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土门街心花园周边改造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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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西安土门街心花园周边改造规划 第一篇

第1篇: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根据滨海新区环保市容局《关于严控扬尘污染和加强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设施监管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函》的要求及戴文萃主任助理的批示,为确保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XX】97号)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及我管委会的实际,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大于全年天数的85%。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贯彻执行《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建质安[20XX]1511号)、《天津市治理拆除房屋扬尘管理办法》(津政发[20XX]66号),防治施工扬尘污染,特别要加强建成区内施工工地、旧小区改造和港东新城建设中防治扬尘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

(二)治理道路扬尘。对自动监测站(大港公园)附近迎宾街、振兴路、永明路、育秀街等主要道路必须实施每日清扫并按相关规定每日进行水洗作业;规范环卫职工作业,确保所辖区域内的道路及施工现场出入口周边区域干净整洁、无浮土、无扬尘污染,严格执行环卫应急保障制度,确保运输中垃圾、灰浆、渣土等洒漏得到及时清扫。

(三)建成区存放煤炭、灰渣、沙石、灰土、矿粉等散体物料堆场,在储存、堆放、运输等过程中必须采取密闭、封闭、苫盖、挡风墙等有效防治扬尘措施,在装卸过程中必须采取密闭、喷淋等有效防治扬尘措施。

(四)建成区内渣土临时堆放点必须采取苫盖和围挡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五)严禁未配装密闭运输装置运输散体物料车辆或者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上路行驶。

(六)对建成区及其周边无工商营业执照或经营项目与实际不符的经营煤炭、沙石等易产生扬尘物料销售点依法进行查处。

三、当前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数据显示,今年1月1日至10月8日,滨海新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天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7天。10月1日至8日期间,有4天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三级轻微污染水平,严重超标。

当前,保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形势非常严峻,同时,又临近采暖期,为确保实现本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到85%的既定目标,各相关责任单位需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加大执法力度。

四、专项行动组织领导

成立控制扬尘污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戴文萃

副组长:李刚、刘永清

成员:环境保护和市容市政管理局、建交局、公安分局、房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商分局、公路分局、公安交管支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马洪林

办公室副主任:姚宗刚、张华志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依法行政,尽职尽责,派专人参加,把治理任务落实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定期召开专项治理活动工作会议,组织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并充分发挥转办单制度。

(三)专项治理活动从20XX年11月10日开始至1月20日结束。

定期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并进行联合检查。请各相关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联系卡填好上报环保办公室; 20XX年1月26日前上报专项治理活动总结。

第2篇: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目前,我区城市建设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各类施工建设不断增多。施工工地、渣土运输和道路扬尘已成为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呼吸到清新的空气,巩固我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保障生态区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为依据,以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采取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强化监测监控、强化督察考核等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使扬尘污染的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扬尘污染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影响得到有效降低。

二、组织领导

城市扬尘污染治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方面,涉及到房屋拆迁、建筑工地施工、道路施工、渣土运输、企业堆场等扬尘污染。为便于统一指挥调度,实时收集污染投诉信息,及时处置扬尘污染,成立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区长担任组长,区环保局、水利局、建设局、交通局、拆迁办、市容局、公安分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环保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职责为: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督察考核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通报扬尘污染状况和控制工作成效;协调市、区和相关部门联动;公布举报监督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及时掌握扬尘污染信息,根据举报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处理。

三、职责分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规定,区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如下:

(一)区环保局负责对全区大气污染控制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扬尘污染专项监测,监督管理企业扬尘污染控制,征收扬尘排污费。

(二)区水利局负责对全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三)区建设局负责对全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及园林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四)区交通局负责对全区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五)区拆迁办负责对全区房屋拆迁拆除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六)区市容局负责对全区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和运输途中的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四、工作要求及标准

各工地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落实工地源头管理的关键环节,督促所有工地必须落实“四有两不”(有围挡、有硬化、有冲洗设施、有保洁人员,落实车轮车身不带泥、装载不超高)措施和要求后方能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

(一)区环保局

1、目标防治措施

对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地面进行硬化处理,采用混凝土围墙或者天棚储库,配备喷淋或者其它防治扬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在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清洁。

2、部门监管措施

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有覆盖、有喷淋,控制工业企业扬尘污染;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扬尘污染专项监测,每月发布监测结果。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企业各类堆场无扬尘产生;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二)区水利局

1、目标防治措施

水利工程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应当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必须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施工车辆离开现场前应当将车体、车箱和车轮冲洗干净;严禁将泥浆、渣土排入河流和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施工工地四周应当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施工作业层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

2、部门监管措施

将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纳入工程招投标及验收项目,落实扬尘污染治理措施;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运输工程渣土,加强河道堤岸设施养护工作,严厉查处破坏和侵占水利设施的行为;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无扬尘;施工工地泥浆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和河道;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有覆盖无扬尘;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三)区建设局

1、目标防治措施

在全区范围内从事道路施工与道路挖掘施工,开挖工程完工后在5日内完成土方回填,有特殊施工技术要求的在7日内完成土方回填,并恢复原状;施工工地严格采取围挡措施,新建、大修道路工程采用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围挡措施;使用风镐等机械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向地面洒水;切割机切割道路路面、砼材料、石材时应带水作业;对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将车体和车轮冲洗干净;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有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外无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采用密闭方式清运,严禁抛撒滴漏。建筑施工工地四周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围挡下方不允许渗排污水,施工作业层外侧使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施工及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对车箱、车体及车轮进行冲洗;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有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得在施工工地外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凌空抛撒;不得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应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采用铺装等防尘措施;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2、部门监管措施

落实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主体;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文明施工措施考评及竣工验收,落实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强化对市政养护工地的环境管理,减少土方开挖面积,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尽快清理施工渣土,对建筑工地实施扬尘污染控制监管网络管理,推进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对建筑工地实施远程全天候监控,将扬尘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加强对市政工程工地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管,加大检查频次,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将施工单位扬尘污染治理成效与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工地评优挂钩。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施工现场无扬尘产生;施工现场无混凝土搅拌和燃烧沥青;无使用非清洁能源和焚烧建筑垃圾现象;施工泥浆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工地内堆放的物料采取喷洒、覆盖等,做到无扬尘;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四)区交通局

