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员军人养老保险断保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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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应该如何处理养老保险
复员军人养老保险断保了怎么办 第一篇

退伍军人应该如何处理养老保险?

很多军人年轻时为祖国为人民奉献了青春和热血,等到年纪大了理应好好安享晚年。那么退伍军人的晚年生活谁来保障呢?对此,国家颁布实施了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来为其提供保障。

一、参保对象

(一)国家政策规定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包括:军队复员干部、安置在企业的转业志愿兵(士官)、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二次入伍退役士兵、城镇复员士官、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残疾军人、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其他安置在企业的1954年11月以后入伍并参加过抵御外来侵略、完成祖国统

一、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武力打击或抗击敌方的军事行动,迄今已经从军队退役的人员和参加过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以下简称“部分军队退役人员”)

(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以外,至2009年1月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的军队退役人员(男1949年1月1日后出生,女1954年1月1日后出生)。

在服役期间或退出现役后,受到刑事处罚人员或在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期间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不再享受军队退役人员参保待遇。

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再重复参保。

二、携带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6张、退伍证或复员证及复印件(2份)。如证件遗失,须由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其档案内相关退出现役材料的复印件(2份),并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以下简称服役证明材料)。

三、参保流程

(一)材料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到县劳动保障局所属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以下简称县社保处)二楼业务股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一式三份,县民政局安置办、县社保处、本人参保档案各一份)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县社保处、本人参保档案各一份)并如实填写(使用碳素笔)。

(二)资格审核: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及服役证明材料交县安置办(县民政局四楼)审核,安置办审核并填写其服役情况后,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三)参保登记:参保人持县民政局安置办审核盖章的《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和填写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及部队服役证明材料复印件到县社保处四楼副主任室复核签字并加盖印章,到三楼财务股领取养老保险手册。然后到二楼业务股办理参保登记及核定缴费手续,到地税征缴处(在县社保处业务股隔壁)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县社保处业务股为参保人员录入参保信息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复员军人养老保险断保了怎么办】

四、其他事项

(一)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本人申请,可以从2005年1月起补缴。

(二)至2009年1月超过劳动年龄的军队退役人员(国家明确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除外),暂不办理。

(三)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本人自愿可申请继续缴费,直至缴费年限满15年再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

(四)退役人员首次参保缴费以后,如系企业职工应由企业按月代为缴纳;如系自由职业者可每年缴纳一次(时间以7月——11月为宜)。

我国各地将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解决退伍军人的基本养老问题。

复员军人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复员军人养老保险断保了怎么办 第二篇

复员军人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2010-10-08 11:26:15

[导读]: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的养老保险问题如何处理?相关政策对转业军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有何规定?军龄能否视为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是一回事吗?

【摘要】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的养老保险问题如何处理?相关政策对转业军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有何规定?军龄能否视为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是一回事吗? 部队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如何处理有关养老保险问题?

部队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军龄可视为缴费年限。自转业到地方之日起,实行个人缴费,其缴费年限同在部队服役的军龄可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个人帐户自个人缴费开始建立。 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有什么不同?

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相互混淆。缴费年限是单位和职工都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的累计年限、用于衡量职工缴费时间的长短,是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一。连续工龄是按国家规定可累计计算的实际工作年限,用于衡量职工劳动时间和长短。 能不能一次性提前缴纳几年的养老保险金?

不能。因为每年缴纳养老保险的计算基数都是不同的,所以不能提前计算出缴费金额。另外,企业与职工按规定应同时缴纳养老保险费,而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是企业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的,所以职工个人单方面缴费是不能计算缴费年限的。【复员军人养老保险断保了怎么办】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具备什么条件?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一是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二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三是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 转业军人养老保险如何算

转业后军龄算缴费年限吗?谢谢

参军的工龄是连续计算的,从你参军的那个月就算你就业了,保险不需要补缴的,参军的军龄是视同缴费年限的,也就是说你参军的那几年视同你已经缴费了! 1

网友[吴启典]:

你好。在部队服役的时间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在退休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养老金。退休时,养老金待遇跟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长短和缴费的高低有关,不能因为有军龄就不缴或者少缴养老金,否则你退休时的养老金会偏低,对你的今后的养老生活产生影响。请到户籍所在区或县人社局办理参保手续,并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

转业军人军龄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吗

我是一名转业军人,丰县人,今年在丰县参加养老保险,问一下,我参加养老保险时间是从现在算起, 还是从当兵时算起,当兵时的军龄算参加保险年限吗,两者待遇有什么不同吗,请指教。

来 信 回 复

转业军人:

您好!

您咨询的转业军人军龄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现回复如下:参加养老保险时间应是实际参保时间,而不是当兵时间。当兵的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在办理退休手续时计算到缴费年限当中。

视同缴费年限没有实质性的个人账户,而实际缴费年限有实质性的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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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新政策
复员军人养老保险断保了怎么办 第三篇

2014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新政策

其实,我们都应该知道,很多军人年轻时为祖国为人民奉献了青春和热血,等到年纪大了理应好好安享晚年。那么退伍军人的晚年生活谁来保障呢?对此,国家颁布实施了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来为其提供保障。

军人在服役期间为国家奉献了无数汗水与激情,服役完毕退伍之后,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的退伍军人基本权益的保障政策。在养老保险办理中,退伍军人即可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优惠政策。

事实上,根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养老金。但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就是说在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10年。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养老金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以供因年老或疾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作为生活来源由失去劳动收入者定期领取。根据国家既定政策,退伍军人可享受一定数量的养老金。 复员退伍军人(含制度实施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复员退伍军人享受四部分养老金,而且其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 其中,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当地的统一标准发给。

在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当地平均缴费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账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复员退伍军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在缴费年限养老金方面,相关部门指出,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

此外,复员退伍军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养老金待遇的同时,还享有优待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加发40元优待养老金。

退伍军人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三、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四、优待养老金。

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

退伍军人购买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有相关政策规定,并非与其他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一样。在退伍军人养老保险工作中有以下五大具体问题需要予以明确。

一是城镇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连续工龄计算问题。

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印发对<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若干规定的说明的通知》(民安字

