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退货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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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职业退货师获刑
淘宝职业退货师:骗保师月收入可过万容易违法

  如今的淘宝就像一个小社会,数百万网店主在其中辛勤工作,但总免不了有些人伺机从中赚取不义之财。从几年前的刷钻师到近两年被严查的差评师,近期又有一伙人利用淘宝的七天无理由退货、运费险两大游戏规则,赚取快递费和保险(放心保)公司赔付之间的差价,而网店主对这些“职业骗保师”却无可奈何。

  “骗保师” 10双袜子能赚40元

  在淘宝网运费险规则中,买家的保费根据赔付金额按5%收取,比如保费0.5元、0.6元,对应的保额是10元、12元。这样万一在收到包裹后和卖家协商退货,由退货产生的物流费用将由保险公司承担。近期,一些人开始就此动起了“歪脑筋”。这部分人群在淘宝店购买1件商品,花0.5元购买运费险,显示退货的话,保险公司会承担10元运费,但实际上他们将商品退给卖家的快递费可能只有6元,中间这4元的差价就落到了自己的腰包。

  调查显示,对于快递公司,发货量较大的顾客通常都会有优惠,例如从上海发到杭州的快件,费用为10元,但如果有顾客每个月都能发个几百件甚至上千件,那么单个快件的费用可以谈到6元甚至更低。

  一位淘宝卖家表示,他们店最近做促销,有位买家一次性买了10双袜子,然后又分10个包裹递了回来,要求退货。这位卖家一开始还觉得奇怪,后来问了同行才知道,这是碰到“骗保师”了。假设每个快递保费和快递费差价为4元,那么上面的这个单子,骗保师就赚了40元,卖家可能只损失了6元的发货费,而保险公司则损失了95元。

  相关案例:一件蹊跷事:买家分7次退货

  成都市民魏小姐在淘宝上经营了一家家居用品店。一个多月前,一位广东买家购买了7个组合式吸盘挂钩。“我家店是7天无理由退货的,而且那几天正好在做‘满百免运费’的促销活动”。就在魏小姐给这位广东的买家寄去商品后的第5天,她接连收到了7件来自该买家地址的快递。“我觉得比较奇怪的是,对方为啥要分7次发回来?而且连包装和防撞泡沫都没拆。”

  魏小姐把遭遇说给了同是经营淘宝店铺的王小姐,两人一讨论,发现可能遇到了淘宝卖家群里时不时提到的一类人:职业骗保师。

  骗保赚钱之法:赚取运费差价

  职业骗保师是怎么操作“赚钱”的呢?在淘宝卖家的QQ群里,一位网名叫“后天之后1983”的淘宝卖家介绍说,职业骗保师的操作流程是,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平台之下,购买有退货运费险或选择赠送退货运费险的商品,然后找个便宜的快递公司低价退货,赚取赔偿金和退货费用之间的差价。

  她替这些职业骗保师算了一笔账:一张从成都寄到上海的快递单,退货运费险赔偿12元,而某些小快递公司甚至8元就可以把这单活揽下来,一来一往差价4元,一天退50单,就有200元的收入。还有些骗保师更加贪心,在购买商品时就留下虚假地址,快递公司就找不到收货人只能将商品再送回卖家处,这样连退货的6元快递费也省了。

  揭秘 :“职业退货师”月收入可过万元

  先来了解一下运费险的投保流程,看看这些“职业退货师”是如何钻空子的。

  记者了解到,其实这是华泰保险推出一款为淘宝卖家量身打造的退货运费保险,投保该款保险的淘宝卖家,一旦发生退货,退货运费将由保险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是这样的:退货运费险,承保的是淘宝网上“7天无理由退换货”商户协商一致的商品。协议规定,保费按照卖家前3个月的退货率确定,如果退货率在0.5%以下保费为0.1元,退货率为0.5%~1%保费为0.2元,依次类推。而买家缴纳的保费是按赔付金额的5%收取,如支付0.5元保费,对应的赔付金额为10元,其中最高可投1.25元获得保额25元。每一笔交易只需一方投保。

  “河南发来广东,保险公司赔的运费是11元。但是我相信,像买家这样靠赚运费险的,每天肯定有快件寄出,是快递公司的长期合作客户,发过来只需9元(或者更优惠,我们就以9元来算),这样每个快件赚2元[创业网:

  影响 恶意退货困扰网购卖家

  对于退货运费险,卖家们还是认可的。退货运费由保险公司承担,至少能有效减少卖家损失,降低售后成本。但“职业退货师”的出现,大多数卖家表示了声讨。

  在采访中,一些淘宝卖家表示退货率增加会提升保费额,影响利润。 “运费险是根据店铺的退货率来收取的,也就是说,退货率越高,店主所缴的保险金额就越高。另外,退货率高的话,会被淘宝搜索降权,这样就会降低宝贝展示率。”经营服装生意的淘宝店主王女士说。

  “这个保险很好,对于我们买家来说省去了很多手续,不用和卖家协商到底是谁付运费。”资深淘宝达人林女士表示,运费险的推出可以让她购物更无后顾之忧。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投保该险种的多为买家,卖家则只占少部分。“退货运费险对买家来说很实用,保费才几毛钱到一两块钱,就可免除因退货产生的至少10元的邮费,挺合算的。”

  市民李路小姐说,每次购物她都会去买5角钱的保险,而且她也得到过几次的保费补偿。

  对于“职业退货师”的出现,保险公司及淘宝方面又该如何回应呢?