1、目标防治措施

在区域内进行道路施工,应采用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围挡措施;开挖工程完工后在5日内完成土方回填,有特殊施工技术要求的在7日内完成土方回填,并恢复原状;使用风镐等机械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向地面洒水;对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将车体和车轮冲洗干净;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有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外无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工程施工应当使用预拌砼及预拌砂浆,不得使用现场搅拌砼、现场拌石灰石和二灰结石。

2、部门监管措施

落实交通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主体;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工程招投标及验收项目,落实经费保障和奖惩措施;做好交通道路责任区域设施管养工作,加强对交通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管,做到路面无破损、无泥沙、无砖石,确保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强化交通工程施工的环境管理,加大检查频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无扬尘产生;施工工地泥浆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和河道;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采取喷洒、覆盖等,做到无扬尘;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五)区拆迁办

1、目标防治措施

拆除工地周边设置2米以上硬质密闭围挡,人口密集区及临街一面设置密目网,实行封闭拆除;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停止爆破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人工拆除或者爆破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对被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洒水或者喷淋;建筑垃圾清运符合渣土运输管理规定。

2、部门监管措施

督促建设单位在申领拆除许可证时,同时上报房屋拆除工地扬尘控制工作方案;落实拆除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主体;将拆除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纳入文明施工措施考评及竣工验收,落实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费;推进房拆队伍资质认定和建立专业房拆队伍管理制度,规范房拆队伍准入管理;加大对房屋拆除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拆除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配备降尘设施,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采取喷洒、覆盖等,做到无扬尘;建筑物拆除期间,应在建筑结构外侧设置密目网并在建筑物上喷淋;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六)区市容局(区行政执法局)

1、目标防治措施

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泥浆)的车辆实施全密闭运输;全区道路采用机械化洒水清扫或高压水冲洗;违章建筑拆除,落实相应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2、部门监管措施

落实“五巡一快”扬尘控制管理制度,即每日对主次干道实施早巡查和日间巡查各一次、每日对施工工地实施巡查、每周对城郊结合部实施巡查、对渣土弃置场地实施高频巡查,快速处理已形成的污染,有效控制渣土在装载、运输和弃置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采取全区统一整治与区域联合整治相结合、定期整治与突击整治相结合、专项整治与综合整治相结合等措施,每月组织一次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渣土运输行为,对渣土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渣土弃置地点实施全程监控,控制渣土运输途中产生的扬尘污染;严格实施建筑垃圾处置作业信用考核办法。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渣土运输车辆外观清洁、不超载漫溢,行驶途中无抛洒滴漏、无扬尘产生;渣土堆场无扬尘产生;全区道路(街巷)路面保持清洁,清扫过程无扬尘产生,无焚烧垃圾现象;违章建筑拆除现场无扬尘。

(七)区公安分局负责配合上述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八)各办事处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五、督察考核

扬尘污染控制是一项持续性、长期性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常抓不懈才能取得成效。

(一)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健全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组织督察考核,督促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辖区扬尘污染控制在优良标准以上。

(二)区环保、水利、建设、交通、拆迁、市容、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扬尘污染监管职责,将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列入本部门日常工作计划之中,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督察、有考核。将扬尘污染治理成效与施工单位的验收和评比相挂钩,对控尘不力的企业延期验收、责令整改并取消相关评比资格。

(三)区环保局作为全区扬尘污染监督管理的牵头部门,承担全区扬尘污染的组织协调、监测、督察和考核的职能,保证每天对辖区内各类工地和堆场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向施工单位下达《环境监察意见书》,对问题突出的要以整改菜单的形式上报市大气质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扬尘污染控制纳入部门和街道城市管理的考核内容。区环保局每月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报告全区及各街道扬尘污染监测结果、扬尘污染事件查办结果及各街道和区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成绩。区监察、环保等部门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对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督查,对行政不作为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西安土门街心花园周边改造规划】

第3篇: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一、扬尘防治目标

有效控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减少对空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促使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加强现场扬尘污染防治,3月底前市区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达到要求,4月后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完成20XX年“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任务指标。

二、防尘防治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区域内的裸露地面,施工单位应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施工现场应当专门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场地,并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应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土方,应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专门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槽,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槽旁必须设置两级沉淀池,不得将冲洗污水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和河流;运输车后档板不超高,出场前必须冲洗干净确保车轮、车身不带泥,并建立车辆冲洗台账;经监督机构核查不具备设置冲洗台条件的,应采取其它冲洗方法,并在工地出入口采取铺设麻袋、安排保洁人员及时清理等措施,不得污染城市道路。

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档,不得留有缺口,底边要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漏;围墙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在城市主次干道、景观区域、繁华地区范围内的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围墙围挡宜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围墙围挡外侧宜用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进行美化或绿化,并用规范字体书写创卫、创模等宣传标语。不得用不具备封闭围档功能的各类广告牌代替围墙;禁止紧靠围墙围挡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装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竹片等。

4、遇有扬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未采取防尘措施的,不得组织施工。

三、时间部署

根据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XX年度市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活动主要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19-20日前为宣传阶段,主要工作是大力宣传《宿迁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并联合开展防治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3月20-2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主要工作是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对照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在建项目的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3月25-31日为专项检查阶段,主要工作是市质安站对所有在建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展开拉网集中检查,对每个工地进行挂牌,对未整治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和完善,并加强对各区创卫情况督查、通报。

第四阶段:4月起为长效管理阶段,主要工作是对市区建筑工地落实《宿迁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情况进行通报,对责任单位依法进行奖惩,同时市质安站对所有在建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展开日常检查确保长效工作目标。

四、建立扬尘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1、建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责任制。施工单位对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工作措施的落实负总责,具体负责建立公司级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对工地现场实施定期检查、考核。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执行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实施方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指定项目部扬尘控制专职人员,做好扬尘控制工作的实施与管理。项目部扬尘控制专职人员是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具体负责做好日常巡视、管理、纠违和设施维护工作。

2、建立扬尘控制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市区各施工企业按月将项目扬尘控制实施情况上报市质安站。市质安站将对市区各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本地区扬尘控制较好的工程项目等内容定期进行归纳总结。并分别对建筑施工扬尘控制较好和差的项目、单位进行表扬和批评。