[1988]19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新政办[2001]188号)关于“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军龄连同待分配期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待分配时间,是指《安置条例》规定的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伍军人回到原征集地后等待分配的时间。待分配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组织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今后,凡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待分配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组织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待分配时间延长的,经当地安置部门出具证明,其待分配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对因本人原因导致待分配期限延长的,其延长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及时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二是离退休人员变更相关信息后其待遇问题。

属历史遗留原因,离退休人员要求变更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出生年龄及身份等信息的,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重新确认。确认后原养老待遇不变,从次月起按新确认的年限、年龄等享受相关待遇,过去的不予补发。

三是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够15年的问题。

依据《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自治区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试行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98号)规定, 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按月领取养老金;不满15年的,可顺延缴费至满15年时,再按月享受养老金。顺延时间不受年龄的限制。

四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相关问题。

各地要认真落实《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新政办发 [2010]36号)和《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新人社发[2010]15号)规定要求。在全国及自治区关系转续网上办理软件尚未使用之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采取手工操作的办法办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五是参保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后其待遇计算问题。【复员军人养老保险断保了怎么办】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应及时退出工作岗位,办理退休手续。对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并继续缴费的,其缴费年限可予以承认,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正式审批退休的次月起享受。

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有着自己的相关政策规定,退伍军人在办理养老保险的时候需要对政策进行全面了解,以实现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政策
复员军人养老保险断保了怎么办 第四篇

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政策

【复员军人养老保险断保了怎么办】

退伍军人保险包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两大块,从最根本的地方解决退伍军人的基本保障问题。军人在退伍之后,国家为保障其基本权益,颁布实施了一系列退伍军人保险政策。对于退伍军人来说,该保险为其解决了一部分的后顾之忧,具有重要意义。

很多军人年轻时为祖国为人民奉献了青春和热血,等到年纪大了理应好好安享晚年。那么退伍军人的晚年生活谁来保障呢?对此,国家颁布实施了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来为其提供保障。

优惠政策

军人在服役期间为国家奉献了无数汗水与激情,服役完毕退伍之后,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的退伍军人基本权益的保障政策。在养老保险办理中,退伍军人即可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优惠政策。

事实上,根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养老金。但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就是说在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10年。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养老金

养老金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以供因年老或疾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作为生活来源由失去劳动收入者定期领取。根据国家既定政策,退伍军人可享受一定数量的养老金。

复员退伍军人(含制度实施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

老金计发办法,复员退伍军人享受四部分养老金,而且其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

其中,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当地的统一标准发给。

在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当地平均缴费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账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复员退伍军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在缴费年限养老金方面,相关部门指出,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

此外,复员退伍军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养老金待遇的同时,还享有优待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加发40元优待养老金。

退伍军人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三、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四、优待养老金。

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

2014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新政策
复员军人养老保险断保了怎么办 第五篇

2014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新政策 其实,我们都应该知道,很多军人年轻时为祖国为人民奉献了青春和热血,等到年纪大了理应好好安享晚年。那么退伍军人的晚年生活谁来保障呢?对此,国家颁布实施了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来为其提供保障。军人在服役期间为国家奉献了无数汗水与激情,服役完毕退伍之后,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的退伍军人基本权益的保障政策。在养老保险办理中,退伍军人即可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优惠政策。事实上,根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养老金。但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就是说在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1年。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养老金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以供因年老或疾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作为生活来源由失去劳动收入者定期领取。根据国家既定政策,退伍军人可享受一定数量的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含制度实施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复员退伍军人享受四部分养老金,而且其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其中,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当地的统一标准发给。在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当地平均缴费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账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复员退伍军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在缴费年限养老金方面,相关部门指出,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此外,复员退伍军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养老金待遇的同时,还享有优待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加发40元优待养老金。退伍军人养老金:一、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二、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三、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

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四、优待养老金。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退伍军人购买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有相关政策规定,并非与其他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一样。在退伍军人养老保险工作中有以下五大具体问题需要予以明确。一是城镇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连续工龄计算问题。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印发对<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若干规定的说明的通知》(民安字[1988]19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新政办[2001]188号)关于“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军龄连同待分配期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待分配时间,是指《安置条例》规定的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伍军人回到原征集地后等待分配的时间。待分配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组织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今后,凡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待分配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组织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待分配时间延长的,经当地安置部门出具证明,其待分配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对因本人原因导致待分配期限延长的,其延长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及时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二是离退休人员变更相关信息后其待遇问题。属历史遗留原因,离退休人员要求变更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出生年龄

【复员军人养老保险断保了怎么办】

及身份等信息的,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重新确认。确认后原养老待遇不变,从次月起按新确认的年限、年龄等享受相关待遇,过去的不予补发。三是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够15年的问题。依据《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自治区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试行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98号)规定, 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按月领取养老金;不满15年的,可顺延缴费至满15年时,再按月享受养老金。顺延时间不受年龄的限制。四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相关问题。各地要认真落实《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新政办发

[2010]36号)和《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新人社发[2010]15号)规定要求。在全国及自治区关系转续网上办理软件尚未使用之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采取手工操作的办法办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五是参保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后其待遇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应及时退出工作岗位,办理退休手续。对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并继续缴费的,其缴费年限可予以承认,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正式审批退休的次月起受。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有着自己的相关政策规定,退伍军人在办理养老保险的时候需要对政策进行全面了解,以实现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为确保政策顺利贯彻落实,经商财政部,提出如下落实措施。

一、适用对象的界定 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二、人员身份的核查认定 核查认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本人户籍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调查、审定和申报。 (一)政策宣传。各级民政部门要广泛采取媒体播报、张贴告示、入户宣讲等形式,保证将政策内容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防止因政策宣传不到位出现漏查漏认的问题。 (二)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 (三)初审把关。对相关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村(居)委会初审、乡(镇、街道)复核,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将

2015退伍军人养老保险优待政策
复员军人养老保险断保了怎么办 第六篇

为体现对复员退伍军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优待政策,参保的复员退伍军人(含本办法实施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按以下办法计发养老金待遇:

一、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期市区相应标准发给。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待遇当期市区平均缴费标准加上政府的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下同)计算账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但不能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相同。

三、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员相同。

四、优待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养老金待遇的同时,每人每月再加发40元优待养老金,并执行省规定的调整标准。

