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减挂钩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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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减挂钩实施工作方案
土地增减挂钩规章制度 第一篇

关于长洲区长洲镇龙华村、兴龙办事处平浪村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开拓用地空间,有效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为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好用地保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

[2004]28号)、《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国发[2008]1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桂国土资发[2010]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0]55号)、《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等文件精神。确定选取了长洲区长洲镇龙华村、兴龙办事处平浪村作为我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为确保该项目能在全面分析项目特点、工作内容、工作目标以及技术要求等问题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特制订本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根据土利用总厅规划,将若干块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

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l,政府主导,共同推进。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国土搭台、 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方式推进实施,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 国土部门牵头组织,发改、住建、农业、林业、水利、财政及项 目所在乡镇政府等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调配合,以项目区实施 为核心,共同推进工作。

2.统筹规划,增减平衡。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统筹安排并合理组织挂钩项目区,合理布局项目建新区和拆旧区,适度控制建新拆旧规模,引导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调整,建新区 占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有提 高,并加强与城乡建设规划、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交通建设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及水利建设规划等有关规划相衔接。在封闭运行的 项目区内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农用地不减少、耕地数量和 质量不降低等增减动态平衡。

3.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要根据各地的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土地利用和水利基础设施状况,结合地方生态、文

【土地增减挂钩规章制度】

化、民俗等特点,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步推进。项目区应优先选择政府领导重视、当地群众积极性高、资金有保障,具有建设用地整理(拆旧)潜力的乡镇先行开展工作。根据自身的条件,调控实施进度,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方针,不急功近利,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的负担,切实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这些地区的示范,循序渐进,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4.尊重民意,保障权益。项目区选点布局要开展论证征求意见并实地踏勘,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及社会各界意见。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集体土地征收,以及农民拆迁补偿安置等,要实行公示,切实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决策程序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从农民的实际利益出发,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的社会稳定。

5.生态优先,促进可持续发展。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划, 实行生态优先,保护生态环境,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危旧 房改造以及自治区整村推进土地整理工作,促进城镇与农村及矿 区工人村、建新与拆旧、自然形态与规划形态的协调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挂钩工作必须贯彻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

建新地块数量和规模。建新地块中用于安置拆旧地块农民的土地 面积不超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办法》规定的用地标准,建新地块中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应 高于现有存量建设用地。拆旧地块复垦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应大于 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结合。

项目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法入制、公告制、合同制、招投标制、 工程监理制等有关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土地权属代表参与工 程监理,监督工程实施,确保工程质量。项目具体实施机构应依 法组织厂矿设施、房屋拆除,并按照批复的拆旧区整理复垦规划 设计组织开展土地整理复垦。

根据长洲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通过开展城乡建 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集中各项涉农资金统筹开展老旧、空闲、 粗放农村建设用地或废弃独立工矿用地等的拆迁安置以及整理 复垦,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 量。结合项目区实际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开展土地灾毁防治和 地质灾害防治,对农村道路、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进行更新建设, 改善农村或矿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三、挂钩工作具备的基础和主要条件

通过对建设用地供需情况以及乡村空闲废弃建设用地整理 复垦潜力的摸底了解和意愿调查,我区已经具备开展城乡建设用 地增减挂钩工作的条件:

(一)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随着我区城镇化建设步

【土地增减挂钩规章制度】

伐加快,对照《长洲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新增

建设用地指标和实际需要,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需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式缓解发展用地指标问题,逐步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城市建设用地需求的目标。

(二)当地政府大力支持.项目区拆旧地块所在的长洲镇龙华村涉及到的相关单位对该项工予以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开展了相关调查工作,希望尽快启动项目。项目实施费用列入政府年度预算,开展前期投入资金有保证。

(三)群众积极性较高。拟申报的项目拆旧地块不涉及农民 安置,土地权属人均表示同意将本区域列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 钩拆旧地块。

(四)土地整理潜力较大。已选定的拆旧区现状地类全部为农村居民点用地,区内村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水电排泄的基础设施不完善,村民对集中居住、统一规划新村、统一布局基础设施的愿望较为强烈。拆旧地块地形平坦,土壤未受污染,气候、水分和土质等条件均适宜复垦为旱地,种植蔬菜、玉米等农作物,土地整理潜力较大。

【土地增减挂钩规章制度】

(五)建新地块土地开发条件成熟.拟申报项目区建新地块 所在区域的市政配套基础实施基本到位,开发条件基本成熟,土 地征收环境良好,自治区下达挂钩周转指标后,可尽快组织土地 征收和出让,既可保障部分城市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又可确保项

国土资发[2008]138号---增减挂钩管理办法
土地增减挂钩规章制度 第二篇

【土地增减挂钩规章制度】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

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8年6月27日 国土资发[2008]138号

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西、河南、云南等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已经第14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土地增减挂钩规章制度】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国发(2004)28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