3、把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工地等创优考核范围内。对有效减少施工造成的扬尘、噪音、建筑垃圾和水污染的工程项目,优先推荐为文明工地。对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差、不履行职责的项目,一律取消各级文明工地和市优工程参评资格,对已取得荣誉称号予以取消,同时将施工企业施工扬尘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范畴。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健民担任组长,市质安站,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区应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充分认识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要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按方案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对市区建筑施工工地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标准和措施的宣传教育。施工企业要采取出墙报、板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人员防止扬尘污染、保护环境重要性的教育。

(三)加强检查督查,对每个项目逐一检查,责任到人,检查情况进行挂牌,分优良与不合格。对不合格的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优良的定期回头看。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严肃整改,严厉查处。曝光对扬尘污染治理不力的施工企业,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推动各项扬尘治理措施落到实处,施工单位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责令停工整改并进行处罚。违反规定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被评为文明工地与优质工程,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第4篇: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根据《扬州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XX年扬州市市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特制订扬州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做 好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有利于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务必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施工扬尘控制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落实扬尘控制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认真 做好各项建筑工地控尘、降尘工作。

二、工作任务

根据市区建筑工地现状,20XX年度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重点要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各项有效防尘措施

建 筑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在控制施工各类活动产生扬尘方面,要突出抓好扬尘控制方案、裸露区域覆盖、扬尘控制宣教、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等环节管控,着 重落实施工各阶段扬尘控制保障措施,做到综合治理、防治结合、科学管理、标本兼治,确保将建筑施工扬尘影响控制在最小限度范围。

1.建筑工程施工区域内的裸露地面,施工单位应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当专门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场地,并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应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土方,应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3.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专门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槽,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槽旁必须设置两级 沉淀池,不得将冲洗污水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和河流;运输车后档板不超高,出场前必须冲洗干净确保车轮、车身不带泥,并建立车辆冲洗台账;经监督机构核查不 具备设置冲洗台条件的,应采取其它冲洗方法,并在工地出入口采取铺设麻袋、安排保洁人员及时清理等措施,不得污染城市道路。

4.建筑工程的施工料具必须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放置,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当严密遮盖或在库内、池内存放;施工现场任何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装卸、物料堆放,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

5.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档,不得留有缺口,底边要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漏;围墙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在城市主次干道、景观区 域、繁华地区范围内的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围墙围挡宜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围墙围挡外侧宜用公益 广告、宣传标语等进行美化或绿化,不得用不具备封闭围档功能的各类广告牌代替围墙;禁止紧靠围墙围挡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装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 竹片等。

6.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拌和机,但依法向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备案的特殊情形除外。

7.遇有扬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6级以上时,未采取防尘措施的,不得组织施工。

8.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把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委托给有资格的企业运输处置,不具备《渣土运输处置证》等证件和密闭运输装置的运输车辆禁止驶入工地作业。

9. 在对楼层、脚手架、高处平台等进行建筑残渣及废料清理时,应采用洒水降尘措施,禁止采用翻竹篱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手段;楼层内清扫出的建筑垃圾、 渣土,应当采用装袋扎口密封或用其它密闭容器并采用垂直机械或管道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模板体系拆除和外架拆除时,模板、钢管的清理吊运, 应当捆扎紧实后垂直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密目网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禁止拍抖密目网造成扬尘。

(二)建立扬尘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1. 建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责任制。施工单位对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工作措施的落实负总责,具体负责建立公司级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

2014村庄绿化方案
西安土门街心花园周边改造规划 第二篇

第1篇:村庄绿化方案

根据《莲都区村庄绿化规划》(20XX-20XX),结合20XX年村庄绿化实施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规模和设计投资额度

(一)建设规模:40个村庄,其中:经济型25个,精品型村庄5个,示范型10个(省级3个、市级7个)。

(二)设计投资额度(仅指苗木费):各类型设计最高投资额度为经济型1万元;精品型村庄3-5万元;示范型3-8万元,其中:省级为5-8万元,市级3-5万元。

二、实施范围

根据《莲都区村庄绿化规划》的安排和20XX年实施成果布局,确定20XX年实施范围以“一乡两湖三线”为重点。一乡即:古堰画乡;两湖即:南明湖、月亮湖;三线即:国道线、省道线、县乡线。将省、市级绿化示范村联成线、片、群。

三、项目申请程序

由20XX年实施范围内的村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后,报区村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经区村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发文列入20XX年度村庄绿化建设计划。

四、项目设计与论证

(一)突出村庄个性与特色。一村一品,一村一景,力求避免雷同。

(二)突出重点地段绿化。以古树名木、古廊桥、古庙宇、村委办公场所、村庄主入口处等为重点,以村庄道路为连线,将点线进行有效链接,使之成为村中亮丽的风景线。

(三)注意树种选择搭配。

1.乔木树种:竹、柳、桂、樟适宜本地种植,是村庄绿化的基调树种,也是首选树种。其它树种应选用树干通直、树形优美、抗逆性强、管理简易的树种。具体以莲都区村庄绿化树种名录为准,不得超范围使用。确实需要的,应报区绿化办批准。

2.地被类植物:省市级示范型村庄可以配以一些耐修剪、易管理的地被类植物。经济型村庄可视村集体经济状况适当选用,但应尽量选用一些免管护的藤蔓类地被植物。

3.庭院绿化尽量选用柚、梨、桃、枇杷、枣、石榴等集观赏与经济效益于一身的优良绿化树种。真正做到绿起来、美起来、富起来的有机结合,促进农民致富奔小康。

(四)妥善处理相邻关系。村庄绿化涉及千家万户,触及农民切实利益,在设计时,要充分尊重群众生产生活的传统习惯和当地风俗,妥善处理绿化与通风、采光、排水、通行等相邻关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五)注重实效。充分考虑村庄各自的实际情况,要进行管理成本核算,树种的选择以及配置等要充分考虑今后管理的难易、费用;不照搬城镇绿化标准,对于一些原有自然植被保护较好的村庄,要大力保护原有树木,适当进行整理,不能去旧种新;对于征地拆迁新建新村,可适当提高绿化标准。

(六)项目设计论证。省市级示范型村庄设计完成后,由区村庄绿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修改后,交付实施;精品型村庄的绿化方案按专家组意见组织实施;经济型村庄的设计由绿化办审查后交付实施。

五、项目实施

(一)苗木采购

省市级绿化示范型村庄、经济型村庄所需的绿化苗木均由实施村按设计方案自行组织采购;精品村所需的绿化苗木可进行临时采购;苗木采购工作由区政府采购办牵头负责,林业、发改配合。