2015部队复员军人如何接续养老保险?
复员军人养老保险断保了怎么办 第七篇

近些年,我国开始给在役士兵办理养老保险,那么他们退役的时候就要把在部队上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地方来,具体可以按以下方法来办理。

首先,离开部队前、部队会提前向士兵原籍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电话或者函件的形式索取银行账户信息,以便向地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基金。

其次,复员时,部队会给士兵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带回来,具体包括,缴费凭证、个人账户信息表、银行转账存单等。

接下来,士兵将这些资料带回原籍,有工作单位的交由单位到单位所属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去办理后续的转移手续,没接收单位的,可暂时以个人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地方的养老保险,将转移手续交由就近的职业介绍中心进行后续的转移手续办理。

最后,待手续和基金转账到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会按照有关规定为复转军人完成个人账户的上账录入工作。

2015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解读
复员军人养老保险断保了怎么办 第八篇

2015年8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下发《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547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方便相关人员了解政策,特对《通知》有关内容做以下解读:

1.实行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退役养老保险补助的覆盖对象、计算办法等,并重点对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作出了规定,这有利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使军人在军队服役期间的补助资金和养老保险关系能够及时转移接续到地方,有效地保障了军人的养老保险权益。

2.军人退出现役时国家都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吗?

答: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的前提条件是军人退出现役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此外,以下四类军人退出现役按其他规定享受养老待遇,国家不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

①军人退出现役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其养老保险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②军官、文职干部退出现役自主择业的,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③军人退出现役采取退休方式安置的,实行退休金保障制度。④退出现役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其生活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退役养老保险补助金额如何计算?

答: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补助由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在军人退出现役时一次算清。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按本人服现役期间各年度月工资20%的总和计算;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按本人退出现役时当年下士月工资起点标准的20%乘以服现役月数计算。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

4.个人可以领取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吗?

答: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并不直接发给个人,而是转移到地方负责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其中,单位缴费部分记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个人缴费部分记入个人账户。

5.退役养老保险补助能增加退役军人的养老待遇吗?

答:假设一名男性正连职军官,在军校学习4年(属供给制学员,假定4年期间下士月平均工资起点标准为1500元),任职后干龄10年(假定10年期间月平均工资为3500元),其退役养老保险补助金额为1500×20%×12×4+3500×20%×12×10=98400元。在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其中的单位缴费部分即59040元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个人缴费部分即39360元纳入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到达60岁退休时,不考虑利息因素,退休当月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将比没有实行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前增加39360/139=283元。

6.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如何办理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答:①接收安置单位向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户名和账号。

②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依据军官、文职干部转业命令,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的报到通知和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的审核认定意见,开具《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将退役养老保险补助通过银行汇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并交给本人。

③本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将转移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交给接收安置单位,由接收安置单位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7.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兵,如何办理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答:①由安置单位或者本人持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出具的《关于请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信息的函》,联系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获取开户银行、户名和账号,提供给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

②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依据士兵退役命令、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报到通知和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军务部门的审核认定意见,开具转移凭证,将退役养老保险补助通过银行汇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并交给本人。

③本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将转移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交给接收安置单位,由接收安置单位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8.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和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但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兵,以及复员的军官、文职干部,如何办理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答:①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于每年8月底前,给有关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关于请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信息的函》。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收到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将回执返回军队有关部门。

②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依据军人退役命令或者复员命令,开具转移凭证,将退役养老保险补助通过银行汇至本人退役时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机一并交给本人。

③上述人员到城镇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就业或者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单位或个人持转移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到就业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9.军人入伍前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答:军人入伍前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不转移到军队,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交给本人,并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军人退出现役后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本人持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军人退出现役采取退休、供养方式安置的,经本人申请,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军人退休(供养)证明》和参保缴费凭证等相关手续,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10.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年限如何计算?

答:军人退出现役后按照规定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兵,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年限计算为首次安置地参保缴费年限;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和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但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兵,以及复员的军官、文职干部,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年限计算为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年限。

11.对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能同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和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吗?

答: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除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外,按照《关于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后联字〔2002〕3号)规定,还给予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同样不直接发给个人,而由安置地社保机构全部计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贴标准:本人退出现役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资×在军队服役年限×0.3%×120个月。假设一军官在军队服役15年,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则其个人账户将记入补贴5000×15×0.3%×120=27000元。

2016民政工作总结
复员军人养老保险断保了怎么办 第九篇

范文一:社区民政工作总结

在市、街道民政部门的帮助指导下,***社区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的职能,***社区民政工作努力开展各项民生工程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认真落实民政低保工作、残疾人救助、医疗救助、廉租住房等各项民生救助的方针政策。做到民生对象有进有出、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报,充分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困难居民家中。切实维护了民政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为***社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低保工作

为了做好社区民政低保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文件精神,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相关的实施条例及方案,并在街道民政办的指导下,***社区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认真负责地开展本社区低保对象重新认定审核工作,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成立了***社区城市低保重新认定审核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学习大家对城市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动态管理工作机制,有了统一认识。

2、及时宣传动员:

社区采取进巷入户进行宣传告知,并在社区各主要干道、巷口张贴宣传通知单。社区参与宣传人员70人次,发放《致城区居民及低保户一封信》宣传单500多份。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这次重新审核的目的、申请时间、所需提供材料。做到了人民社区内全覆盖、家喻户晓、不留死角、不让一户低保户因信息延误不能及时重新申请办理,给原本就困难的生活造成伤害。

3、认真收填申请材料:

社区低保员认真核对每个申请户提供的原件、复印件,根据要求,逐步完善了低保人员档案。低保实行了动态管理,

4、积极入户调查:

社区成立专职入户调查小组,深入到辖区申请低保户家中,认真听取申请户本人或家人陈述;细心观看申请户家庭摆设;礼貌走访左邻右舍;耐心询问申请户家庭成员情况。逐步推进社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程序化、信息化、社会化管理。

5、民主评议公示。

社区实施了边调查、边民主评议的工作方法,审核实行集体评议,记录准确、完整,按要求对低保对象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全面,公示栏按要求固定室外,公示栏上有各级举报电话。6、落实公益劳动