  昨天傍晚,记者拨通了华泰保险总部办公室的电话,接线员告诉记者,他们确实有推这项保险,对于“职业退货师”的问题,她表示目前还没有客户反映过。

  淘宝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相信保险公司肯定会有一套相关的监管体系。“如果保险公司反馈某买家有多次不诚信记录,他们作为平台方,也一定会配合做好相关处理工作。”

  专家 对反复退货账号 保险公司可拒绝承保

  对于此事,万里学院商学院院长阎国庆表示,“由于这是新险种,且仍处于试运行阶段,在发展过程中肯定会遇到一些未知风险,一些‘职业退货师’利用该保险的漏洞不劳而获,事关诚信问题。淘宝方应及时推出相关措施规范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以减少不法分子扰乱网购市场。”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唐才宗律师认为,“职业退货师”的行为或能构成保险诈骗,但是诈骗证据较难证明,该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淘宝方应加强对淘宝客户账号的监控,如在短期内有大量反复退货的账号,要加强监管,对恶意账号,保险公司可拒绝承保。”

  骗保师青睐低价促销品

  淘宝卖家魏晋波对于“骗保师”的特征进行了总结。

  首先,他们通常只购买低价促销活动最小包装的商品,因为这类商品重量轻、体积小,便于快递和大量操作;单价低,投入资金少,还可以避免被淘宝封号引起的资金损失。

  其次,骗保师往往都是新注册ID,没有信用积累。在购买过程中,骗保师基本不与卖家沟通,不咨询、不砍价,直接下单,一旦收到货后马上退货,甚至连包装可能都不拆开。

  第三,有些骗保师每天都要发出大量快件,手写快递单来不及,于是采用打印机打印快递单发货,“如果是真正的买家,有几个人会拿打印机来打印退货的快递单?”

  还有些骗保师更加贪心,在购买商品时就留下虚假地址,快递公司根本就找不到收货人,只能将商品再送回卖家处。骗保师查看快递公司的物流系统,发现货物到当地后立即申请退货,这样连退货的6元快递费也省了。

  如果有卖家以“买家根本没收货”为理由拒绝退款,那么骗保师就会对卖家死缠烂打,通常卖家在看到商品退回后,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最后把款退给骗保师。

  淘宝:退款率不影响卖家搜索权重

  对于骗保师,昨天,淘宝有关人士就此表示,运费险是由淘宝和保险公司合作推出的产品,关于保险方面的界定和赔偿都是由保险公司来完成,淘宝只能制定交易平台内的规则。

  对于有卖家担心退款过多,会影响店铺搜索权重,淘宝方面表示,退款率是实际交易的退款笔数,是参考值,因此对淘宝卖家的店铺排名或搜索权重没有任何影响。骗保师和淘宝卖家就退货发生纠纷,双方可以申请由淘宝人工介入判定,如果判定结果是错在淘宝卖家,这样才会对卖家产生一定的影响。不过,淘宝方面目前还未针对骗保师调整相关规则。文/本报记者 车利侠

  新闻追访

  保险公司:曾上涨保费应对

  一名了解运费险的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在推出运费险后,由于存在一定的理赔漏洞,承保公司的赔付率一直很高,该险种长时间处于亏损状态。

  去年,华泰财险曾制定一系列措施应对“职业骗保师”,如上涨运费险保费,原来0.5元的“一口价”变为起步价,最高调至11.5元。保险公司根据买家的历史理赔成功次数与投保次数的比值来决定其保费水平,如果出险率小于或等于5%、理赔金额在5元至25元的情况下,其保费是0.5元至2元。但如果买家的出险率高,同样是5元至25元的理赔金额,其保费将大幅上涨至2.9元到11.5元。此外,如果投保人在一定时间内的出险率高于30%,该投保人将在3个月内无法购买退货运费险。在出台上述措施后,“职业骗保师”的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新闻链接】

  退货运费险

  目前分为退货运费险(买家)和退货运费险(卖家)两个类别:

  一、退货运费险(买家)

  退货运费险(买家)目前仅针对淘宝网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买家可在购买商品时选择投保,当发生退货时,在交易结束后72小时内,保险公司将按约定对买家的退货运费进行赔付。

  二、退货运费险(卖家)

  “退货运费险(卖家)”是指在买卖双方产生退货请求时,保险公司对由于退货产生的单程运费提供保险的服务。退货运费险(卖家)目前只针对参加“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家。

篇二 职业退货师获刑
月入过万的职业退货师违法吗?或能构成保险诈骗

职业退货师家中成堆的破洞衣服等待退货(视频截图)

  济南的小张在淘宝开店卖童装,到现在已经有5个皇冠的级别了。最近,小张三个月内收到了三笔同一个地址的退货,都是衣服出现破洞,对方要求退货,并要多赔6元邮费。经过调查,小张怀疑自己遭遇了“职业退货师”。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拉呱》报道,8月份,青岛一位买家从小张的网店买了件衣服,以衣服有洞,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退货,并多赔6元快递费。小张以为是自己疏忽了,带着歉意答应了。10月份,又一个消费者出现了同样的情况,衣服破洞要求退货并多退6元邮费。11月18日,同样情况再度上演。ID不同,但三次的收货地址完全一样,手法如出一辙:破洞面积指甲盖大小,像是被工具戳破的。

  三次退货多退邮费,对方净赚了小张18元,小张赔掉的可远不止这个数,“衣服破了不能卖了,我要承担这件衣服的钱。还有来回的运费,就是五六十块钱”。小张气急上网吐槽,惊奇地发现全国范围内上百网店吃了一样的亏。

  一样的手法,同样的地址——青岛市北区兴元一路的同一个住址,都要求多退邮费。“他可以投诉我质量有问题(

  而对这一个买家来说,退一件衣服,纯利6元,一天买100件,就是600元。一月30天就是18000,一年就是216000元……卖家们怀疑,此人就是个职业退货师,靠这招骗钱。

