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测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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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申请书
土地确权测绘申请书 第一篇

土地确权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1931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住xxx,xxx,xxx村一组,务农,身份证:

申请人:xxx,女,1938年10月5日生,汉族,住址同上(系申请人xxx之妻),务农。 被申请人:xxx,男,1967年住10月1日生,汉族,住xxx,xxx,xxx村一组,务农,住址同上。

申请事项:

请求确认位于xxx村一组滑石板地(地名)0.45亩地使用权为一组村民xxx、xxx所有。 事实与理由:

位于xxx村一组滑石板地(土地名)0.45亩地系第一轮土地承包时由发包方承包给xxx、xxx一家,对该土地的使用权人为:xxx、xxx、李贤飞、李贤群、李书兰五人。1996年申请人之子xxx与被申请人xxx签订了“关于xxx与xxx两家承包土地协议书合同书”,协议将地名为滑石板的土地进行转包,xxx收取了xxx给予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五仟元整),协议签订后xxx于1996年12月26日向有管部门申请办理了(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为:(282019)号,并在转包的耕地上修建了187.7平方米的永久性住房一栋。申请人xxx、xxx得知此事后,于2006年把xxx和xxx告上了法庭,xxx人民法院作出了(2006)黔水民初字第614号民事判决。xxx不是滑石板土地的使用权人,擅自与xxx签订的土地转包协议合事后为取得以上五位土地使用权人的追认,属于无效合同。

xxx因对法律法规的无知,擅自处分了别人的财产,事后把收到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五仟元整)返还给xxx,情有可原。可是xxx不顾法院的判决,依然一错再错地侵占着别人的土地,并在地上修楼房,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既伤害了同村同组人的感情,也践踏我国法律的尊严。

滑石板地(地名)是申请人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就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并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土地明细登记的该宗土地,笔迹清晰,四至界限明确,均与xxx家的土地无任何牵连,同时申请人还持有xxx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两张证明,以上证据充分证明了滑石板地(地名)的使用权只属于申请人。

现如今被申请人依然在申请人的土地上强行建房,申请人依据我国《行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xxx人民政府提出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恳请将争议土地的使用权确权为申请人所有,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确权申请书
土地确权测绘申请书 第二篇

篇一:土地确权申请书

土地

确权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

1931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住

xxx,xxx,xxx村

一组,务农,身份证:

申请人:xxx,女,

1938年10月5日生,汉族,住址同

上(系申请人xxx

之妻),务农。

被申请人:xxx,男,

1967年住10月1日生,汉族,住xxx,xxx,xxx村一组,务农,住址同上。

申请事项:

请求确认位于xxx

村一组滑石板地(地名)0.45亩地使

用权为一组村民

xxx、xxx所有。

事实与理由:

位于xxx村一组滑

石板地(土地名)0.45亩地系第一轮

土地承包时由发包

方承包给xxx、xxx一家,对该土地的使用权人为:xxx、xxx、李贤飞、李贤群、李书兰五人。

1996年申请人之子xxx与被申请人xxx签订了“关于xxx与xxx两家承包土地协议书合同书”,

协议将地名为滑石板的土地进行转包,xxx收取了xxx给予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五仟元

整),协议签订后xxx于1996年12月26日向有管部门申请办理了(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为:

(282019)号,并在转包的耕地上修建了187.7平方米的永久性住房一栋。申请人xxx、xxx

得知此事后,于2006年把xxx和xxx告上了法庭,xxx人民法院作出了(2006)黔水民初字

第614号

民事判决。xxx不是滑石板土地的使用权人,擅自与xxx签

订的土地转包协议

合事后为取得以上五位土地使用权人的

追认,属于无效合

同。

xxx因对法律法规

的无知,擅自处分了别人的财产,事

后把收到的人民币

15000元(壹万五仟元整)返还给xxx,

情有可原。可是

xxx不顾法院的判决,依然一错再错地侵占

着别人的土地,并

在地上修楼房,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既伤

害了同村同组人的

感情,也践踏我国法律的尊严。

滑石板地(地名)

是申请人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就取得

了该土地的使用权,

并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

土地明细登记的该

宗土地,笔迹清晰,四至界限明确,均与

xxx家的土地无任

何牵连,同时申请人还持有xxx村民委员

会出具的两张证明,

以上证据充分证明了滑石板地(地名)