落实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制度,记录完整、续保登记制度落实,且记录准确完整,处罚到位。今年低保户参加社区志愿者活动58次。

二、残疾人救助工作

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更需要社会的关爱。社区现设有残联协会,残联协理员。对社区内的残疾人开展了“关爱你我行计划”,组织社区志愿者走进残疾家庭,为社区的残疾人提供关爱。社区针对残疾人开展了一系列的帮扶工作,如:对社区内白内障人员免费治疗登记工作、残疾儿童未入学人员统计工作、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登记工作、残疾人免费相亲会登记工作和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登记工作。

在帮助残联人工作中,积极做好助残的宣传活动,为有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就业培训,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让社区内的残疾人在爱心的关爱下更快乐的生活。

三、廉租住房工作

为确保社区廉租房有效地实施,认真执行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补贴制度,对社区内申请保障性住房户入户调查,其家庭情况记录、建立个人档案。对申请人员递交的相关材料严格审核。定期对已享受政策的居民进行排查,及时掌握他们生活情况,入户了解他们的生活变化,认真做好动态管理,严格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认真保存,争取做到细致,准确,周到。使广大居民家庭切实真正的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四、大病救助工作

为切实做好特贫困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社区积极宣传、认真审核并及时受理患病人员的救助工作,建立专人专档,高度透明。

五、老年证办理工作

随着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针对老年人的惠民政策,社区办理老年证的人数也相继增加,考虑到一些老年人的行动不便,社区成立了爱心小组,专门负责上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办理老年证,把关爱老年人落到了实处。

六、节日慰问工作

在重大节日期间,社区把老弱病残、低保户列为重点慰问对象,同时也考虑到了军属、侨胞、困难党员、监控对象、困难职工家属等等,在实际慰问过程中对老弱病残慰问对象进行上户慰问,在物质慰问的同时还为困难群体带去情感上的温暖,精神上的鼓励,温馨的祝福,真诚实在的慰问困难群体,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七、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对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力度还不够,少数居民对低保概念理解不够,以后,社区将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各种宣传低保政策的力度,促进社区各项民政惠民工作的顺利开展。

2、积极鼓励支持享受低保人员创造就业机会,鼓励他们树立自强自立的精神,为创建和谐社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在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尤其是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方面加大精力,将困难群众的需要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深入居民,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倾听民声,从细微处入手,从点滴做起,实实在在地为困难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正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为打造和谐、温馨社区,而贡献我们的力量。

范文二:乡镇民政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我镇在市、县民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及县局年初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全心全意为民政对象办实事,办好事,在各项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为构建和协***及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镇一年来民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救灾救济工作

2016年夏季,我镇遭受了严重的暴雨和风雹灾害,农作物大面积受损,倒塌房屋九十余间,我镇在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之后,今春仍有部分缺粮户和倒房户无粮吃,无房祝2016年4月,县局下拔春荒款1、9万元,我们及时将款项分发到了灾民手中,救济缺粮群众114户432人。5月份,县局下拔倒房重建及修缮款1万元,我镇及时重建房屋4户4间,修缮灾房7户10间,为11户灾民解决了住房难问题。2016年6月26日,我镇再次遭受风雹灾害,灾情发生后,县局及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亲临一线指导救灾工作。7月,县局下拔灾资金5000元,我们将灾款分发到了灾情较重的龙潭,沙漠等村灾民手中,缓解了重灾户的生活难问题。而今,严冬将至,我镇还有十几户灾民无处居住又无力建房,县局了解情况后,又分给我镇十五间灾房重建指标。目前,这十几户灾民正在积极建房,预计近期能建成搬入新居,安全过冬。

二、农村低保及五保供养工作

我镇2016年4月开始,在全镇实施了特困户救助工作,我们按照政策规定,严格申请审批程序,共确定救助对象568人,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按季度发放。2016年7月进行特困救助扩面,增加人员504人,并将特困户救助人员纳入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其中现金发放15元,5元入补充医疗保金。10月再次扩面,增加人员321人,现有农村低保人员共1393人。五保供养工作自2016上半年启动申请审批工作,11月份开始实施,共确定人员268人,每人每月60元。农村低保及五保救养人员救助资金现已发至2016年12月份。农村低保及五保救助制度的实行,使贫困人员的生活基本得到了保障,医疗难问题得到了极大的缓解。

三、双拥优抚工作

双拥优抚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三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镇政府成立了以镇为组长,主抓民政工作副镇长、武装部长为副组长,财政所、民政所、司法所、派出所、卫生所、卫生院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经常把军号子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二是资金到位。全镇现有老党员军人70人,残疾军人12人,带病退伍人员13人,三属10人,以上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已按标准发至12月份。我镇现有农村义务兵39人,优待金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于今年8月份全部兑到位。同时,按照“三好”标准,做到选送好入伍的,服务好在伍的,安排好退伍的,特别是对那些年轻有为、政治素质高的退伍军人,作为村后备干部,优先考虑选拔进入村两委班子,让他们为***经济发展,群众脱贫致富发挥作用;三是优惠政策到位。对五名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费全额报销,对“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中的困难户纳入了农村低保,实行了生活救助。我镇所有优抚对象免费加入了2016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并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免费为他们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这些优惠政策的落实,使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看病难问题得到了解决。

四、殡葬改革工作

殡葬改革是我国一项重大决策和重要社会变革,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10月27日县民政工作会议之后,我镇于11月2日安排六辆宣传车在各村巡回宣传,11月3召开了全镇民政工作会议,把平坟扩耕作为全镇的中心工作来抓。今年镇财政共投入资金五千余元,成立了二个平坟专业队,共平坟头1000多个,全镇基本上实现了“无坟头无墓碑,无碑楼”的三无目标。截止目前,全镇共火化尸体231具,火化率达到70%,在全县位居前列。

五、基层政权建设

我镇辖29个行政村,第五届村民委会换届选举后,我们多次对村委干部进行培训,以提高-干部素质,理清发展思路。目前,我镇29个行政村班子健全,村干部群众基础好,工作热情高,自富带富能力强,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既符合民心,又顺应民-意。一年来,我镇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规定每月5日为政务公开日。并多次组织民政所、镇纪委联合检查,对坚持好的表杨,对假公开,公开内容缺项的村,进行批评并责令重新公开,把各村的政务公开栏真正办成了干部连心墙,群众的明白墙,社会的稳定墙,干群的连心墙。10月27日民政工作会议后,我镇专门抽调人员从事地名信息采集工作,各类地名信息报表已于10月15日送至县局基层政权股。