  一般来说,这种交易一般都是异地进行,为了几块钱的邮费,很多淘宝店主不愿意去外地较真儿,小张气不过,派出老爹张大叔,按照收货地址,跟记者找到了青岛兴元一路的2号楼的这一户。

  楼道里有个大袋子,里面装满了包装好的快递袋,看上去足有七八十件。张大叔拆开两个袋子,发现和他们收到要求退货的产品一样:衣服上都有相似的破洞。大叔立马报了警。

  民警敲开了门,“我是开淘宝,买衣服,倒给朋友。”当被问到快递包裹上的破洞时,27岁的闫某开始不以为然:有几件破损的衣服,正常。洞破得为何如此一致,又如何解释?他指向卧室内那一摞还没包装快递袋的衣服狡辩:这些可都是好的。他想用没装快递袋的衣服瞒天过海,急切证明那些破洞的衣服只是小部分,是正常退回的。张大叔看了越发恼火,直接把外边那一大袋子搬了进来:要不要咱一袋一袋的打开看看啊?闫某无言以对。

  听说要去派出所接受调查,闫某坦白:他从2010年接触淘宝以后,发现了这个“商机”,用铁丝钩破衣服,联系卖家,谎称衣服有质量问题,退货赚钱。到现在,闫某已用相同的手法向几百家卖家退货。闫某当面向张大叔道歉,并主动要求承担大家的损失。

  张大叔选择原谅年轻的闫某,但因涉及面广,民警将闫某带回了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

  警方:职业退货师违法吗?违法

  警方调查发现,“差评师”、“退货师”大多有丰富的网上购物经历,有的甚至曾是网店卖家,对卖家软肋了如指掌。“差评师”通常挑选开店不久、信用累积还不高的网店购物,之后以“差评”要挟卖家,要求赔偿,其索赔金额通常不大。

  警方称,网店累积起的“信誉度”, 是顾客上网购物的重要依据。“差评师”、“退货师”之类的灰色职业抓住店主顾及信誉的弱点,对网络卖家施行诈骗,该行为可划归为敲诈勒索犯罪。

  同时,“职业退货师”通常利用网购行业推出的退货险,在购物时多支付几毛钱退货险,一旦产生退货,保险公司就会自动支付退货的运费。有的“退货师”会先找几家网店各买一件商品,收到商品后用剪刀开一个小口子,然后拍照申请退货,由卖家承担来回运费。退款成功后,“退货师”就可以收到保险公司赔偿的运费险。警方称,“退货师”此类行为可归为保险诈骗犯罪。

  警方提醒,网络卖家要增强辨别能力和证据意识,保持警惕性,通过对买家是否足够重视商品的质量和价格、其账号是否是随意注册、是否在指定工具上聊天等加以分析,从而判断买家是否有恶意敲诈或诈骗行为。

  律师认为:“职业退货师”的行为或能构成保险诈骗,但是诈骗证据较难证明,该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法律边缘,容易违法。

   (山东台记者 王志伟)  

  相关新闻:

  福州网店遭遇职业退货师,不给钱就“给你好看”

  东南网12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徐丰) 福州一天猫网店突然连续接到几笔“大单”,金额达到1万多元,奇怪的是,网店店主却高兴不起来。昨日,汤先生向本报来电讲述网店遭“敲诈”的经过。

  2分钟订单扑来

  12月4日上午11点左右,汤先生的网店突然接连收到订单通知,有人买下店内浴巾。但令他惊愕的是,短短两分钟内,就成交了十几笔订单,虽然是不同淘宝账户购买,但数量都比较大,订单量都在50条以上。有的一单甚至买了200条,金额高达3200元。汤先生统计发现,十几笔订单交货款共15000多元。不过,还没等汤先生发货,他开的网店就接到投诉。

  汤先生意识到事有蹊跷,只得先联系投诉人询问。对方接起电话后,反问:“你是哪家网店的?”汤先生报出店名后,对方直言不讳地说,刚才就是由他组织了十几个人,一下买了店内大量的浴巾。对方随后要求汤先生,给下单的买家200元和订单总额的10%好处费,共计2000多元。如果汤先生肯支付费用,对方就可以申请退货,撤销投诉,如若不然就会“给你好看”。

  奸诈的“职业退货师”

  一位资深的淘宝店主周小姐告诉记者,汤先生是遇到职业“退货师”了,“他们钻了淘宝商城保护买家条约和7天无理由退货的空子”。原来,在淘宝网的买卖双方间有这样的规定:买家拍下宝贝并付款,商家必须在72小时内发货,若商家未履行承诺,买家可在交易生成后立即申请缺货退款。商家未及时发货的,除将受到天猫的相关处罚外,还必须按实付价格(不含邮费)的30%(每笔最高不超500元)对买家进行赔付。

   反之,如果商家按约定发货,根据“7天无理由退货”规定,对方就会直接选择“拒签退货”。由于汤先生这些网店货品都是“包邮”,卖家需要承担运费,汤先生表示单运费就要损失大几百元。另外“退货师”还可能先收货,再恶意给“差评”,将直接影响网店经营。

  所幸汤先生保留了对方通话索要好处的内容以及阿里旺旺等聊天记录。针对这一问题,淘宝客服表示,接下来会有完善的措施保障商家和消费者的利益。

  此外,商家可以向淘宝举报恶意买家,淘宝将会联合相关部门对疑似恶意买家的ID进行分析,一旦确认买家存在恶意购买以及敲诈等行为,将联合公安机关等部门进行查处。

篇三 职业退货师获刑
电信企业员工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获刑

人民法院报/2010年/12月/18日/第003版

现在开庭

电信企业员工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获刑

因违法行为发生于新罪名颁布前 被以非法经营罪共犯论处

王丽英

本报北京12月17日讯 今天上午,3名电信企业的员工因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二年零四个月至二年零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7名购买信息的“私家侦探”也因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二年零四个月至六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因该案违法行为发生在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等新罪名颁布之前,法院判决没适用新罪名。据了解,电信企业员工因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刑,在北京尚属首次。