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第三条 挂钩试点工作应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规划统筹试点工作,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 (三)以项目区实施为核心,实行行政辖区和项目区建新拆旧双层审批、考核和管理,确

保项目区实施后,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原有规模; (四)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五)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

(六)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通过挂钩试点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第四条 国土资源部负责对全国挂钩试点工作的政策指导、规模调控和监督检查;试点省(区、市)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辖区内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组织管理;试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挂钩试点工作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第五条 挂钩试点工作实行行政区域和项目区双层管理,以项目区为主体组织实施。项目区应在试点市、县行政辖区内设置,优先考虑

城乡结合部地区;项目区内建新和拆旧地块要相对接近,便于实施和管理,并避让基本农田;项目区内建新地块总面积必须小于拆旧地块总面积,拆旧地块整理复垦耕地的,数量、质量,应比建新占用耕地的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项目区内拆旧地块整理的耕地面积,大于建新占用的耕地的,可用于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

第六条 挂钩试点通过下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以下简称挂钩周转指标)进行。挂钩周转指标专项用于控制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规模,同时作为拆旧地块整理复垦耕地面积的标准。不得作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挂钩周转指标应在规定时间内用拆旧地块整理复垦的耕地面积归还,面积不得少于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

第七条 挂钩试点市、县应当开展专项调查,查清试点地区土地利用现状、权属、等级,分析试点地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和城镇建设用地需求,了解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建新拆旧意愿。

第八条 挂钩试点市、县应当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调查,编制挂钩试点专项规划,统筹安排挂钩试点项目区规模布局,做好与城市、村镇规划等的衔接。  第九条 挂钩试点县(区、市)应依据专项调查和挂钩试点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统筹确定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撤并的规模、范围和布局,合理安排建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的比例,优先保证被拆迁农民安置和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并为当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预留空间。

项目区实施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分析,项目区规模与范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等情况;项目区实施时序,周转指标规模及使用、归还计划;拆旧区整理复垦和安置补偿方案;资金预算与筹措等,以及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和项目区实施规划图。

第十条 挂钩试点工作必须经国土资源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开展试点工作。 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制定试点工作总体方案, 向国土资源部提出开展挂钩试点工作申请。国土资源部对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上报的试点工作总体方案进行审查,并批准挂钩试点省份。

经批准的试点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依据试点工作总体方案,组织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并进行审查,建立项目区备选库;根据项目区入库情况, 向国土资源部提出周转指标申请。

国土资源部在对项目区备选库进行核查的基础上,按照总量控制的原则,批准下达挂钩周转指标规模。

第十一条 挂钩试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较大;

(二)当地政府重视,群众积极性较高; (三)经济发展较快,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能确保建新安置和拆旧整理所需资金; (四)土地管理严格规范,各项基础业务扎实,具有较强制度创新和探索能力。 第十二条 试点省(区、市)应根据国土资源部批准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规模,在项目区备选库中择优确定试点项目区,对项目区实施规划和建新拆旧进行整体审批,不再单独办理农用地

转用审批手续。整体审批结果报国土资源部备案。项目区经整体审批后方可实施,未经整体审批的项目区,不得使用挂钩周转指标;未纳入项目区、无挂钩周转指标的地块,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涉及农用地改变为新增建设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第十三条 项目区实施前,应当对建新拟占用的农用地和耕地,进行面积测量和等级评定,并登记入册。

第十四条 挂钩试点实施过程中,项目区拆旧地块整理要严格执行土地整理复垦的有关规定,涉及工程建设的,应当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公告制等制度。第十五条 挂钩周转指标分别以行政区域和项目区为考核单位,两者建新地块的面积规模都不得突破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规模。对各项目区挂钩周转指标的使用情况,要独立进行考核和管理;对试点市、县挂钩周转指标的使用情况,要综合行政辖区内的所有项目区进行整体考核和管理。试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制定建立挂钩周转指标管理台账,对挂钩周转指标的下达、使用和归还进行全程监管。挂钩周转指标从项目区整体审批实施至指标归还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项目区要制定分年度指标归还计划,试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督促落实指标归还进度;试点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每年应依据指标归还计划,对各试点市、县挂钩周转指标归还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

第十六条 项目区建新地块要按照国家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供地和用地。确需征收的集体土地,应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通过开展土地评估、界定土地权属,按照同类土地等价交换的原则,合理进行土地调整、互换和补偿。根据“依法、 自愿、有偿、规范”的要求,探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创新机制,促进挂钩试点工作。【土地增减挂钩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 项目区选点布局应当举行听证、论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公众意见,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或建设用地调整、互换,要得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确认。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实行告知、听证和确认,对集体和农民妥善给予补偿和安置。建新地块实行有偿供地所得收益,要用于项目区内农村和基础设施建设,并按照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要求,优先用于支持农村集体发展生产和农民改

善生活条件。第十八条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对挂钩试点工作要实行动态监管,每半年将试点进展情况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定期对本行政辖区试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于每年年底组织开展年度考核,考核情况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第十九条 项目区实施完成后,由试点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 向上