(二)开工前准备

1.绿化种养技术基础知识培训。 经批准列入20XX年度村庄绿化建设计划的村庄应当接受绿化种养技术基础知识培训。没有接受培训的村庄视作自动弃权,不得进行绿化设计。

2.绿化基础设施建设。被列入村庄绿化建设计划的村,应当及时完成村庄绿化管护制度制订,管护责任落实和做好绿化基础设施(栽植土、栽植穴等)建设;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三)竣工验收

绿化村在完成栽植任务后,提请区村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竣工验收。验收依据为对应的《村庄绿化设计》(含种植地点、树种、规格、数量、成活率等)。绿化工程量达到设计工程量90%以上的,即为合格。

六、经费结算

经济型村庄实行绿化苗木费包干,每村1万元,示范型村庄绿化苗木费按设计最高限额的80%给付,在项目启动时,先行拨付2万元,工程竣工后结算;古树名木保护经费按设计工程量70%给付,工程竣工,一次付清。

七、项目评奖

(一)报评条件:凡达到《莲都区村庄绿化规划》第五条所列对应标准,成活率在95%以上的村庄且达到省市区规定的标准均可参加评奖。

(二)奖级设置:共设三个级别四个奖项。区级绿化示范村,市级绿化示范村,省级绿化示范村、省级绿化示范乡(镇)。

(三)奖励额度:区级绿化示范村奖励1万元,市级绿化示范村奖励2万元,省级绿化示范村奖励3万元。省级绿化示范乡(镇)的奖励额度由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规定,区政府予以配套奖励。

(四)评奖程序:

1.区级绿化示范村:达到报评条件的行政村经所在乡镇(街道)书面材料推荐,区村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审意见;区村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2.市级绿化示范村:获得区级绿化示范村称号的行政村经区绿化委员会、区林业局联合推荐,报市绿化委员会、市林业局批准。

3.省级绿化示范村、示范镇:由市绿化委员会、市林业局联合推荐,报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批准。

八、时间安排

(一)20XX年1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二)20XX年2月-4月,全面完成栽植任务。

(三)20XX年5月-12月,抓好夏秋季的养护工作及各奖项报评工作。

九、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

(一)投资概算:20XX年投资概算为40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205万元;各行政村自筹及村民投工投劳200万元。

(二)资金用途:(略)

(三)资金管理

1.实行专款专用制度。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资金,实行专项、专人审批开支。

2.建立资金管理台帐。设置“村庄绿化工程资金管理台帐”进行日常管理,定期对该工程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加强资金管理监督。在年度工作完成后,及时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及时地对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各部门、乡镇(街道)、村要加强对村庄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村庄绿化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落实专人负责,务必把村庄绿化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第2篇:村庄绿化方案

根据《晋中市村庄绿化实施方案》、《晋中市村庄绿化技术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近两年村庄绿化中的经验和问题,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绿化原则

1、绿化为主,兼顾美化的原则。以易活、易管、中低成本的乡土树种为主栽树种,公共场所要注重乔、灌、草、花搭配,体现观赏性。

2、分类指导,因村而宜的原则。依据我县区位、经济状况,我县村庄绿化分为三大类,即(一)园林型:指经济状况较好,处于城市周边或交通干线上,要达到村内有园,村外有林,村在林中,人在景中的绿化效果;(二)林果型:指经济状况一般,适应种植林果的村庄,要体现街道大树成行,庭院花果飘香,村周林果满山的效果;(三)生态型:指经济状况较差,地理偏辟的山区、丘陵区,以营造生态林、防护林为重点,体现村内随处有绿,村周林木遍地的效果。

3、统筹考虑,重点突出的原则。村庄绿化内容包含五方面,即村道绿化、街巷绿化、村周绿化、公共场地绿化、农家庭院绿化。设计施工要兼顾五个方面,但重点是村内外街道和村周绿化,按工程量划分是:村内外道路占工程量的50%,村周绿化占工程量的30%,庭院和公共场地占工程量的20%。设计施工中要做好两个衔接,一是紧邻村之间通道绿化衔接,公共绿地共享;二是村庄绿化中原有林木与新栽树木之间的衔接,要较好地体现整体性。

4、主体明确,专业施工的原则。村庄绿化的实施主体是有绿化任务的村民委员会,它是村庄绿化的组织者、享有者、管护者。因此各乡村必须积极组织协调,聘请有关工队进行设计。绿化施工依设计进行。要尽可能采取专业化施工的方式,栽植抚育一年后由上级林业部门验收,兑现补助资金。所栽树木、绿地由实施村做好长期的管护工作。

二、目标要求

总体要求是:村庄主要进出村道路全部绿化,村内主要街巷绿化框架基本形成,公共绿地及休闲活动场所初具规模,村民院落绿荫覆盖,村委、学校等公共场所整体实现绿化,努力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1、庭院绿化,尽量选择长寿高大的乔木树种和经济林树种。

2、进出村道路两侧必须配置一行以上高大乔木,常青树种可营造小景点,或在乔木内侧点缀栽植。

3、村中街巷绿化要在两侧或者单侧栽植行道树,树种主要以长寿高大乔木为主,并适当配置花灌木。

4、村内学校、村委、街心等公共场所绿化可以栽植长寿高大乔木片林,也可以配置以花灌木为主的小景点或绿化小品,提高绿化档次。

5、环村林带绿化原则上沿路渠、河滩地、边缘地、空隙地营造林带或片林。平川区限定在200米范围内,山区、丘陵区为第一层山脊线内。

6、村外村内所有空闲地,必须全部绿化,面积较大的营造片林,面积较小的可岛状栽植高大乔木,也可营造小景点。

7、平川区村庄绿化率和新村林木绿化率要求达到30%以上,山区、丘陵区和旧村林木绿化率要求达到25%以上。

三、技术指标

1、苗木指标:进出村路、村街道绿化苗木不小于2.5厘米,针叶乔木要求树高1.0米、冠幅0.4米以上并带好母土,核桃、枣、杏树等经济树苗木为两年生的嫁接苗,灌木树种为两年生,株高0.5米以上或头数为五头左右。树冠完整、匀称,根系完好,无损伤。