的使用权只属于申

请人。

现如今被申请人依

然在申请人的土地上强行建房,申请

人依据我国《行政

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xxx人民政

府提出土地使用权

确权申请,恳请将争议土地的使用权确权

为申请人所有,维

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申请人:xxx、xxx

2011年5月26日

篇二:土地确权申请书

土地

确权申请书

申请人:郑继勇,男,汉族,初中文化,务农职业,生于1974年7月13日,贵州省正安县

人,住正安县土坪镇林溪村上坪组,电话:15329428838。

被申请人:胡永维,

女,汉族,不识字,64岁,住址同上,系申请人母亲。

郑继华,42岁,初

中文化,系郑继勇之二哥。

申请事项:请求镇

人民政府依法确认申请人原猪圈所属地基(地名:新房子)的使用权属申请人。

事实及理由:申请

人共四兄弟,截止1987年祖父母,父母共有老房子一间半,新房子四列三间,猪圈三列两间,

1987年申请人的二哥郑继华结婚后不久,父母便请窦永良、韩世伦、郑德友等人在场就把家

分了。由于是四兄弟,老房子的一间半就分给幺弟郑凯,所房子的四列三间分给大哥郑继平

各一间半,申请人就没房子。只分得猪圈三列两间,为了在价值上予以充平,便把当时的72

块大小不等的木板分给申请人,但当时我去拿的时候只有40块,还差32块不知去哪儿了,

并由分是房子的三弟兄共同补800元钱和300斤粮食给申请人,钱是兑现了的,粮食没有兑

现我都没有追他们要。

2004年,幺兄弟郑

凯结婚才三天就与发生家庭纠纷,申请人就必须另想办法修房子搬出去他们的房子,按分家

时的

明确是“今后申请人办房子就由父母给的土地做屋基”。但没有去向父母要屋基,便把房子修

到了离原住处约1公里的地方(幸福学校旁),房圈都建好后,申请人就拆掉了分家所得的猪

圈,现被申请人说那块圈屋基是他们的,不是申请人的,甚至横不讲理,阻碍申请人对该地

行使使用权。

按照《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都属于申请人拥有使用权。特申请镇人民政府依

法确权。

此致

土坪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郑继勇

2012年9月14日

篇三:土地权属争议确权申请书申请人

土地

权属争议确权申请书

申请人:赵天伦 男 汉族 初中文化 56岁 住界首市王集镇赵集行政村赵玉庄157号

被申请人:赵天现

男 汉族 初中文化 56岁 住界首市王集镇赵集行政村赵玉庄

请求事项:请求依

法确认,将位于赵玉村东头桥西柏油路南的一宗土地的使用权(东邻赵天现、西邻沟北邻路

南邻地)确权给申请人使用。

事实和理由:申请

人和被申请人同住赵玉庄,申请人赵天伦的父亲赵金亮和被申请人赵天现的父亲赵金拔是亲

兄弟。申请人赵天伦的父亲赵金亮在世时,因申请人赵天伦的弟弟李修贤(小时候给姓李的

了)1988—1998年在赵玉村桥西路南烧吊窑,占用赵集寨瞿金佳组的荒地,申请人的父亲赵

【土地确权测绘申请书】

金亮就把自己的可耕地1.7亩,和同村村民赵天山的可耕地(东地大园子)进行调换,赵天

山又和同村村民赵锦金的可耕地(在赵集寨后)进行调换,赵锦金又和瞿金佳进行调换。这

样经过四次调整,就把赵集寨瞿金佳组在赵玉村东头的可耕地调到了赵集寨后。1998年申请

人赵天伦的弟弟李修贤不烧吊窑时,又把此1.7亩可耕地,退还给申请人赵天伦的父亲赵金

亮。1993年因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年老多病,就把此地块交给被申请人赵天现代耕代种至今。

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死后,有申请人赵天伦一人出钱出物办的丧事,其他人没有出过一分钱,

