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咸平谈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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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郎咸平保险,保不保险》李继斌著
郎咸平谈保险 第一篇

驳郎咸平教授《保险,保不保险?》

---- 与“郎”交锋,为保险正名

题记:仅以此文回应那些对于人寿保险行业带有偏见的人们;鼓励那

些战斗在保险营销一线,用我们专业的保险知识帮客户排忧解难的勇士们

奋勇向前,再接再厉;同时也呼吁监管机构能够重视我们基层保险从业者的心声。不断深化改革,关注我们365万保险大军的生存权益,我们需要“正能量”,需要社会对我们的价值尊重与认可。

李继斌

2012年10月国庆前后,郎咸平教授在广东卫视《郎眼财经》中录制了一档《保险,保险不保险?》的节目,当时没怎么看,一天与同事甲碰头说起了郎先生的这期节目,转述了郎教授的观点,当时听完后我十分震惊诧异,胸中愤愤不平,可谓义愤填膺,为我们的行业鸣不平。我向来对先生是肃然起敬的,他的节目我也蛮关注的,跟同事甲还争执说是道听途说的吧。同事甲郑重其事的告诉我电台播放的档期和时间,还有板有眼的说:“继斌,你是保险科班出身的,学院派的,可以跟郎先生客观的说说我们的行业价值和我们营销人员的生存现状”。我向来重视讲事实,摆道理,回家后速速上网寻找那档录制的对于保险行业品头论足的节目,连续看了五遍,看完后把该视屏下载下来。看了又看,整个夜晚彻夜未眠,反复思考,权衡先生观点的是与非,权衡我们的行业到底怎么了,是谁在引导这场口水战,点燃它的导火索?引导我们的保险行业必须势如破竹,大刀阔斧的改革呢?

通过一期访谈节目,3个“局外人,门外汉”(一个教授,一个主持,一个杂志主笔)“水煮保险”,一石激起千层浪,华夏儿女一时哗然,街头巷尾无不在谈讨商业保险的“是与非”。保险学者的观点大体分为两派:一派认为郎先生谈的是保险营销制度问题,需要触及改革;另一派则认为郎先生全盘否定的是人寿保险行业在中国的内涵价值。两派观点我都认同,也许他们都是学者,更多的是侧重于从学术性角度考虑郎先生引出的“保险,保不保险”话题。做为从事寿险营销,冲锋陷阵在第一线,跟客户直接接触的我,倒想从我看到的角度来诠释郎先生的诸多观点。三人谈话内容究竟真实性,客观性有多少?我想要大打问号。众所周知,郎先生在内地“火起来”最早是因为揭露“原上海市市长陈良宇挪用社保金”腐败案而声名鹊起的,后又做客各大媒体,做财经评论节目,涉及内容包括股市,楼市,国有资产问题,保险制度等”,可谓涉及面之广,跨度之大,前所未有,是全能型的金融学者,著书立说颇丰。一直以来先生敢以说“真话”,“唱反调”,扮黑脸”而得到广大社会群体的普遍支持和认同,是广大劳动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代言人”(很像早期的“王立军”吧)。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感觉郎先生有点“飘飘欲仙”了,也许是诸多头衔照耀的作用吧,郎先生也开始涉及一些自己似懂非懂的行业(如商业保险行业),发表自己的观点,博得大家的支持和认同,换取更高的人气。发表自己的一家之言,本身没有错,(小巷议论,本身没问题的),但错在做为公众人物,讲话是需要慎重考虑的,负责任的。讲一些自己搞得不是很明白的东西,把自己偏激的一己之言,传递给普通民众,那这就绝对是有杀伤力了。以讹传讹,道听途说,将一个正常的保险行业“妖魔化”,“脸谱化”那真的就是“哗众取宠”了,孰知一个说多次“狼来了”的人最终会有人信吗?对于真正懂的保险行业的人只能觉得郎先生“黔驴技穷,哗众取宠,愚弄民众”罢了。就像过去有一个故事,讲述一个老妈妈的儿子去参军,所有人都告诉妈妈,她儿子在战场死了,一天不信两天不信,三天不信,若干天后只能接受儿子战死沙场的消息。结果三年大战后的某一天,儿子从战场上回来看望妈妈,妈妈却说,我儿子早就死了,你不是我儿子。

对于这样可悲的事情我难免不为之叹息。我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众口铄金”的危害性了,有时候大家不明就里,偏信一方言论,问题的正确结论往往被淹没。作为公众人物,其一言一行的力量不容忽视,其思想价值观有时候会被民众快餐式的不加选择性的复制,全盘吸收,就像2012年12月21是世界末日一样。谣言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其带来的“恐慌余震”,令买过保险的绝大多数优质客户对于保险充满质疑。郎先生观点之可怕在于,以偏概全,全盘否定保险行业运行的价值,这叫”形而上学”,是典型的“教条主义”。

毛主席曾经讲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郎咸平用来作证的例子:一个业务员赚880元,他的上一级主管就可以赚2040块”,典型的“忽悠”民众,让老百姓觉得我们是“暴利行业,吸金鬼”,例子直接是“拿来主义”,这简直就是不讲事实,信口开河,大放厥词。笔者现在保险公司从事营销3年有余,从没有遇到这么高的提成,事实是:业务员赚800块,我们做为主管,可以提取240到300块,这倒是不争的事实。因为做为主管,我们需要对新进的团队成员进行辅导培训,陪访。