电信“内鬼”提供、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4月至2008年6月间,被告人吴晓晨利用其担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三区分公司广安门外分局商务客户代表的工作之便,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后非法出售给被告人张荣浩、张荣涛等人,从中获利人民币41800元。

2008年7月至10月间,被告人唐纳宇利用其担任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网络运行维护部监控中心主任的工作之便,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出售给被告人卢哲新,从中获利2万元。被告人卢哲新再将非法获取的信息出售给被告人张荣涛、任发等人,从中获利2万元。 2007年4月至2008年10月间,被告人张宁利用其担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亦庄区域中心中级座席维护的工作之便,调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后非法提供给被告人林涛,被告人林涛再将非法获取的信息向被告人李磊出售,被告人李磊再将信息出售给被告人张荣涛。被告人李磊从中获利11万元,被告人林涛从中获利5万元。

“私家侦探”利用公民个人信息敲诈勒索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7月至2007年4月,被告人张荣浩先后以个人名义或与被告人李洪建、任发共同注册成立了5家商务调查公司,与李洪建、任发等人所在公司之间资源共享、相互配合,雇佣被告人徐楠、陈明磊、肖国刚等人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从事为他人追讨债务、调查个人隐私等活动。法院确认,张荣浩等人涉案的约定债务标的金额高达1087万余元,收回债务金额358万余元,收取酬金166万余元。

2008年4月16日,东方天目公司接受被害人李某的委托,为其追讨债款。同年5月10日,被告人徐楠伙同他人,以李某提供的欠条系伪造为由将其强行控制,并以暴力、胁迫手段向其索要赔偿款12.9万元。后在李某支付6.4万元并对余款出具欠条的情况下,将其释放。

判决没有适用新罪名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张荣涛、卢哲新、李磊、林涛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吴晓晨、唐纳宇的行为构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张宁的行为构成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荣浩等人以牟利为目的,依托调查公司,非法经营为他人追讨债务、调查个人隐私等业务,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徐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手段向他人勒索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法院同时认为,由于被告人吴晓晨、唐纳宇、张宁出售、非法提供或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发生于刑法修正案(七)颁布之前,当时刑法并未单独对上述行为予以规制,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溯及力的规定,该3名被告人的行为应适用行为发生时的法律。由于该3名被告人明知

公民个人信息被用于实施违法活动,仍大量向调查公司提供,为非法经营犯罪提供帮助,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共犯,故法院对该7名被告人的指控罪名予以纠正。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非法经营罪是指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侵害的是国家的市场管理秩序,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的是公民个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因此,二者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犯罪。

从量刑上来看,非法经营罪的最高量刑是5年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最高量刑是3年有期徒刑。看似新罪名的量刑上限降低了,但打击更为精准,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不受侵害。

法官指出,刑法修正案(七)颁布之后,对于明知个人信息将被用于非法经营犯罪而仍然倒卖的,仍可以以非法经营的共犯论处。

电信行业监管漏洞凸显

法院向电信企业和工信部发送司法建议

本案宣判后,朝阳法院向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各发出一份司法建议。建议联通、移动两公司加强员工的教育培训,强化保护客户信息安全的意识;完善客户信息安全保护措施,规范管理客户信息查询修改系统;强化公司监管部门的监督作用,定期抽查客户信息查询修改系统使用情况;完善保护客户信息安全的管理规定,正确规范、引导公司职工的行为。建议工信部督促电信公司做好教育培训、完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严格规范信息的查询、修改程序,并对重点岗位的电脑进行严密的安全设置和全程的技术监控,形成预防与打击泄露客户信息行为的有效机制;强化对电信行业的监管,完善电信工作人员的从业规范,制定严格统一的行业保密规定,定期对电信运营商的信息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形成有力的常态监督机制。

朝阳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希望通过司法建议引起相关单位和部门的重视,堵塞制度和管理漏洞,促使相关单位重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并逐步完善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措施,切实保障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给公民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放心的信息和生活空间。

篇四 职业退货师获刑
受贿10万,获刑10年

【职业退货师获刑】

篇五 职业退货师获刑
万某某非法持有毒品近14克成功辩护获刑半年

万某某非法持有毒品近14.8克 成功轻罪辩护获刑半年

【前言】

【职业退货师获刑】

万某某作为一个孩子的父亲,一个企业的员工。只因一时失足,染上了毒品,从此就再也无法摆脱毒瘾造成的痛苦生活。妻子离婚而去,曾经美满的家庭如今却只剩父子孤苦相对。老迈的母亲,整天整天提心吊胆,生怕万某某随时被警察抓走戒毒。此次万某某入狱后,我与其多次在会见时探讨过他此次被抓戒毒后的复吸的问题。他对自己今后是否能够远离毒品的问题倒是信心满满的,但我还是有所怀疑,也不再多说什么了。只是再说一遍: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案情】

本案被告人万某某因为一时的失足,染上了毒品,想摆脱自己也没能力,一直依赖着毒品度日,天天过着人鬼难分的非人生活,毒品是他身上每天必须带的东西,整天他就沉侵在毒品的烟雾之中。2013年4月2号,公安民警从外出的被告人万某某身上搜出14.8克的海洛因。2013年4月20号万某某被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XX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于6月23号向XXX法院起诉。