2、整地栽植标准:乔木树坑规格为0.7米×0.7米×0.7米,灌木树坑规格为0.5米×0.5米×0.5米,村内街道、进出村路、单位绿化乔木换土要求为1米×1米×1米,花灌木换土为0.6×米×0.6米×0.6米,草坪换土要求为0.6米厚,并对土壤改良。在保证不窝根的前提下,做到栽植整齐,苗木要扶正踩实。单位绿化要注重树木搭配的艺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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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护要求:及时松土、除草、浇水,修理树盘,防治病虫害,促进其快速生长,使其早日成景出效。

四、设计、施工和验收

村庄绿化以省市县资金为基准,按资金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项目包含设计施工图,工程量及预算。村庄绿化施工采用专业施工的制度,由林业部门监督,实施村发包招标,招标后严格按设计施工。村庄绿化要严格按设计标准,由市县两级林业部门组织验收,成活保存率大于85%。具体标准执行市林业局的验收方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力推进。按照"市指导、县负责、乡主抓、村落实"的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搞好协调,把村庄绿化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林业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年度任务搞好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工程督导和组织验收。

(二)完善制度,强化管护。要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集体管护、承包管护、专人管护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管护机制,通过明确职能、细化责任,使管护责任真正落到实处,所实施的村都要制定村规民约,确保村庄绿化成果。

(三)严格检查,限期完成。县政府将把村庄绿化纳入新农村建设年度单项考核内容,对各乡村进行认真严格考核并及时组织督导。对完成任务好的乡村予以表彰,完成任务差的乡村进行通报批评。

第3篇:村庄绿化方案

按照全市城乡生态化建设总体要求,根据长子县色头镇河峪村荒山面积大、台地面积多、森林覆盖率低、矿区污染严重的实际情况。特编制长子县色头镇河峪村绿化规划。

一、基本概况

1、自然情况

河峪村位于色头镇北部,地处东经112°57’03’’—112°58’44’’,北纬35°58’42’’—35°59’48’’。全村总面积4020亩。土地面积2531亩。宜林荒山荒地面积1100亩。有林地面积121亩。村庄、矿区等公宅用地270余亩。本村宜林荒山面积大,山高坡陡,岩石裸露海拔在1022—1223米之间。坡向以阳坡和半阴坡为主,坡度在15-25°之间。是营造混交林的良好基地。台地较为集中连片。适宜栽植地埂核桃。该区属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步,年平均气温9.3℃,年日照时数2265小时。年均降雨量为600mm,集中在7、8、9三个月。全年无霜期156-163天。工程区主要土壤有褐色土和草甸土。土层厚度20-50厘米,母岩和母质主要有沙页岩和石灰岩、红黄土、红粘土等。区域内乔木植被有油松、刺槐、杨树、苹果、梨等。葵木类有醋柳荆条、酸枣、胡枝子等品种。草木植物有白草、羊胡草、蒿类、黄芩、苍耳、山菊花等。

2、社会经济情况

全村275户1007人,耕地面积1140亩,经济收入主要以种植、煤炭、运输为主,人均纯收入3786元,人均产粮532公斤。近几年来,河峪村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完成了投资16万元的人畜饮水工程,修通了河峪村至反小线的村级公路2公里,使全村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到20XX年底,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户户用上清洁卫生的自来水,街巷绿硬化户户通,主要街道水泥化,村容村貌得到极大改观。

二、指导思想

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主题,以绿化、美化和生态安全为切入点,把植树造林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建设、环境改造和经济发展有机结合,以“村庄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农田林网化、岗坡林果化、庭院花园化”为主要建设内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发展林业产业,把河峪村建成现代化的新农村示范基地,为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总体目标

到年,村庄平均绿化覆盖率提高到46%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3平方米,村域主要路、堤、渠绿化率95%以上,宜林荒山、荒地绿化率95%以上,初步形成“点上绿化成园、线上绿化成荫、面上绿化成林、村周绿化成环”的景观效果。

四、规划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突出防护功能,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相结合。

2、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突出乡土树种,宜乔则乔,宜灌则灌,能搞经济林地类则布局经济林。

3、坚持突出特色风光,多景观开发,多功能建设。

4、坚持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

5、坚持统一原则,分期实施。

6、坚持混交林、多树种互相配置;防止污染建造绿带相坚顾、和营造生物隔离带相结合;多措并举,打好防病防虫防火营林基础。

7、突出重点部位,择优顺次安排。实施大苗、大坑、大水,采用新成果和保墒覆盖等林业适用技术、一次成林。

五、规划内容

(一)规划布局

依据山脊走向、区域地界、通车线路、矿区绿化、村容村貌等立地因子和树种选择要求,规划布局为三带两区两园一道。

三带:

生态防护带,绕村荒山山脊线以下至半山坡范围内设置生态防护林带,起到保持水土及涵养水源作用。栽植油松、侧柏等常绿树种,规划为1号、2号小班。

生态景观带,绕村荒山半山坡至山脚范围内设置生态景观林带,起到美化环境、生物隔离作用及经济效益三重效果。栽植连翘灌木树种,规划3号小班。

生态经济带。在坡耕地地埂地堰处设置地埂核桃栽植区,规划为4号、5号小班。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

两区:

矿区绿化。环河峪村煤矿区沿线700米范围内设置矿区绿化带。起到滤浮游尘、净化空气、降低噪音的作用,栽植树种杨树、国槐、大侧柏,规划为8号小班,折合面积8亩。

生活区绿化。在村内公共用地、房前屋后及街巷小路设置生活区绿化点及绿化林带,起到营造人文景观,优化人居环境、兼顾绿化美化的作用。栽植树种大油松、云杉、碧桃、小叶黄杨、连翘(丛生)、月季等,规划为10号小班,折合面积20亩。【西安土门街心花园周边改造规划】

两园:

两个核桃示范园,重点布局在海拔1100米以下,土层深厚的丘陵、沟坝、平川区域。规划为6、7号小班,以密植丰产园为主,这类模式的栽培需要高度集约经营,目的是长短兼顾,效益平衡。