严格意义上讲,保险公司给我们的真不多,基本是以牺牲我们的底薪和未来的养老金做代价的(我们叫“保险代理人”,在一般情况下,我们是没有底薪的,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客观意义上讲“365万”保险营销员的生存现状堪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于我们保险营销人员的权益维护甚少,我们的主体地位是被淡化掉的,我们是弱势群体,你竟然还说我们是“暴利行业,是老鼠会,是传销”,从事保险到现在,我一直是靠“信念”支撑自己的(我大学里面是念“国际保险”专业的,系统的学习了保险,我也是通过专业操守帮客户提供服务的),如果单单是为了赚取丰厚利润,我早就离开这个行业了。你见过福布斯榜里面哪位富人是因为从事保险行业而挤进去的?我们的收入都是披星戴月,早出晚归,苦口婆心,一个一个客户服务做出来的。如果讲利润,先生您的出场费多高啊,您还将您的那些些观点整理出版成书,放大营销我们,让我们埋单,您的利润才高呢!

先生说辞中有提到:“保险控制风险”,其实严格意义上讲,说法欠妥当,稍有金融学常识的人都知道保险只能降低在风险发生后的损失,即保险是一种在风险发生后通过经济补偿降低损失的经济手段。对于将“社会医疗大病费用报销和商业医疗大病保险费用”的对比,更是偷换概念,混淆视听,社保是采取强制手段缴纳的保险,主要是解决基础性的医疗费用问题,一般是生病治疗后做报销,即“事后报销”行为。而保险公司的大病保险是在双方自愿的原则下订立的格式合同(保险公司制订,客户同意)。在客户查处大病,医院出具诊断书,即在客户还没有治疗的情况下,将保险金理赔给客户,即“事前行为”,前段时间我还看到相关报道,说社保的费用支出不平衡,以后要针对于不同性别年龄群体收费,这分明就是在向商业保险学习嘛。说人寿保险行业是传销,更是无稽之谈,虽然法律主体对于保险营销人员的利益边缘化,但对人寿保险公司的监管丝毫没有放松,制订了各种方式保护客户利益,试问“传销”行业有国家颁布的法律条文吗?只能让人对此观点嗤之以鼻,贻笑大方。说德国保险费用低,除了德国的保险发展时间长以外,德国人的寿命长,人为道德风险低,所以保费才低的啊,德国用了接近两百多年的时间才有了今天的保险行业,中国保险行业一下子改成达到德国保险行业的样子,这无异于“求全责备”,跑步式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真的“大跃进”,引发的动荡不是一个人能扛得住的,我们国家人数之多,牵筋动骨,保险改革需寻求“循序渐进”。

“保费高,理赔难”是两个问题。高是基于国民道德素质,平均寿命,性别等因素决定的,德国保费比我们低,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人家人均寿命长。理赔难是因为客户在对的时间里面里选择了错的业务员找了原生态的保险产品,原生态保险产品永远都是对的。有些客户购买保险强调人情,讲情面,买的时候不加仔细看,等出现后赔不到就撒气保险公司了;另一些没有做到如实

【郎咸平谈保险】

告知,刻意骗保,一旦赔不到便恶意中伤保险行业,放大自己的痛苦,有时候抱着同情弱者的态度,大家就将所谓的“理赔难”无限放大,广而告之。每个保险产品都有自己的属性,养老保险就是用来养老的,意外医疗保险就是在出险后进行医疗费用补偿的,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混为一谈。而先生,您是一个站在门外看保险的人,跟“盲人摸象”的故事一样,只窥到一斑,便说尽所有。你自己没有从事过保险营销,没有跟一线的保险营销人员做过深切交流,你没有系统化的学习过保险课程,所以你只能通过你所了解的有限的局限性信息揣测推论。

事实证明:“实践出真知”,请郎教授停下您“吸金”的笔杆子,让您的嘴巴比脑子转的稍慢一点,有机会考个《保险代理从业资格证书》,真真切切的来这个行业锻炼一年半载,我相信你会改变你之前那些所谓的“调查报告”。

保险行业今天遇到这么多问题,老百姓“谈险色变”莫非只是“保险业务员,保险公司的过错”,“监管机构,保险消费者”没有责任?我相信客观的看待很重要。保险公司的“过错”,业务员的“是非”,郎先生已经讲了,我就不讲了。我现在谈谈“保险消费者”和“保险监管者”,郎咸平讲保险行业像“老鼠会”,传销”,让我们真正的有良知的从业者很寒心,我们的行业尊严被践踏,权益被漠视,为什么就没有真正的勇士为我们呐喊?为什么就不能听听哪些理赔到资金的消费者的心声呢?而是讲一些保险受伤者的故事,放大痛苦,很是偏激。因为人身保险特殊的属性:保障,一般人很多人很难理解。实际营销中,某些不明真相的,紧巴过日子的人想买保险,但又把保险当一般商品理解的客户不愿意听取专业建议,讨价还价,要求我们方案将提成给他们,这样才肯买。好比郎教授你付出了劳动,帮广东卫视录制了一期节目,人家让你白录,不给钱,你愿意做吗?你出的书出版商不给你稿费你愿意吗?所有的结果都被那些所谓客户“拿走”,揩油,能服务好吗?即便再改革,保险消费者的“享受折扣”理念,“揩油”理念不变,服务永远会打折扣。即便把代理人改成员工制,提高对保险公司的忠诚度,对于消费者诚信不做相应监督,还是会出现诸多问题,所以我们呼吁整个社会建立诚信机制,而不是单单针对我们行业,那些保险受害者或多或少都是贪小便宜,或太过精明,或算计太多,才上当受骗的。我倒是觉得郎教授有时间谈点“中国人的消费观”,如何让大家健康理性的消费话题远比谈保险行业的“是与非”好多了。毕竟术业有专攻,专业问题就交给专业机构去做吧。同时,我也能深深理解像郎先生这样的社会精英份子对中国保险行业看待不客观的原因,主要是监管机构宣传力度不大,在这里我强烈呼吁监管机构加大对保险制度科学性的深度宣传,让民众能够真切的感受到保险的重要性,这样才有利于中国保险行业,健康有序的科学发展,才能真正的做到为民谋福利,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维持国家的长治久安。