一年来,我镇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兄弟乡镇相比,还有一定的不足,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民政工作千头万绪,任重道元。今后,我们将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努力拼搏,开拓进取,进一步把民政工作干实,干好,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范文三:民政个人工作总结

根据组织上的安排,本人于20XX年6月从xx办下派到xx乡任乡长一职,此后曾历任xx局局长,xx工委书记和xx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至今。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下,我始终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踏实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近几年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勤奋学习,自身素质不断提高

一位革命领袖说过,活到老,学到老,还有三分学不到。只有加强学习,广泛汲取知识的营养,多方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方能不负组织的重托和人民的期望,为此,我深感学习的重要,多年如一日地坚持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经济专业知识和其他知识,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不断增强。

(一)学习专业知识,增强工作能力。为了尽快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以充分适应经济发展要求,我发扬“三上”精神,见缝插针,抽空学习了大量的经济理论、管理、乡镇经济发展、民政工作等业务知识,探准了宏观的、微观的经济发展脉搏和发展动向,为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理清了思路。同时,我牢记古人“不耻下问”的教诲,在平时的工作交流中,只要有机会,总是积极、主动地向其他同志学习请教,“增益已所不能”,增强了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

(二)研读政治理论,锤炼思想素质。几年来,我认真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著名论述,反复揣摩并努力把握其精髓,全面提高了自身的理论修养和政治品质,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为区委、政府分忧解难,使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在自己身上得到了切实贯彻。

二、开拓创新,岗位工作绩效显著。

近年来,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入贯彻和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区委、政府的指示要求,工作上踏实,学习上认真,作风上正派,在不同的岗位积极开拓进取,取得了突出成绩,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脚踏实地苦干实干,乡镇工作成绩喜人。在任xx乡乡长期间,我积极配合乡班子“一把手”,苦干创业,实干富民。上任伊始,面对该乡交通闭塞、经济落后、支柱产业不兴、产业结构调整滞后的现状,我给自己确立了“自省自励、不辱使命,尽职尽责、谋求发展”的工作目标。经过自己和同志们的艰苦奋斗,推翻了阻碍当地经济发展的“三座大山”。一是畅通交通,不再吟唱“行路难”。当时的盐溪乡,交通十分落后,到区城的唯一一班车也是晴通雨阻,农产品不能及时运出去,必需的农资不能按时运进来,严重障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为了改变群众落后受穷的面貌,我无数次到区上、跑市上,千方百计争取项目资金。当50多万元项目资金拨付到乡上时,我整整瘦了十斤。没有丝毫歇息,我又和班子成员一起,带领全乡干部奋战两年,顺利攻克了交通这一难关。共修建乡道公路7公里、村道公路3条、完成了李蟠公路3公里的路基奠基工程,解决了7个村,40多个社农民群众的交通难问题,为该乡的经济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大兴水利,粮食生产有保障。修建蓄水池35口,石河堰4座,解决了3000多人的用水问题;完成了该乡大面积的水保、1000亩中改、300余亩坡改梯的改造,使农业基础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三是培育产业,农民喜得致富经。坚持“培育产业立支柱、面向市场调结构、依靠科技增效益”的原则,根据该乡实际情况,我果断决定将山羊作为支柱产业进行发展,引进并推广了南江黄羊、波尔山羊等优质羊种,将盐溪乡发展成为了当时全市最大的优质山羊基地。

(二)牢记宗旨不辱使命,工委工作取得突破。任李渡督导室工委书记期间,我枕戈待旦,夙兴夜寐,工作取得很大突破。一是调整了农业产业结构。督导室所辖乡镇都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支柱产业:双店、李渡大抓蚕桑生产,两个乡镇的产茧量占全区50%以上;吉安、龙岭、羊口建成了生猪基地;临江、土门利用沿江优势,大力发展稻田养鱼,临江建成了全市最大的稻田养鱼基地;此外,李渡、吉安、羊口等乡镇还抓好了时节蔬菜生产。二是推进了小城镇建设。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李渡、吉安、龙岭等乡镇的场镇面积扩大了一倍,李渡和汉塘连成了一个整体;龙岭、吉安两个乡镇改造了过境公路,分别修建专业集贸市场一个,以路当街,以街代市成为了历史;采用干部自筹资金、向上争取资金、盘活存量资产等方式,将李渡督导室从老街迁到汉塘新区,进一步促进了汉塘新区的开发和发展。三是确保了一方平安。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能力,处理了两件大型事件。其一,协助合金会清欠。李渡片区所辖乡镇共欠合作基金会资金5000多万元,占全区四分之一,尤以吉安、李渡、双店几个乡镇金额巨大、涉及面广、问题错综复杂,我坚持把做过细的思想工作和强力清欠相结合,积极组织乡镇干部牵头软硬兼施清收欠款,一年时间就清收了全部欠款的60%,被区委授予了清欠工作一等奖。其二,清退乡镇临时人员。在临时人员清退工作中,由于涉及人数多、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又不一样,工作较难开展。我及时召集所辖乡镇的领导干部统一了思想,并对清退人员挨次做思想政治工作,避免了临时人员因为清退而上访。