【起诉意见】

以被告人万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罪名起诉至XXX法院,请求判决。

【接受委托】

肖小勇律师自从6月17号接受被告人家属的委托后,认真研究案情,积极会见被告人,为当事人奔走。在辩护律师会见当事人时,

详细询问了被告人万某某具体的案情经过和这段时间在江汉区看守所的的情况,向当事人提出了自己的辩护意见。当事人听后对我的辩护意见非常满意以及我为当事人不辞辛苦积极奔走的精神而感动。同时我也传达了他家人对他的关心和努力。他听后,非常惭愧地说:请转达我的家人,我一定积极配合审判、检察机关和律师,认真悔过自新,把毒瘾戒了,争取重新做人。在亲人的关怀和律师的开导帮助下,被告人万某某重新燃起了新的希望。

【辩护方案】

肖小勇律师对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万某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罪名及相关事实不持异议。但是认为被告系因为自己的吸食毒品而持有的,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同时被告人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悔罪态度良好,且被告人家境困难,母亲已有七十多岁,体弱多病,妻子离异,家中还有一个正在上学的儿子需要照顾。因此,我们提出了罪轻辩护的意见。

一、被告人万某某社会表现一贯良好,无犯罪前科,此次犯罪系初犯。

二、被告人万某某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根据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三、本案被告人万某某非法持有的毒品已被公安机关缴获,并未造成其他严重的社会危害结果。

四、被告人万某某自己系吸毒人员,非法持有毒品是为了供他人吸食,此种非法持有毒品的性质区别于其他原因不明的非法持有毒品

犯罪。

五、被告人万某某家境困难,母亲已有七十多岁,体弱多病,妻子离异,家中还有一个正在上学的儿子需要照顾。。

【法院判决】

2013年7月7日,XXX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被告人万某某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系初犯,非法持有毒品的情节较轻。最终判决被告人万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半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篇六 职业退货师获刑
全国最大卖肾案终审 三甲医院主任牟利获刑

全国最大卖肾案终审 三甲医院主任牟利获刑

51枚肾脏,涉案金额1034万余元——这是迄今为止我国被公诉的最大一宗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案件。包括组织者、中介、掮客和医护人员在内的15名被告人,在出租屋内进行活体肾脏摘除,再通过北京一家有资质的三甲医院的泌尿外科主任,实施肾脏移植牟取暴利。8月20日,市一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宣判。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本案的详细内容。

达成合作

46岁的郑伟是这个团伙的组织者,祖籍安徽省淮北市。

据郑伟供述,2007年年底,没有稳定工作的他在给亲戚找肾源时发现,贩卖肾脏很赚钱,便慢慢就干起这个“营生”。 案件材料显示,2009年底至2010年初,郑伟在了解到北京不少大医院有大量肾病患者急需实施肾脏移植手术的信息后,设法与北京某三甲医院泌尿科主任叶某取得联系。

该三甲医院官方网站显示,叶某从事泌尿外科专业30年、长期参与肾移植工作,至今约28年。共完成肾脏异体肾移植手术500余例,亲属供肾约12例,帮助外单位开展肾移植4家,培养一批器官移植的骨干。

郑伟供述,叶某曾向其诉苦称,正为科室的任务量苦恼,2009年的任务还没完成,2010年的任务是1600多万元,需要几百个患者在他那里做手术才能完成。郑伟便说,可以帮叶某从其他医院挖患者过来,还可以提供肾源。两人随后达成合作,叶某对外将郑伟介绍为医院工作人员,并确定该三甲医院为郑某团伙肾脏移植手术实施地点。取得叶某的支持,令郑伟所组织的整套肾脏买卖链条有了一个最终的合法落脚点。

寻找帮手 组建团队

得到叶某的应允后,郑伟自称是叶某所在的北京某三甲医院器官移植中心工作人员,开始组织人手寻找主刀医生。

2010年3月,郑伟通过朋友认识了安徽省萧县杨楼镇卫生院的医生周鹏,并向周鹏提出通过有偿收购肾脏的方式招募肾脏供体,非法摘除、转售人体肾脏牟利的方案。郑伟告诉周鹏,每促成一个换肾手术可获利三四万元,每做一个摘肾手术给周鹏2.5万用于人工等各种费用开销。

周鹏表示同意,随后在徐州寻找实施人体肾脏手术的医疗机构和手术医师。周鹏先联系上了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生赵健。见面吃饭时,郑伟向赵健宣称自己来自北京某三甲医院,需要和徐州方面搞技术合作,建立一家透析中心并要进行肾脏移植手术,请赵健帮他做肾脏移植手术。

赵健觉得自己只是小地方的医院大夫,论技术、论资历北京的大医院都不可能来主动找自己合作,因此有些怀疑。他提出到三甲医院看看,郑伟表示同意。一个月后,郑伟把赵健带到北京某三甲医院实地考察。“一个40岁左右的泌尿外科副主任接待了我。”赵健说,该副主任称肾脏的配型、患者和供体由三甲医院负责,让他只负责手术,时间到时通知他。于是,赵健就答应帮郑伟做肾脏摘除手术。

赵健随后找到徐州市铜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副院长杨国忠帮忙一起做手术,称做一台手术有上千元收入,并要求对方介绍一个麻醉师。杨国忠找来了同院名叫赵辉(另案处理)的麻醉师。此后,周鹏、赵健、杨国忠及赵辉还让郑伟以三甲医院的名义给他们发了聘请赴京主刀手术的聘书。

摘肾送肾

2010年4月至8月,周鹏在郑伟的授意下承租了徐州市泉山区火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非法实施数十例人体肾脏摘除手术。 据火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朱某证实,2010年三四月间,周鹏找到她,说想租医院手术室和病房进行下腹手术,保证手术的合法性,做一次手术给5000元费用。朱某只要提供手术室、病房和药品就行,手术医生由他来找。朱某要求对方交20万押金,但最后周鹏只交了5万。朱某称,周鹏在社区服务中心实施手术,她一共得了1万多元,这些手术都没有记录。 在火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期间,赵健是肾脏摘除手术的主刀医师,杨国忠参与实施肾脏摘除手术,赵辉作为麻醉师协助完成手术。郑伟同时在周鹏的介绍下,招募了曾在徐州黄山社区医院干过医生的无业男子支有光负责供体的术后护理工作。