总结:保险行业需要舆论监督,需要加深改革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服务质量,但更需要积极正确的理性的舆论监督,而非泼妇骂街式,狗仔队,花边新闻式的监督,我们真正需要的是负责任的舆论监督,需要的是不断传递“正能量”。

(此文欢迎转载,愿每个有良知,尊重劳动价值的中国人幸福美满)

李继斌

2012年1月6日凌晨5点

郎咸平:养老金亏空18万亿的真正内幕
郎咸平谈保险 第二篇

郎咸平:养老金亏空18万亿的真正内幕

中国银行(601988)等机构发布的一项研究报告预测,到2013年,中国养老金的缺口将达到18.3万亿元。报告指出,在人口老龄化的冲击下,我国养老金的统筹账户,将给财政造成巨大负担,建议实施延迟退休年龄、国有股划拨、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等多种措施以缓解压力。此报告一出,引发了社会不同阶层的激烈争论。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研究报告》预测,2014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亿,2026年达到3亿,2037年超过4亿,2051年达到最大值,之后将一直维持在3亿至4亿的规模。人口老龄化浪潮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已初现端倪,这其中就包括日趋紧迫的养老保险保障需求。 当我们只有退休,没有“金”

如果经济往下走,政府税收下降了,而“婴儿潮”这些人又开始退休了,结果会怎样?中国现在是什么情况呢?针对养老金这个问题,专家分成了两派,一派叫做“认为亏空派”,另一派叫做“否认亏空派”,教授来给断断是非。

通常来说“否认亏空派”占绝大多数。“你”到底有没有亏空?从实际数据看,2010年,取走养老金的金额是1.3万亿,可是当年年轻人贡献的养老金金额是1.5万亿。取走1.3万亿,贡献1.5万亿,怎么会亏空呢?年轻人交的养老金或者退休金分为两个账户,一个是个人账户,一个是社会账户,个人账户是你自己每个月交的,社会账户是你的公司或者企业帮你交的。社会这部分,政府还可以动用,个人这部分,政府想要动用就很难。所以我们算了一下,政府能够动用的金额差不多是1.1万亿,也就是说,政府要支付1.3万亿给已经退休的人,但是能够动用的钱只有1.1万亿,刚好亏空2000多个亿。2010年的亏空是1954亿,2011年亏空是2272亿,差不多都在2000亿左右。每一年亏空2000多亿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年轻人交的1.5万亿养老金的大部分都被拿去给退休人士了,因此等这批年轻人老了以后,会发现自己以前交的钱都没有了,这才是亏空的意思。

人保部出面否认,说没有这么大的亏空,养老金还结余了1.9万亿,这个怎么解释呢? 在每年交1.5万亿的情况下,才结余1.9万亿?从1997年开始交到2013年,总共16年的时间,如果每年交1万多亿,加在一起可远不止这个钱,怎么才结余1.9万亿呢?可见亏空18.3万亿,这个数字还是比较可信的。

【郎咸平谈保险】

现在退休的人也还没有那么多,等到将来“婴儿潮”一代退休的时候,数量那么大,那个时候怎么支付这么巨额的养老金呢?有关部门很乐观。一是1.9万亿的家底;二是有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它可是A股的王者,在A股中不断续写不败的神话。

一年百分之八点几的回报率,这个是不容易的。其实养老金问题不仅是中国的问题,全世界各国都有类似的问题。美国政府对此非常重视,美国的养老金基本上都投在股市,这是为了保证它的养老金有足够的回报,让老年人在老有所养的情况下,同时确保美国股市50年来每一年的收益都在7.5%以上。因此为什么美国股市看涨?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退休金。所以对于美国而言,老百姓自己出退休金,或者公司出退休金,它全部是民营经济,没有政府负担的问题。美国政府只要做一件事儿,就是保证股市是长期向上的,这些退休金就有足够的回报,老年人退休就没有问题了。

这等于说美国的退休金跟资本市场是一个长期的共赢。而中国政府是什么都喜欢往身上扛,连退休金、社保金都往身上扛,所以说,目前的亏空是一个必然。2011年1—5月份,税收的增长率是30.8%,今年呢?才9.4%而已。税收增长率大幅下降,为什么?因为经济大幅下挫。如果经济往下走,政府税收下降了,而“婴儿潮”这些人又开始退休了,结果会怎样? 现在有人出了个主意,学习美国,养老金入市。但问题是美国养老金数额挺大的,到了资本市场可以搅动得翻天覆地。

美国股市不是因为养老金的投入而上升,养老金不是一个炒作资金,而是稳定地投资在好的公司里面,它不会说今天投,明天就拿出来。而且如何投资,是由老百姓说了算,老百姓告诉你怎么投资,你就得怎么投资。所以说,美国政府不是靠养老金来搅动市场,而是靠法律的监管,打击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来保证股票市场长期发展。

在美国,资本有稳定的收益,它的养老金是可以跑得赢通胀的,基本能达到“老有所养”的状态。那我们国内的养老金呢?