一道:通村道路绿化带。通村道路两侧2公里路段,栽植树种香花槐、金叶槐球、云杉,规划为9号小班。

(二)规划树种

1、规划树种12种,其中常绿树种3种,落叶树6种,灌木类3种。

常绿树:油松、侧柏、云杉

落叶树:核桃、杨树、国槐、香花槐、金叶槐球、碧桃

灌木类:小叶黄杨、连翘、月季

2、苗木规格

侧柏:苗高1.5m,冠幅40cm,带原土球(直径≥50cm)。大侧柏苗高2.5m,冠幅1.5cm。

油松:苗高≥1m,冠幅40cm,带原土球(直径≥30cm)。大油松苗高3m,胸径6cm。

核桃苗高≥100cm、地径≥1.5 cm、主根长≥25cm、侧根长≥20 cm、侧根数≥15条、无病虫害。

杨树胸径≥5cm。高4m。

国槐胸径≥5cm。高4m。

香花槐胸径≥5cm,高4m。

金叶槐球高1m,冠幅1m。

云杉高1.5m,胸径3cm。

碧桃高1.5m,胸径3cm。

小叶黄杨高50cm,3分枝。

连翘高1m,3分枝以上。

月季高50cm。

(三)造林模式

依据规划布局要求,按照树种、密度、配置方式等共规划设计出6种造林模式。

造林模式1:核桃园栽植模式,苗高1m,地径1.5cm,株行距4×5m,33株/亩,大穴整地,整地规格100×100×100cm (适用小班:6、7号)。

造林模式2:地埂地堰核桃栽植模式,苗高1m,地径1.5cm,株距5m,依势栽植,大穴整地,整地规格100×100×100cm(适用小班:4、5号)。

造林模式3:油松、侧柏混交生态防护造林模式。油松苗高≥1m,冠幅40cm,侧柏苗高1.5m,冠幅40cm,株行距2×3m,110株/亩,1穴1株,鱼鳞坑整地,整地规格100×50×40cm(适用小班1、2、3号)。

造林模式4:环矿区绿化造林模式。杨树、国槐胸径≥5cm,高4m,大侧柏苗高2.5m,冠幅1.5cm。株行距3×3m,75株/亩,品字形排列。大穴整地,整地规格100×100×100cm。(适用小班8号)。

造林模式5:通村道路两侧绿化造林模式。香花槐胸径≥5cm、高4m,金叶槐球高1m,冠幅1m。通村道路两侧各一行,株距4m,里程2公里,树种交叉排列。大穴整地,整地规格100×100×100cm。(适用小班9号)。

造林模式6:景点、房前屋后绿化模式。在村庄公共用地建立高标准绿化景点,栽植高1.5m、胸径3cm云杉,高1.5m、胸径3cm碧桃,高50cm、3分枝小叶黄杨,高1m、3分枝以上连翘,高50cm月季。布局由外到里,由低到高,形成黄杨围边,连翘(丛生)、月季、碧桃点缀、云杉孤植的园林景观,各树种之间以不相互影响光照,不阻碍视线为原则。村庄房前屋后有条件处、空隙处可零星栽植苗高2m,胸径4cm山楂树,增加人均绿化面积,整地规格为云杉、碧桃100×100×100cm,小叶黄杨30×30×30cm,连翘 50×50×50cm,月季30×30×30cm,山楂树100×100×100cm(适用于10号小班)。

(四)主要技术措施

1、严格整地

整地可以改善立地条件,蓄水保墒,保持水土,提高造林成活率。整地方式采用小鱼鳞坑及大穴、小穴整地,小鱼鳞坑要求石头作埂,坡面呈反坡形。整地要求熟土回填,活土层厚度40cm以上,整地要尽量减少破损地面,保护植被,有效利用好有限土壤。经济林栽植前山地和丘陵地要进行局部整地,修成梯田或水平阶。按规划密度定点,挖栽植坑,每个定植坑内混施腐熟厩肥10kg-15kg,回土至与地面平,然后灌水沉实。

2、科学起苗

起苗时要尽量保持根系完整。起针叶树时,要带上30cm以上土球,起苗后要严禁长期露天晾晒,要用草绳包装好,确保土球不破。经济林树种栽植前要将侧根前端剪掉少许,防止烂根并有利萌发新根。

3、苗木处理

苗木移植、运输过程中,裸露时间长,严重失水是苗木成活率低的关键因素。造林中应用科技新成果(绿色植物生长调节剂GGR、ABT生根粉、抗旱造林粉等)浸根处理苗木,以减少苗木水分的散失,促进苗木生长。

4、规范栽植

栽植时严格按要求挖坑,裸根苗要避免窝根、卷根。栽植大苗应根据树木根系大小适当回填土,将苗木轻轻放入坑内,扶正扶直,去掉外包装,回填好土,踏实。回填土时要拣净石块等杂物。在栽植踏实过程中,不得碰撞土坨,避免土坨破碎,影响苗木成活。苗木栽植深度以覆土后高于原地径5cm左右为宜。栽植后立即浇一次透水,待水渗透后,扶正树干,填平下陷部位,表层覆一层细土。

5、覆盖保墒

覆盖造林是保持土壤水分的重要措施,它能通过减少树穴内土壤水分蒸发,保蓄土壤中的水分,达到提高造林成活率的目的,而且地膜覆盖还能抑制穴内杂草生长,减少幼林抚育次数。在坑表面铺地膜,使其在树穴内呈锅底形,便于降水流向苗木根部附近的土壤内。地膜上再覆一层土,厚约2cm,以避免地膜被风吹坏,刮走。

6、精心管护

栽植后要求浇两次透水以提高造林成活率,当年秋季造林时浇一次透水,第二年春天保证浇一次透水。造林后至少幼抚管理三年,每年至少一次,主要任务是修枝、固埂、整树盘、除杂草等。

7、病虫害防治

病虫害防治应遵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认真做好苗木检疫工作,防止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侵入。

(五)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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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造林1100亩,栽植油松、侧柏、连翘等。核桃经济林810亩,环矿区绿化带600米,折合面积8亩,栽植杨树、国槐、侧柏等。通村道路2公里,折合面积21亩,栽植香花槐、金叶槐球、云杉等。生活区绿化折合面积20亩,栽植山楂树、云杉、碧桃、小叶黄杨、连翘、月季等。

(六)建设期限

20XX年4月至20XX年4月。

六、投资概算

河峪村绿化工程建设总投资544.6985万元,其中:整地费136.384万元,苗木费330.64万元,栽植费38.643万元,其它材料费7.0165万元,包括覆盖地膜,蘸根粉等,抚育管护费32.015万元,包括除草、修枝、松土、施肥等一年进行三次。