因为申请人的继母曹美荣仍然在世,

申请人赵天伦并没有主张使用权,因此地块的收入属于申请人的继母曹美荣受益,现在申请

人的继母曹美荣已去世,申请人依法要回此地块的使用权。申请人赵天伦多次找到被申请人

赵天现协商解决此事,但被申请人赵天现,以替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看病付过药费(没有任

何证明只是口说)和此地块已经曹美荣调到梁庄西头为由拒不把此地块的使用权交给申请人

赵天伦。经村干部、镇司法所多次调解无效。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十六

条、《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 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申请王集镇人民政府依【土地确权测绘申请书】

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附:1、身份证复印

件一份以证实自己有诉讼的权利。

2、1994年地改时

赵玉村的地亩册子以证明所争议地块的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

3、2005年3月3

日赵天现与赵华东签订的合同及被申请人领取租金的证词一份以证明被申请人赵天现说

2005年之前已调整为假话。

此致

王集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

篇四:土地确权申请书

土地

确权申请书

申请人:xxx(性别、年龄、籍贯、详细住址)

被申请人:xxx(性

别、年龄、籍贯、详细住址)

申请事项:

请求xx镇政府依

法确认位于xx村xx组与xx村xx组xxxxxxxxxxx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我所有。

事实与理由:

该地块属于我村

xx组所有。70年代,在xx路的西边开挖一条南北方向的河道,把我组的土地一分为二,之

后,经村、组干部同意,从70年代开始,我家就在该土地上进行种植树木,后因架设高压线

路,树木被砍伐后,我家继续在该土地上种植其他植物至今,没有任何人提出过异议。

2010年春天,被申

请人xxx在该土地上种植瓜果,被我母亲毁坏,后经人调解无果,被申请人又把草堆在诉争

的土地上。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地侵犯了我的权利,我多次找当地派出所、司法所要求处理,

均无结果。

被申请人xxx作为

外村人,强行侵占我的土地,该土地与他无任何关系。

综上所述,被申请

人的行为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申请xx镇政府依法对

该诉争的土地作出确权认定。

此致

xx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篇五:洪畈村山场确权申请书

山场确权申请书

:【土地确权测绘申请书】

申请人:东至县官

港镇洪畈村里张村民小组

被申请人:东至县

官港镇洪畈村民委员会

请求对正坞里(洗

澡盆)350亩山场进行确权

请求确权事实与理

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发生山场所有权纠纷,申请人曾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至今未得到解决,为此依

法特向上级政府申请确权。

一、山场地名:正

坞里(洗澡盆)

二、山场座落:洪

畈村里张村民组

三、山场面积:350

四、该片山场从

1950年至1978年都是里张人民管理使用。从1979年间国家“五五”规划绿化祖国,洪畈村

委会组织村民将该片山场进行造林。

1981年林业“三定”

东至县人民政府给洪畈村委会颁发了《山场所有权执证》,但该证已注明“仅有林权”,足以

证明该片山场所有权属里张人民所有。

林业“三定”是确

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其主要定义是山权与林权分离。依据《山

场所有权执证》规定,该片山场洪畈村“仅有林权”,足以证明洪畈村没有该片山场的所有权。

五、该片山场的所

有权与使用权的由来。

该片山场从历史以

来属于里张人民管理使用。1950年“土改”时至德县人民政府已将正坞里山场所有权确权给

里张人民共有(六闾人民共有)由本组村民苏炳祥代管。足以证明该片山场所有权归里张人民

所有。

六、从以上事实应

当认定,该片山场所有权归里张人民所有,林

权归洪畈村委会所有。

七、依据《安徽省

山林权纠纷调处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确定县内山林权属,以林业“三定”时人民政府核发

的山林权所有证为基础,“三定”时未发证的,以六十年代“四固定”时期确定的权属或经营

范围为基础,“三定”和“四固定”时期都未确定权属的,可参照农业合作化或土改时的权属

确定。该办法还规定,确定山林权属的依据:“没有土地证或土地清册的,可参照土改时的其

他权属证据”。

依据办法规定,里

张村民小组、洪畈村委会均没有林业“三定”、六十年代“四固定”的有效山权依据,但里张

《委托测绘申请表》范本
土地确权测绘申请书 第三篇

委托测绘申请表 测字:

2.复印件须由申请人或单位盖章确认,有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予以核对。 3.变更测绘申请,由收件员填写母案、关联案信息。 4.属选择项的,在 □ 或( )内用“√”选择填写。