我们没有什么工具是能够跑得赢通胀的,就拿大家普遍认为收益率比较高的信托基金来讲吧,8%,这已经算很高的了,但即使8%,按照我们的判断也跑不过通胀,因为我们的通

胀还是比较严重的,那股票市场就更不靠谱了。所以今天的危机是什么?是我们的退休金没有一个好的投资渠道,它不能够生息的结果,将来就会出现危机。

常亮:谁来弥补两万亿养老金账户亏空?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透露,到2011年底,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为2.5万亿,个人账户实有资金2703亿元,空账金额高达2.2万亿元。

养老金个人账户缺口是一个老问题,已经持续几年为焦点问题。但是,随着议论声的持续,个人账户缺口也越来越大,以至于到今天突破2万亿元。养老金是百姓的养命钱,这么大的缺口并且越来越大,如果不及时解决,最终会影响到百姓的切身利益。弥补高达2万亿元的缺口是当务之急。

养老金个人账户缺口是如何形成的?一方面,很多以前退休的人员根本就没有缴费并参保,退休后却享受养老金待遇,当时在职职工的个人缴费被部分拿去给退休者发养老金,这就使得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出现空账。实际上是挖东墙补西墙、寅吃卯粮造成了个人养老金账户亏空。另一方面是近年来国家连续以每年10%左右的幅度提高养老金,使得国家财政只能优先为退休者发放养老金,而无法在短期内解决空账问题。

所以,我国养老金个人账户缺口,其实是将现有职工缴纳的养老金挪去支付过去未缴养老金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出,从而造成现在职工个人账户缺口。国家财政理应"返还"给被挪用职工养老金资金,弥补上这个缺口。

从养老金的雇主、雇员和国家财政三大项来源看,数据表明,我国雇主和雇员缴费都已经居于世界各国偏高水平。目前,我国雇主缴费率为20%,个人缴费率是8%,在全球173个国家或地区中缴费比例位居第13位,不但高于美国、英国,而且高于周边的日本、韩国,还高于同为金砖国家的俄罗斯、巴西、印度和南非。2011年,我国社会保障支出仅占GDP总量的2.4%,而美国社保支出占GDP比重在16.8%左右,瑞典和芬兰甚至分别达到了35%和38%。而这些国家的"社保缴费率"都比中国要低,居民收入和养老金替代率却比中国高许多。

另外,我国社会保障支出仅占财政支出的12%,远低于发达国家30%至50%的比例。如果我国财政资金30%用于社会保障资金,每年至少增加社保资金2万亿元以上,可以说解决了社会保障资金亏空的大头。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认为,应将中央企业上交利润的20%划拨到社保基金。另有专家建议,将国企包括国有金融企业税后利润的20%直接充实社保资金。保守估计,每年国有企业实现利润高达2万多亿元,如果按照20%缴纳社保资金,每年最少在6000亿元以上。

同时,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和财政部、汇金公司投资的金融企业净资产约15万亿元,可将其中上市公司中国家控股超过51%以上的股份2万亿元划拨给全国社保基金,社保基金会不参加具体管理,依法获得投资收益后充实到社保资金里。

此外,可以通过社会力量充实社保资金,比如发行彩票公开募集社保资金,鼓励企业公司和个人捐款筹集社保资金,以及通过举办一系列公益性活动筹集社保资金等。社会力量和社会活动充实社保资金的潜力非常之大。还应发挥专业机构投资增值作用充实社保资金,其主力军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在发达国家,社保资金的很大一块是通过保值增值充实和解决的。

"解铃还须系铃人",弥补社保资金2万多亿个人账户亏空的思路非常明确,就是财政资金应当"出血",辅之以国企净利润的一定比例和国有股份划拨社保基金的分红增值收益补充到社保资金个人账户亏空里。同时,多渠道筹集特别是加大财政资金补充力度是解决养老金缺口的出路,也是长效机制。

郎咸平谈公司治理
郎咸平谈保险 第三篇

【郎咸平谈保险】

郎咸平谈公司治理

先从公司财务教科书谈一个不要公司治理的理想世界

国内外教科书上所探讨的公司财务理论基本上是假设管理权与所有权的分开,而所谓的所有权即是指股权很小的股民,管理权即是指无股权的经营管理人员。教科书开始描述了一个理想情况下的公司的运作。

公司A的经理人员无钱,因此他们首先必须向小股民筹集股本金。假设这家公司A需要集资 $10,000元从事一个投资项目,那么首先就应该进行项目评估。虽然评估方法很多,但是教科书中却一再谈及净现值法(NPV)是最好的方法。我们应该选择NPV为正的项目, 以提高股价而嘉惠顾民。

但接着的问题是如何计算NPV呢?基本上所有教科书都详细介绍了现金流量法则,也就是将该项目的 “未来”现金流量计算出来,并折现到今天这个时刻,那就是NPV。举例而言,假如这家公司投资10,000,而第一年可赚回C1的现金,第二年可赚回C2的现金,我们将未来现金流透过下面的公式折算到今天即可算出NPV:【郎咸平谈保险】