(三)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民政工作创新局面。在民政部门工作期间,我始终以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指针,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创造性地开展了工作。在救灾救济、城市低保、争取资金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曾多次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先进个人称号。一是全力实施安身工程,解决特困群众住房困难。我区有近千户农民住房狭窄破败,低矮潮湿,四壁透风,居住条件极差。为了帮助这部分农民摆脱困境,我在民政局工作期间,继续实施安身工程,让近600家特困户告别了昔日的茅棚,住进了宽敞明亮的砖房。二是积极防灾救灾,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嘉陵区自然条件较为恶劣,基本上是十年九旱,水灾、风雹灾害、山地灾害时有发生。仅2002年上半年,就发生了四次严重自然灾害,造成2000多人无家可归。为此,我们一方面运用监测体系积极防灾,另一方面组织群众生产自救,努力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在今年发生的“6、8”特大洪灾中,我带领全局干部及时深入灾区参加抗洪抢险,并将募集到的20多万元资金送到群众手中,解决了受灾群众的燃眉之急。三是稳步推进低保,保障居民的最低生活水平。我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务院《低保条例》、《四川省低保条例实施办法》,组织乡镇、街道居委会认真搞好调查摸底、群众评议、张榜公布,并组织局内干部用三个月时间,分期分批深入乡镇、居委会对低保对象进行调查,进一步核实其家庭收入,使符合条件的对象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除,做到了应保尽保。截止9月底,全区已有3038户5841人纳入低保范围,进一步促进了嘉陵经济的健康发展,确保社会稳定。【复员军人养老保险断保了怎么办】

三、反腐倡廉,廉政建设卓有成效

我深知:领导干部作风的好坏,事关人心的向背和事业的成败。我时刻自强、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初、慎欲,筑牢了拒腐防变堤坝,做到了廉洁自律,廉政建设卓有成效。多年来,我时时以江总书记的“三问”告诫自己,不管职务怎么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变,勤政廉洁的形象不能改,加强世界观的改造不能停。我认真坚持中央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真正做到用权出以共心,使钱用得安心,办事群众放心,从不谋取制度规定以外的特权和利益。尤其是在民政部门工作期间,各种民政救灾资金较多,我重实际、讲原则,在资金的分配上,从未被个人关系所左右;在安置退伍军人时,坚持阳光作业,拒绝暗箱操作。

四、加强修养,时刻保持公仆本色

我凭着自己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和对人民利益的执着追求,把个人的名利得失置之度外,不讲条件艰苦,不管环境好坏,始终保持了人民公仆的纯正本色。

(一)勤政务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其位,便要谋其政。近几年来,我长期坚持深入群众了解民情,下到基层为民服务。在盐溪乡工作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将中小学分设;在李渡工委工作期间,当机立断对部分群众危房进行了改造,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新庙乡发生雹灾时,作为民政局长的我及时赶到现场,走村串户,察看灾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将救灾粮物拨付到位,确保了灾区的稳定,赢得了农民群众的普遍赞扬。

(二)团结协作,努力打开工作新局面。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积极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在xx乡、区委办的工作岗位上都找准了自己的位子,做到了工作到位不越位;作风主动不盲动;协调补台不拆台。在李渡工委、区民政局工作时,作为部门一把手,我积极倡导民主风气,真诚团结同志,正确对待亲疏。与班子内成员交心谈心,不盛气凌人,不以势压人,感情上不掺假,工作上多沟通,生活上多关心,充分发挥班子内所有成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开辟了工作新局面。

回顾几年来的工作,我兢兢业业,实干苦干,既较好地完成了不同岗位上的工作任务,又锻炼了自己的综合能力。不但熟悉了党务工作和经济工作,而且具有了较强的领导决策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导致学习上有松懈的思想,到部门工作后深入基层调研不够。“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我将继续发扬拼搏精神,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自己的领导水平,认真履行一个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努力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力求为人民服务,让人们放心!

范文四:乡镇民政工作总结

2016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乡民政办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民政政策,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上办实事,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上求实效,在社会事务管理上创实绩,认真做好各项民政工作,按时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社会救助工作逐步完善。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进一步落实。

规范了低保申报程序,强化了民主评议,创新民政专干评议模式,实施分类施保、三榜公示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低保信息网络化管理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健全(半)年审核机制,加强督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阳光施保,低保政策全面落实。

2016年,全乡新增城市低保22户33人、停止33户62人、动态调整5户4人;截至12月底,享受城市低保人数454户819人;全年发放低保金(含补助金)共计10020人次3639104元。

进一步加大了对城市“三无”人员供养工作的投入。乡敬老院现集中供养人员达13人;着力加强乡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做好“三节”慰问,着力强化防暑降温措施,改善供养条件,提高在院老人的生活水平,争取民生工程资金8万元对院内养老设施进行修缮;加快敬老院移址重建项目报批建设进度。特事特办,积极应对解决历史遗留徐世田问题。

2、城乡医疗救助服务进一步优化。

严格贯彻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一站式”医疗救助宣传广泛,“一站式”救助系统平台维护及时、准确;重特大病医疗手工救助工作深入开展,切实解决对象户生活困难;各类医疗救助信息档案规范、完整。积极做好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临时救助等政策的衔接。

2016年,全乡有26人次手工申报大病医疗救助,救助金额61976、39元;开展临时救助11人次,救助金额17000元。

3、灾害救济工作进一步深入。

积极开展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活动,加强灾害天气值班,及时有效报灾核灾、开展救灾工作。社会化发放冬春荒等救灾资金6万元;开展危房改造2户。红旗社区2016年3月荣获“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荣誉。

4、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服务进一步展开。

建立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龙狮桥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点建设,强化救助工作信息员制度,加强信息员的培训和工作督查。通过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宣传站、宣传车、宣传墙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宣传,积极开展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送清凉”、“送食品”等救助活动,救助资金6815元。

进一步贯彻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全乡孤儿的摸底、救助,全乡4名孤儿生活稳定。

5、殡葬改革进一步推进。

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推行遗体火化、改革土葬、整治乱埋乱葬,建立殡葬惠民制度、树立殡葬文明新风,坚定不移地推动殡葬改革,树立殡葬改革新风。殡葬改革平稳顺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自实施殡葬改革以来,处置棺木548口,死亡人员58人,全部火化,火化率达100%。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逐步加强。

1、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

规范社区居委会建设。积极完善居民议事会等相关配套制度,提高群众对本社区重大事务的知晓率,深化了基层民主自治程度;全面开展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提高居委会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社区群众服务。加强新成立社居委的培训工作,雨润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后,一方面加强学习培训,一方面积极开展社会事务管理各项社区工作。创新思路,积极配合区民政局筹建碧桂园大社区。

