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轻微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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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轻微事故要注意哪些情形
如何处理轻微事故 第一篇

处理轻微事故要注意哪些情形

司机遇上轻微事故时候,走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过程中会遇到不熟或担心的8种情形,如在现场磨蹭、不迅速撤离现场、事故超过48个小时未处理、能否跨区域申请办理、自行撤离现场,保险赔偿金是否有影响等.

8种情形

1、在现场磨蹭、纠缠?

只需当事人用手机(照相机)拍下事故现场全貌迅速撤离现场,然后双方共同驾车前往快处快赔服务中心进行定责、定损、理赔快速处理。

2、不迅速撤离现场,交警如何处理?

当事人不迅速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对故意堵塞交通,妨碍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罚;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事故超过48小时未处理,怎么办?

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事故双方当事人必须一起驾车前往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处理该事故,任何一方未前往或委托他人办理的,快处快赔服务中心驻点民警将不予受理该事故,由辖区交警大队按一般程序处理。超过48小时的,一律由辖区交警大队受理。

4、一方愿意按快处快赔的规定撤离现场,另一方不撤怎么办?

在保留相关证据后可单方面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再迅速向122报警,经交警查证将对不撤离现场的当事人依法顶格处罚。

5、当事人担心撤离现场后,责任讲不清怎么办?

每个快处快赔服务中心都有交警,由交警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照片、双方当事人陈述等证据依法、公正认定责任。

6、当事人不履行赔偿义务怎么办?

当事人可持事故认定书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

7、能否跨区域申请办理?

快处快赔不受区域限制,只要是符合快处快赔条件处理的交通事故,可在城区任何一个服务点申请受理。

8、自行撤离现场,保险赔偿金是否有影响?

对于事故真实且属于快处快赔范围,保险公司不用到现场查勘,均会给予赔付,如出现拒绝赔付的,被保险人可向保险行业协会举报。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方法
如何处理轻微事故 第二篇

轻微交通事故如何快速处理 拍照需完整

在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采取右侧先行的原则。要让右侧车辆先行。A车没有让右侧的B车先行,A车承担责任。

A车左转,B车右转。小转弯(右转)要让大转弯(左转)的车先行。B车承担责任。

变道的车辆,要让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A车正常行驶,B车变道,B车承担责任。

两辆车变道,A车已经进入车道,但B车刚刚变道,A车承担次要责任,B车承担主要责任

B车一侧有围挡,A车一侧无围挡,B车要让A车。发生事故,B车全责(制图 刘艳宇)

据不完全统计,南京主城区每天会发生1000多起事故,其中九成以上是轻微事故。但由于事故双方都觉得自己有理,特别是一些被撞司机,总觉得是对方的责任。因此,双方在事故现场扯皮,对交通干扰很大。

近日,南京交管部门发布“轻微事故快速处理简易手册”,对这些认识上的误区进行引导,并提供了一些可行的应对之策。 误区一

直行被撞没责任?

司机:是他撞的我,是他的责任

发生事故后,被撞车的司机大多认为,“是他撞的我,是他的责任”。其实,车子被撞,不一定就有理。

昨天上午,淮海路抄纸巷路口发生了一起碰擦事故。一辆出租车沿着抄纸巷由南向北行驶,经过这个路口时,与一辆沿着淮海路由西向东行驶的马6相撞。撞得不严重,但对交通影响却不小。马6司机坚称自己没责任——因为是出租车撞了他。

交警到现场后,马上判定了责任。马6司机全责。他想不明白:自己的车被撞了,对方怎么反而无责?原来,这个十字路口没有信号灯。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根据右侧先行的原则,经过路口时,要让右边的车先走。因为右侧是最容易观察的。出租车司机从右侧过来,马6司机当然应该要让他。

误区二

转弯时被撞,都是对方的错?

司机:我已经先转过来了,凭什么还是我的责任

昨天中午,在逸仙桥路口发生的一起轻微碰擦事故,事故双方也争论了很长时间。一辆CRV沿着中山东路由西向南,右转进入龙蟠中路。一辆奥迪也沿着中山东路,由东向南,左转进入龙蟠中路。但在转弯过程中,奥迪撞了CRV。虽然CRV被撞,但交警还是认定CRV全责。因为同样是转弯,小转弯(右转)要让大转弯(左转)的车先行。这让CRV司机觉得有点冤:“明明是我先转弯,怎么还是我的责任?”

误区三

打了转向灯就有理?

司机:我变道时打了转向灯,责任应该是他的

昨天下午,在中山东路明故宫附近,也发生了一起轻微碰擦事故。一辆尼桑骐达越线变道时,被一辆直行的奔驰撞了。开骐达的是位女司机,她说自己已经用了转向灯,而且是虚线变道,现在被撞了,当然应该是奔驰的责任。但交警还是认定骐达车全责。因为变道的车,必须让直行车辆。

两车越线相撞

责任如何认定

发生事故的车辆中,很大一部分是没有走正自己的车道。如果两辆车都是越线行驶后发生事故,责任该怎么认定?

昨天上午,在长乐路发生一起碰擦事故。一辆马三和一辆公交车碰擦,两辆车都是越线变道。交警赶到后,认定公交车负主要责任,马三负次要责任。原来,马三变道之后,已经基本进入中间这股车道,但公交车才刚刚变道,这种情况,公交车应该等马三驶离后才能变道。

施工路段

谁让谁

现在南京的施工路段较多,有围挡的地方容易引发事故。而这些围挡路段,一般连标线都没有了,该如何划分责任呢?

7月13日,在中华路发生一起事故,一辆别克因为避让围挡,与对向的一辆车发生碰撞。结果别克车全责。别克车司机很委屈,“路都被围挡占了,我只能这么走,为什么还要承担责任?”在有围挡的路段,开车确实要谨慎,有围挡一侧的车辆,要让无围挡一侧的车辆先行。

“人未伤,车能动”,请快速撤离

什么样的交通事故才算轻微?南京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只要“人未伤,车能动”,这种事故就可以走快速处理模式。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双方可直接到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去处理。如果不及时撤离,影响交通,交警可以罚款200元。

不过交警提醒,以下5种情况不能按照快处流程办理: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4.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快速处理拍照取证有技巧

轻微事故快速处理,但是,撤离现场前,如果没有事故现场的照片,或者照片拍得不好,有可能导致事故无法认定。

交警建议,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要对现场拍照。拍照的要诀是:站得正、拍得全。

站得正,就是要站在车辆前后方的正中间,不要斜着拍,角度偏离可能影响交警判断。拍得全,就是要把事故车辆的全景拍摄进去,尤其要把车道、标线等拍进照片。

如何自行处理轻微交通事故
如何处理轻微事故 第三篇

如何自行处理轻微交通事故

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如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后视镜等外部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对于轻微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以下,昆山知名交通肇事辩护在线律师为您详细介绍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如何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

具体步骤:

①查看财产损失情况→②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关键)→③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④保险报案/协商赔偿事宜,签订书面赔偿协议(重要)。

第一步:查看财产损失情况(基础)。

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车、拉紧手制动、关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廊灯和后位灯)、设置警告标志牌后,双方当事人简单查看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情况。

第二步: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关键)。 简单查看财产损失后,人员立即转移到路肩或者路面安全地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进行协商。

(1)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基本资料”、“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2)当事人不愿“私了”或者虽然愿意“私了”但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注意事项:

①事故事实及成因一定要采取书面协议形式,即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不能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以免一旦撤离现场对方翻脸不认人,导致事故现场和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②“事故事实”协议具有“固定”事故现场的效力。

当事人达成“事故事实”协议后就事故事实及责任出现争议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受理,在事故现场已经不复存在无法认定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将以“事故事实”记载的内容来确定当事人责任;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共同申请进行损害赔偿调解。

第三步: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各方当事人立即撤离现场。

注意事项:【如何处理轻微事故】

①当事人未达成“事故事实”书面协议,不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应当选择报警处理;

②当事人达成“事故事实”书面协议、撤离事故现场前,还应当对现场进行拍照或者标划事故现场位置,作为现场的保留证据。

第四步:保险报案和协商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书(重要)。

当事人撤离现场后,电话告知保险公司后协商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 双方当事人对具体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或者达成赔偿协议后就赔偿协议发生争议的,交警部门不再受理,可以(只能)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律师提示:

①交通事故“私了”的当事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不具有行为能力人不能“私了”,达成的协议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交通事故“私了”必须是书面“私了”,即达成包括“事故事实”和“赔偿协议”在内的书面《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

③交通事故“私了”决不是所谓的“掏钱私了”。“掏钱私了”后因事故现场已经不复不存在,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一旦引起纠纷,当事人将有口说不清,后患无穷。

④当事人达成《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后,对事故事实和成因发生争议,可以由交警部门受理;对赔偿协议发生争议,交警部门不予受理。

⑤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损害赔偿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事后不得反悔。但是,如果该协议存在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可变更情形,则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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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故如何快速处理
如何处理轻微事故 第四篇

车主学堂第14期 小事故如何快速处理

正所谓马路如虎口,再谨慎的车主,也免不了与别的车发生擦碰。当事故发生后,一些新手由于没有经验,面对突如其来的事故显得无所适从。其实,对于一些没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小于2000元的事故,是可以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操作,这样简化了事故处理流程的同时还避免了事故对交通的影响。本期车主学堂,我们将要学习一下如何快速处理小事故。

● 能进行快速处理的事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没有人员伤亡且财产损失不超过2000元。

2.事故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无争议。

3.事故车可以开动。

4.事故当事人都有为车辆买保险。 5.事故当事人都愿意到同一地点定损。

●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基本流程

事故发生后,我们应该第一时间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设置危险警告标识。这样做能够防止后车追撞,保障车内乘客以及车辆的安全。

设立好警示标识后,我们就要对事故现场拍照取证。对现场进行拍照主要是为了向保险公司提供事故的证据,在移动车辆前对车辆拍照也可以避免对方车主“赖账”。

拍照取证后,我们要确认对方车辆是否无牌无证车辆,判断对方是否有喝酒。如发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都应该马上报警,且不能移动车辆;如没有发现问题则可以把车辆移到不阻碍交通的地方。

接下来,我们要详细核对对方证件。要核对的证件包括: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车牌号、保险凭证以及年检凭证。 双方各自打电话到投保的保险公司,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损失情况。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受理本次事故后会反馈一个报案号,此报案号在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时需要用到。

获得保险公司的报案号后,就可以填写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如果车上没有协议书打印件也可用白纸代替。白纸上要注明事故情况、双方信息、明确事故责任,最后事故当事人在纸上签字即可。

在事故现场完成快速处理流程后,事故当事人便可以到指定的定损点定损。定损完成后,事故当事人就可以各自归家了。在车辆维修完成后,车主到保险公司

赔即可。这里要注意的是,单方责任事故需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定损及索赔;双方同等责任事故则可到任意方保险公司定损及索赔。

● 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怎么填?

【如何处理轻微事故】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上,我们必须填写如图所示的所有内容。 如果决定私了,可以填写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最下方的“私了协议”。在协议上面确认放弃保险索赔自行解决并在相应地方签字即可。

车上没有协议书可用白纸记录事故情况、双方信息、明确事故责任,最后在白纸上签字即可。

● 什么情况下不能把车移走?

发生事故时,一方出现如下情况不得移动事故车辆:

1.车辆无号牌的。

2.驾驶人无驾驶证。

3.驾驶人饮酒的。

● 什么情况下要标记车辆位置才能把车移走?

需要先标记车辆位置,再移走车辆的情况有:

1.撞坏建筑、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

2.没检验合格标志。

交通事故处理的具体步骤,如何处理轻微交通事故
如何处理轻微事故 第五篇

连会有律师简介:

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擅长刑事代理与辩护、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公司企业改制并购重组、房产、工伤、债权债务、商标侵权、社会调查等民事诉讼代理等业务。

连会有律师待人以诚,立世以信,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事认真负责、办案经验丰富,成功代理了多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案件。连会有律师熟悉保定市各区县法院案件的处理方式,在法院系统享有良好的声誉。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连会有律师擅长在如何计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人身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修车费、车辆减值损失等直接物质损害及误工费、承包费、营运损失、交通费、拖车费、租车费、电话费、运输费、货物清理费、路产赔偿费等间接物质损害数额及举证;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等保险理赔数额的合法计算;驾驶员、雇主、驾驶员所在单位、挂靠、出租人、发包人、出借人、修理人、保管人、质权人、道路设施设备管理人、机动车所有人等赔偿主体的确定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在刑事案件中连会有律师擅长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控告、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收集、调取证据、取保候审、质证、辩论等业务。

连会有律师成功代理多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案件,办案经验丰富,为当事人提供了满意的法律服务。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连会有律师以用心做事,诚心做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精湛的法律知识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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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处理的具体步骤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二)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三)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四)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五)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六)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如何处理轻微交通事故?

平时生活中的交通事故大多数属于小型交通事故,对于此类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没有争议,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例如,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对于“剐蹭”、“追尾”等交通事故,肇事双方须自行快速撤离现场,通过保险进行事故善后赔偿处理,不再停留于事故现场等待交警处理,以减少道路拥堵现象。无法达成协议不能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但是,即使是小型交通事故,也要保障自己因此受到的损害得到赔偿。所以,在撤离现场之前,必须记住与对方当事人对事实和交通事故成因做一个书面记载,包括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并共同签名。如果能即时达成协议书也可以立即写一个事故处理协议书,写清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之后立即撤离现场。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016公安服务承诺书
如何处理轻微事故 第六篇

公安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公安局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首问责任制

(一)首问责任制适用于全县公安民-警(含领导干部)。

(二)服务对象到公安机关报警、求助、咨询及办公、办事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民-警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前来(或电话)报警、报案、投诉、举报、求助、咨询、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接待、文明用语、认真负责,一律实行首问登记制度。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能办理的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要说明相关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属于本单位其他部门职责,首问接待人应及时引荐到相关部门办理,若经办人(业务受理人)不在,首问接待人应主动与经办人(业务受理人)联系,若联系不上,首问接待人应先将被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给经办人(业务受理人)。

(三)咨询或办理事项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的,首问接待人要耐心解释,尽己所能给予帮助。

二、推行警务公开制

(一)警务公开主要内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工作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事项外,都要予以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执法依据和制度、程序,刑事执法,行政执法,警务工作纪律。

(二)警务公开形式和办法。

1、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和其它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公布。

2、设置公示栏,公布警务公开内容,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公安机关性质、任务、职权,宣传有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基层单位将群众常办事项所需手续、程序、时限等印制成“警民-联系卡”、“便民卡”或“明白卡”,方便群众查询和办事。

三、实行服务承诺制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负责办理单位依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并报送省公安厅。