NPV= -10,000 + 1 + r + ( 1 + r )2

其中r是折现率。以上这个NPV法则几乎占了整本教科书1/2以上的篇幅。

但是A公司也可以借钱投资。但是借钱投资的准则也应该以小股民的利益为前提。借钱有什么好处呢?好处是利息支出可以抵扣所得税从而增加利润,提高股价(市值)。

最后该公司赚了钱,股价也上去了(由于正NPV的好项目)。中小股民可以透过二级市场套现,或者等着公司A发股利, 但不论套现也好或拿股利也好,对小股民的回报率是没有影响的。如此一来,公司财务教科书中几乎所有的课题都可以被这个简单的故事所包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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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民为何需要公司治理呢

但这个理想的公司运作模式在现实世界是不存在的,因此小股民就必须设计出一套体系以保证公司经理人员能追求小股民利益极大化。而小股民利益就表现在股价上,也就是追求股价极大化。讲的更具体一点就是要求公司经理人员尽最大努力借最适当的债务投资于正的净现值项目,尔后使得债权人能拿回其本金与利息,而小股民可以拿回股利或于二级市场套现。这一套体系就是所谓的公司治理,也就是透过公司治理追求小股民利益极大化,也就是所谓的保护中小股民。

激励合同理论

为了确保经理人员能按小股民的意愿办事,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经理与小股民在事先签定一份“完善的合同”(Complete contract)。这个完善的合同可以清清楚楚的告诉经理什么时候该怎么做。这就是现代合同理论的起源。但由于有太多不可预测的事件发生,例如中东战争,911事件,因此根本不可能在事先签定所谓的完善的合同。只有退而求其次签定所谓 “突发事件合同”(Contingency Contract)。这种合同的意义即在于将公司最终控制权交回到小股民手中。因此小股民可以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做成最终决定。

但此种突发事件合同也不能解决问题,因为小股民持股量太少了,谁也没有兴趣花时间自找麻烦去监督经理,或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做决策。每个股民都希望其它股民能管理好经理,自己搭个顺风车最好。最后就根本没有人在乎最终控制权,那么还是由经理取得了最终控制权。而这种控制权是相当有价值的,例如在以色列的特别投票权的股票(也就是一股多票)和一般的股票想比,特别投票权的股票有着45.5%的溢价,瑞典是6.5%,瑞士是20%,意大利是82%,但美国却很低。

当经理拿到了最终控制权后,他即可以唐而皇之的大搞剥削股民的技俩了。但问题是如果股民知道你会剥削他们,他们就根本不可能那么傻的进入股市,把钱拿给经理,让他们去剥削自己。如果经理不能做一些提高股民信心的工作,那么股市就会如同2002年中国股市一样──一潭死水。小股民再也不愿意把钱放进股市了。因此国际上很多公司治理的文献即在讨论经理如何在事先做工作,向小股民担保不会剥削他们。譬如说自己事先出一点股本金,或事先做某种程度担保。

由于经理人员必须多花精力事先向小股民证明自己不坏,因此也常常会限制了他们的发挥。这家公司的经营可能就不会如同经理100%控股经营的好。这就是一个成本。

如果经理人员成功的拿到钱后,他们有没有可能在事后选一个比较差的项目进行投资,经理可能在这个项目中捞到$1,000元的好处。事实上,小股民可以付$1,100元贿赂经理,请他们不要投资在这个项目上。在美国有所谓的金色降落伞,也就是股民付钱给经理人员,请他们不要反对别人对本公司的收购。当本公司被成功收购后,经理人员可以拿到一大笔钱,然后走人。

前面所谈的问题清楚的指出小股民无法透过完善的合同和突发事件合同保护自身的利益,因此慢慢形成了所谓 “激励合同”(Incentive Contract),透过这种合同将经理和小股民的利益拉在一起。目前“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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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合同”在英美两国仍占着主导的地位。而这种合同能否达到效果全赖我们能否找到一些与经理决策水平有关的客观指针,以判定经理人员决策的水平。例如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所推出的激励期权即是属于激励合同的一种。而且公司经营不善,股价下跌,则会被恶意收购,这也属于激励合同的一部分。只要一项公司政策能迫使经理人员好好为股东而经营,那就是激励合同。但是激励合同能解决问题吗?我看不容易。有些研究发现美国公司的激励期权通常在公司利好消息宣布以前认购,或推迟到坏消息发布以后再认购。这似乎说明经理人员的私心还是很重的。

我们还可以找到相当多的案例来说明经理人员不为小股民利益做打算,而只在乎自己的私利。例如为何经理人员会投资于NPV为负的项目呢?理由很简单,因为经理人没有正的NPV项目,但其手中的现金太多,他们又不想发放股利返还给投资人,所以就投资于负NPV的项目。若在此种没有正NPV的项目的情况下增发股利将钱还给股民,那么股价将上升。但如果在没有正NPV情况下的继续投资或收购,股价将下跌。事实上美国大约有七成的公司都是在NPV为负的情况下进行投资, 因此当美国的公司宣告收购其它公司时,大部分公司的股价是会下跌的。而且美国公司做多角化投资时也较易发生本身公司股价下跌现象。

我们还找到了相当多的证据证明公司经理人员为了保护自身利益而反对对小股民有利的公司兼并提议。而且一些研究还发现很有趣的现象,若大企业中只顾扩张而不将现金返还给小股民的经理人员突然死亡,则股价立刻上升。

由前面的分析我们发现小股民基本上还是无法透过激励合同有效控制经理人员的。就连在美国也都常常发生激励合同无效事件。基本上经理人员还是追求自身利益,而不是小股民的利益。不论激励合同是否非常有效的保护中小股民, 但目前也几乎只存在于美国及英国。但激励合同在欧洲大陆以及亚洲还是不能扮演重要角色。