“房产测绘”办理指引

1.相关费用与税费:

一、事前准备

请准备以下材料(以下收件资料注明为“复印件”的,数量均为一份):

农村土地确权流程
土地确权测绘申请书 第四篇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流程及具体操作办法

包括每个村组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通俗的说就是包括每个村组所有的山水田林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包括了“林权证”、“草原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它相当于身份证,其他证相当于“工作证”。我们现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就是给农村集体土地办“身份证”,每块土

地还要编号相当于身份证号码。整个过程是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是一个依法依规相互配合的过程,要使整个过程完成顺利,必须环环紧扣,不仅要讲究依 法依规,而且还要讲究程序到位。下面我就具体的操作程序给大家做个详细的说明:(整个程序包括九个部分)

(一)工作准备阶段。

此阶段的工作主要有:成立机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业务培训、权属资料整理,编制工作方案,收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成立乡(镇)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及土地权属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备登记所需表册及设备,收集资料。 市集体土地发证办公室收集:

涉及国土部门(土地详查等资料)、林业部门(林权制度改革成果资料)、农业部门(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关资料)、民政部门(行政勘界成果资料),水利部门(水域及水利设施的有关资料)规划部门(乡(镇)新农村规划资料和有关农村测绘成果)等等。

村小组收集:主要是权属资料:

1)土改时、“四固定”或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土地所有证、资料;

2)山林所有权证;

3)土地承包合同;

4)山林纠纷调 解书;

5)有关农村土地权属制度的历史资料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形成和演变的其它资料等。

(二)发布通告阶段。

市人民政府向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通告。通告的内容包括土地登记区的划分、土地登记的期限、收件地点、申请人应当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以及需要通告的其他事项。这次通告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张帖;二是直接送达申请人。

(三)提出申请及申报飞地阶段。

申请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按照权属界线所封闭的宗地为基本单元申请土地登记,由村民委员会统一组织本村所辖的村民小组或自然村提出申请,其中“一村一组”或“多村一组”的以村民小组申请,“一村多组”的以联组(自然村)申请,具体操作是:

(1) 村民委员会根据政府通告内容向本村所辖的村民小组下发土地登记通知书,村民小组长收到通知后,小组法人必须在通知书上签名,以示通知已收到。【土地确权测绘申请书】

(2) 村小组长到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办公室领取土地登记申请书(制作统一表格),填好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提交到乡“三权”发证办公室,时间定在12月20日前提交。

(3)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证由土地使用者申请,也就是谁使用谁申请。因省里正准备研究出台农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的有关规定,所以这块工作先放后一步,先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发证工作,待省里的规定出台后,再全面铺开这两个项工作。

飞地申报包括飞在本乡本村其他村小组的,飞在本乡其他村其他村小组的以及飞在其他乡镇的,在土地座落里把乡镇、村委、村小组名称填写清楚,并提交相应的权属资料,与土地登记申请书一起(12月20日)上报乡“三权”发证办公室。

(四)地籍调查阶段。

1、具体操作是:

(1) 由乡政府、国土分局、村组干部和技术队伍,组成外业调查组,分四个小组,每组3-5人。

(2)按调查计划,向调查宗地相邻单位发送指界通知,组织进行权属调查指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的指界人要指定村民小组长以及对权属情况比较了解的年长一些的同志参加,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指界人可以由村民小组内多数群众推举(名单定出后,由村委会出具证明书),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指界人为土地使用者。

(3)在调查每一宗土地权属和界址时,外业调查组提前送达指界通知书,本村代表和邻村代表都要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实地进行现场指界,外业调查组的工作人员现场进行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

经双方认定的界线,双方指界人要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

(4)对有争议的界线,能调解的现场调解,不能现场调解的,双方填写《争议缘由书》存档。市集体土地发证办公室专门从国土、林业、农业部门抽调了技术骨干,参与纠纷的调处。

(5)缺席指界或指界人无故不签字盖章的,从调查之日起15日内不提出重新划界申请的,地籍调查界址确认表和宗地界线以另一方所指界线为准。缺席者如有异

议,15日内提出重新划界申请的,须承担重新调查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否则视同对确定的界线无异议。

