盖。

(四)严格执法,追究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通过严格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等措施,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在现场检查和重点抽查中,凡发现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严肃惩处;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凡在专项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5篇:安全生产示范单位整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务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守“红线”,力戒“四风”,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新举措,转思路、出实招、求实效,监管服务并重,推动全市各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按照典型引路、对标整改、持续推进的思路,结合当前安全生产新形势、新要求和全市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由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牵头,聘请专家帮扶,政府购买技术服务,在全市相关行业(领域)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落实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遵循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组织“示范创建、对标整改、跟进执法、巩固提高、规范管理”等活动,力争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各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根本性改观。

2016年5月至年底,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办)政府部门,在各自分管的行业(领域)启动并开展“示范创建、对标整改”工作,采取组织观摩、执法跟进等措施,创建50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发挥样板引领作用,以点带面,逐行业、逐区域渐次推进,使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落实能力、防范事故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目标任务

(一)在危化、纺织、机械、轻工、建材、电热毯、灯具、食品以及人员密集场(商场)等行业领域,帮扶建设20家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示范单位。其中危化行业8家(化肥、氯乙酸、煤化工、制药、纤维素生产、危化品储存、加油站以及化工园区企业各1家);热电、纺织、机械、家具、食品、烟花爆竹以及人员密集场(商场)所等行业各1家。

(二)在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市政施工、民爆、道路运输、粮食储存、水处理、商场、医院、学校、网吧、仓储经营等行业(领域),帮扶建设1~2家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施工工地)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示范单位。

(三)各乡镇(街道办)根据实际,围绕重点行业选择1-3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同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

(四)利用2个月左右时间完成示范创建。市安监局于7月底前完成,乡镇(街道办)于8月10日前完成。

(五)按照监管责任分工,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开展与示范单位对标整改隐患活动,年底前同类单位所在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明显改观。

(六)强化全市安监系统抓工作的落实力度。通过开展示范创建对标整改活动,市局带乡镇(街道办)、乡镇(街道办)促市局,检验安全生产许可、日常监管、隐患排查、培训、评价等工作实际效果,实现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步落实。

(七)通过示范企业创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使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人员密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危化企业、涉氨制冷企业等)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三、工作分工

(一)市安委办总牵头,负责统筹安排部署示范单位创建及对标整改隐患工作,及时调度、督导乡镇(街道办)及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

(二)市政府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筛选确定示范单位、落实专家(需要时,可通过市安委办协调),主动与相关专业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开展帮扶创建工作,并组织同类单位对标。其中:

1.市安监局负责危化、纺织、机械、家具、食品、烟花爆竹、热电以及人员密集场(商场)等行业领域示范企业的创建及对标相关工作。

2.市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供热等行业的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3.市工信局负责民爆及直接管理的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含电力通信企业)。

4.市交通局负责道路运输企业的示范创建及对标的有关工作。

5.市质监局负责所属和许可企业的示范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6.市粮食局负责粮食储存经营单位的示范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7.市水务局负责供水或水处理单位的示范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8.市商务局负责市场、商场、超市等流通领域的示范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9.市卫生局负责示范医院的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10.市教育局负责示范学校的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11.市文广新局负责示范网吧、电影院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12.市供销社负责下属单位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13.市环保局负责所属污水处理厂的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的市安监局、质监局、建设局、交通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在对市级部门组织创建或对标整改工作中,需要业务和技术支持的,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口指导和帮扶。

(四)有关监管部门按行业管理分工,对口负责示范创建对标整改工作,开展指导和帮扶。

(五)市、乡镇(街道办)两级围绕示范单位所在行业组织观摩检查(执法)和跟进检查(执法),促进对标整改工作的开展。对行动不力、不采取措施整改的,依规作出处理或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六)各乡镇(街道办)按属地监管原则,配合市级主管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同时,对辖区内示范创建和对标整改工作作出总体安排。

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具体安排。并于5月25日前分别将实施方案报市安委办(安监局408房间)。

四、实施步骤

(一)示范创建(7月底前)

1.创建标准。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达标条件或者国家制定的相关行业安全管理规范作为示范企业(单位)创建依据,并按照国家、省、市部署的安全工作要求来确定示范企业创建标准。

2.安排部署。市级主管部门5月25日前完成安排部署和专家选定。高危行业聘请专家3-5名,非高危行业不少于2名。

各级主管部门要与聘请的专家、拟创建的示范企业提前做好详细沟通,制定的具体帮扶方案应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