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小股民仍然愿意将钱交到经理人员手中呢?能否将之归纳为小股民莫名其妙而不计后果的乐观呢?这种说法也不是没有道理,例如纳斯达克网络热潮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而美国在19世纪的铁路热潮中,股民把钱大量投在股市中而无任何保护。此外各国的股市在新上市和发新股的时候都会产生股价高估现象。而1980年代利用垃圾债券收购公司的狂潮时,当时垃圾债券是被高估的。这些证据表明了小股民确实可能有种乐观而有不计后果的愚昧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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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责任

以欧美等国而言所谓的“信托责任”扮演了一个很重要的角色。而且欧洲的信托责任从16世纪以来几乎扮演了保护股民的唯一角色。“信托责任”正确的来源已不可考,但根据我同事Leslie Young的研究,其起源应该是在1533年时240个伦敦的商人每人出25英镑购买一个3支船船队的股权。而这个船队计划由英国东北方出发去寻找中国。由于这3支船一出海即脱出船主(股东)的控制,因此在当时不得不提出一个所谓的对股东的“信托责任”。其中两支船在挪威外海沉没,最后一支到达了今天的俄罗斯的莫斯科。当时这支船的船名是“莫斯科威”(Muscovy),因此他们就叫这个地方为莫斯科(Muscow)。该船的船长与当地的 “恐怖大王艾文”(Ivan the Terrible)签了一个条约而成立了第一家股份制公司,名为“莫斯科威公司”(Muscovy Company)。

该公司对股东的信托责任被具体化,而且更多的股东可以购买莫斯科威公司的股权,他们还可以投票指定该地区的总督与副监督以及莫斯科威公司的经理人员。在这个管理权与所有权不得不分开的情况下,当时所谓的股东并没有什么保护措施,而仅仅倚赖经理的“信托责任”以维系公司的发展。可是股东在二级市场上可以交易股权而不至于干扰该公司的运作。但这种信托责任在西方国家生根却不是短期可以达到的,它需要一个培育的温床,但那已经是18世纪的事情了。

到了16世纪以后,慢慢进入重商主义时代。当时国际贸易是皇室的主要收入来源,因为皇室能从口岸和关卡中直接收取关税。重商主义结合政府和企业而形成第一个群带资本主义(Crony Capitalism),他们在贸易和殖民地中谋利以增加国力。政府更把贸易专利授与企业,以求令贸易盈余增至最大;其中的企业有荷兰、英国和法国的东印度洋行。我想每一个中国人都不会忘记东印度洋行向中国顷销鸦片一事。现代的资本主义就在这政治群带主义中诞生。当时的英国商人更贪婪的想分享在贸易专利中钜额利益的分配和控制权,这其后亦成为了皇室和议会相争的其中一环。尽管最终获得胜利的是议会,但它也需要面对内部不同政党对于授与专利上的利益冲突。不同的利益团体或称政党形成了今日议会多党制的前身。也就是说政党所代表的是利益而不是人民,更准确的说法是政党代表了利益相关的“人民”。

在重商的时代中,由新兴商业机构带头的国际政治和经济角力促使政府债券、银行业、股票和国际资金等金融业务作出创新的发展。当这些创新意念被更大规模地复制到另一国家,但又缺乏足够的认知和监管,一个又一个的经济泡沫便会由此而形成。事实上我觉得我国有关当局也是太强调开放和引进新金融工具例如卖空机制或期权,但又不太了解其利与弊, 而只是么盲目的复制西方的创新金融工具, 这个现象和当时重商主义时代的做法非常类似。

当时这些创新意念是好的,但公司治理不足,监管不足,大股东剥削小股东,所以形成了几次欧洲金融危机。那时,有一些公司的股票价值只建基于拥有贸易专营权, 而政府把长期战争债券转成为那些公司的股票,便形成了法国的密西西比泡沫和英国的南海泡沫。每只股票都在那细小而不成熟的市场上形成泡沫,而那些国际投资者更把泡沫加大及扩散至其它地方,例如扩散到荷兰和葡萄牙。这种泡沫现象在亚洲国家是较常发生的, 而其发生原因却与当时情况类似。也是由于股票价值只建立在某些科技或重组概念上, 再加上公司治理不足, 而在亚洲各地形成泡沫。我实在觉得历史的巨轮不断重复着过往的悲剧, 而我们还不知道目前的短暂繁荣已是欧洲数百年前已经经历过的悲剧, 甚至还自形得意而不知道危机的来临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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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谈保险】

其实在1719至1721年间的「欧洲金融危机」中,有些发生的事件在亚洲金融风暴中再次出现,例如公司董事的诈骗、对政治家的行贿、用贷款投资在升值的股票上等等。因此造成了日后各国长期对创新金融工具的不信任。英国在1720年的泡沫法案条文中就限制了股份制公司的运用将近一百年;法国也禁制了银行“Bank” 这个词语一百五十年之久。莫斯科威公司所带来 “信托责任”在此时简直没有生根的条件。一直到了亚当斯密时代末才为它建立起了一个生长的温床。【郎咸平谈保险】

官商勾结带来的腐败引致亚当斯密写下他反重商主义之历史巨著── “国富论”。标志着自由巿场的诞生及政治和企业的分家。

亚当斯密建议把政治从资源分配中彻底分开。简单的说,也就是政府不再从事商业行为及利益的分配,而由私营企业进行商业行为。而一个理想的管理模式--英式管理慢慢被孕育出来了。英式管理是以普通法的法制法、自由市场和民主为理念。优良地理环境是英国能够积极有效地发展英式企业的主要原因。接近欧洲确保英国保持着欧洲文明,此外,英伦海峡的阻隔使英国可以减少与邻国的冲突,而独立地发展自己的经济及司法系统。