2、社区建设工作取得进展。

在区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乡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得了规范发展,逐步完善。社区全部成立了社区党(总)支部,加强了党在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领导。完善新建小区命名,落实命名协议相关事项。为加强新建小区的社会事务管理,更好地为居民做好服务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我乡出台新的代管机制,即在新的社区未成立之前,新建小区过渡期按“属地管理,就近划片”的原则,将社区原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新建开发小区及小规模居民区、居民楼,分别纳入红旗、前进、长青、机场、任店社区代为管理。

三、双拥优抚和维稳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

1、落实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政策。

全乡共有重点优抚对象50人。及时发放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等优抚对象定期补助资金、现役军人优待金和60周岁农村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资金等,建立人员沟通平台制度,认真落实优抚政策。

2、开展优抚安置宣传、慰问工作。

积极宣传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相关政策。完善重点优抚对象信息系统录入工作,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解决了他们看病难、医疗难的问题;集中组织参试人员进行体检。继续完善优抚政务公开制度,确保优抚各项资金发放情况的透明度,有利于优抚工作的更好开展。双拥创建活动扎实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群体稳定。继续做好春节、八一节期间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各类优抚群体的慰问工作,发放新年年画,密切加深了军民关系。

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

1、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快龙狮敬老院移址重建项目建设进度,创新余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管理机制,积极筹建雨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2、落实政策,积极开展高龄津贴发放、老年证办理、购买服务、银龄安康保险等为老帮扶、慰问工作。

3、大力开展敬老宣传活动。深入组织开展敬老月、节日慰问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

五、残联工作扎实开展。

1、宣传残疾人政策,做好残疾人服务。

积极参加市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认真宣传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残联民生工程等各项残疾人政策的宣传,认真开展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危房改造、残疾人医保、残疾证办理等各项残疾人服务工作。

2、落实残疾人民生工程。

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一、二级残疾人和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分别补助800元、400元。2016年全乡符合条件残疾人共216人,发放救助资金159600元,资金于6月底全部打卡发放到救助对象。

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对象摸底,全乡共32人;经市立医院体检筛选、审核,5名对象户符合免费进行手术治疗条件,其中2名对象户实施免费手术。对贫困精神残疾每人每年提供1000元基本精神药物治疗费用补助,经申报、审核、审批,全乡贫困精神病残疾人药物补助对象17人;补助资金17000元于7月底通过“一卡通”足额打卡发放到户。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各社区深入开展宣传,前进社区一残疾儿童到沐阳之家康复中心进行免费康复训练、余桥社区一名残疾对象安装了助听辅助器,为全乡7名低视力残疾人发放15件低视力辅助器。

六、其他工作

1、住房保障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政策宣传,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办理廉租房补助、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房申报,对象户资格审查工作扎实开展,着力推进保障住房工作。

2、积极开展婚姻登记协助工作,做好婚姻档案查证;积极办理贫困大学生核实工作,为贫困大学生出具证明。

3、积极办理来信来访工作,2016年妥善处理来访12件次。

4、积极参加重点工程工作,全力投入到南风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新河整治项目、顺安路还建点等征迁工作中。严格按照党委政府、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开展各项临时性工作。

七、民政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扩大。

1、民政信息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乡、居民政部门积极组织计算机专业知识培训,民政干部计算机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2、工作作风建设不断改进,民政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行业风气明显好转,业务建设明显加快。各社区进一步充实了民政工作者队伍。

八、民政工作2016年工作思路。

1、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工作,“应保尽保”、“动态调整”,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2、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推进“一站式”救助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大病患者生活困难。

3、加强敬老院的管理,加快项目移址重建进度。

4、推进惠残民生工程落实,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5、加强灾害应急处置,及时开展救灾救济工作。妥善安排好冬春荒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危房户的上报重建工作;加大因病因灾家庭的摸排梳理,做好大病(灾)贫困家庭临时救济(助)工作。

6、加强新建小区的命名、办公用房移交管理,探索建立完善城市社区新机制,创新社区管理新模式,完善社区办公基础设施,着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完成社居委换届工作。

7、开展拥军慰问活动,规范优待金发放程序,加大优抚对象的帮扶,推进优抚安置工作。

8、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居家养老基础实施,创新为老服务新思路,努力做好老龄证办理、高龄老人津贴等各项为老服务工作。

9、深入开展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关注辖区流浪乞讨人员、孤儿的动态,及时开展救助活动。加强孤儿申报和管理。

10、加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住房保障的政策、法规,加强申报、审核工作,着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11、强化自身,加强作风和民政队伍建设。

范文五:民政干部个人3年工作总结

我叫**,男,现年**岁,大学本科学历。20XX年7月从**大学毕业到**救灾救济科工作至今。承担了救灾救济、农村五保、农村特困救助、内勤等多项工作。3年来,我在局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单位同事的热心帮助下,较好地完成了从一个大学生到一名公务员角色的转变。在工作中,我勤奋学习,奉公守法,恪尽职守,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工作技能得到了显著的提高。现将3年来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勤奋学习,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一)向书本学习,提高理论修养。工作以来,我认真学习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文选》、《行政许可法》、《公文写作》等理论知识以及救灾救济业务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条例等,增强了对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提高了自身政治修养和政策水平,增强了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

(二)向领导学习,提升管理能力。自己倍加珍惜在业务科室工作的机会,在参与救灾救济、福星工程、农村特困救助的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积极向身边领导学习。在2016年制定全市农村特困救助实施方案和制定全市实施“福星工程”工作方案的过程中,积极围绕领导思路,有机结合自身理论知识,认真理解学习决策的原则、过程,事前主动思考、事中积极参谋、事后认真总结,在参与和学习的过程中政治水平和驾驭实际工作的能力不断增强。

(三)向实践学习,提高工作本领。自己牢固树立“干中学、学中干”的理念。在工作中,自己主动想办法、添措施,认真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不断积累工作经验。通过全方位的实践锻炼,拓宽了知识面,锻炼了实际工作本领。找范文

二、着力锤炼,文字功底和思维能力切实增强

(一)苦琢苦磨,锤炼文笔。行政工作要求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为切实提高自身写作能力,平时我注意积累各种写作素材,抓住每一次写作练笔的机会,认真揣摩,反复推敲,通过勤写苦练,着力提高自己以文辅政的能力和水平。05年9月,我参与起草的经验材料《落实政策强化措施为农村特困群众撑起一片蓝天》一文被湖北省民政厅采纳,报全国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并将我市农村特困救助工作经验作为典型在全国推广。3年来,我参与起草撰写的领导讲话、汇报材料、综合报告、总结、通知、函件等等文字材料共20余万字。