(二)依据《**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暂行)》,严格户口审批程序,规范户口审批手续,对公民出生日期、姓名、民族等关系重大信息原则上不予变更。有正当理由确需变更的,根据《工作规范》规定凭相关原始证件和书面申请,办理变更更正登记。

(三)严格执行有关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收费规定,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对符合法律规定,理由正当,手续齐全的公民因私出国、往来香港或澳门、赴台湾等申请,及时依法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受理或拖延不办。

(五)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时,手续材料齐的,一次办结;手续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应补充材料,待手续材料补齐后,第二次办理完毕。

(六)提供“延时服务”。对来办事办证的群众,负责办理的单位和窗口,视当天工作量适当延长办公时间,做到当天的事情当天办结。

(七)全面做好派出所便民利民服务工作。派出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设立报警点,公布报警电话,保证群众有事能同派出所及时取得联系。

四、落实限时办结制

(一)申领、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时限不超过3个月。对申办《临时身份证》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

(二)对户籍变更申请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局。县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经审查,对有权作出审批决定的户口申报事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或者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将有关材料报市公安局。

(三)对公民因私出国、往来香港或澳门、赴台湾等地申请,须在15天内办结。

(四)110报警服务台24小时受理群众报警、求助。凡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紧急报警求助,公安民-警在接到处警指令后,消防武警、巡警在1分钟内出警,交-警、派出所民-警和其他处警警种在2分钟内出警,并按城区5分钟内,农村20分钟内及边远地区派出所第一时间内的规定赶到现场。对其他非紧急报警求助和投诉、处警要视情尽快处理。

(五)执行上级各项重大决策,应当及时部署和落实。不需要制定具体方案的,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计划,并向上级发文机关报告,对请示性事项要及时研究处理,作出明确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对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按照警务公开的时限按时办结。

(七)办理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办结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五、严格责任追究制

对违反首问责任制、警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的,视其情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行为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理:

1、故意导致违反上述制度行为发生的;

2、拒绝纠正违反上述制度行为,或相同过错重复发生的;

3、干扰、阻碍对违反制度行为进行调查的;

4、对控告人、检举人、投诉人打击报复的。

(二)对情节轻微、造成损害后果或影响较小的直接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停职离岗处分。

(三)对情节严重、造成损害后果严重或影响较大的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对负领导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接受组织问责处理。

承诺人:

威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服务承诺书

我是威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高宏彪。我谨代表威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如下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办理机动车、驾驶人业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等公安交通管理业务,遵循依法、便民、公开高效的工作原则,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二、减少办事环节,推行优质服务。

公开办事制度,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方便服务对象,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公安交-警部门的服务环境。

三、规范收费行为,公布收费标准。

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批准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及超标准、超范围收费,规范完备收费手续,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一律公开,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四、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制定明确的服务标准,健全政务公开机制,主动公开交-警部门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结时限,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公开连接,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云南省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若干规定》等党风廉政相关规定,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长抓不懈。努力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保证公安交-警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确保措施落实。

六、健全管理制度,保障措施落实。

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机制与责任追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工作措施的落实和服务承诺的兑现。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870-6121458 0870-6121346

承诺人:高宏彪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治安大队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组织、指导、实施人口、危险物品、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组织、指导派出所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办理治安部门管辖的案件工作;负责全区居民身份证的制作、管理工作。

二、服务内容

依法实施治安行政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基层科所队。

三、服务承诺

(一)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着力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大力优化社会治安环境。组织开展重点工程、企业、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等专项整治,为信州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强化企业和重点工程的安全保卫。切实帮助企业和重点工程解决治安保卫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和重点工程建设违法犯罪行为,

(四)规范治安执法行为,进一步抓好案件办理工作。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五)向社会承诺做到“一次告知、二次办结”的工作制度,凡符合入户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对于材料不齐,不能一次性办结的,要当场告知。当事人补齐材料后第二次来窗口一次办结。【如何处理轻微事故】

(六)落实“首接负责”制度。对前往户政窗口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群众,严格按照“谁首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办事不推诿,服务不扯皮。

(七)将临时身份证办理下放到派出所,实行临时身份证由派出所“一站式”办理。

四、主要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手机、从政格言

大队长:张琨电话:0793-8323061、13907935880

从政格言:执法为民,立警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联络人姓名和电话

联络人:过红燕电话:0793-8323063、13970305052

公安局交-警大队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优化我旗投资环境,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更好地服务群众,密切警民关系,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我大队郑重向社会宣布以下十八项服务承诺:

一、交-警大队设值日警官,负责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值日警官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热情接待,认真查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不能当场解答的问题和无法当场办结的投诉,首次接待的值日警官要继续跟进,直至办结。

二、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出、出警必处、处警必快。接到出警指令后,保证白天在5分钟内出警,夜间在10分钟内出警。

三、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开、公正、便民、效率的原则。

四、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行“阳光作业”,公开法律法规、公开办案程序、公开事故证据、公开责任认定、提高透明度,严格依法公正办案。一般程序交通事故案件,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尽量以建议程序处理财产损失事故,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方便办事群众。

五、对交通事故中的暂扣车辆及时登记上册,妥善加以保管,事故处理程序结束后及时返还。

六、与医院、消防部门沟通、协调,为道路交通事故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开辟绿色通道,及时救治伤员、迅速排出各类相关闲情。

七、对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不扣车,不扣证,不罚款;对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后能积极消除安全隐患的,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加强学生上、放学交通流量高峰时间路面巡逻和交通疏导。

八、违法处里室将机动车违法信息除电视公告之外,开通电话查询业务。

九、车管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办理各项车管业务,不徇私情。

十、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礼貌待人。

十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过户转出、转入从受理之日起,符合规定手续齐全,合法有效的,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十二、机动车驾驶证检验、换证符合规定的,当日内办理完毕。

十三、驾驶员考试严格按照《考试办法》的规定,坚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十四、每个业务岗位在受理业务时,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齐全的,一律开具《退办单》并注明退办原因。

十五、对逾期未检验的车辆,逾期未换证或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于检验、审验、换证有效期满后的一个月,通过旗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告。

十六、坚持警务公开制度,做到各种办事程序、规定及收费项目、标准全部上墙公布,严格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

十七、交-警大队向重点中小学派校外辅导员无偿服务,协助他们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偏远地区的中小学如上“交通安全法制教育”课程,可与旗交-警大队联系,在约定的时间内保证上门无常服务,形成家庭、学校、交-警三位一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旗中小学生的受教育率,拓宽交通安全教育的覆盖面。

十八、加强廉洁自律建设,健全责任追究倒查制度。交通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有执法不文明、不规范、违法乱纪行为的,欢迎举报,一律查清原因,从严处理。举报电话0482-6122798

宜丰县公安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籍、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服务内容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关心的民生问题,在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做好服务。

三、服务对象

人民群众、企业。

四、服务承诺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有效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依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

(二)提高预防违法犯罪能力。加大网格化巡逻密度,提高群众见警率,主动预防各类案件发生。

(三)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

(四)强化治安安全管理。坚决整治治安复杂地区、部位、场所,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加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五)加强法制宣教。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

(六)坚持和完善领导接待日、领导包案、下访等措施,畅通民生通道。

(七)坚持警务公开。凡不属于保密范围的有关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办事结果等警务事项,均向社会公开。

(八)强化民-警队伍教育管理。严守“五条禁令”,做到文明执勤、文明办案、公正执法。

监督电话:0795-2769606或直接拨打110。

五、主要负责人:

副县长、公安局长 周晓明

办公电话:0795-2760999

从政格言:理性 平和、文明

六、联络员:

督察大队长 吴泉兴

办公电话:0795-2769606 手机:13707004756

2015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如何处理轻微事故 第七篇

第1篇:广州市工伤事故处理试行规定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结合广州地区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广州地区一切全民、集体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

第三条工伤事故系指职工在生产区域中所发生的与生产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可分为轻伤、重伤、重大伤亡(一宗事故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及以上)、特别重大伤亡(一宗事故死亡三人及以上)等四种事故。

第四条对工伤事故的处理,要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过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查清原因,严肃处理,积极防患。

第五条发生工伤事故,应尽快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属重伤以上事故,应即报主管部门以及市劳动局、市总工会,重大伤亡以上事故,还应即报告市检察院。区、县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工伤事故,应报区、县有关部门。重伤事故现场未经主管局(总公司)一级同意,重大伤亡事故以上的事故现场,未经市劳动局、总工会、检察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动。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必须做出标志和拍摄现场照片或绘制示意图,以备分析事故。

第六条工伤事故发生后,应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轻伤事故调查组应由车间或施工队领导人负责组织,企业安技员、车间安全员及工会劳保委员参加。

重伤、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组应由企业单位领导人负责组织,企业安技、工会和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组还应有企业主管部门参加。

特别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组应由主管部门的领导人负责组织,和企业的有关人员以及劳动、工会、检察部门派人参加。属于急性职业病伤亡事故还应有卫生部门参加。

负有工伤事故责任的人员应当回避,但有如实反映情况的责任。

调查组对重伤以上的事故,应根据《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的内容要求,写出初步意见,并召开事故分析会。重大或特大伤亡事故分析会还应有劳动、工会、检察部门参加。对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责任发生分歧意见时,由劳动部门提出结论性意见。

第七条凡重伤以上事故,都应写出《调查报告书》,重伤事故的应在十五天内,重大伤亡事故的,应在三十天内由发生事故的单位将《调查报告书》报企业主管部门检查同意后报市劳动局,抄报市总工会,重大伤亡以上事故的调查报告书,还应抄报市检察院。

第八条为保障生产安全,对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分别事故性质及伤害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一)重伤事故(含急性中毒或中暑)的,罚款五百至五千元;

(二)重大伤亡事故,罚款二千至二万元;

(三)特别重大伤亡事故的,罚款一万至十万元;

(四)在一年内发生两次重大伤亡以上的事故,或对事故瞒报、虚报、故意延期报告的,应加倍处罚。

单位被罚款项,一律不得列入成本。

第九条缴纳罚金,由劳动部门近规定发出《罚款通知书》,事故单位在接到《罚款通知书》十五天内应向指定银行缴纳罚金,逾期一天增罚滞纳金百分之一。逾期三十天不交者,由劳动部门通知事帮单位开户银行转拨。

罚款设专户管理,由劳动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百分之八十用作改善劳动条件,增加安全设施的补助经费,百分之二十用作安全奖励基金,配备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的费用,不得挪为他用。

第十条对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一)违章操作(指挥)或强令下级冒险作业,或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二)对上款情况不予制止的直接领导人,或把未经安全培训的工人,未领合格证的特殊工种工人派往工作岗位顶岗操作的负责人,及操作失误者,视情节给予记过至留用察看的行政处分。

(三)因工作环境不良,缺少防护措施,制度不健全而造成事故的单位领导人视情节给予警告至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四)在事故前已有人向责任者反映事故隐患,提出不重视安全的批评,但其仍坚持错误做法,而造成事故者要加重处分。

(五)其他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人,亦应视情节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六)对责任者给以行政处分的同时,还应根据单位的规定给以适当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应报劳动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企业对因工伤亡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第十二条事故单位按规定妥善处理事故后,向事故单位发给《工伤事故结案通知书》,事故处理完结。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由市劳动局解释。

第2篇:企业工伤事故管理办法范本

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临时工,季节性用工,试用期内员工)。

二、部门职责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1、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各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管理部负责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公司级(即一级)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4、各部门负责对员工进行本部门、操作岗位工序的二、三级(二级是指部门培训,三级是指班组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5、办公室负责工伤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6、办公室负责检查和考核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并将安全工作业绩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三、工伤事故处理流程

1、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所在班组及目击者应立即组织抢救受伤者,保护现场并报告给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

2、事故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主管安全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进行现场调查,由事故部门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并于48小时内报办公室。

3、发生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查处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

四、工伤的治疗与休假

1、办公室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医院出具证明,安全事故报告等资料,为员工办理工伤休假事项。

2、工伤假条由办公室审查,未经事故部门负责人同意、办公室审核,员工不享受工伤休假。

3、员工工伤材料由办公室统一存档管理。

4、员工工伤痊愈后,必须经过管理部、本部门安全培训,方可再次上岗。

五、工伤费用报销

1、员工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在工伤治疗的同时也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并且工伤医疗费用和非工伤医疗费用不易划分的,其全部医疗费用不予报销;若只治疗工伤疾病的,依员工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同,按不同比例报销。

2、员工工伤事故报销原则:

(1)由于员工未按操作规程操作等个人原因,引发的工伤事故,企业承担70%,员工承担30%的医疗费用。允许员工休工伤假,但工伤假期间不发工资。

(2)由于企业机器设备失灵等原因,引发的工伤事故,企业承担全部费用,允许员工休工伤假,工伤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但基本工资发放的时间最长为6个月。

(3)员工延期休工伤假的,须提交原医疗机构的医生诊断证明,并经公司批准而确定,但批准的延期工伤假最长不超过30天。

(4)工伤假时间从员工在医院的治疗期结束之日开始计算。

3、员工在试用期内(试用期内的员工是指临时用工,季节工,未签劳动合同及人事主管部门认定的员工)发生的工伤事故,报销工伤医疗费用的50%,工伤治愈后,公司视用人部门的意见,并经公司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

4、工伤治疗费用由员工先行垫付,其工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在医疗鉴定痊愈上班后,由部门内勤填报票据,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办公室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手续。

5、员工负伤的工伤医疗费用超过万元的,超过部分员工自负。

六、工伤责任处罚

1、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发生的工伤事故负连带责任。对于本部门的员工在一个工作月内,累计工伤事故达3起(包括3起)以上的,罚部门主要领导200元,有关责任人另行处理。

2、由于管理部未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培训,而造成的员工工伤事故,视情节轻重,对管理部处予50-100元的罚款。

3、由于用人部门未对员工进行本部门、操作岗位工序的二、三级安全生产培训,而造成的员工工伤事故,视情节轻重,对用人部门处予相应的罚款。

即工伤在费用1000元以下,用人部门罚款100元;费用在1000-5000元,罚款300元;5000-10000元以上者,罚款500元,10000元以上者,罚款1000元,并在公司内通报批评。

七、以上适用于员工负伤的情况,若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发生的工伤事故或致残、死亡,则参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执行。

八、本办法实施后,如有和以前公司在此方面的规定相抵触的地方,则以本办法为主。

九、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办公室

第3篇:职员工伤事故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和妥善处理员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发生工伤事故报告程序

第三条:凡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人生伤害事故都必须及时向生产品质处报告。发生事故的现场作业人员或最先发现者要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单位领导应及时报告生产品质处。发生轻伤事故的报告最迟不得超出过事故发生后4小时,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不得延误。