在经济方面,英国实施了亚当斯密的经济理论--把商业与政治分开,奠定了自由经济的基础。另一方面,地理隔离使英国脱离欧洲大陆法的压抑 (以罗马文本为基础,由上而下,系统编排的法律制度)。这时英皇亨利二世 (Henry II) 的皇家法院已经奠定了普通法的基础(普通法是经过很多的案例及司法裁决逐渐累积形成的)。与此同时,平等法在大法院中发展,大大加强了社会上平等与职责的观念。最后,普通法及平等法这两个系统于一八七三及一八七五年的司法法案中正式统一,而完成了普通法系的建立。

简单的讲这个制度是以平等及神圣的财产私有权为宗旨。但其操作的原则是提供一个社会的公平标准。用陪审团代替法官判案能把社会的公平标准引入了裁决,而这个标准是所谓”非精英制度”,也就是由一般平民大众(而不是专家)加入陪审团。举例而言,在陪审团遴选成员时,宁选农民而不选法学专家。这对亚洲人民而言,简直是匪夷所思。因为当你告诉国人判案的法官是农民时, 那中国人肯定吓坏了。但当你告诉他法官是哈佛的法学博士时, 那中国人就放心了。因为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是精英制度下培育的可怜虫。我们每一个人的父母都是对我们谆谆教诲要我们用功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精英份子。而我们这些所谓的精英份子再一次的要求我们的子女做一样的事----成为精英份子。

就是因为我们太精英了, 我们根本没有办法了解所谓普通法的社会公平标准----那就是平民的意见才代表社会平民的公平标准, 而专家的意见基本上被认为是偏执的。为什么普通法系的制度更能保护股民呢?举例而言, 当律师询问农民对于 “银广夏”的看法时,农民肯定会回答既然我儿子成绩单不能造假,那么为什么“银广夏”的成绩单可以造假呢?所以这个简单的公平标准可以被轻松的引入裁决,而保护了中小股民。还好“银广夏”在中国犯案, 所以目前仍在市场交易继续坑害股民。

这种普通法系的精神是我们亚洲精英甚难理解的。香港在英国人统治下虽然是所谓普通法系的地区, 但香港人只学会了自由市场和民主的概念, 而几乎完全不知道何为普通法的精神。而且当时的香港本地人绝无可能进入政府的决策层。 香港人引以为傲的公务员制度根本就无法让香港本地官员了解普通法的决策精神, 因为香港公务员基本上就只是按规定办事, 一个口令, 一个动作。 事实上很多内地来香港旅游的游客怎么样都无法理解为何每次入境, 入境官员都要将护照重头到尾翻一遍。而国内的入境官员一下子就翻到要盖印的那一页。因为这就是香港入境官员按规定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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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也这样说——投资外汇也许是仅剩的投资机会
郎咸平谈保险 第四篇

郎咸平也这样说——投资外汇也许是仅剩的投资机会 经过10多年高速发展,目前,房地产行业依旧是中国强劲的需求,且是一枝独秀,这太不正常。郎咸平也这样说,投资外汇也许是仅剩的投资机会,他指出由于产能过剩和投资环境不佳,制造业资金和避险资金只能将房子当做“投资品”,大量资金从实体经济涌入楼市、股市,大幅抬高这些资产价格,吹大泡沫。而对此前导致中国房地产过热的根本原因,郎咸平指出,一个是制造业受到打击,企业家无心投资实业,而将资金投入房地产进行炒作;第二个原因是流动性过剩,涌入房地产行业。

在他看来,今年理财市场机会不多,楼市、股市、黄金、存款等投资机会都不大,只有外汇市场存在少许机会,未来普通投资者获利机会缩减,风险将大幅增加。

投资肯定是有风险的,风险全面来讲包括三类,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我们主要讲一下市场风险,市场风险对于外汇投资而言又分为汇率风险、利率风险。以个人外汇买卖为例,投资者主要面临的是国际外汇市场各币种汇率的风险。

对于产品而言,现在市场上花样很多,大家可能觉得眼花缭乱。怎样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可以根据五个方面做一个考量。

第一步,明确风险和收益的关系,风险和收益是一对孪生兄弟,高收益的后面必然伴随着高风险,只有正确认识风险和收益的关系,才不能被名义上的高收益迷惑。

第二步,分清自己的理财需求。年轻人可能倾向于高风险、高收益的产品。对于老者可能适合的是风险低,收益稳定、流动性好的产品。

第三步,投资的方式和手段。

第四步,如果对自己有了很好的把握之后,就需要把眼光投到外面,需要分析市场和产品。投资者不要轻易涉足不了解的市场,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了解市场和自己的情况下,盲目投资是不可取的。

第五步,建立适合自己的投资组合。在活期储蓄、基金、外汇理财产品之间有一个分配,好的投资组合应该能够实现保证一定的流动性,对冲风险,获取较稳定的收益。

如果投资者对这五方面进行认真思考的话,应该能够选到适合自己的产品。可以利用像纵海金融这类平台提供的免费模拟交易学习投资外汇,刚开始学的话要耐心,循序渐进,勿急于开立真实交易帐户。投资外汇真的也许是仅剩的投资机会。

保险
郎咸平谈保险 第五篇

论保险营销体系的弊端与改进

暑假我曾有幸在永诚财险公司实习。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身边的好友时,迎来的却是他们的调侃:“我什么保险都不想买,千万不要对我推销哦!”而亲朋聚会时提起此事,得到的答复也总让他们皱眉:“这么快就开始去卖保险了?”