3.“把脉会诊”。主管部门相关人员会同专家,深入现场,对拟建的示范企业开展全面“体检”。重点围绕主要负责人履职、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改、日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执行、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安全设施的有效运转、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落实,以及许可、培训、应急管理等方面开展排查。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存在的“硬伤”,以及易导致较大事故以及群死群伤的环节和部位重点排查。

4.帮扶整改。针对查出隐患和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做到整改方案、整改资金、责任人员、保障措施和整改时限“五到位”。发挥专家支撑作用,帮助企业破解难题,合理界定整改时限,按期整改到位。并提出维持企业日常管理规范化运行的对策措施与建议加以实施。

5.树立样板。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后,各牵头主管部门要组织专家及时进行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对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安全标准化达标等级,对其安全生产运行情况与安全管理工作作出评估,形成书面意见分别向市安委办和本机关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对口报告。经研究,可以作为示范企业的,及时在本行业(领域)内予以公布。

(二)对标整改(8月~11月)

示范企业创建后,市、乡镇(街道办)两级牵头部门(乡镇)组织同类企业开展“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管理水平”的对标整改活动。

1.合理规划。对示范企业行业(领域)的同类企业进行梳理,摸清其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并作出规划,按照注重实效又不影响示范企业正常生产的要求,合理安排对标学习。

2.组织对标。按规划组织同行业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带着问题现场对标,现场交流,相互借鉴和促进,逐一确定整改期限。既要注重管理方面的细节,又要借鉴一些重大问题的解决措施和办法,保障对标效果。

3.整改提升。有能力的企业结合对标情况,举一反三,对照标准化等级达标条件自行开展隐患整改,限期完成。能力不足的企业可向社会聘请专家或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购买技术服务,签订相关协议,完成对标整改工作。并定期报有关部门。

4.强化监管。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日常大监管力度,对对标整改提升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收到实效,并适时对整个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改进和提升情况作出评估。

(三)管理与执法跟进(5月~11月底)

1.市、乡镇(街道办)两级管理与相关执法人员先行对示范企业所在行业开展日常检查(执法),帮助和督促同类企业消除整改一批事故隐患,为对标整改工作打基础。检查一个企业,建一份安全生产动态档案,上一堂安全课,对示范企业创建和对标整改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宣讲。

2.对示范创建企业隐患整改及采取的防范措施情况进行梳理,为组织开展观摩执法做好前期准备。

3.分行业和区域组织开展观摩执法,制定具体的方案,要做到有交流和探讨、有分析和讲评,有收获和启发,增强观摩执法实效。

4.观摩执法结束后,逐企业提出整改时限要求,列入下次检查重点,到期后随时进行检查。在部门进行到期检查的同时,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开始跟进执法。对经对标整改后依然存在同类问题的,各负有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安委会成立示范创建及对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负责协调解决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整改工作的有关重大事项,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管行业(领域)负责相关工作的开展和推进。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示范创建和对标整改工作的领导,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务求见到实效。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整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年终一并考核。

(二)完善机制。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抓手,力戒“四风”,强化举措,务求实效,监管与服务并重,建立增强观摩执法实效的工作制度,逐步推进监督管理与执法保证形成合力与辐射,解决多头检查执法、重复检查执法的实际问题,由事后问责向事前监管转变,构建新形势下推动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确保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帮扶指导力度,认真听取并采纳合理化建议,制定的整改措施要从实际出发,使之管用、有效,帮助企业解难题、强管理、促提升。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专家之间要定期沟通情况。示范单位的选择要兼顾重点行业,又要形成辐射面。专家选聘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满足规范和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需求,为对标整改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四)强化调度。各级、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机关标准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发挥“总开关”、“总闸门”的调度协调作用,定期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大对示范企业创建和对标整改工作的督促力度,及时汇总、梳理经验做法,向市安委办进行报告。市安委办对此项工作的开展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制度。

第6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全面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生产经营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建设经济强市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安监局下达我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标,进行如下指标要求:

(一)2016年,全市所有未达标的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完成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标;

(二)2016年,全市60%的小微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标准;

(三)2016年,全市所有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标准。

三、工作安排(2016年度)

(一)摸清基本情况(4月21日—4月25日)

各乡镇(街道办)、市安委办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掌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机械、轻工、建材、商贸物流等工贸企业基本情况,对小微企业开展调查,摸清底数,建立企业基本情况台账,台账加盖公章后于4月26日前报市安委办(市安监局408房间)同时报电子版。

(二)制定工作方案(4月24日—4月28日)

各乡镇(街道办)、市安委办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和达标任务、时限要求,制定2016年度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工贸企业年底达标以及小微企业达标的工作方案。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要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设定工作目标、规划时间进度,细化包保责任制和保障措施。

