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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上户流程
一、 新购摩托车一辆,喜庆之余,不忘检车,代步工具,安全
第一,时速不超60码为宜,以下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和当
地办事惯例,仅供需要人士参考:
二、 先到当地保险公司缴纳交强险和驾驶员意外伤害险一份,
合计255.00元人民币,其中100.00元为现金缴纳,其余的费
用必须刷卡缴费,请记住不忘带卡和现金,需要准备的材料:
车辆合格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驾驶证正付本
原件复印件;
三、 到当地国税局车辆购置税柜台缴纳车辆购置税,税额是车
辆发票价格的10%,这个费用必须刷卡,不接受现金缴费(地
区差异)。需要准备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发票原件复
印件、发票报税联原件、车辆购置税申报表、车辆合格证原
件复印件,办理完毕发车辆完税证一本(正付)。
四、 到车管所交费处交杂费123.00元,领取拓号标签,自己把
车架号和发动机号拓好,到填表处填表,再到缴费处叫照相
人员照相(用于制作行车证),照相前车辆不能有任何改装(比
如前保险杠,后大货架,挡风玻璃,挡泥板等附加设施),否
则不能照相。
五、 照相后拿着相片和表格到摩托车业务办公室找人签字,再
到排队登记车辆档案,排队需要较长时间,此项业务要慢一【网上卖摩托车需要什么手续】
点,前面几项都很简单,此时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车辆合格证原件、发票登记联原件、车辆照片、交杂费发票、
保修单、完税证、暂住证原件(异地办理需要,暂住证要有
社区民警签字盖章,社区居委会签字盖章,车管所所长签字,
暂住证办理见暂住证办理流程)完成车辆档案装袋封签。
六、 带着机动车档案袋到车管所大厅,缴费窗口交95.00元车
牌号费,排队等候机动车档案录入,车牌号没有选择的机会,
按顺序对号领取,签字完成。以上是个人办理回忆整理,如
有遗漏对你造成不便,请多包涵。
2013年7月7日
东南一品
北京学摩托车拿本全部流程及价格
步骤:1.报名2.考法规3.桩考4.路考5.拿证。
一般摩托报名就可以考试,再等十天左右桩考路考,再等十多天就可以拿证了。我是用了一个月就拿下来了。
照相----------------20
体检----------------15
书------------------26【网上卖摩托车需要什么手续】
机动车正式驾驶证----10
驾驶员考试报名费-----5
法规考试费----------100
场地驾驶考试费------100
道路驾驶考试费------150
共计-----------------426元
各地可能有所差异,但大概就这么多。
北京地区可以考摩托车的驾校。
1、北京伟达汽车摩托车驾校
地址:朝阳区东小井;
收费标准:
三轮摩托车 D : 670.00 元整 ,
二轮摩托车 E : 470.00 元整,
轻骑摩托车 F : 220.00 元整
报名电话 :010—84851105 ; 84851121
2、国家体育总局——北京老山汽车摩托车驾驶学校
报名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甲38号方策写字楼301/300室
收费标准:【网上卖摩托车需要什么手续】
初学摩托车(E)(1-5) 两轮 学费690 增驾学费:¥535
初学摩托车(E)(1-7) 两轮 学费790 增驾学费:¥635
初学摩托车(D)(1-5) 三轮 学费1100 增驾学费:¥945
初学摩托车(D)(1-7) 三轮 学费1200 增驾学费:¥1045
报名电话: (010) 68483257 (010) 68487488
3.北京龙泉驾校,
地址:海淀区东北旺乡冷泉村
电话:(010)58957088 58957188 58957388
4.北京星辰机动车驾驶学校,
电话:62345911 ,51340071 , 83477544, 60881348
法培学习地点:上地环岛西300米(京海培训部)
上车培训地点:安定门外立水桥北首丰考试场
5.北京市西郊汽车驾驶学校,电话:88516491、81675002。
6.北京市海淀汽车驾驶学校,电话:62452881
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出台
——废旧购新 可享双重补贴
财政部公布了《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细则》,对下乡企业认定、下乡产品销售、补贴条件及标准、补贴资金审核、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就具体操作问题进行了解读。
补贴资金直补农民 名单金额必须公示
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农民购买或换购符合条件的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后由国家财政给予的补贴,既包括农民新购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摩托车的补贴资金,又包括报废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的补贴资金。
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全部直接补贴到农民,确保农民得到实惠。补贴政策、办法公开,补贴资金申请与发放透明。生产企业、产品目录和授权经销商的名单在全国公开;享受补贴资金的农民名单和补贴金额通过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信息系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汽车下乡政策的实施时间为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摩托车下乡政策的实施时间为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
客货车每户限一辆 摩托车每户可两辆
细则规定,农民申请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时,新购或换购微型载货车和轻型载货车,每户不能超过一辆,且报废车辆与新购车辆的车主为同一人;购买微型客车,每户不得超过一辆;购买摩托车,每户不得超过两辆;承诺享受补贴资金的汽车,购买后两年内不得转移所有权。
农民以购买本细则规定的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为目的而报废三轮汽车或
低速货车的,按以下标准给予报废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补贴3000元。
农民按规定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以及直接购买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或摩托车的,按以下标准给予购买补贴: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和微型客车:销售价格每辆5万元及以下的,补贴销售价格的10%;销售价格每辆5万元以上的,定额补贴5000元;摩托车:销售价格每辆5000元及以下的,补贴销售价格的13%;销售价格每辆5000元以上的,定额补贴650元。
申报审核当场明示 十五日内拨付到位
报废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的农民,在按规定办理完成报废和注册登记手续后,可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请车辆报废和购买补贴,并需要按规定提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销售发票、购买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乡镇财政部门按规定对农民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应当场确认补贴资金数额,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及时建立下乡产品及补贴资金档案;不符合要求的,则应当场说明原因,并退回申请资料。审核批准的补贴资金,由乡镇财政所或县级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的储蓄账户。 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对新疆、内蒙古、宁夏、西藏、广西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以及国家确定的“5〃12汶川地震”51个重灾县,省级财政应负担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
[篇一:停车场管理制度]
1、为充分利用和管理好xx大厦停车场,有效地为客户服务,维护车主的利益,特制订本规定。
2、本停车场为室内停车场。停车场对本大厦客户实行长期租用服务,对商场购物及外来办事车辆提供临时服务。
3、停车场采取非固定车位方式,对车辆实行全封闭式统一管理(保安24小时值班)。停车场管理制度。办理月租、季租、年租的客户需先在物管部办理好车位租用手续,领取ic卡后,方可使用停车场。否则,按临时停车式收费。
4、车辆进出停车场时,保安人员认“卡”对车,“车卡号”与车辆牌号不符者,禁止出车。所以请车主(司机)认真保管好本车场出入使用的ic卡,要随身携带。“卡”一旦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在第一时间书面报告保安部进行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将由车主自负。