生活中诸如此类的经历,通通折射出当今我国保险产业的社会形象的滑落。本该是承载着人类面对未知风险和伤害的庇护,为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贡献力量的保险产业,如今却广为人们所诟病。提起保险,人们往往第一时间联想到的便是避之不及的推销,甚至是传销。

造成这种现象的诸多因素之中,决定社会大众对保险最直观的认识与感受的便是保险营销。根据谢志刚的理论,需要保险的客户将会主动上面来购买,不需要保险的客户则是更为优良的客户,保险公司更愿意把精力花在将保险卖给这一类客户。为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建立一套强大的保险营销体系。这就是目前的营销制度形成的根源和动力。作为保险销售最重要的三大渠道之一,我国现有的保险营销模式在过去的30发展迅速。我国保险业保费规模从1980年的4.6亿元人民币增长到现在的近亿元人民币,保险公司从当年的1家增加到百余家。保险业特别是寿险业的增长,是以数量庞大的保险代理人的“人海战术”为核心发展路径。各项指标的统计数据都表明,我国商业保险的营销体系确实取得了重大的发展成就。

但规模迅速做大的同时,行业的形象却在整体滑落。根据中央财经大学郝演苏教授的分析,保险业在中国发展的15年间(1992-2007年),共有2500万人曾经或正在从事保险营销。几乎每50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个在卖保险。随着规模的扩大,这个营销制度一面在进步,另一面却在退步。数量上越来越多,然而离职也越来越多,素质每况愈下。底层代理人生存艰难,迫于压力销售夸大、不当承诺伤害着行业的口碑。此外,受产品危机、失衡的产品结构等深层原因的影响,行业形象更加溃败,又反过来影响了保险营销体系的发展。

我国保险营销制度于1992年上海友邦率先引入,目前已是寿险公司首选的销售渠道和核心竞争力。但事实上,对于目前保险公司普遍采取的以增员奖励和血缘保护为激励手段的多层级组织发展模式,监管部门早已指出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涉及营销制度的法律条例可谓相当尴尬。《保险法》虽然历经多次修改,但始终没有对保险营销员的合法身份进行定位。在美国,保险观念早已深入人心,买保险给自己的人身财产提供保障的做法非常普遍。而且美国信用体系发达,个人信用制度对保险营销员的行为有着强力约束,如果出现欺诈状况,后果很可能是被逐出行业。在国内,营销员和保险公司只签代理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因此无法享受相应社会保障。营销员社会地位尴尬,且要缴纳营业税及个税双重税收。这种形势下,利益至上、行为短期化、诚信缺失、销售误导严重、不计后果、违规事件频发、队伍不稳定、脱落率高„„一系列问题在营销队伍中产生,最终的表现都是投保人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保险市场被恶性开发甚至破坏。

关于营销制度本身的合法性更是存在争议。现行保险营销体制普遍采用以增员奖励和血缘保护为激励手段的多层级组织发展模式,这和《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非法传销十分相似。同时,保险营销机制(业界俗称的基本法)中“招募式”的增员机制,“级差式”的团队层级管理模式(少则七八级,多达十几级)、根据“级差”和“血缘关系远近”复式计酬等方面,与工商部门认定传销的“介绍加入”、“组成网络”和“复式计酬”等三个要件,基本没有区别。这也是郎咸平称保险为传销的原因。虽然同样有观点认为,保险营销体制与“直销”类似,而并非传销。从市场机理和营销原理上讲,它是多层次管理,以市场倍增学原理为基础,以人际传播为基本形式的商品营销方式。可是一旦管理运用不当,多层次直销很容易演变成层压式推销,最终形成金融诈骗。因此多年来关于多层次直销合法性的一直存在争议。

现行保险营销模式下,保险公司长期依赖大量的“廉价劳动力资源”进行低成本经营,以此获得源源不断的保源。这种模式不但使保险公司的利益得到最大化,同时也在全行业内形成一种惰性,几乎不需要任何科学管理投入。而在粗放式的管理之下,保险公司对保险营销员的增员失去管控,保险营销队伍长期低素质膨胀。

保险营销员的高脱落率和展业方式的短期行为化已经成为潜伏在行业内的一颗“毒瘤”。对传统保险营销体系的改制势在必行。

首先针对原有“人海战术”最直接的改造便是实行精英制。新成立的保险公司和实力较强的保险公司可以采用这种模式,制度的特点是高增员标准、高前期

投入和高业务指标。部分新成立的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树立自身高品质形象,进入高端市场。

而对现有营销员制度最根本的改造是实行员工制。这种做法明确了营销人员的法律地位与劳动关系,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解决当前营销制度的一些根本问题。但这样做会加大保险公司成本,风险较大,难以保持利润,发展仍比较缓慢。

产销分离是另外一条路径。通过专属代理公司加以运营,明确代理人的组织关系,降低保险公司营销成本,实现专业化经营。

由此可见,代理人体制改革的每个方向都有其特殊的目的性和适应性,同时,国内保险市场存在着地域、消费者和经营主体等多方位的广泛性和差异性,因此,多元化的营销体制才是适应我国保险业国情和未来发展的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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