在火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赵健等人共进行20余台手术,每做一台手术每人能分1700元左右。赵健等人在郑伟等人的安排下有手术就做,做完手术拿钱就走,别的不多问。大约在做了10台手术后,郑伟给赵健涨了“工资”,每台手术直接给他2500元。 郑伟供述,一般他将手术安排在周一、周三晚上,一小时就能结束。结束后,他会带着切下的肾装入保温箱,开车回北京,并在早上七点前赶到三甲医院。此后,他向患者收取肾源费用后,联系安排患者在该三甲医院实施肾脏移植手术。

安排手术 异地移植

叶某称,当时他和郑伟商定,通过合法途径找到肾源,并由其他医院进行取肾手术,再把取好的肾尽快送到叶某所在医院。 “院方很高兴,因为医院的资质来之不易,要求每年要进行30例以上的肾脏移植手术,如果连续3年都达不到30例,肾脏移植手术的资质就要被取消了。”叶某案发后证实。

叶某称,他所在医院对患者的检查都完成后,认为可以进行移植手术的,他会和郑伟在手术前两天左右定好手术时间。手术前一两个小时,郑伟会给他打电话说带着肾脏到了什么地点,他安排手术前的具体工作。此后郑伟把肾脏用保温箱送来。叶某说,与郑伟的“合作”得到了院医务部的允许。

叶某说,其所在的医疗团队没有收取过郑伟的好处费,只是正常收取患者的住院费、诊疗费,其中药费、手术费都包括在诊疗费里边,一名患者在该三甲医院要交的费用在8万到10万左右。

变本加厉 租房摘肾

2010年6月,因从徐州向北京运输肾脏发生交通事故,损失了3个肾脏。考虑到长途运输风险较大,同时夏季运输不利于肾脏保存,郑伟开始筹划就近建立摘肾医院。

2010年9月,郑伟在海淀区以每月7500元的价格租下一栋4层小楼,并陆续买来医疗器械。这座黑医院里的一层是医生宿舍和药房,二层是配药室、病房和护士宿舍,三层是手术室和观察室,四层则是餐厅生活区。据团伙中的护士长,曾在徐州多家公立、私立医院工作过的樊海雁供述,这个实施肾脏摘除手术的医院脏乱不堪,连抢救设备都没有。

2010年9月至12月,郑伟等人在这个黑医院非法实施人体肾脏摘除手术22例。

摘肾手术地点改变后,每次做手术之前郑伟都会通知周鹏联系医生早上赶过来,由郑伟的女友王英去接机。晚上手术完成之后再由王英开车送医生去车站、飞机场离开。

QQ群聊寻找供体

负责找供体的翟德超供述,一般寻找供体是通过QQ群聊天的方式,找到后约供体来北京并安排住宿,之后进行体检并记录血型。翟德超说,他租房让20多个供体居住,他和刘保负责管理,给他们提供吃的,带他们去医院做检查。刘保负责协助其管理供体,跑腿买东西。他则管理供体、登记身份。翟德超说,每个肾源做成手术后郑伟给他4000元钱。从2010年8月至案发,他和刘保挣了4万多元。

“我们有时会在供体体检时把受体也带到医院,一方面让受体放心,一方面让受体出供体的体检费。”翟德超说,每个手术后郑伟给他4000元。2010年8月至案发,他和刘保挣了4万多元。

团伙中负责找受体的赵辉(非麻醉师)和周倩是男女朋友,两人通过联系买肾在网上认识并交好。赵辉的供词显示,其平时在网上发帖子,留信息找患者,找到患者后,就联系患者体检、手术、与患者谈价钱。【职业退货师获刑】

赵辉供述称,他和周倩找到患者后,翟德超会带供体过来让患者看是否可以。如果患者觉得供体合适,翟德超就安排他们体检做匹配,一般换两三个供体就可以找到匹配的供体了。

关于钱款分配,赵辉说,患者给郑伟钱后,郑伟留下21.5万元,剩下的都给他和周倩,两人挣了有五六万元。

同样负责找受体的李晓铭供述,郑伟对价格定了个底线,以前是一个肾18万或19万,后来是21万或22万,高于底价的钱就是提成,他共获利8.5万元。

终审判决

2010年12月,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侦支队在侦查中发现了郑伟犯罪团伙长期在海淀区倒卖人体器官获利。12月10日,警方在丰台区小屯路的一个洗浴中心将郑伟抓获。而就在郑伟被捕的前一天,他的黑医院还做了6台手术。

2012年2月底,因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郑伟及其手下被海淀检察院提起公诉。因被告人患病就医等原因,此案的审理一直延期,直至2012年12月12日才首次开庭审理。

庭审中,郑伟认罪,其他人则多数表示是在不知情或者在郑伟的描述下认为手术合法的情况下参与。

2014年3月14日,一审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郑伟等人为谋取经济利益,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情节严重,均已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依据他们每个人的犯罪情节,法院判处郑伟有期徒刑12年,其他人3年半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郑伟等人上诉。市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交易报酬

据多名被告人的供述,这个团伙还在海淀区西北旺六里屯村、树村后营等地租房,提供吃穿养着供体们。最多时,能有几十个供体,大部分都是急着用钱又没有正当职业的人。当麻醉醒来之后一枚肾脏已不知去向,换来的仅仅是2万到2.5万元不等的报酬。