第四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单位应主动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司事故调查组处理,因抢救伤者确需移动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第五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生产品质处接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公管领导和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及时报告当地安全主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查院及工会。

第三章工伤事故的调查

第六条:发生事故后,公司分管领导必须立即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拟定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认真填写伤亡事登记表和事故报告。

第七条:轻伤事故,由所在分厂、处室负责人组织成立以生产、技术、安全、办公室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拟出调查报告,三日内报送生产品质处和分管领导。

第八条:重伤以上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生产品质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专业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送上级分管部门。

第九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由生产品质处的有关部门协助调查。

第十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专长;

(二)、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一)、查清事故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二)、确定事故的责任者;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四)、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绝。对提供伪证的职员有权提出处罚或追查其责任。

第十三条:调查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严守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机密。

第四章事故分析原则

第十四条:事故严重程度分类(伤害严重度)

(一)、轻伤事故:指折算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二)、重伤事故:指折算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失能伤害(国标)

重伤A类:伤者经治疗后确定为可以恢复原岗位工作。

重伤B类:伤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尚能工作,但需减轻工作量或调换工作岗位。

重伤C类:伤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可以自理。

重伤D类:伤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护理。

(三)、在折算工作日不能确定伤害严重程度时,应根据医疗鉴定机构鉴定结果确定。

(四)、死亡事故:指事故中有人死亡的情况

A、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B、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

第十五条: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及破坏事故。

(一)、责任事故:系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二)、非责任事故:系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或由于未知领域的技术问题而发生的事故。

(三)、破坏事故:系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造成的事故。

第十六条: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及造成事故的原因过程分析确定事故责任人员。

(一)、直接责任者:对事故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二)、领导责任者:对事故发生有领导(管理)责任的人员。

(三)、间接责任者:对事故发生有间接关系的责任人员。

第十七条:在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责任者在事故发生的过程中起的作用,确定事故责任大小。

(一)、完全责任:对事故发生起决定作用的人。(完全由于个人失误所致)

(二)、主要责任者:对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

(三)、次要责任者:对事故发生起次要作用的人。

(四)、一定责任者:对事故发生起一定作用的人。

第五章对事故的处理

第十八条:发生一般轻伤事故,根据情节给予主要责任者扣除当月考核分20-60分的处罚。

第十九条:发生一般重伤事故或2-3人轻伤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或处以当发放生活费的处罚。

第二十条:发生B类重伤的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第二十一条:发生C类重伤的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第二十二条:发生D类重伤的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第二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开除留用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发生各类工伤事故,事故调查组可根据责任者的认识态度,工作表现,报请公司批准酌情减轻或加重一级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发生各类伤害事故的次要责任人和一定责任人员,均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二十六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的单位,取消当年各类评比表彰资格,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第六章伤者的抢救与治疗

第二十七条: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应以最快的速度抢救伤者并与公司指定的医院联系将伤者送往医院,同时对现场进行保护。

第二十八条:对于危重病人确实需要转院或请专家会诊的,由所在医院提出,经生产品质处同意后实施。病人住院期间的滋补营养用药按公司批准的医疗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伤住院,治疗休息时间的证明应按公司员工医疗制度严格管理,违者应追究其责任,在医院治疗开出的休假证明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有效。

第三十条:员工工伤的抢救治疗、住院、残疾鉴定等费用均凭出院发票和上级医疗鉴定机构有效凭证,财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在保险公司报销。

【如何处理轻微事故】

第三十一条:以上各种费用均由单位安全员(或劳资员)在工伤者痊愈出院后一个月内核报,逾期不予以补办。

第七章工伤事故伤亡者的待遇

第三十二条:工伤事故伤亡者的待遇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员工在正常工作状况下,因隔年度老工伤复发,需治疗休息的,经公司指定医院和生产品质处确认后,治疗休息期间工资等待遇比照工伤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章不包括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未按规定及时上报、调查、处理的伤亡事故,不享受本规定待遇。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未涉及到的内容按照集团公司或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不符合国家法规的条款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适用于桂林海螺公司员工在劳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生产品质处归口管理。

第4篇: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有哪些

一、目的:

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为公司工作的已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员工,包括abc三类员工。

三、职责

(一)、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公司工伤管理工作。

(二)、公司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主导工伤事故的调查和报告撰写;协作和监督工伤管理工作。

(三)、各部门(车间)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工伤管理工作。

(四)、各部门领导(车间)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工伤事故率。

(五)、行政部负责为新入职员工(正式上岗)办理工伤保险,根据各部门(车间)提供的工伤认定相关资料,按规定给予办理报销手续。

(六)、各部门(车间)不得瞒报虚报工伤事故,控制并降低工伤事故率,积极配合公司行政部及领导调查和处理工伤事故。

四、工伤的认定

1、工伤的认定: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b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d患职业病的;

e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a、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b、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c、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d、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e、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4、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公司安全消防生产小组与办公室人力资源组,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五、工伤的申报程序

1、申报责任

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有总裁特批的,按总裁批示执行。

2、申报范围:

1)、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2)、对公司已投保的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员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伤害。

3、申报内容: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

2)、事故(疾病)人家属联系方式及电话、人;

3)、事故(疾病)人的到岗工作时间;

4)、事故前的具体服务部门及工作性质;

5)、事故发生时的具体岗位或具体位置;

6)、上岗前是否受过该项工作的安全知识培训;

7)、是否有从事该项工作的国家承认的操作证;

8)、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

9)、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

4、受理部门及责任:办公室人力资源组是本办法规定的受理部门,受理责任执行首问责任制,即办公室人力资源组的任何一个人在首先接到工伤安全事故申报时,为第一责任受理人,必须立即进行登记、报告和施救组织;同时负责对保险公司报告并进行理赔。

报告对象是“安全消防生产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因推诿受理或受理后瞒报、缓报而导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责任受理人承担;有总裁特批的,按总裁批示执行。

六、安全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1、公司的“安全消防生产小组”负责每起工伤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填制工伤安全事故分析报告表(表格详见附表三),并在事故出现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分析报告表转交给办公室人力资源组予以执行。

2、分析报告必须由以下内容组成:

1)、事故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服务部门、具体岗位和到岗时间;

2)、事故的具体经过;【如何处理轻微事故】

3)、事故的原因分析;

4)、事故责任的初步认定及理由;

5)、小组的处理意见;

6)、事后的整改与预防措施。

七、工作事故医疗补偿标准:

当确定为因工负伤后,公司安全消防小组将事故分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与个人有一定操作失误责任两种情况,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对员工按分别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一)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

轻伤

一般为皮外伤7天以内

承担100%的治疗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

享受100%的基本工资

7-30天享受80%的基本工资

30天以上享受60%的基本工资

重伤

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

1——2个月

承担100%的治疗、住院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

享受100%的基本工资

2个月—6个月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费用,享受8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6个月以上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费用,享受60%的基本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死亡

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的抢救费用,并参照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二)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间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

轻伤

一般为皮外伤7天以内不计,或承担20-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

享受80%的基本工资

7天—30天享受60%的基本工资

30天-60天享受40%的基本工资

60天以上不计,并解除劳动关系

重伤

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1——2个月不计,或承担20-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

享受80%的基本工资

2—6个月享受6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6个月以上并解除劳动合同。

死亡

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比例(≤60%)的抢救费用,并参照市社保局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注: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是指由保险公司理赔之后的差余额部分的工伤医疗费用。

八、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及规定:

1、工伤安全事故的处理:

1)、所有的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因公致伤的先予以处理。

2)、处理原则是尽快安抚和救治伤者,预防类似事件再发生。

3)、工伤安全事故事后对事故当事人的处理:

a按个人的责任其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医疗费用;

b公司保留追究其过失所致的财产损失的权利;

c凡过失所致的公司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员工,公司予以辞退;有总裁特批的,按总裁批示执行。

4)、对事故部门主管的处理:

a部门各级主管对本部门的每起工伤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b所属员工凡出现一次工伤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对其直接主管予以警告一次并处罚200元;

c如果所属员工出现一次工伤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对其直接主管予以留岗试用并罚款500元处理;有总裁特批的,按总裁批示执行。

九、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

1、申请报销时必须准备以下资料准备:

1)、工伤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安全消防生产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

3)、本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报告;(如出外出差的的交通事故与安全事故还需出具交通部门或公安部门的报告。)

4)、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的医疗诊断证明;

5)、病历;

6)、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

7)、费用结算明细表;

2、报销额度的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支付部分

1)、安全消防生产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公司或设备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将全额支付剩余部分;

2)、安全消防生产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公司和事故当事人双方对工伤事故均有责任的,公司按应承担的责任比例予以支付剩余部分;有总裁特批的,按总裁批示执行;

3)、安全消防生产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事故当事人自己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原则上不予支付,剩余部分由事故当事人自行承担;有总裁特批的,按总裁批示执行。

4)、当确定为因本人粗心疏忽等其它主观因素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只承担相关治疗、住院、交通、抢救等费用在保险理赔后的余额的20-70%,对由当事人造成的他人伤害由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如因员工本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等原因而发生工伤事故,并且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同时根据当事人行为造成的对公司利益的损害程度,对其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

6)、工伤争议:当因判断是否为工伤事故而出现争议,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协调后无效时,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可向劳动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仍不服从劳动争议仲裁判定的,可向法院提请诉讼。

十、附则:

1、本办法由办公室人力资源组负责执行。

2、对本办法有疑问者,由办公室人力资源组负责解释。

3、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者,由总裁指定专人修改之。

本办法呈总裁核准后实施。

第5篇: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一)事故的分类

1、人身伤亡事故。凡属本公司职工(包括计划内的临时工),在生产区域所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

2、火灾事故。由于火灾造成的人身伤亡或一定的物质财产损失的事故。

3、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的爆炸,造成人身伤亡或一定的物质财产损失的事故。

4、设备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工艺设备、动力设备、贵重仪器仪表和工具的非正常损坏(包括设备管线发生故障)。

5、停产事故。由于停水、停电、停汽、冻结和误操作造成装置被迫停车而形成的停产事故。

6、跑损事故。由于某种事故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原料、燃料、水、汽和油等的跑损。

7、交通事故。凡是厂内的车辆交通肇事所造成的一定的车辆损坏、物质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包括非职工的乘客民工、行人等)事故。

8、质量事故。由于混、串成品或其它事故原因引起的质量事故(另由专门部门管理上报)。

9、其它事故。

(二)事故的性质

为了便于事故管理,按事故性质划分为报部、一般、轻微、恶性未遂事故四种。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都称之为上报事故。

(1)死亡一人或重伤一人。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1000元以上者(包括1000元,以下同);

(3)装置因事故造成停产,打循环,延期开工,使该装置日处理量减少20%以上者(生产装置处理量损失由调度室提出);

(4)大面积停电,包括两套装置,两个变电所全停的电气事故。

(注:上报事故包括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条件按国家规定。)

2、凡合乎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为一般事故:

(1)轻伤一名,休假治疗八小时以上;

(2)造成直接损失100元至1000元者(包括1000元在内)。

(3)装置因事故造成停产,打循环、延期开工,致使该装置日处理最降低20%以下,5%以上者;

(4)除急性中毒造成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外,一般急性中毒均按轻伤处理;

3、凡未达到上述1、2条中任何一项者,均属于轻微事故。

4、重大恶性未遂事故。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性质恶劣(如设备超负荷、大走***量切削降低设备使用寿命,起吊浇铸包高空掉落,高压气瓶高处跌落尚未引起爆炸,检修中误送电侥幸未造成触电伤亡等)或生产操作严重不正常给设备带来重大隐患,或严重影响了设备使用寿命。

(三)事故的管理

1、事故的分管:

(1)人身伤亡、爆炸,由安技科负责管理;

(2)机械动力设备事故(包括停水、停电、停产造成的停产事故),压力容器和锅炉方面的爆炸事故,由设备动力科负责管理;

(3)跑损、冻凝或和生产操作、工艺技术等原因造成的停产事故由生产科和技术科负责管理;

(4)发生产品质量事故由质管科负责管理;

(5)交通事故和厂区生活区的一切火灾事故均由保卫科负责管理。

2、事故调查及处理:

(1)发生上报事故时,主管厂长立即组织安技、技术、劳资、保卫、生产、工会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迅速进行调查,必要时请劳动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参加调查,查清事故经过,确定事故原因,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事故统计的上报:

各类事故按严重程度分为三级管理,上报事故统一由上级主管部门掌握管理,统称上报事故(写有专题书面报告)。一般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由厂负责管理。轻微事故由车间自行掌握处理。

(1)当发生上报事故时,事故单位除立即采取措施外,并通知安技科和有关部门以及厂领导,及时抢救和调查在抢救中要保护好现场。主管安全的付厂长将事故及原因在24小时内上报主管部门,事后要由事故主管部门认真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由安全技术科于事故发生后半月内报主管部门。

(2)当发生一般事故时,事故单位除立即采取措施之外,必须马上通知安技科,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切实做到“三不放过”。并要求在事故发生五天内填写好事故报告送安技科。

(3)当发生轻微事故时,发生事故的当班班长应报告车间领导处理。

(4)各分管部门(各车间或科室)应将各类事故于每月27日前汇总报安技科。由安技科汇总于月底前向上级报告。

(5)各部门事故调查、分析、登记、统计、报告和处理等,必须严肃认真,如有隐瞒不报或有意延期报告等,除责成补报外,对责任者应分别不同情况,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4、事故的损失计算

(1)人身伤亡事故以负伤率表示,不计金额。死亡按年统计,重伤以月统计。

(2)事故的直接损失系指造成的设备、器材、建筑物、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以及跑损的其它各类物品的损失,均折价计算(成品按出厂价格,半成品按半成品价格,器材、设备按新旧程度和实际使用价值计算)。设备、器材、建筑物等,虽有部分损坏,但经修复仍可使用的,按其修理费(包括材料、人工、配件等)计算。

(3)事故的间接损失(包括减产、停产损失和设备、车辆停运)均折合金额计算。

注:灭火消耗的消防器材的价值,另列单项计算。

(四)事故的原因分析

由于生产管理不善,而导致事故的原因很多,往往一件事故涉及很多原因,但为了便于分析、统计、每一事故要尽力找出一个主要原因,现将事故的主要原因分列如下,供各车间上报时或安技科向上报时参考。

1、人身伤亡事故的原因:

(1)事故类别及其直接原因(物质原因)

1)物体打击:指落物、锤击、砸伤、崩块(不包括因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指挤、压、撞等。