第4篇:村庄绿化方案

村庄绿化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新一轮农村六大实事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为进一步提高吴中区村庄绿化建设水平,完成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相关任务,依据《20XX年全省村庄绿化建设工作意见》、《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考核标准》、《苏州市村庄环境整治两年行动计划》及《苏州市20XX年村庄绿化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苏州市城乡一体化发展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体部署,根据省、市、区村庄环境整治的新要求,以进一步提升村庄绿化美化水平为目标,以规划保留村庄为重点,以创建省、市级绿化示范村、省级绿化标准化示范村为抓手,以提升村庄绿化覆盖率为重点,加快推进村庄绿化建设,全面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为实现“吴中明天更美好”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高速公路沿线、城镇主要出入口等重要窗口地带村庄绿化美化任务;年底前全面完成一级公路、区级重点公路沿线两侧村庄绿化美化任务,完成绿化美化任务的自然村庄达50%以上;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自然村庄绿化美化任务,全区村庄绿化覆盖率增至25%以上,规划保留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结合“康居乡村”建设,创建一批省市级绿化示范村、绿化标准化示范村。

三、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划、统一布局的原则。村庄绿化必须准确定位、科学规划、统一布局,要从村庄环境整治、自然生态平衡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等方面入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心编制规划,以环村林带、河路林网、公共绿地及家前屋后、庭院绿化为重点,以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提升村庄美化水平、强化生态景观功能为目标,加快构建景观丰富、生态优美的村庄绿化格局,形成“一村一品”各具特色的绿色村庄。

二是以人为本,最小干预的原则。村庄绿化要遵循自然规律,把服务和有益于人的健康和舒适作为绿化的根本,创造出景色诱人、环境宜人、亲切近人的友好环境,实现其为人服务的基本功能。要依照适地适树原则,合理配置常绿、落叶、乔木、灌木树种,并尽可能保留村庄原有绿化,做到四季分明,错落有致。

三是生态优先、效益兼顾的原则。村庄绿化的总体功能目标要在突出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居住环境的前提下,兼顾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发展特色经济林果,加快发展以乡村生态旅游、现代休闲观光农业等富有特色的生态农业旅游项目,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社会、生态和经济三个效益的共赢。

四是彰显特色,提升内涵的原则。村庄绿化要延续村庄原有风貌格局,彰显地方特色,展现乡村风情,重视对村内原有古树名木、乡土树种和高大树木及经济林果资源的保护,大力推广应用乡土树种。要重视生态水岸构建,尽量减少硬质驳岸,在水岸两旁多种垂柳、碧桃等景观树种,充分体现我区农村江南水乡水岸特色。

【西安土门街心花园周边改造规划】

五是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原则。村庄绿化关系到每个村民,渗透到千家万户,如果没有广大农村群众的广泛支持,没有他们的积极参与,仅靠政府投资很有限,是不可能取得彻底成功的,为此,要在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基础上,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实行全民动手、广筹资金、扎实推进。

四、标准要求

(一)规划保留村庄。结合“康居乡村”建设,创建一批省市级绿化合格村、示范村、标准化示范村。

1.省市级绿化合格村建设要求(“一星级”康居村)

(1)村庄绿化覆盖率。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林木覆盖率达20%以上。

(2)村民家前屋后绿化。村民家前屋后要选择适宜的经济林果、高大乔木或适宜竹种造林,以乡土树种为主,做到见缝插绿、应栽尽栽。村内无乱砍滥伐现象,古树名木都能够建档挂牌,落实专人进行保护,保证村旁、宅旁、水旁、路旁以及村口、庭院、公共活动场地绿化完整,形成一定景观效果。

(3)村内道路绿化和水系林网建设。村内道路两侧、周边水系沿岸绿化覆盖率达90%以上,其中村主干道路两侧林带建设每侧2行;其他道路两侧和水系沿岸林带建设每侧1行以上。

(4)环村林带和公共绿地。环村林带以乔木树种为主,要因地制宜、宜宽则宽,平均宽度在10米以上,并保持有3行以上高大乔木。还应积极开展公共绿地建设。

(5)农田林网:农田林网覆盖率达90%以上,基本连贯。

(6)树种选择和配置。绿化树种以乔木为主,乔、灌、草、花、藤合理搭配,主栽乔木树种原则上要求达到10种以上,所有常绿树种苗木必须全冠栽植,优良乡土树种所占面积比例不低于50%。

2.省市级绿化示范村建设要求(“二星级”康居村)

(1)村庄绿化覆盖率。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林木覆盖率达28%以上。

(2)村民家前屋后绿化。充分利用宜林地、闲置地及公共零星隙地进行造林绿化,做到见缝插绿、应栽尽栽,并有一定面积的成片林,在提升绿量的基础上优化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及村口、庭院、公共活动场地的绿化配置水平,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村庄绿化格局,提升景观效果。

(3)村内道路绿化和水系林网建设。村内道路两侧、周边水系沿岸绿化覆盖率达95%以上,其中进村道路两侧、周边水系沿岸林带建设每侧2行以上乔木;其他道路两侧和水系沿岸绿化原则上栽植2行树木。

(4)环村林带和公共绿地。环村林带以乔木树种为主,要因地制宜、宜宽则宽,平均宽度在15米以上,并保持有3行以上高大乔木。要因地制宜建设1个以上村庄公共绿地或农民公园。

(5)农田林网:农田林网覆盖率达95%以上,基本连贯。

(6)树种选择和配置。绿化树种以乔木为主,乔、灌、草、花、藤合理搭配,主栽乔木树种原则上要求达到10种以上,所有常绿树种苗木必须全冠栽植,优良乡土树种所占面积比例不低于70%。

2016规划设计合作协议
西安土门街心花园周边改造规划 第三篇

规划设计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签署: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公司

甲乙双方因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设计内容

乙方为甲方设计_________工程并编制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a.甲方厂区总平面布置;

b.甲方第1、2、3期_________工程生产规模、产品、技术方案分析与规划;

c.甲方技术经济效益分析与预测。

第二条设计期限

乙方于收到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后_________天内向甲方交付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

第三条设计报酬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报酬人民币_________元,分两期支付,具体如下:

a.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b.乙方提交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第四条各方义务

a.甲方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编制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所需基础资料;

(2)如期向乙方支付报酬。

b.乙方义务

(1)按期交付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及其相关的图纸和技术文件资料;