(三)迅速开展工作(4月30日—11月20日)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要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全体职工参与,企业老板讲话,宣贯方案要求、工作步骤和时限任务。同时,要主动联系和配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迅速开展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要充分发挥和利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作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学习交流、提升技能,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四)评审验收总结(7月1日—11月20日)

申报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经过专家指导、企业整改、机构认可,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后,要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书面报告,将评审申请报市安监局审查后上报市安监局核准,市安监局组织专家组对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并形成专家意见和评审报告,发放证书与牌匾;小微企业完成自评后,将评审申请报市安监局审查并组织专家核准,发放证书与牌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把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教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机构,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障标准化创建工作投入,完善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度,确保标准化工作的连续性和常态化,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市安委办将成立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督导组,高密度、多频次地对乡镇、部门、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不定期召开乡镇、部门、服务机构、有关企业工作调度会。市安委办将全面总结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加大考核权重,严格考评,严格奖惩。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检查、督导、考核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6〕23号)要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和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凡在规定时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予以关闭”。

篇六:供销社超市经营规模申报材料
2016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求,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合作社服务体系,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和服务“三农”宗旨,以组织体系科学化、农业服务规模化、农村流通现代化为重点,强力推进我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管理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和金融体系创新,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农村工作体系和农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有利于调整优化涉农资源配置,明确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工作体系中的职能定位;坚持有利于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使供销合作社成为我县农业服务体系的主体力量;坚持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催生供销合作社体制内生动力;坚持有利于实现供销合作社可持续发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供销合作社科学体制。

三、主要目标

到2016年,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要求,把供销合作社建成集管理职能、经营职能、服务职能于一体的合作经济组织,构建上下贯通、规范运行的以合作经济服务管理体系和社属企业经营管理体系为支撑的基本构架。

从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管理体制创新入手,以县政府批准已挂牌成立的县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36家合作社会员为依托,以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供销企业公司“三位一体”为支撑,构建科学规范的新型供销合作社体制架构。

建设以县供销农资公司为龙头,以各乡镇(园区)供销社为服务载体,以村两委为服务终端的覆盖全县的农资配送中心;2016年,要建立起县、乡、村的配送体系,向农民群众供应各种优质化肥及其生产资料。

以超市为依托,以合作入股方式,以供销社销售网络优势,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

以修华蔬菜专业合作社为依托,打造修村“万亩千棚”设施蔬菜基地,做好高科技农业示范园的规划和配套设施建设。以土产部为依托,以资本融合、业务联合的方式,结合省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建设我县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按照综合改革方案“顶层设计”总要求,规范开展农村合作金融、农村产权交易和农业合作保险等业务,构建农村金融服务新体系。

本着有利于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增强供销社发展动力,积极引进培育供销社急需人才。

四、主要内容

(一)创新组织体系

1.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壮大农民合作社体系。组织体系创新,就是以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建立和健全,使供销社的组织管理体系适应新形势下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在农村大力发展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科学方式,引领“三农”实现发展上的新突破。各乡镇(园区)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统领和引导当地主导产业的发展。县级以供销社结合实际,明确职责及具体单位为依托建立全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提供政策、信息、资金等各方面的服务和保障。以此形成供销合作社+供销企业公司+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三位一体”的组织架构。

(1)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大力支持、引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县直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出台支持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积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支持规模大、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县社、县农业局要对专业合作社进行章程制定、生产经营、生产技术、市场销售等各方面培训,组织更多农民入社,不断增强合作社的实力和凝聚力。

(2)组建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各乡镇政府(园区)和供销社牵头,以各乡镇(园区)实力强、辐射带动能力广的合作社为依托,联合本行政区域内其他农民合作社自愿参加,组建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使联合社起到统领和引导当地主导产业发展的目的,2016年底,所有乡镇(园区)都要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组建和注册工作。

(3)以供销社为主导,健全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将全县不同类型、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乡镇的联合社,以业务链接、资本合作为纽带,全部纳入县联合社。供销社通过产权介入、项目支持、资金合作、业务带动等方式,引导和推动全县合作经济的发展,更好地实现综合全方位服务。

2.明确组织职能。新型供销合作社在承担原有供销合作社职能的基础上,承担以下政策性和经营性职能。

(1)受政府委托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落实相关政策;

(2)负责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服务、协调工作;

(3)维护成员社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社的呼声和建议,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4)负责全县农民合作社发展基金的管理、使用,负责财政补助合作社形成资产的持有和管护,承办合作社申报政府支持项目的报审和组织实施等。

(5)组织领办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帮助农民合作社与农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培育品牌,开拓市场;