一级国土资源部门申请, 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正式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部备案。 项目区验收时,需提供1:1万或更大比例尺的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必要的遥感影像资料,与项目区实施前的图件资料进行比对和核查。

第二十条 项目区竣工验收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地籍调查和土地变更调查,明确地块界址,并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 试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运用计算机等手段,对建新拆旧面积、周转指标、土地权属等进行登记、汇总,建立项目区数据库,加强信息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国土资源部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对未能按计划及时归还指标的省(区、市),要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挂钩试点工作;对于擅自扩大试点范围,突破下达周转指标规模,停止该省(区、市)的挂钩试点工作,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第二十三条 试点省(区、市)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016乡镇民生工作情况汇报
土地增减挂钩规章制度 第三篇

乡镇民生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X镇党委、政府按照差异化发展的要求,始终将民生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积极争取上级有关政策,民生建设成效显着、亮点纷呈。

(一)农村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空前。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完成投资7000余万元,共硬化道路76公里,维修道路35公里,新建过路涵洞123座、生产桥5座;新建深、浅机井及大口井182眼,新建机井房167座、拦水坝2座、泵站12座,新建及维修配电室59座;新修田间生产路30.26公里,土地平整动用土石方92.36万立方,外调土22万立方。基础设施投资额度、建设规模、惠及范围上,均创XX镇历史之最,超过历年建设之和,得到了全镇群众发自内心的好评。同时,全力抓好单村和颜吉山村两个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其中,单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在全市率先完成;颜吉山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已完成拆旧及地面附着物清理,正在紧张进行土地复垦。

(二)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快速发展。一是教育事业发展明显加快。投资40余万元,开展校园绿化、硬化、文化及信息化“四化”建设,2所小学被评为XX市“实验室及实验教学管理规范化学校”;深化教学改革,今年中考考取重点高中84人,取得历史性突破。二是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加快农家书屋和农民健身广场建设,开展农村电影“2131”工程、送文化下乡工程;建立“ZZ书画艺术馆”,多次举办书画艺术交流活动,打造我市书画艺术基地。三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三)社会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一是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成立劳动保障服务大厅,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共收缴养老保险金640.83万元,参保人员17973人;帮助350名下岗及脱岗人员再就业,解决了10户“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难题。二是扶贫救弱力度不断加大。“慈善一日捐”募集善款477270元,创全镇历史最高;春节走访困难群众2137户,发放钱物391万元,救助标准和范围创历史最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每名领导干部与1-2名困难学生建立了长期结对帮扶关系。三是群众“住房难”问题有效解决。加大财政投入,完成危房改造320户,建设面积8万余平方米。

2016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土地增减挂钩规章制度 第四篇

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2016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治国土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我市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以继续贯彻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为主线,以提高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使行政权力、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为重点,促进全市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全面纵深发展,为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大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推进力度

1.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以“转作风、重规范,提效能”为主题,以建立“标准明确,责任清晰、考核严格、奖惩兑现”的工作机制为目标,查摆在思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

2.完善推进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落实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完善依法行政的年度计划、日常监督、严格考试和年度报告制度。健全全市国土资源部门法制机构,加强法制人员培训和业务交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二、加强国土资源行政决策机制建设

3.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制度。根据国土资源部门的特点和职责,进一步细化和量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具体范围。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听证和行政事项内部会审制度。

4.清理现有制度,再造业务流程。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清查,列出拟完善、建立、废止的制度目录;对业务流程进行再造,梳理和设计每项工作的受理范围、申报材料,工作程序。在清理汇总的基础上,编制《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工作制度汇编》和《市国土资源局办事指南汇编》,作为培训教材,组织干部职工学习。

5.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主要领导签发、报送备案、公开发布等制度。积极推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凡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及时废止或修改。

三、进一步转变国土资源管理职能

6.围绕保障科学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强化创新举措。保障全市科学发展用地需求,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7.强化国土资源调控职能。全面落实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继续深化耕地保护机制建设,大力实施土地整治,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严格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服务社会、保障民生为目标,创新社会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巩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成果,推进重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8.健全国土资源应急和防范、化解纠纷机制。健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防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减少进京到省信访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调处国土资源行政争议,有效化解矛盾,坚决纠正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四、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9.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好国土资源政府信息主动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完善国土资源部门门户网站的功能,扩大网上在线办事、查询、咨询、投诉等服务项目的范围。

10.规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快推进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和土地、矿业权市场建设,逐步实现国土资源全业务、全流程的网上运行和监管,全面提升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严格规范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行为

11.深化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法理顺系统之间、部门之间的执法职权和责任。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提高行政效率。强化基层国土资源所依法行政建设,配强人员,提高素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12.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主体和程序要合法。严格落实告知、听证等程序规定。科学编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及适用规则,严格限制和规范裁量权的行使。倡导和推行文明执法,维护行政机关权威和形象。

1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强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监管,对行政违法和过错行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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