5、停入停车场的车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zhèng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3)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4)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7)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8)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注:各车主应自觉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要无条件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处罚。无理取闹者取消泊位资格,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
摩托车、自行车的保管分月保与临保两种方式,两者的管理规定有所不同。
1、摩托车、自行车月保的管理:
(1)需办理月保的车主先到停车场收费处办理登记,缴纳月保费用(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文件规定),领取月保号牌;
(2)月保车辆凭号牌停放,月保号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车辆使用,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手续
(3)月保车辆需每月按时缴纳月保费用(可预缴多月),过期按临保车辆处理;
(4)月保车辆进场需按指定的月保区域停放,并将号牌挂放在所保车辆上,以便车管员核对。
2、摩托车、自行车临保的管理:
(1)临保车辆进场需按车管员指示到临时停放点停放;
(2)车管员发放临保号牌,并做好车辆登记工作,临保号牌分为两个相同的号码牌,一个挂在临保车辆上,另一个给车主随身携带,作为取车凭证;
(3)车辆停放后,车主需到收费处缴纳临保费用;
(4)临保车辆离场时,车主需交回号牌,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5)禁止车主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摩托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已缴纳保管费并有原始收费凭证和保管卡的单车,如有遗失,由保管单位负责赔偿。
(7)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8)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缴保管费达3个月者,由车管清出保管站,不再负保管责任。
七、停车卡的办理和使用规定
1、停车卡的办理
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方式,月保车辆按月收费,临保车辆则计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月保,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场收费处办理,与管理处签订车位租用协议。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及电子出入卡给用户,并收取电子出入卡押金。
2、车卡的使用
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更换手续。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
保管费逾期不缴者,车场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若用户遗失停车卡和电子出入卡,应及时告知车管员,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交回车场,由车场退回电子出入卡押金
用户停车卡、电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减少被盗的机会,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3、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
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要根据广州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并参考周围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同时可以在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限度内临时调整保管费。
八、值班室(岗亭)管理规定
1、值班室(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篇五: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户)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房管员监督、检查,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bàn zhèng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大厦)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大厦)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大厦)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大厦)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大厦)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负责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库)的出入口明显位置。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车管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大厦)。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篇六: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本车场为小区内居民及访客停放机动车辆提供服务,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所有车辆都应遵守本规定。
二、享有认可停车位的车辆,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可证费用。外来车辆应缴纳临时停放费用。
三、在本车场办理固定泊位的车辆应办理“车辆综合保险”。
四、进场车辆,应主动出示停车证明,接受工作人员检查。
五、按箭头指示方向行驶,不得鸣号,按规定车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车场停放车辆人员,均有责任维护车场各种交通标识和设备设施的完好,并对意外损坏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七、服从车辆管理员的调度和指挥,将车辆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车位的车辆不得擅自停放在闲置车位,不得有妨碍其他车辆停放的行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不得驶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车使用的收费单据、证明及其他票据,所有权为车场,任何仿造均无效,发现后立即没收并追究其责任。
十、不得在场内试刹车、练习或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有滴漏机油等现象必须清洗干净。
十一、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车内垃圾应放置在车场指定的容器内,不乱丢杂物、随地吐痰或在停车场内清洗车辆等,不得在停车场内起卸货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严禁在场内加、放燃油和保养车辆,特殊情况,须经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三、场内严禁游逛、赌博、喧哗、打闹和其他不宜进行的活动。
十四、车辆停泊后,应关闭发动机,摇上车窗、锁好车门及行李箱,勿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车场出入卡要随身携带。如因违反本规定引起车辆损坏、附件和车内财物丢失等,本车场概不负责。
十五、未经同意,任何车主不得随意更改、转让车位。应做到车、位相符,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十六、停车场管理员有权采取适当行为维护车场秩序,处理停车场发生的问题。
十七、不得刁难、辱骂和威胁车场管理员执行公务。
十八、本停车场只提供停放服务,停放以外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义务。诚望各业主、司机对车场的管理予以支持,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