(二)深入调研,积极谏言。掌握准确及时的信息是领导做出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3年来,我走遍了全市13个县市区、100多个乡镇,每到一处我都认真收集基层的第一手资料,细心了解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我都认真分析思考,努力提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有效发挥了助手和参谋作用。

(三)狠抓细节,严谨细致。我牢固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理念,努力养成一丝不苟、善始善终的工作作风。机关发文具有很高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代表着政府机关的形象。对印发的材料,我每次都认真核稿和校对至少3遍以上,保证了发放文件准确、及时。在办会、办事、接待等其它政务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大出着眼、小出着手”认真把握工作细节,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自己先后参加了全市救灾救济工作会议、全市民政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全市“福星工程”总结表彰会议等大型会议的筹备和接待工作;参与了接待中央、省、市等各级领导来宜视察、调研工作。对每一次办会和接待工作总是周密考虑、热情服务,受到了领导的好评。

三、努力实践,协调意识和办事能力综合提升

(一)认认真真做好督办工作。领导的决策和指示的落实都需要进一步的协调和检查监督,这是科员的一项重要职责。在全市实施“福星工程”的过程中,为将领导制定的政策、方案切实落到实处,我对全市13个县市区的“福星工程”进展情况随时保持高度关注,每个月收集各地“福星工程”建设进度,了解哪些已经完工、哪些正在建设、哪些还未开工,对进度缓慢的及时进行督办,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3年来,全市共改扩建农村福利院***所,圆满地完成了工作任务,我市的“福星工程”工作也在全市占据了前列。2016年度,全市福星工程总结表彰大会上被评为全市“福星工程”建设先进个人。

(二)耐心细致做好信访工作。救灾救济科的业务直接面对的是广大的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困难群众十分关心,科室的信访任务也很繁重。在对待信访的群众时,我一方面耐心细致的了解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另一方面根据现有的政策,为困难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帮助他们出谋划策,为他们解决实际的困难。2016年,我局接到**区一农村福利院院民的举报后,我立即赶往该福利院,听取了福利院的院民讲述的情况后,五保老人感激的说:你们来得好快啊,谢谢你们这么关心我们这些穷苦的人。

(三)兢兢业业做好内勤工作。在承担业务工作的同时,我还承担了科室的内勤工作,内勤工作多而杂,从资料收集、档案管理、到电脑管理和账目管理。对每一项事情,我都认真对待,不敢有半点马虎。在做内勤工作的过程中锻炼了我认真、细致、周到、全面的工作作风和习惯。在三年中连续2年被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3年来,虽然我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也认识到还存在一些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有浮躁情绪,细致和认真的程度还不够;二是自身知识和能力还需要在学习和锻炼中不断更新和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加强学习,戒骄戒躁,努力实践,为把自己培养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而努力奋斗。

范文六:上半年民政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民政办公室在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加大力度做好社会扶贫救助工作,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具体总结如下:

一、继续推进城乡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工作

1、认真做好农村、城镇两个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保障工作,今年上半年城乡低保工作有两个特点,一是标准提高,从原来的490元提高到560元;二是镇村两级严格审核,应保尽保,应退即退,今年我镇上半年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206户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8户人,共调出22户49人,新增15户33人。全镇月最低生活保障总额达到87839万,对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各村在村务公示栏内进行了公示,并有15名以上村民代表或中共党员表决,超过三分之二以上人员签字同意,进一步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每月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户手中。

2、对因天灾人祸或不可抗拒的原因致困的农户,进行了临时救济,安排好他们的生活,到五月底,发放临时救济金0、5万元。

3、为三户居住危房的农村低保户进行了住房改造,镇村投入资金近6万元,目前改造工作己全面完成,通过了市民政局验收。

4、切实改善对无依无靠的五保户的生活,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继续改善镇敬老院的居住环境,严格执行供养标准,加强了内部管理,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内部工作评比,每月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周制订一次伙食食谱,每月公布一次伙食使用帐单,并将关爱独居老人生活的居家养老有偿服务扩展到整个邵西小区和砺山自然村,对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每月按时发放生活费,与所在村一起不定期上门照料。

5、春节期间走访贫困户480户,发放困难救济金30万多元。

6、慈善分会筹措资金有新突破。全镇成立了7个慈善基金,签约慈善基金1060万元,二期到帐资金76万元,开展了春节前访贫问苦和春季助学活动,共发放金各项慈善救助金60多万元。

二、优抚工作

今年上半年对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走访,了解他们的生活,对因病造成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重点补助,金额为0、5万元;为现役士兵家属发放优待金28人,标准为14000元,总金额近40万元。货币安置退伍士兵8名,安置金额近35万元。收集上报了18名伤残军人和6户烈属换发新证材料。

三、老龄工作

我镇现有60周岁以上老人5500余人,占总人口的20、8%,其中80周岁以上老人人。上半年我办在老龄工作上做了3件事。1、加强了老年活动室的管理各村老年活动室活动基本上达到了经常化、制度化;2、春节开展尊老敬老活动,政府领导带头慰问90岁以上的老年人,各村慰问80岁以上的老年人,镇村共用去慰问金5万元。3、办理了老年证40张。

四、社会管理工作

加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是民政工作一项重要内容,5月份在全镇发动的基础上,各村进行了动员登记,目前己登记了30多家。

五、残联工作

为残疾人办实事。助残日期间,镇残联为残疾人提供上岗就业,积极帮助残疾人寻找脱贫致富门路;20人进行辅助器具适配;组织10名贫困残疾人进行免费体检;免费手术白内障30名,解除了他们的痛苦,为他们送去了光明,用实际行动献爱心、办实事,为28名重残人员发放重残生活费元,新办残疾证多张。

下半年工作安排:

1、创建一个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2、8月份安排发放慈善助学金。

3、全镇受灾户、困难户的生活安排,危房改造工作。

4、继续做好烈属和伤残军人证换发工作。

5、组织参加市首届残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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