供体经历

张某,一名肾脏器官供体。高中辍学后,他离家外出打工却依旧经常向家人要钱,开始时家人还时常供给他,但后来家人就不再给他日常花销。张某赌气跟家人说不给钱就卖肾。家人不信,张某便在网上搜索做供体卖肾的信息,并在一个群里和郑伟团伙成员联系谈好,以2.5万的价格出卖一个肾脏。当天,张某坐火车从内蒙古赶到北京。

出了火车站,张某被一个男子接到了海淀区肖家河一个出租房内。在那里张某发现还有很多供体,都在等着配型。不久张某被带去医院做了肾脏配型检查,并与一名亟须做换肾手术的尿毒症患者配型成功。

受体经历

老王,一名尿毒症患者,七八年的透析治疗并没有阻止病情恶化。老王来京治疗时在医院得知可以从一名叫郑伟的男子那里买到肾脏。

在和郑伟团伙成员联系上后,老王同意以22万元的价格购买一枚肾脏。随后老王将自己的配型交给了郑伟团伙,郑伟顺利地在自己供养的20余名供体中寻找到了可以让老王做换肾手术的供体。

反思

叶某身为三甲医院的泌尿外科主任,犯罪牟利,为广大医务工作者敲响警钟。

医务工作者为何误入歧途?

一是心态失衡。其一,攀比心理。一些医生看到别人有钱、有车、有别墅,特别是社会上的一些暴发户财大气粗,灯红酒绿,心理不平衡后,其“职权”就成为获利的工具。其二,交易心理。在以权换钱,权钱交易日趋严重的社会风气下,很多人为别人办了事,总希望有所回报,往往把职责范围内应该承办的事情与按“劳”取“酬”画等号,不送礼不办事,甚至伸手索要所谓“辛苦费”、“好处费”。其三,补偿心理。有的老干部认为自己为党工作了几十年,没功劳也有苦劳,过去收入少吃了亏,现在临近退休该捞一把,也算是对过去的补偿。

二是道德失范。一些医务工作者缺乏自身修养,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丧失了理想、信仰、道德和做人的操守,追求低级趣味,包养情妇、沉溺赌博,走上犯罪道路。

三是心存侥幸。很多涉案医生虽然知道贪污、受贿会犯罪,但总是心存侥幸,认为社会上有许多人都在贪污、受贿,没有被抓住的大有人在,只要自己手段高明,朋友关系到位,赃证藏匿隐蔽,应该不会“出事”。调查发现,一些涉案医生认为院长、主任可以收,自己当然也可以收,上行下效,导致案件多发。

四是私欲膨胀。在了解大多数涉案人员的背景时,办案人员发现,他们中间的多数也曾经以辛勤的工作获得了患者和上级的信任,有些人还肩负一定的领导职责,但由于大权在手,久而久之,头脑就开始发热。一次得手,私欲顿涨。【职业退货师获刑】

针对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高发现象,检察官提出以下防范对策:【职业退货师获刑】

1、加强对医药器械采购的集中管理。由卫生管理部门设立医药器械采购中心,进行集中采购。健全和规范采购工作流程,确保采购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对一些目前还没有市场参考价的进口设备,可以通过价格认证中心等专业机构,对产品价格进行论证,并给出一个较合理的价格,这样既可以确保价格的合理性,又可提供给领导对价格进行审核和监督。

2、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从制度上防患于未然。医疗机构职务犯罪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督制约不力。因此,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监督制约的职能作用,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医疗机构要针对内部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一些关键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的防范制度;对已经进入药品及医疗设备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应切实加强对招标采购的药品及医疗设备在中标单位配送环节的监督,制定相关防范制度和措施;医疗机构内部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职能作用,将制度监督、职能部门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

3、加强对采购等重点岗位的监督。加强对采购等重要岗位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法制宣传教育。采取引进竞争机制、重点岗位人员定期交流等措施,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和“一言堂”。强化监督检查,善于抓住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举一反三,防微杜渐。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增强医疗机构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检察机关对医疗系统诱发贿赂型职务犯罪案件的情况分析表明,相当一部分医疗卫生机构的领导对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和贯彻重视不够,缺乏对医疗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干部职工的法纪观念淡薄,对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常识不了解,直至诱发职务犯罪。对这一深刻教训,医疗系统应引起高度重视,要把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搞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的典型案例开展具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医疗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及抵御不正之风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

5、应将各种招投标摆在阳光下操作,避免领导直接插手招投标甚至由领导定标等不正常现象的出现。同时,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物资和医疗设备、器械、药品采购中积极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作用,实行廉洁准入,防止有行贿劣迹的单位和个人进入医疗卫生领域。

(环球医学编辑:丁好奇 )

篇七 职业退货师获刑
书记获刑10年

骗取财政资金约22万 原五峰镇委书记获刑10年 伍家岗区将成为宜昌特大城市现代新城中心

2011年10月31日08:26荆楚网-三峡晚报 姬栋

记者昨日获悉,原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镇党委书记曾璟因贪污罪获刑十年六个月,法院一并追缴了其与人合伙贪污所得现金约22万元。一审判决后,曾璟不服判决曾提起上诉,于今年6月被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一、 镇委书记遭审查

2010年8月,时任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镇党委书记的曾璟忽然被检察机关带走,在当地引起不小反响。曾璟曾是五峰县七届人大代表,2006年至2009年底,先后担任五峰县长乐坪镇政府常务副镇长、镇长、党委书记,调任五峰镇党委书记还不足一年。曾璟究竟因何被检察机关审查,一时间坊间流言四起,老百姓猜测纷纷。2010年底,五峰县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对曾璟提起公诉,案情随之被公众知晓。公诉机关指控称,曾璟在长乐坪镇任职期间,与他人勾结,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有扶持资金约23万元;此外他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采取投资分红、以借为名、索要干股等手段,受贿32万元。五峰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曾璟与他人相勾结,骗取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约22万元,最终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曾璟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追缴了贪污所得。