(2)及时解决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中涉及有关的技术问题。

第五条工程验收

a.乙方编制的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需经甲方专家委员会审核。【西安土门街心花园周边改造规划】

b.甲方专家委员会须于收到乙方提交的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甲方专家委员会未于前述期限内提出意见,视为甲方接受乙方编制的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

c.甲方专家委员会对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提出异议或意见的,乙方须于接到甲方或其专家委员会异议或意见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进行修改后提交甲方专家委员会审核;经甲方专家委员会次审核,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未获通过,甲方有权拒绝接受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不向乙方支付第二期报酬。

第六条其它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规划设计合作协议 [篇2]

委 托 方(甲方):昆明普朗特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承 接 方(乙方):云南省滇派园林研究院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本着自愿、平等、友好的原则,双方同意就《河口县城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规划》项目内容,建立技术合作关系。

一、合作项目名称及内容

合作项目名称:河口县部分区域景观绿化、灯光亮化及城市雕塑规划

合作项目内容:①河口县政府市民广场景观概念规划(面积约28000平方米);②河口主口岸两侧绿地改造概念规划(面积约10200平方米);③中国建设银行河口分行大楼、中国农业银行分行大楼、街心花园、滨河道路灯光亮化工程意向规划;④部分区域城市雕塑意向设计

二、合作主要条款

1、甲方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并享有本项目的合同经济收益和技术成果;

2、乙方作为甲方的专业技术力量,根据甲方要求,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相关技术工作,并享有本项目的技术成果和技术服务协作费;

三、双方的责权和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承担项目的管理、联络、协调和费用收取工作;

2、乙方全面负责该项目的技术工作,进行相关的规划设计、制图打印、文本编制、汇报修改等技术性工作,并具有独立开展工作权力;

3、甲方承担本项目的所有运作费用,并根据项目实施的深度、工作量和具体实际,支付乙方相应技术服务人工协作费,具体支付情况和费用标准为:

①若河口方未能支付任何费用时,针对该项目概念规划阶段分项内容的支付标准为:县政府市民广场概念规划技术费用20000.00元(贰万元整);口岸绿地改造概念规划技术费用15000.00元(壹万伍千元整);灯光亮化意向规划技术费用5000.00元(伍千元整);城市雕塑(10个以内)意向设计技术费用10000.00元(壹万元整),以上四项工作内容规划技术费用合计50000.00元(伍万元整);(以上内容不含详细规划设计阶段及以后的设计费用,且因河口方不同人员评审,形成相互矛盾评审修改意见而造成方案多次反复修改时,甲方应按本款第⑤条约定再行追加补偿费用)

②若河口方未能支付任何费用,但甲方获得河口方工程建设实施权时,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进行下一阶段设计工作时,需另行签订委托协议书;针对该项目的详细规划设计直至施工图设计的支付标准为:绿化规划设计类不少于5元/平方米;灯光亮化设计类不少于12元/平方米(三维面);城市雕塑和市容市貌整治规划设计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再定;

③若河口方未能支付任何费用,但甲方获得河口方工程建设实施权时,如甲方不继续委托乙方进行下一阶段设计工作时,需另行补偿乙方前期概念规划费用10万元;

④若河口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2002年3月1日施行)支付设计费用时,且甲方继续委托乙方进行下一阶段设计工作时,甲方应按设计费用的70%支付乙方技术服务协作费;若不按《规定》支付设计费用时,双方再行协商技术服务协作费用支付额度;

⑤在方案规划阶段,甲方需在方案评审后及时向河口方索要书面修改意见,且与河口方交涉清晰修改意见中可能存在的相互矛盾之处,乙方保障两次的正常修改和汇报,如超过两次以上(不含两次)的修改,甲方需要根据修改量另行支付修改补偿费用,支付标准按修改图纸每张每次200元、新增图纸每张800元计算。

4、乙方保障选派高水平专业人士进行规划设计,并按国家相关规划设计类规范进行设计制图和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并仅承担规划设计的设计创造、制图编排、文本编制、电子文件等纯技术人工成本的费用;其中,因乙方在规划设计过程中需要的草图、文字草稿等自用性打印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6、本协议的费用支付均由甲方采用现金支付按两次支付给乙方,乙方出具收款收据;支付数额为本协议签订后一个工作日支付3万元,第二次评审工作(如出现)结束后一个工作日支付2万元;三次及以后修改补偿费用按修改次数分别一次性支付,支付时间为每次修改评审后一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

四、主要工作成果及时间

1.政府广场景观概念性规划

现状分析图1张、规划平面图1张、功能分区图1张、竖向控制及排水图1张、植物规划图1张、给水规划图1张、灯光规划图1张、主要景点效果图不少于5张、剖面分析图3张、鸟瞰图1张、全景夜景效果图1张、局部夜景效果图2张、景观设施意向图1张、铺装材料意向图1张、植物意向图1张、规划文本(含投资估算)一份;提交时间为3月13日前。

2.口岸广场景观概念性规划

现状分析图1张、规划平面图1张、竖向控制及排水图1张、植物规划图1张、管线综合规划图1张、主要景点效果图不少于3张、剖面分析图3张、鸟瞰图2张(分段)、全景夜景效果图2张(分段)、景观设施意向图1张、铺装材料意向图1张、植物意向图1张、规划文本(含投资估算)一份;提交时间为3月13日前。

3. 灯光亮化工程意向规划

中国建设银行河口分行大楼;采用实景照片处理夜景效果图1张及相关设计说明书

中国农业银行分行大楼:采用实景照片处理夜景效果图1张及相关设计说明书

滨河道路灯光亮化工程:采用实景照片处理夜景效果图6张及相关设计说明书

街心花园亮化工程:采用实景照片处理夜景效果图2张、位置陈设示意图1张及相关设计说明书

提交时间为3月20日前。

4、城市雕塑意向设计

高速公路段入城景观雕塑1个(组):手绘方案效果图2张及相关设计说明书;

滨河道路和街心花园景观雕塑9个(组):手绘方案效果图9张、位置陈设示意图1张及相关设计说明书;

提交时间为3月20日前。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主体针对合作项目内容约定的四个部分概念性(意向性)规划;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经协商可进行书面补充,并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之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尽可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可提交相关仲裁部门进行裁决;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项目合作内容工作结束后失效,但可作为以后双方继续合作的基本范本;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昆明普朗特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省滇派园林研究院

(签章)(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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