(6)作业技术队伍主要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成果资料,采用影像判读、航测成图与实地测量相结合的技术路线,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建制镇调查和村庄调查,从而进行确权登记发证。

2、划界原则:

(1)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土地权利归属的确定,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又要充分考虑当前土地使用的实际状况。

(2)有利于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原则。土地确权应尽可能全面考虑各方利益,在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化解矛盾,解决争议。此阶段的工作,坳里乡政府和村委会干部的组织协调工作十分重要。外业调查组和带路指界人是这一阶段工作的关键,必须落实好。

(五)权属审核阶段。

①初审:审核申请书、申请登记项目、权属证明、调查结果等,提出确认情 况及初步意见。

②复审:重点审核土地来源的合法性、界址、面积的准确性,证件齐全、手 续完备、初审合格,提出处理意见。

(六)公示公告阶段。

对审核后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结果分乡(镇)社区、村委会进行公示公告,进一步征求土地登记申请者及其有关权益者意见,保证登记审核的准确性、可靠性。

公告时间为15-30天。

(七)登记发证阶段。

1、注册登记:权属资料和调查成果通过审核进行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填写好土地登记审批表,外业调查人员签署初审意见,县(市)国土局签署审核意见报县政府批准,

2、颁布土地证书: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土地所有权证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并载明宗地座落位置,四至界址和土地面积。颁证人对领证人提交的证明文件进行查验,确认无误的,向领证人颁发证书;领证人同时在《土地证书签收簿》上签名。

(八)资料归档阶段。(不具体列举)

(九)检查验收阶段。以井冈山市为单位对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自查、初检,合格后由吉安市级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核查,合格后,以吉安市为单位,申请省级验收。总之在整个程序中,要以技术单位为骨干,乡(镇)村委组织协调为关键,市集体土地发证办公室积极工作为基础。各自的工作职责主要是:

1、技术单位的职责:地籍权属调查,影像底图判读,实地测绘勘丈,宗地制图,面积量算,分类汇总,表格填写,收集资料,建立数据库等。

2、乡(镇)村委职责:宣传动员,组织协调,土地权属纠纷调处,权属调查带路指界,带路指界签字盖章,初审公告等。

3、市集体土地发证办公室:组织协调,宣传培训,权属调处,权属审核,制作发证,资料整理,自查初检,申请验收,汇总上报,总结表彰等。

总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

工作难度大,尤其是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需要占去很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还不能立竿见影。在坳里乡的试点工作也是一个发现问题,探讨解决问题,

土地确权资料
土地确权测绘申请书 第五篇

城中村改造土地确权提交资料清单

土地确权申请书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西安市 区 村民委员会经X年X月X日市城改办 文件批准,进行城中村改造, 公司为西安市 区 村民委员会改制成立的股份制公司。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无形

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08]157号)要求,西安市 XX区 村无形改造工作已完成。按《关于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土地确权操作程序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185号),经X年X月X日 公司全体股东大会研究决定,现申请办理将原西安市 区 村民委员会在 区 的X宗,共 亩集体所有土地(其中 亩为建设用地, 亩为农用地, 亩为未利用地)依法确定为国家所有。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问题,同意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特此申请

公司 年 月 日

土地确权报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同志,在我单位任 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土地确权报文单位委托书

兹委托 同志全权代表本单位办理在 区 的土地确权报文事宜。 委托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务: 职务: 性别: 性别: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名章) 年 月 日(名章)

承 诺 书

我单位办理土地确权手续,提供的权源资料均真实可靠,复印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全部加盖本单位公章。资料和公章如有不实,本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函编号

XX区人民政府

关于西安市XX区XXX村完成无形改造工

作的函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西安市XX区XXX村经 文件批准,进行城中村改造。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08]157号)要求,西安市XX区XXX村无形改造工作已完成,不存在任何遗留问题。

特此函告。

年 月 日

主题词:

西安市公安局XX分局

关于西安市XX区XX街道办事处XXX村完成

农转居工作的函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西安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X区(政办)发[200X]XX号)文件要求,我局已于XX年X月X日完成了西安市XX区XXX村X户XX人农业户口人员一次性转为城市居民户口工作。

特此函告。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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