【职业退货师获刑】

二、钻政策空子

2006年8月,宜昌市千叶绿色蔬菜公司(以下简称千叶公司)准备在五峰县长乐坪镇腰牌村征地建蔬菜交易市场,并按照其征地面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约71万元。根据五峰县相关政策规定,千叶公司可按交纳土地出让金85%的比例,享受由该县财政拨付专项扶持资金的优惠政策。当时正值曾璟与政府司机戴某、中学教师苏某(两人已另案处理)商议,准备购买原长乐坪农行营业所房产,成立合伙企业为千叶公司建蔬菜交易市场做后勤服务。三人发现了千叶公司享受优惠政策的机会,经商议后曾璟向千叶公司负责人提出,以千叶公司的名义购买原农行营业所房产并缴纳土地出让金,这样一来,曾璟等人便能在千叶公司的伞下也享受县财政85%的专项扶持资金。这一想法,得到了千叶公司负责人的同意。

三、成功骗得扶持

曾璟随即安排起草了 《关于落实千叶蔬菜项目有关优惠政策的请示》,将原长乐坪农行营业所存量土地纳入了千叶公司的征地范围,向五峰县政府申请兑现优惠政策。随后,戴某等通过千叶公司以该公司名义缴纳了原农行营业所土地出让金约27万元。几天后,曾璟等三人以各自妻子的名义,各出资10万元登记注册了合伙企业——五峰千之宜农业科技开发部 (以下简称千之宜),并确定由苏某的妻子负责。8月29日,苏某之妻以千之宜的名义购买了原长乐坪农行营业所的房产,将购房款通过千

叶公司职员的账户付给了五峰县农行。10月,曾璟、戴某和苏某商议后,认为领导干部的家属参与合伙做生意,传出去影响不好,便到工商局办理合伙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在形式上让曾璟妻子退伙,但实际上投资不退,仍参与经营。一个月后,长乐坪镇政府向五峰县政府递交了由曾璟签发的 《长乐坪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解决千亩蔬菜基地土地整治资金的请示》,将原长乐坪农行营业所存量土地纳入了千叶公司征地范围,隐瞒了该房产是千之宜购买的事实。该请示骗取了县领导审批同意后,五峰县财政局在千叶公司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约98万元的基础上(实际千叶公司约71万,千之宜约27万),按照85%的比例拨付了扶持资金约80万元。按照比例,千叶公司拿到了约58万元,而曾璟等人策划的千之宜则拿到了约22万元。12月5日,千叶公司将22万元转到了戴某的账户上。

四、房产转手获利

钱到手以后,戴某马上将这一情况告知了曾璟,并将这笔钱付给了苏某妻子,用于冲抵和支付购房款及相关费用。2008年5月,在曾璟的协调下,苏某妻子以千之宜的名义将购买到的长乐坪农行营业所的房产出售给了五峰县公安局作为派出所办公楼。几天后,五峰公安局将房款46万余元汇入苏某妻子的账户。最后,曾璟连同出资本金共分得15万元,用于其在宜昌购买房产。

五、锒铛入狱

五峰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曾璟为五峰长乐坪镇政府常务

副镇长、镇长、党委书记期间,均系国家工作人员。他明知千之宜不符合享受扶持资金优惠政策的条件而为其申请优惠政策,在犯罪主观方面具有非法占有扶持资金的故意和目的。在犯罪客观方面,曾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政策规定,假借千叶公司的名义为千之宜申请享受扶持资金优惠政策,与戴某、苏某相互勾结,为千之宜骗取财政扶持资金约22万元,在犯罪客体上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的廉政建设制度。因此,被告人曾璟与戴某、苏某相互勾结,骗取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约22万元符合贪污罪的犯罪构成,构成贪污罪。不过,公诉机关对曾璟犯受贿罪的指控,因证据不足,五峰法院未予认定。一审判决后,曾璟不服并提出上诉,今年6月,此案经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最终驳回其上诉,维持了原判。

伍家岗将建现代新城中心 90%城郊村融入城市

2011年10月30日,中共宜昌市伍家岗区第七次代表大会在伍家岗区隆重开幕。大会认真总结了伍家岗区过去五年的工作,研究并确定今后五年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伍家岗区委书记张鹏作了重要讲话。

张鹏说,在过去的5年里,伍家岗区域经济保持快速优势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区域性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实现四年翻一番。培育了一批优势产业、骨干企业和名牌产品。

张鹏表示,未来5年,伍家岗区将借鉴国内外先进理念,突出区位优势,构建“一圈五片”区域发展新格局。“一圈”:指以宜昌东站为核心,以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物流业、商贸旅游业和房地产业为重点,着力构建立足伍家、辐射全市的东站经济圈,打造区域经济发展新引擎。“五片”主要指:以亲水居住、现代商贸和总部楼宇为特色的滨江片区,以商住商贸商务为特色的城东片区,以现代物流、高端商务为特色的东站片区,以先进制造业为特色的花艳片区,以生态涵养、旅游服务、文化创意为特色的柏临河片区等五大功能区,逐步形成分工合理、布局优化、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

另据报道:

伍家岗区将建成现代新城中心 五年再造两到三个新“万达” 记者从昨日开幕的伍家岗区第七次党代会上获悉,未来五年,该区将着力打造“四区一中心”,基本建成特大城市现代新城中心,90%的城郊村融入城市。

五年引进过亿项目78个

开建房地产400多万平方米

五年来,伍家岗区抢抓历史机遇,综合实力大幅提升。2011年,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13亿元、区域性财政收入9.06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8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70亿元,分别是2006年的2.4 倍、2.3倍、3.5倍、3.4倍。

同时,该区积极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建成村民集中安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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