(6)搭建生产、流通、金融、保险、产权交易、培训、交流和信息等综合服务平台,为成员社和农民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

(7)整合系统和社会资源,发展农产品、农资、日用消费品等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农村合作金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二)创新服务体系

1.构建农村综合服务网络。以供销社企业公司和农民合作社为依托,组建服务集团,建设基层综合服务网络。按照县有商贸综合服务体系,乡镇有综合服务中心,村有综合服务社的综合服务模式要求,加强服务平台和阵地建设,向农民提供生产资料、生活用品、农业知识和供销信息等服务。2016年完成我县9个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建设,2016年,村级服务社建设覆盖全县80%乡村。

2.开展土地托管服务。按照“政府主导、供销社牵头,部门联合、企业承办”的原则,积极探索构建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县社要积极与涉农企业和农民合作社联合,探索开展订单式、菜单式、流转式、组合式等土地托管模式,并推进各项为农综合服务。2016年培育示范试点,2016年在全县推广,2016年底,全县土地托管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逐步成为我县农业生产主要组织形式。

3.建立人才储备制度。根据供销社综合改革深入发展需要,积极引进高等院校技术知识人才,培养一批高素质供销社发展急需人才,建立供销社发展人才储备制度,提升供销社发展能力。

(三)创新经营体系

1.加快农资流通网络建设。2016年,投资200万元,完成以县供销农资公司为龙头,以各乡镇供销社为服务载体,以村两委和综合服务社为服务终端的覆盖全县的农资配送中心建设,开展农业技术、测土施肥等服务,解决好农资进村、农资安全问题;2016年下半年,在全县各乡镇中偏远村庄,再增建10个村级服务社,每个村级服务社不少于60平米,建立起我县县、乡、村农资配送体系,以满足全县广大农民群众对农资的需求。到2016年,农资流通网络覆盖率达到90%的乡村,优质化肥供应量占到全县市场份额的85%以上。

2.加快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建设。以超市为依托,以合作及入股等多种方式,以供销社销售网络优势,建立健全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在县城建立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整合系统内外资源,加快推进省社提出的“百城购物·供销社超市”项目建设,实行统一连锁配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建筑风格、统一配套设施、统一品牌标识。2016年完成全县9个乡镇基层社超市建设,每个超市面积不少于150平米。

3.发展农业园区及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在现行政策的指导下,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与县农委合作,以修华蔬菜专业合作社为依托,打造修村“万亩千棚”设施蔬菜基地,做好高科技农业示范园的规划和配套设施建设;同时,以土产部为依托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把触角延伸到乡镇、村庄各个角落,为我县废旧物资回收利用集团式发展,发挥供销社应有的作用。

(四)创新农村金融体系

1.积极与县有关部门协调,成立农村产权交易所(中心)。开展土地流转、林地使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的信用评估和产权交易,参与农作物生态、农业机械、农民宅基地等农村资产评估。

2.做强做大投资融资担保平台。依托现有的省新合作投资担保公司办事处和省社小额贷款公司,加大与金融部门合作,探索新型融资担保方式,为合作组织提供融资支持。

3.开展农业合作保险业务。借助省、市相关机构,依托县社安全统筹中心,积极探索农业保险合作业务、联合保险与再保险方式,有效分散农民农业风险。

4.以农民合作社为依托,探索社内成员资金互助新模式,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主管副县长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政策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供销合作社,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组织、服务、经营、金融和管理创新的任务,在人才、资金、政策等各方面给予供销社大力支持和帮助。

从2016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供销社建设流通网络和为农综合服务平台,并确保上级扶持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建立全县供销社系统农民合作社发展基金,用于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供销合作社组织领办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按照具备法人资格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依法给予工商注册登记。

支持供销社组建合作企业集团,对所属改制、破产企业的土地、资产过户等产权变更事项减免相关费用。供销合作社所属划拨土地出让金收益,优先用于供销合作社破产和改制企业解决职工安置、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及其他公益性建设项目。对经核复的供销社系统地方政策性财务挂账,县政府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落实处理。

支持供销社多渠道消化经营性财务挂账,有关金融机构可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采取减免本金、豁免利息、停收滞纳金等优惠措施,加快处置供销社拖欠的金融债务。供销社的县城商贸综合体及购物广场和乡村供销社超市建设、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内统筹安排。按照相关规定免征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三)强化舆论宣传。加强对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宣传报道,对改革中涌现出来的新做法、新经验和新典型,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供销合作社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将供销合作社改革列入政府督查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县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改革一线,掌握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zigeleikaoshi/5935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