3)机械工具伤害:指绞、辗、碰割、戳等。

4)起重伤害:指起重设备在操作过程中所引起的伤害。

5)触电:包括雷击、电击。

6)淹溺。

7)灼、烫伤。

8)火灾:指着火和救火过程中所引起的伤害。

9)刺割;指机械工具伤害以外的刺割,例如钉子扎脚、尖物刺割等。

10)扭伤:指扭腰、扭臂、扭脚等。

11)高空坠落:指从三公尺以上的高空作业坠落和从平地坠入坑池、沟内。

12)倒塌:指建筑物、框架、堆集物倒塌。

13)瓦斯爆炸:指丙烷车、库爆炸、粉尘爆炸、如煤尘铝粉等。

14)中毒和窒息:指油气、沥青、氮气、一氧化碳和各种化学气体等。

15)锅炉、压力容器爆炸,包括各种气瓶爆炸。

16)其它伤害:指上述原因以外的,如跌伤、冻伤等。

(2)间接原因:(组织技术原因)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少或有缺陷。

2)设备、工具附件有缺陷。

3)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

4)光线不足或工作地点通道条件不良。

5)没有安全操作制度或不健全。

6)劳动组织不合理。

7)对现场缺乏检查或指导有错误。

8)设计有缺陷。

9)不懂操作技术知识。

10)违反操作规程或违反劳动纪律。

11)除上述以外的其它原因。

2、设备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直接原因

1)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

2)缺乏维护或维护不周。

3)缺少检修或检修不良。

4)设备本身故障或材质不良。

5)设计错误。

6)安装不合理或安装错误。

7)其它原因

(2)间接原因

1)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没有制度。

2)劳动组织不合理。

3)缺乏安全教育。

4)验收不彻底。

5)其它。

3、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

(1)物质原因:

1)使用明火:如焊割、烘烤、加温、照明、取暖等。

2)设备、工具缺陷:如漏油、漏气、摩擦、撞击产生火花,缺乏安全装置等。

3)电气装置有缺陷:电器设备、线路产生火花、雷击、静电放电等。

4)设备发生故障:如缺水、停汽、停电、腐蚀、结焦等。

5)物质自燃:如油抹布自燃等。

6)易燃物接触火源或灼、热物体。

7)物质的化学作用。

8)其它。

(五)附则

1、其他厂矿职工(包括代培实习人员)参加本厂工作发生工伤事故;由本厂负责调查、登记:统计、报告和处理,并通知原单位。

2、对于各类事故责任的处理:重大事故的责任者处分、由厂级(公司)决定,一般事故处理由主管业务科室,会同安技科决定,其限期一般要在一个月内结案,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按本细则处理:

(1)在生产中为了防止事故或发生其它意外,而采取主动停车,或紧急放空措施者。

(2)人力所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水灾、风灾等)以及外来因素(厂外电源停电等)所造成的生产上的损失。

(3)由工会、武装部等单位有组织的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练兵活动中发生的伤害事故,由工会、武装部等部门组织处理。

(4)产品质量事故由质管科负责分析,统计上报。

(5)医疗事故、食堂集体食物中毒,由行政科负责分析,统计上报。

(6)交通事故,厂内由运输科负责分析,统计上报;厂外由保卫科负责分析处理。

(7)不是在生产、工作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如家里煤气中毒,食物中毒,下河洗澡淹溺、驾驶交通工具发生的交通事故,在家中触电、或偷割电线触者均由个人负责。

(8)在生产岗位上因打架头斗欧、闹玩等生产、工作无关而发生的一切伤害,其后果由个人负责。

(9)本细则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附件

重伤事故划分标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重伤事故处理:

1、经医生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手术才能挽救的。

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虽非要害部位,但灶伤、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

4、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及严重脑震荡等。

5、眼部受伤严重,有失明可能者。

6、手部伤害:

(1)大拇指轧断一节的。

(2)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只各轧断一节的。

(3)局部肌腱受伤严重的,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等而造成的残废可能的。

7、脚部伤害:

(1)脚趾砸断三只以上的。

(2)局部肌腱受伤严重;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等残废可能的。

8、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9、凡不在述范围以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确定,并报市劳动局备案。

2015事故报告格式
如何处理轻微事故 第八篇

第1篇: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格式

一、标题:

×××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可用发生事故的时间表示;若同一天发生两起及以上事故,可用发生事故的时间加事故单位或工程名称表示。)

二、正文:

1、概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伤亡人员、经济损失以及事故调查组成立的情况。

2、基本情况:事故所涉及的所有单位及事故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

3、事故经过:事故发生详细过程及事故发生后的抢险救援情况。

4、事故原因及性质: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事故的定性。

5、对事故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①责任主要包括:直接责任、管理责任、技术责任、领导责任等。

②对责任人员处理建议应包括:责任人员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处罚依据和具体处罚情况,并按所处理的责任人员由重到轻顺序排列。

③对责任单位处理建议应包括:责任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处罚依据和具体处罚情况,并按所处理的责任单位由重到轻排列。

6、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要根据事故原因分析和调查了解的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三、其他:

1、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及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的主要人员签字表。

2、事故调查技术鉴定报告等重要证据材料。

第2篇:事故调查报告格式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二)项目投资主体,参加各方基本情况及工作关系

1、建设单位全称及基本情况,投资基本情况

2、总承包单位全称及基本(情况),承包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3、分包单位全称及分包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4、监理公司(全称)及基本情况,监理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5、建设工程(项目)政府专项监管部主管部门及对工程(项目)审批监管基本情况

6、项目投资主体与参建各方关系示意图

二、事故经过及施救情况

(一)事故经过

(二)施救情况

(三)人员伤亡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工种

伤害程度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四、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一)主要责任单位全称

违法事实及主要责任认定的表述

1、责任人姓名违法事实表述,处罚或处理意见。

2、责任人姓名违法事实表述,处罚或处理意见。

(二)次要责任单位全称

违法事实及次要责任表述

1、责任人姓名,违法事实表述,处罚或处理意见。

2、责任人姓名,违法事故表述,处罚或处理意见。

六、防范措施建议:

七、调查组成员签名

×××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调查组

职务

调查组

成员签字

第3篇:公司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企业详细名称:ABC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区XX路X号

经济类型:XXXX行业分类:参考GB/T4754-2002

隶属关系:直接主管部门:

组织机构代码: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

从业人员总数:XXX人企业规模:XX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

二、事故概况

事故地点:ABC有限公司XXX厂房XX生产线XX机械

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X月XX日XX时XX分

事故类别:XXXX

事故严重级别:一般事故

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XXX天

事故原因:XXXXXXXXX

三、人员伤亡情况:死亡人、重伤X人、轻伤人

姓名性别年龄文化

程度用工

形式工种级别本工种

工龄安全教育

情况

XXX男/女XX高中合同XXXXXXXXX年XX

伤害部位受伤性质损失工作日伤害程度备注

XXXXXX日身体某部分受伤情况籍贯

四、本次事故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1)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人员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费及抚恤费、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等;

②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性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及赔偿费用;

③财产损失价值:包括固定资产损失价值和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2)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停产、减产损失的价值:

②工作损失价值:

③源损失价值:

④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⑤补充新员工的培训费用:

⑥其他损失费用:

五、事故详细经过

事故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经过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单位生产作业状况;

(2)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

(3)事故现场状况及事故现场保护情况;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情况

第4篇:工伤事故报告范本

XX事故发生部门XX项目部

事故发生时间2002年7月27日

事故发生地点XX1号公寓

事故类别机械伤害

伤害程度轻伤

受伤部位左手大拇指

编制人

编制时间2015218

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字

审批时间20152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事故类别

五、伤害程度

六、受伤部位

七、伤者基本情况

八、事故经过

九、事故原因分析:

十、预防措施

十一、事故责任分析

十二、事故处理意见

***XX项目部2002年7月27日XX1号公寓机械伤害轻伤左手大拇指: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文化程度有有小学2002年7月27日上午10点10分左右,伤者***在一号公寓楼下完大梁准备下二排钢筋时,从K/⑧轴处翻越过去,人体翻过大梁脚踩到地面,支梁的钢管架扣件断裂,导致二排钢筋下滑,二排的钢筋上的钢管压住***左手大拇指,杨鹏飞的工友将钢管松开拉出左手,事故发生后项目立即组织人员送往医院治疗。

经过长达1个月的治疗,病情恢复良好;2002年9月9日,***发现自己的手指有异常现象发生,项目部管理人员带***到医院检查,检查发现伤口里面由于医生在第一次治疗时对伤口没有清洗干净,导致伤口内部发炎,经过医生第二次处理,病情好转。目前伤情恢复良好并已医疗终结出院,伤者提出要求协商解决。

1、从事故现场发现,支设大梁的钢管加固扣件断裂下滑,造成钢管下滑是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班组在架设大梁的支架时,大梁与大梁的交叉处应用双扣件加固而班组用单扣件加固,是此事故的原因之一。

3、从事故发生经过来看,项目部的相关管理人员没有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是此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事故发生后公司组织项目部召开了安全预防措施交底会,再次重申了管理人员及班组遵守和实施公司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严肃性;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按“三定一落实”原则进行整改,对相关的管理人员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项目部通过认真的总结和学习,以确保类似事故的发生。

1、项目施工员在交底时并没有对该部分说明详细的安全措施,对此事故负直接责任。

2、施工班组在操作时未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对此事故负主要直接责任。

3、项目部安全员在对支撑的钢管架的安全性,没有监督到位负监督不力的责任。

4、项目经理对此事故负领导责任。

1、***同志的医疗费按保险条款处理,从保险公司理赔回来的费用用于支付其个人的伤残补助金(公司部分)

2、一次性赔***同志工伤补助费18000元(壹万捌仟元整)(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医疗期间的工资、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贴费、营养费、易地安置费等)。

3、一次性支付***同志的工伤补助费的一半及全部医药费由钢筋班班组长刘河明承担,共计14057、45元(壹万肆仟零伍拾柒元肆角伍分),公司承担一次性支付杨鹏飞同志的工伤补助费的一半,即9000元(玖仟元整),扣去保险公司理赔回来的5057、45元(伍仟零伍拾柒元肆角伍分),公司实际应支付的费用为3942、55(叁仟玖佰肆拾贰元伍角伍分)。

4、医药费已由钢筋班组班组长***垫付,一次性赔偿***同志工伤补助费18000元由公司暂行先垫付,其中9000元(玖仟元)从钢筋班组班组长***劳务决算中扣除。

5、项目施工员在交底时并没有对该部分说明详细的安全措施,对此事故负直接责任,项目部安全员在对支撑的钢管架的安全性,没有监督到位负监督不力的责任。依据《员工手册》中《员工奖惩条例》(修订本)6、2、2条C款的规定,给予XX项目部钢筋工长****、项目部安全员****记过处分。

6、扣件断裂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器材部门应从此次事故中吸取一定的经验教训。

厦门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2月20日

附件1、伤者申请书及项目意见

2、事故调查笔录两份

3、项目事故调查报告(包括现场照片3张、安全教育材料2份、安全技术交底材料1份)

4、伤者家庭困难情况证明

第5篇:工伤事故报告范文

本次统计样本包含了本年度已结案的24起工伤事故,约占本年度工伤事故总量的60%;其中男性当事人22起(占现有男员工的9、1%),女性当事人2起(占现有在职女员工的2、3%);所选的24起工伤事故按部门分类。

由以上分析可得出以下结论:

1、冲压、焊接两个班组是工伤事故发生频率最高的两个班组,焊接工、冲压工是最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两个岗位。

2、虽然夜班和加班在整个企业工作安排中占的比重相对很低,但此期间工伤事故发生的概率却远高于正常上班时间;在上下班前后30分钟内工伤事故的发生概率也较高。

3、从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来看,主要是由于员工在工作期间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安全意识不够或工作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等引起的。

4、从我公司受害人员身体被害部位来看相对较为集中,最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部位为眼部、手部和脚部;并且各部门发生工伤后的受害部位也不同;焊接班和喷涂班员工眼睛受伤几率最大,手腕、腰部、脸部的概率最小;冲压班手和脚受伤的概率最大,其他身体部位受伤的概率很小;下料班和装配、仓库等部门员工脚和腰部受伤概率最大,其次为手和脸等;冲压班工伤事故造成的影响最为严重。

针对以上分析,特对我公司劳动安全与保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1、坚决、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定期对员工开展安全培训,使基层管理人员和员工提高安全意识。

2、分班组和工种对本部门经常遇到的或发生概率最大的工伤事故类型、事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提交生产部和行政部批准、备案;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违反操作规程和工艺纪律的现象,给予及时纠正,并追求

直接主管连带责任。

3、改进工伤事故预防、处理、归档及统计分析工作流程:为了改进企业管理,减少工伤事故,降低企业运营风险(),需要总经办、生产部、行政部、保卫室、前台等部门相关人员相互配合,建立一个反应敏捷、便于统计分析的工伤事故处理流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各自的职责。建议对现有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思路宜突出员工培训及工伤事故发生后处理流程的标准化,建议由行政部统一提供工伤事故简易报告格式,以便于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档案管理工作。

报告人:

报告完成日期:

第6篇:交通事故报告

**市建设委员会:

****年*月*日9时54分,**高速公路**路段发生塌方事故,造成了重伤10人、轻伤16人,2辆出租车严重受损,3辆货车有轻微变形,路段损坏650米的严格后果,中断车辆通行近30小时,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万人民币。

事故发生后,当地交通局、公路管理局的负责同志立即随救援车和救护车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抢修工作。当地武警官兵、消防指战员、工地工人近200多人闻讯也赶到现场救援,抢救时间持续近30小时。以交通局杜jú长为指挥长成立了临时现场救援指挥部,一切有组织、有指挥地进行着,将受伤同志及时送往就近的医院抢救。

经调查分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人违章施工,按照施工程序应分两次浇铸的混凝土却一次浇铸;还有就是当时桥面上有三十人在施工,使得桥面负荷过重,这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这次事故很惨重,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蒙受巨大的损失,在当地产生了很大负面的影响,性质是非常严重的,我们的心情十分沉痛。这次事故的发生说明了我们市政工程总公司基础工作薄弱,管理不善,思想政治工作不落实,反映了我们作风不扎实,对安全工作抓得不力,在安全生产中管理不严,职工纪律松弛的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

为了使全公司职工从这起严重事故中吸取教训,我们于*月*日召开了副处以上干部会议,通报了这次事故,提出了搞好安全生产的紧急措施。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向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使每个职工都牢固地树立起对国家、对人民极端负责的观念,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一丝不苟地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同时,各单位要切实解决职工生活中应该而且可以解决的问题,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动员广大职工干部迅速行动起来,以这次事故为教训,采取措施,堵塞漏洞,保证施工安全。

我公司对这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已按照法律程序提出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对与事故有关的领导也作了严肃的、正确的处理。我公司决定对市政总公司第一分公司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同志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这次事故虽然发生在下一级单位,但我们也应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为接受教训,教育全公司职工,恳请市建设委员会给我们以处分。

***工程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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